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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型商场 消防安全 现状 安全管理重点 安全管理策略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大型商场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长,数量越来越多。不断增长的大型商场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但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导致大型商场在营运过程中频频发生火灾,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的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是商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大型商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大型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并由此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相关建议。
一、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许多大型商场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在改建或扩建时,没有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不能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往往在选址、建筑材料、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应急照明等方面的设计都存在着问题。例如:有些商场安全出口数量少而且宽度也不够,疏散通道不畅,而大型商场往往人员都比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就比较容易因人员疏散不及时而导致重大的人员伤亡;建筑商为片面的追求利润,大量使用不规范的建筑材料,或擅自改造装修,任意超负荷的增加用电设备,从而大大的增加了火灾负荷,给消防安全管理留下了隐患。
2.未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妥善的维护及管理
很多大型商场虽然已安照国家工程建筑标准设置了相关的建筑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等,但并未对这些系统进行妥善统一的管理,没有实现联动控制,让这些系统的运行相协作处于最佳状态,无法让它们在发生火灾时发挥最佳功效。而且有些商场仅设置了消防栓及灭火器系统,而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这些建筑消防设施,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火灾,导致火灾扩大无法控制。
有些大型商场的经营者未能妥善处理经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关系,对消防安全重视度不够,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火灾事故持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也不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等制度,或者虽然有些商场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未认真监督落到实处,或者相关制度理论与实际不符,没有可行性,让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另外,有些商场消防监督人员自身能力水平也有限,不能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局把握,仅对硬性的火灾隐患能依照相标准制度严查细抠,进行督促整改,但是对软性的火灾隐患如:消防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疏散预案等所造成的危害性不能明察,缺乏认识,从而为火灾埋下隐患。
4.商场员工及群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自求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有些商场人员或消费者在商场内吸烟以及一些其他违规用火的行为,也极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
二、探讨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可从以下几点进行重点管理
1.人员的疏散
当火灾发生时,最先考虑的也是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一定要确保所有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最有效率的脱离火灾现场,减少人员伤亡。
2.装修施工材料的选择
许多大型商场子一味的追求舒适、豪华而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于不顾,在装修时将大量易燃材料进行装潢装饰,例将大量的木材、胶合板、纤维板、地毯、各类纺织装饰物用于地面、墙面、吊顶以及隔板上,大大的增强了火灾的负荷。导致火灾发生时,不仅燃烧巨烈,火势蔓延迅速,比较容易形成立体燃烧,而且还会因燃烧而释放出大量的毒害气体,从而造成大量人员因中毒或窒息而死亡。由此可见不合规范装修材料不仅容易引起火灾,而且火灾发生时带来的危害性也较大,这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
3.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
大型商场所采用的电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都较多,而且许多都是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这就必然导致用电量大。此时,如果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当,例:发热的电器靠近可燃物安装,在夹层或吊顶内的线路采用未穿阻燃管的铝芯线;保险装置、开关的安装不符合要求;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电器设备,导致线路超载形成短路等等,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时一定要给予重点关注。
4.商场内的用火管理
大型商场内的固定用火场所如厨房、锅炉房等,如果液体、气体燃料渗漏或用火不当就比较容易引起火灾;在维修施工时使用明火或进行电焊、气割时不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也容易引起火灾;便用蜡烛、汽灯等进行照明,相关人员随吸烟并乱扔烟头以及火柴梗等都极易引发火灾。因此用火管理也是商场消防管理的一个重点
5.消防设施的投入及管理
当火灾发生时,要及时发现,尽早扑灭,从而减少因火灾带来的损时,此时就要加强对消防的投入及管理。消防设施包含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公共消防设施两部分。虽然目前许多新的大型商场对相关的消防设施都舍得投入,但却对这些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的功效,而且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一旦发生火灾,就后悔莫及。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虽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但是一旦发生火灾,它所带来的效益是任何投资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关企业就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与维护。
三、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策略
依据目前我国大型商场管理现状以及管理要点,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策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严把建设计审核以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消防审核
建筑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的审核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等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的建筑,相关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以及相关的资料送往当地消防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还应通过消防机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进行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而相关的审核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设计进行审核:(1)建筑结构、功用以及耐火等级;(2)防火分区、安全通道及疏散;(3)防火门、楼梯间;(4)消防给水、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自动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
特别是防火分构、安全通过及疏散、消防设施,在建审程序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核,从硬件上让商场的安全系统得到保障。
2.做好对电气设计和施工的防火审核
