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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考核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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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考核细则

第1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

开发区将财政财务管理、经管审计工作纳入财审局统一管理。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实际,结合全面推行农村财务托管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农村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了统一的《农村财务托管暂行办法》,配套实施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级日常开支备用金管理制度》、《农村日常财务处理程序》等等。通过进一步明确农村财务托管中心及村级报账员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大额开支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等,使全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的规范化轨道。目前,开发区已将除有经营收入的14个村外的123个村财务管理全部纳入托管,对所有村的土地租赁、建设征用款项实行了专项托管制,确保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农村财会队伍素质

针对不少农村财会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素质普遍较低,且推行村帐街道代管后,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时难以奏效,造成农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不规范的实际,开发区财审局利用农闲季节,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各街道经管审计站、村级报账员分阶段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农村财务托管方面的知识。有关人员还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村级报账员进行有关票据领用、核销、业务结算等会计实务培训。同时,注重加强财经法规、廉政纪律及思想道德教育。近两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培训财会人员423人次,切实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重点开展好三个层次的审计监督:一是各街道经管审计站组织的对所辖村的审计。重点对收支、现金、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及财务处理程序合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二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街道农村财务托管中心的审计。通过对全区4个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村级托管资金有无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违规出借问题,两年来提出审计整改建议30多条,保证了村级托管资金的安全。三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重点村的审计。每年年初,重点对建设占用土地补偿多、集体经济来源广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村进行梳理分析,确定4-6个村作为直接审计对象,通过对会计核算、票据印章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资产债务及合同管理等进行审计,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近两年实施重点审计项目30多个,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第2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一月1、认真搞好年终报帐、结帐及收益分配、财务资产年报工作;2、搞好三村联创的统计上报工作;3、抓好秋季压欠及泄水河工程款的筹收工作;4、抓好农经外欠资金的清收工作;5、多方筹集资金,搞农经年终分配工作;6、搞好农村条线及农经条线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月1、抓好农村财务的建新帐工作;2、抓好村级财务报结帐工作3、搞好农村财务的民主理财工作,明确对张居、台许、左堡、虹桥等4个村的重点审计;4、集中农经人员对全镇19个村居现金库存的盘查,重点对农民历年税费尾欠未进入内部往来帐的村实行全面核实;5、抓好村欠镇税费帐务的对接换据工作;6、制定XX年农经线年度岗位责任制,形成考核细则;7、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办公经费的报支标准、报支手续、审核规定;8、搞好三村联创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加强对曹坝村争创小康示范村的全面调查。

三月1、布置各村搞好XX年农民负担方案的面积、人口、劳动力核实工作;2、搞好农村财务的电算录入工作;3、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公示工作;4、组织对各村财务清理和公开公示工作的检查验收;5、搞好农民负担方案的预算,做好层层审批工作;6、集中搞好方案的计算机归户操作;7、抓好农经外欠资金的清收分工,落实各人的年度清收目标任务。8、筹集资金抓好单位职工第一季度的分配工作。

四月1、搞好村级财务一季度报结帐工作;2、抓好农民负担归户方案的到户盖章确认工作;3、继续搞好重点村的财务审计工作,形成审计专题报告,上报县农工办;4、组织各村专职人员进行负担监督卡的集中填写工作;5、搞好各村全年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工作;6、配合抓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筹收及管理工作。

五月1、抓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到户发放工作;2、搞好农民负担方案的公开公示;3、进行农民负担工作的专项检查;4、搞好全镇统筹规费的测算工作,拟定对村级夏季规费收取及上交的考核奖励意见;5、加强对各村现金库存的盘查。

六月1、集中全力抓好农村规费的清收,重点抓好镇统筹款的收缴工作;2、明确专人搞好夏季清收工作进度的统计;3、抓好农经村帐镇代管资金的收取工作。

七月1、搞好村级财务二季度报结记帐工作;2、全面核实村级农民历年上交尾欠情况;3、抓好村级各类专业承包合同的收集整理工作,建全合同管理台帐;4、根据各村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形成与计划收支对照表,并及时报各村负责人;5、配合农村条线搞好上半县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6、组织资金,搞好站内第二季度的分配工作。

