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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铁路工程;调概;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U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7-0062-02
0 引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众所周知,在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着工程索赔现象。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承包商通过工程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公路项目工程索赔管理已较为规范,但由于铁路工程造价控制的特殊性,通常没有索赔的提法,而称之为调概,也称清概或投资梳理。调(清)概发起的主持单位是建设单位(一般是铁路局,相当于代建单位);主办单位是设计院(相当于投资人铁道部雇佣的咨询公司),施工单位配合。铁道部文件规定的可以调整的如一类变更、材料价差等可纳入概算清理、投资梳理的范围,部里文件没有的,很难纳入调整范围。概算清理实际上是投资人(铁道部)追加投资的一个过程。按概念来说,施工单位不一定拿的到。部里批复下来多少,建设单位相应划拨给施工单位多少(是相应,不是全额!)所以,在清概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可能提供并保留详细的清概资料,以备投资梳理后向建设单位取得最大限度的份额。
1 综合性铁路建设项目的一些特点和共性
①开放市场,受政策因素的影响比较大。目前,铁路标段的规模划分比较大,对于单个标段来说,规模过亿、甚至数十亿元的标段在当今已经非常的普遍。
②高投入,进而增加了购置设备的风险。尤其桥梁、长大隧道等项目在高铁施工中所占比较高,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施工中大型新型的设备得到广泛的使用。
③建设期风险大。对于客运专线来说,项目标准高、工期短,工程规模较大,由于缺乏相应的设计深度,设计部门不能按时提供设计图纸的现象,在开工初期普遍存在着,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④劳务分包风险管理高。众所周知,国内面临着较大的通胀压力,劳动力价格持续走高。
⑤控制成本难度大。对于高铁来说,由于施工存在相应的特殊性,对于盈利能力较弱的施工企业来说,使其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⑥外部环境差、施工干扰大。
⑦业主的征迁准备工作滞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对征地工作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同时改路、改渠、电力线路和通信线路的拆迁等工作做的不到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的进度。
2 提高调概索赔成功率的条件
在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中,调概索赔在一定程度上充分体现了管理的手段、公关的策略和组织的艺术等。为了进一步提高调概索赔成功的概率,通常情况下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1 认真学习研究几个文件:包括合同文件;设计概算文件(设计院的初步概算文件);铁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材料价差调整办法等。
2.2 组建专门的造价管理机构,把设计院、原铁道部鉴定中心的关系统统建立起来,建立成一个关系网,为造价管理的有效开展提供支撑。
2.3 加强与设计单位和业主的沟通,以施工的良好开展为前提,与他们建立起工作友谊,争取索赔项目在过程中解决,尤其要特别关注对北京鉴定中心的工作。在上报鉴定中心前,提前搞清楚项目是谁管,提前给他交流我们的意图,使其在最后的审批过程中“高抬贵手”,确保调概索赔成功。
2.4 靠信誉取胜,通过不断强化滋生的工作作风,确保产品的优良质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业主的信任。
2.5 在综合素质方面,对索赔人员要求比较高,一方面要求相关人员具备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具备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沟通能力。
3 调概索赔工作的实施
3.1 做好前期策划 调概索赔工作的前期策划十分重要,是调概索赔成功的关键环节。所以,工程上马伊始,就应结合项目特点,仔细研究相关图纸、工艺、招投标资料等合同文件,结合施工、环境以及业主、设计院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设定调概索赔目标(项目及金额),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目标进行动态的调整。
①对项目班子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而巩固和强化调概索赔意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调概索赔工作的重大性。②组织建立调概索赔工作班子,通过合理组织,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变更索赔工作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进而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依据合同,寻找变更索赔方向,根据不同的调概索赔题材,采取相应措施。针对铁路工程特点及增加合同价款的相关规则,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
3.2.1 一类变更 铁路工程合同一般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地材价差、二类设计变更等均纳入风险包干费范畴而不单独计量,但一类变更可额外增加合同价款。故项目伊始就必须集思广益寻求一类变更题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取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类变更设计通常情况下要符合下列条件:①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②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原则的;③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的;④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⑤在相关规范规定方面,国家、铁道部等作出重大的调整。
3.2.2 二类设计变更 根据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风险包干费中,需要纳入非责任事故、问题的二类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以内等;对于工程费用增减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通常情况下,在基本预备费中,由建设单位列支,并对施工合同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故如何将普通二类变更设计做大,使之变更增加费用金额超过300万元,应当在每个变更设计前做出精心的策划。如,通过努力将隧道围岩级别变更里程连续,使多段独立变更合并成为一个变更,以达到费用超过300万元而增加合同收入的目的,此类做法多个项目已有成功的经验。另外,个别铁路项目对于因地方原因引起的变更会直接在合同外给予计价,因此,如何将变更的原因划归于地方原因,也需要仔细研究。寻求变更题材时,通常情况下,需要遵守以下原则:①单价已在合同中列出,对于单价高的项目,需要争取相应的工程数量;②单价已在合同中列出,对于单价低的项目,通常情况下减少相应的工程数量,甚至取消;③单价在合同中没有列出,对于类似项目价高的项目,通常情况下需要努力增加工程项目和数量;④单价项目在合同中没有列出,同时没有相类似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可能找到其他标段相应单价高的;⑤尽可能找到其他标段没有而本标段独特的题材,争取量、价双盈。⑥在路基工程尤其是水塘、坟坑、水渠、河道等处理及软基处理等数量难以事后验证的项目始终作为寻求量差的重点。
3.2.3 新增工程 新增工程通常会额外增加合同收入,为此,施工中应详细对比设计院初步概算,凡初步概算中没有而实际施工图有的项目,尽可能说服业主和设计院归属新增工程,以期得到计价收入。
3.3 变更索赔证据的过程收集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作人员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注意收集有关索赔方面的技术资料,以及相应的来往信函、文件、会议纪要、施工纪录、照片、录像等证据,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制造相应的证据。②对于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或报告来说,通常情况下需要符合相应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法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的迎合业主的需要,同时需要确保举证的确切性,需要经得起推敲。③对所有的证据需要做好保密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错过索赔的时机。
4 综合性公路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题材
4.1 重点把握的题材和机会
①施工图量差:为了取得效益降低成本,尽可能在设计院下发正式施工图前使之成为负量差;②标准提高及规范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加;③建设方案变化;施工方法、工艺、材质变化;开通速度变化等引起的费用增加;④新增工程,包括地方原因或既有线安全引起的新增工程;⑤价差,包括地材价差、外来料价差、燃油料价差、自发电与大电价差、运价差以及隧道弃碴不能利用引起碎石价差等;⑥代甲方支付征拆及补偿费用;⑦重大工期调整;⑧自然灾害及抢险加固费用;⑨其他,如既有线施工配合费用、既有线调度命令停工补偿、特殊困难地段人工运费增加、特殊困难地段主要材料运价差等。
4.2 如何把握索赔机会、保证最终索赔的成功,索赔管理人员应该做到或者具备的素质
