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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学生社区 个性 完善思路
所谓社区,就是聚居在一定地域中人群的生活共同体。与此相应,我们定义大学生社区具有特定的含义,主要指向是大学生的宿舍区,是以在校大学生聚居“大学生村”等学生宿舍为前提的。所谓大学生社区就是大学生宿舍集中区,一所大学的大学生都在其中生活,对这个社区产生一种归属感,有其特定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
一、大学生社区的一般分析
大学生社区与普通社区一样,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它与城市里的居民小区、农村里的村子等社区一样,有其自身的形成原因、主体构成、内部和外部关系、运行机制,以及客观效果和人们的评价等因素。然而这种社区主要因其成员的特殊性而具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它之所以成为区别于一般社区的原因。因此,我们要探究如何依据这些特征,因势利导,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大学生社区主要由于大学生的入住才得以形成,而这些大学生入住社区不是仅仅为了生活,其首要目的是求得知识、全面发展自身各方面潜力。或者可以说,求知识和谋求自身全面发展本身就是大学生应有的生活。因此,我们在一般意义上可以说,大学生社区起因于一群为了求得知识而走到一起的年轻学生。一般而言,入住大学生社区是大学生开始大学求学的一个基本条件和后勤保障,与一般社区成因不同,入住大学生社区并不构成其入住的主要原因。这就提醒我们,大学生社区建设的着眼点在于社区之外而不是社区本身。
大学生社区最主要的构成主体是在校大学生,还有管理员、清洁工、花工或园丁、修理工等后勤服务人员,有些学校的大学生社区还入住有辅导员老师。这个社区发生的各种关系主要存在于这些主体之间。在这个关系网络中,大学生是最主要的,他们的状态决定了这个社区的整体状态。大学生是整个社会中文化素质较高的一个群体,因而这种社区就体现出或者应该体现出较高的素养。
任何一个人的集合的存在,都有一定的规范或者习惯约束,作为这个集合存在的运作机制。大学生社区作为人的集合也不例外,它也有一套规范和习惯制约和调节着生活于其中的个体的行为。这就是学校的作息纪律、社区的行为规范等作为制度而出现的因素。大学生或者其他社区人员及社区外来人员如果违反了这些规范或者制度,都会导致社区运作出现失灵。社区的正常运行和进一步发展都离不开这些规范和制度,因此评价一个社区不能撇开这些规范和制度。
大学生社区不仅仅是一个生活社区,其存在的意义与学校的教学活动紧密相关,所以评价这个社区的总体效果必须从社区本身秩序及其对教学活动的促进等多个方面进行。这些都有别于对一般居民社区的评价,这是由这个社区主要成员的特点决定的,也由此给这个社区提出了不同于一般社区的要求。
二、大学生社区的特点
如前所述,本文中的大学生社区专门指向大学生宿舍社区,区别于把整个校园作为大学生社区的划分方法。大学生社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管理重于服务”。一般的居民社区是没有管理人员检查作息情况、卫生状况、违章电器使用情况等事情的,而这些在大学生社区则是常规工作。这些内容或措施都是明显的管理行为。这种特点与学生宿舍的产权、大学生入住宿舍的目的、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校的教学目标等因素是密切相关的。多数大学生都是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并且很多来自独生子女家庭,一般而言,其心理年龄要小于其生理年龄,多数人自理能力不强。对于作息时间,自己不能很好地把握,宿舍卫生问题、安全意识问题就成为普遍现象。这些现象不仅涉及校方是宿舍产权的所有者这样的问题,而且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利于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因此,从各个方面考虑,大学生社区管理重于服务是有其特殊意义的,是必要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管理代替了服务。社区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服务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他各种形式的服务是社区服务的主体,例如保持楼道清洁、为每个楼道准备防滑措施、维修各种水电设施等。此外,社区还组织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对于多数措施,是服务还是管理,关键在于大学生怎样看待这些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实施者所采取的具体工作方式。就社区的管理严格与规范方面来说,大学生社区无疑是优于其他类型的社区的。
大学生社区的个性最突出地表现在这个社区的主体部分即大学生的个性方面。除了极少数情况,大学生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文化素质高于一般的社会群体,但社会实践经验远未丰富。这个群体的求知欲望很强,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践经验都是他们渴望得到的对象。他们在课堂上学到了科学文化理论知识,社区就成为他们学习社会实践经验和形成社会价值观念的第二课堂。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工作对于大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充分把握大学生的心理和思维特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大学生社区工作的方法和内容,便于推进社区工作和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大学生社区不同于一般社区的显著特点是一个小范围内没有明显的上下级差别和心理差别,除了辅导员老师之外基本上是平等的同学关系。这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社区关系可以提高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也可能强化他们的无政府意识。因为没有人天然地是自己的长辈,自己没有必要天然地尊老爱幼,大家都一样,所以自己拥有完全的独立自利。这就很可能造成大学生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体现这种意识的行为。另一种结果是,自己没有了道德上的约束,可以我行我素,甚至对管理员和辅导员阳奉阴违,对学校的规定和社区的制度置若罔闻。这种情况是大学教育和社区建设的部分失败,当然也与个别大学生的自身特点有关。所以,认识大学生群体关系的特点对于开展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就积极的方面而言,这个社区是充满生机和朝气蓬勃的社区,因为这里活动的都是整个社会的精英和最有朝气、最有理想的群体。他们对整个社会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他们要追求自己的生活方式,要突出自己在人群中的存在。当然他们的远大志向也可能导致他们“宁扫天下而不扫一屋”,会使他们忘记脚踏实地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然而这一切都被“他们年轻”这个优点抵消了,可以说,“年轻”是大学生社区最根本特点。所以在这里,许多问题都可以解决,许多不利因素都可以成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契机。其他的特点可以忽略,唯有“年轻”这个特点不能忽视,这是大学生社区区别于其他类型社区的标志,也是我们解决这个社区许多问题和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的根本着眼点。
三、完善大学生社区的思路
如前所述,大学生社区与大学的教学区一般是分开的,不仅体现在地理位置上,而且体现在职责分工上。其实大学生社区建设是一个综合工作项目,不是单独社区所能解决得非常完美的,需要教师、校方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然而就大学生社区建设来说,其主导作用的仍然是社区管理部门,其关键在于这个部门怎样把大学生有效地动员和组织起来,使之共同为完善社区建设而建言献策,使之真正作为社区的主人翁出现在社区内外。我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与沟通;服务教学活动;完善硬件设施。
要完善大学生社区建设,制度必须先行。考虑到大学生文化素质较高,并且具有了一定的独立自主能力,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并表现出对有关问题强烈的参与欲望,所以在大学生社区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样就可以很自然地及时反映社区的大学生对社区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社区管理部门必须时刻明白,后勤是服务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社区发生的各种变化所产生的效果只有大学生最清楚、最有切身体会,因而积极吸收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是实现社区宗旨的最好体现。要建立社区管理部门与社区大学生相互沟通的有效机制,提供各种反映大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形式多样,让大学生真正体会到社区是自己温暖的家,自己是社区的真正主人。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指导思想都要经过人们的具体工作才能出现实际结果,大学生社区管理部门的工作方法和方式正是起着这样重要的作用。暂且不去考虑大学生自身的因素,单就社区管理部门的工作来说,具体工作人员应当对大学生采取耐心与关心的态度,同时抱着爱护与培养的心情,这样工作的效果肯定比那种对大学生抱着敌对态度的陈旧管理方式的效果好。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大学生是年轻人,模仿能力很强,他们会把他们看到和体会到的反映在自己的行动上。因此,作为大学生行为变化的外在变量的社区管理部门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社区行为变化具有决定意义。
