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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化 基层档案 管理 环境 对策
一、有利于对基层档案实施制度化管理的环境条件
(一)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近几年,我国逐渐为档案管理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其中最早制定的是《档案法》,随后又制定了5部档案相关的行政法规以及50部国务院部门的档案规章,并且各个地方也逐渐了地方性的档案法规。作为法规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法律法规对以制度化推进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档案法》提出机关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内的档案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法实施办法》提出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应当为管辖范围内的档案事业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以及为档案工作制定规章制度。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内的档案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内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加以完善。档案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给基层档案的制度化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二)工作标准有规可依
近年来,国家的档案局逐渐制定并出台了40多个工作规范,包括《档案工作基本术语》《档案著录规则》《档案编制规则》等等。与档案工作相关的国家标准也有10多个,包括《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档案分类标引规则》以及《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等。另外地方也制定了很多档案的工作规范与工作标准,为开展档案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例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文书类电子文件数据方案》以及《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等规范和标准对如何接收和管理电子文件进行了明确。
(三)制度管理达成共识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实施制度化管理逐渐成为全体社会公民的愿望。以制度化推进基层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发挥出基层档案的整体优势,避免由于档案人员在能力与个性上的差异而对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产生影响。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让档案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认认真真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推动基层档案事业更好发展。
二、以制度化推进基层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
要以制度化来推动基层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发展,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并将其传达到各个基层单位,让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中的要求来对单位内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这些制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关于档案资源的制度:(1)文件材料归档的制度。该制度主要用于明确文件的归档范围以及保管期限,让档案的形成者与收集者可以有所参照,这是核心制度。(2)下属机构缴送和备案档案目录的制度。该制度主要用于监督与指导所属机构内档案资源的建设工作。(3)重大活动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及照片声像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等,主要用于管理专项的档案资源。
2.关于档案利用的制度:(1)档案统计相关制度。将档案的保管、进出以及利用等多方面情况统计起来以供档案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为开展科学管理提供保障。(2)借阅制度。结合档案的机密等级来确定其具体的利用范围与审批手续。(3)档案开发与利用的规章制度。该制度主要用于保障档案得以合理利用。
3.关于档案安全的制度:(1)档案的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相关制度。人防、技防以及物防是安全防范相关制度的主要方面,应急处置相关制度的使用必须以简捷为主。(2)档案的保密管理相关制度。对于的信息系统,应做好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在传输的过程中导致档案泄露。(3)档案的异地备份相关制度。对于重要的电子档案可以采取异地或异质备份的保管方式,确保重要档案的安全。(4)鉴定销毁相关制度。根据规定来建立鉴定与销毁小组,对超过保管期的部分档案进行定期鉴定,并将销毁的档案登记下来。
(二)强化配套工作,严格执行制度
1.加强制度的动态管理。各基层单位应当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意识,在建立相关制度时保留一定的空间用于日后的修订和完善,并加以创新。在将制度落于实处的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档案工作的环境变化与发展动态,以便及时修改和调整制度的内容。
2.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可以全面了解规章制度的优缺点以及落实情况。建立相关制度有利于保障考核工作的规范化,考核指标的客观化。各基层单位应严格开展考核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并建立相关档案来为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3.严格实施问责制度。《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提出,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和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来使得档案被损毁或丢失的;对于应未建立档案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来使得档案出F安全事故的一些行为应当严厉追究责任,提高制度的约束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与保障工作
对基层档案实施制度化管理需要得到领导的重视,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档案部门应定期将工作情况上报给领导,让领导全面深入的了解档案工作,消除某些领导对档案工作的偏见,充分认识到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以及保管等多项工作的积极意义,了解到开发和利用档案对促进整体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对基层档案管理提高重视。
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对推动基层档案的制度化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基层单位应对档案的管理人员加强培训,让他们掌握丰富的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会对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与手段进行灵活运用,从而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基层单位还应制定严格的招聘制度,挑选出高素质的人员来为管理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基层档案实施制度化管理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复杂的工程。一方面,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规体系;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开展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出制度的积极作用,以促进基层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规范化管理评估推动贵州省城建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J].城建档案,2012,(04).
摘 要:本文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提出城建档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新思路。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信息化。 关键词:城建档案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工作机构
Abstract: This paper based on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work requirements and current situation; put forward the work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to serv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of the new thinking. Want to liberate a thought, change idea, and establish the information resources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work mechanism in active service. Focus on rural construction archives work,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s work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informatization, advance.
