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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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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

第1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当前商业银行信贷文化存在的问题

在信贷调查、审查审批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许多信贷管理人员常有一些习惯性思维方法和做法,而这些方法和做法中存在的观念误区已经构成了商业银行不良信贷文化的主要方面。

(一)信贷审查审批方面的观念误区

信贷审查审批是银行信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正确的审查审批方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从银行利益出发,在立足于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准确判断的前提下审查信贷业务,分析其主要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在信贷审查审批的实践中,却常常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

1、过分强调担保的作用,认为有担保的就是好贷款。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发放贷款时关注抵押、担保更甚于对借款人本身偿还能力的关注。担保只是保证贷款偿还的一种手段,取得了抵押品或保证并不能保证贷款如期偿还,它不能取代贷款协议的基本安排。在日常信贷活动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当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许多信贷管理人员首先考虑的不是借款人在贷款到期主营业务能否产生充足的现金,而是有无抵押物,只要有合适的抵押物,即使贷款到期借款人没有充足的现金,贷款也是可以放的。在这样的现象中信贷人员的逻辑是:如果贷款到期不能还,就用抵押物变现偿还。当然,强调贷款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大力提倡,但是,抵押担保在信贷决策中充其量只能是必要条件,而不能也不应成为充分条件。作为一种健康的信贷文化,不论担保企业是否真正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即使手续齐全、合法也不能替代对借款人本身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的分析。信贷资金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才能实现增值,进而还本付息,如果审批阶段把关不严使资金遭受损失,再追索第二还款来源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实践中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追索经常会受到政府干预,存在变现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而且追索担保人还往往会恶化银企关系,培育不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伙伴,尤其在信贷买方市场中,更不利于商业银行在当地的长远发展。

2、向投资收益高的项目发放贷款风险小。这种思维方式要着重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与竞争性配置必然使各行业利润趋向于平均化,高收益一般伴随着项目的高风险,银行不能只看到项目的收益而看不到项目内在的风险;二是除了按总行项目贷款的规定受理审批外,还要考虑贷款收益与风险是否相匹配。借款人往往是投资人,是项目成功的主要受益人,理应在根本上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银行不应承担过多的应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而仅取得债权人的收益。因此好的投资项目若风险实际上要由银行承担的就不一定是好的贷款项目。

3、利润高的企业还款没问题。这种思路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利润高是否真实,是否提足折旧,费用是否全部列支,收入有无虚构;二是高利润相伴的现金流量是否也较高,利润实际形成的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资产,企业还款用的是现金资产,即使高利润是真实的,但由于应收账款存货的增加,部分应付款的优先支付都会使企业现金流不能随利润增加而增加,出现高利润企业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

4、用转贷的方法掩盖贷款风险。当一笔贷款即将到期或逾期时,选择依法收贷还是转贷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决策,因为最初的贷款合同一般均已约定信贷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转贷意味着依原定用途使用贷款在计划时间内达不到预定效果,致使原有还款来源不能落实。这时要特别注意分析企业难以还款的内在原因以及识别贷款风险,若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且在拟转贷款期限内无化解可能则应坚决收贷。否则,一味转贷只会丧失收贷时机,掩盖资产质量风险,使企业怀有侥幸心理,弱化其还款积极性,待银行下定决心依法收贷时,企业净资产已所剩无几,失误的转贷决策实际上导致了贷款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5、为争办按揭业务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这是目前各级行很普遍的一种做法。实际上,伴随按揭业务发展的是房地产开发贷款高居不下的不良率。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希望通过办理按揭贷款来化解,这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判断,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一是开发商在贷款到位后不一定能将楼盘顺利建设到预售程度;二是商品房积压、销售不畅,无足够客户申办按揭贷款;三是开发商在取得按揭贷款后不用于归还开发贷款,而挪用于滚动开发新项目。因此,发放按揭贷款并不能必然化解开发贷款风险,为争办按揭业务而贷款就像当年为争存款而贷款一样不宜提倡。

(二)贷后管理方面的观念误区

贷后管理历来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较薄弱的环节,除了体制、政策等原因外,信贷人员的素质及其对贷后管理的观念误区也是极为重要的原因。

1、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这是贷后管理中较流行的思维方式,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绝对正确。一方面,还息来源很重要,还息是来自正常业务收入还是不固定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经营利润还是他行借款,有些项目贷款还息甚至来源于银行自己的贷款本金等,这都是银行贷后管理应关注的;另一方面,能还息不代表能按期还本,也不代表第二还款来源落实。还息可增加银行当期收益,但若不能还本,银行仍得不偿失。这种观点的危害性在于相当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因企业能还利息而作出企业运作正常的判断,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续贷,忽视了企业在保证按期还息的承诺下,挪用贷款于高风险项目,经营状况渐趋恶化的可能。

2、贷款发放后资金调度是企业内部的事,银行不必干预。每笔贷款的发放都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有权调度、使用,但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用途使用,这也是保证还款的一个前提。倘若任由企业将做贸易的流动资金挪用于固定资产项目,一个楼盘的开发贷款用于另一楼盘的开发,而这些固定资产项目或新的楼盘并没有经过银行组织的可行性评估,这种资金调度必然加大贷款风险。更多情况下,贷款被借款人转移到关联企业、母子

公司,使借款企业逐渐空壳化,导致债权悬空,这种资金调度行为银行必须依法干预。3、别人欠了企业的钱,企业才欠银行的贷款。这种观点在目前的贷后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应收账款过大是当前企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企业的应收账款中有正常的,有不正常的;有些企业努力清收,有些企业则不然,尤其债务人涉及到其关联企业时更无清收积极性。对此,银行不应坐等,而应加大催收力度,对借款人怠于行使的债权可依法行使代位执行权,直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收款,而不能任其相互拖欠。

4、企业要避税才做假报表是可以理解的。这种说法常见于贷款审批及贷后管理阶段,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避税而缓结销售收入,甚至隐匿收入,虚构成本,常常造成账面亏损的假象。在这种情况下,信贷人员即使对企业避税行为无法干涉,出于银行利益亦需要弄清企业真正的经营成果,不能任由企业提供假报表而不加制止。企业当期的销售收入、成本利润、资产状况等主要财务数据一定要准确,必要时,信贷人员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直接调整企业报表,为各级信贷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加强信贷文化建设,培育健康信贷文化

信贷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过程,它的形成要经历“管理层倡导——制度强化——经营管理多方面的潜移默化——全体信贷人员由衷的信服并自觉地在日常信贷行为中体现出来”这样一个过程。因此,构建良好的信贷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银行经营管理者长期地、持之以恒地倡导和培育。

(一)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管理理念和实际运作方式,尽快形成商业银行健康的信贷文化

我国商业银行在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过程中,必须积极吸取和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善于结合我国国情和本行实际从其理论与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真正能够反映和满足信贷资金运动规律需求的精髓,通过制定本行规章制度的形式,使之成为该行信贷管理理念的一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形成该行健康的信贷文化,不遗余力地把先进的信贷理念传递、推广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从理论上根除各种不良信贷文化现象。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最需要借鉴和引进的就是风险管理的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和市场营销的理念。比如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国外先进商业银行则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风险定量分析工具;我国商业银行一般是风险发生后才去化解,而国外先进商业银行更注重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我国商业银行容易把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对立起来,习惯于在风险和发展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国外先进的商业银行认为银行经营的所有业务都是有风险的,从而主动承担和管理风险。

(二)推进信贷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健康信贷文化的形成

在商业银行这样一个庞大的复杂系统中,如果事事都由信贷人员应用其知识和经验进行现场处置是不可能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完整性是促进形成健康信贷文化的重要保证。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本身就是信贷文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引导和激励信贷人员建立正确信贷观念的重要措施。严密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及与之相应的严格执行、严惩必究等是建立商业银行健康信贷文化的“法治”基础。商业银行在积极推进信贷管理体制等宏观层面的改革的同时,必须扎实有效地搞好涉及具体信贷操作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建设,要及时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及时废止那些过时的、与现行信贷理念不相符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对现有的信贷管理体制、管理流程、分析工具进行细化,建立新的制度体系。现阶段尤其应全面推行信贷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在贷款的营销、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各环节明确责任,加强核查,严格追究,从制度上铲除滋生各种不良信贷文化产生的土壤。

第2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依法清收

Abstract:Atpresent,our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arepuzzledb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andloweringnon-performingassetsproportion.Legall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isthemainwaytoachievethegoalofloweringnon-performingassetsproportion.InthepresentcreditandlegalsystemenvironmentofChina,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shouldmaketheiradvantageofverticaladministration,improvecentralizedmanagementofeconomicdisputecasesbyintegratingmanpowerresources,exploretheinnovativeapproachesofspecializedclearingandrecovering,intensivemanagementandmarket-orientationmanagementandfindasolutiontothelowbenefitoflegall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

Keywords:stat-ownedcommercialbank;non-performingassets;legallyclearing&recovering

不良资产清收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重点、难点。近年来,随着各行新增不良资产涉法清收问题增多和存量不良资产清收空间逐渐缩小、难度增大,依法清收工作越来越重要。但是,在依法清收工作中,由于各行特别是基层行普遍面临着缺乏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在当地法院诉讼案件中地方干预多,在上级法院诉讼案件中各自协调、处理分散、效率迟缓,各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胜诉未执结金额高、诉讼费垫支金额高、案件损失金额高而收回率低的“三高一低”状况,全辖依法清收的专业层次和整体效益亟待提高。对此,在管辖行层面上积极探索资产风险管理、不良资产经营、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相结合的清收路径,着力构建大经营专业化绩效拓展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事务人员的专长作用,深层推进不良资产的专业化追偿,实施集中强化依法清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集中强化依法清收的内涵

集中强化依法清收,是指在落实各行现行相关专业管理制度、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按照系统原理,以管辖行为主、当事行为辅,整合辖内法律人才资源,在特定层面、环节集中处理相应审级法院以银行为原告经济纠纷案件的不良资产依法清收模式和专业工作。

二、集中强化依法清收的组织机构

整合或依托管辖行法规、风险、资产经营部门组成经营性、服务性、专业性相结合的依法清收机构,集中本级辖内具有法律事务、风险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专长的人员,专业从事依法清收保全工作,提升资产风险防范和经济纠纷案件处理层次。案件量大且内部法律人才缺乏时可从本行律师库或所需专长人员中临时弥补。

三、集中强化依法清收的层次范围

根据银行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各行经济纠纷案件转授权限和人民法院系统民事案件管辖权限对称、结合的原则,相应管辖行依法清收机构可集中以下四类属本级行管辖权限的经济纠纷案件。

1.超过当事行转授权限的经济纠纷案件。

2.超过当事行所在地法院管辖,在上级法院审执的经济纠纷案件。

3.当事行因原审判决不公需上诉、申诉至上级法院的经济纠纷案件。

4.当事行在本地法院执行不力,需提级执行或异地执行的经济纠纷案件。

符合上述范围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做好案件及诉讼费垫支清理的基础上,按拟诉、已诉两类分别集中、处理。

首先,当事行拟诉的案件。按规定经调查、审查、审批、移交后集中管辖行依法清收机构全程处理。

其次,当事行已诉的案件。移交上级法院的遗留案件或须提级执行、异地执行的案件,应提供相关担保手续、保证期间执行期限的证明材料、审执阶段的法律文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现期财产状况、未审结未执结的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其中:①属内部员工案件,实行自愿移交,经管辖行依法清收机构审查同意后接收。②属外聘律师案件,当事行移交需上报双方解除原《委托协议》的书面文件,或上报双方同意变更委托条款的补充协议或修改协议,并报审实施。

四、集中强化依法清收的程序

为全面、科学、规范、高效推进依法清收工作,对管辖行集中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实行以效益为目标的专业化、全程化、规范化、精细化和责任制管理,按以下程序运作:1.拟诉调查阶段。由当事行根据管户信贷档案等负责调查、收集完成,向管辖行法规或风险部门报送《拟诉调查报告》并附全部证据材料。主要内容包括: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时效的证明材料(最后一次必须提供),担保手续的有效性、合法性,借款人、保证人的经营、财务、可供执行财产情况,预计可清收资产处置变现金额等。上报期以预警信号和诉讼时效、保证时效为限:债务人、保证人有逃废债现象的随时上报或先保全后上报;一般案件至少于诉讼时效、保证期到期一个月前上报;重大疑难案件至少于诉讼期、保证时效到期两个月前上报。

2.诉前审查阶段。由相应管辖行法规或风险部门完成,同级行依法清收机构前置介入,根据报送拟诉案件材料,从事实证据、法律法规、管理权限、预测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审查,主要包括诉讼时效、担保时效,诉讼主体审查,证据是否充分,案件处理权限,诉讼成本及预测效益等,并按三种情况分类限期处理。

首先,对证据充分且具有可诉性的本级行权限内案件,自签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重大疑难案件20个工作目内完成审查审批。其次,对证据不全的上报案件,及时退回当事行限期补充材料,补报确认后同上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再次,对预测匡算收不抵支的无效益案件,暂采取非诉方式下达《法律事务提示函》、《法律事务督办函》提出指导意见,由当事行负责监测保全。

3.诉讼追偿阶段。由相应管辖行依法清收机构专业化追偿,全程精细化管理、市场化处置,当事行和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立案环节。依法清收机构自签收经审查审批后案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前应逐案研究制定诉讼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诉辩要点、法官选择、注意事项、结果预测等。立案时要积极联系法院缓缴诉讼费,以减少垫付资金的额度和期限。

