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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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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1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优机制,切实增强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考核范围: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单位窗口前台及后台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每月一次考核公布,年终汇总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纪律考核、业务考核、文明礼仪考核、环境与安全卫生考核、党建考核等方面。

(一)纪律考核(40分)

1、日常考勤(20分)

(1)日常考勤。工作日每天早8:20前签到,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

(2)请销假管理。有事外出,事先请假,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20分)

(1)工作日严禁饮酒,发现饮酒后上岗的,每人次扣5分;上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上网(包括手机、电脑)玩游戏、看小说、聊天、看视频、听音乐、购物等违规行为的,每次扣3分,在网络发表消极言论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在工作岗位有睡觉、吸烟、吃零食、大声喧哗、扎堆聊天、坐姿不端正等影响窗口形象的行为,每次扣2分。

(3)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淡、蛮横,与服务对象争执或被投诉的,每次扣5分。

(4)工作人员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被纪监等部门检查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10分。

(5)工作期间带闲杂人员、小孩、宠物进入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分。

(二)业务考核(25分)

1、办件业务量考核

每月办件业务量在50件以内不计分,每增加50件加0.1分,最高加分上限为5分。

2、一次性告知工作

对服务对象未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的,每次扣2分。

(三)文明礼仪考核(20分)

1、统一着装

上班期间应统一穿制式服装或工作装(领带、领花),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1分

2、推行“温情四步法”

不按照“温情四步法”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3、执行“无权否决”制度

不执行“无权否决”制度,每次扣1分。

(四)环境卫生与安全生产(5分)

1、环境卫生

工作台及地面卫生不干净,不按规定摆放桌牌的,物品摆放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

2、安全工作

由于进驻人员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4分。

(五)党建考核(8分,扣完为止)

1、党员不按要求佩戴党徽的,每次扣1分。

2、不按规定摆放显示党员身份桌牌的,每次扣2分。

(六)加分项目

1、对县委、县政府及中心交代的重点事项,积极主动,协调办理的,加1—3分。

2、积极参加政务中心党建活动的,每次加2分。

3、在本县及上级党政报刊上发表有关中心及窗口工作的,加1—3分。

4、收到服务对象锦旗、表扬信等的,加1—3分。

5、主动延时、上门服务的,每次加1分。

(七)一票否决项目

1、工作人员被办事群众对服务不满意、投诉或举报、12345投诉,经查属实的,取消个人评先树优资格并扣10分。

2、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情况的,取消个人评先树优资格并扣10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及其它

1、评选月度“最美服务之星”和年度“最美服务之星”。

第2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第3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一、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必须贯彻平等竞争,以用为考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和分级实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必要时,也可委托市地组织),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面试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评分等考务工作,并对面试工作实施指导.

三、录用考试的对象:笔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对象为笔试合格人员.

四、考试内容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五门,专业知识科目根据各地各部门拟补充职位要求由省人事厅确定。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以上各项内容在面试中的得分所占比重参照附表.

五、考试方法

l、笔试一般采用闭卷形式。对于专业性较强或报考人数较少,无法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考试也可采用开卷形式。

2、面试根据不同对象和拟任职位的不同要求,采用普通面谈法、情景模拟法、实际操作法、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和文件筐作业等方法进行。

如同时采用两种以上面试方法,应合理确定各种方法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数比例.

六、录用考试的程序

1、笔试

(1)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录用计划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编排试场,确定并培训监考人员.

(2)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严格按照省制定的考点设置规定、试卷传递管理办法、主考职责,考试纪律,监考守则等规定组织考试。

(3)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阅卷、登分和统计等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笔试成绩反馈给有关政府人事部门。

(4)政府人事部门将笔试成绩通知应试者本人,并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与录用计划1:2至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2、面试

(1)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制定面试方案,并报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确定面试工作人员,落实面试场所。

(2)成立面试工作评委会,并根据面试人数,组织若干测评小组。测评小组一般由5-7名考官组成,考官分别由用人单位、政府人事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面试前人事部门对考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

(3)县以上人事部门组织命题,拟定答案要点或标准答案。

(4)应试者按照抽签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测评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并当场进行测评打分。面试的时间由各地根据需要事先确定.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及时填写面试测评成绩汇总表,并按规定计算最终成绩,经主考人审核签名后当场公布.