大型商场的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务必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杜绝无证设计或无设计施工的现象。电气工程的施工也务必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无证进行建筑电气工程的安装施工,在电子产品的选用上也要尽量选择高质量的,严禁选择已淘汰的产品。当电气线路投入使用后,应定期对电气线路以及相关的电器设备进行检修及维护,若出现过载、发热、漏电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从而防患于未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后期会有更多的电器设备进入大型商场使用和销售,因此在商场做定期维修整改时,为适应长远的发展需要,电气设计应选择导线截面。在电气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做好线路连接、大功率灯具防火、保护线路绝缘、防止中性线断裂等工作,以减少安全隐患。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型商场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单位上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系统。为了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可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型商场的法人代表是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大型商场应当将消防安全责任逐级渗透,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大型商场所有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执行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还应定期将商场消防安全情况报告给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涉及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给消防安全责任人。
4.大型商场进行施工时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的发生,是用来指导人们日常工作的准则,许多火灾都是由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而引起的,因此,为减少消防安全隐患,大型商场在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执行以下几条规定:
(1)施工前一定要制订详细的计划,需明确施工的范围及时间,并要求经过商场消防安全负责作的审批后才可进行施工。商场在营业期间,应严禁进行电焊、油漆等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2)施工队伍及所有的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也要安排相应的具有消防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并需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施工也需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才可进行。
(4)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以及使用单位应共同协商,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5)施工结束后要及进对现场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并派专人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引起火灾。
5.大型商场应每日定时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
在巡查时就确定巡查人员、巡查内容、巡查部位以及巡查的频次,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有没有被占用或堵塞;安全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是否在岗以及其它相关情况。
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遗留火种应及时消除。
防火巡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对于无当当场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6.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及保养
大型商场应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相关规定,找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遵守有关规定,定期对商场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以保证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7.做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技能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是大型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及培训,来提高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以及消防安全意识,对于增强大型商场的抗火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近几年,因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而引发火灾的事故越来越多,火灾发生后因不懂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而盲目逃生而至死至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显现商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方面的不足性以及重要性和迫切性。许多火灾事故,本来可以将之扑灭在初起阶段,或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和及时组织引导商场人员快速疏散,从而避免较大的人员伤记忆和财产损失,但由于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商场员工的消防意识比较薄弱,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从而加重了火灾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大型商场要严格落实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消防法规、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商场以及各岗位的火灾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各类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火以及自防自救逃生的知识及技能;组织、引导商场群众及时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大型商场在营业期间,也要履行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培训的义务,可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以及该商场的疏散预案和疏散路线。
8.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机构要加可对大型商场进行监督抽查,发现火灾隐患时,要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到期进行复查,对于过期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而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场,要依法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过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对期进行停产停业处理。
结语: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力量外,商场自身也要提高自身对火灾的防御能力,在建筑设计结构、消防设施等硬件以及员工的消防意识、消防技能等软件两方面同时加强,从而提高商场的防控水平,有效的预防大型、恶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孙卓英:浅谈大型商场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19)
[2] 周颖:浅析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问题分析[J].科协论坛(下半月). 2008(12)
[3] 刘海涛:浅析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的防火措施[J].中国西部科技.2008 (36)
[4] 林真:大型商场、超市的火灾危险性及防治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8,(05)
1.建筑内部装修和电气设计的防火措施。原有建筑基础上改建,楼内部分电线存在氧化和破损以及超负荷增加用电设备,都可能引发火灾。更换和修复已破损、发热、漏电的电线。已经投入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及维护并做好记录,防患于未然。
