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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47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卫生室建设步伐,提升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现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平、有效、经济、便捷的卫生服务,促进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20*年至2009年,通过各级配套联动,各负其责,对全市村卫生室集中扶持,重点突出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培训项目,提升其服务能力,使农村居民能够就近获得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功能定位。村卫生室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二、项目原则和标准
(一)基本原则。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体安排、分期实施,优化资源、便于管理,注重公平、完善功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以县区为单位,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局。
(二)设置标准。原则上按2000—4000人的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半径以1.5公里左右为宜;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置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
(三)项目标准。项目完成后,每所纳入设置规划范围的村卫生室应达到以下标准:1.业务用房要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2.应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标准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执行。3.每所村卫生室原则上应配备3—7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从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中选择3—7名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采取短期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4年两个周期的针对性培训。
根据以上原则和标准,村卫生室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由各县区研究制定,报市批准、省备案,县区组织实施。
三、筹资原则和扶持政策
(一)筹资原则。凡符合规划项目要求的,各县区应因地制宜地给予支持,其中对个人开设的业务用房已达到规定要求且纳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在基本设备配置与乡村医生培训方面给予支持。
(二)扶持政策。
对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项目,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市级统一验收和省级重点评审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根据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当地农业人口总数,按每人10元进行奖补;每完成一处市级财政给予一定奖补。省、市级奖补资金由各县区负责统筹安排使用。对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分两个周期进行培训,省财政根据培训考核结果、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补助标准为每周期每人500元。
各县区要根据项目规划和项目进度,及时落实项目资金,确保业务用房整修、基本设备配置与乡村医生培训项目顺利实施。乡村医生培训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明晰产权,加强管理。各县区对政府投资形成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对政府补助购置的基本设备由乡镇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使用。要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理顺体制,激发活力。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室要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统一监管。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品及一次性卫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以控制和降低药品费用。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完善各种业务工作记录和财务记录。
(三)搞好对接,强化服务。村卫生室项目实施要与新农合定点搞好对接,进一步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经验收合格后的村卫生室列入新农合定点机构,要向农民提供优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残疾人康复等任务。
(四)健全队伍,提高素质。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在村卫生室执业。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快向执业医师转化。县级卫生机构要承担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分期分批选派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要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县区可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加快建立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激励机制。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5.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床位,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2个社区所辖范围或1.5-2万常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出行20分钟可及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市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市级医院医师、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责任制。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综合考核社区责任医生业绩,按绩效确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的规范流程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机构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钩结对和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进家门、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医疗到医院、康复服务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发改、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区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浙政发〔20*〕35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2个中心、10个站。按照浙编办〔20*〕58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其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1)以市、乡二级财政补助和医疗机构自筹为原则,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省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现租房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出租房产权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产权不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收支情况,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全市城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个人负担的比例应分别低于二、三级医院的标准。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
一、规划的背景
(一)概况
是的主城区,面积18.1平方公里,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51个社区。2007年底,全区常住人口32万人,流动人员近8万,其中60岁以上人口6.88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21%。
(二)社区卫生资源现状
