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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建业务;基层预算单位;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4-0143-02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很快、变动很多,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相对有些老化,二者在涉及基本建设业务会计处理时如何衔接的问题,让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比较头疼,理解上的漏洞和实际处理时的错误比较多。就此,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对于基本建设支出业务,不在单位预算账上反映,仅在基建账上反映,单位预算账是经费账,不应该反映基本建设支出
其实,尽管基本建设支出过去是按经费性质分类的,不属于功能分类,但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不设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并不是取消了基本建设业务在政府收支分类中应反映的经济内容,而是将原基本建设支出分解到各功能分类科目,如在“教育”类中,就有“教育附加费支出”款,款下有“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等项。
基层单位收到这笔拨款时,不能因为是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基建专户上记了“基建拨款”,就认为不应该在单位预算账上反映收入。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反映一个单位预算账收到这笔拨款又转到基建专户上的过程,由于现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能从财政国库房直接拨付到了基建专户,单位预算会计账簿上没有该项拨款的“银行存款”科目的增减,此时也要反映一笔收入和一笔支出,单位预算账上才能反映收支业务的全部内容。
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单位预算账会计处理:如发改委安排的项目,某行政单位收到基建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 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然后,从预算单位账向基建专户拨款时:
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不是发改委安排的基建资金到账及向基建专户拨款时:
(1)借:银行存款; 贷: 拨入经费-项目支出-******
(2)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单位经批准自筹资金用于基建工程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贷:银行存款(结转自筹基建对支出功能分类的影响在第二个问题中分析,这里不枝蔓)。
基建账会计处理
相应的,单位预算账向基建专户拨款时,基建账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二级科目分别是本年预算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等)。
以上为基建资金拨付到基建专户时的会计处理。
随着建筑安装投资的增加,建设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了,基建账应该这样做:
(1)借:交付使用资产;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
(2)借:基建拨款;贷:交付使用资产(随着基建拨款的冲转,基建账最后结平)。
单位预算账会计处理
此时,单位预算账上应该做:
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从上面的分录可以看出来,单位预算账与基建账是衔接的。单位预算账上先后反映了拨入经费、经费支出的过程和银行存款的增减,最终增加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基建账上反映了从基建拨款到形成建筑工程投资,再到交付使用资产和基建拨款冲转,最后基建账完成使命的过程。基建账和预算单位账衔接上了,整个科目的设计是圆满的。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基建资金直接从财政国库进入了建设单位的基建专户,此时单位预算账上不反映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这种情况对基建账没有影响,但对预算账有影响。预算单位账处理原理也不变,应该是:
借:经费收入-项目支出-******; 贷: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即反映一笔经费收支变化,从而单位预算账上就会反映经费收支全貌。
理清了这个问题,现实生活中的另一个问题也好解决了。这种情况就是:工程已竣工验收,但工程款未付清,此时很多预算单位既不在基建账上反映未付款情况,也不在预算单位账上反映未付款情况,他们直接按已付款情况把基建拨款和交付使用资产冲转,把基建账结平,却在单位预算账上按工程的评审造价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欠账情况呢,登记一个备查账,等有了钱再说。
鉴于未付工程款大量存在的事实,笔者建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应该变通,未付的工程款从“应付工程款”转入“其他借款”。按照“企业债券资金”的思路,把“其他借款”和“交付使用资产”冲转,把基建账结平。只不过“企业债券资金”是立项时批复的资金来源,而“其他借款”是施工中才发生的。
单位预算账上怎么反映呢?从政府负债的角度讲,工程欠款其实就是直接隐性负债,在单位预算账上反映它对政府摸清家底是大有益处的。因此,基建账结平后,笔者建议单位预算账上要增加因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按交付使用资产的金额列入,固定基金按形成基建拨款的金额列入,其差额(也就是其他借款冲转前余额)再增加一笔负债。这样做的结果是,其他借款在基建账冲转了,但在单位预算账上增加了一笔负债。
这样,基建账结平了,单位预算账上反映了单位的负债,两个账也是衔接的、圆满的。这样的一个解决方案,对解决基建账长期挂账不能结账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目前基建账长期挂账意见纷纷又没有出台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这样的变通是最容易被大家接爱的。
二、在单位预算会计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没有按照抵消内转转账的要求编制报表,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在年度决算报表上重复反映,以致报表不平衡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正确做法是:单位应对行政(事业)账和基本建设账内部转账业务进行抵销后,按两套账的实际发生数进行填报,同时调整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在解答某年报表决算问题时,曾经有一个例子对此专门讲解。
例:某事业单位事业账中全年发生“事业收入”200万元,“结转自筹基建”100万元;基本建设账中“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100万元,该笔资金实际支出80万元。假定该单位日常经费在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事业运行”科目反映,基本建设资金在“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填报决算报表时:
(1)抵销内部转账。先对事业账中“结转自筹基建”100万元和基本建设账中“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100万元进行对冲,对冲后本单位“事业收入”反映20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支出80万元。
(2)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将“事业收入”中用于结转自筹基建的100万元从“事业运行”科目调整至“其他XXXX支出”科目反映,相应的基本建设资金支出80万元也在“其他XXXX支出”填列。
分析这个例子,抵销内部转账,应该是调表不调账的做法,只调整报表,不调整会计分录和会计账簿,这是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的正确做法,这样编制出来的报表反映实际收支全貌,符合实际情况。
而调整支出功能分类,则是解决自筹基建资金来自于何方这一问题的做法,换一种说法,用于基本建设的钱来自于“事业收入”类的“其他***支出”,不是来自于“事业运行”,因为资金用途变了,所以功能分类要变,从这个角度分析,应该是先调账再编制报表,所谓“调表又调账”。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很好地衔接在一起,这是融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好办法。
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现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制度脱节是很严重的。现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还是1996年执行的,此后,财政部于2002年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务院于2004年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财政领域内还先后进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上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了较大改变。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仅在1998年做了补充规定。因此,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制度脱节是不可避免的。
如“基建拨款”、“基本建设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一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属于计划经济时代业务的痕迹非常明显,在行政事业会计科目中找不到相应的内容去理解基建账中的这些明细科目。
从基层工作人员接受上级文件的角度讲,增加了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学习难度,这种难度本来可以避免。从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角度看,因为几种会计制度不衔接,它的执行力度会打折扣。从中央会计政策的权威上看,会计制度不衔接,对权威性也是一种损害。
建议财政部尽快出台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尽量融合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的相关核算内容。
参考文献:
[1] 任英.基本建设财务会计管理及改革[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6,(5).
