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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品;物料供应;质量危害;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210-01
近十年,各大药害事件屡见报端,其中不乏因物料供应管理的问题造成的药害事故,如“齐二药”、“毒胶囊”事件。为此,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以期减少和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本文通过分析制药企业物料供应环节的风险因素,提出预防物料供应短缺及物料质量危害的措施,以期将物料供应引起的企业经营风险和产品质量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一、物料供应
(一)物料的风险级别
1.高风险: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原料、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直接影响药品内在质量的物料以及某些不合格服务会威胁到用户或病人的安全。
2.中风险:对药品质量有一定影响的辅料或外包装印刷材料、服务可能造成产品性能不良或不能达到期望值。
3.低风险:对药品质量没有直接影响的物料或服务,其不合格将不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功能。
对于高风险物料,通常都实行比较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变更供应商需要做充分可靠的质量研究工作,必要时需要报药监部门的批准。此类物料的供应风险和质量风险更大,本文将重点介绍此类物料的供应风险管理。
(二)供应商评估
对于高风险物料,通常应实行现场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质量体系评估,生产产能,合规管理和环保管理问题,若是独家供应商,[1]还需增加财务状况,上游供应商的供应情况等信息的了解。在通过现场审计但还有尚未完成纠正措施的供应商的后续审计,以及产品质量趋势良好的国外供应商的定期审计,可实行邮政审计供应商,此类物料须与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
(三)供应短缺风险分析[2]
通过以上供应商审计中的发现并结合历年产品的供应趋势对某物料的供应进行可能性(供应短缺)及严重性(后果)的风险评估。RPN≥10的,为高风险水平,应优先采取措施降低风险至可接受水平,6≤RPN
(四)供应物料质量风险分析
通过供应商审计中的发现并结合历年供应物料的质量趋势对某供应商提供的某种物料进行可能性,严重性,可检测性的风险评估。
当RPN≤12,为低风险水平,无需采取行动;当12
二、风险供应风险控制(风险降低,风险接受)
物料供应短缺风险和质量风险通常会相互作用,以下是常用的降低物料供应短缺及质量风险的措施。
通过采用以上供应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应用,可以有效预防因物料供应短缺及物料质量危害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及质量事故。
参考文献:
[1] 郝贵峰,王波.单一来源物料供应的风险管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8):134-135.
关键词:铁道;物资管理;采购;供应商;成本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construction of railway in our country, in the period of large-scale development of the scale of investment, high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dopts the new technology of railway in our country than ever before in history, also rare in world railway history. Thus, adopting the scientific mode of procurement supply,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supply to reduce costs, ensure the quality of engineering material purchasing supply,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rail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railway engineering material management, material management of specific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railway; Material management; Procurement; Suppliers; The cost of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物资管理概述
依美国生产及存量管制学会的定义,物资是指于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所需直接或间接投入的物品。此处所称直接投入的物品,可称为直接物资;间接投入的物品,称为间接物资。直接物资是指在产销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物资。间接物资是指在产销过程中,非直接构成产品或服务的一部分物资。物资管理是指将规划、组织、用人、领导及控制五项管理功能,渗入企业产销过程中,以经济合理的方法获取组织机构所需物资的管理方法。此处所称经济合理的方法,是指于适当时间,在适当地点,以适当价格及适当品质获取适当数量的物资。
物资管理过程历经供应厂商、物资仓库、制造过程至成品仓库或配销中心四个阶段。从供应厂商的评鉴、物资的采购、供应厂商的运输及交货、物资验收、物资储存、存量管制、物资领发、物资加工、成品验收、成品运输、存货管理到存货配销等,处处均需要物资管理的介入。在物资管理过程中若有疏忽,则其功能就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物资管理的绩效就要大打折扣。
铁道工程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尚未健全影响物资管理工作
甲供物资进场之后,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收料及发料等签认工作不规范,并且缺少有效的制度,造成甲供物资当中的设备卡、账以及物的不符。进行工程管理时,由于各方的制度及人员的素质等原因,没有对物资产品进行及时的检查与验收,导致有关的资料签认情况难以落实,不利于物资的清算,影响了铁路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尚未对应急采购物资设备进行明确
应急采购物资设备指的是工程招标结束时,招标日程的安排及招标批次对建管或者部管中甲供物资造成影响,导致工程在开工时无法及时提供相应的物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的承包单位先行自购的物资设备。现阶段铁路物资管理政策中,尚未对应急采购物资设备进行明确,导致项目部门不知所措;物资采购管理模式也较为落后,导致管理工作效率不高。对于物资市场不了解,难以对物资的市场价格进行准确地掌握。
(三)工程物资的计价结算方式不当
铁路建设工程中的项目建设时间较长,资金投入量大,因此物资的计价结算工作将对工程的投资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当前我国铁路建设的项目大部分是使用季度末验工的计价方法给予结算,而甲供物资部门是根据月结算方式进行的,因此导致工程验工计价时与甲供物资结算的结果不一致现象,造成施工方进行验工计价之时出现过多占用资金,或者是出现甲供物资过多占用施工方资金的情况,由此对铁路项目的顺利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四)甲供物资的价差调整存在的问题
进行铁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参建的各方对于工程的施工合同、对铁道部有关价差的调整文件存在不同的理解,加上相关的物资价差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制度有待健全等因素,导致甲供物资的价差管理工作存在难题。例如,甲供物资当中价差的计列费用、项目存在较大差异与不合理现象;未及时做好价差管理工作,进行编制时没有根据有关的要求继续进行、上报不及时。此外工程部门、物设以及计财部门缺乏及时的沟通,信息的反馈较慢,影响了铁路工程的建设与物资管理工作的效率;对项目工程的竣工概算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铁道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一)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
