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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查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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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查制度

第1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第二条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查阅工作。

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材料信息系统,以方便查阅。

第三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人要求摘抄、复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内容的,应当取得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的同意。

第四条为了仲裁或者诉讼的需要,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人可以查阅已经处理终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关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人要求摘抄、复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内容的,应当取得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的同意。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国家机关可以查阅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终结的案件材料;经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同意,可以摘抄、复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内容。

国家机关查阅的行政复议案件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查阅人应当保密。

第六条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可以查阅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经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同意,可以摘抄、复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有关内容。

第七条单位或者公民个人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可以自己查阅,也可以委托人查阅。委托他人查阅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第八条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查阅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介绍信。

第九条查阅人摘抄或者复印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人请求出具查阅结果证明的,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应当出具查阅结果证明。查阅结果证明加盖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十条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应当在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

查阅过程中,禁止对材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拆页、毁损等行为,禁止抽取案卷材料。出现上述情形,行政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提供查阅,不予出具查阅结果;造成损失的,查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阅完毕,查阅人应当及时将案卷材料退还案卷保管人员。

第十一条查阅人非法使用查阅结果,给案件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一、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正稳步推进

2006年8月,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5号文件)下发后,各地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大实事来抓,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已有37个设区市本级和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杭州、温州、嘉兴、绍兴、台州、丽水市各4个。宁波、金华、衢州市各3个,湖州、舟山市各2个。绍兴、嘉兴市还从市区到所辖县(市)同步开展试点。从工作进度看,大多数试点地区都在进行调查研究、数据测算和方案拟定。进展较快的是湖州、杭州和绍兴市,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湖州市参保人数已达2万多人,有230多人已报销医药费:杭州市区的老年居民参保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参保人数已达6万人;绍兴市区从4月初开始实施,参保人数已达3000多人。综合各地试点情况,主要有四大特点:

一是参保对象,着眼于保障制度全覆盖。各地建立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简称“城医保”)制度,其参保目标人群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主要是三方面人群: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城镇其他非从业人员。但杭州市区将城镇劳动年龄段的人员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仅包含前两个群体。当然,不同试点地区的具体政策表述不同。比如,衢州市区将拟参保对象确定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劳动年龄段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是保障模式,选择有分有合的实现形式。各地基本上采取单独建立城医保制度的方式。其中,多数地区将城镇几类人群予以合并建制,同一基金运作;而一些参保目标人群数量较大的城市。如杭州、绍兴市区,则采取老年居民和未成年人分别建制的办法。值得关注的是,像嘉兴市区、义乌市等,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时,就将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一并纳入该制度,嘉兴市区建立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义乌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三是筹资标准,兼顾居民与财政承受能力。各地都在测算近年来不同年龄段城镇居民发病住院率、人均住院费用等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财力状况,尽可能考虑城镇居民的实际负担,以此确定不同人群的筹资水平,并采取个人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办法。比如。杭州市区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450元,其中个人缴费300元、政府补贴150元:少年儿童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65元、政府补贴35元。湖州市区成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其中个人缴费200元;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100元。

四是待遇水平,立足于低起步、保大病。鉴于城镇参保人群构成的实际。各地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设定的保障待遇水平都是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于新农合。(1)起付标准:杭州市区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绍兴市区分别为1000元、700元和500元;诸暨市分别为1200元、1000元和800元;湖州市区为市内医院1500元、市外医院200元:常山县统一规定为500元。(2)报销比例:绍兴市规定城镇成年居民起付线至1万元为50%,1万~5万元为45%,5万~8万元为55%,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湖州市区规定起付线至1万元为40%,1万。3万元为50%,3万元以上为60%。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诸暨市规定起付线至3万元为45%,3万~5万元为50%,5万~7万元为55%,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从总体来看。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处于试点探路阶段,并在稳步推进中取得积极的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也是能够顺利实现的。

二、当前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

通过调研座谈,我们感到这项试点工作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从制度设计的角度,面临四大问题:

1 从参保目标人群的规模看,与保险“大数法则”的要求尚有距离。由于城镇居民中的就业人群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特别到县市一级,城医保的覆盖人数并不大。像江山市、常山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分别只有6万和2.3万人,云和县更少,城镇居民仅1.9万人,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仅8300多人,而且通过就业扶持和基本医保扩面,今后参加该保障的老年居民数也在萎缩。另一方面,老年人和学龄前儿童都是易患病的人群。因此,作为一个独立保险体系的目标人群,城医保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都存在着明显的先天不足。

