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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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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

第1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第2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四、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六、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七、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八、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十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配置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

3、例会

1、公司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

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5、公司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

十四、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双人保管、双人签字等措施。

2、进出的丙烯腈由仓库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每天对帐,做到每日对清。

3、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对原料的流向、购买单位、购买人、数量、用途、购买单位资质(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剧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登记备案。

4、进出货物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护品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操作。

5、进出货物时,必须2人在场,把好进出货物数量关。

6、发生剧被盗、丢失、事故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2)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十七、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十八、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公司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3、凡进入公司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4、公司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二十一、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第3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1安全环保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员工人身伤害事故为0,设备安全事故为0;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取证率100%;职业危害合同告知率100%,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率100%。

2全年主要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1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1.1按照2020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和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2020年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表

月份

培训内容

1月

实验室安全消防培训

2月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警示

3月

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及灭火器材使用培训

4月

危险化学品知识及职业健康知识再培训

5月

危险源辨识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取证

7月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8月

一岗双责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取证

9月

新员工集中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

10月

红十字救护员培训

11月

实验室应急救护培训

12月

年终安全工作总结分析会

2.1.2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进行了两级培训教育,首先由安全员组织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由课题组长进行课题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员工。

2.1.3外来实验人员由课题组长根据实验内容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2.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1按照公司隐患排查制度,每周周末由督查小组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责任人,责令现场整改或者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查。每月定期将本月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录入成都市隐患排查动态监管系统。

2.2.2每周不定期对实验室实验情况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通知负责的课题组长,由课题组长负责整改,并在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表上记录。

2.2.3政府监管部门两次到我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共检查出18个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了整改消除,并提交了书面的隐患报告给政府监管部门。

2.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

2.3.1针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2020年建立健全了一下安全管理制度。

2.3.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3.1.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3.1.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3.1.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2.3.1.5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3.1.6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1.7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3.1.8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3.1.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3.1.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3.1.1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3.1.12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2.4其他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4.1根据各岗位职责,确定了各岗位安全职责,并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员签订了2020年安全环保责任书。

2.4.2根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

2.4.3 2020年10月,完成有机磷工程实验室的安全评价验收工作。

2.4.4 2020年6月,完成有机磷工程实验室的职业卫生评价验收工作。

2.4.5 2020年4月完成有机磷工程实验室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工作。

2.4.6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灭火器材检查工作,每年对干粉灭火器进行一次换粉工作。

2.4.7 2018年公司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及2020年度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工作。

2.4.8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贮存及转运工作。9月,向环保局备案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向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转移酸性废液1.5吨、碱性废液0.8吨、含铬废液0.25吨。

2.4.9废气处理装置及废水处理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

2.4.10 2020年度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续签工作。续签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和四川西部聚鑫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3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3.1课题组内部安全培训组织开展不够。解决措施:完善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每月由课题组长至少组织一次课题组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记录,由督查小组检查落实情况。

3.2课题组内部未定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解决措施:完善公司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课题组长定期对各自管辖区域内进行隐患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定期上交督查小组。

3.3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未按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解决措施:完善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各课题组长负责建立本课题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控制危险化学品存储量,并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按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定期上交督查小组或由督查小组定期检查。

3.4新项目开展前未进行系统的风险辨识评价,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及应急方案。解决措施:完善公司项目研发管理制度,新项目开展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该项目的风险辨识与评价,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及应急方案,并随着项目变更及时更新风险辨识评价控制表。

3.5实验室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不佳或未正确佩戴。解决措施:随着项目实验的进行,及时更换或者增加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课题组长及督查小组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严禁不佩戴或者佩戴不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实验。

3.6部分大型设备或者危险性较大设备未制定设备操作规程。解决措施: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大型设备或者危险性较大设备制定操作规程,组织学习,并将操作规程挂于墙上。

3.7安全管理制度未组织培训,落实不到位。解决措施: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建立安全绩效考核,由督查小组检查落实情况。

