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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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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法

第1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方法;生态

1. 前言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规模化养殖业日益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畜禽粪便污染物造成的污染,包括对大气的污染,对水体、土壤等的污染。因为畜禽粪污中的有机物经厌氧分解会产生CH4、NH3、H2S、(NH4)2S、粪臭素等恶臭和有害气体。且养殖废水是一种高浓度有机废水,CODCr负荷在2000~20000mg/L之间,平均达到6000~10000mg/L,BOD5浓度高达上万mg/L,并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 。

2.畜禽养殖粪污的处理方法

当前,国内外畜禽粪污的处理主要按照“资源化”的原则进行。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式可概括为制沼气,或用作肥料、饲料、燃料等,并采用了不同的工艺(如生物法、物理法或化学法)。

2.1制沼气

将畜禽废弃物在一定的温度、湿度、酸碱度、碳氮比条件下厌氧发酵,产生可燃性气体(沼气),其主要成分是甲烷。此法在我国生态农业中已得到成功应用,国外把它作为一种生物能,其优点是能充分利用能源,但造价高。残余的沼渣、沼液必须再加以合理利用(如作肥料等),否则会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已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应用。沼气可直接为农户提供能源、气肥等;沼液可直接肥田、养鱼等;沼渣制作高效优质有机肥等,从而形成一个物质多层次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系统 。

由于沼气工程的建设一次性投资大,回收期较长,且沼气池长期受温度影响较大,冬季产气量小,夏季产气量大,集约化畜禽场远离居民点,使沼气的利用遇到困难。沼渣、沼液在管理、处理和利用上还得投资,尤其是夏天雨季和冬天封冻期不能利用,畜禽粪便的污染问题会更严重,导致已建的大型沼气池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因此沼气工程还有待改进,并根据各养殖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推广和建设,而且一定要遵循“最大可能的利用污废资源,遵循生态规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的原则。

2.2 用作肥料

在传统农业中,畜禽粪污一直被当作“庄稼宝”作为肥料,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畜禽粪便含有丰富的植物所需的营养元素和有机物质,然而动物粪便并不适于直接用作肥料,在还田前要求作一定处理,才不至于对环境造成危害。

目前方法主要有:

1.堆肥化,即在粪便中添加适当的物料(锯末、糠、稻草等)进行好氧分解,以使其中的复杂有机质降解为稳定的腐殖质和杀死病菌等,用作肥料和改良土壤。

2.生产复合肥料,指将高温堆肥产品经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等无害化处理和稳定化处理后与经粉碎后的N、P、K化肥混合后,经筛分、干燥可制成颗粒化复合肥。

3.干燥,将其含水量降到15%以下,有利于贮藏,用作肥料。目前采用的干燥方式有微波干燥、笼舍内自然干燥、塑料大棚发酵干燥、高温快速烘干等,后两种方法我国较常用,主要用于烘干鸡粪。

日本的Miyanaga,Toshiaki等人提出,经微生物分解后的粪污主要是废水和主要成分为CO2的气体,废水可以经过消化塔、除氮仪器等进行处理,主要为CO2的气体可用于促进植物生长。该系统为农作物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具有解毒作用的肥料。

韩国的Cho,Jae Do等介绍了将粪污制成肥料的具体过程。先将经处理的畜禽粪污与垃圾煅烧成粉末状,直径约为30~50mm,再将它与CaO、MgO以1:2:1的含量比例在混合塔中混合一小时,反应温度为60℃。通过喷射技术后将产物喷入混合塔,混合15分钟,最后产物可适用于肥料。

韩国的Kim,YongSung;Song,Min Hon等人 又介绍了一套畜禽粪污处理系统。生物有机肥兼有微生物接种剂及有机肥的作用,具有微生物肥与有机肥的双重优点而克服了它们的缺点。

2.3 饲料化技术

畜禽粪便饲料化主要是鸡粪的饲料化,鸡粪中绝大部分氨以氨化物的形式存在。国外畜禽粪污饲料化已商品化。以美国为例,1972年从畜禽粪便中排出的总氮量约为223万吨,与该国同年大豆产量的总氮量相等。

我国对此也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商品化还有一定距离。主要技术难题是饲料化的安全性。畜禽粪污既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鸡粪可以喂牛、喂鱼和喂鸡等,但又是一种有害的潜在来源。必须对其进行某些技术处理,杀死病原菌等,同时应使其便于贮存、运输。一般有干燥法、青贮法和需氧发酵法等。

2.4 用作燃料

用作燃料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进行厌氧发酵,生成沼气,为生产生活提供能源。经测算,含水率20%的鸡粪热值相当于标准煤的40%,10万只鸡的年产粪便转化为沼气热值约等于232 t标准煤。

另一种是将畜禽粪污干燥后直接燃烧,用来取暖和发电。世界上第一家大规模的以畜禽粪为燃料的发电厂已建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南部的Imperial Valley。英国萨福克郡建立的艾伊鸡粪发电站,装机容量达12.5MW,每年可以消耗鸡粪12.5万吨 。

2.5 利用昆虫和低等动物处理

猪粪是腐生昆虫的好饵料。取食猪粪的昆虫种类有10类以上,大多属双翅目丽蝇科和水虻科,可以利用猪粪饲养这些昆虫,以净化猪场生态环境。也有利用低等动物(如北京家蝇、大平2号蚯蚓和褐云玛瑙蜗牛等)处理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前期畜禽粪便灭菌、脱水处理和后期收蝇蛆、饲养蚯蚓、蜗牛的技术难度大,加之所需温度较高而难以全年生产,故尚未得到大范围的推广技术应用。

3.结 语

我们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遵循生态规律,将社会、环境、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使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减轻到最低限度,创造出高经济效益和最低限度环境污染的养殖业系统。可以预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环保要求的进一步上升,特别是随着我国生物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有关机械及设备的进一步改进,形成高效低耗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技术是完全有可能的。

参考文献:

[1] 张磊, 田义文. 治理农村禽畜粪便污染的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 2007, 35(5): 1452-1454.

[2] 钮红妹, 葛德宏. 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浅析[J]. 中国沼气. 2003, 21(1): 43-46.

[3] 陈鹏举, 向忠菊. 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技术在农业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应用[J]. 家畜生态学报. 2010, 31(2): 106-108.

[4] Miyanaga, Toshiaki. Toshiaki. Sytem for treating livestock manure by denitrification[J]. 2003(71): 491.

[5] Do C J. Livestock waste recycling method using dolomite[J]. 2000, 58: 615.

[6] Kim Y, Song M H. Fertilicer and feed production method by wastewater treatment[J]. 2000, 63: 389.

