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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司法所继续围绕“五重五求”的建所思路,围绕“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推进。司法所主要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几项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去年以前,我们主要追求的是调解的相对数量,但成卷宗的高质量的调解案件较少,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加强了对调解员工作质量方面的要求,按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经得起检查,口头调解的案件要在登记本上规范登记,形成书面协议的调解案件要制作成详细的调解卷宗,既注重数量,又重视质量。另一项工作是把调解案件从书面形式向网络平台形式转变,这项工作省、市 区司法系统都在推,每个村都给分配了一个账号,可以登录省人民调解平台进行案件输入,好处是上面领导点点系统就能掌握下面情况,一目了然。目前就所有行政村来看,推进的效果还不明显。除了个别村社区能力比较强、工作比较积极的如芦北社区、芦南社区、沃家村、同盟村等,大多数还是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可能是各村条件不一,各村调解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要求,遇到纠纷能及时化解已经不错了,再让他输入到电脑里,无论从能力素质还是从配套的办公条件和待遇上一时还都达不到。一季度,街道调委会成卷宗的调解案例不多,2起,各村社区上报的调解案件36件,有村上报积极,有的村上报不积极,尽管我们出台了以奖代补奖励政策,一个案子区里补20元,街道补30元,有的调解员也看不上,调解结束完事,不登记,不上报。所以这个数字不太好看。
二、社区矫正工作。一季度主要围绕全国两会的召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法规和规章,为两会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排查、重点人员排摸等活动。落实和派出所每月一次信息核查,每天数次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监管。认真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月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对矫正人员普管或严管的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及时调整监管等级,将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落实到位,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清、突出问题清、言行动态清和方法措施清,确保管辖范围内的特殊人员不出问题。同时,每天下午2点上报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安全形势情况。
一、精心部署,科学谋划,全面落实“验收与创建”两项法治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全面检验我区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充分展示依法治区成果,我区着手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全面动员开展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进入迎检状态,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工作。5月日至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区26个单位(分别为5个镇(街)、大嶝山头社区、双沪社区、鸿山村、新圩东寮社区、后亭村、一中、新店中心小学、诗坂中学、安监局、人劳局、民政局、地税局、检察院、银鹭集团有限公司、舫昌集团有限公司、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另一方面,全力以赴迎接上级普法检查验收。落实“三个一”,即策划拍摄了一部以展现我区普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设计制作了一本普法画册,精心整理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全面展示我区五年来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果。5月日至日,市普法检查组对区及新店镇茂林社区、新店中心小学、区人劳局、新圩镇、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区普法总体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创优争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活动。今年全国普法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我区紧抓时机、奋勇争先,积极申报创优争先工作,推动新区法治化进程。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重视与支持。月26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治”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量化标准及活动经费预算。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增设“法治”创建专项经费16万元。区依法治区办制定了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作用。4月27日,区14名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副主任颜文箭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逐项评议的方式,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已顺利通过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评验收。
二、联系实际,创新形式,特色“法律六进”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一)法律进农村(社区),体现乡土特色。依法治区办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法律进农村工作。“民主法治村(居)”创建蓬勃开展,区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表彰了大嶝东埕社区、田乾社区等96个村(居)为区级“民主法治村(居)”,全区“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达86.48%;全区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并为村居订购实用普法书籍,内容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9月,依法治区办又投入十余万元在大嶝双沪社区、新店镇、马巷五美社区、内厝后田村、新圩乌山村新设了5个规格为8米×2.7米的法制宣传栏;法制流动广播宣传采用南语、普通话双语宣传;充分考虑农民认识水平,设计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陋习面面观》《漫画解读〈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三本宣传读本,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赠阅;将印有普法宣传标语的扇子、购物袋等实用物品发放到各村(居)。坚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普法原则,不断提高各普法对象的教育实效。针对辖区因农产品买卖书面合同缺失导致大宗农产品买卖纠纷频发的现状,区司法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起草了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及倡议书,发放到辖区农户手中,并组织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前往新店镇、马巷镇部分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刊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各村居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法律进学校,注重寓教于乐。区依法治区办坚持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与“学生带法回家”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征文征画、剧本创作表演大赛等多种趣味形式,全面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区司法局与区教文体局联合举办了全区青少年法制短片观后感征文比赛表彰大会,对获奖的69名学生及6所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将获奖征文编印成书《学子竞抒法治情》;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教文体局,在全区各学校举办“光彩年华、法制相伴”剧本创作、表演大赛,共收到参赛剧本20余份,评出最佳语言类奖等7份获奖剧本,并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现已着手组织开展表演活动,通过青少年切身参与表演感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三)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力求深入人心。9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8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副处级以上普法通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执行力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制度建设,监督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推动保密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法律进企业,助力经营发展。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制度,同时主动上门服务。主要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和企业劳工人事人员,向企业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法、合理和操作性强的劳动规章制度,得到了区内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年以来,采用在资料审查前免费培训指导的方法,共上门为105家企业授课,免费培训1100人,宣传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自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随着我区企业用工人数的增加,合同鉴证数量也不断增加。今年以来,人劳局依法审查劳动合同45636份,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定,保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三、主题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法制宣传纵深发展
