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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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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

第1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清理概算的主要依据按内容和性质可分为项目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国家政策性文件,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投资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合同及资料4类。项目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数量、I类设计变更及工程数量、签证的工程变更、施工图投资检算等。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含修改初步设计批复文件)、I类设计变更批复文件、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国家政策性文件包括: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和调整及补充文件,国家、铁路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价格、费用调整文件及通知等。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投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合同及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发包合同、工程投资管理办法、验工计价及管理办法、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的征地拆迁资料与价差调整资料、地方规划或政策等原因引起的新增工程及费用资料等。

2清理概算包括的内容

清理概算是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修正概算为基础进行的,清理的项目内容和费用主要包括:批复的概算费用、预备费及降造费、其他费用的调整、施工图投资检算量差分析、征地拆迁的调整、价差的调整、动态投资的调整等7个方面。

2.1批复的概算费用

对批复的概算费用进行梳理和清理,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费用,修改初设计批复的概算费用及调整(只有重大、复杂项目才会发生),征地拆迁批复的费用及调整,批复的价差及调整,I类设计变更批复的费用等。但要注意批复概算费用的调整方式,一种调整方式是调整概算总额;另一种调整方式是使用降造费或预备费,不调整概算总额。另外还要防止批复的调整费用在项目中重复计列。

2.2预备费及降造费

预备费及降造费包括:建设单位已使用的预备费,尚需使用的预备费,降造费的使用情况及降造费总额。

2.3其他费用的调整

其他费用的调整内容主要是指概算编制办法中“第十一章”的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期间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

2.4施工图投资检算量差的分析

在开展施工图设计的同时,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投资检算的编制,对照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检查施工图设计内容,核实工程数量,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的量差进行分析。清理概算时,依据承发包合同关于施工图量差调整的条款进行费用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5征地拆迁及费用的调整

征地拆迁的调整内容包括征用土地、拆迁建筑物的补偿,“四电”及管线迁改的费用,改路、改河、改沟以及泵站迁改的费用,土地复垦费用及征拆各项规费。

2.6价差的调整价差的调整

内容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价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价差,火车运价差等。

2.7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

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指按建设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概算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清理概算总费用=批复的概算费用+施工图量差的调整+征地拆迁费用调整+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的调整-预备费及降造费剩余+动态投资费用的调整等

3清理概算工作过程

清理概算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工作过程大致分为资料收集与整理、组织编制清理概算文件、预审和报审清理概算文件3个阶段,参与编制的单位主要有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

3.1资料收集与整理

资料收集与整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广义讲要收集引起建设项目投资变化的所有资料,狭义讲收集所有合同条款中明确可调整费用的资料,且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各负其责。建设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承发包合同,验工计价台账,征地拆迁协议及费用,甲供材料及设备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批复,降造费、预备费、概算“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财务费用情况等。设计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政策性费用调整文件、价格信息,配合现场施工的设计签证,施工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等。施工单位负责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有施工图及工程数量,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签证,“四电”和管线迁改协议及费用,改路、改河、改沟、泵站迁改协议及费用,承发包合同允许调差的无信息价的非甲供材料及设备采购清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地质条件的重大变化,涉及合同费用调整的有关文件、通知及签证等。监理单位在资料收集与整理过程中,要把好原始资料的审核这一关,保证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可信性,让每个清理概算数据都有据可查。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负责收集与整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费用、价差,地质条件重大变化等引起的费用调整的审价资料。

3.2组织编制清理概算文件

组织编制项目清理概算文件是一项多方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等单位紧密配合,并做好协调工作。(1)建设单位对收集的所有资料按事项进行整理、汇总,并按站前、站后工程分类,依据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的章、节目录,对每个合同标段存在的问题按个性、共性进行梳理。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甄别出需要纳入概算清理的内容与事项,各参建单位分头进行基础材料的编制。(2)设计单位根据基础材料汇编价差调整文件,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对征地拆迁费用、设计单位提供的价差调整文件、预备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审价报告。(3)设计单位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检算,建设单位提供的第三方中介咨询机构对征地拆迁调整、价差调整、预备费使用情况等费用的审价资料,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概算“第十一章”费用使用情况等,编制清理概算文件,同时对费用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

3.3清理概算文件的预审及报审

清理概算文件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预审。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审查,审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准备好各项目费用的原始资料备查。清理概算文件经核备或审查批复后,是控制工程投资的依据之一,是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决算的依据。

4结束语

第2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投资规模。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使用功能变化,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主要包括:

(一)工程设计变更、地质地貌条件变更(标高、基线、位置、尺寸);

