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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会计应与传统财务会计融合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跨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种情形在高端人才云集的组织亦即人力资本驱动型组织别明显。金融机构、医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文艺娱乐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人力资本驱动型组织对人才的引进和开发投入与日俱增,传统财务会计将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开支确认为收益性支出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式显得有些不合理。且当前各方利益者无法通过财务报告体系较好地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状况,严重影响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符合财务会计的目标。客观上需要将人力资源会计理念引入财务会计,改变财务会计对人力资源信息的处理方法,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尽管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人力资产的概念,更没有相关的具体核算方法,但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在遵循现有基本准则的情况下尝试人力资源资产化处理,如某航空公司将飞行员的高昂的培训费用(人力资源开发费用)纳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某传媒公司将艺人转会费(人力资源取得成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等。可见,企业已经有了反映人力资源信息的动机,并开始在实践中无意识地部分地应用了人力资源会计。但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人力资源不利于其后续的确认与计量,而且由于缺乏具体准则上的规范和指导,各企业目前对人力资源相关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多样,更多企业选择表外披露。这容易造成人力资源相关经济事项会计处理上的混乱,影响企业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需要制定既能体现人力资源会计理念又契合传统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具体准则。
(二)人力资源会计核算模式选择 人力资源会计融入财务会计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基本准则的规定。
目前,比较成熟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有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和人力资源权益会计等。其中,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是以企业为主体,从人力资源投入角度,对人力资源取得、开发、使用和替代成本进行事后核算,符合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在计量上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要求;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对所发生的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符合基本准则中规定的会计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其核算方法以核算企业为会计主体,以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为假设前提,符合基本准则规定。
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不是以投入成本而是以效用价值(产出价值)作为人力资源的计量基础,人力资源价值取决于人力资源对企业未来贡献的多少。但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很难直观地、清晰地与人力资源效用价值挂钩,因此人力资源的效用价值既不具有过去交易性,又不具有客观真实性,还不具有货币度量性,也就不能作为财务会计的信息。由于估量人力资源价值需考虑客观因素较多,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经济价值法、商誉评价法等目前常见的货币计量方法,都带有主观因素,结果往往缺乏可靠性,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因此,这些计量方法很难在当前传统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应用于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人力资源权益会计认为劳动者除了享有固定补偿收益的同时,还应该享有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剩余索取权的权益,会计平衡公式设为“物力资产+人力资源投资+人力资产=负债+劳动者权益+所有者权益”。这一理论体系对研究企业家价值,特别是国企高管薪酬方面有一定的意义,但是目前实施缺乏环境支撑。因为,现行《公司法》并未将劳务出资纳入法律条款,而且按照《公司法》规定,物质资本投资者是以出资额对企业经营风险承担责任,而享有同等权利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经营风险的承担却无从体现,特别是当前“个人信誉制度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此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已经对职工参与利润分配有相应的规定,体现了人力资本的权益。因此,推行人力资源权益会计也缺乏可行性和必要性。
综上所述,在基本准则框架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模式更具适用性。
二、人力资源成本分类与确认
(一)人力资源成本重分类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中,成本项目包括取得成本、开发支出、使用成本和替代成本。其中取得成本是指企业在招募录用职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招募成本、选拔成本、录用成本和安置成本;开发支出是企业为了使新聘用的员工熟悉企业、达到具体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或为了提高在岗人员素质而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时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定向成本、在职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人力资源使用成本是指企业为补偿或恢复作为人力资源载体的企业员工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其体力、脑力的消耗而直接或间接地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维持成本、奖励成本和调剂成本;替代成本包括取得或开发替代者而发生的成本和由于企业的员工离开企业而发生的遣散成本。财务会计核算上需要以人力资源成本能否形成人力资本的增值为标准,进行有利于会计核算的人力资源成本的重分类。人力资源替代成本中取得或开发替代者而发生的成本其实是二次取得与开发支出,遣散成本中的业绩差别成本和空职成本属于机会成本,这些均不属于财务会计研究范畴。因此,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将人力资源成本划分为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投资成本。
(二)人力资源成本确认 重分类后的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的定义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解释一致,其核算范围除了企业支付的工资、津贴、福利、奖金、五险一金等,还包括普通员工各种离职情形下按规定企业需要支付的补偿或遣散费用,可以遵照传统财务会计处理,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仅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常规人力资源招聘、录用、保持、发展、评价和调整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是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所定义的取得成本与开发支出中分离出来的一般化的职能部门管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处理;而人力资源投资成本则是指将引起人力资源存量变动或导致人力资本增值的一种投入,包括取得成本与开发支出。由于该部分人力资源投入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可以涉及于多个会计期间,应该确认为资本化支出,该项支出形成的人力资源能否确认为资产入账则需要在基本准则框架下深入探讨。
根据基本准则的规定,将某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
首先要符合资产定义。即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人力资源是指人的劳动能力,非劳动者本身。尽管劳动力所有权属于劳动者个人,但在劳动用工制度普遍采用合同制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取得劳动力的使用权和控制权。当取得的劳动力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并与物质资源相结合,显然也是预期能为企业带来收益的。其次要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条件一: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从生产要素角度分析,劳动者创造的经济利益是与其他资产融合在一起的,如果属于劳动工具的固定资产和属于劳动对象的材料能够确认为资产,能够确认它们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那么作为运用劳动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的劳动力资源也应被认为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条件二:该资源有关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从人力资源投入成本的角度出发,企业花费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如招聘费、培训费、安置费等各项支出本身都是以货币形式反映的,这就使得以货币来相对客观的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与人力资源产权主体的产权交易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且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人力资源可以确认为人力资产。综合考虑,并非将企业拥有的所有人力资源资产化,而是将企业核心人才资源确认为企业资产。能确认为人力资产的人力资源投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员工个体或群体具有超常的职业技能及良好的信誉,能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二是与企业签订有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且合同协议中附带员工违约赔偿条款;三是发生的开支与取得的人力资源有非常明显的对应性或明显增加企业人力资源存量;四是投入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五是与人力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六是人力资产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三、人力资产计量与记录
(一)人力资产初始计量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计量方法包括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以企业取得、开发和使用人力资源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来计量人力资源成本,操作简单,数据客观且可验证。重置成本在基本准则中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而机会成本法是以企业员工离职使企业蒙受的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计量的计价方法,与传统会计模式相距较远。
