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质量变更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电力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工程造价
随着我国加入 WTO,普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过去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新的计价模式更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利于实现风险合理分担,更易于各施工阶段费用的对比分析,不易造成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等造价失控情况的发生。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时,必须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去粗取精,找到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企业和电力建设事业共同发展。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解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市场经济下现行的一种定价模式。工程量清单主要是由招标人提供,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等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及表格。工程量清单的计算、编制必须要统一遵循国家颁布的规则和编制要求。在招标中,招标方在制作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必须要严格遵守“量价分离”的原则,将建设图纸中涵盖的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技术措施等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来,形成数量清单。它是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应用该模式可以提升企业在国内以及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可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应价等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2 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量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
影响工程量变化的因素主要可从 5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因为工艺结构、设备使用条件、材料质量和性能引起的工程量变更。在电力工程设计中若首次大量应用先进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而在同期又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就很容易出现工程量的变更;
第二,因为不可预知的环境、气候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更。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突遇气候灾险或是施工环境的突变,而在设计中又未对这些未知问题进行充分的考虑,就容易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第三,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提出的工程量变更,比如在软基处理、基础加深等方面,在设计中考虑的不周全,就容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同时,因为施工安全以及管理工作的影响,也容易出现一定程度的工程量变更;
第四,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变化。另外,如果采购的物资和设备与设计要求不符,设备抵达施工现场之后,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或是使用,此时为了保证施工工期进度、设备和物资的利用率,会产生相应的工程量变更;
第五,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规范和检修、运行维护标准、管理办法不一致,也会导致工程量变更现象的出现。比如在电力工程设计中,某些细节方面未触及到,而在管理办法中却对此有明确的要求,此时为了适应管理办法的要求,会增加工程量。
上文所述是引起工程量变化的主要因素,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工程量变更,此处就不再一一赘述。
3 主要费用的管理控制
改革沿用至今的工程概预算制度,电力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必然要发生根本的变革。除了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计价方法不适应外,在工程价格的性质、分类、组成、计价依据、管理体制等方面目前应当重点加以研究。就施工企业而言,应当对电力工程施工的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研究,区别正当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企业本身以及业主的危害。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永恒的主题,而不平衡报价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常用的竞争策略。如何把握合理的报价限度,有效地保护业主及施工企业双方的合法利益,控制起决定作用的造价因素是关键。
3.1 人工费控制
在电力项目建设中,人工费的支出大概占据了整个项目费用的 20% 左右,而且人工费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不断的发生变化。人工费控制是当前较为难做的一项工作。要做好人工费的控制,必须要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人工单价进行合理、科学的预测。要预测出较为准确的人工费用消耗程度必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出发 :
(1)根据电力项目的施工进度,在施工之初确定出合理的用工数量,以市场人工单价为依据,计算出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人工费控制指标。
(2)在施工全过程中,根据电力工程的分部分项,对每天的用工量进行仔细的记录。每完成一个分项,就将该分项建设中的实际用工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用工量进行比较,找出问题所在,并在下个分项建设中进行改进,以此不断的完善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人工费支出。
3.2 材料费控制
材料费在整个电力项目中所占的比例大概在 60% 左右,是电力工程中费用支出最大的项目。材料费不仅会受到工程量清单中报价形式的影响,同时还会受到供应方式的影响。企业在采购物资时必须要“货比三家”,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对材料费进行控制,争取在材料采购过程中为企业创收。另外,还必须要对材料进行合理的保管和利用,保证材料的安全,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减少材料的浪费,这也是节约材料费的主要途径。
3.3 机械费控制
机械费在电力项目建设中大概占了10% 的比例,其控制目标也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计算出各类机械的使用台班数。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详细的台班数做好记录,而且还要注明维修中、待班中的台班。如果因为长时间停电导致机械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施工单位应该与业主做好待班现场签证记录。月末应该将实际使用的台班数与控制要求中的台班数进行对比,找出量差原因。
3.4 使用费控制
使用费用包含的项目较多,比如水电使用费、土地使用费、信息使用费、车辆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等等,这些费用综合起来大概占了电力项目工程造价的 10% 左右。不同的使用费用,其控制方式有所不同。就以水电使用费为例,这是以往工程建设中常被忽视的费用。如果在施工中不对其加以控制,就会在无形中造成水电的浪费,进而增加企业的费用支出。因此,每月都应该对水电费用的用量进行对比控制,并寻找出合理的解决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使用费支出。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今时代,电力项目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工程建设之一。应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清单招标方式毕竟对业主、施工企业、管理部门来说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在了解和掌握全面的专业知识以外,还需不断的调查研究,通过学习借鉴、摸索经验及时转变观念,更新管理方式、补充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标准,以便更好的适应输变电工程清单计价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在维护社会经济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工程设计的影响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工程设计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当前,各设计单位相同专业设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管理及用人制度的诸多矛盾的影响,针对每一个工程项目,在设计人员安排上不可能择优组合,这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由此可见,设计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合理科学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
2招投标的影响招投标时,设备的选型、类别等存在的不明确,如果在招标答疑中没有解决,会导致合同留有许多活口,不便于以后的造价控制。同时招标过程中标的计算错误、施工单位选择不合理,都会影响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3施工单位的影响在工程预算、分阶段结算或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往往从自身角度考虑,故意曲解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子目的套价,对定额中的活口,更是加以充分利用,低类高套,增加安装工程造价。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的价格,目前是实行市场价。在进入计价表之前,必须经建设单位的价格认定。
