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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工作职责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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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第1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三喜”即:一喜领导重视抓组建。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是省妇联审时度势,在对基层妇女儿童阵地建设现状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决策,符合妇女儿童的现实需求,将基层妇联所有阵地纳入“妇女儿童之家”项目框架内,一个形象对外,把“妇女儿童之家”建成喊得响、做得实、见成效的妇联基层阵地建设新品牌。二喜阵地建设有加强。广大妇女一直都把妇联视为“娘家”,无形的“家”要吸引妇女、凝聚妇女、服务妇女,必须依赖于有形的“家”的建设发展。“妇女儿童之家”就是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儿童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三喜妇女地位有提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男劳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难”即:一是财力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的各项经费主要由乡镇政府拨款,列入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力有限,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基层妇女干部一般都身兼数职,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女工作流于形式。三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对妇女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四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妇女工作成了“副业”。

“五盼”即:一盼加大对基层妇女工作的经费投入。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妇女干部队伍。二盼加大对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县妇联要积极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联合,争取把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三盼加大对基层妇女干部的选拔力度。对抓妇女工作有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妇联干部,在任用、提拔干部时可优先考虑。四盼加大对基层妇女干部的人员配备。妇女儿童之家的负责人就是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且还身兼数职,很多活动的开展,一个人难撑场面,找个帮手都没有。想要在做好村中心工作的同时,将妇女工作做的有声有色,难度不小。五盼完善对基层妇女工作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基层妇女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考核,可以考虑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使妇联工作以虚促实,虚实结合。

第2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我市各乡镇男性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准确定位,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已成为乡镇妇联工作发展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一、乡镇妇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乡镇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长足进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加扎实,以我**镇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建设逐趋完备。目前,**镇机关在职干部中女干部X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X%;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女干部占X%。村、街道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X%,并有X名正职女领导。全镇建有农村妇代会X个,社区妇代会X个,妇女主任平均年龄X岁,大专以上学历占X%,高中、中专占X%。近年来乡镇始终坚持抓好妇代会班子建设,选出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职业责任感强的村干部担任妇女主任,妇女干部队伍正在成长壮大,并且不断在实践中增强才干,在工作中丰富阅历。

二是基本素质大幅提高。近五年来我镇妇联开展各类培训XX次以上,发放维权法律知识、工作手册、政治理论宣传单近万份,组织妇女干部学习新知识,参与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基层女干部综合素质、个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为独立自主地开展各村妇代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阵地建设有效拓展。在全镇各村实现妇女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在有条件的村建立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打造硬件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活动载体。目前,妇女儿童之家已经成为寒暑假期间各村儿童集体学习活动的场所,每年集中两百多名儿童活动、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假期儿童安全系数,有效地避免了暑期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一方平安。

四是农村妇女培训力度加大。镇妇联始终把团结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广泛开展新技能培训,根据市妇联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进镇入村的要求,联合镇农业、科技等部门,组织有关种、养殖专家根据妇女需求,到各村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把知识和技能送到妇女手中。

二、乡镇妇联工作仍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的活动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市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第3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健康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农村妇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妇科病发病率较高,妇科疾病严重危害着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我市农村妇女的健康素质,20xx年我市将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实施免费普查列入当年为民办的六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将这一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与调研,走访了一些群众,与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村已婚妇女29.8万人,市人民政府决定投入596万元(市、区县财政各拿50%),对她们实施妇女病免费普查,具体由市卫生局、市妇联、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今年2月底该项工作全面铺开,截止5月底,全市已普查62433人,占应检数的20.95%,查出患病人数3.89万人,患病率达49.83%,其中以患慢性宫颈炎和生殖道感染居多,大多数患者进行了及时治疗。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可以说,对农村已婚妇女病进行免费普查,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提高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健康素质。政府的这一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尽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较为顺利,但从目前普查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主要问题

1、农村妇女患病率较高。妇女病普查工作最终目的,是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少患病人数。目前检查结果看,患病率达49.83%,已检查人数的一半都患病,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急待改善。

2、参检不积极,参检率不高。参检不积极原因有二:一是少数农村妇女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农村妇女,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视妇女病理所当然,缺乏妇女保健的常见知识和足够认识,对妇女的常见病没有早诊早治的意识,不理解其危害,认为妇女病是妇女共有的特点,甚至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事,导致很多妇女不愿检查。二是一部分受检对象,认为没有采用相关的设备(如b超、阴道镜等)检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虑,也不愿去检查。再则,外出务工的应检对象,回乡检查不便利等,导致参检率只达 20.8%。

