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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理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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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理念

第1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记者:熊总,是什么原因促使您走上农业创业之路的呢?

熊勇华:我是2001年7月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农学专业的。大学毕业后,我放弃了回武宁县乡镇机关工作的机会,应聘到了浙江省温州市美丰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工作。在美丰工作期间,我从基层业务员干起,一直干到公司销售策划部经理一职,工作还是干得比较舒心的。之所以突然中断干了10年的这份工作,是因为家里大人催着要我回去。因为我是家里的独子,父母盼望抱孙子盼得不行了。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父母的心情,也考虑到自己已经积累了一些创业的资金,加上学的又是农业,所以就决定听从父母的意见,回乡成家和创业。这样,2010年10月,我就辞职回到了家乡,成立武宁县华跃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了占地400亩的武宁县面积最大的蔬菜基地之一――甫田乡楼湖村蔬菜基地,以及占地40亩的武宁县技术最为先进的蔬菜基地之一――新宁镇竹湾村鸟巢型气雾栽培基地。目前,两个基地年产值600万元,年利润达150万元。现在,我已结婚生子,父母也安心了。

建立农场从事种植业是我在大学时代就有的梦想,但是直接促使我从事生态农业项目的动力却是在美丰工作期间的经历,在推销农药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不合理使用农药的现象。有些种植户为了使农产品产量高、卖相好,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导致消费者中毒,比如市场上出现的毒豇豆、毒韭菜等农药残留超标事件,这让我有想要改变这种状况的冲动。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我认为建设农场、生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将成为我毕生的一个使命。

记者:贵公司目前生产的品种主要有哪些?您的产品与同类产品有什么不同?

熊勇华:我公司种植了辣椒、西红柿、水果玉米、茄子、豇豆、四季豆、丝瓜、苦瓜、西瓜、芹菜、油麦菜等20余个品种。其中以辣椒、水果玉米种植面积最大,产销量最高,而且我基地已经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和辣椒无公害产品认证。

我公司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标准,肥料以猪粪、鸡粪等农家肥为主,尽量少用或不用化肥,所以我公司生产的农产品在品质与口感上均优于市场上一般的农产品,也获得了消费者的一致肯定。

记者:在保证产品的安全、健康方面,您采取了哪些措施?

熊勇华: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一方面,我努力学习种植专业相关知识,尽可能地去参加相关的农业培训和会议。例如:2015年5月,我去山东寿光参加了第十六届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在与别人交流学习的过程中感觉收获颇丰。另一方面,我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种植蔬菜,包括种子品种的选择,种植环境、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等都做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基于以上两方面的考虑,我制订了相应的无公害蔬菜操作规范及流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好农药使用记录、肥料使用记录,建立了农产品可倒查追溯制度。

记者:您认为在农业领域创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熊勇华:任何创业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而在农业领域创业,我认为项目的选择尤其重要。首先要找准方向,因为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市场发展需求是前提条件,这就要求你去了解市场,关心周围发生的事情,并从中学习和总结规律。其次,也要懂得利用现有资源,结合自身的优势,学习农业领域的新科技知识,找到适当的切入点。最后,要学会挖掘资源的价值,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这样发展空间才会得到扩展。

记者:在创业过程中,让您特别揪心的事是什么?您又是通过什么办法化解的?

