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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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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现状

第1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区;管理;治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142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2

“社区”一词最早由斐济南・滕尼斯定义为:“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这一定义用在我国的农村社区上同样比较贴切。我国农村社区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着,当前很多地方也开始了对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但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社区的建设仍推行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种种问题制约了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1 我国农村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将村民自治制度引入法律轨道,为农村社区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当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还不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模式,仍是一种缺乏参与、缺乏合作的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

1.1 管理方式落后,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4个方面,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通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等形式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推动农村事务的公开。然而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尽管采取了这一自治模式,实际上仍沿用了传统的管理方式。很多地区村委会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并未定期召开村民会议,一些村务活动常常是部分干部说了算,未做到及时公开,还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这就无法保证村民的自治权,村民自主这一民主制度就没有落实到位。

1.2 农村社区居民缺乏主体意识,参与积极性不高

在村民自治制度中,村民本应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参与积极性,“面对农村社区推行的政治民主建设,村民广泛存在着村民政治冷漠现象”。从主观因素来看,农民受自身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限制,缺乏民主观念和参与热情。从客观因素来看,受我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农民形成一种“唯官是从”的习惯性思维。尽管当前赋予了农民自治的权利,但很多农民仍然认为作决策的应该是部分干部而不是自己,对于农村社区重要事务他们更愿意采取一种观望的态度而不愿意“出头”,甚至对于侵犯了自己利益的事情,也选择忍气吞声。

1.3 农村社区资源利用率低,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使农村社区缺乏规划者、引领者和建设者,影响了农村社区的建设。而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社区建设无法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导致了农村社区的资源闲置和流失,使我国农村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社区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 农村社区由管理向治理变革的必然性

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而治理理论却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改革思路,治理模式不同于管理模式,它要求各主体能够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这一理念同样适应当前农村各方面的情况,有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1 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升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经济基础

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上了,他们希望了解更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参与意识,这为推动村民的自治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另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同时也吸引了一些民间组织的进入,其中经济性的民间组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实为实现多元共治奠定了基础,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2.2 政府政策支持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政治基础

过去农村和农业为推动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国家开始扶持农业。2003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税费收取基础上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扭转了乡镇政府乱收费的状况,缓和了干群矛盾,也推动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这就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随着我国执政为民理念的不断推进,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也必然要作出新的调整,以人为本的目标要求基层政府转变“大包大揽”的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协同社区居民、企业和非政府部门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3 农村社区建设的复杂性要求实现多元治理

过去农村社区是一个封闭而同质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大量的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打破了封闭而同质的农村社区结构,增加了农村社区的流动性,使农村社区结构逐渐向开放性、异质性和流动性转变,改变了传统的礼治秩序。当前农村社区的建设就同时面临着发展问题和秩序重建的问题,要实现农村社区的有序建设,就必须寻找一条新的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参与主体的资源和积极性,更好地应对农村社区建设中不断出现的问题。

3 实现农村治理转型的对策

农村社区建设的迫切性和复杂性,要求从根本上改革之前的管理模式,推动农村社区的治理改革,调动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3.1 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忽视政府的作用,而是要更正之前越位、缺位以及错位的现象,发挥好政府在整个治理系统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相关政策更加具体、更加贴近实际,使乡村社区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其次,乡镇基层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规来行使手中的权力,根据当地的特色对农村的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调动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最后,基层政府还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并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3.2 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村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农村民主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村民自己依法管理村务,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最终依靠村民自己达到善治。在村民自治条件成熟的地区,基层政府应该放手发动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自治权。在一些自治条件不够成熟的地区,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村民权利的宣传,增进村民对自治的了解,逐步推进自治制度。只有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参与治理的好处,才能带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3 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人财物的进入

农村社区的建设离不开人才、资金、技术以及物资的支持,然而当下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条件差和服务体系配置不齐全,难以吸引人财物的进入。因此,围绕农村社区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就变得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和民间组织加入农村社区的治理行列中,从而针对农村社区提供更多农民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建设效率,节约社区建设成本。

3.4 鼓励农村社区中民间组织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介入

第2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城镇化 空心化 农村社区 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4-0022-04

一些地方目前出现的“农村空心化”现象,生成背景复杂,涉及领域广泛,负面影响明显,采取科学举措加以攻克显得异常迫切与重要。

一、农村空心化的成因与影响

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农村空心化是指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大量甚至是过分转移到城市中务工,而导致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空缺和村庄空间形态上荒芜的现象。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发展态势,农村空心化究其本质是复杂的社会、经济变革在乡村地域的现实反映。一方面,人口非农化转移成为常态,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对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户籍、教育、住房等公共资源供给的缺失和分配上的不均,导致农民难以获得完善的政策和生活保障。无法真正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为此,对其而言,一个理性的选择便是自己“单枪匹马”到城市闯荡,老人和孩子则成为老屋中留守的主要人群,导致农村“年龄空心化”的现象凸显。另一方面,农村建设用地“外扩内空”现象日益突出,农户更多地将新房的建筑选址确定在村庄或城乡交界处,以获取城市的公共资源与享受便利的交通出行等,这又往往造成村内人走宅空,老宅长期闲置,农村“住宅空心化”的现象普遍。

农村空心化给我国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其一。农村空心化造成了我国农村发展格局的失衡和资源的浪费。留守老人和妇女在知识素质、技术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弱化,亦使得科技知识和新技术推广难度增加,进而造成撂荒耕地逐年增加,“一户多宅”情况,数量庞大和布局混乱的新、老住宅又向耕地保护提出了挑战。其二,农村空心化引发了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人口非农转移使得新农村建设主力日益流失,社会管理革新的难度加大。老人养老、医疗和小孩的教育等问题日渐凸显。其三,农村空心化的“外扩内空”,使得农村整体的面貌和人居环境受到破坏。农村村庄内部的空心性及其外部的广延性,直接引起宅基地更大程度的分散,给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村内住宅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在遭遇各类自然灾害时往往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并现实地影响着农村建设的整体风貌和布局。此外,住宅空心化的无序发展,还使得长期以来形成的亲缘临近和邻里互助的朴实民风和人际关系淡化,村民的集体意识受到削弱。争夺宅基地行为的增多,又导致干群关系和村民关系日益紧张。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村内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二、农村社区与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是1887年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首先提出的,它是包含地理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内涵丰富的概念。农村社区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系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村民在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在我国的产生,系新时期乡村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对我国基层民主和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和完善具有积极作用。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不失为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区的功能并积极引导社区建设,自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首次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张后,短短几年间,各地的社区建设便经历了探索实验、全覆盖发展、和谐社区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四个发展阶段,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功能日益彰显。

首先,农村社区的建立改变了城乡传统的生活思维方式,整合了社会资源。当前各地对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探索,主要包括新兴农村住宅社区、中心村规划社区以及旧村改造社区_一类。其中最常见的形式为村庄合并,原先散居的村落变为集中化的社区,汇集了更多的异地人口,建立在传统亲缘、地缘关系上的乡土人际网络更多地加入了业绩因素,熟人社会的乡土性慢慢减弱,开放化生活方式和兼收并蓄的思维模式逐步形成,从而促进了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科学对接。同样,农村社区建设亦推动了社会资源的节约和公共问题的解决。通过对村落住宅加以科学规划,整合并优化配置了闲散的土地资源,在为村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条件和配套设施,改善其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同时,更为城镇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此外,针对留守群体的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社区建设还为村民搭建了组织化利益和诉求表达的平台,从而为其争取了更多的公共政策、资源,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