企业通过外聘或开发取得的核心人力资源,在进入预定工作岗位并达到预定工作状态前所发生的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种耗费,均应计入人力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具体包括外聘核心人力资源所花费的招募成本、选拔成本、录用成本、安置成本等,这些成本开支是企业为获得核心员工的工作技能所付出的对价,需要通过将来员工有效服务来补偿的。还包括为提高企业竞争力而增加人力资本存量发生的开发支出,如岗前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成本,这部分员工为载体新增的人力资源应该属于企业,也应该计入人力资产成本。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常规人力资源招聘、录用、保持、发展、评价和调整等活动所发生的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应作为“管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传统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人力资源支出”和“人力资产”两个一级科目,其中“人力资源支出”科目通过“引进支出”、“开发支出”、“使用支出”、“离职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人力资源支出——引进支出”账户属于资产类的成本计算账户,用来归集企业对外引进核心人力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对外取得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企业实现目标人力资源控制权后结转“人力资产”的入账数额和未实现目标人力资源控制权转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形成人力资产的投入成本,以具体人力资源项目设置明细目。“人力资源支出——开发支出”账户同属于资产类的成本计算账户,用来归集企业对现有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借方登记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费用;贷方登记取得因掌握的知识和技术形成了一项被企业控制产权的人力资源而据以结转“人力资产”的入账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形成人力资产的投入成本,以具体人力资源培训项目设置明细目。“人力资源支出——使用支出”账户是过渡性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奖金、五险一金等。每月实际支付时,借记“人力资源支出——使用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月末,再贷记“人力资源支出——使用支出”账户,借方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人力资源支出——离职支出”账户核算因人员非正常流动造成职位、岗位空缺带来的直接支出以及因员工离职按相关契约或规定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补偿费。月末该账户余额结转入“管理费用”账户借方。
另外,“人力资产”账户则属于资产类的盘存账户,核算企业对人力资源投资形成的核心人力资产初始入账成本的增减变动,借方登记人力资源引进或开发过程完成且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所形成的人力资源初始入账成本;贷方登记各种原因致使目标人力资源转销时予以转销的人力资产成本;该账户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人力资产的账面成本,并按团队或个人设置明细目。下面举例分析几种不同途径取得核心人力资源的会计处理。
(1)企业通过外部引进取得核心人力资源。
[例1]某航空公司通过中介公司招募客机飞行员一名,该飞行员具有规定的执业资质,多年的飞行经验,其加入将大大提高飞行队伍的飞行能力与水平,提升航空公司的竞争力。现已与其签订服务期限五年的劳动用工合同,年薪36万元,按月支付;此外,还需一次性支付给原航空公司违约金10万元,一次性给予该飞行员在当地购房的补助80万元,另按飞行员两个月的月薪数支付中介公司服务费,合同中还明确了飞行员违约条款。上述款项均已付讫,飞行员已至公司报到。
上例中,公司为取得该飞行员的技能服务所发生的具体业务情况符合人力资源资本化条件,因此,人力资产初始入账价值应该包括公司为其支付的违约金10万,给予的购房补贴80万,以及中介的服务费6万元,共计96万元。
签订合同并支付该笔开支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人力资源支出——引进支出——飞行员(××) 96
贷:银行存款 96
飞行员实际报到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人力资产——飞行员(××) 96
贷:人力资源支出——引进支出 ——飞行员(××) 96
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无法判断最终招募是否成功时,其间发生招募、选拔费用等应先计入“人力资源支出——引进支出”账户,若最终未能实现目标人力资源的取得,可将发生的费用转入“管理费用”账户。
若签订劳动合同且支付各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支后出现意外状况未能实现人才引进,可将计入“人力资源支出——引进支出”的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根据事项发展继续核算。
若核心人力资源引进支出涵盖在合同约定的工资报酬之中,其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同水平员工的,可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今后需支付的高工资部分按一定利率水平折算成现有价值计入“人力资产”账户,应付高过正常水平的工资总额记入“长期应付款”账户的贷方,差额部分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企业通过内部开发取得核心人力资源。
[例2]某航空公司为建设高素质的机场地勤人员队伍,选拔30名年纪在35岁以下的考核优秀的地勤工作人员赴美国培训一年,支付美方培训费用450万元,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费用250万元,相关其他费用52万元。
对培训期间支付各项开支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人力资源支出——开发支出——地勤培训 752
贷:应付职工薪酬 250
银行存款 502
若该培训结束,有28名学员获得美方颁发的资质证书,2名学员未能通过。那么30名培训学员的开支将计入28名合格人力资源账户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人力资产——美方资质地勤 752
贷:人力资源支出——开发支出——地勤培训 752
(3)企业以公司股份为对价取得核心人力资源。
公司以给予股份的方式取得核心人力资源,若企业股票有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取得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为人力资源的初始入账价值;若企业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则以取得股份时企业净资产的份额为入账价值,借记“人力资产”,按取得的股票面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两者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
(二)人力资产后续计量 人力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应该包括人力资产的摊销、人力资产后续投入增值、人力资产的减值等。
(1)人力资产的摊销。人力资产价值并不一定随着使用而减少,可能会随着员工努力实现自我更新与自我增值。不可否认人力资源有能动性与再生性的特点,但是在飞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速度之快也是事实,因此,需要考虑人力资产价值的摊销,同时也需要关注人力资产价值的提升。人力资产的账面价值随核心人力资源服务潜能的递延至以后各期,确定人力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累计摊销额的基础是确定其任职年限。只有任职年限确定的人力资产才能在任期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任职期限不明确的则可以按其尚可服务年限进行摊销。如果确认的人力资产是团队,则可以以该团队平均服务年限为摊销期。为核算其摊销价值需增设“人力资产累计摊销”账户,核算企业人力资产已摊销的金额。企业应在确认人力资产的当月开始摊销,直至其停止确认时结束。摊销的金额按受益对象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贷记“人力资产累计摊销”。此外,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特殊性,有可能存在任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或任期不明确变为明确的情况,需要适时转换调整账务处理。
(2)人力资产的增值。人力资产增值是指所控制的人力资源为企业提供的经济贡献和服务的潜能提高。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进一步开发提升企业核心人才的专业能力,提供各种与岗位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且最终实现培训目标的,为此发生的各项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该人力资产成本。账务处理同初始投入,摊销期限应重新确认。另一种情况是,权威人力资源评估机构结合核心人力资源的影响力以及其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采用科学方法开展评估,确定重置成本是否增值。可以将评估确认的增值部分计入“人力资产”,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人力资产评估增值”,在该人力资产因各种原因退出企业或终止确认时,因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人力资产的减值测试。科技日新月异,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变化,再加上人力资源的特殊性,企业需要随时了解核心人才的身体、心理的变化及其工作状况。如果出现明显影响核心人才胜任工作的情形,可根据其严重程度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例如,核心人力资源健康状况堪忧,影响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重大的影响其职业生涯发展的事件;由于各种原因其绩效评价远离预期;与核心人才相关的项目规模或效益缩小。企业需增设“人力资产减值准备”账户,用来核算企业人力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所计提的减值金额。发生减值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人力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四、人力资产处置核算
(一)确认为“人力资产”的员工临时外派 人力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确认为“人力资产”的员工外派、退出企业或者无法符合资产确认条件时,应予以转销并终止确认。企业将确认为“人力资产”的员工在某一时间段转派往其他组织服务,取得转让收入,应该确认为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该人力资产的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账户。需要指出的是,临时转让员工收入区别于劳务收入,临时转让员工收入是出让特定时间段的员工服务技能取得的收入,是一种资产让渡收入。这种使用权的让渡是法律和行业惯例所允许,员工权益受法律保护为前提的。如航空公司在业务不足的情况下,将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的飞行员临时转租给其他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将过剩的签约球员临时转会给其他俱乐部等。
(二)确认为“人力资产”的员工退出企业 企业确认为“人力资产”的员工因各种原因主动或被动离职,需要根据情形进行账务处理。若合同聘用期内提前主动离职,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取的违约金应冲减尚未摊销的“人力资产”账面价值,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3]某足球俱乐部2009年引入外援一名,合同期五年,支付转会费5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120万元,该项支出符合人力资产确认条件。两年后该球员欲转会另一家足球俱乐部,通过协商按合同规定的最低违约金700万元的80%确认转会费,款项均已收讫。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60
人力资产累计摊销 248
贷:人力资产 620
营业外收入 188
若合同聘用期满,不再续聘而离职的,应冲销相应的会计账户,借记“人力资产累计摊销”账户,贷记“人力资产”账户。若继续聘用的,附有条件,且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再确认“人力资产”。若继续聘用的,企业未提供其他条件的,仅需在备查簿中登记。若被企业主动辞退,除按离职冲销相应会计账户之外,支付的遣散金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三)已确认“人力资产”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 若出现身体状况严重恶化、失去特种上岗资质等各种原因致使核心人力资源无法继续工作或失去核心价值的情况提前终止确认时,应冲销尚未摊销的人力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人资产累计摊销”账户,有计提减值的,应借记“人力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人力资产”账户,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
五、人力资产财务报表列报
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列“人力资产”与“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项目。其中“人力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个核心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应该根据“人力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人力资产累计摊销”和“人力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完成的人力资源引进或开发项目能够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应该根据“人力资源引进支出”科目和“人力资源开发支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加总填列。
