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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农产品检查制度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产品检查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农产品检查制度

第1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第2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和问题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是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的,为了能够从根本上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性的提升,首先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应该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水平。同时相关的检测单位还应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与检查,以便于能够从根本上服务社会大众。

1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现状

1.1检测机构日益壮大,监测体系逐渐健全。根据相关数据研究显示表明,我国诸多地区早已建立了农业综合检测站,这些农业综合检测站的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农业综合检测站内部招聘了了十分专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人员,这些技术人员本身不仅掌握着充足的理论知识,同时还有着专业的应用实践技能,能够胜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1.2检测仪器设施日益完善。在诸多农业综合检测站内,早已购进了多台仪器设备,这些仪器设备的构建能够为相关的技术人员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减轻一定的工作负担,并且依托高新科学技术手段,能够精准的检测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总的来说,现如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建设的日益完善。1.3检测能力不断提高。最开始的时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只不过是检测单一的农产品样品,现如今在农业综合检测站成立之后,大部分蔬菜品种都能够得到检测,同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手段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随着检测工作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变得越来越精细,十分符合当今社会大众的发展需求。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检测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在实际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中工作的工作人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是缺少一定专业素养的,这些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从各农业部门单位调过来的,在原本单位内部并没有接受过足够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培训,因此没有足够多的农产品检测技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能检测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工作时会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十分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2.2抽检工作开展存在困难。所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其实就是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时,并没有可以专业用来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安全检测车,这样一来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农产品抽检工作的效率。而且还有一部分农产品生产用户缺少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意识,这些农户并没有充分了解市场上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对于农产品的抽检工作有着一定的不利影响。2.3经费严重投入不足。最近几年,国家和社会对于农业综合选择在所投入的资金扶持并不是很多,没有足够的资金,农业综合检测站就不能购进先进的仪器设备,同时也不能够聘用大量的优秀检测技术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是十分不利的,严重的话还会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出现一定的错误。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工作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如果要想从根本上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应该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组织领导效果,有相关的管理人员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对于缺少安全意识的农户,应当适时的给予一定的引导与鼓励,并且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的力度,充分地了解农户日常的生活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引导计划,以便于能够从根本上调动农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从根本上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良好发展的格局。3.2增加经费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条件。一般来说,农业产品检测机构都是属于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其属性历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就意味着农业产品检测机构内部的仪器设备以及资金使入,大多都是依靠国家财政的投入来进行运转的。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加大对农业产品检测机构的扶持力度,多给予其一些经费,能够让相关的农业产品检测机构使用这些经费购进全新的检测设备,以便于能够促进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检测质量。3.3重视人才培养,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相关的农业产品检测机构,应该多于事业型的企业和外国的优秀农产品检测机构制定相关的人才培养合作计划,积极引导检测机构内部的技术人才能够外出学习,多学习一些其他优秀机构的农产品检测经验,把更好的技术和更好的设备带到农业产品检测机构内部,并且能够将其灵活的运用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3.4加强机构管理,提高监测工作水平。相关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应该积极创新发展理念以及管理模式,不能够满足与机构内部现有的发展状况,应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及推进的过程中制定并且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调动技术检测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奉献力量,从而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质量的提高。

4结束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今社会大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根本上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的检测力度与监管力度,能够更好的优化农产品市场,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氛围,从而最大限度的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作者:王援娜 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参考文献

[1]王存波,程玉兰,李翠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31):30-33.

第3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2013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对照“平安”创建要求,围绕“两个确保”目标,按照“强意识、重基础,严监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加快农业标准化应用,强化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农业安全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健全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管能力;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强化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创新全程监管模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狠抓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全面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区平安办、区安委办、区食安办交办的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确保完成以下重点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确保全区农畜水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8.5%以上,确保全年无重大农业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巩固提升上年50个点,今年再增加30个以上的创建点;进一步完善评优方式,建立较为科学的评分制度。

3、全面推进以“我诚信、我发展”为主题的“安保诚信”工程,全区农资营销单位和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4、努力扩大主要农产品的监测面,各镇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全面运行,重点对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开展上市前农药残留等快速检测,全年监测数量达到5000份以上。