2 从居民参保意愿的差异性看,起步阶段基金的赤字风险较大。虽然各地都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来确定筹资水平和享受待遇,但要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前提是有预期的参保面。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强调自愿参保,可以想见,最有积极性、最先参加保险的,往往是最易患病、医疗开支较多的人员;而那些身体状况较好的人员,其参保的积极性相对较低。这种逆向选择必然会对基金平稳运行造成较大的压力。特别是政策实施伊始,假如工作力度不到位,基金很可能收不抵支。

3 从与新农合比较看,城镇居民的缴费与待遇之间相对“失衡”。城医保的待遇定位要高于新农合,但由于该参保人群总量、结构的特点,待遇提高1个百分点。缴费相应要提高更多。比如,绍兴市区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5元,总体报销比例为45%,最高支付限额为4.4万元:而城医保的老年人和其他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和300元。总体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常山县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30%~55%,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而城医保的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35%~60%,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同时,新农合还能享受一定比例的门诊报销以及两年一次免

费体检。由于老百姓参保一般有“赚回”心理,光从直觉看,缴钱比农民多了好几倍,待遇仅仅提高5个百分点,似乎参加新农合更合算。

4 从中小学生的参保现状看,商业保险对城医保制度的制约不可低估。中小学生是城镇居民中一个较大的群体,这部分人发病率低。对于改善城医保的参保人员结构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前些年各地中小学普遍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而且运作情况较好。比如,衢州市区已有80%的中小学生参加了平安保险。中小学生每人每年缴费70元,最高赔付金额达9.6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住院医疗保险金额8万元,意外疾病死亡、意外残疾保险金额1万元:意外医疗报销起付线50元,住院医疗报销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左右。而各地在设计未成年人参加城医保的政策时。考虑到基金总体平衡的需要(老年人发病率高、平均诊疗费用高)。缴费标准不可能降得太低。目前衢州市区初步设定的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160元,其中个人80元、政府补贴80元,但待遇水平却不如商业保险。

三、深化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在调研中,各地对如何完善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综合分析,我们感到有四方面问题亟需探讨。

(一)关于制度模式。基于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的客观实际,要实行无差别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还缺乏基本条件。因此,就城医保进行独立的制度设计,仍然是比较现实的选择。由于在医疗消费心理、就医习惯、生活状况等方面。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存在较大的不同,城医保应有别于新农保。但我们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参保目标人群的具体情况。从各地实际出发。允许采取分层次、分类型的制度模式。

一是对人口规模较大的区域中心城市,城医保应独立建制,并根据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结构特点,可分设两个基金运作。比如,杭州市区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居民约lO万人,未成年人约34万人。有条件分别建立各自的医疗保障制度。尤其是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做”医保政策,有利于降低缴费标准,设计至少与中小学生商业保险待遇持平或略高于的制度。

二是对于中小城市和一般县,城医保可以独立建制,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缴费合并在同一基金运作。我省的中小城市和多数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都有一定数量,但不具备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分别进行基金运作的人口基数。但对这两个人群,应根据其发病率和平均诊疗费用的实际,设定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政策。在分别设计政策的情况下合并基金运作。能相对符合“大数法则”的运作机理。有利于基金的收支平衡。

三是允许各地特别是欠发达县,在新农合的制度平台上设计城医保体系,但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可适当有所区别,并允许在同一基金运行。目前。嘉兴、义乌两地采取的是这种模式。我们认为是具有探索价值的,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发展相互融合,城镇与农村的区域边界、市民与农民的身份界线将越来越模糊;(2)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数量相对较少,单纯的城医保目标人群规模有限;(3)在同一制度平台上运作,有利于参保群体年龄结构的均衡性,促进基金稳健运行。

(二)关于覆盖人群。各地设计的城医保制度,都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的所有城镇居民纳入。但具体到一些特定群体,在操作中政策差异较大,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一是被征地农民。此前大多已参加新农合,但考虑其实际具有的城镇居民身份,而且也没有承包地作依托,从政策设计看应纳入城医保。但由于新农合和城医保在缴费与待遇的对应关系上互有所长,是否给予被征地农民制度选择权。各地做法不一。比如绍兴市规定,市区非农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医保,已参加新农合的,可在补足缴费后参加城医保,但不能同时参加。