(二)材料与设备的变更、暂定材料和新型材料价格的签证;

(三)施工条件变更;

(四)工程量和费用的调整、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涉及造价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控制投资,对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应做到事前和事中调整。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填报《工程变更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填报的内容不得与主合同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不得利用工程变更的名义,以联系单的形式将工程肢解,规避招投标。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审核权限、程序与备案

第五条工程变更程序要求。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共同签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属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联系单,并经上述单位审签,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涉及工程规模、标准、主体功能结构、主要施工工艺、主要材料改变等重大变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初步设计调整手续。如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还必须由跟踪审计组代表签名并签具意见。

第六条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及时签证,经签证的联系单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在县工程项目监管平台上进行填报,未及时签证或未在网上填报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工程款。

第七条1万元以上工程变更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一)简易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1-5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二)备案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5-2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单项工程变更金额在20-50万元且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内(含10%),应到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

(三)会审程序:单项工程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上或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10%以上的,应在工程变更施工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发改局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县监察局及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审,经会签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变更依据。

工程变更造成累计投资增减额超过批准概算10%或金额5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提出,县发改局组织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审批。

第三章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第八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签证手续的规范化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规范的变更联系单。

第九条联系单的填制要求:

(一)联系单须注明签证日期、变更内容、原因、数量及变化的造价并进行连续编号,其中变化的造价需由有造价编审资格的人员签字或盖章。

(二)联系单中的工程量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明相关数据,并附详实的图样和计算式,隐蔽工程和关键施工部位应在覆盖或进入下道工序前进行签证验收;属结构变更的,应附构造简图;如有专家论证的,应附会议纪要。

(三)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内审机构的,需对造价1万元以上的变更签署详实的复核意见。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监管责任

第十条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管办等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性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督管理。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建设单位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进行问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权限和要求备案、报批工程变更的;

(二)未经审批、备案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

(三)将工程变更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

(四)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的;

(五)应保存的工程变更资料未妥善保存的;

(六)其它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因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因虚假变更和高估冒算,被县审计等监管部门审查后发现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

第十三条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职,为业主单位切实把好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关。凡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并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

第3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近年来,不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控制,施工成本超出概算,导致投资失控,项目建成后资产投资额过大,投资回收期无限延长,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使得一些原本效益很好的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却面临困境,步履维艰,甚至成了亏损企业,给投资者和股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种现象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表现尤为明显。

一、施工过程控制

(一)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严格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的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同时,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早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对工程完成情况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随时提供情报,对发生的问题及早发出警报,并提出改进意见,使施工项目严格沿着预定的计划和成本目标前进。如果发生偏差则要分析偏差的原因,并确定差异的合理性。严格审核各项费用的支出,减少开支,相应地建立成本责任制,落实到人,实行奖罚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三)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全面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来自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由于隐蔽工程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建成后基础以下部分不能看到,如缺乏完备的现场签证手续,势必增加工程结算的难度。因此,一定要制定完备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制度,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每一项隐蔽工程签证,要以有效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量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四)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对工程施工和设备进行监理,是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办事,并对建设工程实行“投资、工期、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的有效方式。要认真选择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制度。负责投资控制的监理人员一定要提高责任心,现场监理人员要做到“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对工程监理的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与工程进度相配套的资金支付计划的制定及控制

企业在流动资金运作中往往会出现现金流量缺口,为了防范现金流量缺口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临时财务风险,企业应根据施工计划做出现金流量预测,正确编制现金预算,并且将现金预算与现金流量表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企业的现金运作特点。同时,还要注意某一期间内现金流入量与现金流出量的匹配。

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控制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按照施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做到拨款有度,心中有数;并随时检查进度款运用情况,保证施工进度如期按约正常进行。

在资金支付控制中要发挥财务部门的监控作用。具体做到,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控制贷款和担保规模;成立资金结算中心,集中开户,统一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纪律,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二、工程决算的审核与控制

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重点检查施工概算调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和变更建设内容等。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程序及准确性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要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在工程量调整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第4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ge, how to effectively manage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visa,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plays a very key role, is also a issue for both the contracting. Spot visa is dynamic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also is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erefore, tak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method to do beforehand control, specifications spot visa,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reasonable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cost, reduce engineering cost disputes caused in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Key words: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Project visa;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加强现场签证管理的必要性。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气候、停水、停电、招标清单中质量标准难描述的装饰项目采用暂定价等原因,都需要采用现场签证。从这几年工程结算审核所发现的问题看,政府投资项目中普遍存在着工程签证单签署随意,无人监管或者说是难监管状况。由于工程变更联系单享受合同条款同等权利,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一样作为结算的依据,签证联系单也就具有了法律效率。即便在结算审核时候发现不妥,纠正起来难度也比较大,这些违规签证所增加的支出,既增加政府性资金支出,也容易产生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只有做到事前控制、过程控制,才能有效防范不合理签证的产生。