审理环节。立案后依法清收机构应做好庭前准备工作,适时掌握案情动态,并按时提交证据,如有必要,当事行应派管户经理、风险经理或其他了解案情人员协助出庭。庭后要及时保持与经办法官的联系沟通,跟踪了解审理动向,在全力维护本行合法权益前提下促进法院快审早判。如有结论性意见(如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等)应及时联系,反馈当事行和本级行法规部门。

执行环节。是实现债权追偿、提高诉讼效益的关键。法院裁判的法律文书签收后,依法清收机构应适时申请执行,着力探索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左右互补的专业化、全方位、立体型执行模式,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即对外联系法院实行专题部署、限期执行、提级执行、异地执行、定员集中执行,联系相关中介机构公开招标、风险委托执行等;对内启动责任追究、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当事行及相关部门、人员通力配合,进一步查找、收集借款人、保证人的财产线索。并视案情采取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主张优先受偿、提出参与分配、行使代位权等多种追偿措施,最大限度地清收保全本行不良资产。

处置环节。对集中依法清收的非现金资产依法清收机构应及时协调执行法院尽快评估、拍卖、清场;对执行法院暂未拍卖出的非现金资产,依法清收机构应建议执行法院扩大范围、渠道与有权行招商引资或联合评估拍卖;经上述程序仍未拍卖的非现金资产,依法清收机构应督促执行法院及时裁定为本行抵债资产,由有权行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集中批量公开拍卖。

结案环节。案件终结后,依法清收机构应及时将所办案件全宗材料进行移交,由法规或风险控制部门、当事行按相关规定进行系统录入、档案管理等。

五、集中强化依法清收的配套措施

为降低诉讼成本费用,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解决以往各基层行在上级法院处理、协调案件及到管辖行进行案件报批、外聘报批、垫支报批等往返奔波、延时耗力的分散状况,统一采取对外以管辖行为诉讼主体办理案件,对内实行归并所属行“集中收支垫付,分别建立台账,逐案轧计损益,核拨清收资金”核算案件的综合提升经营管理模式。

1.集中收支垫付。依法清收机构集中办理各当事行案件发生的受理费、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等规费,暂由本级行财会部门在“垫付诉讼费”科目统一垫支,以法收回的货币资金先划入本级行“其他应付款”科目。

2.分别建立台账。管辖行财会部门统一在上述科目中对各发案行分别建立经济纠纷案件诉讼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做好收支记账。

第3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农村金融

一、调查地区小贷公司总体发展状况

该市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辖区面积1500多平方公里,经济上属苏南板块,国内生产总值多年位列全国经济百强县(市)。自2009年底开始农村小额贷款试点,截至2012年底,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7家(见表1),注册资金28.8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18.8亿元,贷款余额29.66亿元,92%的贷款期限都是半年至12个月的短期贷款,也有部分期限在半年以下或3个月的临时贷款,不良贷款为3.2%,收息率100%。2011年完成营业收入3.2亿元,缴纳营业税960万元,企业所得税约3375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67亿元,缴纳营业税2301万元,所得税6880万元。总体上看,溧阳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比较稳健,风险防控得较好,内部管理流程成熟,工作机制运转正常,发展趋势良好。

表1 某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

资料来源:市金融办(数据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二、溧阳地区小贷公司风险防控的主要做法与特点

1.普遍建立了分级负责、权责分明的工作机制。参照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防控措施,调查的该地区7家小贷公司基本都建立了董事会、董事长、贷审会集体审议制度三级审批制度,避免了职责不明,权责不分的现象,提高了风险防控的成效。

2.实行了贷款收放责任制。7家小贷公司都建立贷款责任制,把贷款的发放、本息的收回与信贷人员的报酬相挂钩,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发放的贷款本息要负责收回,发生逾期、诉讼或损失,发放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要负一定责任,扣发一定的绩效工资。

3.实行了贷款保证、质押制度。发放贷款都有质押保证措施。

4.建立了贷后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了解,对贷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运转情况进行跟踪,一旦企业情况出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避免了贷款的重大风险。

5.小贷公司经营业绩普遍较好。调研中,我们按照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将小贷公司贷款分为五类(市金融办:数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对于整个地区来说,正常类占到83.67%,关注类占1.22%,次级类有11.91%,可疑类有3.2%,损失类为0%。另外,据该市法院有关人员介绍,2010年和2011年溧阳法院只受理了一起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原告的企业借贷纠纷,2012年上半年分别受理了涉及两家小贷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和保证合同纠纷,但下半年集中受理了涉及七家小贷公司的借款案件,案值3.53亿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市小贷公司前期经营管理比较成功,小贷公司风险控制卓有成效;后期经营风险逐渐显现。

三、当前小额贷款公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当前,小贷公司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了解到小贷公司发展运行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发展过快、监管薄弱、员工专业素养不高、贷款集中度高、风险防控能力差等问题,给小贷公司的发展留下的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1.从宏观布局层面看,存在三大风险

(1)把关不严,造成小贷公司先天不足。按照《小贷公司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在政府招标中,在关部门对发起人的审核上受行政干预较多,对发起人的征信记录、道德品德、社会形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小贷公司先天不足。

(2)审批过多,发展速度过快,易造成恶性竞争。从表1看,溧阳地区自2009年开始试点,2009年、2010年各批准一家,但2011年已经批准开业5家,还有2家已经通过审批,由于其他原因迟迟不能开业,2011年批准速度明显加快。调研中业内人士反映,由于市场资源、人才等局限,新开的小贷公司经营艰难,为了减少资金闲置的损失,对客户质量、风险放松把控,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3)监管力度不足,存在多头管都不管现象。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省金融办代表省政府履行管理职能也只是在成立时履行审批手续,此后便由各县(市)财政、发改、人民银行、银监、工商等部门管理,事实上就江苏而言,除了省金融办开发了统一的管理软件,对小贷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控外,其他部门虽然名义上兼有监管职能,但都没有真正履行好监管职能,存在“多头管都不管”现象,对小贷公司的利率、产品等没有统一的规定或备案制度,对小贷公司监管也多以自律为主。

2.从企业微观操作层面上,存在七大风险因素

(1)经营者法制意识有待提高。小贷公司决策层、经营层的法制意识相对薄弱,可能带来的风险就是违规经营,如非法吸储、高利放贷、投向偏离三农等违规行为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而仅靠有关部门对小贷公司投资经营者的开业前短期的岗前培训,对提高法制意识帮助不大,需要监管部门长期不断加以监督培养。

(2)企业资金短缺。如表1可以清晰地看出,该2011年批准开业的5家小贷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有3家注册资金未完全到位,因此一方面是大量小微企业和农户存在贷款需求,另一方面是数量有限的小贷公司拿不出资金来发放贷款,削弱了小贷公司的作用发挥。

(3)专业人才匮乏。当前各小贷公司除了少数高管有金融工作经历外,其他员工大部分都是从非金融单位聘用,没有金融工作经验,更没有信贷工作经验,许多从业人员在进入小贷公司以前空有理论而少有实践,缺乏基本的风险识别、防控能力。见表2。

表2 该市农村小额贷款员工统计表

资料来源:市金融办(数据截止2012年12月31日)

(4)投资人盲目干预经营。小贷公司都为民营企业发起并控股,投资人认为自己是老板,哪个行业企业能贷、哪个不能贷自己说了算,对投向、利率、期限的设定随意性较强,对一些明显存在贷款风险的企业由于人情关系,不顾小贷公司经营者的反对而贷款,结果导致贷款风险,不得不由债权人变成股东。

(5)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资金短缺带来的风险难防,将对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带来的风险。有些小贷公司经办人员凭经验操作,根本没有贷前调查、风险评估等环节,认为只要有抵押、担保就可以放贷,从而留下风险隐患;而有的小贷公司虽然有贷款风险控制流程,但由于专业人员的缺乏,风控流程也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作用,最后的风险也难以避免。

(6)拆分化户等违规经营现象。江苏省《指导意见》规定农村小贷公司支持“三农”的比例不得低于70%,单户贷款额度标准分别为: 苏锡常地区为500 万元以下。为了掩盖贷款额度偏大、投向偏差的问题,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将贷款项目进行包装、将额度拆分上报, 违规操作, 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埋下了极大风险隐患。

(7)帐外收取咨询服务费等违规行为。2011年,江苏省金融办委托中介机构对全省部分小贷公司进行抽查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从苏北、苏中到苏南,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违规经营现象,如:注册资金长期不到位、股东长期占用小贷公司资金、账外收取利息、收取咨询服务费不入账,违反规定向房地产、高利贷等行业放贷、化户放贷、财务核算混乱;及贷款人、担保人签字不真实、抵押物权证不对应等问题都对小贷公司的发展留下风险隐患。

四、预防和减少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把关、适度发展

小贷公司是由省级政府审批,地方政府招标,并由地方政府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状,承担试点小贷公司风险。因此,只有从源头防控,才能有效防控小贷公司的风险。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投标人资格、资质的审查,把格把关。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合理安排小贷公司的布局,适当控制发展速度,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引发恶性竞争。对投标发起人的审查一方面要注重资金实力,另一方面更要注重道德品质,人人诚信度、社会责任感和遵纪守法记录,

2.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小贷公司监管制度,理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关系。建立小贷公司征信系统,可以将小贷公司征信查询并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建立银监部门的审计、利率执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小贷公司申请发起人的诚信记录审核,减少行政干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标,严把入口关,防止信用记录不良者进行小贷公司行业;同时建立健全对小贷公司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对抽逃注册资金、帐外帐、化户贷款等严重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取消经营资格,逐出小贷公司行业。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一是加强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小贷公司要借鉴专业银行的做法,组织员工参加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参加全国会计、经济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员工队伍整体专业素质。二是加强职业素养的培训。第一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意识。第二要加强职业责任培养,提升工作责任心。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感恩,爱岗敬业,拿一份薪水,做一份工作,尽一份责任,克服疏忽大意与盲目自信的工作态度。第三要加强职业纪律建设,提升公司形象。小贷公司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廉洁自律,对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进行严密监督,防范员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可以通过批评教育、奖惩进行制止,造成后果的直至辞退,触犯法律的要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制定实施严明的工作纪律,最大限度规避道德风险,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4.注重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前调查,一要坚持对“三品”的调查,即人品,产品,抵押品。具体说来,关注人品即关注借款人的信誉、个人素质,并经多途径加以认证。关注产品,这主要是看其生产的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产供销落实情况如何、产品的竞争力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分析。关注抵押品: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需要对它的可控性以及变现能力作出评估。二是坚持对每一项贷款进行双人实地调查,着重查看三表:电表、水表和纳税申报表,以水电表的用量度来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的真伪情况,以纳税申报表的情况来核实是否会出现无盈利却空有销售的空壳企业情况,并查看财务分户账和实物资产情况,获得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情况,落实还款来源,以防出现资不抵债。

贷时审查,注重借款人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审查,由客户经理撰写调查报告,报贷审会集体审议,贷审会形成意见,并确定贷款用途与额度后交总经理批准。

贷后检查,要对贷款的企业3个月内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以防出现抽逃资金,检查内容以“四流”为主,即人流、物流、信息流和现金流,检查结果用表格形式填写并交总经理审批。一旦出现贷款无法按期归还的情况,遂立即与担保人取得联系,落实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江苏省政府金融办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资料[Z],2012.12.

第4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断点;无缝对接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0-0081-05

一、引言

大力扶植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但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惧贷情绪不断上升,企业续贷难度不断增加,“信贷断点”问题愈发突出,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如何有效续接信贷断点、降低融资成本,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山东省巨野县创新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新模式,有效修复了信贷断点问题,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成本。

二、信贷断点修复方式综述

目前,弥补信贷断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狭义上的企业自筹资金,主要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以及折旧资金、资产处置收益等自有资金。二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介入解决资金需求方的周转问题。如财政出资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供符合规定的企业无偿使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刘吉运、曹黔然,2010)。三是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即借贷双方以外的商业化机构介入其中。这里的市场第三方可以是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担保公司(曹黔然、王安国,2010)、商会等具有俱乐部性质的合作组织(郑现中等,2010)。

以上三种解决信贷断点的方式都是通过外部力量来修复断点,而不是通过借贷双方协调沟通的方式来解决。这三种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陷:企业自筹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不符合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政府直接干预虽然简单,但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容易出现寻租问题,滋生腐败,且审批效率低下。对于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如果第三方机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考虑运行第三方组织的成本收益比,这决定了第三方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如果是纯商业性机构,一般情况下,其所提供的过桥贷款的利率也要高于普通贷款利率。

总的来说,靠外部力量修复“信贷断点”的成本是较高的,修复过程是低效的,无法避免地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负担。那么又为什么必须通过高成本的外部修复,而不通过内部制度优化来修复断点?内部修复断点真的无法实现吗?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对此给予了回答。该种制度模式证明了在不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商业银行内部的制度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续贷制度的优化空间,同时也说明了以往通过外部修复断点行为的实质是对强势银行的妥协。

三、信贷断点修复的新尝试:续贷无缝对接模式

(一)信贷断点的困扰

2015年初,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菏泽中支)以辖内巨野县为试点,指导巨野县支行开展了百家企业走访活动。该活动共联系9家银行业机构,走访企业179家,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量身定做信贷产品。从调查情况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盈利能力下降,续贷需求意愿更加强烈。走访的179家企业中,153家有存量贷款的小微企业表示“原贷款到期后将办理续贷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银行业机构对企业续贷条件的苛刻要求和审批条件的烦琐。从续贷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到最后批复,时间较快的也要在15天左右,慢的大概需要30天,近9成小微企业面临“信贷断点”问题的困扰。

“信贷断点”的存在导致高融资成本的“过桥贷”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巨大“包袱”。为了弥补“信贷断点”,企业不得不拆东补西、东拼西凑,甚至借用高利贷。同时,撮合“过桥贷”也成了银行信贷员的一项“灰色业务”。巨野县就发生过一起某乡镇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充当资金掮客从中赚快钱的案子。据对小微客户相对集中的3家金融机构调查显示,75户小微企业中,通过“过桥贷”进行续贷的企业占70%,资金额高达1.7亿元,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过桥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高成本民间融资往往把企业拖入困境之中,甚至破产、倒闭边缘。比如,巨野县某公司是一家集皮革和皮毛加工、购销于一体的公司,年销售皮革300万平方尺。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公司通过企业担保在当地信用联社贷款1500万元,解决了其资金困难。然而在贷款即将到期时,新的问题出现了。贷款到期后,要办理新贷款,从申请到审批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如果在贷款“空档期”向民间借贷融资,按月利率45‰,资金额1000万元来算,30天将产生45万元利息。

(二)对信贷断点的思考和判断

整个国民经济就是个完整的共同体,其内部各个成分之间相互依存,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银行之间均存在着共生关系,各自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小微企业发展滞后,也将制约大中型企业、商业银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转。“信贷断点”的存在给小微企业造成巨大的债务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信贷断点”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多小微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甚至停产、倒闭,对整个宏观经济将会造成致命冲击。因此,“信贷断点”的修复问题势在必行。

菏泽中支通过深入企业调查了解,认识到了“信贷断点”的危害以及修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以往的修复方式存在着各种问题,政府过桥资金有限,资助范围过小,丛生寻租问题;其他渠道的过桥资金来源不稳定,难以持续修复。既然过桥资金难以解决问题,那么有没有不动用资金,通过改进银行制度、实现修复的可能性呢?

