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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精神,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制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深化学习研讨成果、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深查突出问题、撰写发言提纲,在此基础上,党组决定于*年1月1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根据会议主题,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现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理想信念、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向大家作深刻剖析。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理想信念方面。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不强,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置声事外。
2、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对有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造成机关整体理论学习气氛不浓。虽然在学习方面有制度、有要求、有计划,但班子成员往往在学习时间上难以保证,在学习计划上难以落实。班子成员平时在具体工作上安排得多,事情做得多,忙于事务,疏于学习。
3、在纪律执行方面。虽然制定了有关学习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比较齐备的制度,但执行得不够到位。如每半月一次的学习制度、请休假登记制度等,班子成员做得不够,没有起到表率作用。
4、在工作作风方面。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采他山之石攻坚琢玉的本领还要继续加强,创新工作的能力还要继续提升。
5、组织生活方面。组织生活以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为主,内容不够新颖。
二、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1、理论武装不够。新形势下,领导班子没有能够像重视抓经济工作那样,时刻注重抓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满足于走过场、搞形式,没有筑牢对的坚定信仰,没有细致深入地去分析思考、指导实践。致使学习制度难以坚持,学习时间难以保证。因而,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不够,抓工作往往凭经验、凭热情,缺乏理论思考,以致有时处理问题时不能把握关键环节,造成工作失误。
2、宗旨观念意识不强,考虑上级多、服务群众少。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在开展工作时,群众观点有所弱化,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不能完全从群众利益出发,往往考虑更多的是能不能完成上级任务,能不能得到名次,能不能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等等;不能很好地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往往是把对上负责考虑得多一些,把对下负责考虑得不够。
3、制度建设和约束监督不够有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比如在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方面,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超标准接待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没有很好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往往拉不下情面,不能很好地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好人主义盛行,致使一些问题未能有效防范。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原因剖析,领导班子将按照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的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1、抓制度建设管理。积极营造机关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用制度促进和提升行政效率,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抓班子能力提升。制定好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微信群、QQ群等方式学习文件精神、交流工作心得、分享经验;积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为班子成员争取更多的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坚持每天召开班子例会进行工作调度,坚持每星期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系统化。
3、抓服务意识建设。深化为民的服务意识,围绕服务全县广大群众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增设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把服务群众作为发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认真履行为民服务承诺,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积极为挂点村、联系户办好事、办实事,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助力全县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4、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严格监督。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立足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我局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建立科学完备、标准规范、实用高效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解放干部职工思想,提升机关效能,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培树良好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树立求真、务实、廉洁、实干的良好形象。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宣传、学习阶段(2009年3月5日—3月13日)
1、宣传启动。召开“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动员大会,统一干部职工思想,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启动。
2、制定实施方案。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根据局制定的本《实施意见》,结合科室、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3、开展大讨论活动。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就如何解放思想、整顿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方面开展讨论活动,积极献言献策。
4、明确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以分散学习为主的方式,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各科室、各单位要合理调配时间,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时间不得低于10课时,学习结束后要撰写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
5、强化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张云川同志在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书记杨杰在2009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解放思想、整顿作风”大讨论活动的相关文件。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2009年3月14日—3月31日)
在分析检查阶段,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分析检查。
1、解放思想方面的分析检查。对照上级要求,重点检查本科室、本部门及个人是否存在思想守旧、工作方法陈旧的问题,是否存在思想观念落后,事业心、责任心、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2、工作作风方面的分析检查。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工作疏忽、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耍、嬉闹、玩游戏、串岗闲聊,对待服务对象生、冷、硬、推等方面的问题。
3、软环境建设方面的分析检查。重点检查在政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不合理、不适宜的行为;在政务环境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权力不能公开透明运行的问题;在法制环境方面是否存在不公正的现象。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4月1日—11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各部门、各科室要在查清搞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涵盖分析检查阶段的三个方面,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2、做好整改落实。各部门、各科室要根据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积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要本着“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逐项整改,做到整改落实无遗漏,真抓落实大提高。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建立完善一整套的规章制度。一是要建立完善更加科学、规范的机关工作制度,杜绝工作闲散、无所事事、效率低下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建立完善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积极落实省委提出的五项制度,即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有针对性地出台各项具体规定,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操作流程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切实把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要建立完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配套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我局的审批事项进行合理的清理和削减。同时,积极推进工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权力行使,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2、召开总结大会。局党委要在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成果,推广经验,努力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新动力、新举措。
