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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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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制度

第1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互动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园林工程的投资主体已不再是单纯的政府部门,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纷纷介入园林工程的各个环节,园林工程的投资方与施工方各自独立的资本意志最终导致其利益各不相同的矛盾出现,使得市场对绿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需要更加迫切。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都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人体的健康、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影响到建设工程的技术进步、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一、园林工程特点概述

园林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供人们观赏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可见,园林产品的社会功能主要为两项:游憩功能和观赏功能。游憩功能带来了人们对休闲用的园林建筑小品的要求、对便捷游步道的要求、对活动场地的要求以及对生态环境的要求等。而观赏功能不仅要求园林中创造出自然、优美的山、水和植被景观,还要求园林中休闲用的建筑小品及道路铺装均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这也就对园林产品的设计提出了三个最主要的原则要求:景观艺术性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生态原则。园林产品的设计意图带来了对园林施工的要求,也就使园林施工有了区别于其他工程的自身特点。

(一)、艺术性特征

园林产品观赏功能的体现决定了园林工程艺术性的特征。园林工程不单是一项工程,更是一门艺术工程,具有明显的艺术特征。园林艺术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涉及造型艺术、建筑艺术和绘画、雕刻、文学艺术等诸多艺术领域。园林建设要遵从艺术规律,讲求对比协调、韵律节奏、视觉的美感,讲求运用借景、框景、对景等艺术手法,构设透景线,用丰厚的文化精华、充满情趣的诗情画意塑造不同的园林意境,给人以美的享受,身心的陶冶。

(二)、生物性特征

园林设计对生态的追求决定了园林工程必然具有生物性特征。园林绿化工程与其他类型工程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园林的生物性特征,是一种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在园林工程中,植物是造园的最基本要素,通过对不同类型的有生命活体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等功能,营造与美化环境,形成生态宜人的休闲空间。

(三)、综合性及复杂性特征

园林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园林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强、内容广泛、涉及部门较多的建设工程。现代园林包含有工程学、植物学、生态学、城市规划、建筑绘画、文学艺术等学科,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园林往往涉及到地貌的融合、地形的处理、文物的保护、自然景色的利用以及建筑、水景、给水、排水、电力供应、园路、假山、植物栽植、艺术品点缀、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多样化的内容又带来了工种的多样化、技术的多样化及工程材料的多样化,各个不同的工程内容又不断相互穿插结合,使园林工程更加复杂。

二、针对园林绿化施工特点的工程验收标准探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较长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实践中,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究竟与一般土建工程项目有哪些区别又有哪些相同。有人把园林绿化工程混同于土建工程项目,也有人把园林绿化工程视为完全独立的工程项目,其结果都不利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标准制定和质量控制。因此,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够确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哪些验收要求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才能采取针对性有效对策,做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定工作。

(一)、园林工程施工特殊性分析

由于构成园林的山、水、树、石、路、建筑等要素的多样性,也使园林工程施工材料具有多样性。园林中的材料有人工的和天然的,有生命的和非生命的,有传统的和新型的,种类非常多甚至有时候还利用一些非常特殊材料进行施工,如一些碎瓷片、碎板材或垃圾品的回收利用、艺术品或工艺品的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利用等,都属于景观材料应用的一种方式。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场地的复杂,有时候依据大比例的城市规划地形图很难反映出实地的细节问题,而设计师又往往对现场的调查难以细致,这会造成园林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不够或造成施工图纸和现实情况存在误差,需要在施工中由施工人员根据现场实地情况进行调整,这在园林施工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尤其在山地景观及改建、修建式园林工程施工中表现得更加突出。

(二)、园林施工特性对质量验评的影响和要求

园林工程面积大、内容杂、单体体量小、专业宽泛、工种繁多及工艺要求精细是园林工程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使得园林工程的质量管理和验收评定比一般工程困难。园林工程在工程技术上包括有建筑、市政及园林绿化等方面的专业内容,涉及工种有瓦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抹灰工、管道工、电焊工、装修工、古建木工、假山工、园林花卉工和绿化工等十多个,工种之间差异性较大,套用标准各不相同,这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及监督人员提出了专业全面性的要求,还需要质量验收人员能够同时熟悉建筑、市政及绿化等不同专业的技术标准同时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中如何综合各不同专业的评定要求,形成工程质量最后综合结论,也是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所必须给予解决的难题。