①细心:变更索赔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索赔意识,斟酌如何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确定提出索赔要求的方法。②信心:要把握住机会、说服业主和设计院。③决心:无论遇到多大的阻力,都要有一种必胜的信念和永不放弃的精神。④耐心:对于业主或设计院的无理反驳或冷漠对待,要耐心的反复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用足题材。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尤其是铁路工程调概索赔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索赔工作中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必须依合同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余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4]成虎.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
[5]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2013(14):163~164.
关键词:成本控制 房地产开发
一 、开发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一)前期阶段
在整个开发过程中,项目的筛选是最重要的一环。 首先,定位是关键。一要搞好市场预测,通过市场行为来选择开发项目;二是选择定价目标,定价目标是整个价格策划的灵魂,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最终目的。
在前期工作中,还有一项直接影响成本构成的因素,即施工图的设计与审核。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建安工程费控制的关键。优秀的设计是项目盈利最基本的保障。设计采取什么样的结构形式、布局,选用何种材料等与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精明的开发商除了会委托一家实力较强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外,在做正式施工图之前还会请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甚至请一些专家建筑设计方案、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法等进行会审,反复论证,以求获得最佳方案。因为科学合理的设计不仅能较好地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能比较容易地销售出去,同时在满足建筑物本身结构、抗震等要求基础上还能大大降低工程造价
(二)项目建设阶段的成本控制
项目建设阶段的工程成本控制主要集中在招投标、合同签署、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四个方面。
1.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与材料供应商在选择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时,进行公开招投标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有效办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充分利用项目的规模优势和供应商的自身优势及相互竞争、可以获得最优惠价格,特别是对于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往往投标单位会根据规模效益及社会效益以低于常规造价的价格报标,同时尽量使更多的总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入围。 在招标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应该仔细审阅图纸,尽可能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中标单位以后的索赔机会。在评标过程中,要仔细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和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出现。另外还要积极鼓励各投标单位从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方案。
2.合同签署要严密
签订规范、细致、严密的合同文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又一重点。在国际惯例中,业主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进场后以工期紧、场地狭小、设计选型的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
3.提高工程变更的预见性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的管理非常重要,工程管理人员和造价人员应密切配合,严格控制洽商变更的发生,但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变更。一般从成本控制角度考虑可将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三类。对于大的洽商变更,必须事先做详细的技术经济分析,这时要充分利用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技术资源,并就其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做出评价,综合各方意见后方能最后确定是否实施该洽商变更。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变化,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经承包商提出的单价分析数据,监理工程师审定,业主认可后,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4. 结算审核要细致
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一般应从以下角度控制结算工程成本:核对合同条款; 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落实设计变更;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严格执行合同单价。
(三)管理费用的控制
管理费用控制的关键在于开发建设的规模,因此应当通过加大开发规模,降低单位管理费用水平。
(四)销售费用的控制
销售费用控制的关键在于采用合理的营销手段,根据开发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控制销售费用。
(五)财务费用的控制
财务费用的控制实际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控制,其中主要是贷款利息的降低和对税务进行科学的综合筹划。因此,应当通过分阶段控制开发进度、缩短开发周期,降低资金占用时间,从而实现对财务费用的控制。另外争取合理避税,以有效降低税收负担。
二 、建立成本管理控制的保障措施
建立成本控制的保障措施的核心是为成本控制提供行为规范和组织规范,使成本控制有章可循。成本控制的保障措施体系包括制度保障体系(如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预结算管理办法、成本控制指标归口分级管理制度、限额设计制度、成本控制激励制度等)和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对独立的成本管理职能部门)。
总之,对于开发商来说最理性的事是控制成本,多关注点成本,因为房价是市场决定的,而成本是可控的。 成本低控战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起优化流程,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取得高效的运营效益。成本低控战略的体现是运营效益。企业成本低控,实际就是指企业善于管理经营。企业和竞争者做同样的事情,谁的效益最大化,谁就是赢家
参考文献:
[1]王新芳. 房地产开发成本控制研究[D]. 西安科技大学, 2008
关键词:施工索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一、索赔的基础
(一)工程建设项目中,索赔主要是由于非己方原因而造成工程的停工、误工、工期延误等及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增加,故索赔的依据主要有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承包协议及与相关单位的往来文件等。
(二)作为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熟悉合同约定的索赔范围、条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的管理,并及时搜集相关证据。
(三)索赔的具体操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全面的综合素质,充分了解自身的条件和招投标文件,通过对往来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深入了解,寻找索赔的机会。
二、索赔的原则
(一)根据索赔事件发生的不同角度,采取不同的索赔办法进行索赔。
(二)证据要确凿,方向要明确并积极实施。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施工事实及时提出索赔,防止对方拖延,否则拖到最后将不能有效的实施索赔。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根据往来文件和合同中的规定提出详细的索赔意向,并报告监理工程师批复。
(四)主管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要将最终索赔报告及有效证据和数据报送相关单位。
三、索赔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定额等。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
《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施工单位会因此遭受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施工单位就可以依法要求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合同法》中对双方违约亦有相似的规定。
