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务实创新、彰显特色、科学发展、为民服务”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县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富裕、人文、生态、和谐新提供环境支持,推动社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设施,在雍川镇、祝家庄镇、凤西路社区、蔡家坡开发区社区、祝家庄小强村、雍川镇小营村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年10月底前建成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其他镇、村(社区)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二、窗口设置和工作内容
(一)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名称:①缴费申报;②待遇审核;③发放审核;④内审稽核;⑤基金结算;⑥关系转移。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名称:①参保缴费;②待遇审批。
(3)社会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名称:①职工参保;②居民参保;③费用结算;④缴费稽核;⑤工伤保险。
(4)就业服务。服务窗口名称:①人事;②档案托管;③就业失业登记;④小额贷款;⑤失业保险。
(5)证卡服务。
2.县民政部门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窗口名称:社会救助。
(2)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名称:①结婚登记;②离婚登记。
3.县卫生部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名称:新型农合。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房产交易登记。服务窗口名称:房产交易。
5.县财政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名称:公积金办理。
6.残疾人服务。服务窗口名称:残疾人服务。
(二)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服务窗口名称及工作内容
1.养老医保。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信息;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审核、信息查询;③新农合参保审核。
2.就业登记。工作内容:①就业失业登记;②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
3.计生服务。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
4.社会救助。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低保受理审核;③优抚对象待遇审核;④进城农民保障性住房申请。
5.惠农经办。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各类补贴审核发放。
6.残疾人服务。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残疾人困难救助申请;③残疾人求职登记。
7.证卡服务。
(三)社区公共服务站
服务窗口名称及工作内容
1.劳动保障。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信息;②就业失业登记证初审;③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登记审核;④社保补贴资格审核;⑤企退人员管理。
2.城市低保。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低保受理③优抚对象待遇审核④保障性住房申请
3.计生服务。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④独生子女费发放。
4.残疾人服务。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②残疾人困难救助申请;③残疾人求职登记。
5.证卡服务。工作内容:①市民卡发放;②婚育证明办理;③老年证、寿星证代办。
(四)村社区公共服务站
服务窗口名称及工作内容
1.养老医保。工作内容:①政策咨询、宣传、信息;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受理;③就业登记;④农合参保;⑤农民进城。
2.农村低保。工作内容:①低保受理;②五保供养;③优抚对象待遇审核登记;④残疾人服务。
3.证卡服务。工作内容:①市民卡发放;②婚育证明办理。
三、政务公开和办事制度
(一)政务公开
1.柜台上应放置有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主要经办业务名称的工作牌。
2.窗口备有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单。
3.电子屏幕、触摸屏及刷卡机公示内容准确、完整。
4.咨询窗口应放置办理事项的申请书样式、章程、合同等示范文本。
(二)办事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
2.实行限时办结制。印制办事指南,按照流程确定并承诺办结时限,实行法定办结时限公示制、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和延期办结告知制。
3.实行责任追究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4.实行投诉举报制。设立投诉窗口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
(三)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通报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排工作。
四、人员配备和服务规范
(一)人员配备
1.负责人
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设置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镇配备主任1人,由镇自行任命。村(社区)配备站长1人,分别由村主任、社区主任兼任。
2.工作人员
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县按照窗口业务需要合理确定人员数量;镇配备工作人员5—6人,社区配备工作人员5人,村配备工作人员2—3人,其中,市上给各村配备1—2名劳动保障助理员,其余由县、镇、村(社区)调剂解决。
(二)服务规范
1.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服务行为
(1)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2)接待服务工作主动热情,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文明。
(3)同一窗口工作人员办理业务要相互熟悉,一岗多能,无空岗现象。
(4)受理承诺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
(5)补办件出具详细的补件清单,退办件出具退件通知书。
五、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牌
(一)场地面积
1.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2.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3.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大厅面积分别不少于15平方米和40平方米。
(二)设施设备
1.装修格调及颜色搭配
服务大厅地面为白色或米黄色,内墙面为白色,顶板为白色或浅灰色。
2.办公设备。
(1)窗口柜台。
柜台高76厘米,台面宽70-85厘米。台面颜色为米黄色,柜身为浅灰色。
(2)办公设施。
县配备电脑、打印机、刷卡机、办公桌、文件柜,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设备,电子大屏幕和触摸屏。
镇配备电脑、触摸屏、打印机、刷卡机、办公桌、文件柜。
村(社区)配备电脑、打印机、刷卡机、办公桌、文件柜。
(3)便民设施
柜台上应配备老花镜、纸、笔、修正液、胶水、订书机等便民用品,大厅配备吧台座椅和联体座椅。
(三)标志标牌
1.公共服务平台门牌名称
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悬挂“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门牌;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悬挂“县**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门牌;社区公共服务站悬挂“县**镇**社区公共服务站”门牌;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悬挂“县**镇**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门牌(门牌及以下标志标牌规格样式及安装位置见另行通知)。
2.形象标志。
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公共服务标志和服务大厅形象墙按照市上统一的标准制作,标志悬挂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门外正上方。
3.业务吊牌。
窗口悬挂业务吊牌。吊牌上应标明顺序号、经办机构及所受理业务的名称。吊牌为蓝底白字(县尺寸:60cm×25cm,镇以下为40cm×15cm)。
4.胸牌、工作牌。
工作人员应佩戴胸牌上岗。胸牌上应标明标志、单位、编号。胸牌为蓝底白字(尺寸:7.5cm×2cm)。
柜台上应放置工作人员工作牌。工作牌上应标明工作人员姓名、部门名称、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职责。工作牌为白底蓝字(尺寸:16cm×10cm)。
5.政务公开栏。
大厅内墙设政务公开栏,内容有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编号、姓名、照片和职责。照片为7寸蓝底。
6.公示栏。
公示栏内容为:服务宗旨、服务公约、服务大厅岗位职责、廉政建设公约等,并公开上墙,公示栏为白底蓝字。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县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充分展示和体现服务形象的窗口,也是贯彻实施“人才、就业、保障”三位一体十大工程的重要载体之一。建设统一规范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树立政府服务形象的有效抓手,也是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的客观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设规范化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试点镇、村(社区)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为全县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出示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建设规范化的县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是一项标准高、影响广的工作,为把我县三级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包抓建设工作。要围绕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质量和工期进度,严禁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财力浪费。
一、重要意义
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实行城乡统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发展好,不仅关系到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劳动保障工作战略目标,更是构建和谐磐安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
二、总体目标
年底,按照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的"五化"要求,完善规范全县19个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建设;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其中30%行政村(社区)创建比较规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到2012年底,在逐步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加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覆盖到全县所有城乡居民。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主要职责:
1.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组织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专场招聘、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劳动力供求双方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
3.做好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负责各类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审查核实和待遇发放人员的动态管理及配合做好工伤事故调查等工作;
5.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纠纷,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配合做好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好各类台帐;
7.召开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月度例会,做好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8.做好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负责录入和及时更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
2.协助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指导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3.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费用征收、待遇支付和领取资格认定等工作;
4.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5.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同时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公共服务工作。
(二)人员配备
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人员配备。每个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配备1至3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员,其中1名必须为专职。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其中1500及以上人口行政村(社区)可配备2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一般应由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热心为群众服务,常年在家的村(社区)三委干部、会计(报帐员)、大学生村官担任,会使用电脑的优先考虑。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选用由各行政村(社区)推荐,报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审核,经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合格后,由镇乡人民政府确定。
(三)工作补贴
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补贴根据辖区人口、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采取基础补贴(每人每年600元)加全村(社区)人口数补贴(每年每人口1元)的方式,通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形式发放。
(四)设备配备
为满足日常工作及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加强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工作设备的配备。每个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需有服务室、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工作经费
根据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建设年度考核情况,每年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具体标准:500以下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每年600元,500(含)至1500以下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每年960元,1500(含)以上人口的行政村(社区)每年12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平台建设,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把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一项基础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全面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大资支持力度,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县农办要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二)分类实施,注重规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明确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分管领导,尽快研究落实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场地、建设资和运行经费等事项,促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平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兴办相结合。
2.福利服务、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
3.家庭为核心与社区为依托相结合。
4.社会化运作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我区居住的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需要服务的居家老年人(以下简称老人)。
(二)服务内容:由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日托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人提供无偿
的公益服务。
(四)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及补贴标准:
1.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老人,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5小时的日常照料服务时间:
⑴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
⑵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⑶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⑷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
2.具有本区户籍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0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时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按每小时10元予以补贴。
3.以上老人还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日的生病住院护理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街道和社区应逐步配备专人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本级自行调剂解决。精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四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特色”及其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包括工作用房、向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料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等。
(四)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社区助老服务站运行经费区财政每年将给予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各项费用开支应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各种公益,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考核。要尽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精品”、“四优”、特色社区建设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
一、指导思想
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市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加盟商运营机制的建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电子智能化养老信息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精神慰籍、文化娱乐、政策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标准规范化。建立关注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构建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互动合作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为全面开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电子保姆服务和延伸多种需求的综合。
(二)坚持政府主导。政府为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
(三)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场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社区实际,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
(五)坚持社会化方向和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社会组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减少政府投入。
()坚持虚实结合。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网络,建立起全市电子虚拟养老网络。通过在全市各城区筛选、招募服务加盟商,逐步建立起专业化服务队伍,实现老年人与服务人员高效对接。
(七)坚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在建设和开通养老服务公益热线的同时,逐步实现信息的全国联网和信息的社会共享。
三、主要内容
信息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一个平台,即建设一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及呼叫网络平台。
(二)建立两个体系,即构建“市、区(县)、街(乡镇)、居(村)”四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和“24小时呼叫救助服务体系”。
(三)坚持虚实结合,即电子保姆呼叫服务和加盟商及专业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相结合,构建城乡“一键通”虚拟化、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做实城区服务,保证服务中心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周到、实在的服务内容。
(四)采取市场化运作,成立民办非企业——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作为信息平台和服务运营商,采用市场化管理及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服务规范标准和服务范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及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老龄办具体负责组织。
(二)建立机构、组建队伍