第2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1畜禽养殖业废水的预处理

畜禽养殖业废水中的悬浮物浓度很高,悬浮物质是COD的主要来源之一,过高的悬浮物质会影响后续处理的效果。所以无论采用何种工艺对畜禽养殖业废水进行处理,都要采取一定的预处理措施。通过预处理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废水的污染物负荷,同时还可以防止大块的固体或杂物进入后续处理环节,避免设备的堵塞或损坏等。针对畜禽养殖业废水中的大颗粒物质或易沉降的物质,通常采用过滤、离心、沉淀等固液分离技术进行预处理,而沉淀是畜禽养殖业废水预处理最为广泛应用的方法。目前,凡是有废水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基本上都是在舍外串联2至3个沉淀池,通过过滤、沉淀和氧化分解对粪便和废水进行处理。

2畜禽养殖业废水的还田处理

畜禽废水还田作肥料是一种传统、经济有效的处置方法,不仅能有效处理畜禽废弃物,还能将其中有用营养成分循环利用于土壤—植物生态系统,使畜禽废水不排往外环境,达到污染物的零排放,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化,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土壤肥力。其次,这种处理技术还具有投资少,不耗能,无需专人管理,运行费用低等优点。但是这种处理方式也有以下明显的不足。(1)需要大量农田来利用畜禽废水,每万头猪场至少需100亩土地消纳粪便污水,故其受条件所限而适应性弱。(2)雨季及非用肥季节必须考虑粪便污水或沼液的出路。(3)不合理的利用方式或连续过量利用会导致硝酸盐、磷及重金属的沉淀,从而对地表水、地下水构成威胁。(4)在生物降解过程中可能有氨及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释放,对大气造成污染。(5)在废水浇灌过程中存在着传播畜禽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危险。还田处理适用于远离城市、土地宽广且有足够农田消纳粪便污水的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种植常年需施肥作物的地区,要求养殖场规模较小。在发达国家,畜禽废水还田倍受重视,技术上也日益成熟。如美国约有90%的养殖场采用还田的方式处理畜禽废弃物。鉴于畜禽粪尿污染的严重性和处理难度,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已开始改变饲养工艺,由水冲式清洗粪尿回归到传统的稻草或作物秸秆铺垫吸收粪尿,然后制肥还田。在我国,由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废水日益集中,量大难存放,且其生产与农业使用存在季节上的差异,再加上我国农业化学工业迅速发展,大量化肥代替了传统农家肥,使得畜禽粪便废水还田效果不佳。据统计,我国畜禽粪尿还田量仅占总生产量的1/3左右[3]。我国一般采用厌氧消化后再还田利用,可避免有机物浓度过高而引起的作物烂根和烧苗,同时经过厌氧发酵可回收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且能杀灭部分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国外对畜禽废水还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安全性评估以及减少风险措施方面。Smith[4]对各种畜禽粪便在不同气候、土壤、施用季节及施用方法等条件下的挥发及浸析状况进行了评估。Thyselius[5]等认为畜禽粪便废水撒布后立即耕种是消除异味、减轻空气污染及控制地表溢流、土壤浸析的好方法,但需消耗额外动力。Sutton[6]在对多个试验点进行研究后,确定了影响动物粪便营养成分的因素,并提出了对优化土地利用可行的管理技术。我国对畜禽废水还田的研究侧重于污水厌氧消化液的正面影响,即改良土壤、增产效果以及畜禽废物资源化经济可行性的分析方面,而其长期、高负荷施用的危害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唐小明[7]在黄土高原连续3年定位试验结果表明,旱地施用畜禽肥分有明显的培肥作用和蓄水保墒效果,在平均每公顷施有机肥112.5吨的条件下,土壤有机质、全氮、速效氮、磷、钾含量比试验前分别提高了36.4%、21.7%、49.7%、16.2%和44.2%,每1mm降水多生产小麦1.83kg,水分利用效率提高22%,小麦增产15.8%。

3畜禽养殖废水的自然处理

自然处理法是利用天然水体、土壤和生物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的综合作用来净化污水。其净化机理主要有过滤、截留、沉淀、物理和化学吸附、化学分解、生物氧化及生物吸收等。其原理涉及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分层多级截留、储藏、利用和转化营养物质机制等。自然处理法主要采用氧化塘、土地处理系统以及人工湿地等自然处理系统对畜禽废水进行处理,适用于距城市较远、气温较高且土地宽广有滩涂、荒地、林地或低洼地可作污水自然处理系统、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要求养殖场规模中等。自然处理法的主要优点缺点比较见表1。表1自然处理法的主要优缺点比较自然处理法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应用较多,且国外一般未经厌氧处理而直接进入氧化塘处理畜禽粪便污水。往往采用多级厌氧塘、兼性塘、好氧塘与水生植物塘等工艺,污水停留时间长(水力停留时间长达600d),占地面积大[8],多数情况下氧化塘只作为人工湿地的预处理单元。目前,国外对畜禽废水自然处理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数据库和设计指南的开发、机理的研究及改良人工湿地技术。美国自然资源保护服务组织(NRCS)编制了养殖废水处理指南,建议人工湿地生化需氧量(BOD5)负荷为73kg/(hm2?d),水力停留时间至少12d[9]。PoachME[10]为了研究有机负荷和去除效果的关系,设计了6个并联的湿地—池塘—湿地处理系统,通过分别进水控制各处理单元的有机负荷。试验研究表明,最佳TSS、COD、TN、TP去除率分别为35%~51%、30%~50%、37%~5l%、13%~26%,夏季处理效果明显优于冬季,处理效果受温度和降雨的影响较大。广州市某养猪场采用高处理级综合稳定塘,养猪场废水的污染物CODCr、BOD5、氨氮、SS去除率分别为99.5%、99.6%、93.5%和98%[11]。植物是人工湿地的核心,我国在利用人工湿地处理畜禽废水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集中于植物筛选和处理效果的考察。JianboLu[12]等人将集约化养鸭场建于面积为688m2,主要由水葫芦组成的湿地上,旨在考察水葫芦对养鸭废水的净化能力及其对鸭子食物摄入量的影响。研究表明,COD的去除率为64.44%,总N的去除率为21.78%,总P的去除率为23.02%,并且废水中的溶解氧和透明度都得以明显改善;研究还发现在此饲养条件下,鸭子的食物摄入量和产蛋量比对照组高出5.86%和9.79%。邓仕槐[13]等选取芦苇及姜花,研究其在处理畜禽废水过程中脱氮除磷效果,结果表明,芦苇、姜花均有较好的脱氮除磷效果。我国南方地区如浙江、福建和广州等省也多应用自然处理法处理畜禽废水,但大多采用厌氧预处理后再进入氧化塘进行处理。如深圳牧业实业公司的养殖废水处理工程采用污水—固液分离—调节池—上流式厌氧消化池—植物塘—鱼塘—排放的工艺流程,处理后废水能达到深圳市废水排放标准[14]。