(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如: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会谈纪要、工程照片、声像资料、进度计划、施工日志,经建设单位或建立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四、施工中索赔的主要种类
(一)变更索赔
在工程建设中,变更是在所难免的,经常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书面变更指令,即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另一种是建设单位通过口头或暗示的方式下达的,对第一种变更指令相对较简单,只需要在变更通知单上有建设单位的签章即可,那么对第二种变更方式就需要施工单迅速抓住索赔点,及时地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面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口头或暗示的指令给予确认,当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赔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确认索赔的具体数量或金额,这样可以保证施工单位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上符合要求,一旦出现争议,可使施工单位处于有利地位,以便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二)施工索赔
建筑施工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个小的疏乎就可能造成索赔事件的发生,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施工中必须精心组织,认真处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在具体施工项目中,常见的施工索赔有:地基的处理,地下及地上障碍物的清除,由于建设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的暂停,业主供应材料的二次搬运、装卸车、保管等费用,建设方为赶进度而要求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而造成施工企业的赶工费等。总之,在施工过程,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精通施工工艺,熟悉合同内容,切实找出施工中的索赔申请,避免在施工中给企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三)合同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付出高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经济损失,承包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求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建设单位的责任使施工承包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施工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要使合同的索赔工作能顺利实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精通«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价格的结算办法»及«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只能这样,施工企业才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找出与所签订施工合同的不同之处,并做出及时的索赔要求。
五、索赔事件的具体操作
(一)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要求递送给相关单位,索赔时限一般为28天,超过28天则认为索赔失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要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索赔事件一旦发生,要求要有索赔证据,在这期间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的签字手续,当索赔事件造成施工现场损失时,还要有索赔的工程照片或录像资料等,否则在赔付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扯皮现象。
(三)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索赔项目,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有关证明文件,索赔金额的具体计算及索赔的日期等。
六、索赔的时限
(一)工程变更的索赔:索赔时限应为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变更指令或变更文件的日期,结束日为变更工程完成之日。
(二)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索赔:索赔的计算日为这一因素引起的第一天起到影响结束为止,工期相应顺延。
(三)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手续等导致工程的无法进行,其索赔起算日为影响的第一天起到影响结束为止。
(四)监理工程师引起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当天为起算日,结束日为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该项任务的日期。
七、索赔的管理
(一)因索赔牵涉到工期和费用的增加,故索赔要及时上报主管单位进行复查,并且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工程的索赔台账。
(二)索赔应反应出索赔的原因、时间,申请的工期和金额,主管监理的审核结果和建设单位的批复结果。
(三)对工期内的每一次索赔要及时登记,并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八、索赔的时效
索赔时效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一般为28天。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方如不严格遵守索赔实效的规定,逾期提出索赔要求,则其胜诉权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对施工单位来讲,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对于主张自身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九、索赔的误区
(一)有些建筑施工企业,考虑与业主、监理等方面的关系,而没把索赔工作认真对待,最终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人员对有关技术性文件及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索赔事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三)只提出索赔的意向,不注重索赔的时限及相关索赔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索赔无效。
(四)项目管理人员对索赔的理解不到位,造成索赔无法进行。
【关键词】高速公路计量控制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 U412.36+6 文献标识码: A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高速公路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实施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基础。然而高速公路进入施工阶段,因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以及施工图本身的不完善等,往往会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工程变更,但工程变更因涉及的批准部门多,牵涉的经济利益部门多,使变更批准成为一个复杂漫长的合同管理过程。一项变更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往往会影响工程计量的确定,工程项目本身经济效益的实现,工程施工的正常有序开展,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探讨计量控制与变更管理问题意义重大。
一、工程计量控制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的作用
1、计量控制是控制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计量控制是根据约定的合同条款,对于各项目、标段的单位、单项工程进行细化,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严格、科学的计量支付,可以使承包人进一步强化工程的质量意识、合同意识,因此,工程计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计量控制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必要措施
高速公路工程量大,分项工程多,周期较长,合理的进度安排也是根据整个建设工期、业主的资金状况综合考虑后设置的,所以,在计量控制时,业主方会通过一定的进度考核,来掌握款项支付的进度。一般情况下,从业主与承包商资金成本的角度出发,在质量许可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相应加快计量周期,缩短支付周期,有利于业主与承包商的正常现金流动。再次,由于工程变更往往会对工期有着一定的影响,因此,做好变更的计量控制,也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工期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3、计量控制是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控制的重要方法
