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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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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履职报告

第1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__年12月,太原市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国家智慧旅游第二批试点城市,这既为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迎来新的挑战。为此,市政协把“加快我市智慧旅游建设、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列为今年常委会的重点调研课题。8月上旬,由市政协张政副主席带队,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智慧旅游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调研组吸纳长期从事旅游行业的专家学者和委员,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智慧旅游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我市智慧旅游建设进展情况,并深入到新晋商联盟国际旅行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公司太原分公司等单位视察,观看我市智慧>!总结提炼,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智慧旅游”的概念及其重大战略意义

智慧旅游是一种以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通信网络、高性能信息处理、智能数据挖掘等技术在旅游体验、产业发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使旅游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得到高度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激活,并服务于公众、企业、政府等面向未来的全新的旅游形态。它是推进旅游消费便利化、旅游管理精细化、旅游经营科学化的主要手段,是实现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

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国旅游产业和旅游信息化建设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推动传统旅游业向现化服务业转型,建设“智慧旅游”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

(一)发展“智慧旅游”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20__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的基本途径。20__年国家旅游局制定了《中国旅游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将旅游信息化纳入区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对旅游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投放力度,加大对具有应用实效的旅游新技术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智慧旅游创建工程,对各类旅游信息化的新应用、新服务、新模式开展试点示范。20__年5月,国家旅游局批准北京、武汉、成都、南京等18个城市为首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12月,又批准天津、广州、杭州和太原等15个城市为第二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解放思想,大胆试验,改革创新,摸索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果。

(二)发展“智慧旅游”是旅游市场的重要需求

从全球看,在线旅游因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已在旅游市场交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越是发达国家在线旅游市场所占的比例越大。20__年全球旅游市场交易额为9100亿美元,其中线下交易额为6260亿美元,线上交易额为2840亿美元,已占到全球旅游市场交易额的31.4%,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在我国随着人们旅游出行需求频次的增加,在线旅游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后对智慧旅游的需求空间巨大。可以说,智慧旅游已成为当今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发展“智慧旅游”是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目前看,传统的旅游产业经营方式、管理手段和发展模式,已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和市场的需要。只有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便携式上网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才能做强做大旅游产业,提升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首批开展“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智慧旅游”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旅游信息化水平,完善了旅游服务功能,提升了在线旅游人数,改进了旅游经营模式和管理手段,增加了旅游收入,凸显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

二、太原市“智慧旅游”建设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去年经国家批准我市为第二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以来,更加激发了我市旅游管理者和广大旅游从业人员创新发展的动力和责任,迈出了积极的探索步伐。先后建立了太原旅游信息网、整合了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等资源,使旅游信息得到有效链接和充分延伸;自主研发了旅游电子合同,已在全市旅行社推广使用,得到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的肯定和赞同;在48家星级酒店安装了旅游触摸屏,将全市所有旅游信息延伸到酒店,向游客提供了方便;策划拍摄了以反映太原市

文化特色的微电影《太原印象》。与此同时,市旅游局还组织专人赴杭州、武汉、南京等地学习考察,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太原市智慧旅游建设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努力建成具有一个中心、五大平台、四大功能的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实现“尝并州美食,住清凉圣境,行汾河两岸,游锦绣龙城,购三晋特色,享唐风晋韵”的美好愿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市作为“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与其他试点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差距

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这既是一项光荣的任务,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应当唤起各级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然而调研中我们感到,有部分领导、旅游行业职工和群众,对智慧旅游的基本内涵,对建设智慧旅游城市的重大意义以及实现路径等问题,认识还不够统一,在领导层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在企业层面、社会组织与个体的认知上,还没有实现很好的普及,缺乏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思想观念比较陈旧。

(二)管理体制不顺,资源共享有差距

多年来我市的旅游景区、景点存在着多头管理、职权交叉等现象,虽然在旅游景区的条块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旅游产业做强做大和智慧旅游的新要求,原有的体制壁垒和障碍逐渐显现出来,不仅影响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旅游产业的科学管理,更不利于旅游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三)资金投入不足,基础条件有差距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每年用于旅游事业的预算经费仅400万元。相对于郑州市每年6000万、武汉市每年5000万,长沙市每年3500万和南昌市每年2500万元旅游经费,差距比较大。因此,我市的旅游信息化建设历史欠帐较多,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到目前为止,信息化建设仍没有专用机房,没有防火墙和安保认定,不具备软件研发的条件。与同为全国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南京、武汉、杭州等相比,基础条件相差甚远。

(四)启动相对缓慢,整体推进有差距

我市既是全国“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同时也是全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作为“智慧太原”重要组成部分的“智慧旅游”,已滞后于“智慧太原”的规划与建设。目前“智慧太原”的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核心项目已启动,特别是“数字太原”建设已取得可喜成果,在电子政务、智慧城管、智慧公交、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方面有了实质性进展,而“智慧旅游”的规划方案目前仍未经专家评审和政府批准,核心项目也未启动,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短板。

三、加快太原“智慧旅游”建设的建议

我市作为国家第二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机遇难得,必须紧跟全国试点城市的步伐,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智慧旅游建设速度和质量。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共识

发展“智慧旅游”在当下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建设“智慧旅游”城市也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目前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比较模糊,理解也比较肤浅,行动还不够自觉。因此,我市应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宣传“智慧旅游”的基本内涵,使人们明确“智慧旅游”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服务智慧,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实现管理智慧,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政策依据,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营销智慧,为旅游企业的市场营销和线路设计提供技术上的支持。要宣传全国“智慧旅游”建设的发展形势,明确国家推动智慧旅游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各试点城市的发展态势及经验成果,增强我市完成试点任务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宣传创建“智慧旅游”城市的重要意义,明确“智慧旅游”是我市做强做大旅游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提升我市对外形象,扩大我市影响力的重要途径,是打造“智慧太原”的重要组织部分。从而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智慧旅游”,积极支持“智慧旅游”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智慧旅游”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旅游、交通、金融、气象、通信等多个部门,因此,工作中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对我市多年来形成的旅游产业管理体制进行重新审势,坚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科学发展,有利于做强做大旅游产业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智慧旅游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副市长负责,由旅游部门牵头,吸纳有关县区、市直部门等组成智慧旅游建设领导组。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太原智慧旅游建设顺利实施。

