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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年度检测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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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年度检测报告

第1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一)证照类档案盒

包括本单位所有证照(工商执照、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法人及安全员培训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制冷工、司炉工等)资格证、特种设备检测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相关证件、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分类归档统一装一个档案盒。(各种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档案盒

1、单位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文件(包括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酌情制定)

(1)安全检查制度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或由主要领导签批)

4、责任状、承诺书、通报、奖惩文件等

(1)企业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对责任状内容的考核,考核结果以通报、奖惩形式体现,并做好归卷。

(三)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盒(严格按照蛟安办〔2013〕10号文件中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台帐模板填制)

1、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检查,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填制。

2、对发现的隐患填制安全生产隐患台帐(排查)(见附件1)。

3、对已填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帐的隐患,确定治理机构、整改时限、负责人、资金、措施填制安全生产隐患台帐(治理和验收)。

4、对企业自身无法整改的隐患,立即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四)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档案盒

     培训教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培训计划        

2、培训教案

3、培训签到簿       

4、考试卷

注:培训要包括各级培训,如厂级培训和职工培训。

应急演练档案

1、应急预案及备案文件(要进行预案评审并到安监部门备案)

2、演练方案

3、演练影像资料             

 4、演练总结

(五)职业危害档案盒(有职业危害的单位备齐相关材料)

1、职业危害申报材料

2、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等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3、劳动保护发放票据及明细

4、职业危害告知牌照片

5、职业健康档案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报告

(六)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盒

相关文件

6月3日以来国家、省、市、县、乡相关文件及单位企业落实相关精神文件。

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       

2、会议签到簿

(七)“三同时”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档案盒(涉及“三同时”的企业填制)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或备案

3、建设项目试运行文件

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5、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竣工验收或备案

(八)特种设备档案盒

1、特种设备档案记录

2、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管理和人员

5、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

三、安全基础软件标准和要求:

(一)装订:同类文件、材料用抽杆夹装订。

(二)档案盒:文件、材料统一装在蓝色档案盒内。

(三)目录:每一档案盒一件档案目录并放置在盒最上端。

(四)档案柜:安全生产文件、材料独立设置档案柜。

第2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做好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检测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县建设、安监、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形成防雷减灾、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把我县防雷减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有关防雷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全县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统一由县气象部门管理。县气象局作为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的主管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全市雷电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

二、建立防雷减灾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地、本部门的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到预算。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监测系统,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预警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充分利用各种通信媒体及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电力、通信、石化、教育等重点防雷行业和部门及易燃易爆场所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防雷减灾工作管理

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凡是县行政区域内专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并到县气象局登记备案,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从事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和施工。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必须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按国家和省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使用的防雷产品必须在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当地气象部门的监督检查,禁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防雷产品,新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严格执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要求,对不按防雷设计图纸施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不安装浪涌保护器(SPD防雷设施不完善,县气象局对此工程不得验收。

(四)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批准的防雷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由县气象局授权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跟踪检测,检测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和施工单位,并作为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防雷工程设计方案涉及变更的应当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五)县气象局要认真落实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做好建筑物防雷审查把关和防雷专项验收、监督工作。新(扩、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到县气象局进行防雷设计审核并取得《防雷设计核准书》未取得《防雷设计核准书的建设部门不得颁发《开工许可证》防雷工程未取得《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不得组织验收,消防大队不得办理《消防合格证》建设部门不得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产证。

四、切实规范防雷安全措施

县气象局授权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石油、化工、通信、电力、学校、宾馆等行业和部门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每年都要主动向防雷检测机构申报防雷装置年度安全检测申请,及时接受防雷安全检测,防雷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不得拒绝防雷检测工作。对不符合使用要求、存在较大雷电事故隐患的防雷装置,防雷检测机构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对相关企业进行年检、年审时,要积极配合县气象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应检查其是否安装防雷设施并具有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对无防雷设施或经防雷检测不合格的企业,不予年检和年审。

五、严格执行雷灾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3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为了加强雷电防护管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防雷装置的检测等雷电防护活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和协管部门)