经过走访各家银行,菏泽中支发现了信贷流程改进的空间:原有小微企业续贷流程中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均在企业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而且效率很低;而对待大企业则在贷款到期前,甚至企业还没申请续贷,就启动了续贷前的各项工作。如果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续贷工作也能采取同样的流程,并且每个环节都限时办结,小微企业的续贷时间将会明显缩短。那么,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能像对待大企业那样尽力地优化续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呢?

菏泽中支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是有门槛的,不同级别的客户享受不同质量的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非优质客户,享受不到大企业的“VIP”级别的服务,享受不到优化的续贷流程和较高的续贷审批效率。同时,商业银行对续贷工作的改进是缺乏动力的:首先,与大型企业的贷款利润相比,小微企业的贷款收益显得微不足道,商业银行不愿意为此花费功夫;其次,由于商业银行把持着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他们相信即使现在的信贷制度存在问题,小微企业也不得不找他们贷款;再次,商业银行普遍认为向大企业发放贷款能够获得充足的安全收益,因为大企业有政府的隐性担保,一般是不会破产的;第四,他们先入为主地对小微企业有种排斥感,认为小微企业信用差、贷款风险大、交易的成本较高。

与此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大企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的稳定,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因此政府不得不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大企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商业银行不谋而合。在精力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难免顾此失彼。小微企业势单力薄,在缺少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只能被动接受。

僵化的制度范式、强势的市场地位、天然的风险厌恶特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银行意识到,如果没有强大的外部力量介入、督促,内部优化是很难实现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应该具有充分的决策自,外部力量介入的同时必须扼守权力的边界,不干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不增加银行的市场风险,尊重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

通过多次总结和分析,菏泽中支做出以下判断:一是信贷断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亟须资金解决续贷问题;二是靠外部资金弥补“信贷断点”成本高企,难以持续;三是商业银行内部的技术性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信贷断点的修复空间;四是由于银企地位的不对等,商业银行不会主动地去修复“信贷断点”,需要有外部力量充当信贷交易的仲裁者,做好督促、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要尊重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于是,就有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的制度安排。

(三)续贷无缝对接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在不增加商业银行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续贷无缝对接既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贷款手续的简便快捷。为此,管理办法从办理无缝对接贷款业务的对象和范围,申请与受理,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合同的签订、审查、审批以及贷款的管理等七个环节对续贷模式流程进行规范。

与原有续贷模式相比较,新的续贷模式同样要在续贷申请后对企业的续贷条件进行调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同样进行审查、审批、批复等工作,续贷发放工作也都在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这就确保了新的模式没有增加原有续贷模式的风险。但新的模式下(见表1),对符合条件且有续贷意向的企业,银行业机构提前30天开展续贷调查,且从受理、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分别设置2天、15天、5天、2天和1天的办结时限,要求贷款到期前5日内审查审批手续全部办结。

(四)续贷无缝对接模式的风险控制

为了提高信贷资金投放的安全性,有效甄别企业信息,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联合辖区银行业机构制定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办理的“七准”和“七不准”原则(见表2)。对于同时符合“七准”条件,且不存在“七不准”所列任何一项情形的企业,纳入续贷无缝对接企业“白名单”库管理,作为续贷无缝对接重点支持对象。入库企业每年确定一次,对后续管理中发现入库企业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为了强化贷后资金风险监控,对续贷客户在正常贷款监控的基础上,增加了贷款欠息、逾期等四种重点监控内容(见表3)。如出现任一情况,贷款金融机构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企业提前偿还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四、商业银行修复“信贷断点”的帕累托改进

(一)提升了商业银行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在尊重商业银行风险判断、不增加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督促商业银行对贷款流程进行了优化,实施以来,得到了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无缝对接业务98笔,受惠企业94户,到期贷款金额累计7.13亿元,续贷金额6.74亿元,续贷率达到了94.58%,其中续贷效率比较高的村镇银行和中国银行,实现了归还贷款的当日或隔日款项到账,效率最低的5―7天到账,续贷天数比以前大大缩短。

(二)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经营更加有序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抑制了“过桥贷”业务的快速膨胀,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企业在贷款“空档期”如果走民间借贷的路子,平均月利率要远高于45‰,而通过无缝对接贷款,月利率仅10.5‰,利息支出显著减少。另外,企业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更加有序的经营状态。

(三)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银企关系

银企关系的深化不仅会影响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同时也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定价和抵押产生重要的影响。当前金融部门与企业的合作不够密切,缺乏良好的协作机制和有效的对接措施。续贷无缝对接模式为县域企业尤其是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有利于重塑和谐的银企关系,对于银行延续客户关系、防止优质客户流失等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拓展性分析

综上所述,相较于由外部提供资金修复“信贷断点”的高成本、低效率模式,商业银行内部修复“信贷断点”具有显著的帕累托改进效应,理应成为拓展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着力点。但现实问题是,面对普遍和严重的小微企业“信贷断点”困境,为什么企业总是首先想到靠高成本的自筹资金予以弥补?政府部门也总是想法设法设立各类过桥资金予以协助?为什么没有怀疑过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商业银行为什么不主动优化自身的信贷制度?这一系列问题,从本案例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一)外部推动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在金融体系尚不完备、企业融资渠道较少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银行一定程度上垄断了资金的供给,造成了僵化的体制和长期存在的垄断利润,抑制了信贷制度的改进和创新,使得内部制度的有效供给与外部现实需求之间形成了亟待优化的空间。小微企业无法与强势的银行进行平等的谈判,只能被迫接受目前的信贷服务,也就不得不依靠高成本的过桥资金来弥补断点。在现有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不会轻易放弃固有垄断地位,自我革新的动力也会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强力推动。本案例中,人民银行的外部干预,客观上提升了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的谈判能力,相对均等了银企双方的谈判地位。

(二)外部干预的合理边界

干预“信贷断点”修复的实质,是将不对等的银企关系尽可能对等起来,维护小微信贷市场的金融秩序,促进市场出清。本案例中,人民银行干预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很好地遵循了市场规律,尊重了银行和企业的意愿,而不是乱作为、乱干预。新模式并未对商业银行信贷制度进行伤筋动骨的颠覆性革新,也没有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体系施加任何影响,最大的变化只是打足提前量,提前准备,限期兑现续贷承诺。这些做法正是尊重市场、尊重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行为的直接体现。同时,续贷资金风险监控主要事项也说明人民银行在续贷工作中站在了公平公正的位置。由此可知,人民银行干预的行为和目的是对商业银行续贷承诺和对企业进一步筛选的双边约束,是对小微信贷市场正常秩序的维护。这也明确了人民银行的活动边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银行的干预行为必须扼守边界,否则适得其反。

(三)未来展望

截至目前,无缝对接模式已实施近一年,巨野县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达到7.13亿元,续贷总额达到6.74亿元,续贷成功率达到了94.58%,续贷天数缩短了4―27天,续贷利率也较续贷前下降0.5个百分点。未续贷的企业除了个别贷款到期、未按规定偿还本金、不符合续贷规定外,其余主要是提前偿还贷款,无续贷意愿。这说明,巨野县的信贷修复模式并未增加银行信贷风险,得到了双方的支持,具有长期性。但是,人民银行干预的目的是将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不对等的关系矫正过来,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旦交易双方能够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实现内部的自我修复,那么干预存在的意义也就微乎其微。这个时候,人民银行就应该逐步地退出干预。然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满足多个条件:首先,通过外部的强制性干预以及先进信贷模式、信贷技术的推广,逐步将商业银行续贷的动力来源由外部干预向内部利益驱动转变。其次,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同一机构的不同分支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通过竞争促进金融机构的信贷创新。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后,构建相对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打击失信行为,优化信用环境,金融机构也要有一套完善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技术,合理控制信贷风险。

六、政策建议

在不增加任何操作成本、不增加商业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新的“信贷断点”修复机制是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持续性的,因而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由此,本文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确立更高层级的外部干预机制。建议以人民银行分行货币信贷部门为单位,设立金融协调委员会,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设立相应部门,对辖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专司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商业银行开展多元化的信贷制度创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第二,规范小微企业续贷操作流程。组织和指导各家商业银行通过协商的方式制订《小微企业续贷管理办法》,推出全省统一的、内容更完善的无缝对接续贷模式,对续贷条件、办结期限、风险监控进行明确规定,将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并对企业风险状况、续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若企业出现风险状况违背风险监控注意事项,应将该企业从“白名单”中剔除。

第三,加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的监督管理。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全省设立小微企业续贷信息库,根据续贷信息变动情况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对续贷工作不力、违反管理办法的银行,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定期对外公布,形成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另外,要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小微信贷市场。

参考文献:

[1]刘吉运,曹黔然.信贷断点与政府守夜:陵县企业还贷周转金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09.(4).

[2]曹黔然,王安国.比较优势下的过桥融资:商业化担保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发展研究,2010.(9).

[3]郑现中,王伟,郑方敬.俱乐部机制下的企业互助金:邹平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6).

[4]王锦玲,唐功爽.中小企业融资断点链接的激励相容设计:龙口港物流链商品融资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9).

第5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县域房地产金融起步晚、起点低,市场潜力巨大。加之农村居民的信用意识强,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短期房市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中期下挫的风险和潜在压力,金融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适时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应对中短期面临的潜在风险。

一、县域房地产现状、特点及成因探究

2007年一季末,样本县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3.16亿元,新增0.32亿元,增长11.19%。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85亿元,比年初增加0.37亿元,增幅14.75%,比同期增加0.85亿元,同比多增0.48亿元。信贷资产质量较高,不良贷款占比仅为3.4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6.53个百分点;个贷收息率达到99%,高出于全市平均水平5.76个百分点,欠息率仅有1%。

(一)县域房地产市场欠成熟,整体表现尚属繁荣。

据调查,目前,该县房地产市场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并具体特征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房地产开发商队伍缺乏理性的市场观念,该县房地产开发商30余家,但有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仅两家,规模小,多数仍处于上世纪末传统的城镇建筑队的民间风格。二是房地产中的有些环节并没有真正按市场化运作,价格竞争机制未得到有效形成。市场介入不充分,竞争强度低,致使市场价格被“垄断”于个别几家有资质的开发商手中。该县虽属偏远山区和欠发达县,但其房价已超出该市平均水平,城区新建商品房价格位于1700-2400元/平方米的之间,平均房价达到了1780元/平方米,高出全市平均价格近20%;三是样本县的房地产市场风格独具,自成一体,受外界的影响慢,对国家调控政策的反映迟缓。市场年需求3000套,每年缺口在1000套,市场需求稳定保持在年25-30万平方米水平。究其成因主要为: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小。该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县,资金问题始终是困扰房地产发展的瓶颈,房地产开发资金更是有限,投资规模最高的2002年也不过0.8亿元,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定金,占60%以上。开发商主动介入农村市场仍然是个新课题,亟待有识之士来挑战。

二是房地产开发品种的结构单一。该样本县房地产开发以经济适用房和商业营业用房等居民急需的用房为主。写字楼、高档住宅楼等投资较大的房地产项目,并未列入开发议事日程。

三是银行介入房地产开发的热情不高。由于受前几年房地产泡沫的影响,加上县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几乎没有,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比重微乎其微。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末,该县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4%,剔除准备金因素,超过30%的县域资金不能用于农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也仅为298万元,占全部消费贷款还不到1%,数量与比重都可谓微不足道。

四是销售形势较好,但仍存在空置房问题。目前样本县城区人口近10万人,而这10万人中每年进入结婚年龄的青年达3000多人,而每年开发20万平方米的房子,仅2000余套。因此,该县房地产市场需求大于供给,缺口在1000套左右,市场远未饱和。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为降低政策打压带来的销售被动,而采取了“存量捂房”与“先次后优”的对策,预计仍会有20%左右的上等房存量在“隐形”中。

(二)房贷反向增长,是内外环境作用的结果。

客观分析在潜在风险的隐忧下,当前县域房贷仍然反向增长,是其内在与外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内因上讲,居民消费尤其是结婚青年买房是内在必然的需要,一味等价格下降,并不能解决问题。从样本县看,每年2000套的住房增长与10%房地产信贷增长,就是内因作用的必然。