其次,作为一种新体制,农村社区还在促进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农村社区的成立,适应了乡村社会日益开放和人员融合的变迁趋势,一改传统封闭和排外的管理体制,赋予所有在乡村生产和生活的人们以公共事务的参与权和管理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和居民的民利。并且,针对农村青壮年人口离乡进城所带来的基层民主空心化的发展障碍,农村社区以更加务实的方式,将辖区基于共同生活需要的群体予以整合。打破了传统村籍的限制,将外来人员纳入社区民主治理之主体范畴,从而打造了一个多元利益主体平等协商、协调的平台,激发着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的内生动力,进而有效促进农村发展中各类矛盾的化解和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选择

针对农村空心化的现象,农村社区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原则,充分调动各社会治理主体的力量,系统整合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切实形成建设合力。

(一)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和引领

我国的农村社区具有很强的政治建构特性,政府的动员和制度安排显得异常重要。政府部门要更新理念,改变行政权力包揽和过度干预的传统,在社区建设中始终以农村所需和农民所思为出发点,切实授权、还权于社区,保障农民的社会参与权、表达权。其一,通过宣传教育、政治动员和经济诱导等手段,引导村民形成组织化的协调、互助意识,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符合各地农业发展现状和区域特点的社区建设和发展模式,整合农村由于“外扩内空”而分散和浪费的各类资源、实现组织化的综合利用,最终形成规模发展和集约效应。其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特点,明确对农村社区的法律定位。作为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和乡镇政权的组织基础,应当赋予其正当的法律地位和充足的管理权限。其三,有效利用农村社区利益表达和诉求输送的平台效用,有针对性加以政策设计和民主推进。农村社区为村民利益聚合和民主自治搭建了组织架构,应积极鼓励农民的参与、协商和讨论。同时,政府应当常态化、制度化地收集和分析社区整理和输送的各种建议与诉求,及时修正相关政策措施,将资源和经费的投入加以最优化配置,有的放矢地化解空心化的各类难题。

(二)在攻克农村空心化问题上应当大胆探索,有所作为

第一,明确职能、准确定位,有效弥补政府管理缺失。目前村庄合并构建社区的模式,主要着眼于农村区域的社会化或就地城镇化,结果是尽管产生了新兴社区,但往往停留在村民居住集中或行政机构简单合并等浅层次上。看似打破了原有村庄的行政界限和社会边界,但实际上还没有完全融合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社区。其内部村治的痕迹依然明显,管理资源并未得到优化整合,社区的组织和制度建设都相对滞后,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并未切实转变,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低下,难以协助政府解决土地城镇化快于村民市民化的矛盾。基于此,我们需要重塑社区的治理地位,要将其职能切实定位在资源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空心村“内控外扩”、“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按照资源共享、贴近基层、节约成本、服务村民的原则,以空心村整治——中心村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对原先村内外的整体空间结构、家庭模式进行重构。即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对农村用地的整理活动,对农村用地进行科学规划,把地域相邻的几个村庄公共资源加以整合,选择一个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庄设置为中心村,配套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具体承接政府对村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留守人员居住环境进行调查,依据社区布局特点对现有农村居民点迁村并点、退宅还田,遏制土地资源浪费。

第二,加强“内功”修炼,持续完善农业生产服务。针对目前农村空心化所引发的人员流失、土地荒芜、科技推广困难、种植结构失衡等现实问题,农村社区应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健全农村生产体系来协调加以解决。社区农村生产体系应当是一个集农资、技术、服务、信息提供的大平台,它可对以往分散在各空心村内的农业生产需求加以整合,并在此基础上统筹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和各类行业组织的发展,集中消除空心村内农业科技推广的障碍,推动传统生产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型。鉴于目前空心村内所导致的人才短缺,农业创新难以为继的困境,农村社区应当在对策的选择上内外并举。一方面,依靠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区域内相关企业、组织的力量,加大对现有劳动者的技术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包括对农民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掌握先进的技术并在实践中强化其应用的熟练度;设立专门化组织长效地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问题加以咨询、解答;组织农民学习各种农业科技、文化、经济、环保和法律等相关知识等等。另一方面,农村社区要大力引进各类农业专门人才。特别要引进在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发展中能对农业技术应用、农产品加工营销、种植养殖、农村文化建设活动做出贡献的应用型人才。大力探索大学生农村服务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并为其争取完善的待遇保障和晋升渠道。农村社区还应借助专家的智慧,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现有农业种植结构。要强化农民的种粮意识,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大力推广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发展网上农业、智能农业、数字农业等多元化全新的农业形态。在种植结构上,实现农林牧副渔各产业竞相发展的格局,切实提高现有土地生产的利用潜力。

第3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自主治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比较

1 什么是自主治理理论

当代公共选择学派和公共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理论,并由此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自主治理理论集中体现在奥斯特罗姆1990年的着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之中,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她指出传统的分析公共事务的理论模型主要有三个,即哈丁的公地悲剧(1968)、Dawes等人的囚徒困境(1973,1975)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1965),但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是市场的就是政府的,而且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悲观的,她指出当前解决公共事务问题的或者以政府途径(利维坦)为唯一或者以市场途径为唯一的途径是有问题的;然后,她通过对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监督这三个难题的分析,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主治理的方法来解决。第三,通过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国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等等,奥斯特罗姆总结和界定了其中八项原则。

2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与现状 1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

1978年后,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使得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瓦解,但由于农业本身的特性,农民不组织起来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因此,中央根据日本等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决定了走合作化的道路。以此为背景,我国农民开始走上了合作化之路,在演进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当前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两种模式。

(1)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之后,中央要求对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分设改革,建立乡村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在相当于生产大队的的范围内设立村,成立村民委员会,在原生产队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层次上又设立了村、组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来承担村组的行政和经济职能。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层次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源于人民公社体制,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替代,因此残存了一些人民公社体制的特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做为一个经济组织,不仅具有经济组织职能,还具有政权组织的职能。正是由于这一特征,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产权模糊、组织目标不明确等问题。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之后,随便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已经开始出现大批专业化的农户,但是由于农民在流通领域里讨价还价的能力很弱,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一些农民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和发展成为现在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另一种模式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农村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而言建立起了比较明晰的产权,但由于大多在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的推动下成立,并实际处于其的控制之下,仍然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2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虽然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然而由于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合作化程度却很低。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国参加组织的农户仅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不仅远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90%之上比率,也距巴西、智利等国80%的比率甚远,甚至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亚洲国家入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也占30%-60%。 转贴于

如何解决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给出了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她认为在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主治理的方法来解决。这恰恰符合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不能代表集体的利益,而只有农民自身才可以代表。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自己的利益自己来把握,这样才能激发农民的热情,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因此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走自主治理的道路。

3 中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自主治理方面的比较

目前国外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以日本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这两种模式。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建立了良好的自主治理机制,这也是这些外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奥斯特罗姆在其的着作《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之中总结出了长期有效自主治理的八项基本原则。笔者将这八项基本原则概括为产权明晰、集体参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外部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四个方面。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来将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国外的这些组织做一个比较。

(1)产权明晰。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本应为集体财产集体所有,但实际却是大多由少数人占有和支配,造成产权模糊不清。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起来,本应建立了明晰的产权机制,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于许多地方政府强烈的推动发展的动机,主张主要农民愿意加入就可加入,造成很多合作组织成员在加入时无须缴纳股金,这样产权就模糊不清。与此相比,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是严格由成员投资入股成立,因而产权非常明确。而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则是由农民建立的带有半垄断色彩的庞大组织体系,不仅包括基层和县级组织,还有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具有一定的政治地位。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产权归全体成员所有,也非常明晰。

