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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家加大能源和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化工能源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机会,这给了石化工程承包商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随着分包工程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立良好的分包工程运行机制,规范化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体系,将成为我国石化工程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施工分包合同总体分析的内容
施工分包合同总体分析在不同的时期是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如承包商重点分析的内容包括: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责任及权利、工程范围,业主的主要责任和权利,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顺延条件,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工程验收方法,索赔规定及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争执的解决等。
二、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
施工分包合同工作分析是在合同总体分析和进行合同结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作量表等,确定各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工程小组的合同工作,以及划分各责任人的合同贡任。
(l)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即工程活动的分解和工程活动逻辑关系的安排。
(2)技术会审工作。
(3)工程实施方案、总体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在投标书中,己包括这些内容,但在施工前应该应该进一步细化,做详细的安排。
(4)工程详细的成本计划。
(5)合同工作分析,不仅针对平行发包的各个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各级分包合同的工作安排和合同之间的协调。
(6)合同分析实质上是合同执行的计划。在合同实施前进行合同分析,可以查漏补缺,
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确认和定界,具体落实对策措施,为合同管理打开方便之门。
三、施工分包合同的实施控制
3.1施工分包合同实施控制的依据
(l)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合同变更文件等,他们是对比分析的基础,是合同实施的目标和方向。
(2)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作报表、报告、验收结果等。
(3)工程管理人员句天对现场的直观了解,如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各种人员谈话、召开
小组会议、检查工作质量、报告等。
3.2施工分包合同实施控制的程序
工程实施监测与跟踪。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整个工程活动实施个而的监测与跟踪。
(l)对比分析。需要将监测收集到的工程资朴}和实际数据进行整理,得到能够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各种信息,如各种质量报告、实际进度报表、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及其分析报告。然后将致谢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分析文件、计划、设计等)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检查差异,根据差异来调整工程的执行。
(2)纠偏处理。一旦出现差异,要分析差异的原因,采取纠偏处理措施。差异表示工程偏离实际目标的程度,必须详细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和影响,有针对的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处理。
(3)合同控制的方法。合同控制方法可分为多种类型:按项目的发展过程分类,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来源分类,可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按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分类可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被动控制和主
动控制。
l)被动控制。被动控制是控制者从计划的实际输出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
的控制方式。因此,要求管理人员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对其收集的工程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再传递给控制部门,是控制人员从中发现问题,找出便宜,寻求并确定解决问题和纠正偏差的方法。
2)主动控制。主动控制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拟定和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以保证计划目标得以实现。主动控制是一种对未来的控制,它可以最大可能的改变即将成为事
实的被动局面,从而使控制更加有效。
四、施工分包合同的档案管理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并保持好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主要仟务:
(l)合同资料的收集。合同包括许多资料、文件,合同分析又产生很多分析文件;在合同
实施中,每天又产生许多资料,如记工单、领料单、图纸、报告、指令、信件等。必须落实这些资料的收集工作,应由相应的职能人员每天收集这些原始资书!交给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资料价格。原始资料必须经过加工才能变成为可供决策的信息,成为工程报表或者报关文件。
(3)资料的储存。对所有合同竹理中涉及的资料,为了查找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资料的文档系统。
(4)资料的提供、调用和输出。合同管理人员有责任向项目参与方提供工程合同实施情况报告,向各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分包商提供资料,为土程的各种验收、索赔和反索赔提供
资料和证据。合同资料文档的建立:
a.资料的编码。有效地文档管理师以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的资料编码为前提的。在合同实施前就应专门研究和建立合同资料的编码系统。
b.索引系统。为了使资料存储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索引系统。它类似于图书馆的书刊索引,合同相关资料的索引一般可采用表格形式,在合同实施前就应专门设计。
五、施工分包合同的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根据来源可分为业主的变更和承包商的变更两类。
工程变更的原因和性质:
工程师签发变更指示的原因有多种,如考虑不周,计划不周密,业主主动或被动的改变想法等。根据对大型石化工程分包合同变更原因的调查,变更的原因所占比例,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变更产生的原因
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依据变更性质将工程变更分为工程设计变更和其它变更两类。其它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其它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类情况,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设计变更,对此采用工程变更程序中的流程去理。
六、施工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
索贴是当事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是施工阶段索赔发生的比较多。
索赔根据事件的性质一可以分类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比索贴、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以及如货币贬值、工资上涨等原因引起的其它索赔。
索赔根据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川索赔两类。工期索赔即提出工期顺延要求,而费用索赔内容则一可能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和管理费等。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应该合理、适度的审核。
索赔产生的主要来源于业主责任和承包商责任两类。对于业主方的责任一可能有:如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外界障碍、施工图纸有错误等;业主的违约行为,如拖延支付工程款等;工程师的失职行为,如错误的指令、协调管理不利导致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扰等;执行工程师指令后对补偿不满意,如对变更工程的估价认为过少等。而对于承包商的责任可能有: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容易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可做不同解释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等。
结束语
本文得出的结沦主要是基于对国内大型石化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实践研究得出的,而对国外石化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实践研究还不够充分,对于国外的政治、法律、技术标准等的差异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将来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崔军.工程分包的性质和特征[J〕.国际工程与劳务,2007,5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1
1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1.1劳务分包方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地铁工程建设方会根据工程量和施工安排寻找合作的施工单位,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合作。但个别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劳务分包资质,伪造资质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合同,进行劳务分包。地铁工程耗资巨大,诸多劳务分包方力争参与建设的机会,为了获取企业的最大利益,往往铤而走险。这样无资质的企业通常存在人员杂乱,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一旦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还可能再进行转包等,这样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很难保证,会影响地铁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在用工上的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引发冲突。