4畜禽养殖业废水的工业化处理

工业化处理技术包括厌氧处理、好氧处理以及厌氧—好氧处理等不同处理组合系统。对那些地处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近郊、土地紧张且无足够农田消纳粪便污水或进行自然处理的规模较大养殖场,采用工业化处理模式净化处理畜禽粪便污水为宜。工业化处理模式主要优点一是占地少;二是适应性广,不受地理位置限制;三是受季节温度变化的影响较小。其主要缺点一是投资大,每万头猪场粪便污水处理投资约120万~150万元;二是能耗高,每处理1吨污水约耗电2~4kW?h;三是运转费用高,每处理1吨污水需运转费2.0元左右;四是机械设备多,维护管理量大;五是需专门技术人员管理。韩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少部分养殖场应用自然处理技术处理粪便污水,而日本则大量应用该技术,美国亦开始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我国目前已有相当多的养殖场采用该技术处理畜禽粪便污水。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厌氧技术是必然选择之一。目前较常用也比较有效的处理方法是厌氧或厌氧+好氧后续处理工艺,研制高效厌氧反应器是猪场废水处理的关键。邓良伟[15]等人利用容积为120L的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处理猪场废水,水力停留时间0.8~2.0d,COD负荷3~7kg/(m3?d),经过半年的运行,结果表明,COD平均去除率为80.3%,耐冲击负荷好,BOD平均去除率为95.8%,SS去除率为78.5%,总P平均去除率达53.8%,沼气的产率1.5~3m3/(m?d)。厌氧反应器中,部分有机氮转化为氨态氮,使得出水氨氮浓度比进水高2.82%,反应器对总氮的去除还需进一步的试验研究。有研究资料指出,在厌氧工程的装置选型上,一般SS稳定低于8000mg/L的有机废水选UBF或UASB较好;而SS控制较困难或SS含量不稳定和较高的选ABR较好。一般而言,单纯使用厌氧工艺,出水有机污染物还很高,必须采用后续处理才能达到排放标准。好氧生化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接触氧化法。成文[16]采用接触氧化水解(酸化)—两段接触氧化—混凝工艺处理猪场废水,水解对CODCr有较高的去除率,稳定在60%~70%;接触氧化对COD的去除效果在50%左右。整个工艺对氨氮去除效果较好,出水氨氮在13~15mg/L,CODCr在200~250mg/L,经过聚合氯化铝混凝沉淀后,最终出水CODCr稳定在100mg/L以下,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但该工艺程序复杂,占地面积大,对氨氮的去除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邓良伟[17]研究水解—SBR处理猪场废水,大大简化了处理工艺,水解去除了大部分COD,TP去除率达到55%,但对氨氮去除效果不好;SBR对氨氮有较好的去除效果,TN的去除率为74.1%,氨氮的去除率在97%以上。

第3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一)规划目的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和**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发〔2007〕1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和生态养殖、生态农业的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2005—2011年,展望到2015年。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兴县战略目标,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产业化为手段、体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推广良种与发展生产并重、发展生产与加工流通并重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养殖企业和养殖业主,大力发展科学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养殖村,积极兴办食品、化工及附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大幅度提高畜牧产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加强动物保护和依法治牧工作,推进种养加、科工贸、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推动整个畜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把畜牧产业建设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

(二)发展思路

稳定发展生猪,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发展家禽,扩大集约化养殖;大力发展草食牲畜,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健全畜禽安全保护体系,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发展,注重质量;龙头带动,做大做强;整合资源,持续发展。

1﹒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发优质名牌和创汇畜禽产品,占领市内市场,拓展国内市场,开发国际市场,建设创收创汇畜牧产业,增强牵动能力。

2﹒坚持龙头带动原则。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扶持产业化发展的观念,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机制,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统一起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3﹒坚持科技进步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坚持引进、选育、改良相结合,实现畜禽良种化;实行人工种草、秸秆利用、舍饲养畜,改进饲养方式,推进集约化经营;强化畜禽疫病综合防治,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管理和市场监测;狠抓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效益。

4﹒坚持效益优先原则。积极发展生态牧业,促进牧业良性循环,实现畜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型的根本性转变;生产绿色畜禽食品,促进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增长。

5﹒坚持多元投入原则。加大对畜牧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外金融组织、外商资金、民间资金向畜牧业投资,通过多元化资金投入,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总体目标

到2011年,初步建成优质瘦肉型猪基地、优质仔猪生产基地、**市禽蛋供应基地、肉禽生产基地、大足黑山羊种羊基地。建成30万头出口瘦肉型猪基地和30万头优质外销商品仔猪基地,生猪出栏年均递增2.96%,出栏肉猪70万头;建成1000万只优质肉鸡基地和1000万只水禽基地,200万只无公害蛋鸡基地,出栏家禽2000万只,年均递增18.2%;建成大足优质黑山羊种羊基地,形成年存栏种羊4万只、外销种羊3万只、出栏山羊10万只生产规模,大足黑山羊通过国家级品种认定;建成200万只肉兔基地。全县肉类总产量10.04万吨,禽蛋产量1.7万吨,牛奶产量0.1万吨;牧业产值14.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8%以上,人均牧业收入达到1200元。主要畜禽的猪、鸡、水禽、羊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5%、90%、95%和90%以上,科技贡献率达55%以上;畜产品药物残留基本得到控制;畜禽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扶持产业化实体,积极争创自己的拳头产品、名牌产品,产业化经营率达到30%以上。2015年全县肉类总产量达到11.93万吨,牧业产值达到23.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1500元,畜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控制,产业化的经营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畜牧大县。

三、区域布局与重点发展

(一)区域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推进、规模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条件较好地区集中培育大型养殖场(厂),在一般地区采取“小群体、大规模”的办法逐年递增推进,实现畜牧产业整体水平的增量提质、上档升级。

以大邮、石宝、龙铜公路沿线的龙岗、棠香、龙水、邮亭等10个街镇乡为重点,建设30万头优质猪出口创汇基地和30万头优质外销商品仔猪基地,出栏肉猪70万头;优质肉鸡1000万只基地、200万只蛋鸡基地;以大荣、大安公路及巴岳山沿线的铁山、季家、珠溪、万古等10个乡镇为重点,建设10万只黑山羊制种基地、500万只肉兔基地;以濑溪河、窟窿河、怀远河三条河沿河两岸的三驱、智凤、拾万、龙石等乡镇为重点,建设1000万只水禽基地。通过对畜牧结构布局的合理调整,使我县畜牧业逐步走向区域化、规模化、产业化的轨道,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上台阶。