(2)集体参与。这里指的集体参与是指组织的成员都可以参与组织章程、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制定和修改。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融为一体,具有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机构的性质,农民自然无法参与制定和修改各项规则。我国的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由财政部支持的)已经建立了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但大多的合作组织农民并未真正享有表决权,一般成员基本随大流。有些直接由管理层决定,还有的实行一股一票制,这样股份占大头的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就能通过这样控制合作组织。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规定任何社员都有一票表决权,只有少数合作组织规定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安排一些额外票,但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额外票谋取私利,法律还对此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则是通过全体成员参加的组织员大会来行使组织员自己的权利,决定农协的各项方针和重大事项。

(3)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由于是小数人占有和支配集体财产,农民的投票权行使起来比较困难,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领导者可以随意处置集体财产,管理也不科学。我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成立理事会做为合作组织的决策中心,但理事会成员受到政府、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的影响较大,也无法形成有效的民主决策机制,也无法对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而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平等合作,合作组织成员从普通的农场主到董事长,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董事会聘请专门的公司经理来管理组织的日常事务。而董事会是组织的管理机构,由组织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使之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有理事会和监事会来对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理事长的权力是由全体成员参加的组合员大会赋予的,而监事会成员则是有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来产生,这样就保证了合作组织可以代表全体成员的利益,组织的各项活动也受到了监事会的有效监督。

(4)外部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这是指组织成员自己设计制度的权力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我国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同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融为一体,自然受到政府部门的制约。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是独立的组织,但不管是其成立,还是建立之后的管理和经营,都与地方政府脱不了关系,自主性大打折扣。美国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则是由全体成员民主协商完成,并且美国国会于1922年就已将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从谢尔曼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而日本政府则是通过对农业协同组合大量的支持和帮助来保证自己农业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农协的制度安排是由全体成员参加的组织员大会来制定。

4 初步的政策建议

为何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难以形成有效的自主治理机制?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政府过多的干预。我国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因此政府干预甚至直接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从理论上来说是合适的。然而,正是政府的过多干预,造成了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效率低下,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应的管理体制也应该随之而改变。只有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真正农民自主治理的机制,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能顺利发展下去。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首先必须要保证农民的自主治理权力。对于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从与村委会、党支部等基层党和政府组织混合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变成一个独立的组织,同时农村基层政府应变管理为服务,将管理权交给农民。而对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大力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对合作组织的民主管理,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地方政府不应再根据自身意愿来干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并对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控制合作组织进行严厉的制止。

(2)其次是提升农民自主治理意愿。保障了农民的自主治理权力,合作经济组织要想发展,还应有农民的自觉参与。目前我国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成员自主治理意愿都很低,主要是因为自身主体地位得不到保证和没有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我国政府应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将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分配时向农民倾斜。

(3)另外还应提高农民自主治理的能力。无论是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想持续顺利发展下去,组织成员应有一定的自主治理能力。而目前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的素质普遍比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强对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教育与培训,开展一些专门针对合作组织成员的短期培训。同时在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应的研究活动,对农民的自主治理提供理论支持。

(4)同时政府还要加大扶持力度。第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应拿出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给与合作经济组织一定的税收优惠,减轻其的负担。第二是加强金融支持。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困难,各级金融机构应放宽对其的贷款限度,同时培育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借款。第三,地方政府应积极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1]郭翔宇.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2]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第4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社区;医疗;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1日

一、农村社区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

从思想方面来说,一些观念阻碍了农村社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其一,一些医务人员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工作,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能适合当前的医疗服务要求;其二,农村居民大多数文化水平偏低,以预防为主的医疗服务意识比较薄弱,“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其实,社区医院和大医院最大的不同就是社区医院除了看病之外,主要以预防为主,这样不仅居民可以及时预防疾病并且省下钱;其三,管理者缺乏社区医疗服务的经营管理和思想,不能使医疗卫生事业和经济事业并驾齐驱,通常医疗卫生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说,社区的医疗服务站点面积小,药房、诊疗室、生活区等没有分开设置,不符合要求。一般需要的医疗器械也很匮乏,影响医疗服务质量,进而导致无法开展有关工作。一些消毒器具不能很好地达到规格,有时也会导致疾病的传播。

从人力资源方面来看,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预防保健意识不强,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办法和一些治疗经验有待提高。社区居民得不到专业细致的救治,责任心不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由于人员缺乏,导致在设岗定岗上,人员结构不合理,每天仅仅只能够应付就诊的病人,不能做到上门为居民提供医疗、康复、复诊等服务。由于农村医务人员的地位低,待遇差,严重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农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设置或者进修方面与上一级医院有很明显的差距,导致许多人员的流失。

从管理方面来看,存在严重不足。其一,在业务上,一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超范围用药,不按规定使用和处理一次性药品;服务中心没有按要求对下属服务站进行合格的考核,流于形式,疏于管理;其二,一些服务站私下进药品,居民买药不要发票,导致集体资产受到严重的侵害;其三,在药品管理上更加不按规定进药,甚至从非法渠道进药,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健康权,对国家也很不利;其四,医生的收入是靠看病取得收入,看的多,奖金多,而防治工作没有工资可拿,所以医生的防治意识弱。

二、产生医疗服务问题的原因

农村社区医疗是由政府和社区组织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因此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从两个方来分析:政府方面的原因和社区组织方面的原因。

1、政府方面的原因。其一,立法责任。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任何一部权威性的有关社区医疗服务方面有关的法律,而政府只是颁布一些决定或者条例来确保社区医疗服务的运行,正是立法的缺失,使得很多不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做一些不法的勾当;其二,财政责任。政府没有大批对农村医疗服务的财政投入,致使医疗卫生条件差,基础设施条件差,对医疗人员不公平的待遇,导致人员的流失。政府倾斜于经济建设,严重忽视农村医疗事业的投入,这也是农村医疗事业出现问题的最大原因;其三,政府监管。在医疗卫生方面,政府存在严重的越位和缺位现象,不属于政府的监管,政府伸手涉足,属于政府应该监管的部分,政府却不理不睬。由此,农村医疗事业便会出现很容易让人忽略的环节,没有依法监督社会民众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为。

2、社区组织方面的原因。社区组织在农村医疗服务事业上有不可逃避的责任。第一,社区医疗体系不够完善,卫生资源分布很不合理,有的地方有多家医疗机构,而有的地方则需要走好多的路才可以见到一家卫生服务站;第二,社区资金短缺,卫生服务功能不完善,病人流向不合理。再加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没有足够的医务人员,导致社区的预防工作很薄弱;第三,居民的预防意识不到位,社区组织没有宣传全面合理的健康保健知识,使得医务人员挨家挨户走访,费时费力,效果也没有达到,导致预防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第四,社区组织也没有通过一些激励措施来吸引医务人才。另外,医疗机构收费不合理,社区组织也没有进行合理控制和调查。

三、完善医疗服务的措施

第一,从思想上着手。对于社区居民来说,要定期定时的为他们科普疾病的危害和预防的重要性,医务人员定期去社区居民家为居民检查身体,将疾病扼杀在摇篮里,耳濡目染,时间久了,居民就会接受这一方面的知识,并且会有一些基本的常识,有利于身体健康和提升幸福感。对于医务人员来说,社区组织要发挥党的力量,教育医务人员要有服务人民,病人优先的奉献精神,不能把眼光仅仅局限在利益上,把有限的时间发挥出无限的力量。

