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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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1.突出“五抓”,完善监管推进机制

1.1突出抓好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完整的农产品质量监控网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市、县(区)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委主任(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和惠民实事,逐级签订了行政和业务双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初步形成了“市县联手、市区联合、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农产品监管工作格局;加快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签约总额719万美元的世行贷款建设市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已经启动,2011年11月13日在原市第十五中学举行了揭牌仪式;辖区东丰县和东辽县检测站仪器设备购置完毕投入使用,仙城物流园区批发市场、东吉路农贸市场等重点农产品交易场所建立了速测点,逐步健全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站为主体、乡镇农残检测室为基础的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为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健全农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同时,还制定了《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和预警管理办法》、《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则》、《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辽源市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等“五项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和培育企业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模范遵纪守法、严格保证质量、强化优质服务、坚持诚信守约等4个方面的诚信守法承诺活动,引导种植养殖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实行跟踪督导和溯源召回退市制度。

1.2突出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和农产品执法监管 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农产品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整治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坚持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质量抽查相结合,相继组织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和“农药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国家禁止使用和在蔬菜、水果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21种农药,坚决打击违规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采取属地自查和市县联动、市区联手的形式,共出动执法人员450多人次,检查农资生资经营企业807家次,整顿农资市场56个次,查获假劣和受理举报案件12起,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农资经营行为。同时,还开展了农产品专项和重大节假日市场检查活动,下发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为监管重点,集中检查了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确保了节日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去年外地甘蓝、地产萝卜限用农药氧化乐果含量超标和今年1月份国家抽检外地韭菜农药毒死蜱残留超标等3个抽样不合格产品及时向市食品办和工商局进行发函通报,组织专人对产品进行了追溯。对抽检批发市场、经销商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加大市场检验检测和索证索票制度实施力度。

1.3突出抓好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三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全市大力推进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去年全市重点建立和推广了龙山区30公顷无公害大白菜、东丰县太和村30公顷无公害甜瓜和稻田养鸭、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万亩稻田养蟹等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区10个,东丰县确定为20万亩国际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同时,重点对城市周边陆地蔬菜、棚膜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农产品抽检加强农药施药指导,督促引导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完善生产记录,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和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检查,完成了45个无公害农产品的复查换证申报及5个申报无公害水稻、香瓜、西瓜和白菜的认证前现场检查工作。市绿办还配合省绿办对辽河市4家绿色食品企业进行年检,重点检查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档案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进行规范和督促整改。对年检未通过的天人牧业,省绿办上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后,于今年3月7日下发了取消绿色猪肉绿色食品证书通知。截至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通过“三品”认证总数达151个,其中无公害产品118个、绿色食品23个、有机产品10个。粮食作物面积14056.3公顷,瓜果类面积965公顷、蔬菜面积4180.8公顷。并积极引导“三品一标”企业培育品牌和组织参加各类展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第十届农博会征集产品6大类100多个品种,突出了优质、绿色和特色,申报农博会金奖产品8个为东丰县睿康(六嫂)牌卤汁鹿肉产品、龙山区周家洞鲜酸菜厂周家笨渍菜、天山河酒厂天山河白酒、辽源市明乾绿色禽蛋养殖合作社鲜鸡蛋、吉林省东明清真有限公司羊腿排等。在广州绿博会上,组织德春米业、夏兴集团等8家绿色农产品重点龙头企业20多种产品到会参展,涵盖了粮食、饮品、 禽蛋、酒产品四大类“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经绿博会组委会组织推荐评选我市德春米业“御泉”牌大米的2个产品荣获畅销产品奖,企业还被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授予“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称号,全省只有4家企业获此殊荣。通过产品展示、新闻、项目签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辽源市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1.4突出抓好检测监管,进一步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针对国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继续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力度,突出芹菜、韭菜、白菜等高风险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药“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同时,制定和下发了《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了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蔬菜、水果、食用菌的检测监管,加大检测频次,共对蔬菜、水果抽检抽样9次,其中: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抽检5次; 棚膜基地抽检2次;露地蔬菜抽检1次;秋菜抽检1次。共检测蔬菜13类330个样品,平均合格率99.7%,比2010年98.5%提高1.2个百分点;水果6类水果95个样品,平均合格率100%;食用菌20个样品合格率100%。

第2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重要精神,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理清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手段,完善规章制度,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屠宰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和含禁用药猪肉等行为。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进点屠宰率保持100%,其余镇(街)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屠宰企业100%取得有关证件、100%健全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出厂检验制度。在保持莞城、东城、南城和万江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其余镇(街)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以上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镇(街)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做好从业人员检验检疫知识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训。强化对开展代宰业务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的屠宰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缔定点资格。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稳步推进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现入莞生猪全部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采购,切实保障我市生猪质量安全。加快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认定进度,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800万头以上(即相当于我市年需生猪量两倍左右)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管理和监控,并适时召开生猪产销供需见面会,加强基地与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的交流和沟通,推进生猪产销对接。

4.在全市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通过建立肉品流通跟踪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将生猪进场、检疫、定点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费、监管等环节连接起来,从而对生猪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保障我市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

5.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和颁布实施《**市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出台《**市肉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建立全市生猪冻肉储备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市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今年继续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经贸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坚定不移地认真履行好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队伍不松散、工作不松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各镇(街)经贸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做好动员部署,研究和落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加大对镇(街)之间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严格执行生猪验收、检测、检验和台帐等管理制度;关闭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二是加强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生猪养殖、饲料使用以及检验检疫的动态管理。三是严格生猪和猪肉市场准入。与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签订责任书,确保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和农贸市场、社区超市和镇(街)之间结合部肉菜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猪肉行为,对非法临时摆卖窝点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加强消费环节监管。重点保证机关团体饭堂、学校食堂、大型酒楼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加大力度,强化执法。加强执法力量,落实执法队伍、经费和手段,密切联合执法,抓住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反复多次的地毯式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重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依法严惩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和阶段性成果,对生猪养殖、屠宰、流通和消费有关规定进行宣传教育。宣传“病害猪肉”对人体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非定点屠宰猪肉,主动举报私屠滥宰。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投诉,要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第3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强化执法监管,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围绕节日期间消费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12月30日起至**年2月20日(为期2个月)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蒸碗、乳及乳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豆芽及豆制品、酒类、食用油、调味品、果蔬、水产品、其他休闲食品、各类散装食品、保健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

