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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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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

第1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生活因爱更美丽”这一教学内容由“关爱无处不在”“这是我们的心意”和“随时伸出我的手”等三方面组成,旨在教育学生关爱与帮助弱势群体,从而使他们体会到:生活因为有了帮助而变得更加美丽。

一位教师展示了这样的教学设计。

其一,播放一段有关弱势群体的生活录像,然后,教师针对录像内容进行总结。其二,让学生观看课本插图中展现的弱势群体,并要求他们讨论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然后,请他们谈谈如何帮助弱势群体。其三,教师应让学生明白: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须体现在实际生活中,并从点滴做起。其四,要求学生撰写一份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

这一教学设计既有优点,又有不足。优点是:通过观看视频、讲述故事、讨论交流和写倡议书等形式让学生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有了较深的认识。不足是:教学策略单一(只以看视频、讲故事和小组讨论等形式展开教学),既没有引导学生运用多种感官观察与体验,又没有引领他们进入教师精心创设的情景之中,因此,他们的感悟并不深刻。

其实,在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教师应积极调动和利用学生已有的道德经验,并不断丰富和发展学生的道德经验,从而让学生在真正的体验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针对“生活因爱更美丽”这一教学内容,笔者运用了四种教学策略,最终提高了教学实效。

一、在现实生活中搜集实例

1.教学设计

教师可设计三个教学环节。其一,在课前,要求学生走访一些帮扶弱势群体的机构,并完成相关表格(见表1)。其二,在教学新课内容之前,教师播放歌曲(《爱的奉献》),以营造爱的氛围。其三,提出问题。问题一:“四(3)班学生王锋,他的身体有残疾,每天上下楼梯很不方便。当其他同学在操场上快乐地玩耍时,他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教室里;当他想上厕所时,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同学帮忙。如果王峰在我们班,你会怎么做?并说说自己的想法。”问题二:“你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哪些值得称赞的、帮扶弱势群体的行为?”

2.教学反思

要让学生具有正确的道德行为,就要让学生懂得评判,因此,在教学之前,教师可先让学生从日常生活中搜集相关事例(走访帮扶机构,了解帮扶对象和帮扶事例)并畅谈自己的感想,以激发和升华他们的情感,从而认同帮助他人是一种美德。然后,再提出有假设性的问题(如果王锋在我们班,你们如何做),让学生自由表达。最后,教师进行总结,以使学生明白具备正确的道德行为的重要意义。

新课程理念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须参与其中,因此,在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从现实生活中搜集实例,以引发他们内心的道德情感,并树立最直接、最有效的道德意识。新课程理念还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占据主体地位,因此,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搜集实例时,教师要给学生充分的自由,以使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从而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在学生交流时,教师应允许学生自由发表意见,以便感知学生真实的道德情感,并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最终让学生形成崭新的道德认知。

二、在榜样示范中提高认知

1.教学环节

教师可设计三个教学环节。其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出示盲文书,播放手语视频,展示各大景点对弱势人群免费开放的标识,并让学生说说它们的作用。其二,展示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的一些图片,让学生表达自己的见解;再播放汶川现在的图片,并提出问题:“是什么力量让汶川变得如此美丽?”其三,播放有关生活中没有爱心的行为的视频(例如:车辆占用盲道,公交车上无人给老年人让座等),让学生谈谈自己的体会。其四,请学生说说发生在身边的有关乐于助人的事例。

2.教学反思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小学生而言,好的榜样具有深刻的教育作用。“榜样教育”,即引导学生学习他人的模范行为,以促进他们自身思想品德的发展。所以,为学生树立学习榜样是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的重要策略之一。

三、在角色换位中增进情感

1.教学环节

教师可设计四个教学环节。其一,展示图片,请学生仔细观察图片中的弱势人群,并要求学生思考弱势人群会遇到哪些困难。其二,请学生根据图片内容进行角色扮演,以体会弱势人群生活的不易。其三,要求学生畅谈感受(先进行小组交流,再进行全班交流)。其四,请学生谈谈遇到弱势人群时应怎么做。

2.教学反思

如何促进学生更好地内化“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教学内容呢?“角色换位”就是较好的策略之一。“角色换位”,即让学生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定式,进行换位思考,从而激发他们情感上的认同与共鸣。这样,学生就可设身处地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并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最终形成乐于助人的美德。

四、在社会实践中体验、感悟

1.教学设计

其一,请学生根据身边弱势人群的实际情况,设计一些行动方案,以帮助他们生活得更好。其二,要求学生抒写爱心日记(记录自己帮助别人的事例),并谈谈自己的感受。其三,组织学生到社区敬老院和残疾人服务中心做义工,使学生在实践中亲自体验。

2.教学反思

只有强化“品德与社会”教学内容与真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才能训练学生过硬的心理素质,以激发他们参与实践的热情,并促使他们深入理解关爱和帮助他人的意义,从而逐步提高认识、参与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最终提升道德素养。