4设计变更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修改既定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标准。使得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多,未及时妥善的处理设计变更费和签证费,会直接影响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通过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控制各影响因素分析,可以看出造成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在于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影响因素较大。因此,加强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实施动态跟踪控制,将工程造价始终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具体如下:
1设计阶段的控制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比选和优化,合理化工程设计。在工程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工程造价,并依据经济和综合效益指标科学的选择设计方案。实行限额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限额设计要以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和保证设计科学性的实际内容为原则进行。合理选择标准、设计规范,有利于降低投资、缩短工期。
2招投标阶段的控制招投标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在众多投标单位之间选择质量可靠、报价合理、信誉好的施工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投标,克服传统定额的缺陷、合理分担风险。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尽量任务分担要明确、合同少留活口。
3施工阶段的控制工程量的计量要符合合同规定,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等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加强现场签证的控制和管理,避免错签、多签、重签现象。及时处理工程索赔工作,避免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要实行动态跟踪控制,实际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并跟踪检查处理结果是否妥当。
4造价管理人员的控制无论是建设单位的造价人员,还是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使工程造价管理逐渐走向法制化,不断提高造价管理人员的从业道德水平、专业技术从业水平,加强工作责任心,为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造价咨询服务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建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经编制、审核、批准签发等工作程序。各程序应由具有资格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证后生效。该流程文字资料应和咨询成果文件一并存档。
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公正、诚信、独立、客观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
第五条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全市造价咨询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操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收集和整理下列资料:
㈠类似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㈡同期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机械和材料市场价格,特别是造价管理部门的指导价格;
㈢同期有关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市场价格,运输、仓储等费用行情;
㈣同期有关进口关税、保险费率、汇率和银行贷款利率等情况;
㈤同期类似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合同价格和结算价格;
㈥委托人按约定提供的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文件;
㈦同期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和经济政策变化或调整情况;
㈧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概算
㈠概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设计方案估算内。
㈡概算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批准的设计方案及估算;
2.各类设计文件:
⑴初步设计总说明及各专业设计说明;
⑵初步设计图纸;
⑶工料规范说明。
3.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概算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2.对初步设计提出调整和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概算编制方法,并根据评审和设计修改意见调整概算。
㈣咨询人在概算调整后应编制完整的设计概算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总概算表或概算汇总表;
5.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6.单位工程概算表;
7.工程量和工、料数量汇总表;
8.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耗用表;
9.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
10.分年度投资和资金流量汇总表。
第八条预算
㈠预算编制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㈡预算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2.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工料规范;
3.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预算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设计施工图编制预算;
2.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预算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预算。
㈣咨询人在调整预算后应编制完整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总预算表或预算汇总表;
5.单项工程综合预算书和各专业单位工程预算汇总表;
6.建安工程费等单位工程预算书及费用汇总;
7.工、料数量汇总表;
8.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耗用表。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
㈠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首先完成如下工作:
1.收集有关招标项目造价基础资料;
2.了解建设项目的现场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情况;
3.熟悉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完整的并经过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技术资料。
㈡工程量清单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确定编制范围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工程量清单。
㈢咨询人在调整工程量清单后应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其内容为:
1.封面;
2.总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4.措施项目清单;
5.其他项目清单;
6.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第十条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
㈠最高限价不应超过已批准的计划投资额。
㈡预算控制价编制应收集和按约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下列资料: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3.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工料规范;
4.第六条所列相关资料。
㈢预算控制价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制预算控制价;
2.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预算控制价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预算控制价。
㈣咨询人在调整预算控制价后应编制完整的预算控制价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和各专业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计算表;
13.最高限价确定表。
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报价
㈠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按以下依据进行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国家、省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价办法;
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4.图纸、变更;
5.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
6.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