第二,从基础设施上着手。要想实现社区医疗服务的健康发展,必须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加强农村社区医疗室的规范化,营造宽松的发展空间。农村社区的医疗室的硬件建设和管理上,要规范农村医疗室的执业许可证和门头标牌,购买一些好的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医疗器械的零件,保证可以安全地使用,并对居民无危害。强化医疗室的消毒管理,加强卫生药品管理,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确保广大居民的就医安全。

第三,从人力资源方面着手。要培训掌握农村社区全科医学的人才。开设相关课程,强化妇幼保健医学,加强急诊急救的教学与实践。制定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终身教育制度,强化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同时制定保障措施。采取聘任制,可以聘请一些大医院的离休医生和护士来开展工作。大型医院也应该定期派出医生和护士来医院坐诊,有效利用资源,增强社区医疗的人力资源。

第四,从管理方面着手。政府要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区医疗服务的立法建设,制定一些与社区医疗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社区服务的有效运行。对社区的医疗服务资源和技术进行监督,建立监管制度,完善各种医疗服务资源的监管。实施专管部门和群众的动态监管,互相服务。而且政府要推动社区医疗服务向公益性转变,政府要加大投入,补贴社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居民生病先去社区医院,小病就治,一些治不了的大病,社区医疗站提供车,直接送往大医院,这样就会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也能及时保障生命安全。同时,社区医疗机构要建立居民档案,每一个去过医院的居民都要有档案,这样方便医务人员对病人的情况了如指掌,可以快速了解居民的生病愿意以及及时查出病原。居民的健康指数提高以及对医生的信任度提高,有利于社区医疗服务更好地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娄成武,郑红.社区医疗服务政府治理的期权模式[J].中国软科学,2010.6.

[2]王燕红,薛兴利.农村社区医疗服务问题研究现状及进展[J].卫生软科学,2014.6.

[3]唐仁斌,王玉兰.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人才[J].中国药管理杂志,2007.12.

第5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F32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10005

我国金融体系目前呈现双重二元金融结构的现状,城市和农村金融体系的二元对立、农村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体系和非正规金融体系的二元对立现状[1]。农村金融系统性负投资状况严重,处于弱势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无法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取相应的贷款,因而农村地区民间金融大行其道。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跟踪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额的6941%[2]。这表明农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制度性金融服务不到位和不对位,这是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迅速的根本原因。

我国长期存在着资金互助的行为。建国初期主要是亲朋之间的一些小额资金互助,后来合会、摇会和轮转会等各种形式的资金互助逐渐发展成为职业化和组织化的民间资金互助,覆盖范围从经济发达地区到落后地区均有,参与者众多。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加强了对金融秩序的整顿,很多组织走向“地下”。在国家农村金融改革之下,银行撤并、收购,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强制清理关闭,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民间融资机构虽然“身份不合法”,但“业务快速扩张”,社会信用在一定区域与环节出现了断裂[3]。农村资金互助社自2007年国家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纳入制度金融框架内,虽然银监会已暂停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许可证的审批,但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和开放,越来越多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民间自发形成,这种新兴于农村地区的合作金融机构成为学者研究的新目标,并期望这种自生于农村的资金互助组织能够缓解农村地区融资困难并服务于农户,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

一、社会资本视角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生发基础

自2006年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以来,由银监会颁发金融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有49家,在国家鼓励农民开展信用合作后,农业经济发达省份迅速涌现出一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目前虽无官方统计数据,但其数量可观,这充分反映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弱势农户对融资的需求强度很大。2012年10月曝出江苏灌南农民资金互助社被不法商人利用,高息吸储、放高利贷,以致社员资金蒙受损失的负面新闻[4],更有舆论称之为“农村互助金融乱象”,引发了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质疑和监管缺失的怀疑,但这并不能阻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正常发展并发挥满足农户融资需求的功能。

与以往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安排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甚至贫困村资金互助不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弱势农户在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自发倡导并得到官方认可,将以往的被动安排变为主动组织。以往的经验也表明,越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交易成本就越高。面对农村贷款需求的短、小、急、频特征以及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信息的取得和利用比较困难,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并不适用于当前的农村地区。其实在我国金融体制中一直存在着完全自发的合作金融,虽然没有正式身份,却以体制增量的身份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它们的存在证明了自发性的合作金融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就源于传统农村社会网络对组织成员的连接作用和农村社区内社会规范的约束。农村社会结构中的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就是社会资本[5],并能因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一定的资源。正是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嵌入在农村社会网络之中,才拥有了互助组织的生存基础。

1.农村社会网络

传统农村社会中大多数农民的活动范围是从家庭扩展到宗族再到村庄,社会学家[6]将传统社会的村庄称之为乡土社会。由于过去交通不便,人们的活动范围基本限制在一个区域内。区域内的人们平时生活生产活动都在一起,相互熟谙,但区域间人们的接触少,各自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由于这种地域上的限制导致“熟悉”成为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构成了农村熟人社区关系网络。这种网络比较封闭和长久,从血缘、亲缘到地缘扩展,具有内向性特点。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虽然血缘关系已经不再是人们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依据,但在很多村落家族共同体中,地缘和血缘的结合依然存在,村落家族的基本结构还是明确的[7]。这表明虽然在近代以来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家族制度受经济发展对其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冲击,但亲缘关系作为社会基本结构仍然顽强地存在着,依然有很多不可替代的功能。

农户的经济行为是嵌入在农村社会网络的,所以人际关系会影响经济行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一般以“村”或“乡/镇”为单位,这意味着组织中的成员生活在一定范围地域上,相互熟识或可便捷获取彼此间信息,对于融资方的财产、信用及其运营等情况可了如指掌,所以对贷款的额度、用途以及还款能力能够适时掌握。这种信息是设立在乡土社会中资金互助组织的最大优势,因为从农村社会网络中不仅获取信息充分而且几乎不计成本。农户在社会网络中的位置,决定其参与重复博弈时慎重选择违约或欺骗行为,因为其他农户可以依赖于该农户过去的行为选择策略来应对下一次的博弈,用农村的社会规范来约束和影响其经济活动。

2.农村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人类在社会共同生活互动中产生出来的,相习成风、约定俗成,为人们所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具体形式可大致分为风俗习惯、道德规范、法律规范以及宗教规范。农村社会规范主要指适用于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是在无压力下通过模仿转化为人们的习惯行为,而道德规范是对与社会共同生活关系较为重要事物与行为所给予的评价。道德标准是判断行为是非、善恶等褒贬之意所形成的价值尺度。由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共同性和连续性,道德也具有继承性。道德标准在一定区域内不因社会形态的变化而中断,可以渗透到人的意识中,这种内化了的行为规范在行为时是自觉采取的。如果在农村有违反道德的行为,会受到社区内村民舆论压力和良心的谴责。

已有的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研究表明,其社员农户违约率很低。这是由于村民长期生活在一起,经过长期经济合作有共同利益,加之社区共同道德信念和价值标准约束的结果。如果违约将受到惩罚,在熟人社会中名声受损,遭到村民的排斥,在未来的融资行为中将受到不信任、不能贷款或者贷款数额降低的限制,进而遭受重复博弈可观测行为历史的影响。由于农村地区获取贷款的渠道少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小,农户看重与资金互助组织间的信用关系,其违约成本高于从商业银行借款的违约成本,因此,农村社会规范对借款人行为的约束力很大。