八月1、搞好农村土地调查,建立农民承包面积档案;2、配合财政部门搞好水稻直补资金面积的核实工作,并搞好到户发放;3、抓好农村财务电脑记帐工作。

九月1、搞好秋季压欠的各项资料准备工作;2、搞好村级财务二季度报结记帐工作;3、突击10天组织站内人员进行外欠资金的清收工作。

十月1、认真组织资金,搞好站内第三季度的分配工作;2、组织站内人员继续进行外欠资金的清收工作;3、抓好农村秋季压欠工作。

十一月1、继续抓好农村秋季压欠工作;2、继续组织站内人员继续进行外欠资金的清收工作;3、搞好小康示范村创建调查工作;4、抓好农村财务电脑记帐工作;5、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公示工作;6、组织农经线进行村级债务、债权的调查核实工作。

十二月1、搞好年终财务报结记帐工作;2、搞好农村收益分配及财务资产年报工作;3、继续抓好农村秋季压欠工作;4、继续组织站内人员继续进行外欠资金的清收工作;5、配合农村线搞好县全年条线考核的各项指标数据的搜集统计工作;6、抓好三村联创工作的指标调查、资料整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7、做好单位年终分配资金的筹借工作;8、搞好全年单位工作总结并拟定来年工作计划。

第3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①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12分)。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集中学习、使活动不流于形式,并在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管理系统上传活动照片和活动开展记录,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完不成扣0.5分。

②党费收缴工作(12分)。党支部派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开好收据,留好收据存根,每月30日前将党费收齐足额交财政所,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I分,每有一项完不成扣0.5分。

③扎实开展远程教育工作(12分)。远程教育管理员及时登陆远程教育站点进行学习和考试,认真做好远程教育记录本记录,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完不成扣0.5分。非远程教育站点的村庄得平均分。

④严格执行村干部坐班制度(12分)。确保每天安排1名村干部坐班值班,时间不少于4小时,村干部坐班值班表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认真填写坐班记录。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完不成扣0.5分。

⑤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12 分)。有村务公开栏,在公开栏醒目位置公示市镇两级监督电话,安装举报信箱。党务、村务及村庄财务收支及时张榜公开,公开榜记录详细,字迹清晰,张贴结实。所有在公开栏公示的内容在会议记录上如实记录,并拍照存档。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完不成扣0.5分。

⑥严格落实“”制度(12分)。每月群众工作日组织党员学习,要认真整理、规范好“”记录本,记录及时、规范,党员签字由党员本人签,不得代签。记录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具体、有条理,不能简单列条目。开会研究的每一件事情,都要有:议题、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记录研究后形成的决议。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不合格扣0.5分。

⑦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12 分)。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功能,配齐配足必要办公设施,保持活动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悬挂门牌制度牌,严禁违规处置活动场所或挪作他用。每月考核一次,全部完成得1分,每有一项不合格扣0.5分,活动场所挪作他用者不得分。

⑧临时性工作(12) 。各项临时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核。

2、年底考核项:

第4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一、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行为

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需具有会计专业资质,通过选聘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确保村级财务、资产、合同等具体业务的规范,便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指导,从而统一全区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合同等各项具体业务的核算标准,实行规范化业务操作和管理。

(二)有利于保障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由具有会计专业资质的人员从事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合同的具体业务工作,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核算更加准确,资产和合同管理更加规范,为村级财务公开打下坚实基础。能够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的有效落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政规范,提高村干部依法理财能力

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通过具体业务规范,详细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开支情况、资产运营情况、合同收益情况,能够做到有效监控。在农村经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充分体现会计监督职能,提高村干部依法理财能力。

(四)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和信息化手段,准确收集农村经济运行的各项数据指标,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状况和发展动态,提高有效监控的能力和审计监督的效力,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

(二)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订立书面委托协议。

(三)坚持集中核算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即集中管理会计从业人员、集中处理账务;规范村级财务、资产、合同等具体业务。

(四)坚持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按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村集体农场分别记账,各自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变,分别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各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定期向农村经管部门上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数据;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编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开。

(二)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准确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台账。定期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上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定期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已签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内、对外土地承包出租和资产出租合同进行清理备案,建立台账,准确核算合同收益,定期公开合同的兑现情况。