7.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依据;
8.其他相关资料。
㈡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步骤和内容应包括:
1.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设计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2.应对设计施工图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或建议;
3.出席相关会议,介绍说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方法,并根据会议决定内容或设计修改意见调整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㈢咨询人在调整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后应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其内容为:
1.封面及目录;
2.扉页:包括项目编制单位的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单位资质证书编号等。要求专业证章、签字齐全;
3.编制说明;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和各专业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
㈠咨询人应做好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和价款增减计算审核工作。
㈡审核工作前,咨询人应收集并验证工程变更资料。其内容为:
1.发包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
2.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
3.承包人的变更实施方案;
4.工程变更价款申请程序和时效。
㈢咨询人收到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审核。工程变更在确认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咨询人可予以提醒。
㈣工程变更引发的价款变更申请,咨询人应根据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发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咨询人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应按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3.如果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发生变化,该材料(设备)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均应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经与发包人协商后确定。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结算
㈠咨询人应收集并验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内容应包括:
1.招标文件;
2.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工程勘察成果相关文件;
4.设计变更图纸及说明;
5.工程签证单;
6.工程竣工图纸;
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8.涉及工程造价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主要材料汇总表;
10.发包人供料、设备明细表;
11.发包人付款明细表;
12.工程的计划工期和实际工期;
13.工程质量计划目标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调整的有效证明文件。
㈡咨询人收到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和工程索赔款等做出最终审核,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内容应包括: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型式、开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和批准概算等;
2.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人、施工总承包人、主要专业分包人和施工监理人的单位名称;
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依据、分析结果及其审核意见;
4.竣工结算书与审核结算书对比表(限政府投资项目);
5.《工程造价审定单》(见附样5)。
第三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四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十五条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由市造价站监印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第十六条咨询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编制咨询规划和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加盖咨询成果专用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概预算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唐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造价站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唐执业。
第十九条外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唐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市外埠进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市建设局[2006]122号)规定到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进唐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参照执行《*市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完成咨询业务后30日内,应按《*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市建设局[2002]117号)进行咨询成果文件备案。不备案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执行相关计价规范性文件、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将处理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第二十四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执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咨询行为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核准事实,取得证据,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38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41条进行处罚。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20条进行处罚:
(一)违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二)有意抬高或压低预算控制价幅度超过5%;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使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变得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始终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既要全面又要有侧重点。项目的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重点。
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三个重要环节
1.推选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加强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建设单位可以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建设部第107号部令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在招投标中采用提供工程量清单。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标工作时,在招标文件中不仅要包括通常的内容如招标须知前附表、招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等,还必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细化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费用支出
(1)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 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2)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是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4)技术与经济结合,加强投资控制。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全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3.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该阶段是成本控制工作的最后阶段。根据合同,预算及费用定额,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法规,认真审核工程款。以政策为依据,对送审的竣工决算进行核实工程量,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
关键词:系统工程;管理理论;造价控制