1.2法律意识淡薄
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不合理,双方利益关系没有约定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劳务分包谈判时,由于进行谈判或劳务分包业务的管理人员缺乏法律观念,在业务处理上缺乏经验,没有意识到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性。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签订了简易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规定、建设要求、劳务工人的薪酬核算等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沟通,在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这将导致合作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一方面地铁工程建设方的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劳务分包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难以保障,容易引起经济纠纷。
1.3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引发合同纠纷
地铁工程建设耗时较长,且工程建设还会受当地地理因素的影响。在建设期间可能会出现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等,这些因素在施工前期无法预判,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会影响到地铁工程建设。这些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地铁工程建设进度将会受到影响,无法按原签订合同完成,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引发的合同争议该如何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这些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上的法律问题。
1.4劳务分包工人流动性较大,增加了工程施工风险,难以有效监管
劳务分包工人由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人员混杂,来自各地,其技术水平也难以保证。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难度、工程周期、薪酬待遇、施工环境等都会对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劳务工人有可能出现中途离开的情况,进而影响工程建设。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也是常见现象,对于劳务分包工人的监管上难度较大。
2.如何避免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2.1在地铁工程建设前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地铁工程建设周期长,与施工单位合作较多,在劳务分包操作上必须严谨、仔细。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规范地铁工程的建造要求,处理好与合作方的关系,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规定好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务分包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地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地铁工程建设方要设立法务部门或要求法务人员参与到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全过程,针对法律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进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间的劳务分包事宜的规范性、完整性。
2.2严格审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抬高合作门槛
地铁工程的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是利国利民的大举措,因此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意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在选择合作的施工单位时,要严格把控施工企业的准入门槛,核实企业是否具有劳务分包的资质,服务质量、人员多少、人力成本、盈利状况等都要进行了解,选择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地铁工程建设方必须派专人对施工方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是否符合合作的要求,对于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坚决不合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进行对比、分析,优选合作单位,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是对地铁工程建设的保障。
2.3严格执行地铁工程前期的招投标工作
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项目中,从制定招标计划书、招标信息、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诸多环节,通过公开招标,寻找最佳投资方,促使招投标过程更规范化、标准化,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发起招标的企业和参与竞标的企业都严格要求,本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仔细审核企业的招标文书、竞标企业的投标资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参与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方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工程的程序进行,根据招投标的招标原则,邀请三家以上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竞价投标,更多的竞标方的参与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优中选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不单是招标过程中竞价的高低,还要对企业进行各个方面综合考察,在对招标各方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后,综合评比,选择最合适的合作方。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通过现场招投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客观评估,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
2.4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最大程度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
地铁工程建设方首先要选择具有高水平的施工人员队伍,同时也要肩负起对劳务工人合理的工作待遇。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合作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责任、义务的约定。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要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工人技术、工程工序、质量标准等诸多条款认真协商,仔细研究后拟定一份较为全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订。合同签订的过程要经过层层把关,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尽可能减少合同漏洞。通过劳务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减少合同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5增强合作各方的法律意识,在劳务分包操作上认真遵守法律规定
我国支持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形式,但法律较为宽泛,由于现实中问题纷繁复杂,地铁工程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间的责任划分、权责归属涉及经济法、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甚至有些条款在权益的确定、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较为模糊。因此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法律规定细化合同约定,增强法律的可行性,执行性。在进行劳务分包谈判和合同签订上,合作双方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资料,手续齐全,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份归档,留存察看。
2.6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质量。对于分包合同中的建设工期、工程施工顺序、材料标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都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劳务分包方施工状况定期汇报。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将施工进度与工程计划表及时比对,要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立良好的工程进度反馈机制,确保信息交流顺畅,确保工程在预期时间内完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施工现象和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叫停,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同时监督施工方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转包行为。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转包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但工程建设方的工程质量难以有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多方债务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7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可以根据工程的建设状况进行投保,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目前,工程险有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后新增科技工程保险。根据工程项目保险种类和行业的不同,保险进行细分,有工程质量保险、工程保证保险、职业责任险、建筑安装一切险、安全生产保险、建设工程相关保险等等。地铁工程建设期间,存在劳务分包的问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合作风险,在用人、施工、质量、自然灾害等等诸多方面,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地铁工程的建设造成经济损害,甚至耽误工期。为了减少损失,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地铁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方可以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进行一定的工程保险的投资,通过转移风险来减少工程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比如工程保证险,保证险是劳务分包方需要根据工程建设方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即便劳务分包方不能履行义务,也将有保险人向工程施工方履约赔偿。工程质量保障险也是工程进行的一项很好的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险为工程建设方提供地铁工程建设中,劳务分包方在期间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当工程施工方不能履行合约修复义务时,保险公司将向工程施工方代偿,这极大地保护了地铁施工方的利益。此外,地铁工程也可就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巨灾保险的投保,降低意外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总之,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合理的保险投资是一种较为妥当的降低风险的方式。
