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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稳步完善
(一)区域路网继续完善。大道二期已于去年底实现主车道贯通,7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大道三期已进场施工,累计完成工程量的10%;断头路明海大道、逸夫路拆迁清表工作已完成90%以上,关键节点桥梁等部分已进场施工;大工程货运铁路北环线、北外环快速路、轨道2号线一期按序推进。
(二)交通拥堵节点改造稳步实施。镇骆路(329国道到大道)7.7公里路面大中修工程全面完工;聪园路改造及北延工程(下穿海塘段)道路工程已完成工程量90%,7月初基本建成并实现通车;长邱线改建工程(329国道连接线)路基填筑完成至90%;庄俞公路北延累计完成总工程量32%,区域路网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生态绿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沙河互通区域绿化提升改造已开展施工图设计;世纪大道北延(北外环-聚兴路口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基本完工;通道绿化二期完成70%;疏港公路通道绿化工程完成90%;九龙湖污水干管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计划9月开工建设。
(四)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继续提升。区出租车服务中心项目已于3月建成;公路客运中心完成主体工程,预计7月份建成投用;区危化品服务中心已完成立项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8月正式进场施工,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扎实做好民生项目,居民居住出行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快保障房项目建设。保障房项目东邑阳光已进入内、外墙粉刷和公共租赁房精装修阶段;古塘丽景四期保障房项目地下室施工已完成80%;企业自主建设的电厂公共租赁房项目已于4月18日开工建设,保障房房源供给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优化公交网络布局。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公交优先战略,上半年在骆驼片区开通环线公交807路,开通招宝山至骆驼新城的大站公交387路;完成了镇骆路、南二路等13个公交候车亭建设;完成了公共自行车规划选点工作,年底前计划投放公共自行车1500辆。
(三)完成城区小客改造及区域出租车投放。稳步推进雄镇小客经营权到期后的退出工作,截至5月5日,原有52辆雄镇小客车全部退出我区客运市场;有序做好区域出租汽车的投放工作,5月18日首批10辆区域出租车开始试运行,6月6日区举行区域出租车投放仪式,28辆区域出租车正式投入运行。
(四)规范物业管理。制订了《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区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区低收入家庭物业服务费补助实施办法》、《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暂行办法》、《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评标暂行办法》等六个规范性文件,基本建立健全了物业管理框架。上半年归集专项维修资金18笔,合计9063万,累计拨付前期物业费10批次,合计652万元。
(五)危旧房屋改造。积极做好危旧房屋安全排查,截至目前,共鉴定房屋40处,面积16991.04平方米,新增危房1处,面积200平方米。编制《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提升方案》及五年计划,着手对未改造老住宅小区开展房屋维修改造。白蚁防治所完成上门白蚁灭治710户次,新建预防项目44个,新建预防面积139万平米。
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保持健康发展
按照“稳重求进,进中求好”要求,着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突出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在城市发展中的支柱地位,积极发挥行业引导和监管作用。
(一)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初步统计,截至6月底我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约109.3亿元,比2012年同期同比增长约41%,完成省外建筑业产值28.3亿元,与2012年同期基本持平。1家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晋升二级,新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企业2家,获得增项企业6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发展。一是加强工程报建管理,严格施工许可,认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上半年新开工项目44个、119万平方米;二是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共出具质量整改通知书367份,抽检检测结构构件387件、板厚190处;三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现场巡查频率。共检查施工现场551次,出具书面安全整改通知书223份,停工通知书25份,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8份;发现安全隐患1866条,消除安全隐患1853条;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检查项目13个、建筑面积为164.2万平方米,共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356条。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检查在建工地4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5份,停工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五是加大对非法、违法建筑工程的打击力度。建立了抄告督促协查制度,共查处非法建筑项目8个,12万平方米;六是加强对区外建筑业企业的登记备案管理。共受理登记备案企业246家,比去年增加51家。
(二)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积极推动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我区运力结构调整,引导船舶向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发展。辖区现有沿海水企25家,船队平均规模4.402万吨,海船110艘,单船平均吨位1.0005万吨,运力总量中万吨以上船舶共计90.77万吨,占运力总量的82.5%。截至5月底,辖区运力总量为110.05万吨。上半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发展。一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公路部门共上路巡查3530人次/150天,共检查车辆4890辆,查处违章车辆114辆,卸载104辆,累计卸载3756.01吨。运管部门加大力度查处各类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违章行为,累计上路上户检查109天,出动执法人员1744次,受理行政处罚案件333件,罚款720100元。其中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违章17起;二是强化危化品运输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实施危化品运输专用通道建设;强化对外省(市)籍危运车辆的运输备案监管;构建完善危运事故应急网络体系;三是强化行业源头监管,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上半年共排查道路运输企业103家,发现安全隐患149项,整改率达到100%。水上运输企业共排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95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录入率为100%,整改率达到100%。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贯彻落实住房限购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动态跟踪楼盘交付。1-5月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42.86亿元,同比增长27.7%,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的10%,列全市第5位。全区商品房共成交2288套,同比增加5%;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10191元/平方米,同比上升7.1%。商品房库存减量明显,至5月底,全区可销售商品住房套数3135套,同比减少48.9%。大力推进中介从业人员服务卡管理制度,规范房产中介市场秩序。强化房屋登记交易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办结房地产买卖2772件、建筑面积35.1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8.86亿元;办结房地产抵押登记3682件,建筑面积198.92万平方米,金额3022.92亿元;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0010本。进一步规范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共备案房产测绘成果156幢,建筑面积91.08万平方米。
