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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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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第1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一、划分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3.《关于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4.《县城市总体规划》

5.《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分类区划管理

畜禽生态养殖综合治理总体实行区划分类管理,分别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限养区。

1.禁养区: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畜禽养殖区域。

2.限养区: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限制畜禽养殖的区域

3.畜禽养殖非禁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三、分类区划范围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1.城市建成区:北岙城市建成区内。

2.水源保护区:县、乡镇(街道)重点饮用水源的一、二级保护区内。

3.风景旅游名胜区:县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和历史文物遗迹保护区的规划红线内。

4.交通干线、主要县级交通主干道两侧外延50米范围,乡村公路两测外延20米范围。

5.公共场所:学校(不包括私人培训机构)、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已经规划的工业区包括杨文工业区、南塘工业区等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二)畜禽养殖非禁限养区域

《县精品农业十年规划》划定的农业精品园区,为我县非禁限养区域,详见附图。

(三)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

禁养区和非禁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养殖限养区域。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大力加强面向农村的宣传,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是保护和改善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据,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划分要求,把任务指标作为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考核,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尽快制订关停、搬迁和整治方案,做到统一规划,逐个落实。

(三)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县环保局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后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类畜禽养殖场做到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依法严厉查处。

(四)树立典型,稳步推广。县环保局、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2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为加强全县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县局成立县农业部门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系统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成员如下:

二、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生猪产业减量提质的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全县生猪出栏量应降至73万头以内;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10个以上。其中,2013年完成5个,重点扶持1个以上年出栏3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2013年6月底前,各乡镇应重新划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并颁布实施;2014年底前,各乡镇禁养区内现有生猪养殖场应完成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规范生猪养殖行为

县畜牧办要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指导各乡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各乡镇站要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积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进一步规划限养区生猪养殖行为。

(二)强化生猪存栏减量工作

全县生猪存栏减量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县畜牧办要牵头各乡镇站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生猪存栏削减计划或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对各养猪场逐一核定可养存栏数,下达削减责任书,并在养殖场醒目处公布监督牌。超出可养存栏数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强制削减措施。

(三)制定提质增效计划

多方筹集资金,统筹用于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猪场建设,今后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化猪场项目,将优先考虑己列入建设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猪场。从2013年开始,到2015年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10个。具体为:2013年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5个,2014年建设3个,2015年再建设2个。县局对各项目场分别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两名畜牧兽医技术干部挂钩指导,指导项目单位制定提质技术方案,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方案。指定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对已列入出栏10万头以上的特大型猪场建设补助项目单位(养宝公司养殖基地)的督促指导,协调该项目单位做好区域内所属养殖场的质量提升工作,落实帮扶措施,督促资金规范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13年7月底前,要将首批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养猪场的选址意见上报市农业局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技术培训

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计划于9月份、11月份各举办1期禁养区内养殖场转产、转岗技术培训班,支持生猪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发展山地养鸡、养兔、养羊;鼓励专业户和房前屋后生猪散养户退出生猪养殖,调整产业方向,发展二、三产业。

第3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淑晖海”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生猪生产恢复迅速、超常规发展,生猪存栏接近2017年,生猪出栏完成三年行动具体目标,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猪肉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粮食和生猪生产的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20〕62号)文件精神,依据2020年生猪稳产保供考核办法要求,现将我县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自查情况介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考评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一)工作重视情况(考评10分,自评得分10分)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一系列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牧发〔2019〕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9〕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霍邱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坚决贯彻落实好生猪稳定保供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并成立了霍邱县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段贤柱任组长,县委常委马仁高、副县长张勇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市监、银监等九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张敬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管单位监管责任、属地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推进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工作的强大合力,并对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工作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责令加快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生猪恢复发展速度。

(二)支持政策出台情况。(考评10分,自评得分10分)

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与各乡镇(开发区)签订了责任状,各乡镇(开发区)对支持、发展本地区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乡均高度重视,把支持发展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将生猪稳产保供结果纳入2020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县级财政大力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积极响应政策援助。2020年上半年,县财政兑现支付2019年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0.08万元,并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认真做好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要求扩大规模猪场贴息范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5000头以下规模猪场纳入贴息对象。上半年送审4家生猪饲养企业,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及时拨付给相关生猪饲养企业。