社区工作人员和大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让大学生理解社区管理部门的工作是为了大学生的利益,同时社区工作人员也要理解大学生学习的繁忙和年龄与心理的不成熟并予以帮助。要做到这样,社区管理部门和大学生之间的相互沟通是必不可少的。这种沟通可以是每幢楼的管理员阿姨直接到大学生的宿舍询问大学生在社区生活的感受与困难所在,也可以是社区管理部门办刊物广泛征求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是社区管理部门集中邀请社区里面的大学生代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总之,其目的是促进社区管理部门和大学生之间的沟通、理解和支持。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推进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生产、服务等要素;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压煤村搬迁为抓手,突出解决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使用、资金来源、拆迁复垦、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拆旧村庄、建新社区;以公共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就业平台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促进人口向城镇聚集,居住向社区集中,项目向园区聚集,土地向规模集中,逐步实现居住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农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满足、农村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建设格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4个镇试点,全面铺开城市建成区外全市所有乡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1+X”模式,突出小城镇建设,完善镇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增强承载能力,最大程度地吸附聚集人口,力争10年内各镇区人口均达到2万人以上规模,有条件的建成镇级市。同时,合理设置镇区外新型农村社区布点,各乡镇选择1-2个基础好、吸附聚集能力强的村或社区布点,先期集中,稳妥推进,逐步形成镇区吸附聚集为主、镇区外新型农村社区居住为辅的建设格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推进迁村并居,力争10年内使全市50%以上的村庄完成整村迁建,对拆旧区全面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复垦。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紧密结合,与区域承载能力、农田保护、生态建设、地质资源、农村习俗、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有机衔接,同步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承载和辐射能力,在突出镇区“1”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农村社区“X”的数量和规模。综合考虑各种要素,科学论证布点选址。压煤村庄迁建社区的,布局选点原则上不占压或尽量少占压新煤田。规划设计中要结合农村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特点,合理确定安置区容积率和住宅高度,合理划定生活区、养殖区、贮物区和服务区等,鼓励建设大社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古迹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依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配套好水、电、路、医、学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镇区外的新型农村社区要首先建成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社会公共服务。
(二)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精心谋划,耐心引导,细心操作,用心推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杜绝强迫命令、强行拆迁等行为。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民主,做到规划布局、式样户型、评估折价、回迁安置等全过程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惠及迁居村民,确保群众搬得进、住得起、安得下。
(三)镇区先行,稳妥推进。充分发挥镇区吸附聚集和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优势,率先推进镇区公共居住区建设,吸引镇驻地周边村民及全镇有条件的村民向镇区聚集,集中做大镇区规模。强化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为城镇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留出空间。充分考虑各村班子情况、群众基础、经济条件等因素,因村施策,不搞一刀切,确保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以挂钩促建设,拆旧建新、节约土地。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推进,走腾空土地、迁建安置、拆旧建新的路子。大力度推进挂钩试点,全面落实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到建得起、拆得出、搬得进、占有补、多腾地,实现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原则上应通过拆旧建新、腾空补换的方式取得。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加强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全程监管,规范运作,从审批实施到指标归还一般不超过3年。
(五)严把工程质量关,建设精品工程。坚持适度超前、高起点定位,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标准规范,强化质量监理和监督,派驻迁建村民代表盯靠在现场,确保建成精品工程、“百年社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坚决避免因中途停工引发建不完、搬不进、配不齐等各类问题发生,确保每个社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工。
(六)严把土地性质关,严禁违规操作。凡用地是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竞得的国有土地,所建住房可向社会销售。凡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的,不得进行商品房开发。严禁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乱建住房,严禁借用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小产权房”建设,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城市居民出售在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住房。新型农村社区所建住房只用于迁建安置、需要宅基地等符合条件的村民居住。
(七)市场化运作,多元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综合运用土地、信贷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建设格局。鼓励支持经济实力强的企业、个人或房地产开发商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挂钩指标可优先用于企业或开发商的项目建设。积极鼓励煤炭企业参与对矿区村实施整村迁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参与建设的企业或个人,在乡镇政府主持下,与迁建村签订建设协议,并进行公证。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流程
(一)各乡镇根据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按照镇区先行、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村“两委”拟定搬迁初步意见,压煤搬迁村庄需与矿方商议,经乡镇审查后,交由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形成搬迁意见。#p#分页标题#e#
