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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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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特征

第1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关键词:中国特色  社区矫正  新机制

行刑制度的发展过程是人类由感性走向理性,由野蛮走向文明,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作为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代表着行刑制度的发展潮流与趋势。如今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主要西方国家处于社区矫正的人数已经超过监禁人数。在构建和谐社会今天,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区矫正制度,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制度和理念,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构建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行刑制度体系尤为重要。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相关概念

1.社区。社区(community)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一般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中的人群的生活共同体。即由聚集在某一地域中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所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社会实体。

2.矫正。矫正(correction)是西方行刑系统的基本用语,但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法定有权机关对判决有罪者实施的各种处遇措施。二是指对罪犯所进行的通过道德教诲、心理治疗等旨在转变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的活动。-3

3.处遇。处遇(treatment)即处理、对待的意思。罪犯的处遇,就是指为了使罪犯早日复归社会,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处理、对待措施的总和。罪犯的处遇分为设施内处遇和社会内处遇。前者也称监禁处遇,是指将罪犯隔离于监所内改造的处遇形式;后者也称社区处遇或社区矫正,是指将罪犯置于社区环境进行改造的处遇形式。

4.社区矫正。“为了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目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

1.刑事制裁性。社区矫正的刑罚惩罚功能主要是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对罪犯进行适当监督,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或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来实现的。

2.行刑开放性。社区矫正改变了传统的封闭式的刑罚执行模式,根据罪犯的个体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有针对性的充满个性化的心理矫正,让罪犯走出监狱大墙,使其置身于一种社会环境下劳动,同时发动社会各种力量的参与,通过心理疏导、亲情感化、行为矫正、物质帮助等方式,帮助罪犯适应社会生活,培养其回归社会的心理素质。

3.行刑主体特殊性。社区矫正不是由监狱作为执行机关,而是由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具体实施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体现了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相互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关系,体现了刑事执行一体化。

4.行刑对象特殊性。社区矫正主要针对轻微的初犯、偶犯以及在监狱中已服刑一定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和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惩罚缓和性。是指社区矫正措施对犯罪人的惩罚程度较轻的特性。它是一种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措施。

二、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对社区矫正难于认同

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中,“罪犯”就意味着“坐牢”(监禁),认为只有把犯罪人关在监狱里才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如果把犯罪人放在社会,容易造成管理失控或者犯罪人会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种类太少

现行法律规定中有关缓刑、假释的法律规定过于严格。“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作为假释的实质性条件,缺乏考察、评定和检验的标准,实践中不易操作。在决定假释时,出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的考虑,假释决定机关将会采取尽量不适用假释的做法,避免承担失察等责任。

(三)社区矫正适用的数量太少

我国长期坚持监禁刑罚为主,非监禁刑罚为辅的原则。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包括三种刑罚和两种刑罚执行措施。三种刑罚指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两种刑罚执行措施指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实践中,对于管制刑的适用率不高,而法律在管制、缓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等的适用对象和条件上规定得又过于抽象和苛刻,导致实践中难以执行,适用的比率非常低。

(四)矫正、教育及执行刑罚的严肃性不足

现行矫正制度包括了电话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理论上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场地、经费、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顾虑,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基本上没有展开,公益劳动的时间和效果得不到有力保障,矫正只能做到基本的“控制”,无法实现较高矫正水平的“教育”和“矫正”。

(五)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在其刑罚执行时由公安机关管理。由于公安机关本身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刑事案件侦查等任务。实践中,公安机关只能做到对文件和档案材料上的把关和落实,对于社区矫正的教育转化、心理矫正、监督管理等重要工作内容就处于落空状态。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社区矫正机构和配套的社区矫正体制,未能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举措

(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区矫正制度

1.管制的改革与完善

第一,增加管制刑的义务配置。在管制刑中引入对受害人的赔偿、参加公益劳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等内容。

第二,建立管制刑的惩戒保障机制。增设违反管制规定的处罚条款和相应的制度措施。如果罪犯恶意逃避法律制裁、拒不履行有关义务的情形下,可以调整原判决,对罪犯予以没收保证金或者撤消管制易科拘役的处罚,使管制等非监禁刑的执行过程保持必要的张力,督促罪犯积极遵守和履行法定的规则和义务,保证行刑的效果。

第三,扩大管制刑的适用范围。管制作为一种限制自由的轻刑,其适用对象不应根据犯罪性质来确定,而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确定,对一切可以适用拘役的罪犯均可以考虑适用管制。

2.假释的改革和完善

第一,修改有关假释的限制性条件和实质性条件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对于因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一律不得假释不合理。这类犯罪人犯罪的原因、性质、危险性程度各不相同,采取一刀切的禁止假释的做法,不利于这部分罪犯的改造和重新融人社会。应在立法上对此类犯罪的假释条件规定更加严格,如提高最低服刑限度,延长考虑期,强化考虑期内的监督管理等。

第2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武汉纺织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武汉 430200)

(College of Mathematics and Physics,Wuhan Textile University,Wuhan 430200,China)

摘要: 特征提取是计算机视觉中的一项重要技术,本文针对特征提取中的Harris算法和SIFT算法进行了比较,通过仿真实验证明,在处理尺度缩放、亮度变化的图像时SIFT算法更加优越。根据三维成像原理,本文对SIFT算法提取的特征点进行三维重建,获得了目标场景的视差图和三维重建图,进一步说明了SIFT算法的提取是行之有效的。

Abstract: Feature extraction is an important technology in computer vision, Harris and SIFT algorithm in feature extraction are compared, and simulation experiments show that SIFT algorithm is better when dealing with the scale zooming and brightness variations of the images. According to the three-dimensional imaging principle, this paper reconstructs the extracting feature points of the SIFT algorithm based on three-dimension, and target disparity maps and 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scene graph are obtained, which further illustrates the effectiveness of extraction of SIFT algorithm.