四、保障措施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局党委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深入地开展好此次活动。
1、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党委《实施意见》中确定的方法步骤,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提高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全省交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总段从2006年起,在全段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机关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及时研究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学法用法,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路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路、严格执法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普法预期的效果,为改善**公路交通环境,推进“平安公路”、“平安单位”创建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总段四年来普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总段长为组长,以其他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由各支部书记牵头的普法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普法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层层落实了普法领导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工作、普法五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抓好规划制定和工作落实。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总段实际,科学制定了《**公路总段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和进程,领导小组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审定全段普法教育宣传计划、总结,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普法的具体要求,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工作等。三是加强检查督促考核。坚持把普法情况纳入整体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等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主要采取听、看、查、谈、评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指导、半年一次督查,全年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制考试;并将普法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普法工作考核不过关的,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能受表彰奖励,有力的推进了全段学法、用法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全段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法律法规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学习制度。从2006年开始,根据总段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公路总段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二是加强自身学习。为职工配发了普法学习笔记,根据“五五”普法学习计划,结合单位管理工作,先后征订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甘肃省五五普法工作手册》以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单行本和教材520余份,以领导干部、机关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段务会议、每周一例会等时间,认真学习了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创新理论,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政治文明”、“依法行政”、“人权、物权保护”等新思想、新理论,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了依法运用权力和制约权力的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路政人员作为执法重点培训对象,在冬训期间,集中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理》等基础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学习形式多样。针对养护班站点多线长,施工单位分散的特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辅导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巡回授课和图片展览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规范学,经验交流互帮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开展竞赛推动学,以案说纪警示学,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辅导,积极指导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极力为公路行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据统计,全段领导干部每年累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参加**市组织的法制讲座8次,举办了《劳动合同法》、《消防法》、《物权法》、《公路法》等法制讲座4次,播放典型案例电教片4次,集中观看“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2场,举行“全民禁毒”图片展览1次,职工每年自学法律法规时间达到了45小时以上,参加了市法治办组织的法治考试2次,职工参试率97%,考试合格率达到了100%。
三、开展法制宣传,实施法律六进工程
根据省厅及**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总段两级组织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典型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宵以及“路政宣传月”等时机,派出宣传车28台次,在公路沿线100多个乡镇和280多家厂矿企事业、各中小学校进行了社会宣传教育,散发以《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为重点传单1.36万份,签订路政管理责任书900多份,制作刷新永久性宣传牌24块,法规宣传专栏48期,书写各类宣传标语500多幅,培训专职执法路政人员60人,兼职路政人员90多人(次),通过开展这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法律法规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完整。在2006年“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印发了与公路用地有关的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公路用地范围及跨越公路的审批”等群众最为关心的内容,并在市、县繁华地段设立公路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2007年“6·26”全国禁毒日,我们举办以“拒绝,善待生命”、“手拉手筑禁毒长城,心连心建和谐行业”为宣传主题,制作展板14面,将禁毒、防毒、拒毒宣传画资料和近百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免费发给群众和职工,让群众职工认识到的巨大危害,增强了全民禁毒的意识,做到了人人拒绝、远离,珍爱生命。2008年“5·12”四川地震发生后,针对广大群众和职工心理惶恐、思想动荡的实际,开展《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预防地震知识的宣传,制作科学应对地震灾害宣传图板,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连续宣传20余天,帮助群众和职工掌握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知识,促进了单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密切了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每年在《中国交通报》、《甘肃法制报》、《甘肃经济日报》、《**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稿30余篇,重点报道依法行政、加强路政管理、整治“马路市场”、公路绿化美化、超限运输治理,及时宣传整治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违章案件及查处结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和路政执法工作起到了宣传舆论“鸣锣开道”的作用,营造了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决策,认真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公路总段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继续聘请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全段各单位提供组织管理和业务活动法律咨询,起草公告、声明、诉讼有关法律文书,审定经济合同,案件诉讼等服务,大力推行了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决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的行为,不断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针对群众关注、行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设“平安交通”、构建和谐行业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管理年”、“基础管理年”、“规范管理年”活动,成立了总段制度清理工作小组,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本着精简、规范、适度超前的原则,周密调查研究,对以前的制度重新进行立、改、废,重点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队伍教育、财务资产、专业技术干部绩效考核、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养护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高等级公路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107项,形成了科学、规范、合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总段及各基层单位已形成了良好的决策氛围,两级班子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凡大宗的机械设备和材料采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民工队伍的使用等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任期、离任进行认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党务、段务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制度得到推行,总段党委会、段务会等已经形成制度,并将公开范围和内容延伸,干部人事工作增强了透明度,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选拔干部、发展党员等工作都实行公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强化处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和回访登记制度,作到来信来访有人接待,设有专门的来信来访登记簿,依照有关规定推行了首问工作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了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依法及时处理,做到有来必接,有访必答,有事必究,落实答复。