3.8实验室异味管控不到位。解决措施:合理布局实验室装置,有异味产生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或者通风房内进行,控制实验室内有原料存放量,及时处置有异味的反应物,有药品洒落及时清理干净,杜绝实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3.9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不规范。废液桶贴危废标签,并正确填写,废液与标签内容相符,废液分类投放入废液桶,废液桶及空试剂瓶放置于危废暂存区,不得放于其他地方,废液暂存区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危废暂存区保持整洁。危险废物及时转移至危废暂存间。

42020年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计划

4.1修改完善各岗位安全环保责任书并组织公司全体员工签订2020年度安全环保责任书。

4.2制定2020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

2020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实施表

1月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月

安全应急事故演练

2月

复工安全培训

8月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月

安全管理制度培训

9月

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培训

4月

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培训

10月

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

5月

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

11月

“讲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讨论会

6月

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

12月

全年安全工作分析总结会

4.3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

4.4组织开展实验研发人员职业病健康体检工作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4.5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6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4.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管理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4.8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工作以及灭火器换粉工作。

4.9 2020年公司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及2020年度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工作。

4.10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贮存及转运工作。

4.11废气处理装置及废水处理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

第4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四)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

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

(二)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三)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

(四)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

(五)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六)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七)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八)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

(九)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

(十)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十一)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二)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

(十三)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

(十四)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十五)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十六)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十七)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二)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设计图纸和测绘图纸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三)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八)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九)厂区设计图纸;

(十)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九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经审查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核后,即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决定批准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编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格式。

第四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已经建成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第二十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监察机关依照《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员造成损害的,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三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5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施工 安全风险 管理

建筑工程涉及面广泛,牵涉到的安全风险因素众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难度也比较人。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经济效能的实现至关重要。建筑业的施工生产由于露天及高处作业多、现场交叉作业环节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施工条件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场内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我国生产性行业中列居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国家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一、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又称风险接受,是一种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安全风险后果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自留是一种财务性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后备措施,一般需要准备一笔费用,作为安全风险发生时的损失补偿,倘若损失不发生,那么这笔费用即能够节余。其主要用于处置残余风险,因为当其它的风险应对措施均无法实施或即使能实施,但成本很高且效果不佳,这样只能选择风险自留。所以,风险自留是处理残余安全风险的技术措施,与其它风险管理技术是一种互补关系。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项目管理者设法将风险的结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经济单位以使自身免受风险损失。转移安全风险仅将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转移给他方,其并不能消除安全风险。一般分保险和非保险两种方式。安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所投保的安全风险发生并造成人身伤亡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1998年3月开始施行的《建筑法》第48条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对施工单位而言是强制保险。非保险风险转移方式主要有工程分包和利用合同条件的拟定或变更。例如: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遇到对自身而言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特殊施工(如水下施工作业)时,可将其分包,将安全风险转移给分包人。

三、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当项目的安全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和损失较严重时,主动放弃项目或变更项目计划从而消除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产生的条件,以避免产生风险损失的方法。对潜在损失大,概率大的灾难性安全风险一般采取回避对策。风险回避可以在某安全风险发生之前,完全彻底地消除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不仅仅是减少损失的影响程度。风险回避是一种最彻底的消除风险影响的控制技术,而其它控制技术只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

风险回避虽然能有效地消除风险源,彻底消除某些安全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恐惧心理,但不可否认它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应对措施,因为在回避了风险的同时,也回避了可能的获利机会,从而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四、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是指采取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减少风险损失的严重性,或同时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风险缓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风险缓解的重要途径。在工程施工中常用的措施有:工程法、程序法和教育法。

(1)工程法以工程技术为手段,减弱甚至消除安全风险的威肋、。例如:在高空作业下方设置安全网;对现场的各种施工机具、设备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等设置围栏、盖板等均是工程法的具体应用。

(2)程序法要求用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从事工程施工以保证安全风险因素能及时处理,并发现随时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因素,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施工中就是要真正落实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例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会议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职工守则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教育法是针对事故的人为风险因素为着眼点实施控制的方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实践表明,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构成项目的风险因素,因此要减轻安全风险,就必须对项目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和安全风险管理教育。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要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减少风险损失