熊勇华:创业过程是充满惊险、曲折的,我是凭着坚忍不拔的意志才走到了今天。2011年,即创业的第一年,从美丰辞职后,我心里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怀着满腔激情去创业,当时共邀了4个伙伴成立了公司,投入60万元在武宁县甫田乡楼湖村承包土地组建蔬菜基地。但由于缺少经验,同时2011年又遇上了恶劣的干旱天气,蔬菜产量很低,公司严重亏损,创业第一年就把投入的60万元亏个精光。在这种情况下,另外4名股东就相继撤股了。我凭着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坚信终将成功的信念硬是一个人坚持挺下来,可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坏事总是接踵而至。2012年元宵节过后,又发生了一件让我特别揪心的事情,在连续数天下雨的情况下,基地所在的村委会组织了武宁采茶戏演出。我基地的一个工人在看戏的时候突发脑出血死亡,当时工人家属来了20余人要赔偿,那时我感到特别无奈与无助。最后,幸亏有武宁县甫田乡政府、乡派出所、楼湖村委等领导以及当地村民代表及时出面调解,才算比较顺利地解决了这起意外事故。通过这件事情,我看到了虽然在经济上对我是雪上加霜,但是当地政府部门和村民对我的支持却让我感动万分,这更加坚定了我坚持下去的决心。就这样,在开端不是特别顺利的情况下,我通过吸取经验教训,调整思路,改变策略,实现了平稳过渡。2012年下半年,我又投入60万元建设了面积为50亩的钢架蔬菜大棚――武宁县最大的大棚蔬菜基地之一。九江市农工部、农业局的领导和武宁县农工部、农业局的领导先后多次到我基地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有了前两年的经验,又有了50亩大棚作为发展基础,2013年的经营逐渐走上了正轨,从早春的大棚蔬菜到夏天的露天蔬菜,产销量大增。同时,通过与武宁县福德龙、东阳、亿佳、新世界等几家大型超市进行农超对接,基地蔬菜直接进入超市,当年销售额就达到了300万元,实现年赢利50万元。也是在这一年,我组织成立了武宁县甫田乡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拥有社员100余家,扩大蔬菜种植面积200亩,并被评为江西省省级示范社。2014年,在甫田乡楼湖村基地发展势头良好的情况下,我又筹资在新宁镇竹湾村五组与当地村民合作,承包土地40亩,组建鸟巢型大棚气雾栽培基地,采用先进的气雾立体栽培生产技术,使用智能化的生产管理模式,生产出的蔬菜可以达到绿色蔬菜标准。

记者:气雾栽培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栽培技术,设施投入和操作要求都比较高。请您具体介绍一下目前气雾栽培的进展情况。

熊勇华:气雾栽培是一种智能化的栽培技术,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周年生产的特点,当然投入也比较大。我建造的鸟巢型气雾栽培大棚,占地面积不到一亩,投入资金30多万元。花这么多的资金引进气雾栽培这项技术和栽培设施,主要目的就是想多了解一点先进的技术,因为气雾栽培不需要土壤的参与,也不需要人工去防虫、补水和供肥,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通过智能化控制设施,根据大棚里的空气湿度和作物对水分、养分的需求自动喷雾和供给作物营养液,对作物实现了人性化的管理。在气雾大棚里生长的作物,环境条件和营养成分完全相同,成熟期也完全一致,一眼望去,整个空间都被郁郁葱葱的作物所占满,令人叹服。通过引进这项技术,不仅让我亲身体验到了先进技术产生的神奇,我的基地还成了中、小学生获取科技知识与学习交流的一个平台,学生在观赏、采摘蔬菜的同时也从中体验到了农业科技带来的快乐。现在,基地已经被评为武宁县科技示范基地。作为新时代的农业创业者,主动去接触新东西、学习新技术是我的责任,我经常都会思考如何在农业里加入一些工业化的思维和技术这样的问题。

记者:对电子商务在农业营销方面所起的作用,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普遍给予了高度重视。您对这一块是如何看的?有什么经验可以让我们的读者分享吗?

熊勇华: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克服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不利因素,对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实,在我创业之初就想到了电子商务平台将会成为农产品销售的一个重要渠道,而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我也越来越感觉到电子商务在农产品销售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和优势日益明显。第一,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电子商务能够减少农业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为农户和企业及时地提供全方位的市场信息,有利于企业和农户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使农业的生产行为变得智能、快捷。第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农业产业化中导入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络信息、处理订单、安排生产、分配资源,供应链中的大部分环节几乎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从互联网上获得所需信息,缩短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与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成本降低、环节减少、交易速度加快,从而节省费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第三,打破了区域和时间的限制。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交易中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时空限制,借助互联网的交易网络,使农业企业冲破条块分割的市场格局,摆脱区域性市场的限制,进入跨地区乃至跨国的销售网络,有利于形成统一有序的大市场,使交易双方的选择性扩展到最大。第四,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在电子商务平台里,能够将少量的、单独的农产品交易规模化、组织化。种植者可不直接参与交易,而是将农产品委托给配送中心统一组织销售。

记者:您的创业目标是什么?现在离你的目标远吗?