总之,与传统财务会计相比,上述人力资源会计事项的账务处理确认人力资产,使企业财务报表能合理、规范地反映人力资源信息,而且避免因人力资源投入产生企业盈利的巨大波动,使企业各期盈利更趋合理,符合财务报告目标要求——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目前,在所有行业企业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财务应用并不现实,但在人力资本驱动型组织中进行试点是可行的,这些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更多地依赖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人力资源方面投入相对比较大,人力资源管理也更加细化,因此对人力资源的各种会计信息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应将其作为现阶段人力资源会计财务应用的主要对象。
[本文系徐丹琦主持的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民营企业人力成本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编号:Y201122607)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准则目前仅在我国上市公司执行,其他企业及其财务会计人员对新准则了解甚少。为此,本文就新准则的框架结构、特点、意义略陈管见,试图再大力渲染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结构
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构成。
1.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由11章50条构成。基本准则处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作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
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1992年的基本准则比较,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继续坚持我国基本准则的定位。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内容与我国的基本准则有相似之处,但该框架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我国已经有了基本准则,十多年来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接受。所以,这次修订基本准则,没有将原来的基本准则改为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仍沿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形式,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修改。
(2)对会计目标进行修改。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在国外,也称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根据会计的本质和国内外会计实践,修订后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企业会计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对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基本准则根据这些新情况对会计目标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
(3)对会计一般原则进行完善。原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原则,具体规定了12项原则。国外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本次修改将原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这样更能体现本章的内容实质。此外,在原来12项一般原则基础上,增补了会计的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要求,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通行的要求,另外,本次修订同时对原12项原则的内容也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
(4)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这次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取代了原基本准则中关于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基本准则修订后的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准则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外,还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合理内容,例如,在利润要素中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5)对财务报告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删除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提法,将第九章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在语言表述上做到中国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执行。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16项。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
具体会计准则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
(1)一般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会计政策等具体准则项目。
(2)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它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生物资产等准则项目。
(3)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鉴于这次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业自行设计科目报表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所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二、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和实施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要使中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会计国际化的关键点之一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相当的差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减少或消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充分协调,可以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在全球经济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国企业信息报告成本和融资成本,有利于推进我国当前实施的企业“走出去”战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贯彻了先进科学的会计理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国情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使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有了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从整体看,与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会计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的职业水平,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成为我国会计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一靠培训,二靠在实践中锻炼。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培训为契机,将国际上先进的会计理念和先进的会计方法传授给会计人员,将有利于会计人员职业水平的提高;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将使会计人员有机会在会计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新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国更快地实现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目标,促进全球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三、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系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国际惯例与立足国情的关系、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规范与便于理解和操作执行的关系。所以,与以前颁布类似的会计规范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表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科学性。首先,科学性体现在其会计理念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日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其次,科学性体现在其体系结构和表述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中,既有一般的原则指导,又有实务的操作指南,既体现了国际协调性,又密切结合中国实际。新会计准则体系体例合理、表述清晰、定义科学,是一套质量较高的会计准则体系。最后,科学性还体现在其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保留了在我国行之有效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等),引进了一些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引入实体理论等)。
第二,全面性。纵向上看,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是一个有机整体;横向上看,38项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这些业务不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规业务,而且包括了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出现的新业务(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将来出现具体准则没有涵盖的新经济业务,企业也可以根据企业基本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超级秘书网
第三,可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不仅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应用指南以会计人员喜闻乐见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形式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作出了规范,避免了会计人员在具体运用时出现无所适从的情况,避免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可能出现的混乱局面。
第四,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充分协调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绝大部分会计政策与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从总体上看,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协调性(或趋同性),但同时,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关联方的披露;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五,层次性。新会计准则体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本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它是制定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实务的规则。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个层次,它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对各类企业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企业进行会计实务的操作指南。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这三个层次相互联系、各有分工。
