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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条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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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保护条例

第1篇:古建筑保护条例范文

我国古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对周边国家有很大的影响力,在建筑领域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古建筑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体现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的进步,我国古建筑作为一种印证了国家和社会进步的文物,面临着诸多的考验。由于其年代久远,风吹雨淋,破坏严重,同时环境污染、人为的破坏等对古建筑也有很大危害,这些都是导致我国古建筑受到损坏的很大因素。当前人们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不过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因此改变当前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将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是一件亟待解决的事情。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情况的了解,采用实地考察,文献查找等方法,了解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我国古建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破坏我国古建筑的原因追溯,并且结合社会的发展情况,力图提出适合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方法及解决对策。

2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意义

(1)历史意义。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建筑文物是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我国有着众多的古建筑,遍布全国。同时由于我国古建筑文物采用独特的结构形式,使我国古建筑成为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建筑。在我国遗留下来众多的古建筑文物中,有很多有着重要的意义。古建筑文物展现了我国建筑历史的发展,是我国人民智慧结晶的体现。保护我国古建筑文物,是对历史的一种保护,是给子孙后代留下了解和探索历史的重要依据。

(2)文化意义。通过我国古建筑文物,可以让大家了解到我国古代那时期的建筑发展水平,通过对其建筑风格的分析,以及在建筑中所设计的图案等方面的分析,可以对当时人民的爱好、兴趣以及当时人民所信奉的宗教等方面都能有所了解。同时还有助于对当时建筑文化的了解。因为建筑本身就是一门学问,通过对我国古建筑的保护和研究,可以了解到当时社会发展中建筑水平的发展,并且其中还有很多都是有着历史典故的建筑,保护这些我国古建筑文物还会让我们大家对古代文化有一定的了解。若不保护的话,后人将无法了解到关于我国古建筑方面的知识,即使是了解到的,也基本都是通过书籍,缺少了真实性。

3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现状

(1)专门人员有限。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是一项重要工作,其中还涉及到许多重要的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对古建筑文物的认定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性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只有专业的人员在进行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才会能够有更好的效果。现在有很多古建筑文物特别少的地区和省份,其对古建筑保护方面根本没有专门的人才,所以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就会出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问题,甚至是会导致古建筑文物得不到保护,即使是得到了保护,但保护的效果也差强人意。

(2)资金缺乏。由于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通过这些资金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只有资金的保障才会让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得到最好的效果。有些地区不是不重视人才的培养,由于资金有限,有些地区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和进行维修等方面都不能很好的进行。

(3)未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中的古建筑保护不利。我国古建筑有很多,有些现在已经被列入了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行列,这些是要求必须进行保护的。而有些古建筑尚未被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行列中的,这些未被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行列中的古建筑其保护不当,甚至是在很多地区对于未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中的我国古建筑没有得到保护。

4解决对策

(1)加强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立法。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必须要有法可依,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才能够保证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达到最好的效果。在法律的层面上对我国古建筑文物进行保护,同时要保证执法严格,违法必究,在最大的程度保护我国古建筑文物。地方政府应当根据自己地方的我国古建筑文物的数量,以及其现存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方条例,在保证实施国家的法律为前提下,地方条例中应有更详细的计划和保护条例,让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

(2)注重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专门人才是必须的,而在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时候,应当注意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因为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要有科学的保护方案,要有专门的人才对导致我国古建筑受到破坏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方案。这些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周边环境的破坏,人为对建筑的破坏以及建筑本身存在的问题等等来分析,通过这几方面的来制定维修方案,使我国古建筑保护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方面,要有专门的机构,保证所选机构是一个正规机构,保证进行培养的过程是科学的,保证所培养的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能够针对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的保护方案,通过这方面的努力保证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有效进行。

(3)加强在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在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需要进行宣传,对已经遭到破坏的文物进行修复等,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在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还需要进行专业人员的培养,在这方面也是需要有资金支持的。在经济上保证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可以顺利的进行,这是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基础支持。

(4)加强人民意识的提高,对未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行列文物进行保护。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利用媒体等方式,增强人民对我国古建筑文物的自觉保护意识。同时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对于未列入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行列中的文物进行保护。人民的意识提高了,就会主动的进行我国古建筑文物保护。同时人们的意识提高,对于那些未列入保护行列的我国古建筑保护也会更好的进行。