5、着力推进“三品一标”培育工作,确保新增无公害农产品7只、绿色食品3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2万亩以上。

6、探索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设,确保全区试点单位达到10家以上。

7、探索建立农业投入品联合监管机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实行重大行动联合检查、信息线索互通、重大案件移交和建立定期会商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着力规范三品认证管理

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加快实施蔬菜、水果和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2、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管理。严格规范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提高认证产品信誉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证后监管工作。

3、示范点创建工作扩面提质。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巩固提升上年50个点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30个以上的创建点,树立更多的典型标杆,扩大辐射带动面。进一步改进创建要求,在继续要求完成上年提出的创建要素基础上,重点在指导每个创建单位建立主要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提升;进一步完善评优方式,建立较为科学的评分制度。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推进“安保诚信”工程

1、积极培育企业自律诚信。举行以“我诚信、我发展”为主题的农产品“安保诚信”工程启动仪式,全区农资营销单位和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实现全覆盖。建立全区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加强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服务,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2、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生产合作社、“菜篮子”产品入手,先行试点、逐步扩大,指导企业实施以“产地编码”、“二维码”、“三品一标”证书、产地准出凭证为主内容的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和可追溯制度。

(三)健全基层监管网络,着力推进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1、健全基层监管网络。结合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构建和完善区、镇(开发区)、行政村三级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职责和人员,做到职能、责任“双落实”,人员、经费“双保障”。

2、加强培训指导。实行基层监管人员有计划分级培训,重点组织乡镇监管站长和检测员等集中业务培训;指导镇(开发区)、村建立监管和协助监管的运行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以蔬菜、葡萄、草莓等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台账记录制度,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

2、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以生猪、家禽、湖羊为重点,严厉打击违规添加“瘦肉精”等非法投入品行为,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3、开展水产品整治。以温室龟鳖、鳜鱼、黑鱼等特种水产及饵料鱼为重点,完善渔用药物、饲料使用管理规范,强化用药执法检查,严格查处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行为。积极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和生态模式,调整养殖密度。

4、开展农资打假行动。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绿剑”专项系列执法行动,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源头关,确保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控制在90%以上。

(五)规范安全风险监测,着力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1、完善监测制度。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监测法定职责,着力构建起部、省、市、区、镇(开发区)五级联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各镇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全面运行,对辖区内规模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开展上市前农药残留等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可作为企业自检结果。

2、加大抽检力度。继续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初级食用农产品,以及日常消费的大宗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省名牌农产品等为重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和“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主要对象,配合市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展产品抽检。

第4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博弈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5-0246-03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农产品领域的问题已由农产品短缺之忧转向了农产品安全之虞,并且这种现象会由于中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众多且小而分散、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感缺失、监管机制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难以在短期内根治。而解除农产品安全之虞事关社会和谐,政府部门应符合大众的要求,提升农产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然而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如2006年6月的“福寿螺”事件、2006年9月上海发生的疑似散发性“瘦肉精”中毒事件、2006年末上海的“多宝鱼”药物残留严重超标事件、河北红心鸭蛋含“苏丹红四号”事件、2008年9月河北的“三鹿奶粉”事件,更是让世界对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产生了担忧;还有木耳用硫磺熏制、腌熏食物有防腐剂、蔬菜农药残留等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等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那么,在国内农产品安全堪忧、监管体制沉疴难除、民众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激励农产品生产者(企业)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出于问题本身的现实和理论价值,本文通过建立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对农产品质检中心与农产品生产者的博弈进行分析,以期为政府加强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