劳务分包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地铁工程建设方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作双方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减少劳务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同时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监督,督促施工方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完工。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7):47-50.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随着市政行业的蓬勃发展,市政设施项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短,工程量大,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较大,且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故需要做好一个建设项目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较难实现,而对工程实行分包管理占据重要地位。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实现他们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的详细内容就需要签订合同,从而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也将成为确定当事人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相关工作的最直接标准,也是明确双方经济活动范围、平衡双方工作关系以及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因此加强企业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问题
1.1分包人为不适合主体
依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人为违法主体将造成分包合同无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没有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②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资质条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将导致总包方需要承担分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假如出现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是导致总包合同工期被耽误等问题,总包方需要向业主承担违约和赔偿的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工程实践里,总包方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责任承担之后难以在分包人处获得真正的赔偿。
1.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条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将市政工程交付给总包方进行施工,是其对总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对其资质审查之后的信任为基础,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有必要先得到业主的认同许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建设内容由本单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来说即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以法律角度来说虽属于一般合同行为,但其内容违法。
1.3违法分包
不仅在总承包合同协定的内容之外进行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没有经过业主许可的分包行为也属于存在风险的违法分包。虽然在许多市政工程项目里,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里都详细规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许多总包方却忽视该点规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因素,例如发包方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难以查出,或者虽然被查出,由于立法执法系统的缺陷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无疑放任了承包方的违法行为,使得违法分包现象频发。
1.4转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28条之规定,可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凭借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为禁止,第29条第3款规定可知,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再分包也为禁止。此外,《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该类行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就连项目经理都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经常为了获得额外管理费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拆解以后挂分包的名头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是分包人对工程进行再分包。某些单位看似开设了项目经理部门,却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时候只安排一两个人进行现场监管,不负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不安排监管人员,全部交给接受转包的单位进行施工与监管。这些行为无疑给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不但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与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还经常导致总包方所承担的实际亏损远超出其获得的管理费用。
1.5分包合同签订格式不规范,必备条款遗漏
根据法律签订的正规合同是明确并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根据。目前,施工单位经常更重视的是合同的成功签订,却忽视对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条款等认真审查,对于合同工期、质量监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经常出现约定不明或是未作约定,导致分包合同无法顺利完成,例如当合同一方违约形成纠纷后,另一方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1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签订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应尽可能选择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体操作时,由于合同格式不规范而出现经济争议的实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不是发生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选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从而实际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条款和存在必备条款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还能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仲裁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决争议,使得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深入考察,从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预见作用,此外还要对合同做详细探讨,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与此同时,要能够保证订立一个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项材料完善、合同条款无遗漏、合同用语精确以及能充分预见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管理步骤十分复杂,包含合同的协商、草拟、审核、订立、责任拆分、履行监控、变更、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设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贯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统,从而让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约束。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阶层的项目管理者以及每个工作小组的责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与阐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进行实时管理