1、改进采购流程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购货成本、仓储成本和待料成本。施工企业中主要控制采购成本和购货成本,企业应以最低的成本提供恰当数量、恰当时间、恰当地点、恰当价格、恰当货源的高品质物料,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企业采购流程不单纯是个成本问题,而是根据企业的需要购进优质的材料问题。企业要想在全球一体化的经济环境中求存、制胜,企业必须结合采购管理重点,全面系统考察自身的采购业务,因地制宜不断改进采购流程,通过不断的提高采购的水平,从而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通过采用新的采购管理设计方案,实行“职能设计、物资分类、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部门协同及信息互馈”等内容,以消除原采购流程中存在弊端,解决公司采购活动中现存问题。
2、改进物资采购分类
物资采购是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端口,其作用十分重要。物料的分类决定着物料的采购方式和库存策略,不同物料的采购管理策略不同,将物料进行科学分类是做好采购管理的第一步。当一个企业需要采购的物料种类很多、供应商的数目也很大时,这时企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去与供应链上的每一个成员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而且也没必要建立这种伙伴关系。因此,在整个物料采购网络中,企业要考虑物资的属性、物资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以及与生产的密切程度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物资选取不同的采购策略和流程,以便节省采购成本,提高企业采购的效率。
3、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管理
采购计划管理是物资采购管理的首要内容,也是实施物资采购的依据和基础。采购计划管理是采购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目的在于确定物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订货时间和供应商。现在的铁路施工企业采购计划管理比较粗糙,采购计划可变性大,故必须进一步加强物资计划管理和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实践证明,企业内部只有通过计划管理、计划采购,掌握货源与需求,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和劳动消耗保证供应,才能使生产顺利进行。
(二)供应商管理环节
1、建立考核评价体制
在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价时,可以由专门机构或部门组织综合评价,并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从而确立供应商绩效考核体制。
(1)构建供应商的评价指标体系
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量原则、成本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供应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时,要根据对供应商调研后的反馈信息,分别对业务技术指标(如价格、质量、付款周期、交货周期、服务、经营业绩等,考核的是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经营业绩)、商业信誉指标(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等,考核的是供应商是否信守合同,并且能做到无论是买方市场情况下、还是卖方市场情况下都能遵守商业道德)等考核指标给出相应的分值,同时根据物资产品类别、金额、影响大小、供应风险等来设定标权重,计算加权分,并得出评估分。
(2)实现供应商的分级管理
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后,就可以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并根据供应商级别的不同,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等方面采用不同的策略。一般来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时,可以按照百分制来进行打分,并按分数的不同设定A、B、C、D四个等级。D级供应商可视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要从合格供应商的名录中去除。在淘汰了不合格的供应商后,集中采购中心可利用信息平台及时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不过,被淘汰的供应商在调整之后还可重新加入被筛选的队伍。
2、确立明确的奖惩机制
集中采购中心应该以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为手段,做好铁路工程物资供应商的后续监管,要做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
(1)建立激励机制
集中采购中心通过对供应商的检查、考核,对其服务政府采购的整体情况应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掌握,根据这个综合考核,可以把同类物资供应商进行打分分类,凡名列前茅的给予奖励。奖励的具体办法可以是:一是进行通报表扬;二是享受下一次同类物资采购的免投标权,直接定为定点供应商;三是享有签订合同优先权。
(2)完善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罚机制
根据检查情况和供应商的违约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办法和措施:一是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对违约的扣除履约保证金;二是实行通报制度,对一般性违约和投诉事件进行通过批评;三是严重违约的取消其供应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四是对经常严重违约者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加采购活动。
(三)物资核算环节的管理
1、对工程物资的计价结算给予集中结算
铁路的建设项目工程线路长、规模大且资金投入大,因物资的供应商多且计价的金额也很大,采用月度方式进行结算不利于供应商的结算工作。同时也加大物资部门的工作量与难度,因此通过使用集中结算方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于结算的截止时间,项目物资的供应商利用传真的方式将计价结算单与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对账”并确认之后业主牵头具体的时间与地点,监理单位、工程部、施工单位、业主物资部以及计财部等统一进行签认再办理相关的结算手续,从而提高物资管理工作的水平。
2、重点解决好新增及变更工程中物资核算的问题
对于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当中的新增或变更工程而言,建设单位需要认真按照建设的程序执行,履行好管理的职责。根据路局或者铁道部有关变更设计的管理规定,遵守先批复再实施原则对新增以及变更的工程进行施工;在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与建设程序等基础上按规章制度进行。同时对于新增工程或变更的工程项目用到的甲供物资设备还需建立专门的台账给予有效管理,通时还应对物资的计划与采购以及供应等各环节、对合同内的正式项目分开管理与核算,减少物资管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四)储备及配送管理
合同签订后,进行采购物资的储备及配送,根据适用条件,选择由供方直接配送到现场或是由铁道部建立自身的区域物资配送中心及综合仓储中心负责储备及配送。
结语
综上,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关系到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及工程质量,因此解决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问题,能够提高物资管理的工作效率,保障铁路建设项目的顺利竣工。
参考文献
[1]顾振东.浅谈物资采购中的成本管理[J].铁道物资科学管理,2003.6.