在专项主题宣传活动方面,全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主题宣传活动达十余场次,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广泛,在全区营造了深厚的法制宣传氛围。12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宣传部、新店镇人民政府新店邮电局门口成功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在12月4日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中,全区及各镇(街)共张贴横幅标语40条,展出展板20版,悬挂挂图百余张,挂出有奖竞答题60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在普法阵地建设方面,斥资近百万元兴建一座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规模为全省最大。7月8日,举行了盛大的广场揭幕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四、多管齐下,普治并举,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区依法行政继续坚持“制度引领、基础夯实、行政规范、监督完善”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月26日,我区首批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正式受聘上岗,具体负责其所在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等11项政府法制工作。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截至12月10日,在今年我区召开的34次政府常务会中,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议题5次,分别听取研究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研究部署全国全省依法行政会议贯彻意见、研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筹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
为落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所确定的合法性审核制度,我区克服部门法制机构普遍缺乏的不足,创造性地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制度,配套出台了《区法制联络工作暂行办法》,印发了《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制度建设、工作步骤、责任要求等六大方面引导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据统计区直各部门共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158件,其中发改局(物价局)6件、经贸局39件、人劳局1件、农林水利局9件、卫生局10件、执法局67件、安监局2件、计生局24件,适用基准109件。
截至12月10日,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报备率达到100%。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8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复查申请11件,已办结9件次,息访息诉率达到88.89%。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实效,形成网上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的行政服务新机制。抓好市民网上诉求和电话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至12月10日,受理处理诉求1102起,有效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6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大打击、大整治、大巡防、大检查”活动,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0起,破案数同比上升35.88%。特别是在打黑除恶工作方面,今年摸排并打掉5个恶势力团伙,及时侦破市“打黑办”督办的6起案件,侦破全国打黑办督办的1起案件,打黑除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实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2件40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9%、6.1%;受理各类移送审查案件347件50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了11.9%和14.8%。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了审判执行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8件,结案3448件,结案率96.91%。
(三)树立服务思想,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地加强业务素养、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127人次,其中来人1231人次,来电89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民事110件,刑事30件,司法鉴定10件,法律文书18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4.39万元。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有:《区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
2、开展全区七个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1月16日——2月16日)
3、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4、3月10日——11日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5、参加区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检查工作。
6、认真做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截止6月10日已进入扫尾,力争在市局会议前全部结束。
7、4月2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8、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4月23日——5月23日)5月2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区45所中小学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的通知》精神,4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决定于4月23日—5月23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将通过这次活动在全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活动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选送活动中优秀的作品参加6月份市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
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0、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的通知》(宿法宣办【2012】14号)精神,经区法宣办研究,于6月18日——24日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11、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12、9月份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13、10月份组织开展“学法律、促和谐,迎接党的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民学法日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12场次,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1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万人次,举办重点普法对象培训班50期次。
二、工作计划
2013年法制宣传科将继续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争当全省先进县(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指示,全面、高效、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
一、从法律进社区方面汇报
为把社区建设成为治安状况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环境卫生整洁,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安居乐业的文明社区。在二OO二年司法局在卧龙山庄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各个社区全面普开时,我居委根据本社区的实际,将“法律进社区”活动纳入了小区开展的“遵纪守法户”、“星级文明户”、“安全文明小区”等各种创建活动中,做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一)宣传发动形成氛围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窗)和司法局联办的文化长廊上的专版。在居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
2、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假期里邀请司法局的同志和派出所辖区民警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法制教育讲座”,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学生和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使法律知识进入居民家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活动人人参与
1、修改并健全了居民委员会基层工作管理规范,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文明小区的建设。在小区内每个居民楼群的单元上墙“居民公约和法制宣传及常用电话牌”202块,方便了居民,提高了安全意识;在小区树立了永久性的文明法制宣传牌15块。这些宣传牌的制作得到了结对共建单位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居民的行为规范,促进了社区环境和谐有序,使社区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为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文明建设,积极争创“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至目前我社区有文明楼院32幢,街道级文明家庭619户,社区级文明家庭1137户,使小区的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3、利用便民服务的机遇,对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咨询,把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三)各类活动相互渗透
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全面发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平安上虞”。
二、从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方面汇报
为进一步对社区居民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保障公民民利的实现,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平安上虞”的建设步伐,在今年初街道下发文件后,我社区就积极申报了创建绍兴市三星级民主法制社区,实行依法治理、管理社区。主要是分为三部份来做:
1、“三民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版权所有
2、“三公开”: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卫生费、共建费)。
一、争创特色提升档次,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工程
