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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完善设施、合理开发、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家乐环境整治,切实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不断提升农家乐的发展水平,实现农家乐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底,基本完成现有大小农家乐环境污染整治,规模农家乐项目(单位餐位数在150个,床位数在20个以上)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全面落实,实现农家乐环保基础设施、环保管理水平、生态环保意识等“三大”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农家乐环保管理制度。各地农办要会同发改、国土、规划、旅游、环保和农林牧渔等部门,科学编制农家乐发展规划。要严格执行农家乐环境准入制度。要加强农家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从空间、总量和项目环境准入上优化农家乐发展。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准入区内不得审批农家乐项目,在限制准入区要严格控制农家乐的数量和规模。新、改、扩建农家乐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规模农家乐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和验收手续。要落实规模农家乐排污许可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督促规模农家乐经营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
(二)大力整治农家乐环境污染。要扎实推进农家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规模农家乐经营单位和非规模农家乐集聚村落实污水、垃圾、油烟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一是整治农家乐废水污染。能纳入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农家乐废水应在预处理后统一纳管处理,规模农家乐项目必须根据环评审批要求落实相应的污水防治措施,不具备纳管条件的非规模农家乐集聚村和小规模农家乐项目可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二是整治生活、餐饮垃圾污染。要督促农家乐经营单位配置垃圾收集装置,并做好垃圾的分类处理和日常保洁工作。三是整治厨房油烟污染。要督促和指导农家乐经营单位按照环保要求安装厨房油烟处理设施,减少厨房油烟污染。
(三)切实加强农家乐环境监管。各地要逐步将农家乐项目纳入环保部门监督监测范围,建立农家乐项目环境管理台账,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要加大对规模农家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准入区范围内农家乐项目的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
各地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农家乐作进一步摸底调查,查清农家乐环境管理状况,形成农家乐环境管理情况调查表(详见附表)。在全面调查基础上,各地要按照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方案,确定拟整治的农家乐项目清单和具体整治要求。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报送市环保局、市农办和市旅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地要严格按照计划方案,全面部署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加大环境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农家乐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地对农家乐整治项目分批分阶段进行验收,形成工作台账资料,认真总结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问题,并于2012年11月1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工作总结。市环保局、市农办、市旅游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环保部门牵头,农办、旅游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农家乐环境管理工作格局。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理顺工作机制,确保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主线,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扩展环境承载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建设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为目标,以绿化武乡、气化武乡、净化武乡、健康武乡建设为重点,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以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主要抓手,坚持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并进,全面治理,重点突破,努力实现环境容量与经济总量的匹配共融,促进环境质量与生态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年绿色生态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所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建成区生活污水回用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覆盖率、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建成区燃气普及率和乡镇环保公益设施全覆盖建设等年度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一),实施以治污降耗为重点的“减排工程”、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净空工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的“净水工程”、以改善城乡环境为重点的“清洁工程”、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的“提质工程”、以建设“两型社会”为重点的“创建工程”的六大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做好“保障工程”的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实施范围
武乡县范围。
四、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县政府将原县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调整为绿色生态工程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绿色生态工程实施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解决绿色生态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指导、建立和完善高效创新的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将原县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调整为县绿色生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仍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绿色生态工程实施的日常监督、指导及考核等各项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适时召开领导组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绿色生态工程是省政府继“十一五”蓝天碧水工程完成后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绿色生态工程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跨越步伐,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重要体现,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协调行动,真抓实干,切实把工程实施摆上重要日程,真正把工程实施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绿色生态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武乡县年度绿色生态工程工作方案》,坚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部署得力、情况清楚、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处理到位,确保工程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领导组和联席会议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综合利用相关手段进行有效监管和调控,绿色工程实施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实施好绿色生态工程建设。
为深入贯彻《xx省实施方案》(xx发〔xx〕xx号)和《xx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xx发〔xx〕x号)精神,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量小、收运贮存难、收集率低、管理风险高等问题,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管理风险。同时,探索有效收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方法和途径。
二、试点工作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区域管控”的原则,找准监管短板,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突出重点:着重加强废机油、漆渣等危废收集转移暂存和运维。
区域管控: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运的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服务范围是**县,能够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监管要求。
三、试点工作内容
试点单位可从事**县范围内合法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允许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塑料机油壶油格、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吸音棉。采用统一收集处置模式,本次试点原则上不新建危废贮存仓库。
四、试点工作步骤
(一)试点申报阶段(2019年11月10日)
1.申请。有试点意向企业(经营机构)在摸清全县辖区内机修行业危险废物底数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试点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申请书(见附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2.公开评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根据申请单位报名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并邀请3名危废行业技术及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确定一家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如只有一家报名,经专家论证后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试点单位。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9年11月)
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设危废收集设施。
(三)审核运行阶段(2019年12月)