七、评分标准和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以分流作业判分。对少数因增加其它内容和形式需要计附加分的科目,必须经省人事厅批准,但附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2、面试成绩由测评人员各自现场测评打分后,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把其他测评人员的分数相加,再除以有效测评人员的总人数确定.

八、对笔试面试考试成绩的评定,不得在评分标准以外以任何理由加分或减分。

九、录用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公务回避制度.

十、录用考试各类试题和备用试题,试卷及标准答案,均属绝密材料,有关试卷的印刷,包装、传递和保管等工作必须按绝密件要求办理。

十一、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录用考试工作的领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在考试以前泄漏试题的地区,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扩散,对已经扩散的地区,要及时更换试卷,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依法处理.

十二、录用考试的试场细则、监考人员守则、考试纪律等考务细则另行规定.

附件二: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

为了保证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贯彻公开平等、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录用体检的对象是录用考试笔试、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录用体检工作的程序:

1、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研究制定体检方案,确定体检工作人员,指定体检医院,并确定体检时间.

2、用人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做好体检准备,填发体检表.

3、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带领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体检医院分科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4、体检医生应按体检项目逐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

5、体检完毕,由医院按照体验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6、体检结束后,由人事部门通知用人单位体检结果。

五、录用体检医院必须是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较高技术水平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六、被指定的体检医院应组成由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的体检小组,并确定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主检医师。主检医师负责处理体检疑难问题,并签署体检结论。

七、体检医生要客观、公正,并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和受检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体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出准确的体检结论.

八、体检工作人员应与体检医生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受检人员的验证,科室交接等工作,并协助医院维持体检秩序。

九、受检人员必须遵守体检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纪律的现象,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十、受检人员对某个体检项目结论有异议的,可根据主检医生的意见,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同意后,重新复查一次。

十一、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对涉及与受检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实行回避。

十二、本办法所附《体检标准,适用于补充国家行政机关普通职位公务员的体检。特殊职位需要增加体检项目的,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另行确定。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者,视为不合格:

1、男身高不足1.6米,女不足1.5米。

2、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辩颈。

3、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肤病、重度腋臭、纹身.

4、严重影响仪表的单纯性甲状腺肿、未治愈的结核性淋巴结炎,胸廓明显畸形,脊椎严重侧弯、前凸或后凹、强直,两肢均有跛行、“X”形腿或“o”形腿,两上肢不等长超过4公分,马蹄足、足内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缩,肋力仅一、二级者.

5、肢体有显著残废影响功能者,如断臂、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双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6、两眼矫正视力低于1.0者,双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影响视力的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

7、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耳语听力一侧不足5米、另一侧不足2米者。

8、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9、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阙症、重度精神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

10、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动性肺结核、麻风病,慢性细菌痢疾。

11、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严重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重慢性胃炎、胆管、胆囊:胰腺疾病,慢性肾炎、腹内形隐睾,完全性尿道下裂,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疾病等.

二、除上述体检标准外,如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检合格,由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根掘职位的要求研究决定.

三、对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另行规定。

附件三: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考核工作,保证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贯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协凋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录用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

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六,考核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于审校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第4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条成立机关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向守都任组长,任云忠、袁兴、刘恩永、夏正贤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组成。局办公室负责目标考核具体事宜。

第二条目标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考评结合、奖惩分明”的原则,采取平时督查,年终考核,年终民主评议三种方式进行。2012年元月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将考核工作情况及结果上报市直目标办。

第三条考核对象:局机关内设各科、室、站及森防办、天保办、林改办、退耕办、项目办。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一)、业务目标(50分):

1、全市林业、园林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

2、《市林业局各科(室、站)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业务工作;

3、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4、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的工作;

5、领导批示件、交办件;

(二)机关建设共性目标(50分)

1、围绕“四个方面六项工作”加强内部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四型”机关建设、执行力建设情况;

2、党建、出勤、参加学习等情况;

第五条各科(室、站)按照第四条考核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和自评,自查报告于12月下旬上报目标考核办公室。