第六,动态性。新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实务中出现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时,可以对应用指南进行修订,使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体现实务出现的新的、更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立足于中国并尽可能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在新体制下的一种主要的制度安排,从1992年底就已经起步了。自1993年7月试行我国第1个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起,先后制订了17个企业会计准则和一个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为规范我国企业的会计行为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
特别是2005年,我国也基本上考虑以原则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的精神,加快了建设我国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步伐。一年以来,先后分5批颁布了22项准则(包括修改后的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速度之快,修改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2006年2月中旬,财政部将以财政部令及财政部文件的形式分别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并用将近1年的时间大力宣传使之顺利付诸实施。我们知道,会计准则不仅是在技术方法上建立会计的标准,而且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还将尽可能杜绝财务欺诈,不为会计作假留有空间,从而平衡各方面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把2006年称之为“会计年”并不过分。
应当特别指出,中国现在未曾制定“财务会计与报告的概念框架”,而是以“基本准则”代替框架,同时,赋予基本准则以法规的性质,在实质上成为准则的准则。我们的这一做法,竟与当前西方主要国家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设想不谋而合。
从当前国际会计的动态看,过去和现在的“概念框架”(CF)都被视为紧密服务于准则的“理论”。虽然,它对评估现有的准则和发展新的准则起着促进作用,但在整个准则体系中,却被列于最低层次(见SAS 69)。现在IASB和FASB对概念框架的认识随着以原则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制订准则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双方决定联合制定单一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概念框架,并将这种趋同的概念框架提升到准则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显然,这一权威性的联合概念框架必将由“理论”转化为在会计准则中地位最高的会计规则,即会计的原则(用以指导准则)。今后,会计准则中的原则,特别是会计目标,将大部分来自概念框架。国际概念框架的性质(在准则体系中的权威性),可能反过来与我国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趋同,这是我们可以引为自豪的!
关键词:新会计;会计准则;准则体系
Abstract:Thisarticlethroughisrelatedthecontentcontrasttothenewold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thestudyandtheunderstanding,discussedourcountrynewaccountingstandardssystem’sbreakthroughandthesignificancefrommanyaspects.
keyword:Newaccountant;Accountingstandards;Criterionsystem
前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文简称“新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同时要求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在这之前,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从1997年开始到2001年,财政部又陆续制定并实施了16项具体准则。因此本文把2001年之前的会计准则体系称为“旧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了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理念,初步做到了与国际核算准则趋同,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又一次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旧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差别
按照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会上的说法,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和旧的会计准则体系相比,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无论是基本准则还是具体准则,都作了非常大的改动和修订。
(一)新旧基本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新基本准则中,首先对适应范围进行了修改;其次对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使其语言表述更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再次是引入了多样化的计量属性,这是最引人注目的变化。相对于旧的基本准则中“只允许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新的基本原则列出了五种可以使用的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更是备受关注。同时,为了防范公允价值被滥用,新准则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即:“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当然,在这次新准则中还有一项最重要最核心的修订,就是对会计要素定义的修订,纠正了旧的准则中关于相关内容的循环定义、含糊等问题。
(二)新旧会计具体准则主要差异的比较
在具体准则方面,本次的38项准则,除了对原有16项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外,其余22项均为新增部分。旧的具体准则偏重于工商企业,而本次新准则中则扩展到了金融业、保险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农业等公众特殊的行业领域,并增添了许多新的业务类型,如:套期保值、年金、股份支付等等,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核算的空白。
在修订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是债务重组和资产减值计提相关规定的变化。旧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重组利得不得确定收益,应计入“资本公积”,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规定是债务重组利得应记入当期损益(这恰恰是旧准则禁止的)。在资产减值跌价准备计提方面。旧准则允许企业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因此部分企业(主要是上市公司)屡屡通过这四项计提来调节利润,造成企业会计信息的不真实。而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跌价准备一经确定,在以后会计期间内不得转回”,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利用计提跌价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还有一些问题,如借款费用资本化,商誉和不确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府补助归属等等,在新具体准则中都有了较大的修订。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做了较大的规定的修改,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从而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或预测。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规范我国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促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直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比较复杂的内容。如何有效地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体系,一直以来是各国政策制订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准则体系中,第22、23、24、37号准则是针对金融工具的计量与披露问题制定的。这四项准则之间各有侧重,彼此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接轨,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的社会性预警系统,从而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了金融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境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目前,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而且最近几年趋势越来越明显。截止2005年,已经有97个国家表示将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境外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需要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靠的财务信息,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巴爵士在2月15日新准则会上的致辞所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四)新会计准则体系建立,能促进财务信息披露更加透明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使用价值,加强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可预测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准确的投资决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关键词:基本准则;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重大差异;会计目标;会计要素
Abstract: Is unceasingly thorough 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integration,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despread application and the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novates unceasingly, accountant takes the international general commercial language, is facing the challenge which the new situation brings. Under this background, Ministry of Finance has issued newly "Business accounting in February 15, 2006 Criterion - - - Basic maxim".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new basic maxim (2006) with original basic maxim (1992) the comparison, promulgates the new criterion to establish our country's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the concept frame, constructs the complete accounting standards level system, the development criterion formul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rests on and is clear about accountant aspects and during the original criterion and so on goal difference, so that a better understanding and grasps the new basic maxim.
