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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基础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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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基础知识

第1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 规范; 村财乡管; 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第2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规范;村财乡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记账健康发展

(一)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人员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

(二)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机构合法运行。

2009年7月6日,在笔者修改此文时,获知新疆首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班在博湖县本布图镇开班,该培训班包括汉、维、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学员参加培训,参加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理财小组人员。新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吴解铭亲自指导,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货币资金管理、家电下乡、会计委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农村综合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涉农政策、业务。

期望国家能够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村落,惠及各族农民兄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S].1993.

[3]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S].

[4]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S].2005.

[5]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S].

[6]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S].2008.

第3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

一、在新农村环境下进行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的必要性

1.保障基层群众的民利

进行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不但能够提高农村会计的管理水平,增进村民对村会计的监督力度,从而使得村民的民利进一步得到加强。另一方面,通过农村会计职业化的发展促进了村民的参政意识以及其主人翁思想。

2.调控农村集体资产

农村土地资产以及一系列集体收入构成了新农村时期的农村集体资产。目前,多数农村存在村领导私自出卖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甚至将政府发放的粮食补助经济款进行私吞,如此一来,不但损坏了村民利益,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通过进行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使得农村会计的管理水平得到全面强化的同时提高了调控农村资产的能力,从而提升了党和政府在村民心目中的公信形象,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意义。

3.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速度

现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到了深层次阶段,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拉近城乡距离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向。为了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农村会计管理水平的强化,通过农村会计职业化的发展,实现对村级资金进行统筹规划以及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花费是为农民服务,以此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持续性的发展。

二、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的现实状况

1.农村财务工作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现阶段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管理层次以及程序不规范等。在当前,农村财务多由村干部一人管理,由此使得农村财务即得不到科学的专职会计核算,而且使得相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缺失。部分农村的现金开支非常随意,特别是在某些经费开支方面表现出无需审批、不记账或不结账的现象;在某些农村虽然有专门负责管理账目的会计,然而因为这些会计缺少专业的管理水平,从而造成账目模糊以及原始凭证不规范等问题。

2.农村会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培养

因为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给农村带来的影响,加之农村的基础条件较差、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待遇水平相对偏低,使得稍有专业会计知识以及技能的从业人员拒绝在农村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排外思想的影响,使得外来人员难以在本村顺利开展工作,由此形成了较多的村会计均来自于本村村民,而这些人员的会计技能以及从业经验均达不到规定要求,且无证上岗现象较为严重,这些是造成农村财务混乱的主要原因。

3.农村财务缺乏规范化管理

形成农村财务管理落后的原因除了因为专业管理人员的缺失,而且还需要让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在实际中,农村会计人员多数会随着书记的变更而转换,此是因为农村制度的特殊性造成的,当前,农村会计的选用还没有行成法律化和体制化,具体的会计选用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传统的管理观念严重阻碍了农村财会制度的发展。会计选用的随意性不但影响农村会计业务传递,而且影响农村会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甚至为村干部进行腐败造成了可乘之机。

4.农村财务工作缺乏有效监督

农村干部队伍的基本素质较低是财务工作出现松散管理的主要原因,某些地方财务工作甚至由书记直接指挥,而村民由于对财务基础知识的缺乏,使得村民在监督方面表现乏力。当前农村虽然实行了财务公开,然而由于无人监督使得财务的造假现象普遍,从而使得财务公开只是表现在形式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外,由于财务交接的账目不清,造成遗留问题难以落实责任,继而形成死账。

三、进行新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路径的规划

1.实行乡镇委派村会计的委派制度

(1)促进村级会计服务水平的提升。在具体中首先应建立独立的行政村会计服务中心,且对相关人员进行统一配置,同时将镇政府会计服务中心办公电话向外公布,由此就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若村里有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赶到,如未及时赶到需进行电话沟通。另一方面,对于村民上报意见应及时进行汇总上报,通过逐步改善村级会计的服务水平,从而使得村账代管的会计委派制度的开展打好基础。(2)对村级会计资金使用机制进行完善。为了保证农村集体日常资金的使用便利,可考虑与辖区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进行辖区村周转账户的设立,以此更加便利于工作的开展。(3)要求定期检查村干部以及村级会计助理的资金往来情况,以及村级集体资金的收益等,同时应提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意见,以此加强集体资金的管理效果。另外还应对农民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落实,从而取得农民群众对各项工作的支持,继而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2.通过会计聘用制度促进农村会计职业化目标的实现

为了使农村会计职业化目标的实现,具体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1)为了稳定村级会计的人员队伍,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聘,可推行考选聘任、联村记账等多种会计职业化的管理模式。可面向全社会进行招聘,若有必要可到相关高校进行专业的优秀人才选拔,以此不但解决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人才缺乏问题,从而也使农村会计职业化水平得了有效提升。(2)通过完善农村会计人才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的具有资质的农村会计人员进行全部归档,继而形成由镇政府统一管理的农村职业会计人才库,通过这种途径使得具有优秀专业知识的中青年会计人才步入农村的会计工作岗位,从而解决了农村会计素养过低以及老龄化等问题。(3)对农村会计的激励考核制度进行完善。通过对农村会计竞争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使得农村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责任感得到激发,从而使其自我职业生涯以及人生价值得到跨越,继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4)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工资发放制度进行完善。只有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的发放落实了,才可能实现农村会计职业化进程的实现,因此建议村级会计工资可由镇政府统一进行管理发放,从而有效避免了村委拖欠农村会计工资现象的发生,使其基本的生存条件得到保证。有了稳定的工资发放,才能将农村会计人员稳定的留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以此使农村会计的职业化发展得到实现。