计量控制的本质就是从金额、时间上合理的安排工程款项资金的支付。由于高速公路的造价高,总金额大,修建周期长,准确的实际工程量只有通过现场计量才能获得,严谨的计量支付工作对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来说就更为重要。甲乙双方及监理工程师等在现场共同计量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与承包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考虑调整项目后,即得到真实准确的工程价值,这样才能形成对承包人结算与支付款项的依据。譬如,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经常性地与实际工程成本、费用进行比对,就能够发现差异,及时将成本超支控制在最低程度。
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计量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计量控制工作
(1)认真学习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两阶段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了解了整个项目建设的特点,处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2)认真学习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计量计价控制工作的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等,这样明确了计量计价工作流程,待真正实施时,轻车熟路,缩短计量周转时间。
(3)重复复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无误后上报业主审核,以最终经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建立计量支付台账,为以后的计量计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4)施工准备阶段会发生大量的临时性与辅工程,该部分工程无严格的设计工程量语设计图纸,给计量工作造成很大困扰。为此计价工作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实测实量,即便是隐蔽性工程建设,计量时也一定要求附上照片等实地勘察资料。
2、施工实施阶段计量控制
加强设计变更与索赔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以往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注重变更,索赔基础资料的收集,都是交工后才做变更工作,以为这样集中处理变更,索赔工作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其实,交工后由于工作性质问题造成大量原先现场人员流动,再收集资料就力不从心,还有大部分索赔均有时间限制,如果都等到集中办理之时,势必会错过最佳索赔时机,这样放弃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利润,结果适得其反。为此在施工过程中,就要加强变更,索赔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签认工作,待时机成熟申报,从而确保工程建设的利润最大化。
后期计量控制
首先要学习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因承包人未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而造成的质量缺陷所产生的工程质量保修,应当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承包人应进行而没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应由承包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经济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勘察设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不承担经济责任,但当业主需要责任以外的修理,维护服务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应签订协议,约定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所需费用应由业主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方法进行支付。
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1、提高设计质量, 减少工程变更
根据统计资料, 由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变更, 影响投资变化的幅度一般为3% ~ 15%。为减少工程变更, 应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杜绝“三边”工程发生; 引入设计监理机制, 对设计方案、重点工程以及勘察基础资料等进行监理, 并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设计规范, 以优化设计为目标, 做到考虑周密和精心设计。工程设计中的技术与经济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离的, 应把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设计人员和概算人员的素质, 增强经济观念, 使设计人员和概算人员既懂得工程设计, 又懂得概算编制。
2、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规范现场签认
为改善现场签认的现状, 合同监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同时加强与驻工地甲方代表、监理、设计单位现场代表(工地设计组) 及施工单位现场指挥部的联系, 了解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件, 及时、准确地办理变更设计的现场签证工作。工程变更还应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实际工程数量对照图纸计算。验工计价, 既要做加法, 也要做减法。
3、严格变更设计的验工计价程序, 公平、公正的处理索赔
工程变更按交通部最新颁布的《公路设计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行, 其增减费用应按原批准概算的编制原则、定额、计费标准、工料机价格计取。目前编制变更设计概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方法一、采用定额编制, 即采用变更设计详细数量, 套用相应定额编制变更设计概算( 目前采用的主要方法);方法二、采用合同承包价格的分部及分项工程指标编制。原合同没有的新增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采用方法一, 合同中已有的工程项目变更设计采用方法二。在处理工程索赔时, 要根据索赔的内容和原因明确责任者,正确计算索赔后可能带来的损益, 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避免不合理的索赔发生。
4、完善监理制度, 提高专业水平
目前, 项目监理工程师仅为施工过程监理, 除对施工质量有发言权外, 对变更设计只有建议权, 对验收计价只有确认完成工程数量的权限。因此, 目前的监理工程师为不完全监理。尽管监理公司的机构和资质均通过了有关权威部门的审查, 也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 但大多数监理公司还处于人员不固定、聘请人员杂乱的松散状态, 其职工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有必要从法规上予以规范完善。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造价控制
一、把好计量支付关
1.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
在进场之初,就应认真复核施工设计图,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台帐,在贵州高速公路项目称为确立0#变更。0#变更是施工设计图相对于招标图纸的变更,要以合同文件中计量规则来建立。0#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的差异一是工程量的增减,二是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新增项目的审核要把好两个关,一是防止施工单位将某一细目中的多个工程量作为新增项目。二是新增项目的单价,单价的确定原则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新增项目的价格,则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进行单价分析。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
2.做好工程各项款额的审核,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1)开工预付款是施工单位进场后开展前期工作的资金保障,要及时进行支付,其支付与扣回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5、60.66条之规定。要注意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将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滥用开工预付款。
(2)材料预付款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用于购进将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之用,其支付与扣回要要遵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通用条款60.7、60.8条之规定。要注意到现场核实材料是否进场、存储良好,并且材料抽检要合格,材料发票要真实。