第2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16年镇解困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解困工程新思路、新办法,着重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就学、就医、冬季取暖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解困工程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城乡解困工程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城乡协调、扎实推进的原则。对城乡解困工程纳入全镇工作当中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提高帮扶资源利用率,确保城乡解困工作协调、有序、扎实开展。

二是坚持因户制宜、分类帮扶的原则。根据解困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帮扶,一户一策,因户制宜,突出就业帮扶,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坚持自力更生与扶贫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重扶贫,更重扶志;既重治穷,更重治愚;既重“输血”更重“造血”,立足标本兼治。

四是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党委、政府制定解困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同时组织全镇力量开展统一的城乡解困工作,进一步扩大帮扶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三、实施解困工程的目标、范围、标准和确认程序

任务目标:2016年底实现全镇农村解困户23户63人。全部脱贫,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农村解困的范围:凡具有我镇户口并在镇域居住的因疾病、子女上学等原因致贫的特困家庭以及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按照村委会上报、镇民政办审查、市解困办审批的程序,确定解困户23户,其中:玉堂村4户、新戽村5户、龙河村3户、思源村3户、村4户、新渠村3户。

农村解困对象的确认标准:农村人均月收入低于780元的家庭可列入农村解困工程进行帮扶。

农村解困对象的确认程序:村(居)民个人申请、村“两委”(社区)班子研究评审、镇党委、政府审查核实、市民政局、解困办抽查核实,由村、镇两级公示,市城乡解困领导小组确认,协调工作组研究审定。

四、实施城乡解困工程的具体措施

建立帮扶单位与被帮扶解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制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参加我镇组织的帮扶单位与帮扶对象见面会,并与帮扶对象签定《帮扶协议书》,帮扶单位要对自己所帮扶的解困户进行深入了解,力争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镇民政办要督促各帮扶单位进行帮扶。对帮扶对象可按以下措施进行帮扶。

(一)就业帮扶措施:结对帮扶的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对困难家庭的富余劳动力要实行“一对一”帮扶措施。要帮助、鼓励困难家庭子女通过“走出去”的方式自谋职业勤劳脱贫。镇劳动保障所要根据劳务市场需求制定特困群众技能培训计划,加大对有就业能力的特困群众的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增加其就业机会。

(二)子女就学帮扶措施:凡当年考入疆外高校的解困户子女,镇民政办将向争取3000元资助,考入疆内院校的争取2000元资助,就读大二、大三的学生每年争取2000元资助。

(三)就医帮扶措施:按时向享受就医优惠政策的解困户发放1000元就医卡,并根据《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对解困户住院费用进行城乡医疗救助。

(四)冬季取暖帮扶措施:镇民政办为解困家庭解决2-3吨煤炭。

(五)生产经营帮扶措施:劳动力薄弱的特困家庭由帮扶单位帮助其做好春耕、夏忙、秋收时期的各项工作,确保其生产正常进行。无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由帮扶单位会同村“两委”将其土地以当地市场承包价发包给他人耕种,并按时收回土地承包费,确保将承包费交到解困户手中。各帮扶单位要因地制宜,特别要引导一些有能力的解困户发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家庭养殖,依靠养殖业脱贫致富,增强解困户的“造血”功能。

(六)法律援助帮扶:需司法救助的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申请、减交和免交诉讼费,可持《城乡解困工程优惠证》到镇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七)临时性救助人员的帮扶措施:对突发性的致贫事件,村“两委”班子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次性救助,或向镇民政办、市民政局申请临时性救助。

(八)生产资料帮扶:为全镇十五户解困户每户每年资助1000元用于购买农资,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春耕生产。

五、工作要求

要动员社会力量对我镇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各帮扶单位要加强承担起光荣的社会责任,按照“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帮扶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入户走访、主动了解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形成镇、村两级齐抓共管格局

扶贫帮困工作开展的同时,各村村“两委”班子要和“访汇聚”工作组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针对本村贫困户定期脱贫。并且切实可行的定人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各村贫困户的脱贫时限落到实处。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城乡解困工作新机制

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多层次、多途径逐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各帮扶单位要将思想帮扶与物质帮扶相结合,通过物质帮扶、协调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在“春节”、“古尔邦节”、“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确保全年走访维稳不少于5次,帮扶物资或慰问金要达到3000元以上;加强对解困户的技术帮扶,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的自身优势,通过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劳务、农产品致富信息等服务,进一步拓宽其致富渠道。

(三)强化管理,严格督促检查

第3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双千帮扶”活动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着力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了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开展帮扶活动就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省、市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多年来也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明确提出了“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奋斗目标,先后组织实施了“五个全局抓”、“双千”工程、“三联共建”等系列帮扶活动,取得了显着成效,极大的推动了县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到2013年,在全县开展千名干部送温暖、千名老板献爱心的“双千帮扶”活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广大私营企业老板和社会爱心人士关注民生、关爱贫困弱势群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

1、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就是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开展“双千帮扶”活动,让每名干部职工、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主自愿交穷朋友、找穷亲戚,就是要求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在社会实践中创先进、争优秀,在帮扶工作中,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做出样子,真正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里,拿到手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大办凝聚民心、惠及民利之事,以贫困群众、贫困职工的逐步富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进步。

