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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十二五”中期评估。组织人员、聘请专家编写《“十二五”中期评估报告》,对我区“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对“十二五”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预测,并提出部分指标调整建议和“十二五”后期重点工作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运行报告。科学撰写了2013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在完成年度经济运行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坚持每季度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完成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相应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切实为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截至11月底,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89个,总投资额280.15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41个,总投资额136.87亿元;工业项目17个,总投资额4.47亿元;服务业项目18个,总投资额66.17亿元;农业项目5个,总投资额约3.73亿元;其他项目8个,总投资额约68.91亿元。其中有部分项目企业注册地址不在我区,在我委和招商办共同协调下,共有18家企业将注册地址迁移到我区,促进全区财税收入增加。
(三)公务车车编管理。根据区领导专题会安排,我委牵头起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情况对区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编进行重新定编,相应的定编通知已下发至各单位。11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现已完成初稿并征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部门意见。
(四)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与促进。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固定资产投资由我委主要负责协调和促进。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对区内近两年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回访,了解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并敦促企业积极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同时与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存在我区建设项目列入其他区、漏统和少报、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款项没列入统计等问题。经我委和区统计局共同努力,目前已补统投资项目24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19.65亿元。10月份对追加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追加固定资产投资18.09亿元。截止10月底,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66亿元,增长28.7%,增速全市第一。
(五)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各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经济、民生等要素,着重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改造方面倾斜,最终汇总出41个政府投资项目上报市发改委,计划总投资额233041万元,其中2014年度计划投资107935万元。
(六)统筹城乡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参与《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协同市发改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城乡统筹示范实验区项目。
(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3〕20号)、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过节坚定不移纠正“”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针对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审批流程。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前进村挂点帮扶工作,春节期间,我委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为40家困难户赠送慰问品(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主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件1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3件,代表满意率100%。其他“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环境保护等工作按区委区政府要求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控和预测能力不足,造成部分经济社会指标计划制定偏高。
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分析深入程度不够,主要有关职能部门对管理行业管理不够深入,造成部分行业发展数据空缺。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到10%,得考核基本分60分。超1个百分点加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二、供地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建设项目供地率达到80%,得基本分15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供地率=当年批准供地面积/上年度已按批次批准农专用、征收的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投资项目获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视作供地。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供地率情况由市国土局负责统计。
三、开工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开工率达到80%,得基本分15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开工率=已开工项目数/已供地项目数*100%。
项目开工即为项目主体桩基工程或基础工程开始施工。开工项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供地项目由市国土局负责统计。
四、竣工投产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标准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率达到90%,得基本分1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加分和扣分均以基本分为限。
竣工投产率=已竣工投产项目数/计划竣工投产项目数*100%。
项目按批准规模建成并运行视作项目竣工投产。已竣工投产项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统计,计划竣工投产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统计。
五、服务满意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市发展改革、经贸、财政、外经贸、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建管、工商、统计、电力、交通、水利、文物等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政府部门在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在实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情况。
(三)考核标准
建设单位满意率达到90%,得基本分100分。每升1个百分点加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加分和扣分均无上下限。
六、考核办法
(一)上报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发改局在11月10日前将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含社会事业、商贸业)、工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情况表负责汇总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负责汇总区内规模以上项目情况表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
(二)核定考核项目。由基础设施项目专业服务组、工业项目专业服务组、房地产项目专业服务组对上报项目情况进行复核,在11月15日前确定考核项目和基数,并告知各单位。
(三)根据考核范围和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要对照考核要求在*年1月25日前完成考核自评,并将自评情况上报综合协调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各专业组对供地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四)按照确定的考核项目,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情况以问卷形式进行全面测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议意见。市级有关部门由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考评。
县(市、区)有关部门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考评,考核办法自行制定。
(五)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情况复核和汇总,评定考核分值,明年2月初报请市政府审核后公布考核结果。
七、奖惩措施