二是县城中小学农村户籍学生以及外地学生。目前,农村户籍学生都已参加新农合,是否允许其参加城医保。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设计问题。而必须考虑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因素。同在一个班级念书,有的享受机关单位公费报销。有的参加城医保,有的参加新农合,这种多层次的医保待遇对中小学生心理难免会造成影响。有的地方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因此,应允许县城中小学农村户籍学生参加城医保:而对城市中小学中的外地学生,假如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医保制度的,也应允许其参加城医保。

三是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鉴于这部分人员就业岗位不稳定、收入普遍不高,而且无缴费单位作依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压力较大,应允许其自愿参加城医保。对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鼓励其续保。但不一定硬性限制其转投保。事实上,非正规就业人员只有在缴费难以承受的情况下,才会由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城医保的。而城医保作为城镇居民享受医疗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应排斥无缴费单位的非正规就业人员。

四是本地户籍的农婚知青。允许这部分人参保,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又不会在面上引发不平衡。比如诸暨市的试行办法提出,允许本地户籍的农婚知青自行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城医保,已参加新农合的,可在补足缴费后参加城医保。但不能同时参加。

五是居住一定年限以上的迁入居民。这里有两种做法:一是不予纳入,毕竟开这样一道政策口子。有可能诱致外地人口的过度迁移,给基金平衡造成压力;二是先设门槛,即必须居住满若干年以上,因为这些人即使不再就业(就业即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客观上已不能否认其本地居民的身份。杭州市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的非农户籍人员,在杭州居住满10年后,可参加老年居民医疗保险。绍兴市规定满5年后。即可参加城医保等。

此外。对大中专学生参加城医保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作专题研究。

(三)关于制度衔接。城镇居民已参加的医疗保障种类较多,正规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未就业人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生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有的单位职工家属还有相应的医保福利。因此,做好有关制度衔接是当务之急。

一是与新农合的制度衔接。目前,城医保与新农合的政策平衡,既体现在缴费与待遇的比例关系上。又体现在具体的报销项目上。前者各地已尽可能考虑,但在参保人群结构固化的情况下调整余地较小:后者集中反映在免费体检和门诊报销两方面。鉴于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已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建议适时开展参加城医保人员两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工作。有关经费问题另行

研究。对城医保的门诊报销问题,在应在基金运行进入平稳期后,十分慎重地予以研究。

二是与学生商业保险的制度衔接。有部门的同志在座谈中提出,既然中小学生已普遍参加平安等商业医疗保险,并且待遇水平不比拟出台的城医保制度低,不一定非得将中小学生纳入。综合进行分析,商业医疗保险尚不允许未就学的学龄儿童参保,而且一旦某一学生患大病。据反映往往在下一轮投保时予以拒收。从政策性保险和政府履行职责的角度,各地也必须将中小学生纳入城医保的覆盖范围。但在制订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与商业保险制度在缴费和待遇上的平衡。人们从政策性保险中得到的实惠,原则上应高于商业保险,否则就可能引发对制度合理性的怀疑。另一方面,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性的医疗保障项目,与城医保也完全可以共存。但对双重参保的人员,在诊疗费用的报销顺序上,应事先有明确的制度安排。

三是人员调整参保的制度衔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也随着未成年人年龄增长后走上工作岗位,部分参加城医保的人员通过就业转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涉及到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绍兴市的做法是。这部分人员在补足城医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差额后,其参加城医保的年限可视作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事实上,此类情况也发生在新农合参保人员转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与城医保之间的调整参保上,对此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时应予以细化。

四是延迟或中断参保的制度衔接。在推进城医保试点过程中,各地都明确了几个月的参保时段。但由于认识不一致等多种因素,部分城镇居民可能在特定的时段内并未缴费参保。而事后又出于现实考虑要求参保。从政策设计来看,这种情况应予以许可,但在待遇享受的时间上可以作适当限制。比如,杭州市在试行办法中明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老年居民。从再次缴费次月起的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少年儿童,应当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少儿医疗保险,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6个月后享受保险待遇。

(四)关于组织实施。城医保制度的起步虽然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这项工作的基本方向是明确而坚定的。我们调研感受到的问题。总体上都是实践中可调控、可规避的,关键在于工作质量和水平。围绕组织实施的层面,各地需要关注和落实以下问题:

一是经办机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医保的经办机构隶属于劳动保障部门,新农合的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部门。这有利于调动多个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地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乡镇社区医疗卫生网络的作用。但不容回避,管理的条条分割,也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平衡。考虑到宏观体制和现实基础。主管部门、经办机构的总体格局可维持不变,但劳动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必须切实加强沟通,特别是在制度设计时进一步注重衔接,避免政策失衡后的扣互攀比,造成保障待遇的片面叠加。而从更长远来看。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经办事务的途径。