第六条市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组织进行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听、看、查、问、议、评的办法,对被考评科(室、站)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第七条加分规定。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况给予加分:

一、单位在度受到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

二、个人在年度工作中受到省部级、市级表彰奖励的,分别给其所在单位加3分、2分。

三、对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单位多次表彰,只记一次最高分。

加分分值计入单位考核总分。

第八条扣分规定。

(一)、业务目标未完成的,由目标考核组提出扣分标准和依据,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其中由各县(区、市)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市级负责督促指导的,扣分值的50%。

(二)、机关建设共性目标

1、科(室、站)负责人、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参照市直单位目标考核办法规定予以扣分。

2、政治学习考勤。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学习时间及地点,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到人教科请假,人教科应在会前将因公请假和休假人员名单汇总后交会议主持人。会议开始前,由会议主持人点名考勤,临时因公不能参会人员可在点名时予以说明(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说明,科室人员由科长说明原因),会议主持人在考勤表上记录请假事由。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市局安排的专题讲座、宣传、“一建双创”等其他公务活动参照以上考勤办法执行。

第九条凡我局被市直目标考核办扣分的,每0.01分,扣发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奖100元(以扣完奖金为限),两人以上为共同责任人的,共同承担。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金分配办法。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考核总分前三名单位为一等奖,考核总分后三名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

各等次奖金额以市政府发放的人均奖金数额为基准,其中一等奖单位人均加发10%,二等奖单位人均为基准数,三等奖单位人均扣发10%。

第十一条:考核分数、考核等次将在本局公告栏,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各单位对考核分数、考核等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或口头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答复。

第十二条对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科(室、站),由局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为90分以下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辞职。

第5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重庆籍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详见《垫江县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处分记录;

3. 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9.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已签约垫江县学校的免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

报名、考试考核地点: 西南大学(北碚区天生桥2号)第8教学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在校生学籍证明(学校出具)以及《重庆市垫江县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者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委托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及拟聘人员确定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采用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试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考试考核成绩相同且多于招聘岗位指标数时,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拟聘协议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协议人选于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整个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签订协议

考试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考生务必自带)。

五、体检

签订拟聘协议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交垫江县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邮寄到垫江县教委档案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4669348(县教委冷老师)、(023)74616156(县人力社保局李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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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垫江县面向重庆籍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第6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行政办事效能,实现本职工作争前进位,重点工作争创一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重点工作落实上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专班为主的运作方式,实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施的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包括抽调或聘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

二、实施办法版权所有

(一)明确领导责任。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制。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全权负责,实行上级考核和本级考评相结合,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工作失误者予以惩处;二是重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任务的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予以奖惩。三是实行单项工作责任联动制。对阶段性的单项工作,凡被抽调到工作组的领导和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作共同完成,对因个别失职造成工作被动和落实不好的,实行责任倒查和工作环节追究,并与年底考核挂钩。

(二)突出工作推进。一是强化责任推进工作。每个机关干部要按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本职工作上,班子成员以党委文件分工为依据,机关干部职工以确定的工作职责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依据,重点工作以责任制为依据,临时性工作以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办公室记载为依据,实行三合一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记分和奖惩记分。二是强化制度推进工作。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运作,实行不违不究、违反记载通报扣分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实行兑现;三是强化督查推进工作。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反馈、记载、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兑现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奖惩推进工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受到上级和乡政府通报表彰的,实行奖励;对工作失误落后,受到上级和乡政府通报批评,工作位次靠后,或给本地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除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外,实行严格的考核处罚制。

(三)强化督查落实。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督查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及时汇报和反馈;对乡政府督查的工作要限期整改,做到整改结果有回音、有答复;对分管工作实行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记载,年终统一考核兑现。凡督查后无结果、无回复、无落实的,视情况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和惩处。

(四)实行绩效考核。

1、考核记分办法。绩效考核分为基础分和奖惩分两个部分。基础分按照百分制的办法操作,其中本职工作60分,重点工作30分,其他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10分。设奖励分50分。每分分值按乡党委讨论的办法换算。年终考核时,乡党委、政府根据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分别实行记扣分奖惩兑现。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追究的,取消绩效考核计奖资格。

