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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施工;影响因素;安全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国家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加大,我国的公路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在公路建设中安全事故隐患也相应增加,如何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各施工单位目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影响因素
公路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随着现代各种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要全面了解公路安全施工的情况,首先必须对影响公路安全施工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一般来说,影响因素有三个,包括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设备机械以及施工人员的施工素质。
环境因素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两个方面,从社会环境来说,主要是社会中政治、经济以及公路沿线的治安管理水平,主要表现为,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沿线的治安维护秩序不好,沿线居民偷窃公司的财务。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非核心的工作总会在沿线找当地的人进行,但是由于当地人一般没有专业的公路施工知识,所以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自然环境来说,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气候因素以及公路沿线的地质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在雨季,发生的洪水会引起公路施工中塌方和泥石流的发生,而且由于在冬天气温比较低,很容易造成施工机械的冻结,无法进行施工。所以自然环境对公路施工安全是有重大的影响的,加上我国地域广袤,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在公路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就相对增加。
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引发安全事故的也不在少数,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的,一方面是对于公路施工中心的设备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各项科技成果投入到实践中的时间越来越短,公路施工中机械设备的更新速度也相应的加快,导致对于新设备的管理水平跟不上,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另一方面,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使用的机械都是比较老,而且超负荷工作,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进行及时的维修和保养,导致出现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在公路施工中另外一个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就是施工人员的素质。随着现阶段我国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各种技术水平的发展,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施工单位中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方面的问题发生安全事故。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措施,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没有相应的约束,造成公路施工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模式
面对不断发生的公路安全生产事故,从管理方面来说,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就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用一套对公路施工安全有保障的管理模式,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作为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来说,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有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工程师、生产小组各个部分的参加,所以为了安全施工要将这些人联系起来建立一个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在整个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中项目经理要对整个安全施工负首要责任。安全主管重点放在抓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指正,尤其是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个人主观错误。工程师对于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进行有效的解决,生产小组主要担负的任务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断提高自身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施工人员对安全的预防意识,并且需要施工现场要有专业的安全维护人员。这种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是保证施工的基本条件。
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就是在整个公路施工中的各个环节中分别制定相应的责任人,对于各个责任人在安全施工中所要承担的责任有相应的明确,对于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施工行为有相应的约束,使公路施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于技术人员的技术操作和专业素质有严格的规定,没有达标的技术人员不能上岗工作。在进行工程外包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外包单位的施工资格,不能给没有实力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
3.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
日常的安全管理对于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就是要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对公路施工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要重点防护,在确定隐患解除之后才开始继续施工,加强日常施工安全常识的灌输,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他们的施工技术可以跟上施工设备的发展步伐,减少由于机械设备操作失误造成事故的几率。
由于在公路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所以施工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事故处理办法。首先要建立一支事故紧急救援队伍,施工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其他的文职类部门都要加入到救援小组中,其次,施工单位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配备一定的救援物资,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需要的基本设施要有保障。为了达到紧急救援的目的,成立的紧急救援小组要在平时有一定的预演,还要培训小组人员有相应的营救技能,保证事故发生时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结论
现阶段公路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渐频繁,造成了极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施工单位要深入分析,并且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从而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减少在公路建设中安全事故的发生量,同时也减少人员伤亡和施工单位财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张大志,刘秀英.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0,(10) .