减少或控制风险损失是指在风险损失已发生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扩大或限制其扩展的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例如: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受伤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同时加强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处置训练,提高施工单位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对能力,降低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分散风险

分散风险是指通过增加风险承担者以减轻总体安全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安全风险的目的。例如:企业内部的扩张,增设实体以分散安全风险或通过企业兼并以加大风险承受的能力;企业通过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发动企业各下属单位、基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分担安全风险。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正视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现状,探析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且在此基础上积极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建筑工程企业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晓艳.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资讯. 2013(15) .

第6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特点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TU7文献标识码: A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安全管理重点行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建筑业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更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也愈来愈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1 建筑施工特点

(1)建筑工程产品相对固定、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栋建筑,一件设施,一经施工完成一般就固定不动了。施工生产活动是围绕建筑物、构筑物来实施完成的。在有限场地集中大量人力、物料、机械、设备进行较长时间的综合作业,不安全因素存在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人员机器流动性较大。一栋建筑或构筑物完成后,人员机具往往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建设新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人员机具要在不同地点、不同的作业环境流动,频繁变更流动也会增加了作业的不安全因素。

(3)施工作业劳动强度大,体力消耗大,人员生理、心理上,行为上,对生产速度、工作条件和环境,容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这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4)露天高处作业多,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露天高处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

(5)建筑物型体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从开工到竣工,每道工序,不同生产过程不同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时变化。建筑施工的规律性在不同现场也具有动态性不确定性,不安全因素的动态性与这相伴。

(6)机具设备作业的多样性和交叉作业大量增加,设施安全防护的装置也有一定局限性,加之建筑施工复杂变换不定,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从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动态性上,可见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抓主要矛盾找出易发多发事故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相对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工序上环节上等安全细节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就能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建筑施工的特点,把握工程脉膊,落实安全管理,安全防控的各个环节各上细节。

建筑施工现场各种不安定因素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施工企业务必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减少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概率。以下主要从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作和建筑施工全过程安全控制两个方面论述。

3.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运作

安全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管理运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专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广泛听取一线专职安全员的意见与建议。施工队、专业承包队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技术员交底,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向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兼职安全员交底,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及工人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要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组织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实行项目“两制”,任命项目经理时,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工程开工时,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同时,要根根据据工程项目大小,安全作业环境状况不同,配备若干名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并明确安全员的职、责利,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8)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的原则

(9)确保安全生产有必要的安全费用投入,并保证科学合理正确使用到位。

现在一般工程项目在投标选择施工队伍时,都专列有安全生产费用。项目部一定要合理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决不能为降低成本而“省”了安全投入,同时要安全费用正确合理使用

从目前各地的要求和实际操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与现场文明施工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也是相辅相成的。安全管理严格,就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循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现场整洁清爽,减少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现场文明施工要重点从场容管理、施工人员着装形象、现场机械、现场生活卫生管理入手,并结合现场CI策划,围绕总体目标,分为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三部分进行。

4.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控制

(1)改进生产工艺,优化施工方案,提高作业机械化、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快了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过程,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安全技术水平,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保证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在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尽量优先考虑采用新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手段,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创造条件。

(2)设置安全装置

①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就是用屏护方法与手段把人体与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危险部位隔开来的设备。施工活动中的危险部位主要有“洞口作业”、“临边作业”、机具、车辆、暂设电器、高温、高压容器及原始环境中遗留下来的不安全因素等。

②保险装置

保险装置是指机械设备在非正常操作和运行中能够自动控制和消除危险的设施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供电设施的触电保安器,各种提升设备的断绳保险器等,防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信号装置

它是应用信号指示或警告人们预防危险的装置。信号装置的本身无排除危险的功能。它仅是提示工人注意,遇到不安全状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脱离危险区或采取预防措施。因此,它的效果取决于工人的注意力和识别信号的能力。