2、考核操作办法和程序。年终考核采取自评、互评和乡党委审核三个步骤和程序进行,首先是个人按照责任制、岗位职责,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然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互评,最后由乡党委会议进行审核。考核时,基础分分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三块在100分的前提下实行扣分,奖惩分分工作业绩、考勤和制度、督查、包村工作情况等几部分兑现,做到结果真实,内容公开,说明详实。凡分管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出现重大失误和违纪的,在考核中一并按标准扣分。

3、绩效考核记分方法及奖惩标准。

(1)基础分记分办法(总分100分)。

①本职工作为60分。按照每个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进行分解,没完成工作的按比例进行扣分,直至扣完(本职工作由各工作区、各部门分解后报党政办)。

②重点工作为30分,与每位领导和机关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的计全分,重点工作没有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80%的此项不记分,其他情况按工作完成的比例记分(单项重点工作由乡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制)。

③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为10分,按目标任务要求没完成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书记、乡长和党政办拿当年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2)奖惩分记分办法(总奖励分50分)。

①切实搞好本职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乡党委、政府集体受到省、市、县委、政府表彰的人平一次分别奖10、8、6分(以奖励文件、奖状和荣誉证书为准);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受到省市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一次分别奖5分、3分、2分。上一年受奖未纳入考核计奖的在本年度内计算奖励分。

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旷工1天,从基础分中(下同)扣掉1分,扣工资10元;旷工1天以上15天以下,扣分5分,每天扣工资10元。15天以上按《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不再参加年终绩效考核;因事外出不请假者视作旷工;凡出勤签到、会议无故迟到者每次扣1分。违反制度和纪律,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

③认真搞好包村工作。联系村有计划外生育、可防控性的严重刑事案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的一项扣5分。所驻村三职干部绩效考核在90分以上者加驻村干部3分,低于70分者扣驻村干部2分。

④受到通报批评的,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通报批评以通报的文件或文字材料为依据)。版权所有

⑤凡年度考核在85分以下的,不参加评先表模,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的,全乡工作被县一票否决的,此办法不再执行,并将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大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四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陈才华同志任组长,孙明琴同志任副组长,各位副书记、党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乾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7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和完善了我市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部门职能,结合我市的实际,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新增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个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贸易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3个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市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局、市文化体育局、市招商旅游局、市粮食局、市乡镇企业局、昆钢教育管理办公室6个机构;调整市委、市人民政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为正科级机构,调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为副科级机构;将市计划生育局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2个机构更名。经过调整,安宁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直属管理部门1个。目前涉及政府机构改革16家单位的职能调整已完成和“三定”规定(除发展改革局和政府办外)初步审核完成。

2.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积极按程序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按照上级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调入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了审核,严格按程序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至20__年6月30日,共办理编制使用审批47人,其中调入行政机关的11人,调入事业单位的36人。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圆满完成20__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共确定法人事业单位264个,办理年度检验合格189个事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21个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备案)4个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2个事业单位。

2.开展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规范化整理工作。收集、分类、整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264卷。

(三)公务员管理工作

1.为我市市级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25人办理了非领导职务确定(晋升)工作。

2.基本完成了20__年春季公务员招考工作,目前己进入政审和录用阶段。

3.完成了我市国家机关军队转业干部情况、国家机关305名科员职务人员情况、242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有关情况及国家机关非公务员身份人员的调研和调查统计工作。

4.做好了我市26名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积极支持配合我市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配合教育局修改完善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方案;昆明市人事局推荐我市作为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联系点,我局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相关材料上报;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截止6月30日止,共鉴证聘用

合同17批次170份。(五)工资福利工作

1.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__年部分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三年优秀工作人员发给一次性奖金、6晋升奖励、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工作,办理了全市非领导职务晋升工资变动审批手续;

2.完成安宁化工学校剥离人员工资纳入财政统发等相关手续;

4.完成职务变动工资晋升、调动人员工资确定、工伤认定、退休手续、病故善后处理等日常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1.启动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和资格认定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紧扣昆明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真正打破人才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制定了优惠政策,在非公经济单位永昌钢铁、宏翔监理、三合钢构、大西洋等公司启动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和资格认定全方位服务工作。