(二)重点区域:节日消费集中的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摊贩、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诊所等区域。

(三)加强蒸碗生产经营监管:1、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控。要把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关,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的培训,督促指导建立可控的添加剂进货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2、加强食品原材料使用情况的监控。要把好食品原材料控制关,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严禁使用非食品用的原辅料加工食品;严禁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严禁使用违反规定的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严禁掺杂掺假。3、加强蒸碗包装材料质量监控。用于蒸碗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要有检验报告),并加贴印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关键点是严格要求购买有生产许可证的包装材料,与食品原料一并管理并建立好进货台帐。

(四)加强肉及肉制品监管: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食药所要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落实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深入开展生鲜肉经营监督检查工作,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2、食药监局、公安局、畜牧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生鲜肉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农村集会摊贩、各大超市、肉食店、肉制品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品,监督生鲜肉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责任和义务,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白板肉(即非经过正规屠宰企业生产的经过检验检疫的肉,下同)以及无“两证三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和腐败变质肉品。3、要建立健全查处生鲜肉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确保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查处,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生鲜肉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认真开展生鲜肉销售备案登记、外地屠宰企业入市登记备案等制度,要采集中打击掺杂使假、收购加工销售病死肉、注水肉、劣质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生猪、牛、羊、禽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案件线索要追跟溯源,彻底查明问题肉源头和去向,加大惩罚力度,做到“严查、严办、严处”。对购销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一律由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四、重点任务

(一)紧抓源头,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衔接机制,加大农产品产地、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农药残留检测及公示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执法检查,严格巡查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和病死害肉流入市场。集中开展畜产品、水产品等抽检工作,加大对“瘦肉精”、“孔雀石绿”、兽药残留超标等抽验力度。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粮食出入库质量监管,严防霉变粮食、劣质粮和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加强监管,整顿餐饮行业。紧密结合节日期间餐饮消费特点,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年夜饭承办等餐饮单位以及城区小餐饮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突出农村自办家宴监管,严格控制各重点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单位违反《渭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打击“地沟油”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全面督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现场制售场所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企业在质量管理、购销存记录、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老百姓餐桌。

(四)严格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针对群众节日消费必需的粮油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冷冻食品、民俗特色食品、酒类、饮料、糖果等重点品种,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为重点问题,全面开展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格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食品流通企业按照规定储存条件保存销售熟肉制品、面制品、豆制品等。加大对双节期间需求量较大的散装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散装食品“三防”设施,严把准入关。

(五)整顿保健品经营秩序。以日常监管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双节保健食品消费特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声称具有缓解疲劳、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等功效的保健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严处。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大检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节日期间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对地段医院、县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辖区内各类媒体的广告监测,特别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开展以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重点整治假借“义演”、“义诊”之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和非法销售假劣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一旦发现,由相关部门联合查处,确保药械安全。

(七)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严密排查化妆品经营(包括批发、零售单位)企业、美容院、美发店、洗浴中心、酒店,严厉查处经营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或套用卫生许可证号的化妆品,严厉查处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进品化妆品(包括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或套用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化妆品;严格化妆品卫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化妆品使用单位非法自制化妆品并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的行为,彻底查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过程中擅自添加禁限用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化妆品标签标识行为,全面整治化妆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

(八)持续加强“三小”综合整治力度。今年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三小”综合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三小”监管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监管部门对“三小”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积极开展“回头望”,进一步查漏补缺,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监督抽检,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推广小作坊集中生产管理模式,不断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推进社会共治;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三小”业态标准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九)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聚餐活动频繁,食品消费旺盛等特点,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响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严格执行24小时“三级”值班制度,及时公布投诉举报和值班电话,对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监管责任。各镇(办)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加强领导,扎实部署。各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一盘棋”的思想,强化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齐抓共管,夯实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社会共治。各镇(办)各部门要抓住双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年货集会、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正确引导消费,鼓励广大消费者合理投诉举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第4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近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2003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安排专项国债资金共19亿元,扶持全国550家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和质量检测系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消费者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

据介绍,国债资金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起到四方面作用:一是基本建立了以电子统一结算为基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传统批发市场经营管理的信息化;二是完善了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设施;三是形成了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完善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体系;四是带动了300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到市场建设,促进市场升级改造。

日前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的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下一步要按照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目标,继续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改善市场硬件设施条件,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限塑令”补充规定农贸市场餐饮店都要执行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据介绍,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专家称,此次补充规定,其实是将“限塑令”实施的范围明确扩展到农贸市场、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

此外,根据《补充意见》,用于盛装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除食品外,其他商品进入零售渠道前,由商品生产者提供、随附于单件(组)商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可视为预包装袋。

《补充意见》要求,今后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除了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外,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提供给消费者,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塑料袋上除了企业信息等外,还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

国家30万吨白糖收储正式启动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几部委对外通知,正式启动30万吨国家储备糖收储工作。负责食糖储备管理的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也同时通知,正式招收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国产糖收储交易会员。收储工作已开始进行。

至此,今年国家三次征收国家储备糖总量将达到80万吨,另外广西将征收地方储备糖30万吨,国家和地方收储总量将达到110万吨。

商务部:做好油价上调后的市场调控

日前,商务部通知,要求地方商务系统做好成品油价格上调后的市场运行调控工作,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据悉,为应对油价上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每天报告制度,监测调价后对市场以及百姓生活的影响。

