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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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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

第1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财务收支情况。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查,我们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管理工作上的松懈,在重大决策问题上还不够科学,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方面有待加强,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二是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会计信息处理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是内审制度需进一步健全。没有设置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治理,严格遵纪守法。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一)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2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根据中心支部的安排部署,本人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为主题,对照自身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使我对今后如何开展工作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同时也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了我个人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剖析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用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挤”劲和“钻”劲,没有带头学习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不够。

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所学到的,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跟不上时代要求,还不能满足现行财务工作的管理和改革的要求。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不够到位,请示汇报、及时沟通不够到位,自己力求了一个“稳”字,致使工作缺乏积极主动,大胆创新。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对照存在的问题,本人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理论功底不够深厚,面对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有时思路不够清,办法不够多,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二是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有时放不开手脚,怕遇到风险,怕影响稳定,缺乏敢闯敢试的气魄。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一要继续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理论,以“改进工作作风、跨跃发展”为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方针政策,端正学习态度,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奉先垂范,模范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尽职尽责,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诚心为民服务,增强为民服务的主动意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扎实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在工作中要做到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圆满完成财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第3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4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2012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畜禽良种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市肉用绵羊原种场项目、市良种肉牛繁育场核心群建设项目和市良种肉牛繁育场改扩建项目。

二、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以及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等。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核查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等。

(二)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核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内容相符、下达的项目建设进度及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三)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拨付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情况以及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项目产权登记及档案管理情况等。

(五)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这次畜禽良种建设项目专项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查询资料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认真听取各有关单位项目建设工作汇报,查看工程档案、财务账目及其它相关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充分研究讨论,对工程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4月30日)为方案编制阶段。根据市局的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情况制定本市项目检查方案,并及时报市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和畜牧处。

第二阶段(5月1日—6月1日)为自查自评阶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全面、客观的自查自评,写出自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有关工作建议等内容),并将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的项目实施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阶段(6月2日—7月1日)为检查整改总结阶段。畜牧兽医局将在项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管理、技术、财务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对畜禽良种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做到“四查”,即查有关技术资料情况,核对项目建设内容所规定的仪器设备,向有关人员询问相关问题等;查有关土建工程情况,现场核实土建面积、内部结构和工程质量等是否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查“四制”等有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教育、档案管理情况等;查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定,专账专户管理项目资金,资金支出是否合理,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畜牧兽医局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检查总结报告。检查总结报告要包括辖区内各项目概况,资金到位、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结论与建议等。

于7月1日前将项目检查总结报告(附项目单位自查报告)和项目检查情况表报市局规划财务处和畜牧处,同时通过金宏网报送电子文档。

第四阶段(7月2日—8月2日)为迎接重点抽查阶段。各项目单位认真自查和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做好准备,迎接市畜牧兽医局的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更好完成本次畜禽良种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畜牧兽医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财务科、畜牧研究所等科(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畜禽良种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的指导安排,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每项内容检查完毕后,及时填写检查单(附件1)。

(二)严格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专项检查工作,政策性、程序性比较强,检查人员一定要熟悉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掌握农业部有关项目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熟知建设项目的基本内容和检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查程序,不减步骤,不少内容,不降标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通过检查组检查的项目,经得起农业部的抽查考核。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实施情况尚未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按时限及时补录。要抓住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开展检查,以检查促验收,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第5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站现有工作人员三人,自林业局直管后,积极理顺财务关系,设立了事业单位帐户,指定蒋文明同志为财务人员。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规定会计制度,依法设置帐薄,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时、真实、准确的填制凭证登记会计帐薄,较好地坚持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和复核制度,按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无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凭证装订整齐,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帐实相符。截止目前,收入为33570元,主要为森林防火定向捐资,支出为26689.5元,其中办公费8231.5元,生活费9777元,车费4566元,烟酒副食819元,劳务费330元,电费246元,补植退耕还林苗木款500元,购买医疗保险2220元。

二、自查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主要表现为收入发票不规范,实为白条收费。

二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并在执行中认真遵守。

三、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大对财务人员教育是的力度,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知识的学习,并加大对《会计法》等制度法规的宣传力度,强调会计核算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到平常的执行中。另一方面打击违反会计行为,维护会计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

2、做好财务基础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责任感。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从各方面提高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加强各级间的沟通和协调,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6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财务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的财经秩序,提高各级各部门用好钱,管好钱的自觉性,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当前,在反腐败发现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资金监管不力,个人私欲过重而引发的。鉴于这种情况,如何加强资金监管?如何发挥资金作用?如何在加强资金监管的前提下保护我们的干部?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在全县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财务检查工作不是财政部门用足、用好、用活现有的权力,而是新形势下整顿财经秩序、完善财政体制、堵塞漏洞,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需要。这项工作不只是今年才开展的,以后每年都要开展并形成常态。我认为坚持“每年一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发现问题,可以通过财务监管来了解情况,发挥好资金的效益和作用。如果监督不到位,一些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的干部就容易步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之路。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各项目建设指挥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开展财务检查的重要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消除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等错误观念,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扎实做好这次财务检查工作。