1、到2011年12月底为止,全区共建成3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0家。在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办,实行一体化管理的29家,社会力量举办的1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原有区域布局已不尽合理。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及区域规划的调整、人口的外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有布局已显得不尽合理。老城区过于集中,沿江地带站点设置不足,因标准要求不一致,需对部份站点进行改扩建。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居民、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实施“卫生强区”战略,构建与“和谐新上城”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现有社区卫生资源调整配置,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进一步完善“六位一体”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适应,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目标
建立布局更加合理、群众更加方便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社区居民切实享受到安全、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实现“户户拥有社区责任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具体工作任务
1、到2010年底,新建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望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和基本完成不达标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改建任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用房面积达标、人员落实到位、科室布局合理、诊疗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2、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步骤,在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建立新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3、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和《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标准》的规定,新建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对现有不达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房,应严格按照省规范化建设标准,由各街道根据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规划提出具体改造计划,力争到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标准化。
四、保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号),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流动人口管理相统筹,加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到2010年,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区)建立政策措施配套、服务网络健全、机构布局合理、人员精干高效、服务功能完善、运行监管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居民需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享受到服务质量比较优良、医药费用比较低廉的卫生服务。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县(市、区)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90%以上的社区居民,居民在社区可获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社区得到有效诊治和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基本完成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人员编制结构比配备全科医师和护士。
3.社区居民平均医药费用支出下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4.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计划免疫接种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规范化管理率、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老年保健管理率、残疾人康复率等指标明显提高。
5.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能提供比较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得到有效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是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具有公益性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是社区、家庭、居民,服务重点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服务方式是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服务范围是社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管理。
(二)实施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安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为主体,以其他诊所、医务所、医务室、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县(市、区)人民政府原则上要按照每3至5万居民的社区或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3000至6000居民的社区或每个居委会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布局,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各级人民政府在城市举办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城郊结合部乡镇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城市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民营机构、个体经营者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可申请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开放社区卫生服务市场,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今后,城市新建或改建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中,必须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审批并督促房地产开发商落实社会责任进行建设,无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使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新建或改建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中没有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审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安排新建,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安排改扩建,省及州、市人民政府安排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各类医学院校要设置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专业,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为社区培训全科医师、护士,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开展医学规范化培训,培养和引进社区卫生人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规定,完善任职资格认定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认定工作。
(五)实行专家进社区服务制度。政府举办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中高级医务人员,要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每人每年到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作为医院评聘和晋职考核的重要指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志愿者队伍到社区服务。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中医科或中医特色专科,至少要有1名中医主治医师,并备有常用中草药;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要有1名中医医师,并根据需要备有一定数量的中成药。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三、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
(一)建立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有条件的应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基本用药目录、收费标准,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供机制,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要积极推行医药分开试点,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方自愿合作,采取院厂(药厂)结合等方式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促进医药分开管理。
