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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只是提提而已,而是要具有实质的内容和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应该坚持以下各项措施:
1.制定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检查。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要制定和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标准和保障。各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有专职机构和人员管理、检查、监督生产过程,保证安全第一方针的具体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配备足够的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棒的干部进行执法。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奖罚制度,对做得好的人员进行奖励,对违章违规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
2.实行安全工作人人管。一座煤矿上至矿长下到科区队班长都要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及各岗位操作人员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安全生产的责任。做到层层抓、人人抓,使之做到“四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条件,其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同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矿工的安全技能的培训。4.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措施。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常常受到瓦斯、煤尘、水、火、顶板、地热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要预先熟悉并掌握这些灾害发生的条件、规律,预先采取预防措施;预先制定事故处理计划及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煤矿安全生产中应处理好的关系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执行落实好这个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还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在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上,有些人把它们对立起来,这是错误的,也是片面的,它们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关依存的关系。生产中必须保证不安全不生产。“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就是这个理。我们既要承认安全与生产存在着本质的必然联系,又要承认安全与生产之间存在着区别,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普遍存在,造成事故几率增加。必须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天,安全至上,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井上井下的全方位、全过程,从而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1]5
2.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就煤矿工作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的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但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能生产。煤矿对安全有特殊要求,效益对安全也有特殊要求。[1]5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效益。如果发生事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处理,这是直接损失。另外,由于工伤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安,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是无法估量的间接损失。由此可见,安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认清安全与效益的因果关系,树立以安全保效益,以效益促安全的理念。
3.管理与装备投入的关系
安全管理与装备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两个主要的要素。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两个方面,是互补关系。就安全生产而言,管理与装备并重。管理是根本,离开了管理,装备就成了“装饰”,甚至是事故隐患。装备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手段之一,是管理者的“眼睛”和武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装备水平。先进的技术装备是营造良好作业环境的基础,良好的安全环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对瓦斯抽放和监测监控、顶板事故的防治等先进技术和装备的推广使用,保障了安全生产的环境,降低了事故的发生率。随着采煤机、综掘机的使用,采掘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既保障了安全生产,又提高了经济效益。安全管理与装备投入犹如一鸟之双翅,缺一不可。
4.安全与工程质量的关系
保证工程质量,就能保证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就能稳定高产。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了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采、掘、机、运、通、防治水”是其重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认真落实。生产实践证明,哪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差,那里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就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体系,把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贯穿到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中。只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坚持不断的开展下去,避免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才会得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安全与安全意识的关系
1 HACCP管理体系的形成