二是工作载体。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城镇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入托的少年儿童,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作为登记和缴费的工作载体较为合适,也无争议。矛盾较突出的是中小学生,从工作效果看,应以所在学校组织为宜;但有关部门前阶段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一律取消代办项目,所以地方在部署上遇到一些障碍。考虑到城医保的性质,与一般代办项目应有所区别,为此建议明确允许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代办城医保登记和缴费事宜。

第3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腰椎间盘突出症;推拿;独活寄生汤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常见的多发病,一般是由于椎间盘纤维环破裂,髓核突出刺激到神经根引起一系列的临床症状。在中医上属痹症的范畴,会引起以腰痛或者麻木为主的综合征[1],目前治疗方式有手术治疗和保守治疗两种,由于手术的风险性及费用较高,保守治疗是大部分患者的选择,保守治疗有按摩、药物、牵引等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按照随机数字表法择取我院2015年02月~2016年06月收治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124例,将其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自62例。研究组患者中男性患者40例,女性患者22例,年龄在18~50岁,平均年龄为(32±2.5)岁;病程为0.6~7.5年,平均病程为(4.2±0.8)年。对照组患者中男性患者34例,女性患者28例,年龄在21~54岁,平均年龄为(35±1.2)岁,病程为0.9~8年,平均病程为(4.5±0.5)年。两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患者经过CT检查、腰椎X线平片、磁共振检查等确诊患者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患者均知情本次研究并且自愿加入,签署了知情同意书[2]。

1.2方法 对照组进行单纯性的中医推拿治疗,研究组在此基础上再辅以独活寄生汤治疗。中医推拿的具体方法:推拿医师用指、掌等部位着力于患者的不适部位,根据病症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推力大小和手法,推拿手法很多包括平推法、揉法、擦法、压法、捏法等,根据实际情况对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进行推拿,早晚尤佳,1疗程为15 d,一般情况是医生在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的腰背及以下部位,从上至下的进行推法和拍法,持续30 min作用。独活寄生汤则是由独活、桑寄生、杜仲、茯苓、肉桂心、乌梢蛇、人参、当归、干地黄、牛膝等多味中药材组成,此汤剂独活的用量为9 g,其他药材各自6 g。用水煎煮,1剂/d,早晚各服用1次,可适当根据患者的病症加减用量,15 d为1个疗程。

1.3疗效判定 显效:临床的疼痛、麻木等症状显著改善直至消失,患者的日常不受影响,可独立完成弯腰、抬腿等动作。有效:临床的整张稍微减轻,患者的疼痛感和肢体麻木的情况稍加改善。无效:治疗后的临床症状没有改善甚至加重,生命体征也无明显变化。

VAS评分疼痛量表:0分表示患者无痛;3分以下表示患者有轻微的疼痛,但是可以忍受忍受;4~6分表示患者疼痛并影响睡眠,尚能忍受;7~10分表示患者有渐强烈的疼痛,影响生活质量。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8.0软件处理,计数资料行χ2检验,采用[n(%)]表示,计量资料行t检验,采用(x±s)表示,P

2 结果

2.1总体有效率 研究组的总体有效率为95.15%;对照组的总体有效率为58.05%,两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后的疼痛感 采用VAS评分评定患者治疗前后的腰部的疼痛改善情况[3],见表2。

3 讨论

普遍认为腰椎间盘突出是由于椎间盘突出以及继发性的病理变化是腰椎间盘突出最主要的病因,另外多和患者生活处的气候因素、环境因素、工作性质等等相关,其主要的临床表现为腰背部的钝痛,站立时疼痛加剧,持续时间长;腰部痉挛样剧痛起病急,疼痛难以忍受需卧床休息;大部分患者会出现下肢放射性疼痛。中医学的理论认为骨错缝、筋出槽、气血运行不足是所有关节部位致病的机制,临床上治疗多以活血化瘀、祛湿止痛为主。而中医推拿是一种物理的治疗方法,作用于人体体表的特定部位以调节机体,推拿整复的手法可以使得患者的肌肉处于放松状态,改善软组织粘连的情况,其中最主要的腿法动作要领需医师熟练掌握,即作全掌推法时,四指需并拢,拇指要分开,掌根用力虎口需要扫尾抬起,沿着淋巴流动的方向向前方推动,一般是由后背部向下肢。

本文研究中医推拿配合独活寄生汤剂的治疗方式,独活寄生汤是祛湿剂,其中的主要成分为独活,独活味辛苦、性微温,主治腰膝酸痛、和风湿痹痛等病症,独活寄生汤剂具有抗炎镇痛的效果,减轻炎症反应,肉眼可见肿胀的消退,更可以有效的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主要的功效是祛风湿、补气血、止痛,对腰椎间盘的症状具有针对性。

综上所述,中医推拿手法配合独活寄生汤剂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相对于单纯性的推拿手法较好,联合疗法的疗效确切,经济,安全,是一种值得临床推广应用的方式。

参考文献:

[1]谢义松,吴官保,等.独活寄生汤加减配合牵引推拿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临床观察[J].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2011,31(01):61-63.