1.市和县区分别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负责对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政〔〕33号文件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各县区及开发区、试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具体职责是: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养老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反馈、回访、考评、培训等制度;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建立信息库;负责对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力量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承担政府为老人购买服务工作和接受社会捐赠,按规定与被委托承担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业务上接受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指导,设立2-3个工作岗位,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未成立之前,其职能由各县区老龄办承担。
2.成立市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成立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市养老信息管理系统及呼叫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为市养老服务热线设立专业的呼叫坐席;建立加盟企业筛选、准入和退出制度;通过加盟企业拓展服务内容,并对加盟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考核;为全市老年用户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助服务,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集中指挥调度;利用各县区建成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作为服务支撑网点,逐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县区养老服务总站)及服务队伍,建立规范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协助各县区养老指导中心组织专业服务队伍及义工队伍,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承接政府为老人购买服务工作,为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项目,并逐步将服务项目向农村拓展。政府对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和公益性岗位支持。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托老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建成后,可委托或采取合作方式由养老信息服务中心经营管理,有效地将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结合起来,为未来连锁经营模式的形成创造市场化条件和产业化基础。
3.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社区党员、干部、学生、社会人士等,组建一支热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分别采取集约型和松散型管理模式,加强养老服务的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实现对专业养老服务力量的有效补充。
(三)分步实施
1.由市老龄办牵头组建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从有意愿经营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中议标选择一家注册成立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
3.无偿提供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拟设在市老年公寓院内原市社会福利院办公楼。
4.设立面向全市城乡老人的养老服务公益热线,选择一家通信运营商负责建设呼叫网络平台。
5.由服务运营商(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与通信运营商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开通养老服务热线并试运营。
6.适当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现扩大为五类:三无老人,特困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
7.市财政和福彩公益金为市城区85周岁以上老人每月每户补贴话费10元。区、区和开发区应为农村户籍85周岁以上老人补贴话费。各县及叶集试验区也应制订相应补贴标准,以稳定信息平台的用户群。
8.各县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社区(村)为单位采集申请入网的老年人信息,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信息库,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人群进行调查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和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的政策;组织各类涉及养老服务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盟热线服务网络平台,充实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项目。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公共媒体、社区渠道对服务热线进行广泛宣传;加盟服务运营商和通信运营商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项目开展做好舆论宣传。
9.以各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主体,组建本县区(目前以城区为主)专业化服务队伍(养老服务站),并组织人员培训,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
五、资金渠道
(一)市财政每年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每年配套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年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给予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每年运营补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运营激励机制;市城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补贴;为市城区8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话费补贴和政府为五类老人购买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在全国首创虚拟敬老院
该区自2005年开始,针对一些“空巢”老人孤独、寂寞、需要照顾,但又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到养老机构养老的实际问题,在区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由民营企业业主宋广民创办了“文圣区广民虚拟敬老院”。即,养员在家中养老,服务员到养员的家中服务,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形成一个服务网络。
文圣区的“虚拟敬老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服务商采取会员制,即以家政服务公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旅游公司、律师事务所、餐饮机构、影剧院,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老年大学等服务商为集体会员,根据“文圣区广民虚拟敬老院”的服务安排,有计划地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养员也采取会员制,即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标准,养员的基本资料统一录入微机;在养员家庭中设立养员身体状况记录簿和服务员工作状况记录簿,监督服务质量;养员悬挂统一的居家养老户标识,服务员统一着装\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文圣区广民虚拟敬老院”已吸收居家养老户219户,实行共性和个相结合的办法,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一是为大多数老人提供有计划、有组织的服务;二是为鳏寡孤独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为高龄和残疾人提供的特殊服务,“2296777”呼叫中心每天打电话问安。
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全面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
文圣区委、区政府对社会化养老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养老事业的优惠政策。一是把社会化养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区委、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养老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养老工作中的重点工作纳入各街道刚性目标考核和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之中。二是建立组织机构,形成工作网络,区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17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区建立老年协会36个、老年志愿者队伍43个,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区、街、社区三级工作网络。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养老事业发展,几年来区政府先后投入近千万元用于养老事业的发展,共兴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处、老年星光计划项目17处,改扩建老年活动室12处,安装健身器材248套、3000余件。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文圣区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工作方案》、《文圣区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研究编制了《文圣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暨深化争创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方案》,对“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五是设立公益性岗位,降低养老企业运营成本,目前“广民虚拟敬老院”已吸收78名“4050”失业者参加公益性岗位,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
整合资源,提高水平,构建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强化卫生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快制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绍政办发〔*〕219号)的要求,制订实施“十一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布局。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列入培育对象的中心镇要加快建设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可建成等级医院。