3.做好“WTO与涉外知识”及“计算机运用能力”培训考试的后续工作,将考试成绩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中,为20__年参加计算机运用能力培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合格证846份。为我市各单位及昆钢、云化企业剥离人员补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793本。

(七)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通过“安宁市人才网”,积极收集、整理和各类用人单

位和求职人才的供求信息,开展好网上人才交流活动。为驻市企业提供人才引进服务,做好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的交流、人事及各类人才的培训、考试等工作。

(八)做好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撰写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九)工作

上半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件(市委办转办一件),来访的内容涉及工资分配,停薪留职,提前退休、聘用合同的解除、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工伤认定等方面的内容。对11件件的处理情况是立案处理3件,现场答复8件,结案率100。

(十)信息宣传工作

认真做好《安宁人事与人才》的编印工作。今年上半年,编发信息7期,收编稿件37篇。向《云南人事人才》杂志、《昆明市人事工作简报》及市委办、机关党委等上报信息10余篇。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人事人才政策滞后于实际工作,给人事人才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二)由于教育、卫生等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大的系统都在进行综合改革,我市今年没有事业单位提出招考计划,各单位又对“凡进必考”的原则认识不足,补充人员观念没有改变,学生就业矛盾非常突出,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俊,这是人事人才工作中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社会都在关注的焦点问题,己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处理不当容易引发。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目前己是全国性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市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由于受周边和外省情况的影响,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还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投入更多精力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四)由于政策及历史遗留原因,各单位目前仍有部份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个人切身利益不能解决,反映较大。

(五)“安宁人才网”还未与“昆明人才网”联网,不利于信息交流和人才资源共享。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乡镇区划改革工作。成立“教师人才交流中心”和“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二)加强安宁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

(三)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法》,出台我市《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办法》。

(四)充分利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一契机,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做好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和资格认定工作。

(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

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分配管理,指导各事业单位建立起按岗定薪、按业绩定酬、待遇能升能降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各类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现有人才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宁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办法》。围绕基础产业、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有针对性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大毕业生供求信息的及岗前培训,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和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七)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第8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一、发展计划局主要职责

学习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代表政府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城市化、产业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负责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货源稀缺的商品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收费(价格)管理的政策,提出各项收费标准的调整建议;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制定粮食购销、调拨和储备计划,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全社会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咨询建议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编制《*县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二)制定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前期项目计划和省、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并综合管理县重点项目建设。

(三)抓好粮食订单任务的签订和收购工作。

(四)实现“一符四无”粮仓县。

(五)抓好中心粮库建设。

(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完成收储公司改制工作。

(七)贯彻实施《*省定价目录》,加大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的管理力度。

(八)抓好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管理。

(九)做好收费年度审验及《收费许可证》换证工作,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本调查。

(十)规范基础教育收费和学校收费行为。

(十一)健全和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

(十二)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

(十三)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四)搞好统计优质服务工作。

三、各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改制办)

围绕全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1)负责起草局内综合性文件、材料及日常文件,制订局机关管理制度;(2)负责局组织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宣传、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组织全局各系统的业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

抓好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职工教育、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办公楼保卫安全、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改制企业的人员安置、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协助做好来信来访和计划生育工作;(5)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职责;(6)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加强财务情况检查、督促,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报表;(7)加强机关资产的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投资科

(1)制订全县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导向;(2)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负责提出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重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4)负责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对建设项目过程的招标、建设进度、工作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对策和建议;(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三)综合科

(1)完成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2)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3)负责起草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负责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限额以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4)提出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粮食科

(1)抓好粮油信息的收集、调研,供领导决策参考;(2)协助领导抓好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购销储备计划的实施;(3)检查、督促粮油安全储藏及“一符四无”工作,开展粮油仓库设施检查并提出建议、修理意见;(4)及时、准确做好各类粮食报表的统计、报送等工作;(5)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种补助资金。

(五)物价科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工农业商品价格改革措施;(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工农业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垄断性经营的价格、公用事业和公益价格、经营价格管理;(3)规范和引导经营者定价行为,负责商品价格、收费的监审、监测工作;(4)开展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工作。(5)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收费调整方案;(6)负责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核定收费标准;(7)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定期验审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8)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9)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六)统计科