(二)重点发展

把研究、开发、推广畜禽优良品种作为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重点,实现品种结构多样化,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把畜禽产品研究、开发、加工、精深加工、营销作为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努力增加名特优新畜禽产品,增强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把优化饲料种植结构、发展饲料工业作为饲料生产发展的重点,围绕畜牧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发展玉米、牧草等饲料饲草种植,建立优质饲料生产基地。

四、主要重点工程建设

根据全县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要求,建设六大畜牧特色产业基地,即建设100万头生猪产业基地、1000万只水禽产业基地、1000万只肉鸡产业基地、200万只蛋鸡产业基地、10万只大足黑山羊产业基地以及500万只肉兔产业基地。同时配套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程和畜禽生态环保建设工程。

(一)100万头生猪产业基地。以建设全市百万工程基地县为契机,以大足正州牧业有限公司、顺丰牧业公司万头养猪场为依托,以宝邮、大铜公路沿线的龙水、石马、万古、雍溪、智凤、棠香、拾万、邮亭、珠溪、宝顶等10个示范街镇乡为主体,重点布局,规模发展,推广PIC、“洋二元”等良种种猪1.5万头,建成瘦肉型猪出口创汇基地。发展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10个,建设20个规范化养殖示范示范村,建成30万头优质瘦肉型猪生产基地、30万头优质仔猪生产基地和年出栏肉猪70万头的产业化基地。

(二)1000万只水禽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水田、塘堰、水库等水面资源,以**市白市驿板鸭食品厂等加工企业为龙头,建设20个规范化良种水禽繁育孵化场,引进饲养世界良种水禽品种樱桃谷鸭、花边肉鸭等种禽10万只,年孵化水禽苗1200余万羽。以三驱、拾万、金山等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三条河”沿岸的10个乡镇,抓好稻田养鸭和塘、库、堰的鸭—鱼生态养殖模式开发,建立大型加工厂,生产旅游绿色食品,发展建成1000万只绿色无污染的水禽生产基地。

(三)1000万只肉鸡产业基地。以宝邮、大安、龙铜公路沿线的龙岗、棠香、龙水、邮亭、中敖、高坪、珠溪、宝兴、智凤、玉龙等10个街镇乡为重点,利用丰富的山林、坡地,实施生态围栏养殖模式,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土杂肉鸡养殖大户1000户,规划发展出栏肉鸡1000万只,建成大足县标准化、无公害绿色肉鸡生产基地。

(四)200万只蛋鸡产业基地。在现有65万只基础上,以三驱、中敖等良种种鸡场、育雏场为依托,建设种鸡场规模5万只,以大邮、大铜、石宝公路沿线乡镇为重点,形成优质无公害禽蛋生产供应基地,开展健康绿色鸡蛋生产技术和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改善鸡蛋风味,提高品质,打造200万只蛋鸡生产基地,带动1000户养殖业主增收致富。

(五)10万只黑山羊保种与繁育产业基地。以西南大学为科技依托,以**三峡牧业集团为产业依托,建设黑山羊核心种场500只规模,带动铁山镇及附近的季家、高升、珠溪等乡镇,建设黑山羊种羊扩繁场15个,每个场规模达200只,建设农村种羊户200户,每户种羊达20只,累计建成种羊存栏10000只规模,年生产种羊羔2万只;建设商品羊饲养示范场200个,每个规模250只,带动全县年出栏商品肉羊10万只,加快打造大足黑山羊制种基地和10万只黑山羊生产基地。

(六)500万只肉兔产业基地。肉兔繁殖力强、饲料转换率高,对饲养条件和饲养技术要求不高,容易被群众接受;兔肉是一种优质的保健肉,市场消费逐步扩大,价格优势明显。以大荣、大安路及巴岳山沿线的铁山、季家、珠溪、万古等10个乡镇为重点,依托万古、中敖、龙岗良种种兔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推广优质牧草栽培技术,实施科技扶贫开发,开展农村庭院养兔工程,发展规模养兔大户1000户,形成12万只良种种兔基地和年出栏商品肉兔500万只的产业化基地。

第4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1畜禽养殖业粪便处理现状。据统计,2008年某地的畜禽存栏量中规模化的养殖点约占当地全省的60%,非规模化的畜禽存栏量约占40%。在当地下设的近两千个行政村中,日产畜禽粪便达2.6万吨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该地就养殖业畜禽粪便污染的防治对策。一方面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该地严格执行《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禽畜业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在建设畜禽养殖场的过程中规模化并建设粪便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从而减少污水及粪便排放量等。另一方面该地通过将畜禽粪便资源化的方式,使用厌氧发酵技术处理畜禽类粪便污水,有效地将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这种技术不仅可以将畜禽类粪便转化为燃料,同时其自身耗能少、使用费用低并且可以回收具有能源价值的沼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此外,还可以将畜禽类粪便经过堆积发酵后就地还田作为肥料使用,有效地充分利用资源。禽畜类粪便虽然是有害物的潜在来源,但同时也具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可以通过高温快速干燥法或分离法去除有害物质以保证其作为饲料的安全性。

二、禽畜粪便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

1通过宣传提高防治意识。在禽畜养殖业带来的环保问题治理的宣传工作中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向养殖业主宣传环保重要性及必要性,提高业主环保意识,引导业主在养殖工作过程中提升环保的自觉参与主动性;另一方面,加大向政府部门及领导的宣传力度,重视禽畜养殖业在当今快速发展过程中环保问题的迫切情势。政府及群众双方面将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这一新的环保工作执行到位。2禽畜养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接受监管。在禽畜养殖业的发展进程中,不能以污染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代价,政府应加快立法管理禽畜养殖业的监管步伐,依法治理并约束业主在创造经济的同时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协调配合并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政府在监管和指导过程中,应在禽畜养殖业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体现出管理手段。3强化法制建设并有力执行。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具体实际的管理办法及标准,各地方部门应分层次逐步对禽畜养殖业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管指导。对新建的养殖点要起到积极规范和引导作用,在禽畜粪便处理过程、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以及污染物处理等各方面认真严肃地贯彻执行切合实际情况的控制标准;对禽畜养殖业集中的地区,就污染负荷过大的情况加强调控力度,从调整产业结构入手,压缩养殖业主的数量,整顿甚至关闭在环保污染问题上超标并且经济效益过差的禽畜养殖点,结合群众的反映严肃处理污染问题并加强削减污染总量的力度;对地理位置处于或接近水源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区等地的禽畜养殖点更要坚决予以关闭。4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有效管理措施。各地方部门在开展禽畜养殖业的环保污染问题控制工作的同时,应根据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借鉴和调整,合理并具有创造性地运用切实可行效率高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及监管方面的工作与经营许可证妥善结合,对污染物的控制及限期治理等问题进行责任到业主等一系列制度管理。促使禽畜养殖业在环保污染方面达到各方面的考核标准以确保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三、结语