(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在城市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作为国有资产,及时将产权无偿移交卫生部门。城市房地产成片开发的,应当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按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列入规划条件书,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必须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不得改变用途。对按规划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工作用房尚未达标的,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底前予以解决。对现租房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房属于街道、乡镇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不属于街道、乡镇所有的,租金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共同分担。要充分考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需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有关规费除上缴中央、省外予以减免。
(三)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以市、县两级财政为主,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经费,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补助费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市、县两级编制部门要按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事业编制。当前要重点解决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和偏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技人员明显不足的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待遇。认真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培养,争取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鼓励县以上医院临床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鼓励离退休医护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五)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各类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的相关费用,适当降低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水平可分别低于二、三级医疗机构15%、20%以上。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适应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制定支持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引导居民群众优先和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
(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中心与所属站计算机联网。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使群众真正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得到实惠。
(七)大力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绍政办发〔*〕196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0年,全市村卫生室要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中心村卫生室要全面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在规范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应按照当地企业职工标准落实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县、乡、村三级统筹解决,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明确工作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是巩固、完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到2010年,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较目前有大幅度提高。
(二)提高筹资标准,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从2008年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每年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25%;到2010年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全市平均达到180元以上,各县(市)最低不得少于150元。
(三)完善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实行“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在大病住院统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门诊费用报销制度,用于门诊统筹的资金占合作医疗基金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门诊费用报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报销费用不低于当次门诊费用的10%,采取当场实时结报办法,并逐步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
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适当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逐步提高住院补偿率。在确保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基金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合理设置分段报销的比例。根据各地医药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实行“两头大、中间小”的补偿方式,控制过度医疗行为。补偿比例的设定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起付点和个人自负比例应随着医疗机构等级的提高而有所提高。
各县(市)在调整方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新方案实施前应征求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的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结算年度要与会计年度相一致。劳动保障部门与卫生部门要搞好相关政策的衔接,以进一步便民利民,节约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五)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报销款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管理部门审核后拨付”的支付方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把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资金拨付挂钩。
(六)做好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工作。把两年一次的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作为保障农民健康、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体检工作质量。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增加体检项目和体检经费。重视体检的后续服务,建立并利用好健康档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社会工作;居家养老;增能;心理辅导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56-06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城市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养老需求,缓解了家庭和社会养老的压力。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水平如何?能否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存在哪些问题?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山东省40个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这40个城市社区分别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临沂、菏泽、聊城等8个城市,这些城市从地区分布上看它们分布在全省东、中、西地区,既有省会城市,也有沿海发达城市,还有内地城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说涵盖了经济上发达、比较发达和相对欠发达三种地区。为了全面了解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老年人的需求,我们还针对社区中的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老人进行了个别访谈。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以40个社区的居委会及部分居家养老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两种问卷:一种是针对社区居委会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共4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另一种是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老人生活现状调查问卷》,共6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45份,有效率90.83%,问卷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均能满足社会学分析、统计学分析及统计学样本量的要求。对所有数据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进行相关数理统计。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1.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涉及一定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的维护等一些生活上的最基本照顾服务。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都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图1是对山东省城市社区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统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中有27个社区建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占调查总数的67.5%。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站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主要了解了5种服务类型,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45%的社区能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42.5%的社区举办过定期义诊活动,25%的社区开展过健康教育讲座,35%的社区能提供医疗陪护服务,17.5%的社区开办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多仅限于对老人基本疾病的诊治,更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如健康讲座、精神辅导、医疗陪护等开展还不多。在对居家养老老人的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希望能够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水平,能实现疾病就近诊治、就近治疗,能提供医疗陪护、疾病护理这样的服务。