商务部要求各地及时掌握油价上调后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百货商场等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防借机哄抬物价、搭车涨价、变相涨价。

农批市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有望近期取消

近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会议上,国家发改委经贸司副司长耿书海肯定地说,农产品批发市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有望近期取消。

会上,耿书海表示,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对批发市场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收取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将调研后的建议提交了国务院。“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批发市场的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有望在近期取消。”

至于批发市场以外的个体户什么时候能享受到这项政策,他并没有透露。耿书海表示,之所以刻意照顾批发市场,是为了优化批发市场的发展环境,不少地方部门将批发市场作为经营性企业来对待,片面强调市场要收费、赢利,却忽视了批发市场的社会公益性和公共服务功能。

北京粮油信息监测点日报制度启动

近日,北京市粮食局局长李广禄透露,为确保奥运会期间本市粮油货源充足、市场繁荣和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自7月1日起,北京市和区县两级粮油信息监测网点启动了日报制度,并在继续关注粮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同时,重点监测因交通运输限控措施带来的主要粮油品种流通量、库存量的变化。

除了启动“日报”制度之外,李广禄同时透露,全市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将首先管好市储备粮,特别是成品储备粮。并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做好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应急指挥网络体系联络畅通,应急预案完备有效。

此外,北京市北京锦绣大地玉泉路粮油批发市场等7家粮食批发市场还同时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他们承诺:积极为市场组织粮油货源,确保市场粮油供应;不囤积货品,不哄抬价格,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粮油产品,构建“放心粮油”市场环境。据了解,“诚信经营承诺书”将悬挂于摊位显著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天津商务委五措施确保夏季市场繁荣

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商务委正组织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采取五项具体措施,促进市场繁荣活跃和安全稳定。

这五项措施分别是:切实保障夏季重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重点做好成品油、农资市场供应;繁荣活跃夏季消费品市场;搞好夏季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加强夏季市场监管。

济南奥运进京农产品准备就绪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农业局获悉,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济南市供应北京市场的15种农产品全部通过“三品”认证和专项检测,做好了投入北京市场的准备。

据介绍,奥运期间济南市共有11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生产的15种农产品供应北京市场,这15种农产品是从众多申报的农产品中优选出来的。按照计划要求,7~10月份,济南农产品进京供应总量可达10.7万余吨,其中农副产品5000吨,蔬菜4万吨,水果6.13万吨。主要品种有黄瓜、油菜、茄子、芹菜、苹果、梨、茄梨、桃、煎饼等。

青岛市民可查盘中菜“出身”

日前,青岛市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城阳蔬菜批发市场、华中蔬菜批发市场同步启动“农产品来源产地溯源制”,市民餐桌上的蔬菜等农产品可以明确地查出产自哪个乡镇的哪块土地、种植户姓名、批发商的车牌号等。据工商部门介绍,新出台的批发市场“农产品来源产地溯源制”和原有的零售市场“农产品来源实名标注制”并行,首次将“从农田到餐桌”的绿色供应链条全程打通,保证了岛城入市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到种植源头。而对于粮油市场、水产品市场仍沿用索证索票制度,生鲜畜禽肉也保持“两证一票”的查验方式。

陕西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实施“六大工程”

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陕西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2008~2010年)》日前正式出台。陕西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将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六大工程”包括综合市场批发工程,专业批发市场工程,农产品物流配送工程,冷链物流工程,农贸市场工程,农产品信息平台工程。

在这六大工程中,陕西省拟重点扶持农业部定点、扩权强县、财政直辖县、国家国债项目、“万村千乡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等列入本规划的建设项目。

长沙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国检”、“省检”的情况,长沙不合格农产品90%以上来自于外地。日前,记者从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沙拟推出《长沙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今年重点推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和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

会议确定,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使长沙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据了解,今年推行的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和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检测项目主要是农药残留,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对畜禽水产品养殖、储运、屠宰等环节的检测,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今年计划在长沙市城区和浏阳市城区率先启动蔬菜和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建立流转记录制度,为农产品建立各种“档案”,未经检测的农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福建加强建材市场监管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确保灾区所需的各种建材质量,以实际行动支持地震灾区灾后重建。

福建省工商局要求,要以灾区重建必需的钢材、水泥、木材和重要装饰材料等建材和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严把建材质量关,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对本地涉及生产经营建材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要加强建材质量监测工作,严把建材质量关,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和协查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建材流入灾区。福建省工商局还要求,强化建材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品牌信誉好、规模大的建材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厂场挂钩,向灾区销售质量合格、价格适中的建材产品,并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增强市场监管合力。

佛山D类市场被列为年检重点

记者近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该局研究起草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采集表》等有关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并已在全国推行。

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市场监管标准将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执行。对于A类市场,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B类市场,则至少每季度进行1~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而C类市场,将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和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至于D类市场,至少每周进行1次日常巡查,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将被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

成都切实加强灾后建材市场监管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在府河桥建材市场举行建材市场合同示范文本推广现场会,并宣布灾后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据介绍,这是成都市工商部门保障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当天,成都市百余家建材市场、建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和专项整治启动仪式,20户商户代表现场签署了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承诺书,并向社会郑重承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所售建材质量达标。

此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钢材、水泥、木材、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等重要建材和重要建材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进入灾区的建材合格、实用、安全。

成都商务震后重建 批发市场走向集中

近日,记者在商务部四川灾区恢复重建座谈会上获悉,成都未来商业发展将采取市场园区、商圈集聚、特色商业街、商务中心楼宇和服务业均衡等政策发展。

第5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谐社会理念,重点整治城市管理中难点、热点及多发问题,保障城市水、电、热、气等生命线,营造喜庆欢乐、热烈红火的节日气氛,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管理有序、人居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整治内容、保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区环境整治