该体系最早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最初是用于研制“零风险”的航天食品。1971年,在美国国家食品保护协会上首次提出了HACCP的原理和对食品的应用。在随后的20年里,HAC-CP的概念得到不断的深入研究和广泛的应用。1993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编制、了《HACCP系统应用指南》,推荐HACCP为目前保障食品安全最经济有效的途径。1997年6月,CAC通过并采纳了新版《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作为《食品法典一食品卫生基础文件》的三个文件之一,从而在国际上统一了HACCP的概念,形成了目前的HACCP体系,使HACCP真正成为国际公认的食品生产体系标准。
2 HACCP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
HACCP理论是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分析和查找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确定具体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关键控制点,并实施有效的监控,从而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HAC-CP方法的指导原则是美国食品微生物咨询委员会(NACMCF)提出的,该准则共包括七个基本原理:①危害分析;②确定关键控制点(CCP);③确定关键限值,保证CCP受控制;④确定监控CCP的措施;⑤建立纠偏措施;⑧确立有效的记录保持程序;⑦建立审核程序以证明HACCP系统是在正确运行中,包括审核关键限值是能够控制确定的危害,保证HACCP计划正常执行。
3 HACCP管理体系在食品安全上的应用现况
3.1 HACCP在美国:1973年,美国首个以HACCP原理为基础的联邦食品法规21CFRPart 113《密封容器内低酸性食品的热杀菌》正式颁布实施。该法规要求进口国蘑菇罐头厂应在美国第三方咨询公司的帮助下制订包括从农场到成品全过程蘑菇作业的HACCP计划,该法规大大提高了进口蘑菇罐头的食品质量。1985年,美国科学院(NAS)对美国食品法规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推荐各政府管理部门采纳HACCP方法,对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性管理。1998年5月,由美国卫生部、农业部、环境保护总署组建的部级食品安全协调组――食源性疾病暴发应对协调组(FORC-G)成立。HACCP体系作为食品安全控制的公认方法,被政府管理部门纳入食品安全的宏观政策内。美国FDA先后颁布了水产品生产企业的HACCP最终法规,果蔬生产企业的HAC-CP最终法规。要求美国的水产品和果蔬生产企业必须实施HACCP管理体系。
3.2 HACCP在欧盟:在欧盟国家,与食品有联系的工农业研究项目框架(FLAIR)内的一个研究小组代表欧盟利益对HACCP进行了最初的研究。这个项目做出了一个HACCP用户指南,一份HACCP术语表,并建立了国际培训交流计划,以及欧盟成员国的实验室与研究机构间的互访计划,以促进HACCP迈向统一。欧盟随后公布一系列法规以使所有成员国的法律一致,其中包括3部针对不同种类食品的法规:D1R91P493EEC:市场上渔业产品卫生规定;DIR92P5EEC:欧盟内部肉和肉制品贸易中产生问题的规定;IR92P46EEC:市场中粗乳、加热乳、原料乳及乳制品的卫生规定。这些法规要求食品生产者做到HACCP各项原则要求的操作步骤。针对HACCP实施的第四项法令是关于食品卫生的横向法规,即EU93P43PEEC(食品卫生法)。这一横向法规要求食品经营操作者在危害分析并寻找关键控制点原则的基础上确定他们行动的关键步骤,以确保食品安全程序得到确定、执行、维持和回顾,并以此来发展他们的HACCP。
3.3 HACCP在日本:日本厚生省下属的乳肉卫生课和生活卫生课1993年对典型的20多种特定的食品进行HACCP的研究,提出了特定食品的HACCP模式。1995年对乳类、肉类制品、容器罐装加压加热食品、鱼肉糜类制品开始实行此体系。日本厚生省和农林水产省于1998年5月8日了《食品之制造过程高度化管理相关临时措施法》。其目的是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健全食品制造加工过程的各项程序。同年7月1日,日本制定了《食品制造过程高度化管理的基本方针》,对实施HACCP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基本方针中,日本规定在国内的食品企业中实施“综合卫生管理制造过程(UACCP)认证制度”。
3.4 HACCP在中国:我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从80年代末期,开始接受HACCP的原则,并在部分食品企业,如熟肉制品、乳制品、酱油、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凉果、水产品企业使用了HACCP系统。
2001年,国家科技部把《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研究》列入“十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技术进行专项资助,对畜禽肉类制品、水产品、乳制品、果蔬汁饮料、酱油类调味品等食品企业进行了HACCP应用性研究,并根据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国上述食品种类的HACCP实施指南和评价准则。
为了使接班人员全面及时了解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运行各位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把值班时和巡检时发现的设备缺陷、重大操作事故处理等情况作出全面的交代,交班时做到完全彻底、不遗漏,接班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为了掌握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运行设备的异常和缺陷,各岗位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时间、项目、内容,携带必要的工具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认真仔细的巡回检查,并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在气候骤然变化、设备出现异常等特定情况下,应加强对有关设备的巡查,缩短巡查间隔时间。巡回检查时发现的设备异常或缺陷应及时报告值长,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如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逐级汇报至值长,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对危及设备安全的大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坚持贯彻“六项监督”工作“六项监督”是指金属监督、绝缘监督、电测仪表监督、热控监督、化学监督、环境监督。金属监督是保障火电厂高温高压部件和重要转动部件的安全;绝缘监督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电测仪表监督是确保电值传递可靠和仪器仪表检验质量的有效措施;热控监督是保证热控仪表准确,自动、保护装置灵敏且准确可靠;化学监督是对电厂水、汽、油、煤的质量监督,使其保持良好的品质,防止热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和油质劣化;环境监督是防治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垃圾及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安全第一”是发电厂管理的基本方针。发电厂保证安全运行的基本措施有以下几点:(一)运行人员精心监查和巡回检查。运行人员要集中精力检查,认真监视主要仪表的变化,保持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根据负荷、设备、天气、燃料等因素,预想可能发生的事故,考虑采取哪些措施来预防事故;掌握人员思想情绪,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发生。运行人员在接班前对所管辖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接班后才能有重点、有把握地预防事故。