**市气象局(以下简称市气象局)是本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市雷电防护管理工作。

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雷电防护的管理。

本市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气象主管机构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范围)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生产或者贮存场所;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管理)

本市从事建(构)筑物的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除前款之外的专业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资质等级认定手续。

第六条(防雷工程设计要求)

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雷电活动的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外界条件,结合雷电防护对象的防护范围和目的,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第七条(防雷工程的审核)

公安消防机构在防火审核时涉及防雷工程,需要市气象局协助审核或者技术论证的,市气象局应当出具审核意见或者论证意见。

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有关资料,直接报送市气象局审核。

防雷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原审核程序报批。

第八条(审核程序)

公安消防机构在防火审核时涉及防雷工程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核。

凡由市气象局直接审核的防雷工程,市气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设计要求的出具设计审核文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作出不予设计审核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防雷工程的施工)

防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市气象局的技术指导。

第十条(防雷工程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在防火验收时涉及防雷工程,需要市气象局参加防雷验收的,市气象局应当对防雷工程出具验收报告。

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气象局申请防雷工程验收。

防雷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设立,应当经市气象局会同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并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后,按照核定的检测项目和范围开展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可以接受防雷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为防雷工程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的检测)

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通过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年度检测。其中,当年竣工的防雷工程应当在投入使用前,申请防雷装置检测。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做好居住物业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19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应当通过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年度检测;18层及以下的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申请检测。

第十三条(检测结果的处理)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在检测业务结束后,应当将检测报告通知委托单位。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委托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检测规范)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应当公正、准确,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雷电防护产品的质量管理)

雷电防护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检验合格。

禁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的或者禁用的雷电防护产品。

第十六条(雷电防护的监测、预警和科研)

本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的监测和预警,组织对雷电防护的科学研究和防雷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十七条(雷电事故的调查和鉴定)

本市街道、乡(镇)和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因遭雷击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市气象局或者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

本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雷电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和成因鉴定。

第十八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市气象局或者有关区、县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依法由有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电力设施的雷电防护)

发电设施、高压线路和电网变电站等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并接受市气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防雷工程:雷电防护的建设项目。按其性能,具体分为:

直击雷防护工程:由接闪器(包括避雷针、带、线、网)、引下线、接地装置以及其他接连导体组成,具有防御直击雷性能的系统装置建设项目。

第4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油罐车、加油站于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月—年月日)

1.调查摸底(年—月)。对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数量、分布状况、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情况等。

2.方案编制与实施计划上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制订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年月日之前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上报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向市环保局(电子稿和书面稿)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质监局等其他部门备案(电子稿)。年4月日前根据各加油站上报的治理计划,市环保局会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全市统筹安排,制订全市油气治理计划。

(二)治理改造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必须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方案,建设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或设施;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的营运证、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2.全面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已建成营运的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部门制订的全市油气治理计划开展治理工作。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三)试运行阶段。完成油气回收工作的单位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需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监测验收阶段(年月—月)

1.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后,业主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2.检测完成后,加油站业主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备案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及检测报告。油罐车主须提交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检测报告、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及检测规范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油罐车、加油站排放验收应该严格按照《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国家《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排放治理要求

1.距离民宅等敏感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均需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和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治理后仍不达标或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油站必须加装油气后处理系统。

2.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治理改造安全要求

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改造工作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其他要求

1.油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应在不影响本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

2.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要按照要求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加油站自行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上报市环保局和贸易粮食局备案。

4.业主单位每个月的日前将上月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报市环保局;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应及时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系统性强、协调部门多、工作难度大,需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机制。由市环保局牵头,成立工作联审小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监管工作。

市贸易粮食局负责督促加油站经营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计划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严格成品油经营单位资质年度检查,及时配合市环保局协调处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管。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加油站、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改、扩建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对改造后的加油站、油罐车及相关计量器具进行检测、鉴定,确保不因改造影响罐体安全性能,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制检定。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对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工程改造,负责油罐车道路运输证审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油气回收治理奖励资金的拨付。