(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

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它的使用期限和效率,有效地预防事故就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对每类机械设备均应建立档案,以便及时地按每台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的大中小修,在检修中应严格遵守规章规定,遵守安全技术规定,遵守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绝不允许为了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让机械设备“带病”工作,发生安全事故。

(4)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各种形式进入了施工现场,从事他们不熟悉的工作,他们十分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因此,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他们身上。据有关部门统计,一般因工伤亡事故的农民工占80%以上,有的企业100%出现在他们身上。如果能从招工审查、技术培训、施工管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定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7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安全管理;现场控制;隐患整改;管理缺陷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工程概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禹州长葛段第四标段设计桩号SH(3)77+300~SH(3)79+500,自禹州苏王口村西至杨村西南,标段施工轴线总长2.2km。主要工程项目包括左排倒虹吸1座,左排渡槽1座;采空区处理主要有三个矿区的钻孔灌浆处理(包括郭村矿区、梁北矿区、福利矿区);渠道工程(开挖、回填、地基处理、混凝土衬砌);渠道护堤填筑施工、植物防护等工程。

合同投资1.5亿多元,实际产值超过2亿元, 2010年9月进场,2014年5月基本完工。

1、项目特点及安全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含三个煤矿采空区,需要钻孔和灌浆处理,工期紧张,平行作业,导致设备较多,现场临时用电、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安全风险大;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涉及村庄较多,村道横穿同工区较多,交通安全风险大;劳务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结构物施工还面临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预应力作业、排架作业、现浇混凝土预压施工;由于开放式施工环境,社会人员特别是老人小孩在工区范围内的意外风险大。项目部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是零死亡,建安全工程。

2、体系建设和人员配置

项目部结合公司安全体系管理要求和建管处的要求,遵照国调办建管[2008]83号文《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组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以及安全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经过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审核,然后经监理业主批复后执行。

在人员配置上,项目部严格遵照投标合同,履约配置持水利部专职安全员证、并且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作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从项目开工一直到结束无变更。除此,还具备持安全员证的兼职管理人员5名。还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这为项目部安全管理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安全管理的实施

项目部提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安全工程。经过安全管理学分析,需要确保人的行为安全,机械设备、环境安全,管理无缺陷三大方面的保证。这就凸显出项目部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严格执行对安全目标的意义。

4.1确保人的行为安全

人员的习惯违章、违章指挥、错误操作或操作失误等均能产生不安全行为,带来事故风险,这在项目部采用LEC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及分析过程中能清楚反映。现场作业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有长年打工的,也有刚走出家门的,在安全意识和认知上存在严重不足。项目部按照安全法规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素质。

首先是意识提高教育。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教育,看影片、案例现场图片,再听事故原因剖析和责任分析,让教育效果打动每一个人;甚至用本公司三峡建设期间采用过的安全管理手段来告诫劳务人员――三峡建设期,要求多次违章职工必须请父母或妻儿到工地,如同学生犯错请家长一样的教育,让职工内心时刻谨记上有老下有小,不容许自己发生安全事故,从而自觉遵守安全管理,提高自我安全需求。

其次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让劳务人员明白那里有危险、如何防范、应该怎么作业等。项目部除了教育培训,还专门印刷《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放给劳务人员学习。教育具备针对性,分类教育,告知具体部位的安全风险,发放危险告知书给劳务人员。

项目部组织的教育培训均按照建管处要求,业主代表和监理代表旁听见证,以确保教育质量,这在安全教育环节是非常重要的,杜绝了走形式、走过场。现场按照管理制度进行随机人员抽查,凡是未经过教育的必须进行整改,还对劳务组织者进行处罚。目的是让教育培训覆盖率100%,从个人源头出发,强调安全作业。

最后是现场严格监管。人不比机器,在精神和体能上都是有限的,作业人员在精神松懈、体能不足时很可容易出现违章或操作失误。项目部配置了足够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在班组中开展班前教育、班中检查、班后总结的“三工”活动。班前教育必须要求班长带头,班组成员经过教育后签字,这个环节是作为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能潜移默化的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班中检查要求班组长巡视现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查处隐患;班后总结主要对本班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如人员违章要批评,并告知接班人员,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未完工作任务,如未处理完的隐患问题。

