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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各区市安全监管局要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的范围,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传达贯彻到相关企业,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企业有序开展各项前期准备,确保工作全面、深入、按时开展。要指导企业健全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全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空间上,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在时间跨度上,不留时间差和空白;要切实组织开展针对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和认定,做到任何一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管涉及哪一个领域和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相关职责;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相关职责,做到人人肩负安全责任和义务,并明确、细化,具有可操作性。
二、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要进一步充实各项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工作网络和程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要做到有记录、有规范、有交接、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要组织企业根据实际,开展各类各级安全检查。厂矿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矿山生产系统)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坠罐、防塌陷、监测仪器、自动化控制(联锁)等方面。季节性检查主要根据季节天气特点,针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滑坡等工作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具有重大危险源或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或危险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设施,至少1小时巡检一次。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交接班检查(应设置交接班记录)、班中巡回检查和班组交接班例会,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至少要在车间、公司设置,对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工作进行记录。
三、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和风险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
要广泛搜集和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相关企业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教训,学习借鉴北京顺义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突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关键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等重要区域、部位和危险环节的安全检查。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实施标准化式安全检查。矿山企业要规范和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资料的流转程序,使用并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确认书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统计表。要根据各工艺操作岗位的实际,编制专用的《岗位日常安全检查表》,充实完善检查项目、内容(对象)、依据、结果、规范(方式、手段)、时间、操作人和审核人签名等要素;综合、专业等其他检查也要编制专用的检查表,健全完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检查参与人员的部门岗位和专业组成。特别是针对各种危险操作(作业)制订详细完善的操作(作业)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难以解决,构成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积极运用风险评价实施整改,每个企业每月排查治理的安全隐患不得少于3项。对安全隐患要组织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准确辨识、分析其产生原因、危险(危害)因素和程度,商讨最佳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力求做到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小、运行可靠、经济合理。隐患整改结束,要再次组织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整改结果和运行情况实施风险评价,存在缺陷的,进一步改进完善。
四、要落实行政执法和网格化监管等保障措施
各区、市安全监管局要建立健全企业自查自纠报告工作管理台账,做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总、报告和通报。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监管和未及时提报隐患整改情况的企业,要切实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对未履行排查治理职责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区、市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将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
为切实做好*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前后非煤矿山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进行周密安排和布置,加大对已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督查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从即日起,各非煤矿山企业立即组织一次*期间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各类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负责对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督查和抽查,狠抓事故隐患跟踪整改。
为确保*期间的安全,从1月5日起各非煤矿山企业原则上停止生产作业,合理安排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确实不停产放假的企业必须制定节日期间生产安全的承诺和措施,报当地安监部门审批,并落实企业负责人亲自带班作业制度。
三、加强火工材料、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火工品和危险物品保管、储存、运输、领用和清退制度,预防偷盗流失,防止火工品和危险物品流入社会引发事故。
四、进一步落实非法矿山整治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行为
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矿山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巡查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已关闭的矿山在节日期间进行非法盗采活动,一经发现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
五、认真做好*后复工检查验收工作
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节后复工计划,复工前必须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同时在复工前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并做好记录备案。对新入矿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前的安全检查、节后复工计划和教育培训情况必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审查后方可复工。
一、目的
通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范围
全市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三、内容
1.对《国防科工委关于2008年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工爆﹝2008﹞204号)中排查治理内容的17项工作落实情况;
2.对辖区内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情况;
3.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四、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完成)
企业按照上述范围和内容,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科工爆〔2007〕481号,以下简称《检查方法》)进行排查治理,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
(二)市经贸局督查阶段(5月至6月底完成)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经贸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和民爆专业人员(由省经贸委统一安排)对辖区内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进行100%的督查。
(三)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抽查督查阶段(6月到7月底完成)
根据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的部署和安排,接受和配合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对我市及民爆销售企业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认真督查。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打分评估,参加督查的人员要严格、细致地查找企业的安全隐患,关键工序和场所一个不漏、问题和隐患一个不漏,严禁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停产(业)整顿建议。
为贯彻落实《XX市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X安办发〔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XX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局、校、教研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XX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区教育局综合科、教育科、后保科、体卫艺与社会教育科、教发中心等相关处室组成的XX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局属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0年9月)。
各中小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全体小学科学实验老师和中学化学老师进行安全集中培训
(二)整治阶段(2020年10月集中整治,2020年11月深化提升)。
教育局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各中小学校对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认真组织实施排查,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各中小学校总结整治经验成果。
五、开展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通知要求,重点对XX区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及其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科研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使用,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处理。检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XX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危化品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被抽查学校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中小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1.学校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1)各中小学校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相关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中小学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各中小学校应制定本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11月)
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分片区现场检查,着重对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校校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校管理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校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选定检查对象。选定若干危险品仓库和科研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4)实施现场检查。参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卡片》,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5)意见反馈。检查组向学校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3.整改提高阶段(2020年12月)