第5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关键词] 农业 禽养殖污染 治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X7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0-0277-02

一、如东县传统农业基本现状

长期以来,我县种植业一直以千家万户式的小规模经营为主,品种、技术、管理、产品都难以标准化,效益不高。目前,全县种植业拥有100亩以上连片设施农业园区32个,其中千亩以上规模的设施种植园区8家;家庭农场194家,注册176家,涌现了众多种田大户,示范发展的200亩以上全托管服务,目前也达到几十家。畜牧业生产上,全县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率逐年提高,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例为41.05%,其中省级规模场39家,规模占比12.49%,市级规模场312家,规模占比27.02%。肉鸡规模养殖户1063家,规模占比98.06%;蛋鸡规模养殖户506家,规模占比99.12%。山羊规模养殖户621家,规模占比52.07%。

二、如东县传统农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1.传统种植业转型升级困难,农业增效缺乏竞争优势。目前,本县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产量水平已经达到较高水平,统计显示,去年全县水稻平均亩产已经达到635公斤,二麦平均亩产达到389公斤,油料平均亩产达到205公斤,短期内难以较大幅度提升,片面追求单产还导致化肥施用水平不断提高,加剧了农业面源污染。大宗农作物及果蔬产业区域特色不明显,缺乏市场竞争优势,农民增收困难。

2.畜禽养殖业规模过大,粪便污染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前些年畜禽养殖行情较好,也确实为本县农民增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多数地区在规划控制、养殖用地等方面监管不到位,导致本县畜禽养殖业出现过度发展和无序发展,区域性养殖规模已经超越了生态承载能力,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制约了我县新农村建设。

3.农业产业化程度低,龙头带动作用不强。我县目前已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8家,但总体上原料基地订单化比例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链不紧密,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知名度较小,品牌效益不高;原料基地不固定、原料品质无保障,难以保证产品品质和安全,我县曾经就有稻米加工企业误购外省转基因大米加工米粉,而列入欧盟等相关国家黑名单,从此一蹶不振。

4.合作经济组织不强,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多,但真正发挥带动作用的较少,更缺乏行业协会的支撑。缺乏从田头到市场的信息平台,容易出现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局面;虽然毗邻长三角城市群,具备发展鲜活农产品基地的的区位优势,却因为达不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而无法实现,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城市群的路还很长。

三、适合如东县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由于各地的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区位条件、技术能力等不尽相同,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径与模式也就不能不顾条件地照搬照抄。根据本县传统农业为主、农村劳动力老龄化、设施种植技术水平落后、畜禽养殖规模庞大、县域经济不甚发达的基本现状,我县不可能大面积发展以蔬菜大棚为主的设施农业,更不可能大面积发展城郊型农业和观光农业,必须立足传统大宗农作物为主体品种的实际,在单产水平难以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从转变资源利用和生产方式入手,用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标准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最经济、最实际的途径,实现我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华丽转身。

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现实意义

1.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解决我县畜禽粪便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县畜禽粪便直排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十分突出,生态循环农业是将农业生产中的畜禽粪便、秸秆等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有效途径。对于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无论采取什么强制手段、也无论配套什么处理设施,只要不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就永远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2.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转变资源利用和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

传统农业沿袭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模式,遵循着“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的单向流动的线性发展模式,片面地追求农业数量型增长,导致化学投入品不断增长,严重阻碍农业可持续发展,使农业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循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势在必行。

3.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生态循环农业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循环型物质流动模式,能有效地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优质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实行订单化生产,将种、养、加工等环节有机地联结起来,顺应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的关切需求,带动我县农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后劲,有效地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4.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行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品质,深化农产品的加工,改造传统农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开辟新途径。

五、适合如东县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路

根据我县传统农业发展现状与发展困境,我们应该立足本县实际,通过政府规划引导与资金扶持,将农村畜禽粪便治理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逐步解决农村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问题的同时,推进我县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对接龙头加工企业,整链打造生态循环农业,从而提高我县农产品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的和谐发展。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1.制订畜禽养殖业布局规划,严控区域范围内畜禽养殖量

各镇按照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划定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布局科学化、养殖技术生态化、废弃物排放减量化、产品质量优质化,努力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

主要内容:

1.1明确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列出整改时间表,分期、分批实施畜禽养殖场取缔、搬迁、污染综合治理等。在限养区或适养区内,从畜禽防疫和农牧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实际需要出发,镇域、村域农业发展规划,都不应该人为地将畜禽养殖业与种植业远距离区分开,特别是沿海新垦区,更需要通过农牧结合改良盐土。

1.2明确区域养殖总量红线:规划的限养区、适养区要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周边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单位面积适合养殖总量红线,不得突破;再根据周边土地对畜禽粪污的消纳能力,及各养殖场粪便处理能力,核定每个养殖场养殖规模,不得随意扩大养殖规模,扩养必须重新申请环评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整治畜禽养殖业无序发展的局面。

2.制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出台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管理办法,明确养殖场配套最基本的粪污处理设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畜禽养殖场有建设粪污收集、储存、发酵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责任,同时还有资源化利用的义务,绝不允许直接排放河道、沟塘,造成污染环境。

主要内容:

2.1强制配套“三分离一净化”粪污处理设施。“三分离一净化”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和三格化粪池沉淀加过滤净化或沼气发酵净化的方法,其中,在养殖场设计上,散养户起码做到“两分离一净化”,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加三格化粪池沉淀和过滤净化,县级以上养殖场必须做到“三分离一净化”。如果全县猪场经过改造后,室外粪槽与雨水彻底分离,室内采取干清粪工艺,尿及冲洗污水与粪分离并收集,将大幅度减少全县粪污排放总量;收集的干粪可提供给蔬菜或苗木种植基地做肥料;经过固液分离机处理的干粪,更方便运输或田间施肥;剩余的粪尿,可以输入沼气池发酵净化,或者经三格化粪池沉淀过滤后,储存于储液池里,用于还田。粪污经过过滤净化后,虽然仍然达不到排放标准,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明显减少,这在马塘镇如东嘉佳养殖场得到证实。

2.2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畜禽养殖场巡查与处罚力度。2014年开始执行的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必须担当起监管责任,加大巡查频率。各级政府在清查所有养殖户粪污产生量、处理方法及排放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管理办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安排监管员每天巡查,并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措施,确保不直接排放。

2.3采取激励措施,加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政府按照“三分离一净化”建设标准,奖补畜禽场粪便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扶持养殖场建设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没有达到配套标准的,不能认定为县级以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不能给予项目扶持。同时,要打破终身制,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后续监管发现不能达标排放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该直接除名。