(四)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进行财务分析。按要求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纳人员准确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收支业务,监督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机构设置

(一)机构性质和隶属关系

各镇负责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是社会服务性机构,其工作人员暂不列入各镇编制,隶属于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业务上由区、镇农村经管部门指导。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由各镇提供,各镇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和具体业务量,配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10人,9月底前选聘考核,择优录用。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稳定。

(二)人员聘用、工资待遇与经费来源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镇村选配、社会招聘相结合,以原总会计中选聘为主。工资待遇一律与委托的单位脱钩,原村总会计中选聘的人员报酬原则上不高于全镇村两委干部(剔除正职)平均水平,由各镇人民政府确定。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人员经费由区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办公经费及人员其他相关经费由各镇财政提供。

五、实施步骤

(一)各镇应成立村级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财务工作小组,并建立工作制度。

(二)各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资产、合同、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并编制相应清理清单,由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报送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三)由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持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就本组织有关财务账簿、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会计法》的有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第5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关键词:基层;廉政建设;实践与思考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其主要管理层面对象主要是乡镇村两级单位、干部,直接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为一方政治稳定和发展而服务。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直接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所以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几年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提高基层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一、树立基层廉政建设新观念,坚决从思想源头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农村纪检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村级纪检员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过硬的素质。首先是思想道德品质好,带头遵纪守法,对组织负责,热心为民办事;其次要善于学习,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说教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同时,还要有正义感、爱憎分明,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利用镇远程教育、集中会议培训、案例讲解、函授教育等方式提高以上这些素质,明确镇纪委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纪检员培训,镇纪委安排干部联系培养农村纪检员,每月进行交流对话,了解干部成长动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因此要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

三、镇纪委加强内部管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

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纪检员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作用,切实维护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并且要求村级纪检员及时与镇纪检部门沟通,做到早治疗、早防范。建立村级纪检员向镇级纪律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干部之间长期在一起工作,出现讲交情的现象,可以采用各村级纪检员互相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纪检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的公正度。通过交流,不仅加强了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增强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施行垂直管理的制度,村纪检员选任要报镇纪委审批,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村纪检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乡镇纪委按程序提请村党支部大会罢免或撤换。

四、创新考评机制,把基层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今年以来,我们广洋湖镇农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农工办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着眼点,以“五突出”为工作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展现新时期农经队伍新形象。

    一、突出重点,狠抓税费改革成果

今年,根据农民负担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惠农政策。一是严格按照“一取消、两降低、两保留、三补贴”的政策要求进行方案分解,统一利用电脑进行归户测算。(“一取消”即取消农业税,“两降低”即降低以资代劳金、排灌费收取标准,“两保留”即保留一事一议筹资、水利工程水费,“三补贴”即对农业粮食生产、购买大型农机具和优良品种进行补贴)二是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按照每15户推选一名代表的要求,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决项目名称、预算投入资金及筹资筹劳数额,明确要求须经2/3以上参会代表同意方可通过。据统计,全镇群众代表同意率达98%以上;三是严格“一卡一书一册”发放到户及归户盖章率。利用4天时间集中进行“一卡一书”的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把关,由各村分片村干部签订发放盖章责任表,确保发放率达100%,盖章率达98%以上。四是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专门组织农经全员,分成四个组对全镇农民负担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其结果在全镇进行书面通报,对个别村出现的相关问题,以镇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在县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二、突出热点,狠抓农村财务程序化管理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化解村级债务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在去年农村财务实行“两个调整”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财务程序化管理。一是财务运行程序化。年初,各村按照本村的实际情况订立全年的收支计划,由民主理财小组审议后,按照计划组织收入。财务收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由理财组长签章,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报请村委会主任审批,村支书审核,主办会计严格把关,记账员审验无误,进行电脑录入,分别做账处理。二是财务监控程序化。村级财务每季度向群众明细公开,发放公开征求意见表,同时每年集中进行民主理财,分步实施重点村审计,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向群众代表通报审计结果。

    三、突出难点,狠抓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为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促进集体增收。我们立足“八统一”,狠抓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一是统一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二是统一张贴招标公告,三是统一文本,四是统一召开招标会议,五是统一鉴证,六是统一管理台账,七是统一专户入账,八是统一清收责任)。一年来,我们公开招标累计达70次以上,预计集体增收20万元,其中西溪村180亩水面,底价从150元/亩增加到355元/亩,以两倍价格中标。