3、工作进展不一。有的乡镇领导重视进展较快,如永定区罗水乡已完成94.89%的任务。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对妇科病检查没引起高度重视,有的还认为增加了财政负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一部分乡镇已检率没有达到20%。

4、基础工作欠扎实。各区县不同程度存在这一问题,少数乡镇、村对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调查摸底工作不够深入,没有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致使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不清,已婚外出务工人员数据不准,统计存在逻辑错误,情况不明。

5、普查医务力量有待加强。各区县均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承担普查任务,但有的乡镇医院没有妇科医生,难以承担检查任务,导致工作相对滞后。

另外,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农村妇女因家庭贫困,不愿也不能治疗妇女病。

二、建议和对策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妇女民生,推动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针对问题,找出对策,我们就抓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妇女病普查普治机制

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六大实事,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妇女健康的实事、好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这一惠民实事,对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按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对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免费普查,并要求9月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当作关注民生的一项实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分乡镇细化量,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并加强工作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健意识,推动妇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查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妇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普查摸底统计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卫生、妇联、计生的工作资源,对所辖地区已婚农村妇女的进行情况摸底统计,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对各区县辖 区内务工人员,建议各区县出台政策,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的普查点进行普查。外地务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回检查的,应延迟检查时间或报销检查费用。四是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卫生部门和计生部门要结合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妇联组织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妇女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女病的发生。

三要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参检率,确保妇女病普查质量

我市要利用已有的各级卫生保健网络,整合全市的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好普查工作。一是组织强有力的医务队伍到乡镇进行检查。有能力承担普查任务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检查。只有一般卫生院的乡镇,应由区县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到乡镇卫生院为妇女检查。二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和人数,保证每个人每个项目检查质量都要到位。

第4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一、存在问题

(一)农牧区中“闪婚”景象较以往有增多趋向。其特点显示为“三快”即看法快、同居快、分手快。青年农牧民大局部是在各类集会上看法后,到男方家临时同居,有的是外出打工看法后同居,他们中有相当一局部没有领取娶亲证,因这种同居关系不足最少的婚姻基本,维持不了多长工夫便各奔前程,有的女方还在同居时期怀孕,无颜回家,在社会上漂泊。

(二)没有处理娶亲注销手续的景象依然存在。究其缘由是间隔县级婚姻注销机关较远。如、等乡镇的农牧民因交通不方便或不肯承当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而迁延了处理娶亲注销手续的工夫,有的即便想处理娶亲注销手续,也是比及孩子入学、落户或享用相关优惠政策时才不得以补办相关手续

(三)婚姻注销中存在“两多”景象。即轻率娶亲、离婚的多;遗掉婚姻证件,要求从新出证的多。

(四)农牧民群众遍及以为由县级婚姻注销机构一致注销治理所辖区域的形式,既添加农牧民群众的婚姻注销本钱,又带来不方便。以为采用涣散注销,准时上报,按期检查,集中治理的方法比拟得当。

(五)婚姻注销机关、方案生育和公安户籍治理部分之间的工作联接不足协调性。

二、几点建议

(一)积极发动民政、妇联、卫生、司法及村委会全方位、多渠道持续加大对“一法一规则”的宣传力度,特殊要针对偏僻农牧区,把制止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娶亲,制止圈外人插足、未成年人私奔,制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不处理婚注销手续同居等作为宣传重点,尤其要将不处理娶亲注销手续给往后的生活带来的诸如落户难、后代入学难、不克不及享用优惠政策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和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身心健康形成的严厉风险性宣传到位,逐渐指导各族底层农牧群众坚持健康、调和、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第5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一是成立机构,抓好落。新民市结合实际,按照省和沈阳市统一部署每年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政府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国土资源、法制、档案、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统筹指导登记工作,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等工作,设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局,主任由农经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新民市每年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乡镇村,新民市根据各乡镇村的二轮土地承包相关实际情况、人口、国土“二调”耕地面积进行科学选取项目工作的乡镇街村,报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工作组进行审核确认,并依法依规制定全市当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工作的节点时间,工作中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动员、统一培训。

三是积极动员,强化培训。新民市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政策界限、工作流程等方面指导培训分两个层次组织实施,先由市政府组织动员培训,由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工作组的组长做动员报告,再由副组长宣布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节点时间和工作要求,并聘请沈阳市农委专家和技术单位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务;再由市确权办到各乡(镇、街)答疑解惑进行专题培训,先后召开培训会26场次,培训市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3930多人次。