1、重大举措贯彻有力。积极配合国家做好藏区“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争取国家核定我省藏区“十二五”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约350亿元,占四省藏区总规模的41.2%。完成藏区固定资产投资562.4亿元,增长64.3%,远高于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序推进对口援青,落实援青资金6.36亿元,到位2.67亿元,40多个项目启动实施,15个项目建成。异地办班、干部培训等智力支援项目全面展开,规模达1600余人次。全力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投资113.4亿元,重点支持了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建设。东部城市群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0亿元,同比增长41%,实施了一批水、电、路、产业、民生等重大项目。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6.2%,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2、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医改目标全面实现,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基层、建立了药物招标采购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4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启动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制定了《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的意见(试行)》和《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了准备。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集中清理543项,取消57项,调整14项。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设立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盐湖镁业公司、西钢矿业等增资和宾馆资产重组工作。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实现了企业在中小板上市零的突破。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32%。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农商行挂牌开业,保险直投实现零突破。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6.7万户23.4万人办理了落户手续,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7.2万人,蓝印户口2382人。
3、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全年新增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115家,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9.24亿美元,增长17.1%。藏毯产业基地成为第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硅系列产品、地毯、民族服饰等出口持续增长,藏绣饰品、藏式家具等文化产品首次实现出口。精心举办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环湖赛、藏毯博览会、清真食品展览会等重大经贸赛会活动,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升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水平。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300亿元,同比增长58.7%;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2亿美元;非金融类实际对外投资11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额3854万美元。与美国犹他州缔结友好省州关系,建立绿色合作新机制。国家交流和省际合作取得新进展,大美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职,从发改工作职能出发,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综合经济工作,当好县委和政府参谋助手。一是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十二五”规划目标,合理确定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各项指标,编制完成《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指导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牵头草拟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及服务业增加值GDP比重等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发展。年初,组织班子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企业调查了解2014年经济新增长亮点、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支撑项目、项目储备等情况,关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给予指导。重点负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会同统计部门制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指导乡镇完成好投资增长目标,通过加大上下沟通对接力度,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保六争五”的发展目标。1-9月份,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9亿元,增长35.8%,增幅居全市第3位。同时,强化经济运行分析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向县人大汇报计划执行情况。二是精心编制专项规划。省委省政府已原则同意将县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现已编制完成《县重点发展生态产业构建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修改稿)和《省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初稿)。同时,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编制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群众意愿的发展蓝图。三是协助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完成了《市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已通过市环保局对我县的复核验收。四是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各项工作。牵头完成“促改革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上报市级部门,牵头综合惠及类政策推动落实工作,并在县电视台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十五项举措》政策解读。
(二)大力实施项目带动,促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我局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项目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争取发展和项目资金支持,作为发改工作的第一要务,作为抢抓机遇、夯实基础和提升长远竞争力的根本举措。一是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库。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项目储备任务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调研,认真挖掘、筛选项目申报进入市级储备库,截止8月31日,共收集交通、能源、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创意产业等市级储备项目64项,总投资323亿元。牵头落实汇总县为民办实事项目44个,五大重点行动计划项目247个,全县比照享受苏区项目251个。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申请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局领导班子和业务股室干部分成两队,深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政策解读和项目对接,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生成、储备和对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市国家盘子,努力推动我县发展项目化。目前,牵头交通、经贸、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收集整理了“六大提升工程”有关项目165个,合计总投资100.58亿元(不含高铁、高速公路及小型堆核电项目)。三是精心策划包装项目。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策划包装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三类合计5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24.67亿元,其中挤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13个;列入省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的全省重大建设项目17个。四是申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申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牵头筛选汇总申报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项目135个,总投资266亿元。五是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摸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牵头对全县2014年建设项目用地、用林及资金需求等要素保障进行摸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六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截止10月底,经发改渠道争取的项目资金达6630.3万元。