2.消防设施疏于管理,缺乏相应的维护,时间一长消防系统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最终不能使消防系统发挥最佳功效。消火栓线路和水压部分实现不了联动控制。遵循有关规定,全面检测、维护保养、维修检查,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3.人员疏散,首先应对保卫科主干人员和消防疏散引导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最佳疏散路线,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疏散逃生。每年至少两次的应急疏散员演练,进而加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完好。改建两个钢梯,应标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地贴、指示牌)。
4.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
二楼服装、三楼化妆品、和商位装修所用木质材料都属于易燃可燃助燃物品,加强保安巡查力度,随时制止商户和顾客吸烟和明火的出现。针对商场部分商户私自拉接电情况,电线载流量过高容易引起火灾应着重做好日常巡查。对商场的五个疏散通道进行日常巡查,保持畅通,禁止占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并记录。
5.消防宣传与培训
通过广播消防知识或是印发消防宣传单,使商场人员从心里意识上重视防火和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员,明确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任务。
6.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
二楼服装、三楼化妆品、和商位装修所用木质材料都属于易燃可燃助燃物品,加强保安巡查力度,随时制止商户和顾客吸烟和明火的出现。针对商场部分商户私自拉接电情况,电线载流量过高容易引起火灾应着重做好日常巡查。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并记录。
商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二】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领导和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进一步完善消防装备和设施,确保公司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保障全面无特重大火灾的发生。
三、全年主要任务和措施
消防站每月例行一次安全检查,查出隐患,立即整改,不按时整改的,按千分制考核进行惩罚;对到期(报废)灭火器材进行更换、购置、灌装;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自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测试维护消防设施,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出黑板报,发放宣传单,条幅、宣传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技能和逃生技能;定期开展消防预案演练活动;健全组织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外来单位人员进厂实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违章者严肃处理。
每季度工作任务如下:
(一)第一季度工作
1.狠抓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组织各单位自觉进行隐患自查工作,同时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2.公司与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认真总结和分析,继续探索消防安全工作新思路,把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底。
(二)第二季度工作
1.四月份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考核达标上岗;
2.开消防委成员例会,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下达下半年工作目标及要求。
(三)第三季度工作
1.督促各单位把夏季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
2.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制度、消防队伍建设及消防设施情况,排查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3.八月份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第四季度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工作的宣传,开展以消防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以灭火器材为重点的所有岗位,确保实效和数量;
【关键词】 大型商住建筑 消防安全 思考 存在问题 措施
大型商住建筑的增加使得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为在近些年来,大型商住建筑发生了很多火灾,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经过检查,很多的大型商住建筑之所以发生火灾,就是因为消防管理没有做到位,因此加强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分重要。接下来,笔者就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做具体的思考。
1 大型商住建筑存在火灾隐患的因素
首先,大型建筑面积很大,结构又相对复杂,这就为扑救工作增添了很多困难。现代的大型商住建筑一般都是购物、仓储、娱乐相结合的建筑,这样的建筑相互关联的跨度非常高,一旦发生火灾,无论是人员疏散还是灭火都有很大的影响;其次,大型商住建筑的可燃物相对多,这样就加速了火灾蔓延的速度。尤其是在大型商场或者超市的建筑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因为超市或者商场中有很多的商品,这些商品很多都是可燃物,再加之,还有很多商品储存在仓储库中,因此一旦出现火灾隐患,而不及时解除,那么后果那不堪设想,不仅商场或者超市损失严重,还会殃及周围的建筑物;再次,人员流通密集。这是大型商住建筑存在的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现代大型商住建筑中一般都是汇集各种商业元素的建筑,无论是娱乐还是餐饮应有尽有,因此每天在大型商住建筑中流通的人员非常多,如果不做好消防管理,一旦发生火灾,非常容易出现踩踏的现象;最后,大型商住建筑应用电气设备非常多,耗电量非常大。现代大型商住建筑一般都具有多功能性,这种多功能性需要很多的电气设备做支撑,以电能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因此如果不能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很可能因为电气老化而出现火灾,而因为电引起的火灾危害程度更大。
2 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现状
虽然近些年来,大型商住建筑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已经加大了投入力度,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来说,依然不容乐观,很多的管理者还是没有对大型商住建筑的消防安全引起高度的重视,所以大型商主建筑出现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呢?笔者总结如下。
2.1 大型商住建筑的防火设计不标准
尽管国家很多的法律法规都对防火设计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从实际调查中发现,一大部分的大型商住建筑的防火设计都不标准,这主要体现在某些大型商住建筑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并没有严格按照防火标准来选择,还有很多建筑商为了一己私利而选择那些国家并没有检验的材料,再加之,很多的大型商住建筑防火标志,设计者在设计时并没有详细的去设计,有时很难辨别。
2.2 有有效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虽然许多的大型商住建筑都配备了完善的消防设施,但是因为管理人员并没有对消防安全足够的重视,所以很多的消防设施都成了建筑的摆设,不到紧急情况一般都不会使用,因此更不会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修。这就导致了很多的消防设施逐渐老化,等到真正需要使用时,已经不能发挥其作用。再加之,有些大型商住建筑在扩建或者改建的时候,忽视了对消防设施进行补充,使得扩建的那部分根本没有消防设施,或者有些管理者为了应付检查,将原有的消防设备用在扩建的部门建筑上,这样也整体的造成了大型商住建筑消防设备的不足。这种现象使得火灾发生时,因为消防设施不足而耽误了救火的最佳时机。
2.3 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够重视
经过对很多大型商住建筑发生火灾的现象的分析,发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员工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非常差,尤其是某些素养不高的员工,在公共区域吸烟,这给大型商住建筑埋下了很大的火灾隐患,再加之,员工平时并没有接受专业的消防知识训练,所以对消防理论知识了解不多,又没有相关实践经验,这使得当大型商住建筑发生火灾时,员工不仅不能帮助顾客成功逃脱,自身也很难通过正确的途径逃脱。