第一,物资采购前的可行性论证审计。可行性论证解决是否有必要进行购买的问题。医院购置大批量物资或贵重物资前,必须从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论证物资采购后将能产生怎样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除充分考虑开展的新技术在国内或省内医疗市场中居于何种地位,先进性如何,是否有适合的患者群外,还要对供应商能否保证质量供应,价格的合适性,售后服务是否良好等诸多方面进行周密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可行性论证作为采购前的一道程序,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一些临床部门或许仅仅出于提升本部门形象而不是出于患者是否确实需要的考虑,在向器械科的购置申请中有意夸大请购物资对患者的功效,在经济效益分析和社会效益评估中同样有意高估服务例数,使论证专家产生错误的评定。基于此,为保证物资采购前的可行性论证的严密性,医院内审部门有必要参与监督论证的全过程。由于可行性论证是对未来事项的预测和估计,有着许多不确切的因素,因此,内审人员要对论证报告中的条文进行认真的研究解读。对不清楚的指标及表述,可以向使用部门科主任和专家询问,同时,深入临床部门一线,了解和掌握患者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再论证,从而保证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对于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采购,内部审计部门可以请外部专家参与。
第二,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审计。经过可行性论证的物资并不能立即采购,还需经过招标评标等相关程序。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舞弊行为,内审人员可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一是招标工作审计:审查招标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齐全;审查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形式是否合规,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就不能采取邀请招标;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包含对所要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是否列明投标人的资格限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方式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二是评标工作审计:审查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存在主观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审查评标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者;审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抬高价格,共同舞弊的现象。
第三,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在医院物资采购活动中,由于合同欺诈行为和合同条款不完善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约束双方当事人依合同办事,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条款的明确完善。一是合同条款的审计: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利益;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善,有无损害医院利益的不利条款;审查合同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是否齐全;审查合同标的是否与中标采购物资相符,数量及质量要求是否清楚载明;审查价款及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审查交货方式、时间、地点是否具体;审查合同是否订明违约责任及解除办法。二是合同执行审计: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未执行的情况;审查执行不完全的合同,并查找原因。三是合同变更审计:审查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属不正常变更;审查变更是否经双方同意,是否属单方变更;审查变更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发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第四,物资验收审计。验收物资由独立于采购、付款的质检部门承担,质检部门对照合同对各类物资的数量、质量、型号进行查验,填写质检单并经质检人员签字,以明确责任。只有经质检合格的物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抽查已入库物资,逆向查找该批物资是否有经质检人员验收签字的质检单,并与采购合同核对,看实物、质检单、合同三者是否一致,检查和考核质检部门的工作,为医院患者使用医用物资把好质量关。
第五,货款结算审计。审计人员应对购货发票、运费单据、验收单等结算票据进行审计,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合法,采购的数量、价格、金额是否合规、准确。检查支票存根编号是否连续,并将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供应商名称等信息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应付账款明细账核对,看是否相符。对有折扣条件的发票,还应检查财务处理记录是否详细,是否存在贪污折扣而以总价付款的情况。检查是否违背付款政策对部分供应商快速付款,是否有违背现金结算管理规定,用现金代替银行存款进行付款的现象。
工程物资可根据铁道部现行的相关文件分为以下三类:
1.甲方供应物资设备
简称甲供物资,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
2.甲方控制物资设备
或称甲控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在建设单位监督下购买的物资设备,指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批物资设备。
3.自购物资设备
或称自购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二、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物资管理意识落后
铁路项目相关管理层对管理缺乏科学性,成本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应重点考虑,成本控制主体是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铁路项目所有生产人员,其指标应在生产及实施程中完成。但是超过50%的铁路项目的财务主管未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仅考虑成本核算,不考虑成本的超支及结余项目,也不分析具体原因,误认为成本管理是财务的职能,导致成本控制职责不清。
2.物资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收、发料等签认工作的不规范,会造成物资在采购进场时,物资设备卡账以及物资出错等。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明确制度或制度不合理,人员的素质不高,物资未进行及时的检验),当进行工程管理时会造成混乱的物资清算,相关资料难以签认落实等后果,铁路工程的竣工时间也受到延误。
3.建设工程实际需要的物资和设计的物资存在较大差异
初期,甲供物资招标及采购工作因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层对其设备的数目、规格、型号诸多因素无明确规定而难以顺利进行。甲供物资是根据设计采购的,在实际施工时,会出现物资不足或物资规格有误的现象。无论是增加物资设备数量还是更换之前购买的物资,都会增加原有的成本,还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
4.工程变化导致的问题
大量的新增和变更的工程部分因设计的具体和深入化而出现,这与诸多只进行初步设计后开始招标建设项目相矛盾。按照要求要对该部分的工程进行批复然后实施。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进度,往往先实施再批复。问题便出现了,该部分工程的物资在合同外,但又急需供应,导致甲供物资出现混淆。更有甚者,若财务的核算与验工计价过程无明确区分,会造成合同资金利用不合理问题,影响管理工作效率,延误铁路工程进度,降低建设质量。
5.其他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物资管理人员缺乏且素质较低,甲供物资的价差调整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信息因为相关部门(物设、计财部门)之间的交流较少而反馈慢,无明确应急采购物资等问题也会对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三、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1.树立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
要求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自觉对项目成本进行管理控制。将每个员工对物资成本管理的执行程度与其晋级加薪和职务聘任挂钩,借此调动起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人的角度控制成本。
2.合理管控物资的招标及采购
鉴于在铁路建设项目进程中,物资采购工作对工程投资与控制的影响,其对工程的进程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可忽视。首先,建设方需遵纪守法,认真、慎重地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建立在国家或者是铁路总公司基础上的物资采购法律)进行操作,然后依据相关批复尽快解决甲控物资相关设备招标、投标、采购等工作。其次,应降低随意扩张物资采购范围的可能性,合理安排物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安排都应建立在物资设备的招标计划以及批复基础上。最后,在采购进程中,不仅仅要依据合同进行,还要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上已说明的甲供物资单执行相关工作。