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初步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精神文化服务方面开展了以不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走出来”(老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接收服务)与“走进去”(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服务,我们调查了四种服务类型所占的比例(见表1)。
但是,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除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需求外,老年人还有自我实现需求、服务社会的需求等等。笔者认为老年人既是一个需要照顾的群体,也是一个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群体,尤其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延长,大批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正面临着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他们中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年龄相对较轻,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群体所蕴藏的资源,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看,存在素质偏低、文化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或赋闲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没有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照料服务。
从表2可以得知,目前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来源于社区志愿者,在拥有社区志愿者的20个社区中,10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下岗再就业人员组成,有6个社区志愿者由社区老年居民组成,只有4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青年居民组成。拥有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只有13个社区,还未达到调查总数的一半。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一般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8%,高中文化程度占46%。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又普遍缺少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必然影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3.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上看,社区居家养老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般是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本身承担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居家养老的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
社区普遍缺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尤其是缺少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策划和统筹。在服务中缺少现代服务业应有的管理方法和理念,这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经营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主渠道,但是政府的经费投入有限,服务对象只能限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资金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少成为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1]
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社区占总社区数的37.5%,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区服务自身“造血”产生的社区则占15%,而资金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的社区占到10%。由此可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担主体是居委会。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开展社区服务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也容易为群众和居民所接受和信赖。李颖奕的研究证实,居委会“服务有政府的背景,服务员的行为规范,有时甚至涉及到金钱和安全的方面也足以信任。”[2]但是居委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包揽居民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我国民间组织不发达,加之政府扶植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不足。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多种社会服务,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性和贴近生活而著称,必然也会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和健康维护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等基本需求。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老年人洗衣、做饭、购物等;健康维护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例行体检、营养咨询、健康教育、推行体育锻炼等等。按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老年人生命能够延续、生活得到照料、健康得到维护。这些服务首先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能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基本可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但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较低水平的养老服务,这也是目前我国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
(二)建设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建设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是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保证老年人身体健康、人格健康、心理健康,要为老年人建立精神家园,必须保持对大自然的心灵仰慕,对未知领域的敬畏心情,对社会的公正追求,对美好人生的情感寄托。”[3]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学中“活动理论”和“延续理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运用,它包括多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老年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诉求权、表达权,老年人的这些权利不因退休或年老而丧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代表着老年人不因年老而被社会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机会,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上多征求社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为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低龄老年人找到一份可以发挥余热,并可获得一定报酬的职业,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
2.恢复和重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老年人本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这些人际关系常常因年老而疏离。人际关系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认知支持和行动支持。“国外研究表明,社会隔离是给老年人身心带来最大伤害的因素,而强有力的支持网络是老年人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的重要因素。”[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建设性方案帮助老年人恢复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重新建立一些新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这是实现“老有所乐”的关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如:组织退休的医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或为居民义诊;组织退休的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各种文化辅导班;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志愿等。老年人能在服务和奉献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其次,组织各种兴趣学习班,如老年绘画、音乐、太极拳、读书、信息网络等各种兴趣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实现精神的享受和精神的幸福。
4.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的自治组织,协会可以帮助老年人表达各种诉求和愿望,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帮助老年群体中需要帮助的人,反对对老年人歧视等等。协会还可以成为老年人之家,满足老年人的归属需求。
这些建设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使老年人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帮助老年人解决因退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疏离、社会参与机会减少、社会角色丧失等问题,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帮助老年人树立生活信心、学习新的技能,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老年人精神家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目标是“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路径