(二)加强操作管理。发电厂生产和劳动中存在着许多危险因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要加强操作管理。实践证明,只要认真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就能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别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是杜绝误操作、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有为保证。(三)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各种设备,如锅炉和其他承压容器的安全闸、汽轮机的危急保安器等,按照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试验,确保安全可靠。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调整、自动控制装置要定期检验,使其正常工作。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始终保持其准确度合格。对集中控制室的各种信号装置,应当在每班接班后试验一次,保证其可靠。对各种备用设备,按规程要求定期启动运行一段时间,确保其运行性能合格,能够随时启动投入运行。(四)定期进行预防性检修。零部件的磨损和老化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磨损和老化到一定程度,设备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性能,就要发生事故。因此,在设备进入故障之前,要有计划地进行检修,恢复其良好性能,避免发生事故后在修理。(五)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必须做到如下几方面工作: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定期组织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使之制度化;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编制和实施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如期实现;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本文作者:张耀伟孙宝钰工作单位:鸡西电业局安全监察部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质量
1前言
建筑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的支柱产业。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施工安全,凡是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事情,再小的安全问题,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坚持施工安全无小事,改变作风关心施工人员安全,倾听施工人员呼声,把施工人员作业环境的安全和愿望,把施工安全放在建筑行业最高点,当作最紧要的工作来对待。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所以坚持施工安全,就是要坚持把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的根本安全和利益,作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2 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且强凋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其实主要是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掌舵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经营、项目施工管理紧扣相连的普遍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3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项目施工对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因而出现以下特点:
1)施工安全资料,不按规范标准建档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有违规隐患,施工安全活动记录真实性不高,交底未能按规范标准要求。验收未能用具体数据来说明结果。
2)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与要求不配套,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部分仍违规使用木制开关箱;普遍存在专用保护零线未引至用电设备;还存在外电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
3)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施工机具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与保护,未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现象。
4)“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够重视。安全网普遍存在材质较差;部分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部分工地存在对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管理松散现象。
5)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奖惩机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无约束力。
4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和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
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明确了安全与生产的辨正关系,必须用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好安全工作;抓好安全重点在于预防,事前做好安全工作,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人。管理是人的管理,现场施工操作也是靠人来完成,现场要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管理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首先是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然后确定参建三方安全管理目标,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确定各级、各部门直至每个员工岗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形成以项目总目标为中心的完整的目标管理体系。
目标制定后即转入执行过程,参建三方要同各部门、员工就实现各种具体目标的内容、方法和条件达成协议,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并明确奖罚条款,使每个人自觉进行自我过程控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6. 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6.1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1)理论依据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