(三)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努力构建便捷的投资审批平台。今年市委、市政府下放三批涉及发改局审批事项,审批权下放后,我局着重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主动承接,主动作为,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上级发改部门进行沟通;二是加强学习,并对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并及时授权窗口审批;四是完善窗口告知单的内容,一次告知到位;五是梳理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对社会风险评估的把关和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所有审批项目均已授权到窗口审批。截止10月底,已审批(核准、备案)项目75个。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确保投资较快增长,保持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日常工作中着重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调研跟踪和协调服务,利用重点项目协调会、政银企对接会及经济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定期向县主要领导汇报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努力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本年度我县列入省、市级在建重点项目21个,总投资59.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50亿元,比2013年增加6.53亿元,增幅65.33%。统计到10月份,全县已完成完成投资19.7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9.7%。据此进度及往年完成情况,预计全年能完成投资计划的140%,完成投资23.1亿元。三是加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规范管理,严把政策关,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审批项目进行事前公告和事后公示,同时严格执行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规定。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项目工程点,了解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四是认真做好项目对接工作。积极参加第十二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充分利用“6.18”平台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14年我县共征集各种技术需求25项;开展4场对接活动;完成新对接合同项目50项;收集了10张以上高质量,画面清晰的城市形象照片、旅游景点照片,作为“宣传城市形象为主”的馆布馆题材;推荐省祥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调温护具为馆参展展品;邀请保加利亚索菲亚科斯廷布罗德研究院、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6位国内外专家参会;收集并向企业适合我县产业发展的“中国农业大学”项目成果100项;争取到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3个,合计105万元。五是加强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圣阳白水洋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和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改制上市步伐。目前白水农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阶段。
(四)创新理念,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局紧紧抓住“发展”这一关键主题,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创新的工作理念,在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部门在争取项目、审批项目和建设项目服务,力争做到项目生成一个,落地开花一个。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局全体干部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主动下基层服务,班子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要不定期到企业、乡镇一线摸底,了解他们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有关信息。同时,加强与财政、公检法司、经贸、旅游、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建设、水利、林业等全县项目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此外,我局对上级督办件和上级领导交办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强化督察,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反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真抓实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把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摆上局重要的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全局动员,周密部署各项活动安排,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坚持边学边改、坚持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坚持实际,狠抓自选动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于11月7日召开总结大会。今后,我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着力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为的发改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持之以恒,推动发改文明建设工作。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要求,着重做好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政责任明确、廉政内容公开、廉政措施落实。党员干部按照“四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个不许”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从思想作风和工作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确定的整改主题切实整改到位。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发改局作为全县经济发展改革的先行部门,带头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至关重要。我局正认真筹备创建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3、认真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综治、计生、拥军、挂点帮扶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实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要求
1、鉴于发改局现有班子成员年龄老化严重(平均年龄51岁),请县委在人事安排上给予重视;
2、发改部门是综合业务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服务一线、项目跟踪、争取资金等各项工作任务重。现发改局人员紧缺,且结构失衡,特别是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男业务骨干只有2人)。请县委在干部的安排上给予厚爱。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上级发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发改的工作职能,为实现“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新提供可靠的项目支撑。主要做到:
1、继续做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工作
2、认真做好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3、积极推动“6.18”项目成果转化;
4、努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5、主动服务项目申报及跟踪落实;
6、牵头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
7、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活动,为争创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8、狠抓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年已经进入第二季度,这是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做好第二季度的各项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今年和整个“十五”期间统计工作任务,谋求“十一五”全省统计工作新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局的各项要求,配合省局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年工作。下面我将年年报工作的有关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年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从省局对年统计年报和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所做的分析研究和调整变动来看,今年年报工作主要受到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任务仍然比较繁重。这些因素主要有:
第一.报表制度有较大变动。主要有:由于统计机构改革而调整专业间制度的分工;增加反映公有制和非公有制控制力的标识;将去年进行的信息化统计调查内容落实在有关专业的制度中等多项调整和变动。今年省局对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我们要根据省里的调整变动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吃透精神、找准定位、明确分工、扎实工作,认认真真地把省里修订的报表制度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修订制度与经济普查相衔接。今年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工作是在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进行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省局在报表制度的修订过程中,在统计内容、指标体系、统计口径和指标定义等方面与经济普查保持了高度一致。我们的任务就是认认真真地贯彻落实省里修订的这一套衔接紧密的统计报表制度,确保统计数据能够与经济普查数据、历史数据和未来数据得到很好的衔接。