3.农村社群信任

信任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基石。我国农村传统社会中信任是基于血缘以文化为基础向外逐层延伸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自然经济为主,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抵制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传统社会中的经济和社会信任都是以个人为基础,加之没有大规模经济交往产生社会契约,造成传统社会信任停留在熟人和地域层面,成为特殊的社群信任[8]。从熟人社会中产生的信任更多地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非人与制度的关系[9]。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就是建立在传统农村社会的社群信任之上。社群信任是以情感的存在为前提的,完全不同于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之上的普遍信任。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前传统的小生存空间所产生的稳定社会关系已经被开放性更强的市场经济所打破,信任开始由过去紧密关系的社群信任逐渐转向一种具有相对松散关系的社会信用[10]。金融机构是以中介的身份通过信用将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联结在一起,却使金融行为出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分离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突显了信用的重要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优势在于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处于农村社区结构中,尽管融资行为不能使时间和空间聚合,但分离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会因为二者处于同一社群而降低。

在经济社会转型之时,在市场、法律等制度性社会资本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状况的多重困难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可以有效利用尚未遭受颠覆的农村传统社会资本,立足于农村社区信任,间接地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这不仅符合我国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也能够为传统信用转向现代社会信用制度起到过渡作用。

二、同质性和异质性组织成员的信任差异

目前,除了正规金融体制内的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外,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数量可观,但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根据组织是否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背景,可将现有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区分为业缘型和地缘型。业缘型主要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生产合作开始发展出资金互助。地缘型则大多是通过复制已经成熟的资金互助组织经验而设立的社区性组织,没有生产合作社的基础,社员间的经济联系较弱。

从共性上看,地缘型和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都是为组织所在区域内社员进行资金互助服务的。差异在于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具有更强的农村社区性,空间范围和组织合作对象相对具有封闭性,更“小”;业缘型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背景下设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经营和服务的范围可达县、市、区,这显然超出了普通农户社会网络的范围,更“大”。

从社会资本视角按照组织成员相互信任和熟悉程度进行区分,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属于同质性,而业缘型组织成员属于异质性。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构成是以熟人为主体,共有的邻居成为紧密的社会关系,以传统的农村社群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内聚性。组织为所在社区内的社员提供融资服务以支持农户生活需求、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由于所处的农村社区网络小,农村的社会规范约束和社会信任更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违约风险要小,外部监管要求低。

而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基于农民专业合作关系而构建,组织对内连接成员,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具有联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明确和统一的经营服务范围,可跨村、跨乡、跨县经营,也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其服务区域边界更大,不受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因此,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成员异质性程度更高。这使得社群信任基础一方面促进了互助组织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在组织内部又复制着“熟人关系”,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与组织管理人员的亲疏远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获取贷款“次序”,导致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逐渐偏离民主治理模式。因此,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不仅要面临组织内部异质性成员的管理和协调,由于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对外部市场风险较大,所以对内部管控和对外防范风险的难度也更大,外部金融监管的要求也相应的较高[11]。

三、农村社群信任的两面性

1农村社群信任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促进作用

目前,农村社会还处于相对封闭状态,农村社会的社群信任有利于以血缘为主的农民以及衍生的、局限于熟人范围中的各种合作,而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就是典型的熟人网络组织。在这个农村社会网络中,大家相互熟识和了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几乎不存在,即便有也可以利用私人信息来获取,依靠对借款人的人品来判断其信用状况,而这种获取信息的方法几乎不用花费任何成本。基于农村社会传统的熟人关系,“单细胞”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呈点状发展以应对目前分散的小农经济,但服务范围和活动半径都比较小。

相形之下,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中的成员相互的信任半径更大,是相对的“陌生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也是以农村社群信任为基础的,但这种人格化信任在契约型商品经济社会中被弱化,是农村经济组织面对市场经济的社群信任和社会化信任的混合体。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间的相对陌生与社群信任的文化禀赋相冲突。因此,从这个角度可以解释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偏离民主治理的原因:涉及的地区范围更大,突破了原有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组织成员数量增多,成员的异质性增强。再加上组织成员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唤醒了个人主体意识,容易导致意见分歧,从而对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产生影响。这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内在缺陷,需要在实践中寻找更好的方法来克服这个问题。

2农村社群信任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阻碍作用

(1)空间约束。封闭性的社会结构是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条件,这也是社会资本产生消极作用的根本原因。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无论地缘型还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都是将熟人关系复制到互助组织内。熟人关系既是组织优势,同时也是它的短板。由于“关系”是先赋性的,并且被泛化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内部,熟人关系以剂的作用促进组织的运行,社群信任促成了小农户面对大市场时资金的联合与互助合作,但同时也内在地规定了合作范围的规模界限。

(2)时间约束。从短期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早先的设计中就规划为村或乡镇级,这种熟人关系的约束有助于限定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影响范围,体现了国家政策层面防范金融风险的审慎态度,这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初期是有必要的。但熟人关系讲究情面,在组织进行决策时会因关系强度不同而发生倾斜,偶尔甚至会有不规范行为存在。从长期看,农村社会信任的作用有限,熟人关系制约着资金互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大市场,农户初期的小范围合作形成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其融资状况,农村社会规范能够约束借款人的行为,有利于组织控制违约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日益推进,农村社会环境转变的客观形势导致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结构正逐渐改观,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向城市,农村社区中人们的关系已经不如以往那么紧密。在面临封闭性环境的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时,农村社会资本的消极作用就会凸显――排斥组织群体外的他人获取该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资源。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融资仅限于内部社员,而不能通过开放给非社员融资活动获取收益,这样限制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过吸取存款吸收资金,组织资金有限,社员的贷款需求也不能完全得到满足,阻碍了该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 论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尚处于滥觞期,需要农村社会网络、社会规范和社群信任的支撑来维护农户进行资金互助,缓解一定程度的融资困难。在这个阶段,乡约民意和社会舆论成为融资还款的道德约束力量。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设立的目的在于将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规模农户和小企业聚合起来以资金互助的形式寻求合作效益。我国正在经历巨大的社会变迁,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同陌生人打交道,熟人关系的纽带正逐渐被削弱,传统的小生存空间所产生的稳定社会关系已经被开放性更强的市场经济所打破,信任也由过去伦理性、低风险性的社群信任转向具有市场性、高风险性的社会信任。虽然这种普遍性的社群信任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国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并且在短时期内不能改变这种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转型的渐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普及化,普遍性的社会化信任会渗入农村社会并逐渐淡化特殊的社群信任,但这需要一个足够长的时期。

我国的社会转型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信任机制,而现代社会信任机制尚未完善。其构建需要在借鉴西方现代社会信用机制建立的经验之上,遵循我国社会自身发展的轨迹,利用传统社会信任作为建立现代社会机制的支撑。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其横向和纵向发展的产业链条置于市场这个相对公平的大环境中,引入市场规则,逐步用现代制度的普遍信任维系经济领域中的合作,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凝聚力最大化的目标。在不违正式制度和规范的前提下,将基于“关系”的合作伙伴转入公共领域,以取得互惠的共同发展格局[12]。

参考文献:

[1] 王曙光普惠金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6-27

[2] 焦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多头管理,生存发展极度困难[J/OL]财经网杂志,2013-01-28

[3] 周振制度视角下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存续机理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