始终围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大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提高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学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确保市、县对县教育局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获“一等奖”。
三、重点工作
(一)校舍安全
各校要对校舍加强监控,确保校舍安全。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二)交通安全
各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
(三)食品卫生及营养餐安全
各校要杜绝“三无”食品进校园,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证、着装上岗。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使用营养包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入、出库登记,不得将破损的营养包发给学生食用。
(四)消防安全
各校要制定消防预案,配备消防兼职人员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加强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二知三会”(知道防火知识、知道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护)。
(五)防止踩踏事故
各校要严格落实楼道(或学生集中通行、疏散通道)值守制度,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六)外出集体活动安全
学校全校性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年级和班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七)危险品安全
各校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八)传染病防控
各校要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落实晨检制度,针对季节性流行疾病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和疾病防控工作。
(九)村级小学和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
各校要加强村级学校和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落实村小和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危房垮塌、踩踏、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预防和监管力度
(一)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
一是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生活•生命与安全》安全课程;三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踩踏、食物中毒、交通、溺水等安全教育;四是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
各校要配齐校园保安,落实保安待遇,应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制服、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警绳、强光电筒、防刺背心等必要的自卫性警械。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校要严格坚持“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
(四)完善安全档案资料
各校要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按要求上报安全月报表及相关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年初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教育局班子成员及机关股室人员对所联系乡镇、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连带管理责任。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组,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校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形成安全工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各校每年投入安全工作的经费不低于公用经费的20%。教育局年终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目标考核。
(二)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师生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问题未得到解决不放过)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xx〕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统一监督管理。
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活动、规范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三)总结、交流和推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经验;
(四)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的安全培训工作;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调查取证,给予行政处罚;
(七)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会、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决定是否恢复施工;
(六)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现场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进行公示。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生产评价的范围、程序、标准、方法等具体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建设手续完善情况、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评价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各自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依法发包给施工单位后,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联系方式;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分析报告,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等内容;
(三)设计单位对工程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五)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
(六)监理单位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七)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九)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使用成套活动房的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检测验收记录;
(十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十二)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保证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十五)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十六)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足额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建设单位不得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签字实施。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工程项目。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审查核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定期会同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单位评价活动实施监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监控方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对危险性较大的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在有关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施工现场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过程中,定期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和相关表格,详细说明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价有关规定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施工措施应当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使用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使用、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的验收记录;
(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操作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备案证明;
(七)安装单位告知的相关资料;
(八)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等设施作业环境平面布置图和基础图。
第三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当天作业之前的安全检查和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安全员监督日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有关环境卫生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作业对人身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考核落实情况;