4.2确保物的安全状态

通俗来讲,要提供作业人员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或场所,从职业健康安全考虑,还的避免健康损坏。这包含了较广的管理面,如机械设备无隐患、危险部位有隔离防护、人员劳保用品配置和使用等等。针对这些内容,项目部严格执行物资设备管理申报制度,所以机械设备进场必须检查和报验,监理审批;安全部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如防护罩缺失、安全销缺失、用电不规范等一律限期、限责任人、限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比较多,用电不规范、机械防护措施不足、通道不安全、边坡坍塌风险、基坑淹溺风险、排架支撑不牢、搭设不规范等等问题。但是,在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安全处罚制度、安全资金投入使用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执行下,及时的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了人员作业环境的安全。

在建管处和监理部的推动下,整个禹州长葛段执行了隐患台账管理制度。现场检查的隐患均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隐患部位、性质、排查人员和时间,及要求整改期限、责任人,及最后复查人员。建管和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保持了较高的频次,平均每月3次。台账管理和高频次的监督检查,使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得到有力促进,使现场的安全状况良好。

4.3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出现管理缺陷

安全管理是项目部管理的组成部分,管理水平受较多因素的制约。尽可能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出现管理缺陷。

首先是加强学习和提高。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为现场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先是送培管理人员,然后对下进行自主培训。深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责任义务;我国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变化也较大,如《工伤保险条例》的不断更新,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现在的事故赔偿更是让施工单位压力剧增,对此,必须重视工伤保险(或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额还不能过低,否则风险的分担意义不大。加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员对管理缺陷责任的重视,通过学习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从法规和管理体系上做到无漏洞。

其次就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要求管理人员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处事细心,不怕吃苦。对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学习掌握,做到管理系统性,制定安全工作月计划表,明确每个月需要做的安全管理工作项,排出时间计划,减少管理者在工作中的遗漏。特别强调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是全体管理员的共同责任,把安全看着是安全员的事是严重的思想错误。对现场不重视安全管理的管理人员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

最后,要求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谨,细节决定成败。坚持每日巡查,发现问题要有记录和整改落实,杜绝发现问题不管或者不重视的不负责行为。

4.4加强社会安全风险控制

项目工程为开放式施工,社会人员在施工区域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较大,特别是小孩在渠道基坑内游泳淹溺、边坡玩耍滑落、高边坡坍塌、工区红线内交通事故等。鉴于社会上已发生过的类似安全事故,最后处理起来受损失的还是施工单位,施工受阻不说,还进行经济赔偿,作为项目部来讲,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十分有必要。

同时,建管处也非常重视类似安全风险,同项目部一起就预防宣传问题,采取了印刷宣传册,对工程周边村庄、学校进行发放和张贴。重点是对现场危险部位设立围挡和警示标示,高风险部位还安排人员值守。如基坑积水及时抽排,防止游泳;边坡设栏杆;路口设警示和减速带;汛期值班巡视。

5、重视安全内外审检查

重视公司安全管理内审和安全管理体系外审工作,对每次审查小组提出的不足项,积极落实整改。项目部经历了两次内审和外审检查,均无不合格项,在整个安全管理体系和日常运行过程上,满足安全管理要求。

同时,南水北调工程许昌禹州长葛段建管处的安全管理年度审查也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实南水北调工程83号文的要求,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力度,重视细节,执行规范,督促项目部严抓安全管理。

6、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之所以特意说该问题,是因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得到资金的支撑,才能保证有效实施。没钱,就没法落实防护措施;没钱,就没法配置足够的人员;没钱,就没法实行安全激励措施等等。在国家法规中有关于安全资金的投入比例,但实施过程中需要督查强制性实施。该问题在南水北调禹州长葛段是建管处和监理检查的一个项目,同时,后方公司在安全资金方面特别强调了一点:凡是未按法定标准投入安全资金的项目,差额部分必须无条件上交公司。换言之,公司主张安全资金的足额投入,项目经理在安全资金上无条件确保。

7、结语

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必须得到高度的重视,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配置专人进行跟踪落实,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保障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第8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intrinsic safety is introduced into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 Through careful safety management, the safety, reliability and harmony of people, machine, material,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are pursued, so that the dangerous elements are always in a controlled state, and ultimately the safety of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ensured and the zero accident is achieved.