(三)乡镇要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及建筑设计单位编制新型农村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经市城乡统筹一体化规划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四)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分期分批组织挂钩试点,报省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五)村“两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定搬迁补偿方案,压煤搬迁村庄搬迁补偿方案由矿方与村“两委”协商确定,经乡镇审查后,交由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经市民政局审查后,报市农工办审核。
(六)进行拆迁公示、公告,聘请评估公司或镇村组织力量对农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屋进行丈量、评估、测算,并公示结果,征求意见,由乡镇或村“两委”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乡镇备案。
(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参照城中村开发改造工作流程,由乡镇统一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由乡镇或村“两委”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施工单位,乡镇或村“两委”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列入挂钩项目区的土地可采取先占后补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建设施工。
(八)对拆旧区进行拆迁和土地复垦,可实行边拆边复垦,也可集中拆迁,集中复垦。新型农村社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村民回迁、完善服务管理,办理土地、房产等手续。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腾空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初检,并申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终验合格后,全面返还和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和资金。
四、政策扶持
(一)设立专项资金。从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照标准和时限完成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完成拆旧区复垦的村庄,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根据复垦面积大小,给予10-50万元奖励;对已经市政府批准的新型农村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增减挂钩方案,群众有真实建新拆旧意愿,手续完备,并开始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旧房拆除工作的村庄,经核查属实,给予100-200万元的前期启动资金,此项资金抵顶挂钩指标使用后形成的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待土地整理挂钩项目完成后,兑现返还资金时扣除。
(二)土地级差收益返还。通过挂钩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形成的土地级差收益部分返还提供节余指标的村庄,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对拆旧区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形成挂钩指标的,原则上对村集体每亩返还12万元。社会资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据投资规模,对形成的挂钩指标,合理确定用地性质指标比例,所形成的土地收益按一定比例返还。
(三)信贷支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农行印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协调农行等金融部门对有资质、有信用、有实力参与组织实施挂钩项目的企(事)业法人提供贷款,所贷款用于搬迁户安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拆旧区土地复垦等,还款来源为挂钩指标收益。在充分发挥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投融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投融资主体建设,积极扩大融资规模。各金融机构要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授信平台,创新联户担保、集体土地、农房、林权、大棚、养殖场地、承包地抵押等新型贷款方式,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按揭贷款,研究制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多渠道为农户提供让利贷款,确保满足农民迁居资金需求。
(四)收费减免。新型农村社区回迁安置楼、社区服务中心及相关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抗震设防标准检测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墙体材料节能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房产登记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及基金类收费,不再收取。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无幅度的按规费的30%收取。
(五)产权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镇村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拆迁土地需按规定征为国有,经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市财政将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政府收益部分扣除上缴和提取的有关费用,全部返还所在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范围内,按规定比例为社区配套确定的商业用地可征收为国有土地,实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取得的土地纯收益扣除上缴和提取的有关费用,全部返还所在乡镇,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列入挂钩村的土地复垦。对新型农村社区内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由市政府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六)人口流动政策。凡拆除旧房交回宅基地,跨社区、跨乡镇、进城区购房居住的,享受所购社区的所有优惠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严格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建立乡镇建设项目报批制度,农村所有建设项目要由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联合审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对现有村庄新建住宅用地实行扎口管理,一律停批农户新建住宅,今后农民初婚建房不再审批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一律到新型农村社区购房。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执法,每个乡镇成立不少于5人的执法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市直执法部门委托,在本辖区范围内依法严查违法建设,严禁乱搭乱建,对违章建筑物及设施一律停建拆除,对乱批宅基地、乱搭乱建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八)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进行公共设施建设。市政府要整合利用现有土地政策及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电力、交通、农业、水利等各类涉农资金和公共资源,集约投入、集中使用,优先投向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今后涉及农村社会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一般不再投向被撤并村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调整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市农工办、考核督查、国土资源、发改、住建、规划、公共行政服务、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农业、工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广、教育、卫生、计生、商务、金融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工办,抽调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具体协调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土、建环、民政等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有压煤村庄的乡镇要建立地企建设推进机制,成立煤矿塌陷区、压煤区协调委员会,采取协议搬迁、造地搬迁、跨区域搬迁等方式,积极引导压煤村庄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p#分页标题#e#