从外因上讲,房地产开发商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不断进行博弈,通过“存房待售,先次后优”的手法对冲政策利空,甚至在民间广泛散布“优质房售謦,只有二级房待售”等消息,蒙蔽消费者。反而,使二级房价推了上去。在此种手法的操作下,居民被无奈地进入“房奴”队伍,成本高擎而无可奈何。

另外,从去年以来,各金融机构把加大消费信贷投入作为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扩大内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快了信贷资金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延伸,样本县两个规模较大的小区,如源泰花园小区和中房翡翠园的部分住房封顶待售,由于地段好,政策反映迟缓,县域房价相对平稳且高位平台运行,居民消费热情再次升温,致使个人贷款相应增加。

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地方房地产金融的影响

我们认为,当前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决心大、信心足、措施多。2006年12月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在经过2007年一季度长时间的政策时滞后,效果将在二季度得到集中显现。然而,从今年样本县三月份新增98万元,增幅突增48.51%的激增事实看,当地金融部门却做着“刀尖上舐血”的惊险动作,不能不令人担忧。

一是从近日股市的表现看,房地产板块整体下行,预示房地产上市公司反映敏感,政策效应放大,风险临近正在来临。以000002深万科A为例,该企业作为深市房地产龙头企业,始终是房地产上市公司的一面旗帜。该股自1992年上市以来保持了15年坚挺上升的态势,从1992年12月30日0.27元的最初价格,上升到2007年4月17日,实现了7374%的持续增长。从技术形态上分析,如果以2005年两市大底起始作为其新一轮上升起点,其最低价格2006年6月30日的2.98元,至2007年1月17日完成四波上升,目前第四波也已临近前期高点,预计会在23元一线出现大幅度的跳水(2007年4月17日收盘价19.91元,还有20%的空间),从而结束其持续上升的行情,未来下跌的幅度将是难以估量,并以此揭开房地产下跌序幕,引发房地产市场争相降价和抛盘风潮。

二是从各地政府的政令上看,地方政府正全力拉动房市下行。如上海市于07年初就率先公告于民持币等待房价下调,而浙江省某市提案实行国际通行的“年金法”缴纳房产税,这项改革若能批准,势必推动房价回归,下降幅度预计40%左右。中央政府“居者有其屋”的调控目标,有望在此地率先实现。但50%的巨幅下跌风险会导致存量多的房地产商亏损不堪,甚至血本无归。如果房地产价格下降至50%,房地产个人消费贷款也会出现大面积违约“拒还”现象。而这一笔巨大损失,因其面大、政策性强等特性,金融部门将很难得到有效保全。

三是房市中短期风险加大,长期仍然利好。房价的下跌,从中短期看对于房市是重大利空,并会带来巨幅下降。而长期来看,则会是房地产行业的巨大利好。因为房价巨幅下降,打半价的房地产市场,难免会激发居民需求快速增长,并引发新一轮房产消费热,房产存量会快速搞活,而增量亦将出现持续增长。

四是开发商仍然盲目“捂房”,对风险认识不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的上下联动,必将使存房成为潜在风险。从前期对该样本县20位房地产商的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地房地产商也对政策关注不断提升,70%商户对未来前景表示充满信心,仅有30%表现出了担心与忧虑,并拟着手推出组合优惠销售策略。绝大多数房地产商仍然坚持“捂房待涨”与“先次后优”的传统销售策略,市面上至今尚未见房价让利或者打折的消息出现。

因此,当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盲目做多,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虽然高层金融机构适时采取了收缩房贷政策,然而基层金融机构若被一时浮华遮望眼,不但不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反而盲目投向或者绕道将贷款投向房地产,势必会种下信贷风险的种子,一旦房市急挫甚至崩盘,难免影响信贷资产质量与安全。

三、当前房地产市场与金融部门面临的信贷风险与建议

从当前的房地产来看,其内在风险已十分巨大,金融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尤其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加大回收力度,金融部门应立足现有政策空间,在政府宏观调控时滞期间,通过多种资产促使手段,实现风险转移,确保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此,我们建议:

1、适时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增量。中央银行尽快出台《2007年房地产信贷指导意见》,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对房地产信贷的风险管理。尤其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能超过其自有资金的50%。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须做好严密的资产保全措施,新房抵押的折现率不能高于其现价的50%,突出以土地使用权为主体辅以单位担保、现房抵押等双重保全手段,维护金融资产安全。

2、牺牲短期利益,加大对存量信贷的盘活力度。一是对新增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实行30-50%的首付,促居民知难而退,持币待房价下降;二是真正防范未来房市暴跌造成的居民房贷大面积违约。而对于有约个贷,可通过降低贷款利息,追收首付款方式,来加大本金回收力度。尽量缩短风险周期,争取在房市急挫前完成付款利率、担保方式转换以及承贷主体重新确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安全。

3、基层人民银行应立足县域实际积极作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和谐发展。一是尽快出台《2007年县域信贷指导意见》,将房地产信贷列入风险投资的行列,引导商业银行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投入。二是对个人消费信贷加息(或增加利息上浮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促使居民知难而退,放弃短期内买房的意愿,安心持币等待房市大幅降价,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低收入居民的利益。三是与政府一道大力开展房地产风险知识教育,如在新闻媒体通过开办房地产频道传播房地产知识,增加居民对房地产中短期风险的认识,并建议在未跌到40%幅度之前,居民不可盲目买房或者投资房地产。四是加强内控管理,防止“个贷”违规发放。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各信贷发放主体的责任,规范审查审批程序,防范信贷资产绕道投向房地产,并防止房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同时,对个人消费信贷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三审”,防止个贷承贷主体失真或者失位,防范因此带来的信贷资金“变脸”现象发生,积极防范新增房贷的风险。五是拓宽县域直接融资渠道,引进外资甚至游资进入农村。通过优惠地价、减免税收等政策,吸引县外之资注入县域房地产市场。加大房地产开发的力度,做大盘子,透明房地产成本,降低房地产开发商利润空间。必要时采用地价补偿的措施,弥补外资开发的成本开支,同时实行指导定价方式,间接调控房地产价格。另外,积极推进农村个人银行建设步伐,构建安全、和谐和高效的个人金融组织体系,吸引更多的外资加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队伍,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6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银行 中小企业融资难 政府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融资难从本质上讲是金融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最具创新力的部分,在解决我国就业、提高国民收入、贡献税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我国改革开放奇迹创造的过程就是一批批中小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再到壮大的过程。然而在我国以国家牢牢掌控银行所有权并以银行间接融资占主导融资地位的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一个广为人知并亟需统治阶层上下齐心协力解决的难题。纵观现今发达国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上,不外乎以股票为主的直接融资和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以及以上两种融资方式的混合。以上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首先,不管何种融资方式,均是以一种有效率的方式将闲置的资金配置到有资金需求的地方,在这一过程中,投资的收益率或者贷款的利率起调节作用;其次,以上两种融资方式都有成功的范例,欧美国家普遍存在着发达的直接融资金融市场,而我们的亚洲邻国日本却是一个以银行间接融资占主体的国家,但同样创造了经济神话。因而,不存在所谓的统一的融资模式,具体取决于所在国的文化、法律观念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实行核准制,上市标准严格,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得回归到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身上。本文试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现银行经营机制角度出发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中小企业经营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个成因,一个出自于自身的经营特点,一个来自于外部的金融机构,就内部原因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相对较小,易受市场经济环境波动影响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同行业划分标准不一致,共被分为十五个大类区别对待。除建筑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外,其他行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普遍在4亿元人民币内,资产规模普遍在千万级别以下,跟大型企业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另外从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层次来看,要么以为大型企业做配套为主,要么做具有个性化特色的产品而导致市场规模容量有限。在我国的经济实践中,中型企业还能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升级,更普遍的情况是大部分小微企业以赚取眼前利润为目的,无心也无力投重金用于研发。因而,在大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往往成为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

(二)中小企业多以夫妻档经营,经营不规范,财务水平质量不高

我国目前职业经理人制度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一般以夫妻档经营为主,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特别是小微企业,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经营。企业经营的好坏基本一方面取决于经营者的积极性,更多取决于经营者的决策水平与管理能力。从激励约束的角度讲,经营者即企业的所有者,除所有权约束外再无其他约束,因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容易表现出随意、满足等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心态。另外在这种决策权高度集中的决策体制下,容易出现一言堂、唯命是从的浮躁风,不利于企业审视自身的缺陷并加以改进。最后,在我国错综复杂的亲戚关系熏陶下,以夫妻档经营的中小企业往往成为容纳家族的小世界,这限制了企业通过外部力量提升自身经营管理决策水平的能力,经营欠缺规范性,可以为了眼前的小利牺牲消防、环保等甚至为了少交税提供虚假报表。

(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求大的心态,缺乏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在我国的成长壮大就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后来的中小企业希望快速做大做强的心态。一直以来,我们就抱有“大而强”的梦,追求中国500强、更多的世界500强。但是,今夕不同往日。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处于短缺经济状态,只要是产品,不管质量好坏均能找到市场,真正实现了萨伊所认为的供给自动创造需求。但现今我国大部分产品处于产能过剩状态,居民消费能力大幅提高,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特点甚至出现了私人定制。市场细分越来越强,以外延扩张式的大只能是制造过剩的产能。在这一过程中,中小企业缺乏像德国、日本所具备的产品做得极致的匠人精神,往往是盲目的求大,希望以价格战取胜,往往是得不偿失,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最后只能在产品的更新换代中被淘汰。据统计,中小企业的平均生产年限为3.2年,近30%的企中小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60%的中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

(四)单个中小企业融资规模较小,缺乏足额有效担保

根据统计,中小企业融资金额多在50-2000万之间,相对来说融资规模较小。一方面,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决定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多少,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能提供的有效担保限制了其所能融资的大小。根据陈s的研究,超过70%的中小企业没有自有厂房或办公场所而是采取租赁的形式生产经营。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在融资时是拿股东的房产做抵押。我国政府曾大力推广过出口信保,但因理赔困难而被银行相继暂停。加上目前市场上中小企I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中小企业能否在银行融资与融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股东的资产实力。

二、制约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的经营机制

银行作为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既要坚持自身的经营理念,又要受外部监管的约束,多种因素综合在一起制约了银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

(一)以不良贷款为考核重点并作为业务办理的一票否决权

从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来讲,不同等级的企业风险水平不一致,因而所要求的风险报酬不一样。只要收益率能覆盖承担的风险,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就是划算的。但是,银行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主体,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及国家金融安全的职责,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外部监管机构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其中有一项是以不良贷款率为考核重点的指标,一般来说各大银行把不良贷款率2%作为警戒线。从中小企业经营的特点看,中小企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群体,必然伴随着相对较高的违约率。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银行所暴露出来的不良贷款也主要来自于中小企业。而不良贷款高企不仅会给银行造成巨大的债权损失,往往还伴随着具体业务的暂停,因而银行在受理中小企业融资请求时均会相对谨慎。

(二)以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的三位一体决策机制

目前在银行的融资决策流程上,为防控风险实行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的三位一体决策机制。客户经理负责调查的真实性,风险经理对资料的完整性、风险点、合规等进行审查,审批岗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独立做出决策。相对来说,银行的融资机制较完备,但效率相对较低。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快则十多天,慢则一个月,有时长达三四个月。]而中小企业融资往往具有需求急、实效性强的特点。因此,很多优质中小企业缺乏向银行融资的积极性。

(三)以贷款投放额净增为主的考核指标

目前银行对贷款投放额的考核基本都是给定一个基数,按贷款投放额净增统计业绩。因而在现有人手的情况下,客户经理普遍缺乏对中小企业营销的热情。拿一笔1000万和一笔100万的贷款来说,两笔业务所需要的花费的人力、物力与时间成本基本一样,但1000万所做的贡献是100万的十倍。因而客户经理在具体营销经办时,会优先选择1000万的项目。在给定的精力限制下,只要始终有1000万等大公司可操作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会被往后安排甚至直接拒绝。再者,中小企业经营普遍存在瑕疵,为使中小企业融资满足银行信贷要求,需要一定程度的美化与包装,这增加了客户经理的工作量,实为负向激励。

(四)小微企业各项费用减免的强制行政指导制度

按理说,只要融资成本在融资主体可接受的范围内就是合理的,这是双方就各自实力博弈后的结果。可政府部门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小微企业费用减免的项目。这样就把以盈利为目的参与市场竞争的银行主体变成了执行政府行政指令的机构之一。对这些强制的减免项目,银行执行的越完善,对自身资源占用就越多,效率损失就越大。而且在人人皆要营销的大氛围下,尽量少做不挣钱的业务成为共识。最坏的结果是企业只能寻求民间融资,反而成本更高,只是不在政府部门的可统计数据里面罢了。

三、解决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基于以上的分析,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以及目前资金的可获得性,以银行为主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是有出路的,大体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企业的视角: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战略定位,合理调配企业内部的人、财、物,逐步建立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努力挺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其次,企业要摒弃盲目求大的心态,通过市场细分、产品升级、流程再造等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扬工匠精神。为了保证企业的活力与经营的前瞻性,企业需要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效沟通,听取银行对公司现状的看法与建议,必须时可以求助于专业咨询公司。最后,企业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制度独立、清晰、真实、完整,使银行等外部机构通过财务状况基本能判断企业经营的好坏,减少沟通的时间成本,一个好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

(二)银行的视角:建议中小企业分层审批与考核制度,尝试银行经营参与权

改变银行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的审批制度,可以按照企业规模与行业建立分层审批制度,简化中小企业审批流程,将一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上级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风险防控执行好的分支机构继续放权,对未能规范执行的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权限上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离任时进行大额和随机抽查审计,避免仅凭裙带关系放款,做到经营机构权、责、利的一致,可以有效减少上下沟通的成本与道德风险,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同时,针对中小企业风险高的特点,需打破原先按行业考核不良率的规定,可以考虑剔除中小企业贷款并对其单独考核,避免因地域、行业中小企业集中的不良率高企而业务暂停。另外,我国银行可参与日本银行的做法,保证对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权,特别是对企业对外投资、年度、半年度会议等,及时知悉企业的经营方针并从提出相应的建议与看法。

(三)政府的视角:取消中小企业收费的行政性指令,建议以政府信用为后盾的担保机制

银行是受成本――效益原则约束的市场主体。政府强制性的费用减免只会大大降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另外使中小企业失去资金成本的约束。政府可以通财政补贴的形式弥补中小企业较高的融资成本,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高的问题,又使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暴露在银行的监管之下,便于调控。另外,中小企业融资阳光化有助于税务等部门掌握更多的企I,避免企业偷税漏税。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大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时缺乏有效担保的难题,可以考虑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来拓展资金来源,即在政府财政出资占多数比例的前提下,吸引一些中小企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入股来扩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

参考文献:

[1]吴钦春.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与解决途径之争―依靠有形之手还是无形之手[J].问题探讨,2013.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11.