熊勇华:我的创业目标是建立一所涵盖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老等功能的创新型、高技术引领的农业生态庄园,并将其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高技术农业综合示范基地,使其成为农民交流科技的中心。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现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最大的难题主要是资金短缺,因为想要扩大农场发展规模,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为物质支撑。而一般农业投资回收期都很长,加上现在大部分金融部门对投入到农业的固定资产都是不能抵押的,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农业工作者来说,融资难度较大,这也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

记者:您对那些想创业的朋友最想说什么话?

第2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战后初期,日本粮食短缺,流通管理混乱,导致大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上市,这些劣质食品导致多次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所以如何防止食物中毒成为日本政府食品监管的第一要务。基于这一理念,日本在1947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该法是日本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与卫生的重要法典。

自2001年以来,日本国内相继发生了雪印牛乳事件、0157中毒事件、BSE(疯牛病)和禽流感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危机。鉴于此,日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反省其食品监管理念。

通过制定新法律确立其食品管理理念

战后初期,日本食品管理理念侧重于防止食物中毒,但随着国际上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日本感到以往的立法宗旨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国民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本决定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新的食品管理理念。

2003年5月,日本《食品安全法基本法》诞生了。该法的立法宗旨是确保食品安全与维护国民身体健康,确立了通过风险分析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理念,强调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预测能力,然后根据科学分析和风险预测结果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食品风险管理机构提出政策建议。同时确立了风险交流机制(风险评估机构、风险管理机构、业者、消费者),并评价风险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政策的效果,提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对措施。废止了以往依靠最终产品确认食品安全的方法。

不断完善其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如果说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那么食品卫生法则从法律层面制定了食品相关业者应遵循的规则,规定了国家风险管理部门应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在经历了多次食品安全事件后,日本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2003年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倡导以人为本、维护公众健康的理念。该法针对食品从种植、生产、加工、储存、容器包装规格、流通到销售的全过程的管理制定规格标准,禁止生产、使用、进口和销售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规定业者不得违反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和添加剂进行虚假标识,厚生劳动大臣有权派遣食品卫生监视员对食品业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日本对食品卫生的监控从源头抓起,首先通过对化学物质生产和进口的控制,防止其对人类健康产生危害。1968年日本发生食用油中毒事件后,日本通过制定《化审法》以及二恶英类对策特别措施法、毒物以及剧物取缔法等法律加强对化学物质的管理。

为了完善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本又相继制定了食品安全的配套法律、监管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以及监管流通和销售等的法律。如果说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生产和标准、有毒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污染,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容器包装以及业者应遵循的食品规则等作出规定,那么日本的《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饲料安全法》则是监督特定用途的化学物质的法律。这些法律规范了农业化学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基本规则。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能

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省和农水省,食品监管机构呈三角形特征,三角形的顶点是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两翼是厚生省和农水省,应该说这三个部门分工明确,职能既有交叉也有区别,形成了日本管理食品安全的三驾马车。

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风险分析和劝告,提出应对重大食品事件的措施。厚生劳动省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和分配,包括制定食品法律和标准、食品标签标识、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的标准以及广告宣传的规定,每年制定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对进口食品进行监管和实施卫生检疫、要求企业注册以及对业者进行业务指导检查,也可根据食品卫生法对业者作出处罚。管理法律依据是食品卫生法和植物防疫法等。

日本厚生省是一个拥有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就业、青少年管理、食品卫生等管理职能的一个庞大机构。其下设有地方厚生劳动局、研究机构和审议机构以及检疫所。该省设有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监视安全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输入食品安全对策室全面负责进口食品安全,基准审查课和企划情报课负责标准的制定审查,包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近年来,该省向国外使馆派遣常驻食品安全担当官。

1978年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式挂牌。近年来,日本中央省厅再编后,农水省原有制定标准的职能划归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则全面负责农产品的生产和控制质量,制定农林水产品的规格、管理政策和振兴农林水产品的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管理农产品的消费和流通,保证粮食供应,促进国际合作和农产品出口,通过振兴农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进口加热禽肉食品以及进口动物和活鱼等需要通过农水省的许可、注册和检查指导。其内部设有综合食料局、生产局、经营局、农村振兴局。建立了农林水产技术会议,下属有各种实验室、研修教育机关等25个,食料、农业、农林水产政策审议会、物资规格调查会等8个。设有地方分支局等机构,食粮厅、林业厅和水产厅也属于农水省管理。