五、严格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九项制度,每年都与路政支队和各路政大队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年底进行评议考核,对评议考核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近年来,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纪或单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情况。杜绝了、徇情枉法、执法犯法等行为,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权限。认真处理路政诉讼案件,共办理各种路政许可案件4起。在审批过程中,做到了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执法监督“六公开”,对许可过程中应缴纳的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予以收取,杜绝了超越职权、审批行为的发生。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规范化建设工作“六个统一”、“四个规范”的要求,路政人员严格执行《公路法》和《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佩带胸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加大对堆放粪土、占路为市、乱设广告牌等侵犯路产路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控制力度,重点整治侵占路产路权案件,查处超限车辆。四年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2704起,查处拆除违法建筑5186平方米,查处超限车辆1.56万辆,卸载货物0.24万吨,使国省主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路政案件查处率连年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四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了票据领用、保管、上缴的管理机制,做到罚缴分离,各路政大队收取的赔补偿费必须当日上缴财务,杜绝了票款收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坐支挪用现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总段和基层段、所的路政大队、各养管站、监控站均设置了公示栏,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和幅度、收费标准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由总段主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路政和收费等窗口单位的行风、作风建设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路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对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近年来,总段共受理当事人投诉5起,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了答复,当事人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六、正视自身差距,及时完善整改措施
根据全省交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及__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总段从起,在全段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机关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及时研究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学法用法,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了路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路、严格执法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普法预期的效果,为改善__公路交通环境,推进“平安公路”、“平安单位”创建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总段四年来普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健全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总段长为组长,以其他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由各支部书记牵头的普法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普法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层层落实了普法领导责任,确保机构、责任、措施、工作、普法五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抓好规划制定和工作落实。根据《__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总段实际,科学制定了《__公路总段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要求和进程,领导小组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审定全段普法教育宣传计划、总结,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普法的具体要求,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工作等。三是加强检查督促考核。坚持把普法情况纳入整体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年度检查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等各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检查中主要采取听、看、查、谈、评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指导、半年一次督查,全年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制考试;并将普法工作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普法工作考核不过关的,不能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能受表彰奖励,有力的推进了全段学法、用法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全段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二、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法律法规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学习制度。从开始,根据总段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__公路总段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为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二是加强自身学习。为职工配发了普法学习笔记,根据“五五”普法学习计划,结合单位管理工作,先后征订购买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甘肃省五五普法工作手册》以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单行本和教材520余份,以领导干部、机关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段务会议、 每周一例会等时间,认真学习了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创新理论,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政治文明”、“依法行政”、“人权、物权保护”等新思想、新理论,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了依法运用权力和制约权力的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路政人员作为执法重点培训对象,在冬训期间,集中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理》等基础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学习形式多样。针对养护班站点多线长,施工单位分散的特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讲座辅导与集中研讨交流相结合,巡回授课和图片展览相结合的方式,提出要求规范学,经验交流互帮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开展竞赛推动学,以案说纪警示学,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辅导,积极指导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极力为公路行业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据统计,全段领导干部每年累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参加__市组织的法制讲座8次,举办了《劳动合同法》、《消防法》、《物权法》、《公路法》等法制讲座4次,播放典型案例电教片4次,集中观看“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2场,举行“全民禁毒”图片展览1次,职工每年自学法律法规时间达到了45小时以上,参加了市法治办组织的法治考试2次,职工参试率97%,考试合格率达到了100%。
三、开展法制宣传,实施法律六进工程