3.改变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模式
在项目实施时,可采用“铁路总公司”—“路局”—“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建设单位选择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审核达标的供应商,在供应商达标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在铁路二级市场展开公开招标工作。该单位可在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的号召下,对物资供应商的水平、诚信度、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工作,完善物资供应商档案,让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发监督作用,做好铁路的建设、规划、政策制定、资金落实工作。与此同时,为了给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的决策,方便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人员需对物资市场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物资价格、供应商分布情况。
4.着重解决物资核算问题
在有变动的工程中,相关单位需要认真按照建设的程序执行,做好管理工作。根据有关变更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先批复再实施的原则,再对有变动的工程进行施工;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与程序建设等工作。同时,对于变动部分的工程应单独设立账目,与合同内的账目分隔开来,来管理该部分工程所需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这样会减少物资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5.强化对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的管理
工程物资设备进场之后,物资的检查、抽检与验收入库等工作一定要在相关要求下规范进行,同时应重视对物资每个阶段(采购、供应、签收)相关单位的考核及监督;完善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最大程度的掌握工程物资的供应情况;参与建设的各方都应重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管理;落实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并有效控制铁路项目的成本。建设项目工程物资如果得到较好地管理,物资管理工作的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
6.完善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
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中,物资类别繁杂、规格型号不统一、物资设备技术不成熟(例如在牵引供电类或者通信信号设备),若处理不好相关工作会出现合同纠纷。所以,首先、要以提高铁路工程质量为中心,依据招标要求与投标文件,联合商品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文件,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其次、及时对合同的管理台账记更新,搜集、整合相关合同的资料,存档、统计并分析合同执行状况。最后、为减少物资的采购风险,要注重合同管理,依法按照合同的会签与备案制度与物资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合同。
四、结语
关键词:质量控制;技术创新;供应商管理
中图分类号:[TF-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2
冶金矿山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是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近几年来,为产品升级及拓展公司的市场空间,促进冶金矿山产品上水平、上能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升企业自身应对经营风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开始将冶金矿山产品(球磨机、混合机、回转窑)产品导入市场,经过近三年多的产品拓展与市场营销,使冶金矿山产品逐渐成为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产品序列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三年冶金矿山产品销售情况
表中:总销量是指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全部产品的年度总销量。
从表中可以看出:冶金矿山产品逐年上升,占总销量的比重亦呈上升趋势。产品品种不断增长,客户群不断加大,市场空间得到了有效的提升。
随着冶金矿山产品销量的增加,尤其是冶金矿山产品销量和新产品的逐年上升,也使外部资源管理、外部资源准备、冶金矿山产品在技术(产品、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疏漏和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一、冶金矿山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资源管理。客户群联络体系能力不强,对客户的跟踪和沟通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稳定的客户群,对客户群分级管理不到位流于形式。
2.外部资源准备。冶金矿山类产品供应商较单一,不能够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冶金矿山产品的需要,缺少预期合理的储备计划;创新产品开发缺少技术支持。
3.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冶金矿山类产品自检、互检的质量要求与责任未全面得到明确与落实,个别重要的专检环节缺失,部分专检环节的检验内容不完善;采购件质量的监督与控制措施不得力,尤其是散发和装调过程中不能实现全面质量控制。
目前表现出来的主要质量问题模式:(1)整机安装过程不受控。(2)部件错、漏装。(3)采购件功能与整机功能不相适应。
外部质量控制方面,对供应商在技术变更的管理与控制力度不够;质量目标及质量提升计划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部份部件的制造水平不能满足冶金矿山类产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条件。
4.产品设计。产品技术标准不能全部满足和适应国内冶金矿山用产品的匹配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条件。
5.工艺设计。主要是装配工艺与调试工艺不能适应现有的装配与调试条件,使部分装配与调试过程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6.物流管理。整机及部件在仓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磕碰划伤、锈蚀、不可恢复损坏与功能失效问题等比较严重。
7.成本居高不下。整机设计及工艺成本偏高,造成市场竞争力不足。
由于上述所列的主要影响因素,使冶金矿山产品的合同签订及生产组织与产品交付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合同中标率低,产品交付能力较低,设备现场反馈问题较多。
二、主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外部资源管理。未建立有效的客户群主要在于公司在前期发展过程中,对冶金矿山类产品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冶金矿山类产品在2009年之前一直处于维持状态,没有创新,也未能与国内各大设计院接轨,及时掌握相关产品信息,造成之前已有的客户离去,而新的客户面对国内冶金产品生产厂家众多,互相竞争的状态下,选择较多,很难建立稳固的客户联系。产品系列一直处于较低端状态,还未能形成高精尖的产品,使产品竞争一直处于劣势,也是经营工作开展艰难的原因之一。
2.外部资源准备。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能力不强,其主要原因是供应商体系能力评价与监控工作开展的不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供应商进出机制。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和分级管理流于形式,未起到促进其体系能力提升的作用。对供应商的过程审核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未能起到有效的监控和促进其过程控制水平改善的作用。同时,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和分级管理,未与商务政策、绩销考核和淘汰机制建立对应关系,评价与分级的结果未及时向供应商传递,未引起供应商足够的重视,未能达到促使供应商体系能力自我完善的目的。
部分零件的设备资源准备不足,其主要原因首先是2000年至2009年冶金矿山类产品的销量一直处于低位徘徊,由于产能的空闲,生产部门将为冶金矿山产品准备的设备及工装改为它用,致使在冶金矿山产品销量上升过程中出现产能不足。职能体系未建立起有效的采购与沟通渠道,相关负责合同的资源组织与交付的工作人员对产品过程及管理方法的不熟悉,从而产生交付拖期,且不能按照用户的要求交付。再次是针对冶金矿山产品备件的需求未建立起合理的预期储备计划,创新产品的开发,缺少技术支持和用户的技术释放。由于前述原因,导致资源紧张或短缺,使生产组织受到很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向客户的交付。
3.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方面,由于忽视了冶金矿山产品自身过程控制的特殊性,使过程控制的内容、方法与手段与自身的制造水平、管理实际和企业文化相脱离。从而使内部质量控制水平弱化,致使不应该出现的质量问题(如:零部件错、漏装等问题)频繁产生。由于部分零部件(如:减速、电机等)在出厂前不进行百分之百的性能或功能复检或调整,尤其是现场制作和后期直发配套件质量控制缺失,使带着质量问题零部件的整机流到客户。
