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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保证工程安全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完成公司任务指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通过建立、健全工程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每位管理者的职责和岗位责任,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从而保证各项技术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实现项目管理的精细化,针对具体施工状况及技术水准制定出具体目标,明确责任。
2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3工程管理职责划分
3.1 工程部职责
3.1.1全面负责川渝项目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收集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等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安排,完成项目部交代的工程管理任务。
3.1.2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制定项目员工培训计划,组织落实部门员工考核,组织员工进行工程管理培训。
3.1.3落实HSE体系及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
3.1.4组织对分项目、分项目片区、工程施工点进行工程监督检查,现场HSE管理执行情况,施工过程管理及5S管理执行情况,作业许可管理与应急响应管理执行情况,承包商管理执行情况。
3.1.5监督工程进度执行情况,负责工程进度偏差整体分析,建立工程进度偏差预警机制。
3.1.6负责项目工程吊装运输车辆管理,控制机械台班成本,组织进行工程机械台班成本分析,报送上级领导。
3.1.7负责组织对项目承包商进行审核,并对承包商进行过程监督考核,完成上级单位对承包商的考核安排。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承包商管理要求。
3.1.8负责各工程管理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向各相关部门提供所需工程信息。负责与项目部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同其他部门完成项目任务。
3.2 分项目、各片区职责
3.2.1负责组织分项目、各片区所属工程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各级管理培训、学习,并安排人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报送。
3.2.2建立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分项目、各工程HSE体系及质量体系的运行、维护。
3.2.3根据工程情况完成分项目、片区、施工点工程管理人员的分配、调整,解决各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确保生产计划的落实。
3.2.4组织新开工程进行工程对外劳务及分包内容划分,报送划分资料。
3.2.5负责安排各工程落实落实上级承包商管理要求,提供承包商相关资料,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考核。
3.2.6负责监督各工程机械台班使用及费用,控制所属项目工程成本。负责了解规划各工程材料运输方式,根据现场条件提出整体运输等节约工程成本的方法,配合经营进行招投标。
3.3 工程施工点职责
3.3.1负责现场施工机具、设备、人员的协调及施工生产的平稳运行.制定施工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纠偏。
3.3.2负责现场HSE体系及质量体系在施工现场的具体运行及维护。
3.3.3负责新开工程工程信息报送,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准入考核。
3.3.4负责工程审批及管理作业许可;负责组织现场进行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的具体实施;
3.3.5负责召开施工例会,安排安全喊话,组织联合大检查;负责组织现场HSE管理及5S管理;负责承包商施工过程考核及评价;负责各项施工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3.3.6负责核实现场工程使用的机械台班确认,并安排上报安岳大项目部。
3.3.7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落实高风险作业挂牌制度,组织对高危作业进行报备。
3.3.8负责组织进行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宣贯、培训、学习,落实执行项目部分配的其他任务。
4工程管理奖惩细则
4.1项目管理奖惩细则
4.1.1关于项目定期收集整理上报的固定资料,安岳大项目部定期统计通报,第一次通报对该工程及负责人进行警告,第二次通报对该工程负责人罚款100元/次。第三次通报在处罚工程负责人的同时,对该工程片区负责人罚款200元/次。如果因相关资料交底不及时、不清楚而造成各工程资料上报不及时或有问题的,工程部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4.1.2关于项目
4.1.2关于工程开展自检自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现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完成闭环,应及时自省不做处罚。超出规定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对施工单位按照4.2.3条条款进行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总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组织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备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经历,精通公司主要业务涉及行业,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5、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6、《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三条公司设总裁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总裁任期一般不少于三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聘任合同中规定,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计算,可以连聘连任。聘任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权利、责任、待遇、解聘、辞职事由、违约责任及应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解聘总裁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
第六条总裁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章总裁的职权和责任
第七条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高效进行。
第八条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财务支出款项;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10、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11、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2、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3、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4、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公司市场应变及竞争能力;
5、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6、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含10%)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等资产经营项目有审批决策的权利。
上述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等资产经营事项是指投资拥有、收购兼并拥有以及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通过由总裁负责召集和主持的总裁办公会议,对上述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批决策,通过后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一条总裁报董事长同意后决定代表公司出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员。
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所持股数及董事会人数等能起到实际控制作用的公司,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视同公司行为,其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所涉金额作为公司投资决策依据,应先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作出相应决议后,在上述企业代表公司出任董事的人员方可按照决议在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
公司参股企业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及对外担保等事项交易标的有关金额乘以参股比例后的金额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依据,应先由公司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细则规定的权限作出相应决议后,在上述企业代表公司出任董事的人员方可按照决议在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表决。