试点单位点位布设完成具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条件后,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核查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准予经营。
五、措施保障
(一)强化准入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试点单位准入要求,确保试点单位有能力承担试点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准入条件和程序开展试点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试点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组织架构清晰、责任体系完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体制,依法开展危废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要求,按季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并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上年度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三)严格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监测,督促试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对试点单位开展年度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六、其他
首次集中收集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满后经评估合格后可延长期限。
附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附件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单位名称(公章)
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3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比结果。这份含金量颇高、全省目前唯一的环保综合考核排名榜令人关注。
不出所料,老牌“优秀”――珠海、中山、惠州三市,继续榜上有名。至此,珠海已连续14年优秀,而且2012年新考核办法实施以来连续两年拨得全省头筹;中山、惠州也是连续7年优。
意料之外,新科“优秀”――东莞,以93.1分的成绩,成为2013年度考核“探花”。
登高望远当先行
四个优秀城市都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都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战略目标。更高更远的要求,是压力也是动力,引领各地环保工作不断前行,并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局面。
“海上云天,天下珠海。”珠海是广东乃至全国最早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其蓝天碧海的宜居环境令人羡慕。为保持珠海生态优势,2012年6月,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用四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战略目标。
“创建不是市委市政府没事干,而是珠海发展需要。”珠海市委书记朴实的话,道出创建生态市、生态示范市的目标和内涵,也彰显了珠海新一届领导实现“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决心与信心。
2013年珠海各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出新路,率先成立全国首个地市生态文明研究机构――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珠海研究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生态文明议事机构――珠海市环境宜居委员会,率先开展了生态文明立法,《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成为党的十后首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
2012年1月,当中山市长接过“国家生态市”牌匾时,中山一举成为全国首个地级生态市,并迈上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征程,朝着建设“珠江口湾区最美宜居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中生态最好城市”目标不断前行。根据创建计划,2015年中山要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全面完成。
中山先后印发实施了《中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中山市生态补偿工作方案》。中山市因此成为广东省首个建立基于区域综合平衡开展资金筹集模式生态补偿机制的城市,也是新《环保法》颁布后全省首个制定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
紧紧围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和“生态建设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的奋斗目标,2013年惠州继续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载体,深入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市长与各县(区)签订了生态市建设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
2013年9月,东莞全面部署启动了生态市创建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未来3年内,东莞将争取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市,并在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环境保护部申报验收。为此,东莞拟投388亿元,构建六大生态体系,巩固已有成果,持续优化相应指标。
脚踏实地抓治理
没有真抓实干,再高远的目标只会是一句口号,再美好的蓝图只会是一种幻景。四个优秀城市狠抓污染减排与环境治理,在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中全部被评为优秀。
珠海市十分重视减排工作,专门设立减排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减排资金1000万元,已累计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完善污水管网等减排工程建设。2013年珠海白藤水质净化厂(2万吨/日)、富山水质净化厂(2万吨/日)于2013 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动了“十一五”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要求到2015年全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
中山市狠抓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根据2012年中山市政府印发的中山市雨污分流工程方案,2015年前市镇两级将投入超80亿元建设资金,其中镇区约62.25亿元。据统计,仅镇区2013年雨污分流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6亿元,完成主干管网铺设105.73公里,支管铺设197.65公里。副省长许瑞生调研中山时寄语,“中山要把雨污分流工程做成全省的样板工程。”
惠州市脱硫脱硝工作成效显著。平海电厂和国华电厂共4台机组全部完成降氮脱硝和取消脱硫系统烟气旁路,脱硫脱硝效率大幅提升。全市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的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建成投入试运行,有效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此外,列入2013年计划的21座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全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4万吨/日,新铺设截污管网176公里。
列入东莞市2013年污染减排计划的47个项目,全部完成任务。东莞全面启动麻涌新沙港等5个集中供热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麻涌电镀区等7个环保基地建设。
各地还把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园)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积极推进。截至目前,珠海市13个镇建成省级生态镇,其中6个镇成为国家级生态镇。东莞市10个镇建成省级生态镇,其中6个镇成为国家级生态镇。中山市共有16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比例约为60%。惠州全市已有省级生态乡镇3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0个,省级生态示范园2个。
环保为民见真情
老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就是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四个优秀城市都把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等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其中,珠海、中山、惠州等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屡居前十位,为当地乃至广东挣足了“面子”。
专家指出,广东能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屡居前列,得益于濒海的地理优势,也有赖于广东在大气污染防治的先行先试和“精耕细作”,正所谓精工出细活。作为优秀城市,无论是建立区域联防联治机制还是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等各领域污染治理,四个城市都积极走在前列。
以机动车污染防治为例,2013年珠海 3550台2000年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全部退出运营。中山自今年9月1日起,将“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高速公路除外),成为全省首个全市限行“黄标车”地级市,并由环保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实施电子抓拍。惠州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2013年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94.3%以上,环保检验合格证发放率91.34%以上。2013年东莞共淘汰“黄标车”22798辆,超额完成全年1万辆的淘汰任务。
一、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环保监管工作,认真督促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做好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二、认真做好节后复产检查,并分别与村、企单位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
三、认真做好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入库及生态红线区域补偿资金项目的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积极做好新建项目的报批、服务,并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控污减排。
五、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全镇印铁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制订治理措施,落实工作方案。
六、配合环保监察局对全镇2家印染企业和8家喷水织机企业进行突击夜查行动,并对检测出水样超标排放的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七、按照《xx市高污染燃料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下达给我镇的任务,对75台锅炉所属企业逐一排查摸底,督促引导业主自行拆除或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八、按照市政府对我镇民生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书的要求,督促xx模具集团有限公司噪声整治任务。该公司投资150多万元,通过加装消音器、改进除尘电控、更换变频器等工艺对厂区内2个排烟口进行减音降噪,预期到7月份基本安装调试结束。