(二)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之间上下联动、快速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合理分流病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开展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度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护理等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
(三)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各县(市、区)要狠抓工作典型,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有条件的可在县城、乡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一)严格社区卫生服务准入制度。省及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要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履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向居民提供社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自觉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卫生、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卫生行业、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政、审计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垂直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也可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举办,还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以招投标方式,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选择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举办。
(三)建立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省、州(市)、县(市、区)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估办法及评估标准,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居民的满意率。
(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要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测评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充分听取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意见,不断改进社区卫生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新增城市卫生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应结合本地财政经济状况,根据社区服务人口数量,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按照规定安排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经费。省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从2007年起,除中央财政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补助4元外,省级财政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补助3元,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并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实行分类补助。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原则上每人每年合计不低于3元。省人民政府对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退休人员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各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计入人工成本,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收入和政府安排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解决。
(二)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方便社区居民、降低医药费用”的目标。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省人民政府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层层明确责任,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用药目录,进行行业监督、财务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卫生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特困群众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管理办法,合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费用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网点。配合卫生部门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有关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审批城市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小区时,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没有规划的不得审批,并依法加强监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帮助和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规范药房建设,建立药房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药品供应渠道,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方式,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
公安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在吸毒人员相对集中、数量较多的社区审批设置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并加强对参加维持治疗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引导各类项目建设。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采供血体系、麻风病防治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等一系列卫生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到了每一类建设项目都有一个建设总体规划,按规划组织实施;同时,会同省卫生厅组织每个省部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基本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办理立项审批。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建设方案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单位承受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该改造的改造,该合并建设的合并建设。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会同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对各类机构的建设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纳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保证每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达标而不超标。四是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安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投资一旦下达便能迅速启动形成新的工作量;优先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重点扶持的区域倾斜,着力改善这些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优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全省具备条件的市州级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纳入相关规划建设范围,并在投资上给予倾斜,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严格项目审查,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严把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审查关。每年底,我们结合下一年中央投资安排方向,会同省卫生厅对各地拟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项目的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审查结束后,将各类卫生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进行排名,在第二年安排中央投资项目时,将前期准备情况与项目安排挂钩,原则上按照审查的建设进度择优选择,确保中央投资下达后能立即开工建设。二是严把方案设计审查关。