(三)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科技含量高,构建智慧旅游数据中心等服务平台,资金需求量大。因此,要广开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首先,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资力度,用于智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其次,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优惠政策,积极申请项目扶持经费。三要重点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旅游业集聚。以“三网整合”、云计算和应用系统开发为依托,组建太原市信息发展投资公司及智慧应用专业运营公司,构建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投融资平台。要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的广泛/!/合作,探索开发新型的旅游金融产品,增强 银行的旅游服务功能。四要建立政策性专项扶持资金,以奖代补,鼓励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应用。给予智慧旅游建设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旅游信息化建设,激活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意识。

(四)纳入整体规划,把握建设原则

要把“智慧旅游”建设纳入“智慧太原”建设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同步推进。这样可以有效整合利用资源,降低建设成本。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协作共赢”的理念,指导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工作。实践中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形成合力的原则。要针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整合各类资源,对旅游信息化建设进行顶层设计规划。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太原市智慧旅游建设行动方案》进行论证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力求做到起点高、实用性强。二是坚持准确定位、突出特色的原则。要深入分析我市旅游资源的优劣势,先重组资源,再定位市场群体,以大手笔、强分贝打响我市“唐风晋韵、锦绣龙城、清凉胜境”的旅游品牌形象,着眼于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旅游中心,充分发挥黄河中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优势,彰显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三晋文化特色,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旅游产业信息化,当好全省旅游产业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要不断探索总结,智慧旅游发展的内在规律,减少盲目性,提高试点的科学有效性。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把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管理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着力推进智慧景区、智慧企业和智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起我市特有的智慧旅游发展模式,这就是建设“一个中心”,即智慧旅游数据中心(旅游云),打造“五大平台”,即“游客服务平台、宣传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服务平台和统计服务平台。”四是坚持融合服务,提升体验的原则。要贯彻以人为本,以游客为中心的理念,打造整合服务体系,提升游客友好体验,着力满足游客在“吃、住、行、游、购、娱”中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第2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1.安全生产方面:

牢固实力安全第一的主导思想,坚持事前策划,周密部署,严格对方案进行评审,注意细节,确保工艺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实际生产运行中对工艺进行不断改进,杜绝工艺安全事故的发生。

2.工艺管理方面:

年在一系试烧粒度煤,成功为集团的造气炉用煤摸索出了一条新的途径,同时也降低了消耗和合成氨生产成本,但是的煤耗基本控制在1350公斤左右,由于试烧粒度煤的成功,消耗有明显降低,基本控制早1270公斤左右,后来在全集团推广掺烧粒度煤,至今一直在掺烧运行。

随着成本控制理念的逐步深入,为了更好地降低合成氨生产成本,造气的入炉煤原料成本尤为重要,所以在原料煤商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我们在集团和厂领导的带领下,逐渐摸索型煤掺烧的工艺运行条件,工艺调整的思路主要是根据入炉煤质进行,结合风压、电流的变化,对入炉蒸汽和风机风挡进行及时调整,在煤球掺烧时间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小负荷、大蒸汽”的工艺调整思想。在确保炉况稳定的基础上掺烧量逐步增加,煤球掺烧技术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有原来的1|4到现在的3|4,炉况的稳定程度得到了控制,掺烧的工艺条件日益成熟,使合成氨生产成本得到了进一步的降低。

为使工艺设备的配套和匹配,根据摸索的条件变化和设备影响因素;针对煤球掺烧后上点偏高,带出热量较多的客观实际情况对布料筒进行了改造,由过去的1.2m改为现在的1m提高了有效碳层,降低了上点温度,增加的造气的蓄热能力减少了热损失,对提高单炉发气量和炉况的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深挖内部潜力,寻找节能降耗的有效途径,针对水夹套壁温外环区温度低的不利因素,为有效的进行改善根据集团的指示配合技改对1—3#炉成功进行了改造,通过管道流程的修改以及学习熔盐的特性积极摸索工艺运行条件,造气炉盐夹套工艺管理技术日益成熟,并不断改善,确保了熔盐炉一次性开车成功,借鉴1—3#炉的运行经验,又成功的对16—18炉进行了改造和投运。俩套盐夹套造气炉的成功改造及工艺管理技术的不断探索为新造气炉的顺利开车奠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确保新造气熔盐炉一次性安全投入运行,并且为其工艺调整,创造和积累了条件。

在炉况管理上,始终坚持“炉况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及“技能降耗”这一主题开展工作。针对入炉煤的特点,积极摸索工艺最佳运行条件,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艺指标。加大炉温考核监督力度,从分挖掘内部潜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了炉况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使白煤小号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多次刷新历史最好水平。

3.存在的不足:

对某些危险源的辨识,特别是盐夹套造气炉的危险源辨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缺陷。还需在这方面很下功夫。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应急事故预案的编写及演练……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对一些新技术、新工艺不能及时有效的全面掌握和有效利用,对节能降耗工作不够到位,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4.今后的打算:

在今后的工艺管理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求有所创新:在造气用煤方面不断学习新技术摸索新工艺,为集团合成氨的有效降低最好服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写、演练。

第3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一、坚持学习为先,筑牢思想防线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及执政水平。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之余还学习了有关管理、经济、法律知识。一年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省、xx市有关会议精神。为了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平时,自己能够在工作中抽时间、挤时间,反复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以及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力求做到“三个为主、三个结合”。即:以自学为主,做到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以精读为主,做到精读与通读相结合;以学以致用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加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了理想信念,巩固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从而增强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自己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自觉性。与此同时,在学习中,我还注重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警示自己,时时刻刻不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时刻做到慎始慎终、慎独自处。

二、坚持服务为重,扎实开展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分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认真抓好财税征收。注重研究经济发展走势,细化明确财政收入的结构性目标,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掌握征管动态,把握征管重点,提高征管质量,在经济形势不太乐观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预计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2.1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43亿元,分别增长27.2%和30%。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向上争取、内部调剂等办法,确保工资改革政策的及时兑现。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资金支持,保证了民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

二是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全年新开工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5个,比去年增加了15个。认真开展调研,多次牵头召开重大项目现场观摩会、协调会和推进会以及挂联部门负责人会议等,召集相关部门与有关实施主体进行点对点对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具有引领性的重点项目,亲自抓矛盾调处,抓问题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土地点供指标,帮助协调解决了许多项目落户和实施过程中的难题。