3.提升村级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在农村会计职业化进程中对村级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不断提升,此包括专业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具体应从以下方面进行:(1)完善农村会计人员的准入制度,且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村委会成员的直系亲属担任该村的会计。(2)当前,对现任村级财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以及与邻村会计的交流制度,从而逐步实现村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体制,对业务水平不达标的会计人员进行淘汰。(3)可将村级财务助理人员纳入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对象,且对其进行规范化以及制度化管理,以此使这些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4)在针对相关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中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能够增进相关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的可操作性。(5)对村级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可由镇政府定期进行组织,以此增进相关人员的手法意识,使得村级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4.完善村级财务的监督体制

可由乡镇财政所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以及检查,对村级资金支出实行授权审批制度,从而提升村级财务的管理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实行村账定期公开制度,对村账公开日进行设定,且对村民疑点进行解答,对于无法解答的问题可进行上报,同时要向村民承诺具体回答的时间,从而使得村级财务透明化。为了改变一直以来所有资金由村干部全权管理的局面,避免集体财产流入少数村干部的口袋,问题严重时,可选举村民监督小组对村财务进行监督,以此杜绝村干部的腐败苗头,使得党以及政府在基层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得到恢复,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快速发展。

5.通过提高村民素质增进其行使监督作用

进行村级会计监督力度的强化还需要依靠基层的大众力量。然而因为各种原因,使得我国农村较多的群众的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基本的民主意识、对相关的财务知识一无所知、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由此使村民对村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使得某些村干部在村上成为“土黄上”。对此,应全面对村民的最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以及法律知识进行培训,推选有文化、有威望的村民代表对村财务进行监督。

四、结束语

进行新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性过程,为了实现在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下的农村会计职业化目标的实现,首先要求相关人员提高对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然后对新农村建设形势下农村会计职业化发展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使得新农村建设下的农村会计实现职业化程度。

参考文献

[1]徐翾,康胜.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会计事务的创新发展探析[J].中国软科学,2011,(02):125-130.

[2]徐翾,康胜.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会计事务的创新发展探析[A].中国软科学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第八届中国软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下)[C].中国软科学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1:6.

[3]陈顺达.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乡村财务管理模式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2:12.

[4]刘晓敏.关于农村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商,2015,(28):155.

第4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财政支农政策得到更好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促进村级财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财政部43号文件及省厅领导讲话精神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通过培训,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有效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提高全市农村财会人员业务技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培训对象

根据我市行政村数量统计,此次培训对象为253名村会计和村干部,见《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分配表》。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培训内容

1.财政支农政策概况。了解并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政策的意义、内容及要求。特别是中央有关“三农”文件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政策。

2.财政支农政策具体操作。熟悉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能够解决财政支农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涉农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和财务管理。掌握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范和操作,熟悉农村集体民主理财的形式、程序和职责。

5.农村财会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针对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知识、财务管理知识和财会实务操作等。

6.经济管理知识。主要是税务、金融、统计和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

(二)培训要求

1.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省、市培训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下达的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并按省、市要求,定期汇报培训落实情况。

2.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并形成培训的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制定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3.按照培训内容和规模要求,指派4-5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授课老师,提前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师资培训。

4.由各镇财政所所长、农经中心主任带队,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培训。

5.由各镇财政所负责采集培训人员的电子照片信息(像素分辨率在180×200以上)。各镇要及时将电子照片和报名登记表于11月21日之前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五、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省厅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农村财会人员每年接受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中旬,组织授课教师集中备课、试讲,以保证教学质量。

第5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6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一、永建镇农村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2006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建镇在镇农综站设立镇村账镇管办公室,按照《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所辖10个村委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统一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尽管当时好多村委会对这项工作不是很乐意,最终还是代管起来了,全镇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工作还是迈出了划时代的一步。2009年9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永建镇对全镇10个村委会的185个村民小组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各个村民小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底数,资源、资产进行造册登记,资金纳入了会计委托服务的范围,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全镇村组代管资金达2158.29万元,其中村委会资金1502.42万元,村民小组资金655.87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设备配备

2006年9月,永建镇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成立时,办公室设出纳1名,会计1名,复核1名,负责全镇10个行政村的会计核算业务工作。村委只设报账员1名(出纳),按时到镇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报账。每个村设有三本帐,一本会计总账,一本现金日记账和一本银行存款日记账,当时所有的会计业务都是手工完成,业务繁琐,工作量大。2009年年底,在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农业局、农经站的指导下,县上给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配了1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镇政府又配了1台电脑,这样出纳、会计各用1台,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上还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了会计软件应用的培训,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镇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建立、健全了村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金管理等等一系列的制度。2006年制订了《永建镇村账镇管办公室关于对村级财务支出的有关规定》,2009年12月又补充制定了《永建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村、组各项收入支出、财务公开、财会人员等作出相关规定。2013年年末,又制定了"五审一签"也就是村组财务收支必须先由经手人审核,再由村监督委主任、村委会主任、镇挂村包组领导和镇村组账务代管办公室审核,最后再由镇长签字方可报账。村组财务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取得的成效