2、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实现“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标,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部门联乡包村、“双千”工程、“三联共建”等扶贫帮困工作,极大地改变了乡村贫困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岚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影响,我县依然属于贫困县,全县依然还有2.4万户6.6万农村贫困人口和2000余户困难职工还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依然很大,关注民生、帮扶贫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不仅需要广大贫困群众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开展“双千帮扶”活动,就是为了认真落实“十个一个不漏抓民生”工作目标,让全社会参与扶贫帮困,让社会各界关注民生,让贫困弱势群体得到帮扶救助,不断缩小城乡差别,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3、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密切党群干群企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既是进一步深化“三项活动”,促进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作风转变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检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各级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了直接深入基层、接触群众、实践锻炼的机会,也为各企业、各老板和社会各界人士搭建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实践平台。在帮扶过程中,各帮扶主体既能从贫困群众身上学到一种精神,又能激发自己为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激情和热情,更能进一步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转变企风、行风和作风,积极当好贫困群众的“贴心人”。

4、开展“双千帮扶”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现实需要。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出色地打赢了上半经济强劲发展、7.18抗洪抢险救灾、9.27陕西主会场活动承办三场硬仗,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坚定了信心,但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要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的思想、意志、智慧和力量;还需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但由于7.18洪灾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一些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一些职工因下岗、灾害、疾病等原因而返贫,一些不稳定因素日益凸显,越级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已成为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危害。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社会秩序就不能够保持稳定,改革、发展就无从谈起,实现突破发展就成了一句空话。如何解决这一瓶颈问题,已成为当前社会共同关心的焦点。当前,立足这个大局、服务这个大局、实现这个大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关心好,把困难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保证经济的长足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突破发展。

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双千帮扶”活动

第4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一是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构建“活力”社区。坚持将上级的要求、社区的追求、群众的需求作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社区班子成员思想必须高度统一,深化创建理念,立足社区实际,狠抓措施落实。主要是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制定好我们短、中、长期“和谐社区”创建目标,在规划制定、创建方案、实施措施等方面,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既考虑实现目标及创建过程的统一,又考虑有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创建的新理念。通过优化社区综合管理手段,营造“千家万户抓创建”氛围,激活“和谐社区”创建活力,彰显“和谐社区”特色。

二是树立“有为有位”意识,构建“平安绿色生态”社区。坚持将“和谐社区”的创建,与创建“平安型社区” “绿色生态社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创建“市级和谐社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在社区党建、社区环境、社区平安、社区民生、社区管理、社区文明等方面出新招、亮实招、促实效。

三是树立“和睦亲善”意识,构建“人文”社区。必须充分发挥好社区班子的作用,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身体力行科学发展观,率先垂范“和谐社区”创建,凝心聚力凸显人格魅力。充分调动好社区党员骨干、积极分子的创建积极性,体察民情、善解民意、为民务实、树好形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文化娱乐群体的作用,切实抓好居民之间的和睦相处教育、社区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等。通过优化创建活动载体,量化创建活动考核,展示创建活动成效,进一步完善“人际和睦”的“联系链”,凸显社区居民道德新风尚。

第5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关键词]群众利益;矛盾;有效化解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2)01-0083-03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社会转型加剧,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从当前来看,可以说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主要表现为群众利益矛盾。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探讨如何有效化解群众利益矛盾,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群众利益矛盾的主要表现

在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日渐凸显,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贫富差距引发的利益矛盾。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一些分配不公现象引起群众不满,部分群众利益失衡并引发利益矛盾冲突。

(二)拆迁、征地引发的利益矛盾。一些地方强制拆迁、野蛮拆迁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严重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一些地方由于拆迁安置不到位,导致拆迁户利益受损,引发拆迁户不满情绪;一些地方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着程序违法、补偿不足、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导致村民集体上访事件频发。

(三)劳资纠纷引发的利益矛盾。一些企业生产条件恶劣、劳动强度过大、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产生劳资纠纷;一些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医疗、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得不到合理赔偿,产生工伤纠纷。

(四)民生保障不足引发的利益矛盾。一是部分群众由于教育、医疗、就业、居住环境等基本民生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引发利益冲突;二是由于企业转制过程产生的职工分流、买断工龄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发职工利益纠纷;三是一些企业未按劳动法及时办理“三险”,引发社会保障纠纷。

(五)执法不公、司法不当引发的利益矛盾。一些执法人员对群众的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回应和疏导,致使一些应当解决的问题久拖未决,执法中又存在执法不公问题,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群众产生抵触情绪;一些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把握不到位、定性不准,存在司法不公问题,导致群众不满引发矛盾纠纷。

二、群众利益矛盾的成因分析

当前出现各种复杂的群众利益矛盾,究其原因,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有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不到位、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也有群众工作薄弱、管理方法落后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生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财力不断增强,民生投入也有所增加。但是一些地方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上,投入仍然不足,距离群众要求全面改善民生的利益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二)群众利益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扶贫解困、就业、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机制,还存在制度上不够完善、程序上不够规范等问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到位,社会利益调节机制不够健全;社会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还不到位,社会公平正义有待落实。