为了实现工程投资经济费用和效益的最大化、工程造价管理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已是相当广泛。水电工程造价在水电建设行业的应用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水电工程有着周期性长、投资高、不可预见的外界因素多等特点,使得水电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更加复杂,需要水电工程建设者密切关注建设期间各个环节的动态,随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因此,如何有效且科学地使水电工程收益最大化,给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主要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阐述系统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一、工程概况
四川华电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一级支流木里河干流上,是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水电规划“一库六级”的第六个梯级,上游接固增水电站,下游为锦屏一级水电站库区。立洲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坝身泄洪系统、右岸地下长引水隧洞及右岸龚家沟地面厂房组成。木里河是雅砻江左岸的一级支流,全流域集水面积19114km2,其中木里河集水面积9416km2,上通坝~阿布地规划河道长157.5km,天然落差1235m,平均比降7.84‰。
立洲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正常蓄水位2088m,最大坝高138m,电站装机三台,另坝后有一台生态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5.35亿kW·h,水库总库容1.897亿m3,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787亿m3,调节库容0.82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总装机容量355MW。本工程等级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
工程施工总工期64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374271.03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466913.30万元。
二、立洲水电站建设主要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
1 设计阶段
1.1 加强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在工程建设施工之前,设计者根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具体实现拟建项目的技术、经济要求,拟定建筑、安装及设备制造所需的规划、图纸、数据等技术文件的工作。大量成熟的经验和科技成果纳入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加以实施,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又是衡量工程建设质量的尺度,符合标准规范的建设项目质量有保证,不符合标准规范的项目质量。
1.2 采用设计设计招投标制度
采用市场机制管理模式,鼓励竞争、促进设计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通过专家评审,层层把关,结合多种因素共同考虑,最终确定设计方案最优,进度和造价等较最为合理的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为立洲电站的设计单位。从目前来看,设计中标单位做出的投资估算基本能接近招投标所确定的投资范围,有利于加快设计进度、提高设计质量、降低设计费用。
1.3 加强执行概算管理
在立洲电站开工不久,四川华电木里河公司就督促贵阳院及时编制执行概算,由于立洲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执行概算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一套完成的系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每月都要将此表格更新,如发现超过设计概算,找出原因,修改设计,调整概算,尽量做到科学经济合理。与此同时,立洲电站也制定了一套设计考核管理办法,将设计收费与工程设计成本相结合办法,制定设计奖惩制定,对节约成本设计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从而鼓励设计人寻求最佳设计方案,防止不顾成本,随意加大安全系数的现象。通过这一办法的制定,设计单位进行了钢支撑优化设计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原来的Ⅳ类围岩都要架立钢支撑,后面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Ⅳ类围岩地质条件比较好的,采用挂网+喷砼支护的方式;Ⅳ类围岩地质条件较差的,采用随机钢支撑,间距1.0m左右的方式进行支护。通过这一方式的调整,立洲电站10多公里的引水隧洞,共节约了800多吨工字钢,节省投资700多万元。
1.4 加强施工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立洲电站总共有6个主体标段,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并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该施工单位前期业绩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了解和熟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形式和计算方法,分析其报价的合理与否,防止施工质量差、财务状况差、信誉差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在招标控制价制定的时候,木里河公司邀请专家仔细推敲确定各项目的最低控制价,有效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文字规范,内容清晰严谨,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对于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之外的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以利于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工作。通过木里河公司计划合同部的精心组织,最终葛洲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第七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第五工程局等单位为立洲电站的中标单位,为立洲电站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2.1 加强工程结算控制与管理
木里河公司采取月结算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木里河公司结算管理办法》进行结算。第一,针对当月结算的工程项目应核对其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是否经验收合格,只有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结算;第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签证;第三,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第四,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的设计图纸、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核,否则不应列入结算;第五,应按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扣款价格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标规定的计价原则执行。
2.2 加强工程变更控制与管理
针对变更的立项,四川华电木里河公司严格执行《木里河公司变更管理办法》,由施工单位向监理上报变更申请(包括方案和造价),监理中心进行审核,再报立洲建设分公司审查,最后立洲建设分公司将报告转呈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木里河公司批复后方能实施,各级各部门处理都有相应的时效性,由于工程量变化可能会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所以必须严格予以控制。
2.3 加强索赔控制与管理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进而导致工程投资发生变化。木里河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就要求立洲建设分公司做好基础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收集,该进行签证的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后期扯皮。截止目前,立洲电站还未出现索赔的情况。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合同价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建设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了招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和投标底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正不断得到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认识和赞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招投标阶段工程合同价格的影响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有两点:确定合理的合同价和严密的工程合同价得以稳妥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这两点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1)合同价的形成方式使工程造价更接近工程实际价值(实际造价)
首先,确定合同价的两个重要因素-投标报价和标底价都以实物法编制,采用的消耗量、价格、费率都是市场波动值,因此使合同价能更好地反映工程造价性质和特点,更接近市场价值。
其次,易于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在原计价模式下,无论合同采用固定价还是可调价格,无论工程量变化多大,无论施工工期多长,双方只要约定采用国家定额、国家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和材料指导价和颁布的价格调整系数,便适用于合同内、外项目的结算。在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由招标人提供,报价人的竞争性报价是基于工程量清单上所列量值,招标人为避免由于对图纸理解不同而引起的问题,一般不要求报价人对工程量提出意见或作出判断。但是工程量变化会改变施工组织、改变施工现场情况,从而引起施工成本、利润率、管理费率变化,因此带来项目单价的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造价动态控制。