(二)政策保障

为推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对提前完成治理任务并经检测验收合格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油品经营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市(环发〔〕4号)奖励标准(一支油枪补助6000元,一辆油罐车补助1.5万元);对油气回收综合项目评估不合格的,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对未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加油站,市贸易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对未按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油罐车或经质监部门检验不合格的油罐车,收回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宣传保障

加大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工作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配合推进整治工作,督促各加油站、油罐车所属单位按规定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第5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档案 工程项目建设 施工 无损检测 监理

工程项目档案记述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信息,凝结着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资料人员的劳动和智慧,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工程建设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借以贮存和传播的手段之一,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水平,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项目档案的概念

工程项目档案俗称竣工资料,是记录建设项目从建设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生产准备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活动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要求对建设活动进行记录,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以及各类相关电子文件和其它载体的声像文件。而这些文件的整理也必须是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排序,以便查找和使用。

二、工程项目档案涵盖的内容

1.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1.1项目启动文件

项目建议书及其报批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报批文件、规划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批文件;项目评估(包括借贷承诺评估)、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准文件、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书及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及其报批文件;有关前期工作的文件、纪要等。

1.2勘察设计资料

1.2.1设计基础资料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样、岩样及说明;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1.2.2设计文件

设计委托书,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准、调整文件;施工图设计;技术秘密材料、专利文件;工程设计计算书;关键技术试验;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文件;其他设计有关文件、纪要等。

1.3征地、移民文件

征用土地申请、批准文件,红线图、坐标图、行政区域图;征地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文件、协议书、土地使用证、特殊地区施工许可证;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照片;施工执照。

1.4计划、投资、统计等工程管理文件

有关投资、进度、工程量的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资质报批文件;概算、预算管理文件,差价管理文件;规程、规范、标准、规划、方案、规定;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件、合同控制文件。

1.5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文件

招标文件审查、招标书、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投标书、资质材料、履约类保函、委托授权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等;开标议程、开标大会签字表、报价表,评标纪律、评标人员签字表、评标记录、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合同审批文件、合同书、合同变更、索赔、控制管理文件;专项申请、批复文件;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人防、规划文件;水、暖、电、煤气、通信、排水等配套协议文件;原料、材料、燃料供应等来源文件。

1.6生产准备、试运及考核资料

生产运行管理方案;生产准备及试运投产执行计划;试运投产期间的置换、升压方案、全线联调方案及维修抢修预案;有关试运行的标准、规定;全线试运投产前的验收记录;各站场、阀室的设备单体试车、验收记录;系统调试、验收记录;SCADA系统调试、验收记录;各类报表、维修记录等资料。

1.7财务、计划及资产管理资料

财务计划及执行、年度计划及执行;年度投资统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合同价、决算、审计及说明;主要材料消耗、器材管理;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册等。

1.8科研项目资料

开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研究方案、计划、考察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试验记录、图表、照片;实验分析、计算、整理数据;实验装置及特殊设备图纸、工艺技术规范说明书;实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事故分析;阶段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成果申报、鉴定、审批及成果推广应用材料;重要课题研究报告。

1.9工艺设备文件

1.10涉外文件

1.11消防文件

1.12器材管理文件

2.施工文件

2.1施工管理资料

开工报告、工程完工证书、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竣工报告、企业资质、人员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2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工艺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等工程的检验批

2.3施工技术资料

建筑、工艺管道、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电气仪表等工程的技术施工记录

2.4质量控制资料

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各类设备材料及管阀配件的检测试验报告、理化试验类资料

2.5竣工图

竣工图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其中属于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以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2.6经济资料

经济签证、施工合同、结算书等

3.无损检测交工技术文件

实行第三方无损检测的工程(项目),无损检测竣工文件由无损检测单位单独组卷,内容包括委托无损检测的合同、无损检测计划、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作总结以及无损检测完工交接证书、无损检测人员登记表、无损检测焊口布置图、无损检测报告等。

4.监理交工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按照监理项目管理、监理指令、监理内业、审核签认文件、工程检验记录五个部分。