三是扎实推进城市建设。按照“拉伸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彰显特色”的建设思路,高标准编制完成《城市中部生活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门历史街区、北门历史街区、盐河两岸景区等六项重要规划,加快修编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启动三类村村庄平面布局规划。抓紧实施第八轮城建十大工程建设,通湖东路延伸段、海潮东路东延工程基本完成,珠光大桥、通湖大桥建设全面展开,完成了府前街、屏淮路等城区骨干道路黑色化工程。不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全面完成北海小区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实施大朱集巷、为民巷等27条后街后巷整治、维修和改造工程,人均道路面积达9.8平方米。强势推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完成房屋拆迁15.8万平方米。成功组织举办“活力高邮、和谐人居”2008高邮市秋季房交会,现场成交房屋58套,预订房屋138套,达成购房意向协议2593份。大力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建设,城区增加绿化面积9.7万平方米,新增绿地40公顷。

四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拆除违章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违章建设实施多轮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共拆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章建设8838平方米。进一步理顺城管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统一管理、分工合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强化城市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持续化、长效化的发展轨道。全面落实市区沿街门面、企事业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探索改革城区环卫管理新办法,总投资2600万元日处理垃圾200吨的朱家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不断改善。集中精力开展废品收购、汽车租赁市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少数特种行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

五是切实做好民生工作。不断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全年共投入6000多万元,完成步康花苑二期340户、2967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809平方米物管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并于今年底交付使用;全力推进步康花苑三期440套、35425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截止目前,该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全年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54户、10.4万元;发放职工住房补贴481人、786万元。积极参与协调高邮镇、卸甲镇和城南经济新区“两镇一区”区划调整工作,明确了调整的四址范围,村组建制及人员安排,村组资产、资源、债务划分,财税等事项。主动应对今年以来商品价格上涨对社会和谐稳定和人心安定的影响,督促物价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7.30”龙卷风灾害发生后,我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灾工作,力求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并积极帮助灾区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六是大力推动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行政执法效率提高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多管齐下,不断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全力推动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强审计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积极发挥审计监督部门的“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作用,截止目前,共完成审计项目66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95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250万元。重新理顺大调解机制,将调解中心从局移交至司法局,并成立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和专项办公经费,形成了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督促司法部门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了门槛,扩大了受援范围,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同时,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高水准筹划组织了第五届中国双黄鸭蛋节暨第二届中国羽绒服装节系列活动,并于今年元月上旬、12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在南京和北京组织举行高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会,达到了宣传高邮、推介高邮、扩大影响,推动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工作的效果。

三、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严格遵守上级各项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抓好自身及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

一是塑好自身形象。作为市政府一名负责同志,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于律己,带头落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坚决不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不利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分管部门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不授意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杜绝一切违纪政纪的行为。切实将强化党性修养和加强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坚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践行“三个代表”,不断强化自律意识。

二是管好分管部门。在严格自律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分管部门实际,制定相关规定,把廉政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建立健全部门和单位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在工作中,严格管理措施,强化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办理各项建议、提案,增强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听汇报、办理件来监督分管部门负责同志的廉洁从政行为。

第4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猜?我们要去干什么?哈哈,秋游!

当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班都炸开了窝,大家非常兴奋!那么我们的快乐之旅就要开始了!快来吧!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那么短暂,下车了。我们踏入兰亭的大门,那儿的空气里都似乎蕴藏着书墨的香气,一种文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走入园子,绿茵茵的树木,清澈的池水,一只只肥硕的大白鹅,构成了一幅美丽的水墨画。正是因为王羲之勤学苦练书法,才有了举世闻名的,《兰亭序》。漫步在这美丽的林中,那种宁静的氛围深深感染着我们,让我们有所感触。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着,太阳爬上了我们的头顶——午餐时间到!去烧烤了!我们按捺住自己那颗激动不已的心,一蹦一跳地上了车,出发喽!

走入兰亭国家森林公园,同学们有说有笑的,一路走一路说,大家都在讨论同一个话题:中午怎么安排?吃什么呢?真是一群“小馋鬼”!跑着跳着终于到了目的地,找了个位子,坐下。拿出家伙,再拿出妈妈为我这只“馋虫”准备的美味,与我的组员一起分享“佳肴”

“???mdash;—”周围同学的炉子都发出了这些声音,惹得我那不听话的口水不住的从我的嘴角顺流而下。

还是快开始吧!“用锡箔纸包住小黄鱼,放在碳上烤。”不从哪儿传来了这句话。我们立即照做了起来。我用竹签把腌好的里脊肉串了起来,开始烧……眼看就要焦了,我们的“救兵”来了——赵老师!他教我们怎么动手烤熟,但又不焦糊。于是我们按照他说的,言听计从,做了起来。但这压制不了我们心中的急切,“啥时候好了?”这句话时常从我们的嘴中脱口而出。可老天就是要让我们经历一番考验与“折磨”,我们不停地翻动手中的肉串,唯恐把这美味给糟蹋了。

在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肉串熟了。心中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我们一把抢过,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美味都“写”在了脸上……不过,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们还是需要自己动手的,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实践的乐趣之所在。快乐、美味、满织着,像一串串美味的烧烤,充溢着我的心灵。美味不仅飘荡在嘴中、空气中,还洋溢在我们的心中。

快乐之旅,更是一次体验之旅、学习之旅。古人云:“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了,才会有体会,这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

第5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猜?我们要去干什么?哈哈,秋游!

当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班都炸开了窝,大家非常兴奋!那么我们的快乐之旅就要开始了!快来吧!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那么短暂,下车了。我们踏入兰亭的大门,那儿的空气里都似乎蕴藏着书墨的香气,一种文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走入园子,绿茵茵的树木,清澈的池水,一只只肥硕的大白鹅,构成了一幅美丽的水墨画。正是因为王羲之勤学苦练书法,才有了举世闻名的,《兰亭序》。漫步在这美丽的林中,那种宁静的氛围深深感染着我们,让我们有所感触。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着,太阳爬上了我们的头顶——午餐时间到!去烧烤了!我们按捺住自己那颗激动不已的心,一蹦一跳地上了车,出发喽!