(一)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居民所接受。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承担着宣传居家养老这样一种责任和使命,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地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1.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5]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依然居住在家,对大多数老人而言经济支持依然主要由老年人自己和其子女承担,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以让老年人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这样的养老方式既可以实现养老不离家,又能减轻子女的养老照料负担,这是一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摆脱家庭养老模式中因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低、社会疏离所带来的孤独感、寂寞感。总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可以减轻子女养老的压力,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2.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之初,社会工作者可以印发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宣传手册,免费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家有老人的社区居民发放,让广大居民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区所举办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类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免费服务项目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带领广大居民和老年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进行参观访问,以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环境和服务方式,让老年人体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和好处等。
(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对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评估
1.参与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和政策
从职业角色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但是社会服务福利的传递者、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政策的倡议者、制定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必须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有一定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等都要有详细的制度设计,对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对服务中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进行规范化和量化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和政策的倡议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制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投入,这也需要政府制定有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民间资本准入和运营的政策。另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一些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要;同时也可以开发老年人资源,发展老年事业,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养、准入、薪酬、待遇等,这也需要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这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需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来考察,硬件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对象等;软件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如何,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社会满意度如何,老年人的满意度如何,需要改善的方面,机构所作的服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这个评估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设计。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1.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论
目前在中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基本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一般也都不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这必然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信誉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或者培训,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观和服务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担负起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伦理,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老年人、平等地对待老年人、体贴老年人,从老年人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目标。
2.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技术和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技术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独特的专业技术是社会工作专业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现着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社会工作者在沟通、咨询、治疗、服务方案设计上都有一些独特的方法和技术,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技术和方法传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如倾听的技术、询问的技术、同感的技术,还有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独特疗法,如缅怀往事疗法,人生回顾疗法等等。这些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使用会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把“增能”的理念引入居家养老服务
增能(empowerment),其基本含义为:得到力量,发展能力。增能取向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所罗门(Solomon)出版了《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标志着“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的诞生。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社会工作者不再把服务对象看成是有问题的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服务对象的优点上,相信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并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是有能力的,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不同能力,并着重挖掘老人的潜能。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益,更要尊重老人的应有权利。”[6]在增能理念的指导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首先要认识到老年人的潜能,老年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老年人能够把握环境和自己的生活。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是老年人需要什么服务,而不是我们想为老年人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老年人一起参与服务方案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老年人的主体地位。第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要鼓励老年人建立起自己的同辈网络群体。老年同辈支持网络的建立可以帮助老年人形成老年集体意识,同辈群体可以获得情感和心理的支持,降低老年人的疏离感和孤独感,还可以一起争取老年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平等对待。
(四)参与居家养老的直接服务工作
1.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老年人一般心理比较脆弱,尤其当老年人面对疾病的困扰、死亡的恐惧时,容易产生比较大的心理压力。研究表明,抑郁是老年时期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年人的心理、情感出发,为老年人舒缓心理压力,用积极心理替代消极心理。在咨询和治疗中社会工作者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困惑,抚慰他们的情感,用缅怀往事和生命回顾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老年人重新体验生命中的往事,探索和寻找自己一生的意义,弥补生命中的缺陷,完成未了的心愿,能与自己的局限和失败和解。[7]从而实现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完美”这一人生任务。通过回忆一生中的主要成就和美好体验,能够增加老年人的自尊,增加老年人的完美感。在咨询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一些未了的心愿,使老年人减轻心理的压力和舒缓心理的矛盾,比如表达对亲人的爱,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和解,等等,这些服务都有利于舒缓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坦然面对未来。
2.实现资源的连接和有效整合
首先,帮助老年人连接福利服务资源。老年人需要多种服务,社会上也有各种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而老年人及其家人可能不了解这些服务以及得到这些服务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细心地向老年人及其家人介绍,如老年人可享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济、老年福利津贴、老年福利服务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老年人的了解,针对老年人的需求把具体的服务项目引入老年人家庭。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整合社会多种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联系通信部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安装“一线通”,让老年人可以随时联系到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各种群众性志愿性团体如青年志愿者等团体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或各种基金会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支持,等等。
3.帮助老年人实现沟通和交往
社会工作者可以用个案或小组的工作方法,促进老年人与其家人之间或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协助老年人理解子女,减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心理;让老年人学会及时地与亲人或者知心朋友谈心,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使老年人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中。也可以用家庭工作坊等工作方法,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使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老年人,更多地关心老年人,以此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美好。
参考文献:
[1]冯晓娟.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社会科学家,2012,(4).