三、石油工程项目档案编制收集整理的主要依据

1.通用部分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Y4200-2007系列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2010年修订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定》(DA/T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2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2.石油建设工程

SY4200-2007系列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教材)

3.土建工程

陕西省建设厅颁布: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及使用指南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

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GB50300系列标准

四、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要求

1.单项(单位)工程划分及编号

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SY4200-2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及统一编号。

2.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要求

工程项目档案是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产生的,它真实、准确地记述和反映了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实际状况和历史过程,是各种建设活动的直接和原始记录。因此,工程项目档案应按完整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整理编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

及时,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要求的数据、现象及时进行记录;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准确,就是要求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施工的客观情况,严格按施工图和现行材料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做到变更有手续、有根据,施工各部位有记录。严禁出现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记录等情况。

系统,就是要求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对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系统的反映施工的全过程。

科学,就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施工中的每一个数据,应做到施工有依据,检查有结论,现场有记录,试验、化验有报告,预制构件、材料有证件,修改图样有手续,工程竣工有结论。

五、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分工及顺序

1.建设单位资料

1.1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1.2设计基础资料

1.3设计文件

1.4项目管理文件

1.5涉外文件

1.6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资料

1.7财务、器材管理资料

1.8工艺设备文件

1.9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文件

1.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2.施工文件

2.1施工管理文件

2.2技术管理资料

2.3质量保证资料

2.4施工日志

2.5竣工图

3.无损检测文件

3.1管理类文件

3.2无损检测报告

4.监理文件

4.1监理项目管理

4.2监理指令

4.3监理内业

4.4审核签认文件

4.5工程检验记录

六、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质量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工程项目档案应满足下述要求:

2.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3.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书写,如:碳黑墨水、纯蓝墨水等。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标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 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样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9.不同幅面的工程图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19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示栏露在外面。

七、工程项目档案的验收和移交

工程项目档案是在工程建设中,逐渐积累起来的大量的文字、文件、图样资料和来往批件,经过整理、编目而形成的反映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文件和资料。它是记录工程建设的永久性技术文件,也是建设项目进行复查、维修、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重视并搞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十分重要。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按要求把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和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一起整理好,编目建档,并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交施工单位主管技术档案部门,按规定检查验收,审查合格即可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评定认证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把施工单位移交上来的档案资料和施工前期由建设单位办理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重新整理,编目建档,形成全套的工程项目档案,并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上交给有关主管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管。

工程文件的归档,是建设程序和工程文件形成过程的一个具体的必要的环节。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中,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是建设活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必然的组成部分,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就是工程文件材料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对工程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是顺理成章的,应引起各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

第6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09年—2011年

实施范围:全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所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舍达到国家的校舍安全标准及规范,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3年内重点完成:

1、对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完成迁建避险任务;

2、对存在消防和雷击安全隐患中小学校舍的设施完成整改任务;

3、在选址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完成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完成改造加固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

对全市学校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排查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校舍安全技术规范,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幢”,并逐校、逐幢形成评估鉴定报告,建立每幢校舍综合安全档案。

200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校安办)汇总后报金华市校安办和省校安办。对经排查需要鉴定的校舍,委托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校舍鉴定:我市属地震烈度为6度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主要将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

(二)检测

结构检测将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校舍鉴定单位,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和鉴定工作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时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在进行校舍检测时,保证在校师生和检测人员的安全。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校舍进行检测时,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的要求。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1、校舍鉴定时,根据校舍建筑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程度,隐患部位对结构安全性能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加固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分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拆除等处理对策。

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拆除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定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2、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科学编制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报金华市校安办汇总后报省校安办。

校舍安全工程要按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新建校舍选址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河流水库、蓄水池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纳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予以保障。高中段学校按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由举办方负责,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督。

按照“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流、套取工程专款,市政府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制订和落实有关规费的减免政策,切实节约投资。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为扎实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市政府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相关职能组别:①排查鉴定组,组长樊友洪(市建设局)②资金筹措组,组长邓培昌(市财政局)③项目实施组,组长童万贞(市教体局)④监督检查组,组长孙顺生(市监察局)。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市教体局:协调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提出工程3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局:牵头制定校舍安全工程3年实施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加强项目管理。