走入兰亭国家森林公园,同学们有说有笑的,一路走一路说,大家都在讨论同一个话题:中午怎么安排?吃什么呢?真是一群“小馋鬼”!跑着跳着终于到了目的地,找了个位子,坐下。拿出家伙,再拿出妈妈为我这只“馋虫”准备的美味,与我的组员一起分享“佳肴”

“???mdash;—”周围同学的炉子都发出了这些声音,惹得我那不听话的口水不住的从我的嘴角顺流而下。

还是快开始吧!“用锡箔纸包住小黄鱼,放在碳上烤。”不从哪儿传来了这句话。我们立即照做了起来。我用竹签把腌好的里脊肉串了起来,开始烧……眼看就要焦了,我们的“救兵”来了——赵老师!他教我们怎么动手烤熟,但又不焦糊。于是我们按照他说的,言听计从,做了起来。但这压制不了我们心中的急切,“啥时候好了?”这句话时常从我们的嘴中脱口而出。可老天就是要让我们经历一番考验与“折磨”,我们不停地翻动手中的肉串,唯恐把这美味给糟蹋了。

在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肉串熟了。心中的成就感油然而生,我们一把抢过,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美味都“写”在了脸上……不过,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们还是需要自己动手的,才能真正的体会到实践的乐趣之所在。快乐、美味、满织着,像一串串美味的烧烤,充溢着我的心灵。美味不仅飘荡在嘴中、空气中,还洋溢在我们的心中。

快乐之旅,更是一次体验之旅、学习之旅。古人云:“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了,才会有体会,这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

第6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一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生产面积已达4380万亩。其中,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238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2000万亩。全省已建立42个地(市)、县(含8个农垦分局)286个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已达到238个。全省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已达到200多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就达到81个(国家级35个、省级46个)。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验示范的带动作用,全省已累计推行标准化种植面积7000多万亩,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其中,四大作物(大豆、水稻、玉米、小麦)、经济作物、蔬菜等农业标准覆盖率已达到75%以上;农垦系统农业标准化覆盖率已达到100%。绿色畜禽饲养量1286万头(只)。绿色产业生产总量1581万吨,产值498万元。二是绿色农产品认证领域进一步拓宽。目前,我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已达787个,生产总量1110万吨;无公害农产品238个,生产总量802万吨。同时,认证领域已扩大到粮油、饮料、乳制品、豆制品、糖酒、畜禽、蔬菜、经济作物、山野菜、食用菌、林特产品、生产资料等领域。三是绿色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制定实施绿色食品技术标准49项,绿色食品开发从投入品标准、生产技术操作标准到产品加工标准,坚持全程标准化,有效地提高了全省绿色食品标准化水平。四是绿色食品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3*户,其中国家级和省级75户,全省绿色食品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73亿元,占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的24.4%,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初步形成了贸工农、产供销相连接的绿色玉米、大豆、大米、乳品、肉类、山产品、饮品和特色产品等8大产业体系。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平衡和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绿色食品产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够。大部分的绿色食品的种养殖生产以家庭、个人为单元,规模、资金、产量上不去,各自为政,缺乏竞争力。龙头企业自身不够强大,引导和带动作用不突出;二是品牌意识偏差、狭隘。产品生产者都想出自己的名、创自己的牌子,造成一个地域同个品种多个牌子,缺乏影响力和规模效益;三是产品生产者过分依赖天然优势,科学种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只顾眼前利益,单一追求产量,盲目滥用投入品,缺乏绿色、保持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四是多数绿色食品科技含量低,生产标准不统一,操作技术不规范。原字号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统装粗货多、精包装细货少;五是缺乏系统的、分层次的检验、检测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上集中在大中城市,县级以下基本上没有,适时的现场鉴别性检验、检测根本没有,批量检验、检测的覆盖率极低。全方位的安全和质量监测更是无从谈起。没有科学数据支持;六是绿色食品市场混乱。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市场监管的力度和规范性,有待于加强和提高。鱼龙混杂、冒名顶替、优质不优价,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积极性。省内对外埠产品的准入滞后,缺少了公平竞争的前提。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意见

根据我局“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大作强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探索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促进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绿色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

1、加强产地生态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强食品产地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2、狠抓绿色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参照国际农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制定全省主要农作物和畜禽等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和技术措施。同时制定出台安全农产品的农业种植、畜禽饲养等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农业生产管理档案,以利于农产品质量跟踪追溯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绿色食品加工原料采购的监管,以保证企业按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依法规范企业使用安全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严格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公布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特别是严把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关,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生产记录档案化管理,并严格监管措施,从而使农业生产者从传统的无约束、随机生产转向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生产,以保证生产中全程质量控制;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监督,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质量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基地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依法维护全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4)强化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登记、生产许可使用管理工作。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支持无公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配备现代化的检验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内容与承担任务相适应,建设布局与无公害食品区域布局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以省级检测为主,区域性检测为辅,以重点市县为基础,各级检测系统的配置水平达到国家农产品检测指标的基本要求;

(5)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6)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7)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加大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

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运用政府监管、市场引导、企业自律三管齐下的办法,遏制无证生产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建档工作,逐一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高危、中危、低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实行A、B、C分类分级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定责、定人、定区域、定企业的监管模式,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实行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确保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到位;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等五项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绿色食品召回制度;建立绿色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

规范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应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大对绿色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包装标识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绿色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逐步建立并强化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不合格绿色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同时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

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加快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严格的进货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委托检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四)扶持壮大龙头绿色食品企业

通过“抓龙头、抓源头、抓典型”,大力扶持龙头绿色食品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实现绿色产业的壮大。抓龙头就是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通过推荐诚信放心食品企业,推广企业生产经营示范文本,推进食品全链条良好生产规范(GMP、HACCP)和建设绿色、特色食品工业基地等措施,提高我省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食品支柱产业。抓源头就是要抓住国家加大粮食主产区扶持力度的大好机遇,通过绿色龙头企业的食品安全良性带动,引导绿色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组织模式,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质粮食和无公害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区建设,走农业绿色化道路。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作为全国最大优质商品粮基地和绿色农业基地的地位。抓典型就是选择东宁黑木耳等我省典型优势绿色食品产业,按照突出食品安全,打造健康产业的原则,整合优势食品产业的品牌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产业服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诚实信用体系等4大体系,推进优势食品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工厂化,并通过东宁黑木耳等典型优势产业的规范与提高,不断探索以食品安全为品牌推进我省优势食品产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