这次财务检查,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4月下旬至6月底为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重点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底为整改完善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这次财务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县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目指挥部和社会团体。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各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检查的时间跨度是:2014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文书,因工作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讲,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监督检查:

这次全县财务检查涉及面比较宽,工作量比较大,并且政策性也比较强,由于会触及一些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可能阻力还比较大,必须下大力气、动真功夫,真正把情况搞清搞准。为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重点要在三个方面强化保障:

1、要加强领导。为了加强这次检查工作,县委、县政府确定成立了县财务会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刘军君、李亚峰、陈勇军、李池秀同志任副组长,从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财务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这次检查共派出8个检查组,检查人员从财政、审计、监察等单位抽调政策熟、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善打硬仗的精干人员组成。财务检查工作中,发现了问题由工作组及时调度,如有重大问题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要积极配合。一方面,财务检查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一次专项检查,也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围绕这次检查工作的实际要求,抽调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另一方面,被检查的单位,首先做好自查。去年年底已做了安排,现已增加了一月的自查工作时间。在自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检查的要求填好自查表,并安排足够人员和力量,把已自查的工作情况归好类整理好。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检查问题、处分干部,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全县的财务管理才能够进一步规范有序,干部才能严守规矩,资金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有不足的要帮助整改,有违纪的要处理到位。因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安排人员,准备迎检资料、现场点,按要求抓好落实。

第7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确保财务管理规范,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有赖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无法做到以制度管理财务,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工作成了机械记帐、算帐的工具,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以致出现系列不规范、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甚至是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一次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1、全面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全面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到以制度管理财务,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一是要修订制定“XXXX制度”,“XXXX制度” 、“XXXX制度” 、“XXXX制度”等管理制度,使制度能够覆盖全部财务工作,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要制定岗位责任制,依照省市残联相关工作精神,明确划分单位领导、财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财务管理职权范围,实现财务管理的高效、有序运行。三是要制定财务管理基本业务程序和流程,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按程序和流程进行,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

2、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财务管理制度全面修订完毕后,我计划财务处一是要组织市和各区县财务人员、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掌握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好以制度管理财务,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二是要对市和各区县财务人员、相关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说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阐述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危害性,使财务人员、相关干部职工能够自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不执行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核算与监督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财务部门要按照单位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核算与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会计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帐表相符,做好票据的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和上缴,按季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向单位领导通报财务状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出纳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做好库存现金、票据、现金支票、有价证劵,印章的保管工作,库存现金不超标;能够管理好单位的各项资金,统一办理和审核单位的财务收支,办理现金、转账等资金结算业务。三是严明会计人员职责,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防范资金运行中的风险,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完善各项资金报账制度,坚决克服胡支乱花现象发生,防止资金浪费、挪用和挤占;监督、检查、杜绝业务部门私设小金库,确保资金安全运作。四是扎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对于单位的报帐凭证,从严审核真实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对不合规,不符合财经纪律的单据,该完善的完善,该纠正的纠正,绝不允许一张不合理的单据进入核算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发生。财务部门在做好日常财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对业务部门实行随时到随时服务,实行限时办结的服务承诺,促进业务部门各项工作发展。

(二)加强预算经费管理,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率

预算经费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预算经费管理,才能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率,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加强预算经费管理,提高预算经费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预算经费编制上坚持原则,依据经费标准做预算,依据经费来源和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求具体可行,科学合理。预算经费管理以财务部门为核心,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预算控制和全面业绩评价,严格做好两上两下工作。一是各业务部门根据需要,编制本业务部门本年度支出计划,制成表格上报财务部门;二是由财务部门汇总上报单位领导,单位领导按照“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预算经费编制原则,压缩一些不合理开支;三是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预算经费编制要合理有效,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实现了年度收支综合平衡,保障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2、严格执行预算经费,提高预算经费使用效率。在预算经费执行中,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经费计划,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的控制和管理,尽可能减少资金支出,尽可能提高使用效率。在严格预算经费管理的同时,财务部门要认真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以会计核算和报表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对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财务分析建议与意见,供单位领导决策参考。

3、加强检查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财务要针对以前审计中暴露出“预算项目说明不详细、日常开支现金使用量偏大”等的问题,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大量下拨款项的现状,加强检查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纠正“预算项目说明不详细、日常开支现金使用量偏大”等相关问题,使财务管理趋于规范。二是加强对业务部门用款项目执行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三是加大对下拨专项事业经费的跟踪,确保专项事业经费使用规范,无使用不当情况。

(三)检查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2016年要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对下拨给各个区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得到正确合理使用。

1、开展自检自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16年各个区县对使用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情况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要求各个区县制定自检自查计划,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自检自查人员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自检自查工作到位,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认真完成自检自查工作任务。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提高,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

2、加强财务数据评估,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我计划财务处要在各个区县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财务数据评估,特别是查找制度上的缺陷与管理中的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个区县消除财务制度上的缺陷与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切实改进财务管理,确保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得到正确合理使用。