(三)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轻浮、群众意识淡薄。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正当的利益要求不愿解释处理,推诿扯皮,引起群众的误解,甚至引发激烈地矛盾冲突;有些干部对群众的利益矛盾思想上不重视,总是拈轻怕重,久拖不决;有些干部缺乏群众观念,不愿意做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不敢做群众工作,群众的疾苦和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一些简单问题复杂化,一般性的利益矛盾演变为。

(四)一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在加快发展过程中,有些部门和干部没有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对环境改善、食品安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涉及群众现实利益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妥善解决,从而引发了许多群众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

三、多管齐下,大力化解群众利益矛盾的对策

当前存在的各种群众利益矛盾,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有效化解群众利益矛盾,已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迫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着力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化解群众利益矛盾,必须把群众最关心、对群众来说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从当前来看,应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全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打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建立健全各种接待制度,对拆迁、土地征用、涉法涉诉等矛盾复杂、最大的重点问题,可探讨建立“专题接访日”制度,接访前先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公布接访日期和接访内容,进一步拓宽群众来访的渠道。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下访”集中排查,既化解了矛盾,又及时、有效地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对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改革改制等较敏感的工作,坚持公开听证、阳光操作,确保群众利益在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得到保障。如拆迁工作,在先落实安置措施的基础上坚持做好“两公开、四公示”,即实施方案公开、拆迁政策公开;常住人口公示、房屋面积公示、补偿标准和协议签订公示,每个环节都要规范有序,保证拆迁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同时,对于人民群众经常抱怨的“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社会热点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分头调研,对这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剖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加以落实解决。三是切实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要把关爱弱势群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特别是对城镇下岗失业职工、低保户、残疾人和农村特困群众、优抚对象,经常检查、落实相应的帮扶政策,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

(二)保障群众各项民利。维护群众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平公正是群众利益第一位的需求,而民主法治则是根本性保障。只有保障群众各项民利,化解群众利益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取得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效果。要从制度上建立健全各个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机制,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民利,扩大底层群众代表的发言权和政治参与权。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政治诉求,将群众的意愿纳入到各级公共权力机关的决策过程中,增强党执政的民意基础。要充

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要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健全机制为主线,以发展基层民主为目标,推动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的建设。要逐步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运行体制和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的水平。要善于发挥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机制,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各种公益性利益需求。

(三)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确立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化解群众利益矛盾的根本要求。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前,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造成群众利益矛盾冲突,严重阻碍公平正义的实现。要加大政府调节再分配的力度,合理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调节好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民的现金收入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形成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结构。要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着力解决好各种劳资纠纷。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城市与农村、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收入分配、利益分配关系,尽可能达到利益均衡。二要切实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力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通过征收累进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收政策,抑制高收入人群收入的过度膨胀,缩小贫富差距。三要逐步消除户籍、教育、就业、身份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四要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从制度上逐步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要致力于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把尚未纳入社保体系的农民工和农民逐步纳入社保体系。同时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救助困难群体、化解群众利益矛盾方面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调节机制,着力化解群众利益矛盾。完善的利益调节机制,对于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一是要建立健全畅通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和形成各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有利于各社会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意愿、意见、建议通过相应诉求表达渠道得到反映,进而达到整合协调群众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广开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要通过社会管理制度创新,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起利益诉求表达的制度性平台,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都是公众利益诉求表达的基本制度,应在实践中尽快完善,在公众利益诉求表达上发挥积极的作用。二要构建弱势群体利益维护机制,注重从源头入手、从维权人手,建立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长效机制。当前,针对城镇化过程中和企业改制中屡屡发生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及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构建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机制、信息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群众利益矛盾和冲突,避免矛盾激化。

[参考文献]

第6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社会组织进驻基层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推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在惠及百姓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举措

(一)建立社会组织智库,推动基层治理专家把脉会诊

设立社会组织首席专家制,通过认定一批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行家,建立社会组织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

1、评选一批社会组织首席专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社会工作师、教师,优秀社区干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构成的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县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审核,并名单。

2、加强对首席专家的动态认定管理。严格社会组织专家考评,并根据个人表现、工作需要等,对专家库人员进行适时调整。

(二)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

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一线,深入社区家庭,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服务项目,推进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1、安排场所入驻。在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动员有关社会组织入驻,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等服务平台,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及时有效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弱势群体救助等工作。

2、开发服务项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开发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并及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积极参与、主动承接、发挥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联合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群众组织、志愿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主动开发项目,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精细运作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水平。

3、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社区心理知识普及,组织相关专业人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1、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扎实推进“福彩慈善•助力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以百姓知晓、百姓参与、百姓监督为目标,在前期动员、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多个阶段和环节寻求创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标杆项目。

2、实施政府扶持项目。深入基层,广泛征集群众服务需求,年内实施民政理论研究、养老托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助力精准救助、矛盾纠纷调处等6个左右政府扶持项目。通过财政支持,推动一批成长型社会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采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移