根据省厅及__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总段两级组织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典型示范工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春节、元宵以及“路政宣传月”等时机,派出宣传车28台次,在公路沿线100多个乡镇和280多家厂矿企事业、各中小学校进行了社会宣传教育,散发以《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为重点传单1.36万份,签订路政管理责任书900多份,制作刷新永久性宣传牌24块,法规宣传专栏48期,书写各类宣传标语500多幅,培训专职执法路政人员60人,兼职路政人员90多人(次),通过开展这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法律法规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法律意识,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完整。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印发了与公路用地有关的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公路用地范围及跨越公路的审批(来源:文秘站 )”等群众最为关心的内容,并在市、县繁华地段设立公路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单9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在“6·26”全国禁毒日,我们举办以“拒绝,善待生命”、“手拉手筑禁毒长城,心连心建和谐行业”为宣传主题,制作展板14面,将禁毒、防毒、拒毒宣传画资料和近百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免费发给群众和职工,让群众职工认识到的巨大危害,增强了全民禁毒的意识,做到了人人拒绝、远离,珍爱生命。“5·12”四川地震发生后,针对广大群众和职工心理惶恐、思想动荡的实际,开展《刑法》、《 民事诉讼法》以及预防地震知识的宣传,制作科学应对地震灾害宣传图板,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连续宣传20余天,帮助群众和职工掌握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知识,促进了单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密切了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每年在《中国交通报》、《甘肃法制报》、《甘肃经济日报》、《__日报》、__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稿30余篇,重点报道依法行政、加强路政管理、整治“马路市场”、公路绿化美化、超限运输治理,及时宣传整治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违章案件及查处结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和路政执法工作起到了宣传舆论“鸣锣开道”的作用,营造了依法行政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决策,认真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__公路总段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继续聘请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全段各单位提供组织管理和业务活动法律咨询,起草公告、声明、诉讼有关法律文书,审定经济合同,案件诉讼等服务,大力推行了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决纠正没有合法依据行使行政执法的行为,不断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针对群众关注、行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设“平安交通”、构建和谐行业相结合,相继开展了“管理年”、“基础管理年”、“规范管理年”活动,成立了总段制度清理工作小组,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本着精简、规范、适度超前的原则,周密调查研究,对以前的制度重新进行立、改、废,重点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队伍教育、财务资产、专业技术干部绩效考核、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养护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高等级公路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107项,形成了科学、规范、合理的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总段及各基层单位已形成了良好的决策氛围,两级班子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凡大宗的机械设备和材料采购、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民工队伍的使用等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的任期、离任进行认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党务、段务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制度得到推行,总段党委会、段务会等已经形成制度,并将公开范围和内容延伸,干部人事工作增强了透明度,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选拔干部、发展党员等工作都实行公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强化处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和回访登记制度,作到来信来访有人接待,设有专门的来信来访登记簿,依照有关规定推行了首问工作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了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依法及时处理,做到有来必接,有访必答,有事必究,落实答复。
五、严格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九项制度,每年都与路政支队和各路政大队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年底进行评议考核,对评议考核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近年来,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纪或单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当的情况。杜绝了、徇情枉法、执法犯法等行为,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权限。认真处理路政诉讼案件,共办理各种路政许可案件4起。在审批过程中,做到了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执法监督“六公开”,对许可过程中应缴纳的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予以收取,杜绝了超越职权、审批行为的发生。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规范化建设工作“六个统一”、“四个规范”的要求,路政人员严格执行《公路法》和《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佩带胸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加大对堆放粪土、占路为市、乱设广告牌等侵犯路产路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控制力度,重点整治侵占路产路权案件,查处超限车辆。四年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2704起,查处拆除违法建筑5186平方米,查处超限车辆1.56万辆,卸载货物0.24万吨,使国省主干线公路车辆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路政案件查处率连年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四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了票据领用、保管、上缴的管理机制,做到罚缴分离,各路政大队收取的赔补偿费必须当日上缴财务,杜绝了票款收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以及坐支挪用现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总段和基层段、所的路政大队、各养管站、监控站均设置了公示栏,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和幅度、收费标准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由总段主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成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路政和收费等窗口单位的行风、作风建设及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聘请了社会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路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对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近年来,总段共受理当事人投诉5起,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了答复,当事人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
六、正视自身差距,及时完善整改措施
回顾四年来的普法工作,经过全段上下的共同努力,全段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职工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明显规范,总段被省总 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省交通厅表彰为全省交通行业文明单位,被省公路局表彰为全省公路系统行业文明单位,路政管理、工会、团青等工作也分别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普法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段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还不够平衡,大部分基层单位能够贴紧中心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个别单位的工作仅限于常规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同公路路政执法贴得不紧;二是个别路政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观念不强,工作中服务和规范意识不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乡镇、村有法不依、违法占路的现象依然存在等。
一、加强法治化建设前沿阵地的现实意义
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底线,也是工商部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工商所前沿阵地的地位毋庸置疑,并具有紧迫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终端环节”。工商所是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级派驻单位。是深入县乡村镇的监管执法触角,是上级指令的执行终端和基本单元。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一法治化目标,要通过工商所取缔无照经营、查处不正当竞争、虚假出资、制售假冒伪劣等一个个具体的执法行为才能落到实处。法治化的种种程序性规定如关于立案调查期限、管辖规定、罚没物资处理、扣留封存等强制措施的采取、行政处罚的执行等要求,也要在工商所这一终端中得到执行才能真正依法行政。工商所在这一环节上承担执行与反馈两项任务,一方面规范履行法律法规与各项职责规定,另一方面对体现法治精神的措施是否有效进行检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予以修正或完善。法治化建设需要终端的执行力,法治化建设的措施需要在终端予以检验,依法行政的效果需要在终端予以体现。