从2006年实行村级会计委托,2009年又实现了村民小组会计委托至今,永建镇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让村级财务工作实现了两个根本性转变:第一实现从口袋账向规范会计核算的转变;第二实现了手工会计向会计电算化的转变。6年来,永建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从一开始不太受欢迎,到今天逐渐被村组干部接受、赞同、认可,这说明这项工作体现了它的价值,更说明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是村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村组账目真正做到了日清月结。有效遏制了"账目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随意处置、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通过委托,做到了资金合理使用、资产保值增值,农村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提升了发展后劲,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其次实行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后,所有财会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村组财务管理的成本。

四、存在的不足

1、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理财小组没有正常发挥其民主监督理财的作用。真正要贯彻、执行好《永建镇村委会、村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一定的难度,另外加强村组"三资"管理,目前我们只是将"三资"中的资金纳入委托,如何盘活村组资源资产,对村组资源、资产进行更好的管理, 并确保确保其保值、增值还有待于深入探索。

2、工作经费不足。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将长期存在,但是由于办公经费没有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办公用品、支票购买、电脑和打印机耗材费用支出严重挤占了农业组有限的办公经费。

3、人员不足。原来办公室有三名人员,现在只有两名,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量大,任务重,尤其是会计因为后续工作多,工作量更大。年底农经网络化信息平台的建立,要实现农经工作尤其是"三资"的实时查询、实时监管、实时分析、实时上报,更需要充足的人员才能完成。(农经网络化信息平台包括:"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流转管理平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统计监管平台、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平台、农民负担监测管理平台和农村党风廉政监管平台7个网络平台。)

4、村组财务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工作长期开展。

5、村民小组报账员直接来办公室报账,而他们的业务水平又基本都是最差的,每来一个报账员,总出纳都要办理半天,严重影响了整个办公室工作效率。

五、意见和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真正从政策上稳定队伍,同时镇政府应当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3、狠抓各类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村组报帐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对办公室人员尤其是村组报账员培训学习,使其进一步掌握《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学会基本的会计基础知识,以适应村级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县镇等上级部门每年安排专门的业务培训费,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如果没有上级部门支持,办公室人员及村组报账员近两百人,面对庞大的队伍,农业组根本无法开展培训工作。

4、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特别是上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财务软件,另外办公室经费也应该列入政府预算,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才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也才能使村组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长期、有效、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第7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财政管理乡镇财政会计基础工作问题与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reform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in recent years gradually objectively on Township finance in particular on rural 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Audit and inspection conducted on Township finance in recent years, financial accounting work in villages and towns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neglected, directly affects the quality of the analysis of the report and the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and the accuracy of the decision, on these issues, this article made some appropriate solutions.

Keywords: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rural financial accounting work

[中图分类号] [F29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

我国乡镇财政试点工作始于1984年。二十余年来,乡镇财政为乡镇一级政府履行政权职能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乡镇财政基础的会计工作也历经了几次会计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壮大。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会计主体分不开

部分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不开,他们往往既担负着财政所总预算会计的职能,又承担着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任务,集多项独立的职能于一身。账簿使用一套,凭证装订成一本,会计主体分不清,会计职责“串位”,这与国家会计规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极不相符,与财政改革和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对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职能要求相差甚远。

(二)会计账簿不规范

1.账簿设置不全。一些乡镇的明细账尤其是往来明细账往往没有设置,多年后账面上的往来项目谁也说不清,只得调账处理,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科目设置不统一。个别乡镇财政所会计不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科目设置账簿,自编、自造会计科目,给统计、汇总和编制会计报表带来很大麻烦。

3.记账不符合要求。随意使用圆珠笔和红笔记账、隔页跳行、挖补、涂抹、刮擦或用化学药水除迹等情况时有发现。

4.对账不及时。平时不对账,以至于年终结账编制决算时与上级财政及村级各单位的往来和拨款支出时有不符。

5.结账不规范。该冲销的收支余额有的不冲销,连年结转,有的冲销时连记账凭证也不填。

(三)制度执行易走样

实际执行中财会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手续传递不符合《会计法》及财务规则的要求,会计监督和制约工作跟不上。检查中笔者发现,有的乡镇会计、出纳一人兼;有的乡镇虽然会计、出纳分开了,但出纳包揽所有的资金收付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的收付等),会计只是将月底转来的有关凭证和手续整理后记下账、报下表完事,会计总账上反映的“银行存款”(或“国库存款”)、“现金”余额与出纳员掌握的实际余额不符,会计职位形同虚设,会计监督职能严重不到位。

(四)凭证填写把关不严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应是原始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但检查中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白条入账、甚至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载有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及简要内容、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规则对它的填制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实际工作中见到的记账凭证却五花八门:有的记录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不符;有的一张记账凭证上“多借多贷”;有的记账凭证编号不连续;有的两种墨水混用甚至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有的填写时随意隔行或涂改等等。

