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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受益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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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受益原则

第1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它的运用强化了对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了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因此受到广泛的重视。笔者着重分析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以期达到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认识。

二、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一)重要

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在评价某项经济业务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因而也是重要的。

(二)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从会计是企业适应生产发展和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这个角度来看,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会计核算又需要支付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那些对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对其决策更为重要。

3.运用重要性原则需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以原则为导向的制定基础,需要大量运用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于重要性原则定义是模糊的,如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但对重要性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重要性水平,从而正确披露会计信息,只能通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作出的主观判断加以确定。

三、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设置

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在给生产成本账户设置成本项目时可根据重要性原则调整,一般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专栏,但若企业发生的废品损失、停工损失很多,可增设“废品损失”、“停工损失”成本项目;若企业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较多,可增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等。再如,若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较高,使得直接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低,则可不单设“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只设置“直接材料”和“加工成本”两个成本项目。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直接分配法、计划成本分配法和顺序分配法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但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因此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这是因为当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品或劳务较少时,不考虑它们之间相互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对成本分配结果的影响较小,这时既不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又可简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顺序分配法,是指个辅助生产车间的费用是按照受益多少的顺序依次排列,受益少的排在前面,先将费用分配出去,受益多的排在后面,后将费用分配出去。这里的排序就考虑了重要性原则,本质就是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时只计算影响大的费用,不计算影响小的费用,受益少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多的)在前面,向所有受益对象分配费用,包括分配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受益多的(即提供给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少的)在后序分配,不向前序分配费用,因其提供给前序的费用少显得不重要,所以只需将该辅助生产车间原来的费用加上前序分来的费用向后序及外部的受益对象分配费用。这种方法适宜在各辅助生产车间相互提品或劳务有明显差距时采用,此时充分体现出了重要性原则的思想。

(三)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少,价值低,在产品成本的计算与否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影响很小,就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而把本月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

2.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3.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在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已经接近完工,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末在产品视同完工产品分配费用。

5.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下,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的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该方法下每月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脱离定额的差异在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在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和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条件下,由于脱离定额的差异原本就小,在产品分不分脱离定额的差异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不必计算分配在产品应分的差异而直接按年初在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四)联产品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其销售价格较高。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对联合生产成本进行分配以计算出各种联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比较准确、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而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比较低,对企业的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通常是将副产品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即可计算出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副产品不负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计价法等,都属于简化处理的方法,计算较粗略。

(五)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可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装修支出以及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是待摊的办法。费用化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管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还是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都是直接做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点不同于以往的会计处理。以前是按照费用发生地点进行费用核算,如发生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即因为这种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尤其是当这种后续支出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来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更是显得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就简化得多。

第2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关键词:企业年金计划 确定缴费型计划 确定受益型计划 会计计量

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尽管我国会计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但随着会计准则改革力度的加大,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公允价值这种能体现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及时性的计量属性正逐步被运用到我国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之中。在此背景下对于企业年金计划的研究,从企业的角度出发,确定缴费型年金计划(DC计划)会计处理简单,可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计量公式或采用一定标准来计算提取额以便计人相关年金费用。而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计划(DB计划),由于精算假设的复杂性和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并没有将此种年金计划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因此是研究的重点。本文在借鉴国际及西方发达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我国与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有关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的会计计量进行具体分析,以期能对会计实务处理进行指导。

一、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会计计量研究

(一)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的计量属性 我国企业对DC计划有关会计要素的计量不考虑精算方法,DC计划企业年金的提存额是根据历史数据或经验进行判断,主观的因素较大。因此在对DC计划的成本及负债进行计量时,我国采用的是历史成本,一般采用年金合同规定的缴费额进行成本及负债的计量。而在年金基金的运营管理环节,DC计划年金基金的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采用年金受托机构提供年金基金的公允价值,有关会计要素的具体计量也遵循此准则。

(二)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的计量内容及方法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缴费型企业年金计量的内容仅为年金的提存额,在我国现行的年金制度下,应结合企业年金计划与缴费形式按一个固定的公式来确定缴费率。在我国实务处理中,通常将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和工作岗位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年金提取额以便计入相关费用。计量的方法主要是采用建立一定的计算模型和衡量标准来进行计提。(1)企业效益与职工工龄确定法。此种方法将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保险挂钩并行,企业在每个月按个人储蓄性保险额的一定比例缴费,缴费的标准依据企业效益基数和职工工龄确定。这种做法即坚持了自愿性原则,同时增强了职工个人的保障意识。计算公式为:Y=A+bX;其中,Y指企业月缴费额,企业缴费金额与个人储蓄保险金额的比例为1:1,若个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但企业只按标准额予以缴纳;A指缴费基数,根据企业效益情况确定为3元至10元,随着企业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变化,缴费基数可上下浮动;b指工龄系数,为0.5元至1.00元,以此浮动主要是鼓励职工多为企业服务;x指职工工龄。(2)绝对额分配法。此种提取方法主要采用了一些主观的判断标准,人为的因素较大,因此要对采用的标准进行客观评估,如以下方法:按本企业职工工龄长短确定缴费额,企业将每年用于企业年金的数额按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档次,每一档次对应一定的缴费额,职工按对应档次享受企业年金,见表(1)。确定企业年金的缴费水平和方法应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在选择补充方法时,一定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究竟选择哪一种缴费方法一定要广泛听取企业各方面的意见,与企业内部分配特点相适应;二是在具体的补充或奖励水平上要注意各类别之间的差别,不能过分悬殊。以上是针对于微观层面的企业计算企业年金的具体方法,财政部于2003年印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金,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其它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的赤字。”因此,确定缴费型企业年金如何计量,应该同时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企业应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税收筹划,采用科学的精算方法,合理计提缴费型企业年金,使企业整体利益与职工个人利益得以统一并最大化。