(四)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有技术标的项目严格进行专家动态考核打分,实行招标后评估,发现有关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抄报,全年计划10项,已实施5项;对招标机构实施考核和季报制度,2月份启动招标考核,并对2家违规企业实施扣分;调整并全面实施《区规模以下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启动招标企业入围,完成规模以下企业入围;启动并试用重新修订后的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草稿)。上半年共办理工程报建99项,合同金额23.5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约17.28%。企业合同金额为13.25亿元,企业本地市场占有率达56.19%;区企业合同金额为7.83亿元,企业本地市场占有率为33.21%。
(五)强化人民防空工作。修订完善了区《重点目标单位防护方案》、《人员疏散安置方案》和《警报建设规划》;圆满完成“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任务,全区警报器鸣响率100%;开展了社区人口疏散演练;建立了招宝山街道后大街社区人防工作站示范点;积极准备参加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理论复习;进行了全区人防地下工程普查。人防工程竣工项目7个,人防建筑面积41969平方米,在建结建工程52个,人防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四、优化系统自身建设,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
以深入推进“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惠民解忧民生实事工程,着力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建设交通系统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重点,通过重要节日廉政短信、廉政讲座、重点岗位人员配偶争当廉内助警示教育、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等多途径加强对局管干部、工程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突显专职内审作用,出台制定《局会计统筹派遣制度管理办法》、《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了下属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审计资金6151.2万元;继续深化工程保廉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QQ视频联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廉洁;深化效能亮剑,开展明察暗访督查,促进“三风”好转;全面贯彻落实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制度。
(二)积极推进“连心解忧”活动。按照区委“连心解忧”活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局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开展解忧助困。局机关全体142名干部与所辖2个村83户居民结成了连心对,每个小组作公开承诺,利用业余时间走访居民81户,出钱慰问结对户共计人民币35100元,收集意见和建议10余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个。
(三)有效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制度改革,减少人防、公管、公路段共7项行政许可内容,并将全部33项行政许可和27项非许可审批项目,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许可事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清理确定的非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由窗口受理并签批,现场签批率达到100%;强化部门联系协作,优化审批流程管理,推行“链式审批”服务模式,缩短办理时限;率先联合推出房地产竣工阶段的链式验收制度,提升验收速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把加快工程建设作为第一要务
(一)完成东环路10.2公里建设,开工建设约14公里的西北环路。该项目建议书已经通过省发改委审查待批,目前“工可”编制完成并经市局、省厅公路局审查通过,11月2日已经上报省发改委待批。规划、国土、环评、洪评及矿产覆压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待批,计划2011年年底前完成该项目立项,201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二)加大水运建设力度。湖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11.2公里,今年重点做好地面清障工作,明年重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预计2014年10月全面建成通航。港迁建:建设16个1000吨级内河泊位,年吞吐能力500万吨;办公区2500平方米,15万平方米货物堆场,疏港道路7.5公里(在沛朱线的基础上扩建)。目前该项目已经上报省厅、市局港口管理部门,规划、土地、环保、洪评等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建议书正在编制中,预计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完成建设任务。内河海事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占地10亩,工程概算约1000万元,新建2000平方米水上应急救援综合楼及救援船只和其它相关救援设施。预计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完成建设任务。
(三)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二个乡镇客运站、三个乡镇交管所新建及改建。河口镇客运站、朱王庄客运站已经于2011年10月完成规划、土地、环保和其它前期工作,2011年底完成招投标等其它前准备工作,2012年3月中旬开始进入施工阶段,2012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四)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设农村公路共9个项目,约16.02公里,省农路办批准后将于2012年3月底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底全面竣工通车。计划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座,省农路办批准后将于2012年3月底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底全面竣工通车。
(五)续建沛丰铁路段。沛丰铁路段21.78公里,我们将积极协调做好相关工作,预计2012年10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把对上争取作为重要途径
项目前期工作难度大,审批、土地制约明显,“开工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对需要省、市审批的重点项目,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衔接协作,落实专人跟踪催批,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全力以赴抓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及上报工作。积极与省、市规划搞好衔接,争取更多的支持,在计划安排上给予倾斜,使我县更多的交通设施项目进入省、市计划盘子。
积极推进堤顶路、沿湖路建设项目。一是加快推进绕城路建设立项。二是微山湖湖西大堤(堤顶路)全长79公里,其中我县境内40.8公里。贯穿龙固、杨屯、大屯、沛城、胡寨、魏庙、五段七个镇,向南连通蔺家坝,打通后将至的距离缩至为半小时车程,使成为离最近的县城。旅游快速通道的开发建设是沿湖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的关键环节,打通这一绿色通道,不仅对完善区域路网布局、提高通行能力有重要作用,对地区沿线开发微山湖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更是意义重大。三是沿湖公路经沛城镇、胡寨镇、湖西农场、魏庙镇、五段镇,铜山县沿湖农场、华润电厂,止于市区三环北路。境内段现有老路长45.5公里。该路段提档升级后,将会提升公路主干道通行能力,加快沿湖旅游资源开发,打通南面进出快速通行能力,全面带动沿线沿湖八个乡镇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方便近十万群众出行,提高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四是加快推进天津东路对上争取立项。