(五)会计账表不统一

会计报表有的估列代编、账表不一致,有的前后数字不衔接,有的项目不全,更为普遍的是只填数字、懒于文字说明和分析。

形成上述状况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原因。客观方面:

1.从现有人员构成情况看,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学财政、财会等相近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所占比例很小,会计基础知识普遍缺乏,有的甚至未取得会计职业资格从业证书便匆匆上岗;

2.乡镇工作性质决定下村、下厂时间多且无规律,往往一人兼多项工作,很难挤出固定的时间熟悉财会业务;

3.目前大部分县(市)乡镇财政人员的管理体制有诸多弊端:人事调动权归组织部,管理使用权归乡镇政府,县财政只负责业务指导。这样的管理体制很难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符合要求,县财政下大力气组织的业务培训收效也不理想;

4.财政所职能尚不健全。财政所是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但作为最基层的财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只是乡镇政府的几名普通工作人员,往往没有自主安排自己本职工作的权力,只能围绕乡镇的“中心工作”转,自身的本职工作必须靠加班加点来完成,其固有的各项职能在工作中也大打折扣。这样下来,财政所人员的业务素质难说提高;

5.监督检查工作缺位。多年以来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往往只针对违规、违纪问题,对会计基础工作普遍重视不够。主观方面:一是财政所的工作量较大,待遇较低,财会人员对业务学习缺乏应有的热情;二是对业务学习的认识普遍不高,知难而退,得过且过,应付心理占优势。

二、相关对策

1.实行县级以下财政垂直管理

这样,既能使现有人员尤其是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又便于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和专项考核,可促进业务素质的快速提升。

2.健全财政所职能

财政所要与乡镇繁杂的其他“中心工作”适当脱钩,同时健全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确保有独立的时间安排自身工作和学习、处理自身业务,实现真正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决)算制度。

3.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培训

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定期、轮流培训制度,强化落实,常抓不懈。

4.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

使业务考核与奖惩、职务升迁挂钩,从根本上调动基层财政人员对业务学习的积极性,使他们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变被动学为主动挤时间去学。

5.切实提高基层财政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乡镇财政人员既要“包村”、维稳,干好乡镇的“中心工作”,还要加班加点记账、结账、报表,很是辛苦。但就目前乡镇干部总体情况看,乡镇财政人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明显偏低。

6.提高准入门槛,把好进人关

目前,各地大学生的就业形势都不十分乐观,财政、财会类的毕业生竞争更激烈,县级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财政所准入门槛,对不合格的混岗和临时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流和辞退,把专业对口、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较高素质人才招录进来,给基层财政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第8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一、普惠金融的含义和特点

普惠金融(又称包容性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概念最早由联合国提出。联合国在将2005年确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时,呼吁建立“普惠经济部门”(Inclusive Economic Sector),意指“将所有人,无论国籍、城乡、地区,都纳入经济增长轨道,公平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在普惠性经济部门概念下,联合国又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即让所有人都享受金融服务的实惠。

普惠金融的基本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支持下,建立一整套关联的金融机构,共同为所有阶层人群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每一个家庭和企业都能以合理价格获得储蓄、信贷、支付、租赁等内容广泛的金融服务。二是拥有健全的机构、合理的内控系统、行业执行标准、市场监督机制,以及在需要时合理的审慎监管。三是以财务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作为长期提供金融服务的手段。四是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并在任何可行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价格合理且种类多样的金融服务。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2014中国普惠金融实践报告》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起,普惠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公益性小额信贷、发展性微型金融、综合性普惠金融和创新性互联网金融四个阶段。在互联网金融阶段,普惠金融在我国获得了爆炸式发展。以网上银行为例,据统计,2012年我国网银注册用户已经达到4.89亿人,相当于美国总人口的1.58倍;网上银行交易额突破900万亿元,相当于201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7倍。

二、德宏“三农”事业需要发展普惠金融

尽管德宏州金融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实力不断壮大,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内控机制不断健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金融组织体系还不完善,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农村金融仍是德宏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少、网点少,金融资源城乡二元化结构特征明显。截至2013年末,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富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共13家银行在德宏州设有县级金融机构21个,营业网点173个,其中县城服务网点96个,乡镇服务网点77个,在乡镇除农业银行设有4个网点外,大部分乡镇仅有农村信用社一家营业网点,在全州70%以上人口生活的广大农村地区只分布着44%的金融网点,而且还有2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资源城乡差异大,二元化结构特征明显,农村居民仍难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便利的存取款和支付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三农”金融基础十分薄弱。