(三)政策落实情况(考评10分,自评得分10分)

简化环评程序。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精神,我县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积极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相关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推进猪场尽快落地投产。优化审批程序,保障养殖用地需求。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将生猪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防出现“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保障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的发展用地需求,各乡镇在土地修编、规划调整时,在可养区范围内调整集中连片一定数量的设施农业用地或一般农用地指标,作为发展畜禽养殖用地,切实落实好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履行建设用地审批、允许建设多层养殖设施等政策,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2020年以来,我县陆续引进了天邦、正邦、正大、双胞胎、大北农集团等大型养猪企业计11家,其中6家已建成并投产,能繁母猪共存栏2.35万头,出栏26万头。科学调整禁养区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以及引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重新调整禁养区范围并制定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霍政办秘〔2020〕8号),有效减少禁养区11个、禁养面积483.5平方米。落实2019年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兑付资金10.08万元已拨付到位。制定并实施了《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霍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霍农财〔2020〕29号),将年出栏5000头以下规模猪场用于流动生产的贷款纳入补贴政策的范围。

(四)2020年末生猪存栏目标完成情况(考评50分,自评得分50分)

根据《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村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 确保稳产增产保供目标(2019-2022)如期完成的通知》(六农牧〔2019〕20号)文件要求,我县2020年稳产增产保供年存栏目标是43.6万头。据国家农调队监测数据,截至10月份我县生猪存栏72万头,其中能繁母猪4.25万头,已完成年存栏目标任务165%。

(五)2020年末生猪出栏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0分,自评得分20分)

第4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市共有畜禽养殖场240个,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0个,包括:养猪场38个、养牛场1个,养鸡场1个。经查,一是2003年以来所有养殖场未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均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二是近年来通过对畜禽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均修建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采取“沼气+湿地”的治理方法,效果比较明显,养殖废水通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三是养殖企业均按环保法律规定,实行排污申报制度,并按时缴纳了排污费。在检查中发现:区兴旺养殖场的废弃物未按环保要求进行存贮和转运,其贮存设施和场所存在渗漏和雨污混排现象。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署到位。为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迅速转发了川环办发[2010]7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同时向市局报送书面自查报告。二是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监察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污控科、生态科等科(室)负责人以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市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认真检查。三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对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坚决取缔。据统计,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40家。

(二)督促整改,监管到位。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市切实加强了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促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环境监管工作中,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一般污染源进行现场巡查,达到了每月4次。重点检查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初,将区傅氏养殖场、区金星养殖场、区兴旺养殖场、县兴鑫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县俊明种猪扩繁有限公司、县畜禽养殖场、县鑫源牧业有限公司西坝养殖场7家畜禽养殖企业纳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现除了区兴旺养殖场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外,其余6家已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污染治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同时,责令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区兴旺养殖场对其无防渗漏、溢流、雨水等措施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加大整改力度,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务必完成整治任务。

第5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关键词] 畜牧养殖 生态环境 破坏 防治

[中图分类号] X7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2-0251-01

近些年,威宁县高度重视畜牧养殖污染问题,重视对环境的保护,经过科学论证以及征求各乡镇办意见,编制成《威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畜牧发展环保先行”的原则,对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工厂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为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威宁县畜牧产业局将重点做好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粪污防治工作及标准化规模养殖创建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全部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1 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1.1 畜牧养殖对水资源造成破坏

随着规模化养殖场不断发展,动物养殖数量不断增加,各类畜牧养殖场每天会产生大量的粪便和污水,这些粪便和污水往往不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地下水水源和地面水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在牲畜的粪便和污水中往往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其中粪便污水中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经过一系类的分解转化之后导致水质恶化,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人们和牲畜饮用了被染水源之后,很可能回引发多种疾病,对人类和动物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1.2 对土壤造成的破坏