二、受益确定型企业年金会计计量研究

(一)受益确定型企业年金的计量属性 鉴于DB计划的性质与特点,DB计划信息使用者需要更多关注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及时性,企业在DB计划资产、负债及损益的会计计量时要运用大量的精算假设与财务假设,因此导致DB计划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应采用除历史成本以外的计量属性。事实上,DB计划预计负债的主要部分年金义务现值采用的会计计量属性是现值,它是根据在职工退休后企业应支付的预定企业年金的折现金额进行计量,要求较高的折现技术与较精确的折现方法。而DB计划年金资产则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借鉴我国DC计划年金基金的计量。由此产生的年金成本在具体计量时主要运用的也是这两种属性。

(二)受益确定型企业年金的计量特点 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的计量特点主要有以下方面:(1)计量的不确定性。由于确定受益型计划需要借助精算假设以及其在确认和报告中的独特做法,使得这种年金的会计计量较为复杂,而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则是导致这种复杂性的内在原因。如在确认和计量预计福利义务现值(即预期未来要支付的年金的精算现值)时,需要对一些不确定的未来数须加以估计和判断,这些未来数是建立在一系列精算假设的基础上,一旦这些假设发生任何微小变化,都可能引起预计福利义务现值的较大变动,从而影响年金费用与债务的计量。并且影响精算的众多不确定因素是企业无法控制的,这就决定企业只能被动地依赖精算师的精算,以此来调整自己的会计行为。同时,在权责发生制下,递延项目的分摊也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分摊是在过去和未来期间进行的,这就需要对分摊的合理性和预期的依据做出假设,这必然使分摊方法和标准的确定包含了主观成分,客观性无法得到证实。因而,可以说企业年金会计计量主要是面对未来不确定事项的会计处理行为,它需要大量运用估计和判断的方法,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使其会计计量充满了不确定性。(2)计量的复杂性。由于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的会计计量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计量的复杂性。在核算过程中,涉及大量保险精算知识以及对各种精算假设、指标的分析,这些不是仅靠会计人员就可完成的,同时这种年金的计量需要考虑公允价值和精算现值,未来企业年金给付的金额、时点和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又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增加了计量的难度。并且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各项会计要素的计量中交叉地涉及各种摊销方法,如直线法、走廊法等,以上这些综合在一起导致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计量的复杂性。(3)递延确认计量原则。在企业年金会计处理中年金成本常递延确认计量,主要是为了将收益均衡化。从管理学角度出发,相对于变化不定的平均收益,管理人员更倾向于收益和增长率的稳定。在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会计计量中充分运用了递延摊销的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年金成本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对股东权益和损益计量的波动性影响,考虑报表数据的均衡与稳定,减少盈余管理的空间。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成熟,会计监管力度较弱,盈余操纵的倾向较强,因此建议在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的会计计量中实施此原则。从以上计量特点和属性可知,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的会计核算难度较大,在此借鉴国际上对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已有的会计计量方法,结合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改革,对我国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的会计计量进行试探性的分析,以期能指导实务。

(三)受益确定型企业年金的计量内容及方法 以下对受益确定型企业年金确认的内容分项目进行会计计量的分析。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计量。第一,计划负债的计量。由于企业年金“资产负债相抵消”的会计处理特点,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的企业年金净负债在计量时实际上是采用将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与计划资产公允价值相抵消的程序以最终判断是资产还是负债。具体公式如下:企业年金净负债(资产)=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未确认精算利得(损失)一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一未确认的过渡性负债……(1);企业年金净资产=未确认累计精算损失+未确认过去服务成本+未来计划可能返还资金或支付提存金减少的现值……(2),当公式(1)的金额为负值时,则表现为企业年金一项资产。该资产的计量应取公式(1)与(2)计量结果的较小值,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考虑到我国在采用确定受益型企业年金初期,涉及企业中老年职工的利益较多,企业年金的负债额偏大,出现企业年金资产的概率较小,并且这种资产的不确定性程度较大,因此就企业年金资产在我国如何确认与计量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此不做相关探讨。上述公式中,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指确定受益型年金计划负债的主要部分是企业未来应向职工支付的年金现值。它是指企业在不扣除任何计划资产的情况下,为履行当期和以前期间雇员服务所产生的福利义务而在未来支付的现值。对计划负债的估价,主要有累计福利法、预计福利法与水平缴款法。实务处理中,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不仅包括了当期服务成本、利息成本,而且还包括了由于精算假设的更新导致精算利得与损失、由于追加福利导致的过去服务成本和启用企业年金计划时的过渡性负债(资产)。因此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需要在期末根据最新的数据指标和精算假设,如折现率、工资增长率等等采用预计福利法重新测算。一般而言,根据以下程序进行计量:A=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期初值+当期服务成本+利息成本+过去服务成本+过渡性负债(资产)-已付福利;B=企业年金给付义务现值期末值(应计福利法重新测算);计划负债的精算利得与损失(A-B)可以看出计划负债的精算利得与损失是通过公式运算的倒轧数,由于过去服务成本以及已付福利发生频率相对较少,因此当精算数据指标以及假设不变的情况下,精算利得和损失为零,