二是农村抵押担保品缺乏,农村地区“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并存。农村金融业务效益低、风险高,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内生动力不足。受农村贷款抵押品不足、抵押品办理不畅、不符合抵押要求等因素制约,农村贷款业务规模难以做强做优;青年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富民贷款、失地农民创业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等特定对象类的创新产品贷款仍处于起步阶段。而2013年8月全面启动的以农村“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基础的德宏州“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推进缓慢,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产权确权颁证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产权信息登记、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流转等相关配套服务机构尚未建立,总体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三是农村居民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利率偏高。由于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较高,信贷风险较大,加之竞争不足,金融机构普遍提高农村贷款利率,一般在30%―50%范围内上浮,普遍高于城镇居民、企业贷款利率,弱质产业反而承受了更高的信贷成本。另一方面,抵押资产评估、登记、公证程序繁琐,费用较高,进一步推高了农村居民、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部分地区信用环境欠佳。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仍然滞后,社会信用文化建设缓慢,虽然农户信用意识总体上有较大的提升,但部分村寨群众诚信意识仍然薄弱,特别是有的少数民族群众将银行贷款视同财政补助资金,只想借不愿还,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脆弱。另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中介机构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有效地收集并准确地评估农户信用信息,也无法在经营机制上依赖于筹资者的真实信用状况以做出决策,增加了授信的风险。

五是金融知识普及不够。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金融市场迅速发展,金融产品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作为经济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核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不断加深。但我州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匮乏,对金融政策法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风险等认知不够,近80%农村居民不知道信贷、结算、利率等方面的政策与金融法规知识,绝大部分农村群众只知道信用社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对贷款的种类、期限、利息计算等知之甚少,对消费信贷、助学信贷、小额信用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及支农惠农政策了解不多;很多农村群众不会使用银行自助设备,不熟悉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便捷的银行电子业务,使这些群众享受不到现代金融带来的种种便利,既影响他们办理金融业务的效率,又增大了金融机构柜台压力。

上述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德宏州“三农”事业发展,阻碍了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影响了德宏美丽乡村建设蓝图的顺利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这为我们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缺失问题、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指明了道路。当前我们要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服务的包容性,面向贫困人口、妇女、青年、农村及偏远地区居民等群体推出具有可持续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可负担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有效扩展到农村广大普通群众,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让老百姓享受更多更优的金融服务,提高弱势群体收入,增强资源配置公平性,实现发展机会均等化,更好地推动德宏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三、德宏州普惠金融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德宏州发展普惠金融应坚持三大原则:一是服务大局原则。坚持以中央和省、州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导向,以“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中心,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水平,更好地服务建设“两富”现代化的大局。二是全覆盖原则。通过多层次的金融创新和全方位的服务覆盖,积极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让普惠金融的阳光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可持续原则。坚持定位与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相结合,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坚持市场化运作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可持续地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德宏州普惠金融工作主要目标是围绕创业普惠、便捷普惠和阳光普惠三大目标,积极开展网络覆盖、基础强化、精准扶贫和创新升级行动,积极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乡镇(街道)的服务体系,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居民创业融资更容易、享受金融服务更便捷、获得实惠更广泛。

四、多方并举,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

普惠金融从理念到实践,最终要落实在市场实际操作层面,因此正规的金融机构是实施普惠金融的主体。全辖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应将经营目标和普惠金融主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多方并举,强力推进,促进普惠金融在德宏落地开花、结出硕果。

(一)强化基础

一是开展“走千访万”活动。信用社应实施“三个层面、三个了解”,即联社了解全市及各乡镇(街道)情况;各信用社了解各行政村(社区)情况;基层网点了解辖区情况。做到“四进三新”,即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进村进社区、进户进企业;重点走访新客户,特别是落后偏远的山区,有金融需求但未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走访形式要有新突破,借用短信等平台实时宣传走访活动,利用客户经理联村联户制度把走访和日常服务联系起来;走访力度要有新提升,由扩面向提质转变,将信息掌握和金融营销特别是金融满足结合起来,做深做实走访工作,提升活动成效。二是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普及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通过流动宣传、集中设摊、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结合“进社区、入村寨”活动,宣传普及银行卡、惠农POS、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ATM和其他自助设备、理财业务、支付结算、征信等金融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农村群众金融自助机具的操作使用技能,加强信贷政策、信贷产品及办理规定、条件和程序的宣传,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创业、理财的意识与能力。三是进一步优化信用体系。树立信用是创业根本、信用是个人财富、信用创造价值的理念,完善信用体系,给诚实守信者以支持,体现守信价值,建设信用文化。扎实推进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活动。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的等级评定,实施差别化优惠措施。继续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及录入工作,提高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农村信用评定基础信息在贷款授信、用信等方面的应用率,不断提升信用工程质量,通过小额贷款普惠工程建设,将建档情况录入信贷管理系统批量建档、批量评级、批量授信、批量发证,提升农户档案质量,简化农户贷款流程和贷款手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力争做到有贷款需求农户小额农贷实现“随用随借”。同时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拓宽信用工程覆盖范围。四是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程。以持续强化信贷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管理为目标,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程,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信贷支农绿色通道,将贷款业务全过程置于阳光下运行,促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完善网络