Key words: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work; harmonious society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 G271文献标识码:A一、城建档案工作主要内容 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建设各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也是工程建设、维修养护、改建扩建、审计稽查、维护权益的可靠信息和凭证。城建档案工作就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的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是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建档案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全国80%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了城建档案室(馆),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地区形成的城建档案,相当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室)被赋予“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职能,指导监督本地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形成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体制。许多地方和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备案管理程序,普遍推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城建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工程档案接收率达90%以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数量快速增长,各馆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备,如密集架、计算机、扫描仪、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等,按照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和建设部颁布的《城建档案分类大纲》、《城建档案保管期限与密级划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整理档案,档案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村镇建设档案工作开始起步,各地积极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初见成效。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各地各部门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在这种形势下,城市建设事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对城建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工作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和不足:城建档案的服务效能有待提高;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滞后;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步子不大,建设档案工作仍然停留在“收集保管型”,没有实现向“信息服务型”的根本转变。三、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挑战意味着机遇,问题就是机会。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服务工作机制,把城建档案工作推向新境界,使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当前形势,努力创新城建档案工作机制,积极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1、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收集,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积极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全过程管理,即以项目法人为管理核心,以纳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监理控制为重要手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方位参与下,实施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稽查、验收把关的全过程控制的新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国家对城市防灾抗灾,应对突发事件和反恐怖等工作十分重视,各城建档案馆(室)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乡突发事件,一是做好重要工程包括重要建设、地下管线、人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是加强与政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机构的合作,做好重点档案的备份和安全保管,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工程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三是加强对重要工程档案的研究分析,为制定应急预案和抢救方案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2、推进城建档案工作信息化,实现由“收集保管型”向“信息服务型”的转变。 当前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在进行战略转型,即从信息技术阶段转向信息资源阶段,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深入应用阶段,从数量建设阶段转向质量建设阶段,从粗放配置阶段转向集约经营阶段。档案是国家的基础性原生性信息资源,档案部门是信息资源大户,档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信息化工作,面对国家信息工作战略转型,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信息化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把重点转移到加快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作用上来。 当前多数城市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城建档案进行管理,不少城市开设了局域网,有的开始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但各地发展极不均衡,距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信息化服务”的要求甚远。各城建档案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国家档案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9月联合启动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确定了6个方面主题和16个试点单位,其中沈阳市房地产档案馆与另外两家单位联合承担“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试点任务,要求对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不同运行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归纳。各城建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对接全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努力把城建档案馆(室)建设成为本地区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十五”期间,株洲市城建档案馆先后投资60余万元,用于声像设备和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安装了局域网,开发了“城建档案信息系统”,建立了株洲市城建档案信息网站,逐步实现了城建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统计的现代化,结束了手工操作和人工查阅的历史。阜阳市城建档案馆建馆以来,共接待查阅利用者20350人(次)、查阅档案22100卷,复制资料40000余份,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也为全市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改扩工程、解决纠纷、补办手续、史志修编、新闻宣传等提供了大量服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抓好村镇建设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把国家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利、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设施建设,集中力量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改造。各地建设规划部门必须加强与档案、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合作,将村镇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三农工作、村镇建档工作,进一步纳入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程序,保证村镇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 四、结束语
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城建档案工作的这些核心价值是由我国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所决定的,并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得到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每一个成绩的取得,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从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出发,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应更进一步发挥和突出档案特色,依托和融入建设职能,创新服务,增添活力,以期为中国特色档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区职业病防治三年计划的通知》,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基础与重点并举,“强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巩固”,全面促进全区职业健康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为目的,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结合2014年我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的工作思路,“强宣教、提素质、防事故、保平安”,大力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借助“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6月“安全生产月”为平台,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组织一线安监干部参加上级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业务水平。三是在全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对职业病危害较重岗位的劳动者,必须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接毒接害作业。五是把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从业人员同样纳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对象。
(二)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的通知》的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继续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开展,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提升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2014年度,完成市下5家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的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和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对我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我区职业病防治现状。坚持把普查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模式,对去年以来开展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到2014年4月底前,要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坚持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并重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申报宣传告知和督促力度,促进申报工作开展,年底前,在进一步详细调查摸底企业总数的基数上,实现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90%以上。
(四)大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砖瓦)和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开展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强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巩固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二是要监督企业切实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条件,选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对生产布局涉及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生产场所与工作场所未实现分开的,要采取有效工程性或技术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三是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保养、发放和有效性检查,确保拿得出,用得上,能防护。
(五)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在不断提高作业场所现场监管水平的同时,认真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用人单位,要督促企业配置针对性的检测仪器,确保用人单位日常监测落到实处。纳入2014年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必须做到检测与现状评价全覆盖。对日常监测、年度检测和现状评价过程中核查的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标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要适时作出责令整改指令,对防护装置或设施失效或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要督促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职业危害因素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六)推行“两个档案”规范化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核心内容和形式要件,为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为监管执法部门动态把握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控主体责任提供依据。到2014年底,争取80%的企业实现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化。
(七)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对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三个环节,到具备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疑似病例要及时予以确诊,并将处理情况报区安监局。2014年,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工健康体检率要达到80%以上。
(八)强力推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严把立项审查关,严格落实“三同时”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控制”。对照总局第51号令和省局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尚未施工或职业危害一般、较重的建设项目,要责令业主及时补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要同时补做预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项目,要组织专家对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性、耦合性进行现场调试,并根据调试情况适时修正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要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编制职业危害的现状评价报告。201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要达到90%以上。
(九)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考核体系,并纳入对乡镇政府和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机构和主管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十)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内外联席和协作机制。建立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围绕基础建设、专项治理、检测评价、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健康监护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惩,全面推进全区职业卫生工作发展。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