[2]李颖奕.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观念与行为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基于广州市D区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5).
[3]袁光亮.社区教育与老年社会工作研讨会综述[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4]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1).
[5] 成伟等.中国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多元化养老方式的探索[J].理论与现代化,2012,(3).
一、基本概况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卫生事业的社会化投入明显增加。据统计,改制前三年,20所卫生院的专项投资不足100万元,改制后仅一年,经营者就投入923.5万元,是改制前三年的9倍多。截止到*年末,20所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为2739万元,比改制前的622万元增加了2117万元,增幅达340%。
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明显增强。*年底,20所卫生院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达87人,比改制前增加了60人。新引进的高中级人才主要来自鞍山和沈阳市的大医院。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投资者还注重培养人才,有的送到医学院深造,有的送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是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改制前20所卫生院基本上是大内科,外科只搞处置、缝合,不开展手术。其中,15所卫生院没有抢救室,也没有必要的抢救器材。改制后,各卫生院在加强内科的同时,还健全了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正骨医科等,开设临床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11个。改制卫生院普遍设置了抢救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药品,装备了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有的还装备了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设备。
四是医疗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各改制医院为赢得市场,增强竞争力,纷纷降低医疗收费水平,许多卫生院明码标价或在患者入院时就承诺费用总额,使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据调查,改制前,阑尾炎手术住院费用为1500元左右,改制后,绝大多数卫生院的收费水平在700-900元之间。
五是卫生院运营质量明显提高。20所卫生院病床平均利用率由改制前的9.6%提高到40.7%,日门诊量由改制前的441人次增加到644人次;*年总收入达到1880万元,比改制前翻了一番。
(二)关于蛟河市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有关情况
蛟河市地处吉林省东部,属半山区。全市辖20个乡镇、258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29.9万。2001年实现财政收入1.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80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该市针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关系松散,乡村医生服务水平较低,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李岚清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蛟河市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当地条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可行之路"。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调整农村卫生机构布局。打破"一村一室"的传统格局,对原有乡、村卫生资源重新进行合理配置,将265个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调整为218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均衡设置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每站覆盖人口1000-3000人。服务站受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领导,承担对农民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常见疾病和损伤的治疗、康复等工作。
2、改革用人制度。由卫生院择优录用、统一调配进入服务站的人员,并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末位待岗制。全市先后有26名卫生院医生充实到服务站工作,有17名业务素质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被解聘。
3、加强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对乡、村卫生机构实施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卫生院全面负责服务站的业务培训、监督与管理,实行对口帮扶、以强带弱、强弱联合。卫生院还拿出部分资金,为服务站统一采购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等,对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在政府的组织下,服务站每月提取毛收入7%的资金,乡镇卫生院配套相应资金,作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服务站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等。
4、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变坐堂行医为上门服务,变单纯医疗为预防保健与医疗相结合。服务站按照立足社区、服务农民、满足需求、强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开展入户调查,为12.3万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家庭访视制度,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定期访视,对孕产妇、双向转诊转回的患者和临终病人随时访视,实行全天侯待诊、电话叫诊和巡诊,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与治疗;开展双向转诊服务,服务站及时将其不能诊断与治疗的患者转到卫生院,患者病情好转后转回服务站继续进行治疗,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给予服务站一定比例的提成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蛟河市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通过对农村卫生资源合理调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功能合理、便民利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了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能力,拓展了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了竞争意识,激发了经营活力,实现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的有机结合,保证了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
2、通过加强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和24小时待诊等手段,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农民就医。自改革以来,该市卫生院和服务站患者就诊量平均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卫生院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服务站直接增收达16万元,每名乡村医生年收入平均增长近400元,不仅提高了社会效益,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稳定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队伍。
3、通过实行入户访视、双向转诊、健康体验等措施,不仅使农民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便利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且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双向转诊和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以来,农民患者大病和手术医疗费用人均每次减少150元左右,药品费用减少20%左右。同时,由于服务站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较好地保证了药品质量。
二、启示与建议
借鉴两地经验,结合江都实际,我们建议,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