2.4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大型商住建筑功产权以及经营模式的多样化,使消防安全责任边缘化,责任界限模糊化,经营主体之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多次转包、转租、转委托经营的,相互之间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消防安全责任更难落到实处。此外,部分经营者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防火意识淡薄,对火灾事故持侥幸心理,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经费投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预案等。有些商住中心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未认真监督落到实处,或者相关制度缺乏实际可行性,使得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3 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3.1 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总责。大型商住建筑中的各商家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明确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各单位、各员工身上,确保商住建筑中的从业人员各司其职,有效地预防和处理火灾事故。此外,仅依靠条文式的规定很难让各单位的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因此,建立完善的奖惩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的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通过必要的奖惩措施确保制度的实施,使单位自上而下形成健全的防火安全网络和自救体系。
3.2 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这是作好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尤其对于新上岗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当定期举行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宣传活动,如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本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相关消防设施的性能以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初期的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
3.3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消防器材和设施
加大对大型商住建筑消防设施的经费投入,在每个季度的预算开支中留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经费,积极落实资金。增设应急灯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置必要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在柜台、货架等营业员和顾客便于操作的场所设置消防水喉,在商场、电影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等。
3.4 及时检查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制度,对已有的消防设施要指定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查找出灭火器材中存在的漏洞并加以改善。及时更新已经失效和落后的消防设备,增加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在火灾初期能充分发挥其最大的功能,确保商住建筑中人、财、物的安全。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对于大型商住建筑来说,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我国目前在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引起的,所以随着相关人员意识的提高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出台,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是笔者经过多年的大型商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来的,希望能够为相关大型商住建筑单位提供借鉴,为降低大型商住建筑发生火灾的概率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汪伟.大型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监管对策[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1(07).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保卫处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保卫处处长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保卫处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责任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各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员为成员。
七、各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并与各下属单位和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书面报送上级单位保卫部门。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数的20%;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修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计划,负责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完成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其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况,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4.加强督促其下属单位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及使用状态。
5.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4、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熟悉本岗位周围的疏散通道,学会逃生自救;熟知消防报警的各种途径,遇到发生火灾时能够快捷、有效地报警。
5、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危及本岗位消防安全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本(二)
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促进全县消防重点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特与全县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应委托
规范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组织防火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组织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竞赛活动,将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工学习教育内容。、
7、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和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门培训。公共娱乐、餐饮住宿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应当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实重点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消防资格培训制度。
8、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应及时申报消防机构备案。
二、奖惩规定
本责任书完成情况由岳池县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安消防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 单 位:
一是抓好消防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大队要抓紧编制消防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全县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做到消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抓好消防队伍建设。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城市消防队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备防护装备,保障消防经费,增强消防力量。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明确主管消防领导,配备专职消防员,组建消防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按照有车、有房、有人、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建成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并投入执勤。