(二)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市农工办牵头负责全市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手续办理事项,高效率搞好行政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和增减挂钩规划的编制报批,新区供地和旧村复垦验收,制定腾退土地的配置方案,同时会同乡镇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和资金审计、监察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争取中央、省、市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工作;住建、规划部门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加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做好全市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把关评审各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类规划;民政部门负责村庄整合后的区划调整,指导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功能布局;工农办负责协调矿区压煤村庄迁建;农业部门负责置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型农村社区迁居村民的低保和就业培训;人民银行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整治挂钩的资金支持;文广、教育、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负责有关公共服务与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布局衔接和工作指导。
关键词:城镇化;社区;群众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6-0193-02
一、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主要特征和意义
社区文化从广义上讲,是指社区居民在特定的区域内长期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讲,社区文化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满足居民的求知、审美、娱乐、社会交往、自我价值实现等较高层次需求相关的种种文化现象或者说是精神文化。后者为我们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以人的文明素质的提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了依据。具体地说,在其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了企业文化、街道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老年文化、村镇文化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文化。
(一)主要特征
社区文化具有明显的特点:一是地域性。社区文化是伴随社区建设同步形成的,由于受到地理条件、居住人口、社区组织、风俗习惯的约束,它具有一个地域的文化个性,一个社区形成的历史越悠久,文化积累越深厚,地域文化特色就越鲜明。如我们龙虎山的道教文化、贵溪三角班戏曲、余江的根雕技艺等等。
二是多元性。由于社区居民的职业、经济地位、文化水平的不同,在文化的形态和运作方式上都有充分的体现。社区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文化生活的形式和内容,都能在社区中找到“知音”。如有的喜欢高雅文化、有的热衷于民俗文化,可以说社区文化是一个“万花筒”。
三是广泛性。社区文化具有自娱自乐、自我管理的特点,群众自发的组织和参与,广泛发动群众是社区文化得以很好开展的基础和关键。四是归属性。由于社区文化是一种群体文化,它对相对稳定的社区居民,通过不同的文化形式去引导、示范,使人们共享社区的文明,因此,社区文化是社区稳定的粘合剂,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进步的重要内容。
(二)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在社区建设中起着灵魂的作用。它对于维护社区的稳定、促进人际和谐、推进社会进步有着深远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通过组织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居民参与,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到社区居民之中,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社区的文明程度。
第二,有利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社区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协调各单位与居民之间的广泛交往,互相了解、互相协作与配合,特别是社区居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人们参与社区文化活动越多,越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就会自觉地维护社区的利益,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第三,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社区文化活动能够激励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进取精神,将思想政治教育、科技知识普及、文化水平的提高,寓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人们在自我参与、自我表演、自我娱乐、自我教育中培养自己的情操、美化自己的心灵。使社区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创造一个热爱美,追求美的文明时代,造就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境界。
第四,有利于促进社区经济建设。社区文化是一种亟待开发的文化资源,特别是对社区传统文化、民间文化的继承和开发。一方面打出品牌,寻求市场,使其更具生命力,另一方面社区文化本身的广告效应,对树立社区形象、宣传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区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针对新时期社区人际关系的新特点,在思想上、组织上和文化设施上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社区群众文化建设与社区发展目标还不协调,培育积极向上的“社区精神”,促进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形成还没有更多新的办法。根据笔者对鹰潭市百佳城、梅园、三角线等一些社区的走访了解,现在的社区人际关系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
1、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独门独户的空间使家庭私密化倾向越来越严重。
2、城镇的进一步开发开放打破了原有社区同一单位、同一家族、老邻居的格局,代之以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重新组合,在习惯、风俗、文化等方面差异不断扩大。
3、人际交往冷漠化或简单化,参与社区群众文化活动不够积极,社区活动老年化、女性化倾向严重。
4、人际交往、情绪情感宣泄等缺乏有效平台、途径和渠道。
(二)社区文化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还不适应,需要更加贴近社区群众,坚持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创造更多符合区域特点、体现人文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
(三)社区文化场地资源不足,社区文化硬件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利用率不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社区文化站等硬件尚未达标,导致居民文化生活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无法满足,质量不够高,需要在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社会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扩大社区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四)社区文化工作队伍不够稳定,管理不规范。社区文化工作者存在着人员少、兼职多、业余化、老龄化、女性化倾向,而且在管理上缺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缺乏长效机制。
三、加强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构想