全员参与的原则:安全是全体人员的安全,由于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人的安全行为,其中还包括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素质,因此,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它应该是全体相关人员都必须重视和参与的大事。
(2)法律依据
: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 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6.2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特点
(1)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作为总承包方,要积极调动和发挥相关各方安全管理的推动和监督作用,使安全管理成为压倒一切的工作。
(2)实现四个转变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管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管理;变单纯的安全管理为安全管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工程技术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6.3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管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管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管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6.4调整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监督层的职责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
项目总工:项目总工是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应该包括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因此,项目总工必须承担起项目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包括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批和落实,简单的把技术管理理解为工程技术管理的观念是狭隘的、错误的。
(2)安全管理实施层
安全管理实施层负责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落实工作,安全管理实施层的工作效果直接影响到安全管理的效果。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模式运行的标准,因此,是否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项目安全模式运行是否成功的基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以“六令”为核心。 “六令” 包括:土方施工令、动火令、拆模令、脚手架搭拆令、砼浇注令、交叉作业审批令。
妇产科消防应急预案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仓库、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程序】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隐患紧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极积极扑救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告知准确方位
妇产科消防应急预案一、西楼梯安全通道直接进入ICU病区,增加了逃生的难度。
二、西侧洗漱间热水炉线路老化。建议增加保护装置。
三、高级病房线路老化,电器设备多。要求责任护士交待电气设备安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加强督查力度,防范隐患发生。
四、空调、微波炉使用不规范,无专人管理。醒目标示微波炉规范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主班护士专人负责,杜绝电源长期带电运转。
五、病区各房间内线路老化,固定插座位置偏低,插座及插排无断电保护装置。建议调整插座位置并增加保护装置。
六、氧气管道老化,存在漏气现象。建议整改。
为切实做好发生火灾时患者、新生儿、陪伴家属及科室工作人员的安全疏散,防御和减轻灾害,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灾情判断
当发生火灾时,可能出现浓烟、明火、物品燃烧、照明电源中断、通讯联络中断、电梯停运,人员可能出现惊慌失措、秩序混乱、拥挤、踩伤、摔伤、砸伤、人员被困等情况。
(二)组织指挥体系
1白天: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指挥
2夜班、假节日:值班医师、护士负责指挥
(三)火灾应急程序
全科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不论何时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以下操作:
1、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扑灭。必要时立即拨打119。
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周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上级汇报。必要时立即拨打119。
3、着火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①火灾发生在二楼时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本楼层人员紧急疏散,家属负责新生儿,工作人员负责产妇或协助家属,指定安全疏散地点,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或消—防—队员。二层有三条安全通道,就近撤离,如无法穿过火区到达安全通道,可到阳台等待救援或关闭房门,打开窗户依靠绳索滑下平地或等待救援,新生儿可用绳索将人筐一起滑下交给平地接应人员。
②值班人员立即向突发事件管委会主任汇报。
③值班人员立即拨打119,
④在回答了119的询问后方可放下话筒,并亲自或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四)人员疏散程序
方针原则: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1、指挥员立即到达指挥位置行使灭火抢险指挥权。 白天:科主任、护士长。 夜间:值班医师、护士。
2、科室医务人员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让患者顺“安全出口”有序逃离,远离玻璃门窗、吊灯等头顶上的装饰物,保护好头部,遇浓烟通知病员蹲行或爬行逃离,防止发生患者跳—楼摔伤、电击伤、踩伤等意外事故。
3、产房医务人员停止手术,坚守岗位,按急救处理原则用无菌物品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将产妇转移至远离玻璃门窗、头顶无装饰物的无菌安全区域,静脉通道畅通,新生儿由助产士负责安全。
4、对病房监护室的重症患者及术后患者,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稳定患者情绪,用棉被泼水封堵门窗最大限度等待消防员抢救,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五)火灾后措施
1、科室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科室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六)日常演练
您好!