市建设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指导危旧房加固改造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加强对校舍建设的技术指导,严格基建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校舍建筑档案管理和校舍产权的界定、办理工作。

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和评估,指导和监督校舍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年度预算安排,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排查和评估,指导校舍避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解决新增校园建设土地指标和土地权属问题。

市水务局:牵头开展中小学校舍洪涝和台风灾害的排查和评估,指导校舍避灾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市气象局:牵头开展学校防雷安全排查和评估,指导学校防雷设施的整改工作。

市监察局:牵头监督检查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牵头查处举报案件。

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工程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

第7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酒店消防维保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 消防维修保养 ,具体整改内容见合同后附清单,根据消防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及有效的相关修改文件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釆用乙方全包干方式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合同工程总价为 万元( 大写: 万元整)包干价,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

2、消防主机主板更换 万元(大写: 贰万 元整),由乙方负责购买。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万元( 元整)

第五条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消防泵房水糸统和消防报警糸统整体联动 年 月日前完工,附件中其余项目 月 日前完工。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乙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2、支付时间:施工进场后一周内支付 工程总款的 % 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并且双方办理竣工决算后七天内;甲方付至决算价的 % ;余款%作为乙方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 合同编号: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竣工。应整理书面竣工报告、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消防系统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时送交甲方。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采购,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

2、本工程消防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责安装调试。

3、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返工、修改,其费用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围栏设施,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客问题; 不得毁损甲方财物。

6、乙方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安全器械和工具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安全.造成任何事故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完工验收前,必须做到三清:“场地清、工具设备材料清、人员清”。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若工程质量问题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烧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 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的劳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消防维保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为确保西安汉庭连锁酒店(以下简称甲方)所属的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各系统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甲方与西安天河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本合同确定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范围:

本合同确定的系统范围是: 火灾自动报警, 自动喷淋、 消火栓等系统及相关的消防设施。

二、 工程所在位置:

三、 甲乙双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的职责: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

(2) 甲方将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3) 甲方在乙方进入现场维护保养时予以监管与协作。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保区域内的系统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

(5) 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与额度付款。

(6) 甲方按合同承担“有关双方系统零配件维修更换清单规定”中的甲方相应承担的责任。

2.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对设施、设备巡查二次(共计24 次) ,查看是否有损坏、漏 水、漏气等现象。每两月进行一次联动动作检查。

(2) 为确保甲方消防安全,对甲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在规定的时限内应确保系统100%正常运行和设备100%完好率。

(3) 乙方每月次现场维保后,应将由甲方主管专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案。

(4) 系统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恢复正常工作。

四、 关于系统零件更换的责任界定:

1.系统零配件故障凡可以维修的乙方应尽力维修,继续使用。

2.凡双方确认经鉴定实在修不了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更换,由甲方确认后负责购置。

3.以上更换零配件经双方协商,可由甲方委托乙方购置。也可由乙方提供零配件规格, 型号、品牌、厂家的信息,由甲方自己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修复。

五、技术要求:

1.确保消防各系统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确保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 (按现有的消防法规要求执行)

3.确保系统的各个相关设施完好,可靠。

六、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年维保费采用包干的方式计价,每年合计总维保费¥8000.00 元。

2.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即: 第一月次维保后支付费用¥3000.00 元; 第二次在半年末支付费用¥3000.00 元; 第三次在年末支付费用¥20xx.00 元;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一方拟解除合同, 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并说明原因。

2、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或者不认真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消防主管机关责令整改、处罚的情况出现,则一切罚款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定同意签认后执行。

2.乙方提出的替换备件,由甲方认可后安排购买。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需重新续签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消防维保合同范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结合国家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 检测维修保养工作

1. 乙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定期对施进行检测维修保养。

2. 检测维修保养内容包括(自行选择):