[3]姬会英.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特区经济,2011.

第7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认真执行政策,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㈠、新发放贷款与新增库存值保持一致。

截止本月,我行累计发放粮油收购贷款XX万元,累计收购粮食价值XX万元,用于收购的存款和现金XX万元,当年新发放粮油贷款与新收购增加库存值比率达到xx%。

㈡、粮油贷款收回率XX%。

截止本月,我行累计收回贷款xx万元,其中收回销售回笼款xx万元,其它来源收回xx万元,退耕还林收回xx万元,实际收回专项补贴应收贷款xx万元,粮油销售收入中应收回贷款xx万元,粮油贷款收回率xx%,高于省行核定指标xx个百分点,同比去年提高xx个百分点。

㈢、贷款利息收回率xx%

截止本月,我行应计贷款利息xx万元,实际收回贷款利息xx万元,收息率为xx%,比去年同期上升xx个百分点。

㈣、其它不合理占用贷款及挤占挪用贷款下降xx万元。

截止本月,我行其它不合理占用贷款xx万元,较年初下降xx万元;挤占挪用占用贷款xx万元,较年初下降xx万元。

㈤、信贷资金运用率xx%。

1-11月份,按旬平均余额统计计算,我行信贷资金运用率为xx%,高出上级行核定指标xx个百分点。

㈥、企业消化本息挂账贷款未发生变化。

截止本月未,我行企业消化本息挂账贷款xx万元。较年初未发生变化。

㈦、全面完成保险业务。

截止本月我部已完成保险任务,实现保费xx万元,其中车险xx万元,财产险xx万元。

二、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信贷基础工作

一年来,我部人员群策群力,开拓创新,狠抓业务规范化管理,井井有条地把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了信贷管理水平。

㈠、按“控制风险,择优扶持,全程监管,按期收回”基本原则,并考虑到流转贷款的新特点、新要求,狠抓贷款投放、库存监管和收贷收息三个关键环节的管理。

首先,在贷款投放上,我部狠抓贷款投放风险管理,采取的具体措施是:⑴严密了贷前调查、审查及审批手续。在收购初期制定了《当前收购指导意见》和《收购资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对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范围及要求,特别是对企业风险准备金来源调查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信贷调查材料真实有效。⑵及时按上级行要求成立了贷款审查委员会及贷审办,实现了审贷分离的管理机制。(3)为增进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意识,实行“公贷私抵”---企业法人代表住宅抵押手续,截止本月共办理抵押贷款xx笔,抵押贷款金额为xx万元。(4)实行了流转粮收购最高限价管理办法。根据省行不同时期下发的信贷支持参考价格,我行及时调整贷款投放标准。四季度,我部先后两次调整信贷支持价格,水稻由原来坚持xx元/斤调整到xx元/斤;玉米由原来xx---xx元/斤;大豆由xx下调到xx元/斤;超出支持价格的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⑹坚持贷款申请报账制。信贷员按日核打企业收购码单,序时登记银行台账,确保收购贷款投放与粮食收购进度相一致。

其次,在库存监管上,在继续坚持出库报告制度和定期查库制度及仓单管理基础上,采取了如下作法:⑴明确了今年投放的不同种类贷款形成的库存粮食要分品种分仓垛单独保管、单独核算,不得与“老粮”及其他粮食混放。⑵实行了每日巡查库存制度。信贷员对新收购粮食每日必须巡查一次,熟悉新粮存放地点,切实做到心中有数。⑶及时设置临时仓单,对新收购粮食进行仓单管理。⑷健全了库存核查记录单及工作底稿的实用性,按期核查库存,杜绝企业私自销售及挪用农发行贷款行为发生。

第三,在收贷收息环节上,信贷员及时跟踪企业销售活动,确保销售货款及时足额归行。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分解相应的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跟踪管理企业销售账、商品账及应收账款,保证贷款本息及时、足额收回,做到应收尽收。

㈡、明确了各岗位人员职责,制定了本部考核方案、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化验收取得喜人成绩。

按照省市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我部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了8个岗位,分别为:主任岗、副主任岗、资金计划岗、信贷综合岗、保险管理岗、财政补贴管理岗、驻库信贷员岗、档案管理岗。同时根据岗位制定了相应量化考核方案,明确到人、责任到岗。信贷部副主任主抓本部人员考核,坚持按月打分,按季兑现,采取奖励

共6页,当前第1页1制约机制,提高了工作质量。同时针对信贷外勤人员工作特点,制定了《信贷员下乡考核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劳动纪律管理。按照今年上级行对实施流转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有序地出台了收购旺季工作要求(1-4),同时根据流转贷款特点修改了信贷规范化文本,轧实了信贷业务的规范化业务操作。2007年3月份,在省行组织信贷规范化验收中,我部以较优秀成绩名列全省前茅。今年鸡西市行信贷科先后四次对我部的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我部均取得较优秀的成绩名列xx地区各行之首,受到了xx行高度评价和表彰。

㈢、强化基础管理,发挥服务功能,有效发挥报表、数据在全行业务经营中“晴雨表”的作用。

首先,按时准确上报各类固定统计信贷报表,并根据上级行要求及时完成了2000多份临时报表的上报工作。大家都知道,临时报表的特点是要把动态的数据在较短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上报。由于我行业务量较大,业务数据反馈参差不齐,经常给审核、汇总带来困难。为了不延误上报,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饭。“老粮、老账”, “三查一落实”的认定及审计需要的报表是今年临时报表的工作重点,进入秋粮收购时期,临时报表更是与日俱增,平均一天就上报数份临时报表,而且每个临时报表都要有说明。据初步统计我部今年形成较有价值的临时套表200多套,撰写了近百万字的各类临时报表的说明材料。同时按照信贷部提出的临时性报表要“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的管理要求,加强和完善信贷计划临时报表档案化管理,将临时报表全部装订成册,档案化管理,真正做到“让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了信贷计划、现金计划、财政补贴等统计台账,及时、真实、全面记录资金信贷计划管理活动情况,即为今后信贷资金计划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全行的经营决策提供报务。其次做好信贷人员台账、月报等统计分析工作。使其按规定分职责及时准确登记电脑台账并汇总形成月报表,并就每个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商品销售等情况,写出较有质量的购销企业信贷运营分析报告。

㈣、认真测算信贷资金需求情况,力求准确、及时编制资金计划。

严格资金规模管理,专项贷款规模按笔申请,确保无超规模、无计划发放贷款现象发生,实时监控资金规模使用情况;加强资金调度,确保资金运用率保持较高水平;严格资金头寸限额管理,坚持提前上报资金需求计划,小额勤调信贷资金,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减少闲置资金占用,确保信贷资金运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五)、以业务经营分析要做到“分析致用”为目标,提高分析质量,不断完善业务经营分析手段。

首先采取专项分析与全面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业务经营分析的针对性与指导性。根据今年粮食体制改革及农发行业务调整的新情况,我部适时提出的业务分析要做到分析致用的原则,今年以来,除按月对全行业务经营情况进行全方位分析以外,着重对各月按照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了专项分析。如1-2月份是粮食收购的季节,针对今年非保护价收购的新特点,就非保护价贷款风险进行了分析,对风险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防范风险的对策与意见;3-6月份是粮食销售回笼季节,着重就粮食销售情况进行了分析, 分析了粮食销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粮食销售出库核查办法。并针对今年非保护价玉米销售行情不好的情况。适时提出了加强非保护价玉米促销,努力实现今年非保护价贷款结零的工作意见。并根据当前影响粮棉市场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经营管理的策略与建议;7-8月份着重对我行“三查一落实”整改过程进行分析,分析亏损原因,提出下一步商品粮食库存监管的重点;10月份结合企业陈化粮认定,对全行粮食购销资产质量状况进行了专题分析,提出了加强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其次加强调查研究,为业务分析提供确凿资料,使业务分析更切合实际。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对做好业务经营分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2007年,我部组织信贷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①针对当前粮食改革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行提交专项调研材料“农发行面对当前粮改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如何开展工作”。②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要求,研究流转贷款业务中如何进一步加强信贷计划管理,发挥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③就当前储备粮轮换出现的新问题,要求信贷员调查了解储备粮油的库存结构、贷款结构及正常经营管理情况,探讨储备粮油贷款今后的发展趋势及市场化条件下,如何根据“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改进现有的储备贷款管理方法,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通过调研,有利于分析业务经营活动的新变化,解决封闭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

(六)、以推动现金、利率管理迈上规范化轨道为目标,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账户管理,认真纠错改偏。

我部按照年初

共6页,当前第2页2制度规范化管理要求,按季对辖区内购销企业的现金使用、利率、商品库存、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信贷员自查的基础上,全年共分四次组织信贷人员开展信贷基础工作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支行作了专题汇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部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错、改偏,使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其次做好现金、利率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2007年我行会计科目及存贷款利率均作了重大调整,引起贷款利率政策的相应变化。为了使行信贷人员准确执行贷款利率政策,我部结合(农发银发[2007]238号文件精神,对每个贷款会计科目的利率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制成表格下发给每个信贷员参照执行,受到信贷人员的普遍欢迎。同时做好利率政策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与营业部沟通,将利率管理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部认真执行当地人民银行和上级行下达的现金投放计划,自觉做好现金投放工作。严格掌握支取现金范围,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要求认真建好现金分析日报表,分清来源,用途逐日登记;坚持加强大额现金管理,完善内部审批制度,杜绝不合理大额提现;同时,认真执行了账户管理规定,加强对开户企业库存现金的管理,对收储企业库存现金按规定核定了限额。始终把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利率政策作为促进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保证农发行经营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正确执行各项利率政策,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较好地发挥了利率的杠杆作用。

三、立足当前,抓好各项阶段性工作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农发行信贷工作遇到新的问题和困难,工作重点随之变化,阶段性任务较多较重。我部严格按照上级行各文件、会议精神和行务会决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业务研究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布置,经过紧张而高效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阶段性任务。

㈠、结旧转新,做好资料归档和各项结转工作

对2006年所有文件、报表、台账、单据、有关资料等逐一整理分类、装订归档,达到整齐有序、便于查找的现实效果,为去年的工作打上圆满的句号;根据上级行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对信贷月报和项目电报进行结转,确保数据衔接一致和利于操作,为全年的计划信贷报表等系列工作打下良好的铺垫。

㈡、集中开展商品粮油结算资金贷款清理工作,完善信贷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为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水平,按照省市分行的统一布置,我部于3月份集中精力、扎实彻底地开展了商品粮油结算资金贷款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我部集中力量逐企业逐笔认真核查企业账务,不仅包括已反映在各结算资金占用贷款科目中的结算资金占用贷款,还全力清查了是否存在隐含在库存占用贷款、各类专项补贴占用贷款等各个环节中的结算资金占用贷款,将贷款科目余额与企业贷款占用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通过清理未发现与台账和报表不符及结算资金占用贷款反映不准确的项目。

通过本次结算资金占用贷款清理工作,我部加大了对结算资金占用贷款的日常管理力度,根据企业货款占用情况的变化,及时准确登记台账,反映结算资金占用贷款的真实情况,加强我行的相关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销售和货款回笼情况的监管,将从粮食出库到货款回笼归行的全过程严格置于我行信贷监管之中,严防企业利用货款结算套取、挪用收购资金,确保我行货款回笼收贷工作顺利完成。

㈢、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信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粮油企业实施统一授信管理,是为了适应粮油购销市场化,加强粮油贷款管理,更好地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我行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的需要。我部根据上级行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调查核实企业情况,规范操作程序,精确测算企业授信额度,为信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使企业进一步树立信用意识,改善经营管理,优化贷款条件,按照省市行的统一布置,我部于5月份集中力量开展了粮油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效。

⑴、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部署

市分行文件下发后,行长非常重视,召开行务会及时部署此项工作,将其摆上主要工作日程,要求信贷部集中力量按期按质搞好此项工作。分管行长督促指导计划信贷部全体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集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了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形成了行长亲自抓,信贷人员具体抓,集中力量搞好工作的积极局面。

⑵、及时宣传,密切银企协作

我部将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精神,迅速向相关企业传达,强调我行严格搞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慎重态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农发行衡量开户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促使企业强化风险承受能力,增强诚信观念,改善经营管理的主要措施,取得了粮食企业的理解和配合