一、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的设定

按照信息经济学对市场商品特性的划分,可以将农产品的质量信息划分为搜寻品特性信息、经验品特性信息和信任品特性信息。在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对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质量甄别与信息利用方式是不同的(Nelson,1970;Darby & Karni,1973)。农产品的搜寻品特性,主要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前就可以凭感官直接了解的特征,消费者辨识质量不存在障碍,信息搜寻成本极低,如农产品品牌、标签、价格、产地等外在特征以及农产品的颜色、光泽、大小、新鲜程度、形状等表面特征。农产品的经验品特性,无法在事前做出评价,主要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后才能够了解的内在特征,如口感、味道等。农产品的信任品特性,主要是指即使消费之后也没有能力了解的有关安全和营养水平等方面的特征,如农产品的激素、抗生素、胆固醇、细菌含量和农药残留量、是否含转基因成分以及营养成分含量等。既不能由肉眼观测,也无法依靠消费体验在短期内确认其质量状况,对它的质量甄别需要特定的知识或检测手段。鉴于农产品质量难以辨别的特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便成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本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切入点,设定如下模型。

在模型中,假设博弈的参与人包括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农产品生产者(企业)两个参与人,两者均为理性人,信息是完美的,参与人的行动是可以观测到的。根据所分析问题的需要,本文把农产品质检中心标准化为一个行为人。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纯战略选择是检查或不检查。同时,本文也把农产品生产者标准化为一个人。农产品生产者的纯战略选择是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或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表1概况了对应不同纯战略组合的支付矩阵。 这里,α是检测成本,R是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F是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C是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成本;R'是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润。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的农产品是安全的,他的农产品将被允许销售,将获得正常利润R,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的农产品是非安全的,他的农产品将被销毁,不仅投入的成本C不能收回,还要被罚款F。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不检查,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与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都被允许销售,因为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成本要小于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成本,所以在农产品价格P一定的情况下,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润R'要大于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R。本文假定α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博弈过程和均衡分析

该博弈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找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点是问题的关键。

本文用θ代表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γ代表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给定γ,农产品质检中心选择检查(θ=1)和不检查(θ=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πG,(1,γ)=-αγ+(-α+F)(1-γ)=F-α-Fγ

πG,(0,γ)=0γ+0(1-γ)=0

解πG,(1,γ)=πG,(0,γ) ,

即:F-α-Fγ=0

得:γ*= 。

所以,如果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小于γ*=,农产品质检中心的最优选择是检查;如果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大于γ*=,农产品质检中心的最优选择是不检查;如果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等于γ*=,农产品质检中心随机的选择检查或不检查。

给定 ,农产品生产者(企业)选择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γ=1)和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 γ=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πp,(0,1)=Rθ+R(1-θ)=R

πp,(θ,0)=(-C-F)θ+R'(1-θ)=R'-(C+F+R')θ

解πp,(0,1)=πp,(θ,0),

即R=R'-(C+F+R')θ

得:θ*=。

所以: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小于θ*=,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的最优选择是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大于θ*=,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的最优选择是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如果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等于θ*=,农产品生产者(企业)随机的选择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或非安全的农产品。

因此,混合战略均衡是:

θ*=,γ*=,

即农产品质检中心以θ*=的概率检测农产品,农产品生产者(企业)以γ*=的概率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这种均衡的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农业生产中的众多的农产品生产者(企业),其中有γ*=比例的生产者(企业)选择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有1-比例的农产品生产者(企业)选择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农产品质检中心随机的检测θ*=比例的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的生产情况。

三、结论及对策建议

通过农产品质检中心与农产品生产者的博弈分析,本文得出结论: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θ*=,γ*=,

即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是θ*=,农产品生产者(企业)以γ*=的概率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因此,为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γ*=,降低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θ*=,本文具体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适当提高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

因为增大F在提高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γ*的同时,降低了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θ*,例如,假设农产品的价格为P,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2C,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利润率为20%,则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R=2C×20%=0.4C,农产品的价格为P=2+0.4C=2.4C,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润R'=2.4C-1C=1.4C。假设检测成本α=0.5C,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F=2C和3C,γ*分别为:

γ1*===,

γ2*===,

显然γ1*

同理,θ*分别为:

θ1*===,

θ2*===,

显然θ1*>θ2*,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F,有效地降低了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θ*,从而降低了监管成本。

(二)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加强对国外先进检测技术和方法的引进和创新,努力降低农产品检测成本α