管理方式和检验检疫机构

日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需要中央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业者、民间机构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形成了政府风险管理机构、地方、业者、公众“四位一体”的管理协调机制。

日本对食品安全管理强调“事前风险预测和预防”与“事后追查和防控”。强调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包括转基因食品和辐照食品等必须遵守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得使用指定外添加剂和进行虚假标识,必须遵守JAS法。2006年,日本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原产地标识,对食品原料的使用、生产、农兽药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储存运输等,必须进行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确立了食品生产流通的履历制度。日本政府要求企业引进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对建立了HACCP管理制度的企业确认其资质,资质每3年需要重新认定。

日本农水省检验检疫的具体执行机构为植物防疫所和动物检疫所。在横滨、名古屋、神户、门司、那霸设有植物防疫所,在成田机场和东京设有支所,在18个城市有派出机构。动物检疫所总部设在横滨,除横滨外,在中部机场、成田机场、关西机场、神户、门司和冲绳设有支所。

日本的卫生检疫分为四个层面,首先是中央部门所属检测机构可以检测。通常地方都、道、府、县保健所也可以实施检测并对食品安全进行监控。一般来说,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由厚生省负责,日本也允许经过政府注册的民间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事实上形成了国家、地方保健所、民间机构和企业四个层面的卫生检测机制,为确保食品安全夯实了检查基础。

日本农林水产省设有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对违法业者,根据食品卫生法日本农林水产大臣有权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并依据法律对业者进行处罚,涉嫌违法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日本虽然实施了新的农药管理制度“肯定列表制度”,但日本国内对农药的检测相对比较宽松。

日本进口食品监管体系

日本在1994年制定了其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该制度已经在监控进口食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对进口食品进行监控,其具体执行机构是厚生省所属检疫所。日本基本的检验检疫制度有两种:一为监控检查;二为命令检查,监控检查的费用由日本政府承担,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监控检查的频率被提高至30%,如第二次违规就进入命令检查程序,产品接受批批检测。日本解除命令检查程序要求苛刻,即两年内检查300件以上无违反事例发生,出口国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得以确认,需经过两国政府谈判协商以及考察生产企业确认达标后方可临时解除命令检查。但在临时解除期内再次发现违规事例,则要再次接受两年的命令检查。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处罚也有具体措施,一般在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之后,对仍然被多次发现违规的产品,所采取的措施表面看来是具有劝告性质,但实际上是一种暂时的禁止进口措施,即所谓进口自肃。进口自肃中文意思为进口自律或进口克制。日本很少使用禁止进口措施,除非对重大疫区或对恐怖国际实施经济制裁时才会启动该程序。

通常日本厚生省通过其管理的31个检疫所进行监控检查。一般情况下,日本允许报检货物办理通关手续进入日本国内市场。如货物进入日本市场后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日本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召回、退货或废弃处理。日本厚生省根据其检疫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每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通过其官方网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违法内容、厂家名称和处罚措施等。

日本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

通过上述考察可知,日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了食品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使其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得到巨大提升。并根据该法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理顺了三部门的职责和关系。

第3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食品安全的名人名言摘录

1)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

2) 食品安全,健康万家

3) 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经济发展

4) 生产不安全食品等于在祸害人民

5) 做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6) 抓好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7) 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8) 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9) 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平安

10) 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11) 食品卫生人人重视,国计民生时时关注

12) 食品卫生法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13) 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

14) 食品卫生法保护您的身体健康

15) 保食品安全,筑健康长城。

16) 让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17)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18) 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

19) 按程序消毒,与细菌绝交。

20) 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食品安全的名人名言推荐

1) 吃出健康,吃出安全。

2) 健康食品多买点,绿色食品要常吃。

3) 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

4)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5) 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

6) 蔬菜瓜果不能少,牛奶鸡蛋营养好。

7) 吃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8) 病从口入,卫生规范,从我做起。

9) 抓好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10) 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

11)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

12) 食品卫生,法律保障。

13) 食品卫生法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14) 三无食品少去碰,小摊小贩离远点。

15)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6) 多吃蔬菜,多吃瓜果,健康身体人人有。

17) 食品卫生,连着你和我,连着千万家。

18) 食品卫生得注意,若是马虎要不得。

1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 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的名人名言大全