第3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l提供按揭贷款的机构(比如说商业银行)将按揭贷款“卖”给按揭公司,这个所谓的卖的过程是真卖还是非卖(即是否为真实出售)?如果是真卖,那么就应确认资产出售损益,否则就会使问题变得复杂。比如说,是部分真卖还是根本就是形式上的“卖”。不同的情形,对应着不同的会计处理。

l按揭公司再将按揭贷款转让给特殊目的实体,这个过程也会出现一个真卖还是非真卖的问题,只不过此时的买家不再是按揭公司,而是特殊目的实体。就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只有选择信托方式,即特殊目的实体最可能表现为一个信托账户或信托计划。既然是这样,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信托账户作为一个特殊的会计主体,它又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进一步讲,特殊目的实体(信托)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实体,是否应纳入按揭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呢?

l特殊目的实体受让按揭贷款后,需要将其“证券化”。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将按揭贷款“卖”出去。此时,买家成了广大的投资者。正如前述,在我国现实情况下,特殊目的实体最可能表现为特殊目的信托。因此,投资者最后买到的将是一份一份的信托受益凭证。当投资者买入信托凭证时,将现金资产支付给特殊目的信托,而特殊目的信托又将收到的现金支付给按揭公司,按揭公司又将其转付给按揭贷款提供者。如此一个循环下来,按揭贷款提供者便将信贷资产“变现”了。实务当中,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同步完成的。对于特殊目的信托而言,倒是没有什么很特殊的会计问题。恰恰是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遇到该如何对受益凭证所附着的收益权进行核算的问题。

l如果我国采用特殊目的信托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那么还会牵涉到信托投资公司该如何核算的问题。试想一下,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设立、信托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全过程中,信托投资公司也有一个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

尽管上述问题解决起来都不容易,但将其理清便可算是走出了一大步。本文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有以下思路:

第一,关于资产真实出售标准问题。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出售,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出门之后不能再找回卖家,那么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也用不着去讨论了。问题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创新工具,交易结构的设计往往比较复杂。否则美国安然公司怎么能把人“绕”糊涂了呢?在资产证券化结构日趋复杂的今天,要拟定出一套合理的会计规范,不能为复杂的结构所绕住,而应该抓住其中风险和报酬是如何分配的这个关键。如果与所转让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从卖家转移到买家,那么无论将结构设计的多么复杂,也不能确认资产是“真”的卖出了。至于如何来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出去了,则必须从资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以及资产证券化方案中的信用增级方式等,来加以分析和判断。会计标准不可能定到使市场中的每项交易都能非常方便的“对号入座”,但在基本原则之下尽可能详细以便于操作,则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关于特殊目的实体本身的核算和合并报表问题。特殊目的实体如果表现为一个公司制企业,那么其本身的会计核算问题不会显得太难。但是,如果表现为一个信托计划或信托账户,那么也将其视作一个公司制实体来进行会计处理、也独立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就不太容易让人接受了。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在对信托计划进行会计核算时,大多数就不是这样处理的。那么,较为合理的选择是什么呢?答案应是将信托账户或信托计划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实体来对待,并独立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有这样,才能将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资产与信托资产独立开来,这既是信托法所要求的,也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因为,信托资产本来就不是信托投资公司的。

至于特殊目的实体是否纳入按揭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问题,取决于特殊目的公司是否受按揭公司的控制。如果受按揭公司控制,自然而然地就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问题是,如何才能判断按揭公司是否能够控制特殊目的实体。这是一个国际上极富争议而又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想当初美国安然公司如此多的特殊目的实体因为会计准则的某些“不完善”而导致资产和负债风险没有恰当地纳入合并报表,真让人后怕!这方面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如何界定控制权的存在。是否必须要有实际持股甚至比例还要超过50%才表明控制权的存在?是否可以通过股权比例以外的因素来界定控制权的存在?因为不是所有情况下都会存在股权因素,比如特殊目的信托,与一般的股份公司根本就不是“同类”组织。如果将此问题延伸开去,将很难三言两语说清楚。但无论如何,值得认真考虑通过股权比例以外的多种因素来界定控制权存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这方面已经有较深入的探讨。

第三,关于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对收益权的核算问题。如果将通过支付对价取得的信托受益凭证类比到某种金融债券,那么其核算问题就不会太难。问题是信托受益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受益凭证,与一般金融债券(比如国债)是有本质区别的。受益凭证具有“一定”的“股权”性质,因为持有信托凭证者对信托资产拥有剩余权。那么为何又只是“一定”呢?因为该凭证的持有者不能对信托资产的运用、处分施加影响,而只能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实施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信托受益凭证持有者对受益权的核算类比“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可能较为合理。

第4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一、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定义目标