(二)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合成车间”。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趋势下,目前基层工商所承担了大部分的巡查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上级职能处室每年数十个执法文件方案最后都汇集到工商所这一根“针”上。法治化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也要靠工商所这一“合成车间”进行分解与落实:对上级机关下达的执法任务,工商所要研究领会行动目的。明确行动范围、方法。然后制定行动方案:同时收到多个检查任务的。要通过统筹合并对该对象的其他检查计划内容一并进行,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提升执法效能:然后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岗位,明确结果反馈的渠道,督查各岗位行动的效果。通过“接收解读、统筹整合、任务分解、结果汇总、行为督查”这一系列“合成”的过程,工商所依法规范履行职权,最终产出“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这一公共产品。如果工商所“合成”能力不强,对法治化的制度和要求在理解上就会出现偏差,执行上级指令就会走样,法治化建设的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三)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形象展台”。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前沿阵地,整天和被监管者打交道。和消费者打交道。基层工商所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过程,即是直接面对各方群众、经营者与之沟通的过程,即是直接调整社会矛盾与各方利益冲突的过程。工商所人员在巡查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职能履行中的一言一行,都是法治化建设水平的直接体现。如果工商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技巧,具体行政行为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原则,则会树立公正执法、规范高效的工商部门形象。反之,如果工商所工作人员欠缺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法治精神的全面把握,不能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和程序规定,在案件查处中一味追求罚款不顾社会效应,自由裁量过度。执法作风粗暴,则容易让外界产生一种“工商部门除了收费、就是罚款”的职业印象。引发对整个部门、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因此工商所法治化建设关乎工商机关形象建设的成败,是工商形象的展台。
(四)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法治化建设的“薄弱短板”。伴随“两费”停征、财政供给体制的改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进入职能转型的特殊时期,促进基层工作中心尽快向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转移,推动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是适应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然正如经济学中的“木桶原理”。木桶盛水量的多少并不取决构造木桶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恰恰相反。目前的工商所正是法治化建设的那块短板。多年来的传统理念和工作模式导致的基层工商所法治意识薄弱、行政能力弱化这一问题显得愈发明显,尤其是工商所干部职工对两费停征之后应当干些什么、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普遍茫然。而监管重心下移、执法权限的逐步下放,对工商所独立办案、独立核审的能力、依法行政的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越发紧迫的要求。如果工商所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强,将严重影响各项工作开展。还有可能面对巨大的职业风险,履职尽责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二、影响前沿阵地法治化建设的因素与分析"
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观念、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执法能力等几个要素,对照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当前的工商所法治化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存在一些短期内难以克服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法治化的认识存在误区,执法理念陈旧影响工商所法治化进程。工商行政管理风风雨雨走过30年,执法方式、执法理念在不断变化,对法治的认识也不断加深。但工商所受传统工作重心的影响。干部职工对基层法治的认识未跟上形势要求:不理解法治的民主、平等、公正、透明的内在要求。死背法律条文、机械执行法律规定;执法中缺乏对管理相对人的尊重,认识不到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和执法者是平等的;将执法片面理解为法律法规的应用。片面理解为取缔无照经营、打假治劣等具体执法行为。未能全面把握法治精神,不明了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区别,执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脱节。两费停征后,一部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仍习惯于沿袭传统的办案模式,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有经济效益的案件依然争着抢着去办,对一些社会效应高、经济效益低的违法案件则少有人去理会。究其原因是执法理念陈旧,执法目的不明。考虑部门和个人利益多,考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法治理念的少。这种执法理念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二)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弱掣肘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目前工商所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不高是制约法治化进程的瓶颈,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律知识欠缺,能力结构失衡。长期以收费为中心导致大部分工商所干部职工技能单一,法律知识极其匮乏,难以跟上监管执法的需要。如有的工商所人员去企业检查时,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尚不及企业老板;有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涉嫌违法的商品时,不按照法定程序下达法律文书,出具扣留财物清单。其二是法律应用能力差。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宗旨、证据收集规则、法律适用原则等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了解,执法中缺少依法行政的理性思维,不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部分工商所干部职工只能查处一些简单无照经营案件,对深层次违法行为难以发现: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很少从案情、违法性质、当事人认识态度、当事人接受处罚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多依从办案人员主观故意,有的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结果却不同,
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受到质疑,最终导致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其三是执法方法简单化。态度粗暴,缺乏说理;对惩罚性法条适用多、执行多,对行政建议、行政指导等手段运用少,也难以应企业要求给予恰当的行政指导。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较少,队伍素质整体偏低。年龄老化、观念老化、知识老化、工作方法粗放化。学习动力不足,上级培训指导不到位。
(三)法制监督难以到位,严重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工商所内部的法制监督效果不佳。在个别基层工商所甚至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行政处罚案件个人说了算、被暂扣的物品不能按法定的期限予以解除等违法行政的问题。监督不力的原因有三方面:首先,工商所“自体监督”效果差。法制员虽领取专门津贴但并不独立,隶属工商所编制。在所长领导下工作。其利益和工商所完成任务的绩效挂钩。不仅核审行为要受到工商所负责人和具体办案人员的思路影响,难以独立提出对案件的核审意见,且大多数法制员本身身兼数职,有的自身即是案件主办人,左手监督右手,这样的“自体监督”难以发生效用。其次,上级法制监督机制未健全。监督形式过于单一,过于依靠工商所的自我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灵活的督查考核措施。再者,法制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工商所能胜任法制员岗位的人选奇缺,经选拔任命的法制员经过培养和锻炼。一旦工作出色得到晋升则后继乏人。且法制员绝大多数为兼职,工作热情不高,存在怕担责任的畏难情绪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求进取表现。有些从其他岗位上被任命为法制员的基层干部,对岗位要求还不适应。有的虽然有主观愿望,但从未办理过经济案件,法律功底比较差,在对具体的经济违法案件实施核审把关时,往往发现不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即使发现了问题也难以下手处理。
(四)法治资源的配置与整合缺乏科学性,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当前工商所人力资源配置与承担任务严重不成比例这一现实问题,在工商所法治化建设中也同样明显。一方面是内部法治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系统内法律人才缺乏,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的人大多在上级业务处室,少量在工商所的基本上安排在经检办案岗位,法治意识较强,执法经验丰富;而监管人员刚从长期从事的收费事务中解放出来,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执法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在法制监督资源配置上,基层需要法制员来把关,却又没有相关专业的人才储备;有的人员从未进行过案件核审,被动地“赶鸭子上架”等等,法治资源的人力储备缺少规划。另一方面工商所对外部法治资源整合不足。执法环境有待改善。目前工商所与地方法治部门之间缺少协调和共建,有时甚至存在矛盾和冲突。表现在:工商所与派出所、质监所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业务交流少,在一些重点行业监管中单打独斗,执法效果不佳:工商所与地方政府法制办、司法所、食安办、综治办等基层法制机构联系沟通少,一些法定范围内本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地方法制机构往往从维护地方利益的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使基层执法难以顺利进行。
(五)与上级法治机构事权不明,影响工商所法治化建设进程。首先是层级事权划分模糊,导致工商所疲于应付、执法效能低下。工商所与上级机关监管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清。工商所在完成分内工作之外,还要承担一些上级业务科室的其他任务,比如逐户上门送达检查、整改、回访、年检、处罚等各类相关法律文书,耗时耗力牵扯基层精力。使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基层形象地比喻工商所变成了载重机,网格人员变成了万能机器人。这种情况下执法效能难以提升。其次是工商所对上级法制部门的依赖性过强。长期以来,基层工商所依赖县级局法制科对所办案件的核审监督,遇到复议、诉讼案件一般也由上级法制机构出面协调解决,自身出庭应诉、听证辩论等能力较弱,作为独立执法主体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第三是上级机关制定的工作标准不细致导致法律责任过于集中工商所。由于监管、执法、维权等各项工作尚缺少明确的责权划分,基层普遍缺少安全感。比如责任区无照经营出现死亡事故,责任风险无限集中到片管人员身上。而工商所、上级机关之间应承担的层级责任,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没有充分明确。导致工商所工作人员在监管执法中存在惶然心态。