(1)检查组整理各中小学校安全问题隐患并反馈到学校。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为手段,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形势 的持续稳定,继续对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六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6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高陡边坡作业等 。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和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一)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 、现场实话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性基坑、高支模、脚 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 ,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查找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的漏洞,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的工作来抓 ;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切实抓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管理,确保汛期建筑工地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雷击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 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做好 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 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此次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从5月15日至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5年5月15日至7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话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 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2015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镇政府成立__镇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 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结合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二)把握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 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季度汇总专项行动情况。活动领导小组按每月一次的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 对方案的审核签 字等 情况。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 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过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督导检查行动,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行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作业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情况;
6、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7、工程中涉及到深基坑、高支模、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8、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9、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10、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11、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包括:施工前置手续准备情况、从业人员相关信息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情况等。
2、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在建工程是否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履行阶段验收、外地进文施工企业进文备案手续的办理等方面。
五、工作步骤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8日至6月12日)
施工、监理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行为和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完善,并形成书面自查情况报告备检。
(二)排查阶段(6月13日至6月30日)
督查小组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责任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消除工地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企业和项目以及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复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局将有针对性地组织复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关键词:自查自纠;转包;分包;违法行为;方案探讨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2
一、市、省、部三级检查,项目全覆盖,不留死角
住建部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
二、检查标准细化,认定严格
住建部《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明确23种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了转包的七种情形、违法分包的八种情形、挂靠的八种情形。
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处罚范围广
建设主管部门对单位的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对执业人员实行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等行政处罚,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住建部的新颁法规,为提高法规的执行效率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自查自纠,严格进行整改落实,防范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违法风险,必须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所有新接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三统一”原则。即“合同由公司名义统一签署,人、材、机由公司名义统一所有,财务收支由公司统一核算”。
(1)合同由公司名义统一签署。是指收入性合同和支出性合同(包括钢材、商品砼、构配件等主要材料采购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不能用公司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公司名义对外签署。
(2)人、材、机由公司名义统一所有、是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注册人员必须注册在公司,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以公司名义支付及缴纳,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实际履行管理义务。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产权应办理在公司名下,租赁设备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并配备专职安全机管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以租代管。
(3)财务收支由公司统一核算。建立统一的财务账套和核算流程,收集单据和发票,确认收入、归集成本。收集材料合同、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分包合同等,并按合同约定账户履行付款义务。省外项目部资金支付由项目部所在地分公司、办事处代为支付。
2.所有在建项目,由所在地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对所施工的在建项目进行逐一对照自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采取如下方式自查自纠。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即将劳资关系转入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项目建造师没有注册在公司的,申报人力资源部办理注册转入手续。主要管理人员无上岗证的,通过外聘、内考方式予以取证。
(2)现场管理机构公示牌上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实际履行管理义务的,应及时通知返回工作岗位或变更管理人员,使合同约定管理人员与实际管理人员一致,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在岗管理,缺一不可。
(3)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合同没有以公司或分公司名义签署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办理合同变更手续;无法协商变更的,公司可与采购方签订委托采购协议。
(4)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合同,其发票单位名称没有冠以“*****有限公司”名义的,可以与对方商量作废换开、发票抬头更正后由对方盖章等方式予以补救。
(5)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合同没有以公司名义对外付款的,要签订委托付款协议,或则在付款资料中准备情况说明,以备检查。
(6)工程款收入(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款、材料款)没有汇入公司开设的指定帐户,或直接到建设单位收取未记名支票、承兑汇票,没有转入公司账户而直接转付的,应致函建设单位,明确合同责任以及支付义务,要求建设单位将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合同指定账户,给付票据的必须记“****有限公司”全称。
(7)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或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签订分包合同;已经签订的,按合同终止处理,另与具有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如果存在再分包现象的(除专业分包工程可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外),必须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单位取消再分包合同,否则终止分包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8)对已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有桩基、土石方、防水防腐保温、幕墙、单独的精装饰等专业工程承包内容的,须对照公司资质证书中已取得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公司资质证书中未取得上述专业资质,应与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按合同约定或另行办理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申请手续。
(9)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范围与总承包合同范围一致,或由劳务单位购买主要材料或租赁设备、周转材料等情况的,应重新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的收费仅限于劳务报酬及必要的辅材费用,须剔除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购买及施工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赁内容。
(10)分包工程项目经理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注册执业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不一致的,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没有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养老保险不是由分包单位支付及缴纳的,上述人员不在现场实际工作的,必须书面通知分包单位限期改正,并由分包单位签收,否则终止分包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11)以公司名义承接的联营项目,其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与租赁合同,以及相关收支发票等财务结算凭证没有归集到公司名下的,一律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合同及会计资料收集完整为止,以后支付款项必须按规定。
3.是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1)严格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对在施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验收,确保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等分部项工程的实体质量抽测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分部项工程及时予以返工处理。
(2)完善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质量资料。项目前期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合同资料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签字是否真实有效;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是否具有当地工程材料、构配件登记证书;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是否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是否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功能性检测报告是否完整真实同步等。项目经理质量承诺书、委托书是否齐全。