5结语

第2篇:古建筑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的问题保护内容

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历史文化名城的原有空间形态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在确保城市发展的同时,又能做好古城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工作,首先就需要我们能了解并认识历史文化名城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和需要保护的内容。

1.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

寿县是1986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它展现出来的历史价值、人文价值和社会价值,对研究古代城市发展、演变,建筑艺术,社会人文等方面都有极高的价值。但是,至2009年寿县才编制通过《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所以在寿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城市建设中,其古城区内一直处于一种盲目改造、无规划、无控制的状态。因为缺少规划的指导,古城内建设性破坏常有发生,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消失殆尽,而现存的文化遗产中有很大一部分存在着年久失修、无人管理、维护不当、无序改建等现象。新的居住小区、改扩建道路网等都弱化了古城历史风貌,同时大量的仿古建筑,破坏了古城的历史原真性。

以上盲目改造行为,使得寿县从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璀璨的古城,变成了缺失自身特色、千城一貌的城市,城市的整体魅力已经到了濒临消失的地步。面对如此现状,日后如何在确保城市发展的同时,又能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当下寿县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实地调研,笔者认为寿县古城目前存在以下六个问题:人们对古城保护认识不足、人口密度高、古城内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多数民居类古建筑现状堪忧、管理宣传工作有待改进和资金短缺。

1.1对古城保护认识不足

自改革开放以来,革故鼎新的思想就深深的影响着寿县当地领导及百姓。由于对寿县发展的历史文化价值及特征缺乏理性认识,造成人们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的欠缺,且自发性不强。当地政府对于国保单位――楚寿春城遗址和南宋古城墙,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制定了详尽的保护规划方案。报恩寺、清真寺等宗教建筑群,因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受到了当地居民自发保护。但是民居类古建筑和其他历史遗存则被忽视,不仅对保护工作不利,而且时刻面临着被原住户或开发商拆除的危险。此类现象表明,当地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片面性。另外,人们对城市整体性保护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忽视了城市整体历史风貌的保护。

1.2人口密度高

近年来,伴随着寿县的快速城市化,古城区内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古城3.6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居住了13.2万人,人口密度达到361641人/平方公里,超过香港人口密度近6倍。如城东南侧钱李巷往北至东大街一带为整片现代居住建筑,多为一层瓦屋,有少量二、三层房屋。这一带居住密度较高,多数为几户人家合住一个小型院落,狭长的小巷两侧建有高密度住宅。居住密度高,造成了整个区域中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状况落后等问题。

1.3古城内发展与保护的矛盾

当前寿县城市建设及居民活动主要集中在古城范围内,古城是当地商业、教育、行政机构的聚集地。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古城内主干道两侧原有的古建筑群被新的商业、办公等建筑取代,不仅造成了古城内建筑风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使改建后的功能区内建筑容量增大、人口增多。为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求,大量新建筑的建设破坏了古城的特色建筑风貌。

另外,基础设施建设行为,给古城风貌保护造成压力。随意建设的现象普遍,如80年代扩建的棋盘街,宽度超过了城市主干道,成为目前古城内等级最高的道路,使得原有街巷两侧古民居被拆除。

城市的格局是重要的文化遗产,应当在沿用原有道路肌理的同时,避免大拆大建。对于散落在古城内的众多历史建筑、遗迹,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加以严格保护,防止其周边的现代化建设与文物出现不协调的现象。

1.4多数民居类古建筑保护现状堪忧

民居类古建筑不仅仅反映一个城市中原有的建筑风貌,同时还反映了当地人民生产生活中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筑是精神状况外向表达的载体。民居保存是否完好,直接关系到原有的文化内涵能否充分展示在世人面前。在寿县的城市大建设中,保留下来的古民居数量较少,现存建筑多不成体系,失去了原有的整体性,具体表现在原有院落空间体系的丧失。随着城内人口数量急剧攀升,原有的房屋已经不再能满足居住容量的需求。由于管理不严等原因,给住户留有了私自改建、搭建的空间。其方式一般有:在室内设置顶棚、将原有窗户更换成铝合金门窗或木质平开窗、在建筑外墙搭建简易房等。这些对古民居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缺乏认识,肆意对建筑进行改建的行为,破坏了建筑的原有风貌,也抹杀了建筑内历史元素的可读性。

