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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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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

第1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以下简称审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等工程)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前款规定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如农民自建房等),业主自愿报审的,各审查单位应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第四条施工图审查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但审查单位不得与被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应委托本市的审查单位,确需选择市外审查单位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委托市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第六条市外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本市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的,须在本市设立常设机构,有满足开展业务的各专业审查人员、设备和场地,并通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本市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该常设机构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并应按《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委托施工图审查时,应向审查单位提出审查要求,填写《送审表》,提供审查所需相关材料,并与审查单位签订《施工图审查专用合同书》。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并对送审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一)勘察、设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

(二)勘察、设计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外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证明);

(三)批准的立项文件、规划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附件;

(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五)四套或四套以上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提供);

(六)各专业计算书、计算光盘;

(七)装修工程涉及使用功能更改、外观改变的,应附规划部门审批文件,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八)审查单位确认与审查工作相关的其它资料(例如复杂环境中周边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资料)。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审查单位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勘察设计合同是否备案;

(四)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六)施工图是否符合规划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审查单位所审查的内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内容重复或相交叉时,对人防、消防、防雷、抗震等工程均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有关协调与衔接,确保审查成果质量。

第十二条审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核对《送审表》和送审材料,签订审查合同,并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登记表》(审查单位自制);

(二)分专业进行审查,填写《专业审查记录表》;

(三)汇总专业审查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审查报告书》;

(四)确认“意见回复”是否满足审查要求并填写《审查报告书》中“审查人确认”栏,提出终审意见并填写“终审意见”栏,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

(五)在《审查合格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审查合格书》和《专业审查记录表》应具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亲笔签字;《审查报告书》需进行意见汇总,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可以打印,但必须与《专业审查记录表》上的签字一致;《审查报告书》经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查合格书》经法定代表人确认,均须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报告书》后,应联系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调整修改,书面回复审查单位,可采用修改联系单或直接更换施工图纸的方式,并在《审查报告书》的“意见回复”栏中注明“见***号修改联系单”或“已更换图纸,见***号”等字样。书面回复意见需加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公章,待审查单位确认。

第十四条审查不合格的,审查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审查不合格,审查单位应在审查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

(二)施工图设计深度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施工需求的;

(三)施工图存在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挂靠勘察设计或者违反资质、注册执业管理规定的;

(五)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规划审批文件的,经审查单位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后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属审查合格。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收到审查单位退还的施工图后,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单位审查。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在项目审批条件内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交原审查单位重新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且《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重新备案后的施工图方可使用;未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竣工验收不得通过。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须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复印件以及修改联系单连同施工图一并发放至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在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时必须就施工图审查情况及相关修改联系单进行交底,且须有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审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或审查意见书有重大分歧时,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复审结论,复审费用由承担责任方支付。

第十九条审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审查人员学习、交流计划,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自律,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各专业审查人员应做好审查记录,认真统计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并定期汇总。审查中凡全省统一格式的有关文本和施工图等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审查单位应建立施工图审查季报及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审查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季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查项目及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查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工作承担审查责任。审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施工图审查应全面负责,审查人员对其审查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未能发现存在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不得继续从事审查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审查单位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所颁发的审查合格书无效,由属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查单位收回审查合格书,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查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科研与技术攻关,做好典型工程案例、勘察设计质量通病总结、技术研讨与交流等方面工作,提高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

第二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督促相关审查人员确保完成每年40学时的培训,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考核未通过的审查人员依法暂停或取消其个人的审查资格。

第二十五条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审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审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骨干、场地、装备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六)施工图审查质量;

(七)审查人员的执业道德、培训情况;

(八)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章与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审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监督其进行整改;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认定机关取消其审查资格。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活动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2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摘要】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极其关键.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事前”控制对管理制度的“事前”控制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设计阶段控制;施工进度;项目部的控制;管理制度控制

建设工程在设计和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度管理各项控制极其重要,本文结合工程应用实际,对设计和施工.进度管理分析探讨。

1.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1)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极其关键的,从工程开始设计就要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将需要具体化是衡量业主需要的可行性,科学合理性全面综合考虑。设计阶段的节约费用约占80%,而施工安装只占20%左右。设计质量的控制是实现三大控制的重点,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和投资效益,关系到用户使用中的安全可靠性。对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图纸完成以后要进行图纸的会审工作,尤其审查其是否符合当前的国家政策,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不允许存在与规范冲突的地方。由各专业工程师从各自专业的特点及需要考虑。对会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专业设计人员,并督促设计人员重新修改或更加补充完善,尽快将发现的问题在设计中得到彻底解决,也是避免在施工中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严把设计变更关,首先要把好施工图设计关,杜绝施工图本身缺陷引起的变更。设计人员未经规定年限的现场施工实习和专业的设计培训,不得从事实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重视施工图的复审及审批,提高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减少因施工图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为此,可以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力,激励和督促设计人员和图纸审核人员提高业务和责任意识。另外要制定和完善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使之形成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对于涉及费用较大的变更,在出正式设计变更之前,先出一个代表变更意图的变更申请联系单位或审批单,下发到监理、业主代表、造价控制部门和项目主管领导,让大家都了解一下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能产生的费用变化。最后各部门及人员在一起汇总研究,提出各自的意见,分析讨论变更的必要性或优化设计方案,最终设计部门根据讨论意见及结果出具最终的设计变更。通过完善和细化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量减少项目实施以后费用增加与变动,达到主动控制投资的目的。