关键词 : 特征提取;Harris;SIFT;三维重建

Key words: feature extraction;Harris;SIFT;three-dimensional re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P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193-02

1 Harris角点检测算法与SIFT特征点提取算法

Harris算法是由C.Harris等人于1988年所提出的一种特征点提取算法[1]。当图像的尺度变化十分大时,这种算法对这种图像的角点提取是很有效的。小的尺度变化就会造成Harris角点的复现率快速下降。图像的尺度伸缩将使得由Harris检测子提取的特征不具有可重复性,并且对图像序列的角点检测效果更好。SIFT算法是一种用来描述图像中的局部性特征机器视觉算法,它在不同的尺度空间上查找关键点,并提取出其位置、尺度、旋转不变量,并计算出关键点的方向。此算法由David Lowe在1999年所发表[2],2004年完善总结[3]。其中SIFT算法对一些突出的不会因光照,仿射变换和噪音等因素而变化的点十分敏感。

2 特征提取

特征提取主要是根据计算机提取出的图像的特征来判断这些特征是否属于同一个图像。提取出的图像特征通常是图像中的点的集合,根据其特征,划分为不同的子集,这样可能形成点、曲线或区域[4]。

特征提取是许多计算机图像分析算法的起点。即它是对图像进行的第一个运算处理。通过检查各个像素点来判断能不能表示一个特征。一般尺度较大的图像拥有比较多的特征点,但是,特征的定位精度却比较差。而对于较小尺度的图像特征来说,对他们进行特征提取就稍微容易一点,于是定位精度也就稍微高一些;可是,他们本身数目较多,而且包含的图像信息少,在日常实验中要想提高匹配的效率就只有通过减少误匹配来达成,于是在特征匹配的过程中需要使用比较严格的约束条件。一般来讲,一个好的匹配特征应该具有不变性、唯一性、可区分性以及有效减少误匹配的能力。

本文对拍摄的左图像在MATLAB2012a中进行特征提取测试。分别使用Harris算法和SIFT算法对图像进行特征点提取,提取的结果如图1,实验数据结果如表1所示。

通过表1中的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其中Harris算法总共提取了211个特征点;而SIFT算法总共提取了751个特征点,并且拥有特征点的灰度梯度方向信息。所以在处理尺度缩放、亮度变化的图像时SIFT算法更加优越。

3 三维重建

三维重建的基本原理是三角测量原理:首先根据成像集合模型对照相机内部参数进行校准,然后根据物体的左右图像找到各自对应的特征点,由左右图像的投影中心出发,分别引直线经过这一对对应的特征点,其中这两条直线在三维空间中相交于一个点,于是就得到了这个点的三维坐标。然后就可以通过这些数据来进行三维重建。

在实际情况下,一般采用任意放置的两个摄像机来建立立体成像系统,这种模型称为汇聚式立体视觉模型。在这种视觉模型下,假设摄像机标定已经完成,则可以通过投影变换矩阵计算目标点M的三维坐标。

在MATLAB中,根据得到的采样点数据通过三维插值获得网格节点上的曲面数据,然后将图像显示到纹理映射表面,三维重建结果如图2所示。

4 总结

本文比较了特征点提取的Harris算法和SIFT算法,针对尺度缩放较大的图像,在MATLAB中对两种算法进行了特征提取实验,通过对比所提取的特征点数量、灰度梯度信息说明了SIFT算法更加优越,最后在MATLAB中进行了仿真实验,得到了图像的三维重建图,从图中可以看出三维重建效果不错,这进一步说明了SIFT算法的提取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Chris Harris,Mike Stephens.A Combined Corner and Edge Detector[C]. Manchester:Proceedings of the 4th Alvey Vision Conference,1988:147-151.

[2]D.Lowe.Object Recognition from Local Scale-Invariant Features[J]. In 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mputer Vision, Corfu, Greece, 1999: 1150-l157.

第3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关键词:古河道 潮汐河道

Abstract: as the ancient river in sedimentary characteristics, sedimentary era, sedimentary structure and its adjacent to the normal soil layer deposition is a considerable difference, but these differences are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deposition of soil physical and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ten can produce many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blems, such as soil liquefaction, ground fissure, construction of the effect.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of the ancient river deposits belong to the linear geological bodies, river courses in the soil with normal sedimentary deposits and soil in the same period of sedimentary, in the engineering geological process often overlooked, latent. This paper mainly to the tianjin binhai new area of the ancient river sedimentary characteristics were discussed, and points out some old channel deposition involving the soil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Key words: the ancient river tidal waterways

中图分类号:TV8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作者简介:雷晓莉(1978- )女 工程师 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地基处理、土工试验研究等。

1古河道沉积特征研究意义

天津滨海新区地处渤海之滨,素有“九河下稍”之称。全新世以来,河道众多且交错分布。又曾经受海侵作用,河道沉积的特征表现更为复杂。因而,对城市建设中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古河道沉积特征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提高勘察工作质量,提早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减少工程病害发生,节约工程治理费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2.古河道沉积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由于古河道沉积特征的多样性,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也表现出多样性。从而产生的工程地质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

2.1古河道沉积有产生砂土液化的可能。由于古河道沉积时间相较正常沉积土层短,沉积结构比较松散,土性多属于颗粒相对较粗的砂性土,在震动作用下可能会产生砂土液化。另外,古河道沉积一般因所处河道部位不同而表现出土体密实度差异,因而,同一河道发生砂土液化的部位也有差异。

2.2古河道沉积有产生地裂缝的可能。在发生地震时,古河道沉积土层易产生地裂缝。天津海河中下游地带沉积数百米第四系,因构造原因产生的地面开裂的能量可被土体吸收。海河中下游地区又属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区,因此,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7条,在该地带一般不会产生断裂错动。但1976年唐山地震波及天津时,海河两岸周边地区发现数处地裂缝,分析古河道沉积是产生地裂缝的原因。在1966年3月发生的邢台地震时,沿古河道的地裂缝及喷水冒砂普遍出现。

2.3古河道沉积影响工程建设投资,在使用天然地基土层时,古河道沉积土层因土体强度与周边土层存在差异和密实程度影响,易引起不均匀沉降和产生液化,故而需要投资进行地基处理;做桩基础时,除了古河道土层与周边正常土层有力学强度差异外,在古河道范围内的土层沉积过程中,也受到水流分选作用而表现出沉积不均一。影响桩基持力层选取,增加了工程投入和工期。

3.古河道沉积特征

3.1古河道的主要表现形式:本区依据古河道形成的环境可表现为两种形式:牛扼湖式古河道,受海水影响的灰色古河道。

3.1.1牛扼湖式古河道

沉积特征:河流发生截弯取直过程中在原河道部分冲积、堆积形成呈浅灰色、绿灰色或黄绿色(照片1);河道边缘地带多呈砂~黏交互状沉积,河道中部沉积多呈均匀层理的粉土或粉砂土层。

力学特征:在滨海新区的牛扼湖沉积层一般处于第一海相沉积层以下,沉积时间相对于海相沉积层较长,经受后期沉积土层的压密作用,粘性土呈软-可塑状,粉土或砂性土层标贯击数一般10-16击,呈中密—密实状态。

照片1河道内沉积绿灰色均匀粉土层

3.1.2受海水影响的灰色古河道

沉积特征:呈黄灰色或褐灰色;土性一般为砂~黏交互沉积的粉土、粉质黏土层,受水流影响,河流边缘部位沉积具有水平层理、斜层理或斜交层理的特征,局部呈千层饼状,含有机质斑点或条带(照片2)。粉土层可能出现液化。河道内沉积一般表现为具有均匀层理的粉土或粉砂层。河道底部多沉积腐殖质碎屑堆积层或陆海相贝壳混合沉积的贝壳富集层。