[4] 王伟健灌南农民合作社关门 政府间官方均无金融背景[J/OL]http://jspeoplecomcn/html/2012/10/25/175777html

[5] Woolcock, M Social Capit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ward a Theoretical Synthesis and Policy Framework[J]Theory and Society, 1998, 27(2):151-208

[6] 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7] 王沪宁中国的村落家族文化:状况与前景[J]上海社会科学学术季刊,1991,(1):106-114

[8] 李刚论中国传统商人诚信文化遗产的局限性[EB/OL]http://xdligangblog163com/,2012-01-15

[9] 翟学伟诚信、信任与信用:概念的澄清与历史的演进[J]江海学刊,2011,(5): 107-114

[10] 高红霞,杜司赢农村资金互助社治理问题成因解析――以甘肃龙湾村石林资金互助社为例[J]甘肃金融,2012,(4):13-16

[11] 陈东平,任M兴成员异质性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非“民主治理”――以苏北地区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45-53

[12] 朴雨淳中国社会的“关系”文化――兼论能否增进“关系”的公共性[J]学海,2006,(5):5-16

Germinal Basis Analyses of Rural Mutual Funds Organizations:

Based on Social Capital Perspective

SHANG Wen-li1,2,ZHENG Shao-feng1

(1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NW Agricultural & Forestry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China;

2College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 Xining 810008,China)

第6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社区工作:民族散杂居:地区发展模式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广大农村地区开始了社区化建设。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而民族散杂居农村社区则主要是指非少数民族聚居省区的散居农村社区,并且其中有两种及以上民族居民杂居。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社区工作的引入会是应对挑战的有利措施。

目前国内关于少数民族社区工作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部分学者主要研究城市内部的少数民族社区,认为社会工作已经构成城市回族社区建设的新要素,社会工作的介入能够使城市回族社区建设获得更大绩效;第二,很多学者着眼于少数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社区,分析了西部农村现存的主要社会问题,并阐述了社会工作在这一地区如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功能;第三,一些学者关注中东部散杂居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旨在通过对邓州市张北村回汉民族关系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和分析促使当地形成和谐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

二、店头镇回汉和谐社区现状

(一)店头镇回汉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临沭县店头镇位于临沭县境中南部,距临沭县城10公里,225省道纵贯镇境中部,北靠临沂至临沭铁路,辖域面积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6万亩,共有1个社区、4个居委会、25个行政村,共1.3万户,5.1万人,其中镇驻地回民2000人,主要集中在镇驻地的回族街,是临沭县最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地。

在政治建设方面,第一,培养民族干部,提倡“双语”学习,推动回族和汉族干部互学语言文字,结成对子互帮互助,这使许多干部掌握了两种语言,减少了沟通障碍,对日常工作和处理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第二,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回族街社区成立居委会,居委会人员构成中回族和汉族各占一半,在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的同时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第三,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印发民族政策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民族政策学习、民族问题研讨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民族政策,每年3月采取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召开各类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以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皎月,营造了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经济建设方面,首先,发挥传统养殖业优势,店头镇回族有着养殖、贩运和屠宰牛、羊的经商传统,镇政府调整土地200余亩兴建了店头养殖小区,主要以养殖鲁西肉牛为主,肉牛存栏量一直稳定在2000头左右,并且开通“技术服务热线”,为民族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对民族群众进行培训,还利用工业集中区内“富达”等饲料加工企业,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饲料供应,形成了“企业+养殖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有效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发展壮大民族企业,镇党委政府利用毗邻225省道优越地理位置和优厚的民族政策两大优势,投资建设了工业集中区,引进BOPP等10多家企业,并且扶持建立了正茂皮革厂等一批回族企业,在实现工业总产值持续增加的情况下,解决了当地回汉群众的就业问题。最后,镇政府整合资源,投资建设店头镇民族和谐社区,社区能够容纳4500户,1.4万人居住,为社区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在文化习俗方面,镇政府引导群众注意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保持和延续好少数民族群众的饮食、婚庆、节庆、丧葬等特殊的风俗习惯,同时领导干部定期到清真寺看望慰问阿訇;同时建设店头镇民族小学,为回族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师资力量。

在社会保障方面,镇政府在民族聚居区规划建设了“民生街”,实施“结对助弱扶困工程”,协调民政部门筹集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同时社区内的阿訇也参与号召回族群众对社区内的贫困残障居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帮助,民族企业也解决了一部分残障人士的就业问题。

(二)回汉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7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为了加快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工程,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河东、金沙等10个乡镇的13个新型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和村组干部、农户交流等方式对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程进度、土地利用、资金筹集、基础设施配套及社区管理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及呈现的特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我区把农村小康住宅建设做为实践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审时度势在全区实施新农村百村万户小康住宅建设工程,在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迅速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农民集中居住、生产生活分离、功能配套完善、社区管理规范的目标,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今年以来,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48个,10561户,其中动工新型农村社区24个,9983户,动工小康住宅点24个,578户。

(一)农村面貌变化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了农村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社区的建设,打破了传统的观念,人畜分离,把后院从原来的生产区变为生活区,有效地杜绝了畜禽、秸秆进入小区,影响环境卫生的三堆从根本上得到了治理,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城乡融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农民将住上单元房,购物有超市,休闲有广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群众得到实惠多。几年来,市、区财政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小康住宅示范点建设。对近两年20户以上的小康住宅示范点,今年300户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每户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补助,农民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村信用社发放微利、政策性信贷,其它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如五和乡为解决群众资金困难,和建设银行武威分行合作,正在为社区入住农户办理按揭贷款。一些企业集团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减轻了农民负担。住房一次投入长期使用,据调查,目前我区农宅82%以上是砖土木结构,使用期限一般在20年左右,新建的农宅基本是全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期限70年左右,避免了农民在住宅建设上的重复投入。

(三)拉动投资贡献大。今年以来,全区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康住宅示范点共10561户,目前已完工8526户,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81亿元,占同期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04.86亿元的6.74%。带动了钢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砖瓦等一系列建材生产消费,促进了家电、运输、通信、建筑、餐饮等行业发展,拉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增长。

(四)土地节约集约化。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按照小区式集中建设,单体面积在90㎡左右,大幅度节约了土地。如金沙乡金厦社区,规划占地1204亩,入住农户4049户,可节约用地750亩;河东乡中心社区一期规划占地300亩,入住农户630户,可节约土地840亩。据区委农办测算,目前我区农村住宅占地近27.9万亩,户均1.5亩,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全区预计占地不到8万亩,土地节约的空间非常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入户和群众交谈以及在乡镇召开座谈会了解的情况看,群众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性高,但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了一些担忧,综合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总体规划滞后。全区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还没有启动,部分乡镇只是依据当地群众的积极性搞建设,选址的随意性很大。空间布局辐射人口少,建设规模小,如发放镇在一平方公里范围内布局了贾家墩、双桥和小路社区,造成入住农户分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和运行成本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

(二)建设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和完整的工作流程,建设手续多,报批困难。如高坝镇十三里社区报批手续达15项之多,收费平均达到170元/㎡,办完所有手续时间长达6个多月。有些社区土地使用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社区后期的运行和管理还没有深入研究,群众还存在上水何处来,下水如何排,取暖怎么供,社区谁来管的顾虑。