目前,我国各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基本由各地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承担,而一些投资平台公司的会计核算混乱,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表现是不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不按立项批复设置工程项目、不按工程项目核算归集工程投资、基建施工手续不全,无投资计划,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不符,工程完工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不及时将已完工工程项目转出等。本文以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重点,通过分析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指出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关键词: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本文主要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论述重点。基本建设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监督。
二、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意义
第一,基本建设会计能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了有计划的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第二,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和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设会计是专门核算投资平台公司以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设会计要通过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档案、支付工程款项、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等各个环节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因此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决算的编制将影响政府的决策及财政预算。
二、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建项目建设及核算认识不足
部分会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不够熟悉,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凭借经验处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不认真审阅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合同等现象,因此经常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概算、立项的项目分类不相符,直接影响到竣工决算。加上单位领导或会计主管重视不够,监督和考核不严,使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经常存在问题。
(二)施工程序不规范,竣工结算不合理
目前,部分建设单位迫于政治任务或者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部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就开始设计和勘探;有的单位建设资金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实施计划便早已出台;有的单位的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就动工兴建;有的单位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当然,工程发包层层转包的情况也很普片。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的公司未设置基建帐套,还以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即使有的公司设置了基建帐套,但仍未按立项批复设置核算项目,造成日后会计查询、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数据及竣工决算困难。会计核算中,主要存在不安项目归集工程投资、待摊投资不分项目工程结算后不及时对账并投资工程成本及不及时竣工决算等。
(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项目核算有待加强
1、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问题。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而且不通过“银行存款”账,直接开出现金支票,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一些单位违规出借资金,大规模举债,形成结存大额的货币资金,同时又要承担借款利息,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多头挂账问题。对各施工单位的债权债务多头挂账,因没有及时核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款,而出现重复付款。
3、财务公开问题。有的基建会计由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兼任,业务不熟练,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有的基建帐目没有单立,和单位的其他帐目混在一起,无法据实公开;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特意不公开基建帐目;个别单位即使公开了帐目,也没有明细帐,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4、福利发放的问题。建设单位人员来源构成较复杂。工资福利发放,有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二级单位发放,有的是暂时借用有关单位人员按年进行结算返还,这样容易导致实际报销中少数人员有重复发放考勤奖、电话补贴、过节费等现象,增加了工程成本。
5、工程科目设置不安立项批复设置,导致工程项目投资核算不清晰,造成竣工决算工作繁重。
6、竣工决算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或者不进行竣工决算,因此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核定,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结算,账面工程成本及基建拨款无限增加,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将市政基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建设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的缺失,导致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完成任务,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务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三、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基建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建会计核算的全面与否、准确与否。因此,单位要严格要求,加强考核,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规,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财务处理方式,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如《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等。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各工程项目实际,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效果,让基建会计人员不仅熟悉,而且能够运用相关法规政策。
(二)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规范基建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基建活动无章、无规开展,必须确保基建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和签约单位设立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程转包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此外,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应顶住领导压力,不予付款。
2、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因此,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给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等。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首先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然后还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等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
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监督确认,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此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每半年或一年与施工方核对往来款项,并加盖双方财务章加以确认,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四)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分包或转包工程,涉及分包、转包的施工企业少则1、2家,多则3、4家,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不理清与施工企业或分包商的关系,难免会造成付款失误等问题,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基建会计部门应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核算具体流程,规定资金支付的统一办法和程序。支付款项时,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的付款手续,并要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最后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原则,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和贷款数额,对未达账款项进行核实,若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资金拆借行为,向金融机构贷款要“统借统还”。
(五)搞好基建审计及内控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后,会计人员应做交付使用资产入账处理,并将该项目封口不再发生费用,及时送交相关审核部门予以审计。基建会计应定期把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汇成表格交于单位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经常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审计部门联手,深入到基建的每个环节,对基建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总之,基本建设会计在项目工程的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建会计核算做到科学规范,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能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国有投资建设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完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审计工作。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将越来越科学规范,基建会计核算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将逐步实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http:///