1、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打造汉城湖法治主题公园、北三环大明宫法治文化广场,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深化面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工作。做好年终的法治百分制考核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示范点,对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府常务会每年学法不少于六次,继续加强对全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抓好“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理水平。
3、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为普法重点,以各行业领域法制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为主,形成共同协作普法的大格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村(社区)市民法治学校。继续深化“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每个街道至少举办一次“法治大讲堂”活动;组建一个普法讲师团;制作一部普法宣传片、举办一次社区(村组)干部法制培训、播放一场法治电影、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村组)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学初,举行“法律宣传周”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4、探索普法工作新形式。创建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动漫、涂鸦大赛。通过普法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大型广告牌、普法大讲堂等创新做法进行普法宣传,做好“有约-法制热点1+1微访谈”,及时围绕热点事件、重大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主动法制信息、法律知识,运用现代传媒优势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围绕党委、政府拆迁、城改、违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5、迎接普法工作中期督导。高标准迎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中期督导检查,评选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领域创新机制,实施矛盾纠纷调解深化工程
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集贸市场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选聘首席调解员。落实“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金牌调解员创建活动。建立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围绕“春节”、“两会”召开和全区中心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评比表彰全区首批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首届十佳金牌调解员。
三、延伸触角更新理念,实施公证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7、不断加强律师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严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管理,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政府提供支持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扎实开展律师“优质法律服务年”活动,推进“阳光执业”。开展“一项目一律师”市级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活动,组建区政府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团,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事前法律咨询、事中法律审核、事后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探索建立区级领导接访律师服务团。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评比表彰全区首届十佳爱心律师。
8、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机构建设的覆盖面,在全区工、青、妇等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发挥12348援助专线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9、不断提升公证工作质量。开展公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公信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依法办案、依法办证。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完善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人民群众日常公证业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围绕换届选举、安置房分配、违章建筑拆除等涉及经济发展大计的重大事项以及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开展工作。要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破除瓶颈丰富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工程
10、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四有”安置帮教模式,签订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落实跟踪帮教机制,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全面加强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积极创建各类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基地,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主动与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单位协商,积极合建安置就业基地,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
11、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打造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过渡性教育安置基地新航驿站,全面铺开矫正宣告、心理疏导、远程视频、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帮扶工作。强力打造“一站(新航驿站)三基地(思想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安置就业基地)”,实化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收监等各项工作制度,采用手机定位管理系统,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扎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视察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速推进夯实基础,实施规范办公创一流工程
12、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以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为重点,深化所所结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标识、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章、制定监督体系,使我区司法行政所有基层单位和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分工明确、岗位任务清晰、权利义务到位、赏罚标准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的目标。
13、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严把入口关、培训关、管理关、奖励关,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机制,加强人员的管理,规范待遇标准等方式,力争将这支队伍纳入正规管理渠道。集中时间、地点、人员,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项业务培训,力争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员轮训、持证上岗。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人民调委会“三查三评”活动和争创“标兵调委会”、金牌调解员等活动,全面提升各类调委会整体建设水平。
14、探索建立社区法律服务机构。探索在社区(村组)建立法律服务站(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实现法律需求。要围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积极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社区(村)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开展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增设便民服务点,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在社区的服务功能。
15、积极推进业务用房建设。加速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新办公楼功能设置及装修布局,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坚持实施司法所经费使用报账制度,加大力度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争取8个司法所全部创建达标。
六、注重学习科学管理,实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
16、提升综合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精神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巡回演讲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员和不同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分层分级进行培训。创新学习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学习,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学习型组织活动,全面提高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五”普法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同步,从开始实施,今年是最后一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的普法重点是按照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了顺利通过全国、省、市的考核验收,县领导、县委罗书记、陈县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和市局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副主任代
表普法宣传领导小组陈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市局盛处长作专题辅导。下面,我先就“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一个简要的布置。主要两个方面:一是考核验收工作的大体安排;二是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方面考核验收工作的大体安排