(三)基础设施配套缓慢。各乡镇普遍重视住房实体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比较缓慢。个别乡镇未将基础设施配套部分计入住宅建设成本,实现完工入住的资金缺口大。如河东乡前期为鼓励农户到中心社区居住,未将供暖、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摊入房价,建设资金缺口达600多万元;补助资金、危改资金和其它项目资金拨付和工程建设进度不同步,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基础设施配套;已经建成的示范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全面完工,影响了群众入住的满意度。

(四)筹资渠道不宽。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乡镇初步测算,每户建筑面积以80--120㎡计,建房资金需要12--18万元,主要靠群众集资和政府补助。建设500户以上规模的社区,按照目前设计要求,水、电、路、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户均需2--3万元,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工程质量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社区建设前期工作不细,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施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规范性施工不到位;有的乡镇工程招标、质量监管未完全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监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工程监理错位,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施工检查、旁站监理不到位,资料记载不全,存在质量管理漏洞。

三、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契机。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理念指导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建管队伍,具体负责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会议制度,凡是区上办理的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免各种规费。市一级报批的建设手续,由乡镇提供完备资料,对口区级部门协助报批。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 、村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积极运作、农民主动参与的推进工作联动机制。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依照《甘肃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总体规划》,邀请国内有资质、有影响的规划单位,打破现行的行政区域界线,采取合村并点的方式,加快制定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乡镇的详细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建设模式,建议城郊和工业园区乡镇发挥土地增值优势,借助相关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金色大道沿线条件较好的乡镇,以高层或多层为主;人口分散,经济条件薄弱、有荒滩空地的沿山边缘乡镇根据群众意愿以二层或平顶房为主,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强化产业支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注重产业发展。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要更大范围规划产业布局,加大劳务输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催生一批高效节水种植大户、设施农牧业大户、特色林果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从而使农民群众既不离乡也不离土,就近就业,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合作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发挥优势,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解决入住的后顾之忧。

(四)拓宽融资渠道,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瓶颈。资金短缺是制约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因素。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区上每年度安排一定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借地发展,对集体建设用地,除统筹安排好农村社区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多方化解资金难题。

第8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关键词:社会资本;农村社会资本;分析框架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10-10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是从新经济社会学演化出来并在近几年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学术研究热点。因此,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及政治学家都纷纷引用这一概念以解释纷繁多样的社会经济现象。近几年,社会资本作为一种新的资本形式,在国内研究中逐步兴起,并成为学术界较为热门的话题。作为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并列的第三种“资本”,社会资本是一个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新解释范式。以信任、规范和参与网络为主体的社会资本与我国当前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有重要的联系。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发掘传统社会的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通过开放、吸收和制度创新等途径来增加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的存量,来加快新世纪中国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意义重大的任务。因此,完全可以将社会资本这一理论范式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

一、社会资本理论及其诠释

从目前所能发现的资料来看,最早独立使用“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并在内涵上与现今学术界所热衷的“社会资本”相近的是汉尼芬(Lyda Judson Hanifan)。他在1916年发表的《乡村学校社群中心》(The Rural School Community Center)一文和1920年出版的《社群的中心》(The Community Center)一书中,用“社会资本”概念说明了社会交往对教育和社群社会的重要性,但是他那里的社会资本还比较模糊。当然,汉尼凡并没有在社会资本与其他形式的资本之间作明确比较,而是使用这个概念来形容生活的某些方面,即“……那些倾向于使得这些有形的物质(不动产、个人财产或者现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成更有价值的东西:也即善意、友谊、同情心以及构成社会纽带的个人和家庭之间的社会互动……”汉尼芬把社会资本看做个体的一种资产以及对个体社会交往的重视表明,社会资本概念已初具雏形。

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资本概念首先由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于1961年提出,他在《美国大城市的存亡》(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一书中说道:“网络是一个城市不可替代的社会资本,无论出自何种原因而失去了社会资本,它所带来的收益就会消失,直到而且除非新的资本慢慢地不确定地积累后它才会恢复回来。”雅各布斯将“网络”作为社会资本应用于城市邻里关系的研究,他将社会资本界定为“邻里关系网络”的做法一直被沿用至今,并且成为研究社会资本的主要范式之一。

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认为,最早使用社会资本概念的是经济学家洛瑞(Glen Loury,1977),洛瑞在《种族收入差别的动态理论》(A Dynamic Theory of Racial Income Differences)中批评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在研究种族间收入不平等时太注重人力资本作用而忽略了其他影响因素。洛瑞从社会结构资源对经济活动影响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对应的一个崭新的理论概念――社会资本。他认为,社会资本是诸种资源之一,它存在于家庭与社区的社会组织之中,为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发育、社会化过程以及人力资源发展都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洛瑞尝试把社会资本的概念引入经济学,是为了论证社会资源对发展人力资本的重要影响。在他看来,无论是古典经济学还是新古典经济学,都是以经济人的假设为前提的,即个人是自利的,总是用尽一切手段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这种利己主义者的描述与现实社会中的人相去甚远。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网络中的,并非以独立的方式去实现目标。个人追求的利益也不是完全的以自我为中心。因此经济学家必须修改理论假设,以使之更符合社会现实。洛瑞虽然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但他并没有对此进行系统研究,因而也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

但理论界一般认为,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首先正式提出 “社会资本”概念,并把它引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1980年,布尔迪厄在《社会科学研究》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Essays on Social Capital)的短文,他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现实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与拥有或多或少制度化的共同熟识和认可的关系网络有关,换言之,与一个群体中的成员身份有关。它从集体拥有的角度为每个成员提供支持,在这个词汇的多种意义上,它是为其成员提供获得信用的‘信任状’。”布迪厄对社会资本概念作了社会学的解释,开创了社会学也能研究资本的先河,从而使社会学和经济学有了进行对话的可能。但是,这种解释仅仅将社会资本局限于网络这一种形式,缩小了社会资本这一范畴的理论内涵。

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是第一次提出社会资本理论框架的学者,科尔曼(1988)在《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发表的题为《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本创造中的作用》(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1)一文中完整地阐述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并对社会资本给予了全面的界定和分析。科尔曼从功能角度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资本的定义由其功能而来,它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而是具有各种形式的不同实体。其共同特征有两个: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组成,它们为结构内部的个人提供便利。”后来科尔曼在其所著《社会理论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一书中,对社会资本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而真正使社会资本的概念引起广泛关注的是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他认为社会资本是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的。他在《使民主运转起来》(Making Democracy Work:Civic Traditions inModern Italy,1993)一书中对社会资本做了这样的定义:“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普特南对于社会资本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在科尔曼的基础上将社会资本从个人层面上升到集体层面。普特南强调的是集体行为或组织行为的重要性,强调信任、规范和网络的重要性。近些年来,普特南及其继承者已经进一步发展了其社会资本理论。这种发展集中体现在世界银行的社会资本定义①中,并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推广和运用。

托马斯・福特・布朗(Thomas Ford Brown,2000)分别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上逐一阐述了社会资本,将社会资本整合成前后一致、理论一贯的知识体系。托马斯・福特・布朗认为,社会资本是按照构成社会网络的个体自我间的关系类型在社会网络中分配资源的过程系统。在微观层面上,微观社会资本是一种嵌入自我的观点,是个人融入网络的产物,它以关系的形式存在,如亲缘、学缘、地缘。微观社会资本有三种构成形式:嵌入社会结构中的资源、资源的可获得性以及对这些资源的使用。在中观层面上,社会资本以非正式制度、组织惯例、习俗规则而存在,强调个人、企业、社区、团体等因其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引起的对资源的可获得性。在宏观层面上,称嵌入结构的观点,关注的是在组织、社会或国家中某一行动者群体对社会资本的占有情况,包括和谐的社会关系网络、有效的制度规范、普遍信任等。有关社会资本这三个层面的分析并不互相排斥,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根据讨论问题的不同而各有侧重,任何给定的问题都需要在三个层面上分析。托马斯・福特・布朗对社会资本的表述提供了研究社会资本的新视角。