九、认真做好“6.5”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市环境摄影图片展活动。
十、汇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田间地头的现场检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十一、认真做好“河长制”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上级工作衔接和协调,并加强巡查。
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应急防控的相关工作,加强重点单位、部门的监管检查,切实做好水源保护。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街道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火电、化工、印染、冶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存在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水许可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街道新华工业园、富民创业园、南区工业园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五)重点环境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村(社区)检查、街道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调度相关村、社区开展大检查工作,抽点地区,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大检查,负责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上报街道环保科。
(三)各企业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所在地村、社区,街道直管企业报环保科。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完成全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30日前)。村、社区采取向企业直接发送通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村、社区组织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街道组织力量进行抽查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要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将大检查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农经中心、环保、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农经中心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环保科做好协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一)抓好环保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提升队伍环保意识。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环保相关知识,县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生态红线是决不能逾越的“雷池”,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要正确认识生态环境问题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关系,自觉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环境纠纷调解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1.纳入“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环保宣传进程。
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七五”规划,通过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在“七五”普法期间,全县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晓率、覆盖率得到有效提升。
2.抓牢“法律七进”载体,有声有色开展环保宣传。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县“法律七进”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以“法律七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将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工作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寺庙”中进行细化,促使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律七进”中有抓手,有内容。
二是更新专题宣传栏。将位于人流量集中的人民路一段(县人民医院对面)宣传栏内容更新为“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列举群众身边常见的噪音污染、烧烤油烟、污水排放、乱扔垃圾、焚烧秸秆纸钱、使用塑料袋等环境污染行为,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吸引了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同时各基层司法所也将乡镇法制宣传栏更新为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在“三月法制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知识。2017年,结合“6.5环境保护日”等宣传节点,全县累计开展环保集中宣传30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5万余份。
(三)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一是探索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定期通报环境违法案件受理、调查的线索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环境违反犯罪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等。目前,召开联席会议3次,通报曝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11件51人。二是分17个片区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由环保成员单位分片监管,主要监管重点源、风险污染源单位5个;二级网格由乡(镇)监管,主要监管辖区内各类企业;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网格监管员,主要负责村(社区)环境管理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目前,开展日常巡查34次,上报环境隐患线索3条。三是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及时化解环保纠纷。及时将《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涉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雅调办〔2017〕11号)下发至各基层司法所,把环境保护作为近期调解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化解。2017第三季度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纠纷9件,调解成功9件,调解成功率100%。
(四)健全环境治理制度。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提升环保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荐律师26人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在项目环评、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常态化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成效,公布一批联动执法典型案例,打赢“环境保护大会战”。目前,开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36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4万余份,刊播环保宣传标语70余条,推送环保短信1万余条。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举报件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整改措施描述
举报内容:**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不作为、乱作为。1、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2、在老铁路(举报信中的地址为老铁路面积,可能为笔误)强行私自建盖餐厅,办理红白喜事每桌收费 90 元。3、儿子结婚办 200 多桌酒席,请各级领导来参加;儿子小孩满月酒办 100 多桌酒席。4、在征收土地的手续、三通补助钱款等方面欺上瞒下,不向村民公开。5、超生了 2 个小孩,但仍违规参与村主任选举且当选。
整改措施:
要求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对采石场采矿区编制生态恢复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开展采区生态恢复工作。
二、调查情况
**市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8号)后,立即成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8〕60 号),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经核实,1.**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该采石厂为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采石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齐全且合法有效。2.宛水街道新文居委会大部分村民为回族村民,为方便村民办理红白喜事,2005年,王国勇以私人名义出资在该位置建盖伊斯兰餐厅,每桌收费80元用于水、电、气等管理费用支出。该地权被确定为集体所有,餐厅所有权也被确定为新文居委会集体所有。3.“王国勇儿子小孩满月酒办100多桌酒席”问题,属于王国勇儿子以自己名义操办,且王国勇儿子不属于公职人员,不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王国勇没有宴请他人的行为。4.2013年3月,王国勇不再担任新文居委会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新文居委会进行三通补助钱款发放、公开等工作,因王国勇自2013年3月未在居委会任职,没有参与此事。5.王国勇的三子王超和长女王楠属于超生范围,王国勇在1991年和2000年分别缴纳6000元和8000元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已经处理完结。根据《**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环节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候选人资格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不具有候选人资格”,经宛水街道办事处确认,王国勇两次参与选举均具有候选人资格。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三、整改情况
1、**市纪委市监委已对举报件反应王国勇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反应不属实。
3、针对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和曲靖市宇恒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两个石厂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我局及时督促企业编制方案并实施治理,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后期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