目前,在工程进行中合同变更现象愈加频繁,而合同的变更通常会造成索赔争议,故在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应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实施实时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严格管理现场签证。在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要避免提前、超量签证,尤其是在合同变更添加条款的签证要特别小心,签证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条约来确定,能够实现互相制衡。特别不能忽视设计更改以及施工图失误,这种签证只要求签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记载、收集并清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核并详细研究对合同变更内容。在具体操作时,合同变更需和索赔的提出同时完成,要业主和承包方形成统一观点之后再完成合同的变更。(3)迅速解决停工的亏损(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亏损),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期限用书面形式,根据正规步骤签字确认和停工有关的详细事项。(4)对于定额的约定应该严格遵守,没有对定额进行约定时,需按照工程具体情形或是参照同等类的定额标准与相关的规定进行弥补。
2.4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
对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学习能力,加强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所属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项目经理以及和经营财务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关工作者能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组织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风险屏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应该以它为中心实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现已是国内市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的关键工作。不能让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变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为一个实时变化的工作,在进行管理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视管理的灵活性。故,应以重点明确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为基础,在具体操作中摸索并迅速总结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风险,从而使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方都主动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条约,以此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风险,维持建设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能在工期内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13(01):30~31.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FIDC 合同条件
0 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全球进入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时期,同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全球范围内的建筑规模在不断的膨胀和发展。对于一些大型的国际项目来说,在承包之前要做好合同的拟定工作,这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来拟定合同。现阶段,国际工程合同的样本主要是FIDC合同条件。本文从这个方面入手,重点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过程中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等方面的问题。
1 承包合同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众所周知,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大型的项目承包,它指的是以一些大型的工程建设为对象,跨国进行经济性和综合性的经济和技术的交流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的方式是招投标,和国内的招投标程序相同,国际工程的招投标也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由具有一定法人地位的承包商和国际工程项目的业主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同时确定其价格,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本着双方互赢的原则,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尽的约束和规范,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要严格的安装合同的要求来进行日常的工作。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承包的范围和项目越来越多,所涉及的领域也日益广泛,大部分的项目还是经济项目,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类型:
1.2.1 合同类型
(1)基础性的施工项目,主要是指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项目。
(2)资源型的施工项目,这些项目和当地的环境和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属于非可再生的项目类型。
(3)制造业的开发项目。这些项目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1.2.2 合同种类
国际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1)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就是对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总体价格的核定,以及对承包中出现的问题的总的规范,对于资金是否为一次性付清或是分期付款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具体的合同中的各项施工单价,这方面分析的比较细致具体。
(3)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将工程的成本及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双方事先制定好的规范合理的进行,这是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合同的形式。
2 FIDC 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 的涵义
FID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名字,这个组织最早成立于英国,是最早的国际工程合同的处理和核算中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该组织不断的壮大,特别是二战结束之后,各国的经济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该组织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展,在全国多个国家和地区均有会员加入,给国际经济环境带来了有利的影响。
2.2 FIDC 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 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3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严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①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②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即将变更的项目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③在紧急情况下,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2.4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十分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都有三步,但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①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②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③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承包商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语:
总而言之,在国际合同的签订和承包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工程合同进行适当正确的变更,一切朝着有有利的方向开展,同时保证各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对于业主来说,应该对工程合同全面的掌握,特别是需要变更的地方,要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配比,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桥梁工程建设,周期长、施工工艺和工序复杂、劳务分包管理和控制难度大。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此文针对传统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关键词:
桥梁建设;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化
0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桥梁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传统的桥梁施工劳务协作合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和开展施工的需求。如何提高桥梁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是桥梁施工企业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经过分析和研究,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开发与建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系统,是一种科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和手段。本文就此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的应用进行论述。
1传统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管理信息孤岛多