key word: Basic maxim;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concept fram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ccountant goal; Accountant essential factor
前言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新准则)是对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相比较而言,新准则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确立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葛家澍(2003)曾经指出:“各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越来越感到:科学的会计准则应当在首尾一贯、内在严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否则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在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时可能产生的意见分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定义为:由目标和与它关联的基本概念组成的一个连贯、协调、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用于评估企业财务报告,解决会计准则尚未规定而产生的新的会计问题,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基本问题。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并对编制财务报表的准则、规定和程序等进行协调。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从原已的具体会计准则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的会计理论指导,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导致会计基本概念不一致,存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之间互不协调、前后矛盾的现象。而新准则从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到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即所谓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完整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形成将为指导会计工作实践和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二、拓展了准则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楼继伟,2006.2)。准则的制定是以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原准则在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明确了《会计法》是制定准则的唯一的法律依据,未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妨碍了其他法律法规作用的发挥。“在许多法律人眼中,《会计法》无非是追究责任的法律机制在会计———一个独立于法律界的专业领域———这一特定部门中运作的表现形式而已,其统领下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也仅仅是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针对会计人员、组织单位会计工作的一套技术规范,与其他经济法律制度相对脱节。”(刘燕,2005.5)新准则在第一章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准则的依据由原来单一的《会计法》扩展到以《会计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各法律法规的相互关系,为消除《会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铺平了道路,不仅保持了会计法制体系的协调统一,而且可最大限度的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整体效能,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层级体系
我国原有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在会计法的统领下由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体系共同组成的,即“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做法。其中,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具体准则具有指导作用,是制定具体准则的依据。原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和会计报告作了原则性的定义和说明,从原准则的主要内容来看,相当一部分属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内容,如基本前提、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和部分会计核算原则等。具体准则主要对一般业务和特殊业务准则作了具体的规定,至今共了16项。由于原准则所规定的内容只起到原则性的指导作用,比较抽象,可操作性不强,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随着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环境的巨大变革,原准则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市场环境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理论上的指导作用,“事实上,在1993年实施的13个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已经突破了基本准则的内容。可以这样说,基本准则的制定作为我国会计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其象征意义高于实际意义”(李玉环,2005.1)。新准则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层级,“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作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楼继伟,2006.2)。新准则层级分明,互相衔接,避免了指导规范与具体规定、操作指南之间的相互矛盾与冲突,使不同层级准则的具体内容能够一以贯之,保证了准则体系的协调统一。
四、会计目标定位上的差异
会计目标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会计实践活动期望达到的结果,即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原准则并未明确我国的会计目标,仅在第二章第十一条中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即所谓的“受托责任观”会计目标。这与1992年当时的市场主体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家或政府作为资产的所有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而是委托给经营者进行管理分不开的。以次目标所提供的会计报告起到了国家及相关部门做为出资人,了解和评价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作用。
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股权分置难题的解决,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希望通过财务报告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以便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准则在第一章第四条对会计目标做了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会计目标既反映了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受托责任观”,又体现了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的“决策有用观”,集两种观点于一身,会计目标的明确和观念的升华,是新准则重大突破之一,以此目标所提供的会计报告将为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突出强调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在保留了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一贯性、谨慎性要求的基础上,新准则作了如下修改:(1)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假定前提。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费用是按照是否实现进行确认的,而不是以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来确定,因此当涉及到成本、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和收入的实现等问题时,应以权责法发生制为前提假设。(2)为满足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并便于使用相应的信息,将明晰性改为了可理解性。(3)出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的考虑,将真实性改为可靠性。(4)为突出会计核算中注重经济业务实质,而不仅仅停留在法律形式上,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新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8项要求中,存在着一条清晰的脉络,由于新准则将会计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的融合,只有重要的会计信息才能
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才是值得提供的,因此,将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作为其首要特征,为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还必须具备可理解性;建立在重要性和可理解性基础之上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要求;可比性、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次要要求;谨慎性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起修正作用。
六、财务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差异
(一)新准则对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均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经济利益”这个术语,并对原准则中一些不太准确、不太完善的会计要素定义进行了修订:(1)突出强调资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使资产的确认更加谨慎。(2)修正了负债的重复定义,将负债定义为一种“现实义务”。(3)理顺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明确指出所有者权益形成的来源,其界定比原准则更加清晰明了。(4)明确了收入的本质内涵,新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5)扩大了费用的外延,新准则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6) 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将日常活动形成的部分计入利润中,而将非日常活动形成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中,明确了利得和损失的不同去向,更加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二)会计计量模式的差异。
会计要素的计量模式由原准则下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转换为新准则以历史成本计量为核心、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原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以历史成本计量恰恰体现了可靠性的要求。在各利益相关者更为关注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今天,历史成本作为唯一的计量基础已不再完全适应投资者内在的要求,因此,新准则在以历史成本计量为核心的同时,引入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能更好的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同时增进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趋同。七、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方面的差异原准则中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附表及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准则在保留了原准则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的基础上,作了如下修改:(1)将“附表”改为“其它财务报告”,使其包含的内容更多,比如在原来利润分配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股东权益变动表,并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报表,形成了一个开放性的动态体系。(2)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因为财务情况说明书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等内容,对不同企业存在各不相同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宜通过会计准则作统一规范。
(三)明确了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新准则明确了各个会计要素确认应满足的条件,而原准则中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确认标准从原则上对会计核算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当出现新的经济业务而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未作出规范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可凭借自身的职业判断,根据基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标准判断其是否应作为会计反映的对象及如何进行反映。
总之,新的基本准则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同时增加了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合理内容,发挥了西方国家所谓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作用,作为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第一层级,有利于保持会计准则体系的逻辑一致性、完整性、严密性、科学性。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动态系统,将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国会计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和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步伐。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李玉环,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若干问题研究[J].会计论坛,2005(1):10~17.
[3]楼继伟,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的可贵实践和崭新突破[J].会计研究,2006(2):5~6.
[4]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2,11.
[5]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2.