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堆积在地表上,微生物能够自行分解一部分,剩下的进入土壤中。当畜禽粪便量超过了土壤的承受能力之后,会导致粪便不能完全进行发酵,粪便中的致病菌进入土壤后会影响到农作物生长。粪便无氧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盐类化学物质,导致土壤盐碱化,使土壤失去原来的功能,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1.3 畜牧养殖对大气造成污染

畜牧养殖产业发展过程中,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十分严重的,粪便自身所携带臭气就是一种污染物。粪便在有限的空间内堆积发酵会产生大量氨气和有毒物质,这些物质进入到空气中后,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 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的防治对策分析

2.1 注重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广科学养殖新技术,宣传施用有机肥的好处,让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新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电视台、宣传标语以及微信等媒体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效果。要把握重点宣传对象,进一步强化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意识,促其自觉按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快改善畜禽养殖污染的现状。

2.2 发展循环养殖模式

首先,建立完善的畜禽粪便收集网络。在动物养殖的主要乡镇建设畜禽粪便收集站,提高粪便的收集能力;其次,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发酵沉淀池等设施。积极发展沼气工程,提高养殖户自身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实现养殖+农业的循环养殖模式。散养农户建立积粪池,发酵后直接还田。大幅降低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的比例,减少汛期雨水冲刷带来的畜禽粪便污染;最后,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绿色种植、生态健康养殖、种养结合的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等技术和模式。

2.3 加强指导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组织县整治办及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到外地学习,积极引导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收集、处理等设施,开展以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转变养殖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

参考文献

[1]试论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防治[J]. 和成云.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5(09)

[2]规模化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防治[J]. 于云东,杨显东.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5(08)

[3]规模化养殖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防治[J]. 李国才,连国新. 当代畜禽养殖业. 2015(08)

第6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县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每年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四)全县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环境正常水平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污染防治目标

(一)2015年与年相比,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减少9.5%(其中工业加生活9.1%、农业10.9%),氨氮减少13.3%(其中工业加生活14.0%、农业10.9%),二氧化硫保持不变,氮氧化物减少7.5%。其中:2013年各项减排比例要达到2015年减排目标比例的60%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农业局、统计局。

(二)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每年全部规范处理;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卫生局、经贸局。

(三)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2公里;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稳定在80%以上;加强垃圾处置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所有污泥按规范处理处置。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四)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所有在路行驶的机动车每年均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环保局。

(五)全面推进清洁生产,2015年前按规定完成省、市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

、生态保护目标

(一)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和规划工作,并对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每年一次以上;省、市政府确定的流域整治年度重点项目完成率超过9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2013年建成省级生态县,2014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县;2014年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2015年辖区内5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的要求。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展和改革局。

(三)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四种环保养殖模式(猪—沼—果(草、林、菜)、达标排放、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和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其中主要推广猪—沼—果(草、林、菜)、漏粪地面—免冲洗—减排放模式;完成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深度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畜禽污染治理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县域内禁建、禁养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整治,以巩固治理成效,防止回潮。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任务。2015年前,所有乡镇均成立承担环保职责的机构或确定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企业责任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情况纳入矿山年检指标。2015年前,所有开采矿山能严格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六)2012年,完成积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环境监管能力目标

(一)按要求完成依法行政工作,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或者干扰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环境违法信息。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环保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中央、省级项目的配套资金按承诺落实;每年县政府的环保投入(按“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核算)不低于上年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全面使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2012年前,县环保局应有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按规定完成年度环境应急工作任务;2015年前,达到《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2012年前,本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中部地区相应标准;2015年前,按照国家东部地区标准,全面完成县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六)按全省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任务;2015年前,县环境监测站达到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加快推进城市供排水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专业化管理机构,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五、县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目标

第7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省环委会中期评估,27项考核指标中有22项达标和基本达标。

——建成巩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巩河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保持100%。

——新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在全省同类县市中率先具备PM2.5监测能力。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累计327天,优良率89.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完成城市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7.2dB(A),强度等级达一级;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1.9dB(A),声环境状况为二级。

——实施16项减排工程,完成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家,预计全年削减SO2282.15吨、NOX1065.6吨、COD1536.3吨,NH3-N191.02吨。