A. ☐消防供配电设施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 ☐消防供水设施 E. ☐室内消火栓系统F. ☐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炮系统 G. ☐水喷雾灭火系统 H. ☐细水雾灭火系统 I. ☐气体灭火系统 J. ☐泡沫灭火系统 K. ☐干粉灭火系统 L. ☐机械排烟系统 M. ☐机械送风系统 N. ☐消防广播系统 O. ☐消防电话系统P. ☐消防电梯 Q. ☐防火分隔系统R. ☐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检测维修保养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原消防设施的有关图纸资料。

2.甲方负责系统的日常值班、巡查、建档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故障情况记录。

3.甲方负责提供图纸资料不全或有误、情况介绍不全或有误,造成乙方检测漏项或者失误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维护保养现场各部门的协调,并派专人协助乙方掌握、了解甲方维护保养消防系统的性能与存在问题,提供检测、维修、保养所需水、电、气等必要条件,并全程配合乙方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

5.乙方检测出损坏的消防设备后,由乙方负责提供所需设备(器件)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甲方负责核准审批或由乙方代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甲方应保证其各项责任的履行,由于甲方原因影响检测、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消防系统设备的更换、维修将另外收取工时费用。

8.该消防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使用、监控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提供图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国家标准GB25201——20xx《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中相关的规程及标准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系统的日常检测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甲方的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检测,并提交给甲方检测报告。

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甲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回访,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的项目。

3. 乙方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联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可选择):A. ☐消防供配电设施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C.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 ☐消防供水设施 E. ☐室内消火栓系统F. ☐室外消火栓及消防炮系统 G. ☐水喷雾灭火系统 H. ☐细水雾灭火系统 I. ☐气体灭火系统 J. ☐泡沫灭火系统 K. ☐干粉灭火系统 L. ☐机械排烟系统 M. ☐机械送风系统 N. ☐消防广播系统 O. ☐消防电话系统 P. ☐消防电梯 Q. ☐防火分隔系统R. ☐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

4. 检测维修保养期内系统如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到场查看测试,并及时消除故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存在一般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保要求后 小时内到场维护保养;存在严重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紧急维保要求后小时内到场维护保养.。

5. 乙方应保证其检测维修保养的系统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因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 合同规定标准,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返工。

6. 凡乙方在检测维修保养中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在检测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

8.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消防部门的年检合格审批。

三、合同期限

维修保养时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有效期 个月。

四、合同款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每店每年维保费用共计 RMB: 元 合同费用共计 RMB: 元人民币大写:

2.合同款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的 %,即RMB: 元,合同期结束后 工作日内甲方付清 %余款即RMB: 元。

3.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工作量发生变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五、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 )方式解决。

1.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条款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8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关键词:消防;高层建筑;安全;预防对策

Abstract: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high-rise building the safety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ommon, and combining with the working on one of them as the cause of the controlled factor analysis, from improving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level Angle, in the high building construction, fire acceptance, high building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and based on this, puts forward the strict on high-rise build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the standard fire acceptance, strengthen the later-period management, supervision, law enforcement four proposals, discussed the accomplish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methods to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Keywords: fire control; High-rise buildings; Security;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高层建筑成为了地方经济繁荣的向征,随着高层建筑的兴建,消防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目前,笔者所在的镇区共有高层建筑98栋,其中公共高层建筑17栋,住宅高层建筑81栋。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问题较多,现就这一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2 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

2.1建筑施工隐患多

高层建筑由于其发生火灾后烟雾和火势扩散速度快、灭火战斗行动展开困难、人员疏散

困难等火灾特点,在设计时必须经过仔细的推敲斟酌,以实现高层建筑实用性、美观性和防

灾性的完美结合,但是在笔者参与的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高层建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建设方不按图施工,擅自加建、改建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形式上转手包给其他资质单位或挂靠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而施工仍旧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等问题。其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二次装修的消防安全是高层建筑施工的另一大火灾隐患,笔者所在的镇区被誉为“中国灯饰之都”,主要产业是各类灯饰的生产销售,镇区内的高层建筑商用部分均不同程度的设置灯饰门市,灯饰门市为了营造出豪华、舒适的环境吸引顾客,在对室内顶棚、墙面、地面等二次装修中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若施工队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那么火灾发生即在眼前。而且灯饰门市为安装样品灯具供客人挑选,在原有的电气线路上分接出大量线路为样品灯具供电,按照设计总负荷,亮灯数不应超过总样品灯具的15-30%,但在灯饰销售旺季,基本上亮灯数达到80%以上,使高层建筑灯饰门市内电气线路超负荷现象很严重[1]。