企业的社会职能是创造财富,它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但企业也可能出于某种特定目的而兴办非营利性机构.而非营利组织往往也会利用自身的_些优势举办企业性组织,这就使原本分工十分明确的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在我国,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界限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家允许并鼓励非营利组织将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因此有些业务明显带有营利目的。而有些企业也开办学校、医院、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从而使企业的某些业务又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业务内容相互交叉融合,使两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之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不清,两套会计准则“殊途同归”的趋势已初露端倪。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两大会计准则体系并存的问题,对国外会计准则合并趋势的考察,论证我国两套会计准则合并的可行性。
一、我国会计准则构成的特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改革进展顺利,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惯例相协调。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改革起步相对较晚,有些方面滞后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与国际会计惯例也存在﹁定的差距。迄今为止,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以“会计准则”命名的会计规范只有一个,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但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各自对会计准则适用的内容作了相应规定,因而以“会计制度”命名的会计规范也应属于会计准则的范围。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已初步形成“三足鼎立”的会计准则体系格局。我国的会计准则可分为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三个部分。
2.两大准则体系相分离。基于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具体方法各有特点,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截然分开,各自独立。
3.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并列。西方国家一般以会计准则规范会计主体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行为,同时以公司法,税法等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财务行为。而我国则分别制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规则),规范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行为。
4.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我国采用的是“准则+制度”的规范模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主要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行为,非股份制企业主要以会计制度规范;政府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以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
二、两大准则体系合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将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划开来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不可能承担政府职能,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经营企业。企业与政府的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不同,业务性质和范围也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但是把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截然分开,各自单独制定一套“基本会计准则”,则值得商榷,两大准则体系合并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1.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雷同。例如企业会计准则框架结构、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前提等,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完全相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绝大部分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会计。
2.企业会计准则将“利润”作为一个会计要素,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并未将“结余”作为会计要素,但在会计制度中又规定设置了“结余分配”“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也列出了“结余”和“结余分配”项目。从会计要素角度看,“结余”与“利润”并没有实质性区别,因而在1998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时,是否设“结余”要素就有很大争议。目前,预算会计理论界已普遍赞同把原来的五个要素改为六个要素(即增加“结余”要素)的设想。
3.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与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性质相同,但非营利组织的资产负债表却采用了类似于“科目汇总表”的结构形式,将所有科目按照“资产部类”和“负债部类”左右顺序排列,编制时只要把报告日的各科目余额直接填入即可。另外,非营利组织由于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一般情况下采用收付实现制,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因而只有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才能反映其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但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4.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除少数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仍由政府财政供给以外,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将逐渐取消财政拨款,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真正的自负盈亏。按照这种思路,非营利组织实行自负盈亏后,有些业务性质与企业相同,其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要求与企业不会有大的差别。但现行制度规定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计量方法却不同于企业,如非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反映净值,不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等。
5.以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为依据,现已经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据此可以推断,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结构基本定型,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相互协调。而政府会计除了非营利组织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外,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都采用原来的“会计制度规范”模式。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还只停留在基本会计准则的层次上,至今尚未制订具体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是否具有与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同等的指导功能尚未明确。
6.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虽然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度,但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仍然设置了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的应收。应付科目,对一些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收支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可见,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中,大多数情况下实际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另外,在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的处理程序、内部成本核算方法等都参考企业会计进行处理。
以上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共性远远多于个性,两者“合二而一”,既有理论基础,也已在会计实务中证明是可行的。
三、对国外会计准则合并趋势的考察
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非营利组织(尤其是私立非营利组织)看作“准企业”,因而,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合并趋势并不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特有现象,在西方国家这种趋势也明显存在。下面根据笔者所掌握的资料,主要以美国为例,说明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合并的过程和发展趋势。
在美国,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订州和地方政府及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而联邦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适用的会计准则及核算制度则由会计总署制订。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原先制订的会计准则只适用于各类企业,后来才把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的制订权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过来,并把企业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结合制订。此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有关的专业学会就制定并了一系列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公告和指南。这些公告和指南起到了会计准则的作用,但存在许多会计实务上的操作问题,于是社会各界纷纷要求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0年的《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中提出:根据对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论财务概念第一辑: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所指出的各项所做的考察,本委员会断定,没有必要为任何特定类别的会计个体探讨其专一的概念体系。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和非营利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财务会计和报告概念体系的基础。一旦完成,这一概念体系将适应一切会计个体,而又同时适当地照顾到仅仅适用于某类会计个体的任何与众不同的概念和报告目的。198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了既适应于企业,也适应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要素》,并撤销了1979年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仅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的《关于某些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会计报告的意见公告》(孙芳城等,2001)。
【关键词】会计准则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2007年1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新会计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又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有继承也有发展、创新。本文就对新旧会计制度做些对比,为企业恰当运用新会计准则提出一些参考性意见。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2006年2月15日,包括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的会计准则体系崭新亮相,这是一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具有极强的操作性的会计准则体系,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产生重大影响。从新旧准则比较来看,新会计准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1、修改会计目标
旧准则主要强调会计活动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目标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有用,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在这种会计目标的指引下,财务报告的目标也相应调整。新会计准则认为:企业财务报告必须为报告使用者作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这种目标的调整,使得一切财物活动方向更明确,能够保证优势资产获得最大效益。
2、修订基本准则
此次修订仍未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财务报表概念框架”主要用于指导准则制定机构的制定工作而不作为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而是坚持已被我国理论和实务界所接受的做法――将《企业会计准则》定位为基本准则。这样不仅有理念的特点,而且是调整企业会计行为的基本规范。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新准则的名称被修改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突出强调了会计准则的地位,条文内容也做出了较小的变动。
3、完善会计一般原则
旧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有12项,国际上一般称为“会计信息或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新准则充分体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思想,将旧准则的“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现其实质内容。同时还对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将历史成本原则在新增的第九章“会计计量”中进行了规定;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其内容体现在具体的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标准中;根据我国会计实务发展和国际上通行惯例的要求,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旧基本准则规定的其他各项原则的内容进行了适当补充和完善。这些修改和调整都是坚持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原则,是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是一种明智也是必然的选择。