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信息管理已经很普遍,但各应用系统间的信息不共享、不互换、信息与业务流程和应用脱节,便形成了信息管理的孤岛。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相对一般建筑施工而言,其项目管理内容更为繁杂。所以,专门承担桥梁工程建设的建筑企业集团,将项目内容分类、划块进行管理(如进度计划管理、物资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是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种方法。合同管理又分为承包合同管理、物资合同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等,限于篇幅,本文仅探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通常将其分为决策层(集团公司)、管控层(子公司)、执行层(工程项目部)3个层级进行管理,如图1所示。在传统的协作合同(纸质版)管理模式中,作为执行层的工程项目部的工程经济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难以及时进行有效地数据信息沟通,也难以将需求的数据信息及时传递给上级子公司,这样就造成负责管控层的上级子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所管理的各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样,作为决策层的集团公司也不能及时的根据需要在传统的协作合同(纸质版)管理模式中,作为执行层的工程项目部的工程经济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难以及时进行有效地数据信息沟通,也难以将需求的数据信息及时传递给上级子公司,这样就造成负责管控层的上级子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所管理的各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样,作为决策层的集团公司也不能及时的根据需要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与决策。
1.2审批效率低
采用传统的纸质协作合同,按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作为管控层的上级子公司,难以及时了解到办理过程的进展情况。如果某个中间环节的复核、会签人员出差在外,就处于停顿状态,由此造成签订合同的周期较长,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3风险管理受控难
在传统的纸质协作合同管理模式中,管控层(子公司)对执行层(工程项目部)劳务分包情况,无法及时全面了解,所以造成劳务分包的事前策划、事中履行、事后核算等,不能进行有效管控。
2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实施
针对以上所述的劳务分包(纸质)协作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调研和分析了解到,如果采用先进的IT技术,建立起“以建设项目为主体、以制度流程为基础、以合同清单为主线、以责任预算为核心、以过程管控为主措、以资金支付为卡控”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将桥梁建设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履约、变更、支付和审批等一系列环节,与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系统等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实行劳务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模式,就能大大提高对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
2.1建立信息采集标准(WBS工作分解结构)
要解决桥梁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信息孤岛问题,首先要建立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WBS工作分解结构),采用WBS编码建立标准的编码体系。解决执行层(工程项目部)生产进度、计划调整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成本控制统计方式不一致的问题。建立桥梁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标准编码体系,应遵循以下3项原则:(1)分部分项原则。根据建设单位(或称甲方、业主、发包方)提供的合同清单和不包含的施工项目内容,如桥梁建设施工措施中下部结构施工所需的钢围堰、混凝土施工所需的模板和支架、大临设施中的便道、栈桥、梁场、混凝土拌合站、临时墩、码头、缆索吊及小临设施等,均需要进行独立编码。(2)工序划分原则。如开展斜拉桥、悬索桥的高塔施工时,主塔墩身在业主合同清单分部分项中是总量,而施工过程中则是按节段进行作业,这就需要按各主塔墩身的施工节段进行编码。(3)分包类型原则。在桥梁建设施工的项目中,通常也会包括路基、路面等施工内容。对以桥梁建设施工为主体的项目,承担桥梁工程施工的单位往往将路基、路面专业工程进行分包。遇到这种情况,应将WBS编制按自定义的施工里程段进行编码,如表1所示.建立起标准编码体系后,再将不同桥梁类型的业主合同清单编码与信息系统中的标准编码进行自动匹配与对应,形成执行层(工程项目部)的工程经济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物资核销、施工机械租赁及财务支付与劳务分包管理的关系。此时,子公司的管控层可通过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对各建设项目之间的劳务分包管理数据进行监控与分析。
2.2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
建立起标准编码体系还不够,还应针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分层级的、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办法,理清各层级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和审批权限,使决策层、管控层和执行层清楚应尽的职责,这样才能顺利推进、科学实施,从而摆脱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
2.3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起标准编码体系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及审批权限后,利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劳务分包业务信息数据,就可以另行建立起适合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预警辅助决策系统,以此来强化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能力。要想达到这一风险预警要求和目标,就必须根据分包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构建风险预警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劳务分包合同各种数据信息的自动采集、存储、加工、统计和评估、图谱分析、监控、预警和应对。达到决策层、管控层和执行层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并量化决策层、管控层和执行层的风险指标,统一风险指标预警统计方法。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通过预警辅助决策系统提取风险指标数据,计算后,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进行风险预警。
2.3.1事前策划
为识别和控制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应建立劳务分包工程量的控制计划。劳务分包数量的控制计划是建设项目总工程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基础。所以,应根据劳务分包数量的控制计划,对需要施工的桥梁工程数量进行梳理,对桥梁主体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梳理,并重点梳理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清单中未涉及到的桥梁基础施工辅助设施的工程数量,如围堰等。各项梳理工作完成后,将计划好的劳务分包数量分解到WBS中,并建立起相互匹配的对应关系。这样即可以了解和掌握各分部分项工程对劳务数量的需求,也可以有效控制投入的劳务分包数量,实现劳务分包数量不会超过计划数量的目的。最终达到劳务分包结算数量不会超过施工验收数量的目标。
2.3.2事中管控
(1)分包模式的管控。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的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和参加施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在信息系统中对劳务分包单位先进行资源配置,劳务分包在信息系统中将受到劳务分包控制计划清单、工程量、单价和投资额的控制。(2)计量结算管理。计量结算是支付劳务分包费用的依据。对劳务分包进行结算,应以工程项目部录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已完成的工程量作为计算的基础。单份劳务分包合同中已完成工程量不可超过该合同中的总量,所有劳务分包合同中已完成工程量不可超过控制计划的总量。(3)末期结算管理。办理最后一期劳务分包结算时,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将通过劳务分包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已完工程量来判断该劳务分包结算是否为末期结算,并自动升级到审批权限。这样做的目的,可以在进行中间计量时减少审批流程环节,提高施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保证管控层(子公司)对履行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全过程的控制。(4)结算支付管控。在有效控制劳务分包工程量结算的同时,如何做到对劳务分包结算资金支付的管控,主要是在信息系统中将劳务分包结算产生的债务作为依据,形成债务支付申请单,向管控层(子公司)提出使用资金的申请。通过后,系统就会对劳务分包合同费用的支付,按照设定的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付款;如需要调整申请单的支付比例,可利用信息系统中支付比例变更申请的功能完成。
2.3.3事后管理
(1)降低被索赔的风险。将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和结果保存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决策层、管控层就能随时调取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的数据信息,作为防止劳务分包单位无理索赔的依据。(2)提高核算与分析能力。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因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保存了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并逐级监控了执行结果。所以,在竣工验收、决算后,可以对分包的主要材料消耗和机械费进行核算与分析,对劳务分包费用是否存在偏差进行分析,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结算单价进行梳理、分析和汇总,形成合同汇总表、合同履约情况表、存在的偏差表等,并自动保存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为管控层进行建设项目的核算提供数据信息源,实现提高成本核算能力。
3结束语