一是完善物理网络。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以中心镇、产业园区和新农村人口集中村为网点建设的突破口,不断优化网点布局。重点推进ATM机和自助银行、POS机在乡村和社区布放,持续推动服务网点向下延伸。加速离行式ATM机和自助银行、警银亭在新兴商业区、工业园区、上规模居民生活社区和小区等人流密集区的布放工作,争取做到中心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应布尽布”,努力构建物理网点与自助渠道相互依托、优势互补的一体化服务格局。以“以折还卡”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金融惠农支付服务点功能,做好代收水费、代收电费、交通罚没款等特色缴费业务功能的完善和推广工作。农村信用社应加大惠农POS布放推广力度,着力推进“微型”银行、“金融服务便利点”建设,逐步提高辖内行政村“金碧卡+电子机具+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家店)+支农联络员+管村客户经理”五位一体金融服务模式覆盖面,打造具有农信特色的网络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及村级公共服务能力,做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保卡、公务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财政、社保资金存储、公积金业务、电费代缴、社会保障卡及惠民资金的工作,为城乡公务活动与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二是打造电子网络。利用现代科技打造电子银行网络,切实增强跨区域金融服务能力,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创新和完善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和功能,积极推广电子银行业务,提升客户电子银行使用率,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成为银行产品的重要分销渠道和特色客户服务品牌。通过增加自助机具布放、推广电子银行应用、加快银行卡发行,大幅提升电子业务替代率。三是编织人员网络。着眼于普惠金融的“小、广、散”,不断编织和优化遍及城乡的人员网络,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强化村级信用小组长队伍建设,使其成为信用社和百姓的重要信息桥梁。不断加大进村入社工作力度,传递金融政策信息,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推广金融产品服务,调查掌握农民创业意愿和金融需求,帮助指导发展农村经济,适时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构建与“三农”紧密活动、互惠共荣的新型服务关系,延伸拓展金融服务。

(三)创新升级

一要创新普惠机制。围绕富民惠农,构建普惠金融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市、镇乡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的合作,做好与相关民生工程对接,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服务措施。积极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低成本、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一乡一品一特色的产品创新思路,推出更具特色、更贴近当地实际的金融产品,加快推动产品升级与业务转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二要创新普惠方式。推行贷款“三式”服务,即农户贷款“一站式”服务、小微贷款“工厂式”服务、产业贷款“链条式”服务。扎实推进普惠工程,及时掌握农户基本信息,大力开展农户贷款“一站式”服务,推广自助循环贷款业务。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设,优化小微企业办贷流程,尝试小微贷款“工厂式”批量作业,在小微企业贷款技术化、专业化、科学化上下功夫。继续加大烤烟、茶叶、咖啡等特色经济支持力度;加大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守信用的企业和生产、加工、销售大户的支持和培育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型、成长型、税源型小微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等,要积极探索与这些产业相配套的“链条式”服务。三要创新普惠产品。大力推进信用贷款,以小额贷款证和惠农卡为拳头产品,实行“综合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便捷措施,提升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着重推广小企业联保贷款、小企业信用贷款、小企业循环贷款、贷免扶补、小额扶贴息贷款。为满足城镇化带来的居民投资需求,应加快理财产品研发力度,增加居民金融性财产收入。加快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新业务、新服务,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元化金融需求。四要创新抵押融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林权交易新模式,配套构建林权投融资新平台,扩大和提升交易规模和质量。在政府职能部门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确权发证,建立农村“三权”产权登记、评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制定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办法,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其他融资业务。五要创新创业支持。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发挥金融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加强创业创新。积极探索扩大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巾帼创业贷款、农村党员创业贷款、失地农民创业贷款以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形成市场细分、种类齐全、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产品体系。支持在现代农业、森林经营业、社区服务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创业。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创业培育计划,支持小微企业走新型创业之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个转企”、“小上规”、“下升上”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扶贫帮困

围绕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扩大扶贫小额贷款支持范围,不断扩大精准扶贫贷款推行力度,对政策扶持范围内的扶贫小额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支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不压贷,不搞单方面的收贷等信贷退出行为,努力维护小微企业资金链安全;不延贷,确保小微企业周转贷款及时到位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不抬价,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尽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加费,严格执行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自设咨询费等手续费项目,不变相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五)让利于民

首先,应主动减免费用。减免惠农一折通“以折换卡”卡费,减免惠农卡开户费、工本费、年费、ATM交易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跨行、社转账手续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多项服务费用,降低居民金融服务成本。其次,应实行优惠。对信用村镇的信用农户实行优先贷款、优惠利率、简便手续。对农业种养殖专业户和购销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家乐业主等涉农对象,实行优先贷款和优惠利率。对小微企业等重点支持对象实施结构性利率优惠政策。第三,应主动回馈社会。金融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送温暖、送知识、送服务等公益活动。开展“金融干部帮扶”和“村银共建新农村”活动,通过资金合作、管理合作、服务合作和信用支持,促进村级集体资金保值增值,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发展普惠金融 改善基层金融服务.《第一财经日报》,2013(12).

[2]胡萍.“普惠金融”将迎来发展新阶段.《金融时报》,2013(12).

[3]杨海平.发展普惠金融需要微观层面创新.《金融时报》,2014(6).