社区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社区居民和培育社区居民上。
(一)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兴旺社区文化事业。虽然近几年各级政府对社区文化建设都加大了经费投入,但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仍有待加强,包括必要的场地落实、网络配置以及相关的器材等,文化阵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另外,社区群众文化活动经费仍然紧缺,难以更进一步开展高质量、高水平、更广泛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制约了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发展。对此,笔者建议建立多渠道社区文化资金投入体系。
社区群众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首先,政府投资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政府部门要在年度经济规划中把对文化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这样,社区群众文化建设才会得到充分的保障。其次,社区要充分利用本社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对社区群众文化建设输入资金,以建立文化基金等形式为其文化的发展开辟道路。同时,社区要利用现有文化设施的优势,实施有偿服务,采取以文补文等方式自筹资金。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宜居首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努力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和安全的宜居社区,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夯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实施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副主任由李东亮和王国强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昝少平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刘伟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韩兆礼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司马义?依不拉音兼任;
(五)整治社区容貌秩序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志烈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国强兼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组:组长由戴伊强兼任;
(八)社区综合指导组:组长由李东亮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依据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标准
总体目标:社区环境整洁有序、绿化达标、和谐美观、生活方便宜人。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中规划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宜,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配套设施完整、整洁;乔灌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无枯死苗木,无枯枝落叶,草坪无斑秃、无杂草,水面无漂浮物;卫生整洁无死角,无跑漏水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环卫设施完备整洁,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社区内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或纠纷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新建社区要有雨污分流或中水回用等节水设施;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除抢修工程外,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设置规范的车辆停放场地,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机动车有环保标志;无露天烧烤现象,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无冒黑烟情况,居民不购买、不使用原煤;各单位和居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规,爱护社区内环保和其它公共设施;居民自觉采取节水、节电、资源循环利用和使用无磷洗涤剂及无氟冰箱、空调等有益于环保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整治容貌秩序
确保社区道路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无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无占道洗车污染环境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消防等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硬化达98%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七)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托保安队、联防队或志愿者成立社区义务消防队,配备公共消防器材箱,组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并做好记录;消防车通道畅通,固定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和室外消防栓底数清、完好率达100%,并设有明显标志;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等;防火检查到位,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2月)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1日—3月20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及年终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3月21日—4月20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21日—9月20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审核后,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市创建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
领导小组组织八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同时,对上年度创建的社区进行复验,并对下拔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对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四)加强督办,确保实施
要在每个社区公示宜居社区创建标准,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将创建任务列入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纳入各区工作目标并实行量化考核。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改变中国农民的生存现状,把促进公平正义与增进人民福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居民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居民自治,社区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区内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服务完善、人际关系和谐;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升,城乡互动良好,人民生活富裕。
对于法治的含义,在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但法治的目标是有共识的:法治要以保护自由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法治是规则与程序治理的事业;法治的核心意义是限制权力。二者的目标不谋而合。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应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新农村社区建设实践的对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或体现为具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方法。