七、生态循环农业推进措施

1.将畜禽粪便治理与规模化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就近消纳畜禽粪便,有效带动农业规模经营快速发展与优质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

主要内容:

1.1根据畜禽养殖业布局规划核定的区域范围内畜禽养殖量,测算其粪污总量,本着全部还田、就近消纳的基本设想,测算其粪污消纳半径,同步规划生态循环农业种植基地规模。

1.2根据规划的生态循环农业种植基地,逐步搞好土地流转或全托管服务,落实生产订单,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统一品种、技术、管理。

2.扶持规模化生态循环农业基地沼渣沼液储存利用设施建设,在实现土地流转的前提下,优先为农业园区、家庭农场提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基础设施配套,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主要内容:

2.1扶持生态循环农业种植基地建设沼渣沼液储存利用池,解决储存难题。现实矛盾是,养殖场粪污储存不了时,农田往往又不需要施肥,造成直排污染;耕种季节急需要沼液施肥时,又来不及运输。建议在生态循环农业种植基地,按照单季作物每亩基肥施1.5立方米的原粪(或沼液)的施肥量,利用零地或沟塘,均匀配套储存池,如果是收集的散养户畜禽粪便,最好增加辅助发酵设施,促进全部腐熟,防止烧苗。

2.2扶持生态循环农业种植基地购置运沼车及抽渣泵,解决输送难题。由于畜禽养殖场与种植基地距离比较远,一般需要5吨以上的运沼车运输,与其政府花钱自己收集,不如扶持种田大户自己运输储存,同时配齐喷施到大田的抽渣泵,将极大调动其利用畜禽粪便发展循环农业的积极性。建议政府在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地方,利用零地沟塘,优先扶持发展以“贮存池+运沼车”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就近消化畜禽粪便,在取得规模效益示范效果后,逐步规划、推广到其它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一举多得、也最为有效的畜禽粪便消纳办法。

3.扶持发展以畜禽粪便和秸秆为原料的生物有机肥加工,缓解养殖场储存压力,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生物有机肥不同于一般腐熟粪肥,具有与沼渣沼液相似的优点,其经高温腐熟,杀死了大部分病原菌和虫卵,能减少病虫害发生;还添加了有益菌,由于菌群的占位效应,能减少病害发生;有机质丰富,能改良土壤、促进土壤中固定养分的释放;经脱臭、并过筛均匀,更便于人工施肥,容易被农民接受,可以作追肥施用。

主要内容:

3.1扶持畜禽养殖场干粪收集场建设和固液分离机购置。马塘镇率先出台的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扶持了畜禽养殖场干粪收集场建设和固液分离机购置,为实行干粪统一收集处理创造了条件。

3.2扶持生物有机肥加工企业建设。生物有机肥加工企业需要较大的堆放场地,在用地上,政府必须予以扶持。

3.3组建镇级干粪集中收运服务专业队,确保全部收集到位。由于养殖场分散,干粪收集难度大成本高,政府组建集中收运服务专业队统一收集,送到加工企业加工处理,确保每个养殖场干粪都能收集到位。

4.组建村级专业服务队伍,破解农户出粪难题。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作物播种季节,很多农户的粪源不能下地。多数农户化粪池建在屋后沟旁,可能人都难以行走,更不可能用车辆收集。很多户用沼气和养殖场沼气工程,由于多年未出料,发酵产气效果明显下降。在岔河、马塘等镇,便产生了专业化出粪队,实行有偿服务,利用泵及输送管,直接将人畜粪便从池子里抽喷到地里。政府可以在补助设备购置的同时,为确保运行,应该确定户数与面积,实行总承包奖补的方式,确保服务到位。

八、整链打造生态农业产业,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现代循环农业不仅仅是第一产业内部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分解的良性循环,而应是一、二产业融合的循环,乃至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循环,只有实现“生态种养-精深加工-品牌销售”的整体联合,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才能真正体现生态循环农业更大的价值。

1.加快土地流转,加快发展种田大户或全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划建立了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如果还是一家一户各自为政的生产,还难以生产出品质、规格一致的农产品,只有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或者全程实现全托管服务,确保了品种、技术、管理的统一,才能达到订单化生产的基本要求,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2.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实行订单化生产,逐步实现加工原料本地化。我县拥有不少大型粮油饲料加工企业和蔬菜加工、出口企业,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之后,通过招商,就能吸引种田大户来集约化经营,使订单化生产得到保障,加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就能得到体现。如果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全部实行原料本土化,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诸多问题,都将得到解决,实现多方共赢。

3.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打造生态农业示范县品牌。

第6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一、海草

海草是生长在近海滩涂、盐滩、晒盐池和水沟中的一种水生植物,学名为川蔓藻,又名沟草。海草营养丰富,粗纤维含量较少,是沿海地区一种十分宝贵的天然饲草资源,有很好的开发利用价值。海草风干物质中含粗蛋白11.83%、粗纤维12.7%、粗脂肪1.2%、无氮浸出物22.89%、灰分42.07%、钙1.36%、磷0.26%、氯化钠18.15%。海草中还含有大量的褐藻酸、淀粉、甘露醇和碘、钾、钴、铁等,这些营养物质可以促进畜禽的生长发育与增重。海草喂鸡、鸭、鹅可以提高产蛋率8%~10%,且蛋黄颜色加深;海草喂猪可节约精料25%,而且猪生长发育快、皮毛发亮,特别是能促使僵猪恢复正常生长;海草喂羊可以提高羊毛产量和质量,减少脱毛;海草喂牛可以预防“大脖子病”和“呆小病”,提高肉牛的采食量和增长速度,长期饲喂奶牛还可以提高牛奶中碘的含量。

采捞的鲜海草可以直接饲喂畜禽,也可以晒干粉碎后拌入饲料饲喂。海草与精料的比例如下:喂猪为1∶1、喂鸡为1∶0.25、喂鸭为1∶0.35、喂鹅为1∶0.5,草食家畜(牛、羊、兔)可任其自由采食。但是,由于海草中盐的含量比较高,经常用海草饲喂畜禽,要减少饲料中盐的供给量(家禽减少50%,家畜减少30%~40%),防止畜禽因摄取盐量过多而造成中毒。

海草生长繁育快、产量高、再生能力强,亩产量可达4000千克,每年可收3~4茬。沿海地区的广大畜禽养殖户如果很好地利用海草,能大幅降低饲料成本,提高畜禽养殖的经济效益。