[2]阮玉东.浅谈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
[3]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4]唐玲玲,李一萍.基建会计核算刍议.财会通讯,2008(2)
关键词:高等学校 财务会计 基建会计 会计信息质量
长期以来,受财政管理体制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制度等的制约,高等学校分别设置财务会计和基建会计两套账,前者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收入、支出的发生情况以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等;后者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过程中投资的取得、使用和完成情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校投资主体单一,经济业务简单,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高校自身内部管理的需要,财务会计和基建会计分离,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投资主体多元化,经济业务日益复杂和多样,财务会计和基建会计两账分设,导致会计信息割裂,不能适应现实经济环境下相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尤其是部门预算改革及其相关配套改革的逐步推进,两账分设,高校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问题更加突出。
一、高校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存在的问题
1.两账分设,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充分,不能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大规模扩招以来,基本建设进入了高峰期。高校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自筹、银行贷款和国家拨款。高校不同渠道取得的基建资金进入基本建设领域后,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使用,形成相应的投资支出,这些投资支出构成高校未完工基建产品即在产品的实际成本,是高校资产的一部分。但由于两账分离,投资支出只在基建会计中反映,不在财务会计中反映。只有当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财务会计才将完工基建产品的成本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成本登记入账。因此,高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即使按规定,高校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时合并基建报表中来源于财政性资金的基建拨款及其形成的基建投资和基建结余资金,但对于基建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或其他非财政性资金的高校来说,合并基建报表后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仍然不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其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
2.两账分设,导致高校会计信息失真。按照规定,高等学校作为贷款主体向银行取得的基本建设投资借款,要在财务会计中反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将取得的银行借款拨付基建时,财务会计做借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建会计在收到拨付的基建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基建拨款一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科目;这部分资金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使用时,基建会计做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待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财务会计才根据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做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长,往往要跨年度有的甚至跨几个年度,因此,基建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高校,在较长的时期里,资产负债表中会有大额应收及暂付款。而这部分资产在基建会计报表中又以银行存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形式存在。两账分设,既虚增了资产,还不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基建投资借款利息应记入建设成本,但由于两账分设,高校作为借款主体向银行借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在财务会计中反映,支付的借款利息作为支付当期的事业支出反映在财务会计中,不记入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导致固定资产价值低估。因此,用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建设的高校,由于两账分设,会计处理的最终结果是既虚增资产,又低估资产价值,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两账分设,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管理效率,增加了管理风险。由于两账分设,基建资金的划拨、资产的交付,以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国家基本建设拨款的使用等,需要在两套账之间增设相应的管理环节,设计相应的内控程序,同一笔业务,需要在两套账中分别记录,导致重复劳动,也增加了管理难度和管理风险,降低了管理效率。
二、高校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融合的对策
1.整合现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为融合高校财务会计和基建会计提供制度依据。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财务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存在的问题,也是我国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高校会计核算的改革与国家整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体系的改革密不可分。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主要由《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核算有关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组成。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现阶段可行的是整合现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取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充实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提高高校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改进高校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相关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决策需要。
2.完善会计科目体系,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在现行高校财务会计科目体系中增设“物资采购”、“工程物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资产类科目,核算高校为工程项目建设储备的材料物资以及发生的各类投资支出;取消原“借入款项”科目,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负债类科目,分别核算高校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和超过一年的借款;增设“基建拨款”科目,它属于收入类科目,核算高校国家基本建设拨款的取得和转销情况。
3.完善会计报表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相关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和决策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增设物资采购、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项目,负债类取消借入款项,增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项目;在净资产类未完项目收支差额项下增加基建拨款项目。
在收入表中增加基建拨款项目。
增设基建投资表,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起到本年末止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以及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情况。
增设待摊投资明细表,反映本年实际发生的各项待摊投资数额。
增设现金流量表,使相关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评价高校的现金流量,并据以预测高校未来的现金流量。
4.规范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随着高校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和多样,现行高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决算说明部分过于简单,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不便于相关信息使用者理解高校会计报表。因此,规范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对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作出解释,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加深入地理解高校会计报表的内容,全面分析高校的收支情况和财务状况,作为决策参考。
三、会计核算举例
(一)基建拨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结转
1.取得基建拨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
2.支付工程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以上为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的会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则在支付工程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同时:
借:基建拨款
贷:固定基金
(二)基建投资
借款的取得及其使用和结转
1.从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支付工程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4.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支出
贷:固定基金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
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文字[1997]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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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