P键词: 本质安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Key words: intrinsic safety;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931;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035-04

0 引言

本质安全的原理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和风险控制方法,广泛适用于矿产开采、工程建设、企业生产、旅游管理等各个行业。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中,引入本质安全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即通过认真仔细的安全管理,追求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人、机、料、工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使危险要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最终保障整个施工过程的生产安全,确保实现安全零事故。本质安全对于交通交通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是通过六大要素来体现的,在工程建设中可以细化为管理体系建设、人员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机械设备管理、安全费用的投入和实施情况。

1 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按照事故致因系统涉及的四个因素,通常称“4M”要素,管理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四大因素之一。因此建立健全健全科学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并规范运作,实现安全管理体系的闭环运行,是建设工程达到本质安全的基础。

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系统地把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等各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一一明确,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确保体系的全覆盖;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负责人,应安排项目部各级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行业规范的要求,项目部应针对安全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且制度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具备基本的三要素即人、时间、内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1.2 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工程进度开展情况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依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细化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目标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要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引导和风向标的作用。安全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编写,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及时调整,要按照总的安全目标按月进行分解,要与安全活动、方案编制、机械设备、经费使用计划与台账相对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引导本质安全工作推进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项目本质安全实现的基石。

1.3 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高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部应每个月举办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前一个月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以及对上月遗留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相关的计划,对于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特殊恶劣天气等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落实;要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要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通报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附整改回单,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奖优罚劣,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日志要详实记录安全巡查情况,要和项目的安全活动相对应;要根据隐患排查登记和防控制度,对现场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一般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对于暂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跟踪计划的落实情况,直至隐患消失;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举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活动,项目部应按照要求开展本项目的专项活动,如“平安工地”、“打非治违”、“四项排查”、“安全月”、“防坍塌事故”、“安康杯”等。

2 人员的培训教育

“4M”因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产生的最直接因素,所以将本质安全的概念引入到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最终达到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

2.1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照三类人员管理要求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及延期教育,交通运输部1号令规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持B证上岗,并且每5000万合同额需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并适当增加一些现场管理经验。

2.2 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项目应按照项目部、各作业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工种、进出场时间、身体状况等内容,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按照新进场、转岗、复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教育方式可采用课堂式教育、平安夜校、民工业余学校等,通过放映电视教育片、发放安全教育卡、创建安全教育长廊,提高施工一线人员的学习兴趣,使民工学校发挥“政治上引导,生活上关照,技术上帮助,文化上提高”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网络,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以安全生产的一些普通知识、安全管理行为的要求、四不放过原则、“三违”现象的处罚、安全事故案例等。

2.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交通建设工程行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潜水作业等作业。特种工作人员所承担的风险较大,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单位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特种操作人员需要进行与其专业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强化安全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岗位要求,了解常识性的安全生产知识,也要掌握安全的工作技能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2.4 全员开展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应按照人员实名登记的花名册,建立三级教育卡,对所有参建人员开展三级教育活动,主要由公司级、项目部级和班组级三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公司级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级发生过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救援等内容;项目部一级的教育培训主要是现场规章制度和合规性教育,包括项目特点和现场主要危害分布情况,项目制度安全性和安全常识注意事项、技术规范、应急处理措施,使用保护设备的标准和使用保护设备的基本知识;作业班组一级的教育培训主要针对工作安全运行和团队安全体系、制度以及本班M的施工特点和安全程序,团队安全活动和纪律,关心和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劳动保险产品,安全事件的安全事件和预防措施,工作环境和使用设备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的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规程、工种作业规程等方面,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该签字确认,和进出场记录相对应。