(2)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上,双方的风险和责任意识加强
在原计价模式下,由于计价方法单一,承发包双方对有关风险和责任意识不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双方对合同价的确定共同承担责任。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承担工程量变更或计算错误的责任,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工程量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办法调整。双方对工程情况的理解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在合同价中,招标方以工程量清单表现,投标方体现在报价中。另外,工程一般项目造价已通过清单报价明确下来,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获取最大的利益,会利用工程变更和索赔手段追求额外的费用。因此,双方对合同管理的意思大大加强,合同条款的约定会更加周密。
(3)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获得竞争性投标报价、有效评价最合理报价、签订合同预先控制造价变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赋予三个方面造价控制工作新的内容和新的侧重点。首先工程量清单成为报价的统一基础使获得竞争性投标报价得到有力保证,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方式使评选的中标价更为合理,合同条款更注重风险的合理分摊,更注重对造价的动态控制,更注重对价格调整以及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约定。
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合理确定中标价
相对于传统的定额+统一基价取费计价模式招投标,做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注重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和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编制工程量清单要注意以下几点:
a)编制依据:必须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了解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勘察现场情况,了解实际施工条件(工程现场的场地、用房、交通等环境条件、水文、地质、气象的具体条件),为计算工程量打好基础,尽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
b)项目划分:要求项目之间界限清楚、项目作业内容、工艺和质量标准清楚,既便于计量,又便于报价;项目划分尽量要细,避免不平衡报价。
c)清单说明言简意赅。包括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施工工艺特殊要求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说明、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等。尤其是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说明,应准确表述,便于投标人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操作性。即要使投标操作起来不繁琐,又要利于评标操作方便快捷。
(2)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
虽然标底在评标时只起参考作用,但并不是可有可无。标底仍然是进行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合理性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对生产建筑产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估值,是核算成本价的参考依据,是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的费率和价格的参考依据。因此,正确计算标底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意义。标底价格水平的应详细地进行大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调查,并掌握较多的该地区条件相近同类工程项目的造价资料,经过认真地研究、分析、比较计算,尽量将工程标底控制与同类工程社会平均水平上。
(3)重视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
在开标后,定标之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可能存在的非实质性、欺骗性、过分偏激性以及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先决条件。评标时,首先对每份投标根据招标文件中“履约、工期、报价”等的具体要求,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计算出各项投标的评标价,然后根据评标价,评价、分析各项投标,进一步评选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中标候选人。
(4)慎重确定合同类型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更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程度地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所以恰当选择合同类型有利于取得竞争性报价,也可合理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对于大中型工程一般多采用以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即合同中主体工程项目是单价合同,其它部分项目可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5)签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合同文件部分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搭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均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注意对于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应当根据评标阶段作出的修正稿重新整理、审定。并且应表明,其中哪些将按完成的工程量测算付款,哪些须按总价付款。
(6)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编制合同条款时,应注重有关风险和责任的约定,将项目管理融入合同条款中,尽量将风险量化,责任明确,公正地维护双方的利益。重视以下主要条款:
a)程序性条款。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程序性条款贯穿于合同行为始终。包括信息往来程序、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程序、索赔处理程序、价款支付程序、争议处理程序等。编写时注意明确步骤,约定时间期限。
b)有关工程计量条款。注重计算方法的约定:(一般按净值计量)严格确定计量内容,加强隐蔽工程计量的约定。计量方法一般按工程部位和工程特性确定,以便于核定工程量、便于计算工程价款为原则。
c)有关价款的条款,特别注意价格调整条款:
A:约定合同中未标明价格的,或无单独标价的计价方法。或计价公式、或计价原则。
B: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
C: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
总之,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有明确细化的内容,尽量减少模棱两可带有争议性的条款出现,少留活口,为以后工程变更结算拟定方向性、可操作性强的条款。
d)双方职责条款。为进一步划清双方责任,量化风险,应对双方的职责进行恰当的描述。对那些未来已可预见(如现在常发生的停电)并可能影响造价的事件和情况明确各方的责任,尽量减少索赔和争议的发生。
e)索赔条款: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议解决方式等。
f)有关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任何施工合同都应有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各建设项目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而事实上当今许多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往往写成“见通用条款第几条第几款”,这样就完全失去了专用条款的意义,也就不能体现该工程的特征,为今后工程合同管理及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隐患,为了根除隐患便于合同管理,必须量化、细化、深化合同的专用条款。
(7)招标准备工作和招投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如: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时间安排、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等等,做好 这些工作也有利于招标人获得合理报价,对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也很重要。总之,在招投标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上。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建筑;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是施工企业为使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在成本目标之内所进行的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工作。其核心是事前预先控制,关键是过程控制。此文从项目成本管理的体系构建、突出预控、明晰责任、严控过程、 绩效挂钩4个方面, 论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控制要点,以提高项目成本管理水平。在满足项目工期、 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 通过实施项目成本管理实现利润最大化。