1、帮扶困境儿童。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帮扶,为孤儿、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为服刑或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子女提供监护支持、精神关爱、法律援助等;为心理缺陷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有违法犯罪倾向青少年等对象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法制教育等,促进他们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

3、参与防灾减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防灾减灾救灾课题研究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推广应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灾害风险评估和必要的中小型应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练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推进,作为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力量投入,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第7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2005年,××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立足辖区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册志愿者”为主题,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为主体,围绕文明社区建设、市民素质工程、城市管理、扶贫帮困、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大型活动等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哈尔滨青年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上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推动了新世纪哈尔滨人形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切实服务于我区的“三个文明”建设,我们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前提下,狠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全年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年初,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我处党政中心工作,我们对全年的志愿者行动进行了讨论,制定了《××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规划。

二是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定期工作例会制度。每个季度,我们都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志愿者服务中的经验和不足,适时的调整工作计划,特别是在配合各项大型活动的开展,不仅宣传动员了志愿者,还调动了志愿者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有效服务,保证了各项大型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按照团中央《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的实施方案》,对青年志愿者行动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注册志愿者实施方案》,以“创建文明城市,做一名注册志愿者”为主题,大力开展了志愿者注册活动,并建立了电子档案。

二、突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

服务队中的志愿者们不计名利,自觉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他们永葆爱心和真情,团结友善,助人为乐,自觉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爱、和谐共处;他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扎扎实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2005年,我们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20余名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到困难户家中和社区,开展清理环境卫生、清除乱贴乱画、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一)扶贫解困志愿服务。大力实施了希望工程和爱心工程,积极救助贫困学生和帮扶弱势群体,一方面号召全体志愿者为贫困学生和弱势群体献爱心,以帮物资、帮劳力、帮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慰问帮扶活动。不辞辛苦、尽心尽力、千方百计帮助扶贫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脱贫使其逐步走向致富。通过送温暖及走访,组织青年志愿者帮助家有老母的下岗职工,利用自家住房临街的条件,把凉台改成门砌上台阶开一个小食杂店,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办理城管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并利用朋友关系帮他赊货,解决只靠低保补助维持生活的现状。

(二)城市管理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开展以城市管理为主题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管理意识。除了在教堂广场、博物馆广场、特色街区、河园和辖区主要街道开展清除白色垃圾、清理乱贴乱画等环境整治日常性志愿服务活动,还动员青年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看护绿地、城市管理知识宣传等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管理。在重点地区设立“青年志愿监督岗”。

(三)围绕社会大型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配合市委、市政府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大力开展弘扬“哈尔滨精神”,形成查摆“十大陋习”的舆论氛围;配合血站倡导并积极实施无偿献血活动;配合畅通工程,开展在自身工作基础上协助交通警察做好疏导工作;为方便游客、展示哈尔滨人形象,在辖区坚持开展了义务向导活动;,

(四)开展主题鲜明的团员活动。

在青年中组织了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岗位技术比赛和业务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在“五·四”、“七·一”等重大节日之际召开各种主题鲜明的团员大会,为青年们指明前进的方向与奋斗的目标;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到纪念馆和东北烈士纪念馆参观;

三、加强宣传,使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人心

第8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养老本身就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成为一个时时刻刻被谈及的话题。在关注所有老年人的同时,一些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更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每个生命的夭折意味着其背后家庭难以承受的痛苦,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失去的却是自己的独生子女,因此更是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精神空虚和养老压力,我们将其称之为“失独群体”。

随着失独群体逐渐迈入老年,他们的养老问题近几年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关注失独群体,了解他们的真实生活状况,探讨他们在养老方面面临的问题,提供有效的帮扶措施助其安享晚年,是目前我们必须直面且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失独群体数量持续增加

失独群体的数量越来越庞大,但是由于缺乏专门的人口调查统计,中国目前有关失独家庭的数量还没有确切的数据。以下是专家学者根据已的权威数据而推断计算出的几组相关数据。

人口学专家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从1975-2010年共产生了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同时又根据人口死亡的年龄结构,推算出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1]

国防大学刘明福教授按照军队样本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进行估计,也得出了同样的结果,我国现在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也有1.9亿人,再结合《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显示的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0.4‰来推算,1975年到2010年间,有超过1000万独生子女在25岁之前死亡,意味着2000万名父亲和母亲成为无助的失独老人。[2]

2013年2月27日,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加上子女风险事件的发生等因素,无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3]

虽然没有精确的数据,但可以看出失独群体的数量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处于持续增加的态势。如果独生子女死亡时父母年纪还轻,那么他们还有再次生育的可能,但对于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父母来说,他们就只能独自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养老压力。失独群体已经成为社会中一种新的弱势群体,亟需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三、失独群体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衍生现象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到今天,中国计划生育的政策已经持续三十多年,中国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全国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和世界“60亿人口月”的到来都推迟了4年,它为中国的前行减少了人炸的风险,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大部分父母响应国家号召,坚持优生优育,只生一个孩子,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子女的唯一性意味着家庭的脆弱性,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曾指出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家庭,[4]他们失去子女的风险远远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而且,一旦女性超过适合生育年龄,失独风险更大。可见,如此大规模的失独群体的形成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是导致失独群体形成的主要原因。