力学性质:沉积土层沉积时间相对较短,属欠固结土层,粘性土层多呈流塑状态,粉土标贯击数一般小于4击,一般属可能产生饱和粉砂土液化的不良工程地质层。

照片2边滩沉积土层具近水平层理,含有机质斑点

3.2古河道沉积标志物的类型及其特征

由于受河流的冲积和淤积作用,在河道内往往具有比较明显的沉积标志物:根据沉积主要存在腐殖质、贝壳富集层、人类活动遗迹等。

3.2.1腐殖质特征:主要积聚在河道底部,层厚一般受水流持续时间控制,一般腐殖质呈碎屑堆积状(照片3)。

照片3 河道底部出现的腐殖质碎屑堆积层

3.2.2贝壳富集层特征:一般多位于河道底部,层厚一般0.05~0.50m左右,贝壳完整性一般较差,呈混杂堆积状。

3.2.3人类活动遗迹特征:可能分布于河道沉积的任何部位,表现为瓷器、铁器等,一般较为少见。例如在天津市区六纬路发现元代瓷片,在中游发现迟于汉代的瓦片等。

3.3 古河道沉积土层均匀性差,力学性质差异大:

在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某处工程场地勘察中,据网格状钻孔揭示,该场地200m的宽度范围内,13-15m深度段土层中部为粉土,两侧相变为粉质粘土,并且中部粉土土层呈近南北向的线形分布,由静力触探指标揭示,粉土层锥尖阻力差异极大(3.07~10.63MPa),且呈现出由中部向两侧逐渐降低的特征。

3.5古河道切割深度大

根据海河中游津南区咸水沽东南部钻孔揭示,古河道沉积土层底板埋深达到42m之多,这样的下切深度充分表明在滨海新区古河道也具有十分强大的下切能力,勘察过程中应充分注意。

4.古河道沉积土层须注意的工程问题

古河道沉积土层一般具有线状分布,沉积土层均匀性差的特点。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对于属古河道沉积土层,除满足一般土层的岩土工程问题外,还需注意以下工程地质问题:

(1)场地中是否会因土层力学性质差而引起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超过建筑物允许范围。

(2)沉积的砂性土或粉土层力学强度和厚度是否会在桩基施工沉桩过程中产生影响,并需合理建议选取适宜的持力层和成桩工艺。

(3)砂性土或粉土层是否会因沉积的密实程度的差异产生液化或部分场地液化的判别问题。

(4)古河道沉积土层出现地裂缝的可能性。

5结论建议

河道沉积具有线状特征,在勘察过程中容易被忽视,但古河道沉积土层却对工程建设具有显著的影响。古河道沉积的查明与否关系事关工程建设的安全运行,事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勘察工作中应特别给予足够的重视。

(1)沉积环境特征不同,天津滨海新区古河道表现形式大体可分为牛扼湖古河道,海水影响古河道两类。

(3)由于古河道具有同期异相性,沉积土层一般均匀性差,力学性质差异较大,因此,存在古河道沉积土层地段需在勘察和设计中注意不均匀沉降、沉桩可能性、砂土液化、产生地裂缝问题。

(4)经钻孔揭示,天津滨海新区古河道下切深度达到埋深42m,下切能力强,在天津滨海新区其他地段勘察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5)对于古河道沉积进行判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参考文献:

孙仲明,《古河道的类别、成因与研究意义》;《灌溉排水学报》1984年02期

第4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关键词: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018-02

前言

吉林省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的省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大幅度增长,产业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是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要的经济基础。近年来,吉林省通过抓好农村“三基”工程建设,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组织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组织力量,通过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力量,把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吉林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形成有效载体,让农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管理,表达个人意愿和合理诉求,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增强农村的自我服务功能,倡导社会互助,使农民群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对于完善和深化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1]。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界定

新型农村社区是针对传统农村社区而言,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差距日益加大的背景下提出的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式。新型农村社区应该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产业和人口结构多元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以社区共同利益(非家族利益)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和空间聚落。新型农村社区除了表现出传统社区的一般特征外,还会出现自己的新特征。如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农业生产的合作化、产业化,空间布局的集聚性,社会构成的异质性,社会交往的开放性,社区组织由行政归属型向利益归属性过渡等[2]。

二、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的中部,全省面积18.74平方公里,下辖1个副省级城市、7个地级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60个县(市、区);拥有621个乡镇机构,9 321个行政村,399.08万个农户。截至2010年,吉林省农村人口达到1 349.16万人。

2008年3月,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尝试。至2008年,吉林省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了一批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建设风格的村镇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共启动1 127个自然村社区建设,占全省行政村12%。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普遍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纳入年度责任考核体系。同时省民政厅还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陆续组织6批总计70人次参加民政部举办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培训班。民政厅还创办了“城乡社区”简报,及时刊登省内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3]。

2009年起又逐步扩大规模,建立了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确定了“试验典型、探索功能、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开展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了6个方面35类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修建乡村道路、铺装巷道9 321公里,解决自来水733各村,建设秸秆气化站25个,新建沼气池16 446个,新建和改造房屋3.4万户,新修围墙156万延长米,建排水沟234万延长米,建公厕1 523个,新建垃圾站、填埋点6 901个,卫生所387个,文化站和图书室932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1 851套;发展合作经济组织1 969个,带动农户242万户。各实验县(市、区)还围绕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饮水、能源、物资供应、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困难,广泛实施了“四通”、“三改”、“三化”工程(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主街路“硬化、亮化、绿化”)。有的地方还建设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利用设施,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长春市各实验区在设施和环境改造上的投入总计超过3 000万元,公主岭市和扶余县的投入都超过1 000万元,桦甸市投入超过600万元。

三、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认识模糊,“难”字当头。目前部分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片面认识或误区。觉得刚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号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于政策文件无所适从。同时错误地认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改头换面,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外在形式。由于不少镇、村干部思想保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有畏难情绪,所以认为,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缺资金,硬件难达标;又缺乏人力,软件难到位。即使省级各种政策倾斜和扶植,也不能及时启动响应,错失许多推进良机[4]。

2.新型农村社区农业基础设施仍十分脆弱。在水利建设方面,仍没有启动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各村庄90%的水利工程带病运行,绝大多数农田缺少配套灌溉工程。在农机方面,主要是总量不足,机具老化,全程机械化水平低。吉林省机械耕作作业水平为33%,机播水平为41.6%,机械收获仅为9.8%。在农业科技方面,主要是创新能力不强,成果转化不快,推广体系不健全,特别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吉林省农业科技财政投入仅占农业GDP比重的0.1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难度依然巨大。“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农业生产性投入和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共需资金7 000亿元,其中需要金融资金4 200亿元,去除财政支持,缺口仍需3 000亿元以上。农村金融融资难度不断加大。一是直接服务于农业的金融机构正逐步减少,大部分调往省外和优质龙头企业。二是农村贷款利息高,负担重,如吉林农村信用社给有些地区农民的贷款年利率达到10%以上。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将受到更大制约。