(三)、现行验收标准存在问题分析

园林产品的生产与工业产品的生产不同,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多,不容易控制,没有标准的生产线,不同的人操作过程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园林产品,而最终形成的园林产品也存在差异化,表现在产品的质量上不可能完全的一致化、标准化,另一方面园林产品又带有浓烈的艺术特征,园林景观效果成为工程施工成败的关键。

植物材料抽查方案中规定,每株植物为一个抽测点,由于抽测数量按比例选择,这表明在植物材料验收批设置上无论乔木还是灌木均要求按100株数量划分检验批次进行验收,这样的划分方式既不能体现乔木和灌木之间在景观重要性和使用数量上的差别,也不能体现园林中植物材料往往按施工阶段需要分批进场的特点。

标准关于抽查数量的规定中,对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草坪栽植工程、花苗地被栽植工程、水生植物工程、行道树栽植工程、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工程及屋顶绿化工程等检验批均要求按量大小抽查10%进行检验,该抽样方案不适合园林工程植物材料个体差异大,植物种植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特征要求,抽样样品数不能反映整个批次质量水平,应改进抽样方案。特别是行道树栽植工程,因每一株体对整体景观影响均较大,更适合采用全数检查的抽样方式。

三、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践促进验收规范的发展

(一)、质量监督实践促使经验做法充实到验收规范中

1)用检查发芽展叶和韧皮部的生长状况确定植物成活。对死亡的植株及时拔除,并在适宜季节及时补种。对发芽和长势弱的植株应采取措施进行复壮,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2)非季节移植大规格树木,移植前应进行切根处理,适当平衡修剪,种植后应采取防干化和恢复树势的措施;移植后应采取补充水分和采用生长剂、营养剂等措施,恢复树势。3)防台防汛期间应对乔木采取临时固定措施,积水应及时排除干净。冬季应采取防寒措施。

(二)、质量监督实践促使新理念融入验收规范

(1)提出节约型工程和改善生态环境要求,在工程养护中提出了使用中水进行浇灌的做法,理水部分中要求采用循环水装置,体现了节约型的要求。从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增加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内容。(2)强调了安全和住宅采光问题《规范》考虑到目前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对带刺植物的种植位置、理水中水深的限制和安全防护的设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儿童游乐区、公共绿地、住宅区道路旁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屋顶绿化边缘应设置30~50cm宽的隔离带,屋顶四周应设置防护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30cm;水边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以确保安全。为了保证住宅采光,对植物种植与房屋之间距离做了规定。

四、验收规范的发展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践的支撑

(一)、《规范》体现了强制性规定

在《规范》中把影响植物生长和环境安全的项目定为主控项目,为严格控制这些项目提供依据。1)使用自然河道水和池塘水浇灌时,盐分应小于1000mg/L,pH值应小于8,水质矿化度要小于2g/L,水质中有害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树木生长要求的临界值。2)严禁在水源周围使用影响水生生物、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药剂。3)严禁在水源周围等开放性重要绿化场所使用化学除草剂;严禁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使用药剂。4)严禁使用国家及本地区已颁布的禁用农药和灭生性除草剂。

(二)、《规范》明确质量行为检查内容

《规范》明确了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使质量监督实践不仅在实物质量监督,而且在质量行为监督方面都有依据。体现在以下规定:1)园林绿化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技术规程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3)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规范》符合备案制验收的要求

1)《规范》对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重新划分和明确,也明确了分部分项验收的组织,有利于规范验收过程和备案制的实施。2)质量验收等级由原来的优良、合格和不合格改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质量控制项目由原保证项目、基本项目改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符合备案制要求。

结束语:

园林绿化行业发展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践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质量监督实践的发展为验收规范的形成和完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对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和应用到验收规范中,可以使验收规范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朱育彬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对策[J].广东园林,2005(6).