1) 人生百年为健康,若要福寿定得防

2) 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3) 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4) 安全食品为你为我为他,食品安全靠你靠我靠他。

5) 安全食品,健康万家。

6) 讲卫生人民健康兴百业,重质量食品安全利千秋

7) 健康人生,安全饮食

8) 建立完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9) 做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10) 抓好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11) 人民健康兴百业,食品安全利千秋

12)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13) 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1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5) 来料检验按标准,食品安全有保证

16) 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17) 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18) 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平安

19) 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20) 食品卫生人人重视,国计民生时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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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关键词】食品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

“国以民为天,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根本因素。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都是全体公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近年来陆续出现的“三聚氰胺”、“瘦肉精”、肯德基的“苏丹红”等事件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加显现了我国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因此,食品企业必须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

一、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内涵

企业主体责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产物。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即企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最重要的是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内涵:一为经济责任,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物质产品和良好的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二为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执行本行业规范和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三为伦理责任,员工方面,要取消歧视,保护员工数据不一致和数据冗余的现象。大型企业信息设计之初,准确捕获用户需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不能时刻以需求为核心,需要的作用应当是帮助分析需要对那些数据进行处理。

二、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产品广泛存于市场:过量食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用化学物问题突出;食品污染问题严重等等。这主要由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存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法律规范与社会监督不完善、政府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滞后造成的。

(1)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存在。一些食品企业受传统经营观念的影响,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是获取利润,因此食品生产企业一味逐利,置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丧失起码的道德良心,毫无诚信可言。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在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使用有害添加剂,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体制不够健全,有些企业对主体责任不甚了解,主体责任意识相当淡薄,不清楚如何承担主体责任,并且企业内部组织制度建设上也明显不足,缺乏适当合理的管理。(3)法律规范和社会监督不完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比较淡薄,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出详细规定,与此同时,我国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竞争机制和交易秩序也不够规范。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监督协会、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整个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4)政府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滞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发生在食品生产源头和初加工环节,折射出我国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不力的问题。一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只从地方经济增长的眼前利益出发,只注重企业获取的利润,忽视企业与社会的长远利益,而对企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背主体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者瞒而不报,甚至是腐败包庇现象。

三、加强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消费者配合政府媒体,打击食品犯罪,解决食品问题,而不是让政府和媒体单独解决。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食品企业应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对于食品企业而言,保证食品安全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与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食品企业应该把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证食品安全、履行社会责任作为首要任务树立“质量第一“的生产经营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体责任意识与企业成功与否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不仅反映企业经营道德水准,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企业自身的长远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企业的责任,自觉履行道德义务,树立健康观念,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梳理、补充和完善,对一些涉及食品监管的旧法进行废止、修改和整合,将各种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和监管的内容加以整合,尽量减少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对一些混乱的法律体系加以梳理,实现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力度,媒体监督具有传播迅速及时广泛的优势,能够迅速聚焦公众注意力,形成社会压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提升公众的监督水平,加大消费者协会监督力度,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规范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社会监管合力,建立起全面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对于政府来说,政府应加强监管与服务,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重新确立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机制。消费者应改正观念,学习常识,加强维权意识,也应该普及相关法律,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特别是增强科学知识、增长辨识能力和选择判断能力。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强化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这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媒体、社会公众等的广泛参与,但是最重要的是需要食品企业的自觉行动。食品企业应该应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作为企业的基本使命,真正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参 考 文 献

[1]刘艳.论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J].现代商贸工业.2010(3):45~

47

[2]王晓丽,李磊.基于食品安全视角的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浅析[J].价值工程.2009(4):11~13

[3]蒋冬梅.基于企业主体责任理念的食品安全问题探讨[J].中外食品.2008(2):45~46

[4]王化楠.发展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J].企业导报.2009(11)

[5]杨秀清.企业主体责任视野下的标准化和消费者参与[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0(2):89~92

第5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食品安全学》主干课程教学改革近年来,由于频繁发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恶性事件不断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已上升至人们主要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微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毒素,食品掺假以及基因工程食品的安全性问题,这也被国际社会所普遍关注。食品质量安全专业是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而开设的一门专业,于2001年开始设置至今已有10余年的历史。《食品安全学》作为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的特色核心课程之一,笔者结合几年的教学经验以及目前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要求,对该课程进行了以下探讨。