4.新型农村社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仍落后于城镇居民增长。2000年,吉林省农民收入降幅达到10.5%,直接原因是粮食减产、价格下跌,深层次原因是收入结构单一,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增收机制。而城镇居民收入却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3倍,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达33倍。2008年,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2.69:1。

四、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发展对策

为推动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受益者。因此,必须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首先,可以通过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出台相关政策,使群众认识到与切身利益相关;其次,可以通过培训,提升农民自身知识文化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再次,通过制定村民公约、组建物业委员会等形式尊重村民参与权与监督权,从而强化农民的自觉参与。

建议二:因地制宜、梯次发展。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不同地区具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用不同的建设模式,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对策,多层次的推进。同时,要坚持分期建设原则,不能搞“”。要把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把传统农村改造与新型农村建设相结合,建设上要量力而行,遵循基础建设阶

建议三:整合资金,多方联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吉林省情况较为复杂,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单靠政府一方投入难易保证资金充足和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必须整合政府、企业、社区、农户多方联动的资金链条,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多方联动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6]。

建议四:健全机制,科学决策。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保证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健全各类责任制,建立以农村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

结语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并不是单一的社会发展问题,无法在单一学科中求解,而是需要运用系统论观点在“社会-经济-农村社区”这样的复合系统内求解。在吉林省这样的农业大省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同样也需要政府、社会、农村社区组织、农村社区居民进行共建,并不断摸索其发展的规律和模式,为全国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和辐射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立群.当前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行政与法,2007,(6).

[2] 王杜春.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

[3] 李恩.吉林省新农村建设路径选择[J].管理学刊,2011,(7).

[4] 罗云华,程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诌议[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0,(3).

第5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更需要动员广大棚户区居民积极配合和参与。注重发挥居民在棚改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能够使居民成为棚改新区建设的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

把“改造人”放在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首位

在迁入棚改新区后,一些居民不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社区环境遭到破坏。从平房搬进楼房后,也使原来的熟人邻里关系变成了陌生人社会,居民在心理上会不适应。针对这些情况,棚改新区要注重培养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不仅能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思想,抓住以人为本这个社区建设的核心,而且能够激发居民自发、自觉参与社区建设,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家园。经验表明,棚户区改造决不仅仅是改造旧房子,更重要的是改造“人”,即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全面提升社区的文明程度。不仅从外观上或物质层面改变旧面貌,更要在内容上或精神层面呈现新气象。

增强居民参与,能为棚改新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棚改社区建设除了一般社区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外,在拆迁回迁、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原有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管理功能难以适应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只有在棚改新区建设中延伸和健全居民组织体系,搭建居民参与管理的平台,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参与式治理作为一种民主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运用,不仅有利于弥补政府治理失灵,还能有效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培养成熟的公民精神。棚改新区发挥各种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通过热心公益的居民骨干带动广大居民参与管理,有效弥补了社区治理中政府部门鞭长莫及、居委会能力有限的缺陷,为棚户区改造和棚改新区社区建设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无偿也无限的社区志愿服务,会受到棚改新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第6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政府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基于社区建设的公共特征,新加坡政府负责90%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50%的日常运作费。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大众参与,既能弥补社区建设所需公共资源的相对不足,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执政党的基层建设。

新加坡社区建设实行统一指导与民主自治并行的原则。国家统一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社区发展理事会、民众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在政府指导下自主活动,并及时向政府反馈民众意见。政府各部门根据社区居民需要,调整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社会服务标准评估各自治组织的业绩,下拨活动经费。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职责分明、上下贯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灵活的社区建设模式。新加坡的小政府理念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社区建设贴近民众,凡可自主管理的,政府放手,但提供指导和经费,培养了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展。

社区建设以“人”为中心,满足社区成员生存和发展需要。新加坡注重培养一种为社会自愿贡献的“义工精神”,由国家义务工作中心推动,促进民众及社群的广泛参与,使义工活动服务社区,又能减轻政府的压力。政府还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商家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平易近人的服务,社区能够为民众提供有效援助,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积极、有爱心的社会风气。

社区服务细化为三种类型:一是行政事务服务:服务范围是社区全体成员,但真正接受服务的是有需求的居民,如房屋登记、代办有关手续等,作为准公共物品,属于非营业性低偿服务;二是社会福利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群体,补充其基本生存需求,是公共物品,由社区提供;三是社区商业服务:虽然有便民的因素,但基本接近私人物品,主要提供营业,为解决便民可能导致的营业性亏损,政府考虑适当补贴。

社区基础设施等服务硬件属于公共供给,为此政府投资建设了民众联络所、居委会活动中心、邻里居委会,以及各类社区医院、诊疗所、残障人工作坊、收容所、安老院等基础设施。

社区服务包括家事服务、保健服务等。家庭服务中心是一个以邻里为基础,提供家事服务的福利性机构,承担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工作职能,开展个人与家庭辅导、信息与中介、家庭教育、专业服务及义工培训等服务。新加坡的社区医院作为辅助医疗设施,是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补充,收费低廉,重点满足老年病人的需求。社区医院一般与区域医院为邻,与区域医院共享医疗资源,病人康复护理可转入社区医院。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邻里中心及邻区商店,二是菜场及小贩中心。菜场及小贩中心的营业空间作为公共设施由政府规划提供,日常管理由建屋发展局、环境发展部及市镇理事会等部门承担。

第7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社区发展;发展历程

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中的人群生活与活动共同体。社区的发展历史与人类发展历史一样久远,人类社会每一个变迁,无论是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生计方式都表现在某一个社区内部。人类的生存竞争推动着社区从简单到复杂、从集中到分散、从综合到专门化的发展过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在社会结构上的变迁引起了社区结构的变迁,并促使了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给社区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上带来了新的变革。

一、概念界定

社区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提出来的,他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早使用了“社区”(gemeinschaft)一词,一般认为社区是 “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强调血缘纽带和联合,即共同体。中文“社区”的概念是从英文 “community”翻译过来的,关于“社区”概念最早先生在1933年介绍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帕克的社会学时,用来翻译英文“community”一词译为“社区”,人们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区别于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互助合作的亲属群体,其进一步突出了地域性特征。