(一)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普法办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德清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已下发。按照全国、省、市的统一部署,“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主要涉及六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即“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三是《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四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也就是“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五是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德清”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六是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围绕这六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分别制定了乡镇(开发区)检查验收标准、县级机关部门考核验收标准和重点责任部门的任务分解表,今后大家仔细研究一下对照乡镇特色和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措施。
(二)、考核验收的时间安排
(三)、考核验收的方式方法
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的标准就不按文件的要求,请各个乡镇部分不要鸡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工作的重点是收纳、整理、汇总县检查组会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意见反馈,总结验收结果将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通报。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讲讲下一步。
第二方面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这次“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全面总结,充分展示普法成果。自以来,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全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结合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了“普法行动”围绕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国庆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建设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主动围绕“中国和美家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此,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五五”普法的实效。
2、对照标准,系统开展查漏补缺。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时认真地做好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力争少一项补一项,整理好各项必备的资料,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实现。
3、树立典型,切实抓好特色亮点。市里对县验收是6月份,对县区考核验收工作提出了八个一的要求,即写好一份总结报告、整理好一批档案材料、编印好一本普法画册、制作好一张宣教片、准备好一场文艺汇演、举办好一次成果展、开展好一次集中宣传报道、表彰好一批先进。所以通报上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树立好典型们总结好典型。各乡镇(开发区)和各部门除了抓好面上的工作,一定要认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贯彻工作要点为重点,做好验收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县(区)至少各确定3个拿得出、叫得响的点。--以开展法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并推荐“全区法治县(区)先进单位”的表彰。打造特色亮点工程,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以全面落实规划为重点,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和区、市《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动员部署,拾遗补缺,攻坚克难,充分弘扬六盘山精神,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确立目标责任制体系,采取分片包干措施,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通过全区、全市验收。--以“六五”研究制定为重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以创新宣传形式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抓手,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传媒作用。在主流媒体积极创办法制宣传专刊、专栏、专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各级党校、学校、培训中心(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开展法制宣传。借助已有的各类手机宣传平台、公交车载移动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新的宣传渠道和信息平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组织保障机制为重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各级人大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五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经费保障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及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一)以“法律六进”为落脚点,努力营造法治氛围,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各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对全市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99.2%。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法律农村行”活动,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专题调研后确定华驰机械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并帮助其建立普法专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基本上形成符合“诚信守法企业”条件的框架,这一做法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交流。进一步探索对农民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工作,在大溪镇开展“1+3”法治新农村建设,重点指导如何规范运作,并对镇普法讲师团进行培训,该模式于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2、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街道)、片、村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保证全市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执法部门季度例会和镇(街道)普法网片会议等形式,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切实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按照“四民主、两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任务分解,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民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市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水平得到提升,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同时对“民主法治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创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制宣传导向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3月8日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3月15日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水利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月5日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6月25日开展了禁毒宣传日活动;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擂台赛;联合市农林局组织农业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月4日组织市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全年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4期800余份,刊出《*司法报》8期20000多份,*普法网更新图片30余张、文章40余篇,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实行年初筛选、年中扶持、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重点加以检查指导。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直属司法所建设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新录用的3名公务员和3名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对司法所的绩效考评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季度一次召开司法所长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横向互动。