(3)总则的计量(100章),临建设施、驻地建设是按总额分期进行计量,计量的条件是现场已经实际完成。保险费的计量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保险单副本和保险费交费发票。安全生产费的计量,按2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来控制,按照分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现场安全投入的票据或计价证明材料来进行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4)实物工程量(200-700章)的计量,是计量支付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施工单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在施工单位每月申报实物工程量计量时,监理工程师要现场对进行核实,以批准的0#变更和其他设计变更确定的工程量为限额,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量,能计量的项目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工程,并且内业资料要齐全,数据要准确、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5)严格遵守计量程序,及时做好各期计量支付台帐,避免重计、超计或者漏计,为竣工决算做好基础。
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公路工程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造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严格进行控制,否则就会使合同价失控,甚至突破概算。
1.工程变更的内容
公路工程变更一般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变更的内容包括合同工程中的结构、质量等级、数量及与工程费用相关的一切工程变更。
2.工程设计变更的总体要求
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技术法规规定,应以优化、修改、完善设计为基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兼顾合同各方和工程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工程设计变更的处理
(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由业主、设计、施工单位、监理或上级单位现场会审并同意。说明工程变更项目、部位、变更理由、依据,变更设计的初步评估,并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论证比较。
(2)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未按报批手续上报或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擅自开工的工程,不得验收结算。工程设计变更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分为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审批。每个项目具体设计变更审核程序不相同,但必须遵守交通部的报批规定。
(3)重点控制好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约请监理、设计代表、业主进行现场调查,以现场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书面意见。
三、及时处理好工程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施工阶段,主要抓好施工单位向业主的索赔,是由于施工单位非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的费用补偿。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合同双方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全面理会合同内容。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处理不及时,对施工单位和业主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施工单位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将会导致资金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4)索赔的依据要充分、证据要充足。索赔的依据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其他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及各种会议纪要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
关键词:津滨轻轨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投资;控制
1工程概况
津滨快速轨道交通工程起自天津市区火车东站,止于沿海滨海新区,正线全长45.4km,其中高架段40.2km,沿线共设19座车站,设计时速100km/h,是兼有城区间快速线路性质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该工程项目的建成为滨海新区的发展提供了后劲,全面带动了市区至滨海新区经济带的发展,也为天津市工业战略东移发挥了巨大作用,甚至对整个天津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21世纪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津滨快速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代建制管理模式
津滨快速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庞大,技术复杂,系统性要求高,涉及单位多、范围广,拆迁量大,工期紧,按常规的管理方式难以保证任务的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决策者在吸收国内外现有的各种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在管理体制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开创了以业主为核心、参与工程建设的代建制管理公司、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土建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及设备联调单位、运营单位组成架构的“小公司、大社会”集成化管理模式,把建设单位分为业主和代建制管理公司两部分,由业主对项目进行宏观控制,管理公司对工程管理具有建议权、管理权和执行权,其主要职能是对工程建设进行策划、协调、组织实施及监督。项目建设管理的总体框架由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执行层4个层次组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从而达到管理科学、组织严密的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框架见图1。
3 津滨快速轨道交通投资控制原则
该项目的投资控制是依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按照业主要求及合同规定,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实施全过程控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把投资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以保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众所周知,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投资的总控制,在不同的设计阶段合理设置投资控制目标。从项目建议书到初步设计,再到施工图设计,对应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设立不同的投资控制目标。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项目投资最有效的手段,代建制管理公司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项目投资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
4 投资控制管理方法与实施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投资影响较大,可控性高;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投资影响较小,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以代建制管理公司为主体,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并落实到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是十分重要的。
4.1 组织措施控制
制订完善的投资控制与管理的专项策划书,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和责任不明确;制订控制投资的管理方式和方法,统一口径,明确规定业主、代建制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现场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方在控制投资中所承担的义务,做到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及控制有效。
4.2技术措施控制
重视设计多方案的选择,详细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开工前应聘请社会各界的专家和学者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影响投资的因素进行重点审查,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拖、赶工期。代建制管理公司根据业主要求,适度控制质量和进度,减少不必要的投入。
4.3经济措施控制