因为检测成本α的减小,可以使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γ*提高。例如,假设农产品的价格为P,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2C,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假设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F=2C,检测成本α=0.5C和α=0.25C,γ*分别为:

γ1*===,

γ2*===,

显然γ1*>γ2*,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降低农产品检测成本α,有效的提高农产品生产者(企业)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概率γ*。

(三)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

通过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既有效地发挥了政府的监管作用,增加了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又缩小了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R'与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R之间的差距,从而降低了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θ*。例如,假设农产品的价格为P,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2C,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利润率为20%,则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R=0.4C,农产品的价格为P=2.4C,如果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和1.5C,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润R1'=2.4C-1C=1.4C和R2'=2.4C-1.5C=0.9C。对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罚款F=2C,θ*分别为:

θ1*===,

θ2*===,

显然θ1*>θ2*,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生产质量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C,缩小生产质量非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利润R'与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生产者(企业)的正常利润R之间的差距,有效地降低了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的概率θ*,从而降低了监管成本。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 邢卫锋.影响农户采纳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的因素及采纳行为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4.

第5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现状;问题;对策;安徽池州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3-0242-02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是国家中药的粮食储备基地和商品粮输出基地。因此,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为大众的健康消费提供技术支撑[1],同时进一步提高池州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构建安全的农产品市场,加强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的建设势在必行。

1 建设现状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开展,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已成立5家,其中,市级(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1家,县(区)级(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4家。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03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2005年正式运行,2007年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和资质双认证,2012年通过了安徽省农委的实验室考核,2010年、2014年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复查换证。2013年该中心被列入中央投资建设规划,总投资1 00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建设任务。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等4个县区2012―2016年实施了国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项目建设,成立了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站),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2014―2015年池州市各乡镇开展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宣传和服务等工作[2]。2016年依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委民生工程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O”,2016年池州市民生工程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项目共购置仪器设备35套,其中:蔬菜农残快检测系统11套(不含东至已经建成的4套),畜产品快检测系统10套,水产品快检系统9套(不含青阳畜牧与水产快检测室合建可以少采购1套),食用菌荧光增白剂检测仪15套,至2018年所有乡镇快速检测设备全部配置到位,完成乡镇农产品监管站的建设任务。

另外,已有部分蔬菜生产基地建立蔬菜快速检测室,其中贵池区5家、东至县3家、石台县2家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蔬菜快速检测室,由市财政安排资金,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设备,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蔬菜进入市场。农贸批发市场陆续建立了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把好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在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安徽省农委的支持下得到了持续发展,目前综合性检测实验大楼面积1 900 m2,拥有国际先进的配套检测仪器设备113台(套),总价值780万元。同时,引进了不少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7人;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8人。各县区级农产品检测项目建设投资300万元,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4个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通过项目购置了专门的检测场所,引进了部分专业人员,配备了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顺利开展

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农产品检验监测服务,每个工作日都对全市农贸市场内的蔬菜进行抽样监测,每年定性监测蔬菜样本数均在3 300份以上,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每年完成省级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每年3次,每次对5个左右的省辖市的蔬菜进行例行监测,每次监测蔬菜品种48个、农残参数22种,并按要求及时将结果报送给省农委相关处室;每年开展市级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次,每次检测品种不少于24个,检测农残参数为22种;每年不定期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抽样定量监督检测,并要求蔬菜生产基地按相关规程生产并采摘蔬菜,对抽检的蔬菜中发现有禁用农药的,责令其停止销售,整改落实;每年茶叶季节,对本市所辖县区生产的各种名茶抽样监测1次,检测茶叶是否含有有毒有害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完成对全市蔬菜基地土壤、蔬菜和拟建蔬菜基地土壤中有毒有害重金属监测任务;同时无偿为市民提供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服务。2015年全市农残检测总体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2 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一是少数部门和一些基层干部没有系统认识及深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范畴,导致资金、设备和检测手段不能适应现阶段需要。二是部分农户和一些农产品生产企业、商家不懂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的规范操作技术或者淡化质量安全意识,逃避质量安全责任,从而为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带来障碍[3-4]。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尚未健全