(五)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步伐

1、全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1)落实《全国食品标准20*一20*年发展计划》和《全国农业标准20*一20*年发展计划》;

(2)加强“三绿工程”和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审查制定酒类商品批发和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以及屠宰加工行业等标准。

2、验、检测体系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2)扶持、整合、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食品(农副产品)质检中心,加强市(地)、县的食品(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3)加快省部级质检中心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

3、对绿色食品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大力调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构,切实提高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绿色食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4、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1)全省各市地县都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一批基础较好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市(地)、县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食品企业内部经营档案、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逐步推广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

5、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

第7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高性能;低能耗;共挤复合

1. 应用需求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球消费品的软包装市场高达300亿美元。目前,纸塑铝多层复合包装材料在软包装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世界上一些先进国家,纸塑铝多层复合材料占整个塑料包装的33~44%,目前,在我国,软包装的发展速度要略高于总的国民生产的发展速度约为12-15%,其中纸塑铝多层复合无菌纸包装的年消耗量约为100亿包的包材,售价约折合人民币近40亿元,而且也每年以20~30%的速度递增,成为全球最大和发展最快的市场,但纸塑铝多层复合无菌包装在我国软包装制品中仅占10%,而发达国家占65%,我国软包装制品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因此,研制较高自动化控制系统水平的多层复合材料专用生产线市场前景光明。

1.1液体食品软包装的特点

共挤复合10层纸塑铝软包装材料(如结构为PE+MLLDPE/LDPE/印刷层/原纸/LDPE+纳米材料/EAA/铝箔/EAA/LLDPE/PE+MLLDPE的软包装材料),所生产的包装材料具有阻隔性、保香性、耐热性和食品安全性良好等优点,可广泛用于鲜奶、果奶、酸奶、果汁、饮料等液态食品的无菌包装。

2 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的工艺

挤出复合又称涂复或淋膜,是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的复合薄膜方式,它是将聚乙烯等热塑性塑料在挤出复合机中熔融,从扁平机头中呈薄膜状流出,在两个紧密接触的滚筒间将其压向底材并经过冷却后制成复合薄膜的方法。挤出复合可以是单层复合,也可以多层一次性复合或多层多次复合,即共挤复合;产品结构变化较多。

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液体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材料一次复合成型)的工艺如下:

印刷纸卷放卷预热处理反面电晕处理反面挤出复合塑料A、B层正面电晕处理正面挤出复合塑料C、D层(同时从第二放卷接入铝箔一齐复合)正面挤出复合塑料E、F、G层整理收卷。

3 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的建立

通过“节能、高效、精密”为关键,以装备和技术以及相关理论的研究与开发,完成纸塑(铝)多层软包装材料共挤复合成套生产线。其中“高效”是指要提高挤出速度,实现高速挤出,从节能角度看,就是要提高单位能耗成型软包装材料的长度;而提高软包装材料中塑料膜层厚度的“精密度”可带来明显的节能效果。

纸塑(铝)多层软包装材料共挤复合的生产设备规格,目前包装材料幅宽都在1.2米以上,最大幅宽达2.3米以上。生产线速度高(,整线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过程中的温度、速度、压力、张力、厚度控制等控制系统全部集中数字化控制。生产出性能更好的纸塑(铝)多层软包装材料,对设备的性能要求会更高。

3.1 原料

挤出机使用树脂:LLDPE、LDPE、PP、EVA、EAA、EMAA、SURLYN(沙林)、Nucrel(牢靠)等涂复级树脂。

基材:a) 主放卷基材:纸(60~400g/m²)等。

b) 夹层:铝箔。

3.2 生产设备

本生产线为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

挤出复合的加工设备:挤出复合机组一般包括塑料挤出机、模头、放卷部分(包括夹层放卷)、复合部分、收卷部分以及转动装置、张力自动控制、放卷自动纠偏、材料预处理、后处理等附属装置组成。,本公司公司自主研发的液体食品包装用多层复合材料一次复合成型专用生产线,设备结构见下图。生产方向是右向左,挤出机是2-2-3(即:两层-两层-三层),从右边的放卷到左边最后的收卷,左边的挤出机是“三层共挤挤出机”,由三个机筒及换网、分配器、一个T型模头组成。

1放卷; 2摆动纠偏机构;3复合座Ⅰ(反面)& 电晕机Ⅰ;4电晕机Ⅱ;5预热;6复合座Ⅱ& 电晕机Ⅲ;7夹层放卷;8摆辊张力检测;9复合座Ⅲ;10监控;1收卷;12挤出机-G;13挤出机-F;14挤出机-E;15挤出机-D;16挤出机-C;17挤出机-B;18.挤出机-A;19.主电柜

图1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示意图

主要性能参数如下:工作宽度:600~1350mm;挤出机:当量直径为φ90的螺杆最大挤出量为200kg/h;φ65的螺杆最大挤出量为100kg/h;第一放卷形式:气动夹紧气胀轴式;最大直径φ1600mm;最大张力70kg,7~200 m/min全速度范围自动接料。第二放卷(夹层放卷)形式:最大直径φ680mm;最大张力40kg,7~200 m/min;全速度范围使用铝箔反面自动接料。生产线速度:机械速度:200m/分钟,工艺速度:150m/分钟,由使用材料和工艺条件决定。

3.3 工艺流程

3.3.1收、放卷

放卷装置:巧妙地对基材的张力进行调整是放卷部的必要条件。安装有边位控制器(如

EPC),调节基材的偏移。

收卷装置:型式与放卷部相同,但必须对应一定的卷绕直径,并安装有张力调节辊,通过调节张力和压力来控制控制收卷的张紧程度。

3.3.2预热处理

在复合工序前,通过预热辊里热油的加热,把经过的薄膜进行加热(70~80℃),令与流涎膜、基材等复合后变成粘合牢固的复合膜。

热辊压合孔口处理装置:在生产线上,我们做了一个改善,在预热辊处安装了孔口压平装置,使待产产品的基材上的孔口在进入复合前,先被压平,这样一来,既减少了纸基材上粗糙的孔口对硅胶辊的磨损,其孔口处采用特殊处理,增强了阻隔性及特殊防渗效果,降低了设备维护的投入,而且生产速度提高了25%,生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3.3.3 电晕处理