第4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关键词】独一味胶囊;经间期出血;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271.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3-0160-01

经间期出血又称为排卵期出血,是指排卵期(月经中期)因雌激素指标短暂降低,内膜无法取得激素支持而使子宫内膜脱落,诱发的一种阴道规律性出血现象。经间期出血是中医学中的术语,多见于育龄期及青春期女性,由于此时期是的最佳受孕时机,许多女性因此在生育能力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若患者出血量增多,出血时间延长,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极易发展成为“崩漏”[1]。为此,我院对53例经间期出血患者应用独一味胶囊治疗,临床收效显著,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择2011年1月~2013年1月期间我院收治的经间期出血患者106例,根据随机性原则将期平均分为两组,即实验组与对照组各53例。实验组:年龄21~42岁,平均年龄26.3±3.8岁;病程4个月~1.5年,平均病程8.6±1.2个月;已婚未育25例,未婚20例,已婚已育8例。对照组:年龄22~41岁,平均年龄26.6±3.7岁;病程3个月~1.2年,平均病程8.2±1.1个月;已婚未育26例,未婚18例,已婚已育9例。在年龄、病程等一般情况对比中,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1.2入选标准

①两次或两次以上在月经中期阴道持续性出血3~7d,血量低于月经量,且发作时间具有周期性,伴有下腹一侧不适、坠胀感,腰部酸痛,乳胀,白带增多等。②经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未发现子宫附件存在异常,孕激素、雌激素水平偏低。③体温双相,出血症状出现于排卵期前后(体温由低向高变化期)。中医辨证为血瘀症,表现为月经中期出现阴道出血,血色紫黯,经量多少不一,或夹有血块,腹部单侧或双侧有刺痛或胀痛感;胸闷烦躁,情志抑郁;舌紫斑或质紫;脉细弦。

1.3排除标准

排除月经先期、月经过多、月经过少、宫颈息肉、宫颈炎、宫内旋放置节育器、崩漏所致的器质性病变或阴道出血症状;排除有血液病史者。

1.4方法

对照组患者应用雌激素+止血药治疗,方法:经后第5d开始服用5mg肾上腺色腙片、8mg醋酸甲萘氢醌片,3次/d;0.625mg雌激素片,1次/d,持续治疗5~7 d后停药,本组治疗时间为3个月经周期。实验组经后第5d开始服用独一味胶囊(由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国药准字Z10970053 ),3粒/次,3次/d,持续治疗5~7 d后停药,本组治疗时间为3个月经周期。

1.5疗效评估标准

治疗痊愈:患者用药后,阴道流血症状全部消失,停止用药后的3个月未出现经间期出血症状;治疗有效:患者用药后,阴道流血症状全部消失,停止用药后的3个月内再次出现经间期出血症状;治疗无效:患者用药后症状无明显变化,阴道流血情况未见好转。总有效率=治疗痊愈率+治疗有效率。

1.6数据统计学

通过Spss13.0软件进行分析与统计,计量资料以率(%)来表示,组间对比采用x2检验,P

2结果

实验组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5.5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1.13%,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经间期出血属于常见的妇产疾病之一,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逐渐加快,经间期出血的发生率也呈显著递增的趋势,特别是青壮年女性已成为经间期出血的高发人群。目前,普遍观点认为经间期出血与思虑过度、精神紧张、神志疲劳、过度减肥、生活压力大等因素有关。经间期出血症状易使患者因情绪波动出现精神负担,给女性的生活、学习,甚至生殖能力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该病不容忽视,其临床论治工作十分重要[2]。