1.5管理宣传工作有待改进

寿县在1986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然而在当地文物工作中有法可循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寿县城市总体规划》、《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这些只能算是形成了一套初步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地尚未出台系统的文物保护条例。在实际的文物保护工作中,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也是相当的欠缺。由于当地文物保护条例的缺乏,古城内群众无法了解到古城保护的相关规定,造成一些群众对文物的随意处置。行走于寿县的小巷之中,常常能看到丢弃于墙角的古建筑柱础及石鼓。这与当地对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有着直接的联系。

1.6资金短缺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了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旧城格局和传统文化等内容,这些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基础。虽然现在每年国家和政府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但是对于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来说,这些资金仅能维持重点文保单位的日常维护,要想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目前这种公众参与的体制尚未形成,这就使得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受到制约。

2.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

2.1城市格局与风貌保护

城市的整体格局反应了城市的整体空间布局形态。它包括了城市外部空间、城市轮廓、道路系统、功能布局等。通过对城市格局的研究能让我们直观的了解古代城市规划中关于选址、功能分区和道路设计的特点。

(1)古城格局

关注古城的格局不仅要关注古城的城市布局形态,还应包括其整体历史环境,只有将丰富的历史文化纳入到古城的格局中来,才能体现出古城所具有的历史、文化、地理信息。

寿县城外北有东淝河,西有寿西湖,北枕八公山,东为楚寿春城和淝水之战古战场。寿县古城略呈方形,城内以十字路为中心,有通往四门的四条大街。各大街两侧又有数条或平行、或垂直的小巷相互连通,整个城区内保存有完整的棋盘状路网。寺庙、学宫、州署谯楼等散布于城内,城市布局与城墙形态有机结合在一起,古城格局保存较为完整。

(2)古城风貌保护

根据提取出的古城特色元素,可从轴线、边界、节点三个方面入手对古城肌理、用地功能、建筑重建等进行规划指导。东、南、西、北四条大街作为古城内纵横方向的两条轴线再配以城墙、街巷就可以划定古城内的空间形态、道路结构及空间格局,而寺、庙等作为古城内的节点,为划定保护范围、保存历史风貌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城市风貌保护要素

研究一个城市风貌,首先应从其历史文化遗产开始,提炼出古城中的特色元素,寿县古城内的特色元素共有八种。

1.城:现存的古城墙形制最早修建于南宋嘉定年间,城墙完整。

2.门:现存的城门中,东、北两门为遗存,有瓮城,内外城均设城门。南门与西门为后期重建。

3.巷: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致使很多巷道路面拓宽,但是走在这些巷道中仍然能感受到当地街巷中的人文气息。

4.寺:寿县古城内有两大寺院建筑群。一为东北角的报恩寺,一为西南角的清真寺。报恩寺始建于唐朝,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其山门与二殿之间留存有宋塔地宫遗址。清真寺建于明清之间,采用汉式建筑风格,无像宝殿气势宏伟。两座寺院周边历史环境保存尚可,能集中反映寿县的宗教文化。

5.庙:孔庙建于西大街中段,其泮池、戟门、大成殿、明伦堂和奎星楼为历史遗存,其余为建国后重建。孔庙内环境宜人,有少量绿化。另有火神庙、东岳庙、关帝庙等,皆已破败,急需维护。

6.居:南北大街的东西两侧巷道内有多处古民居,建筑风貌一致,但损毁及改建严重。

7.树:城内报恩寺内有两颗千年银杏树,清真寺内有两颗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银杏树。

8.井:古城内原有170余口井,为人们提供了日常生活用水。现在仅存8处,分别是清真寺内2处、钱李巷1处、白帝巷1处、北过驿巷1处、观巷2处、税务巷1处。

2.2文物古迹保护

(1)楚寿春城遗址、古城墙

根据寿县的《寿春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寿县古城墙保护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需处理好楚寿春城、古城墙与古城区的关系,划定保护范围,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周边保护控制范围内禁止一切违规的建设行为。