第2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政府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十八条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政府验收

第一节验收主持单位

第十九条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

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中央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二)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中央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三)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第二节专项验收

第二十一条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第二十七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第四节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第二十九条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条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项目有总体可行性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三十三条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三十四条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第三十五条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十七条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第三十八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第五节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四十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证书。

工程竣工证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一条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项目法人不按时限要求组织法人验收或者不具备验收条件而组织法人验收的,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由提交不真实验收资料的单位承担责任。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回验收鉴定书,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3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山湖大酒店工程项目部

编 制: 冯 冠 玉

编制日期:2011年3月

目 录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2〉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4〉

3、岗位培训制度……〈5〉

4、技术复核制度……〈6〉

5、技术交底制度……〈7〉

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8〉

7、材料采购、检验制度……〈9〉

8、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10〉

9、工程质量“三检”制度……〈11〉

10、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12〉

11、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13〉

12、成品保护制度……〈14〉

13、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15〉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L]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L]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L]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L]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 品 保 护 制 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质量安全部及材料部共同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4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桥梁 工程 检测 缺陷

一、工程试验检测制度

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检测前,根据试验规范、规程编写作业指导书;检测时对出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检测结束后,认真复核试验及检测过程;试验室内的实验,应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不得违规操作;各种试验仪器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校检;在砼施工和填筑路基施工时,试验人员必须现场监督、检查,并签认其施工质量;及时按规定对原材料取样试验,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发现违章操作,影响质量时,及时处理,并上报项目经理部;各项试验报告,必须建立严格的复核制度。

砼浇筑令制度。作业队队长负责填写“砼浇灌令”申请单,现场主管工程师检查准备工作并进行“砼浇灌令”填表送签工作,工程技术部检查确认,总工程师签发。“砼浇灌令”申请签发条件:模板的支撑系统按施工方案施工完毕;模板、钢筋及其支架质量符合规定,验收合格;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经确认签证;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落实到位;施工机具准备就绪,正常运转;原材料及施工配合比经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方共同检查合格。

二、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凡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道施工所覆盖,均按照隐蔽工程办理验收手续。项目经理部设质量管理工程师和专职质检人员,跟班检查验收。每一道需隐蔽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确保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时间对即将覆盖的或掩盖的任何一部分工程进行检查、检验任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其基础进行检查。

质量管理措施: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坚持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签字,下道工序不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分管该工序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领工员和作业组长按规范和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返工重作,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工序中间交接时,填写工序交接清单和工序质量自检评定表,互相签字认可;隐蔽工程验收前24h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同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质量记录和签字工作,及时归档保存;确保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返工自检、复验合格后,重新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复检报告,经检查认可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整理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按ISO9002质量标准《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分类归档保存。工序施工中保证施工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记录等资料齐全,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三、工程创优措施

开展创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创优意识,确保创优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建立创优组织,从组织上保证创优活动的开展;专职、兼职质检人员在创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职责行使权力;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建立创优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推行精品开路、样板先行,实现开工必优,施工一次成优。开工初期先树一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样板,以带动整个工程创优工作的实施;加大管理力度,主攻质量通病,组织进行攻关,有预见性的采取防范措施,使质量通病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全标段创优目标的实现。

建立以工班长为责任人的工艺流程负责制,使每一作业的工艺流程有专人负责,确保流程有效在每项作业实施前,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工艺流程的交底,真正使每个施工人员心中有数在每一作业施工前,施工队应对工序流程挂牌标示,不得盲目施工对每一作业流程完成后,认真总结施工经验,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使其达到最佳流程工艺施工队建立流程奖罚制度,明确凡不按工艺流程操作时应予处罚,按工艺流程规范操作,确保质量安全者应予奖励把规范操作与环保、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其科学合理适用,凡工艺流程与其相违背时,修改工艺流程。