针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及反复多发问题,集中开展以下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完好、清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清除卫生死角,调配好使用车辆,保证垃圾清运正常;及时清理清洁站、垃圾投放点、垃圾桶、果皮箱等及周边暴露垃圾和堆积废弃物;加强对公厕设施、化粪池井盖、排污管道等的检查,破旧损坏的及时更换和维修,阻塞不通的提前进行疏通,公厕设施做好防冻保护,确保节日期间公厕灯明水畅、设施完好;及时清理街巷内燃放的烟花爆竹残皮、纸屑,未燃尽的要扑灭后清运,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

2.散流物体运输整治。继续对散流物体运输实行定路线、定车辆、定时间运输的管理措施,严肃查处不遵守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的违规行为,打击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车辆上路运输的违法行为。对从事运输渣土、煤炭、水产品等易洒落物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加装封盖设施,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市区作业。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发生载运物遗洒和飘落问题。同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物,确保道路交通环境洁净、无散落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

3.建筑工地整治。针对冬季大风降雪天气,施工工地潮湿泥泞,屡屡发生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等问题,要从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入手,实行围挡封闭作业,设置场地排水设施,减少工地积水;实施工地出入口硬化管理,保证出入口畅通,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严禁进出车辆带土上路;督导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查处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出工地运输各种散装或粉尘类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因泼(扬)洒、泄漏对城市道路和环境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建管处。

4.市场环境及摊点整治。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管理,改善经营秩序。市场内摊位按设定范围分区经营,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理外运,卫生保洁达到管理标准。市场周边保持道路畅通,卫生整洁,严禁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乱拉、乱围、乱搭、乱建,杜绝在市场外经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摊点管理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依法取缔在主要道路及重要场所室外摆设的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堆放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摊点设置,规范经营秩序,必须退路进屋经营,禁止占道影响通行;严格管理街巷摊点,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5.机动车辆乱停放整治。针对市区停车场资源不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要在千方百计增加停车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对随意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绿地等停放,阻碍交通、影响公共设施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同时针对路段具体情况,合理设置禁停标识牌,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和告知。加强停车场管理,制定合理收费机制,提高车位利用率,提升车辆停放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公共秩序逐步改善。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6.探头经营整治。春节前夕是商业经营活动活跃期,也是探头经营、占道经营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加大对探头占道经营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规范临街门面店铺经营秩序,禁止出店摆放各类物品,更不得在店外从事加工作业。同时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格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经营设施,确保经营规范、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市区应急及安全保障

1.水、电、热、气等生命线应急保障。要加大对自来水厂、加压站、配水池设备、输送管道等设施检修维护力度,加强水质检测,对外露的管道设施进行防低温保护处理,确保节日正常供水;要对供电设施逐站、逐线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隐患等立即予以清除,确保不“带病过节”,力保市民亮堂过大年;要对供热锅炉房、调压站、输热管道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良好无隐患,同时要储备充足的供热用煤,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供暖温度,确保市民过一个暖洋洋的新春佳节;要对供气管道、泵站等设施进行检修,加大气源采购力度,增加储存总量,确保节日供应充足、不断供;要加大对有线电视、通讯等机房设备、中转站、发射塔、交接箱、光缆等的维修保养力度,确保节日使用高峰期无任何故障。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准备充足应急值守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妥善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物业办、水务集团、供电公司、一热电、二热电、绿能供热、港华燃气、北京燃气分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及广电网络公司。

2.道路清雪防滑应急保障。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城市清雪管理办法》责任分工,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提前对所用清雪设备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表,组织清雪突击队员,所有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一旦雪情发生,要以雪为令,人员、设备马上出动,不等不靠,按照轻重缓急,做到雪停即清,及时完成清雪任务,确保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出行安全。同时,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抓好安全保障,保证所有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作业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市政处。

3.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障。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设施的巡查排查,加紧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减少安全隐患。强化对各风景区、公园、绿地、广场等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划容量,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游人的疏导、分流工作,全面检修景区及公园内的车、船、电梯、游乐设施等,确保安全运行无隐患。同时要加强景区、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定突发应急预案,严禁室外明火,教育游人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防火、防爆安全工作。

4.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为重点,认真抓好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坚决杜绝赶抢工期行为,切实防范坍塌、倒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

(三)市区稳控保障

1.房屋征收拆迁稳控保障。节日期间各区要暂停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重点做好征地拆迁项目梳理和拆迁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合理、资金不到位、安置房源不落实的项目,立即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对实施拆迁项目中的历史积案、重点户、缠访户,确定牵头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负责调处、教育和稳控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做好建设工作,重点搞好拆迁积案排查和处理,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2.农民工工资清欠稳控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拖欠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力度,把控制拖欠纳入日常监管。要集中开展节前农民工返乡季节的工资清欠情况大检查,及时发现、化解拖欠矛盾,让农民工拿钱安心回家过年,防止出现集中讨薪事件。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民工群体讨薪事件,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到一线处置,在耐心做好劝解工作的基础上,立即予以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建管处。

(四)节日气氛营造保障

为营造欢乐、喜庆、红火的节日氛围,各大公园、广场、公共场所、沿街单位、商场、网点等要抓紧检查和维修所属灯箱、霓虹灯、射灯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对损坏和残缺的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节日期间都能亮起来、美起来。要在市区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等设置新颖、点睛式的景观小品,增加市民看点,活跃节日气氛。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节日宣传,办好灯展等民俗活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园林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政府、管委及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上述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导,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实施措施,全力以赴地抓好整治和保障工作。

第6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市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2012年对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率100%,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加大狂犬病免疫力度,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市、县(区)、乡层层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县区为单位,调整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开展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动防办主任、防疫员队伍和疫情测报员业务培训,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购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加强监测体系建设。以实施无疫区项目为契机,完成市、县监测化验室建设,全面推进化验室认证,不断加强兽医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官方、执业和乡村兽医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增强诊断检测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反应迅速、诊断准确、信息畅通的监测网络。