3、加强财务检查工作,增强财务监管能力。我计划财务处要加强对各个区县使用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情况的检查,把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灵活、方式多样、科学规范、监督有力的财务监管新格局。对查出来的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处理的要处理,做到多管齐下,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下拨残疾人事业经费都用到残疾人事业上。

(四)调整会计科目,强化内控制度

2016年要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调整会计科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要求,调整设置单位会计科目,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做到内容完整、规范。同时要强化内控制度,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内控意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能力和自觉性,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形成事事都符合内控的工作标准,不在自己的工作中出现风险,保证单位资产平安,实现“无案件、无事故、无差错、无违纪”的目标。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大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认真学习会计实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会计业务技能,具备从事财务工作的岗位能力和技能,能够独立、全面完成财务工作任务,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参观先进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经验,有效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能够规范财务工作秩序,促进财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第8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指示精神,我办立即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按要求详细地开展了各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署省厅会议精神情况为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好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我办在3月17日省交通厅专题会后的当晚立即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一是认真传达了省厅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会议精神;

二是成立了以项目办主任xxx为组长的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人员职能分工和职责任务,要求项目上下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负责任地完成好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项目办自身自查自纠情况我办自身的自查自纠,主要是从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项目招投标过程、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政务管理、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进行。

1、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我办从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基本建设程序的上级批文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从梳理的情况看,各项程序的报批和批复手续齐全到位。

2、项目招投标过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上级的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我办对项目前期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单位重新招投标以及工程材料招投标等全过程进行了自查。我办认为各项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了“业主招标、专家评标、法人定标”和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审查等程序进行,合法规范。

3、项目会计核算。我办对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情况、经费支出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财务账目处理情况、财务制度建立情况和财务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初步的核查。经查,项目办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同履行良好,财务处理规范,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尚未发现重大问题。

4、项目政务管理。一是对项目办的上、下行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合同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对项目办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规办事、依法规行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未发现重大偏离法规问题

5、项目征地拆迁。我办依照上级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等文件,对项目征地拆迁的面积、数量、单价标准和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经查,未发现超标准、超规模、拖欠支付和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抽查施工单位和地方协调办情况在加强项目办自身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办还把这项工作延伸到各施工单位和沿线地方协调办,不仅及时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而且要求各单位对工程资金管理、工程分包或转包、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

项目办结合3月份的月度检查,对各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1、对施工单位主要抽查了工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非法分包或转包、民工工资是否按合同及时支付等情况。经查,各施工单位基本上做到了工程款专款专用、无明显的工程量非法分包或转包、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

2、对地方协调办主要抽查了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专款专用和无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兑现支付到户、是否违法违规开支等现象。经查,各地方协调办对征地拆迁补偿费执行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1、在项目的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理单位为总监办提供费用,且已包含在报价内。目前项目未设总监办,将原总监办的人员和职能转移到项目办的各个处室,这大大增加了项目办的管理费开支。

2、项目办根据工程管理实际,经省厅批准购置了部份交通工具,但其费用列支方向不明。

第9篇:财务自查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会计法》、《会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作为强化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更新会计监督理念,改进检查方式和手段,完善检查环节,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检查效能,健全会计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会计法》、《会计条例》,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各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升财会人员诚信理念和依法理财观念。

二、组织领导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括各单位下属的二级单位)、部分企业(转龙业酒厂、黄金公司)、民间非赢利组织。

(二)检查时间:从年7月开始至年11月结束。其中年7月1日—7月30日为各单位自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整顿查处阶段。

四、检查内容

以年度各单位执行《会计法》、《会计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为重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括:

(一)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是否存在私设会计帐簿的行为;

(二)是否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存在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四)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五)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是否一致;

(六)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七)是否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八)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九)任用会计人员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会计条例的规定。

另外,结合本次《会计法》、《会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我们将对年度各单位以下内容同时进行检查:

(一)非税收入和非税收入票据的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以及各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的设置情况;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各单位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行为是否规范;

(三)防凌防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五)社保专项资金和救灾、救济优抚资金使用情况;

五、检查工作的方式及要求

本次《会计法》、《会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处罚的原则进行,由各单位自查,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重点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文转发各自所属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安排好相关工作。

(一)自查阶段。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自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如实填报《会计法、会计条例执行情况自查表》,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填报和整改。

各单位将自查表于年7月30日前上报区财政局302室。对自查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不积极进行整改的、逾期未报送情况或者未如实填报,且被检查组在重点检查阶段查处的,检查组将按照《会计法》、《会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单位、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重点检查阶段:在各单位普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财政、审计、纪检部门抽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重点检查。

具体的检查方法、检查程序、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年财政部会第号)以及《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字[]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结论,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

(三)查处整理阶段:对在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已进行整改的可免于处罚,对在重点检查中阻挠、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或拒绝整改以及逾期不进行整改的要从严处罚并进行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对开展《会计法》、《会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广大会计人员遵守《会计法》、《会计条例》依法开展会计工作的自觉性,督促各单位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会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