    1.成本会计定义。成本是生产一种产品或经营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它是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本的内容在经营活动中一般服从企业管理的需要。成本会计是企业财会人员协助管理计划及控制企业的经营,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性有效的经营决策,并在企业内部建立有力措施和手段控制成本的方法、有效降低企业能耗成本与改良产品品质。成本会计是为了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是一个估算、跟踪以及控制产品和服务成本的活动过程,它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成本会计核算可以为企业的工业生产、运营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信息。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工业企业降低成本、改进产品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工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2.成本会计目标。成本会计的目标是指在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中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成本核算,并且将目标重点指向基本原理,其最终落脚点是经济效益。成本会计的目标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产物, 在特定环境下,集中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为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要制定适应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科学可行的、先进的目标,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实现其最佳功能。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成本计量、计算、监督等方面的过程,是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服务,并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最高目标。

    二、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基本原则

    1.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中的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工业企业成本会计要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在成本会计的各个具体工作细节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①直接分配。直接分配主要是指各个辅助生产部门支出和使用的生产经费,其中包括辅助部门给其他工作单位的费用,以及辅助生产部门内部的生产经费,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工作人员的薪金。直接分配的计算方法简单方便, 把繁琐的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简单化,是重要性原则的主要体现。

    ②计划成本分配。计划成本分配法就是以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为主要根据,来计算各种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品投入生产之前成本会计会对生产成本做全面系统的统计和预测,提供可靠的依据。

    ③顺序分配。按照顺序分配法就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是按照受益的多少,先将受益少的费用支配出去,以此类推,最后分配出去的费用一定是受益最大的。这种顺序分配法就体现了重要性原则,其实质就是按照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影响大小来计算,受益小对成本来说相对的影响就要小,而受益大,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就会稍大,只计算对其影响大的,忽略对其影响小的。这种顺序分配方法简化了成本会计计算生产成本的程序,许多影响对于生产成本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实际情况不同, 企业应该有所选择的使用。

    2.在账户设置中的重要性原则 。在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中,成本中每一笔的经费支出和使用成本会计都必须做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记录。企业产品的制造加工费用同样如此,它主要是在基层工作部门支出,但是在实际支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如是基本生产部门,则首先必须通过专门的账户对费用进行细致精确的成本核算之后,按照企业成本会计制定的分配标准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打入到“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是辅助生产部门的一些活动, 可以直接进入到工业企业生产成本账户中。

    三、工业企业成本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第5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会计;成本作用;受益原则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成本会计是基于商品经济条件下,为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成本和费用的会计活动。现代成本会计是为克服通货膨胀所引起物价变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弊端,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以资产现行成本为计量属性对相关会计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针对相关经济主体在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耗费进行预测、决策、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的价值管理活动。现代成本会计是在继承传统成本会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会计理论,是传统成本会计在物价变动环境下的延伸和拓展,将成本核算与生产经营有效结合,具有不同于传统成本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可随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及时反映资产价值变化,具有高度的决策相关性。

学生通过对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学习,对会计这门学科有了大致的了解,清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流程和要求。那么,继续学习会计专业课的过程也就是将基本流程进一步的详细化和系统化,让学生能从各个模块和层面更深一步的理解会计这门学科。成本会计作为财会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尤其存在的深刻意义。

成本会计在会计的专业课里属于较难的一门专业课,涉及到的核算公式和运算特别多,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理解和记忆公式是一个难点。但是成本在会计中属于基础内容,不能理解成本计算和存在的意义,就不能说你学好了会计,现在从以下几方面来帮助大家理解成本会计的基础思维模式:

一、成本的作用

首先从成本具有的作用和意义来理解成本的重要性。

第一,成本是补偿生产消耗的尺度。对于会计的处理流程,简单来说就是整个企业资金的流动过程。资金的流动就是资金——材料——商品——资金的一个循环过程,对于资金的投入过程到底投入多少是由购买材料(生产商品)的成本决定的,所以没有计算出成本,投资者(所有者)不能做出准确的决定。

第二,产品成本是制定产品价格的依据。在此,以一道例题来说明怎样通过成本来制定产品价格。例,如某件产品的单位成本为5元/件,计划销量10,000件,目标利润为10万元,则售价=(5×10,000+100,000)÷10,000=15(元/件)。从上面这道例题就可以看出来,成本是制定商品售价的标准尺度,低于成本,企业肯定亏损,但是过于高出成本,商品的销量可能存在问题。那么,产品价格的制定必须依据成本并且结合市场的价值规律来进行制定。

第三,成本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指标。在此,还是结合实例来说明。例,某单位一月和二月生产同一件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是5元和6元。单位成本是由成本三要素(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作费用)构成,可以通过成本报表细项资料对比这三项进行分析。如果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基本相同,上涨的1元是直接材料,可以结合材料方面的资料再次进行对比,如果对比发现材料的市场价格有大幅变动,那么成本上涨的原因是由市场造成的,而不是企业的管理有问题。反正,如果材料市场价格没有大幅变动,那么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可以根据问题进行改革。从这个小方面就可以看出成本能反映出企业管理的水平。

从上面的三点可以看出,成本的确在会计核算和监督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学好成本会计是必须要完成的功课。