四、是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1.确保项目现场安全无隐患。对在施项目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塔吊、施工电梯、木工类、钢筋类等施工机械,四口五临边、机械作业防护棚、临近作业区的临时房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现场及临时设施施工用电;现场封闭管理、场容场貌、卫生管理等等。
为贯彻“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学校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现将其情况做一个汇报。本文是小编收集的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一:
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我镇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以校长为组长,各学校校长为主管领导,全校教师为组员。层层管理监督,步步落实。专项负责学校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组织和责任人的职责、责任以及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在本学期,中心学校与各校长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各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学校安全责任书》。学校与食堂人员签订了《食堂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制度完备、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了各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要求各校制定好《食堂管理制度》、《食堂主管、采购员岗位职责》、《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建立了安全检查记录制度,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
三、具体工作
始终以“构建平安沙溪、营造和谐校园”为目标,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多次在镇校长会上加以强调,逢会必讲,促使各校长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1、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注重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教育。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课外活动安全教育;课堂安全知识教育;遇到危急情况逃生自救教育和自我防范知识的教育。注重对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尤其对容易出现事故的地方和部门加强学生放学、外出、
集会等集中时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学校来各校均组织了安全疏散演习,如沙溪镇小组织了“消防安全疏散演习”,小学组织了“地震安全疏散演习”。每周五放学后均组织3位教师护送学生去沙溪镇上车。
2、加强各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对校园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电路电线、使用电器、加强检查。并作好记录,而且危险地带加强警示标志,确保人人事事安全。学校消防器有几个即将过期,要求立即更换。应急照明灯有几盏老化,也立即更换。对某些电路进行改造,对松动破损开关、插座重新安装,对破损窗子、玻璃及时进行修理,确保师生安全。经检查,现各校灭火器配备符合要求,均可正常使用。道路及楼道路灯使用正常。电线、电器无老化。
3、加强各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把好食品进货关、验收关,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做好食品进货、验收、留样等台帐记录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种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进行食品操作,同时,建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的食品卫生监督队伍。在检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学校规模很小,蔡峰完小、董村完小、真诏完小食堂一直没有卫生许可证。学校将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努力争取,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
5、在校园生活中,除了为学生创设安全的环境之外,在平时的活动中也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各校由少先队负责,设计和组织各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教育活动,促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同时,使安全补救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将继续努力,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安全教育教学氛围。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及教育局的部署,我校在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钱森明担任,组员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了全体师生召开校会,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板报、厨窗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学校组织对教室、走廊、宿舍等地方的电线、电器、教学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的插头插座和老旧的电线及时联系更换。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对校园消防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消防重点部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作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学校的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学校的消防安全自查将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3)学校还要继续严禁学生进行点鞭炮、焗老鼠等活动,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防盗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4)学校将设法加强消防方面的资金投入,学校为加强场室等的防火能力,对主要部位的灭火器进行完善。
总而言之,我校将为增争创安全文明学校,将尽力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整改报告三:
为了认真贯彻我校“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宗旨,消除任何安全隐患,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于20__年7月10日下午开展了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我校现有安全情况,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重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
一、具体工作安排: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组员: xxx
2、本次安全检查整改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各建筑物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是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用电管理是否严格,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是否规范。
(2)实验室、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合理,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害等。
3、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及相关人员是否尽
职尽责,思想到位。是否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4、自查自纠范围:a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内外及会议室;b班主任:本班级教室内外及本班级学生消防安全检查;c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剧毒用品管理情况汇报。d体育室:体育器材及设施;e音乐教师:音乐教室、舞蹈排练厅;f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g图书管理员:图书馆、阅览室;
5、由总务室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治,排除安全隐患。
6、由总务处负责组织我校男教师对教学楼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及时排除任何不安全因素。
二、自查结果:
(一)、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完善,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教学楼情况:
1、新教学楼开关、电灯、电路等设施使用正常。
2、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指示灯使用正常。
3、消防用水、灭火器符合规定要求。
4、实验室、仪器室试验设备摆放及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5、电脑室、多媒体室及各办公室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三)、门房及体育器材室
1、门房用水、用电符合规定要求。
为切实做好*年春节前后和市、城区“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领域
此次检查的重点领域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除以上重点领域外,电力、供水、燃气、文化、教育等行业和系统,也要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要对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矿山,要责令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检查设立在人员密集区和江河沿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或依法予以取缔。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私炮通过合法销售点流入社会。继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私炮生产和销售的组织者、非法生产原料的供应商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一是切实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整顿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队伍,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二是加强路面动态监控,加强对营运客货车,特别是过境客运车辆的检查,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搭客载人行为,坚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六)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检查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船主、驾驶员、渡口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乡镇渡船、库区内渡船以及渡口安全状况;检查低质量船舶、非法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整治和打击非法载客的落实情况;清查“三无”船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日常监管,杜绝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凡是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备案,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凡未通过消防验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单位,一律不得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八)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的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同时要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建设进行排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私房建设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遏制私房建设事故多发势头。
(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年1月21日开始,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自纠。
(二)检查阶段
*年1月24日至1月31日,由城区四家班子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特别是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部位,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防走过场、草率应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依法严厉追究业主的责任,问题涉及所在地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下属单位及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写出自查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以及城区安监局备案。各乡(镇)、各部门要于*年2月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报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