(2)孔庙、清真寺、报恩寺、基督教堂

作为古城区内保存状况良好的寺庙、文庙建筑群,应当在对其文保单位保护的同时,加强周边历史风貌的保护。对于已经消失的应尽力恢复,无法恢复的则应对其现状加以维护。另外,对于建筑群中存在的古树、古井也应当予以积极保护。

(3)古井

目前古城内现存的8处水井,有些已经废弃不用,常年的无人使用造成了古井开始出现损坏,其中损坏情况最严重当属位于南过驿巷内的三眼井。对于古井的保护应当呼吁周边居民积极参与,及时清扫古井周边的垃圾,确保古井不会应无人管理而慢慢消失。

(4)古民居、其余庙宇

寿县城内的古民居、火神庙、东岳庙等保存状况较差。古民居内居住的多为低收入人群,无力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建筑的改扩建现象严重。而火神庙、东岳庙、关帝庙等由于长期无人管理,损坏状况及其严重。对于以上这些文物古迹,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派专人管理损毁庙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拨给经费按原样式对其进行维修、重修,确保其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与利用。

第3篇:古建筑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青岩古镇;古镇发展;内在问题;解决方法;景观保护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从古到今延续下来的社会历史文化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文化积淀。当越来越多的时尚元素冲击着历史遗迹的时候,开发和保护成为了相互矛盾的问题。现如今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经济时代,青岩古镇的规划和建设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问题,而越来越多的规划和建设却古镇的社会历史性,在实施保护的时候,并没有更多地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古镇文化和古镇景观实施保护,促进古镇的长期发展和稳步提升,达到理想的效果成为了现在文化保护的重点课题。

二.青岩古镇景观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青岩古镇景观现状

青岩古镇作为贵州省保存完好的文化古城,是集各种文化与商贸于一体的文化古城。这里所展示的是明清文化图景,就宛如是一幅社会经济文化发挥在那的完整画卷。就是在这个极富南方山寨特色的地方,以城墙为界,建成了30多座的寺宇祠观。古朴的风貌,丰厚的历史,是青岩镇的人民在精神生活了更为富足。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在这里依然延续着,形成了地方特色。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对于古镇的自然景观以及人文景观的保护成为了亟待面临的难题。

(二)自然环境与古镇景观保护之间的问题

古镇景观在保护的过程中会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危害,其中有很多的自然因素是不可避免的,例如狂风、暴雨、沙尘、洪水、雾霾等一些恶劣天气,对古镇建筑和古镇文化景观带来一定程度上的破坏,甚至还会给古镇带来毁灭性的破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自然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如带有腐蚀性的雨水以及异常的气候;这对于古镇自身的承载力是一种挑战,这也对古镇的保护增加了难度。

(三)人口增长、人为因素与传统风貌对古镇保护的影响

古镇本身的人口承载力是根据当时古镇的人口的建设;近年由于古镇的发展,人口在不断的膨胀,远远超过了古镇原有的人口基数,这打破古镇的生态平衡;青岩古镇景观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人们可以观赏古镇悠久的文化和景观,但在保护古镇景观的过程中,人为因素在古镇的保护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游玩观赏古镇的公民自身素质不高、涂抹乱画、垃圾的随处丢弃等现象普遍存在,给古城镇景观和外貌带来一定的破坏。

古镇百年来具有的独特景观,有着自身的特殊风貌,主要的建筑物以及其相当的体量;在现代建筑的影响下,古镇原有的建筑与周边的显得格格不入,无论是在色调还是在材质上都不协调。故在古镇的保护中,保护古镇固有的环境显得尤为的重要。

(四)青岩古镇景观保护与发展之间的问题

多年以来,中国对于文化古镇的保护非常重视,青岩古镇在遗产保护上也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并获得了一定的收效。但是,由于保护措施单一化,导致了文化古迹留存下来而没有实现其社会价值,而创造了经济价值的古镇,却因迎合了时代的特点而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旅游经济是近些年来新兴的文化经济增长途径。其是充分利用了当地的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之后,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青岩古镇在旅游文化的开发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在慈云寺、迎祥寺以及北城楼和北街道都实施了抢救性恢复建设,并对于一些基础设施也实施了复古性地修缮。但是对于这些历史遗迹的修复或者是恢复进行反思,就会发现,这些修复性建设并没有将青岩古镇的历史留住,而是充满了现代的气息。古老的建筑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并不是其建筑形式的存在,而是因为其中蕴含着文化,承载着历史,这些都是现代式的“古建筑”所无法做到的。所以,采用现代的施工技术对于古建筑的恢复,所留下的仅仅是符号,而没有成为青岩古镇中历史以及的一部分。