上述可以看出“社区”是一种地域性社会团体,包含着人群、地域、文化、情感观念、制度结构和共同约束等要素。在2000年11月的《民政部关于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社区是指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这一定义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在城市,社区的营造是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上开展起来的。国内社区发展与社区建设基本是在同一个意义上使用的,社区建设属于社区发展的范畴。广义的社区发展乃泛指国家或某一个地区所有事物的发展与过程,包括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境、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社区发展的范围包括城市、乡村和集镇居住的地理范围。狭义的社区发展是指基层社区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事项与过程,以及具体问题的解决过程。

二、发展阶段

我国社区发展的社会基础是社会管理体制与控制方式的转型。在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从传统社区向法定社区(市政层级)过渡,在下半叶经历了从以法定社区转向以单位体系为主,然后又开始由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作为社会管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与单位既各成体系,有紧密互动,其主体性和相关性构成城市社会的基层面貌及其严禁轨迹。80、90年在城市开展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是我国社区发展的摇篮,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发展的初级形式。改革开放后,随着沿海大城市的发展,社区建设随之发展;沿海地区社区发展历史比边疆地区长。90年代以来乌鲁木齐市社区发展,根据工作重心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0年至1997年开展的社区服务阶段

1986年民政部在全国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发展以倡导和加强社区服务为起点,形成社区发展初期的工作重点。这一阶段乌鲁木齐市也同样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主要是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等。

从全区的情况看,社区服务工作大都经历了三个服务层次。一是福利层次。以传统的民政服务对象为主要内容,政府的资金保障,提供无偿服务。这虽然不属于完整意义上的社区服务,但它是社区服务的起点;二是便民利民服务层次。以即发展社区内外经济资源,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基地,以无偿和有偿的服务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为民政服务对象的基础上,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了便民服务;三是社会化服务层次。社区服务对象既包括民政对象、居民、辖区单位,也包括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人员;服务方式既包括福利性的无偿服务,也包括社会保障服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再就业服务等;服务人员专职雇员、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社区服务业还没形成完整的产业化,但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已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某些服务项目走上了产业化轨道。这一时期的社区发展由社区服务带动,还处于初步阶段,政府投入少,社区条件和服务项目有限,乌鲁木齐市的社区发展相对慢于其他地区。

第二阶段是1998年至2000年开展的社区建设阶段

社区服务形成一定的规模后,社区建设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注。特别是中央2000年《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后,社区建设开始由部分地区的试点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与此同时,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继续带动其他社区建设的工作开展。通过社区建设试点,城市社区基层党的组织、共青团基层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联席会议在乌鲁木齐市社区普遍建立起来。为了加强社区服务功能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普遍建立了社区服务站、社区就业保障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服务站、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环境卫生服务站和社区治安司法警务室,同时建立了社区服务工作机制。乌鲁木齐市市政府提出和制定了发展社区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搞好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政策,并解决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人员编制,办公费和办公设施等问题。社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

第8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社区经济发展中,人们逐渐遇到了一些问题。

1.1对社区的认识不到位。有人将社区等同于政府机关,将社区职能理解为解决邻里矛盾和教育等问题,不知道社区经济的概念,因此很难积极的参与到社区经济建设中去。

1.2社区经济发展中存在资金不足的弊端,因为社区经济规模小,发展时间短,资金积累慢,一般以服务业为主,大的项目缺乏资金投入。限制了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社区经济的理论概述

社区经济是指为履行社区职能提供经济保障而开展的社区经济活动的总和。社区经济具有地域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特点。

第一,地域性。地域性是社区经济的首要特征。社区经济的地域性不仅指其经济主体分布在一定的地理位置上,而且其劳动力的构成也要具有一定的社区地域性特征,社区居民必须是社区经济的基本劳力、主要技术的构成以及主要的服务对象。

第二,社会性。社会性是社区经济诸特征中最为突出的体现。社区除了地域性特征外,其内部关系还具有情感等取向。因此,社区经济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略社会性。

第三,服务性。社区经济是为了发展社区建设而兴办的,其宗旨是为社区居民更好地生活和全面发展服务,其发展方针是“围绕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促服务”。目前国内社区经济的主要类型有服务型经济、自救型经济、税源经济和社区公益型经济等。服务型经济主要指发展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服务经济,诸如:快餐、早餐、自行车棚、浴池、奶点、报刊零售点、各种中介服务网点等等。自救型经济是指主要组织下岗职工在社区内实现再就业、进行生产自救,诸如:家庭工厂、编织、小工艺、为工厂进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等。税源经济主要指通过对区域经济的服务与协调,从其经济发展的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社区公益型经济主要指社区内居民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好自己的家园进行捐款、赞助、成立各类基金等等。我们的社区经济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为了更好的解决当前的困境,更好的服务与广大城市居民,社区经济的发展创新势在必行,结合我国社区的特点和主要矛盾,下面对发展创新在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措施进行分析。

3发展创新在社区经济发展中的措施及影响

3.1基层社区要充分重视。社区经济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经济基础。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社区的公益事业的开展,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补助、办公经费,可以说都离不开经济的支持。基层社区工作者苦于资金不足,因而无法更好地开展社区公益事业的苦恼。这说明仅靠政府投资,是不利于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的。在当前政府投资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各个社区,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社区,应当积极改变单纯依赖政府投资的观念,积极发展社区经济,为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同时,各市、区政府、街道也要制定政策措施,对基层社区发展社区经济给予有力支持。

3.2需要社区干部的带头作用。有的社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社区领导的奉献精神。为了筹集资金发展社区经济,社区主任拿出家里的全部积蓄,并且带领社区干部和群众起早贪黑建设厂房。社区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成了无形的力量,带动着社区的工作人员忘我的奉献和无私的工作,才有社区今天的社区经济的初步繁荣。因此说,在当前社区经济的发展中,社区干部的带头作用应当得到重视和进一步提倡。社区干部要改变以往只关注于检查、评比的思维模式,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做好社区经济的发展工作。

3.3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负担。据调查显示,我国当前的社区日常工作项目繁多,有经常性的工作,还有因季节变化而增加的工作,还有为完成上级精神而临时承办的工作。还要为应对文明、先进社区的评比而增加组织群众、设计活动等额外工作。社区的建设包括方方面面的事项,一般和基层群众民生有关的社区的治安、医疗、计划生育、残疾人保障等工作都由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和管理。在如此重的任务下,集中力量搞好社区的经济确实困难。因此国家要在政策和规定上向社区工作人员倾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使一部分经济管理人才能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更好的进行社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从而为先进社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4加强城市社区经济的组织管理。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经验,在城市街道一级组建“社区经济发展公司”这种非政府非盈利组织,公司的从业人员由社区居民来承担。“社区经济发展公司”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公司的从业人员由社区居民来承担,公司的利润必须按照一定比例用在社区建设的公益事业方面,如修建社区活动中心、种植花草树木、资助特困户等。通过建立“社区经济发展公司”这样的统一管理机构,可以解决目前社区经济发展中管理层次多的状况,实现对社区经济的统一管理,从而促进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9篇:社区建设特征范文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土地金融