一、基本概念及原理解释清楚,避免混淆

食品安全学课程其理论性较强,需要掌握多元化的综合背景知识体系,理论与实际应用联系广泛的学科。为了让学生能够积极主动轻松地去学习这门课程,首先需要解释清楚食品安全学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食品安全学的基本原理。例如,食品安全学中涉及到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两个基本概念必须严格加以区分,避免造成学生对概念混淆。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卫生是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危害人体健康而采取的综合措施。大部分学生初涉及到这两个概念时,比较容易混淆。其实,这两者的关系就是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食品安全是食品卫生的充分条件。政府职能部门也通过执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法来代替片面的食品卫生法。关于食品安全学的基本原理总结归纳包括以下四大基本原理,即“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体管理理念,风险分析理论,透明性原则,法规效益评估。对于理论性知识体系的阐述可以通过以教师授课为主,通过发挥学生的主观积极性参与课程的探索与讨论为辅助手段可能更有助于对理论知识体系的掌握。

二、与国际发展趋势相结合,优化教学内容,多媒体辅助教学改革

与时俱进,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是摆在教师面前的新课题。结合国内外食品安全的最新发展动态以及本学科领域的发展特点及学科特色,尽量做到教与学和实际同步,提高学科专业的实践性与创新力,使学生能够学习到最新、最广、最实用的信息。食品安全学涉及多个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要求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体系,课程内容广泛,包括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危害和因素、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评价和管理及安全食品的生产开发等内容。针对专业特点结合学生以后的就业方向对教学内容适当优化。目前,从该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方向看,主要是从事食品、化妆品等的分析检测、动物检验检疫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故在教学中可以适当强化关于食品安全检测以及安全评价管理相关方面的内容。在教学手段改革方面,通过积极倡导多媒体教学是使食品安全学教学“活”起来的最有力的手段。如ISO系列、GMP、HACCP、食品风险分析及食品防护等内容,以前仅凭教师的口头讲解,学生认为知识很难理解和吸收。现在增加了教学录像和动画短片,不仅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直观,而且使学生感性认识增加,接受效果较好,避免陷入纯粹理论说教束缚,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对抽象概念的理解与掌握。

三、要求学生主动关注最新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针对有代表性实时案例进行课堂讨论分析

当前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对于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的学生必须要求他们去主动关注相关的最新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对于一些有代表性的实时案例可以拿到课堂上让学生参与讨论。例如,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如农药残留,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进出口大国之一,由于农残超标影响了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检测手段的高端精准化以及严厉苛刻的标准法规已成为目前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壁垒。首先需要对农药的种类、使用范围及检测方法包括国标方法以及一些快速检测方法等进行阐述。对于存在的这种贸易技术壁垒如何去克服,需要将我国现执行国标检测方法与国际公认的标准法规(如欧盟标准等)接轨,如何利用先进,权威,国际认可的分析手段进行检测并严格把关。另外,我们知道食品的流通范围广,流通速度快,流通环节少,对于达到老百姓手中的那些瓜果蔬菜中是否存在农药超标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这就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有效采取快速安全可靠的检测手段确保这些食品的安全性,将最新的食品安全信息快速准确地反馈给消费者,人人都能吃上放心食品,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给同学们介绍一些相关最新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以满足我们日常食品安全监测需要。

四、与优秀食品企业建立学生实践实习基地

如何实现理论教学与具体实践一体化,作为一名工科学生,不但要求他们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这就要求当前的食品安全教学除了教授专业知识以外,还要通过与生产企业相互对接,使学生真正在实践中感受具体每个环节的控制。为增加学生对食品生产现场的感性认识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知识的认识,本专业老师积极联系与周边一些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如南京卫岗乳业、上海太太乐鸡精、上海金龙鱼等建立了学生实践实习基地,通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学习实际生产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加深对食品安全管理控制的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理论知识。每次实习结束,通过学生实习报告可以看出,他们通过现场实践体验,对食品生产现场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4-17.