解决的措施和途径

(一)古镇的保护规划要符合古镇的地域特色

古镇的保护要具有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古镇要从整体性出发,以将当地的民族文化保留下来,而不仅仅是单独的古建筑保护。对于古镇的保护进行系统性规划,将这里的传统风貌与人文历史相融合,将古镇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的规划范围和控制地带都划定下来,统一实施保护措施。对于需要修整的历史文化遗迹在修缮的同时,还要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使其符合现代古镇生活需要的同时,还要实施人文环境保护。在当代社会,对于古城镇修复工作发展的比较迅速,在古城镇的修复过程中,必须要有着一种整旧如旧的态度,要尽可能按照原有古镇的摸样加以修复,对于古镇中一些特别需要修复的建筑,要严格的分析修复过程中的程序和步骤,要想在古城镇中建筑新的建筑物,一定要符合那些传统的文化特色去新建,在新的建筑物上相应的大小、布局、颜色等方面,要与传统老建筑的文化特点相符合,坚持保护古镇原有的建筑特色,促进古镇长久的发展。

(二)提高保护意识,抢救濒危历史建筑

加强保护古镇悠久的历史文化、特色景观、和古镇的背景,会推动整个社会的稳步发展,增加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同时也会促进古镇城市经济、文化长期稳定的发展。悠久的历史是古镇的一种体现,它的内涵包括历史文化和当代社会文化。保护古镇景观和古镇文化,不是在原有古镇景观的基础上去改变古镇的面貌,我们要做的是多宣传和保护悠久古镇文化和古镇景观,并积极的参与当中,提高每一位公民保护古镇景观的意识,促进古镇景观和古镇文化的长期发展。在青岩古镇的保护规划中,要以遗迹保护为主,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实施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将青岩古镇的保护与利用合并为一体,以实现双方之间相互促进的作用。对古镇的传统文化遗迹实施抢救工作的同时,就是在其中渗入了时代性元素,将传统与现代相融合,让传统保留下来,以彰显着时代的特点了。那么,青岩古镇的保护就成为了涵盖现代社会历史的历史遗产。

(三)古镇的保护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在当代社会,很多具有古城镇的省市都颁布了相应的保护条例和城市法规,在很多的古镇当中,由于当地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需要,不一定要把所有古镇景观都加以保护,要选择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古镇加以保护,例如:单独的一间房子可能算不上是保护区,但是要把所有的房子连在一起就会表现出某个历史时段的特殊文化,它们连载到一起就会得到升值,有很多时候,在保护好古镇景观和文化的前提下,去建设一个新城也能更好的去保护这些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只有科学合理的分布整个城市规划,重新找地去开辟一个新的城区,就能从根本上去缓解古城镇带来的压力,所以另建一个新区而来代替古城所在的老区也是一种很好的策略。

(四)实施古镇保护的同时,提升古城镇文化特点

在一个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历史的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标签,是这个城市不同于其他城市的个性化表现。古城镇的建筑是我国民族的文化遗产,是一本写满历史的书籍,是悠久文化的一种体现和完全不可再生的资源。在现如今的建筑行业中,要想发掘出古城建筑的特色和文化精髓,就要尽最大可能体现出古镇固有的文化特色,运用先进的手段来创建古城特有的建筑文化。在当代社会,要想建设古镇建筑就必须要保留古镇原有的文化个性和特色景观,可以找一些专业的相关人员对古镇建筑进行实际考察,根据古镇景观特点来建造出相应的传统建筑。