外部质量控制方面,在解决客户和直接用户反馈的具体质量问题时,仅停留在纠正措施的制定与是否实施的管理上,而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缺少确认,未作到举一反三,同时解决类似的质量问题,常常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同时,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缺乏前置管理与控制,尤其是对供应商在关键和重要特性变更、质量目标及质量提升计划缺乏主动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4.产品设计。设计研发部门资深员工也近退休,新员工还不具备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产品(包括:整机与零部件)技术标准不能全部满足和适应国内非道路用产品的匹配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条件。其主要原因是对冶金矿山产品在匹配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条件认识不足,对目前国内及国际上应用的新技术掌握不足,不能与现在用户越来越高的产量和生产规模相匹配。
5.工艺设计。冶金矿山产品的工艺,尤其是装配工艺与调试工艺的设计,并不能与我国实际制造水平、生产条件、设计水平和管理思想相匹配,由于工艺的不适应性,也产生了大量的质量问题。
6.物流管理。整机与零部件在仓储转运过程中,非常容易产生的磕碰划伤、锈蚀以及零部件错漏发,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公司对冶金矿山产品的整体产品流程没有完善。
7.成本居高不下。因未能对冶金矿山产品的产品进行完善的品质管理,相关的技术革新及工艺简化做得很不到位。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1.外部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加强与国内各大设计院的联系,从用户的源头开始跟踪,并且整个跟踪过期要紧密,与客户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对有合作关系的客户要以优质的服务保证客户的满意,创造沈冶的品牌。在冶金矿山类的年会及相关论坛上公司的产品信息,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2.外部资源准备。完善对供应商(包括:材料供应商和配套供应商)的绩效评估办法与分级管理标准,规范对供应商绩效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将评价与分级的结果与商务政策、绩效考核和淘汰办法建立起对应关系。完善对供应商现场过程审核内容和标准,使现场过程审核内容和标准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在过程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对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的管理,指定专人进行跟踪落实。使绩效评估、分级管理与现场过程审核工作,切实起到有效的监控和促进其过程控制水平改善的作用,达到促使供应商体系能力自我完善的目的。同时,在供应商体系中逐步推广TPS生产方式,开展对一级供应商所提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同时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带来重大影响的其二级供应商要加强管理与控制,必要时对其二级供应商进行第三方现场过程审核。以零部件重要度分级和质量水平为管理基础,建立重点和质量关注度高的供应商管理目录并动态维护,对重点供应商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质量问题较多的供应商应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期进一步提升供应商的体系能力。
把握住冶金矿山产品快速增长的有利时机,与国内供应商共同制定生产能力的提升计划,尽快提升其产能,满足产品增长的需求。职能部门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加强合同签订,生产组织,现场安装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定期及紧急沟通渠道,及时互换需求变化与资源准备信息。完善创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定型的工作内容与流程,改善由于创新产品生产过程准备不足带来的生产能力紧张状况。通过上述措施力争达到减少合同交货拖期和按需求计划及时向客户交付的目的。
3.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冶金矿山产品自身过程控制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完善过程控制的内容、方法与手段。强化“三检制”,自检、互检的内容纳入到作业指导书中,使操作者能清楚的了解质量职责和质量责任,提高操作者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质量。对专检的质量控制点和检验内容进行梳理完善,使专检的监督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冶金矿山产品的装调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重新评审并进一步完善。减少因管理不到位、工艺不适应带来的质量问题。完善最终检验的内容与工作标准,对重要项和重点关注项(尤其是产品的完整性和外观质量)全数检查,把好出厂质量关。
外部质量控制方面,加强质量改进工作的管理,强化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作好改进措施有效性的跟踪确认。通过对潜在失效模式的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前置管理与控制。尤其是加强对供应商在关键和重要特性变更、质量目标及质量提升计划主动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关键件、重要件特殊特性清单,并进行动态维护,定期对关键件、重要件特殊特性进行跟踪确认。
4.产品设计。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学习理解冶金矿山产品(包括:整机与零部件)技术标准和相关验证标准与方法,了解和掌握冶金矿山产品在国内的匹配技术要求、使用条件和工作环境条件。进一步完善冶金矿山产品(包括:整机与零部件)技术标准和相关验证标准与方法,结合自身设计工作,形成自己的匹配技术标准和要求。
5.工艺设计。以冶金矿山产品原有工艺为基础的,结合国内先进技术以及公司实际制造水平、生产条件、设计水平和管理思想,完善现有工艺。
6.物流管理。加强零部件在仓储转运过程的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的物流管理规范。完善产品包装、仓储器具、转运器具等物品的设计标准,加强对物流器具技术标准、使用规范、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减少在物流过程中产生磕碰划伤、锈蚀以及错漏发等问题。
7.成本控制。鼓励设计及工艺人员大胆应用新技术及新工艺,努力降低设计及工艺浪费,同时要求采购部门扩大供应商渠道,采用三家以上供应商比价采购的原则,保证外购件厂家最大程度的让利及优惠,并随着货源的不断增加,适时进行批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四、针对冶金矿山产品市场开拓公司需要开展的工作
在采购供应工作方面,在完成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供应商的绩效评估办法与分级管理标准和现场过程审核内容与标准的进行完善,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过程于结果进行有效管理。重点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和开发管理程序》、《生产材料采购管理程序》、《过程材料供应商管理规定》、《供应商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供应商现场审核细则》。(2)在供应商体系中逐步推广TPS生产方式。(3)开展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带来重大影响的二级供应商第三方现场过程审核。(4)建立重点和质量关注度高的供应商管理目录,加强对重点供应商的现场过程审核。(5)与国内供应商共同制定生产能力的提升计划,加强对采购资源实际产能的管理,召开了重点供应商采购资源落实会议。(6)建立采购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解决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质量保证工作方面,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重点完善过程控制的内容、方法与手段,落实“三检制”。(2)加强对供应商在关键和重要特性变更、质量目标及质量提升计划主动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管理流程。(3)对冶金矿山产品的装调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重新评审并进一步完善。(4)逐步建立并完善关键件、重要件特殊特性清单,定期对关键件、重要件特殊特性进行跟踪确认。(5)完善冶金矿山用产品整机与零部件的技术质量标准。(6)完善产品包装、仓储器具、转运器具等物品的设计标准,加强对物流器具技术标准、使用规范、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
1.目的。规范施工技术交底,确保通过施工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质量保证和节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施工工序等)的施工技术交底。