2、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签证办理不及时,缺乏时效性。

产生签证的问题发生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及时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有些隐蔽工程如土方回填、基坑开挖,对原地面高程、基地标高的测量,签证如不及时办理,一旦隐蔽掉,就没办法办理。但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发生当时不办理,事后靠追忆补办, 在结算过程中还存在补办签证手续的现象。涉及费用签证的,承建单位一般都还能积极主动的办理,工期签证不按时办理的现象尤其突出,而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结算时要对工期进行考核时,施工单位才开始补办签证,有时争议较大,扯皮的事情不断。

2.2.签证内容,内涵不明确,不具体,结算时甲乙双方争议较大。

部分签证单中资料记载不详,用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导致工程结算时,大家对同一张签证单理解不一致,这时施工单位必定会向自己有利的一面解释。如内容不明确签证:开挖某部位土石方工程量 ××立方,外运5公里签证,就缺少对土质类别说明,是土方还是石方,各占多少比例?签证价格是主材价格,还是综合单价,缺乏说明等。

2.3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签证。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地堪报告不详细,设计人员工作不认真,图纸未经审查,招标后,在工程实施过各中对图纸甚至是建筑结构进行较大规模变更。增加造价幅度远远超过招标时合同价及概算标准。

2.4暂定(暂估)材料签证价普通较高。

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对一些装饰性材料或构件如防盗门、外墙涂料、瓷砖等,除要考虑其质量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外,还要考虑其观感质量,而该部分质量标准难以在项目特征中作出具体描述,大多采用暂定价或暂估价形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根据产品市场价格,采用按实签证原则处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签证价格普遍较高,而该部分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又较高,约20%—30%,常常成为工程造价控制难点。

2.5施工单位要求对投标的价格进行调整。

在建设工程中,许多项目在招标时已对使用材料质量作出明确规定,由施工单位在考虑达到业主的项目总体质量要求的条件下,由施工单位自主定品牌、报价格,参与投标竞争。在投标时,施工单位往往通过低价竞争来取得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向建设单位推荐某一品牌的材料,通过工程签证单,提高投标用材的价格,弥补了当时施工单位材料低价投标的损失,造成工程造价增加,这种情况发生的比较普遍。在能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根本不需要提高用材标准,只需要按招标时要求的质量标准,对中标单位选定的材料进行验收即可,但施工单位以自身的利益出发,根本不顾及项目的成本。

3、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签证管理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3.1提高业主代表素质,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要根据项目规模,管理难易程度,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管理部门,这是项目管理成功后基础。要选择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有对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事业心,要选择熟悉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同时应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内,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努力维护业主自身的利益,确保投资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也应公平、公正、合理地对特承包商。

3.2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招标前按要求选择有资质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优化图纸设计,减少施工环节设计变更的数量。政府投资项目对设计变更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如单项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20万或占合同价10%以下的,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意见,会同财政、发改等职能部分审核决定,单项变更增加工程造价20万以上或占合同总价10%以上或累计变更增加100万以上的,由上述部门论证后,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变更。通过变更权限的分级管理可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约束。

3.3对暂定价材料签证的管理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

3.3.1严格控制招标文件中设立材料、设备的暂估价。确需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业主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的总价值应达到规定的必须进行依法招标的额度,且保证今后能够通过依法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否则视同支解发包、规避监督行为。原则上不得设立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的暂估价。

3.3.2政府投资项目可通过公工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确定较复杂的常用装饰性质材料,分高、中、低档次建立材料库。对材料库中材料标明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价格水平、提供样品,供建设项目根据需求选用。

3.3.3建设单位如在材料库中没有选到合适的材料,可根据材料的价值大小,确定签证审批权限,对小额度签证内容,要经建设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党组集体讨论审查确定。对价值超过一定规模的材料,可会同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共同进行市场询价签证。同时可邀请具有这方面专业技能、乐于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社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根据需要随机抽取小组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政府材料采购见证和监督工作。

3.4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能,形成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存在的问题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据可依,管理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对于建设单位违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另行签订的协议,未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自行随意签证的签证单而造成工程造价增加的,结算审核时可以认为是无效签证,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发现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由于失职,违反程序规定随意签证,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财政对违规签证而增加的造价一律不拔款支付。