结束语

在古城镇保护的过程中,这些工作是很复杂的,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们要从始而终的投入到保护古城镇这项工作中去,在现代城市建设规划中,既要促进城市的规划建设也要保护古镇长久的发展。如果对古城镇进行开发和改造,一定要注意古城镇自身的文化特点和景观,保留古镇独有的文化景观和特色。使历史留下来的遗产、古镇建筑特色与当代的建设相结合,从根本上保护和发展好我国特色的古城镇,让我国的古城镇永久的保存下去和传承下去,成为我们永远的瑰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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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晓渝.中国古城墙保护探索[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7

第4篇:古建筑保护条例范文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K29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4-9340.2016.01.006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类的精神家园。我国的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数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和精神遗存。下面结合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就如何做好保山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谈几点感受和看法。

一、保山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保山地处古亚洲大陆与东南亚、南亚半岛接合部,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南边地主要的人类聚居区和对外交往通道。由于开发早、历史长,各个时期遗留的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这些遗产,就其存在形式来讲,主要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型。

(一)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及经费投入状况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物质形态遗留下来的各个时期的不可移动文物如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近现代纪念性设施及可移动文物如石器、青铜器、瓷器、字画、文献资料等。保山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0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8个,市级45个,县级237个。在三百多个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古建筑类222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个,市34个,县级175个。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不可移动文物有隆阳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腾冲国殇墓园、和顺图书馆、龙陵松山抗战遗址、施甸清平洞等500余处,可移动文物有昌宁战国铜鼓、铜盒、铜钺,腾冲西汉铜案和隆阳徐悲鸿字画等10000余件。随着国家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投入的经费也地日益增长。特别在文物古建筑保护方面,2014年云南省文物局和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共计投入780多万元,好几项文物保护工程得以有效落实。隆阳区国保单位玉皇阁、省保单位光尊寺和梁金山故居;施甸县省级文保单位邓子龙靖边遗迹群;腾冲县省级文保单位英国领事馆旧址,县级文保单位药王宫、镇邑关桥、护珠寺、龙川江铁索桥修缮工程;龙陵县市级文保单位苏帕河朝阳风雨桥修缮工程等已完成。还有部分文物修缮工程正在进行中,如省保单位保山抗日江防遗迹群、惠通桥,市级文保单位腾阳会馆、打鱼村水月寺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及保护人员编制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以非物质形态遗留下来各个时期的传统艺术形式如民歌、音乐、戏曲、舞蹈、杂技、美术、雕塑和传统工艺技术如冶铸、制陶、雕刻、纺织、刺绣、编织、造纸、印刷等。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知的传统艺术形式有隆阳汉族洞经、彝族擦大钹、德昂水鼓舞,腾冲佤族清戏、傈僳族上刀杆、汉族皮影戏,施甸布朗山歌、龙陵阿昌族登窝罗、昌宁苗族踩花山等上百种,传统工艺技术有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沙登甄子、永铸铸铝、潞江傣锦,腾冲土法造纸、藤编、玉雕、制药和昌宁苗族刺绣等数十种。而保山市自上世纪80年代始,相继设立了市、县文物管理机构,构成了市、县(区)两级文物保护网,在乡镇文化站工作职责中设有文物保护内容。全市现有文物管理机构12个。市级设有文物管理委员会,2006年还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文物保护执法纳入其工作范畴。文物保护工作者102人,其中隆阳区文管所7人,施甸县5人,龙陵县14,昌宁县3人,腾冲县文管所及所属各文物管理所共计55人,市文管所(博物馆)18人。以上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山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体现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精神和物质产品,是各族人民数千年心血和智慧的结晶。做好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是我们今天繁荣文化事业,振奋民族精神,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根基和源泉。

二、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现状

保山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最早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的重视支持,经各级文化部门的几十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气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