对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要进行动态的比较,分析各项费用的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有利的奖励措施。分析计划投资的完成情况,找出影响投资进度的重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投资偏差进行分析,按管理框架分清客观原因及业主原因、设计原因、管理原因、施工原因,提供解决方案,在下一个报告期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4
合同管理控制
减少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适时地进行反索赔,拒绝恶意索赔。对此,代建制管理公司制定了操作性强、程序严谨的《合同管理办法》、《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工程索赔管理办法》,规范投资控制与管理过程,有效地控制投资。
5项目各阶段投资控制要点
5.1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代建制管理模式下,一方面,管理公司协助业主推行限额设计,在项目的经济性、先进性、可行性方面为业主提供科学的论证和依据;另一方面,组织设计监理对项目的技术标准、方案的优选、线路的走向及设备的选型做重点的研究和考察,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并监督设计单位实施。代建制管理公司负责对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阶段的单项工程指标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正意见,再报业主审批。设计阶段的控制按项目的实施步骤分为:
5.1.1 投资估算阶段
重点审查总体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方案,建设项目与周边建筑物的关系及整体效果,占地及影响交通的解决方案,并根据国家规定及业主要求选择适当的技术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
5.1.2 设计概算阶段
重点审查内容为编制依据的合法性。编制依据必须经国家和授权机关批准,符合国家的编制规定;编制依据的时效性,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概算编制深度、建设规模与标准、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以及工程量、造价指标、其他费用等。
5.1.3施工图预算阶段
重点审查工程量,预算单价的套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的取费和利润税金的设置。
5.2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1)代建制管理公司协助业主进行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前期选型、咨询报价,多方面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供业主参考,主要采用全生命费用评价法进行评价,并提出咨询报告。
(2)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编制合理的标底,选择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合理低价中标。
(3)严密制订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将部分风险转移。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优化技术方案、提高质量目标。
5.3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主要是加强变更和索赔工作的管理。代建管理公司按变更的重要性和变更金额划分工程变更的种类,针对不同的种类明确决策层、管理层的权限,规范变更管理。索赔工作的管理更为复杂,管理难度更大,作好工程变更的前期控制是防止发生索赔的有效手段,对于正当的索赔要求也要及时进行处理,以免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关键路线工期。索赔处理程序见图2。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管理费用索赔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实施中的索赔机会是客观存在的,承包商要发现和及时抓住索赔机会,必须要学会对比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工程承包实践表明:合同条款的分析与运用,工程进度分析,工程成本分析和索赔具体事件分析,是搞好索赔工作的重点所在。
1国内外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承包是一项风险事业,它包含着获利的机会,又存在竞争和挑战。由于受“买方市场”规律制约的影响,承包风险主要落在承包商一方。为了弥补风险引起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必须索赔。可以说,在当今建筑工程承包市场上,索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项目的经济效益。
面对市场竞争日益剧烈,国际上一些承包公司,能够依据先进的技术及高水平的管理,连续在国际市场上保持良好的业绩,这与其经营管理中的索赔工作不无密切关系。尤其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的承包公司,有这多年的经营经验,具有较强的索赔业务能力,索赔额可以达到原合同标价的50%或更多。分析国外承包公司成功的索赔经验,发现他们普遍具有如下共性:
(1)在报价上下功夫。索赔工作不是在夺标之后,而是始自作标之时,仔细研究标书,抓住可索赔的漏洞。
(2)抓好合同的签订和运用,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和明确对方的职责,为后来的索赔提供合法依据。
(3)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般都参与从投标、签约、施工及竣工整个过程,施工现场各部门责权划分严格。
(4)把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运用到工程中去,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监督控制合同的执行,另一方面将施工中的函件和记录输入计算机,系统地进行处理、归纳和分析,以便随时调用。
(5)重视索赔工作。许多建筑公司都制定了一整套合同索赔管理工作体系,将多年来项目合同索赔案例加以整理归纳,建立公司内部的索赔案例制度等。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管理
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7.1条至第4.7.9条规定确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索赔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两种,有的工程在索赔中只有费用索赔或工期索赔中的一种,有的工程在索赔中既有费用又有工期索赔,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分割的。
2.2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较多,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全过程,在施工准备、施工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管理控制及其他因素中都存在索赔,FIDIC条款中承包商可引用的索赔条款和可调事项较明确和具体,对于按FIDIC条款以外的索赔一般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发包人违约。表现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发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拆迁等工作;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用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外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发包人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不能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资料数据不真实准确;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审报批准手续,影响施工;发包人未及时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商;发包人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未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没有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路,和邻接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影响施工顺利进行;发包人未按规定提供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建材及设备;发包人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图纸的批准、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其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工程施工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或发包人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发包人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或拖延工程结算和结算后拖付工程款。
(2)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不当行为。表现为: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没有按合同规定将有关决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造成影响;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或通知有误;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发出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不合理干预。