(五)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六)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项目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以及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八)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及工伤事故处理档案;
(九)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搭设、施工临时用电等检查验收;
(十)定期与日常检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验收结果、安全评价等书面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评价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开工建设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后,未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
(三)工程被责令暂停施工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现场未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
(二)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整改报告签字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监理工程项目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查核验即签署使用意见的;
(四)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复查的;
(五)未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情况实施监理的。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制定本单位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
(二)开工前未按规定报请安全生产条件核验或经核验不合格仍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
(四)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设置的;
(五)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六)需专家论证的工程未经论证、审查的;
(七)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评价的;
(八)未做施工安全生产记录、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未按规定上报安全检查报告和各类安全报表的。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律体制的健全,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安全施工将会成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一个重要方面。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不容忽视,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已成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往由于技术和经济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安全施工总是被动的,现在安全施工已经成为企业的效益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施工企业的生产设备的临时性,工作环境的多变性,多种立体工作和相关人员不可避免的要将自己处于潜在的危险中,也会由于自身行为的失误而对自己产生危害。伴随发生的安全事故往往是严重的,事故造成的危害也无法用金钱弥补。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些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对每一个施工单位都相当重要。
二、安全施工存在的隐患
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很多。其中施工单位和承包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没有正确的管理,工作上管理人员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楚,出了事故没人负责,相互推卸责任,没有人从灾难中反省,找到事故的原因并改进,使类似的事故屡屡出现,却总是无法避免。而施工人员在没有接受上岗培训就直接进入工作中,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安全,也不知道在工作中什么事不应该做,更加不清楚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即使是那些接受上岗培训的人,在多年平平安安的工作环境下,会渐渐降低安全警惕,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任凭经验支配自己。所以加强人们对施工安全的认识,提高对自身安全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制度内容不具体,不是上级制度的分解和实施细则,就是完全照抄照搬旧的制度 没有与时俱进,只有指导性而没有可操作性。安全管理规定方面不严谨,有些规定其自身不成系统、不闭合,前后矛盾。如发生事故时应该向谁通报,应该由谁做出决策,都没有明确规定,制度对事故的出理起不到指导作用。最后安全管理与相关业务制度不兼容 有些规定本身是系统全面的,但是没有与实际情况联系起来,使这些制度形同摆设无法有效的实施。
施工场地人员复杂,各种施工设备分布在现场,如没有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当设备陈旧或放置不当,人员使用不当也会引起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
三、基于安全施工的优化对策分析
针对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工程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施工提出以下建议:
3.1建立层次分明的管理体制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明确责任,什么事该由谁负责,怎样负责,若处理不当应当受当怎么样的惩罚。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人员人员的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安全员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在各自范围内要求安全生产。
3.2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和上岗培训
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是进行人的控制的重要办法和手段,项目部要根据操作的熟练程度和素质的高低安排相应的岗位。并让操作者在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后能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接受安全技能训练后能逐步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并能自觉的坚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在接受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劳动岗位,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根据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技术制定安全教育内容,巩固学习成果。在后期要定期开小组会议讨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应该如何应对。
3.3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果断的消除,不留一丝隐患。安全检查应采用多种形式,如专业检查、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节假日前后检查等。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劳动条件、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人的工作状态。通过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是使安全管理自始至终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高空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作业平台搭设,防护栏杆的搭设情况,其他的可靠安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等;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全部采用标准闸箱,有明确的保护系统, 要坚决做到“一机一 闸一保护”,等。坚决杜绝,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作业; 对于吊装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吊装作业方案,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
行认真检查。
3.4制定科学正确的的设备操作流程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归程,以便更好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生产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遵守正确的操作方法,坚持自己的错误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的比例很大。因此,必须根据操作的具体对象制定操作标准,对操作者反复训练,达到安全生产目的。在施工开始时,要把施工方案设计思想、内容与要求向操作者充分交底,这也是安全教育的过程,同时也确定了安全技能的时间和目标。
3.5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
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在事故发生时,可以迅速对事故进行处理,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我们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调查引起事故的原因,总结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责任处理责任人,要做到“四不放过”。使每个职工都要引以为诫,对未遂事故也要同已发事故一样对待,要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要落实到人。
3.6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推行安全管理的手段,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使全体职工明确安全管理工作不是表面工作和形式,而是和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联的,从而加在思想上加强对安全管理的工作的重视。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前提,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做好动态和静态的检查安全,在尽可能的保障施工不受损失的同时,努力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环境,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的进行,使企业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结语