第6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2、食品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3、食品卫生人人重视,国计民生时时关注。

4、健康人生,安全饮食。

5、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平安。

6、树立正确营养理念,养成良好饮食习惯。

7、食品安全,健康万家。

8、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促进经济发展。

9、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10、抓好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11、做放心食品,保百姓健康。

12、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13、食品卫生,法律保障。

14、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

15、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16、食品安全人人知,身体健康最重要。

17、食品卫生法保护您的身体健康。

18、人生百年为健康,若要福寿定得防。

19、讲卫生人民健康兴百业,重质量食品安全利千秋。

20、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

21、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2、生产不安全食品等于在祸害人民。

23、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4、进场生产要注意,干净卫生要保持。

25、建立完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6、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27、食品安全,人命关天。

28、来料检验按标准,食品安全有保证。

第7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一)风险社会理念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将“风险”定义为处理因现代化本身引起的危机与不安全的一系列方法,所以风险的概念是对现代化的一种反身性认识,主要是由科技文明衍生而来,其本质与传统社会的自然风险有明显不同:

(1)现在社会的风险是我们无法感觉到的。比如那些完全逃过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物、空气、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这些物质都是长期或者短期对我们或者周围的生活产生影响,当然这种伤害是不可预见的,也是我们看不到的,但是这种伤害却是致命的。因此,风险的严重程度走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精确的风险‘管理’工具正被磨得锋利,斧子正被抡起来。那些指出风险的人被诽谤为‘杞人忧天’和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所表明的威胁被看作是‘未经证实的’。人们说,在确定情况如何并进行合适的测量之前,必须进行更多的研究。”

(2)现在风险所牵涉的对象具有非常大的广泛性。也就是说,在风险社会下的风险可能对我们整个社会、整个世界都造成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是全世界都会遭受的,与任何国界、地域毫不相干,在这样的损害面前,任何国家、民族、种族,都是平等的受到损害。

(3)在风险社会里,人们所遭遇的风险是无法评估的,因为新的风险因素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内在的因素及外在的很多影响,同时,我们所面临的风险是各种社会制度下的产物。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整个地球造成了极大的环境及生态污染,这都将成为一种风险的组成部分。

(4)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存在于很多方面,作为现代人类工业化社会的正常后果,这种风险将伴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且,在人类毫无休止地追求更完善生活、无休止地对大自然进行破坏以获得舒适便利生活的同时,这种风险的陪伴将不会停歇和消除。

(二)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属性由风险社会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人类面临着威胁其生存的由社会所制造的风险,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未来的不确定性与全球化趋势结合在一起,社会的中心将是现代化所带来的风险与后果。同样,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食品中若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就会对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依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食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过程中,需要对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既然在食品安全问题中有风险评估判断,那么食品安全概念也具有几个基本属性。首先,食品安全的发展变化性。我们知道,现在食品的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也是科学技术的把关问题。在人类食品的发展史上,每一次食品生产的进步,都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息息相关,如现在大家比较熟悉的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的出现,都是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当然,世界很多食源性疾病的爆发,也不断让人们对公共卫生和整个食品加工体系和处理方法加以重视。其次,食品安全的经济性。食品作为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对我们人类是不可缺少的。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的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产品的特点,不断研发各种食品。但是,在很多食品安全案例中,食源性疾病的发作也对本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例如,我国在2008年爆发的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事件,导致全国的牛奶产业受到极大的影响,对各省乃至全国的经济造成严重损失,当然也引发了消费者对奶粉业的不信任。再次,食品安全的社会性。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历史性及世界性的问题,因此,不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都会涌现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在于当时的人们是否对同时期的食品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由于各国发展水平不同,每个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点也有所不同。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人们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在于本国或者世界内由于科学技术的良好发展引发的具体问题,比如如何提高转基因食品在人类食品运用中的完善,如何加大食品安全中的科技含量等;而在发展中国家或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国家,对食品安全所侧重问题就是赖以生存的食品的质量问题,如食品中是否掺有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食品中是否包含了假冒伪劣的材料等。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与国家或者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这些特性对于构筑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关系性要求利害关系人均可参与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关系,行政对于食品的安全性负有说明责任。而可变性则要求行政机关要及时履行自己的危险防止责任,在必要时应撤回原行政行为,当然也可能会产生损失补偿的问题,同时还要求对风险管理制度、方法、手段定期做出再审查、再评估,实施不断完善的过程化管理。