二、成本的概念

第一,区分“成本”、“费用”和“支出”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三者都是耗费,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货币资金的流出。三者的区别是,支出对应的是一个会计时点,费用对应的是一个会计期间,成本对应的一种或者多种商品(或者叫产品)。举例说明,9月4日,某企业购买材料支付了5万元材料款,所购材料用于本月生产甲产品。从这句话可以看出,5万元这笔耗费,针对9月4号这个时点来说是“支出”;针对9月份这个期间来说是“费用”;而针对甲产品来说是“成本”。那么,从以上说明可以看出只要说到成本肯定是和商品(或者产品)有关的花费。

第6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会计理论框架目标要素假设原则

一、我国成本会计的内容界定

要构建一个合理的成本会计理论框架体系,首先必须对成本会计的内容进行界定。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成本会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笔者认为,将与成本有关的价值问题全部包括在成本会计的内容之中,造成了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学科大量内容的交叉重复,既不利于会计与财务学科的建设,又不能突出成本会计的中心,达不到成本会计的目的,甚至无法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控制应该是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也只能是财会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利用成本信息所开展的工作,将其归入财务管理学科更为合适。

基于以上分析,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是成本核算,具体地说,成本会计所要研究的就是向谁提供成本信息、提供什么成本信息及如何提供成本信息的问题。因此,成本会计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①成本会计的基础理论;②成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记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③成本信息的报告模式。

二、我国成本会计理论框架体系的构建

成本会计的理论框架体系应该是以成本会计目标为基石,围绕成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成本会计假设、成本会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一)成本会计目标

成本会计作为一种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和报告有关成本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关于成本会计目标问题,在理沦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经济效益观和成本信息观两种观点,其中:经济效益观认为,成本会计的目标就是让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而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成本信息观认为,成本会计的目标就是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需要的成本信息。

笔者认为,成本会计目标可以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经济效益观和成本信息观恰好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两个不同层次:

1.提高经济效益是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成本会计的长期性、根本性、终极性的最高目标。成本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正是基于对成本费用的反映与监督,基于对经济效益的关注和追求,与经济效益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成本会计就是从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和报告等方面入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

2.提供成本信息是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是在成本会计的实践中,成本会计应该向准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如何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有关成本信息使用者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具体而言:

(1)成本会计向谁提供信息。成本会计是一种对内报告会计,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所决定的。众所周知,成本费用是企业员工素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器设备的先进程度、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通讯状况等诸多因素的集中反映,所有这些都是企业内部的事,有的属于企业合法的商业秘密,企业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对外报告。因此,成本会计主要是向企业内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生产管理部门、企业基层生产单位、企业内部员工等)提供信息。

(2)成本会计提供什么信息。成本信息的使用者不同,所需的成本信息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成本信息使用者的层次越高,所需的成本信息就越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反之,所需的成本信息就越具有具体性、局部性。另外,在企业内部管理的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可能随时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特定的成本信息,其内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成本会计所提供的日常成本信息从不同角度进行组合、分类后,可以形成不同的成本信息,以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

(3)成本会计如何提供信息。成本会计提供成本信息的方式灵活多样,这是由成本会计的对内服务特性所决定的。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供:一是通过凭证、账簿、报表提供定期、定向的成本信息;二是通过专题报告形式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的成本信息;三是通过口头汇报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信息。新晨

(二)成本会计要素

成本会计要素是成本会计对象内容的具体化,是成本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一般而言,成本会计对象与财务会计对象一样,都是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所不同的是成本会计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又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因此,成本会计是以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确认、计量和分配、记录、报告,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的一个会计分支。

而企业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分为正常的耗费和非正常的耗费,前者就是费用。后者就是损失。因此,可以把成本会计对象的内容具体化为费用和损失,即构成了成本会计的要素。此外,根据成本会计核算的要求,又可以将费用和损失这两个成本会计要素进一步细化为:可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损失,即生产成本;不可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与损失,即期间费用。

(三)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假设,是指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决定成本会计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它是人们在长期的会计实践中,逐步认识总结而形成的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在财务会计中,会计假设主要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这在理论上已经达成共识。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工作在于费用与损失的归集与分配,在费用与损失归集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建立在上述四项假设的基础上。由于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分期计算、货币计量这四个假设的内涵与财务会计的四项假设是相似的,这里不再复述。

‘除此之外,根据成本会计中关于费用分配的特点,还应建立“合理分配”假设。所谓合理分配假设,主要强调的是企业费用与损失分配的合理性问题。合理性是指在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大小关系最密切的分配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正是在这一假设下,才会产生和存在一系列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外购材料、外购燃料费用分配的实际消耗量比例法、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等;制造费用分配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等。此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等,都隐含着合理分配的假设。费用与损失分配的合理性直接关系着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四)成本会计原则

为了规范成本会计工作,为成本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成本信息,必须建立成本会计的一般原则。构建成本会计一般原则的总体思路是:在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成口·06·财会月刊(会计)2008.7本会计核算的特点,对这些原则进行调整,既要坚持与成本会计核算有关的原则,又要对一些与成本会计核算无关的原则予以剔除,并且要适当增加一些体现成本会计核算特点的原则。

1.成本会计中应遵循的与财务会计核算相同的一些会计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对以上这些原则的理解及运用,与财务会计核算原则是相同的。