共6页,当前第3页3,督促企业积极申请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按期顺利开展。

⑶、精心部署,圆满完成任务

我部严格按照上级行的具体要求,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作为目前阶段性的主要工作,集中力量扎实开展。

①是确定信用等级评定企业范围。通过学习文件,请示上级行核准,我行将现有十六个粮食购销企业全部作为授信评定企业,同时增加对密山市冰灯米业有限公司和绿华米业有限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定。

②是集中力量逐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们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和总行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计算办法逐企业、逐项目评定打分,并且创造性地设置了复核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信誉程度,为我行衡量开户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信贷准入机制建立基本依据。我们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将报表数据提取、带入公式计算、电脑录入数据、按评定标准打分、评分审核、撰写评估报告、整理资料装订成册等环节工作分阶段逐一落实到人,提高效率,形成合力,有效克服了人手少、时间紧的客观困难,保证了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通过评定,xx和xx信用等级为A级企业,xx为B级企业,xx等级为C级企业。

⑷、总结经验,切实加强管理

通过本次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们认识到必须认真落实信用等级评定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企业信用等级管理。要根据此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按照因企制宜、因企施策的原则,对开户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择优扶持,实施精品客户管理。同时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支持其做大做强。

㈣、做好“三查一落实”的阶段性检查工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今年3-8月份,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市行要求,我们继续开展了“查企业库存、查企业财务、查贷款风险和落实贷款管理制度办法”的活动,在行长和分管行长的组织带领下,我部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等许多困难,严格按照上级行规定的检查内容和程序,多次深入企业,集中检查,核实企业库存,清查企业账务,掌握了企业的第一手资料,规范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首先逐笔核查企业会计账,重点放在现金账、银行账、往来账以及三项费用、库存粮油、销售收入上。二是本着“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核实企业实际库存,并结合企业的保管账、实物账和仓单,搞清库存的数量、性质、品种、成本和权属。三是结合账务和企业实物,综合分析我行贷款风险。四是现查现纠, 根据xx省粮食局和xx省分行联合文件《关于转发国粮调[2007]89号文件的通知》(黑粮计字[2007]30号)文件精神,我行及时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购销企业沟通,使银企双方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粮食销售发生的损失损耗,要随发生,随处理,随记账。截止到2007年8月未银企双方共处理商品挤占挪用及损失损耗xx万公斤,金额为xx万元。其中:小麦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水稻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玉米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大豆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其它商品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通过多次库存核查,有效地化解我行信贷风险,为提高收购资金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㈤、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摸清底数,确保全面真实地掌握和反映企业情况

今年8月份,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7]5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摸清企业家底,查实亏库原因,进而搞好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工作。由xx审计部门牵头,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参加,成立了密山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挂账清理审计工作小组。我行副行长xx任审计副组长,直接参与企业审计认定工作。从8月16日至9月25日分两个阶段对xx市xx个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新发生的财务挂账进行了清查审计。我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并帮助审计部门利用计算机编制了库存清查抽样登记表,下发到密山各库。在工作上主动出击,积极配合各部门从企业库存盘点入手,对企业的库存粮油按仓容形态进行了全面清点,对亏库的仓囤按形态分年度逐个进行统计分析,查亏库的原因,确保审计认定数据真实可靠。

通过此次协同审计、财政、粮食局等部门对企业商品库存进行清查,共清查出新增商品粮损耗xx万公斤,金额为xx万元。其中:小麦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水稻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玉米损耗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大豆xx万公斤。我部认为此次审计认定,较为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真实面貌,为下一步新老粮划段奠定了基础。现审计结果已报送省审计厅,等待批复后,再由银企双方进行

共6页,当前第4页4账务处理。

㈥、结合企业陈化粮认定,及时进行银行台账业务调整,使台账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商品性质。

2007年10月份,我部抓住企业新认定一批陈化粮时机,组织信贷人员,集中精力对企业的陈化粮鉴定报告单进行审核,及时进行银行贷款科目调整。将调整结果及时与企业统计、财务报表核对,查找差额原因并及时进行调整。从超期库存调整到陈化库存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其中:小麦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水稻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玉米xx万公斤,金额xx万元。通过此次调整,解决了以往台账与企业陈化粮报表数据不相衔接的问题。至此本月银行台账与企业商品账及实物库存中陈化粮数据保持一致,使银行台账真实反映企业商品性质。

四、今后工作打算

㈠、继续加强对信贷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我部认为要提高信贷业务质量,关键是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做好人的工作,制定合理的学习教育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贷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教育活动,整顿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可借鉴“三讲”教育经验开展类似的学习教育活动,并加强考核,把学习效果与工资、资金挂钩,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㈡、从制度入手,不断提高信贷监管水平。

①是延伸“三个监管链条”即从对贷款物质的监管延到企业整个资产的监管,从对仓单库存的管理延伸到库存物质变化的动态管理,从对回笼货款数量的监管延伸到企业资产构成及来源的管理。②是建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要积极引导和监督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并按照“多方筹集,权属不变、银企共管,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贷款风险金补偿机制,用于弥补企业经营性亏损。③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发行内部岗位风险责任制。加大对信贷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力度,通过制度约束来增强信贷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㈢、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切实防范企业改革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当前粮食购销企业进入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新阶段,我们面临着严峻的信贷资产保全压力。我部所管粮食企业正在不同程度的进行改革改制运作,我们对企业的各项变化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改制,认真把握企业改革改制的进程,切实做好信贷风险防范工作。⑴是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介入企业改革的全过程,引导企业规范操作,杜绝企业借改革之机悬空和逃废债务。⑵是强化对改制企业的债权管理。对实施重组、兼并、出售等改革措施的企业,要坚持“债随物走、资产和债务相统一”的原则,及时变更或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落实好农发行债权,并对改制后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其结果作为信贷支持的依据。⑶是加强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企业有效资产的抵押担保,做到操作规范、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确保抵押担保的合法有效。⑷是加强对企业人员分流资金来源的监督,严密监控企业变卖有账外资产的合理合法性,防范企业将设有农发行抵押债权的资产私自变卖,用于支付企业人员分流费用,督促企业改革成本的落实,严防企业套取和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用于改革改制,确保我行资产安全。

㈣、积极化解存量风险。

①是加大促销力度,化解“老粮”风险。对高价位库存,凡有省政府促销政策,同意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价差亏损补贴的,可实行先销后补。②是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积极消化财务挂账,大力清收不合理占用贷款。③是扎实开展企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工作。④是要切实加强已停贷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库存监管,严防企业私自卖粮。⑤是认真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督促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农发行收贷收息目标和粮食企业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转。

㈤、完善信贷计划管理方式。

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信贷计划管理要求,研究实施区域信贷政策的新思路、新方法,增强计划的调控作用,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计划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同时加强信贷计划的指导作用,做好信贷资金需求预测,指导收购资金的供应。

㈥、进一步完善审、贷、查三权分离体制,突出风险控制,保全信贷资产。

①是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的审批程序应该坚持前后台分离的原则,强化审、贷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上下级报告制度。②是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贷款调查评估人员,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决策人员承担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监管和收回,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③是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手段。要根据上级行信贷政策、贷款管理办法的调整情况,及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在风险管理中要重视计算机、网络等高新科技手段的使

共6页,当前第5页5用,提高信贷管理的技术含量。④是落实岗位制约、专业检查、会计监督、稽核监察再监督的“四位一体”监控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控机制框架。⑤在继续做好贷款资格认定、信用等级评定、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等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控制贷款上限与贷款支持的价格上限,尝试授信管理,推广风险保证金,探索信用等级管理等做法,有效控制了增量贷款风险。积极与财政配合,促进有关补贴政策的落实,盘活了库存占用贷款。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并督促企业在改革中落实银行债权,有效保全了存量信贷资产;加强对贷款风险预警、监测与反映,促使信贷资金运营步入良性循环。

 

今年,我部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行领导和上级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冷静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一是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将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中去;二是业务学习培训还有薄弱环节,信贷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需要;三是由于财政补贴到位率的影响,贷款利息收回率指标的完成还存在难度。

以上问题将是我部以后工作完善和改进的重点,今后,我们将严格加强管理,增强培训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在上级行和行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不断改进,不断提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xx农业发展银行信贷部

 

第8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期培训班邀请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交通保险有限公司、工银亚洲等机构的六位专家,分别就个人信贷业务的运作与管理、风险评估与控制、产品创新与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伙伴营销和工银亚洲业务介绍等专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一)个人信贷业务的运作与服务营销模式

近年来,香港零售信贷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部分银行引入另一服务品牌拓展个人信贷业务;个别银行采用产品定位策略;个人无抵押贷款多以“每月平息”作招徕;个性化贷款息率和个性化还款方案层出不穷;申请手续简便;批核时间快速(最快可以实现一小时发卡);业务外包(如前线销售工作、资料输入、坏账催理等)。

近年来香港的部分银行以另一品牌拓展个人信贷业务,如永亨银行成立永亨信用财务、花旗银行成立花旗财务、渣打银行成立安信信贷,主要原因是银行具有品牌优势,贷款利率较低,但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放贷,并且审批较严格,而财务公司胜在经营成本较低、审批效率较高、贷款利率高,银行成立旗下的“财务公司”这个服务品牌,就是要融合银行和财务公司二者之长,使个人信贷业务既具有银行良好的商誉背景,又具有财务公司快速弹性的经营优势。

香港目前的个人信贷业务种类主要有两大类:

1、有抵押贷款产品,包括:

(1)住房按揭贷款;

(2)汽车贷款;

(3)存款/股票/基金质押贷款,港币存款质押率可达100%,外币存款一般在80%以上;股票质押最高只能做五成,大多使用循环额度方式运作。

2、无抵押贷款产品,包括:

(1)信用卡贷款;

(2)循环贷款,审批条件相对较严,贷款利率也较信用卡低,主要面向大宗消费或个人经营用途的资金周转需要;

(3)无抵押透支主要指通过个人支票户口进行的额度较大的账户透支活动;

(4)分期贷款(如税务贷款、装修贷款和进修贷款等),一般为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例如每年一至三月香港人要缴税,因此银行便推出了面向个人客户的税务贷款。

香港银行业个人信贷产品的服务营销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网点营销,这是产品销售的主阵地;

第二,网络营销;

第三,客户经理营销,主要是借助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四,自动柜员机营销,自动柜员机是丰富的广告媒体;

第五,内部营销,包括内部员工营销、存量客户营销和公私联动营销;

第六,外部联盟营销,通过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可以弥补自身资源的不足,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延伸现有服务的范围。

(二)个人信贷业务的产品创新与风险管理

以住房按揭业务产品为例,香港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开展产品创新,推出各具特色的按揭创新产品/服务:

1、存款免息、可缩短还款年限的综合按揭户口

以渣打银行5月推出的mortgageone?增值按揭户口为例:客户开设mortgageone?账户以后,客户可以随时存入不超过按揭贷款额50%的存款,银行将实时减低用于计算利息的贷款本金余额,即对提早存入的这部分存款所占额度不收按揭利息或少收息;客户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将提早存入的部分存款提取使用。此外,客户每年还可以申请最多2次的还款假期,每次最长可达60天的暂延还款期。当然,渣打对mortgageone?增值按揭户口是要收取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开户费港元,年费500港元,手续费增加了银行收入。

与渣打银行mortgageone?增值按揭户口类似的同业产品有许多,例如花旗银行的“按揭智悭息”计划、中银香港的“置理想”按揭计划等。

2、高息存款、存款享按揭利率的综合按揭户口

以恒生银行“置息按”按揭户口为例:恒生银行为每一位“置息按”客户均另开设一个特惠息率的储蓄账户,此储蓄账户可享受与按揭息率相同的存款利率。通过高息存款户口,同时 锁定客户的贷款与存款,进而保持客户不会流失。对于特惠息率储蓄户口的存款额如不超过按揭贷款余额的50%,则存款可以享受与按揭息率相同的利率;若存款额超过50%,则将以分层利率方式计算。类似的产品还包括花旗银行的“按揭存款组合”计划、中银香港的“置合息”按揭计划、大新银行的“按揭1+1”户口等。

3、按揭贷款与保险产品的组合

以中银(香港)于2月推出了“失业供楼保障计划”为例:因香港经济低迷,失业率高达6.1%,直接打击居民买房意愿。个别开发商为了售房套现,不惜送赠失业供楼保险,并与特定银行合作,推出相关的按揭计划,为指定楼盘作促销推广。中银(香港)就适时的推出了“失业供楼保障计划”组合产品,其实质是贷款与保险的组合,保险期为24个月,保费由开发商支付,以保证客户在非自愿性失业情况下,开发商帮助客户最长供款6个月。

4、按揭贷款与投资产品的组合

恒生银行于7月推出了“投资按揭123”按揭计划,面向购买新房或转按揭的客户,设计按揭与投资产品的组合。银行与客户约定,头三年客户还款的本金部分可以全部用于投资在指定的基金及股票上。按揭客户头三年的还款额与传统的按揭贷款一样,只是客户只需偿还利息部分给银行,而本来用作偿还本金的金额部分,则可以选择投放在指定的投资产品中(银行限定投资产品范围),例如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

5、自定义还款方式的按揭产品

汇丰银行推出的“按揭自由式”产品,客户可根据还款期内的自身理财需要,在还款首三年内自定义还款计划,客户可选择延期还本供款方式(每月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或折扣供款方式(每个月仅归还应还额的70%~95%作为折扣供款额),或自由组合上述两项还款方式,每项最少为期6个月。此项按揭计划只适用于贷款额不少于港币50万元的新房按揭贷款。