(3)如存在在暖通空调设计中的问题:房屋功能性用新风量取值不当,如果偏大时浪费能源,取值偏小时能满足环境卫生要求。新风量取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并要满足现行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第5.3.8条最小新风量取值。商场内空调通风机房的墙体,为轻质可燃或难燃材料且未做消音处理,直接向营业厅开门。(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中的第3.1.11条四款中规定,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穿越的水管线在防火分区隔墙时未作任何处理。根据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采暖(空调) 管道必须穿越防火墙时,在管道穿过处应采取固定和密封处理,使管道可向墙的两侧伸缩,以避免防火墙与管道之间形成空隙而窜烟火。排烟口布置在室内排烟竖井上较低处,距顶棚有一定距离,不利于烟气口顺畅排出,影响到人们疏散时的可见度,对排烟口布置必须按高层建筑GB50045-95(2005年版)中强制性条文第8.4.4中的规定,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外墙面上,建筑专业是否预留设备吊装孔洞,屋面及外墙上排风口与新风口距离是否满足要求,各专业管道标高是否有冲突,冷却水系统是否考虑水过滤和水质的处理设施。暖通空调的专业人员应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应用经验,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并要求设计人员提供计算书,确定集中空调的设计是否合理,若是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与设计单位勾通协调,如确有必要也可向建设方提出建议,请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以求得更加符合规范及使用要求。

2.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以及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提前下完成。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已经被赋予更广泛的含义,它将工程项目任务、工期、成本有机地结合形成一个综合的指标,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状况。所以进度控制已不只是传统的工期控制,而且还将工期与工程实物、成本、资源配置等统一起来,其基本对象是施工活动。施工进度管理控制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调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工期、费用、安全、质量构成了项目的四大目标,这些目标均能通过进度控制加以掌握,而项目进度的控制是工程建设四大目标的重要部分。因此,进度控制是项目的灵魂,必须加强项目进度控制管理。. 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正如上述所说,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项动态的项目,而其中的各种因素都会直接响到施工的进度,如施工材料的采购、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质量的好坏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要想真正的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就必须从源头上强化施工进度的管理意识,并且提高综合的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够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了以下几点:

(1)不能够盲目的因为加快施工进度,而忽略施工的质量,因为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灵魂,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不仅仅会影响到相关企业,单位的利益,更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2)做好施工材料的统计,及时的补给施工材料,以杜绝因为缺少材料而造成的停工。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因为一旦出现任何的安全问题,都将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进度。

2.2加强对进度的记录: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的、及时的做好相应的记录,因为记录既是对工作的验证,也是工作的反映。通过客观的、全面的、详细的记录,不仅能够及时的整合资自身的管理,更能够有效的弥补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编制好工作的计划,例如每月工作计划、每周工作计划以及每日工作计划等等,以确保后续施工进度管理工作能够有计划可依。

(2)将日常的施工落实为表格,并且严格的做好相关的记录,比如说施工中 的某一个环节施工到了哪一个步骤,预计多少个工作日能够完成等。

(3)对于比较紧的施工任务,应该派相关的负责人落实督促,并且做好跟踪记录。

2.3建立施工的大环境影响到施工进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而要想从本质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就必须先建立起良好的管理环境、施工环境,这样才能够确保施工的顺利开展,也才能够保证施工的进度。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及时的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的交接工作,以确保每一个层次、每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清楚的了解施工进度的计划,从而避免因为沟通、交流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2)建立并且完善关于施工进度管理的制度,因为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能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必须将对施工进度的管理落实到责任人身上,一旦施工进度出现问题,就应该给予处罚。

(3)企业年、季、月计划及各管理部门的有关计划必须从制度上使之与施工进度计划紧密配合,互相衔接,彼此呼应,融为一体。

(4)必须充分落实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的条件,避免过多的假设而失去指导施工的作用。