2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审视新型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2.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良好法律秩序的建构必须以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为支撑,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与主体力量对法治的意义与功能。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也符合知、信、行的普遍认知规律。当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深度就会从一种知识发展为内心的认同与自觉的接受,从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与生活观,依据法律进行独立的思考、判断,使法治演进为一种常态化的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使法治成为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有效手段。
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究其原因,是传统法律文化和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违背法治主体构建理念的问题造成的: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思想观念深深地渗透于中国农民的法律意识之中,缺少权利意识。老百姓认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冤死不告状,有冤情不寻求法律救济,而去找领导,找关系。其次,几千年以来我国的人治传统的影响,再加上我国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行政命令几乎主宰了一切社会生活,使权力至上、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深深地影响和左右着广大农民。另外,在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导致了人们对政党、政府、法院等的不信任,阻碍了法治主体意识的构建。
2.2新型农村社区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法治的理念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才能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起到指导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立法部门制定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农业立法仍显得十分滞后,完整的农业法律体系至今尚未形成,现已颁布的涉及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有许多缺陷。一部分涉农法律法规缺乏规范性和农村的可操作性,并且得不到切实执行。
新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尚属起步阶段,没有经验可循,也没有科学完整的法律体系。因而迫切需要从制度上为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新事物提供科学的法律保障,使社区管理有法可依,以法律的方法解决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比如,农户拆迁、土地流转、农保医保、拆迁小区管理、办公经费落实等等。
2.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
2.3.1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设施建设投资尽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历史上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太多,设施陈旧老化问题严重。相比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地区还相当落后。
2.3.2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大大低于城市水平从2009年起,全国10%左右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对我国农民的养老问题意义重大,但是保障水平仍然较低。
2.3.3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近年来,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的环境正遭受较大程度的破坏。主要体现在空气、土地、水污染。这些污染企业正在快速的向农村地区转移。
3加强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政策思路
3.1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增强主体民主法治意识人民在法治建设中主体力量的发挥,要以主体的法治意识为基础,因此,在新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中,要加强民主意识的宣传,使民主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通过成立高效而专业的普法机构,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教育,树立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培养正确的民主政治观念。
3.2重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推动农民权益保护
3.2.1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让新生代农民扎根农村新社区,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国家用在基础设施的投资要注意向农村倾斜。最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在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人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公共服务。
3.2.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民在千百年来都处于并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状态。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可否认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从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远远不够。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需要建立城乡并轨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山东省、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大力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绿色社区”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1、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社区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社区”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2002]77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社区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社区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社区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社区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社区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社区”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社区”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泰安市级“绿色社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社区”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新晨