3 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

“4M”因素中机械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因素,设备的设计安全性、制造安全性、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工人的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涉及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信誉,涉及到建筑企业的兴衰,所以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予以控制或消灭,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3.1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账

施工标段应根据机械设备的大小进行分类,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完善设备台账,并具有齐全的设备操作规程。大型的设备应建立一机一档,有设备的进场验收记录、设备的型号、合格证书、操作手及证书、维修保养记录、进出场纪录等,对于中型设备如场内机动车辆,需要进行登记或者编号,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无编号视为放弃管理,小型设备如手动机具或者小型机具,需要登记,租赁设备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

3.2 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

交通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和载人设备组装、轮胎起重机、压力容器、龙门、塔式起重机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工作与个人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密切相关的。在生产过程中,特种设备比一般生产设备有更大的潜在风险,更容易造成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公共设施等重大财产损失。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应当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文件包括: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信息、设备、定期检查和自检记录、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相关设备安全附件及辅助设备、日常维护记录、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也要持证上岗,并和机械设备进出场时间相对应。

3.3 大型设备安装和拆除须编制专项方案

对在工程中使用的大型设备,比如塔吊、钢闸门制作和安装、挂蓝的制作安装、脚手架施工、大型移动模板、大型龙门的安装拆除、架桥机的拆除安装等,不仅要建立设备台账,特种设备还须经过检验检测,还必须编制相对应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经总监办审批,安排专职人员或队伍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运行安全。

3.4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本质安全

通过采用新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设备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什么样的设备意味着什么样的安全形势,这是我们在长期的安全管理中达成的共识。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先进施工设备安全、减少使用手册和人类工具来提高自动控制水平,以确保安全系数增加。对所有的设备实施”安全生命周期管理“,即对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使用、储存、维修、报废等生命过程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建立设备管理档案,严格落实设备入场审查和定期安全检验制度。

4 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不断增加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提升安全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才能真正实现从经验型、探索型的安全管理转向科学型、规范型之路。交通运输部1号令规定,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一些更危险的子项目的项目准备的特殊的施工程序,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才能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以确保安全技术。

4.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部应该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识别、方案编制计划、编制要求、报批流程、过程管理要求等;安全专项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识别本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报总监办审批;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组织安排,及时准备的安全专家的论证计划,不需要论证特殊项目,应报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为了对特殊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应及时组织项目经理进行专家论证。在演示环节3天之前,这个特殊的程序应该被发送给专家组成员和相关人员。专家论证人员包括:专家组(5个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专家);现场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项目经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可以邀请施工单位的相关单位参加。项目经理应根据专家的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和改进安全专项计划,并由技术负责人确认。提交总工程师的批准后,现龉芾砘构应当提交审批后,和安全特别程序,应该重新准备程序并再次执行审计、专家论证、审批和报告程序。未经批准的安全专项计划,不得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特殊安全计划组织施工,不得对其进行改造和调整。如有需要修改的,项目经理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专职安全人员应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实施计划,应在更危险的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明确安全风险。

4.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应当制定临时安全管理制度。该系统的内容应包括:临时电力建设组织的设计批准、安装、验收、检查和维护以及相关的强制性规定。项目经理部门应当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JGJ46-2005)在建筑工地,组织电气工程和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电应由全职电气工人进行认证,实施安装,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协助和工作中做好工作。安装完成后,应根据总布局和局部布局要求,对分配箱和开关箱进行编号。现场临时安装的电力,应该准备的项目,审计人员,相关人员的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委员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前。临时电力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部门划分,项目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安全风险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执行审查和验收程序。电力工人应该是一个临时检查临时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检查将被记录在“电气检查维修记录”,每周由项目经理批准。非专业电工、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时用电的安装和检查工作。