二、海藻

海藻是海洋中能进行光合作用的自养植物,按其藻体所呈颜色不同可分为红藻、绿藻、褐藻、蓝藻、金藻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糖分等特点。据测定,海藻中各营养物质含量分别为粗蛋白8.95%、粗纤维6%、粗脂肪0.3%、甘露醇11.3%、褐藻胶24.7%、褐藻淀粉1.7%、铁1900毫克/千克、钙0.07毫克/千克、磷0.16毫克/千克、胡萝卜素10毫克/千克、维生素E 7.21毫克/千克、维生素C 32毫克/千克、核黄素2.1毫克/千克。此外,海藻还含有多种能促进动物生长的活性物质。

在畜禽饲料中添加适当比例的海藻粉,禽畜生长发育快,发病率低,产量和品质都有明显提高。在肉鸡饲料中添加2%的海藻粉,肉鸡生长速度可提高14%~19%,饲料转化率能提高15%,死亡率明显降低;在蛋鸡饲料中添加3%的海藻粉,可替代等量比例的麸皮,不但降低了饲料成本,而且可提高产蛋率7%、降低蛋破损率50%;在育肥猪饲料中添加2%~3%的海藻粉,日增重量可提高18%左右,可节省2%~3%的精饲料,发病率也有所降低;哺乳母猪饲料中添加4%的海藻粉,泌乳量可增加8%,仔猪存活率、体重均显著增加;在奶牛饲料中添加5%的海藻粉,可增加奶牛的摄食量,提高产奶量6%左右,配种受胎率也有所提高。同时,由于海藻含碘特别丰富,奶牛食后牛奶中的碘含量明显增加,提高了牛奶的营养价值。

第7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经济进步

1畜禽养殖业的重要性

畜禽养殖业是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保障人民食物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结合山东省单县实际,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提升山东省单县的综合经济实力,做大做强畜禽养殖产业,立足山东省单县畜牧大县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2资源优势

山东省单县是鲁西南平原地带,土地肥沃,种植业结构主要是小麦和玉米、花生,收获季节秸秆多、草多等自然资源优势,这样就很容易得到养殖户所需要的低价饲养原材料,降低饲养户的成本,降低养殖风险。农业大县,有着丰富的秸秆资源,但是舍饲的程度很低,许多有用的秸秆都把老百姓作为燃料烧掉,平时采取散户饲养为主,规模化程度低,规模养殖水平低,饲养粗放。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常年存栏量在6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不到50家,多是半舍饲半放养的状态,营养不均衡,管理水平低下,饲料转化率很低,很不适应现代肉羊业发展的需要。还有山东省单县被确定为国家青山羊种羊繁育基地、鲁西黄牛基地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畜牧龙头企业和养殖小区,不断壮大专业村、专业户的养殖规模,畜牧业已占据了农业的主要位置,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3品种选择

畜禽养殖业中畜禽品种是畜牧业中发展的关键中的关键,重点之重,也是关系到畜牧技术高低的表现。所以说养殖户饲养的品种是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山东省单县畜禽品种的繁育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山东省单县是优良的青山羊之乡,在青山羊的保种方面做了很多大量细致的工作。2008年,山东省单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才从澳大利亚引种波尔山羊原种羊进行饲养和繁殖,与本地的青山羊进行杂交,繁殖杂交一代、杂交二代波尔山羊。因为波尔山羊具有优良的增长性能,具有生长速度快,体格大,育肥周期短等特点。特别是在2010年,在畜牧主管部门的通力技术指导下,西下陕西省西安市杨凌地区学习先进的胚胎移植技术,通过移植的波尔山羊长势良好,并获得了很大的技术进步。在鲁西黄牛的保种和育种方面,畜牧人员也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了保持地方的品种特色外,还引进外来的优良品种和本地牛进行和杂交改良。如引进外来的品种有利木赞、夏洛来、西门塔尔等外来牛,利用引进的冻精细管、冻精颗粒等牛的与本地的鲁西黄牛进行杂交改良,生产出长势更好,体格更大,更健壮的牛。

4畜禽产品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禽产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量在逐渐增大,并且在品种和花色上也是不断的追求和提高,人民的菜篮子工程日益丰富多彩的同时,膳食结构也在逐步发生变化。所以畜禽产品的安全和卫生问题也在日益成为人民关注的问题。前几年市场上出现的“苏丹红”事件,“瘦肉精事件”“三聚氰胺”事件,一些养殖场为了片面的追求利润,从促进生长、控制疾病和提高瘦肉率等目的出发,超量或者违禁使用抗生素、防腐剂和一些国家禁止的激素类药物。给动物性食品安全带来了更多的隐患。但是,在山东省单县的畜禽养殖业当中,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这与畜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和细致周到的工作分不开的。山东省单县的生猪出境量在逐步逐年的增加,肉牛的饲养量也在全区保持第一的良好水平。肉鸭的养殖一直处于领先的地位。给山东省单县的经济带来了活力,也给养殖户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5主要成就

第8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的饲养,畜禽疫病和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和相关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畜禽养殖场的布局以及畜禽饲养、疫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和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的畜禽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土地、卫生、质量技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畜禽饲养及疫病防治的日常监管部门)

市和区(县)兽药饲料监督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饲养、畜禽疫病防治的日常监督工作。

第五条(畜禽养殖规划)

市农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本市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相关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和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本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农委备案。

第六条(分类管理)

本市对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实行分类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发展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扶持科技含量高的种源生产,引导其逐步实现集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本市限制和调整小型畜禽养殖场,符合环保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的,促使其逐步过渡为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不符合的,限期治理或者关闭。

本市对农户的散养畜禽行为予以指导。

第七条(畜禽养殖区域的设置)

本市畜禽养殖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内不得建立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关闭;控制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小型畜禽养殖场应当逐步关闭;适度养殖区内可以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但应当逐步减少小型畜禽养殖场。

第八条(畜禽养殖区域设置的程序)

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区域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畜禽养殖业发展需要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区域养殖控制和管理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本辖区内的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或者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具体区域边界,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养殖规划编制和区域设置的公众参与)

本市畜禽养殖区域设置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发展规划,应当听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

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畜禽养殖场的设立)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本市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条件,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环保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不得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本市鼓励畜禽养殖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设置的限制)

控制养殖区内改建和适度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应当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要求。

禁止水禽与旱禽、家畜与家禽混养。养鸡场与水禽养殖场应当相互间隔一定距离。具体间隔距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农委制订。

第十二条(种畜禽繁育)

种畜禽繁育,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需要引进种畜禽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隔离饲养,对经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的种畜禽,方可并群饲养。

第十三条(饲养要求)

畜禽养殖场应当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会同市农委等部门根据本市情况,制定畜禽养殖相关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或者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面从事任何水禽放养活动。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饲养人员要求)

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畜禽养殖场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畜禽养殖场饲养人员的生活区域应当与畜禽养殖区域分开。