(二)风险社会加重失独群体的产生

现如今是个风险社会,人类社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生存和生活风险。从整个社会来讲,有自然灾害、各种传染病、泛滥、恐怖活动、生态环境恶化、社会性冲突等诸多风险。对于某个个体来讲,与个人的生活经历、生活状态相关的风险有疾病、矿难事故、交通事故、溺水、自杀、工伤事故、工作压力等等。面对风险的包围,人的生命遭受的威胁加大,失独家庭产生的概率增大。

(三)预期寿命的提高使得失独群体数量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不断提高,导致高龄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再加上现代社会的“少子化、无子化”的家庭生育观念,导致老年人和年轻人的比例逐渐增大,老年人面对子女发生意外的几率也在增大,失独群体的数量因而增加。

可见,失独群体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中国独有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又与现代社会所蕴藏的各种风险因素有关,失独群体的形成是政策风险和社会风险综合作用的结果。

四、失独群体在养老方面面临的困难

(一)精神无助,老来无人照料

人生之悲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何况失去的是自己的独生子女。2011年,中国计生协对14个省的1500余户失独家庭开展的调查显示,有近一半失独父母患有抑郁症,精神伤痛是失独群体面临的最大问题。与国外不同,绝大多数中国人不信神,孩子不仅是血脉的延续,更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希望。一旦失去独生子女,他们便陷入了巨大且长久的精神伤痛中。失独群体又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为避免睹物思人、触景生情,他们往往把自己封闭起来,在孤独和悲痛中难以自拔。

随着失独群体的逐渐年老体衰,对“无人陪伴、无人养老、无人签字、无人送终”的种种担心和顾虑,让他们越发觉得孤立无援,精神几近崩溃。与经济补偿相比,他们更缺乏精神寄托,因此如何让失独群体在精神上得到很好的慰藉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重大的社会问题。[5]

(二)养老失去经济支柱

受“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独生子女不仅是家庭的精神支柱,也是父母养老的经济支柱。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独生子女一旦亡故,父母在子女身上的投资连成本都没有收回,更不用说年老之后的回报。倾其所有来培养子女的父母不在少数,有的独生子女在世时疾病缠身,父母为其治病花光所有积蓄,再加上许多失独群体接近或已经退休,他们的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在承受精神痛苦的同时,失独群体还遭遇着巨大的经济困难。

在缺乏经济支持的前提下,失独群体面临着诸多困难:首先,即使有的父母还适合再生育或有意愿领养子女,但面对一个孩子巨额的抚养成本,他们也会望而却步。其次,虽然目前国家在大部分省市都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但每个月的扶助金对失独群体来说只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独生子女的这种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比非独生子女家庭有着更大的风险。[6]

五、我国针对失独群体实行的帮扶政策

经历了丧子之痛,失独群体成为抵御风险能力最低、最需要政府和社会帮助的群体,为此国家和各地区都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以解决失独群体的特殊困难。

(一)国家出台的失独群体帮扶政策

2007年8月,国家出台《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人口发〔2007〕78号),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2012年起,这一标准又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

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曾召开新闻会,表示应当参照政府供养“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政策,由政府为失独家庭提供充分的保障,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二)各省市的失独群体帮扶政策

2012年,北京市政府通过“暖心计划”,每年为每位失独者出资2800元,购买包括养老、医疗、意外险、人寿险、女性安康险在内的综合性保险,这是全国首个由政府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全额埋单的商业保险。同时,北京市将继续执行2009年以来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政府特殊扶助金。

青岛自2013年起,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月不低于500元;对享受低保的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给予每月60小时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选择入住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的,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上海从2008年起,对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死亡的失独家庭实施特别扶助政策,包括对父母每人各一次性的5000元补助和每月每人150元的扶助金。

福建省给予失独家庭每人每年4800元补助,对愿意再生育的失独家庭提供再生育服务,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采用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

陕西省在对失独群体扶助方面应该是力度最大的,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农村居民每人每月为80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为1000元;同时还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

从各地实施的政策可以看出,虽然各地对失独群体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助和帮扶措施,但是地区之间差异很大,政策规定不一,而且很多制度规定也比较苛刻并受到质疑,如有的规定女方必须满49周岁才能享受补助;有的规定子女在16周岁前去世才算失独,而独生子女超过16周岁死亡的父母却领不到一次性补助。同时,从表1中可以看出,各地区的补助标准相差悬殊,最低的每月只有150元,最高可达1000元。另外,各地对失独群体每月提供的经济补助还是显得非常微薄,如上海失独家庭每月的经济补助只有150元,基本处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水平,与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相称,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难以解决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问题。