西医认为,女性排卵期时体内雌激素指标短暂降低,致使子宫内膜出现暂时的撤退性出血[3]。针对此,西医主要采用补充雌激素的方法进行治疗,即患者月经期后的第5d(阴道流血症状开始前)给予雌激素,但临床收效欠佳。祖国医学认为,经间期是经后期由虚至盛,由阴转阳之期;月经来潮属于新周期的开始,前周期的结束,月经排泄后,不足,血海空虚,而经月经周期的变化,精血充盛,阴血渐增,阴长至重,这一时期阴转为阳,精化为气,萌发氤氲之状,是月经周期的重要转变过程。通常情况下,阴阳调节良好者,可以适应此期的这种变化,若经产留瘀、体质虚弱、七情内伤、瘀阻胞络、气滞充任者,久而成瘀,阳气内动,瘀血伤络,血海失固,继而诱发出血。因此,诊治方法应以化瘀止血为主。独一味胶囊属于中成药制剂,具有化瘀止血,止痛活血之功效,患者服用后可以祛瘀活血,血脉疏达,气血通畅,调和充任,得以止血。独一味胶囊口服方法十分简便,无需采取常规中药的煎煮方式,同时也减少了患者因雌激素治疗所致的消化道不良反应,安全可靠,提高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西药药理研究发现,独一味胶囊具有抗菌消炎、活血化瘀、镇痛止血、抗肿瘤等功效,针对经间期出血症状可以起到有效止血的作用,临床应用效果十分显著。

本文研究显示,实验组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5.5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81.13%(P

参考文献

[1]周雪艳.独一味胶囊在妇科中的应用[J].北方药学,2012,(12):653.

第5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三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⑴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⑵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⑶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⑷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⑸医嘱制度

⑹会诊制度

⑺值班及交班制度

⑻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⑼医疗缺陷登记及过失(纠纷)报告制度

⑽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⑾业务学习制度

⑿查对制度等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

4、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7、建立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缺陷档案。

六、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药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办上报业务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溃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第6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2014年,医务处、质控科在院总支、院委会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等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各级医药卫生改革及公立医院改革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二甲复审、医院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整检查标准,增大检查和培训力度,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树立良好医德医风,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职工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通过检查和督导,各方面工作较2013年前有了巨大进步,尤其第四季度医院通过对科室主任和质控员进行质控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各科室上述各项工作了有明显改进。主要体现在:

一、制度体系建设

(一) 加强院级医疗质量控制。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质控科,根据二甲标准评审细则,对科室质控指标和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成立了院科两级质控检查小组,院级以医务处质控科主导,12月份将9名兼职质控员采取分工协作,以联合查房的形式每周工作日对科室质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二) 加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医院各科室调整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并设质控员,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科室质量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不足积极整改。医院对科室质控员进行了质控内容、质控标准及质控管理工具应用的培训,提高科室质控管理能力。质控科统一制作质控模板供科室参考使用,规范质控统计分析模式,提高质控分析能力。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第一季度医务处制定医疗质量检查标准,主要内容为病历质量、各类核心制度学习及培训、各类工作流程、二甲资料准备等内容,由宋博、杨本勤、杜玉岭、医务处轮转人员等分组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检查和督导。第二、三季度医务处按照联合查房方式每工作日轮流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较前增加和细化,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工作初具框架。第四季度医院增设质控科,将医疗质量质控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针对每个科室和专业制定各自的质控检查标准,结合联合查房每日对各科室进行业务检查和督导,次日进行通报。自10月份以后,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记录本全部改为电子版,年底统一装订。

三、改进总结

(一)医务处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由14项增加至21项。充分利用科室早交班时间,督导交接班制度及各项医疗核心工作制度的学习,通过联合查房及病历质量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各项病例讨论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病情评估制度、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核心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确保医疗安全。

(二)修订本院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合理用血,规范诊疗。

全院各科室专业重新多次修订了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各科室进行培训,以提高诊疗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规范收治病人监督,每天对科室患者按专业收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不规范收治现象。实行“一单通”,严格执行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山东省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结果进行互认,防止重复检查,减轻就医费用。严格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加强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对医师抗菌药物使用级别进行授权,通过病历对抗菌药物规范、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5月4日与药剂科共同举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班,邀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专家来院对全体医师进行培训。联合药剂科、院感科检查抗菌药物合理用药,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今年举办2次法律法规知识和临床用血知识培训,进行POCT知识培训和授权。

(三)完善电子病历质量

自5月28日,实施电子病历质控,加大医务人员尤其病案质控员电子病历质控培训力度和频率,10月份轮流对科室病案质控员开展专项培训,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实时监督科室运行病历、终末病历书写质量、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规范收治病人等情况。对医疗文书书写存在问题严重的科室加大督导和指导力度,提高医疗质量。抓好环节质量控制,增加检查频率和覆盖面,以推动医院整体病案质量的提高。