6、高贷款成数的按揭产品

以恒生银行的“好二按”按揭计划为例,客户购买房屋时,按揭成数最高可以达到房产估值的95%,其中银行提供的按揭最高只能到70%,而额外的20%~25%则由专业的按揭保险公司或者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财务公司提供,但是所有手续由恒生银行一站式安排,其中银行对“好二按”收取手续费,而保险公司亦要收取保费。

在风险管理方面,强调5c的原则:

第一,特性(character),即了解客户的还款意愿;

第二,能力(capability),即了解客户的收入和其他结欠;

第三,资产(capital),即了解客户的资产类别和价值;

第四,抵押品(collateral),即了解客户的抵押品;

第五,条件(conditions),即了解社会规则和法例,遵从银行的贷款政策。

(三)商业银行的伙伴营销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营销模式经历了产品营销、服务营销和伙伴营销三个阶段。所谓产品营销(productmarketing),是指20世纪60~70年代后期,银行通过产品研发与创新来满足客户的需求,表现是银行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发各种新产品,来满足客户的各方面理财需要。

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银行业产品研发的步伐趋缓,互相模仿的程度较高,产品缺乏显著差异性。银行业纷纷开始关注客户使用产品的过程,提供各种增殖服务,发展到服务营销(servicemarketing)阶段。表现是银行开始注重服务过程,而不是产品本身。恒生银行带头进行服务过程的改善,装修银行大堂,建设贵宾理财区,规范职员服装规范,其他银行纷纷模仿。

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汇丰银行认为传统的服务营销已经不再具有竞争优势,进而提出了伙伴营销(relationshipmarketing,也称“关系营销”)的概念。在伙伴营销阶段,银行的服务已经不仅仅是财富的增值,而是以客户的人生目标为目的,通过财富管理,协助客户达成人生目标。因此,目前香港银行已不再是简单的、盲目的财富增值,而是有目标的组织财富的合理配置与管理。

但是,伙伴营销是比较难操作的,关键问题是获知客户人生目标比较困难。汇丰银行在这方面的改进值得借鉴:首先是市场定位的改变,以往汇丰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全民银行,但在98年以后逐步转变市场定位为“理财银行”,对那些没有理财需要的客户采取分层利率定价和收取手续费等方式逐步进行分流。通过价格的调整,实现了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淘汰客户,对于一些低贡献的客户进行主动淘汰;二是区别出优秀的客户群,以集中人、财、物等资源来服务“理财客户”。

目标客户的选择根据市场定位而随之改变,只有理财需求的客户(即:理财客户)才是汇丰的目标客户群。要成为汇丰理财客户,必须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1)具有一定的财富水平;(2)客户具有财富管理目标,或者与客户经理协商明确一个目标;(3)客户要能够承担一定的风险,银行也鼓励客户去主动承担风险。

同时,银行也对自身产品体系进行丰富与调整,在传统的存款、贷款产品基础上,丰富了保险类、投资类的产品体系。银行不仅仅是销售各类保险、投资产品,同时也是经营者和产品设计者。在完整的产品体系下,香港银行可以为理财客户设计包括储蓄、投资、融资、保险等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可以在不同程度上锁定风险并确保中长期的财富增长。

二、收获

(一)经营理念超前

香港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利率完全市场化,金融同业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持资产回报率,近十年来,各商业银行都将个人金融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大力发展。如汇丰银行通过收购形式迅速扩张个人业务;花旗银行通过改造组织构架和业务流程,实施个人业务“一站式”服务;大新银行全力拓展个人信用卡市场等。香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富管理为主的私人银行业务,第二类是以融通资金为主的财务顾问业务,第三类是以帐户管理为主的普通理财业务。个人信贷是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具有市场潜力大、赢利能力强、经济资本占用少、风险相对分散、附加值比较高等特点,受到香港各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成为其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途径。

在个人信贷业务中可能存在两类错误:第一类错误是“贷给不好的客户”,第二类错误是“错过好的客户”。传统的银行资产业务主要是为了避免第一类错误,这通常会导致犯了大量第二类的错误;而个人信贷业务由于先天具有整体风险低、风险分散的特点,应该允许出现第一类错误(但要将其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同时尽量避免出现第二类错误。

在银行内部的运营管理方面,香港银行强调“收益覆盖风险”,追求收益是银行一贯的经营目标,对人、财、物等经营资源的配置完全依靠市场进行调节,从而创造更多的利润和股东回报。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强调“高收益和零风险并行”,一方面强调个人信贷业务是高收益业务,必须大力发展,同时强调个人信贷业务的目标是零风险,一旦出现某些个案风险,就进行大幅度政策收紧,这导致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受政策影响过大,发展的可持续性差。

(二)经营战略明确

对银行而言,经营战略不仅是业务发展规划,而且决定着银行的市场定位、客户选择、流程设计、风险管理以及管理文化等一系列内容。香港的银行业经过市场多次洗牌和激烈的竞争压力,生存下来的银行大多具有比较明晰的市场定位与经营战略,例如汇丰银行转变经营战略,从全民银行到理财银行。对于银行而言,各专业部门也会根据总体的经营战略设计详尽的业务发展策略,包括目标市场与目标客户、产品设计、营销渠道、定价策略等。

而我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受内外部各种因素 的影响,我行个人信贷业务至今尚未形成比较清晰的中长期业务发展战略,最多只能说初步形成了中长期业务发展的愿景,只有管理制度、资源配置等手段同时实施,发展愿景才能转变为经营战略。

(三)业务流程清晰

香港商业银行在个人贷款流程设计上,充分体现个人贷款的特点,实行以分级管理、差别化授权为主,小额贷款在前台营销部门内部进行审批,额度稍大点的贷款按程序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大额贷款和疑难贷款上报专门审批部门审批,贷款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较好地处理了市场拓展与风险控制的矛盾,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应对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比。为了提高业务审批效率,一些商业银行还根据客户职业、收入和财产拥有情况,事先核定授信额度,额度内的融资通过信用卡或电子银行进行处理,客户不必多次往返银行,申请、使用贷款非常方便。

香港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审批效率非常高,一般的信用卡审批平均时间为两小时左右,短的可在半小时内完成,而对于住房按揭贷款的审批,在资料齐备的基础上可在当天回复审批结果。香港商业银行这种高效的审批主要得益于其先进的电子审批系统。在贷款受理阶段,工作人员可通过系统集成,与其他业务的主机系统相连接,直接调用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存贷款状况、个人信用记录等信息,一方面减少了数据资料手工重复输入的工作量,加快了审批速度,另一方面也全面了解了申请人的资产状况,降低了信贷风险。在贷款的审批流程中各行制定了合理的审批权限,在保证审批效率的同时减少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根据电子数据监控流程进度,进行业务及风险分析。基于高效的电子审批系统,银行在为客户提供快速服务的同时,也为系统内的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

(四)产品创新迅速

香港地方很小,却云集了200多家金融机构,同业竞争异常激烈,这迫使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创新。同时,利率完全市场化和混业经营也为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了条件。香港各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创新职责由市场营销部门承担,前台(市场营销部门)提出创新需求,在征询后台(信贷管理部门)意见后,交由新产品委员会讨论决定,这种信贷产品创新体系优势非常明显,一是营销部门比较贴近市场,了解客户需求,其设计的产品针对性强,速度快,能够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始终处于市场领先地位;二是信贷管理部门最了解全行从业人员素质及风险驾驭能力,其提出的风险管理措施比较有力,能够防止前台只唯市场不顾风险的倾向,做到创新与管理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此外,香港商业银行非常重视品牌建设,如:花旗银行——花旗财务;渣打银行——安信信贷;永亨银行——永亨信用等。国内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业务品牌建设上做得比较成功的有:招商银行——“金葵花”、“一卡通”;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农业银行——“金钥匙”等,而我行的“幸福贷款”在包装、宣传上都做得不够,市场知名度、认同度不高。

(五)风险管理有效

香港商业银行根据个人贷款特点,采用了有别于法人客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

一是坚持以概率管理为主,案例管理为辅。香港金融机构通过精确计算认为:个人信贷客户数量大,交易笔数多,风险分摊之后,其坏账损失率基本符合大数定律,个人贷款规模越大,风险越易分散,损失的概率就越小,赢利的机会大大增加,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规范操作,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就能够盈利,规模越大,赢利越多。个人贷款不能简单的以单户、单笔计算盈利与风险,而应该以概率管理的方法来测算盈利和风险。

二是坚持以流程管理为主,专家管理为辅。法人信贷的管理原则是行业法(trademethod),即一笔贷款决策,除各种客观条件以外,在进行决策时,要加上决策者的素质和智慧。个人贷款的管理原则是程序法(proceduremethod),即只要按规定的程序去操作,做好流程控制,就能够基本保证贷款安全。为此,香港各商业银行都开发了个人信用(包括信用卡在内)打分和审批系统,每笔贷款均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审批处理,风险控制手段非常先进。除此之外,他们还充分运用资产证券化、信用调期、附加保险等工具,转移或分散贷款风险。

三是坚持以业绩考核为主,责任追究为辅。香港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非常扁频化,前台网点和支行主要营销个人金融产品。为了提高营销效率,各行也大力推行统一营销、捆绑营销。总行专门制定了产品计价方法,开发了考核程序,每个月都能对营业网点和营销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所有营销人员每年都按照营销业绩和工作经历划分等级,实行等级工资制。如果营销人员在贷款调查中未尽到责任,则要降级使用,如果是故意行为或恶意串通,造成贷款损失,则要调离岗位,直至辞退。营销部门对客户经理组成营销团队,一个客户经理通常配备一个助理和一个秘书,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商务谈判、贷前调查,秘书负责办理贷款手续,这相当于我行推行的双人调查、换手操作,可以避免调查失实和客户经理“一手清”。同时,设立若干个产品经理如保险、基金、信用卡等,为客户经理提供营销支撑。

(六)科技手段先进

为了适应从“全民银行”到“理财银行”的转变,以汇丰为代表的香港银行纷纷投资巨额打造先进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在银行中的作用从以往的业务处理与流程控制,逐步向整合信息、支持营销、服务客户、监督服务过程方向转变。香港银行在改进信息系统功能时,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的系统建设经验,对于领先的技术和功能模块直接购买或者外包以节省成本。

与香港同行相比,我行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我行信息系统对市场营销和客户经理操作仍缺乏有效的支持;其次,信息系统按照专业条线进行人为分隔,没有按照统一客户视图进行有效的整合;最后,信息系统研发进度缓慢,与同业竞争者相比难以形成持久的竞争优势。

三、建议

(一)制定发展战略

总行应由个人金融业务部、信贷管理部、授信业务部、信用审批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尽快制定个人信贷业务的整体发展战略,细化并落实实现战略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与体系建设,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协调解决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使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沟通协作,共同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理顺管理体制

工商银行刚刚完成股份制改革,其公司治理机制及内部管理体制正处于调整完善之中,我们应该按照“以客户为中心,以赢利为目标、以流程控制为抓手、以系统建设为保障”来加快构建符合个人信贷业务规律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要充分体现“前台一站营销、集中审批、后台统一管理”和分级授权、差别授权的管理要求,要有利于“产品多样化、流程标准化、审批集中化、管理系统化”的目标实现,不能把流程银行简单地等同于部门银行,这一点对个人金融业务特别是个人信贷尤为重要。

从实际情况看,影响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四个,即:产品、价格、效率和服务,在产品同质化、利率同样化的条件下,效率和服务是决定个贷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信贷前中后台分离更适于在部门内部进行岗位分离,即把支行作为前台营销部门,二级分行专业部门作为审批、监督部门(),省行、总行专业部门作为管理部门(后台)。在支行(前台)重点是构建以个人贷款中心为主体、以理财中心为依托、以一般网点为补充的营销体系;在二级分行()重点是搞好个人贷款审批中心和贷后管理中心建设;总、省行重点是进行业务授权监控、制定制度办法、研究开发产品和系统等。这样的管理体制,分工明确、职能清晰,既有利于效率提高,又有利于风险控制。

(三)加强业务创新

一是重视产品创新。个人贷款对象是数量巨大的个人客户,不同地区不同客户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紧随市场变化,制定产品创新计划,适时推出符合客户需要的融资品种,提高在同业中差别化经营能力;二是重视制度创新。我国的地区经济差异较大,各分行所处的信用环境及内部管理水平也不一样,总行在业务管理上一定要制定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同时,要根据市场、客户需求变化,及时修订各种制度办法。在制度办法执行过程中,要允许部分管理水平高的行有一定的灵活性,避免丢失市场、丢失客户;三是重视品牌打造。进一步强化“幸福贷款”品牌建设,利用品牌的效应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个人贷款营销的实际效果。

(四)整合信息资源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也是工商银行的优势所在。为此,总行要进一步加快个人贷款管理系统建设,当前,重点是搞好十个子系统开发。一是开发个人信贷资料扫描录入系统;二是开发个人客户信用打分系统:三是完善个人贷款审查审批系统;四是开发贷款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五是完善多功能查询分析打印系统;六是建立违约贷款自动催收系统;七是建立贷款对帐管理系统;八是建立帐销案存贷款管理系统;九是建立贷款营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十是建立合作机构监控管理系统。上述十大系统的开发运用,可以大大提高我行个人贷款的审批效率和日常管理水平。

第9篇:信贷审查审批意见和建议范文

稀薄的企业债券市场

企业债券*是债券发行人为筹措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并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中,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募集资金已成为企业筹资的主要手段,企业债券的融资额通常是股票市场的3—10倍,有的国家股票发行甚至出现负数,即新发行的股票比不上退市股票的数量,且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甚至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应该说企业债券在我国的起步是早于股票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债券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相对于国债、债、股票市场以及企业信贷融资,企业债券非常薄弱。整个企业债券市场相对于股市来说应该是微不足道。