第9篇:村级财务基础知识范文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资金运行;风险管理;促进政策

一、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内涵、基本特征及主要类型

(一)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内涵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作为近年来在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目前政府管理部门和学界对其内涵仍存在一定的分歧,缺乏统一的界定。

金融监管部门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界定为“社区互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条中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扶贫部门所开展的贫困村资金互助的扶贫工作中,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界定为“非营利性的互助合作组织”。如2008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组、财政部农业司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指导手册》(试行)指出: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是指由贫困村村民自愿参加成立的非营利性的互助合作组织。浙江省《关于开展建立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通知》(浙扶贫办〔2008〕40号)指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是指经批准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设立的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由村内农户、工商户自愿入股组成,为成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社区性和非营利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此外,王景新(2009)等认为: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在农村信用社逐渐异化、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以及农业银行商业化逐渐疏远“三农”的背景下,农民为解决农村“微型融资”严重不足而自发创建,并逐步得到党和国家政策支持和确认的社区互“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张德元等(2008)指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具有类似或关联生产模式的农民共同发起、拥有和管理,为了获取便利的融资服务或经济利益,按照资本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原则建立的互助金融组织。

结合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功能定位,笔者认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指由于农民无法有效及时地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发展或解决生计问题而急需的资金短缺周转问题,在一定的农村社区范围内,自愿出资入股、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合作发展而成立的资金融通互助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基本特征

根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基本内涵及其服务对象、开展的活动和组织功能等,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具有以下五方面基本特征。

1.组织功能的互。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虽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但互助是其共性,从资金互助组织存在的基础来看,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员的资金互。互是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组建的出发点和归属。

2.内部管理的民主性。为了获取低成本融资渠道,农民将分散的资金以入股的方式集中起来,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成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因此,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实行社员民主管理是这类组织的本质要求。

3.组织运行的社区封闭性。由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成员主要集中在村、乡(镇)级区域,其资金的流转和使用集中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内部,主要是解决成员内部的资金发展需求。因此,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运行具有较强的社区封闭性,从而确保了组织服务的互和组织运行的安全性。

4.资金获取的经济便捷性。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大大简化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及抵押担保等诸多环节,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随到随贷,缩短了资金使用的时滞,方便了农户。这种低成本的经济便捷的融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社员及时获得资金,发展生产。

5.风险的可控性。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组织完全了解使用资金的农户的信用状况和资金用途,能有效防范因信用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风险。同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内部对于资金的管理与运行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机制,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风险的可控。

(三)主要类型

根据现阶段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状况,依据其注册登记管理情况,可以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根据《暂行规定》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并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对由社员股金、积累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强,但又难以及时便捷地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因此,为了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在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由核心成员作为发起股东成立资金互助社或根据社员出资额,形成不同圈层的合作金融机制,组建资金互助社。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发展的资金互助社,大多数未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无法获得合法地位或法人资格,组织运行和管理难以规范,资金互助的积极效应难以有效发挥。

3.由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非营利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一类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即以乡镇或者行政村为单元,由10名以上发起人发起,经上级农办或农业部门审批同意并作为主管单位,然后再到县级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发起人资格和机构设立条件基本符合《暂行规定》,按照《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以下简称:《示范章程》)运营;但它不是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是经过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不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而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另一类是指在贫困村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互助社负责管理,互助社设在行政村,不得跨行政村设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

4.草根性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农民的生产合作与资金互助的需求意愿越来越高,以各种形式成立了合作社或资金互助社。然而,由于目前关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成立登记条件较高。因此,出现了许多草根性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既未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金融许可,也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未取得任何合法地位或主体资格。

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实地调查,我们认为经过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但同时由于外部监管及组织自身管理机制等多种原因,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在发展和管理中尚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亟待解决。

(一)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成效

1.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生产生活急需的资金,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近年来,由于正规商业银行的政策调整,农村金融的“空洞化”倾向日益明显,农村普遍存在着农户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贷款方便,缓解了社员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的急需资金,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发展生产,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

2.增强了农民互助合作意识和现代信用意识,优化了农村信用金融服务质量和环境。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采取社员出资入股,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原则,社员享有表决权的民主管理原则。资金共有性与互的直接利益关系,信誉与生存环境的关系,家庭形象与社会交往的关系等因素共同作用,既有效降低了资金运行的风险,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又促进了农民互助合作意识和现代信用意识的提高。同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增加了农村微型资金服务主体,打破了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独家垄断的局面,迫使其他农村资金服务主体改善服务质量。此外,农民资金互助合作,对平抑当地高利贷、地下钱庄等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3.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资金上的不足,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正规金融机构难以顾及的贫困边远地区的农村,通过将政府支农资金或扶贫资金与农民自有资金相结合组建村级互助资金组织,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这是一种很好的金融组织形式,取得了“l+1>2”的良好效果,消除了贫困群众“等、靠、要”的思想,有效地促进了贫困村通过产业扶贫实现整村推进的扶贫式开发。此外,扶贫资金的这种运行模式强化了扶贫资金监管,放大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不明确、不统一。正如前文所述,目前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缺乏统一界定,而不同部门出台的法律文件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有着不同的定位,导致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面目模糊”。如《暂行规定》将农村资金互助社界定为企业法人,而企业的逐利性必然使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与发展背离其组织的根基――互助与合作,从而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的使命。