目前,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只开展土壤中有毒有害重金属和农产品中有毒有害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检测,在兽药和水产品检测中还留有空白,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和人员不足。县区级和各乡镇检测站已按要求建立,但由于编制等原因,特别是乡镇检测站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专业技术人员明显不足,不能有效开展工作。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农贸市场虽然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但由于检测项目考核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挫伤了蔬菜生产基地检测的积极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虽然搭起框架,但是要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体系建设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2.3 农产品监测工作经费投入不足

r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除了建设资金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还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才能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地方财政对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致使该项工作开展困难。

2.4 农产品检验监测机制不健全

一是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在实践中往往由于责任不明等原因容易出现监管真空、监管重复等问题,出现一些矛盾。二是在农产品质量市场准入方面,尚无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对全市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2.5 检测人员的技术和素质亟须提高

目前,池州市(县)检测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只有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相关专业人员较少,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而新聘请的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经验不足、缺少培训,致使在工作中无法应对突发问题。

2.6 农产品监测实验室管理有待规范

随着国家对农产品监测工作的重视,对农产品监测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严。目前,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2007年通过省质监局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2012年通过省农委监测机构考核,县区级农产品检测站均未通过认证和考核,这与规范的实验室管理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3 对策

3.1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对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引导和管理。结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通过张贴标语提示、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栏等方式,树立生产经营企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发展,不能存在“一建了之”的观念,要让检验监测体系“建起来,动起来”,真正发挥其作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纳入相关部门年终考核,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金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特别是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监督抽检更要求财政支持[5]。因此,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市、县区、乡镇、基地农产品体系建设,扩大监测范围和参数,规范监测行为,确保国家和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4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协调各个机构,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有效发挥各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6-7]。二是按照市级检测机构以定量检测为主快速检测为辅、县级检测以快速检测为主定量检测为辅、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律性快速检测的原则,加强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建设。

3.5 提高监测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质量,实现“质量第一,效率为先”。二是通过技术交流会或举办技术竞赛、检测技术大比武等形式开展检测人员的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检验监测人员的能力。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要为县区检测站、乡镇检测站和蔬菜生产基地等相关检测人员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体监测能力和水平。

3.6 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优质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产品检测实验室也提出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2015年8月1日起,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作了相应调整,标志着对实验室管理要更加严格、规范,为此,农产品检测实验室也应该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和评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标准化管理实验室,加快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市级监测中心要充分发挥新购置仪器的作用,对原来认证的检测项目进行扩项。充分利用项目建设,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改造实验室环境。

3.7 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制,严格把好上市关[8]。鼓励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配备检测人员。二是实行溯源管理[9],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的品种和化肥、农药、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三是实行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培训和推广,以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带为平台;以国家、省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为契机;以“三品”一标品牌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标准化生产。四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将蔬菜、兽禽产品和水产品全部纳入信息网络内容,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监测信息,科学制定决策,同时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认证结果,正确引导农产品的消费,提高池州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10]。

4 参考文献

[1] 邹士翔.对发展市级农产品安全检测的思考[J].食品科学,2009(15):355-357.

[2] 陈晓华.“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及近期工作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1):5-10.

[3] 李远.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23):290-292.

[4] 李哲敏.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概况与对策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08,24(12):572-57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A/OL].[2016-11-23].http:///link?url=mwluilKNVSyy-G0hew8YaUmWW97sJ3oT5n54-UPavHMEkYY0hy0ePFncQCClpHhWH2dN5AQoUlSMHAsArDbzGLK.

[6] 钱敏,李丹彤,陈蕊,等.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初探[J].云南农业科技,2011(3):6-11.

[7] 孙榕,高强,杨治彪.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9):305-306.

[8] 李恩普,陈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4):23-25.