(5)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以提高计划质量。

2.4加强施工方案的“事前”控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想干出成绩,取得令各方满意的结果,就必须建立一个全面有序,合理良好的环境气氛。在施工企业正式入场之前,监理必须首先对以下的内容提前控制并审查: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措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及垂直运输工具的型号及数量等。如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审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施工段的划分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流程是否保证质量细部处理,可否满足进度计划需要,工艺流程顺序是否先地下后地面等。根据平面布置审查塔吊的安装位置,材料堆放加工,人货梯摆设,是否影响安全通道,钢筋模板加工场地是否影响后期室外配套管线的施工; 塔吊大臂旋转半径是否满足作业面内材料调运的要求。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考虑到外墙装饰及幕墙的需要,如龙骨作业的空间位置,外立杆距离墙间距的调整,保证后期不相互干扰影响各专业施工,这许多沟通协调必须在方案中得到具体明确,便于过程中应用控制。

2.5加强对施工项目部的“事前”控制: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永远是决定施工阶段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对于监理方来说,应在正式施工前对施工方项目部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首先,根据合同约定检查施工企业的资质,生产配置能力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还要认真审查施工方派进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资质证书和工程业绩是否同投标承诺相一致,重点是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可否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其次,要对选派的施工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质量,材料,资料,预算等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素质及管理能力综合进行考查,对于确实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不留情面的坚决辞换。施工企业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是影响整个建设工程产品质量优劣的关键因素。作为工程监理机构及现场监理,必须做到知己知彼,进行人员的“事前”控制,才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6对管理制度的“事前”控制:。

(1)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期望有一个好的结果,这就需要制定比较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奖罚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作为参于整个施工阶段的现场监理,必须在开工前要同建设方,材料供应,施工各单位共同约定一整套规章制度。如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检查制度,进度控制的专题工程例会制度,控制质量隐蔽的验收制度,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程序规定,奖励及处罚制度等。

(2)工程施工阶段具有明显的隐蔽特点,事后验收往往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有时无法进行检查,对此必须提前制定好隐蔽项目验收参加的人员,时间,方法及使用的标准要求,对于确保施工质量隐患可能性来说,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检查制度加强控制。施工方会对监理及业主提出时间要求,施工现场各工种环节由于工期要求环环紧扣,缺少那个都会影响进度,这就要求监理提前介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处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配合整改到位再进行下道工序。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制度,包括奖惩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一个进行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而言,监理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越全面,完善及到位,其结果就会达到满意的效应。

总之,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管理等众多管理内容一样,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点管理内容,而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不仅能够为施工企业、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更能够强化施工企业、单位的形象以及声誉,从而获得可持续性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自身施工进度的管理,这样才能够在促进工程发展的同时,为自身企业获取生存发展的条件。只有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吴 迪 等 探讨建筑工程造价分阶段管理的作用与意义[J]四川建筑2007(9)23~24.

[2]刘益惠 浅析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华建筑科技2011(6)61~63.

第3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 工程质量 监督要点

Abstract: With China's sustained economic development, urban area where the use of effective area is gradually reduced in recent years, urban high-rise buildings growing number of high-rise building design, construction quality, how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high-rise building projects, I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guide,"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Shandong Province "," high-rise buildings of concrete structure technical regulations (JGJ3-2002), the combination of Linyi City On the main points of the high-ris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Keywords: high-rise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points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质保体系的监督检查要点

(一)查看工程建设前期的相关资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答复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合同以及参建各方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现场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高层建筑工程规模大,层数多,地基处理、主体结构施工复杂,现场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要有针对性,要细化,落实工程配备的检测设备,落实现场原材料见证送样制度,现场人员持证上岗。

二、地基基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点

(一)详细勘察应收集初步设计资料及现场地形图与勘探点坐标,高程引测依据,明确工程场地的地理位置,拟建工程层数(高度),结构类型。建筑物位置、规模、基础类型有重大变更,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充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遵照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一,基坑开挖时若发现墓穴、防空洞、线路管等情况,应进行补充勘察,进一步查明地下分布情况,以免出现重大质量隐患。

(二)高层建筑工程大多建在城市建筑工程较密集的地方,且均有地下室,为了使深基坑在开挖时不造成对相邻建筑产生影响,所以对深基坑支护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施工单位编制基坑防水和挖土施工方案,临沂地区常用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逆作拱墙、放坡的方法进行深基坑支护。

(三)基坑开挖过程中对周围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进行监测,并及时排除坑底表面积水,基坑严禁超挖,用水准仪跟踪控制挖土标高,机械挖土坑底留200-300mm原进行人工修土,基坑开挖好后,建设前段时间应及时组织勘察、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验坑(槽),并形成记录。

(四)详细查阅施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和答复意见,施工图会审纪要,就重要的施工缝留置,后浇带留置及浇注和大体积砼浇注有无具体要求,查看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督促检查将图审意见书和答复意见内容落实到工程实体上。

(五)高层建筑基础的大体积砼的施工,以及施工缝,后浇带防水,抗渗应有施工技术方案。大体积砼浇注时由于内外温差使砼内部产生很大的应力,以至砼表面出现大量的裂缝,因此砼内、外温差必须控制在25℃以内,一般可采用以下措施:

1、选用中低热的水泥品种,如矿渣水泥。

2、尽量减少大体积砼的水泥用量。

3、掺加适量缓凝剂,使泵送砼的放热高峰相对延迟,峰值降低。

4、降低砼的浇筑温度。

5、砼的表面蓄热保温。

砼的防水有自防水和外防水之分,根据设计要求检查砼的配合比,防水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检查现场的施工方法和质量。外墙砼的抗渗重点检查墙身与底板交接施工缝处是否加设止水措施,加设的止水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三、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监督要点

(一)模板工程

1、高层建筑的剪力墙等构件由于砼浇筑量大,为了保证模板体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一般采用组合拼装大模板体系,重点检查剪力墙模板的固定,拉杆的竖向,水平间距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方案,以保证剪力墙截面尺寸和钢筋保护层厚度,转换层结构及超长、超高、超厚的重要构件的支模,要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一个技术方案实施。

(二)钢筋工程

高层建筑工程体量大,框架、剪力墙节点多,且节点钢筋相互交叉错综复杂,钢筋布置很密,而这些节点是高层建筑结构的重要部位,应当引起参建各方的高度重视。

1、高层建筑钢筋的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相邻钢筋接头的距离应符合《高层建筑砼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的要求,同时重点检查直螺纹接头的形式检验报告,每验收批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级别的性能要求。

2、重点检查剪力墙洞口的加筋和连梁的配筋及钢筋的锚固长度,剪力墙边缘构件的配筋,框架柱核心区箍筋的加密位置,顶层框架柱、梁的边角,节点钢筋的锚固,当建筑工程有转换层等重要部位构件时,钢筋绑扎成型后应会同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三)砼工程

1、预拌砼浇筑每批提供质量证明书并检查砼坍落。

2、高层建筑普遍采用泵送砼,砼泵送前用水润湿管,然后用同成分水泥砂浆管道,砼浇捣应防止发生分层离析,自由倾落,高度不超过2m。

3、在砼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加水,破坏砼的均质性和易性和含水率,以至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

4、砼施工的留置与处理应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后浇带的留置位置,砼的浇筑时间及浇筑要求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在未浇筑砼之前严禁拆除后浇带的底部支撑,严禁上部增加荷载。

5、高层建筑砼强度等级高,砼养护面积大,因此对不同的构件要采用不同的养护方法,如采用养护膜、养护剂、浇水等方法,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具体要求。

6、要熟练掌握法图集03G101-1中重点节点的抗震构建措施的,如转换大梁,连梁,剪力墙边缘构造,剪力墙洞口处,顶层框架边、角节点的配筋要求和配筋方式,对这些重要节点处要检查现场实体和隐蔽验收记录。

7、高层建筑对定位放线、轴线投测、垂直度、沉降观测要求精确度高,所以应作为重要施工方案加以重视,特别是中梯井筒的轴线投测、垂直度等控制不好就会影响电梯安装,因此,检查技术复合时检测数据要求严格控制在规范规定以内。

四、高层建筑安装工程的监督要点

(一) 防火问题

1、UPVC排水管的防火。对高层建筑而言,若是失火,UPVC管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要求UPVC管明敷安装明,立管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备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500mm的防火套管,并在防火套管周围筑阻水圈;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接,墙体贯穿部位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于300mm的防火套管,且防火套管明露部分长度不小于200mm;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墙体的两侧应设置阻火圈或长度不小500mm的防火套管。

2、地下室的防火。地下室所用材料均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管道井、电缆井的防火: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体作防火分隔。

4、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好消防各系统的施工,如消火栓、喷淋、防排烟、火灾报警等。

5、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当采用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二)防雷与接地

1、防直击雷: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防雷引下线、接闪器、防雷网格。

第4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4.委托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报县发改局审批。

5.施工图纸设计、图审。

6.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

7.办理建设许可证、用地许可证等手续。

8.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一编一审。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

9.办理施工许可证。

10.项目施工。

11.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12.项目决算。

(二)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手续繁多,上面未一一列出。审批程序应根据时序穿插、并进,有效缩短时限,并积极争取减免规费。

(三)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附属工程、维修、道路、绿化等),由学校填写《学校建设项目申批表》(附件2)报教育局审批,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由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投标;未经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学校不得擅自投资建设。

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根据批准的文件(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符合项目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学校建设坚持“牢固、安全、实用、经济”的原则,避免脱离当地实际,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第六条工程监理。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包括附属工程、装饰工程)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合同经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审核后签订。工程监理单位是代表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学校应积极主动与监理公司配合,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特别是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项目工程发包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省、市、县工程项目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合同制。

(一)工程造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地质勘察费10万元、监理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都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凡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由县教育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

(二)中标通知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学校和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前须经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