(四)病例讨论及各类病情评估

各种疑难危重、死亡、抢救、术前讨论等病例记录较前完善,增加患者病情评估和再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制定相应的诊疗方案,规范了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检查资料规整,有图表数据分析和整改。

(五)质控检查:通过年初至今的工作检查,日常督导,3次分别对科主任和质控员进行培训,使各科室质控资料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学会运用PDCA和各种数据分析方法,制作质控资料。同时增加9名医务处兼职质控人员,每工作日进行质控检查。各种工作量、诊疗患者病种、人次等医疗指标有分析和整改措施。

(六)检验科、输血科和病理科室内质控、室间质评规范合格,同时与影像科室,按照二甲标准进行逐项督导,检查资料和质控资料完备。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

根据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制订《关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规定》,指定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发生的医疗、护理、院感、输血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系统化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报告、处理流程,并明确奖惩措施,鼓励上报。有效增强了全体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对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起到重要作用。

(八)加强病员安全管理,及时上报非计划手术和重大疑难患者,加强重点患者管理。医院制定《关于加强病人监护的管理规定》,对急危重症病人、有创检查及诊疗病人、门诊及住院手术病人、高危孕产妇等重点患者加强监护和管理。重点加强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天、非计划再次手术、重大疑难手术等重点患者的管理,实行随时上报和审批,每天进行督导,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九)手术麻醉分级管理和特殊诊疗授权管理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曲阜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对全院手术、麻醉、腔镜及高风险等诊疗技术进行了分级管理,并按照医师级别进行了分级授权,通过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措施对分级授权进行追踪评价,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授权资格,工作中对袁承信取消内窥镜检查资格。日常检查中对各种诊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十)围术期安全核查,对手术、麻醉评估、手术安全核查等逐项监督检查,方磊对手术室内围术期各项工作每日检查。科室利用晨交班时间定期对科室医师进行巩固培训。医师在对患者进行手术、有创检查、特殊治疗之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谈话制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马军华对术后患者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汇总。

(十一)临床路径和单病种

督促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控制工作,规范治疗行为,各病种入组率不能达到要求,日常检查中加大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控制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要求每季度进行汇总和分析。日常检查督导,增加入组率和完成率。

(十二)三基培训和考核

督导各科室每月2次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医技科室增加书面考试内容,各项资料保存基本完整。质控科制定了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方案,11-12月份对全体医师进行了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及三基理论培训,12月11-12日组织40岁以下86名医师进行了心肺复苏技能考试,平均分94.54分,无不合格人员。12月16-17日组织全体医师、检验科人员进行三基理论考试,及格率为95.83%。

(十三)加强医患沟通,落实知情同意制度,减少和预防医疗纠纷,做好医疗安全预警,检查病历中的知情同意书及各类签字、病情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查等。今年下半年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数明显下降。

(十四)规范收治病人。通过检查,不规范收治病人的科室及例数明显下降。

四、及时下发督导单、上交反馈单,分析整改,作为下一月度检点内容。

五、医疗质量考核工作较前有明显改进,成效显著。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对科室质控的评价、缺陷追踪和改进等、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控、核心制度落实等问题,今后争取细化各项质控指标,坚持检查和督导。

六、医务处质控科各项质控工作分析和评价详见各月度质控简报。

七、存在问题

检查中临床科室存在主要问题为:科室主任对考核工作指标不熟悉,质控数据未能与医院下达目标相结合,统计分析内容较少,具体数据分析和深层次原因分析欠佳,管理工具应用欠合理;各类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内容简单量少,缺少原始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名等;术前讨论和危重病人抢救登记较少;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有统计数据,分析欠佳,数量较少,部分科室有造假,无医嘱仅填写表单;科务会、业务学习记录不及时,部分科室混记;抗菌药物管理有统计但记录不规范,无总结分析,病历书写仍存在复制、打印不及时等现象;各类风险评估表、医患沟通等签字不及时。医嘱、病程续打、签字不及时、不规范。

医技科室主要存在问题为:质控数据统计困难,资料少,内容空洞,缺少实际原始数据支持,分析欠完善;危急值登记尚及时,但无季度统计和分析;随访和疑难病例讨论例数较少,真实性欠佳。三基培训尚可,制度流程培训少,应知应会知识了解欠缺。

一年来我科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不断弥补和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医院贡献自己力量。

第7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一)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管理: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 职责管理: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管理: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5.药库管理: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