——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123个,总投资近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近2亿元;督办验收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37个,落实环保投资近1亿元。

——建成4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设置3个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点,发放标识21167个,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314台。

——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完成12家重点污染源企业16套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9家企业11个点接入我局监控平台,实现数据正常传输。

——完成181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53家企业“一源一档”,征收排污费709万元。完成指令性、委托性、监督性监测257家次,国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邵冲、合意、胡场村等3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全市已累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镇3个、生态村12个。

——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分别通过国家二级大队、三级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验收。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81万元。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环保责任。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请市委政府将创模任务和环保目标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实施方案和2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施方案。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黄标车禁行区和秸秆禁燃区。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六大工程”,召开了全市创模工作推进大会,分解落实了78项整治任务。对节能减排、环境整治、重点污染源(区域)治理等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推进会,促进了环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牢环保重点,持续加强污染防治。

一是抓牢准入关,控制新增污染。开通网上环保审批系统,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完善了专家评审、集体内审和重大项目党组会审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审核关,对2010年以来的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5起。二是抓牢减量关,削减排放总量。制定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评实施细则》和减排工作方案,把减排任务细化到各镇处、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及规模养殖户,每月监察督办。葛洲坝水泥等6家企业投入资金2305万元,实施深度处理工程6个,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三是抓牢排放关,控制非法排污。66家企业浓度、总量双达标,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做到了持证排污。四是抓牢风险关,保障环境安全。对影响巩河水库环境安全的村级环库公路、远安县那些年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实行停建、缓建。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应急演练。督促21家企业、13家医院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的整改。完成14家辐射源的审核换证。

三、化解环保难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环保综合执法检查。围绕重点污染行业、饮用水源地保护、枯水期水环境安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废塑料加工业等开展了五次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零点行动”和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改变传统监察方式,先后开展夜间检查5次、突击检查28次。二是加大环保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责令79家单位限期整改,约谈企业法人代表42人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8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事项65项,对12家企业立案查处,关闭“十五小”企业2家,对2家肠衣厂依法停产关闭,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三是推进企业生产方式革新。在36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企业改变粗放生产模式,促进工业经济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四、回应环保热点,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重点企业废气治理。督促三峡新材完成4条生产线脱硫除尘治理设施建设,烟尘和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华强化工完成煤炭运输全覆盖、“两钠”车间废气治理,煤场整治基本完成。多次召开陶瓷企业污染治理推进会和督办会,促进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推进扬尘整治。开展堆场料场规范化整治,责令34家企业、7家个体工商户对堆料场实行覆盖。18家全部完成改造,14家部分完成正在加紧建设的,对未按要求整改的9家企业立案查处。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了道路运输原料的覆盖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三是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行动,8成改造,8台停用,4台正在实施。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华强化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已启动征地拆迁。四是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联合城管局、药监局发放倡议书500余份,确定169家整治重点,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禁止焚烧秸秆。印发《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下发到镇(处)、村、组。组织专班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在草埠湖、两河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五、处置环保焦点,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8项专项行动,分别组建专班强力推进。积极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全年受理环境281件,已办结全部得到妥善处理。采取主要领导包群体案件、班子成员包重点案件的方法,多次上门走访和协调,对重复投诉的三峡新材、木店工业园等12件积案进行化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满意率100%。

六、打造环保亮点,促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划定生态红线。初步划定生态功能区红线范围面积607.69平方公里、水环境质量红线范围面积460.14平方公里、大气环境质量红线范围91.6平方公里,为全面落实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红线管控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水源保护。完成巩河水库109项水质指标全项监测和21个农村集中饮水点水质监测。督促巩河水库按照国家规范加强水源保护设施建设。对玉泉水库、官道河水库进行建立城区备用水源环境调查。三是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玛瑙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现状调查,组织实施了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和漳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四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在半月先锋村等地开展“两清两减”示范工程建设,淯溪勤丰村等4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运行。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发了《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清坪种猪场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完成,建成2个有机肥厂,对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七、消除环保盲点,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一是培养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印制创模宣传张贴图1万套,发放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宾馆、农村、景区、家庭、工地和窗口等十方面张贴,在电视台每日播放创模宣传标语,市民反映良好。二是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结合新环保法、新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2次重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并以问答形式编印成册发放,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三是推介环境治理新进展。联合广电局开展环保工作专题系列宣传。完成环保网站改版,定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开展环保政务公开。组织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参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增强了市民对环保工作的认知。