第5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1、近年来,施工单位为了获取工程,在投标过程中采用低价中标的策略。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办理各种涉及人工、机械、材料、措施等项目的签证,以获得利润补偿。可以说,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已经成为施工单位获得利润的一种重要手段。

2、建设单位为缩短建设期,在设计图纸不全的情况下,提前组织招投标、提前开工、边施工边设计以及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改变或增加在建工程的某些功能,使得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变更签证,这些变更签证多数涉及费用。

二、施工现场签证的种类

施工现场的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不涉及费用的技术签证。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原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步骤的调整。

2、经济签证。因施工环境、材料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导致施工单位需完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而产生的费用。

3、技术经济签证。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为达到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的签证。

4、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造成工期延期的签证。

三、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无中生有或没有必要的变更签证

在一些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常采用总承包方式为“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的方式。这些方式中,设计、采购、施工同位一个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获得高额利润,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设计角色,对施工中的一些会对施工单位不利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提出对施工单位有利的变更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根本未发生的变更签证的内容。

对于这类变更签证,现场工程师应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每一项变更的原因,变更对投资造价的影响程度,变更后是否会对在建工程的使用功能有实质性提高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变更。同时对变更的执行要逐一落实。

2、事后补签

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建设单位的口头变更。这些变更往往时间紧迫,需要施工单位立即执行的。这类变更经常是事后补办。有的甚至在决算时才补办。但由于事过境迁,极易在决算时引起纠纷。

对于这类变更签证,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变更场签证的管理。项目核算员应深入施工现场,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在口头变更执行中和执行后及时办理变更签证。

3、虚假签证

有些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专业不熟悉,现场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当施工单位提出与施工事实不符的要求时,往往不清楚其中究竟,不负责任的在签证单上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建设单位在这方面的弱项,通过虚假证明,虚报工程量的方法获得高额利润。

对于这类签证,建设单位应聘用对施工业务熟悉的专业人员做为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同时强化监理工程师的审核作用。施工现场的签证均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再由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审核签发。

4、恶意篡改签证

现场签证是形成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资料,也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文件资料。其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恶意篡改已经签好的工程签证,使得工程决算失去准确性。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可要求承包商的签证单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同时签证单编号管理,签字盖章后,建设单位也应留存一份,以备查核。用这种方式可避免篡改签证的发生。

5、违背合同的签证

有些建设单位的工程师对在建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承包范围、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合同风险的承担范围不熟悉。对一些本应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风险,在施工中对这些内容进行现场签证,造成费用的重复计算,加大工程造价。

针对这类签证,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对现场工程师做详细的施工合同交底,使其充分掌握合同内容。如有必要,可以将施工合同在现场工程师处留存一份,以备随时查阅。

四、施工现场各种签证的办理

1、不涉及费用的变更签证

此类只需详细写明变动及调整的原因,变动及调整后详细的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即可。此类变更及调整的执行必须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后执行。

2、涉及费用的变更签证

(1)、技术类经济签证;只签证事实,不签工程量

该类签证只对工作事实的描述予以确认,工程量在竣工决算时由专业造价人员计算审核。此类签证如果直接确定工程量,会在竣工决算工程量审核时产生矛盾。

(2)、施工内容变动的签证:只签工程量,不签造价

施工过程中有时因工程施工内容的变化而产生签证,此类签证往往没有图纸记录,事后很难查证,所以事前必须及时记录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量。签证只涉及变更工程量,不涉及变更费用。因为在合同计价原则中大部分包含了这些变更工程量的计价依据。

(3)、涉及停工、窝工、零星用工和机械台班停工等现场签证。该类签证应注明其发生的原因,时间,部位等情况,签证前需认真核实。

3、涉及工期的签证

工期延期(索赔)的前提是: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停工造成关键工序的延期。因此,签证一定要写明停工的原因,停工时间段,停工部位。

五、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1、现场签证管理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项目参与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现场签证管理的经济措施

(1)、制定符合项目实际且切实可行的“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制定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明确工程建设参与方职责,严格规范现场签证的范围、内容、费用。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和风险的范围。

(3)、涉及现场材料价格的签证应表述清楚。表述时应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质量等级、产地、生产商、单价内涵、供货方式、时间、地点。

3、现场签证管理的合同措施

(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项目管理人员对合同内容全面了解,分清双方的责任、风险。

(2)、在合同中应规定,现场签证费用累计达到合同的某一数值时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不在办理现场签证。

总之,施工现场签证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非常重要。在办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真实性、及时性、合理性原则办理,严禁事后补办。