我叫×××,现年××岁,学历××,非常感谢领导给了我们这次展现自我,发挥自我、公平竞争的机会。我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一直工作在一线,从事过配电、送电、试验、检修、营业管理等工作。今天,我竞聘安全员这个岗位,是因为确信自己有能力担负起安全员的这份重任。下面请允许我将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搞好安全工作的思路向各位领导、评委汇报如下,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我们都知道,电力企业无论是从人的方面来看还是从物的方面来看,都是一个危险性较高的行业,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变、输、配用电在同一瞬间完成,且需要时刻保持平衡。任何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诱发整个电力生产事故。特别是电力企业长期暴露在各个角落里的输配电线路及其用电设备,他们的安全运行还关系到电力行业以外人员、设备的安全。上述多种因素都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基本方针必须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假若我能够当选为安全员,我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开展安全工作:
1、提倡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性化”
传统的安全管理过多化强调刚性管理,看表面,抓现象,看结果,重惩处成分较多,对氛围的熏陶人性的感化重视不够。依据这种局面、安全部门要与其他部门联合起来,常组织一些有意义的安全竞赛活动。这样、不仅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纠正制止了违章,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在全公司上下营造一种浓浓的人人讲安全的文化氛围。
2、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
电力行业的许多工作,都是多工种综合交叉作业,多种危险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关系。实行程序化的安全管理,就是把电力企业每一项工作和应做的安全措施与实际工作步骤相结合,让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知道怎样来运作,熟悉及掌握每一个工作步骤与之相对应的安全措施。并知道怎样来防范,杜绝事故的发生。
3、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为了强化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除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及制度以外,企业还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编制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将规程进行细化和量化,让每一个职工都知道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因违章造成事故所应负的责任。
4、达到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合同化”
关键词: 消防法;保险;消防;互动机制
一、现状与矛盾
(一)消防工作现状
随着我们国加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火灾事故发生了很多。新《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有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的责任。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消防部门不但要承担着灭火抢险的工作,在火灾扑灭后,还要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从实践中来看,很多火灾事故发生后,一些单位和个人也受到重大财产损失,无力对火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受害者财产进行赔偿。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主,由于未对人员、财产是要进行保险,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消防部门在对相关责任进行依法处罚过程中,往往会碰到责任人的抵触情形。消防工作主要是就是要保障社会的安全和减少损失,提高单位的火灾风险意识也是符合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保险业问题
在一些重特大火灾的处理过程当中,一些单位或个人无力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时,政府为了减少社会矛盾,往往承担起了不该承担的赔偿“义务”。这与造成火灾事故处理,分清法律责任都不相符。因此将火灾风险由社会承担,赔偿转移到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出路。
二、保险与消防良性互动机制的建立
(一)新《消防法》下的保险业
新《消防法》虽然没有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国家强制保险,说明保险业进入消防工作还是一种尝试,进行强制要求条件还不成熟。其次,保险公司资金雄厚、一次性赔付能力强,能极大缓解火灾后受灾群众因支付大量民事赔偿对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冲击,保障受灾群众及时获赔。
(二)互动机制的形成
保险业进入公众责任保险,是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是解决消防工作中面临难题的需要,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保险业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影响力的日益增强,保险行业与消防的互动机制也必将形成。
1.明确社会实体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新《消防法》将原来“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修改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24字原则,并确立了“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新目标。这一修改极大拓展了消防工作的参与范围,将原来仅靠公安消防部队一家唱“独角戏”的消防工作推广至整个社会层面,为其与保险行业进行积极互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监督法规
新《消防法》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及企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制度,加强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或部位的监督;推出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制度等一系列消防安全法规,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借助保险行业等相关单位的配合与帮助,开拓消防多元化的新时代。
(三)互动机制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消防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部门,行使着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火灾原因调查、行政处罚、紧急处置、行政强制等职能,对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1.有利于充实消防装备配置
消防部门的任务已不再是狭义上的防火、灭火。新时期的火灾情况日益复杂,消防部队又被赋予了“抢险救援”的使命,只有提高装备的科技含量,才能增强防灾能力。但是,消防部门单靠财政拨款的消防经费来提高战斗力毕竟是有限的。
2.有利于缓解消防部队编制压力,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由于消防人员的编制数量有限,经常会出现人员短缺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生产和生活当中的不断运用,各类火灾和突发灾难事故的危险性随时都会发生,公安消防机构常常不能集中人力、物力实施全面、深入的调查,使得火灾原因认定、财产损失核定和火灾责任认定很难保证公平、公正,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公共区域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对消防安全的普及教育还未完全实现,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还不够重视,宣传不够深入,尤其是广大农村以及火灾危险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显薄弱,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保险与消防互动前景探讨
新《消防法》的实施开启了保险与消防互动机制的新局面,如何发挥互动机制,改善消防安全工作现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消防机构与保险业应坚持“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方针,发挥各自应有作用,保险与消防互动机制的前景将十分广阔。
(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火灾防灾机制
整合保险与消防之间的资源,在火灾风险评估、消防安全检查及防灾防损科研等方面密切合作,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制定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和消防安全评价体系。消防部门在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格把好发生火灾事故源头关,有利于保险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开发相关新产品
在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同时,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及其他相关险种,例如公众聚集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娱乐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
(三)发挥防灾防损职能,参与抢险救援行动
防灾防损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性的商业机构,不能单纯依赖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大幅增加。其次,要认真参与抢险救援,减少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安全;安全管理;主要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4-0180-01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和项目的前途和命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工程项目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影响。因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工作,再不能让生命付出代价,再不能让财产遭受损失。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实现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