关键词:高校基建 财务管理 问题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102-01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要发展,基本建设要先行。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几乎所有高校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扩建,每年的投资额少则数千万元,多则数亿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给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一、有些经费不适合在基建账套中核算管理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基本建设投资,但现在按照上级批复的要求,国家给高校投入的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也在基建账套中核算。这两类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不同,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来管理和核算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不适合在基建账套中核算管理。例如,学科专业建设经费中的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等内容在基建账套中没有合适的会计科目来核算,项目完成后常常无法像基建项目一样形成交付资产;建设内容中有时没有建安工程,只有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人才队伍建设等软的建设内容,但有建设单位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招投标费、借款利息等待摊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无法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分摊。
二、贷款建设的项目无法及时转固
高校为了提高办学层次,基建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但高校自身的资金不足,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工程竣工后,要按照竣工决算,将已经完成并交付的各项资产,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年末余额应在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用基建拨款全数冲转。基建拨款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拨款等。
如果项目是用银行贷款完成的,在银行贷款尚未偿还前,意味着高校没有能力安排自筹基建拨款。没有基建拨款,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就无法进行冲转,那么已完成的各项资产就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账,不能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导致固定资产实际已投入使用却迟迟不能入账,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加了工作难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教育事业拨款、科研拨款和基建拨款都在一个零余额账户中收支,款项支付需填写授权支付令,但会计核算却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在不同的账套中进行。尤其是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实施后,基建经费分别并入“高等教育”和“高技术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造成不仅是一个零余额账户中的经费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就连同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的经费都要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给财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工作难度。例如:收到用款额度时,需按用款额度占当年预算的比例计算出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和基建经费各自的用款额度,然后再分别入账,而不能一目了然分清哪部分额度为基建拨款,增加了工作量;在银行对账、指标核对、用款额度核对时,不能在一个账套里进行核对,需要在两个账套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进行核对,然后再将核对结果汇总,增大了对账难度;基建拨款在不同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核算,而会计核算科目是一样的,在年底编制部门决算报表时,不能按基建经费会计科目直接填列,需要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到部门决算报表中,给工作带来了不便;办理每一笔授权支付业务时,都要明确该笔业务的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确认是上年结余还是当年预算后,才能填写支付令,大大地增加了工作量。
四、待摊投资分摊原则不明确,分摊程序繁杂
1.分摊原则不明确。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借款利息、其他待摊投资等。待摊投资分摊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核算的是否准确,但现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明确待摊投资具体应如何分摊,财务人员只能根据辅导材料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分摊。分摊时有的高校根据概算批复数进行分摊,此方法简单但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不够真实准确;有的高校根据实际完成数进行分摊,此方法比较复杂但相对真实准确。
2.分摊程序繁杂。随着高校基建规模的扩大、基建项目的增多,待摊投资的核算越来越复杂。根据开支内容的不同,分摊的方法也不同,有的是直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有的是在一个项目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中分摊后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有的是先在同时建设的多个项目中进行分摊,然后在一个项目内的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装设备中分摊。这其中最复杂的就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分摊。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一般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高校大多是多个项目同时开工建设,管理部门发生的管理性开支有一些无法区分到底是哪个项目的支出,核算时只能是把可以确认项目的支出直接计入该项目的待摊投资下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把无法确认项目的管理性开支先归集到一个单独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下,然后按月在各个项目中进行分摊,计入各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竣工决算时,再将包含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待摊投资进行分摊,分摊程序十分繁杂。
五、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
按现行的要求,高校在年度终了需要上报部门决算报表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基本建设项目反映的是本年度用非偿还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反映高校使用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报表反映的是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反映高校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两套决算报表中都没有反映资金来源全部是银行贷款的基建项目,两套决算报表都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校基本建设的真正情况。
在高校规模快速扩大的新形势下,高校基建财务管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研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进一步提高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水平,使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与国家改革和学校发展相适应,把高校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陈紫莹.高校贷款建设会计核算的改革思路.财经界(学术),2010(10)
2.于建静.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初探.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9)
3.汤贺凤,郭碧雯.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会计之友,2011(6)
一、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衔接的调查分析
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系统,仅依靠定性的规范研究是难以完成的,会计实践中存在引入实证研究的客观需要。2010年4—9月,基于公立医院改革以及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背景,设立了医院会计与建设单位会计并轨研究课题,结合江苏省公立医院对医院日常运营和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现状,课题组就医院会计与建设单位会计并轨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开展相关调查研究。
(一)调查目的与方法
研究尝试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基建会计纳入医院会计“大账”的改革意见建立研究假设,设计研究程序,在分层抽样调查江苏省公立医院会计核算现状的基础上,检验研究假设并得出研究结论,以期研究成果对医院会计制度设计提供可借鉴之处。
具体采用的方法有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问法等。首先,采用文献法,收集国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建设单位会计并轨研究的文献资料。其次,设计结构式调查问卷,采用分层抽样法抽取样本,以江苏省省级医院和扬州、徐州、苏州3个地区市直属公立医院为范围,试填、发放、回收调查问卷;采用访问法,进行非问卷深度访问。最后,对采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利用Excel2003和SPSS13.0对回收的43份有效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提交研究成果。
(二)主要调查结果
1.一般情况
从医院等级来看,被调查医院均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中:二级医院23所,占医院总数的53.5%;三级医院20所,占医院总数的46.5%。
从医院所在地域分布来看,问卷填写单位分布在苏中、苏北、苏南三个区域。
从医院隶属关系来看,本次调查样本由江苏省省级医院和扬州市、徐州市、苏州市市直属医院和县(含县级市)直属医院组成。
在调查范围内,开放床位在700张及以下的医院有27所,占63%,年门诊量在100万人次以下的医院为33所,占77%,年出院病人数在3万人次以下的医院为31所,占72%。数据表明,入选样本中县、市级中等规模的医院比较多,开放床位在1100张以上、年门急诊量在150万人次以上、年出院病人数在4万人次以上的大型医院数量比较少,大部分为省级医疗单位。
在43所被调查医院中,29所医院近三年来有经发改委审批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占医院总数的67.4%。
在29所有经发改委审批立项在建项目的医院中,26所医院在建项目个数都集中在1—2项,占比为90%,说明目前绝大多数医院基建项目个数比较集中。
2.关于实务界的并轨诉求
问卷针对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的弊端设计了1道多选题,题中列示4个选项:第一,存在“两套账”现象,违背会计主体假设;第二,现行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能完整反映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预付、结转情况,会计信息不够完整;第三,不符合将基本建设收入、基本建设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第四,不利于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调查结果显示,四个选项都有比较高的入选率,入选次数分别为28次、41次、33次、24次,入选率分别为65%、95%、77%、56%,有18所医院对四个选项全部选择,其中入选次数和入选率最高的为第二项,即95%的被调查医院认同医院现行财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不够完整。数据表明,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两者分离存在诸多弊端是医院会计实务界广大财会人员的共识。