2.注册登记条件高,难以取得合法地位和资格。由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涉及金融安全和风险防范,因此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采取的是谨慎的态度,为了保障农村资金互助社依法、稳健经营,参照的是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监管政策,设立了较高的进入门槛和严格的监管措施,结果只有少数规模较大、发展较好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取得了合法地位和主体资格。而这类组织中的大多数纷纷改弦易辙,有的以低门槛的进入方式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为形式上的专业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框架下开展资金互助;有的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更多的则是转入地下草根金融,从而影响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的有序开展和规模扩大。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作为社区互的微型金融合作组织,管理成本低、规模小、方便快捷是其独特优势。设立较高的进入门槛,带来的优点可能是资金运行和监管更安全,但是如果门槛较高则会阻碍农民真正实现资金互助合作,难以实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制度设立之目的。而且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真正的安全保障不是通过设置高门槛限制进入,而是加强对互助合作组织的审慎经营和风险控制。

3.融资难,资金规模小,制约组织发展壮大和功能发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受经济条件和法律政策所限,只能吸收内部社员资金入股或存款,内部增资有限,同时由于不能吸收外部存款,又不能顺畅地向银行贷款或拆借资金,增资只能采取入股和扩股方式,从而影响了资金规模的扩大。因此,资金运作只能采取小额、短期、安全的方式对成员投放资金。而绝大部分社员之所以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为了以“小钱换大钱”,这就产生了资金进少出多,加剧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进一步短缺的局面。只能解决农户一般性短期的“救急”和“救难”,无法满足农民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大额、长期的资金需要,从而制约了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和功能发挥。

三、促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坚持互助合作原则,明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

结合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基本特征及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应该坚持互助合作的基本原则,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可以根据组织发展规模、服务范围及组织功能将农村资金互助社明确界定为社区互的“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属于非营利法人,可以依法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规定》和《示范章程》应适合于不同类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专业合作社内的资金互助社、社区合作社内的资金互助社以及不依托合作社在乡(镇)和行政村范围组建的资金互助社,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明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

(二)坚持多元发展和适度整合原则,培育不同类型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适度整合组织规模,规范发展

针对不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类型和运行模式的选择也应有所不同。应该坚持多元发展和适度整合原则,培育不同类型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首先,在发达地区的农村,可以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成立规模较大的资金互助社,广泛吸收专业合作社及普通农户加入,这样社员来源广泛、资金较为充足,融资规模较大,帮扶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作用更大。其次,鼓励那些成立时间长、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多以及赢利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内部设立资金互助社,并将两者有机的结合,促进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通过投资与融资实现双赢,将供、产、销紧密联系起来,更有效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单一的专业合作社内的资金互助,可能会出现季节性资金短缺,必要时成立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资金互助联合会,这样,互助的平台将明显扩大,调剂规模更大,覆盖成员面更广,利用经营季节的错位来满足社员不同时节的资金需求。最后,对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村,可以成立政府资助型的资金互助社,通过政府搭建、农户自主参与的组织平台,为贫困农户提供更便捷、更经济的金融服务。同时,可以立足贫困村扶贫开发和发展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政府扶贫资金扶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或以专业合作社为平台载体对贫困户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制定实施“低门槛、严监管、促发展”的监管政策

根据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自身特点和服务对象,将促进农民资金互助与加强金融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制定实施“低门槛、严监管、促发展”的监管政策措施。

1.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采取登记与备案相结合方式,促使互助组织依法取得合法资格。作为社区互的微型金融服务组织,如果进入门槛过高必然影响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可以参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条件,根据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设立的注册资金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规定。对具备条件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应该鼓励其取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到民政部门履行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对于未完全达到注册登记条件但运行较好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可以采取预先备案、重视培育、规范发展的模式,由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在业务指导、资金运行、内部管理等方面予以培育和规范,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促使其尽快达到法定注册登记条件,取得合法资格。

2.加强资金运行监管,严格防范运行风险,规范互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的资金运行和安全的风险防范是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生存与有效运转的基础,应该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监督管理,严格防范运营风险,促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制订《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办法》,对目前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实行分类管理。为了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各地银监分局可在各个层面进行指导:在业务模式上,专门针对生产、生活不同种类的贷款,设立比较简单、容易操作的信贷方式,只为内部社员提供金融互助服务;提高资金互助社的经营透明度,要将所有业务公示于众。

3.完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层的培训,提高互助组织自身发展能力。为引导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的治理机制,要把知情权、议事权、决策权交给农民,民主制定决策方案和互助社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规范发展的目标。各级政府、银行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及互助社的扶持者,要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管理层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帮助农民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找到适合农民自身特点的互助融资的渠道和方式;帮助互助合作组织建立完备的章程、逐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促进互助社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由监管部门定期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理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及监事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金融基础知识水平,扩大知识面,学习内控制度,熟悉业务操作,尽量避免操作风险。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养,确保项目的良性运转并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景新,李玲.苏浙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09(11).

2.张德元,张亚军.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思考与分析[EB/OL],省略/newsinfo.asp?newsid=124499.

3.夏英,宋彦峰,濮梦琪.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资金互助制度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0(4).

4.王苇航.关于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8(8).

5.姜长云,马晓河.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3(80).

6.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路径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7(8).

7.韩俊.中国农村金融调查[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