三是抓好消防设施建设。按照消防规划,在对原有市政消火栓维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在新建或改造道路、新建民宅或商住楼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购置大吨位和高喷消防车,配备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尽快落实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工作。
四是抓好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
五是抓好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全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公安局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保障物质,建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库,装备器材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值班备勤制、隐患排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组织救援。
六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开展消防知识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有工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力度。
二、排查隐患、强化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继续对商场、学校、网吧、歌厅、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全县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整改,经验收合格一个,营业一个。建设局要拆除县城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开工前的检查验收,重点对建筑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交通局要对事故多发地段的道路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客运车辆的车况、证件检查,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从源头加强客运车辆监管。交警队要加强交通安全巡逻,在主要事故多发地段、路口设立检查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辆载人行为。各乡镇、广电部门要加强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严禁元宵节期间乡镇各秧歌队、文艺表演队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1、要狠抓“三项责任”的落实。按照消防安全三项责任分解的要求:一是落实主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确定专职消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巡逻队,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验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装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消防网络体系建设,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2、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分析及防范措施
12月14日中午12时许,武汉庄胜崇光SOGO地下一五金配件商店突发火灾。记者目前了解到,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中新网消息,武汉市消防部门于当天中午12时17分接到报警,共出动6台消防车及30名消防官兵。消防官兵抵达现场后迅速展开扑救,火势得以控制。
据了解到,此次火灾是庄胜崇光SOGO百货地下一层的一个杂物间失火所致,过火面积不大,大约5至6平方米。恰好上面有个排烟机,于是将烟雾抽上去了,造成现场浓烟滚滚的场面。
作为进行商业活动的综合性场所,大型商场多设置在闹市中心和繁华地段,经营范围广,商业种类多,与人们各方面消费需求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各类生产生活用品需求在不断改善,各类工业、农业发展所需的材料、设施逐步增多,从而众多大型商场在全国各地相继新建、改建和扩建,予以满足各地的发展需求。然而,纵观近10年来,我国商场大火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大型商场的火灾事故呈现迅猛抬头之势。如沈阳市商业城、吉林市中百商厦、常德市桥南太原市场、新疆德汇广场火灾等。在这些火灾事故中,有的动辄伤亡十几人,甚至高达数十、上百人;有的整座大厦付之一炬,蒙受了数以亿计的巨大经济损失。那种惨烈的景象,无不让人扼腕叹息,心痛不已。商场火灾猛于虎,种种火灾造成的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连同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火灾频频,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新年伊始全国各地的多场大火虽然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让火灾受害者有着切肤之痛。为什么商场内频频“发火”?这些商场火灾有没有给各大商场带来一些启示和防备?从消防意识软件到消防器材硬件的准备,每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通过记者及各地消防人员的实际调查发现,夺命大火并没唤起社会对防火的重视,消防安全现状依旧不容乐观。
消防管理混乱,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火灾隐患严重。
纵观近几年国内大型商场发生的火灾事故,不难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吸烟等人为因素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而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则是火灾扩大蔓延,最终酿成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原因。部分商家由于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不足,不同程度存在防火分区超面积,防火分隔设施不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安装不到位等先天性火灾隐患;员工消防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致使安全隐患层出不穷。
同时,许多超大型商场在建设初期由于消防投入不够,往往造成自动消防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施一项或多项短缺,造成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有些虽然进行了配套设施建设,但由于管理不善,维护保养工作没有跟上,造成损坏或瘫痪,个别商场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曾经造成54人死亡的吉林中百商厦大火,也同样存在着内部疏散通道不畅的问题,紧锁的铁栅栏门阻隔了被困者的逃生之路。商厦内仅安装有火警报警器,而并未按照消防规定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警报,3条消防通道也非常狭窄,而且没有逃生指示标志。就连应该摆放在醒目易取位置的灭火器也被锁在距离商厦20多米远的地方。更加令人震惊的是,仅有的近30个干粉灭火器,有近四分之三已经过期。
面积过大,火灾荷载增大
由于大型商市场建筑面积巨大,平面布局复杂,商场内商品堆集,过道狭窄,使得火灾荷载增大。同时,商场的室内装修大多采用麻织物、木龙骨、三夹板、纸、塑料等可燃装饰材料,加上经营品种主要为服装、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荷载增大,极易产生“轰燃”,一旦着火,火势沿各种孔洞、楼梯间管道井等部位蔓延,极易造成大面积燃烧,扑救难度极大。
2008年1月,新疆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的大火由于消防设施不畅,以及存放的大量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等易燃商品,使得大火在过道蔓延,致使火灾从大楼底层迅速发展,整栋12层商场的商品全部被烧毁,涉及经营商户1046户,直接财产损失数亿元。
消防安全意识弱
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也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原因。商场火灾若发生在非营业时间,通常值班人员少,初起火灾不易被发现。有的商场超市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初起火灾扑救不力,报警不及时,延误了灭火和救人的最佳时机。