(1)及时完成县基本情况综合年报,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及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测算工作,完成全县年度统计公报的撰写工作;(2)每月按时编印*国民经济月度资料,负责编印《*统计年鉴》的统稿、编辑等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国民经济运行信息。(3)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组织年度统计法大检查工作,牵头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4)做好统计单位登记的日常工作,按时完成统计单位年检工作,完成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农村住户调查和劳动工资报表任务;(6)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业、农业、投资、建筑业、批零贸易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科技等统计年报的定期报表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7)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上畜牧业的超级汇总工作;(8)配合市调查队做好各项调查工作;(9)及时撰写和提供统计分析;(10)做好乡镇、街道、部门及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11)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组织的决定,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克服困难,开拓进取。

(二)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科室职责和领导安排,积极努力,各尽所能,各负其责,保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室间协同配合,共同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具体按《*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工作人员由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二)奖惩办法

1、完成月度各项任务,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月度奖金380元;季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的工作人员,加发季度奖金240元;半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含称职),发半年奖;全年考核称职的工作人员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2、经考核为优秀的人员,给予基数20%的加奖;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奖金按基数50%发放;经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奖金全部取消,预发的奖金从次年工资中扣回,并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9篇: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范文

一、20*年财政、地税工作总体情况

(一)围绕优化结构,财税收入规模、质量迈上新台阶

20*年,我们坚持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均衡入库、持续增长、优化结构、调控有力”的组织收入目标,切实做优做大地方“蛋糕”。经过财政、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31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31%,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2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9%,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47.62%,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地税组织各类税、费达到13417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3.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696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24.24%,地方税占比为59.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各项规费共入库57212万元,增长23.41%。主要做法是:一是抓计划管理保均衡。财政、税务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税收形势分析会,加强收入计划管理和预测工作,密切关注收入执行情况,了解重点税源行业的税收态势,及时破解征管难题,确保收入均衡增长。二是抓税源管理强基础。地税调整了纽扣、水泥制品、木业等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完成全县税务登记换证工作,超额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规范个体税收征管秩序。目前全县地税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中省及省级以上的有35户,县级416户,全年监控税款共计33320万元,占全部税款的43.29%。三是抓税种管理调结构。强化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金融业营业税征管,全年入库营业税27434万元,比上年增长13.13%。制定了《无原值房产和无依据租金房产税评估指标体系》,积极贯彻新的《车船税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以及《关于推进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地方八小税共入库18574万元,比上年增长48.17%;全县征收农业“二税”99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47%。四是抓非税管理增财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制度,扎实推进“五费合征”;以税收化征管方式开展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的征收。全年各项规费共入库57212万元,增长23.41%,其中各项社保基金共44859万元,比上年增长26.50%。成功试点新版省级“金财工程—非税系统”,全县使用该系统的执收点达73家。全年财政非税收入入库3403万元,增长33.87%。

(二)围绕又好又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新举措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财税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盘子,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观察、去思考,整合好、执行好财税政策资源,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与财税的良性互动。一是按照做优一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全年实现一般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1017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2%。积极落实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设施装备、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各项政策,突出扶持我县大棚设施果蔬、食用菌、淡水鱼、现代花卉苗木(经济林)等四大主导产业,其中安排发展花卉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技改、订单农业以及省、县级示范性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项目落实以奖代补。全年安排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达2937万元。二是按照做强二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以推动工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等政策,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转化、应用专利成果,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按照《促进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大力培育规模型企业。全年共兑付工业企业各类奖励、扶持和贴息资金3652万元。三是按照做大三产的要求,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将推动服务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三产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投资周期长,社会效益好的服务业项目,支持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专业市场等特色产业的提升。全年拨补三产发展资金780万元,涉及餐饮住宿、中介服务、商贸、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各类服务业项目。全县第三产业地税税收收入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2.97个百分点,占地税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2.50%,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