配合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湖北省救护车外观标识形象设计手册》等,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外观、内部效果、标识标牌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在项目实施前,我们会同省卫生厅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组织专家分级分期分批对所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建设规模经济适用,建设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形象设计标准统一。三是严把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关。我们不仅在申报项目时严格审查把关,在中央投资下达后,我们依然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松,要求各级发改、卫生部门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专家协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协商会议以及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的咨询会议,共同推进我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督办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投资千万元以上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督办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定期到重大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检查,重点督办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项目督导检查机制。近4年,省级组织开展卫生项目建设督导检查20多次,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单位当地政府反馈,对暴露出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落实。四是建立项目通报与约谈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建立了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台账,坚持项目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卫生建设项目最近进展情况。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展,明确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年卫生信息化重点工作,统一认识、统一规划、统一行动,加快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年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回顾
(一)建设思路更加清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开发、资源共享;分级建设、分级管理;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32字建设方针。切实按照“五统一”原则开展工作,即:统一软件开发,统一硬件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现有资金、技术、人员的最大效益。
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是一盘棋,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立足全省看我市信息化建设,不能割裂的看问题。
(二)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1.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年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围绕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展开工作。
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初步设计包括新农合资金监管、居民健康档案、120指挥中心、药品医用耗材招标与采购、疫情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网络远程医疗会诊等功能,涉及到卫生综合业务办公系统、儿童免疫规划软件系统、新农合管理软件、市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基本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平台软件等多个系统软件的安装。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单位。涉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企业医疗单位、其他局委办所属医疗单位、私营医疗单位等约204个网点。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将成为我市卫生信息中枢,整合多方面资源,以区域内覆盖全市群众健康档案的采集、存储、应用为基础,连接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各类业务应用系统。该项目已经争取到省、市资金支持,力争今年初步建成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并与省卫生信息平台互联。
2.新农合管理市级平台建设
我市已初步完成对新农合管理平台基础上的新农合即时结报子系统县级平台信息系统改造。并将大病直补扩大我市各县市区,实现定点医院的即时结报。
3.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是卫生工作纵向业务引擎项目,以监测业务下沉、预案数字化为亮点和突破口,有机关联决策层、应急专家及应急值守人员,及时形成并实时完善执行方案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决策支持的效能,以此为契机引导和带动后续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继年省市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省级平台已正式投入运行,应急指挥市级平台正在建设中。
4.儿童规划免疫信息系统
儿童免疫规划软件系统是公卫体系中的第一套业务系统,用于实时收集我市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并对接种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和效果评价。目前系统运行状态良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一是信息化基础薄弱,缺乏系统支撑。我市基层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意识不强。二是缺乏标准支持,资源共享难度大。三是信息化建设是长期任务,人才、资金投入不足。
总之,虽然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但自年以来,市卫生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高起点谋划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得到卫生厅的充分肯定。借此机会,也向战斗在卫生信息化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搞好设计。“十二五”时期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是:加强设计,建立统一、标准、规范、资源合理利用、信息互通共享的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强化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在框架设计上,实现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监管能力、高效推进医改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二)把握原则。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惠及居民,服务应用。
让居民获得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政府主导,合力建设。
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以公益性为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多元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三是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要统一规划、顶层设计,集中资金和技术优势,开发和推进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建设,实现跨机构、跨区域、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
四是梯度推进,务求实效。
要根据各业务领域需求和能力条件,突出建设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三)明确目标。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卫生部研究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3521工程”总体框架,建设好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把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作为横向联系的枢纽,系统整合五项业务的纵向功能和应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完善措施。在框架设计上,从垂直业务和单一应用向扁平化信息平台与主要应用系统建设相融合转变;在业务内容上,从面向单一卫生业务管理向综合管理和为居民提供信息服务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在实现路径上,从单纯追求各单个系统的规模向促进多系统资源整合转变。
三、年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