第6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一)跟踪审计环境有待优化

跟踪审计的过程性和全面性决定了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大、周期长、环节多、环境复杂。尽管许多高校已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但建设项目众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尚未合理界定,高校决策层、基建、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建设管理者往往把建设管理部门的造价控制职能与审计部门的造价咨询和评价职能混为一谈,把造价管理的职责理解成审计的职责,认为跟踪审计是建设管理部门下面的造价控制组。高校校长经常把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施工时把工期放在首位,在规定时间内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这样往往会导致工程时间紧、设计粗糙。校长最关心的是校舍是否安全、学生能否按时入住,而对建设项目的造价并不是很关注。施工单位往往会抓住学校这个弱点,在施工中频繁变更,漫天要价。由于跟踪审计的介入,限制了签署联系单的自由度,增加了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若因变更价格谈不拢,施工单位便以停工要挟,认为是跟踪审计影响了工程进度,矛盾便集中于内部审计部门,给跟踪审计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二)跟踪审计力量有待提升

近年来,各高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审计队伍建设,但离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一是审计力量的不足制约着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很多高校都在进行新校区建设,建设项目投资大,跟踪审计任务繁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方面受到制约,部分高校还采用纪监审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内审机构,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二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跟踪审计要求不适应。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工程、管理、经济、法律、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现阶段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受传统结算审计思维的影响严重,知识结构以会计为主,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缺乏。据调查显示,浙江高校内审人员中74.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审计师类、经济师类等,45.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而工程师类内审人员只有4.8%,从事基建工程审计和修缮工程审计的内审人员严重缺乏。[2]三是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尚需加强。目前,许多高校由于自身审计人员少,大多数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社会审计机构选用、质量评估等具体管理办法,也没有精力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的意义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高校审计部门及由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高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连续、全面、系统的审查、监督和评价。[3]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升绩效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有利于规范管理高校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控制环节多、计价次数多、处理关系复杂等特点,传统的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难以适应高校建设项目审计的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时发现、纠正建设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并向建设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持续地反馈审计意见或建议,促进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2.有利于提升绩效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对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的跟踪审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延伸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使高校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具体的施工过程,能及时对工程变更签证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后期的审计结算确认签证,并将问题和矛盾提前解决,避免事后相互扯皮。3.有利于预防腐败造成高校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监督,决策、管理、监督三者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高校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使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建设过程,通过对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筑起了一道严密的防线,对权力形成制约,促使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一开始就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能有效预防舞弊案件的发生,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变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关键控制点

根据高校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结合我国部分高校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可以将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分为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五个审计阶段。在实施审计时,可以在每个审计阶段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4],有助于审计人员选准介入时机,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1.投资立项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决策程序。审查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建设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是否经有效批复。(2)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功能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投资规模是否适度。(3)审查投资估算。审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投资计划是否得当。2.勘察设计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审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内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是否客观、公正、严密。(2)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征集;设计方案的论证,是否贯彻了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的原则;是否组织有关权威专家对图纸进行会审。(3)审查概(预)算编制。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否按程序进行评审,编制方法是否合适;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无漏项或增项;编制原则和计价依据是否现行适用;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图预算与设计概算是否符合。3.施工准备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招标文件。审查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严密,其中的暂定价、指定价等的确定依据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评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审查合同。审查合同是否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合同条款表达是否清楚。(3)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项、重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内容、取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合理。4.施工实施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隐蔽工程。审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程序和手续等;隐蔽工程验收是否由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签证,否则不予承认;隐蔽工程记录的内容是否详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审查主要材料及设备。审查材料招投标情况,建设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对于不需招标的其定价方式是否与审计组共同确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价格确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进行确认。(3)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查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进度款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4)审查工程变更和签证。审查工程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要严格控制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签证内容、签证材料价格是否真实;签证是否及时,事后补签不予承认;是否符合签证批准权限;签证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符。(5)审查索赔费用。审查索赔证据是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是否反映实际情况;索赔证据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赔的工程量计算、套价、取费和工期是否合理。5.竣工验收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与合同条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是否一致,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竣工项目的单价计量、定额套用、相关规费和税金的计价标准是否准确、合理。(2)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建设项目的内容与批复的概(预)算投资是否相符;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来往帐隐瞒、转移、挪用结余资金的行为,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交付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核算是否准确;工程项目完成投资是否超概算。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运行程序