问卷针对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轨的争议设计了1道多选题。题中列示4个不支持并轨的理由选项:第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1997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改革应该先行;第二,我国代建制处在摸索、推广阶段,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第三,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制定并实施是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轨改革能否成功的政策保障;第四,两者并轨对医院现有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要求大大提高,医院财会人员配备力量不足。此道题目的四个选项入选次数和入选率比较接近,入选次数分别为22次、25次、32次、28次,入选率分别为51%、58%、74%、65%,有8所医院选择了全部四个选项。第三选项被32所医院选择,即多数医院认同并轨成功与否依赖于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3.关于实务界对并轨的认同度
问卷针对实务界对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轨的认同度设计了1道单选题。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43所医院中,34所医院认为“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利大于弊,应该合并,占比79%;7所医院认为利弊相当,并轨与否没有什么区别,占比16%;有2所医院认为弊大于利,不应该合并,占比5%。数据表明,在医院会计实务界,医院会计与基本建设会计并轨的认同度较高。
4.关于并轨方式的采用
问卷针对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轨应采取什么方式为宜,设计了1道单选题。题中提供两种并轨方式供选择,一是可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执行;二是在《医院会计制度》中明确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方法后,直接全面推开执行。调查结果显示,选择第一项的有21所医院,选择第二项的有22所医院,两种观点相当。这为今后两者并轨方式的选择留下了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三)调查小结
从上述实证研究得出的主要调查结果看,在医院会计实务界,存在较高的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并轨的诉求,医院会计从业人员对于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衔接认同度较高。新医院会计制度设计的现实意义则在于其回应了来自于医院会计实务界合理的并轨诉求,因其增强医院会计信息完整性而获得较高认同度。
二、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顺利衔接的思考
为尽可能减少医院会计制度改革成本,增加医院会计核算的简便性和可操作性,新制度仍然保留医院现有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账套,要求至少按月将基建账套的相关数据并入到医院会计账套中,既能够提高医院会计信息完整性、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也能够满足基建项目竣工审计、工程决算审计等对基建项目会计档案管理的特殊要求,从而实现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医院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选择,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为保障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广大医院财务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医院财务管理理念,在构建项目管理模式、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高自身综合素养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一)构建有效的医院日常运营财务管理与项目管理并轨模式
可以将医院的活动划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在相对封闭和确定的环境下所开展的具有重复性、持续性、周而复始的活动,如:医疗、教学、科研、防保等活动,通常将这种活动称为日常运营或常规工作;其二是在相对开放和不确定的环境下所开展的独特性、一次性的活动,通常称这种活动为项目,像医院建筑物的建设就属于这一类范畴。医院建筑物的建设需要遵循投资决策阶段、前期工程准备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诸多项目管理程序,分别完成各阶段各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成本进行事中控制。
医院的项目管理活动和日常医教研运营活动一样,都是医院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医院财务管理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视日常运营管理忽视项目管理的现象。比如:对于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财务人员往往局限于对工程施工阶段实施管理与控制,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缺乏必要的事前介入;即便是在工程施工阶段实施的管理与控制,也往往局限于按照合同、工程进度、工程支付证书支付工程价款,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条款的合规性、合法性缺乏事前干预,对于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更是缺乏控制和制约。为了更好地指导医疗机构完成新旧制度对接,《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需要从财务管理、会计制度设计层面同步引进项目管理理念。
(二)构建合理的岗位设置及内控制度优化模式
无论是医院会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还是医院内控流程建设均应坚持流程驱动的理念。将医院的活动划分为日常活动和项目活动,医院日常运营和基建项目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经济事项可以融为一体,从事前审核、出纳、编制记账凭证、事后复核、登记明细账簿、编制财务报告等,到预算、决算编制等诸多岗位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均可以依据会计业务流程合理驱动,确保办理经济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在这种模式下,医院财务部门无需再受传统会计理念约束,人为地将医院会计活动划分为医教研会计活动和基建会计活动,可以在兼顾日常运营活动和项目管理活动特点的基础上,依据会计核算流程设置会计岗位、配备会计人员。这样,既能够节省人力成本,也能够更好地满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
(三)构建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养的学习模式
为保障医院会计与基建会计成功并轨,还需要构建财务人员自主学习、自觉学习的模式。建设单位会计与医院会计实施衔接,以及项目管理理念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均向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某种程度上,项目管理理念的运用将更具有挑战性。
就医疗机构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而言,会计人员由于受自身素质和专业知识限制,不熟悉工程建设相关知识,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工程量计价规则、专业定额知识等,缺乏工程概预算、工程施工图知识,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程材料用量及各种费用支出是否合理都无法判断。面对耗资巨大的基本建设项目,会计人员很难突破传统会计的局限性,难以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和参与工程项目管理,难以履行核算、反映和监督的会计基本职能。
无论在企业会计还是在医院会计领域,面对新变革,财务人员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主动转变和延伸基建财务工作的功能,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发挥财务会计对基本建设整体活动的控制、约束作用,努力掌握概、预算编制的基本知识、基本建设程序、相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管理信息应用技术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经费会计;并轨
基建会计或称建设单位会计,在我国的会计体系划分上,它既不属于企业会计,又不属于预算会计。长期以来,我国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将建设单位和项目接受使用单位(指生产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分别作为两个会计主体,各自独立完成本阶段的会计核算和报账任务。建设单位负责核算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生产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核算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的资产及其使用情况。虽然在会计上将建设单位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划分为不同的会计主体,但是,基建会计又与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密切相关,因为,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将建成的各类资产移交生产使用单位。如果建设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建成的资产移交企业,如果建设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建成的资产移交行政事业单位。尽管基建会计与企业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密切相关,但在会计制度管理体系上,一直独立于企业会计制度和预算会计制度之外,形成单独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一、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单设基建会计存在的问题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而言。长期以来,由于在预算管理上基建预算与正常经费预算分别编报和管理,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没有规范基建业务,而是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业务应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8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规定,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即《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均要求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用以核算经批准用拨人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基本建设资金。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经费(事业费)与基本建设资金各自单独建账、核算,基建会计与经费会计并存。这种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
(一)单位会计主体被肢解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划分为两个:一般经费(事业费)会计核算和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一般经费(事业费)收支和基本建设收支不能在一个会计主体内得到全面反映,显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对会计资料完整性的总体要求,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一条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