    四、突出焦点,狠抓农民增收

    近年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管、民办、民收益”的原则,积极创办“四有”合作社,先后成立了三个合作社(南湖青虾合作社、严桥榨菜合作社、葛庄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社员400余人,为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附加值,提供了发展平台。其中葛庄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运作创新土地经营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突出亮点,狠抓队伍建设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农经人员的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强化考核细则,充分调动积极性,为提高农经人员的管理水平,利用每月25日的农经例会进行以会代训和专门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优良的农经队伍,同时拓展会计服务范围,增加两家合作社财务(建恩水产品流通合作社、葛庄土地股份合作社);经常组织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材料5篇,市、县报纸采用信息6篇,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六、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三村”联创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继续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深化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继续加强农村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全面实行“双代管”,努力化解村级债务,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程序化管理。

    4、继续加强农业承包合同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发包行为,明确清收责任。

    5、继续规范运作葛庄土地股份合作社、建恩水产品流通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第7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一、考核指标

(一)各村(居)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

1.新农村建设(包括农业生产、林果业开发、养殖业、动物防疫、水利、公路建设)(8分)

考核单位:镇农业领导小组

2.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垃圾堆放、清运、长效机制的建立)(10分)

考核单位: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植树造林、公路造林、成片造林(10分)

考核单位:镇林业工作领导小组

4.粮食生产(8分)

镇办点的4个村早稻育秧不得少于8亩,移栽大田成片面积不得少于80亩。其余各村早稻育秧不得少于3亩,成片移栽不得少于20亩,对完不成任务的村按比例扣分。

考核单位: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

5.创业富民、工业发展及招商引资(8分)

考核单位:镇工业和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8分)

考核单位: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7.社会治安综治维稳及法治建设(8分)

考核单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8.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4分)

考核单位: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9.干部思想作风建设(8分)

①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和凝聚力记2分;

②指令性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记2分,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

③无违纪违规现象记2分,发现一起违纪违规现象扣1分。单位1名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记分。

④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5%记2分,达不到95%的按比例记分。

考核单位:镇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0.财务工作及农民负担监管(8分)

加强村级财务委托服务管理。全年出现农民负担监管案件的此项不记分。

考核单位: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

11.安全生产工作(4分)

考核单位:镇安全办

12.项目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6分)

考核单位: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3.党务政务(6分)

(1)村务公开(1分)

考核单位: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办公室

(2)文化强镇工作(2分)

考核单位:镇党群办

(3)党管武装(3分)

考核单位:镇武装部

14.会纪会风(4分)

政府建制干部会议和村支书会议缺席1人次扣0.5分,迟到1人次扣0.2分。

考核单位:镇岗评办

(二)镇直单位量化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1.政令畅通和落实督办任务(20分)

考核单位:镇党群办

2.会纪会风(5分)

缺席1人次扣1分,迟到1人次扣0.5分。

考核单位:镇岗评办

3.思想作风建设(15分)

①班子团结; ②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考核单位:镇纪委

4.综治、计生工作(10分)

考核单位:镇综治办、镇计生办

5.包村工作(10分)

考核单位:镇党群办

6.优化经济环境及政务公开工作(25分)

①无索拿卡要记5分,发现一起扣1分。

②无“三乱”现象记5分,每发现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扣1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查处影响较大的此项不记分。

③群众办事满意率测评记5分,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④人大代表测评记5分,人大代表测评在90%以上的记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考核单位: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7.财务管理“两无一统”执行情况(15分)

考核单位:镇财政所

二、考核办法

1.各考核单位必须制订考核细则交镇岗评办存档,由镇岗评办牵头,组织各单位按照分统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各线的考核结果由分管的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岗评办汇总。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1)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一票否决的;

(2)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

(3)被农民负担监管一票否决的;

(4)其它否决项目镇党委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惩办法

(一)共设以下奖项

(1)全面工作先进单位(村居和站所各2个)

(2)高效产业工作先进单位(2个)

(3)粮食生产先进单位(1个)