2、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镇(街道)审核、市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及时调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镇(街道)调委会“五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发展行政接边地区、学校、海上渔场等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与市交警大队及人民医院等协调联系,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316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其他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标准化调委会的比例达95%,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7月份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意见》,出台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调解员理论测试,对具备条件的348名人民调解员授予等级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开展每季一次和重要政治活动、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改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共排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30件,调解724件,移交2件,调解成功率为99.2%,
3、完善刑罚执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密切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措施及审批、请销假各项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做到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规范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镇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多的特点,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17个,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890人次,集中教育1303人次。联合团市委等单位,着手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采用“LBS”手机定位技术,发挥定人定位、出市域警示和短信教育等功能,全程监控社区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招聘了2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由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关工委成员等为主体的592人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76人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年度集中培训和市、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购置社区矫正业务书籍与资料,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88人次,发放书籍资料8000册。
4、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初开展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定向社会监察调查工作,逐一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组织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据统计,全市共有归正人员3472人,其中刑满释放3032人,解除劳教440人。春节前,选择14户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发给救济金4200元。向各监(所)了解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底数及其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籍在省内各监(所)服刑、劳教学员共1327人。组织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协会等赴省第四、第五监狱开展社会帮教,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利用中秋佳节,组织相关部门到市看守所,对2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帮教。注重工作调研,起草《*市规范化安置基地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基地安置和帮教归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安置帮教协会,48家安置基地,共安置归正人员481人次。
(三)以执业人员教育为手段,努力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提高。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集中精力重点抓、明确目标两手抓、把握关键突出抓“三抓”和认识、精力、工作、措施四到位,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走访市人大、政协和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向近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函236封,同时抽查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近期办结案卷450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有奖征文活动和学习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每个执业律师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陪同,提供法律服务,为来访群众依法解难释疑,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参与领导接待陪同27人次,其中*市领导2人次,市领导19人次,乡镇领导6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三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接边边界问题为重点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活动、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家法律服务所联合与全市26个村居(社区)结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联合松门镇开展以“植法律树、开法律花、结法律果”为主题的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以镇下属管理区为单位,为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要求每个法律顾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两次。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便民工作制度,针对年老体弱、病残、经济较差、交通不便的特殊公证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聘请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共二十余人为公证信息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均确定一个重点联系村,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法律农村行”活动,会同局职能科室送法进村入户,分发公证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普通关心的财产继承、分家析产、拆迁等公证事项。
(四)以为民服务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近60万,农民工申请援助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现状,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维权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民工的维权力度,对涉及工伤赔偿及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出具困难状况证明,其他案件采取先收案后补交证明的方法,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联合市总工会在外来民工较为集中的泽国镇牧屿管理区设立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聘用专职人员开展接待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初审工作,每月接待外来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对基层农村的宣传力度,编印了《法律援助案例选》分发至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每个村(居)。重大节日和两个《条例》实施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会同市残联、妇联、老龄委和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中心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在“东辉星辰”、“今日说法”电视栏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专题节目,《*日报》等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及动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信息专报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刊出法律援助简报,坚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建立了电脑数据库,只要持残疾证、低保证就可直接受理案件。相对固定了10余名水平较高、热心办理援助案件且与该中心联系比较方便的律师,平时受理的案件以他们办理为主,并视情将一部分案件分配给其他律师,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交名律师办理,做到固定办案律师与其他律师相结合,名律师办案与一般律师办案相结合。同时,重视援助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来无出现办案拖拉现象,也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453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191件,12348咨询电话1230只,接待来访4760人次。办结援助案件453件,案件满意率达100%。
(五)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基础,努力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七个专题学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新、邀请机关党委书记作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及内涵。根据*市局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要求机关同志做到“五结合”即:把“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形象相结合;与拓展“新班子、新局面、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开设“中层干部讲坛”每个中层干部每月1次讲课,以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带动全体干部素质的提高。