根据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今年的卫生信息化建设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拓展卫生专网覆盖范围。依托我市电子政务网,建立服务于卫生全行业信息交换和信息传输的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遵循网络建设服务于平台建设的原则,建立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市级(区域)平台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连接,保障卫生信息高效、快捷、安全传输。
(二)加快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向医疗机构、居民和患者提供日常信息服务。服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基层卫生和卫生服务监管等业务,支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信息共享,支持远程会诊,支持健康档案信息查询、预约挂号、社区转诊、健康咨询服务,支持慢病控制与个人健康管理,支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数据管理。
各县市区地要积极争取当地级财政支持。同时完善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和安全体系,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和电子认证体系,将信息管理纳入等级保护管理之内。
(三)实现医疗服务网络化监管。努力实现全市医院信息系统与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应用系统建设,强化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优化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的医院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借助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院前院后延伸服务,开展预约挂号、病床预约、诊疗信息查询、网上随访等便民服务,为医疗管理和服务提供数据、信息支持。积极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实现医院与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和检查结果共享。
(四)继续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努力实现新农合信息平台与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为实现全市参合农民异地跨区直补,方便农村居民即时报销及政府职能部门实时监管,提高基金监管水平做好准备工作。力争做好年底前推广参合农民健康一卡通的准备工作。逐步完善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监管、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争取建立与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种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
(五)做好其他各项信息化建设。完成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应急平台对接,实现应急决策上下贯通,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各级应急网点配置移动单兵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上半年完成村卫生室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配置工作,提高基层信息化水平。加强儿童规划免疫信息系统规范应用,推动规划免疫工作的科学发展。
(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对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加强信息化队伍力量,逐步建立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
四、切实加强对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逐渐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将卫生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这为卫生信息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新医改的大力推进,其作用将逐渐突显出来。各地要抓住机遇,下大力气推动项目实施,建设适应医改要求的卫生信息化体系,为全面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
摘要 本文运用城市环境工作中的公厕设计理论分析了在城市环境工作中的公厕未来设计策略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研究,通过理论分析的方式能够比较容易的得出在城市环境卫生中公厕对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研究结果表明在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公厕未来设计发展方向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研究,对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城市规划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城市环境;公厕设计;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52-01
0引言
城市公厕作为一个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对城市规划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公厕在分布数量质量功能上都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城市公厕不仅要满足人类的生理排泄功能同时也具有社会服务多种社会功能同时还能体现一个城市公众的素养和文化,因此城市公厕是对一个城市重要的文明水准文化品位以及文明魅力的综合反映,因此城市公厕对于城市规划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现实意义。公厕主要是指居民除了住宅以外供人们在社会上活动时候方便之处,公厕的良性设计以及干净整洁代表了社会公德的提高以及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现代城市的发展进程。因此本文转换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是分析了城市环境卫生中的公厕设计的内涵与原则;其次是分析了城市环境卫生中城市公厕的设计策略;最后是分析了城市环境卫生中城市公厕的未来发展前景研究。
1城市环境卫生中公厕设计内涵与原则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公厕设计内涵主要是以人性化设计作为首要前提也就是要以人为本,是指在城市公厕的设计中将人的利益需求便利作为考虑一切设计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并且以此来成为衡量活动结果的尺度,所以在城市公厕的设计中就要以人性化来成为重要的第一条规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城市公厕的设计原则主要包括:
1)城市公厕设施现代化原则也就是要在公厕设计中尽量使用现代化科技技术以及在公厕的卫生设施中和设备上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节能的产品,尤其是在高级公厕中可以使用一些适当的色彩搭配以及特殊角落设计等,而且在公厕中还可以装饰一些广告信息牌保洁空调照明等现代化专用设施同时可以有效利用公厕的合理空间;
2)城市公厕功能多元化原则也就是要使得现代的公厕除了具备卫生整理休息方便的功能之外还要拓展公厕的附属功能比如在公厕内设置休息座椅或者自动售货机等这已经成为了城市文明形象的象征;
3)城市公厕的环境优化原则也就是要使得公厕在环境上有一定的优化不能像传统的公厕凌乱肮脏等要有干净的氛围充分利用阳光以及保证通风的顺畅,而且在公厕室内也可以放置背景音乐和挂画杂志等;
4)城市公厕布局合理化原则也就是在城市公厕的用地上都是占用了一定的城市用地而且地皮价格偏高,这样如何用最小的空间布局合理的使用是关键的问题,要合理布局公厕内部结构以及公厕占用地设计来合理安排公厕的结构使得公厕占用资源最少;
5)城市公厕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是指在公厕设计中要以人为本坚持将人的需求和便利作为首要条件,公厕中的每一个细微之处都要体现出人性化的设计以及特殊的多功能需求尤其是对于残疾人设计的无障碍设计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方便残疾人的设计上,在公厕的设计建筑面积质量上都要做好合理安排等,这些都是城市公厕以人为本的主要考虑因素。
2城市环境卫生中城市公厕的设计策略
城市环境工作中的城市公厕设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了研究,首先是从功能角度对公厕设计策略进行分析也就是除了公厕除了满足生理功能之外还有很多附加功能:一是从外部功能设计上要体现出公厕出入口的明显以及个性化标志尤其是采用公众比较容易接受的分辨特殊标志比较好;二是从内部细节功能设计上要在每一个细节都体现出公厕的质量上比如保障老年人或者幼儿残疾人的保障机制上对其进行安全功能设施的设计,在晚上要采用安全灯等保障设置以防止夜晚产生不安全因素,设置暂时存放物品的平台以及保鲜柜子挂钩等以保障公众财产的安全,在细节上要设想周到。其次是从环境角度对公厕设计策略进行分析也就是城市公厕的设计要保持与整个城市环境的协调和平衡,对公厕进行可持续性的设计比如节水环保性公厕、生态公厕以及活动型公厕等在人群密集区来设置并且在景点以及娱乐中心设置很多公厕来供外部使用者使用,这些都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规划与创新型公厕的合理实施与安排;同时要合理设计公厕的指示标牌这样才能形成正确的指引功能,也可以根据人群流动方向分布规模行为规模等作为公厕的首要考虑因素。
3城市环境卫生中城市公厕的未来发展前景研究
城市环境卫生中城市公厕未来发展前景主要是增加移动公厕的数量同时倡导福利型健康型以及资源型的移动公厕,这样不仅节约了土地而且合理安排了国家的资源。对于移动公厕要提倡健康卫生整洁安全的环境,同时免费的城市移动公厕可以合理管理分布以及质量可以靠广告来增加公厕的收入补偿收入的成本可以将公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移动公厕作为未来城市公厕的发展前景趋势作为重要的资源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要同时移动公厕的附加值会大幅度提升,因此移动公厕必将成为城市环境卫生中公厕未来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艳飞,梅全亭.“城市文明与公厕文化”[J].山西建筑,2006.
[2]金磊.“现代城市公厕设计问题探讨”[J].环境保护,1996.