八、弥补环保弱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第8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一、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责任书一、治污水

(一)工业污染治理。完成1家领跑示范企业创建,完成1个小散企业集聚工程,计划搬迁入园5家。

(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管网90公里;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1座;开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6座。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生态治理扫尾工作;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完成9个县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禁限养区调整划定工作。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2%,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1.5%。

(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85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3434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16900亩。建设1个市级渔业环境监测信息平台,集成1个县级终端和1个自动监测控制终端。

(五)河湖库塘清污(淤)。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年度工作任务。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95公里。

(七)饮用水源保护。完成20XX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日供水规模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以上水源保护区,以及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八)落后产能淘汰及节能降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5家。

(九)湖泊生态保护。实施云和县紧水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遂昌县钱塘江流域湖山湖(乌溪江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村数413个,新增受益农户数55380户。

二、防洪水

(一)丽水盆地易涝区治理工程。实施好溪堰水系河道建设2公里,完成投资0.7亿元。实施丽阳坑水系河道建设3公里,完成投资1.3亿元。

(二)六江固堤工程。实施瓯江大溪治理工程6公里,完成投资7066万元;实施龙泉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建设5.5公里,完成投资6000万元。实施云和县龙泉溪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300万元。

(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莲都区高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全市计划实施水库除险加固10座,完工8座;山塘整治开工28座,完工25座。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5条。

(二)新开城市河道1条。

(三)改造易涝积水点2处。

(四)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

(五)提标改造管网40公里。

(六)雨污分流改造管网34公里。

(七)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

(八)增加应急设备0.1万m3/小时。

(九)落实暴雨预警工程。

四、保供水

(一)完成庆元县兰溪桥扩建工程可研批复,完成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可研批复;完成景宁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龙泉市瑞垟引水工程可研审查。

(二)加快推进缙云县潜明水库、青田县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松阳县黄南水库。

(三)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1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26万亩。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11.5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300处。

(二)改造节水器具2500套。

(三)改造一户一表20XX户。

(四)继续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差别化水价政策。

二、湖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一、治污水

(一)清淤泥治污泥

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重点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京杭运河(湖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建成一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置的试点项目。

(二)工业污染治理

创建1家以上领跑示范企业;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3个,计划完成整治企业132家;完成小散企业集聚工程1个,计划搬迁入园80家。

(三)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污水管网18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2万吨/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荷率、达标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等年度任务;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

(四)农业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关停养殖场废弃沼气池安全清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其中生猪户均存栏5头以上的2个县(市、区)需制定一县一策整治方案和验收办法。完成5个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2个生猪重点县线上智能化防控网络建设;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环保农药替代等集成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1.3%,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1.5%;

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6万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900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5000亩,淡水增殖放流8500万尾。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治理村数110个,受益农户数24963户。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

实施中小河流及县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0公里。

(七)湖泊生态保护

实施老虎潭水库、对河口水库、合溪水库和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八)落后产能淘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

(九)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

完成22个加油站90个地下油罐更新任务。

(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实施1个应急监控中心改建项目;新增2项水环境指标监测能力;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工作。

二、防洪水

(一)扩排工程

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完成疏浚29.2公里,计划投资13.2亿元;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完成疏浚20公里,投资1.7亿元;太嘉河工程:完成拓浚6.9公里,计划投资2.85亿元;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计划投资0.5亿元。

(二)千塘加固工程

实施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吉赋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开工建设;完成城西水闸、七里亭排涝站的除险加固;万方以上病危屋顶山塘标准化整治30座;圩区标准化整治13万亩。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二)改造易淹易涝片区6处;(三)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9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四)新增应急排水设备0.3万立方米/小时。(五)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不少于1.5平方公里。