2、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和电化教育手段,系统观看了纪委党风廉正建设录象片和《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教育片》,一方面通过正面典型宣扬正面事迹,使同志学有榜样;另一方面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同志们吸取教训,使同志们行有警戒线。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桌的形象牌上印上“从政警言”,印制廉政十五项规定的小卡片发放到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会议总结了去年的工作,这次全市司法行政暨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开的很好。惩处了先进,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安排安排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对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创建平安、监管改造、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党风政行风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效果,得到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被司法部确定为联系点,春节前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来我市检查工作,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你过去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此,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惩处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司法行政战线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过去的一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兆廷同志代表市司法局党委作了一个很好的演讲,刚才。对去年工作总结得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安排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完全赞同。希望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依照兆廷同志的安排,把今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
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下面。强调三点意见:
一、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发挥优势。
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发展是硬道理。也是加快发展振兴的关键一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十分艰巨。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十分重要职能部门,促进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工作大局,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
(一)要强化法律服务。注重投资拉动,扩张经济总量,今年我市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切实增强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主动跟进服务,进军经济发展主战场。一是要服务项目建设。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鉴定人等专业服务团队,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取得实实在服务效果。二是要服务企业。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许多经济纠纷,加之一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被欺诈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企业会因此倒闭。司法服务就是要找准这样的点适时切入,一方面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另一面也会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树立司法队伍良好形象。三是要服务新农村建设。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我市“一个工程、三区建设、六个基地”和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要服务民生。民生问题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更是法律服务工作重要内容。要继续深化“走进基层,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采取各种有效方式,送法律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地,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做好法律服务。
(二)要强化法律宣传。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需有良好的法治秩序做保证。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职能,建立法制经济上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抓好普法,加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扩大经济总量、调整优化结构、新农村建设、保证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市场经济主体法治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抓好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要把法治创建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法治秩序形成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三级联治联创”模式,大力推进“模范法治乡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主体法治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为营造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服务。
(三)要强化法律保障。要切实抓好监所的平安稳定。监狱劳教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坚持监所安全稳定的临时性、艰巨性、复杂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这方面,一点也不能松懈,不能有丝毫马虎。有的地方监狱跑了人,动用大批警力、民力去搜捕,不但使人民群众没有了平安感,而且会对事涉地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事涉地的声誉发生不良影响,最终影响的经济发展。所以,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不出现问题,也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行政系统有普及城乡纵横交错的人民调解组织,拥有一大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上,具有很强的组织和人员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排工作,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要继续组织好“大调研、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维稳专项行动,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平安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创新求实。
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任务。围绕同志提出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司法行政部门要找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解决影响社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有所作为。
(一)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市由改革进程中利益分配和民生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需从源头上、治本上加大措施。人民调解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一是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加强重点部位、矛盾易发区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求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功能。要逐步建立起解决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发。三是要开展人民调解攻坚。积极整合律师、公证、鉴定和基层司法所等司法行政内部资源,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全面抓好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集中围绕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打一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攻坚战。
(二)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近年来凸显出实效性。通过将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回归社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实践标明,对特定的执行对象来说,临时以来沿用的剥夺人身自由和局部限制人身自由的改造方式,已显示出局限性。特别是对于一些罪行较轻的罪犯,相对封闭的监狱生活不只容易交叉感染恶习,而且影响其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对在社会上改造的罪犯,由于改造工作缺乏规范性,效果也不够理想。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宗旨是执法为民。犯罪分子虽然冒犯了刑律,但通过教育改造使其重新回归社会,仍然可以成为积极力量。特别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少数严重犯罪分子,用好“严”一手;又要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大的罪犯加强教育挽救,运用好“宽”一手。对于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经过在全国6年多的试点探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可以降低刑罚执行的本钱。据统计,社区矫正的人均改造利息不到监禁刑成本的三分之一;其次是可以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的机率。省开展此项试点工作以来,全省试点街道(乡镇)共接收管理社区服刑人员5677人,其中,重新犯罪2人、受治安处罚2人,仅占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0.07%超越99%乡镇实现零重新违法犯罪;再次是可以有效降低对罪犯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实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家居住,不离开原有的生活环境,使其避免了因入狱而导致的家庭破裂、子女失学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问题,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已取得明显效果,国家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将我市作为她联系点,这对我市司法工作来说,既是巨大的荣誉,也是对我市司法工作的鞭笞和鼓舞。必需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全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开展。