六、对策与建议

(一)对失独群体状况进行科学性调查

目前,社会上对失独群体的真实生活状况了解的还不够全面,对失独现象的专业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失独群体的科学性、专业性调查,目前还没有失独群体数量的确切数据。可以说无论是在广度还是深度方面,对失独群体的重视仍然不够。

重视失独群体养老问题,需从科学统计失独群体数量开始。失独群体的规模测算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既要有创新的方法,又需要掌握大量的基础数据,建议由计生、民政、统计等部门联合对失独群体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全国失独群体的数量、分布、生活状况、特征等基础数据,了解他们的困难与诉求,建立起完整的档案,以便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对策。

(二)完善帮扶失独群体养老的政策法规

失独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帮扶考量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社会责任。在制度层面得到特殊保障,是失独群体理应获得和享受的权利,但是目前,无论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是《婚姻法》、《人口计划生育法》,都没有对失独群体的养老做出明确规定。面对各地帮扶政策不一、补助标准悬殊和政策不衔接等现象,要真正解决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必须首先完善失独群体养老保障的政策法规,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失独群体的权利和待遇以及国家和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

另外,应该在政策中明确规定失独群体的管理机构,可以在街道办、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专门设立失独群体管理部门,建立失独群体信息档案,对失独群体进行统一、全面的管理。一旦出现失独家庭,就立即启动失独家庭管理办法,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生活照护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失独群体养老问题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对失独群体进行经济补偿

失去独生子女,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失去了经济支柱,经济困难是失独群体面临的普遍问题,建议采取专项补贴、一次性补贴和保险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失独群体进行经济补偿。因为不同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消费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分级负担的方式制定差异性的补贴方案。

其中,专项补贴按月发放,补贴标准应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参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等指标来做出科学的界定。同时建立失独群体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的增长,逐步提高失独群体的经济补助标准。

失独群体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计划生育政策所取得的成果由全社会共享,但当独生子女遭遇风险的时候却由独生子女家庭独自承担,这是不公平的。政府应该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从社会公共财富中拿出一部分来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保险,涵盖养老保险、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性保险,一方面可以减轻失独群体面临风险时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失独群体所承担的责任。

(四)重视失独群体的精神养老

来自社会的关爱和认同,有助于恢复和增强失独群体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有助于他们在心理上重新回归社会。[7]因此相对于经济扶助,对于失独群体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这应该是帮扶的重中之重。全社会都要关注、关心和关爱失独群体尤其是失独老人,给他们营造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首先,要及时、适当地对失独群体进行心理干预。目前,国家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几乎没有,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失独群体心理救助机构网络,研究失独群体的心理特征,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失独群体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和疏导。

其次,由失独群体管理机构的人员担任失独群体的精神赡养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法规,这对有子女的父母来说是福音,但却加剧了失独群体的精神压力。为此,街道办、居委会或社区服务中心等失独群体管理机构应该设专人作为失独老人的“子女”,定期探访失独老人,缓解失独老人的精神压力。

再次,要积极推动社会团体为失独群体提供爱心帮扶。社会团体可以针对失独老人不同的境遇进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向失独群体宣传健康的生活理念和养老理念。可以组织一系列的文体、慈善等社会活动,让失独群体的精神世界变得充实,重新拾回生活的信心。可以建立公益QQ群和交流论坛,使有相同经历的家庭能够彼此鼓励,携手走出阴影。

(五)加强失独群体的生活照护问题

失独老人是真正的空巢老人,应该高度重视生活自理困难的失独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应该向失独老人有所倾斜。

首先,失独老人应该是未来居家养老的重点保障对象。对于选择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在国家正式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之前,应该尽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8]由政府来承担大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并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到居家失独老人的生活照护中来。

其次,养老机构给予失独老人优先入住。政府按照失独老人入住人数给予养老机构相应补贴,对选择机构养老的失独老人,要对其降低机构养老入住门槛,完善养老机构的担保人条款,取消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需要儿女签字这一规定,确保失独老人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入住养老机构。鉴于情感脆弱、不愿入住普通养老机构的的失独老人,政府应该探索建立专门的失独群体养老机构,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解决失独老人的生活照护问题。

总之,失独群体的养老问题是近几年才凸显出来的,它的出现既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社会方面的原因。失独群体作为我国转型时期的特殊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和帮扶。国家既要在宏观上制定失独群体的帮扶制度和政策,又要积极推动社会和个人对失独老人进行必要的经济扶助、精神赡养和生活照护。

说明: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未来十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研究”(编号:12&ZD212)。

参考文献:

[1]易富贤.大国空巢[M].香港:大风出版社,2007.

[2]相树华,刘明福.中国婚恋危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1.

[3]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2.

[4]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J].人口研究,2004(1).

[5]郎文平.失独家庭的养老风险及规避建议[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33).