(4)环境整治、生态家园建设先进单位(3个)

(5)维稳工作先进单位(1个)

(6)综治及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

(7)计划生育先进工作单位(1个)

(8)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个)

(9)项目建设先进单位(1个)

(10)劳动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1个)

(1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个)

(12)水利建设先进单位(1个)

(13)创业富民先进单位(1个)

(14)招商引资先进单位(1个)

(15)文化强镇先进单位(1个)

(16)财务管理先进单位(1个)

(17)根据当年的工作实际增设的有关奖项

(18)个人奖项包括生态家园建设、植树造林奖项等方面。

(二)实行村居和镇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排队。凡连续两次受到镇党委通报批评和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镇党委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连续三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就地免职。

(三)被授予全面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年底确定为全镇先进个人,不占村级和镇直单位评先指标。

(四)凡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实行黄牌警告并取消评先资格。

第8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在职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发放到位。在财政可承受的前提下,逐年增加一部分支出用于解决现任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提高村干部的补助标准。把村级干部的养老、保险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对于离任的村干部注重关怀,保证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是乡党委真心关爱乡村干部,确保“干有动力”。

乡党委采取领导交心谈心,利用会议集中培训上党课,经常培训讲政策,宣传和表彰优秀乡、村干部的方法,坚定他们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引导他们乐于奉献,谋求发展,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放在积极主动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上。时刻灌输为民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树立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思想,做群众满意的乡村干部。

三是解决好考核评议问题,确保“干有激情”。

制订切实可行的村干部“百分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把目标措施细化到每一个岗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切合农村工作实际、能有效促进工作开展的考核体系。抓住经常性工作机制,以村为主,村干部承包到庄,任务到人,实行绩效工资挂钩,按数计酬,严格奖惩。采取十天一调度,一月一兑现,按个案奖惩到每一位村干部。强化对村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建立村干部上岗承诺、述职评议、绩效考核制度,以制度规范村干部日常行为,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解决好教育培训问题,确保“干有方法”。

乡、村干部经常参加乡组织的培训,使他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解决部分村干部“不会干”的问题。突出抓好农村工作方法和实用致富技能的培训,在丰富村干部管理和科技知识、增强村干部工作能力方面下功夫。突出实践性和灵活性,提高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本领,使其掌握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依法办事的工作方法。

第9篇:村级财务考核细则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挥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功能,扩大农民的受益面,引导农民及时合理就医,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率,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新农合门诊统筹指导意见》和《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是为切实保障门诊基本医疗待遇,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以统筹的形式进行管理,用于参合人员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所发生的有效医药费用按规定比例实行补偿的制度。

第三条新农合门诊统筹坚持以下原则:

1、区筹区管、适度保障、乡村直补;

2、门诊统筹基金独立运行,专账管理;

3、实行总额预算、资金预付、绩效挂钩、结余归己的管理办法;

4、严格供方准入,实行契约管理;

5、报销实行单人定标、按户封顶,取整结算。

6、坚持组织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经区合管办审批确定的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是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区合疗经办中心的统一管理下,负责门诊统筹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接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前按一定比例确定首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一季度后再适当增加定点医疗机构。

第五条街道、村两级合疗组织机构负责门诊统筹政策的宣传、参合信息管理、补偿公示等,监督区域内门诊统筹工作的运转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监督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行为。

第六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各街道设立由街办相关人员、卫生院院长、合疗科成员、卫生院医护、财务人员、村医代表等人员组成的门诊统筹绩效考评小组,在区新农合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实施对村级定点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试点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报区合疗经办中心备案。

第八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的主要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

2、负责辖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初审和上报。

3、负责对辖区合作医疗门诊补偿资金的审核和划拨工作。

4、对区域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参合人员的就医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5、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门诊统筹的培训、宣传、公示及信息统计工作。

7、完成区合疗经办中心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须严格执行《市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街道、村医疗机构自愿申请,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区合管办审批。坚持慎重选点,稳步推进,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准入、退出机制。