2.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县(区)、乡镇(街道)举报电话,拓宽疫情报告渠道。同时,要不断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动物诊疗和兽药经营等机构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疫情报告义务,保证疫情信息及时上报。

3.开展疫情监测。市、县两级制定并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每月例行监测计划,坚持全面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采取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等方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定时、定点开展监测。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区)、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和养殖密集区、水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的疫情监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坚持实行活禽交易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每10天一次的定期抽样监测制度,对城区重点活禽市场要采取每周定点检测制度,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和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严防染病产品进入市场。凡检测出病毒,一律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并开展追踪溯源,追查免疫情况。

4.加强抗体监测。各县区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要按照县不漏乡镇、重点乡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村不漏组的要求,适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增加水禽监测数量、比例和频次,评估免疫效果。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5.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系统。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线、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县(区)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目标实现。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乡镇(街道)组织村防疫员采取集中或分片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头(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和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乡镇(街道)依据本地饲养情况确定自免场范围,并与之签订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书由乡镇(街道)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旬旬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和乡、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乡镇动防办负责做好旬报登记和疫苗发放,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乡镇地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动物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打挂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小区)全部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进一步完善督查体系和机制。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地区、农户散养畜禽、水禽、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监督分所人员的力量,加大督查力度,特别是暗访力度,要督查到每个村民组,有农户畜禽漏免的村民组要逐户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乡村干部和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村防疫员强制免疫和乡村干部畜禽存栏调查工作情况的实行动态监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乡村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乡村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基层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动物卫生监督

全面推进动物防疫监督所和监督分所的规范化建设,对动物检疫员和动物防疫监督员实行分工划片,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动物检疫员“片警式”检疫管理新模式和动物卫生安全监管新模式。坚持“养殖环节立足于防、流通环节立足于堵、市场环节立足于查”的工作方针,狠抓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监管,不断加大检疫监督、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禁出售、运输、屠宰、加工和食用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行为,防止疫病传播扩散,遏制病害肉上市,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一是加强防疫监管。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防指办要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农户的防疫监督检查,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强制免疫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档案和监管档案。对不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免疫、消毒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二是加强检疫监督。不断完善检疫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引种准调制度,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一律不准出场出户、不准进入市场交易,未经审批和检疫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一律不得调入。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逃避或抗拒检疫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销售、收购、贩卖、屠宰和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扩散和蔓延。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凭证入市、逐一查验、定期巡查、动态监管”,严肃查处经营未经检疫、未经报验等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切实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四是加强诊疗管理。认真执行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动物诊疗机构必须持有效《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不得经营、使用假劣兽药。各县区畜牧部门要开展诊疗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管理和诊疗行为。五是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市报验站建设为契机,完善技术支持、信息采集、监督检查、屠宰检疫、兽药标签监管、机构队伍支持等六大系统,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对生猪从出生到饲养、调运、交易和屠宰上市的全程实时监管,有效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源头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五)加强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各县区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情。各县区要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活禽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活禽检疫准入制度,确保健康家禽进入市场。认真执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强化消毒管理。落实“家禽与其他农产品、水禽与旱禽分区经营,宰杀区与经营区相对封闭”和检疫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快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规范活禽市场经营和宰杀行为,严防在市场环节污染和传播,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六)应急处置

各县区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围绕“发现的早、监测的准、控制的住、扑杀的掉、处置的好”和“早、快、严、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疫情监测、疫病诊断、信息反馈、物资保障等系统,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规范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疫情解除等程序。根据“适量储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急需”的要求,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疫苗、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技术专家和处理预备队,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七)阻断禽流感向人传播

各县区要坚持把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和确保目标,不断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坚决阻断禽流感疫情向人传播。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人员、物资等各方面储备,及时调整充实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技术专家组,适时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防控专项应急演练。二是健全人禽流感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对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感染科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筛查和报告。三是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畜牧和卫生部门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预防人感染禽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家庭主妇、家禽饲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病死禽。五是做好防疫人员的防护工作。指导工作在第一线的动物防疫人员,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和药品购置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养殖户(场)使用。市、县区要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承担比例落实疫苗配套经费。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指[2005]0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7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并举的理念发展养殖业,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业生态环境改善,达到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稳定养殖面积,通过推进健康养殖方式的转变,增加设施投入,促进产业、品种结构的调整和提高养殖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水产养殖业。

二、工作目标

**年通过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通过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年计划创建6个示范场(区),使全市示范场(区)达到20个以上,达到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的作用,促进养殖技术水平全面提升,水产养殖生产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普及,明显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和养殖技术水平,在降低能耗的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渔农民收入。三是强化水产品质量的源头治理保障质量安全。全年对养殖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测样品400个以上,药残检测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四是加强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水产良种繁育和水生动物防疫等支撑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养殖行业的管理。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继续推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养殖权制度建设,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编制和颁布有新的突破,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进一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创建工作

主要内容:**年创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场2个,示范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创建循环节水池塘养殖示范场3个,示范面积600亩以上;创建大水面养殖示范场1个,面积1000亩以上。严格健康养殖示范区的申报工作,从严筛选,优先从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选择一些积极性高、带动力强的园区,通过强化基础设施、水循环利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养殖用水的排放;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支持,达到依标生产的目的;通过健康养殖管理制度的建立,提高管理水平。引导生产者树立生态渔业的观念,在发展精养高产健康养殖的同

时,提倡利用生物特性多品种生态养殖,发展水库生态渔业、利用湿地进行大水面生态养殖。以南美白对虾养殖为重点,保护南美白对虾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创建第三批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同时对第

一、第二批健康养殖示范场(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持其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步骤:4月底前,市局选择确定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示范场(区)申报单位名单并报农业部;5月至10月对第三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培训、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第