(二)会计信息不完整
由于有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会计报表,因而这两套账表只能分别反映一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活动和日常活动的经济业务情况,不能反映单位整体经济活动的全貌,这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基本原则,更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中关于基建投资表属于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组成之一的规定。
(三)不利于加强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主要由国家(各级财政)来投资。国家对单位基建投资多少,支出多少,由基建会计来核算,不通过单位财务部门,单位自筹经费也要划转基建账核算,所有会计手续,都由基建会计保存。基建项目完工后,如果基建部门不能及时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有关核算资料,就可能造成单位财务部门核算的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使账实不符。
二、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经费会计并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实行部门预算后,基建预算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均纳入部门的统一预算中,为了完整反映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客观上要求将基建业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目前,财政部正在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也给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将基建业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从而将基建会计账并入经费会计账核算,不仅有利于完整地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也有利于全面反映单位的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能够反映单位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形成的资产存量和增量,从而有利于预算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为财政部门加强宏观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经费会计并轨的具体处理办法
(一)会计科目的增设和修改
为了将基建会计账并入经费会计账统一核算,首先需要解决建设单位会计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归并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参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在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增设和修改部分科目。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需增设和修改的会计科目
(1)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在建工程”科目。用以核算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支出。本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支出;贷方登记工程完工后,转入“基建支出”科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支出;年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的建设支出。本科目应设置“建筑物购建费”、“基础设施建设费”、“更新改造费”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建筑物购建费”核算单位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费”核算道路、桥梁、水坝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更新改造费”核算固定资产经使用一定时期以后,为恢复其原有生产(使用)效能而对其主要组成部分进行的全面更新和改造的支出。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基建支出”科目,同时按规定增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待摊投资”科目。用以核算待摊投资(如应付代建单位的代建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借款利息等)的发生和分配情况。本科目按待摊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属于待摊投资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工程项目完工时,分摊计入基建支出的待摊投资;余额反映尚未分摊的应由在建
工程负担的待摊投资支出。
“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能形成资产的投资支出。如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等。待核销基建支出在项目完工后需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冲销相应的资金来源。本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贷方登记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冲销相应资金来源的基建支出;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基建支出。
(2)在收入类科目“拨入经费”科目下,设置“拨入基建款”明细科目,用以核算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基建专款。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基建结余”科目的贷方,“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对应的拨入基建款。
(3)把支出类科目“结转自筹基建”改为“基建支出”,用以核算年度内完工基建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支出。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工程项目完工结算时从“在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的贷方转入本科目。年末,由“基建支出”科目的贷方转入“结余――基建结余”或“转出投资”科目的借方。
(4)在净资产类科目“结余”科目下,设置“基建结余”明细科目,用以核算基建资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本明细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的财政拨款结余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的单位自筹资金数额。
(5)向施工单位预付的工程款等,记入“暂付款”科目;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但欠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记入“暂收款”科目。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需增设和修改的会计科目
(1)其内容与上述1中的(1)完全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2)在收入类科目“拨入专款”科目下,设置“拨入基建款”明细科目,用以核算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基建专款。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基建结余”科目的贷方,“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对应的拨入基建款。
(3)把支出类科目“结转自筹基建”改为“基建支出”,用以核算年度内完工基建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支出。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工程项目完工结算时从“在建工程”“待摊投资”科目的贷方转入本科目。年末,由“基建支出”科目的贷方转入“基建结余”或“转出投资”科目的借方。
(4)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基建结余”科目,用以核算基建资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年末。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款结余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完工工程的单位自筹资金数额。事业单位年终将已完工的项目“基建结余”的贷方余额转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贷方,或者将已完工的项目“基建结余”的借方余额转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借方。
(5)向施工单位预付的工程款等,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但欠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事业单位向金融机构借入基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记入“借入款项”科目,借款利息支出,属于工程建设期间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记入“待摊投资”科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记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
(二)基建活动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行政单位的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基建专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
(2)发生待摊投资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3)发生待核销基建支出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暂付款
贷:银行存款
(5)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暂付款
暂收款
(6)工程项目完工,结转“在建工程”科目余额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支出
贷:在建工程
(7)工程项目完工,分摊待摊投资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支出
贷:待摊投资
(8)工程项目完工,资产交付使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9)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
贷:待核销基建支出
(10)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基建结余”科目的贷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拨入经费――拨入基建款
贷:结余――基建结余
(11)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一基建结余”科目的借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结余――基建结余
贷:基建支出
2.事业单位的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1)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来的基建专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
(2)从金融机构取得基建借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
(3)发生待摊投资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4)发生待核销基建支出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5)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6)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应付账款