为了取得良好的粘合效果,从电晕机内发生器产生的电火花将塑料膜进行电晕处理,从表面凹凸使其在复合机的复合工序中,与流涎膜、基材等加紧粘合度。

3.3.4 挤出机

挤出成型系统是把塑料由粒状通过高温加工变成流体,然后从T型模头均匀挤出的整套设备。可以是单层,两层共挤,三层共挤或多层共挤。

3.3.5二放(夹层)放卷

二放卷装置:铝箔正反面高速自动接换料。为了适应多层挤出复合的需要,一般需要安装第二放卷装置。使挤出复合设备的生产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全自动生产,大幅度提高了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与生产效率,节约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的浪费。在挤出复合行业的发展中,并且使产品使用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3.6 复合

复合部分主要是由冷却辊、压辊、背压辊、剥离辊等组成。合上压辊(即硅胶辊),冷却辊和压辊对需要复合的基材和挤出淋膜进行复合加压,同时,,由于冷却辊和压辊的相互反方向转动,使具有一定高温度的基材和热熔的淋膜有机复合,生产出剥离强度较强、厚度均匀的多层挤出复合产品。

4 高性能低能耗共挤纸塑(铝)多层软包材共挤复合生产线的设备特点

主要创新突破点:

a.集成创新,实现纸塑(铝)多层软包装材料的节能、高效和精密的共挤复合;

b.基于能量动态平衡节能技术的三层共挤挤出机节能新结构。

总体技术达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4.1 节能

因为我国这类生产线的关键装备和技术曾一直较落后,主要表现在其中的关键装备――挤出机和机头的性能,包括熔融塑化、混炼、挤出产量、流动均匀性、能耗、热稳定性和热变形等。

根据“混沌混炼塑化理论”,高分子材料在挤出机的熔融塑化过程中产生了分流、对流、增压减压、延伸、剪薄、压延等多种混沌混炼效应,形成了“固体颗粒熔体混合物”,这种熔融过程具有熔融速率较高、高效率的混炼,共混效率随混炼时间成幂指数增加,熔融消耗功率较低、熔体平均温度较低以及混炼和温度分布较均匀等优点,因此可大幅度提高挤出产量;同时其混沌混炼产生的热能被完全充分利用,外加热补充的热能也全部利用,而生产过程中没有机筒冷却风机(风机还要耗电去冷却)反而利用保温材料防止热能的损失和温度自动补偿控制也得到完全的吸收,建立熔融塑化能量平衡,机筒加热器外设置保温材料是其挤出机节能的外在特征,大大提高了熔体流动的均匀性和包装薄膜厚度的均匀性,从而实现了优良的节能效果。

4.2材料成本降低

4.2.1材料成本分析

在同样制品宽度为W、长度为L相同条件下,通过对目前同类二共挤复合材料样本1结构EAA9μm/LDPE+MLLLDPE18μm、样本2结构EAA10μm/LDPE+MLLLDPE20μm和本项目研究三共挤复合材料样本3结构EAA6μm /LDPE18μm /LDPE+MLLLDPE(20%)6μm、样本4结构EAA9μ-LDPE9μ-(LDPE+MLLLDPE20%)9μm进行比较:

二共挤复合材料材料样本1的成本

=第1层材料1厚度×宽度×长度×材料1密度×材料1单价+第2层材料2厚度×宽度×长度×材料2密度×材料2单价

=9×10-6×W×L×0.95×103×27+18×10-6×(W×L×0.915×103×18×50%+W×L×0.91×103×32×50%)

=0.23085WL+0.4559WL=0.68675WL(元)

二共复合材料材料样本2的成本

=第1层材料1厚度×宽度×长度×材料1密度×材料1单价+第2层材料2厚度×宽度×长度×材料2密度×材料2单价

=10×10-6×W×L×0.95×103×27+20×10-6×(W×L×0.915×103×18×50%+W×L×0.91×103×32×50%)

=0.2565WL+0.1647WL+0.2912=0.7142WL(元)

三共复合材料材料样本3的成本

=第1层材料1厚度×宽度×长度×材料1密度×材料1单价+第2层材料2厚度×宽度×长度×材料2密度×材料2单价+第3层材料3厚度×宽度×长度×材料3密度×材料3单价

=6×10-6×W×L×0.95×103×27+18×10-6×W×L×0.94×103×18+6×10-6×〔(W×L×0.94×103×18) ×80%+(W×L×0.91×103×32) ×20%〕

=0.1539 WL+0.29646WL +0.114WL =0.56436WL(元)

三共复合材料材料样本4的成本

=第1层材料1厚度×宽度×长度×材料1密度×材料1单价+第2层材料2厚度×宽度×长度×材料2密度×材料2单价+第3层材料3厚度×宽度×长度×材料3密度×材料3单价

=9×10-6×W×L×0.95×103×27+9×10-6×W×L×0.94×103×18+ 9×10-6×〔(W×L×0.94×103×18)×80%+(W×L×0.91×103×32) ×20%〕

=0.23085WL +0.14823WL +0.1710WL =0.55008WL(元)

从可以看出,三共复合材料成本与二共挤复合材料成本分析见表1。

表1材料成本分析一览表

4.2..2实验分析结论

通过对复合材料进行测试、分析和实验研究,综合以上结果及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实际生产出的挤出复合材料(结构为纸220g//LDPE8μ-LDPE7μ/AL6.3μ/EAA9μ-LDPE9μ-(LDPE+MLLLDPE20%)9μm)的分层效果、薄膜均匀度及剥离强度上均达到要求,故采用的原材料组合EAA9μ-LDPE9μ-(LDPE+MLLLDPE20%)9μm的性能最优和价格最廉,可以为以后生产高性能包装材料提供指导。

4.3新型动态调幅机构

新开发的新型动态调幅机构,可实现挤出机在线调节挤料边幅,可同时控制边幅宽度和边部厚度,达到部分材料复合后,不用切边的目的。从而可减少因切除边料而造成的材料巨大浪费,同时也减少了处理边料的投入,为用户节省大量的生产材料,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4.4 模头气隙电动调整功能

该生产线整机采用三套共挤成型系统联线生产,可实现液体食品包装用10层结构的复合材料一次成型,产品结构成本低,效率高,经济效益可观。同传统的工艺相比,效率可提高3-5倍,成本可节约20%-30%;而且设备购置成本极低,性价比比传统设备高50%,产出的产品质量可靠,复合后剥离强度、均匀度、热封性能、阻隔性能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水平,成品率达97%,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5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