第八条学校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一是项目班子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到位关;二是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三是建筑材料试验样本采集关;四是隐蔽工程记录关;五是各工序完工质量检查关;六是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学校应派出专职或兼职基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并做好日记。学校应按监理合同做好监理人员到位的考勤工作,配合监理人员检查项目班子人员的到位情况,审核到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书上名单、职称相吻合。监督施工机械的到位率,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有效期、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并做好进场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及试块的现场取样制作等送验试件的监督工作,以确保送验试件的真实性。学校、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共同做好隐蔽工程记录。预算暂定价的建筑材料规格、品牌产地、价格必须经学校二人以上会同局计财科、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四方共同进行确认。学校基建组长要参与所有环节的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整改返工问题的落实工作。县教育局派员不定期对工程施工、学校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参加开工放样,主体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计算应当在分项工程被隐蔽前完成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表,并提供标明隐蔽部分尺度的照片或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必须手续完备,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并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来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

第十条施工图纸变更和项目增减。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避免随意提高标准,突破预算规模,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项目增减。在建设过程中,因使用和结构的合理性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或基础工程量及超预算暂定价,需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施工图纸,施工和监理单位认可,学校签署意见,按下列要求逐级审批。未经审批,学校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额度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单项变更额度不足10万元的(且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下),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编制项目工程变更预算,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单项变更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累计变更30万元以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并经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县政府审批。

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暗河、暗沟、软基等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且急需处理的情况,抢修抢险应急工程以及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时,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学校可边处理边上报,并召开由发改(重点办)、财政、审计、招管办、监察、行业主管等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边实施边按规定报批或紧急处理后报批。

涉及工程变更项目学校应及时提交《工程变更签证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表1)、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附表2)、工程变更计算表(附表3)、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附表4),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时必须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做好资产使用交接,按竣工决算批准书和相关票据登记固定资产帐,并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和移交档案资料,视同未完成施工任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不得对该工程进行竣工决算。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违反规定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建设资金和财务的管理。学校应当单独设立基本建设帐薄,专门核算基建收支业务。

(一)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省市县有关财务规定。(二)工程款支付

1. 工程费用支付由学校基建工作小组2名以上成员提出,基建组长签字审批后支付(基建组长不是校长担任的,基建组长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审批支付)。

2.学校其他领导担任基建组长的,则由学校校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基建组长负责基本建设管理。

3.费用支出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对未按规定审批签字或报销手续不齐全,开支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各种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4. 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款项必须拨付到承包单位(合同帐号),不得拨付给个人。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5%的工程款,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审计价95%的工程款,余额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工程及校舍改造项目一年后付清,新建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支付时承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单,由监理和学校基建管理人员签署意见,学校基建组长(校长)审批后支付。

(三)工程完工后学校基建小组要及时牵头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对各种基建管理中购买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移交给学校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合同要求,整理工程变更单、施工签证单等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报县教育局计财科初审,再由县教育局递送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审计。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必须经审计后,方可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局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项目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基建档案管理。学校新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基建项目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联系单、隐蔽工程,各环节验收的照片或视频、决算书、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总结、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土地证、房屋产权证、学校基建管理资料等有关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的各环节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或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批先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或对因管理不严而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表1、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表

2、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申请单

第5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摘要:文章结合常州陈渡新苑小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对建筑项目质量管理进行了探讨,总结了业主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的职责。提出了康居工程住宅小区质量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康居工程;质量;管理

近几年,随着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速度的加快,大量商品房竣工投入使用。这些房屋在使用功能和质量上比前几年有一定提高,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居住水平的提高作出了贡献。但是,建筑产品的质量不仅受到建设、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到人员素质、材料质量、地质条件、气候、时间等诸多复杂因素影响。现就结合陈渡新苑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供大家参考:

1项目的概述

陈渡新苑位于常州城区西南部,紧邻荆川公园和南运河,它因常州著名的文化古迹—明代抗倭名将唐荆川先生读书处“陈渡草堂”而命名。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7公顷,共55幢房屋,总建筑面积33.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75万平方米,配有会所、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建配套设施,可入住2200多户家庭,居住人口约7000多人。

2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①邀请建设部专家对本工程的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并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改进。②在设计方案中采用塑钢中空玻璃门窗、太阳能热水系统、外墙强体自保温系统、外墙聚苯颗粒保温系统、雨水收集和河水综合利用系统等成套新技术,提高住宅工程的科技含量,完善适用功能。③组织建设及监理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初步审查,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④设计图纸全部经过常州市施工图审查中心相关专家的审查,对涉及方案中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消防,节能等设计规范之处进行了及时修改。

3开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①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社会信誉良好、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良好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本工程的建设。②在充分踏堪现场后,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针对性较强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方进行审核。③在建设各方充分熟悉图纸后,由建设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方召开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专题会议。④建设行政质量监督部门在开工前组织建设、监理与施工方进行书面的质量监督交底,就建设各方的行为、质量监督流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4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4.1执行施工方案现行、样板开路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的预控