吉林中百大厦起火后过了20多分钟才有人报警,延误了灭火救援的最佳时机,当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火场内部的部分人员已经遇难或昏迷,不仅本身丧失逃生能力,而且给搜救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另外,由于超大型商场大多地处繁华地区,顾客云集,十分拥挤。节假日、黄金周最多时可达到几十万人,商场内人推人、人挤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产生恐慌和骚乱情绪,易造成群死群伤;而部分大型商场消防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短缺,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人均十分困难,必然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莫等火起空余恨
为何大家对身边的隐患视而不见?也许,“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做,也没有见过谁家着过火”的想法最具代表性。然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火灾防范亦是如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建立消防意识才是火灾预防的关键。简单一句话,要想将商场火灾事故消弭于无形,就得时刻绷紧消防安全之弦。
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商场的防火安全组织是领导和推进防火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要根据商场的实际情况,建立落实各项防火制度,逐级建立防火灾全责任制。商场的法人代表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体职工也要根据每个人的工作岗位性质,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对改建、新建或扩建的大型商场,消防部门在审核、验收或消防安全检查时,要严格依据放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消防技术把关。对于建筑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消防车道等消防设施及室内装修材材料等要符合消防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给予下发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的安全区管理,坚持经常性是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是预防火灾发生的重要工作。消防安全操作规章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操作方法,用了指导人们日常工作的准则。同时对于用火、用电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并严禁在商场内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禁止超负荷用电,不用违章电料和保险装置。同时商场内每月应不少于一次由主管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要组织专门检查。对于公安消防部门和自身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认真整改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只有做到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因此,对超大型商场必须在高密度的消防自救训练的基础上,制定周密的灭火救援作战总体预案和各分层子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准确处置。同时,对建筑内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搞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于提高人们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大型商场抗御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安全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工作,从眼前看,并不会直接为企业带来利润和效益,但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它所产生的效益是无法替代的,所以将眼光放的更加长远,加大对消防的投入,这才是“百年大计”。
2012年5月16日
广元温州商城起火
消防隐患致重大损失
2012年5月16日上午8点34分,位于四川广元市利州区北街的温州商城发生火灾,大火4小时后才被扑灭。火灾造成12名温商的店面被烧,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在火灾扑救过程中,3名消防队员和1名矿山生产安全救援人员受伤。在火灾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灭火救援工作。但是,商城的消防栓里无水,导致灭火不力。商城当中新建设的铺面,虽然增加某些收入,导致消防车无法驶入,救火人员只能长时间“望火兴叹”!
2012年7月5日
达州市朝阳商场发生火灾
损失超200万
2012年7月5日早上,位于四川达州市朝阳东路的朝阳商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所幸无人伤亡。笔者闻讯赶到时,大火已被消防官兵扑灭。据目击者称,起火时间约为早上7点半,起火点位于商场二楼的某楼盘售楼部内。由于火势蔓延迅速,待消防官兵接警赶到时,大火已蔓延至一楼和三楼。消防官兵赶到后,迅速扑灭了大火。据受损最严重的某楼盘售楼部、朝阳医药有限公司和朝阳商场部分服装商户称,此次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2012年6月30日
天津蓟县莱德商厦发生火灾
致10死16伤
2012年6月30日下午16时许,天津蓟县县城莱德商厦发生一起火灾。截至当晚23时,初步确认10人死亡,16人受轻伤。目前莱德商厦大火已被扑灭。据公安部门介绍,事故系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源线发生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2012年8月1日
大连华南商城起火
52辆消防车出动
2012年8月1日上午9点左右,大连市沃尔玛华南店发生火灾,大量消防车赶到现场救援。另据大连消防支队的官方微博透露,发生火灾的华南国际商城四楼楼顶简易库房。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52辆消防车、210名官兵赶赴现场实施扑救。
2012年10月25日
扬州汇银家电卖场起火
大火狂烧3小时
2012年10月25日凌晨1点钟左右,位于扬州市石塔寺附近的汇银家电卖场突然起火,火从西面一楼小店开始蔓延,导致汇银家电主楼二三四五层起火。早上7点多,经6小时扑救,火势基本控制。
2012年11月28日
直击陕西延川购物中心
大火现场
2012年11月28日早上6点左右,陕西延安市延川县文化艺术购物中心大楼发生大火,附近企业及远在百公里外的延安消防支队调集官兵178人、消防车19辆也赶往现场扑救。知情者称,位于大楼负一层的电器商场着火后,火势顺着楼层上窜,将楼上的超市、电影院等几乎烧了个精光。
2012年12月14日
武汉庄胜崇光SOGO地下
(一)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09年,执法大队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全区非法屠宰、“注水肉”、“白皮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杜绝。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制定了《*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督促了21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天顺、百大超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了城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自20*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接到举报投诉为0起,案件查处为0起。
三是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加强猪肉食品市场的监管和检疫检验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认真做好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换证工作。按照每厂(场)“一证一牌”的要求,认真初审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出的换证申请,全面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符合条件的重新确认资格并换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的予以换证,仍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经审核,报上级批准,全区2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18家符合资格条件,并取得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有3家不符合资格条件,责令限期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分别到城区、河图、板桥、汉庄、辛街、瓦渡等乡镇为取得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颁发了证书和标志牌。
五是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六是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综合执法大队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完成*商务信息14期,占局对我大队考核量的140。