第6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执行好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三十条”工作要点。

安全监管

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建立检测体系

通知要求,2014年将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以粮食、蔬菜、茶叶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持续开展滥用违禁农兽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化肥,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蔬菜上市检验和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农产品主产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对部分污染较重的耕地,调整结构集中修复。

2014年,河南省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食品检验检测所(口岸),推进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今年还将加强食品标识管理,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集中解决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和假冒、仿制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着力纠正散装食品和上市农产品无标识、标示不规范现象。

制度建设

建立违法“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通知要求,2014年将强化企业首负责任。建立健全企业首负责任制,分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行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第7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办发〔20__〕2号),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上市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通过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从20__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禁止有毒、有害农产品上市销售,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上市销售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安全标准。

二、准入范围

凡进入我市各区县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销售的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符合准入条件,否则禁止进入。

三、准入条件

(一)凡进入我市的上述农产品,应当随附下列五项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农产品生产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或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出具的自律性检测合格证明。

2.由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获得农业、畜牧、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共同认可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区资格等质量安全认证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对于进口的农产品应具有我国政府认可的出入境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卫生证书。

5.对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农产品,除农民销售自种自养的少量农产品外,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禁止在市场销售。

(二)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

(三)具备包装条件的农产品,在包装、标识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志管理规定。

对上述销售的农产品,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抽检,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1.各类农产品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应自主设立专用检测室,配备符合检测要求的速测仪器和相应的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自检工作。

2.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的检测人员由辖区内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检测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接受辖区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市、区县各主管部门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等设立的质量检测室加强管理,监督各检测室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监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

(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按照市场准入及相关标准要求,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准入农产品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基地技术条件、种养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等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加大农业标准培训和推广力度,扩大标准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从生产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大认证审核和证后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三品”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三)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改造经营设施设备,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购销登记制度、质量抽检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提高经营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五)搞好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

各级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有关服务工作。一是指导农产品生产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产地证明,规范格式,做好证明材料服务工作。二是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关。三是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建立自律性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所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水务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

财政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商检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市场准入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业、工商、卫生、畜牧、水务、药监、商务、质监、财政、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农业、水利、畜牧部门分别负责对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依法开展农产品检疫检测工作,加快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疫检测机构建设;卫生、药监部门负责组织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质监部门负责农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的立项、审批、编号和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和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搞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管理,指导市场主体方建立农产品入市登记、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退市等制度,依法处理、处罚农产品销售企业和批发市场经营者销售违法农产品的行为;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入境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要进一步落实农产品“三品”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企业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创建和“三品”认证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8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成立了由副镇长为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多名和检测员一名,村级协管员全面配备到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农业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管理机制,保障监管经费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对各项制度进行上墙,提升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宣传培训、巡查检查、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应急处置、产地准出等制度。年初,将监管、检测运行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今年,新建设快检室1个,共投入资金1.0万元,农产品检测软硬件建设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检测水平。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分管领导多次在镇村干部大会讲解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镇农服中心向农药经销户、村干部及种植企业多次发放“禁用高毒农药及限制使用农药”及“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宣传资料200份次,提高涉农相关重点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度和参与度,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巡查指导。镇监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农资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等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二是加强监测抽检。今年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150样本次,送检50样本次,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

第9篇:农产品检查制度范文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确保群众餐桌安全。

我市的农产品检测工作从年3月15日正式启动的,5年来,先后由仅对兴华市场开展例行监测扩大到成皋路市场、老城市场和市区9个连锁超市、83家蔬菜经营门店。年又将监测范围延伸到15个乡镇农贸市场和乡、村级超市(连锁超市每天抽检一次,蔬菜经营门店一周抽检一遍,基地和乡镇市场每月抽检不低于100样次)。

市区每天抽检样品150个左右(逢节假日和病虫害高发期,增加抽检样次),检测合格的品种为商户发放合格证,9点以前将检测结果公布到市场公示栏,并连同市场价格信息到“农网”指导市民买菜,接受市民监督;发现农药文秘杂烩网残留超标的蔬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查封、扣押,进行无害化销毁,同时追溯到上一级经营商户和生产基地。对基地成熟即将上市的蔬菜,抽检不合格的,通知有关乡镇政府、村组干部,并对生产者下发《蔬菜农残超标禁止采收通知》,在安全间隔期内禁止销售,必须经过复检合格方可出售。