Abstract:Through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four construction models such as the participation of different financial factors i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linking the increase and decrease of the land for construction use in both urban and rural areas,construction led by leading enterprise and self-construction by the villagers,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rudence and differentiated property of financial interference and analyzes its causes. Besides,it conducts extended 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four kinds of construction models on urbanization,industrializ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expansion of three different land use patterns and make conclusions,which sorts out thought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for the larger scale interven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new rural communities,construction model,land 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48-08

收稿日期:2013-10-15

作者简介:谢伟,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吴金忠,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王朝阳,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中既是难点也是热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国家耕地保护目标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必然选择,关系着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产业、人口和城镇的合理空间布局。金融要素介入的速度、程度和方式同样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显著的审慎性、差异性和一定的融资次序。下一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发展,应在市场基础、产业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更好兼容金融风险偏好,消除各类交易障碍。在政策选择上,应审慎介入城市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着重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商业化金融大规模进入培育基础和条件。

一、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分析

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始于2006年。7年来,各地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不同情况,相继形成了市场化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四种主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191个。其中,建设城中村1339个,城边(园区)村638个,乡镇驻地村993个、农村其他地区2221个。社区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3735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10000人以上的134个。

(一)市场化运作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城边村、各类园区村等。所处区域属于规划重点发展地区,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优势,土地价值较高。此模式不仅满足了地方政府扩张城市规模的需要,而且农民也可以从征地中获得高额补偿,因此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较小。此模式一般按“政企合作、集中建设、整体搬迁”的原则,采用社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企业投资与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相捆绑的方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据统计,全省有891个社区采用该模式,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17%。

(二)“增减挂钩”政策模式

通俗地讲,“挂钩”就是为实现总体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增减”是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规划。根据社区地理位置,新建农村社区又分为小城镇集聚和中心村合并两种类型。前者是对城边村、乡镇驻地附近村实行整体拆迁,将社区建设在城市或镇驻地附近,变村庄为社区,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城镇规模扩大。后者是以一个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为依托,将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多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聚集。山东省自2006年试点该建设模式以来,已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55万亩,涉及120个县(市、区),安置农民29万户,新建社区1339个,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26%。

目前,为获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各级政府成为“增减挂钩”项目的主导者。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有两种使用方向:一是就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二是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交到中心城区使用。在此建设模式中节约土地的收益在时间、空间和交易主体上呈现明显分离状态,地方政府收益最大,农民收益较小且面临生活成本提升等实际问题,运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该建设模式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其产业、资金优势,采取企业与村庄合作共建,自发拓展生产、经营空间的建设模式。多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企业优先使用,实现企业扩张发展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双赢。目前,山东省已建成此类型社区490个,约占总数的9%。这种模式主要限于当地有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愿意介入,当前尚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建设模式。随着国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放松,以及龙头企业强大的产业基础、丰富的整合经验和充足的就业保障,村村兼并和企业并村现象可能越来越普遍。

(四)村民自筹资金建设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一些经济强村、产业特色村、农民收入较高的村,由群众出资、村集体出面组织,自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此种类型社区共有2470个,约占48%。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金融制度及其构成

(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型城镇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决策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各家金融机构显然都不愿置身事外、甘当看客,都想从中分享一块蛋糕。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期过长、利益链条复杂,涉及农民就业、权益保护和土地升值、指标转移以及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从山东省的情况看,金融部门在介入其中时,出于风险考虑,针对不同建设模式,依据各自风险控制的比较优势,事先设计一套甚于企业信贷的严密制度。其基本制度框架是:

1. 周密保障措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为“农发行”)是金融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行者。对“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将一部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且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设权抵押;无法抵押的,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进行质押作保;单一采用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的项目,须由总行严格审批。建设银行作为后来者则另辟蹊径,利用其对土地在建工程上所具有的监控优势,更多选择以土地在建工程作抵押;对于园区建设,则通过优选园区内优质企业担保来弥补抵押方面的不足。农业银行则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重点将信贷保障技术落实在农户端,通过农户联合担保的方式,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

2. 严格准入条件。金融机构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地方财力和一定的产业基础保证作为优质农村社区的主要影响因素。农发行只介入那些具有规模效应的增减挂钩、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建设银行则规定,承贷主体必须为政府牵头建立的实体公司,须能长久经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银行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县市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须在10亿元(含)以上;工商银行则是将此标准提高到30亿元(含)以上。

3. 资金封闭运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以土地开发利用为背景,投入和产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呈现一定的分离特征。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最终实现,完全取决于指标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的未来收益状况。为防止节外生枝,稳定还款来源,农发行规定:借款人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受分期还款计划和到期日的限制;不能按约定还款,督促借款人提前筹集其他资金予以偿还。对单一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项目,借款人须在农发行开立土地出让收入归集账户;由财政先收后返的,须开立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和土地资金专户。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4. 严密风险控制。鉴于各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都存在环节多、周期长和利益转移等风险隐患,各家金融机构在信贷介入前都事先提出严格的交换条件,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出具文件,说明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报批计划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保障情况;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至借款人质押账户,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土地使用权和出让收益不得为第三方抵质押等内容。建设银行在此之外,还要求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贷款人五方必须签订多边的还款协议。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构成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测算,通过“增减挂钩”模式每年腾出25万亩土地指标才能满足全省建设用地缺口,每腾出万亩增减挂钩指标的拆迁、建设、整治费用约为38亿元,年资金需求960亿元以上。而2010年以来的3年间,其建设资金来源构成中,年均新增银行贷款仅为90亿元左右,不足资金总需求的10%。可见,银行信贷并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12年末,全省金融系统累计向各类社区注入资金1016亿元。其中,银行信贷861亿元,发行城投债155亿元(见表1)。

1. 金融支持有所侧重。从分年度金融支持情况看,各家金融机构重点参与了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和龙头企业带动三种建设模式,2012年末融资余额分别是457亿元、346亿元和169亿元,各占信贷总额的45%、34%和17%。3年来,银行信贷更加倾向于支持市场化的城中(园区)村、城边村的建设,信贷投入量增加了9个百分点;对其他建设模式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见表2)。

2. 行际间存在差异。从行际间看,到2012年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入分别为363亿元、289亿元、110亿元和99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信贷占比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3个和4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下降了5个百分点。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早,但贷款投入量只有农业银行的1/3。建设银行介入较晚,目前贷款余额30.8亿元。这表明,银行之间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态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见表3)。

三、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特征

相对于传统的企业信贷而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毕竟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崭新信贷市场。面对一个新生事物,金融部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对此保持着一定的谨慎。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缺乏一个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利益相关主体的目标并未完全取得一致;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制度不配套、布局欠合理、产业基础脆弱等实质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更多金融资源的有效进入。这反映在山东省金融部门的具体行动上,表现为明显的审慎性、差异性。