[6]赵仲杰.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第9篇: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方案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妇委会先进事迹材料 

    近年来,政务服务中心妇委会以社会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既充分调动了女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又凸显出社会服务工作的成效,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一、精心谋划组织,确保活动成效

及时安排、尽早部署。每一次组织活动都经过妇委会主任、副主任多次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女干部的意见,得到大多数女干部的认可后,才决定开展组织活动。

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到每次活动有详细的方案,有周密的计划,有具体的责任分工,有周到的后勤保障。

丰富内容,确保成效。为使政务中心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我们根据女干部的喜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针对女干部喜爱文体活动的特点,我们开展了“三八节”文体活动比赛,比赛项目包括羽毛球、跳绳、拔河等,女党员、女干部们个个踊跃参加,现场不时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在围绕女会员开展组织活动的同时,我们也针对干部子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大家度过了一段段充实、快乐的时光,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也不断增强。

二、热衷社会服务,积极创建品牌

现代女性在致力岗位建功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和热衷于社会服务活动。根据这个特点,我们决定以社会服务活动为载体来开展组织活动。经过近年来的摸索和总结,政务中心确定创立“369”社会服务活动品牌,暨每年的“3.8妇女节”慰问帮扶贫困妇女、“6.1儿童节”慰问帮扶贫困儿童、“9.9重阳节”慰问帮扶贫困老人。政务中心希望通过“369活动”的开展,让女干部们更加关注贫困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通过一系列关爱活动,让社会弱势群体真切地感受到关心和关爱。

关爱妇女,鼓励自强。2018年“3.8妇女节”前后,政务中心组织干部前往社区走访贫困妇女家庭,慰问基层贫困妇女。据了解,这些贫困妇女大多因病致贫或因家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贫。在走访慰问活动中,女干部们主动与贫困妇女拉家常,仔细询问她们生产生活状况,鼓励他们勇敢面对困难,乐观看待生活,增强生活的信心,并为她们送去慰问品。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女干部们还主动与贫困妇女建立了长期联系,以便及时关注她们的生产生活状况,积极为她们提供法律、医疗、心理疏导等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她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使贫困妇女家庭早日脱贫致富。

关爱儿童,帮助成长。2018年“6.1儿童节”前夕,政务中心组织女干部前往定点帮扶的地点慰问贫困学生,并为他们送去了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慰问活动中,女干部们来到贫困学生家中,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学生家庭解决具体问题。

关爱老人,传递温暖。为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政务中心统一购买毛线,组织女干部利用闲暇时间编织围巾,在寒冬时节给孤寡老人送去温暖与爱心。 

三、加强精神面貌建设,树立新世纪妇女形象

女同志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肩负起家庭的重负,如何让她们以良好的心态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加强精神面貌建设至关重要。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搞好精神面貌建设。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首先我们妇委会成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职责,确定分管处室,时时关心女同志生活,把她们的冷暖放在心上,对女同志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关怀和解决;对有家庭矛盾和纷争的,及时做好协调和帮忙工作,让女职工真切的感受到妇委会就是她们的家。女同志及其父母遇有重大疾病的,妇委会及时予以看望;有婚丧喜庆事宜的,及时去表示慰问和祝贺;个性是女职工出嫁,妇委会成员全部到场,使女同志在心中感受到妇委会的温暖,感受到妇委会就是她们的“娘家人”,从而以良好的心理状态做好各种工作。同时,对男职工生活中遇到困难或重大问题,我们也用心地去慰问和帮忙。今年,我们看望和慰问男、女职工及其亲属三十余次,对促进政务服务中心精神礼貌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开展“比学赶帮”活动。随着政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的增多,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完美工作环境,妇委会向全体女同志发出倡议,从细微之处着手,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在家庭中,努力争当好媳妇、好婆婆,争创礼貌家庭;在工作中,从小事做起,用心为全局搞好服务工作,充分树立良好的妇女形象。在“比学赶帮”活动中,女性自身优势和良好的思想品质得到了充分体现,爱岗敬业意识明显增强。政务服务中心内以前比较脏、乱的工作环境,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干净整洁,涌现出许多无名雷锋;出现的好媳妇、好婆婆让全中心同志赞不绝口

四、加大维权宣传力度,促进妇女工作和谐发展

今年是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也是“七五”普法及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开局之年,政务服务中心妇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订了相关资料,确保了每人一本《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组织妇女学习培训,并举办局系统“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的活动,以笔答的形式做了试卷答题卡。在全局掀起了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我们充分利用“三.八”、“六.一”两个节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透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维护妇女及儿童权益重要性和时代好处的认识,将维权工作摆上全中心的议事日程,我们还会同工会的同志一齐,经常性地深入到干部中间去,了解他们家庭生活的的困难,在思想上与同志们用心交流,及时发现一些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如在八月份,妇委会同志在基层排查问题时发现,基层一名干部与其家属因长期两地分居,工作任务和家庭负担的双重压力影响了其工作的用心性和创造性,夫妻间经常为了琐碎问题发生争吵,有一次甚至在工作单位大吵了一次,近来又传出要离婚的消息,得知此状况后妇委会同志立即与该同志的家属取得联系,与她进行了促膝长谈,了解夫妻矛盾存在的真实原因,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了这一状况,由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直接出面,彻底解决了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和住房问题,目前,该同志家庭关系良好,并能用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心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