3.编制依据。《质量手册》BPCC-QA-B-1999;《过程控制程序》BPCC-03-4.9;《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980年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4.职责。工程技术处负责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技术处(科、组)负责监督检查技术交底与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施工单位指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公司直属二级机构);各级生产负责人主持施工技术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人参加或进行技术交底;4.5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下级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执行情况;施工人员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5.管理规定。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的重要环节,是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必须坚决执行,除施工人员应知应会的工序外,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施工开始前,各级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工地主任工程师、班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应组织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必要时,对交底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涉及已批准的方案的变动,应及时报方案的原审核部门和批准人审核批准。技术交底后,交底人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参加交底的全部人员在QR-03-4.9-0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名;施工人员必须按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如确实需要更改时,必须更改交底记录内容,并经交底人的签字认可;技术交底人、技术员以及技术处(科、组)负责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人员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违章操作由施工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级技术交底。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质量计划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技术交底。本专业主要工程施工开始前,由工地主任主持、工地专责工程师按已批准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总工交底内容拟定交底提纲,进行交底。
二、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临时筹建项目部的整体素质不够高,管理人员及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投资效益观念淡薄、缺乏施工合同意识,缺少控制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造成设备订货时价格假象控制在概算内,许多随主机供应的附属设备没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最后则要重新订货采购,结果往往大大突破控制价。
三、针对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问题的几点建议
1.提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和劳务人员素质,是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基础。要广泛利用国内外工程建设实践锻炼的机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2.健全和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体系,建立完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积极实现与国际接轨。狠抓“工艺质量革命”,以质量求生存,以精品闯市场。树立全员精品意识,以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为基础,以实现机组达标投产为基本要求,在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机组投产水平方面达到全优。
[关键词] 政府采购; 国际经验; 集中采购; 监督主体
政府采购是政府机构及公共实体为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务或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依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市场上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一种经济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工程。西方国家政府采购发展的实践表明,政府采购本身也会滋生腐败行为,完整、规范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
一 政府采购监督的国际经验
(一)划清议会、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从国外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来看,议会主要审查采购预算的监督权,审查政府预算安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计部门主要是对管理工作水平和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主要从资金的管理活动中展开,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此外,司法机关、供应商、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活动也进行司法和社会监督。
(二)重视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
从国外政府采购监督的时间来看,加强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是财政预算监督管理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如果预算编制不合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有先天性不足,即使监督的措施科学合理,那么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难以达到应有的要求。因而,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是构成国外的政府采购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再监督
对监督人员的再监督职责主要由审计部门履行。例如法国对公共会计的监督由审计法院承担。公共会计机构每年都向审计法院报送公共收支决算账目,接受审计监督。法国对公共会计人员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某项采购支出出了问题,是因为公共会计的责任,会计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行使财政监督职能人员的再监督的硬性规定以及具体做法,形成了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政府采购监督过程中严格执法。
为了严格政府采购监督的执法,各国都采取了各种有效的办法,归纳起来: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咨询、散发宣传材料,提高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采购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二是立案侦查比较重大的违反程序案件,将触犯刑律者绳之以法。同时,对此类案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曝光,一方面可以使违法违纪者信誉扫地,另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纪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也有利于促进遵纪守法风尚的形成。
二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原则
(一)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我国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为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一个框架。但在实践中,政府采购的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执行中还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如以技术标准和商务条件排除某一供应商以外的产品,采购国外的产品而排斥我国的产品等。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轨时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治与法治并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违规操作的问题屡禁不止,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运作。
(二)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设立的原则
1、监督者与操作者相分离。政府采购一般有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和使用者。管理者主要是财政部门;操作者一般是指政府采购中心或其他招标中介组织;使用者主要是指采购单位。如果管理者和操作者职责不分,就会危及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2.依法监督。以《政府采购法》作为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法,以《招投标法》来规范政府采购的主要业务,同时,要制定大量的配套法规,包括对供应商准入管理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业务资格管理规定,从而在法律制度上形成相互制约、制衡的机制。
3、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在采购过程中,要保证监督贯穿采购的全过程,同一阶段、同一环节应加强事前监督。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及采购资金的集中和拨付,是政府采购管理的源头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好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可以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实施政府采购的事中和事后监督。