(1)节能:总装机功率由目前同类高档生产线1250kW左右降低到1030kW左右,即整线的能耗降低约20%;挤出机单耗降低到0.13~0.15kW/(kg/h)。

(2)节材:本项目三共挤生产线材料EAA6μm /LDPE18μm /MLLDPE6μm为目前同类两共挤出生产线材料EAA10μm /MLLDPE20μm节约材料成本20%以上。

(3)挤出膜厚度均匀度:挤出膜厚度误差由目前同类高档共挤复合生产线的±5~10μm降低至±3~5μm。

(4)复合膜剥离强度:≥2N/15mm(对EAA/LLDPE/PE+MLLDPE)。

本项目完成后,第(1)项节能效果明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2)、(3)、(4)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每年可销售3~4条生产线,预计年新增产值2000万元,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

4.6达到的主要经济指标

每年平均生产按6条生产线计算,预计能拉动食品无菌包装、软包装相关材料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近20亿元。由于辉隆公司的设备价格远低于进口设备,可为用户节约设备购置成本约21,000万元(按进口设备每条生产线平均4,000万元人民币,辉隆公司每条生产线平均500万元人民币计)。每年共可节电5184千度/年,相当于每年节约2032吨标准煤。

5 高性能低能耗共挤双向拉伸聚丙烯合成纸生产线的发展前景

第8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我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县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旅游宾馆饭店行业规范、创卫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县2家国内旅行社进行年检;对6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对3家星级饭店进行年度复核。积极开展“春节”、“十一”黄金周和“五一”、“中秋节”等小长假旅游执法综合大检查。对全县2家旅行社、3家星级饭店以及部分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余条。

2.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为规范我县服务行业的职业行为、提高全县服务质量,举办了1期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班。此次培训涉及前厅、客房、餐饮等各个专业技能,参训人员共50余人。这是××旅游系统中对服务行业培训规模较大、质量最高、效果最明显的一次短期培训,培训结束,还对培训合格人员办理相应的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从而提高了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2008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2起旅游纠纷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4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和县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县8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8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旅行社二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县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5814896、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对各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在开展旅游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开展“春节”、“五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县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2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4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5人次。在黄金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三个黄金周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3.做好“6月法制宣传月”活动。6月9日,在县政府门口参加了对旅游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作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结合我县“双创”工作,加强了宾馆、饭店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8—10月三个月间狠抓宾馆饭店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4.即时向市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县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县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100%。

2008年,我县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传贯彻××旅游行业2008年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工作;组织召开全县星级宾馆、旅行社总经理、监督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讨论活动。

2.与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开展加强我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我县2家星级饭店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3.2008年,新聘任饭店内检员6人,新评定2家二星级饭店、对3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五)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2008年,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者10361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4.12%;实现旅游总收入665.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99%。其中海外旅游者211人次,国外旅游收入5.27万元,国内旅游者103399人次,国内旅游收入660.63万元.

2、对我县涉旅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市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30份。

二、存在的困难

1.执法体系不明确

××旅游局属事业单位,没有行使行政执法权利,对旅游市场管理存在滞后,希望各级领导给予重视,明确单位执法体系,使我局在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上有益开展。

2.代步工具缺

××旅游景区(点)过于分散,随着旅游业的稳步发展,景区(点)建设加大投入,星级饭店逐年增加,对旅游行业管理、综合执法难度加大,希望市上给予配备旅游执法车辆。

3.办公设备退化

随着普洱市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产业培植、发展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收集、保存大量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旅游景区、景点打造,旅游宣传促销等多项工作,需更新及购置先进的办公设备。

4.行业管理经费困难

××旅游局从成立以来只安排有人头办公经费,其余费用一事一报,开展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很被动,希望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下拨管理经费,保证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9篇:质监履职报告范文

一、问题之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就使得原本活跃于各地少年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正式被立法机关采纳,也正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从原本散落于各处的法律法规到如今法律层面上的正式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适用经验,这对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虽然新刑诉法对社会调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但对于社会调查报告所应具有的法律属性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能明确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就会使各地司法机关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制定出不同的实施细则。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破坏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削弱此项制度所应该具有的实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将其视为证据,可以在审理阶段进行质证;而有的司法机关只将其视为量刑参考意见,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属性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规制的条件下界定社会调查报告属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难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不同界定及评析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源于实践,其在施行初期并无普遍性法律的规制,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将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允许诉讼参与人提出质疑,然后由社会调查员进行解答。而江苏省的部分法院将社会调查员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随着社会调查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越发深入,总结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界大体上将社会调查报告界定为三种不同属性:即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参考说。

(一)品格证据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较为普遍,其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调查或是品格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为品格证据。之所以认为社会调查就是品格调查,主要是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的。因为品格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特点并加以科学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那么为何要考虑人身危险性这一要素呢?这主要是和社会调查的目的有关。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点在于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不够稳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等,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预谋和有计划的,因此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恶极”者。少年司法方针主要是考虑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这里就要放弃刑罚传统上的报应和威慑功能,转而找到案件处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结合点”。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将对其未来的教育改造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格调查制度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审判前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症。”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便具有品格证据的性质。

笔者认为,产生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其报告的法律属性并不能简单地纳入“品格证据”的范畴。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不能单纯地等同于人格调查或品格调查制度。一是因为“品格证据”属于“舶来”的法律词语,其并没有反映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范来看,其法定证据种类中并不包含“品格证据”。如果将其纳入现有的证据种类中,就会破坏证据适用的法定性。二是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虽然“等”字属于列举未完,但从上述三个要素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向不仅包括犯罪主体情况的调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调查。所以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险性只是社会调查的一个调查选项,将其统称为“人格调查”不免会以偏概全。虽然社会调查以行为人为核心而展开,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但是其最终目的是并不只是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预测,它还包括行为人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分析,而这其中显然又会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再者,因为个人生活经历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决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人格调查实际上就是追踪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轨迹,其并不能脱离社会属性。三是要对“品格证据”作出正确的理解。虽然对其概念的表面含义不难理解,但作为英美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规则,它的适用却十分复杂。“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案件的某些争议事实或附随事实,二是攻击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还会对被告人的定罪过程产生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提出会给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审理带来风险,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它的调查内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而是犯罪原因的归纳,所以并不对定罪产生任何影响,主要作用是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对量刑和未来帮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诉法268条对社会调查的启动并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证据”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不可相提并论。