①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均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在审查施工方案时,主要审核其措施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避免“壳、裂、砂、渗、漏、堵、粗、污、锈”质量通病的问题。②加强成套新技术的交底。为提高住宅综合质量、促进住宅技术发展,本工程采用了塑钢中空玻璃门窗、太阳能热水系统、外墙墙体自保温系统、外墙聚苯颗粒保温系统、雨水收集和河水综合利用系统等成套新技术。③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推行样板开路制度。对于成套新技术的应用,装饰工程细部做法等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人员首先按既定的施工方案做出样板,经过建设方,设计方和监理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展开全面施工。写作秘书

4.2严把原材料和工序质量关,加强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①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每一批原材料进现场前,施工单位将收集的原材料的合格证,质保书和部分新材料的推广证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进行报验。监理方在核验其质保材料符合要求后,对规范规定应抽样检测的钢材,水泥,砌块,聚苯颗粒保温砂浆,防水材料,外墙面砖等材料严格按照相关的批量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经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复试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②工序质量的控制。1)施工企业加强自检。对工序质量,施工班组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经质量员自检合格并报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监理人员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3)建设单位进行抽检。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每天巡视现场,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情况。4)建设行政质量监督部门实行关键工序的停检。5)设计人员通过定期的现场办公,及时解答施工单位的疑问,并检查现场施工情况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4.3组织劳动竞赛,营造积极创优的施工氛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广泛征求各施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陈渡新苑劳动竞赛考核细则》,由各参建单位派人组成评委组,分别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打分,根据得分的高低评出综合奖和单位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劳动竞赛,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明显提高,营造出了积极创优的竞争氛围。

5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5.1加强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竣工资料是工程质量的书面记录,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将完整的竣工材料向监理人员进行报检,监理人员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统一交由常州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存档。确保了竣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5.2开展分户验收,加强工程质量事后控制。分户验收工作面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分户验收小组,分别对每户的层高、轴线尺寸进行了测量,并对楼地面、屋面、楼梯间等公用部位、门窗、内外粉刷、给排水、建筑电气等部位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拉网式的分户验收,工程的细部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第6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市政建设 工程质量 建议

为保证市政建设项目的成功,使市政建设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市政工程因贴近百姓生活、建设资金特殊(纳税人出资)而广受关注,工程质量日益成为社会热点。因此,市政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目前市政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原因

1.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不完善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授权(委托)的单位(部门),有些单位由于自身的权力,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时常出现“三边工程”;施工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普遍、借资质投标情况很多,中标单位对现场实际施工质量的管理很弱甚至形同虚设;有的政府投资工程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缩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工程质量内在品质大打折扣,运行后出现大量质量问题。

2.质量意识不强

在市政工程建设规划中许多市政工程实际上成为城市发展时期的过渡性产品,拆了建、建了拆、挖了补、补了挖,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有的为了献礼或向媒体交代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有的人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

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有些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缺乏最基本的质量意识、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手段;在市政工程的承包商普遍没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短期行为突出。很少能做到努力抓好施工质量,以向业主提供优质工程作为主要目标;没有对专业分包进行严格管理;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差,一些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缺乏施工经验,有些建筑企业搞的内部项目承包或挂靠或出借资质中的标,项目部只给公司交管理费,这种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削弱了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质保体系不健全,极易导致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有的以包代管;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

4.业主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业主片面重视工期,忽视工程质量。由于市政工程投资大部分属于政府拨款,不管工程建设中发生什么样的风险都由政府来承担,建设单位不承担什么责任。有的建设单位为了抢工期,甚至不惜牺牲工程质量。

5.监理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素质普遍较低。监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高,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品行良好,并且还要不怕吃苦。现在的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多,监理人员鱼龙混杂,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很少;监理机构管理混乱、作风较差。大多数中小监理单位或中小监理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很差,严重欠缺质量控制的正常程序、制度、手段;监理在工序质量控制方面往往力度不够,手段不多,导致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失控,质量管理目标难以实现,对质量控制完全依赖于施工企业的道德意识和责任心。

6.部分工程建设缺乏资金保障

市政工程多为重点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质量保障。如果建设资金保证不了,工程便不能按期完工,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多来源于地方财政,而且有时是先开工后立项,资金不落实就仓促上马,一旦资金出现缺口就没有保障,就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部分项目不能依据定额合理中标价,而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来保障自己利益。优质优价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没有得到体现,缺乏激励机制,没有资金保障,期待高品质工程无异于水中花。

7.技术标准、设计和实际脱钩

当前的市政设计、施工标准与实际发展相比,有的标准滞后,有的标准空缺,这制约了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造成了工程质量先天不足。

二、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市政工程建设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它是评价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质量好坏最直接的因素。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和企业发展都需要质量作保证。

1.改革、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

加强对各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的监督。立项开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条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要进行公开招标,规范设计、审图、招投标、施工许可等行为,明确合理工期,让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的法规手续正常化,防止为了节省投资和赶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和降低质量标准。