(一)文物古迹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首先,在物质文化遗产即文物古迹的保护方面,从上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项成效:一是经过1981和2008年两次大面积的文物普查以及一系列的专题文物调查发掘,先后发现和揭示全市地上地下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00余项,并逐项进行了系统的实地测查和登记存档,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现有的文物家底。二是在基本查清其历史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其内涵价值的不同,先后推荐公布了隆阳和腾冲两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金鸡、板桥、蒲缥、和顺、姚关、象达六个省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太保山玉皇阁、汉庄古城址、和顺图书馆、绮罗文昌宫、松山战役遗址、板桥光尊寺、腾越会馆等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1个,为日后进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广泛的调查征集,先后收集各类馆藏文物1万2千余件,其中包括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国家一级文物14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200余件,为日后更深一步的研究和宣传展示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利用现有的业务技术力量对已知的各类文物史资料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先后编印出版了《保山史前考古》、《哀牢文化研究》、《中国远征军滇西大战》、《保山碑刻》《保山历史文化词典》《保山文化史》等十余部文物地方史书稿,整理发表各类专业文章约300万字,初步确立了保山市的文物考古和地方史研究体系;五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逐步建起了以保山市博物馆为中心,包括腾冲滇西抗战纪念馆、李根源故居、艾思奇纪念馆、龙陵抗战纪念馆、龙陵日军慰安妇制度罪行展览馆在内的多个地方历史文化陈展基地,有效推动了当前全市社会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的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从2004年成立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并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几项成效:一是根据省市要求组织了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先后查清全市五县区11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11个,整理调查报告297份共120余万字,记录曲谱313首,拍摄照片4600余张,录制影像资料65份,基本摸清了全市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二是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及时申报公布了一大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包括具有重要价值的腾冲皮影、佤族清戏和昌宁苗族刺绣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和乌铜走银、腾冲玉雕、滇滩傈僳族传统文化区、龙陵蛮旦阿昌族传统文化区等18个省级保护项目。并有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传承人55人、市级传承人148人。为推动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开了全新的局面;三是根据保护开发的需要,实时整理出版了《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隆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等一批专业书稿,为今后进一步的研究开发提供了可靠依据;四是组织指导各县区对其中有价值的项目如腾冲玉雕、背幺刺绣、隆阳金鸡制陶、乌铜走银、龙陵纸伞、黄龙玉雕、施甸彩扎、昌宁苗族刺绣等作了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有力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差距和不足

纵观上述情况,几十年来,虽然我们在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绩,但从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地方经济文化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看,仍有一些明显的差距和不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三点:1、保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全市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主要是由文化部门一家来做,其别是“非遗”一块,市县两级都只是在文化馆内设有一个办公室,人力物力都十分有限,无法适应保护开发工作长期发展的需要。另外,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舆论和氛围没有形成,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人、财、物方面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倾斜。2、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因文化遗产保护体制不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力度有限,远远适应不了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其中尤其是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面,面对当前全市各地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乱拆乱建和盗掘破坏文物现象不断发生的现实,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时常处于一种十分无奈的境地。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政府部门没有对相关项目投以足够重视和开发利用。3、人员、经费投入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人员、经费投入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的差距严重制约着保护工作的及时有效展开,其中尤其是重点文物和非遗频危项目的的抢救保护,时常因经费不足、人才缺失而让人扼腕叹息,留下许多不应有的遗憾。特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由于多元文化和强势文化的冲击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民间艺术门类市场疲软,文化艺术项目缺乏支持,传承人员出现断层现象,在艺术表现方面仍然停留在粗放的原生态,缺乏创新。

四、保护市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鉴于以上问题,要使保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够稳步健康发展,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解决问题:

(一)以政府为主导,倡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从意识上重视保山市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及发展前景的规划,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特别是要从领导层面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在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把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通盘考虑,只有在思想观念上得到转变,才能在行动上付诸实践。可在全面摸清本市的文化遗产现存情况的基础上,确立一批具有较大历史研究价值、特色突出鲜明并处于濒危状态且急需抢修保存的文化遗产项目,建立起科学并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建立保障体制,加强法制化管理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5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显示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宏观管理的加强。[1]在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调把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联合各相关部门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业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加以实施,同时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保山市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办法,由市人大公布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依法保护,坚决制止各类破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法现象发生。

(三)加强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加强保护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为保护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创造坚实的条件。确保保护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要注意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文化环境保护,其中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要特别强调其所需要的传承空间和场所以及传承人的观念更新,在目前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编制,有效承担起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同时利用文字、图片、数字化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有效的记录,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档案和资料信息库。[2]更重要的是,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内涵,遵循其演变规律,不可一味寻求经济效益而改变其面貌和精神。同时,要加强对县乡两级文化馆站的业务培训扶持,协力做好当地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参考文献:

[1]陈钧贤.温州畲族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对策[J].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