(二)鉴定意见说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是近来不少学者的主张。“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形成的过程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的类型视为鉴定意见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国外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进行前款规定的调查,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相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特别要有效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关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鉴定结论。美国也是采用类似的做法,由鉴别中心或鉴别所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将社会调查员的地位等同于鉴定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

笔者不赞同上述说法,社会调查报告不能等同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虽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其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对调查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和判断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从某些方面看和传统的司法鉴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下规定的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包含社会调查报告的可能性。第一,因为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要求,我国对于鉴定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着原则性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设立和鉴定业务的开展必须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登记和公告,鉴定人的资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规定。而且从现有规定看,我国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对象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将社会调查强行纳入鉴定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国的规定在我国使用。第二,鉴定意见为“鉴定人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断”。可以看出,案件事实也包含了定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鉴定等同于事实调查,也就是对与定罪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但是社会调查不涉及对被告人定罪情况的考虑,并不调查与犯罪构成有关的行为和结果事实。第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考虑,如果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鉴定或不实鉴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第268条也没有规定虚假调查报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贸然认为其属于鉴定意见,也不能将国外的制度不加辨别地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将社会调查报告等同于鉴定意见,其在形式上是想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法定的证据种类,但实质上是将由专业性工作人员作出的调查报告等同于“专家意见书”,这样也是不妥的,同证据能力法定化和证据形式法定化原则相悖。虽然其中会包含专家事实意见,但对案件事实却不是亲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三)量刑参考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涉及案件事实本身的调查,因为“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该种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便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根据通说,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社会调查报告之所以不是证据,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关联性。因为证据的关联性是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因为证据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它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客观的联系,对证明案情十分重要。而这里的案件事实正如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行为和结果的事实,是定罪事实。而社会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却同案件事实没有必然和客观的联系,例如社会调查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实的发生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却不是必然联系,只是偶然或间接联系。而且社会调查中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对未成年人的评价,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案件事实并没有客观的联系。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同量刑参考的观点避免了前两种观点的“违法”嫌疑,从现有的法律规范上来说,确实没有突破证据的法定种类的限制。但这并不表明将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从社会调查报告本应具有的“应然法律效果”和“应然社会效果”来看,还是有很大问题存在的。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量刑参考意见,则难以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社会调查的适用效果“大幅缩水”。因为量刑参考意见只是在量刑阶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内容只能依据法官的自由心证予以采纳。但是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一项诉讼材料在取得证据能力之后才可以对它的证明力运用自由心证进行综合评判。而证据能力的获得要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那么量刑参考能否获得证据能力?另外,控辩双方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异议,能否适用质证程序?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问。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意见仍然不妥,因为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经过法定程序的检验。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单纯的量刑建议,势必会使社会调查的内容形式化和单一化,使其无法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项情况,以至于法官无法把握刑罚的裁量和后期的帮教矫治,削弱社会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重新认识

上述几种观点都不能准确地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这就需要以另一种视角来解析其法律属性。可以说上述对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认识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进行的。能否以另一种视角重新审视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在这里首先要重新认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重新认识――定罪与量刑的分离

之所以要重新认识社会调查制度,是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发的。一般来说我国刑事诉讼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实的认定并不需要经过独立的诉讼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量刑前社会调查的发展和成熟已经使少年刑事诉讼体现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是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推进量刑程序相对独立化。从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实,而是围绕未成年人的个人家庭情况、社会环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展开,这些因素都是量刑过程中法官所应考虑的酌定情节。考虑到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或大或小的影响,加之对其未来人生发展的考量,法官必须在量刑时慎之又慎。继续延续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无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节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将量刑从定罪程序中分离。二是因为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有法可依。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应当保证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影响量刑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以经过质证程序,说明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便是在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之重新认识

上述已经阐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生成的。社会调查报告适用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属性便是量刑证据材料,即用来证明量刑事实的载体。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与案件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因而,显而易见,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不是证据的属性”。许多学者也认为社会调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实,所以其缺少证据所应该具有的关联性。但笔者认为,上述结论都是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论断。诚然,证据的关联性必须要求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下,在量刑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影响量刑的客观事实,即量刑事实。“案件事实”完全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可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影响了一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这里所作出的扩大解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包括了“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又包括“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这也就是说,影响量刑的事实完全属于案件事实,而社会调查所记载的事实同定罪无关,但却影响量刑事实的认定。

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同量刑息息相关,那么接下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就是量刑证据?笔者将其认定为量刑阶段的证据材料,而不是量刑证据。此处关于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一方面会涉及到二者属性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同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有关。

对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关键是要明晰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里的“材料”不是指证据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材料,并且经过各种证据规则查证属实。那些同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未经证据规则查证的材料,则是证据材料,它只是案件证据的“来源”,并不是证据本身。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各种证明规则查证属实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才能具有证明能力。因此,证据资料和证据之间应该有证明规则的链接。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接受质证,表明报告所记载的事项需要经过法定的证明规则来查证属实,进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证据材料,并不是证据本身。因为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证明能力,接下来才能对有关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纳入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并成为裁决的依据,而那些未查证属实的事项则被排除在证据之外。所以说,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只有经过法庭的质证程序后,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法官才会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对调查内容进行采纳,那些被采纳的内容才会对量刑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定罪程序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必须要对定罪事实坚持严格证明原则,对证据种类和取证方法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证据资料必须为法定证据种类,获取这些证据资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而量刑程序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在认定行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启动的,所以其证据材料的认定不必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以自由证明即可,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不受法定证据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认定为量刑证据也要遵循一定的证明规则。

另一方面,从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其也只是证据材料。因为社会调查报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况的多方面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等许多情况,而这些内容又多具有社会属性,其是通过调查员多方走访而来的,其中必然掺杂着主观的成分,加之调查报告一般都附有调查员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建议,这其中也都包含众多主观因素。而证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排除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且其来源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则要求其同案件事实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合法性则要求证据必须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现阶段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其并没有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且其调查内容并不都具有客观性,其中必然掺杂着被调查对象或调查员的主观判断。因此,现在就贸然承认其为“证据”则操之过急,其只是由众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