第十二条总裁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压制、刁难、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实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分工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五条 副总裁及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工作,直接对总裁负责,对总裁布置的工作应及时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总裁汇报。副总裁及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具体分工由总裁按照市场销售、技术开发、项目开发、生产安全、质量保证、人事后勤、投资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及资本运作等职能安排。总裁外出期间及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总裁代行其职权。
第五章总裁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和职权范围内对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议事程序原则:
(1)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原则;
(2)确定待决策事项并下达相关工作部门;
(3)有关部门在编制预案中,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一般应形成两个或以上的预案供讨论决策;
(4)召开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重大事项决定后,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向董事长报告。
第十七条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在向董事会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人选时,应事先征求董事长的意见;总裁在任免部门正副职负责人时,应安排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由总裁决定任免。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1、生产经营中,要认真贯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控制,强化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总裁批准;
2、日常的费用支出,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预算内一般性费用参照执行公司财务有关的审批权限规定;
3、每月份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长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第十九条重大合同管理程序
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合同,由主办业务部门组织与客户洽谈合同,按公司制定的管理程序报总裁审批,总裁认为必要时向董事长报告。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管理程序
1、建固定资产应有专项报告,严格按公司的预算执行,报总裁批准;购建预算金额外固定资产由董事长审批。
2、不需用、不使用或使用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处理,但必须预先办理审批手续,由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公司总裁按规定审批。
第六章总裁办公会议
第二十一条总裁办公会议分为高层行政会议和总裁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均不少于一次,由总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总裁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高层行政会议为总裁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总裁工作会议为总裁听取工作汇报、传达经营决策,布置工作任务的工作会议。
第二十二条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负责召集和主持,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由其指定的其他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高层行政会议参加人员为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总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总裁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总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全资或控股企业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总裁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四条总裁对所议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分管该项工作的参会人员意见,以集中集体智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总裁有最终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并邀请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六条主管总裁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和归档保存工作,需要形成会议纪要、决议等文件的,经总裁签发后应于会后一周内送达各位高管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紧急情况除外);对需要向董事会报批的事项,必须形成书面文件报董事会秘书处。
第二十七条总裁工作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定期报告:总裁应于半年及一年结束后对半年度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接受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质询。
(2)临时报告: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及其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的拟定,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上述制度和办法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总裁批准发放。
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及其绩效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应当建立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第八章附则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办文化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评内容
区文化(体育)局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局机关科室所承担的目标任务。
三、考评办法
(一)局成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全系统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考核评分。
(二)各单位考核标准基本分值为100分(详见目标考评细则),另设倒扣分,考评分减去倒扣分等于最终考核分(不设最高分和最底分)。
倒扣分项目:1、集访,越级上访一次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倒扣7、5、3、1分;2、发生安全事故(被盗、火灾、车辆安全)有一次扣5分。3、单位有矛盾发生未及时处理并移交上级部门,有一次扣2分。因工作失职或部门存在问题处理不及时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暴光的,有一次扣5分(问题出现就扣分,计入年底总考核)。
(三)考评采用平时督查,半年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听、看、访、考、查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1、督查考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年各单位目标任务,结合全系统的重点工作,采取定期(上半年度、下半年度)和不定期对序时进度进行督查和质量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评。
2、按平时检查占年终考核的1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
(四)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下列之一情况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年初未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实施细则;2、有1人以上(含1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有1人以上(含1人)严重违法乱纪或在行风软环境建设中被相关部门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发生1次以上(含1次)重大及恶性安全事故。
(五)局领导班子考核:1、分管领导参照所分管的部门考核,享受相应的工作目标考评类型奖;2、主要领导参照分管领导执行(包括同享先进奖)。
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
四、奖惩办法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奖惩兑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奖励类型