根据上述审计阶段的关键控制点,结合审计工作的常规程序[5],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运行程序可划分为三个步骤。1.审计准备(1)确定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依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综合单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立项,并确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批准。(2)成立审计组。根据学校批准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完成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委托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会审计机构和高校审计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组。2.审计实施(1)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2)下达审计通知书。向高校建设管理部门下达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通知书和实施细则,明确告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具体送审要求以及相应的审计时效承诺等事项。(3)送交送审资料。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列为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建设管理部门应对送审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审计时效承诺,提前送交送审资料。(4)出具审计意见书。收到建设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活动的送审资料后,审计组按照规定的审计时效承诺,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5)反馈意见落实情况。送审业务活动审计完成后,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审计意见的采纳与落实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审计组备案。(6)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组听取被审计对象意见后,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8)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在财务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财务决算送审资料后,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3.审计终结(1)出具造价审计意见书。高校审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意见书,用于工程款项的尾款结算和审计费用的结算。(2)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高校审计部门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跟踪审计过程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尚未整改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3)归档审计资料。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审计成果资料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三、提升运行效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基础

为了使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建设项目,应建立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校内跟踪审计规章制度高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围绕高校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在校级层面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如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界定高校审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审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目标、主要内容及操作规程,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管理工作流程,既为建设单位制订项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据,也为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建设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与跟踪审计形成良好的制度衔接,使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协调一致,促进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的和谐进行。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踪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当前,高校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上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聘请社会审计人员的形式来开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高校审计部门要细化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的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报告核实、质量评价等重要管理环节的制度建设,以确保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质量,如制定审计组岗位职责制度、重点审计环节工作流程、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委托跟踪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审计组廉洁自律制度等。

(二)夯实跟踪审计队伍,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关键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由高校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但要求跟踪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及法律、经济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1.加强在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高校要为在职内审人员开展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内审人员要勤下工地,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咨询、协调沟通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审计实战经验;要经常与兄弟高校及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开展横向审计业务交流,为内审人员提供学习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的平台。2.适当引进具有实际施工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3.聘请社会审计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组,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不仅可以减轻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为此,在开展社会审计机构的招标过程中,要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信誉、审计业绩和质量、审计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核,选择更优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另外,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一般都具有专业倾向性,在不同的审计领域其实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技能匹配原则,选择与跟踪审计内容匹配的社会审计机构,聘请与审计任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审计人员,从而提升审计效果,保证审计质量。

(三)控制委托审计过程,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保障

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委托审计已成为高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频繁互动,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一旦越位,全过程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不复存在。因此,要强化对委托跟踪审计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1.做好关键环节的直接控制把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委托跟踪审计,除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外,高校审计部门还必须做好关键控制点的直接把关,如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审签、竣工结算审计等关键环节。2.加强对委托跟踪审计的复核、检查高校审计部门要组织审计组进行定期汇报,讨论、询问有关问题,促进审计的深化和补漏;对审计内容相同的项目,要组织审计组集中对账,进行横向比较,揭示差异,促进平衡。另外,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与审计人员的业绩考评及社会审计机构的聘用、报酬挂钩。3.明确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高校审计部门要建立事前议事机制,使审计人员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避免口头答复的做法,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要通过议事机制来妥善处理。4.提高委托跟踪审计的时间效率高校建设项目有工期要求,每个环节具有时效性,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应先于或同步于项目建设的进度,才能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控制风险。跟踪审计要为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服务,而不是影响工程进度。

(四)科学评价审计成果,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动力

第7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造价;监控;审计重点

Abstract: the process of cost management and control work is the enterprise project investmen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it is directly related to construction projects can achieve expected investment targets. Therefore, to research and explore the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and the problems of control is very important.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onitoring; Audit key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控制是企业项目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所谓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就是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偏差,以阶段目标值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并根据实际进度及时予以调整,力求在项目管理的各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监控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企业需要管理,管理需要规范。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应制订和完善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在制度的制订过程中,工作流程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明确,使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直观性。完善健全、实际可行的制度约束机制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清晰。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使造价控制做到全方位监控。

二、确立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审计重点

1.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工程实施之前,即投资决策和立项之后的设计阶段。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

(1)切实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根据项目投资的构成,充分研究建筑标准,质量要求,建筑材料的性能价格等情况,作出切实可行的估算。

(2)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零星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来源如何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地调查、分析和论证。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造价人员提早介入,积极配合设计人员认真分析、总结历史工程资料,进行财务评价,多方案比选,编制高质量的投资概算,作为控制总投资依据。

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设计是对建筑项目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它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费虽然只占工程总造价的4%左右,但在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达到75%以上。因而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是有效控制投资的关键,也是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1)项目设计阶段应着重应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和推行限额设计,使项目投资在设计阶段得到很好的有效控制。从控制建设项目的标准,经济适用入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且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难易程度,给施工创造良好条件,这样可减少设计变更的频度,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