以上即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的现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二)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省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冀食药监械【20**】108号)部署,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我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做到为民、科学、依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目的

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力度,杜绝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各种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医疗器械,并且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重点

重点自查20**年1月以来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规定效期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购进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以及是否建立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报告。

四、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其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种类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三大块。

2、产品合格证明、证书严格验证,各个采购、接收人员严格把关,无一例不合格产品。

3、采购记录认真、详细记录,确保问题事件有处可查、可依。

4、接收人员核对采购记录与产品,确认产品是合法的、正确的、合格的,

5、产品储存严格按产品说明要求完成。

6、产品使用时认真检查其完整程度、有效期、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完善我院的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在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8、但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五、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自我完善,加强了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制度,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强化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范文(三)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护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药品、器械安全档案,严格管理制度

制定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认真执行出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三、做好日常的维护保管工作

加强储存药品器械的质量管理,有专管人员做好药品器械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临床,特制订不良事故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区药监局。

四、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加大行政、医疗问责力度,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落实责任,安全治理。

第8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决定对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妇幼、慢病、社康中心等)自*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档次名单》中执行第1档价格的医疗机构,全部为本次专项检查对象。执行第2档和第3档价格的医疗机构,按不少于50%比例抽检,其中宝安、龙岗两区街道医疗机构、社康中心分别由宝安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局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内容如下:

1、内部价格管理:是否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住院医疗收费审核制度或大额收费审核制度;是否实行医疗收费责任制和收费人员挂牌亮证制度;价格处理是否认真及时。

2、药品价格:药品加价率是否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药品制剂价格是否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调降后执行是否及时。

3、器械材料价格:另外计费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是否符合《*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是否经患者或其家属确认。

4、医疗服务价格:是否按规定项目及相应档次政府指导价格收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收费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分解项目、随意套用项目、擅自提高价格标准以及虚增使用数量变相多收费等违规行为。

5、价格公示制度: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是否向住院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

二、检查方式

市卫生局检查组负责本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各区卫生局请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组对区属和街道医疗机构的检查。

检查组采取抽查医疗机构药品、器械、医用材料的采购票据价格,核对病历和收费记录,查阅医疗机构价格文件和存档资料,现场核查价格公示情况等进行检查。其中,300张以上床位、100张至300张床位、100张以下医疗机构,抽查的住院病历分别不少于50份、20份和10份。

三、时间安排

第9篇:医疗检查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科室管理,落实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各项政策与要求,结合我科实际情况,放射科拟开展以下一些工作:1、积极配合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科内人人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年”活动。1利用早交班时间或其它时间,把卫生部及医院对开展“医院管理年”的活动的各项要求、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科室每一个人,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2组织科内所有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及参加“医院管理年”各项活动。

2、根据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的活动要求,结合放射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1检查放射科依法行医的情况,主要检查诊断报告书写、值班等工作岗位各级医师依法行医情况,主要包括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它依法行医情况。

2检查规范行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个工作岗位对病人的服务态度。

3检查病人进行X线检查时,对病人及家属等的防护情况。

4检查放射科诊断报告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出。

5检查放射科病人预约时间情况。6自查医疗收费、一次性耗材使用及消毒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乱收费、多收费、加重病人的负担,一次性医疗耗材品是否重复使用,介入诊断手术室消毒情况等。

3、根据“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对科内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进修医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在放射科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本科合法行医的医师在场指导,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不排单独值班。

2放射科诊断报告只能由本科有合法行医的医师才能签发。

3规范放射科的医疗工作,要按放射科的医疗常规进行,包括阅片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诊断报告签发制度,交接班制度,各项大型设备的操作制度及放射科医疗质量控制等。

4门诊透视工作岗位医师一定要按时上下班。

5尽量减少放射科检查预约时间,开展检查预约服务。尽量减少病人的检查流程。6放射科诊断报告应按要求及时发出:常规检查在30分钟内发出诊断报告,大型设备检查诊断报告48小时内发出。7加强病人X线防护工作,在X线或CT检查时,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X线检查有危害,并对陪护家属一定要进行穿防护衣等进行防护,对于小孩性腺、甲状腺等X线敏感部位一定要进行防护。

8坚决执行市政府执行的“医疗收费”标准,不乱收费,重复收费。9严格按照一次性医疗耗材的使用原则,不重复使用,特别是CT、MRI及血管造影的高压注射器针筒,不能重复、多次使用,要按规定使用。

10加强放射科医疗消毒工作,特别是介入放射器材的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