四是广泛宣传,家喻户晓。利用本地电视台今日新民栏目滚动播放农村土地登记颁证工作意见1000多分钟,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00000余份,编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宣传手册》9.3万本,发放到农户手中。印制政策汇编360册下发到各乡镇街,用于指导工作实践。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调动农民参与确权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统一政策,化解矛盾。按照市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新民市是农业大县,人多地广,情况复杂,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市乡两级同时建立政策咨询、纠纷调处机制,村级建立纠纷和解组织,确保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中,事有人管,问有人解答,纠纷有部门解决的长效机制。累计受理纠纷案件454件次,经市乡两级调处均已做出处理。解答农民来信、来电或者来人进行政策咨询的近6215余件次。

精心组织、强化调度,抓实各个工作环节

按照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节点时间,在每个阶段工作开展的工程中,市确权办组织进行逐乡进行调度,累计召开确权调度26次,约谈工作滞后的乡镇街主要领导和村干部8次,累计68人次。具体方法:一是合理组织土地实测;在材料收集和入户摸底调查到位基础上开展工作。各乡镇街确权办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汇总上报,扎实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各乡镇街入户率达到95%以上,开展组织进行勘界,累计收集承包档案144639卷。二是加强内业建库管理。此次开展确权登记的测绘公司,即技术单位均由沈阳市农委统一进行招标,在乡镇街村积极提供基础数据的同时,经村组共同确认,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为促进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2016年末,累计224个行政村建库。三是重点工作注重方法。新民市在实践工作中,采取“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和先易后难”多种工作方式,有效促进新民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

第6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一、连云港市创新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一、着力创新机制,深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在层层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协调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牵头工作的大文章,突破妇联独家经营思维定势,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市妇联与市纪委开展的家庭助廉评选表彰、家庭助廉事迹报告及家庭助廉读书活动;与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女村干部、社区女主任研讨班;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广电局等联合开展的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与市司法局深入农村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传活动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优化创评机制。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能重“评”轻“创”,更不能以“评”代“创”。为此,我们对原有的评比条件做进一步改进完善,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列为文明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使创建活动融入时代特色;同时,废除“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终身制”,建立六项创建制度,即申报制度、评议及复评摘牌制度、公示制度、通报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等,使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工作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市级每2年应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县(区)每1—2年应进行一次表彰,乡镇每年都进行文明家庭表彰,同时,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五好文明家庭示范点,抓好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了“廉内助”、“好妻子、好丈夫、好少年”、“好军嫂”、“好警嫂”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在示范户的带动下,广大家庭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积极创新内容,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第7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县要正式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由于近期会议很多,今天,我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个机会就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维稳工作主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事物,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大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服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而宽缓刑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际效果。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刑罚执行制度的历史必然。目前,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要导向,这是文明执法、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开展社区矫正可以加大教育改造力度,强化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的自律能力,有利于构建家庭与社会和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我国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原则和司法工作传统优势的法律化、制度化,又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合理配置执行刑罚资源,降低执行刑罚成本,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

第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

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坚持执法为民,体现人民愿望、适应人民需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要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社区

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政法委、综治维稳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既需要每个环节独立承担工作职责,又要有各环节之间的密切配合,紧密衔接,连贯管理。特别是法、检、公、司等政法机关,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做到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衔接配合准确到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矫正对象“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各乡镇政法委、综治维稳委要根据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要积极做好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积极参与;要把社区矫正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落到实处。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正确行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权、考核奖惩权和社区矫正宣告权,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帮助。审判机关要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过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对那些具备法定条件,人身危险性较低、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特别是对我州监管场所内比较突出的老病残犯、未成年犯、部分女犯、过失犯、偶犯,尽可能地适用缓刑、假释,让他们在社区服刑,以体现国家刑罚的宽缓和人道,更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措施的案件,要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尝试将审前评估调查和社区矫正庭审教育纳入审判程序中,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有关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顺利推进。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矫正机构压力较大。为防止社区矫正工作出现疏漏,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严格把好法律文书关、执行监督关、跟踪检察关、释放解除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等案件,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打击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罚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职责,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建议及时依法处理。财政、编制、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直接保障服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社区矫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财力保障,切实解决好社区矫正经费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编制纳入工作范围,积极支持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建设。民政部门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中心,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 另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只有广泛运用社会工作的各种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才能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特有作用。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矫正理念,大力提高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度,使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帮困、就业安置等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之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实施帮教。特别是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团员,组成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帮教工作。

第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广南、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实效。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法、检、公、司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其次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要采取“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动作、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着力组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基层司法所要与公安