第三.国家加大对GDP及相关指标的联审力度。今年9月国家统计局为了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实现专业统计数据与总量数据之间的衔接、地区数据与国家数据之间的衔接,以及完成历史数据的修订,制定了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工作方案,国家对总量数据质量控制的着力点转移到重要的专业统计数据上来。今年,我省又开展了以规范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为主要内容的统计业务规范年活动,我们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GDP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今明两年是重要时期的基期年和开局年。今年是“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明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在这个过渡时期,把握数据质量尤为重要,国家统计局对地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力度也在逐渐加大。目前,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对统计数据非常重视,我们的任务是从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上积极适应新的要求,搞准搞实月度和年快报统计数据,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
二.报表制度的主要调整与变动
根据省局对各专业制度所做的修订,我现将主要变化做一介绍。
共性的变化:一是要求有关专业制度保持与经济普查内容基本一致。为了使非普查年度的统计制度与经济普查内容相衔接,今年各专业原则上采用与经济普查一致的表式,包括基本单位统计,工业的生产、财务、能源、科技统计,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生产、财务统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经营、财务统计,交通运输业业务量和财务指标,服务业财务统计等表式都按照经济普查内容进行了调整。二是增加了反映非公有经济控制力的标识。为反映非公有经济控制力的情况,在基本单位情况表“控股情况”项下增加“集体绝对控股”、“集体相对控股”两项分组。对于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企业可以得到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分组。劳动工资报表暂不增加这一分组。
各专业制度的主要变化:
1.国民经济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报表制度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年报GDP分为94个大类,季度数据分19个门类;取消有关居民消费的三张表式;增加报送投入产出表。
2.农业统计。农业产值统计中取消了计算1990年不变价产值的内容;农业中间消耗和增加值统计中增加可比价统计内容;增加乡村从业人员情况半年报;取消了“村基本状况”。
3.工业统计。对新产品产值的定义进行修改;对产品产量、销售与库存和生产能力三个目录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变动原因一览表;取消“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两张综合表;“规模以下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免报省局。
4.能源统计。增加“工业企业水消费”半年报,调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于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基层表,要求上报分企业数据,取消相应的三张综合表;增加“工业企业产值综合能耗”半年报,由各市报综合数据。
5.建筑业统计。增加季度财务指标,以满足季度核算的需要。
6.房地产开发统计。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房地产开发统计内容单列,新建《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
7.投资统计。
(1)将非农户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移交投资处负责,并正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同时在农调队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方案》中取消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综合表和基层表。
(2)对基层报表进行了调整,精简了部分指标;增加规划、征用土地面积等指标
(3)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调查范围为全部城镇工业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
8.社会统计。对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开展资源统计调查(试行)。
9.科技统计。
(1)新建《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增加“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试行表)”将科技行业滚动调查内容纳入该制度,今年开展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调查,增加“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和“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2)增加重点企业科技年快报。
10.城镇劳动力调查制度。年第4季度的劳动力调查随1%人口抽样调查进行;对年季度“劳动力调查表”进行了调整;增加“城镇就业人员变动数据测算表”。
1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从行业上增加了星级以下及个体住宿业统计;“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由季报改为年报;取消“限额以上连锁店(公司)商品销售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行业分组中增加住宿和餐饮业分组;在普查的基础上,推广限额以下及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按照国家方案所有县都开展抽样调查工作,国家正在修订方案,要求年1月份正式开展抽样调查,待国家方案确定后,对我省的抽样工作再具体布置。
12.服务业统计。
(1)《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由服务业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业处积极配合,两个处共同对数据质量负责。
(2)将原《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调整为4个新制度,即:《交通运输、邮电及电信报表制度》、《服务业报表制度》、《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报表制度》、《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报表制度》。在制度中增加了年报表和部分业务量指标;进行服务业个体户抽样调查;在《交通运输、邮电及电信业报表制度》中,对民用车辆拥有量的统计指标进行调整。
13.民营经济统计。增加《分县(市)通报主要指标》一张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报送期别为半年报和年报。
14.基本单位统计。
(1)单位基本情况报表列入专业统计。“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表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述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表随各有关专业的统计制度下发,由有关专业负责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名录库管理机构提供。基本单位报表报送形式的改变,将有利于对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更新,避免名录库资料与专业数据的脱节。基本单位情况表在经济普查表式的基础上作了调整。
(2)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建立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县及县以上统计、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和工商部门共同实施。本制度包括半年报和年报。表式分为统计系统填报表式和各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表式。资料来源是各部门的单位审批登记资料和经常性统计调查中查到的新增、变动和消亡单位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年、定报工作是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年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年、定报工作就是要重视数据质量,在年报的编报汇总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反映,确保年报协调工作的合理、顺畅。各县市区统计局应对年报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年报的组织领导,近期要把今年年报工作当作统计业务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切实帮助各专业及基层企业解决年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针对今年年报工作实行新报表制度的特点,尽快研究和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案及实施办法;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好年报工作,避免出现专业之间、部门之间互不协调、数据互不衔接的情况;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各项责任到人,并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做到人员、任务、时间三落实,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认真做好统计年报布置及培训工作。市局各专业科室要加强对县、区统计部门的统计业务培训、协调与指导,确保各县、区尽快提高统计业务水平,真正适应高效、高质完成统计年报任务的形势。各县、区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本区域的年报布置会议,以保证统计报表方法制度能不走样地布置到基层企业。各级统计人员要严格落实好今年省统计年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新制度,熟悉统计技术,掌握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的方法,准确无误地填报好统计报表。