四、保供水

(一)太湖水厂投入使用,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二)新增供水管网50公里,改造管网45公里;(三)完成农村饮水条件提升7.32万人;(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德清县湘溪灌区改造工程完工,老石坎水库灌区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500处;(二)改造节水器具0.3万套;(三)改造一户一表0.2万户;(四)开展2个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45万亩。

三、杭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一、治污水

巩固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有升,省控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劣Ⅴ类断面消除年度任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成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面实施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加强溪、沟、渠、池水环境治理及水面长效保洁管理,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10公里。完成小水电生态示范区建设8座。完成河湖清淤(污)1000万立方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80公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7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投运4座,开工扩建污水处理厂4座,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座;20XX年市本级污水处理率比20XX年提高3.65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COD、氨氮等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全市余下的16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受益户数38450户。年存栏生猪10万头以上县落实规模养殖场线上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5万亩、配方肥3万吨、商品有机肥17万吨、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6.4万亩次、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135万亩次,实现化肥减量2700吨、农药减量105吨。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养殖模式技术推广面积13600亩,推广稻鱼共生轮作面积7330亩,实施增殖放流10630万尾。

二、防洪水

实施强库工程,全市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5座,万方以上山塘除险加固92座。实施固堤工程,全市完成海塘河堤加固2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建设工程、富阳区富春江治理工程、建德市新安江兰江治理一期工程、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实施扩排工程,全市新增强排能力50立方米/秒,完成七堡排涝泵站扩建工程、西湖四五排灌站改建工程,继续建设滨江浦沿排灌站、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富阳区皇天畈区域鹿山闸、青云桥闸、受降闸除险加固工程。

三、排涝水

推进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完成管网清疏20XX公里;增加应急设备0.4万立方米/小时;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8条;改造易涝积水点20处;新建雨水管网9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7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6公里。

四、保供水

新建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5公里,完成祥符水厂改造25万吨/日。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7.22万人;全市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5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92万亩。

第9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文

长沙市气候温和,降水充沛,雨热同期,四季分明,适合农作物生长,常年粮食种植面积约37万hm2,其中稻谷播种面积约33万hm2,常年出栏肉猪约800万头。丰富的农业资源,为长沙市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近年来,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休闲农业在长沙各地区方兴未艾,呈现一派繁荣景象。循环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有一定的不足。

1.1常见循环农业模式得到有效应用

长沙县星沙镇和浏阳市沙市镇早在2000年时就开展了“稻-鸭”共生模式的试验示范,实现了稻谷增产和鸭子增值的双赢效果;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的养猪户从2005年开始应用“猪-沼-粮”循环模式,陆续建设了户用沼气池,进行了改圈、改厨和改厕。利用猪粪便生产沼气,沼气作为家用燃料,沼液和沼渣随沟渠进入农田作为有机肥料,其中以沼气利用率最高。截至2013年底,长沙4县市拥有户用沼气池约35万个。

1.2产业结构单一,种养结合度不高

区内种养结合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比例不高,除了传统的水稻种植外,多数农户都是单一的发展果树种植、苗木种植、水产养殖、生猪养殖,少数农户同时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如长沙县跳马乡农户主要发展苗木种植,黄花镇的农户主要发展蔬菜种植,极少同时发展生猪养殖;长沙县白沙镇农户主要发展生猪养殖,极少同时发展果树、苗木、蔬菜种植。因同一地区产业结构单一,种养结合度不高,一方面种植的苗木、蔬菜基地不能近距离、有效的利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另一方面畜禽粪便的沼液沼渣不能近距离运输到果树苗木、蔬菜基地,严重制约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良性循环。

1.3资源再循环利用链条较短,循环模式单一

因同一地区产业结构单一,种养结合度不高,导致循环方式单一,资源再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短。各县市只是简单的运用了“猪-沼-粮(果、蔬菜)”循环模式和“稻-鸭”共生模式,没有充分利用“养殖业-沼气-种植业”这个链条原理,结合发展其他产业,进而主动构建“猪-沼-果木-鸡(林下养鸡)-蚯蚓-菌-沼”、“稻草秸秆-养牛-牛粪-沼气-粮食”等循环农业模式。