四、质量缺陷控制措施

消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加强对施工人员“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教育,强化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开展QC小组活动;消除环境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合理组织,确保各工序施工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消除施工方法不当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施工纪律,按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方法得当;消除机械、检验、测量、试验设备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先进、适用、性能良好、配套齐全的机械设备,定期对计量、测试设备进行周期鉴定,保证检验、测量、试验的准确性。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计量设备和快速准确的测试技术,消除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因素而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消除材料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加强物资采购各环节的控制工作,实行定点、定量采购,严格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进行控制,确保材料质量;做好技术交底及质量记录,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项目总工程师应全面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掌握实用的各类规范,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参加人员应履行签字手续,形成状态过程的可追溯性。质检工程师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做好工序质量检查记录,负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认,填写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事故(隐患)报告处理等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各隐蔽工程项目工序技术负责人,应熟悉设计图纸,吃透设计文件精神,搞好班组工前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质量记录。

参考文献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交通部,2010年8月

[2]范立础.桥梁工程.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3]《桥梁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11年,贵阳

第5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1.1质量控制的首要因素是人的因素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首先是人的因素,人的因素首先是领导者的综合思想素质,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领导者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人的因素贯穿于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决定性因素。

1.2材料因素把好材料质量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能,具备一定的材料质量鉴别能力。随时掌握材料造价信息,招标优选供货厂家。按照合同和施工进度的要求能及时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严格执行材料试验、检验程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1.3设备因素机械化程度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代表着施工企业的实力品牌和施工水平,也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筑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综合考虑施工设计方案、建筑技术和设备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机械类型和性能参数。

1.4环境因素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项目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等特点,有利的环境要利用好,不利的条件要考虑到,重在预防和防治,防治措施要得力有效。

1.5安全因素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员,文明施工;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经常检查监督,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只有抓住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才能稳定施工队伍,不影响工期,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建筑物是指供人类生活、居住、学习、工作,以及从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房屋。建筑物按用途可分为三类:①民用建筑,指的是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等类型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部分。②工业建筑,指的是各类生产用房和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包括单层工业厂房、多层工业厂房和层次混合的工业厂房等。③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如化肥库、拖拉机站等。

2.1技术支持无论是工业建筑,还是民用建筑,工程本身都是由许多环节构成的。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每一环节的设计与具体实施都需要足够的技术支持。

2.2严格技术标准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任何工程项目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标准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共同研究和制定的,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的特点。

2.3严格检查隐蔽工程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很多隐蔽工程,对于隐蔽工程的管理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国内已经有很多成熟的、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只有工程管理者加强监督和监理,才能有效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

3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进度管理

3.1加强各方联络,认真落实工程进度在工程进度管理中,设计方、施工方、投资方要随时进行沟通与交流,各方要及时了解工程的具体进展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必须马上研究对策和解决方案,严格保证工程的进度。

3.2要严格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都离不开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供应一旦出现问题,工程的进度就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按约定将自己所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时运送到工程现场,并及时提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检测报告等,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3.3投资方要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是确保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正常运转的前提,如果出现资金流转不畅,必然导致无钱购买建筑材料、工人罢工等现象,施工就难以进行。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投资方一定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4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验收管理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是工程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一般可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几类。

4.1分项工程验收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验收中,一般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记录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核查确认。

4.2分部工程验收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常常需要分别承包给不同的部门来进行。分部工程一般是由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组织有关人员在该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3单位工程验收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单位工程完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对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合同、规范、标准相对照,最后判断该单位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5结语

第6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施工单位 施工管理 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当今社会,建筑领域当中,土建工程的质量一直都是学者们研究的热门话题,随着基础建设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土建在现代工程建设中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其质量的好坏对结构物的造价和安全有很大影响,因此控制施工质量,至关重要。那么施工单位如何在土建工程中做到严格的施工质量控制,从而做到提升施工质量的同时,也让企业在社会未来的市场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呢?今天我们共同来探讨一下关于现场土建施工管理之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我把它归结为以下三大点措施:

一、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1、原材料采购环节的控制

国家《建筑法》明确指出:“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是由原材料质量的优劣决定的,那么把控好采购、检测、运输保险以及使用关是至关重要的。钢筋、砖、水泥、砂子、石子等原材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层层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那么假如遇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严格禁止,绝对杜绝这类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建筑工程上面。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是工程质量的高低的直接导致原因,我们绝不可以在建筑材料上以次充好,这点上是绝不可以忽视的。