目前市局已拿出初步方案,我们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力争早立项、早开工、早见效。
三、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动力源泉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和用地保障。积极争取省、市对纳入计划的省级干线公路、地方连接线公路、航道建设、农村道路、农村危桥等补助资金;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运输项目的投入力度,并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中,确定一定比例的政府性资金,用于支持公交发展;在保证公益项目政府财政性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金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运输企业,并给予利息优惠、税收优惠、收费补偿投资等政策支持。
(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努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大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综合运输法制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实施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及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改革工作事关基层交通运输发展、执法形象和稳定大局,明确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的职责职能,推动全县乡镇交管所改革和交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完善基层交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基层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并根据上级乡镇交管所改革的要求,计划利用两年的时间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的情况下,完成对所有交管所进行改造、改建和新建,最大限度地实现县、镇交通运输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把强化交通运输管理作为工作重点
(一)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进程。将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作为解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民生工程,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绿色低炭的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系统资源,加强网络衔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落实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制订《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全县镇村公交发展计划。合理调整城乡客运经营分工和运行机制,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服务规范,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依托农村公路网,鼓励和引导发展灵活多样的运输服务,加快县域内农村客运班线的公司化改造。开通龙固、敬安两个试点镇镇村公交,在此基础上推向全县各镇,确保2015年镇村公交通达率达到50%,力争60%,确保2020年前全面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二)加快完善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对不符合客运班车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和桥梁,加快实施改造。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优化布局,做到路、站、运一体化。优化城乡客运经营结构,认真做好城乡客运线网的统一布局规划工作,并以此为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营。加快发展镇村公交,到2015年,全县50%的镇实现村村通公交,镇村公交公司化率100%。积极探索城市客运管理的新思路,认真贯彻市局提出的“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政策,推动公交优先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维护城市客运行业稳定,合理控制出租车总量,积极推进出租汽车更新,认真研究油价上调对公交、出租行业带来的冲击。深化城市客运文明建设,巩固拓展“文明驾驶、规范服务、群众满意”主题活动成果,推出一批行业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出台出租车整顿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整治、依法严管、务求实效、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集中时间和力量加大城市客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城市客运市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形象。
五、把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建设一流的交通运输队伍作为重要保障
(一)加快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进一步夯实交通依法行政基础,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拓宽安全监管覆盖面,推进预防、预控、预警体系建设,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模式,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招投标管理过程监管系统”应用水平,逐步建立“准入、考核、退出”机制,推进招投标监管和规范评标行为。加强运输市场管理,以安全、节能减排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完善道路货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对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和鼓励4S店、汽车快修、汽车连锁企业发展,强化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提升汽修和驾驶员培训质量。强化科技信息对交通管理和服务的支撑作用。推行干线公路收费站不停车缴费系统,提高运输工具运营效能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绿色交通发展机制,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鼓励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港口和航道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注重温拌沥青、抗车辙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推广应用,积极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二)加快建设一流的交通运输队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执行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形象的关键。我们要按照“抓队伍建设、保交通先行”的总体总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建设一支政治强、有能力的干部队伍。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建设一支作风硬、纪律严、服务好的行政执法队伍。以“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活动为载体,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学习型行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加快完善交通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交通队伍。
六、把增强行业软实力作为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