3、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督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社区分管干部的环保教育培训,联系并协助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和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环保主题活动,社区内污染源治理;新城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试点社区从软硬件两方面实施创建活动,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利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推广使用环保冰箱、空调,禁用含磷洗衣粉。组织社区青少年、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各种社区创建和管理小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与管理;市建设局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绿色社区”创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烧、露天烧烤、违法搭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废旧电池、灯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比“环保家庭”活动。
关键词:生态移民;社区文化;文化冲突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12-0175-02
对于“生态移民”(eco-migration)的概念,由于国外、国内移民的方式不尽相同,因而学术界尚没有公认的定义。但各学者曾从目的层面、原因层面等多维视角对这一概念进行阐释,虽然不同学者对这一概念的落脚点不同,但其核心内涵是共通的,即生态移民是指由于生态脆弱及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将不适合人类长期居住地区的人口。迁到生存条件更好的地区,一方面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得以恢复和重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异地开发,进而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状态。
“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是宁夏实现生态移民工程的奋斗目标。经过30多年的努力,宁夏地区成功地将数十万贫困人口从南部山区移出,这一工程使得移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其迁出地的生态环境也得以改善。但生态移民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程,其带来的成效在短时间内很难确切的衡量,在移民期间或在迁入地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尤其要使移民融入新的社区面临许多新的问题,需要通过移民社区文化建设来进行调节。
一、生态移民社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宁夏生态移民工程的进行,移民原有的社区将出现转型、解体,而作为移民迁入地的新社区内会出现重组、组合等现象。因而将产生移民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认同问题,如果移民间相互认同度高,社区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反之亦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移民融入新社区的过程也是其在迁入地再社会化的过程,英国社会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研究认为:“由于个人必须通过社会化过程来获得与其社会生活地位相适应的习惯和智力特征,才能够参与社会活动,因此,如果愿意,我们可以称此为文化适应。”[1]移民在新的社区环境中会受到民族、文化、行为、职业及素质等各种差异的影响,他们对新环境的适应过程就是对新的社区文化的重新构建过程。但是在构建过程中将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利益冲突
利益是生态移民过程中产生社区冲突的重要根源。宁夏的移民属于以政府为主导在政府组织和资助下的自愿移民,在实践中生态移民迁移的社区整体性分为:整体迁移与部分迁移。其中整体迁移的主要冲突表现为:在新的社区中各种资源能否在移民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或者移民能否认同制度性资源分配的结果。而部分迁移的冲突主要表现为:移民“插花”式的被分配到新社区,在社区组合的过程中,由于不同来源的移民集结为新的社区,一开始就存在着社区内群体的分化,这种潜在的利益竞争群体极易发展为现实的利益冲突群体。此外,在与周边地区原居民的交往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本地人”与“外来人”之分,而移民作为“外来人”享受着一些优惠政策,使得原居民心理产生不平衡。进而出现政策安排上的“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利益差别,形成在资源使用上的竞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冲突极易发生。
(二)文化冲突
由于移民迁出前生活的文化背景不同,使得进入新的移民社区环境中各种文化之间存在竞争、对抗的状态,表现为文化冲突。对此,美国著名学者萨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认为,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冲突的根本原因不再是经济或宗教之间的矛盾,而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这一观点虽然存在缺陷及不足,但也从某一侧面说明了文化对人的重要影响。
宁夏的生态移民迁出前的生活环境多是交通落后,生态环境恶劣,在这样一个相对孤立封闭的系统内,居民“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与之相反的是新的移民社区则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这里与外界会不断地进行物质、信息及资源的交换。由于迁入地社区的开放性,促使移民的观念发生变革,活动自主性有了极大的提高。随着迁入时间的延长,移民社区成员对利益、权力的竞争意识就与日俱增,而受其自身的知识、技能和勤劳等因素影响所导致的财富上的差距也逐渐扩大。通过在宁夏生态移民过程中部分迁移或整体迁移,随之出现多民族杂居或多的移民社区,社区成员也会因为不同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来建构自身的身份认同。
(三)文化建设不足
随着移民搬迁工作的进行,移民新社区也逐渐发展起来,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建设,接之而来的就是移民能否随着搬迁至新社区后而较快转换社会角色的问题了,这也是衡量移民工程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要想使移民“稳得住”并且能“住得稳”就不能使其对新的社区产生否定性情感。有学者通过对三峡库区移民的跟踪调查研究后提出:移民会将原居住地或其他地方作为自己的心理社区,对心理社区的成员产生依恋感和“我群”感,返迁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增大。”[2]由此可见,一个社区的建设发展不能缺少特有的社区文化,社区文化与个人及家庭的素质,道德水平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因而需要在新社区建设中加强文化建设,使移民能找到“归属感”并主动融入社区活动中。在新的移民社区中,如果没有建立起符合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以及相关体系,将产生多种社会问题。美国学者塞尼研究认为:“由于原来经济组织和传统权威体系的摧毁,就破坏了移民社会的自身动员社会能力,促使产生对社会的淡漠感。”[3]即在社区文化尚未形成的环境中,许多移民缺少了应有的文化滋养和约束,在某种程度上将会增加迁入地及周边地区的不安全因素,促使犯罪率不断上升。
宁夏在生态移民的搬迁过程中,政府将重点放在移民社区生产和生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上,而对社区文化建设的关注度相对迟滞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少了文化氛围的熏陶及感染,也就对移民社区新环境少了归属感,从而可能为日后移民能否实现“住得稳”及宁夏的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
二、生态移民社区文化建设的策略
“社区是社会化的另一个重要力量,它为其成员准备好了价值、规范和法律,生活在社区中的人必须按规定行事。”[4]由此,为了使移民能尽快融入社区中,就需要加快社区文化的建设进程。重新整合多种要素及资源,形成一种文化重建机制,并吸取迁出地原有社区内部的优良文化传统,这样将在建设新的社区文化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激发社区移民的文化自主性
文化自主性是指移民在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我主动性。激发移民的文化自主性,将有利于保护文化的多元性和维护各种文化接触时的平衡关系。宁夏地区的移民社区既有单一回族的社区,也有回汉混合型社区,为保持社区文化的多样性,发挥社区各种文化之间的制衡作用,社区工作人员应该设计能充分激发社区移民文化自主性的方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文化建设原则,因地制宜、因村而异的组织和开展各种社区文化活动,促使新移民之间相互了解,增进邻里情感使其达到对各民族文化的尊重、认同。维护社区各种文化之间的良好生态关系,同时有利于社区的安定和谐。
(二)完善移民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