实施质量责任制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我们务必要建立一个健全的质量责任体系,明确总经理统一领导,并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其次,总工程师为质量技术责任人,下属成员也要建立明确的质量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工作实施中,编制《质量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实施细则》和《质量管理制度》等表格,将层层责任落实到规范制度上来,以此来使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到正规化、流程化、清晰化。

图纸会审环节

通过图纸会审可以使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它的会审重点在于:设计地震烈度符不符合当地的要求,各设计单位对于共同设计的图纸是否矛盾存在,专业图纸、平立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存在、标注是否有遗漏,防火、消防满不满足要求、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有无差错和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这些是否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存在矛盾,布置合理与否,满不满足设计功能要求。是否确保了施工安全、环境卫生。图纸是否按监理大纲所提出的要求绘制的。这些都是在施工前的图纸会审环节需要得到充分重视的问题,只有做到在这些问题上会审一致通过,才可以为实施工程质量做好坚实基础。

二、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1、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房屋或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对将被下一工序所封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多为结构工程,它的验收关系重大,如有差错将直接影响建筑物安全性。一般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防水工程等。正所谓隐蔽工程,做好这些工程后都会被其它工程所覆盖,假如发生质量问题,就需要大费周章重新布设,再次覆盖以及掩盖,这样一来就会造成返工,为企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所以必须为了避免损失,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们该怎样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呢?首先我们应该为了更加确保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避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严格按照事先计划的那样进行,特别制定相应的表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并按实际情况标明验收合格的时间和具体内容。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各级分管的相关人员共同验收。 基底、基槽、桩基础工程要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相关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相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程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继续重新验收,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才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进行下一步的施工。砌体拉接钢筋工程由相关负责人日常进行抽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限制期限及时整改,如果整改不及时,将对施工单位按“相关奖罚细则”予以警告或处罚。

钢筋混凝土的施工管理

钢筋混凝土的施工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尤其要把好控几个重点环节的关,即模板环节、钢筋绑扎环节以及混凝土浇捣环节。首先,模板应能保证各部位工程结构和构件安装细节的准确,一定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务必承受得了新浇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还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荷载。这一点上,一定督促项目部组织专门人员逐层复查。二是钢筋绑扎这一点上也不容忽视,一定也要及时查验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锚固长度、接头位置、焊接点,与图纸校核,钢筋隐蔽记录也一定要做好。三是混凝土浇捣时施工操作关也一定要把好。

项目资料管理

对质量管理资料,按照施工的进度收集整理记录。每完成一分项工程之后,都要做好工程检验批次质量验收记录、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的进场,主要建材、构配件做好见证送检,并收集好试验报告。只要能够按照工程的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管理资料进行收集,该工程的资料就能完善而不遗漏。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0标准的要求编制企业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和体系文件,这个企业贯标我们是应该给它足够肯定的。建立《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奖惩条例》《用户回访制度》《全面实行优质优价和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消灭质量通病措施》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经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做好质量控制,是对施工质量就有个更多的保障。

第7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 淤地坝;加固维修;建设;运行;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10-01

1 工程现状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加固维修的淤地坝有26座,控制面积237.05 km2,总库容3533.29万m3,已淤库容1255.81万m3,已淤地180.28 hm2。26座淤地坝中,现具有拦沙能力的淤地坝有16座,年拦沙能力652万t。在未达到淤积库容前,具有一定拦蓄地表径流的能力,其蓄水库容一般为未淤满的拦泥库容,经调查分析,目前具有蓄水能力的16座淤地坝年蓄水能力391.2万m3。其中有10座淤地坝防洪能力不足,需要加固加高,16座淤地坝需要建筑物维修及坝体回填处理。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加固维修的26座淤地坝中,其中土坝配套加固10座,加固及维修建筑物16座,这些淤地坝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疏通了区域内的交通,解决当地群众的吃水难问题,发展水浇地,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工程建设管理