桥梁工程建设,周期长、施工工艺和工序复杂、劳务分包管理和控制难度大。传统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桥梁建设劳务分包和开展施工的需求。如何提高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水平,本文针对传统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和探讨,提出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来实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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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1.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做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对于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而言,劳务分包合同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该合同对承包方、分包方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为合同所涉及的诸多活动提供了实施依据。仅有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对其展开科学的管理,如此一来,才能督促分包双方重视该合同,并全面而严格地履行己方的义务,这对于工程建设目标(一、质量目标;二、造价目标;三、进度目标[1])的实现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活动中,该合同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而劳务纠纷问题屡见报端,给分包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现阶段,在诸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工程是一个关键而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施工方应意识到这一点,既要重视,又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如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科学管理。这将会此类工程的正常建设、高效建设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2.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通常涉及以下几项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合同范围;三、承包方式;四、合同价格;五、双方权利与义务;六、施工辅助设施;七、材料供应;八、施工设备;九、质量要求;十、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等[2]。对该合同的实施进行管理时,不仅要做好工期控制,而且要做好质量控制,还应做好造价控制,另外,还应做好安全控制。
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涉及诸多方面和内容,因而极为复杂,这一性决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以及特殊性。现阶段,我国建设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远远不够完善,所以,相关交易行为中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合理或者不规范现象。在此背景下,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也不能独善其身,其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3.1队伍选择存在局限性
在长期的水利水电建设活动中,某些协作队伍始终跟着同一个施工企业流转作业,时间一长,便产生一种相互信任、彼此依赖的共生关系[3]。在选择队伍的过程中,工程项目部通常会优先选择那些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伙伴,这样做,既接受了该队伍优势,也承担了该队伍的劣势。对那些合作不多的分包队伍,往往存在不够充分信任的问题。受此影响,在选择队伍的过程中,施工企业的选择面并不宽,因而很难有机会寻求到真正优秀的合作队伍。部分分包队伍本身不具备相应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但为了顺利拿下承包工程,往往打起了“价格战”,以低价格来加大被选择的机会[4]。如此一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环节,往往刻意压低投入,甚至克扣工人工资,造成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甚至存有主观拖延等不良现象。当这些情况发生时,而项目管理却恰恰缺乏相应的管理与控制,那么将会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2分包队伍内部缺乏稳定性
分包队伍内部缺乏稳定性,将会对分包项目的持续进行、稳定进行产生不利的影响。对于外协队伍而言,承包工程是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工作,然而队伍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甚至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老板”先通过一定的手段承包到工程,然后再通过东拼西凑的方式聚集人手,组建成一个临时的施工队伍。这样一支队伍,其纪律性以及约束性存在严重的缺陷,在工程施工环节,受季节因素或者农忙因素的影响,部分人员频繁“离队”,对分包工程的持续进行,还有稳定进行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5]。
3.3特殊关系队伍问题
在诸多协作分包队伍中,往往存在个别队伍通过一定的特殊关系参与到工程的施工中去。此类队伍自认为背景深厚,在施工过程中常常暴露出各种问题,如对技术人员或者现场管理的指导或者命令充耳不闻,甚至不服从项目部班子的指挥调动,如此一来,在一个特定的小环境制造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继而引发了一系列本可避免的纠纷事件。
4.分包合同的实施对策
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为实现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4.1对分包队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合同签定关
在选择分包协作队伍的过程中,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规模大小进行有效控制,从而解决现阶段所面临的过度竞争问题,同时维持供求关系的平衡,从而彻底地将资质不全的队伍拒之门外。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对前来投标的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查,考查内容包括资质、实力以及信誉等软硬性条件,并从中择优录用。
在签订合同的之前,作为施工单位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并以相关合同范本为参考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从而保证合同起草及审查等工作环节的效率与质量,同时有效规避那些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现阶段,绝大部分的劳务分包合同采用了制式化的合同样板,所以,在拟定环节及签订环节,合同双方都有可能出现考虑不周,过于草率的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工程未来发展走向没有给出合理的预判;二、没有保证合同的严密性;三、违约部分的条款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四、分包方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受上述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旦出现纠纷,合同双方往往会各持已见、互相推诿,却又无法从合同中找出明确的处理依据,无法判定违约方,也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大小。为解决上述问题,合同双方应对劳务分包合同给予绝对的重视,并严格履行所应承担责任和义务,同时正确行使自身的权力,如此一来,才能保证合同中一系列内容得以有效落实,最终保证水利水电建设施工得以保质保量的完成[6]。
4.2对已经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展开严格的、定期的监督与管理
总承包商应关注劳务分包合同的实际实施情况,并安排人员对其进行全天候的监督及控制,以此确保各劳务分包合同得到了有效落实,最终保证总承包合同得以有效实施。在此环节,工作重点在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展开必要的跟踪与分析,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诊断。合同诊断工作涉及诸多内容,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对合同执行差异的具体原因展开细致而深入地分析,二是对合同差异责任展开认真的研究与划分,三是对合同实施的未来走势进行大致的推测。在合同诊断工作中,一旦发现偏差,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组织措施;二、技术措施;三、经济措施;四、合同措施等。针对合同展开相应的跟踪工作时,应重点查看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程进度有无变化,是否需要调整,另外,还应对水利水电建设的整体施工秩序进行严格控制。
与此同时,项目部应重视并落实对分包队伍的监督工作及管理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指出,并要求其改正,从而营造一个健康的、安全的、积极的工程建设环境,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施工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成本的下降,还有助于施工安全系数的提高。
4.3按合同落实结算及支付工作
总包单位应按合同落实结算及支付工作,这样有助于和分包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良好的信任关系。对于总包单位而言,一方面要做到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到诚信守约。所谓严格管理指的是,项目部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不仅要明确指出分包单位的工作职责,而且要列出详细的结算程序,以保证结款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不可对分包单位采取超量结算、超价结算或者超前结算的做法。所谓诚信守约指的是,以合同为依据来办事,客观、公正、真实地做好工程款结算工作。结算过程中,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上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足额支付[7]。
5.结束语
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不仅有助于施工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助于施工进度的加快,还有助于施工成本的降低,所以,在水利水电建设施工中,应将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优质工程的打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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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曹杨,王雪青.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0.8.