宁夏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多来自于南部山区,其迁出地普遍存在用水困难、教育、医疗条件落后,学校、医院距离居住地比较偏远,其子女上学及居民看病求医极为不便。完善的公共设施、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医疗卫生环境是保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不返迁”的重要因素。因而政府就要对移民社区的各项公共设施及文化发展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
教育扶贫是宁夏扶贫工作的重点,只有为移民子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才能真正实现“拔穷根”,杜绝代代贫穷的现象。因而政府需要以优惠政策吸引教育专业人才到移民地区的学校,充实学校的师资队伍力量。再设立专项资金,在移民社区学校建立音乐活动室、美术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完善学校的各项教育设备,使移民子女不仅能在学校学习课程知识,而且还能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活动来促使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而开阔眼界,紧跟时展。
最后,随着移民社区的经济发展,作为大众传播文化的载体――电视、电脑等必然逐渐进入到移民的家庭生活中,政府应该完善闭路电视、接通网线等相应的基础设施,从而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社区文化
以人为本是生态移民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贯穿在“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生态移民社区的建设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推动移民的生计发展,致力关怀移民的现实困难,最大限度地满足移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完全尊重少数民族移民的风俗习惯和。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作为极具生命力的文化资源,将产生独特的整合作用,促使移民社区内的居民通过风俗习惯和而凝聚起来,从而形成以风俗习惯和为纽带的社区文化。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对宁夏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而对迁出的回族移民也具有重要意义,发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的积极功能,对于建设移民社区文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政府可以在社区内选取有威信的阿訇,对他们进行培训,进而使他们成为宣传政府工作的桥梁,为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搭台铺路。
最后,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区文化,需要不断加强移民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对移民社区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移民社区的各种文化元素,促使各种文化之间相互均衡发展;建立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工作机制,做到各种利益资源之间的合理分配,较少纷争,为社区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结语
宁夏的生态移民工程任重而道远,肩负着改善生态环境与脱贫致富的双重使命。事实证明,这一工程在生态恢复与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但我们同时也该看到移民迁出后产生的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移民的特色产业发展问题、就业问题、移民新区犯罪率提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社区的文化建设息息相关。因而,政府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增加更多的人文关怀,加强移民社区的文化建设,权衡各种利益得失,组织专业团队积极研究移民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文化适应性、心理变化等问题,使新迁移民能“稳得住”并且“住的稳”,从而促进移民社区及整个宁夏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M].潘蛟,等译.[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9.
[2]风笑天.落地生根:三峡农村移民的社会适应[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101.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5.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床位,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2个社区所辖范围或1.5-2万常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出行20分钟可及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市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市级医院医师、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责任制。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综合考核社区责任医生业绩,按绩效确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的规范流程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机构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钩结对和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进家门、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医疗到医院、康复服务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发改、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区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浙政发〔20*〕35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2个中心、10个站。按照浙编办〔20*〕58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其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1)以市、乡二级财政补助和医疗机构自筹为原则,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省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现租房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出租房产权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产权不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收支情况,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全市城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个人负担的比例应分别低于二、三级医院的标准。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应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临床科室: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预防保健科室: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室、健康教育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
医技科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B超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药房。
其它科室:治疗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
四、人员
(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和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医技科室应配备相应的卫技人员。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
(一)诊疗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
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气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量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它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