第三.加强专业之间、市县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统计工作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增强全局意识,各级统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上下联动。年报工作涉及宏观经济的方方面面,区域上包括了全市所属经济区域,行业上涵盖了所有的行业类型,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方面需要衔接好、协调好。反映各行各业的专业报表之间要做到不重、不漏,要科学合理,坚持原则,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年报工作;市、县、区之间的报表也要协调好、沟通好,尤其今年处在“十五”与“十一五”的过渡时期,市局要做好对县、区统计局年报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对年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共同讨论解决。
第四.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工作。首先,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其次,加强基本单位清查工作的力量。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实际,明确一个科室(或部门)负责这次的清查工作,并配备专人从事单位清查和数据处理工作。再次,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利用行政登记资料,结合本部门现有资料,对各类单位进行清查、核对和认定。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单位划分的统一标准和要求,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动态维护和更新工作。
一、检查的目的:
为查验各地“企业一套表”改革情况和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亳政办〔2011〕8号)、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以及贯彻执行《统计法》、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情况,达到以统计行政检查促进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
二、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乡镇政府统计机构,全县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报表单位。其中“三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巡查内容
1、企业一套表改革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措施;
(2)企业联网直报及数据质量情况。重点做好“六查”,即三上”企业是否具备入库标准;“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是否具备联网直报条件;所在地区是否存在一址多企现象;企业是否独立真实地上报数据、存在被授意报送数据的行为;统计部门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的违规现象;主要统计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匹配情况。
(3)基本单位名录库真实准确情况。企业一套表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符合条件遗漏和不符合条件在库的单位,单位名录库内的基本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2、贯彻落实亳政办〔2011〕8号)文件,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1)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2)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全面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情况);
(3)统计资料“档案盒”管理制度推行情况;
(4)统计信息化建设情况;
(5)乡镇统计机构工作经费、农村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补贴落实情况。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1、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企业是否设置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查看企业留存的纸介质(或电子介质)报表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涂改,填报人、负责人是否签字,时间是否正确等;
3、是否屡次迟报或拒报统计资料;
4、是否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5、统计部门是否干预统计数据;
6、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重点查看单位报出的2011年年报或2012年季(月)度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零售额、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粮食播种面积、主要粮食产量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与相关财务账表、凭证数据以及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表相关指标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虚报、瞒报行为。
四、统计巡查和执法检点
统计巡查和执法检点为环比或同比增长过快(幅度由专业确定)的单位、新增企业或项目以及开发区以外的企业。为有重点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日常数据审核、评估情况,决定建立统计执法“黑名单”和“零容忍”制度。对增速过快、数据畸大畸小违背常理、有严重虚报和瞒报行为的单位,各专业要将其列入统计执法“黑名单”,没有特殊情况检查单位直接从“黑名单”中抽取;对统计机构干预数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以及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坚决不能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五、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方式
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的方式进行,能集中则集中,不能集中的则由分管领导带队、各专业分别组织实施。其中,工业、投资、商贸专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农业、服务业专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各专业每次检查单位数不少于12个,具体检查时间、单位、内容、方式由各专业自行确定。每次检查前各专业应制定详细方案报分管局长并报法规股,由分管局长统一协调安排。
六、检查结果运用
每次检查结束后,各专业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立案,并视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每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经济信息站、企业单位统计数据质量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股室和各乡镇经济信息站要高度重视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物业管理是物业办的重要工作职责。2019年上半年,在保护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加强各物业公司业务水平能力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物业安全生产,打造和谐社区
1、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查、指导、考核。召开关于津盘凤凰都小区供水、消防等问题协调会议,邀请住建局、城管局等领导出席,同时会议确定暂时安装室外消防灭火栓以备应急使用,现已全部安装完成。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从现在起到6月底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灵山岛保护区立即开展行动,保护区物业办、边防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召集辖区内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月”部署动员大会,要求各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各物业企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提升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
1、加强环境卫生清理。要求各物业公司对管理区进行彻底清理,重点针对区域入口、楼道入口、车库入口,以及封闭围墙死角等部位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迎检小区(积米崖社区A、碧海临峰、康大海港苑)进行重点督查,要求各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植、停车位等部位定期清扫,保证垃圾桶与放置点卫生清洁。对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用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洁,确保楼内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
2、加强绿化养护。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绿化养护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并严格落实,安排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按照养护计划及实际情况,并利用春季“植树月”时机,在小区内开展增绿、补绿活动。
3、加强秩序维护。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管理规章制度,秩序维护人员要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出入管理,我办不定期对各小区秩序维护人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井盖、路灯等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三)做好计划外的临时性工作,确保居民满意