第8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与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放在同等位置,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二)总体目标。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的城乡环卫管理机制以及“户保洁(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多场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3年将镇、镇川镇、麻黄梁镇等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4年将其余乡镇、镇办事处纳入一体化管理;2015年扩大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长效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在总结和借鉴市环卫处以及其他县区环卫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及各镇村环卫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切实可行、利于操作、便于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环卫所(站)要认真梳理总结环卫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工作机构。在中心城区现有八个环卫所的基础上,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拓展,适时设立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新开通道路和建成区及时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各乡镇、镇办事处也要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尽快成立环卫工作站或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设立环卫工作队,由1名村干部担任队长,每50—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确保城乡环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三)强化设施建设。按照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城乡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置垃圾转运车辆,距离城区较近的8个乡镇(镇、牛家梁镇、金鸡滩镇、麻黄梁镇、古塔镇、青云镇、芹河乡、小纪汗乡)要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余乡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址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各行政村每5—10户家庭按要求配置一个垃圾收集箱。通过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分批逐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根据各乡镇人口规模、经济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逐年分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等11个公路沿线乡镇及所属83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4年将其余13个乡镇(镇办事处)、187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范围;2015年将剩余各行政村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创建办和环卫局负责同志担任,财政、监察、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具体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环卫局负责拟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办法,对各环卫所(站)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检查;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财政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拨付;监察局负责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效能监察;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环卫知识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分局负责配合住建局和各乡镇做好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建设;卫生局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物价局负责垃圾处理费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水务局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区及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的环卫工作;宣传部和广电局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环卫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多渠道筹措落实环卫工作经费,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由区财政局和区环卫局牵头,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以及日常工作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环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核拨;二要整合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适当倾斜;三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先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要通过动员企业赞助、民间捐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支持。

第9篇:乡镇妇联工作职责范文

一、项目实施对象

在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以户籍为准)孕产妇。

二、补助标准、服务内容和起止时间

㈠补助标准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平产免费服务内容,乡级平产限价500元,县级平产限价700元,通过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新农合补助,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平产实行免费。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免费,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助200元,合计500元。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免费,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500元,新农合补助200元,合计700元。

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有医学指征实行剖宫产,在乡级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合作医疗补助200元,合计500元;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500元,合作医疗补助200元,合计700元。

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500元,其余费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补助有关规定执行。

5、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6、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医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在县级和县级以上住院分娩的每例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500元。

7、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有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给予适当救助,对城市低保孕产妇参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㈡服务内容

1、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

2、平产(顺产)免费服务内容

血、尿常规检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凝血功能检查、黑白B超、单胎顺产接生(含产程观察、阴道和检查、胎心监测及脐带处理、会阴裂伤修补及侧切),3天以内的普通病床费、诊查费、注射费,孕产妇护理、新生儿护理、基本用药(催产、镇静、抗炎)。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将以上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并告知孕产妇,超出服务项目以外的费用由孕产妇个人自付。

㈢项目起始时间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执行起始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

三、资金拨付与报账

㈠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省级财政按上年度活产数预拨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对项目县进行考核后,再按项目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际人数进行结算。县财政局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半个月内将资金划拨至专户。

㈡医疗保健机构对农村孕产妇在本县内住院分娩按照本补助标准给予免费或减免,费用先行垫付,并填写《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联单》(附件2)。在县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领住院分娩补助。

㈢医疗保健机构每月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联单第二联、孕产妇户口簿复印件(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还需上报出院小结复印件),到县项目办办理报账手续。

㈣县项目办对各医疗保健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县财政局复核后,将项目资金补助一个月内划拨给各医疗保健机构。

四、管理与监督

㈠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1、明确各自责任,强化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负责对本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实施办法》。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按时划拨相关项目工作经费,审计、监督项目工作经费运行情况;县卫生局负责督促县内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按照项目工作要求为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2、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局、县妇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广播电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分管领导、妇联主席、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项目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每月定期向省项目办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当月5日报上月报表·)。

㈡降低剖宫产比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1、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从严控制剖宫产,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控制在40%以内、乡镇卫生院应控制在25%以内。

2、实行剖宫产单病种限价服务,县级剖宫产费用控制在2800元以内,乡级剖宫产费用控制在2000元以内。严格执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杜绝分解收费、变相收费,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3、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每超过一例,扣减补助经费800元。实行剖宫产限价,超出部分直接从补助中扣减。

㈢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严肃项目工作纪律。

1、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审计、稽查,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财政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得虚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杜绝分解收费、变相多收费现象发生。

2、县财政局、卫生局在每年12月25日以前,向省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上报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省市财政、卫生部门每年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