工程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项目工程的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正确理解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对于搞好工程安全在源头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涵义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各参加单位遵照执行,而在生产实践中,所有参建单位必须对照落实,消除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工作内容。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特点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核心内容是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实现工程的安全生产。因此,工程安全管理体现为以下三个特点:
1.为加强工程生产中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
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方法。2.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方针
(1)“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项目生产的头等大事。各项目及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同志,以及各级部门,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态度。当建设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3)国家各级有关部门、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工程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执行国家关于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
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过程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贯彻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在工程主体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可以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分为施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工程完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1.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一要对建设单位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查,确保工程的合法及合理性,以及环保问题的审批,二是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审查,审查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这个是确保工程安全进行的大前提条件。
2.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以后,安全问题是关键,当然一套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可以有效的保证工程的安全,因此,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商提供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教育有效的进行管理实施,监理及建设单位也应相应的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并且在工程实施工程中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保证体系的执行问题。
3.工程完工后的安全管理
工程完成以后,首先施工单位应对完成的工程进行安全自查自纠,确保工程安全后出具安全报告,监理、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出具相应的安全报告,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将来工程产品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系数进行评估,及时有效的解决当前的安全预留问题。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施工单位即承包商,是工程中负责工程直接建设的单位,为确保工程的安全,首先是承包人的资质,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承诺的相关人员及设备的投入,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组织安全学习,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时,建立一套切合工程实际的安全保证体系,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切实地执行,尤其对高空作业、特殊作业及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如脚手架、塔吊等设备要求投入建设前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遵从监理、建设单位的指示,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工后,对关键部位、事故可能发生部位进行复查,提供安全总结报告。
(2)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主要实施者,是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督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控制起关键作用,在工程前期,应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补充,施工中,监理应指导和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颁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地下工程施工、爆破作业、高空作业、防洪、防风、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安全操作方面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手册,印制分发,深入动员,广泛学习,切实执行;要求各施工单位设立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将安全事故消灭于事故发生之前;对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程序逐级报告,查明事故原因,制订补救或处理措施,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受到教育,坚持“三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
(3)设计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设计单位是负责对工程施工的图纸进行合理、经济、安全的设计,因此,设计时应考虑工程的安全系数,尽量避免危险的施工工艺,图纸设计完成后,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部门对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
五、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1)确保安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的建立;
(2)具有符合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各方签订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保险文件;
(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安全预案(防洪、火、雷电、台风、中毒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总之,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全员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确保建设领域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安全;安全第一;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1 概述
1.1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这个方针,是整个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
1.2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前提。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3 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建筑行业为高风险行业,难免在生产建设过程发生安全事故。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大量开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令人忧心。所以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3 预防为主,在条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内容
3.1 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3.2 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3 评标办法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4 加强日常管理
4.1 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2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4.3 要重视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和运用安全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4.4 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特别是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5 总结
目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正是考验施工企业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时刻。我们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为建造和谐社会做贡献。
5.1 企业高层领导首先要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国家相关安全法规,从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上下工夫,加大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同时,经常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队伍素质,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另外,对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施工,杜绝习惯性违章和违规施工操作等,做好“安全三宝”等劳动保护措施,从源头严防事故的发生。
5.2 尤其作为基层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认真履行神圣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教育和指导等安全工作。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经常巡视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采取月检、周检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咎,定期检查整改记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