1、构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应建立、 健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设置项目成本管理机构, 明确责任, 形成“全项目覆盖、 全过程控制和全员参与” 的成本管理体系, 同时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 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如项目质量成本管理办法、 工期成本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材料使用控制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应责任到人、 切实可行、 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使项目的成本控制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确保预控到位
预控到位是实行成本管理的核心。事前控制才是真控制, 先算后干才不会花冤枉钱。事后分析只是对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记录、 归类和计算, 反映实际执行的结果, 再重要也是总结经验教训。干了再算也只是实报实销, 效益好坏已成定局。事前预先控制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 投标报价预控
在工程项目投标阶段, 合理分析和准确预测工程项目成本是预控的主要任务。根据招标文件, 测算项目红线成本, 对项目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 作出投标决策, 杜绝投问题标、 亏损标。否则, 一旦投中这样的工程项目, 企业将面临巨大亏损的风险。
2.2 施工方案预控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 应组织和管理专业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细致的现场调查和系统科学的分析论证, 策划项目管理方法(包括基本情况、 风险认知、管理目标、 制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配置、 劳务分包、 控制单价、 盈亏预测、 主要对策和措施等),制定出科学、 先进的施工方案, 尤其是重难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使项目投入少, 产出多。
2.3 资源价格预控
资源价格预控主要是对工料机价格和劳务分包单价的控制。通过下达限价指标和招标采购等方式, 使劳务分包、 物资供应和设备租赁等资源价格控制在市场平均水平以内, 从而降低项目成本支出。确定价格的方法有市场参照法、 核算分析法、 招标竞价法等。市场参照法就是通过市场实地调查、辅以电话咨询、 上网查询等方法获取市场价格;核算分析法就是在摸清投入、 功效等基本要素的情况下,通过核算、 分析确定价格;招标竞价法就是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价格, 此时一般取低价, 如钢材、 水泥的采购。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当地材料采购价格的确定。当地材料和工业产品相比有显著不同的特点, 所以, 在确定价格时一般不公开招标, 首先应通过深入市场调查, 摸清供应现价;其次发挥采购量大的优势, 兼顾供货商利益, 先内部确定合理底价, 然后组织供货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确定公开购买价, 最后依价购买, 形成竞争态势。即使是在特殊情况下, 也不轻言涨价, 而是采取阶段性奖励措施, 情况一正常, 又恢复购买价。
2.4 工程数量预控
工程数量的预控最基本有效的手段是基础台账管理。通过建立基础台账, 对实际施工数量和验工数量进行对比, 反映出数量节超, 从而一目了然就能发现工程数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3、明晰责任
明晰责任的关键是确定成本目标。成本目标的确定要客观、 及时、 可行、 可控及动态管理, 体现市场和管理要求, 并遵循责、 权、 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制定成本目标的过程中, 企业、 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都必须参加, 以体现项目成本目标的准确性、 现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 在企业成本定额尚不完善的情况下, 采用市场价格法、 经验比例法及现场实测法来确定工程项目成本目标是十分有效的。
3.1 市场价格法
是采用劳务分包单价(另加主要材料费)计算项目直接费, 结合核定的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其他费用和税金来确定成本目标的方法。
3.2 经验比例法
首先要确定经验盈利率。经验盈利率应根据行业、 工程类别和本单位的管理水平确定。工程类别分路基、 桥梁、 隧道等。其次是按项目相应的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编制“正编正算” 。最后在“正编正算” 的基础上, 扣除经验盈利额(率)与实际相对“正编正算” 的投标降造额(率)的差值部分后形成的责任成本预算。差值部分即为项目上交收益。计算公式为:
责任成本预算 = 项目收入 - 上交收益 =项目收入 -“正编正算” 总价 × (经验盈利率 -降造率) =“正编正算” 总价 × (1 - 经验盈利率)式中:项目收入― ― ―按程序核定的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
经验盈利率 ― ― ―“正编正算” 下最大可能的盈利比率, 为经验值, 根据行业先进水平和自身管理水平综合确定;
降造率― ― ―中标价相对 “正编正算” 总价的降低率。
3.3 现场实测法
是对事前难以准确核算材料和设备消耗量, 或实际消耗量变化幅度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 先估列成本, 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现场实测最终确定成本的方法。
当然, 在确定某一工程项目的成本目标时, 不能只单独的使用一种方法, 而是多种方法结合使用, 才能使成本目标更符合实际和体现管理要求。同时在编制成本目标时要防止 2 种错误倾向, 一是在项目初期对成本目标要求过高;二是编制成本目标时受心理因素的影响过大。另外, 确定的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边界条件的改变, 使成本发生变化, 应根据实际进行再测算, 调整原成本目标。
4、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实现工程项目成本目标的关键, 要围绕优化施工方案、 劳务分包、 物资设备、 安全质量管理、 合同索赔和核算等 6 项重点, 确保各项管理制
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4.1 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
加强对工程资金的合理投入, 项目劳动力的合理使用, 材料量化使用和设备利用效率, 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等各项费用的有效控制, 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4.2 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 确定项目主要工序劳务分包控制价, 要先签合同后开工, 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禁止点子合同, 按期进行成本核算。另外, 对采用工班形式进行劳务作业的工作内容, 严格考核各项消耗和工作效率, 采取奖罚机制, 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挖掘劳动潜力, 加大控制成本的可行空间, 降低风险。
4.3 物资、 设备管理要到位
由于工程材料费和机械费占工程成本的比例最大, 所以, 材料和机械管理对工程成本管理的成效影响非常大,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材料和机械的管理。
4.3.1 严格执行物资、 设备管理制度
努力使项目材料、 机械使用费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3.2 主要材料采购严格实行招标制度
做到比质、 比价、 比运距、 算成本, 优中选低(价), 使用环节严格实行限额发料制度, 做到发料前有限额, 发料中有控制, 完工后有核销, 使材料消
耗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设计量 + 损耗), 达到控制成本支出的目的。
4.3.3 合理配备施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严格按施工组织配备并优先采用内部租赁方式,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生产适用。加强机械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 合理安排, 减少闲置,及时维修保养, 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3.4 建立台账核算制度
项目经理部物资和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各项管理台账, 按核算期进行材料和机械使用费支出的算。
4.4 重视安全质量管理
没有安全质量, 就没有好的效益。安全管理和控制应做到 “三重点” , 一是源头预控(安全教育、 制度建设、 技术措施、 交底宣贯等), 二是过程盯控(及
时排查隐患, 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三是严格惩处(违章必受罚)。通过自控与监控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 全过程的管理。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既要防止偷工减料, 更要防止返工。在保证施工质量自控的同时, 还必须接受来自业主、 监理等对施工质量和结果所进行的监督管理, 包括质量检查、 评价和验收。
4.5 加强项目合同索赔及创收管理
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变更、 工程量增减、 合同执行分歧等, 应客观地对成本进行重新预测, 掌握工程成本的变动情况, 提前介入设计和变更设计, 最
大限度地改变或取消中标单价较低的工作内容, 并及时与监理和业主商谈、 签认, 以便最终得到工程索赔, 化解经营风险。
4.6 加强核算管理
目前的市场环境, 要求企业对经营成果要有前瞻性, 仅归集、 计算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耗费已不能满足项目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了及时反映项目经营的管理状况, 要求各职能部门相互合作, 提供成本核算资料, 编制高质量的成本核算报告, 为项目绩效考核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5、结束语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可以促进经营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合理补偿施工耗费, 保证企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不断挖掘潜力,降低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此外, 这一工作还能促进项目管理成本控制职能的实现和项目经理对成本目标的实现, 以及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GB/T50326 -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S].