(2)要对工程设计的经济性进行审核。造价人员主动和设计人员沟通,参加设计审查,了解设计思路,搜集相关造价信息。运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比选,把功能和造价两方面综合起来分析,并综合分析建成后的维修费用,从而确定最优设计方案。

3.发包阶段的造价控制

(1)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通过招投标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缩短建设投资的回报周期。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属于事前控制,此阶段控制的重点是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2)严格编标预算管理的目的,在于力求工程编标预算准确,合同造价科学合理。在决定工程造价高低的因素中,“标的”是最重要的一环,为达到合同造价的准确合理,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人员要收集、积累、筛选、分析和总结各类有价值的数据、资料,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然后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费用的条款反复推敲,做到“知已知彼”,不留漏洞,以利于日后的造价控制。

(3)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合同是贯穿整个造价控制工作的灵魂,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造价控制的执行。

4.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是以市场为中心对造价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计价的多次性,与建设过程相对应的各阶段造价是动态地反映了项目的总造价。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设计阶段未考虑周全的因素往往暴露出来,导致设计变更,造价也随之变化。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制订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工程变更一般由施工单位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为此,建设单位现场施工员(常住代表)必须熟悉并掌握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的投标书,工程造价人员对建设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2)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造价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注意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核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严格控制进度付款,每隔一段时间(合同规定)施工单位报来的施工进度,必须首先认可其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不合格的不予付款,对合格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对其数量进行认可,再审核其计价是否与合同一致。

5.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建设单位的造价工程师要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1)要核对合同条款,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件等。工程量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

(2)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的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予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3)收集施工合同和与之有同等效力的协议、文件、信件、传真、现场签证等。认真审核竣工图纸,清理、统计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记录、材料预算价格签证单,审核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

(4)注意扣除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以及有业主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如劳保统筹、排污费、水电费等。

三、建立二级审计制度

利用社会力量、聘请外部专家服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初步审计,审减率直接和咨询服务单位的利益挂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咨询服务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二次审计。实行二级审计制度,从而保证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严肃性,使工程造价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8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是各级政府部门非常重视、着力狠抓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其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维护建设市场正常招投标秩序和合理控制工程中标价、为最终合理确定竣工结算造价打下基础等积极作用,有效预防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以及遏制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和串标现象,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不真实、不合理的变更价款。

一、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类型分析

据统计,建德市2010--2012年累计共有377个建设项目申报工程变更,变更金额达26563万元。工程变更多种多样,分析我市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种类型:

1、政策变更。主要是指政策处理、征地拆迁、人工材料异常波动等引起的工程变更。如与项目有关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处理费用、用地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工程变更。

2、设计变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地质勘察方面。地勘文件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不尽相符,导致基础形式被迫调整设计,造成工程变更。二是方案设计方面。有些项目在整体布局和使用功能上,论证时间仓促,征求意见不够广泛,考虑不周全。三是施工图设计变更。主要有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漏项、水平较低、专业间沟通少,出现图纸之间相互矛盾和错误,形成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四是由于施工顺序改变、施工工艺改进、工程质量标准改变等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的变更。

3、应急、抢险变更。主要是出现在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到暗塘、暗沟、流沙、软基等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地质情况及抗洪、台风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工程损毁、施工延期等情况而造成工程紧急变更。

4、业主要求变更。有些业主为了增加或减少建设项目的某项使用功能、或提高装修档次、或更换材料等要求增加或减少设计项目。

5、趋利变更。一些施工单位为能顺利地拿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盲目地压低工程造价,待到工程施工后以施工技术、市场因素等名义要求变更设计、追加投资,导致结算价大幅攀升,以求得利润最大化。

根据我市近年来实践证明和国内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约为75%~95%;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约为35%~75%;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约为5%~25%。因而,工程变更的监管关键应以设计变更为主,施工变更为辅,两者都应兼顾。

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设计变更程序倒置,真实性无法核实。我们在工程变更管理中经常发现,存在先施工后办理设计变更的程序倒置现象,与通用条款中对工程设计变更的规定不符,与《建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不符。先上车后买票,隐蔽工程已施工完毕,审核人员无法对此项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实。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首先体现在有一些签证对于所发生事件的数量、规格记录不完整、事件发生的日期不交待、内容叙述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前后重复或矛盾。工程设计变更单中对变更的原因、范围、部位和内容不明确,尺寸、标高和文字说明表达不准确,没有以图示说明,图示不规范。其次,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需要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的审查程序都属于不规范的变更及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成为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护身符。工程以低价中标后,施工企业要想获得较大利润,就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来增加施工产值,往往会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上用心思、做手脚,以赚取更多利润。必然会产生工程预付款与完成工程量之间比例失调,早期付款额度大于工程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容易导致产生半截子工程。或是容易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想方设法提出有利于自身的变更,谋取超额利益,变相套取政府资金。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控制、通盘考虑,科学合理地实施工程变更