设: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奖。
招商引资,按区委、区政府的奖励政策执行。
(二)奖励办法
1、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年终目标考评总分85分以上,每人奖励1000元。部门及科室正职奖励1500元,副职奖1200元,局领导班子每人2000元。
2、每个单位及科室完成体彩销售任务的每人奖2000元。
3、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需完成体彩任务。
4、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奖励800元(乡镇、街办文化站)。
5、先进科室:按科室数的30%评奖,各奖励1000元。
6、先进个人:按职工人数的30%评奖,每人奖励800元。
7、优秀项目奖:每项奖励1000元。
8、受国家表彰或获奖的奖励5000元(部门3000元);省表彰获奖的奖励3000元(部门2000元);市表彰获奖的奖励2000元(部门1000元);区表彰获奖的奖励1000元(部门500元),凭获奖证书(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包括各级各种群众团体奖)。
五、处罚
1、年终综合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达标,整改仍未达标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戒免或待岗处理。
管理分公司细则一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管理分公司细则二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管理分公司细则三1、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薪酬等级图薪酬标准确定新员工薪资。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详见薪酬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更:各分支机构的薪酬等级图薪酬标准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薪:原则上参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3、4培训管理办法各分公司自行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总部统一组织的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和预算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制定。
3、5培训会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每个月中下旬例行召开培训会,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单位人事负责人或相关代表参加。
一、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矿成立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有关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变动,其岗位职能由继任者履行)
领导小组于每季末前后5日内召开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研究解决下一季度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事项,部署季度工作重点。
办公室于每月的10日前,组织安监部、群工部、企管部、财资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矿基层单位上一月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排名、考核和通报。
二、考核形式及流程
考核采取周、月考核两种形式。
(一)周考核及流程
1、每周五由机关部室指定相关人员带着“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到包保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打分。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于周六前将考核结果连同“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及时反馈给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3、需要提供的考核内容包括:包保单位安全活动主持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应参加活动人数(指当班出勤人数)、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出勤率、上周缺课人员补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4、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根据包保人员反馈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由部室负责人在早调度会上通报。其中某某井由政工部部长在每周一早调度会通报,张小楼井和东城井由两井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每周二的早调度会上通报。
(二)月考核及流程
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牵头,安监部、企管部、群工部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分三井进行检查、考核。
1、月考核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
2、月考核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资料和安全教育效果两方面。基础资料包括安全活动次数、安全活动时间、安全活动主持人、安全活动内容、安全活动点名、安全活动备课簿、安全活动出勤率、缺课人员补课、安全活动记录簿等,安全教育效果包括抽考成绩、“三违”治理、安全事故、生产事故、安全重大隐患、安全教育创新效果等方面。
3、月考核的方式分为:听汇报、查资料、翻记录、打分数、抽查考试等,重点放在通过考试考察职工安全教育取得的实际效果方面。考试分以下五个程序进行:
(1)编发复习题。由政工部、安监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分门别类每月编发20道复习题供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复习题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安全基本知识、“三违”界定范围、煤矿三大规程、相关文件精神等。
(2)编印试卷。由督查小组出题,考试题目全部为复习题内容,考题数量不超过当月复习题数量的50%。为做到温故知新,以前安排下发的复习题或曾经考过的内容可以作为题库根据实际情况重复选择。
(3)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对象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技术人员、普通职工。其中单位党支部书记由矿党委书记点将;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矿长点将;技术人员由矿总工程师点将;普通职工由政工部根据财资部提供的单位职工花名册随机点名。
(4)考试方式。由督查小组安排人员到矿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由答卷人独立完成,或者采取问答的形式现场进行打分。
(5)阅卷。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独立阅卷,并按照单位和得分高低对考试成绩进行统一汇总。
4、排定名次。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在三井分别评出各三个得分靠前和靠后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矿领导审核。
5、部门通报。企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在矿企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6、考核兑现。奖励及包保人员补贴费用从矿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由政工部做账,经财资部审批后发放,罚款由企管部统一执行。
7、总结表彰。年终矿根据月度名次排序评出职工安全教育优胜单位,予以综合性表彰奖励。
四、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部门
周考核由各包保部室组织实施;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由政工部、群工部、生产部组织;复习题编发、试卷编印、阅卷和汇总成绩由安监部负责;各类材料提供由对口部门(单位)负责,其中考试成绩由安监部提供、“三违”治理情况、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由安监部提供;生产事故由生产部提供,创新项目由基层单位提供;考核结果提交由安全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考核通报由企管部负责。
(二)奖罚细则
1、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实行月度补贴,每包保一家基层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0元补助。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与包保单位实行捆绑考核,即凡月度内被矿通报嘉奖的单位,其包保人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否则每人每月罚款100元。
3、检查、考核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搞打击报复和打人情分,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一年内出现三次按一般“三违”程序处理。
4、凡迟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不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迟交报表论处。