[2]葛庆文. 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2010(6).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一)固定资产投资的事前控制 在固定资产投资的决策阶段,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充分的论证,编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管理及工程造价人员在此阶段即可介入,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行初步估算。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主管部门批复后,可着手进行准备阶段的工作,此阶段应包括工程设计、各项手续审批等,工程设计过程中,应由工程造价师及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全程参与,从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项目的资金规模。
(二)固定资产投资的事中控制 主要包括:
(1)招投标阶段。具体包括:
一是明确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方应有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或工程造价专业机构参与,编制出既能够节约资金,又能保证工作质量的招投标书,通过规范的市场进行标的的。
二是在对外公布的招标通告中,要求进行投标的各单位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充分、有效的核实,并在招投标会议现场对有疑义部分提交书面报告,确定出各工程量的浮动范围,尽可能降低不可预见费用比例,将由工程量清单不准确造成的工程资金规模不实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对于那些预计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旦该项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量的a%,则超过部分的单价比中标价要相应下浮b%。通过这样的措施,可有效控制因实际工程量变化而带来的后期造价的增加。
四是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约定应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活口,尽量减少暂定金额分项。
(2)合同订立阶段。具体包括:
一是要特别注意合同中未明确具体金额的工程量部分。一般建设合同中都明确了总工程价款,并且以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审计机构共同确定的结算价格为依据,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基本上还是以施工方提出的价款经监理部门审核后,作为工程预付款和项目进度款进行拨付。这其中就有可能高套预算标准,造成工程未完工即已拨付了工程实际结算资金量的情况出现。这样,可能对建设方造成了较大资金风险,这就要求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建设方对合同条款中的款明确具体具体金额的工程量部分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被动局面。
二是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中的工程单价。在合同中以工程量乘以单价来计算工程价款的部分,建设方一定要组成询价小组,由施工方对单价的构成要素进行分解,询价小组根据分解后的单价构成要素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按照历史资料和现阶段同地区、同规模、同行业、同标准的市场分析,确定其单价是否合理。防止在工程结算时由于单价不实对建设方造成的资金浪费。
三是合同价款要严格控制在概算规模之内。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以批复的项目概算规模为依据,并且确保在合同最终结算时也在项目投资概算范围之内,因为一旦项目超概算建设,在进行竣工决算时将会给建设方带来极大的麻烦。
四是谨慎对待合同价款的调整。要明确哪些工程内容允许变更,哪些工程内容不允许变更。如果出现必须要变更的,要明确责任方。还要明确工程内容变更涉及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动等内容。如果发生变更,采用何种方式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认定,责任如何界定。是对整个合同部分进行变更还是只对合同中某一单项进行变更。
五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要求,属于国家、地方财政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办理工程结算和工作的竣工决算。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单项工程完工后很长一段时间,整个项目还没有完工,无法对工程进行及时审计。基于这个考虑,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尾款的比例,以及尾款支付必须是在经审计,办理完竣工决算并交付使用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时期结束才能支付工程尾款。
(3)施工阶段。具体包括: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执行工程项目,研究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安排,分析工程施工过程最易突破的地方(如基础等隐蔽工程),从而明确造价控制的重点。
二是密切关注工程量变更部分或预算追加部分。工程量变更或是预算追加往往意味着要加大投资额度,为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工程量变更或是预算追加要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应由建设方项目管理部门代表、工程监理单位等派人组成审查小组,以合同条款为依据进行审查。
三是应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比较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来控制造价。包括:工程合同价与工程概算的比较;工程合同价与工程预算的比较;工程款支付与工程概算的比较;工程款支付与工程预算的比较;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合同价的比较;工程决算与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价的比较。
(三)固定资产投资的事后控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工后,需要对工程量、工程质量、施工方提供的工程单价等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由建设方项目管理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共同派人组成。
(1)在核定工程量时,严格按工程进度表所列工程量核定,防止虚报工程量。尤其是对工程变更的核定,根据现场工程记录,结合变更条款核定,防止出现多算工程量的现象。
(2)核算工程单价。对于已经在合同条款加明确的单价,按合同单价核算,对于特殊情况的费用,应严格核算其是否已在相关合同单价中包含,未包含的应由施工方出具依据资料、现在记录资料等进行详细核实。
(3)在项目工程费用中,应在“建设单位管理”中保留一部分用于项目竣工验收所要发生的费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未办理竣工决算前都属于在建工程,在建工程阶段由管理、组织审查、审计和竣工决算所发生的费用都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这部分费用支出也应是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一部分。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财务管理控制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明确内部各管理部门的责、权、利,财务管理部门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一起全程参与,财务管理部门按项目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反映,建立辅助台账与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核对,保证资料信息的及时完整,将财务管理的控制贯穿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
(一)收集项目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概算设计等文件资料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项目申报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向财务管理部门备案,便于财务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便于事中跟踪控制和事后监督控制。
(二)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各项报表与计划 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调整计划、 工程形象进度报表、 工程投资进度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调整计划、 财务决算报告、合同文本等文件资料要向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三)财务管理部门要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财务管理部门要参与建设单位招投标文件的起草编制,要对项目标的报价合理性提出建议,对文件中涉及经济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各项内容是否在批复的投资计划中等。
(四)财务管理部门要参与合同的起草、协商和签订 重点要监督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一致,单项工程合同与总合同是否一致,合同标的是否清晰,责任是否明确,合同金额与项目概算规模是否匹配等等。
(五)财务管理部门最重要的监督是对资金支付的控制 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项目单独核算,单独反映和归集基本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
(六)建立单项工程合同辅助台账 按照单项工程分别建立项目基本信息、工程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工程变更情、工程进度、合同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工程是否完工、是否存在尾款等信息台账,保证建设资金与工程任务的匹配程度、资金安全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考核是基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的总和。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
年报主要统计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对象为列入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库重点调查单位及本年度新增重点调查单位。重点调查单位和非重点调查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依据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进行统计。为增强数据的时效性,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上报年报快报数据。快报数据应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核算,核算结果与核算技术报告、核算主要参数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发