第三章基金管理

第十条在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门诊统筹资金,基金实行分账管理、专款专用,由全区统一管理使用,当年门诊统筹资金结余部分沉淀累积,在下年度门诊统筹中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实行以定点医疗机构为单位总额预算、定额包干、结余归己(试点期间,结余不超过15%时归己、结余超过15%时超出15%部分扣归基金)、超支自负。各卫生院必须设立门诊统筹基金专账,按相关制度做好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工作。

第十二条区合疗经办中心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总额实行按季预拨制,拨款金额与上一季度的绩效挂钩,前一季度的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季度的拨付依据。

第十三条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门诊补偿台账,账目登记实行微机记账与手工记账并行,做到门诊补偿登记表、合作医疗证、处方和台账相符,准确无误。

第四章门诊统筹补偿

第十四条参合人员在本街道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获得门诊医疗补偿,采取直通车补偿。

(一)补偿范围

门诊范围: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灌肠、导尿、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火罐;2、医技检查(限卫生院);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3、材料费;4、药品费(合疗目录内的药品)。

(二)补偿标准

1、补偿比例:参合人员在门诊发生在补偿范围内的费用,执行整数补偿,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40%,村级报销比例为50%。

2、封顶线:参合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按照参合人数×32为每年封顶线,实行整户封顶,家庭内通用。

(三)补偿办法

1、参合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接诊的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场办理结报补偿手续,由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填写《合疗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和《合作医疗证》享受补助栏目,患者签字认可。

2、村级定点机构每月25日前将各种资料报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30日前将本院和村级医疗机构的资料上报区合疗经办中心审核。

第十五条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自出生时到当年12月31日可享受门诊统筹补偿(家庭封顶线按照实际参合人数计算)。

第十六条区外务工、探亲的参合患者,凭当年外地门诊就医的有效材料回本街道合疗科办理补偿手续,具体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补偿范围

1、在本街道之外的医疗机构或本街道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

2、《合疗用药目录》外的药品费用。

3、与疾病无关的各种检查及药品费用。

4、经调查属舞弊行为的医疗费用。

5、本办法施行日之前产生的门诊费用。

6、其它按规定不列入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五章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街道卫生院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初审验收后,报区合管办复审,审核合格的发给“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证牌,并在本街道、村内公示。

第十九条区合疗经办中心与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级定点区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权利、责任、义务。

第二十条参合人员凭合疗证、身份证(当年随母享受补助的新生儿享受补助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在本街道辖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为参合人员门诊就医进行补偿,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先验证、后补偿。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日志,使用合疗专用处方,出具专用票据,办理补偿时须向患者讲明补偿政策后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开具补助凭证。门诊补偿各类资料须保存完整,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要将门诊统筹补偿项目、门诊收费项目标准、合疗用药目录及价格、补偿程序等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严禁开大处方、分解处方、滥用药。按服务合同,给患者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制度。街、村两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服务时应该使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内的药品。

第二十五条各街道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应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加成率。

第二十六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复诊率必须控制在20%以内,村转街道转诊率不超过20%。

第二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恪守医德规范,不得擅自停诊、推诿参合患者。

第二十八条街道、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规定,要本着方便群众、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的原则,努力为参合人员提供规范的、价格适度、质量良好的医疗服务。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要将门诊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区合疗经办中心、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并设立举报箱。对群众的投诉及时查处和回复。

第三十一条街道新农合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三十二条建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药品价格及对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拨付门诊统筹金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区合疗经办中心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十四条对在实施门诊统筹工作中,能认真履行义务,严格执行门诊统筹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无差错的医疗机构,区合疗中心按时全额拨付门诊统筹金。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定点资格或交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实行“直通车”报销者;

2、弄虚作假、、合伙套取合疗基金者;

3、擅自批准不属合疗报销项目者;

4、未执行公示制度者;

5、违犯合疗规定,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者;

6、各种合疗报表、文书不规范、不按时上报者或不如实填写门诊补偿登记,不及时填证下账导致门诊基金损失者;

7、其它违反合疗管理规定者。

第三十六条参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乃至暂停合疗待遇。

(一)将本户《合疗证》转借他人使用。

(二)利用虚假发票、处方、冒领合疗补偿资金的。

(三)因本人原因,不遵守合疗办事程序,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四)私自涂改《合疗证》门诊发票、处方等弄虚作假骗取合疗基金的。

(五)非法倒卖合疗定点机构开出的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