(7)工程项目完工,结转“在建工程”科目余额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支出
贷:在建工程
(8)工程项目完工,分摊待摊投资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支出
贷:待摊投资
(9)工程项目完工,资产交付使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10)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
贷:待核销基建支出
(11)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基建结余”科目的贷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
贷:基建结余
(12)年末,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将“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基建结余”科目的借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结余
贷:基建支出
(13)年末,对已完工的项目,将“基建结余”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的贷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基建结余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4)年末,对已完工的项目,将“基建结余”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一般基金”科目的借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基建结余
(15)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发生借款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贷:借入款项
关键词:公路建设会计核算方法
公路建设具有投资大,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而对公路建设的会计核算也要围绕这一特点而进行。而且要按照会计核算规则,合理地反映公路建设的全过程。
1按照公路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找准会计核算的基点
首先,要做好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在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中,应坚持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的管理原则,而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参与到整个建设过程中去,要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要从工程前期的财务评价,资金筹集、工程计量、合同签订、变更审核、项目施工评优等都要纳入财务管理范畴。
其次,做好资金核算,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资金量大,运用周期长是公路建设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公路项目财务管理的核心,如何搞好资金核算,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就成为会计核算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自有资金仅仅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信贷资金。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宏观政策调控、通货膨胀,利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资金管理要贯穿整个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要把降低融资成本做为最主要的管理内容来抓,以达到高效率地使用资金和降低公路建设成本的目的。
第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在公路建设项目核算中,要根据已批准的工程概算内容设置账务和进行会计核算。要建立健全整个工程期内的财务管理制度,克服临时思想和短期行为。特别要加强实物管理,对材料设备采购、存货等公路建设所需各项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第四、发挥财务管理的决策与监督职能,对公路建设项目做好财务分析与评价。
(1)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主要是确定或预测进行公路建设项目而被选择的不同行动方案所需要的工程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贷款项目在建设期的利息支出等,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编制项目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2)项目的获利能力分析,公路建设项目的财务投资分析将以项目现金流量分析为基础,全面衡量与评价项目的投资收益,并进一步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3)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报表分析,对公路建设项目来说,其未来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以及偿还债务的能力可通过财务报表的分析结果来反映。因此,财务报表分析是对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收益进行综合反映的一种分析方法。公路建设项目财务报表分析还具有另一个重要作用,这就是当地建设单位采用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时,对投标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有助于建设单位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投标单位目前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未来该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可能的变动情况,有利于建设单位选择最优的施工单位中标,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要做到财务决算与工程决算有效、自然地衔接,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中包含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其中工程决算又是财务决算的基础,只有工程决算编制完整才能为财务决算打下良好的基础。财务人员要参与工程决算编制的全过程,因为工程决算与财务决算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在工程决算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t)工程决算经过招投标,大的项目是不容易被遗漏的,容易被遗漏的是未经招投标的小项目,线外工程,收尾工程等这些项目一定要纳入工程决算中去,如有遗漏,工程项目将无法与财务项目相对应。
(2)工程决算中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的确定,主要包括收尾工程,土地占用面积的确定,概算与实际投资完成情况等。
(3)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涉及工程,财务、征地拆迁,工程监理等方方面面,会计人员要熟悉公路方面的基本知识,包括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方面的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公路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包括项目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4)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财务决算,在工程决算编制的时间要求上,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因为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因此,会计制度规定要按会计年度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在工程完工建成后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年度财务决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期间各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建设成果。而工程竣工决算是在年度财务决算基础上编制的以货币或实物数量为计量单位,全面反映公路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情况,包括自开工以来历年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项目投产使用情况等等。这就要求财务决算与工程决算在编制时间上既要有年度上的区别又要在整体上趋同,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反映公路建设的财务状况及其财务成果。
3依据科目设置建立相关辅助台账,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当中控制
在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运用台帐的灵活性解决会计核算中无法解决的问题,解决财务核算的滞原性,运用台帐管理起到审核、核对作用,起到对项目前期、中期的控制作用,同时也可以满足日后查询的需要。
3.1固定资产台帐
在公路建设项目中购建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复印机等,交通工具包括车辆以及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购置的大型机器设备以及工程完工后使用的养护设备和沥青拌合设备、摊铺设备等都应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要求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不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并且在试运行期间不得计提折旧,为便于对购建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工程竣工的移交,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帐,其内容应包括:购建时间、购进时的固定资产原值,相应税费,使用年限等。
3.2合同辅助台帐
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由于公路核算中涉及的合同金额占总概算量的85%。因此,在日常财务核算中要按照合同内容设置合同计量期数,支付凭证号、合同原金额、变更金额,合同实际支付金额,开工预付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设置台帐,对合同进行日常管理。
3.3贷款及利息台帐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巨大,除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自有的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均来自银行贷款为保证低成本筹集资金,高效地使资金,这就要求银行信贷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地投入,以减少利息支出。因此就有必要建立银行贷款及利息台帐。通过使用电子表格设置贷款的时间、凭证号、贷款金额、期限、应付利息、实付利息等明细项目、对合理使用,筹措资金及制定还款计划有很大帮助,同时也便于对贷款取得及利息的支付等综合情况的核对和查找。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建设单位会计 实际应用
高职院校,是高等教育职业院校的简称。高职教育的最本质特征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当前高职院校正在进行课程改革与实践应用,其目的是拓展学生就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我国经济发展迅猛,每个城市和地区城市基本建设正在蓬勃有序发展,建筑业用人呈现出增长态势。鉴于近年建设单位缺少专业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对基建会计制度理解不透彻,导致基建会计核算尚不规范、会计核算和监督不严谨,计划外和超概算项目发生频繁,至此,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在教学方面,通过对“建设单位会计”课程发展状况及实际应用的研究,来避免和解决这些问题。
1 建设单位会计发展背景
建设单位会计,是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的简称,是社会主义国家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以核算和监督建设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计划和工程建设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的一种专业会计。