确保其依法规范运行及科学发展的关键。社区矫正法制化要求作为刑罚执行活动,一是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必需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运行,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两院两部”意见》中明确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罪犯,工作中必需严格依照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社区矫正的范围。社区矫正规范化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一目标,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使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有序衔接、规范运行。包括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都要统一规范,做到见人见档,人档齐全。社区矫正制度化要求在推进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摸索经验,加强建章建制,及时将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上升为制度性规定,形成指导这项工作有效开展的制度体系。
要以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为重点,二是要运用教育、监督、帮扶三项手段实施矫正。教育矫正上。明确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活化教育方法,确保教育工作经常化、继续化。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上要做到科学设计,保证效果。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公益劳动,运用心理咨询和治疗等方法加强心理矫正,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其社会责任感,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监督管理上,要以管得住、不失控为目标,严格依法执行各项管控措施。各级公安、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严细落实管控措施。司法部门要牵头研究提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管控意见。针对不同人员犯罪类型和现实表现,确定严管、普管和宽管等管理级别,落实重点人、重点阶段、重点时期的跟踪管控措施。公安部门要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和社区警务工作之中,定期入户走访,达到公安部提出的五知”要求,即知体貌特征、知主要问题、知活动轨迹、知交往人员、知经济状况。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好与法律文书见面、与责任民警见面、与社区矫正组织负责人见面、与社区服刑人员见面的四见面”制度,加强对教育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法院要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运用非监禁刑的管制、缓刑制度、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宣判、宣告后及时将裁判文书抄送社区矫正组织,配合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教育转化。同时,法院也要严格掌握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范和适用条件,坚持罪行相适应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为矫正对象投入社区改造及至回归社会发明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帮困扶助上,要从保证社区服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动身,构建社区服刑人员的生存支持系统。司法机关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证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保证其生活来源。要依托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场所,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协助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实际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切实解决他后顾之忧,防止重新犯罪。
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矫正工作者队伍是重要保证。从试点和实际情况看,三是要搞好社区矫正的专兼职队伍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要构建以国家专门机关为主体、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首先是要建立以司法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刑罚执行队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空虚基层司法所力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专门人员负责。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的培训,使他掌握好政策法律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是建立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业化帮教队伍。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教,除了政法机关在监督管理中实施的帮教外,利用专业化的社会力量进行帮教,具有更好的效果。各地要立足于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屯,把辖区内教育学、医学、法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城乡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等组织发动起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帮教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再次是要建立以社会帮教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各地要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广泛吸收大学毕业生、社会志愿者特别是治安志愿者,离退休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建立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把志愿者编入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力争结成对子,形成立体帮教网络。
健全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的作用。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两院两部”和我省的工作《意见》履行好各自职能,社区矫正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紧密衔接。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要在就业保证服务方面,编制部门要在矫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保证方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帮困解难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帮教服务和工作保障。只要我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坚持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性质,坚持社会各方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坚持用人性化的教育和法律监督改造这几项原则,就不会出现对矫正人员的失控和漏管问题,四是要形成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完全可以收到预期效果。今天,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会后要依照这次会议的安排,认真履职尽责,找准工作定位,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不出问题。年底牵头单位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三)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肯定要求。一是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继续开展“创学习型系统,做学习型干部”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谐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要开展好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扎实深入开展深化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要严格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加强执法执业机构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机关政务、狱(所)务、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阳光执法,阳光服务,增强执法执业的社会公信力。三是要培树先进典型。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像吉林奇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中化那样,能够代表司法行政队伍水平的典型群体,引导和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推进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切实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力度,高度重视。
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普法和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一系列重要职能。激发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明性,努力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很难适应目前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会后,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想方设法解决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
(二)要提升形象。目前。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树立和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形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营造有利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要敢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大的发展。全市司法战线的干部职工都要更新观念,研究创新的方式和方法,努力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不时提高为和谐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