三、当前夯实法治化建设前沿阵地的路径及思考
综前所述,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意义重大、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可从以下途径夯实法治化建设的前沿阵地。
(一)强化法治观念教育,为工商所法治化建设提供行为导引。一要在工商所市场监管实践中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新型执法理念,使具体的行政行为合法、合理。要坚持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人格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更加注重监管执法的和谐性,摒弃“管”字当头的强势特权思想,对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市场主体存在的一般问题要多做说服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努力建立融洽、和谐的监管关系。二要树立规范意识,切实做到内部规范管理和外部规范监管,将各项工作均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中来,不得随意滥施行政。三要树立程序意识。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正确性除了要有实体保障外,还须要有程序保障。如果忽略和轻视法定程序,不按法定程序执法,即使结果正确,其行政行为也是违法。四要树立责任意识。“责任行政”是现代行政恪守的一大理念。作为公权行使者的基层执法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慎重使用手中职权。既不能“越位”,也不能不作为。五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法定范围内,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灵活处理市场经济发展中发生的各种新问题,协调各种利益冲突。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是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石。在法治能力的培养上可以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制培训的内容既要丰富又要突出针对性和适用性。既包括法学、文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又要突出依法行政理论、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务及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操作等实践知识。二是培训方式要呈多样性。可以采取模拟执法对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考试、专家讲座等不同形式,对全员进行强化培训。也可以采用现代网络技术、自学与面授、内部网站专题讨论、系统专家在线答疑等形式开展培训。三是培训要着眼长远。前几年江苏省工商局开展的全员法学知识培训活动横跨几年,用几年时间先后学习了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这样的方式非常值得借鉴,因为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培训进行积累。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培训方式固然可以解“一时之忧”,但制定并执行长期培训规划,对提高全员的法治能力更能解决“实质问题”。
(三)丰富法治手段。推进工商所依法行政的高效
能。首先,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工商所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发挥信息化系统功能高效的优势。按照统一、互通、实用的原则,可在行政执法装备上配备可以联通外网的电脑,建立可进行实时监控、具有无线指挥功能的规范化讯问室。并为执法人员装备集成有移动执法、市场监控、调度指挥、辖区监管、条码识别等功能的移动执法终端。执法人员可利用移动执法终端查询市场上销售商品的信息,及时发现侵权商品,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并可实时上传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发辅助办案软件,收录所有工商办案文书的电子模板。归纳总结常发案件的讯问模式,并设置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为实现法治化、高效能监管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平台,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主体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其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等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方式在工商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增强管理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四)科学配置法治资源,筑牢工商所法治化建设的基础。从三方面实现对工商所法治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一要配置好前沿阵地的“战斗员”。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应尽快调整解决,从人力资源方面向前沿阵地倾斜,把法治素养好、法治能力强、会管理、懂执法的人员输送到基层工商所。第二要整合好社会执法资源。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协调质检所、卫生所等行政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市场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等行政执法活动。在执法指导方面,可以请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专业案件或疑难、新型案件进行交流、磋商,形成共识后,对具体的行政执法进行指导,避免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第三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优良的执法环境。在受理登记、颁发证照、行政处罚、消费调解的同时,对前来办事的经营者宣传工商法规:对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要尽量详细解释。结合相关案例增强普法效果;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从纠正、预防的角度出发,与违法当事人平等沟通,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对如何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给予恰当的指导。要充分借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赢得社会各界对工商法治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五)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强化对工商所行政行为的监督。上级机关要建立完善机制加强对工商所行政行为的监督。首先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制监督。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权责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都是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其次,要建立法治监督考核体系。要通过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推行依法行政评价考核制度,以此促进基层工商所依法行政水平和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得到提高。第三。要强化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错案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弄清情况、查明原因不放过;不分清责任、追究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工作机制不放过:不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警示全员不放过。对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到有过必究、有究必果。最后。要探索丰富法制监督形式。采取层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综合形式加强对工商所的法治监督,确保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乡档案工作,我乡在年初把档案工作列入党建、经济目标考核,列入全乡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准备用1—2年时间,从管理入手,以培训为重点,逐步规范乡综合档案管理。积极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例如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配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信息等,站办所都能将各自的存档资料归档上交档案室。在档案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我乡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制度。制定了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保密、档案保管、档案查阅、档案鉴定销毁等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了我乡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防泄密
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建设,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定期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依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乡的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较为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档案人员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认真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另一方面,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参加档案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对各类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办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它工作。
我们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今年我们继续坚持档案工作为全乡发展服务的宗旨,遵循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主动对外界提供服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作用。