2.1 项目建设管理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的项目主管单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水保局、固原市水利局,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以下简称西吉县水保站)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建设管理,履行项目建设法人职责,完成项目建设实施。

西吉县水保站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西吉县水保站设立项目建设办公室,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西吉县水保站及工程所在乡(镇)政府给予全面配合与协助,建后签订《工程运行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在建设过程中及建后运行管理的责任,确保工程建设与管护顺利进行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西吉县水保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为合同关系,全面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设计和监理单位,由西吉县水保站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签订委托合同;淤地坝统一由西吉县水保站组织施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2 质量管理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建设实行“政府(主管单位)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按照水利部、黄委会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质量责任,并接受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和抽检。

2)西吉县水保站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质量标准和责任,以及每座工程的质量责任人。西吉县水保站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或机构)负责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

3)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3]79号)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进度、质量与投资控制。对工程量进行签证;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要实行旁站监理,并负责组织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凡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的,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明确质量责任人,配备专职质检员,做好施工质量自检记录,严把施工质量关。

2.3 验收与移交

工程建设验收分为单元(隐蔽)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签订的合同文件以及国家部颁现行规程、规范。

1)单元(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并按照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验收签证、现场管理人员(或机构)审核的程序进行。

2)单项工程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初验由西吉县水保站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终验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

3)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后,西吉县水保站与工程所在乡(镇)政府签订的《工程建设与建后运行管理协议》即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地方管理。

3 加固维修工程运行管理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作为公益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能极大地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其运行安全及效益发挥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移交当地政府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并由其负责将工程防汛纳入当地水利部门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对此,西吉县人民政府已专门发文作出了相应的承诺。同时,西吉县水保站将在单座淤地坝设计时,与西吉县工程所在乡(镇)政府签定《工程建设与建后运行管理协议》,明确并落实该淤地坝运行管理责任。

西吉县水保站负责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的行业管理与技术指导,工程所在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任务及责、权、利,并负责将各项工程的管

护责任落实到所在地村民小组集体和受益人,由受益的村民小组或土地承包人具体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西吉县病险淤地坝加固维修工程运行期间,按照行政隶属,在县政府指挥领导和乡政府协调监督下,淤地坝各坝由受益村组织调配并维修管护,汛期及时巡查、上报汛情并积极全力组织抢险,汛后对坝体和放水工程全面维修加固,期间西吉县水保站给予维修管护技术的强有力支持,从而保证坝系工程年年安全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益。

西吉县水保站根据工程运行特点与效益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以坝养坝”的原则,通过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明晰所有权,放开、搞活工程使用权和经营权,积极探索坝系各类坝运行管护机制。转让及经营收益可用于工程维护管理支出补偿,形成良性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第8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一、规范行政服务范围

1、清理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对清理调整后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六个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所有行政收费项目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二、实行限时办结

凡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备的申请项目,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1、关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一般性验收,在满足工程验收条件的情况下,随叫随到;对于符合条件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于3个工作日内参与监督验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5个工作日办理。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实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事故不良记录制度,对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实行业绩信用登记,并和招投标相挂钩;开放建筑市场,减少建设工程招投标登记备案手续;公正监督,及时参加监督工程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

第9篇:工程验收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队伍管控 工程施工管控 工程质量管控 工程监督管控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目前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不足: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其实就是电力工程从开始立项到工程验收完成的整个管理控制过程。在这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管理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好坏。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工程队伍管理、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监督管理、工程验收管理等,我们目前在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以下不足:

1、工程队伍

没有好的施工队伍就没有工程施工,施工队伍是工程施工建设的根本。我们目前电力工程施工队伍,在人员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个人素质、团队配合等方面上有很多不足,造成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技术要准确施工,施工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施工人员不能安心工作等等,这样给工程的整体进度、质量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2、工程现场

工程现场管理水平是反映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窗口,而我们现在在工程现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工程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没有合理的安排,材料随意堆放,安全设施不齐全,调度不够准确,人员管理不当,没有质量检查等等的问题比比皆是,导致工程无限期的拖期,工程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频出等结果,给国家、企业及个人都带来巨大的损失。