一、二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示范工作进行复查,发现不合格单位上报农业部取消其称号;10月至11月按照农业部部署组织对示范场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上报农业部。

(二)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入户及示范推广活动

主要内容:重点示范推广我市水产养殖主导品种南美白对虾,选择一个海水、一个淡水主养南美白对虾的区县作为**年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县。海水养殖主推小面积高水位高盐度海水兑淡水全封闭健康养殖技术,淡水养殖主推以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技术为主的健康养殖技术。通过“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使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普及先进、适用养殖技术、防病技术和质量安全保障技术,先进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均达到90%,示范户依标生产率达到90%。示范户平均亩产250公斤/亩,亩经济效益5000元以上。总产量比原水平提高10%,亩经济效益比原水平增加10%。

实施步骤:1月~3月为筹备阶段,确定汉沽区1.2万亩和津南区1万亩作为渔业科技入户万亩健康高科技养殖示范区。在示范县各选择25个科技示范户作为科技入户实施点,为示范户提供先进实用、配套集成的产品与设施设备,使示范户的养殖能力和养殖水平得到更加快捷有效地提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500户。渔业科技入户工作主要围绕优势水产品南美白对虾产业带养殖示范园区及健康养殖示范区来进行,成立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科技入户专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和健康高效科技养殖示范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确定入户指导单位,指定入户技术员,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做好对示范户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4月~10月为入户指导阶段。以实施春季、夏季、秋季行动为重点进行入户指导,春季行动主要以实施养殖池水盐度的控制、健康无病虾苗的淡化养殖技术、虾苗的中间培育技术为主;夏季、秋季行动主要以实施养殖水环境的调控技术、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的研制与推广、病害防治技术及鱼病防治药物的监测、健康养殖生产管理技术为主进行。11月~12月为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进行项目总结、抽检、验收,总结典型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初步制定2009年渔业科技入户工作方案计划。

(三)加强良繁体系建设,搞好苗种生产管理

主要内容:组织做好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和遗传育种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做好市级水产良种场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建立

良种补贴制度,鼓励引进、选育新品种、良种。规范和完善市级水产良种场管理。继续做好苗种生产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做好南美白对虾、良种鲫鱼苗种繁育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步骤:4~5月根据项目指南组织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工程项目申报、验收工作;5~6月监督指导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和遗传育种中心建设工作及市级水产良种场的监督检查工作;4~5月对《市级水产良种场管理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4~6月对苗种生产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证、生产记录、渔药使用情况。

(四)进一步推进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做好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组织做好鲤春病毒病的监测工作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渔业职业兽医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编写职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资料,组织开展培训及考核工作。做好水产苗种检疫,从源头控制病害传播,加强水产养殖病害监测工作。**年继续采取机场和产地检疫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放在产地检疫,进出市苗种检疫率达到90%以上。发挥区(县)人才和技术在水产苗种检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由各区(县)进出市苗种的检疫,原则上委托给区(县)进行检疫。市病害防病中心负责机场检疫和全市检疫人员的技术培训,依据每年的病害监测和疫病流行情况,制定检疫方案、检疫项目,指导区(县)的检疫工作,对区(县)目前没有能力检疫的项目由市防病中心协助检疫。年底根据各单位检疫的实际工作情况下达检疫经费。

实施步骤:4月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法律知识培训、下达鲤春病毒病专项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出台《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4~5月研究制定《**市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市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执业兽医相关工作;5~6月出台《**市渔业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试行)》、《**市渔业处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编写培训教材;6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培训及资格考核工作,7月颁发**市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完成渔业执业兽医和水生动物诊疗机构注册,8月公示注册机构和个人,10月对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进行总结。4~7月组织开展水产苗种检疫工作讨论会,安排布置检疫工作,组织检疫培训工作,全面开展水产苗种检疫工作。

(五)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年在做好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同时,鼓励和推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将重点放在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监测上。计划全年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0处、面积4500公顷;推荐产品认证45个。**年认证绿色水产品和有机水产品各1个。创建4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区县”、10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乡镇”。组织全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改进抽检方法,加大水产养殖环节药残监测力度,计划全年组织2次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监督抽查,抽检样品数量增加到400个以上,同比增长50%。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增加样品检测项目和提高样品检测速度。

加强用药管理。以鲫鱼出口项目为重点,加强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一是建立

药残监测制度。投放苗种做到来源清楚,在生产中期或后期进行药残检测。二是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市水产局组织技术部门和渔政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无生产记录及违规用药行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实施步骤:全年开展无公害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7月组织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产地环境是否污染、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存在问题坚决依法予以查处。7月对鲫鱼出口生产基地进行药残检测并检查。10月组织开展“**市中秋节、十一黄金周节日期间水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测”活动,对全市水产品生产基地、部分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进行监督抽检。11月下旬开展“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活动,将对全市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全面开展水产品监督抽检。

(六)积极推动养殖证制度建设

主要内容:制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组织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要从渔业生产现状出发,充分考虑渔民所需空间,处理好水域、滩涂养殖功能与其他功能的关系,统筹安排好养殖功能布局。同时要将适养的浅海、滩涂、水库和盐碱地资源尽可能纳入规划,报政府批准。落实《物权法》要求,继续组织核发《养殖使用证》,作为渔民确权使用凭证,保护广大养殖生产者的自身权益,**年全市养殖证发证率要达到80%以上。

实施步骤:4月制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4月下旬召开全市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动员会议,指导区(县)编制《水域滩涂规划》。5~8月全市组织核发《养殖使用证》。9~10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养殖证制度建设情况,养殖证发放落实情况。11月召开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区(县)予以表彰。

(七)全面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

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年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和任务,突出抓好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过程中的药品使用的执法检查,取缔无证生产和查处违法用药行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和养殖生产者水产养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养殖生产者的守法意识,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执法机构为主,技术推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