关键词:EPC 总包商 分包商 主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252-02
EPC工程项目是总承包商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采办、施工、试运等进行全面的承揽,最终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业主仅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而总承包商统一对分包商的工作向业主负责。EPC项目总合同及大量分包合同的管理,在EPC项目管理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着EPC项目管理的成败。下面就EPC合同管理的几个方面浅析EPC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主合同管理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主合同管理,主合同管理是从投标一直贯穿到项目最终交验全过程中的,主要分为:
1.合同签订管理。从投标开始就要详尽了解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一旦中标,在合同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文字的准确性,有些合同条款因缺乏准确性,就会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将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再次,合同约定内容必须全面,部分承包商为碍于各种原因,对业主责任和争议事项解决等问题不善于提出,但业主责任和承包商责任等一样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应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问题一样作为合同最核心的问题,明确清晰地表明。
2.合同整理。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合同部门和主要合同执行人员需要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并在项目组建之初,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款,各部门明确自身工作范围,熟悉对本约定的合同条款,了解合同整体要求。合同部门在这个阶段要做的主要工作为:首先,分析统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同时,明确设计、采办、施工各部门工作界面划分,做好分工。其次,分析工期,根据合同工期及里程碑要求,明确工期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做好项目进度控制。再次,熟悉合同中对工作标准的要求,明确合同执行使用的规范,做好质量控制。最后,分析研究合同中的罚款条款,并书面通报给项目执行管理人员。另外,要明确合同价款,付款条件及方式等条款。
3.工作量变更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工作范围,由于初步设计的详尽程度有限,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该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确定,防止业主反复调整工作范围及工艺技术等问题。合同执行中业主也经常增加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总承包商应该明确工作范围,及时确定工作量的变更,并以书面的形式经业主确认,如较大的工作量变更和工作范围变更,应该随之变更合同。
4.合同工期管理。总承包合同中一般会明确项目重要节点里程碑,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里程碑节点实现项目进度,同样,应该做好分包商进度管理,以实现项目工期。保证项目工期,项目工程款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回收的基本保证。
5.合同费用管理。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了解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在不影响整体进度的前题下,首先促成里程碑要求的付款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工程款的尽早回收。
6.合同索赔管理。EPC项目的特点决定EPC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复杂的合同关系,同时周期长、工程涉及方面广等特点,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争议,这是EPC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
在明确合同对业主及总包方双方的工作范围要求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一方违约的事件时,应该及时收集证据,特别是书面的签字文件或者照片等证据。EPC项目中的监理,也起到协调和见证解决纠纷的作用。
总承包商应及时做好证据收集、整理、筛选工作,明确索赔内容,及时提出索赔信函,并将相关资料和信函存档。FIDIC条款中,规定一般索赔通知应该在事件发生后28日内,所以及时收集证据,迅速形成书面文件,发出索赔信函是很重要的。
7.合同收尾工作管理。在EPC项目执行过程中除了要重视最终验收,过程中的验收工作也要及时,所有工作环节,及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验收认可,不论是中间验收还是最终验收,一定要形成书面签字文件,对工作描述应全面,以便成为结算的有力证据。
二、分包合同管理
1.分包计划。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分析统计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根据清单合理分工。这时候即可制定分包计划,明确EPC项目中的分包工作范围和分包工作量,确定分包工作的开始时间,从而确定分包合同开展时间和签订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分包工作。做好标段划分,将各个分包商间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避免漏项。
2.招标管理。做好招标工作是合同顺利签订和执行的前提基础。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是:招标文件编制、资质审查、标书发售、标书澄清答疑、评标议标及授标等程序。EPC项目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也影响着项目执行的情况,应选择有经验的、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
3.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文本的编制、谈判、修改工作是合同签订工作的重点,合同文本要全面有效体现双方权责,基于招标文件,系统完备体现各方的责任、权利、工作范围等,使分包合同的条款、工期、付款条件、质量要求等内容与主合同符合。对合同风险和合同条款合理性开会议审核。
4.分包合同管理的全面控制。EPC合同的分包合同数量较多,各个分包商间工序穿插,就必须做好分包合同执行的监督和沟通协调工作。对各个分包商的各个环节、动态要及时获得信息,并传递给相关分包商,以便项目顺利开展。合同签订后,首先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涉及的各方汇集,明确合同的责任及合同实施的方法及要求。再次,合同执行情况的追踪,对于合同执行的差异及时发现,并制定方案补救,防止问题的扩大。
5.建立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EPC项目合同涉及信息庞大,传统的管理方法无法满足合同管理的实际需要,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大大促进合同管理的时效。利用成熟的软件或者自有开发的小软件,实现合同管理的现代化。
三、采购合同管理
采购合同是总承包项目的重点工作,从采办占合同总金额比例就不难看出,采办合同数量多,采办种类多,涉及面广。采办合同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程序除了分包合同的相同内控程序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办物资规格技术的确认。采办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规格,采办人员必须反复与厂家和设计确认,出现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此项工作尤为重要。
2.采办备品备件。采办备品备件是采办工作容易出错的方面。越是容易忽视的方面越容易出错,即使是备品备件之类,也应反复确认。
3.采办设备界面划分。采办设备的外部接口的供应范围划分,经常出现错误和不明确的现像,一定要认真复核供货范围。
4.盘点采购合同。采办合同全部或基本全部签订,项目部应组织设计和施工部门会同采办部,共同盘点,防止漏项,对于漏项的应及时组织采购。