四、存在问题
1、档案意识淡薄,思想未到位。尽管现在把档案列入我乡责任制考核中,但部分人员对档案工作意识仍不够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2、基础设施差,经费紧缺。由于财政困难,档案装具、材料、消防设施等达不到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要求,使档案保管利用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办公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电子文件应运而生,传统的归档方式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但受到经济制约,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只能依据传统的方式进行归档。
3、档案收集不齐全。乡里许多召集会议布置工作往往只是口头形式,各办公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特别是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特别难,造成档案收集完整率、归档率低。
4、档案人员专业知识不强,队伍不稳定。一直来没有专业档案员,而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兼任,由于人员变动现任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经过档案管理相关的业务培训,所掌握的档案知识不够,平时工作比较繁忙,工作人员变动大,档案工作缺乏连续性,致使档案管理质量不高。
5、XX年前档案管理混乱。XX年以前我乡无专兼职人员管理档案,致使有的档案遗失、有的没有按类别装订等极其混乱。由于我乡没有专职的档案管理相关人员,不具备对原来的老档案进行整理规范的能力,因此至今的档案室仍是一片混乱。
五、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职工树立“依法治档”的意识,把档案法制化建设抓好做实。
2、把档案工作列入党组考核的目标责任,统盘安排,认真落实。
3、加大对档案管理的投入。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改善档案硬件设施,配齐配强专业档案管理人员,逐步使我乡的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共2页,当前第1页1
4、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好档案。积极主动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同时积极对档案信息资源加以开发,使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自身档案知识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档案方面的知识,勇于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关键词:行政执法;执法理念;执法监督
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修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消防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形成了我国新的消防法律体系,为消防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是切实推进消防工作规范化,实践依法治火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路径。
一、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的实践证明,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要障碍。目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还有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防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消防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1.消防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行政执法程序是一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加以实施的过程,是行政机关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到具体人或事时应当遵守的步骤、方法和时限所构成的连续性过程。现代行政执法的一个特点是建立在法治和科学原则基础上的程序性。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制系统工程中两项有着密切联系的子工程,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存在形式,没有行政程序,行政执法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进行。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或缺失,或不规范,具体体现在①对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准搞不清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②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在前、听证在后,处罚在前、集体议案在后,集体议案在前、听证在后,集体议案在前、调查取证在后,权利告知与行政处罚同时进行等执法程序方面的错误。③执法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文书填写不规范,没注明送达人和所送文书的名称与编号,有的送达回执上受送达人没有签收。④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及重新认定的单位错误,分不清行政处罚与火灾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火灾损失核定到底应向哪些单位申请复议或重新认定。
2.消防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不规范
证据是办理案件的核心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消防行政执法要有事实依据,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要查明事实,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的核心环节。公安消防机构在办案时,凡是与案情有关的地方都要认真检查勘验;与案情有关的物品和痕迹都要提取;与案情有关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调查和询问。只有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证据,才能保证各项执法行为的准确性,这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出现调查取证规范缺失:①证据收集上存在片面性。消防行政处罚少数案件在证据收集上还存在证据不足、孤立、收集证据片面等问题,如仅有询问笔录,而缺乏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现场物证等证据辅证,证据之间没有形成锁链,不能相互映证。②物证提取不规范,使得证据缺少证明力。③传唤不规范,传唤违法嫌疑人时,没有表明执法身份,出示传唤证。④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有的询问笔录上仅一名办案人签名,有的甚至没有办案人签名,还有的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签名。⑤听证不规范,有的没按要求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有的没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与幅度。
3.消防行政执法存在中断情形
每一个具体领域的行政执法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譬如,对有关单位进行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并且要做到及时复查整改情况,针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最后予以依法查处,消防行政执法就一直处于连续不断的工作过程中然而有时消防行政执法也会出现执法中断情形:①存在不按要求复查和立案的情形,例如,有的公安消防机构没有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及时进行复查,有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立案查处②存在该处罚而未实施处罚的情形,或者本该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同时进行处罚的,仅仅追究单位或单位责任人一方的法律责任;③消防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4.消防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突出
消防行政处罚是消防执法中大量运用的一种执法行为,消防行政处罚是指消防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消防行政法律规范且应当承担消防行政法律责任的消防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的执法行为。它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对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执法人员没有正确把握好处罚的力度,就会使处罚流于形式,达不到执法目的。如果执法人员在处罚时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那么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根本就没有触动作用,不能有效遏制消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致使一些地区消防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就会为该地区经济发展埋下祸根,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影响社会的稳定。然而,目前在消防行政执法中会出现一些不尽人意之处:①一些新、改、扩建的工程由于没有依法进行审核、验收,没有从源头上把好关,导致在消防监督过程中形成新的火灾隐患;②对一些消防违法行为由于没有依据具体的违法事实、情节实施处罚,处罚量罚过轻没有起到惩诫和教育的作用,火灾隐患与违法行为也没有得到有效纠正。
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没有严格依法办事,放纵了执法随意行为。另一方面是少数相关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警觉,没有采取整改措施。
2.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有些公安消防机构还没有制定严格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有的虽已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落到实处,对发现的一些执法过错行为的处理失之过宽。此外,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干部到了一定年限就要转业、复员,同时,岗位交流又相对频繁,因此,监督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导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从法治角度看,制度上的原因是影响行政执法的根本因素。
3.消防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影响行政执法的重要因素。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熟悉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监督程序,法律知识缺乏,不能及时、准确发现火灾隐患;有的不会制作法律文书,分不清法律条、款、项,分不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有的缺乏火灾事故调查的知识与技能,不会勘查火灾事故现场。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路径