1现状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1现状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是工业发达地区,工业门类比较齐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较多,粉煤灰、炉渣和陶瓷废物是三类主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04年禅城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39×104t,综合利用率86.03%,目前佛山市还没有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这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污染控制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在佛山市各工业行业中,电镀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多,主要为电镀污泥。目前禅城区电镀污泥存在没有按危险废物规定的贮存、收集方法进行,不仅占用了土地,其重金属还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目前禅城区有46座垃圾收集站,普遍采用车厢式收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00t/d,人均垃圾产生量约为1.03kg/d。生活垃圾主要以居民和机关团体垃圾为主,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占55%、厂企机关事业单位占19%、小工商户占6%、公共场所占20%。其次是来自工厂,占18%,保洁和食品垃圾分别占4%和8%;生活垃圾中的竹木、纸类、布织物、塑料、橡胶制品等可燃物含量较高。
1.2存在的问题
1.2.1工业废物治理率有待提高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来说,禅城区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废物治理率有待提高,陶瓷废物是规划区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管理混乱,贮存、收集与运输尚无统一的规范,缺乏专业化的统一管理,偷运偷排危险废物和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无证处置等时有发生。
1.2.2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难
由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现状特点,造成建设有三难:选址难、建造难、还建难。目前规划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现状为旧区较多,新区较少,布局不均匀,规划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环境卫生设施处置物存在脏、臭等特点,造成建设征地难,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难以落实;同时还存在着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协调度不够、容易脱钩的问题。
1.2.3垃圾处理无害化率低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增加,城市垃圾量逐年剧增,但由于资金的限制,只好对部分垃圾进行简易填埋,特别是生活垃圾。目前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有时存在洒漏现象,需完善密闭化运输设施;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意识不高,使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还未能全面展开。
2规划编制基本原则
2.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环境卫生设施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基础设施资源的优化配置。
2.2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控制技术政策》要求,垃圾处理必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优先强调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分类收集既有利于垃圾的源头减量,又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和基础。
2.3因地制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主要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表现形式,其经济效益融于城市各个领域的经济效益之中,因此,应因地制宜,使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3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
3.1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垃圾转运站的位置和数量是根据垃圾日转运量确定的,垃圾日转运量的计算公式如下:Q=knq/1000式中:Q———转运站的日转运量(t/d)n———服务区域的实际人数q———服务区居民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天)k———垃圾量的气化系数,一般取1.3~1.4采用人均指标法预测规划区垃圾的产生量。通过预测,规划期末城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015t。2020年规划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取30%,规划区远期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为1410.5t。
3.2设施布局
在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集贸市场、体育馆、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同时,由于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在运行过程中难以避免产生噪音和异味,建议规划用地时拟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四周各增宽5m以上用地,设置绿化隔离带以改善环境。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住区设置垃圾收集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垃圾收集站设置在道路条件好、市政设施齐全且不影响市容景观的位置;收集站建设时应配套供水和排水管网,以减少收集站的运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鼓励居民实行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废旧物品的再利用率,制定鼓励垃圾分类回收措施。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占地面积5hm2;垃圾回收站1处,规模为500t/d,占地面积3000m2。
4主要对策
4.1科学编制规划
要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即近期面向实施,能有效指导建设,远期在基于近期的基础上延续规划;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切实解决环境卫生设施“少、差、低”的严重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200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1700个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三、实施计划
(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3名社区护士的要求,全省今后5年将培训全科医师4500人,社区护士4500人,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4000人。平均每年完成900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900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800名管理干部和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培训,以及20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制)。
(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完成200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工作,平均每年完成400个。
(三)基础设备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平均每年完成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4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设备配置工作。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在中央财政自*年起对中部地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区)财政原则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中央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61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
省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补助、开展相关试点以及考核奖励等。根据各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每年任务完成及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情况确定对各市的经费补助数额;按照各市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机构数量兑现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定额补助;对有条件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市、区给予专项补助。
市、区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病人的基本医疗费用减免,以及以奖代补等。
(三)经费管理。各市县根据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当地实际,编制*—2011年分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维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实施计划,并报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每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一定标准安排补助经费,通过追加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市财政部门。省级补助资金分两期下拨,批复下达后拨付60%,剩余40%将根据年底考核的实际情况研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中央实施方案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用房,并加大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依据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的要求,制订或修订省、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新建机构主要由城市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小型的二级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转型和城市大型医院延伸到社区主办,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政府主办。
(三)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市、区应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社会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市、区政府筹措解决。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的业务用房,政府通过购买、分期以租代购等多种形式,五年内逐步实现政府无偿提供;对暂时无法由政府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其房屋租金政府要予以补偿。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与社区卫生服务紧密协作。凡经评审合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须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个人负担的比例、起付标准等,要比等级医院适当降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社区首诊制,以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医,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中编办等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3—5年内财政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逐渐过渡为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