5、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提供安全活动汇总情况(两井每周一前派专人到办公室拿该井的安全活动情况汇总表。凡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通报不及时或无法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部室负责人未按时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
6、凡在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由单位进行补课,安监部组织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参加培训班学习。同时单位一次出现不及格率30%(含)以上给予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
7、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教育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严格按庞矿发[2005]9号文件精神要求进行考核。
8、对三井月度排名靠前的三家单位,按照得分高低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800元;对排名靠后的三家单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凡连续三个月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对单位集体罚款3000元,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提高职工安全教育效果上做好做足文章,开动脑筋,想方设法,与贯彻落实《某某煤矿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为安全生产服好务。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自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类基础性工作,主动配合矿组织的检查、考核,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
安全生产培训细则一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安全生产培训细则二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安全生产培训细则三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二、当地安监部门或市行业主管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评审申请及所需附件资料、自评表)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的,在申请表的“当地安监部门审核意见”栏目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然后移交评审单位组织外部评审。
三、外部评审得分在达标要求最低分以上的,评审单位汇总评审组填写的《评审细则》的评审资料,并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当地安监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
四、当地安监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审单位外部评审结果审核认可后,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评定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分批报市安监局,企业自评、外部评审登记表等资料,由当地安监部门保管备查。市安监局审核后,在申请表的“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五、市安监局审核同意的,分批在《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内无疑异的,予以公告,认定为三级达标企业,并对达标企业授牌、发证。
六、已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申请表》并附认证证件复印件,报当地安监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由当地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安监局,经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上公告,并授牌、发证。
七、已取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以上的企业,将达标证件复印件报当地安监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由其转报市安监局,市企业和驻单位直接报市安监局,从而列入达标企业统计。
第二条实施机构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
第三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着眼贡献,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局属各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第五条考评内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重点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办公环境卫生以及是否受到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等(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实行领导检查、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检查、部门考核基分为100分,群众评议基分为100分。每周,局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各部门进行随机检查,实行动态考评。每月,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信息办等负责考核部门依据《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将《市质监局月绩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交人事教育科。每季度首月5日前,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提交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并对认定后的考核结果公示。在此基础上,组织考评对象进行季度测评,绩效考核季度测评按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各占1/3比重进行测评打分,三项分数之和即为本季度个人绩效测评分数。
二级机构人员的扣、加分均计入该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季度考核分。
季度考核个人成绩=考核分×60%+测评分×40%+加分。
第七条奖惩措施根据每季度个人绩效考核总成绩按照综合科室、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分别排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前三名人员全局通报表扬;后三名人员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人员待岗学习15天,若上岗后仍被评为最后一名则直接调整岗位,并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时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占比60%,年终测评成绩占比40%,两项成绩之和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
1.1平衡计分卡考核。
按照考核周期,考核部门针对考核对象(被考核单位)可以采取手工录入、文件导入或从其他系统接口获取等方式录入指标实际完成值,根据预设的目标值、计算公式、指标权重,计算生成平衡计分卡的考核结果。对于一个指标存在多个考核部门考核的情况时,需要使用权限控制考核部门的权重值。设置指标考核计算得分上下限,对指标考核得分做到严格控制。如果采用文件导入的方式录入考核实际值,应提供相应文件导入的标准模板,模板根据平衡计分卡内容自动生成。平衡计分卡考核结果生成之后,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负责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1.2专业管理考核。
针对不同考核单位,考核部门依据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创建专业管理考核时,可以根据预先维护好的考核细则提供参考的考核力度(加扣奖或加扣分),各级组织产生的专业管理考核结果必须在下级组织中分解,最终落实到个人,实现专业管理考核结果层层分解,可追溯。在考核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专业管理考核结果的生成可以设置时限,在超出时限时,即便不手动生成专业管理考核结果,也会自动生成。专业管理考核结果生成之后,考核部门对专业管理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灵活设置审批流程和层次。
1.3否决考核。
考核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可以针对单位依据相关考核细则进行否决考核,确定否决考核的比例。已确定的否决考核比例,直接影响最终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公式为组织绩效考核结果=(1-否决比例)*原始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各级组织产生的否决考核结果必须在下级组织中分解,最终落实到个人,实现考核结果层层分解,可追溯。
1.4组织绩效考核结果生成与考核。
月初根据设置好的时限,自动汇总平衡计分卡考核结果、专业管理考核结果、否决考核结果,生成各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此过程也可通过手动汇总完成。对组织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则考核结果退回修改,由考核部门进行修改并重新生成后,再次进入待审核状态。审核过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定制。
1.5考核结果查询与。
审核通过的绩效考核结果在系统内可供相应组织内所有员工进行结果查询。组织考核结果审核通过之后可在系统内进行,也可至系统通知公告、系统消息、或邮箱并可在线打印。
二、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