(一)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有两个方面的直接体现:一是设计严密的信贷制度;二是实施相对保守的信贷投入。

1. 信贷制度的审慎性。应该说,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的信贷制度是非常周密的。农发行只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建设银行则将不具有资金实力的政府出资的公司承贷主体排除在信贷范围之外;农业银行直接将经济欠发达县的建设项目挡在制度之外。在抵押和担保方面,各家金融机构着力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农发行牢牢抓住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放;建设银行则在在建工程的监控优势上发力;农业银行充分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将信贷安全保障技术锁定在农户一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特征,农发行事实上实施着近乎主办银行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建设银行则要求必须签订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等多边还款协议,以提高约束、监督效率。

2. 信贷投入的审慎性。严格的信贷制度要求,自然会形成更加审慎的信贷投入结果。从采取增减挂钩政策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构成看,2012年银行贷款仅占其全部建设资金来源的9.8%。而且,部分银行只对有发展潜力和政府背景的大项目保持一定兴趣,大多数银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保持谨慎观望态度,3年新增贷款不足80亿元,只占贷款新增总额的15.7%。中国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3. 金融审慎性的原因。形成这一谨慎局面的基本原因:一是土地交易环节存在诸多风险。目前,农村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家庭承包地和农户宅基地三类土地,这三类土地具有不同的产权约束,市场交易的门槛高低不同。金融部门对这三类土地设置抵押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交易风险。二是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保障面临不确定性。目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注重能为中心城市发展腾出多少用地指标,往往忽视新型社区形成后的产业基础、市场成熟度和生活成本等事关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的实质问题。对山东省100个农村社区调查显示,社区化消灭了农户庭院经济,农民日常消费被动货币化,2012年新型社区农民年户均生活支出较社区化之前增加3000元,增幅近30%。而且,生产便利性降低,有半数以上的上楼失地农民靠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维持生计。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依然在延续。三是社区建设存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和不对称问题。在“增减挂钩”建设模式下,土地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向多个交易主体转移,而真正形成土地收益,一般还要有3—5年的时间间隔。这样,整个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等都面临时间、空间和主体的不对称,在此过程中的多种不确定性难以预知和预防。

可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围绕土地所开展的一系列交易,既要面临许许多多来自土地政策制度方面的刚性约束,也要面临来自诸多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因此,各金融部门对此保持相当程度的谨慎是一种客观、合理的理性反应。

(二)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差异性

客观审慎和有限支持并非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致态度。针对四种背景不同的建设模式,各金融机构还是立足扎实的市场调查和各自优势,尽最大可能发现和发掘其中的市场机会,体现出不尽相同的交易策略。

1. 信贷投入的差异性。2012年末,山东省金融机构均对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模式的社区建设模式有所偏好,贷款余额分别是457亿元和346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86亿元和151亿元。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则分别仅增加56亿元和23亿元,显示出相对冷淡的态度。从中可以发现,金融部门对不同建设模式的信贷支持存有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性在不同行际间也有明显体现。自2010年以来,政策性银行新增支持资金172亿元,国有银行新增143亿元,其他金融部门新增63亿元。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担负着生力军的重要角色;其他金融部门则处于密切关注和伺机跟进状态。

2. 信贷投入差异性的原因。山东省金融部门之所以偏好市场化运作模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看好城中村、城边村和各类园区村的巨大市场潜力,对那些既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又具有良好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条件的土地,其价值及产业发展的前景都给予较高预期。同样,“增减挂钩”模式虽然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一些优势和特点,但强大的政府推动力,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隐形担保”,安全系数明显提高。反观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虽然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让利于龙头企业和社区居民,是各种社区建设模式中政府收益最低的,政府对此模式的内生推动力较小。由于没有层级较高的政府推动,在无外部政策援手和内生动力匮乏的背景下,其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和驾驭。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逻辑是:尽可能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寻找到可以交易的确定性因素,以便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主要考量的因素大致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未来市场发展潜力;二是较高级别的政府推动;三是对某些资源、要素的有效控制。

(三)金融风险偏好及融资次序

山东省金融部门审慎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是显而易见和合乎理性的。但在总体建设的金融构成中,各类金融要素的不同风险偏好也得到体现。在总体建设资金中,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民间资本占到9成以上,是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资金。这一现象表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客观上存在一种合理的融资次序,这是由各类金融要素的信息对称程度和不同风险偏好所决定的。

1. 地方财政及民间投资商。无论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是从城市的开发经营方面考虑,地方政府都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既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又是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的管理者,具有信息对称、风险自控的天然优势。而贴近社区的开发商、建筑商、龙头企业等民间资本具备熟悉新建社区各种有利条件的优势。因此,地方财政和民间资本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2. 政策性金融机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从山东省的情况看,2012年,两大政策性银行累计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注入信贷资金363亿元,占信贷投入总量4成以上,是银行信贷的主力军。他们广泛渗透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农村路网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环节领域,较好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3. 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前文分析,各商业银行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持审慎态度,但这并不妨碍商业银行对该新兴信贷市场的关注,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大规模、深度介入的商业化运作。比如,2012年建设银行已承担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贷款88个,授信总额300亿元。目前,建设银行总行与山东省政府,建设银行省分行与省住建厅等先后就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今后更广泛地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各项准备。

四、基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思考

遍阅各国农村社区发展进程,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注重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聚较为有序,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但部分拉美和南亚国家没有处理好“三化”关系,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脱节,大批农村人口被推向城市,从而产生“城市病”和“过度城市化”现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城乡差距也进一步拉大。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研究、吸取和借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所获得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

(一)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简要评析

1. 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及其不同收益。简要回顾一下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整合、改造城中村、城边村和“增减挂钩”模式,显然都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走的是城市化之路;园区村建设和工业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取道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谋求土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取道现代农业。所以,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代表了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不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就短期而言,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收益明显高于工业开发,而工业开发又高于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养殖。所以,土地开发利用的不同收益,决定了当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利用的意愿是:最优选择是房地产和城市化,工业化属于次优选择,最后才是现代农业。这反映在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中,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城中村、城边村,热衷于“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推动层级高、力度大;其次是园区村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政府支持层级最低、力度最小。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城市化的局限性。尽管从短期收益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城市化倍受各地政府推崇,成为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腾出土地指标的重点满足对象。但据观察,城市化边际效率递减,劣势也愈加明显。具体表现在:

第一,我国居民购买力难以支撑高房价。从建设成本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已升至GDP的300%至400%,达到日本“平成大萧条”前375%的警戒值。据IMF研究报告,目前,我国人均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全球10个房价最高城市中,6个在中国大陆。