1.企业债券的总体规模较小

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规模远远超过了股票市场的规模,企业债券发行量往往是股票发行量的3倍~10倍。自1984年到现在,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和探索,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运输、综合类、电力、煤、水业和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尤其是,与规模庞大的国债市场和正在蓬勃发展的股票市场相比,我国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就更显微小,如表1所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从1993年以后就逐渐变得稀薄,成交量非常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的重要方面。1992年以前,在金融市场上,企业债券的发行量大于股票的发行量,在市场上一路领先。而1996年以后,企业债券市场步入低迷阶段。2002年底,处于低迷状态中的股票市场筹资仍然达到962亿元,是企业债券融资的近3倍,在债券市场内部,国债发行5934亿元,而企业债券仅仅发行325亿元。

2.企业债券市场化不高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政府对于企业债券市场更多地采取了管制和限制的态度,特别是对发债主体限制较严,只局限几个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在其他竞争性行业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中,则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歧视现象:同时,企业债券的基本要素——利率,在我国仍处于政府的管制之下,利率管制的政策现实决定了企业债券的利率并非市场化,不同企业发行的同期限债券利率是没有区别的,所以,这里不存在对风险的市场定价机制,也不符合充分竞争机制完善的市场基本原因之要求。不同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通常具有不同的风险等级。在利率基本固定,风险不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过度补偿的情况下,企业债券的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很难实现实质性的交易。在二级市场上,由于受相关法规限制,大多数投资者是个人。以上这些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存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问题。

3.企业债券定价不合理,品种单一,缺乏创新

在我国股票市场上,既有A股、B股、H股,又有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转配股等划分,而在企业债券市场,从我国现有的企业债券来看,几乎都是按同一模式设计的,只要期限相同,则利率都一样,收益是绝对确定的。这种定价机制严重扭曲了企业债券的价格信号,造成企业债券市场的信息失真。从历年发行企业债券的品种来看,也较为单一,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以到期付息为主,截552002年3月仅有一只中移动为浮动利息券,其余皆为固定利息券。此外,目前大多数债券期限集中在5年到10年的品种,这种企业债券偿还期限的单一性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不同的企业对资金的期限要求不同,甚至同一企业从自身各种投资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考虑,也需要不同期限品种的债券。

4.企业债券流动性不强

企业债券的流动性是指在交易市场上债券能以接近市场的价格迅速转让,而且仅需支付较少的交易费用。投资者购买了企业债券后,将根据自身资金运转情况,及时调整资金投向结构。但目前我国企业债券所具有的流动性远远达不到投资者的要求,这主要由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发育程度极低、上市交易规模太小所决定。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发达的债券市场中,投资者除了安全保值的动机外,更倾向于投机动机,即利用利率的波动,以买进或卖出债券投机牟利。因此,债券市场上资产的流动性是较高的。目前,我国虽有二级债券市场,我国的企业债券流通市场只是局限于交易所市场,企业债券的场外柜台交易也不够规范,柜台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来,贴现、抵押等票据行为均不够活跃,而到交易所上市流通还只是少数大型中央级企业债券的专利(目前深沪两市交易的企业债只有11只,与上市的1000多只股票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大部分不能上市的企业债券缺乏必要的流通手段。目前,我国700亿元的企业债券余额中,只有160亿元在沪、深交易所上市,规模很小,所占比例仅有23%.企业债券流通市场的低流通性一方面使企业债券市场缺了半边天,市场功能丧失了一半,不能整体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又使投资者信心不足,因为投资者一旦购买企业债券则失去了根据自身需要及时调整资金运用方向的自由度,活钱变成了死钱。总之,企业债券流通市场的不发达反作用于其发行市场,了投资者的信心,降低了投资需求。

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发行制度存在缺陷

发展企业债券融资,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监管体系作为保障,我国现有的企业债券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已明显不能适应未来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有些还成为企业债券融资的绊脚石。尤其是关于企业债券的担保以及最终抵押资产的处置问题,债权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及监管部门同地方政府部门、地院之间协调执法的问题等都是以前企业债券市场上碰到的难题。而且还有部分法律法规(包括中央部门与地方部门的规定)之间互相矛盾,互相抵触。造成管理部门在具体监管操作中随意性很大,部分存在无法可依、法规多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效率。

首先,发行主体受到法律的制约。《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这表明除了上述三类公司可以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如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等都不能发行企业债券。也就是说其他企业信用再好、资产质量再优良、发展再有前景都不能发行企业债券。即便是有发行企业债券资格的主体,还必须符合的条件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公司法》是计划的做法,不符合市场原则,这种法律约束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其次、企业债券发行制度也存在缺陷。自1987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债券进行统一管理以来,国家实际上是把发行企业债券作为计划内的建设项目筹集资金。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进行了过多的制度约束:

(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额度控制,限制了企业债券的融资规模。现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8月2日国务院颁发)第10条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企业债发行采取严格的额度管理,额度决定权在国务院。第11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企业债发行的审批权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事实上,从1999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审批的主要权力移交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可行性、企业财务状况、债券发行条款、评级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决定企业能否发行,只有在发行利率确定时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意见。2000年以来计委每年只特批少数大型企业发债。国家计委每年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等制定当年企业债券总体发行额度,并具体分配到中央各部门和地方以及各行业,反映了我国政府目前采取的是股票和国债优先的倾斜政策,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有限。

(2)投资限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不得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从而将商业银行排除在企业债投资者之外。在国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投资企业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其投资的限制很少,我国的做法显然限制了机构投资者的购买力。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进行了明确限制;可投资“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0%,单个债券购买额度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额的10%和保险公司资产的2%.目前企业发债所募集的资金绝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大型建设项目,而普通企业发债很少。

(3)利率管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此最高上限的设定出台于1993年的治理整顿时期,当时国家处于整顿金融秩序、治理社会高息乱集资的阶段,对最高利率的限制可以防止一些劣质企业通过提高利率来吸引投资者,最终偿还不了高息而造成的金融风险。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这种上限审批限制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第一,银行同期储蓄利率并不能够作为企业债券发行的基准利率,以此为参照带来了定价的不合理操作。实际上,企业债券的基准利率应该是同期国债利率,最终定价应该根据企业的信用评估等级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风险升水得到。第二,40%的上浮仍然无法区分不同的企业。在目前资本市场预期收益较高、国家信用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债企业发债利率全部达到40%的上限,结果投资者无法按照债券利率的不同来判别企业质量的好坏,既不能体现出“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规则,同时也造成优质企业债券成本偏高。

2.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

信用是金融市场的生命,但是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举步维艰。在企业债券市场上,不讲信用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债券的企业)不讲信用。发行人信用危机存在两种状态:一是为了发行债券,从申请发债立项开始就弄虚作假,根本没有还款计划,待债券资金到手后根本就不打算还款:二是债券到期后,发行人无力偿还。第二,企业债券的担保人不讲信用。在多数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是“友情赞助”,或是由于某种情况的“拉郎配”,因此,担保人不去督促发行人还款,在发行人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虽有义务但并不履行义务替发行人偿还到期的债券。第三,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不强,行为不规范、信誉差。中介机构作为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的桥梁,它们的各类报告,特别是评级机构的等级评定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重要依据。但是,与国外评级机构靠出售评级报告创造收入不同,国内是由发行人支付评级费用,评级结果的公正性不可避免地就会受到影响。目前信用评级机构评估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受到普遍质疑评级机构受行政干预多,评级缺乏统—的规范,可比性差;相关法律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同时评级机构缺乏对发债企业的信用级别进行持续跟踪评定制度,当发债企业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改变其信用级别,致使评定级别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影响了决策者和投资者对企业债的信任程度。

3.债券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其实质是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越是突出,委托关系就越是难以建立和维持。企业发行债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本质上也是一种委托关系。在我国的市场(包括债券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现象是比较突出的,企业管理层在信息占有上相对大多数投资者处于绝对优势。在目前制度尚不完善、市场规则也尚未完备地建立起时,企业管理层往往利用这种信息优势,操纵企业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还本付息,甚至在企业债券发行完成后非法转移资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还很难控制。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比较突出,投资者在选择债券投资品种时也很难解决逆向选择问题。这时理性的选择就是尽可能减少对债券投资的参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上已出现过很多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案例,可能就是对目前企业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最好佐证。

4.发债企业自身的内在因素

目前在我国,发行企业债券的多为国有企业,当企业管理层考虑到通过债券融资就必须还本付息的硬约束,从而更倾向于选择没有偿债压力的股票融资,因为股权融资是一种无风险的永久性融资,即使企业不进行股利分红,投资者也无法要求其偿还本金,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配股和增发募集更多的资金。再加上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通过股票募集资金不会其股东地位,这样,债券融资对“控股权维持”的优势也不复存在,因此对于当前出现的“国有企业热衷于上市融资,上市公司热衷于配股、增发等再融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另外,企业的高资产负债率,影响了其进行负债融资的决策。尽管发行企业债券能够给企业迅速筹集到生产建设所需资金,但债务增加后,企业风险和费用也将相应上升,企业债务的增加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也增加,特别是目前许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偏高,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实现融资相当艰难。

与完善企业债券市场的方略

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證明,没有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举债是公司发展的最本能的融资方式。因此,在发展我国股票和国债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1.修正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实行国民待遇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条款应明确地界定企业债券的含义和,统一规范提法和管理,《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法》和《证券法》中有关企业债券的条款必须统一,使债券融资行为有统一的法规约束。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条例》。应尽快颁布实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新条例应该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审批制度、利率水平、资金使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监督各个方面,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的深入发展对企业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们应当在相关的证券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与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必须尽快出台新“破产法”,允许发债企业破产,同时还应加强《破产法》有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产机制,使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从制度安排入手,在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诸方面进行改革,为企业债券的发展拓展出较为广阔的空间

具体说来,应在以下几方面实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监管机构只需对合规性进行审核,不介入具体事务;放松直至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符合市场规则的情况下,企业有能力发行并能及时兑付,就应给其扩展规模的机会,等等。第二,逐步实现企业债券利率市场化,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按信用级别的差异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体现企业债券定价的市场化和风险差别收益的补偿性。第三,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力度,增强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增强证券交易的透明度,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开的投资环境。第四,应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保护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第五,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结构建设,主要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逐步放宽对社保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机构进入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同时应设立以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企业债券基金。市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不仅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有效解决“搭便车”问题。‘

3.通过产权改革,塑造真正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

从性质来看,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借贷契约,是拥有独立财产的借款企业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签订的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对发债企业而言,它代表其按约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财产义务,而对持券人而言,则代表其要求发债企业如约还本付息的财产权利。财产是实现企业债券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而拥有独立的财产则是构成企业发债的制度前提。而我国的现状是企业债券的主要发行者——国有企业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就无力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为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政府间的产权关系,使企业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承担发债责任和风险的载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明确界定和充分保护产权,建立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督机制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我国公司制企业和公司制金融机构才能拥有真正独立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也才能成为真正理性的“经济人”或市场主体。在此基础上,企业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样,企业在做出发债决策时才会具有内在的约束力,即才会根据融资成本的大小及融资行为对企业资产价值的影响来确定最佳资本结构和相应的发债规模。进而,企业也才会根据对自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预测,灵活选择不同的债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业债券信用程度

为树立企业债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规范举债企业行为,提高企业信誉。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应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同时应解决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问题,挑选最优质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使企业债券成为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投资产品,确保企业债券的到期偿还。企业债券在我国没有得以充分发展也和我国部分企业的不守信用有很大关系,所以,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是我国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必要条件。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市场演变,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数次的博弈,偿债保障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担保、可转换,以及破产清算与重组、“戳穿公司的面纱”等。除此之外,债券保险应该说也不失一种不错的保障机制。第二,建立企业债券评级体制,树立中介机构信誉。我国自2001年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目前,我国的评级行业才初具雏形,面对人世的挑战,我们应借鉴并吸取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深入和开发评级技术,建设强大的评级队伍,创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评级体系,借助政府的推动作用,逐步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使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向国际化和规范化迈进。第三,完善相应的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托管的偿债基金,保证企业的偿还能力。

5.调整企业债券的期限结构,并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我们要打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利率的僵硬规定,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进行创新的能力,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及偿债能力制定相应的利率,将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与风险进行挂钩,或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相对自主地确定发行利率。同时,加强对企业债券期限结构的设计,发债企业可根据自身对于资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还债期限,改变目前债券期限单一的格局。在品种设计上,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债券品种,期限上做到短、中、长期连续,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贴息与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种齐全,便于投资者按自身需求选择持有。我国可借鉴美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条件成熟时,推出具有灵活的期限、还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时债权人具有不同优先地位的债券品种。最简单的如浮动利率债券,它是发债企业即使在债券到期前亦能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调整息票利率,而可转换债券则是普通债券与期权结合的产物,它赋予持券人在将来按约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该企业股票的权利,受到那些对公司股价持乐观态度投资者的欢迎,也使发债企业因提供了这种选择权而可压低债券利率,有利于在保持股价稳定的前提下完成筹资计划。又如附提前赎回权的债券,它是发行企业可按约定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原发行的债券,作为补偿,该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债券面值,它使企业在利率下降时以更低利率重新发债成为可能。

6.加快企业债券运作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广义上讲,参与企业债券运作的中介机构主要应有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债券作为一种信用工具,能否发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时兑付,关键在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的高低,投资者判断某种企业债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公司作出的评级结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据。国际上著名信用评级公司——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和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的每一项评级结果都直接影响了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决策。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审计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让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律师事务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业债券发行章程作为一种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师把关。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债券的承销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将企业债券发行出去,并且发行人兑付企业债券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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