在计划经济下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是建设单位按计划供料,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的管理体制,会计工作主要是沿袭几十年的记账、报账工作,基本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与材料部门以及计划部门等进行有效的配合,起到了有效的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基建会计工作只能简单被动地接受计划和拨付工程款项,已不适合新的基建管理体制。通过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招标投标体制逐渐得到完善,并被大多数基本建设单位所采用,新的基建管理体制建立后,在运用财务手段控制支出标准和支出项目,加强了项目成本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渗透到了项目的全过程。
2 高职院校开设“建设单位会计”课程意义
建设单位会计,人们习惯上把建设单位会计称为基本建设会计。实际上,基本建设会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基本建设会计包括建设单位会计、施工企业会计和附属企业会计三部分。从微观上看,只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决策、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组织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实施,并最终提供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而对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全过程、全面管理的机构是建设单位,即只有建设单位的经济活动才体现了基本建设经济活动的实质、过程和结果。因此,狭义的基本建设会计就是指建设单位会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基本建设的需求日益增长,基本建设的内容和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作为对基本建设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建设单位会计也就更加重要。因此,认真做好建设单位会计工作,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会计的职能作用,对于监督建设单位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促使建设单位节约、有效地使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保证基本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3 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课程实践应用
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课程实践应用是会计专业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应用不能仅仅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教学环节,还应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贯穿于全部教学活动过程中,为培养合格的人才服务。
“建设单位会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动手能力差的现状不容乐观,大量学生亟待坚决的问题是提高实践能力。为使学生一毕业就能胜任实际工作,缩小理论与实际的距离,为解决学生实践问题,就需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我认为应该充分利用财会模拟实习室的作用,安排好平时的实验教学。通过会计模拟训练,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从而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1 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基本建设的资金运动,也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活动从取得资金开始,到建成投产、资金为止的基本建设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基本建设资金的运动包括建设单位资金的取得、使用和转销三个阶段。
3.2 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课程实践应用。从财会专业09、10届100名学生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同学对会计知识理解不深,专业会计课程设计时感到时间少、不系统、不完整、不真实,出现许多困惑,实践技能训练效果不明显。鉴于此,要加大和完善实践应用环节力度,探讨开设“建设单位会计”课程,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也能更好的培养财会专业高级技术人才。下面从几个方面阐述开设“建设单位会计”课程的实际应用思路:
3.2.1 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课程基本思路。“建设单位会计”课程是建筑类学校财会专业必修课,也是该专业实践课,学时90左右,分布四学期(大二),以过程考核评价为该课程考核指标。授课地点设在会计仿真实训室,自编配套教材。学生上课按要求着装(职业装),注意仪表,根据岗位扮演相应角色,打造具有工作环境氛围。教师采用教学方法有:模仿“实际工作”的教学方法、角色扮演法、探究法、启发法、实践法等。
3.2.2 “建设单位会计”课程设置主要内容。
3.2.2.1 了解建设单位。会计作为一门专门学科的系统性和严谨性,要让学生产生专业自豪感和专业认同感,认识到自己在该专业尚有许多发展空间,建立长远理想,产生学习动力,这种专业认同感和学习动力在后续的学习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基建财务 问题 对策 档案管理
企业要想建设成为一个高质量、高速度、低造价并且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就必须利用基建财务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过程中所体现的资金动向进行科学的、严格的核算和监督,为制定基建计划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因此,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十分必要。
一、基建财务定义
所谓基建财务,主要是指负责与在建工程相关工作的财务。它具体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概算、工程预决算、从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结束的财务决算全过程。
二、企业基建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对基建业务核算只设置“在建工程”一个科目,该科目“编制说明”定义“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和外购工程物资设置明细账”,对其中核算内容繁杂的“待摊投资”如何设置明细科目和确定分摊方法未提及,对混合在一起的土建工程成本在明细项目中如何分配也未提及。
2.管理制度不全。现行管理制度不能适应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实践中可操作性差。有些制度明显落后于基本建设发展要求,但是在新的制度尚未出台前、旧的制度又不适应的情况下,基建财务管理也经常出现无章可依的被动局面。尤其是对违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行为的相关文件,处罚规定不具体,难以掌握处罚的尺度。
3.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的问题。基建项目的管理不同于一般经济性的项目,基建项目代表着国家的政策意向,具有一定的事业性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相关人员的经验不足,对于基建项目的财务审核能力较差,加之基建项目复杂的关系,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质量。长期以来,有些企业领导认为基建财务是临时的,专职基建会计人员无关紧要,或者由其他财会人员兼职基建会计。临时的基建财会人员即使对正常基建业务记账处理能够胜任,也无法处理“待摊投资”的摊销、工程成本的结转、竣工财务决算等难度较大的业务,更谈不上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估算和财务测算方面的内容。
4.可行性研究分析不足。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常常由于片面领会文件的精神,受到相关行业部门的限制。
三、企业基建财务管理对策研究
1.科学建立基建财务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是基建财务的基础,一个合理的构架更利于项目的管理。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工程施工,而财务部门则反映单项工程的资金价值,会计科目、单项工程辅助核算应按工程概算设置。进行一一对应,相匹配。这样才能准确地核算单项工程成本,才能区别哪些是概算外工程。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全面而准确的依据。避免超计划、超预算。建立健全基建业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依据各项制度深入到工程管理中。
2.强化企业基建财务的管理。要结合各个区域特点,完善财务统一管理制度,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对重点项目在组建时就要积极比较分析建设资金的统一管理、统一机构人员、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结算和竣工决算。由此形成对企业资金安全运行的统一制约机制,从而规范资金管理,促进资金安全。
3.做好项目的建档意识。要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建档工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供完整的技术数据。首先应从合同签订抓起。这样工程项目的工程文件、资料收集、立卷、归档;其次,通过合同进行了分解,加强工程各参与单位完成此工作的责任感,做到各负其责,也为文件、资料的超前控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再次,加强全程跟踪控制,加强督导。从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开始就应对档案资料进行跟踪、收集和监督,对具体文件、具体资料形成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文件收集过程的完整性;最后,努力完善、健全早期建筑的文件资料和收集归档。
4.完善基建财务管理机制。具体表现在:(1)在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上,创新基本建设拨款程序和统一基建会计核算方法。(2)在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机制上创新,加强建设资金的源头管理,明确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必须设立专门专户进行管理,杜绝滥支挪用。(3)在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和审查上创新,对涉及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要进行审计工作。(4)要建立严格的报表制度。重点是拨款资金申请表、工程进度表、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等。(5)实施有效基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保障措施。基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前提,是具体控制手段的依据,同样也是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
总之,企业应重视抓好基建财会队伍的基本建设,保证企业基建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增强全局意识,服务集团发展全局的同时,还要特别重视加强融资管理,保障资金需求,加强工程成本的控制,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内,保证项目投产后具有竞争能力,要认真做好生产运营准备工作,保障基建财务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参 考 文 献
[1]於静.浅谈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J].职业技术,2009(8).
[2]马龙.浅谈当前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问题 [J].中国集体经济,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