2.根据成本会计核算的特,点,在成本会计中可以不遵循财务会计核算的一些会计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有:①可比性原则。因为成本会计是以对内服务财务为主的会计分支,不存在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因而不需要遵循一般财务会计核算中的可比性原则。②配比性原则。由于成本会计的核心在于成本费用的计量,不在于损益的确认,因而也不需要遵循一般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配比性原则。

第7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目标;原则

本文对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进行初步探讨,工业革命导致成本会计的产生,其理论与方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需要有一个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推理体系。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以成本会计假设为前提,围绕成本会计对象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目标、对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它的真实意义是为了分析并且不断的帮助成本实务会计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1 何为成本会计的发展目标

1.1 基本目标

具体的说该目标是为了让特定的成本带给我们尽量多的收益,换句话讲就是提升效益。而成本会计本身就是以相关费用的计算以及记载和监管等方面为切入点的,而且将效益当成是最为关键的目标。

1.2 具体目标

该目标是说成本会计在具体的活动时期朝哪些群体供应信息,供应何种类型的信息,具体的怎样去供应这些内容。通过分析我们得知,成本会计一般是以费用报告以及数据资料和专题等的模式,为单位的有关机构和工作者提供特定的成本信息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开展成本规划,开展管控工作。

1.3 终极目标

具体的说是对珍稀资源开展合理的调配,确保利益最高。对于成本会计来讲,最显著的特点是将注意力集中于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管控方面。单位怎么安排以及运行如上资源,要切实的结合生产运作的任务来进行资源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2 成本会计假设

2.1 成本会计主体

结合当前成本会计的思想我们得知,像是企事业机构或是别的一些有独立能力的经济主体方是成本开支的真实主体方,具体的讲成本是说那些为了最终获取目的而使用的所有的物质要素以及劳工费用等等,或者也可以说是为了获取收入而承担的所有付出。

2.2 持续经营

具体的是说核算活动的进行要以连续而且合理的经济事项为基础。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相关的原则以及步骤和措施等以非清算为前提,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3 成本计算分期

由于持续经营的存在,我们可以得知当时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预估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由于使用了分期模式,确保了该会计可以在相关的计量措施以及要素上有着独特性,能够合理的区分每个时期的费用。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费用以及利润等得以有效的确认,才能够确保信息精准真实,防止使用者被错误的引导。

2.4 多重计量

通常来讲,成本体现经济事项的付出代价,此类代价不但涵盖物质的使用,还包括人力资源等精神成本的使用。使用货币计量有一个非常显著的优势,即是它有着非常好的综合能力以及概括水平,不过人们的认知能力本身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无法实现的或是其精准性无法确保。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2.5 平等分配

此处讲到的公平平等,会对会计信息本身的可靠性产生很大的影响。具体的说,公平平等是说在选取间接费用的分配标准之时,要结合因果联系,选取最为合理的标准。要尽量的降低主观要素产生的干扰,确保配给措施的有效性。

3 成本会计对象

成本会计是以费用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分类、计量和分配,为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与考核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门分支会计。站在其本质的层面上来分析,和常见的会计客体相同,该项会计的对象还是指的社会活动中的资金运作,其差异仅仅的是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更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

4 成本会计原则

该原则是用来规范会计活动的,它是进行成本会计活动的时候要切实落实的所有的基础原则,其主要是用以供应使用人需要的成本内容,而且要保证这些内容的品质。通常来讲,该项会计在遵照普通会计核算内容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合乎独特性的规定,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4.1 合法性原则

具体的说其是指该项核算活动要合乎相关的法规条例的要求,要切实的在成本开支的区间内行事,进而确保信息精准真实。而且要高度注意的是,不应该认为的将成本以及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弄混,上述内容从严格的层次上来说,同样是违法活动。

4.2 受益性原则

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按照受益性的原则来需求,切实的体现出受益人负担的理念。在实际的选取分配措施的时候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也就是说谁受益多谁就要多承担,这样就能够很好的体现出公平性。

4.3 目标性原则

单位进行成本管理必然具有明确的目标,期望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带来尽可能大的效益,即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因此就规定该项会计供应的信息必须有较强的针对性,此时就规定成本会计供应的信息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能够为管控活动供应需要的信息,合乎决策规定。

4.4 可理解性原则

由于该会计的关键目的是为使用人供应对其有益处的成本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该特性原则就是它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品质特性。具体的说,此处讲到的可理解,是说不但要确保全部的关键内容都可以得以有效的披露,还要防止因为供应的信息过于繁琐而导致使用人无法了解关键点。站在信息供应人的层次上来看,要在确保可靠性等的背景下,尽量的保证成本会计的内容简单明了,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使用人能够了解并且懂得相关的信息内容。

5 结束语

成本会计目标属于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最高层次,构成其理论基石;成本会计假设规定了成本会计运行的前提和制约条件;成本会计对象及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体现了成本会计目标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原则作为成本会计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实务处理的具体规范,是保证成本会计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手段。

参考文献

[1]汤晓燕.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及对策.财会研究,2007-04-15.