(3)合同文件本身的缺陷。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合同缺陷给承包商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长。
(4)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追加或取消某些工作、施工方法变更、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表现为:发包人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对图纸作修改: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施工现场的施工文件与原勘察有很大不同;由于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的要求。
(5)不可抗力,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本项中有些项目承包商或承包商和发包人一同参加保险应按合同规定或投保内容向保险公司索赔)。
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
从索赔的内容可以看出,可引起索赔的内容很多,甲乙双方的谈话记录、各种会议纪要、来往函件、施工日志、工资单据、付款账单、财务报表、各种原始凭证、施工图片、机械人员上场日期等其他有关的收据资料都能引起索赔,都是索赔的依据,所以在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索赔事件中,笔者认为应掌握好以下几点,才能获得成功。
(1)要找专业人员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复核,若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可索赔成功。
(2)根据图纸说明和各种选用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审查,若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可索赔成功。
(3)根据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工程需要增加的内容进行审查,若工程量清单上要求增加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或招标文件上的要求不统一,可索赔成功。
(4)《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增加了措施项目清单。若其在招标文件上技术要求低于实际工程技术要求,可索赔成功。
2.4索赔工作的体会及建议
(1)要敢于索赔和加强全方位全员索赔意识。
(2)从事工程索赔人员要保持一定时期的稳定性,有利于收集、整理、积累、保管资料,为索赔工作提供充分证据。
(3)索赔要及时进行,不能积累拖延。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索赔有其时效性,因此一旦发生引起索赔的事件,承包商要立即通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办理有关签证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索赔
(4)要充分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和法规,力争索赔主动权,即时把握索赔机会
(5)索赔要尊重事实,有根有据,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不可漫天要价、有意扩大索赔金额,否则不仅会导致本次索赔的失败,而且会给以后的索赔带来不便。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尊重事实,有根有据,合理计价索赔已是一种必然发展趋势。
(6)要根据不同的发包人及其对索赔的不同管理办法进行索赔。例如,采取索赔专人跟踪且人员相对稳定的办法一般能取得较好的索赔结果。
(7)要增加索赔谈判法码。一旦发生索赔事件,不管事件大小承包商都要索赔。在索赔中,要把大大小小的费用损失通通找出来,按规定的计算方式报出;不能只算大项,忽视了小项。
(8)要注重工程结算后索赔,若工程结算后发包人不能付款情况下,应与发包人及时签订还款合同,并相应在合同条款中注明还款期限、延付损失如何补偿等有利索赔条款,为索赔做好准备,尽量减少损失。
2.5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费用索赔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计算索赔费用上比定额更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按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单价直接计算,不存在价差调整;而定额计价,则是按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相比,调整价格。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工程师及承包商更倾向于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费率作为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该法简单实用,易为三方接受:一方面,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是承包商认为较满意的报价,包含了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内容,是一种综合单价:另一方面,作为业主,既然承包商的工程量清单已被接受,则用此评估索赔费用自然应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另外,在实际工程中,如按工程概预算方法计算索赔费用,可能在材料、机械费用及各项费率的取用上产生较多分歧,甚至双方发生争执。
在处理索赔费用过程中使用综合单价法计算索赔费用,会使索赔事件处理起来方便简洁。对于额外工程索赔,以额外工作量乘以已有单价作为补偿费用;对于损失赔偿,损失量可用实物工程量表示,则该部分金额也可以用已有单价估计。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索赔的研究,将成为继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研究、合同管理研究之后的一个新的热点。
参考文献:
[1] 金菁:工程量清单招标引发的新索赔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building enterprise energy and competition strength to reflect, does well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can produce good benefits. Successful management, can not only promote the projec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also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market constantly, this article mainly aims at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alk about their views, is only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近些年来,施工项目都是以合理低标价中标,施工企业在项目中获取微利,因此如何在施工项目中取得利润最大化,只有依靠施工企业在项目中实行精细化管理,把“三控三管一协调”认真落到实处。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对涉及工程的各种因素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的管理,因而形成一环扣一环的管理链。优化各种资源配置、加强组织结构建设、完善各种制度保障、强化各目标管理。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优化各工序施工工艺,克服各个细节质量缺陷,形成整体工程质量优良。笔者项目经理部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合到工程管理中,力求“人”和“事”的细致、细化、有机结合管理。
2.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目标化管理
2.1明确目标,组建强有力的管理团队,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为贯彻企业“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信誉”的经营理念,“质量兴企、科学管理、诚实守信、创优树碑”的质量方针,项目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率95%以上,争创全优工程的质量目标,确保工程项目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水保控制目标。项目经理部对项目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水保目标统一组织、决策、协调、控制,配备满足合同要求的人员和设备,充实各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确定各自职责和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建一项目培养一批人才”的要求,选择专业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人员充实项目各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现场管理需要项目部下设计划统计、工程技术、质量与测试、财务物资、安全生产与环水保、现场施工管理分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以各种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和文化建设以增强管理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2.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为了有效实施项目目标控制,项目部提出“以过程控制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自检体系,制定、完善《岗位职责》、《质量控制措施及要求》和《项目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合同管理、材料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和环保水保管理)。对各项目目标实施细化、分解和动态管理,要求各管理部门对各自目标运用PDCA法推进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做到痕迹化、无缝隙管理,部门员工实行自主管理,以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