2.2消防验收深度不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消防验收不严肃把关带来最大的后果是给所谓“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留下先天隐患。而造成消防验收工作没有深入认真把关的原因有多方面,诸如消防验收人员的水平及素质不高,验收技术力量低下及消防验收过程流于形式等。这些因素均导致消防验收结果定性不准。部分高层建筑的消防验收,虽然参加人员众多,但是验收时走马观花,一幢高层建筑验收时间不到一小时便已结束,场面看似热闹,但却收不到验收实效。

2.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难

2.3.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质不高

高层建筑尤其是公共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种类繁多,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操作系统,有的还设有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自动闭门装置系统等。而目前高层建筑内的消防管理仍由保安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大多未设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虽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大多参加过专门的培训,但在笔者参与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够完全掌握上述系统的具体功能和操作流程,更不要说火灾时能够熟练操作上述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并消灭火灾。

2.3.2高层建筑管理责任主体不落实

主要表现在多家共租一座高层建筑之中,在建筑使用上各自为政,笔者所在镇区的高层建筑中设置的商用部分,由于灯饰行业的特殊性,地面、墙面、天花都可以按照面积大小进行分租,故投入使用后一层可能分租给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灯饰销售单位,极易造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消防设备损坏、丢失无人过问等问题,造成火灾隐患重重。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预防对策

3.1严抓施工管理

3.1.1严格消防工程施工监督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具有技术含量高,施工过程复杂的特点,因此,技术性的咨询指导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消防工程施工期间消防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严把施工施工质量,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把关要严,防止施工期间的监督流于形式。

3.1.2加强建筑施工检查

高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装修阶段,采用大量可燃装修,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一方面要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规范,控制可燃材质的使用,监督隐蔽工程的防火涂料处理程度,另一方面要严抓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监督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灭火工作,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封闭式管理施工,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并张贴警示标语.

3.2规范消防验收

3.2.1加强消防验收的过程控制

(1)验收申报程序控制。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必须委托具备法定检验资格的自动消防系统检验单位进行设施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书后申报消防验收。

(2)验收程序控制。成立专门的消防验收小组,由防火、战训两部门人员组成,采用检测设备测试。

(3)验收评定控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的规定,施行子项、单项评定,根据资料审查和各子项、单项检查结果作出合理正确的消防验收结论。

(4)建议制定“傻瓜式”消防验收操作手册,以简明扼要的流程图形式明确高层建筑各系统验收时所需的人员、消防车辆器材组成、系统测试流程等内容,提高高层建筑消防验收效率和验收评定准确性。

3.3加强后期管理

3.3.1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凡无上岗证的,不得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建议制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3.3.2明确高层建筑消防管理主体责任

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制定租赁合同,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使消防安全责任受法律督促落实,避免在日后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3.4加强建筑监督执法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如消防工程的转包,装修不予申报,审核不通过擅自施工,施工中擅自更改已经同意的设计内容,验收不申报私自使用等行为应依法严格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第9篇:消防年度检测报告范文

关键词:建筑 消防设施 施工

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问题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1)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2)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

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2 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问题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 5 倍, 并且不小于0.6MPa 。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 MPa 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 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 倍,并且不低于1. 4MPa ;当设计压力> 1.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 4MPa。

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MPa 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 ,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问题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 管网安装, 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 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 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问题的根源

(1)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麻痹大意。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 管、钢塑管、PEX 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3)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 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 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50084 - 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 9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 - 8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 2002) 等。

3、存在问题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4)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