实施步骤:3月底下发《**市**年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执法前的准备工作。4~6月市渔业执法机构组织各县渔业执法部门检查国家级、市级水产良种场和苗种场,并到机场对外省市进入我市的苗种检疫情况进行检查。7~10月检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优势水产品养殖示范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渔药使用情况。4~10月市渔业主管部门将组织2次以上督查,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第一次督查,8月上、中旬组织第二次督查。11月由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组织区县渔业执法部门对全市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进行总结,于11月20日报市水产局。

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区(县)渔业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制定本区(县)的实施方案。为保证本“行动”实施,做到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市成立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渔业管理处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申报、检查、验收,养殖证制度建设、水生动物防疫、良繁体系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项目申报、督促检查、协调,组织验收。

科技市场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组织技术培训,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工作。

渔政环保处负责组织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执法检查。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执法工作。

市水产研究所、技术推广站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作。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

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中心负责水生动物病害防疫检疫,健康养殖示范场(区)技术指导工作。

各区(县)成立相应的由局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市、区(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相关问题,督促、检查工作执行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区(县)的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将推进行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完成推进行动的各项目标。在工作中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水产健康养殖创造良好社会条件。

第8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由于近年来乐亭县农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环渤海经济圈成为我国经济第三增长极、京津唐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发展背景,原有乐亭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等建设已跟不上现展步伐,制约了乐亭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原乐亭县冀东果菜批发市场位于县城大钊路北端,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市场将影响周边居住,又受到交通拥堵限制。为此,乐亭县政府审时度势,把乐亭县冀东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作为十大惠民工程。实行以政府主导,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乐亭县冀东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其中政府占股份28%,其他三个股份分别占股24%。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果菜农利益,县政府下发《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非法果菜交易场所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成立由工商、公安、国土、交通、城管、农牧、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乱设点、滥收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一、科学规划、规模发展,努力构建公益性农产品销售的市场平台。冀东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是适应农业发展不断深化的需要而建设的。在建设过程中,市场始终坚持把公益性和市场性有效结合,坚持把“带动本地、辐射全国、突出公益”作为着眼点和出发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打造和构建公益性批发市场平台。在总体规划上,坚持“三个统筹”,即把本地果菜产业资源与市场建设统筹考虑、把市场承载能力与买卖全国统筹考虑、把区域市场与国内外市场走势统筹考虑,合理功能设置,优化结构布局,充分体现市场建设的公益性、实用性、服务性和前瞻性。在具体实施上,坚持梯次推进、滚动发展,投入不断档,建设不停步,不断提高市场公益水平和承载能力。累计投入资金5142.17万元,建设了24000平方米的交易厅棚,为进入市场交易的服务对象免费提供交易场地,可容纳2000余辆大小车辆进入厅棚交易。建设了标准化农产品销售专区94座,用于理货和农产品销售。有利于市场统一管理、稳定合理菜价、方便就近买菜、保证食品安全。建设了电子统一结算系统,实现了划价单合同约定、实名制刷卡电子统一过秤、银行化统一结算的交易方式,用现代网络技术的管理手段,取代了传统的对手交易方式,提升了市场的公益性和科学化。杜绝了“随意变价”、“缺斤短两”、“假币流通”和“抹头去零”等传统对手交易方式容易发生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交易双方和市场主体的利益。同时建设了安全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冀东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已成为国家商务部、农业部信息采集点之一,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发挥了服务民生的宗旨。

二、以人为本、突出公益,创新发展、拓展功能。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的开拓能力,市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多元化发展,突出公益性,努力构建辐射全国的大市场网络、拓展功能。一是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培育市场营销队伍。建立了市场经纪人协会,吸收信誉好、有实力、讲诚信的经纪人入会,制定了《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经纪人协会章程》、《经纪人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对经纪人的中介范围、佣金标准统一界定,实行挂牌上岗和交易划价单制度,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纪人评选活动”,弘扬文明诚信经营,打击违规欺诈行为。几年来,培育了近3500人的果菜经纪人队伍,常年活跃在批发市场的中介组织达190多个,对内联系13万农户,对外联系4万多国内外客商。在全国建立了67个信息网点和21个批发中心,聚纳客商,汇集信息,形成了辐射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市场营销网络,实现了良性互动的产销对接。自1998年至今,乐亭县果菜从未出现卖难问题,使全县果菜产销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二是建立现代化市场信息网络,推动果菜标准化生产。成立了市场信息中心,建立了网站,实现了与商务部、农业部、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农业厅的光纤联网,每天接收全国150多家大型农贸市场40多种果菜的价格信息,通过电视、电脑、电话“三电合一”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广泛传播,特别是每天两次在县电视台播出自办果菜产销信息,开设了“800免费咨询热线”,帮助农民把准市场脉搏,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品种,发展标准化生产,并建立了果菜研发中心,按照“有标执行、无标制定”的原则,与县农口部门联合,指导农民落实了蔬菜生产4大质量安全标准和10大系列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在果品生产制定上,落实了设施桃、裸植桃、苹果、梨4项无公害生产标准和红富士苹果、巨峰葡萄等8项国家和地方质量标准,其中市场内部制定的设施桃生产等标准被确定为唐山市地方标准,全县果菜基本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三是建设高标准果菜检测中心,保障果菜质量安全。为适应食品安全需要,体现公益性的宗旨,投资270万元,建设了560平方米的“农产品品质检测中心”,在产地批发市场率先配备了气相色谱仪、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仪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15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检测设备,可同时检测国家规定严禁使用的41种农药和重金属、亚硝酸盐等重要检测指标,每天检测果菜10多个批次100多个样品。同时,在全县14个果菜主产区乡镇设立了果菜质量快速检测站,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检测标准,统一人员管理,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农产品检测制度,与县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县果菜种植户、加工企业、经销组织建立了76371个产地编码,在生产基地内成立了“十户联保”小组2200多个,对果菜产品实行生产源头初检与销售认证抽检相结合的产销全程检测,确保了上市果菜质量安全。