第二,房地产供求风险已呈现扩大化的趋势。据2013年8月克而瑞研究中心对28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定量化研究分析,供求风险从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呈现扩大趋势。一线城市房价增速相对更快,房价收入比偏高。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短期供求风险显现。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待售存量一直处于增长之中,整体供求风险较高。由于受制于有限的住房需求,三四线城市、县域土地价格上涨空间较小,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实现面临不确定性。

第三,农村社区闲置现象将更加突出。在现行土地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实际上持不鼓励态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由于上级地方政府多以行政分配方式要求下级政府每年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价值更高、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中心城区使用,导致中心城市超常扩张。房地产泡沫化和农村社区空心化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两个极端,并存于城市化进程中。

鉴于“增减挂钩”模式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操作流程,按照“先安置后拆旧、先拆旧后使用”的原则实施,即形成土地收益之后才能归还资金,这一般存在3—5年的时间跨度,具有一次性投入资金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一旦城市房地产泡沫破裂,整个链条中的经营主体将面临资金难以回收的较大不确定性,不仅会引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低效率,而且复杂的利益关系会引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从而不能有效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和农村经济实际,很难获得农民的一致认可。

(二)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策略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城中村、城边村、园区村和“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了有限和谨慎的信贷支持。因为金融部门都清楚,随着部分缺乏产业支撑的三四线城市风险不断暴露,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已基本走到尽头。在金融部门看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催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轮新的政策机遇。农村社区建设应该具有可持续性,只有能够兼容农村经济,兼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兼容农民利益,具有产业基础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才更具有生命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低风险性,才会吸引金融部门不断参与其中。

在介入目标选择和竞争策略上,一是金融机构与政府对接载体要刻意避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而选择地方政府控股、资金实力雄厚、有实质项目、还款来源有保障、现金流全覆盖的实体公司。二是金融机构对接和扶持重点转向符合市场发展取向的新的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的壮大和产业规模的扩张等。三是注重围绕兼顾农村经济发展、兼容农民利益的金融支持。比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在对农业产业化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可让更多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就业、创业中去。

(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比较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作为新生的农村市场主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生力量,龙头企业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同样具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

1. 扎实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截至2013年6月末,山东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已发展至2.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004家。龙头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平台、市场网络、技术储备和产品基地,已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力军。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82651家,注册成员为79.54万个,成员出资总额137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总数、成员出资总额均居全国首位。集群集聚效果日益突出,形成了粮油、果菜、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县达到17个。

2. 广泛的群众基础。全省有5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被现代农业组织收购、加工,有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工包装外销。龙头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合作社、农户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不断提高农户在利益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20万户,其中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480元。农民通过到企业打工、土地入股、出售产品等方式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加稳定、可观的收入。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信赖关系,为其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 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经验。近年来,一大批龙头企业通过村企互动、村企联建等方式,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滨州邹平县东尉社区为例,该社区由该村集体持股30%的东尉集团先行出资5000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容纳540户,人口2000余人。原村庄迁建后已完成建设部分节约土地173亩,主要用于兴建东尉村工业园区,吸引安置有色金属回收、不锈钢产品铸造、物流运输企业20余家。该村劳动力经培训后90%以上在东尉集团或村工业园区就近就业,土地全部实行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2万元。该社区合理兼容农民利益,对入住群众实行补贴、供暖、供水、安装太阳能、高标准装修等“五统一”。居民在宅基地置换基础上,按每平米700元价格购买楼房,低于社区同期对外出售价格780元。

4. 龙头企业实际土地需求。随着龙头企业发展的加快和扩张,建设用地和基地普遍缺乏。采取与村庄合作共建,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土地企业优先使用。从微观上看,采用此类模式的企业低成本获得了建设用地,农民就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分散的耕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基地,部分村集体根据谈判条件可能获得龙头企业的部分股权。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核心是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地或配套服务。

总之,通过四种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看出,短期看,以房地产行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取向,能以较快速度和较大范围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从中长期看,只有更广泛农民自发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目前以龙头企业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太被重视,但借助其扎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村镇建设经验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能够真正实现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这种建设模式既符合农地农用的基本政策,又能更好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应该成为未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模式之一。

五、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资源和要素快速集中的过程。空间资源的重新配置、人口和资本的集聚,释放出经济要素流动和重组的巨大力量,为金融部门提供了广阔的金融服务空间。因此,金融部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必须考虑自身风险偏好,着重消除金融交易障碍,着眼于结构调整、发展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金融衔接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打破目前的垄断征地政策,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要在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基础上,健全宏观调控政策衔接规则及融资供求平衡机制,理清不同模式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边界及政策支持措施。

各地政府在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广泛听取金融部门、龙头企业、村民代表的意见,实现融资规划的有效衔接。在规划设计、政策协调过程中,要消除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注重兼顾金融支持。加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配置,优化扶持资金效果,建议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吸引更多、更大规模的龙头企业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拓宽社区建设融资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深化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金融支持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坚持宏观审慎,有限支持增减挂钩指标的可交易性

必须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利益均得到平衡和实现的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土地利用上“囚徒困境博弈”的利益诱因。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应该在完善土地所有权及其实现形式的同时,保障权益人的物权;土地征收和转移应参照土地市场价格。要注重解决增减挂钩建设模式在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上的跨时空的分离均衡问题。各级政府要组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交易原则与实施流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挂钩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用地需求,制订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 完善全国土地指标的有偿流转交易使用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结余集体建设土地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按照交易透明、公平分配原则通盘考虑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在全面开展地市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由独立评级机构会同主办银行核定其授信总额。限定将省市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审慎开展跨省市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抵押贷款,并实施定向发放、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对县一级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交易增减挂钩指标,并以增减挂钩收益为担保申请贷款的,除用于社区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之外,原则上不予信贷支持。对龙头企业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商业信贷原则提供选择性支持。

(三)实施倾斜政策,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展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有一个扎实的产业基础来增加农民收益和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增强自身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龙头企业尤其是与“三农”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作为主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成为必然选择。一是建议政府依托龙头企业参与中心村合并型社区建设,实现农地农用、就地就近城镇化,基地、员工和产业的本地化,丰富和完善社区、企业、居民收益的保护机制。二是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取财政政策的补贴和奖励,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以及信用贷款。

(四)强化分工合作,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差异化服务功效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风险偏好和客户结构差异,坚持宏观审慎原则,认真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及相关各方的金融服务问题。农发行、国开行要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科技等政策性中长期信贷业务。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顺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的重大转变,切实加快经营转型步伐,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业务结构,完善渠道功能,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提升发展品质,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策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其土地流转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需求,更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J].金融研究,2013,(5).

[2]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区域规划与评估专题研究组.城镇化模式国际比较与中国探索[J].中国中小企业,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