(三)围绕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存量调结构、增量优方向、增量调存量”的原则,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统计,20*年全县财政投入民生支出超过9.94亿元。一是注重新农村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以“五化一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和镇村管网改造工程建设;落实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对全县43个经济薄弱村兑付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98万元,建成了涵盖全县65000户种粮农民的财政补贴网。另外,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产业化花卉、种子种苗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注重社会保障投入。20*年共拨付各类社会保障资金52*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22800万元,失土农民生活补助金810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金6685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3*0万元。同时,出台《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生活统筹问题的若干意见》,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金5915万元,并通过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土地出让收益充实县级社会保障资金10000万元。推进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出台《*县门诊医疗券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城乡低保补助政策。三是注重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县镇两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改造等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全年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866万元,比上年增长46.69%;坚持落实文化、体育重点项目资金,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共安排专项资金412万元。另外,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年基本建设支出达到5149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100万元,旧城改造资金16790万元,学校基本建设资金5650万元,交通设施建设资金6200万元,污水处理工程资金2960万元,创建资金2790万元,城乡供水一体化资金3300万元,有力推进了我县“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围绕完善机制,各项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推进财税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约束有力、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预算编制进一步透明。按照“深化改革、统筹安排、分类管理、完善定额、增强调控”的总体原则扎实开展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改革经常性项目经费编制办法,继续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改革。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收支分类范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建立和规范我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监督的制约机制。二是国库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进。以金财工程为依托,以财税库银网络为载体,初步构建起财政和人民银行财政收支网上信息传递平台。严格控制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核和审批制度。三是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制定20*年度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财政、质监等部门定期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实行招标80次,预算金额215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886万元,节约额2614万元。四是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浙江地税信息系统》(TF20*)与旧系统的切换,至20*年底,全县134100户次纳税人通过网税系统申报税、费合计67817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全年实现“一户通”扣款30万户次。

(五)围绕规范管理,依法理财治税能力得到新提高

着眼于构建评价科学、监督有力、问责有效的财税权力运行监管考核体系,不断提高依法、科学、为民理财治税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制度,配合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新增债务决策程序;由预算安排建立了1000万元的偿债准备金;加强日常管理,每月提供本级政府性债务月报和分析。二是全面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涉及全县300多户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进行核实工作。财政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情况进行了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纠改。三是全面开展资金专项检查和支出绩效评价。对全县11个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选择了18个财政专项支出项目布置绩效自评,开展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环境监测自动化项目等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围绕作风建设,财税干部队伍展现新面貌

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全县“作风建设年”暨“三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富有财税特色的以“讲实干、讲创新、讲服务、讲廉政、讲业绩、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并解决了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和四个难点问题;开展了“群众满意机关、基层满意站所和服务窗口(岗位)”三评创活动,西塘税务分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建立完善起“局领导蹲点调研”、“与乡镇、部门工作协调”、“共建年轻干部社会实践基地”等制度。二是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坚持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坚持每月召开财政、税收形势分析会,切实掌握财税收支情况。坚持每年年中召开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业务交流和专题教育。坚持抓好业务调研工作,全年共组织各类调研文章30多篇,为强化财税收支管理、推进财税改革提供了大量参考依据。三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带好队、收好税、理好财”,按照“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领导以身作则”的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通过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考核办法》,制定中层干部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库管理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等,积极建立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有效确保了干部干成事,不出事。

总体上看,20*年县财政、地税部门圆满完成并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财税收支随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而保持可持续增长,各项工作协调同步迈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税经济运行中还面临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税制改革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变数增加。20*年以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人民币升值、节能减排、银行利率和准备金率上调,及原材料、劳动力涨价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我县部分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的经济效益已产生一定的影响。尽管我县20*年财税收入执行情况较好,但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将更大。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困难加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事关民生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卫生、文化等需求的不断增加,财政政策性、公共性支出压力逐年加重,在政府财力增加有限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是社会保障资金的缺口扩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目前我县被征地人员重新选择养老生活补助统筹的政策已经出台,市政府提出的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政策即将实施,以及按照省政府做足做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要求,社保资金面临大量缺口已难以避免。从2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以及财力情况看,由于新增项目支出增加而带来实际执行结果远低于预期值,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是县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受到影响。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和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乡镇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已全部由县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