第8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关键词: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9-0112-02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生产要素的国际间流动和产业转移的跨地区发展日益加快,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日益加深,迫切需要我们从深化经贸合作、维护国家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在认真总结我国会计审计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国际通行规则,不断完善会计审计准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称新准则),并于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新准则全面推行后,将取代以《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为主体构成的合并财务报表规范。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者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编制。

二、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合并范围更强调实质性控制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对象,主要明确哪些成员企业应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范围之内,新准则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

(二)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范围

新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扩大了合并范围。也就是说小规模子公司、特殊行业子公司、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破产子公司等也要纳入合并范围。这样就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债务暴露,这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同时,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可以更好的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业绩。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一)复杂持股合并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准则中没有就如何计算间接拥有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确的规范性说明,选用的方法既可依据加法原则也可依据乘法原则,因此,容易造成对于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会由于不同的会计人员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处理,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导致最后提供的合并会计信息不同。

例如,A.B.C三个公司的持股关系如下:

按照乘法原则,A对C的权益性资本拥有比例是60%×60%=36%,低于50%,所以A不能将C纳入自己的合并范围。但实际情况是,A对B拥有直接的控制权,而B对C拥有直接的控制权,则A可以通过B拥有对C的间接控制权,所以,如果以“控制”作为判断标准的话,C应纳入A的合并范围。那么,按照乘法原则计算的结果就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际上,由于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建议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采用乘法原则来计算母公司对“间接拥有”的孙公司持股比例。但是,由于加法原则更能真实地反映实质性控制,因此,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时建议采用加法原则计算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的表决权资本数。

(二)关于暂时性控制的问题

财政部1995年2月9日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并未将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内。而新会计准则强调以控制为标准界定合并范围,但对暂时控制并未明确说明。由于有关时间规定比较含糊,操作性不强,使得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有理由以暂时控制而非实质控制为借口不将某些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这样便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因此,建议明确“暂时控制”的含义,可将其界定为短期投资,使之与企业会计准则概念一致,即通常是易于变现、持有时间短、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的投资,在期限上可规定为“一年内”。

(三)实质控制存在与否的判断标准不明确

新准则中只是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并且列举了母公司虽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却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四种情况。但是,新准则并未给出在会计实务中应如何判断实质控制是否存在的标准。例如,当前股权分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企业即使不满足拥有多数表决权或者准则中所列示的四种情况,但仍然实质上控制着被投资企业。建议完善准则中关于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以期更好的指导有关合并范围的实务操作。

(四)完善“控制”的定义

新准则中把控制定义为,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鉴于我国关于合并范围的准则制订过程已经认识到“控制”的重要性,笔者建议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对于控制的有关规定,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即“控制”不仅可以获得利益,而且还可以限制自身的损失。“主要受益方”原则是对“控制”概念的补充。主要受益方可能为向可变权益实体转移资产的一方,或为设立可变权益实体的一方即发起人,或是根据法律文件能够替可变权益实体做出投资决策的一方。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担了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风险或损失,或者有权收取可变权益实体的多数剩余报酬,就应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该可变权益实体。因此,补充“主要受益方”原则以对合并范围进行规范,能够明确哪些可变权益实体应纳入合并范围,增强准则的指导作用,给企业合并政策和将那些实体纳入合并报表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非营利性组织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准则规范的是营利性组织的报表的范围合并问题,而没有涉及非营利性组织。但是,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当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居于主导地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占很大的比重。在我国这种大环境之下,公有制企业控制非营利性组织的背后往往有各级政府的左右,这就使得非营利性组织与控制其的公有制企业的关系更加密切,更加复杂,很可能成为这些地方政府或公有制企业操纵的工具。

此外,一些非营利性组织逐步脱离财政核算体系,提倡自给自足,自己搞创收,甚至投资办企业。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合并准则中规范非营利性组织的合并问题,如果企业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活动能够实施有效的控制,或者非营利性组织的活动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从事盈利活动,则应该纳入合并范围,并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

(六)提供分部报告

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涉足不同的行业,跨越不同的地区,经营不同的产品,这样,在一个集团内不同行业、不同分部的盈利水平可能差距较大,面临的风险类型和风险程度可能复杂多样,潜在的成长机会也会有很大不同,而一张合并报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只是反映该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情况的综合信息,而难以提供从事不同行业子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给财务分析和财务预测带来许多困难。我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附件《会计报表附注指南》中,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一些要求,财政部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也对分部报告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是首次全面的对分部报告有关问题进行的系统全面的规范。

笔者以为,应将分布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作为合并报表的组成部分,与合并会计报表一起提供给报表的使用者。因为对于多元化经营的企业或跨国公司,仅仅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已不能满足某些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因为汇总合并的过程会掩盖掉一些重要信息,使合并报表存在不少局限性。同时,提供分部报告,可以使报表使用者清楚地了解到集团下独立法人实体分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揭示出一些业绩欠佳的投资结果,尤其是在与集团的主要经营没有太大关系的行业方面的投资。而且,当一个集团具有多种经营时,提供分部信息有利于评价这个集团的风险或预计它将来的收益和现金流量情况。

参考文献:

[1] 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周丽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生产模式改革的经济学思考[J].财会通信,2006,(2).

[3] 米新英,刘胜花.关于我国应对会计准则国际化策略的研究[J].会计之友,2006,(1).