(二)及时转变安全工作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2009年,执法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履行新的职责。2009年是我局安全职能重大调整之年。年初,局分管领导带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时与区安委会、区节假日办、区食品安委会、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使商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尽快步入了正轨。执法大队进一步强化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涉外企业,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新的职能职责奠定基础。对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加强生产出口产品期间的安全监管,做到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新的职能职责转变后,面对新的监管对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确保了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对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009年,我局与6户外经贸企业、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责任状签订率达到了100。
三是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执法大队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全区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起草并下发了《*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隆商务〔2009〕30号)、《*区商务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商务局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隆商务〔2009〕51号)。从创新和转变上探索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有关内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为公众聚集场所。由于公共聚集场所所具有的环境复杂、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等特点,消防安全管理难度极大,现实中存在很多负面因素。
1.1 消防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直由消防主管机关“单枪匹马”完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公共聚集场所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加,而消防公安机关的数量和规模却没有相应增长,造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规模上的不对称。由于消防公安机关力量有限,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以覆盖全部管理目标,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游离于管理范围之外,造成漏管和失控现象。同时,庞大的工作量使得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疲于奔走,身心极度疲劳,管理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工作效率不高。
1.2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公众聚集场所多为服务产业企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常常因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通常表现为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主要存在于文字之上,成为应付消防检查的手段,没有真正发挥应有作用;消防防范措施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消防设施、设备老化、故障、没有正确使用等。同时,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设施多样,结构复杂的特点也使得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困难,比如因为管线暗敷,维护空间狭小等都使得维护管理难度加大,成本增加,进一步降低了公众聚集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愿。1.3 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管理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持续深化,部分行政管理机构撤销合并,剩余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消防安全管理领域,消防公安机关一直处于单打独斗状态,缺乏和其它行政执法部门很好的配合。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日趋多元化,消防管理复杂程度不断上升,单单依靠消防公安机关的力量难以保证消防管理和防火监督工作效率。
2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2.1 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重点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针对当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种种消防隐患,消防机关要采取有预见性的措施,做好宏观控制,通过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做好公共场所工程消防安全审查工作,从工程设计、施工、原材料防火等级等方面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把好工程消防安全关。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的抽检工作。在抽检过程中要严格做好记录,保证一切行为可追溯,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定行为坚决依法处置,通过对部分单位的检查处理达到强化整个行业乃至社会消防安全状况的目的。
2.2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当前行政体制改革、执法部门权责交叉减少,工商、文化等部门不在负责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审查,消防监管机构持续精简的情况,消防公安部门要把消防管理工作的重心由准入审批调整到日常监管上来,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同时,由地方政府组织召开消防安全管理联系会议,形成由消防公安机关牵头,质监、卫生、工商、税收、文化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联合执法体系。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利用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从各自分管领域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依法进行规范与约束。建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消防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除消防公安机关外,其它工商、文化等部门也要通过配套法律法规加以处理,从而形成管理合力,以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效率。
2.3 强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职能公众聚集场所是其自身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只有公众聚集场所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真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改变公众聚集场所重视经济效益轻视消防安全的旧有意识,使其真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首先要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可以通过政府、行业、公安消防部门的正确引导、重大火灾消防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把消防安全意识灌输到企业经营者脑中。企业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了,自然就会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出来。企业可以通过实施安全责任制,将安全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每个员工都成为构成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一份子,每个人身上都担负着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从而形成企业全员消防的合力。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