从根本上解决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从多方面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
1.树立依法行政执法理念,严格消防行政执法程序
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执法观念的外化,没有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执法观念作为指导,企望行政执法获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程序理念被英美等西方国家奉为圭臬,并且这种根植于西方法律文化土壤中的程序观念已深深地融入到立法、行政、司法体制及活动之中。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有力保障,“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增长,只有实现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确立重视程序的观念,有利于提高警察行政执法的社会可接受程度。增加相对人对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认同感,更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建立起公正的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屏障,这无疑会促进执法效率的提高。
遵守程序是实现行政执法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消防行政执法程序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它包括表明身份、回避、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举行听证、时效等多项内容,它是限制随意行政的前提,是保证相对人权利的关键,是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机制。消防机关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2.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堵塞各类漏洞,树立消防行政执法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行政执法的威信。我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系统。坚持消防执法民主化与公开化,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组建行政执法监察机构,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对违禁者、责任人严肃查处。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研究、分析、纠正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消防执法工作更趋完善。同时,要接受社会对消防执法主体的监督,实行公开执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仅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对有关执法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来强化监督的力度,以制裁的强大威慑力使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而不敢或者迫于畏惧而不敢滥用自由裁量权。推行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行为的历史进行记录,并进行严格的统计备案。其目的在于不仅可以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个案进行监督,从公安消防机构内部对行政自由裁量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还有利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
3.提高消防行政执法主体的整体素质
在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对照、四查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公文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存在的不足
在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在人力、物力和经费资源方面的投入不够,普法深度、广度不够;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度低、服务面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还没有有效衔接;在法律服务方面,服务水平、质量不高,律师、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教育有待加强;在法律援助方面,覆盖面低、受援面窄,工作中应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理论学习不深入。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2010年底,各乡镇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制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制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发挥好普法网的同时,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八进活动。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应利用科技手段普法,设立普法网站,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单位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要围绕*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建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并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减、免、缓收费,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年都有近200件的法律援助,减免收费年均20万元。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查找四明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情况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2009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通过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争取成为全市、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要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年以来共为各类群众办理151件的法律援助,真正注重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功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3、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践证明,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则是更大的发展。按照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展经济类公证业务,对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类公证项目,争取政府支持,为开展经济类公证奠定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化,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零星突击检查向常规检查转变。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做好〈*县推进乡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及一般简易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去,拓宽了广大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积极开展全县律师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树立依法治警、依法治所、公正执法、科学管理的理念,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提高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的中心内容,组织党员干
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吃透报告的精髓。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学历提升、统一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为内容的综合培训。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系统深入地学习,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多。平时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不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够。3、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做得不够。平常缺乏沟通联系,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公众知晓率较低。4、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注重全面学习理论知识。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深入调查研究意识不强。未能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长期困扰的工作难题,未能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手段和方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未能更进一步为民办好事和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3、没有全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没有完全掌握好司法行政工作要勇于面对改革开放,适应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新观点,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没有科学把握时代的脉搏,缺乏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政治思想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抓得不牢固,甚至存在有认为工作做好了,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队伍建设的思想,忽视了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抓队伍建设,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10年底,各镇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