2.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落实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强化质量意识首先应该增强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一项市政设施都是城市整个系统的一个零件,若缺了它,城市就像少了一条腿,若质量上出现问题,将给国家和群众的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导致公众对政府管理的质疑;二是要加强设计的规划,防止为节约投资而降低设计标准;三是要用反面教材,给建设者们敲质量的警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口号应化为参与市政工程建设者们抓质量的自觉行动;四是明确质量目标,按市政府提出的90%优良率目标,全面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3.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优化设计方案,严把图纸设计审查关

市政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一些质量技术问题,往往是新技术、新工艺,要配套的专业多,甚至有些是突破现有规范的设计技术,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及人员应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加强对新技术规范的学习,提高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质量。

4.强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内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要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强化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内部保证体系、坚持工序“自检、互检、专业检”的三检制度。建设单位明确施工单位确保5年以上的使用维护、保修的职责。质监机构应加强监督力度,认真履职,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5.规范质量行为,强化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还应报送审图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2)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质监机构将核查有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

3)施工单位的施工项目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应明确质量目标、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备案。

4)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经审批后报质监机构备案。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并实施旁站监理。认真履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以及土工项目报验程序。

第7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监理中两个永恒的主题,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经济建筑时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据高不下,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明确了工程建筑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施工安全监理部门,监理是否得当关系到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应该得到严重的重视。

1 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

有的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的首要祸端。

1.2 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够,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不少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存在不理解及错误观念,认为生产安全的管理主要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与监理关系不大,最多只能起到社会监督的义务。因此在监理工作中把安全监理工作视为额外工作,可做可不做。即使发现了存在安全隐患亦不去跟踪、封闭,使隐患长时间,往往是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要求监理加强管理力度,监督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时,才不得不采取临时性措施,安全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1.3 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经验不足

一些监理人员没有从事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参加过安全知识的专门学习培训,存在对安全生产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经验,尤其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员工,安全监理工作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日常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旦酿成安全事故后觉悟,为时已晚。

1.4 安全监理监管不严,深度不够

有些工程监理机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只是走过场,对安全隐患不严格进行监督整改,对施工单位的特殊工种上岗资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大型施工机械备案情况等,没有认真进行审查,形成了较多的的安全隐患。

2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建议

2.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项目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安全监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监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另外,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安全监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2.2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

针对现有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有计划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要求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尽快进入角色,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

2.3 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理

在工程建设中,相关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持其任职岗位的岗位证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学时数(具体学时因其任职岗位的不同而不同)应达到规定标准,持安全培训学习合格证上岗管理。此外,专职安全员还应持年度培训考核合格证上岗管理。特种作业、尤其是对他人及周围设施有重大危险的作业必须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2.4 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加强对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由施工企业审核审批合格后报总监批准方可实施。对于对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以及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此外,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此外,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和贯彻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的监理。重点加强对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理,同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进行监理。

2.5 全面监理,突出重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控制事故隐患是安全监理的最终目的。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等。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关键是对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控制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准确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控制点要加强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6 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日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3 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改革的深入,建设监理制度已得到全面推广。监理企业成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责任主体之一,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为国家各项工程建设的有效控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已成为所有监理单位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张仕廉,董勇,潘承仕.建筑安全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李世蓉,兰定筠.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金丽莉.监理监管施工安全的困难及对策.建筑监理,2009,(3).

第8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近年来,地区建设局高度重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每年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范围,实行目标考核制度。为了抓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及时下发全地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意见,明确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各有关科室和各县(市),进行定期检查、考核、通报。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地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五个”转变开展工作:一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由以整顿为主向以规范为主转变,重点在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措施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治本之策的研究,逐步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行政执法由普遍执法检查向重大案件查处转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三是工作方式由一般部署向目标责任制转变,重点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行政效能考核;四是建筑市场整顿由普遍整顿向薄弱环节、重要环节转变,重点是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严格贯彻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五是建筑市场监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重点是加强动态监管和培育企业信用。全地区各县(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