三、面对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发挥公益性宗旨。

第9篇:农贸市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近两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紧紧围绕畅通、有序、安全的总体目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初步建立交通安全综治机制。,市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初,专门下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公安、城管、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联手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同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城区新建主次干道5条,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9条,道路总长70公里,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总体呈现“六横七纵”格局,基本满足城市交通需求。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创卫创模”工作要求,对城区部分主干道进行了渠化、亮化,设置了绿岛隔离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更新了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从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难点、热点入手,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升级改造机动车轨迹查询系统,增设3组交通信号灯和10套高清监控系统,强化了道路交通日常管理。

(三)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坚持按照“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交通管理对象,集中整治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超载超限、危化品运输、校园周边秩序、马路市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了对酒后驾车、闯红灯、机非混行、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多起,处罚123986人次。同时,对城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予以强化管理,城区交通基本保持畅通有序,即使是上下班高峰期或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也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现象。

(四)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组织集中整改。同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个案评析,从中找寻事故发生规律。,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排大交通隐患6处,发出整改通知书(函)4份,均已整改到位。此外,在突发性恶劣天气来袭时,能够按照预案全员出动,科学指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努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以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交通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单,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交通安全辅导宣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新闻媒体还开设了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教育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难点和突出问题。

(一)规划设计先天不足。一是道路建设规划不够合理。道路建设规划超前意识不强,历史欠账太多,缺乏统筹和科学论证,造成城区路网结构不尽合理,交通循环不够流畅。目前城区纵向道路基本贯通,但横向道路多为“断头路”、“卡脖子路”,不仅路幅狭窄,而且多处于商业、学校聚集区,如人民路、鼓楼路、北城河路等。二是停车场规划建设未得到重视。目前,整个城区没有标准的专门停车场,一些公共场所和商业街区,如人民影剧院、人民医院、真州农贸市场、国庆路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场所,因缺少充足的公共停车泊位,加剧了占道停

车和乱停乱放的现象。按规定每百辆车37个泊位计算,目前城区仅有汽车停车泊位多个,其中300多个还是马路停车位,停车泊位拥有率不足20%。同时,居住小区没有按规定、按比例建设停车场,多数居住小区、商住楼不能满足自身停车需求。三是公共交通发展滞后。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公交线路已不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公交线路未能同步覆盖。因公交站台规划缺失或设置不够合理,公交班车随意停靠上下客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交通并留有安全隐患。(二)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道路等级较低,路幅狭窄,功能不明确,交通信号标志建设滞后,农村道路交通标志严重缺乏。城区主次干道共有24个交叉路口,还有7个路口未装红绿灯,8个路口未装“电子警察”,4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已损坏,少数红绿灯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中小学校周边大多没有施划减速带,缺乏交通警示标志标牌,未划定学生家长等候区等。城区道路几乎没有交通指路标志,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三)市民安全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有的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出租车急刹急停,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行驶、随意调头、乱闯红灯等现象屡禁不止。另外,对一些电动车驾驶人抢占机动车道、抢灯越线、逆向行驶,以及三轮车“闯”等违规行为,群众反映也较为强烈。

(四)科学管理能力急需提高。一是条块分割,综治合力不强。《仪征市综合交通规划》虽已编制完成,但尚未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治机制虽初步建立,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基本上还是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长效措施不能落实,致使影响城区交通安全的顽症,如超载超限、“红旋风”随意进城、工程车带泥行驶、渣土车抛洒滴漏等,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二是执法不严,管控难以到位。受办案、罚没指标考核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对交通违法行为往往重罚款、轻教育,重机动车辆查处、轻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对不进车站和非法营运的车辆还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三是队伍薄弱,结构有待优化。交警、交通路政、城管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三大主力军,目前均存在人员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的状况。以交警为例,我市现有交巡警145人,在职137人,其中城区28人,平均年龄达42岁,在机动车保有量和公路里程快速增加的情况下,警力不足、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另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较大隐患还有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各种违规车辆载客运货、接送学生等。

三、几点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构建平安仪征、和谐仪征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是一个涉及人、车、路、环境的动态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谋划长远发展的高度,谋划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要求,依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督促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城管、建管、工商、教育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协作互动,形成监管合力。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组织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认真落实“三同时”(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为日后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条件。建设部门在设立道路绿岛、安装路灯照明时,也要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统筹考虑绿岛、照明设施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二)进一步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都要履行好自身职责,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宣传文化部门要切实履行宣传义务,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宣传,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谴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提高全民遵守法规、安全出行的意识。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未来,从小抓起,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方人群,促进整个社会。各类驾校要严格把好新驾驶员培训、考试关,增强新驾驶员遵章行车意识和安全驾驶素质。

(三)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改善交通环境。一要优化城区路网结构。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形成城区道路环状循环,重点解决城区东西向道路“断头路”的问题,逐步提高道路横向通行能力,确保交通顺畅。二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要将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近期迫切需要在城市入口处规划建设停车场,切实改变城区货运车辆停放混乱的状况;针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状,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主干道每500米有一个小型停车场的要求,逐步规划建设一些小型停车点。对已建成的停车场,要发挥其功能,尽早解决时代超市等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问题。同时,要制定相配套的停车场(点)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停车位有偿使用机制,推进城区停车文明有序。今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道路、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应当超前规划,科学评估,按照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三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要充分认识公共交通这项公益性事业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加快城市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在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加快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步伐,增加公交线路,统一规范管理,提高公交通行能力和正点率。四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加大投入,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固定投入,尽早实现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要继续在城区的一些主要路口合理增设信号灯、“电子警察”和标志标牌,并进行路口渠化改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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