安全生产是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的管理者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有效、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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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质勘探;安全;管理
1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地质勘查单位转换了经营机制,并在激烈的竞争中尽最大可能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进而形成了当前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不过这样制定的前提下就出现了某些单位以包代管,对发生的安全问题视而不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这也给安全生产事故的解决造成不良影响。
1.2管理不到位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地质勘探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但是有些地勘单位却没有设立,或者设立了也只是个形式,并没有真正地认识到安全监管的重要性。相比其他行业,地质勘探工作更加复杂,有必要提高安全意识,但是当前地质勘探单位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造成勘探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不懂得在地质勘探过程中保护自己,使得安全管理工作不具科学性。
1.3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地勘单位只重视勘查结果并不重视勘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虽然在企业的制度上明确标明“安全第一”,但是并没有真正把这种思想落实到实处,仅仅是口头上的。部分地勘单位虽然知道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并没有根据实际的勘查需要制定出科学的预防管理措施。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弃安全管理于不顾,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1.4违规违章现象突出
由于地质勘探工作十分艰苦,作业流动性也比较大,使得年轻人都不愿意从事地勘工作,经常在干一段时间之后就转行了,使得整个地质勘探队伍不稳定,这种现象在地勘工作中普遍存在。地质勘探队伍组成人员比较复杂,其中农民工、临时工的比例比较大,这些人群的整体素质比较低,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丰富的野外勘探经验,缺乏相应的安全作业知识。在具体勘探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规违章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勘探生产一线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中98%就是人为原因导致的,这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不良影响。
1.5事故处理不及时不彻底
相比其他类型的安全事故,地勘安全事故对于社会的危害性还是比较小的,所以不能得到相关部分的重视,就算发生了安全事故也不能得到快速的调查和处理。这就造成最近几年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只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才会上报并处理,对于一些轻微伤亡事故、报废故障事故等在发生后基本就交给施工单位执行处理,没有追究相关责任人,不能对相关事故总结经验,事故处理调查不彻底,使得地勘人员的自身利益无法保证。
2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2.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效果,必须全面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勘单位任命几个重点的负责人,并运用行政手段来约束相关领导的安全管理行为,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种激励机制相联系,提高负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关部门之间应该积极的配合,领导和员工之间应该建立相应的责任联系,签订相关的责任书,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头上。
2.2加快安全队伍建设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根本保障
为了保证地质勘探结果的科学性,地勘单位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安全生产队伍,这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根本保证。伴随着地勘工作的发展,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管力量表现出了不足,所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队伍是当前地勘单位的重要任务。实现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训和实践并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地质勘探队伍。作为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待遇,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来发展地勘工作是当前地勘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人才的发展来推动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责任,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完善相关的安全法律,加大有效的安全投入,为地勘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2.3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地勘单位为了能够落实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并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能够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才能。此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还能够提高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并为了能够提高管理效果而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地勘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是人来操作,所以人员安全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科学开展。地勘单位应该加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自身的专业性质以及当地的地质情况科学宣传相应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自身的技术能力。采取短期培训和长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严格考核,不达标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
2.5提高野外应急救援针对性和有效性
由于地质勘查工作经常是在野外比较偏远的地方,地理环境比较复杂,很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不愿意去,造成安全检查人员缺乏,使得地质勘查监督检查环节变得薄弱。因为地质勘查工作是在野外,所以经常会出现不可预测的突发事故,作为地勘单位的领导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对事故出现的起因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在野外救援工作中,为了能够挽救人员的生命,减少经济损失,就必须把握好抢救的最佳时机。为了节约抢救时间,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在没发生事故之前就做好相应的预案,并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救援预案,组织好相关的人员和部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地投入到救援当中。通过总结相关的野外地质勘探经验,对于经常出现的地质勘探有害因素加强了解,例如,蛇咬、中暑、高空坠落等等,应该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还应该做好员工的事前安全防范培训工作,制定出科学有效地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质勘探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资源开采工作提供基础,而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勘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地勘工作主要是由人员和设备的相互配合完成的,做好地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保证地勘质量的重要方面。通过分析我国当前地勘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能够帮助地勘工作更好地发展。在未来地勘工作发展中,安全生产必然成为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
参考文献
[1]覃家海.地质勘探安全规程读本[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苑立清,赵金凯.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3).
2021年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021年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
3.校园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个性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2021年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二、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三、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图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五、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状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状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状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状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事故调度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调查事故原因,报有关上级部门。