第十五条(用药安全管理)

畜禽养殖场应当在专职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停药期实行宰前停药。不得擅自使用兽药或者在饲料中添加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第十六条(畜禽免疫规定)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畜禽疫病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工作。

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按照国家强制免疫的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免疫过的畜禽佩带动物免疫标识。

第十七条(传染病控制)

发生畜禽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当服从卫生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有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第十八条(严重疫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疫区或者受威胁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为防止疫病扩散,可以对疫区及其周边区域的同种畜禽,在一定期限内实施暂缓畜禽养殖措施。实施暂缓畜禽养殖措施的区域、时限和补救方案,由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九条(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因发生一类动物疫病、重大动物疫病死亡或者扑杀的染疫畜禽,应当送交本市指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处理。

第二十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本市鼓励畜禽养殖场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物质。畜禽养殖场按照规范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的,视作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的具体规范,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农委制订并公布。

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畜禽养殖场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

第二十一条(污染排放的监督)

本市畜禽养殖场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收费制度。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畜禽养殖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畜禽销售)

畜禽养殖场出售畜禽,应当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取得有效的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

畜禽养殖场出售的畜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残留标准。禁止出售药物残留超过国家标准的畜禽。

第二十三条(畜禽屠宰)

本市对出售的畜禽,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畜禽养殖场送交定点屠宰场屠宰畜禽的,应当提地检疫合格证明。

第二十四条(畜禽疫病保险)

支持本市农业保险机构实行动物疫病保险,鼓励畜禽养殖场参与动物疫病投保。

第二十五条(畜禽养殖档案)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育、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

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

第二十六条(擅自设立的法律责任)

擅自在禁止养殖区内新建或者控制养殖区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关闭或者限期迁移。

未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养殖规定的法律责任)

畜禽养殖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兽药饲料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使用餐厨垃圾或者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的;

(二)擅自使用兽药,或者擅自在饲料中添加兽药或者药物饲料添加剂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畜禽防疫规定的法律责任)

畜禽养殖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水禽与旱禽、家畜与家禽混养的;

(二)未建立畜禽疫病免疫程序,未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或者强制免疫后未佩带免疫标识的;

(三)对染疫或者病、死畜禽未作无害化处理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畜禽销售规定的法律责任)

擅自销售药物残留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畜禽的,由市和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兽药饲料监督部门予以销毁,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

畜禽养殖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违反环境保护、兽药、饲料和动物防疫管理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畜禽养殖场或者散养畜禽的农户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有关用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是指养殖规模在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100头以上的牛、3万羽以上的禽类的养殖场及其他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小型畜禽养殖场,是指养殖规模在年存栏量500头以下的猪、100头以下的牛、3万羽以下的禽类的养殖场及其他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散养畜禽的农户,是指基本用于自给需要而利用宅前屋后零星饲养畜禽的农民家庭。

本办法所指的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废渣(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十三条(过渡条款)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在禁止养殖区内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安排关闭事宜;在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内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限期整治。

第9篇:畜禽养殖法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 总量减排 对策 大埔县

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粪便和废水,废水中的氮、磷含量很高,大量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排放入水体,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甚至威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1-3]。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搞好畜禽养殖业减排工作已成为现阶段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大埔县现阶段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根据2010年大埔县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大埔县畜禽养殖业排放COD2211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30.6%,排放氨氮299吨,占全县排放总量的34.9%。多年来,大埔县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大力支持畜禽养殖企业从非规模化向规模化转变,目前大埔县畜禽养殖业中规模化养殖场所占比例较高。根据2010 年大埔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COD1424t,氨氮297t,分别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64%和88%,各种禽畜中以生猪排放量最大,生猪排放COD1747吨、氨氮288吨,分别占畜禽养殖业排放总量的79%和85%。

2.大埔县畜禽养殖业减排存在的问题

2.1 污染防治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 现有环境政策中缺乏对农业污染控制整体而系统的政策框架,强制性、引导性的农业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对缺失。同时,畜禽养殖业减排涉及农业、畜牧、环保等多部门,亟待在管理体制和责任落实上进一步明确,从而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沟通制度,形成合力。畜禽养殖业减排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4-5]。

2.2 减排意识薄弱,专业技术指导力度不够 目前,养殖户年龄偏大、文化和技术水平都较低、大部分养殖场主重经济利益,严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及畜禽养殖业减排的观念,使总量减排工作难度加大。此外,由于现有技术、人员及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农业、环保等部门对基层养殖户的相关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不够。

2.3 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各级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缺乏多层次、全面和深入宣传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没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2.4 资金投入不足 畜禽养殖业污染遗留问题多、基础薄弱,现有治理资金多用于治理设施建设,用于推动科学养殖、扶持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资金不足。畜禽养殖业减排缺乏信贷、补贴、税收等激励性措施,企业和养殖户治理积极性不足,自发投入乏力。

3.畜禽养殖业减排主要措施

3.1 优化空间、产业布局 制订出台畜禽养殖规划,以环境容量来控制养殖场的总量规模,调整养殖场布局,制订畜禽养殖场农业配套土地面积最低配置比例标准。加快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调整,禁养区范围内禁止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同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与居民区要设定卫生防护距离[6-7]。

3.2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宣传教育 政府应广泛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多层次、全面和深入宣传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政府还应结合农业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畜禽养殖业企业的污染物减排意识。

3.3 加大过程控制 改变养殖模式,鼓励干清粪养殖模,强化固液、粪尿、雨污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污染物浓度,畜禽粪便通过干燥、堆肥、能源化实现污染的过程控制。在畜禽养殖场(小区)大力推广5 种鼓励减排模式,按照叶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减排技术指南中“生态型”和“环保型”的要求进行建设。

3.4 推广循环利用、强化末端治理 畜禽养殖污染应结合各地区特点选择适合的污染治理技术,以工程手段为辅、生态治理为主的方式进行治理,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减量和贮存设施。以农牧结合、渔牧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猪沼果(鱼、稻)”和“猪沼草猪”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粪污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与循环利用。

4.结语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二五”期间完成大埔县总量减排任务的关键,地方政府应从政策引导、环境监管与宣传、清洁生产和环境监管等方面制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对策保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

【参考文献】

[1] 许振成,吴根义.“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对策与措施[N].中国环境报2011-05-17(002).

[2] 庞志华,柯滨,罗沛聪,等.东北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减排对策分析[J].环境保护科学 2012,38(3):59-63.

[3] 石棒涵.农业污染现状与影响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l(11):262-263.

[4] 陈以礼.关于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思考[J].污染防治技术,2012,25 (1):62-64.

[5] 肖清.浅谈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其防冶对策[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2(7):211-21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