4.监督主体多样化。政府采购的监督主体应以财政部门为主,其他专业监督机构为辅,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和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为补充。
三 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构想
(一)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的对象
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首先要解决政府采购的监督对象问题。政府采购行为是从政府采购计划到采购完成全过程行为的总称,涉及所有政府采购当事人。因此,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应该是对政府采购所有当事人和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政府采购监督的对象有:集中采购机构、预算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中介机构和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的部门及机构。按过程划分,政府采购的监督对象有:对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监督、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各程序的监督等。其中,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和对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是政府采购监督的重点,但对政府采购其他对象的监督同样不可偏废。
1、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的客体是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具体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直接操作政府采购的具体业务,监督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采购人员行为的监督。除要求采购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外,关键是采购中心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首先,要制定相应的采购人员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应对采购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并实行定期轮换制。其次,采购中心要有一套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操作流程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担负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决定着每一个投标单位的命运。要解决现行评标委员会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一方面要解决好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问题,要最大比例地安排专家评委人员。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大规模的、可操作性强的专家评委数据库。同时要实行评委的有关回避制度和过错惩处制度,以确保评标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分散采购单位的监督。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通过自行组织的“分散采购”方式来完成的。分散采购方式存在着采购项目多、单项采购金额小、采购范围广等许多难以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集中采购”的资金节约率都在13%以上,而“分散采购”的资金节约率却大多在3%-5%之间,分散采购操作水平低下。因此,目前迫切需要加强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而分散采购监管对象主要是分散采购单位,对采购单位监督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的考核。从采购制度的建立等方面来看,分散采购操作是不够完善与规范的。尤其是实行招投标采购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完成操作,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因此,要对采购人员的理论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其实务操作多加指导,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
2、加强定点采购的监管。采购单位必须到定点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凭《定点采购证》与定点供应商直接结算货款,强化《定《定点采购证》的管理,禁止将《定点采购证》转借非采购机关或个人使用;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发挥采购单位内部、定点商店和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对定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的监督作用。
3、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政府采购运作过程,要严格按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序进行,每一个环节既要紧密衔接又相互制约。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目前应确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一是公开招标制度。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目前,应当进一步确定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位置及工作相互衔接和配合的方法,明确技术规格设计的原则、方法和应参照的国家标准等。
二是供应商评审制。规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颁发市场准入资格证书,并实行年检制度。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凭资格证书进入采购市场。对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甚至吊销其资格证书,从而加强对竞标主体的监管。
三是交货追查制。实践经验表明,在采购中心设立“采购货物中转站”,规定供应商必须把中标货物先送达采购中心验收后再由采购单位领回复验。这是一项防止供应商和采购单位串通调包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后,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随时抽查用户,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等事项进行核实。
四是审计监察制。审查采购部门的政策与程序,审核采购的数量和成本价格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务事项;考察投标企业的组织结构、工作效率、考核方法等管理情况,考核采购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进度。
(二)健全政府采购的监督主体
政府采购的监督由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大部分构成。内部监督以集中采购机构为主体,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采购计划、项目实施、合同审核、资金支付等过程的分离,从而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和控制机制。外部监督的主体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人大、司法部门、公证部门、新闻舆论以及公民、纳税人、供应商和特邀监督员等。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计委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审计、监察部门主要对政府采购活动和人员进行审计和监察。这些政府采购的监督是以政府机关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性监督,而政府采购的监督则将供应商、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纳入进来,实现监督主体的多元化,从而实现对政府采购的全方位监督。
(三)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采购法对集中采购目录作了详尽归类,尤其对采购预算、采购方式、资金结算作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擅自变更合同项目,先暂后奏,瞒报少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杜绝此类行为,采购人上年末或当年初必须依法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政府采购报批程序,按预算有计划地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履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合同,按约支付采购(服务)费用,政府采购机构随时进行监控,避免采购人久拖不结的货款变为机构经济责任风险。
(四)利用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双重手段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
1、加强政府采购的地方立法。为此,应当健全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依据《政府采购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规。一方面通过法规明确行政监督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的具体职责;另一方面,通过法规明确政府采购的一些配套操作程序,以规范采购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在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除此以外,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采购部门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