二、依法行政,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

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从源头上制止建设工程不依法建设、不按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以及中标与施工过程相脱节、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员等违法乱挂乱靠等行为,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抓住治“乱”源头,规范业主行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首先应从依法规范业主行为开始,从严把好八关,即:市场准入关、勘察设计关、规划审批关、施工图审查关、招标投标关、建设监理关、质量监督关、施工许可关。坚决不允许违法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办事程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首先,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开始,依法严格办事程序,该办的一定要办,不该办的一定不能办,杜绝问题进入市场。其次,办理各项手续规范到位,尽职尽责,为市场主体各方做好榜样。第三,理直气壮地依法管好辖区内的市场秩序,依法教育,依法说服,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量,对执法检查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的、来硬的,不姑息迁就,不讲情面,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求真务实,见到实效,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技术人员自有率,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执行力,切实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逐步使市场竞争中的最基础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向中间层次的质量竞争,最后达到最高层次的品牌竞争,使我们的企业真正走向做大做强之道。五是认真开展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行为的专项治理。加大对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传力度,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强制性条文,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以及指定、购置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今年我们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把多发性事故的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把握住“三个一”:咬信一个指标,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一个方向,即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违规成本,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即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同时“抓两头”,即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下猛药,治重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发势头;另一方面紧紧咬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降低事故总量。积极督促各施工企业办理安全许可证,目前已有27家企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七是加强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100%,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现场跟踪监理制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监理企业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登记制,并要求监理企业对总监履行职责及巡视检查记录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随时撤换,严禁监理企业相互压价竞争,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行业自律行为,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八是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我们严格加强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格、所拟派管理人员的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等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对外区施工、监理企业凡是在建筑市场中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作为清除市场的重要依据,并公布于众。

三、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大检查

第9篇:强制性条文监理审批意见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超高层建筑由于其自身的优势仍将是缓解我国城市居住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做好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以下便是对我国当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探讨,便提相关预防措施。

1 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对于一些超高层建筑来说,人们对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性要求高也越来越高。目前情况看,由于学习系统在消防工程知识的缺乏,大部分的设计、施工人员的消防工程技术知识相对缺乏,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高层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够了解,掌握的不够彻底,理解不透等现象,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太过于注重美观与功能以及速度和经济效益,随意降低标准或不按规范要求设计及施工,导致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出现;另一个是部分单位自身没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但却挂靠在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偏低;其次是层层转包,存在同一个工程有多个施工队伍或是由一级资质的企业中标却由三级资质甚至没有资质的企业施工等现象;还有就是在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恶意压价竞争,以致存在降低施工材料质量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五是施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熟练工人跳槽频繁,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1.2消防电子产品兼容性差更新频繁

随着生产企业的不断增多,市场上流通的消防电子产品,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样式、规格、型号不断丰富,虽然给使用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但不同厂家的产品互不兼容,给消防电子产品的维护、更换带来了很大困扰。同时,现代电子科技的快速发展,消防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消防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与换代速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仍在使用但却已经停产的产品,不管是后期零配件供给,还是维护保养,都极为困难,导致出现问题后要么立即淘汰,要么故障始终得不到彻底消除。如果因为某一个零部件的故障而将整套设备全部更换,使用单位无疑投入巨大,且始终无法跟上消防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但如果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则又可能导致火灾情况下建筑消防设施无法及时、正常投入运行,这种两难的局面在当前社会单位中较为常见。

1.3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

在现代超高层建筑中,由于的消防设施广泛,管理要求高,难度大。目前,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社会上往往重视高层建筑的设计和建设,而在投入使用后管理不到位,体制上也不完善。同时,对高层建筑内部管理而言,一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无法落实;二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复杂,需要具有较高管理能力且精通消防安全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但现实情况却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往往都是兼职人员,且缺乏专门培训,欠缺专业知识,工作精力和水平都不能适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高层建筑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涉及电气、控制等多方面知识,但常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由保安兼任,其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都有所欠缺,能力和素质都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需要。

2 超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的措施

2.1严格审批管控

要强化高层建筑审批工作,规划、建设、消防、市政、质监、工商、供水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可采取“并联审批”的模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再分发给其他有关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各有关并联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最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所有审批部门出具最后审批结论,切实避免各自为政。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限制其申报和审批,加大建设单位的违法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力。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源头做起,齐抓共管,共同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其中,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布局,满足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等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市政部门要将市政道路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供水部门或企业要确保市政消防水源满足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要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

2.2规范建设监管

要以强化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大对高层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质评价体系和获取程序,对不具备设计、施工、监理能力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要强化高层建筑招投标管理,对挂靠投标、层层转包、恶意压价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消其投标资质。要建立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体系,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质量与其资质挂钩,并对设计、施工企业未按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失职、渎职等现象依法予以严处,并视情限制、降低或取消其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要汲取央视火灾教训,加强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各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3建立标准模式

首先,要在体制上、机制上进行创新,对高层建筑后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落实和细化镇乡街道、政府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这类属于监管边沿的高层建筑,要落实所在地街道、社区的管理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其次,参照各种质量体系认证和管理认证模式,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全面规范高层建筑日常管理、消防控制室运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和内部消防宣传培训等各种程序。同时,以标准化管理为依托,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级评定体系,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等级与其申报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和日常经营活动挂钩,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流程,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然后,建立职能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

2.4做好宣传培训

要分别针对普通公众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层普及”的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普及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全民避险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要分层普及,重点根据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施工人员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工作人员从事不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要强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行业准入管理,依托国家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加大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队伍,培养形成一个新的有竞争力和稳定性的蓝领阶层,从提升人员素质上全面增强高层建筑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