1.4基础设施欠缺,技术瓶颈制约明显

长沙市各县市的农民追求发家致富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较强,但因基础设施欠缺和技术瓶颈制约,难以自主构建科学的循环模式,资源再利用的生态产业链条比较短,没有完全充分地利用当地资源,农业废弃物只是经过简单粗加工和低层次利用,除沼气技术较为成熟外,其余技术仍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如稻草秸秆未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利用。稻草秸秆的收集是一项费时费劳动力的农活,因缺乏科学、有效的秸秆利用方式而导致秸秆丢弃于田间地头,或者就地焚烧,秸秆利用率不高。另外,沼液和沼渣因输送管道设施不到位,且受区内种植作物面积、位置影响,只能随沟渠排放至附近的农田,随意性较大,不能有效贮存或远距离管道输送,限制了沼液和沼渣的利用。

2长沙市循环农业模式构建

循环农业最主要特征是产业链延伸和资源节约。长沙市各县市主要发展的产业有水稻、蔬菜、食用菌、茶叶、果树、苗木、生猪、山羊、水产和禽类,研究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循环经济的“3R”原则,结合区内产业,构进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循环农业模式如下。

2.1农业废弃物多级循环利用的模式

主要是充分利用畜牧业产生的畜禽粪便和种植业产生的秸秆。根据刘朝晖等统计估算,长沙市2010年畜禽粪尿产生量为1713.07万t,其中,粪尿产生量最大的是肉猪及繁殖母猪,产量为1100.34万t;2010年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299.84万t,其中以稻谷秸秆产生量最大,占农作物秸秆总量的82.67%。可见,解决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问题,对保护环境和发展循环农业有重要的作用。

2.1.1畜禽粪便充分利用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畜禽粪便通过一定的技术加工处理可资源化,即肥料化、饲料化和能源化。如通过干清粪工艺,将粪便加工成颗粒肥料和颗粒饲料,也可以通过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目前,长沙各县市有农户散户养殖和规模化养殖场,建议农户继续推行户用沼气利用方式,沼气用于家庭生活燃料,沼液和沼渣用于灌溉自家蔬菜地和水稻田;规模化养殖场因畜禽粪便、尿液产生量大,建议采取干清粪工艺,将粪便加工成颗粒肥料和颗粒饲料。因加工颗粒饲料的技术和饲喂技术较高,以加工颗粒肥料为推荐利用方式。建议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应配套建设专业化有机肥料生产加工厂,将畜禽粪便通过“干湿分离”、除臭、发酵、烘干、造粒加工成便于运输和储存的有机肥料;分离的污水进入沼气池,通过发酵处理后,用于灌溉农作物,实现废水再利用。

2.1.2秸秆充分利用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可循环利用的生物质资源,秸秆经收集处理后可作肥料,如秸秆直接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也可以作为动物饲料,通过青储、微储及氨化等处理措施,制成便于牲畜消化吸收的生物饲料;初级利用可以作食用菌培养基原料,编制草帘草苫,用于蔬菜产区的温室大棚等,也可以直接入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深层次利用可以作造纸原料、提取生物乙醇、秸秆压缩固体燃料等。结合长沙市的产业和现有秸秆利用技术现状,近期建议秸秆作初级利用。一是作为食用菌培养基原料。区内食用菌基地可以收集周边的稻草秸秆作为食用菌的培养基原料,减少对木屑、木材的消耗量;二是入沼气池发酵产沼气。根据长沙市2008年开始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规定城市建成区退出养殖业,各区、县(市)制定当地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调整全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因禁养、限养、适养等规定,部分农户减少了养猪数量,之前建成的沼气池因粪便原料供应不足产气量减少,甚至部分沼气池闲置。建议该片区农户收集秸秆直接入沼气池发酵产气,一是能继续使用方便、干净的沼气,二是充分利用秸秆资源使之能源化。远期建议作深层次利用,当前秸秆造纸、提取生物乙醇、秸秆压缩固体燃料等技术正在不断改进,国内个别地方秸秆压缩固体燃料技术已较为成熟,今后长沙地区可结合《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增加资金、设施投入,运用新技术以秸秆为原料生产固体燃料,取代煤炭,为日常生活提供能源。