(3)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5)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6)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六、危险源分析与监控:
发生车辆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危险地段行车(陡坡地段、急转弯地段)、无证驾驶等。
对引起车辆交通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七、预防措施
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⑴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车辆交通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编、审、批手续程序;务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的应急预案务必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⑵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对车辆管理工作应负的职责,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做到定岗、定位、定责。
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职工都要在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员掌握车辆运输及车辆事故抢险的相关知识。
⑷建立生活、施工用车审批制度:生活车辆出车前务必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任何人私自驾车外出;施工车辆出车务必经施工队长批准。八八、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⑴根据作业的特点,给现场工人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带等。
⑵为每个抢险的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⑶项目部设立救援组,出现紧急状况,做好现场救护。
九、透过复杂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透过危险陡坡时,应先换入低速档,持续足够的动力。
⑵透过依山傍水地段时,应选取道路中间或靠山的一侧谨慎行车;转弯时应随时提防对方来车和注意路旁状况,遇有来车,选取安全地带会车。
⑶驶近弯道时务必做到“减速、鸣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边是否坚实可靠。
⑷山地驾驶注意持续车距,下坡与前车距离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应在前车透过后,再行爬坡。
十、炎热条件下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行驶中随时注意水温,不要使水温超过95℃。
⑵冷却水沸腾时,不要立刻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⑶热车开启散热器盖时,须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时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转散热器盖。
⑷经常注意轮胎气压,如发现气压过高,应停车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车。
⑸在高温下不可频繁使用制动,以免造成制动失灵。
十一、雨雾天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透过引起打滑地段时,务必严格控制车速,不要急转方向,避免使用脚刹,防止车辆侧滑。
⑵选取安全路面行驶,会车时应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车事故。
⑶遇到浓雾天气,应等到大雾散去后再行行驶。
十二、夜间驾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会车时要注意预选平坦、安全的交会地点。
⑵车辆出现故障时,停车灯不亮时,应用手电筒或简便用具显示停车位置,避免其他车辆观察不清发生意外。
⑶禁止疲劳驾驶。
十三、其它安全措施:
⑴车辆下坡时,禁止空挡溜车。
⑵施工现场内行车限速5公里。
⑶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超载
十四、预警行动
现场安全员、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及时发出危险警示信息,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安排人员对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十五、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现场负责人、安全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及车辆事故应急办公室,现场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车辆事故态势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22请求支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关键词:变电运行 安全管理 事故处理与防范
1 变电运行的安全管理
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变电运行是电网运行管理,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机构。要想抓好电网安全运行,每个值班员必须不断提高本身的业务技术素质,管理设备水平,增强本岗位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在电网运行中,任何不规范的行为,都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甚至造成重大事故。如果变电值班员的执行中发生误判断从而引起误操作、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误动或拒动,将会给家庭,企业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1.1 明确运行管理的职责分工 根据已运行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管理方式,原变电值班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运行监视、抄表记录和断路器操作,由调度运行值班员通过远动自动化实施;一部分为设备巡视、运行维护、隔离开关操作、安全措施和事故处理,由新成立的操作队到现场实施。
1.2 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变电站值班长在当班期间负责本班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变电站值班员在值班长的领导下,进行本班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责任要细化。②运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运行值班员实行二班制或三班制,一般应禁止连班工作。交接班应准时、认真、前后衔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③事故专责制。如果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则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执行。值班长接到此类命令时应该把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元元的总工程师,然后按照本单位元元总工程师的指示行动。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若未办理签字手续,则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3 安全管理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变电站运行管理的重点就是安全运行。一定要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和安全生产的宣传与教育。由于变电站设备的不断增加和技术的更新,应该及时修订变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自查并完善各种记录,利用计算机自动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把好自己的关口,以确保变电站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4 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应该作为变电运行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因为值班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变电运行的安全生产。我们可以采取就地培训的方法,进行岗位练兵。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竞赛及经验交流会,调动值班员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提高值班员业务水平的目的。
1.5 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 值班员的思想工作也是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只有他们的思想上牢牢记住爱国、爱厂、爱站的观念,变电运行的安全才会有所保障。要使他们时时刻刻把自己放在企业主人的位置上,以老板姿态对待工作。政治学习不能只是走过场,政治思想工作不能搞成空洞的说教,要紧密联系实际,不回避矛盾,要以理服人。开展各项变电站的民主活动,就是让大家一起来管理和治理变电站,使值班员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和实施,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2 变电运行事故的处理与防范
2.1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心理素质 事故往往是突发性的,并且时常伴随着事故会有许多不正常的工作状态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素质和心理素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我们的人员没有过硬的技术与心理素质的话,就极有可能发生错误的判断、指挥和操作,造成更大的事故。
例如母线电压消失后,当班人员应迅速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设备状况,并立即向调度汇报,说明母线电压消失的原因,因为母线失压的原因有很多,若在此时当班人员惊慌失措,不能判断准确,就会给事故处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因此,希望每位值班人员一定要练就良好的心理以及技术素质。