1、做好业委会成立的组织筹备工作。对提出成立业委会申请的小区(逸景湾),与兴港路社区居委会、小区热心业主做好联动,严格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现工作推进顺利。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确发展目标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发改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县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发改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全会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履行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克服在发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为努力为实现*县经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发改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我局以《公务员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完善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反腐倡廉、“六项制度”工作、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人员变动等情况,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绩效和效能考核制》、《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实施方案,在工作方案中对相关职能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对开展工作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滥用权力、随意裁量,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相对人宴请的行为做了明细规定,通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了行政行为,严肃了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全局没有顶风违纪、违法违规、乱收费、乱摊派、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履职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我局依据工作职能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承诺》、《办公室职责》、《价格监督检查科职责》、《价格收费管理科职责》、《价格认证中心职责》、《综合科职责》、《固定资产投资科职责》、《农村经济发展科职责》等工作机制和职责,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县电视台、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我局工作职能,及时将各类工作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二是对窗口服务科室的职责权限、工作依据、职责实行张榜上墙,做到了执法可依,收费可据。对干部的提拨任用、评优评先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对局财务管理进行清理清查,并将财务运行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的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认真落实限实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科室、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对来访的人员开展阳光服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式工作作风,得到了各部门和群众的好评;五是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活动为契机开展廉政敬业教育,不断加强全局领导同志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促使干部职工时刻牢记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在全局树立为人民服务为荣,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为耻的工作理念,把那些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腐败根源扼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职工依法廉洁从政的始终性。六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将政风行风评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事项摆上了议事日程,安排了专人负责,并于10月31日邀请了相关单位、部门、群众代表和离退休老干部41人,对我局开展工作进行面对面评议和问卷测评,我局根据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做到了及时报送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所要求的各种材料,保证了政令畅通。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自评分为98分。
(一)年9月定期报表资料起,实行“双轨制”方式报送统计资料。各基本统计单位在按原渠道报送统计资料的同时,向其所在地区统计局(办)报送统计资料。
(二)从年年报起,结束“双轨制”报送,全面实施在地统计,各基本统计单位按照所在地区统计局确定的上报渠道和要求报送统计资料。
二、在地统计后区统计局、各街道统计科工作职责
(一)区统计局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全区的统计工作,组织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各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基本单位调查、国民经济核算(15张报表)、农林牧渔业(37张报表)、工业(18张报表)、建筑业(6张报表)、运输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及服务业(37张报表)、固定资产投资(7张报表)、房地产开发、能源(5张报表)、劳动(5张报表)、科技(5张报表)、外商投资及生产经营(6张报表)等13项统计调查专业(共141张报表)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统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其实施情况。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业务培训、普法培训等教育工作,提高依法统计的水平。
(二)街道办事处统计科工作职责
我区在地统计工作实行重心下移,工作重点落在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统计科在地统计工作主要负责: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汇总;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服务业的汇总;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服务业的抽样调查;个体工商户的抽样调查;收集、审核各类报表;基本单位调查和法制教育。
三、实施在地统计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确保在地统计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在地统计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的落实,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为在地统计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根据在地统计工作的要求,需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充实统计力量,强化区和街道统计机构建设。
1、区政府建立由顾建平副区长为主任的区在地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和协调在地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计划局(区统计局)。
2、区统计局在原有编制的基础上增加4名专业人员。具体为:批发零售贸易业专业、工业专业、劳动、科技专业1人;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专业、建筑业、运输通信业、外商投资专业1人;基本单位调查、法制教育1人;国民经济核算、能源、农业和税收统计1人。人员的增加拟采取人事制度的方式,通过向社会招聘来吸收有专业、懂电脑的人才来补充区统计局的力量。
3、各街道要成立统计科(或在经济管理科内设统计科),至少配备1名专业统计人员和1名兼职统计人员。辖区统计单位超过1500家的街道,如公园街道(1720家)、吴门桥街道(1698家)和友新街道应配备至少2名专业统计人员。各街道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将研究决定的统计科人员名单报至区发展计划局。
4、在地统计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区财政、街道办事处分级负担。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区统计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导各街道统计办公室落实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在地统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基本单位的核查工作;各街道统计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市属各局(公司)和部、省属在我区单位要积极配合,督促所属单位主动与区统计局、各街道统计办公室建立工作关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三)加强管理,依法统计。区统计局、各街道统计办公室要依法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和依法开展统计调查,避免调查项目中的重复和矛盾,降低全面调查频率,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区统计局、各街道统计科和统计人员严格遵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个人、家庭的单项资料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各类基本统计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统计部门(科室)的工作,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