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建设的不断深入,工程变更在所难免,关键是要把好三个原则:一是严格控制。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二是通盘考虑。工程变更有时会牵一发动全身,引发一系列变更。必须做到通盘考虑,切莫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三是科学合理。工程变更除原有的越改越好、越改越省的观念外,还应树立起性价比的价值工程理念,必须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

(二)建章立制、刚性执行,修订完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程造价变更的范围。因工程设计变更,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材料与设备的换用,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它实质性变更等均应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二是调整工程变更的审核权限和程序。对工程变更实行分类管理,在变更审核权限划分上,适当提高基准变更额度和比例,使之更适应当前政府投资发展趋势,操作起来也更具有实际意义。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变更,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可由建设单位召开由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后边实施、边报批。

(三)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和健全合同条款

一是加强对勘察、设计、招标、监理等的合同管理,要认真推敲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明确对各方因业务水平、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心等原因造成一定比例的变更,进行经济处罚或行业通报等管理。二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通过在合同中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及各类变更计价方式、方法及变更工程款比的支付比例等,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四)落实工程变更的法律责任

第9篇: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 制度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抓好施工招标管理工作

(1)注重招标信息的完整程度。在建设工程招标信息时,应尽量把工程情况和要求介绍清楚,提醒投标单位招标人的要求、现场勘验的时间、参加资格预审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额度以及交纳时限等。

(2)高度重视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是否能选择一家优秀施工企业最关键的一环。为保证在资格预审时对各施工企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建设单位可以组织资格预审小组,提前对各报名施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的重点主要有:本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以往建设单位的评价、拟派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技术管理水平以及该施工企业对本工程关注程度等。

(3)认真分析投标文件内容的可执行性。工程评标时,主要看投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各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是否合本工程。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的投标文件,杜绝使用范本。

2、建立切实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

(1)制定现场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建设单位作为整个工程的总管理者,要想协调好施工、监理、设计等各方的关系,保障工程建设有条不紊的开展,必须制定一套适合施工现场的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起草,由各施工企业共同参加审议,然后执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的构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标准及硬性指标;奖励及处罚措施等。

(2)建立信用等级考核制度,鼓励施工企业向好的方面发展。借鉴目前银行系统的信用等级考核制度,在施工现场建立信用等级考核制度也同样适用。可以利用信用等级考核制度的结果,来考核各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表现,为自己下一个工程招标选择施工企业提供真实的信息。

3、强化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强化“服务”意识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管理、监督和服务于一体的关系。管理、监督比例大了,服务则少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管理模式就变成机械式管理,这无疑将给建设单位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要是强化“管理”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多熟息图纸,对施工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提前提醒施工企业,可以预防在验收过程中大量返工,一方面加快施工速度,另一方面也减少施工企业的损失。

4、有侧重点地控制“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

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和文明施工等,应以施工企业自控、监理单位监督为主,建设单位重点是抽查、引导和协调,不能遍地开花,一篮子管理。否则不仅加大建设单位管理难度,实际上也很难管理好工程。

(1)工程安全管理。主要控制: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机械操作工、机械维修工、确保塔吊、提升架、搅拌机等重要设备的配置情况。施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企业是否经常排查安全隐患。

(2)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主要有“人的控制”和“材料的控制”两大方面。

①人的控制。建设单位所处的位置介于管理、监督与服务之间,这样就要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整个工程健康有序地开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的人员永远处于施工的首要位置,应重点控制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五大员和项目经理)各班组技术负责人的理论、技术水平,另外还要看每工种工人操作能力的熟练小程度。监理企业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定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这一职责决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除应具备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同等素质外还要具备能熟练掌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提前发现问题,做好预控工作;其次,要熟悉国家相关规范的控制尺度,做到有的放矢;再次要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②材料的控制。做好地方材料的取样工作是保证工程合格的前提条件。由于地方材料的地域性、多样性和不稳定性,在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外,建设单位在实地巡查过程中,应加强抽查,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合理性使保证工期得以实现的前提。建设单位应重点审核总进度计划中最短工期的合理性,不能强制缩短工期,并要切实考虑到近一年内“麦收”和“秋收”两个农忙季节工人放假问题;利用周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从而对比分析总进度计划完成的机率;关注施工单位工人、材料和机械设备准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