第9篇:会计中的受益原则范文

    摘要:成本会计是会计学相对独立的一个分支学科。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由成本会计的目标、假设、对象、原则等要素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加强其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工业革命导致成本会计的产生,其理论与方法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管理的客观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的。成本会计作为会计学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需要有一个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推理体系。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是以成本会计假设为前提,围绕成本会计对象所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目标、对象、原则等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目的在于解释、评价、指导和完善成本会计实务。本文对成本会计的理论结构进行初步探讨。

    一、成本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会计理论体系的基石,确立成本会计目标是建立和发展成本会计理论结构的首要问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3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会计的目标是“有助于企业的运行,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成本会计作为一种记录、计量和报告有关成本信息的会计信息系统,其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据此,我们可将成本会计目标区分为三个层次:基本目标、具体目标和终极目标。

    (一)基本目标。就是让一定的成本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或收益,即提高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成本费用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

    (二)具体目标。就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怎样提供信息。成本会计主要是通过成本费用报告、统计数据及专题报告等形式,为内部相关部门和员工提供特定的和综合的成本会计信息,以便其进行成本规划与管理控制。

    (三)终极目标。就是进行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成本会计的最重要特征,是把注意力放在企业资源的详细计划和有效的控制方面。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

    二、成本会计假设

    成本会计的基本假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工作的制约因素或前提条件,是对客观情况合乎逻辑的推断,主要有成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成本计算分期、多重计量、公正分配等假设。

    (一)成本会计主体。按照现代成本会计的观点,企业或其他组织等独立的经济主体是成本开支的真正主体,其成本是指为最终实现目标而耗费或放弃的各种物质资料、劳务和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或者说是为争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应排除一切与其经济活动无关的强加或强行摊派的成本,包括所有者及经营者的一切个人开支;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机构的不合理摊派;其他单位的成本耗费等。

    (二)持续经营。是指成本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经济活动为前提。这样才能使成本会计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上,具体表现为各项资产以持续经营价值计价,资产的耗费以实际成本计价,各项费用成本体现已耗资产价值的货币反映,从而保持成本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成本计算分期。持续经营确定了目前及将来的预期状态,为了提供一定时期的成本会计信息,与会计报表的周期相一致,会计分期的运用,使得成本会计在成本费用的计量方法和内容上具有了鲜明的特色,正确划分各个时期的成本费用界限。这样,才能有利于费用、收入、利润的确认和计量,保证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免误导使用者。

    (四)多重计量。成本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付出的代价,这些代价中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耗费,而且包括人力资源体力和脑力等精神成本的耗费。货币计量的优点是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但由于受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要将人力资源精神成本等非货币计量属性完全转化为货币计量,是难以做到的或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所以,成本会计的计量可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既采用货币单位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成本和效益,又采用实物指标,甚至用文字来说明职工对所做出的贡献和造成的损失。

    (五)公正分配。费用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主要是指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根据因果关系,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当然,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既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

    三、成本会计的对象

    成本会计是以费用为对象,对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耗费进行分类、计量和分配,为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与考核提供客观依据的一门分支会计。从本质上看,同一般会计对象一样,成本会计对象仍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所不同的只是限于资金耗费方面的资金运动,并且具有既侧重于单位整体的资金运动,更侧重于单位内部各责任单位的资金运动的特点。就性质上来说,成本会计是合理利用内部资源的控制会计,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提供决策制订和业绩评价所需信息。为此,“费用”这一成本会计对象可以细化为营运成本、期间费用、损益、现金流量等具体要素。

    四、成本会计原则

    成本会计原则是规范成本会计行为的指南,是成本会计工作中应遵循的各项基本原则,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高质量成本信息。成本会计在坚持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同时,又要符合其独特的要求,拓展或改变部分原则的内涵。

    (一)合法性原则。它是指成本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同时,也不能人为地混淆成本和期间费用、不同成本计算对象、不同期间成本等的划分界限,这些从严格意义上讲,也是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益性原则。成本费用的分配方法应按成本驱动原理,遵循受益性原则进行选择,体现“谁受益谁负担”的思想。在具体选择分配方法时,按照受益性原则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对各分配对象所分配的费用成正比例关系,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从而体现分配费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必然具有明确的目标,期望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带来尽可能大的效益,即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成本会计提供的信息要有针对性,及时地为成本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满足决策需要。

    (四)可理解性原则。既然成本会计的现实主要目的是向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那么可理解性便是重要的一个质量特征。所谓可理解性,指既要保证所有重要事项都能得到充分披露,又要避免提供过分琐碎的信息而使使用者不得要领。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说,应当在保证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力求使成本会计信息通俗易懂,便于使用者分析和利用看得懂的信息资源。

    (五)实际成本原则。企业或其他组织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可能不完全相同,如可能采用定额法、标准成本法、计划成本法等,但为了正确地计算当期的盈利水平,需要在核算期期末时,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从成本计算的历史发展和经济状况日益复杂性来看,实际成本计算只是成本计算的基础、核心和主体,而不是全部。

    (六)成本效益性原则。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即任何一项活动,只有当其效益大于成本时才是可行的,成本会计信息也是如此。从管理者的角度,提供的成本信息越丰富,越有利于进行成本管理和控制,但要受信息披露成本的制约,需要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之间有密切的协作。当然,在现有的计量理论与技术条件下,要准确计算披露的成本与效益是不现实的。尽管如此,人们在设计成本会计制度、确定成本信息披露详略程度、披露方式和披露频率时,仍需要对成本与效益因素进行衡量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