3.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合理施工技术方案和工序质量控制,促进质量与进度协调发展
项目部组织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对设计图纸会审,开展路线施工环境条件、料源调查与分析,制定了完善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划分制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本单位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严格进行逐级技术交底,使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进一步具体化;编制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加大对施工质量巡查力度,降低工程质量成本。项目部选择劳务组织能力强、施工经验丰富、质量信誉好的桥梁和路基等专业工程队;坚持统筹兼顾,优化资源配置,有计划的加大人员机械设备投入,编制网络计划图,根据关键线路合理安排工期,做到工序衔接有序和均衡生产。劳务人员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的主要力量,加强对劳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作业班组中建立对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水保控制目标考核体系,即把控制目标与劳务单价严格挂钩,采取合同、经济措施,实行奖惩制度,形成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保效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和谐统一,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步入良性循环。
4.实行施工阶段合同和成本控制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4.1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公路施工企业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和内部劳务施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人员中树立合同意识,实行合同会签、会审、交底制度,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建立明细的工程计算台帐和计量台帐,熟悉利用《技术规范》和单价分析资料,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充分挖潜工程量和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每月及时办理工程中间计量及支付签证,以防止工程资金积压;严格控制劳务施工单价和设备租赁价。
4.2现场管理
4.2.1工程变更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加之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应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设计图、料源、土石调配情况等,现场摸底、核实、超前规划,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增减工程量的变更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更应遵循技术先进、便于操作、施工安全、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的原则,对于工程量增减的变更应遵循先算账后变更和结合当地料源供应权衡综合考虑。及时办理变更处理卡四方会签、变更设计审报和跟踪审批。
4.2.2材料费用的控制
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控制材料价格。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据测算,一般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60%~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由此可见,选用材料是否经济合理,对降低造价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施工前,对工程所需材料不仅要进行货源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供货信息,尽量寻找货和价的最佳结合点,而且还要根据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实际需要的材料、设备总量,编制好需求计划。在施工中做好旬、月计划,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合理运转和现场场地实际情况以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施工所需机械的进退场,特别要注意材料的保管,以免出现如水泥在保管中因违规堆放出现受潮及底层结块、钢筋未垫好而出现锈蚀导致不能试验等现象,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保管制度,建立材料价格信息和材料价格监管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质优价廉地购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4.2.3做好现场的签证工作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和设计深度、质量等方面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地质、进度的变化,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同中需要修改变动的部分,须经双方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合同、预算中未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
4.2.4在施工阶段要加强索赔意识
按索赔目的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合理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单位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4.2.5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1)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2)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3)设计变更令;4)现场签证记录;5)甲乙双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6)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差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保送建设单位。
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召集工程技术、计量、财务、材料等部进行成本分析,计算节约或超支的数额并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5.构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1)施工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工程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与各专业施工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在施工技术方案中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开工前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事故的防范工作,重视施工过程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每一危险源,杜绝违章作业。加强对爆破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坚持当天领用,当天入库专人保管,杜绝爆破物品流失、被盗发生。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积极与地方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取得密切联系。
(2)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控制:项目部认真落实《项目环保、水土保持实施管理办法》,坚持月初有计划月未有总结,每月做一至二项环保水保工作,挡墙、土石方施工弃土清理整平,做到了弃方堆置合理、规范,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弃方草种绿化。雨季期间加强路基范围内、桥涵防排水工作;施工期间安排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定期洒水降尘,在施工中未对施工沿线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问题,文明施工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