据统计,从年农产品检测正式启动到年5月底检测中心对市区市场、超市、蔬菜经营门店、农产品基地、乡镇市场、乡、村级超市共检测样品240152个,总合格率98.3;收缴农药残留超标蔬菜4382.75公斤。

(二)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无公害农产品安全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尤其与农产品种植户联系紧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为了提高我市群众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我们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利用节日期间在市区农贸市场开展“你买菜、我检测,让你吃上放心菜”等活动;二是利用每月到基地抽检的机会,现场给农户讲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知识;三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培训。宣传时针对不同对象,印发不同的宣传材料,分类指导。四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小册子发放到各乡镇学习贯彻;还组织辖区内农贸市场、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五是制作电视专题,扩大宣传覆盖面。在电视台“新农村、新”栏目制作专题8期:《如何生产无公害蔬菜》、《如何吃上放心蔬菜》、《夏令农产品安全监管》等,在生活频道制作专题《食品安全—蔬菜》1期。

通过宣传,指导生产者科学生产,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回想在农产品检测工作启动之初,产地的群众和商户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时过5年,群众的思想意识都有很大的提高和转变,抽检时商户说“这是政府在为老百姓办好事,咱应该支持配合”。在此,我向广大种植户和经营商户对检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突出重点,加快三品认证步伐。

加速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是树立农产品市场品牌,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必不可少的一环。在我任职期间积极组织引导帮助农产品种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6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个,绿色食品认证16个。

(四)做好各项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局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承办科室。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与植保、农技、执法大队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收集和整理各方面的信息,做到“底数清、信息准、动态明、反应快”,增强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真正实现动态监管。

在日常监管基础上,重点做好各项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首先,重点加强节日期间专项整治。每年都要先后开展“元旦”、“春节”、“五一”、“高考”、“中秋”、“十一”等不少于4次的节日期间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门店的农产品质量抽查,保证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其次,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农产品专项整治,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坚持前移关口,下移重心。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强化生产过程的监督服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控,积极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科学用药、合理施肥、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对蔬菜、水果等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实行环境、用药等全程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专项治理。针对我市农贸市场上频繁出现批发商户用农药箱盛装运输蔬菜的情况,根据《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先后5次,组织100多人次,对我市杨五楼蔬菜批发市场、成皋路集贸市场、兴华市场上的违规蔬菜包装箱进行集中清理,没收销毁违规包装箱335个。

(五)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群众对机关作风的一贯看法,为了转变这种观念,我要求工作人员把服务质量放在首位,提倡人性化服务,注意在细节上完善我们的工作,比如:在抽样结束时对商户说声“谢谢”;在初次收缴不合格蔬菜包装箱时为商户准备倒货用的编织袋。在工作中,我时刻牢记:“我们是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政府形象,同时,我们也是普通老百姓,执法与被执法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我们就要为人民服好务。”

(六)强化科室内部管理,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1、对检测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监管区域轮岗制,杜绝责任不清,遇事推诿扯皮的事情发生。

2、制定和完善检测人员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及考核标准。本着围绕工作抓学习,搞好学习促工作的原则,把每星期一下午作为全体同志业务学习时间,定期考核,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3、加大工作检查力度,每星期业务学习之前对照考核标准对上周岗位职责履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通过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来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检测中心从无到有,逐步规范、不断发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初具规模,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下降,蔬菜农药残留总合格率由年的不足60上升到目前的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上升。连年被评为郑州市农业系统先进性单位。

三、对干部服务质量大评议的一点看法:

此次干部服务质量大评议,增加了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干好干坏,由老百姓说了算,在被评议的129个科室中,我了解的不到三分之一,普通老百姓了解的也许就更少,本次评议包括本次述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示交流学习的平台,既了解熟悉了其他兄弟单位的工作情况,也给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我们自身工作提供了机会,同时对我们的工作也是鞭策和促进。希望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的电话是60258217,办公地址在康泰东路农业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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