4.3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项目经理部门应当编制综合应急救援计划和专项应急救援计划。如果有多种类型的风险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各种类型的事故,应该为该项目制定一个综合的应急计划。综合计划应包括的基本要素:①一般:包括准备的目的、基础准备,适用范围,应急预案系统,紧急工作原理;②项目风险分析:包括项目概况、危害和风险分析;③预防和早期警告:包括风险监测、预警行动,信息报告和处理;④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响应;⑤组织和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组织和责任;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和信息安全,应急小组保护、应急物资和设备保护、资金保护,其他安全;⑦培训和培训:培训、锻炼;⑧奖惩。

项目经理部门对于各种风险,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特殊应急救援计划的基本要素应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分析程度,应急处理基本原则,组织责任,预防和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应急用品和设备安全。项目经理应按照计划要求组织运动,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紧急救援演习程序应包括运动准备、运动实施、三个阶段的练结以及训练材料的分类。应急救援计划的具体要求应参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

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M”因素中不良的生产环境影响人的行为,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起重、钢筋、模板、支架、脚手架、焊接等作业中的主要危险点,对高空、临边、洞口、水上、水下、拆除等工程危险作业场所及边通车边施工、边通航边施工等施工危险区域应当设置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的规则和标准提供劳动保护产品的状态以及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产品。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投资计划的安全、实际情况的建设、先进管理的实施。项目经理部门必须在相应的施工和操作之前,建立起相应的防护设施。由于施工需求,临时取消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应立即恢复。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对检查中发现已损坏或缺失的防护设施必须及时更新和完善,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现场需设置警戒区时,警戒线距作业区须保持安全距离。警戒区应采用移动式防护栏杆、拉警戒带等方式,并设置警示警告标志。

6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成本管理制度。该系统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成本的使用计划、使用范围、资金管理。项目经理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项目开始之前准备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规划,作为开始的一部分报告,连同办公室主任批准,根据总体规划的每月25日前向总监办报告下个月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项目经理应按照现场管理机构或上级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安全审计费由专职安全人员签署,项目经理应当进行审核,安全监督工程师应当签署批准。报告附件包括:安全生产成本使用记录表、发票的细节、转让订单、照片等。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指定和协调,项目经理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项目经理部门的实际生产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的,项目经理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办理。项目经理应当依法分包工程,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生产成本的使用和支付的规定。

7 结语

建设“本质安全型”工地是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每一个工程建设人不懈的追求目标。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坚持不懈地加强设备管理,完善优化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费的管理,推行本质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创建“本质安全型”工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易勇.本质安全在项目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10).

第9篇:危险作业及变更管理制度范文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市市辖区(含济南高新区)内依法建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房屋结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六条 在用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的;

(四)对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者改造的;

(五)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

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

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

房屋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第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具备房屋安全鉴定专业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供申请人选择。

申请人可以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自主选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第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应当与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限组织现场查勘作业。

现场查勘作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查勘作业结束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所查勘房屋的安全等级。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危险等级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三条 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针对可能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防护预案:

(一)锤击预制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开挖深度为三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中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前款所列房屋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对受到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要求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文化体育场馆、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属于下列情形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设计使用年限过半且仍在使用的,每满十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每满五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前款规定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出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能依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由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同时,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送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内容纳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资料库,供公众查询。

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复鉴。危险房屋的复鉴工作由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负责。

经复鉴,属于应当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产权人出具《危险房屋通知书》,在危险房屋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同时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通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本市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采取名录推荐方式。申请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应当向市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纳入房屋安全鉴定推荐名录的鉴定机构,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鉴定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四)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和资料复印件;

(五)房屋安全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材料。

第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予以登记并纳入推荐名录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因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场所、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记录并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基本信息以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的情况、受表彰或者因违法被通报查处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推荐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下列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

(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房屋安全鉴定作业的技术管理和鉴定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实施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在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其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中删除,不再列入推荐名录,并向其上一级资质主管部门通报其违法违规情况:

(一)申请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查勘作业的;

(三)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出具鉴定报告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

(四)鉴定结论存在严重错误的;

(五)未按要求履行信息变更手续的。

第二十四条 军产、宗教产及文物建筑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