2、完善政府采购的救济机制。建立畅通的以供应商为主体的质疑、投诉渠道的监督机制,是发挥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的制度保证。没有完善的政府采购救济制度,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就无法通过质疑、投诉、复议和诉讼来监督政府采购机构或其他参与者不损害自己的正当权益,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的监督也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因而,应当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作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对质疑效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如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按现行的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请诉讼,也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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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武好韩精诚刘红艺等。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6)。
1合同评审的内容:
合同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评审:主要评审合同的毛利率(价格)、付款方式、客户的资信情况;配套产品与询价招标结果的符合情况等。技术评审:主要评审技术和测量、试验手段的保证性。生产评审:主要评审合同交货期与配套产品的保证程度。法律评审:主要评审在企业活动中应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商务评审:主要评审合同商务条款对公司有关规定的符合性。产品选型评审:主要评审产品的适应性及与选型原则的符合性;资金评审:一是对大项目合同的资金保证能力进行平衡;二是对每单合同都要结合结算条件、毛利率和生产交付时间三个因素进行资金评审。生产资金专项评审:评审提出合同相关生产资金落实的建议,如资金缺口、改变结算条件、四方机制(用户、厂家、供应商、设计院)、闲置物资抵抹账等措施建议。
2合同评审的形式:
合同评审可分为合同评审员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形式。凡采取会议评审的,会上必须形成明确的评审结论。
3合同评审的分工
营销部门负责合同评审工作。营销部门应设专职合同评审员,对合同评审的质量和合同评审按期完成负责。
与合同评审工作相关的部门及职责:财务评审: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生产计划部(运费);技术评审:技术部、质管部、产品营销部;生产评审:生产计划部;法务评审:法务室;商务评审:行业营销部;产品选型评审:产品营销部;资金评审:财务部。生产资金专项评审:生产计划部。职责:整理提供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合同评审标准信息;接受合同评审员的咨询,并协助完成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合同评审工作;参加会议评审。
4合同评审的要求
业务员前期与用户的信息沟通要准确、全面,提交的合同评审信息要齐全。
营销部要针对合同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方式和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评审工作。特殊情况或营销部认为必要时,可采取电话联系、电话请示、电话通知;先办理,后补办手续;中标后,先通知生产计划部、技术部准备,再办理手续、协商有关事项等有利于缩短合同评审时间的措施。要执行不能等、拖的原则。要进行竞标特殊性要求评审。即要满足用户在价格、交单、技术参数、结算条件等方面哪些特殊要求,才能竞标成功。业务员在填报合同评审表时要详细填写,评审部门进行评审。
5合同评审的工作程序
标准产品且交货期、价格、付款方式、毛利率及结算条件、运费、配套产品等均符合公司规定的制式合同评审。销售人员将电子版合同草案及技术协议传营销部,营销部合同评审员当日进行合同评审后,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传回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与用户签订合同。集团公司授权的外销业务人员将进行中文转化后的合同草案及技术协议传营销部,营销部合同评审员当日进行合同评审后,传回外销业务人员,外销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合同。特殊订货或交货期、价格、付款方式、结算条件、运费、配套产品等不符合公司规定需审批的合同评审。销售人员填写《合同评审表》(见附表)与电子版合同草案及技术协议传营销部。营销部合同评审员对合同进行评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表》,报批后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将评审结果传销售人员。合同评审员在进行评审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应向有关单位咨询、协调或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咨询、协调或会议评审应进行记录留存。营销部要在2日内完成合同评审工作。合同评审过程的时限要求,是指连续作业(包括休息日)。凡第一次评审未通过的合同,第二次必须采取会议评审形式,并形成最终决议。会议评审要在接到合同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评审的分类:营销部应将合同分为两类:一类为新产品合同、对产品有重要改变的非标产品合同、大项目合同及有典型市场意义的合同等;其它为另一类合同。 对第一类合同要采用会议评审。评审会议由产品营销部组织,主管副总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负责人参加。其中涉及需集团内协调的重大项目由总经理主持。
6合同的签订
合同评审完成后,销售人员与用户签订合同时间,一般合同不超过2天,项目合同不超过5天。
7合同的传递及保存
销售人员在与用户签订合同的当日,将电子版合同传营销部,同时传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2周内寄交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当日传行业营销部。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由行业营销部保存,同时,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留存或复印件留存,年底或集团归档管理规定时间汇总转集团公司档案室。外文订单由进出口分公司设置专人(可由外销员兼任)统一保存,转化的内部合同由行业营销部和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保存,年底或按照集团档案管理规定均汇总转集团公司档案室。
8合同变更:
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改造工程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第三条 工程主要内容
1、 开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网沟槽,接地极的安装
2、 楼顶均压带的拆除、安装
3、 楼顶避雷针的安装
4、 户内外接地线的敷设
5、 其他详细内容参见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审批书。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第四条 工程量以预算所列工程量为准。
第五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
第六条 合同总价: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应付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工程结算依据
1、合同价。
2、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理、监督。
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乙方购置的主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凡材料代用或改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下达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为保修期。
第十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及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主管部门仲裁。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
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
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
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
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
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3、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乙方负责施工“三措”的制定和执行,并指定专人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甲方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施工“三措”的审批,并向乙方交代现场设备情况。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2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阳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