3、工程现场的监督

工程现场的施工监督管理也就是工程的监理工作,由于我们国家现在的工程监理部门,多数都是事业或企业编制,在有限的人力、财力和收费标准又低的情况下,无法把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形式往往大于实际的工作。原材料质量的验收、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工程设计要求等等的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全面控制,时有疏忽漏检、漏查现象。

4、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就是对工程整体质量的验收,我们现在的验收相当多的是为了验收而验收,验收人员往往为了主观和客观的意思,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是只验收好的部分,弄虚作假,使不合格的工程拿到了合格验收报告,导致许多的工程在验收后经常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

二、加强电力工程中项目管理与控制的建议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与控制应该是一个全面、科学、系统的管理,它的每个步骤都是紧密相连的,无论哪里出了问题,都直接的影响着工程整体的进度和质量问题。因此我们要通过严格的岗位责任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工程项目管理,把电力工程管理与控制工作真抓实干的落实的工作中。

工程队伍管理

在电力工程施工队伍中,施工人员多是老的传统方法,由师傅手把手的教出来的,只会一些基本的技术。所以我们电力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从个人素质到施工技术,从个人管理到团队配合等方面由浅到深、有易到难,逐步的把我们的施工队伍培养成一个具有现代化的、高技术的、高素质的一流工程施工队伍。

2、工程现场管理

有了一流的工程施工队伍,接下来就是工程现场的管理,这里面具体可分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2-1项目经理全局管控

对任何的电力工程来说,现场的管理是最直接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环节,那么如何才能管控好工程现场这重要的环节?首先要有一个高水平的工程项目经理团队,从工程整体的主项到工程各个分项的项目经理一定要具备工程管理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理念,项目经理必需要是经过国家级培训,考试合格具有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证书的,再有他们还要具备实际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要及时、准确的全面的掌控施工进度,了解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好现场施工队伍相互间施工的协调,做到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各级负责人要经常的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情况。每个项目经理都要全面的、仔细的把工作做到实处,使施工现场管控达到“环境整洁、安全施工、纪律严明、物流有序、整体合一”的一个高水平管理状态。

2-2工程现场安全管控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要真正的做到安全施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我们要建立、健全我们的各项现场安全施工的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其次我们在施工现场要设专职现场安全员,这个安全员很重要,他要时时掌控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人员的安全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等,而且还要经常监督、检查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真的落实。

2-3工程质量管控

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立专职的、有高素质的质量检验员,制定严谨的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检验员在施工现场在质量的管理上要有认真仔细、严格审查、按标检测、坚持原则的质量管理意识,对现场施工中的原材料要按工程设计的原材料要求标准,严格把关逐一检验;同时还要对施工各项质量,按照工程图纸设计的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一定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

工程监督管控

我们工程除了我们本身施工企业自己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外,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还要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控制。现在的工程监督管理都是由工程监理公司来完成,在工程立项时,我们一定要找一个管理信誉好、水平高、专业强的工程监理公司,好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通过高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沟通合作、施工技术、安全管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全局控制的多个方面进行系统、科学的监督管理,而确保整体工程的工期可以按期完工,质量达到优质。

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办法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

单位和承包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具体监管工作如下:

审核设计图纸资料,复核现场施工数据。

建立、复测及加密施工测量控制网。

监督施工测量放样及验收检测工作。

(4)监督施工监控中的测量工作。

(5)及时为电力施工设计工程师提供有关测量数据资料。

4、工程验收管控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工程的最后验收也是不容忽视的一关。这里所说的工程验收管理,是指施工企业自查验收。在工程现场施工完成后,首先施工企业应该自己先进行对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这个过程一定要严格、认真、仔细,要高于工程验收方的标准,把工程还存在质量隐患及时的发现,及时进行正确的整改,一定在正是验收前把质量存在的问题彻底处理完成。

结束语: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施工特点、人员结构,本着安全,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符合本项目的管理方法和严谨有效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只有队伍管控、质量管控、现场管控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控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抓队伍管理控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