二、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反思

从我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来看,已经有很多风险思想的体现,例如我国刑法第144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众所周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个典型的抽象危险犯,即只要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即使没有造成损害结果,也构成该罪。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刑法有关食品安全的犯罪与风险刑法理论的预防性体现的还很不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刑法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方面绝大多数属于结果犯或具体危险犯,这样的规定与风险预防思想并不相符。比如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现在一般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既然以市场经济秩序为法益,那么,只有伪劣产品投入市场,并且投入市场达到一定的程度,即从销售金额看来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才能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干扰,需要刑法的出击予以保护。因此,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或者销售的伪劣产品是否达到销售金额较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定罪要素,因为根据具体的销售金额能判断出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多大的损害结果,这也反映了我国很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相关犯罪是结果犯或者具体危险犯。其次,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监测等方面考虑了风险预防的原则,但是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是否与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在风险预防方面进行了很好的衔接呢?例如,为了提前预防风险的传播,我国《食品安全法》在规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举措的同时,也在很多条文上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一系列作为义务,如依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于那些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但是我国刑法规定中并没有结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范规定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履行这些健康检查义务而造成食品卫生方面的损害结果时,该对这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如何定罪处罚,因为我们知道在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中,有关食品安全的不作为型的犯罪很少,并且由于不作为理论本身在刑法理论中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难题,依照不作为理论,如果行为人负有某种法律义务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因此造成损害结果的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可是对于一定行为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罪名认定问题该如何决定,却一直是个难题。尤其针对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仅靠刑法总论加以分析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罪名确定问题,一直是个难解的疑问。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生产经营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关于健康管理的规定,没有履行相应的健康检查义务,从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损害后果的,似乎也难以依照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这就是源于我国刑法规定与食品安全法相关规范之间的不协调所致,也就是我国刑法在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缺乏食品安全法中所体现的风险预防的思想。

三、风险社会理念下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完善

所谓风险社会,如前所述,按照德国学者贝克的思想,就是指现代工业化社会具有的一种风险性特征。贝克在总结风险社会的特点时,将现代风险与传统的自然风险进行了很多的比较,他认为现代风险大多是由于人类不节制地开采所造成的人为风险,这种风险会给我们整个世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后果,在这样的损害面前,没有国界地域的区分,任何人、任何阶级都会受到这种风险的影响,并且由于人类在不断地追求生活的更高层次,因此,在追求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更多的所谓幸福生活的“附带品”,这样,现代的风险是不可消除的。那么,在这样的不可避免的风险面前,我国刑法应适当作出调整,以适用现代社会下风险预防的理念。

(一)适当增加过失型食品安全犯罪依照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观方面都是规定为具有主观故意,从而把生产者存在过失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方面排除在外。但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加工经营乃至销售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义务性规定,如行为人如果不履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查证查货的注意义务,在查证查货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轻率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那么该如何处罚呢?按照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是很难追究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的,当然如果相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倒是可以在罪方面进行考虑,可是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而在很多食品生产加工乃至销售环节中,并不一定所有的检验人员都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这样对其他人还是无法追究相应责任。因此,考虑到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及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刑法相关罪名中增加过失型食品安全犯罪类型,达到更好地遏制食品安全犯罪的目的。

第8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1、《食品安全法》最直观的不同点在于把食品从卫生上升到了安全的高度,同时法律的篇幅也大幅度扩大;

2、这次通过的整整多了1万字,达到16600字,而且规定的范围也更加广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进出口和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都单立一章,足见目前国家和社会各界对这些方面问题的重视;

3、《食品安全法》从它主要内容的规定,可以体现出我国在这个监管理念上的进步和变化,原来的主要的关注点在食品卫生,而新法确立了一个与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科学监管体制,同时添加了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广告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应该说是一部重要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

(来源:文章屋网 )

第9篇: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从事制假售假、无证无照、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作坊”、“黑窝点”以及不法商贩。保障食品安全健康,增强公众消费信心,打击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严防非法酒类产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和销售给消费者,在春节、端午、中考、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时部署了全区餐饮服务食品环节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时间、重点对象、整治内容和工作责任与要求。

三、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定期开展酒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市场内举行了《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宣传资料1000多份。并在京九市场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帮助市民解疑释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群众的酒类消费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理念,营造全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四、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