2.2 设备巡视重中之重,设备运行全面掌握 设备的巡视项目错综复杂,从大到小不下百十条。这就要求设备巡视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每一次巡视的质量。运行人员日常的主要工作是围绕着设备的巡视维护而展开的,因此,变电运行的安全事故能否预防,巡视工作乃是重中之重。目前巡视工作中存在人员对设备的熟悉程度及技术水平的参差不齐,必然在巡视效果上产生一定的差异。而有些人员平时不注意积累巡视经验,工作责任心不高,常常走马观花,应付差事。从而导致了巡视质量不高的问题。归根结底,又回到管理上。
同上安全管理办法,应当从站长到值班长再到值班员,努力在站上形成一个注重巡视工作的良好的站风、班风,善于发现问题和积累经验。班站长应根据人员的实际水平合理的划分和调整设备巡视的范围,能够及时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加以督促和改正,从而提高设备巡视的质量。
2.3 熟练掌握变电运行规程,正确处理各类事故 《变电运行规程》全面介绍了从变电运行人员的职责、电气设备的巡视、电气设备的运行到各系统事故的处理方法。变电运行人员应对规程全面了解,熟练掌握,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变电运行人员在按照规程实施的同时应及时与调度及有关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准确反映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原因及运行方式的变化情况,在值班调度员的正确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所以,我们应当定期学习各章程,并强调各种规程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现场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预案应按照正常、特殊运行方式下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根据总结的经验教训和工作中积累的运行经验不断的进行修编和完善,使其能够在运行人员进行事故处理中真正起到指导性的作用,并通过对规程的不断学习,使变电运行人员熟悉各种方式下事故处理的原则、规范和汇报程序,确保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4 认真学习、开展危险区域的分析与预控工作 危险区域的分析与预控工作是利用反向思维的工作方式,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部分进行分析与预控,容易让人接受,也容易让人去自觉遵守。危险区域的分析与预控工作已纳入了正常工作范畴很多年,实践证明,该项工作是切实可行的。对于加强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纠正现场违章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要使其真正在安全生产中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就必须把该项工作真正做到实处,而不是仅停留在口头上或书面上,在班组中对于该项工作的实施应加强监督、指导和总结工作。
3 小结
总之,只有变电所安全运行工作抓到位,才能给企业、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合格的电能,也才能给广大变电运行工作人员以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做好以上几点的同时,在当前大力推广设备标准化检修、状态检修的过程中,我们还应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及设备验收质量,作好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等工作,毕竟设备本身是安全运行的先决条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好变电运行安全管理以及事故的处理与防范工作,从而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的运行。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各行各业都积极关注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能够提高及促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高速公路恶性事故频发,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应当提倡安全文化及人们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化管理措施落实到实处。
一、提高“安全文化”意识
安全文化主要是指人们在安全活动中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安全文化就是高速公路管理企业或行业在长期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或有意识塑造的,为全体职工所遵循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管理机制及行为规范。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安全文化促使企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管理的首要位置,促使职工提供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形成良好企业安全生产环境。这样在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安全文化的影响下,就实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原则,确保高速公路运行的安全畅通。
二、积极强化对安全事故的处理,确保安全执行
在单位内制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事故发生后具体的处理程序:包括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等。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以做到给事故责任人及其他职工的警示效果,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同时也可作为反面教材,在安全例会上及平时工作中以此来警示其他工作人员,形成一种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涉及的内容较多,周围环境较复杂,很多时候存在行车干扰,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也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人的因素占大部分,不论从管理、组织、检查中都存在人的因素,所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并增强其责任感,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这就需要平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约束人的行为,保证按规定进行操作,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我国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行的需要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企业必须塑造一种具有高度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形成约束力量。这种安全意识逐渐融入职工的日常工作行为中,成为职工和团队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最终行为高速公路企业文化。这样就促使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思想贯彻到企业各部门,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安全文化是全体职工共同的价值观念,必然在职工的思想深处形成一种定势和响应机制。具有安全意识的职工可以带动团队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运行。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应重视企业的企业安全理念构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打造具有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安全文化,使安全管理成为企业和职工的必须工作内容。
(一)职工对安全价值观的树立。
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应重视对安全方面的管理,提升企业的道德规范和思想,从而提升职工的安全价值观,这成为企业的安全文化管理的核心,这里面应涵盖企业安全理念、安全体系以及安全目标的建设内容。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应实施“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六大安全”的管理安全重点,包括人员安全、车辆安全、资金票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施工安全和饮食安全。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管理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与之配套的管理、责任、应急救援体系网络。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安全生产协调工作,促使企业的各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有效避免出现安全工作只是分管领导和专职部门的事的不利局面。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管理的安全制度成为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发挥规范安全工作的职能。高速公路管理行业具备了健全完备的安全制度。高速公路管理企业各部门应重视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使其成为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安全制度的安全管理价值和作用。企业应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其可操作性和标准化程度。其修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使实际工作内容与制度条款相对应,这样使安全管理制度更充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在规范职工的行为方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引入“标准化”有效规避了一线工作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
(三)规范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
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的管理安全工作是系统工程,成为企业的工作效果的综合体现。对全体职工进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形成共同的安全价值观。职工的安全行为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改善职工的安全行为水平。企业职工具有良好的安全行为,应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的模拟演练,形成共同的安全价值观。这样才能有效应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重复性操作,减少工作的危险性。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