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对各地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步核算结果通报各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年报数据进行汇总和审核,于次年2月底前将年报数据库和年度统计技术报告一并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结合国家初步核算结果,对各地上报的年报数据进行复核。
半年报主要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范围、对象和方法同年报,报告期为1—6月。各地于当年7月20日前上报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
季报主要统计上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总量减排统计和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环境数据支持,调查范围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其它做整体估算。报告期为1个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第二季度季报可由半年报替代)。
第四条统计调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和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非农人口数(或城镇常住人口数,以2005年环境统计口径为准)、燃料煤消耗量等社会统计数据测算。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数据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调查单位,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本地区(以县级为基本单位)排污总量(指该地区排污申报登记中全部工业企业排放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单位。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工作应在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变化的基础上逐年进行。
重点调查单位统计范围每年动态调整1次,剔除关停企业,纳入新增企业,凡造成事实排污超过1个月以上的企业均应纳入统计范围。筛选出的重点调查单位及其排放量应与上年对照比较,分析增减单位及其排放量变化情况,并作适当调整,保证重点调查数据能够反映本地排污情况的总体趋势。
第六条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监测数据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
监测数据法:重点调查单位原则上都应采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污量(省、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应及时反馈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年关停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排污天数计算排污量。凡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须由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按照质量控制要求标定)并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单位,采用实时监测数据的汇总数作为排污量数据。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采用实测法计算全年排放量时,至少需要4次监测数据。
物料衡算法:主要适用于电力、热
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测算公式为:燃料燃烧SO2排放量=燃料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排放系数法:主要适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造纸、金属冶炼、纺织等行业排污量的估算。
以上三种方法优先使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放量。若无监测数据或者监测频次不足,可根据上述适用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选用物料衡算法,钢铁、化工、造纸、建材、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选用排放系数法。监测数据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必须与物料衡算法或者排放系数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相互对照验证,对两种方法得出的排放量差距较大的,需分析原因。对无法解释的,按照“取大数”的原则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七条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将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总量作为估算的对比基数,采取“比率估算”的方法,即按重点调查单位排污总量变化的趋势(指与上年相比,排污量增加或减少的比例),等比或将比率略作调整,估算出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
第八条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化学需氧量
其中,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应与上一年度的产生系数保持一致。
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生活及其它煤炭消费量×含硫率×0.8×2
第九条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主要由《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环境统计技术规定》、《全国环境统计审核办法》等系列文件组成。在数据上报前,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环境污染状况,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建立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一厂一档材料。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环境统计数据负责,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结果认真复核重点调查单位报表填报数据。
第十条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抓整治促减排取得的实际效果,各地在上报年度统计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的同时,结合“三量”台账,将未纳入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简称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信息一并报送。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信息包括该企业当年和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废气)排放量、
年均监测数据、所采取整治措施和治理设施投运时间等内容。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各类基础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附件规定的排放强度法和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183号)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地年报快报进行核算时,各地应提供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核算报告、核算主要参数和主要支撑材料。
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核算报告包括增量、削减量、削减率核算结果,并附削减项目清单以及具体整治措施的说明。
核算主要参数为当年GDP增长率,非农(城镇)人口数和增长率,火电和非电用煤量及增长率等。
COD削减核算主要支撑材料:
污水处理厂。当年和上一年投运的污水处理厂COD削减的,需提供建设部门关于具体投运日期、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水量的证明,以及环境监测机构关于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的年度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等;现有污水处理厂COD削减的,需分别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当年和上一年实际污水处理量的证明,环境监测机构当年和上一年进出水浓度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数据,增加污水处理量的,必须提供增加污水处理量的有效证明(如污水处理厂进水计量泵的流量记录台账或在线记录,新建管网、泵站的验收材料等依据),出水浓度降低幅度较大的,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治理(整改)验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内企业削减COD的,需说明企业具体的治理措施、投运日期和提供相关的治理(整改)验收材料,年度处理水量、进出水浓度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数据等;因企业或生产线关停并转导致排污量下降的,需提供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关停并转证明材料。
SO2削减核算主要支撑材料:
火电企业。需提供机组(锅炉)的投运日期、装机容量、治理措施、脱硫设施通过调试日期、煤炭消耗量、含硫率、实际脱硫率、二氧化硫排放量以及削减量。循环流化床的脱硫设施需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并附在线监测数据。
非电力企业。纳入当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内的非电力企业经治理削减二氧化硫的,需提供企业具体的治理措施、治理设施投运日期、煤炭消耗量、燃煤的含硫率、脱硫率及二氧化硫实际削减量、在线监测数据等,并附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和监测报告。因企业或燃煤设施关停导致排污量下降的,需提供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核算结果的校正。
在排
放强度法中使用GDP核算各地COD排放量时,用监测与监察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校正;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耗煤量核算各地SO2排放量时,用监察系数对SO2排放量计算结果进行校正。校正方法和校正系数采用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方法和系数(见附件)。
环境监测与监察系数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国家环境监察机构确定的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四条年报数据的复核。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核算方法和全国环境统计审核技术要求,对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复核方式。采用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放系数、逻辑校验等方法,并结合现场复核、数据质量抽查,核实年报数据。
复核内容。列入统计数据库重点调查企业,需逐家比对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煤炭消耗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排放量变化原因进行审查。重点调查企业有变更的,对变更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