2.2产业链循环利用的模式

2.2.1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型产业链循环利用模式

以沼气为纽带,把养殖业、种植业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植物生成-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动植物利用”的循环链,长沙市各县市主要发展的产业有水稻、蔬菜、食用菌、茶叶、果树、苗木、生猪、山羊、水产和禽类。建议在粮食、蔬菜、茶叶、果树和苗木种植基地发展“猪-沼-粮(果、蔬、茶、苗木)”、“猪-沼-果木-鸡(林下养鸡)-蚯蚓-菌-沼”、“稻草秸秆-养牛-牛粪-沼气-粮食”等循环模式;在水产养殖基地发展“猪-沼-鱼-鸭”、“猪-沼-鱼、湘莲、藕”等循环模式。总之,遵循“畜禽养殖-沼气-沼肥-种植业”的原则,构建以沼气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型循环产业链模式,带动区内农户走“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多业发展”的致富之路,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2.2.2立体种养结合的产业链循环利用模式

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物种的特性及其对外界生长环境要求各异的特点,利用共生互补原理,在同一时间、空间内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同步发展的种养模式。建议区内结合产业积极发展“稻-油菜”、“稻-鸭-鱼”“、鱼-湘莲、藕-鸭”“、果树(苗木)-蚯蚓-鸡(鸭鹅)”、“秸秆-菌(菇)-蚯蚓-鸡”、“牧草-羊(鹅)”等立体种养模式。农作物还可以实行间种与套种等立体种植,如“果树-花生(大豆、白菜)”、“玉米-花生(大豆)”等,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互补优势积极发展农作物种植,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上实现优质、高产、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种养模式。

3发展长沙市循环农业的对策建议

发展循环农业不仅需要生产者农民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引导者政府的积极引导与支持,还需要各部门、各层面的协调配合,才能从上到下,全方位的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3.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发展循环农业的意识和氛围

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循环农业的理念、模式、效益和发展循环农业的必要性、重要性进行宣传,形成发展循环农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和普及循环农业知识与技术,提高农民发展循环农业的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接受新品种、新技术、新生产方式的能力。促进政府职能部门转变工作观念,以发展循环农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好发展循环农业的发展规划,引导和激励区内农民发展循环农业。同时还可以引导科技工作者的研究领域方向,引导科研人员侧重对循环农业理论和实际应用的研究,增强循环农业的科技理论和应用水平。

3.2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循环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坚强后盾。循环农业是一种跨学科的农业综合发展模式,需要掌握生态学规律、生态工程学原理,并运用现代信息工程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系统工程技术等学科知识,组装集成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因涉及面广,科技含量高,技术集成复杂,需要加大对循环农业相关科技的研发工作,为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强大、持续的技术支撑体系。一是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实施循环农业专业型技术人才工程,充分利用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等科技资源,重点培养一批循环农业领域的专业人才。二是完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是搭建循环农业技术交流平台,加强区域间循环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促使不同的循环理念和模式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3.3宣传典型示范,积极探索循环农业发展新模式

培育并宣传典型示范,引导区内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农业,重点发展农村沼气,使沼气建设与发展循环农业相结合、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相结合,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循环农业示范发展模式,辐射带动长沙市乃至湖南省循环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长沙市各县市紧邻长沙城区,社会经济水平相对其他地区较发达,近年来,长沙市各类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园、休闲农庄等现代农业发展有一定的规模和成效。建议根据园区特色经营项目构建新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循环农业模式,促进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延伸,如“农业+加工业”循环模式、“农业+餐饮服务业”循环模式、“农业+休闲观光业”循环模式,构建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循环农业模式。

3.4编制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发展循环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前期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提出循环农业的发展思路、途径、目标和模式及相关的工程措施、支持重点领域与保障体系,科学地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重点包括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农业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农业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把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纳入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当中,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做好农业技术的普及教育工作,以规划引领全局,统筹推进循环农业发展。

3.5加大对循环农业的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循环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