4、调整适用范围
旧准则要求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都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这是要求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向有关部门编制财务报告,统一、全面管理。从实际操作来看,管理范围过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困难多;且从成本-效益原则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直接审查所有境外企业财务报告,所以新准则做出了合理的调整,删除了旧准则的上述规定,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要求在《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等具体准则中规定。
5、重新定义会计要素
新准则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做出重大调整,主要是因为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新会计准则依此报告,摒弃了许多旧概念和旧名词,还引进了很多国际准则中的新概念,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比如在收入确认条件上,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体现谨慎性原则和收入成本配比原则;首次引入金融工具的概念、引入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等,同时兼顾了实施新准则的突破性与稳定性。
6、计量基础的变化
旧准则只是在一般原则中对历史成本原则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这种计量基础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历史成本计量使得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及时性,财务报告过度关注历史、成本和利润,忽视未来现金流和价值,无法满足现代企业财务决策要求……新基本准则取消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的地位,把权责发生制原则改为了记账基础,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引入会计准则中,为新形势下企业的财务活动提供规范的指导,业务核算能够提供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信息,突现其财务信息的决策辅助功能。
7、变革合并会计处理办法
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这种理论的改变直接带来实际操作的相应变化。在合并报表的定义上,新准则基于“控制”概念进行定义,强调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理念,更关注实质性控制,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这就增大了合并的范围,并且消除了原先一些对于规模以及特殊行业的限制性规定,从而使得合并财务报表能够真正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信息。
二、变革会计准则的意义
新会计准则内容涵盖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会计计量属性和财务报告体系等内容,较原基本准则有较大的完善,可以说此次会计准则的变革是中国会计史上的里程碑,涉及到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宏微观的利益和决策选择,无论是对企业、投资者,还是审计人员、政府部门,其影响都是巨大的。
1、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入许多国际上通用的概念,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会计准则在本质上实现了国际趋同,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与这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在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同时,还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紧跟时代脉搏,随时掌握新的变化,不断修正具体实施细则,为应付例外事件制定应对措施,保证财务活动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2、解决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矛盾,实现了会计与税法的分离
在新会计准则之前,企业名义上按照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业务活动,但事实上因为会计制度比较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所以更多企业执行的是会计制度,而忽略了作为执行规范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将准则与制度的内容很好地予以结合,融为一体,消除了两者偏废其一的可能性,为企业财务活动的进行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同时在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协调的时候,明确规定根据会计制度计算、调整,解决了会计与税法不统一带来的业务处理上的麻烦,提高了财务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对财务风险的双刃剑作用
新会计准则通过规范确认条件和制定严格的记账方法等规定,使得企业财务活动操作性较强,减小了主观臆断的空间,有利于财务稳健和风险防范,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但同时,新引进的一些与国际接轨的概念,如公允价值等,因为还没有形成程序性的确定模式,许多企业可能借此理论和实务的磨合期而采取不正当手段,操作数字游戏,套取不当得利,违背新准则制定的精神和目标,长期内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稳定和可比性,失去决策意义,增加财务风险,制约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已经为我们的财务活动构建了明确的理论和实务上的框架,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正确运用新会计准则是企业上下全体人员甚至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探讨、研究的问题。从不同的相关主体来讲,我们应采取的积极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微观上讲,新会计准则的理念和做法与现行会计实务有着较大的差异,对会计职业判断增多,企业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实质,放眼国际,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逐步学习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完善知识框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活动对知识层次提出的更高要求。
其次,新会计准则的出台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作为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影响主体,企业必须转变观念,接受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作出决策,及时调整旧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出企业自身的会计政策,同时扩大在世界范围内会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稳定和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此外,作为主要的推动者――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必须制定既严谨又灵活的政策指导和行政指令,调动财政资金做好新旧准则转换的基础工作,发挥宏观调控的优势,扶持企业会计政策的变革。同时,严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借此扰乱市场经济、损害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对突出的业绩先进者及变革的积极响应者给以奖励,调动全社会合理采用新准则的积极性,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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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企业类与行政事业类两大类
(一)企业类培训内容
20**年度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财政部20**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经研究决定,选择11个准则(见下列示)为培训内容,全部为必修科目。根据会计工作岗位及业务知识更新的不同要求,决定分为二个类别进行培训,其中:
A类:重点讲解基本准则、7、9、11、12、18号准则;一般介绍1、3、4、6、10号准则。
B类:重点讲解基本准则、1、4、6、7、9、18号准则;一般介绍3、11、10、12号准则。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会计人员必须选择A类学习内容,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A类或B类。
20**年度选学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3.《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5.《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6.《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7.《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8.《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9.《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10.《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1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二)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亦可选学企业类培训内容。
(三)本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为24小时。其中培训时间为20小时(二天半),考试时间为4小时(半天)。
三、培训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
培训报名从20**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年2月底结束;培训时间从20**年12开始至20**年4月底结束,具体报名地点及培训单位等另见**市财政局网上通知。
考试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形式为无纸化(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每月中旬14日—18日、下旬26日—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虑到企业会计年度决算工作,20**年12月份的培训人员全部安排在20**年1月份进行考试。
四、培训单位公示与其它要求
(一)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必须在20**年11月20日前到财政部门提交培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确认后,培训单位方能开展报名培训工作(具体名单将在财政网上公示)。同时,财政部门将对师资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师资将持证上岗,其名单一并在财政网上公示。
(二)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培训,本着求真务实、对学员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会计人员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的内容,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使广大会计人员通过培训真正学到新知识,并有实效。要坚决杜绝不负责任、乱收费、教学质量差、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培训。同时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并按财政部门规定及时报送培训人员数据及培训情况。
(三)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关的内容学习,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趋同 问题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0-0079-03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因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客观上要求世界各国在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实务中,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以达到国际间会计行为的相互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即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报告本国的经济业务,它包涵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以及会计实务的国际化。随着197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成立,会计国际协调化的提法更为切实可行且富有弹性,为更多国家所接受。2001年4月IASC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并在其目标中明确了会计国际趋同的概念,并指出要在准则制定的层面实现趋同以达到会计国际协调的状态。中国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施行,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这标志着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以及同国际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但新准则正式实施五年以来,暴露出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中还存在一些障碍,这主要是源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差异,因此,探讨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的开展情况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会计国际协调大潮中一直以非常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中国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始终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成绩有目共睹,时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2001年评价中国会计准则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时曾说:“只用了十年多就走完了西方国家七十多年的发展道路”。中国自1992年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至2005年底已先后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已基本完成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尤其是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组成),对原基本准则进行了修改,重新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京召开联合新闻会,正式宣布中国会计准则将从2007年1月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本次修改的重中之重是部分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从而更好地体现会计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重要性。但是,鉴于中国经济的特殊性,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仍存在一些差异,包括不允许转回产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虽然中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实现较大趋同,但由于中国经济、政治、法律与社会文化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背景有很大不同,因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促进不断趋同的同时仍然保留了某些基本差异:
(一)中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
在当今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同时存在,这是中国会计体系的一个特色。尤其是2001年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指导纲领。在2007年施行新会计准则之后,中国仍然在卫生医疗、高等教育等行业陆续出台了行业会计制度。中国之所以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是因为现行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无法满足所有行业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需要。
(二)中国用基本准则类比国际会计准则概念框架
中国现行会计准则的结构由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构成,基本准则居于类似国际会计准则中概念框架的地位,这种做法与国际惯例有较大不同。在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中都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IASC和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其作用是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指导未来会计准则的制定,并且在IASC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美国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以及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都明确指出,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的内容,不具有会计准则的效力。中国将基本准则类比为国外的概念框架,不仅混淆了概念框架的性质和作用,而且削弱了对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的研究,推迟了概念框架的出台。
(三)中国会计准则的涵盖面较小,体系不够完备
2007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包含了38项会计准则,但相对于美国FASB的约150项准则公告(还不包括FASB的前任会计程序委员会的51份“会计研究公报”以及会计原则委员会的31份“意见书”)和IASC的41项国际会计准则,存在明显差距;并且,中国会计准则主要涉及典型工商企业的部分基本会计业务规范,对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雇员福利、养老金计划、物价变动和通货膨胀、银行、保险业、农业等等领域的研究相对不足。此外,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性质、准则制定程序、准则实施范围和准则执行机制等与其他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有较大的差异。
三、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应注意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关键一步,上述差异还需要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断协调,协调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协调过程仍很漫长。在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不断趋同的进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国会计准则应不断消除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滞后性
目前中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的过程中,总是以现行的IFRS为蓝本进行趋同,而没有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最新研究成果的征求意见稿为参照系进行趋同,比如,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就没有考虑IASB的IAS37等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新内容。这样,一旦IASB在征求意见期满形成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之后,由于中国会计准则没有充分考虑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就会出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重大差异。虽然可以根据改变后的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修改,但总会使中国会计准则落后于IFRS的发展。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滞后性,往往会成为一些西方国家认定中国会计准则落后的理由,甚至成为它们否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依据;同时也会使中国会计准则变更过于频繁,制定和执行成本显著增加,权威性下降,会计准则趋同的优势和效益无法充分显现。针对目前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向IFRS趋同过程中的滞后性问题,建议中国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或修改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与IASB保持全面的沟通,密切关注IASB的工作和研究动向,认真研究IFRS的最新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尽可能多地吸收在理论和事务上都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与IFRS同步进行制定和修订工作,尽可能缩小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的差异,保持中国会计准则的先进性。从中国的国际地位出发,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更应当有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中国的参与。因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方式不应当是中国单方面被动地与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而应当是积极参与到IASB的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中国的发言权,在参与IASB工作中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组织进行友好合作和积极博弈,努力使国际会计准则尽可能公平合理并充分照顾中国的切身利益。
(二)中国会计准则应不断消除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被动性
在趋同过程中,不应都是中国会计准则单方面地向IFRS靠拢,而应该根据中国的利益需要积极参与IFRS的制定或要求IFRS在某些方面的准则规定向中国会计准则靠拢。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被动性,往往使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害。因为会计准则是一种调节经济关系的规则,是具有经济后果性的。同一种会计准则对于不同体制、文化、自然条件的国家及其企业,会显示出不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情况的表现,从而会显示出不同的企业价值、产品成本、融资能力、税金负担、竞争实力等,而这些指标的不同往往会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得到不同的利益或导致不同的损失。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被动性也会使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亦步亦趋,增加准则变动与执行的成本,损害中国和中国企业的利益。例如会计准则对费用资本化的范围规定不同会导致产品成本不同,从而会影响到国际贸易中倾销与反倾销博弈的成败。
(三)对于在中国还没有出现的交易事项应做好准备
除了上文差异比较中体现出来的差异外,还存在为了适应国际上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国际会计准则对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的经济交易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但是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交易事项,或者中国相同和相似经济交易事项才刚刚出现,因此中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会计标准,比如各种形式的金融衍生工具、退休金与养老金会计。对于此类差异,我们应积极开展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这些交易事项实际发生或者比较成熟时,在符合中国国情的前提下,考虑全面引入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
(四)中国会计准则应不断消除职业判断的不同导致的差异性
有一些经济交易事项,虽然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在文字表述方面已经完全一致,但是由于国内会计师与境外会计师对相同事项在实务中存在不同的判断,自然会导致差异的产生。对于这一类差异的消除,就要努力提高国内会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增强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会计行业是高智商行业,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中国会计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如果我们把会计准则的运行也当做一项管理活动,那么对于会计准则的执行者――会计人员则是管理的核心。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一些会计准则实施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会计人员综合知识匮乏状况严重,会计人员的知识屏障尤为明显。要真正实现会计标准的国际化,除了要让所制定的会计标准发挥其应有作用,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标准执行机制十分重要,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在会计人员的培养上,既要通过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教学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来造就复合型的国际会计人才,还要重视在岗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使中国会计学术、实务和政府主管部门多产生一些专业和外语水平都过硬的高级人才,将他们作为中国会计界的代表,参加国际会计组织的具体工作,以扩大中国会计界的影响。要结合会计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把会计准则作为各类型、各层次会计教育的首要内容。要继续加强全国会计审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进一步通过政府引导和资助以及与国际会计组织之间的合作,尽快打造领军型会计高端人才;同时,积极推动各省、各行业、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强化国际化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
(五)对于中国特有的经济交易事项既要进行改革又要充分协调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尚未完全建立,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尽管中国的资源配置体制已经逐步让位给市场,但是由于价格、财税、社会保障等宏观管理体制尚在改革之中,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所以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还很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这些特有的经济交易事项,是由于中国特殊的环境所引起的,在国际上发达国家是没有的,比如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是由中国土地国有所引起的。对于这类经济交易事项,中国需要制定专门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规范。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不仅是必要,而且也是大势所趋的。中国基本上在制度内容上实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但是中国目前所处的会计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明显差异,影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差异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将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中,中国特殊的会计环境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考虑本国国情,中国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去清除障碍,让政府逐步退出相关领域、市场调节功能逐步释放,从实质上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这种渐进式经济改革决定了中国的会计改革不能超越宏观经济环境,否则会欲速则不达。在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优点,尽量与其协调一致,又要考虑到中国现实国情和会计环境。此外,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取得会计国际规则的制定权,促使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能在一定程度上顾及到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四、结语
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制定一套在全球范围内认可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已成为会计国际化的共同要求,许多国家和组织都积极参与到会计准则全球趋同进程中来,甚至一贯对国际会计准则持消极态度的美国,立场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应当说,会计准则全球趋同的前景还是相当乐观的,也许将来全球各个交易所的上市公司都执行相同的会计准则。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协调问题,它更是一个均衡各方政治、经济利益的产物,各个利益集团围绕着国际会计准则将展开较量,最终的国际会计准则将更多地体现强势集团的利益。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进程不可能做到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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