EPC项目的管理中,一旦实施好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就是等同于实施好了项目管理。可见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加强,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执行和最终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支浩.浅谈国内设计单位参与国际工程所面临的问题.山西建筑,2008(11)
关键词: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3.05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辅以必要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而这种由分包与总包相互协作和补充的结构也是当前建筑业中较为常见的组织结构。对于广大施工企业来说,如何避免越过法律界限,积极防范与处置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是一项复杂而有挑战的工作。笔者结合对自己对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风险问题的思考及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概念以及两类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和风险预防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概念分析
1.1 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法律概念与内涵
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分包行为一般有两种类型,即工程专业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行为。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完成的行为。
1.2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工程转包及肢解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是工程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为一方,劳务分包人为另一方;专业分包合同的主体是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转包通常发生在总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肢解发包发生在发包人和不同的承包之间。
劳务分包标的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专业分包的对象是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工程。
2 工程分包合同履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
两种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施工管控的法律风险:如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人身意外伤亡、环境污染等;
(2)合同权利界定的法律风险:如计量结算纠纷、工程款拖欠纠纷、违约纠纷、劳务工工资拖欠纠纷等;
(3)市场诚信守约的法律风险:如中途退场、违法分包、阻工停工等;
(4)违法犯罪的法律风险:如侵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
3 工程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
3.1 确保工程分包合同重点环节合法
(1)分包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选用主体资格合法的分包队伍进行合作,是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前提基础。按照法律规定,分包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的营业范围,有相应施工实力、技术能力和良好市场信誉,具有要求的资质、证书及执照。
(2)分包方资质匹配必须合法。总承包方在选用合法的分包方时,必须坚持“资质匹配”原则,即合同性质与资质类别匹配,专业资质与劳务资质不得相互混用;施工内容与资质相匹配,承包的施工内容在资质许可内容范围以内;难度、规模与资质等级匹配,不能由低资质等级队伍从事高资质要求的工作。违反资质匹配要求的直接结果是导致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活动违法,在分包队伍经济责任承担上产生许多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3)分包合同内容合法。为实现合同目的,与分包方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参照有关合同范本内容编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4)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合法。要保证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名称必须与内容相对应,与专业分包队只能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队伍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可相互混淆。
3.2 控制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1)签合同时授权委托手续应完备。分包队伍的签约人原则上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人应提交单位盖章、法定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具体委托内容和授权权限、委托期限,委托及受托双方均应签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妥善保管存入相关合同档案;对授权书上图章或签名真伪存疑时,必要时应令其予以公证后提交。实践中,包括材料领用单、拨款单等单据的签字人都应得到合同主体合法的授权。此外需警惕其他人模仿分包单位人的签名代签。
(2)合同关键条款约定到位。两种分包合同要根据合同性质备齐关键条款,如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应具备数量、价款、质量、安全、变更、履约担保、材料供应、结算支付、违约赔偿、争议管辖等关键条款;劳务分包合同应具备数量、价款、验收标准、材料领用、履约担保、结算支付、违约、争议管辖等关键条款。合同条款内容应用词妥当、精确且无歧义。
(3)签订合同外在形式要件到位。首先要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禁止以口头或通过事实行为订立合同关系,建设工程领域的口头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其次是双方当面签字盖章并交换合同文本,无法当面签署交换的必须待分包方签章齐全后再由项目部盖章交换;再次是合同正副本内容、签章应当保持一致,文本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小签;还有,合同文本附件齐全,附件名称、内容应与正文相匹配并有签章,分包方现场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必须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4)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到位。要高度认识劳务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首先要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作为分包合同履行的重要监控事项;其次是掌握劳务工日常工资支付标准及数额;再次是在支付方式上提倡分包方办理工资卡经银行汇付,留存付款银行凭证;还要定期了解掌握分包方工资发放状况,询问劳务工工资领取情况,对其进行备案和动态监督。
(5)工程款计量结算支付到位。对分包队伍进行计量结算支付,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并签认资料,固定施工过程中的结算数额;二是根据中期结算金额控制中间支付比例,防止超付和过度拖欠,在扣罚款上应事实确凿、理由充分、双方签认;三是采取监控分包方结算款有效用于工程,防止对方挪用、转移结算款。
(6)项目部印章管理要到位。做好项目部自身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制度,严格防止管理人员不适当地使用项目部印章,更不能由他人擅自使用企业及项目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