著名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林南(Lin Nan,2001)在吸收了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概念,以及布尔迪厄、科尔曼和普特南的社会资本概念的基础上,强调“社会资本是投资在社会关系中并希望在市场上得到回报的一种资源,是一种镶嵌在社会结构之中并且可以通过有目的的行动来获得或流动的资源”。林南定义社会资本时强调了社会资本的先在性,它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之中,人们必须遵循其中的规则才能获得行动所需的社会资本,同时该定义也说明了人的行动的能动性,人通过有目的的行动可以获得社会资本。林南的社会资本界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社会资本植根于社会网络或社会关系之中,不能离开社会关系谈论社会资本;第二,社会资本是一种可以带来增值的资源,这种增值功能不仅体现在货币、财产等物质资本上,也可以体现在人力资本以及声望、信任、规范等社会资本上;第三,社会资本不仅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资源,而且也是人们为了获得各种效益的投资活动。

尽管上述社会资本定义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指向基本一致,即都把社会资本看作为一种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区别的资源,它为社会结构中的行动者提供便利,包括信任、规范与网络三大基本要素。对于社会资本概念,我们可以结合中国的现实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社会资本主要是由公民的信任、互惠和合作有关的一系列态度和价值观构成的,其关键是使人们倾向于相互合作、去信任、去理解、去同情的主观的世界观所具有的特征;其次,社会资本的主要特征体现在那些将朋友、家庭、社区、工作以及公私生活联系起来的人格网络;再次,社会资本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一种特性,它有助于推动社会行动和办成事情。参考普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我们认为社会资本就是存在特定共同体之中的以信任、互惠、规范和合作为基本特征,进而建构的社会参与网络。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性质,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构成社会资源的三大基本要素。中国社会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长期以来将人际关系、关系网络等视为社会生活的一条重要原则,关系取向一直是中国人在人际关系中的一种主要运作方式,从而使得社会资本理论与中国社会现实有着某种强大的亲和力。

二、农村社会资本的概念、层次、特征及类型

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对农村政治控制的逐步松动,农村社会政治生活出现了根本性变迁。随着“三农”工作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的确立,学者们自然而然地将社会资本这一崭新视角逐步引入中国农村社会予以考察。于是,农村社会资本这一概念被应用到农村研究的各个领域。在农业生产方式市场化转变、农村人口“经济性”外流、农村政治文化转型及新农村社会网络形成等农村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社会资本正处于一种承继与消逝、异化与新生的新旧裂变之中。当前,如何培育积极的农村社会资本,增强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改善农村的非制度化参与渠道,实现乡村社会的善治,则是当前理论界和政策界进行理论探讨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当然,我们利用“外来的”社会资本理论研究中国农村社会问题时,应懂得结合我国农村社会实际,对“本土化”农村社会资本理论进行探讨,赋予其新的内容。

1. 农村社会资本的概念

农村社会资本是农村社会中由于社会成员的长期交往、互利合作以及历史传统、习俗等原因而形成的人际及组织关系网络,这种参与网络将产生某一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信任、互惠、合作,并通过信任和互惠最终促进该共同体成员之间以共同收益为目的的集体行动的达成。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中心的传统亲属关系占据重要地位的熟人社会,农村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建立在血缘共同体上的特殊信任。这种特殊信任使农村社会成员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彼此协作,并由此衍生出普遍化的互惠规范。当成员之间产生矛盾或利益分歧时,通过这种特殊信任关系的沟通和协调,比较容易化解矛盾和分歧而达成妥协。中国,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因血缘、地缘和亲缘等因素构成的关系网络,是中国农村社会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些参与建构的网络体现了身后的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从而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2. 农村社会资本的层次划分

对农村社会资本概念的理解应从各个不同层次予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农村社会资本层次混乱、内涵不清的现象发生。笔者结合我国农村实际,从宏、微观两个层面分别对其予以界定,分为农村个体社会资本与团体社会资本,其中宏观层面,涵盖了传统意义上的中观分析。

(1)个体社会资本。个体拥有的被用来实现个体目标的社会资源,包括个体所拥有的人际关系和成员资格,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个体的社会生活能力。它意味着个体的社会关系网越广,个体所具有的社会身份越多,他的社会资本存量越大。个体社会网络中直接嵌入着的诸如权力、财富、声望等更是一种实质性资源。这些资源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不是个体直接拥有的资源,而是一种嵌入性资源。因此,个体社会资本是一种嵌入性资源,是嵌入个体社会网络中的资源(显然,这里的资源包括多种形式)。具体在农村劳动力中体现为农村村民可通过投资或动员来获取社会稀缺资源的关系,它以各种“人际关系”的形式存在,如血缘、地缘、业缘与趣缘关系等。

(1945)在探讨中国社会关系的特点时用“差序格局”②这一概念来解释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他认为中国社会关系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差序格局深刻地表达了中国社会关系网络的特征。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如果两个人之间发生交往,在一个人考虑是否将所掌握的资源做有利于另一人的分配时,他心目中首先考虑的就是另一人和自己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中国差序格局社会所形成的农村社会网络是一种基于传统血缘、地缘、业缘等初级社会关系的网络体系,主要通过血缘、地缘、姻亲、宗族、家族等网络进行沟通和互动。农村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看作是一张封闭的大网,农民或其家庭是网络上的节点,节点之间的连线就是双方的情感联系。农民个体社会资本的变化在结构上主要体现在强关系联系人和弱关系联系人上的变化以及各种情感联系的变化。

(2)团体社会资本。早期的研究者在考察微观层次的社会资本时,一般都把社会资本视为一种蕴藏于个体网络之中的财富。但自从科尔曼指出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结构性资源”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注意到社会资本的团体(集体)层面,即不仅将社会资本视为一种个体拥有的资源,而且将其视为一个组织、一个社区甚至是整个社会所拥有的资源和财富。

本文所界定的团体社会资本,是指一个组织或一个团体,甚至一个社会、地区和国家所具有的追求团体目标、实现集体合作的组织资源,包括组织网络、关系和文化等内容,表明了一个组织或团体的组织凝聚力。它意味着,组织的横向和纵向结构越密集,成员之间的组织关系、信任关系越密切,组织切合实际的文化价值观念越是一致,它所提供的集体资源就越大。显然,组织中的信任、规范、参与网络等可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解决囚徒困境问题,有利于团体目标的达成,因此,对团体来说是一种资源。可见,团体社会资本就是如信任、规范、参与网络等团体内部成员共同拥有的软性资源。具体在农村劳动力中体现为农村中结构化的关系网络资源,即结构化关系网络本身和依附于结构化关系网络之上的信任和规范等。同时还包括“内化于”农村社会结构的文化、制度等环境资源,它们通过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两种主要形式表现出来,并蕴涵于农村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在特定结构化的关系网络内发挥着作用。与个体社会资本不同,它们不是以村民的人际关系形式存在的,而是以具有先在性的社会结构形式存在的,文化和制度是它们的承载体和主要内容。它们虽与农村社会中的个体和结构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也可独立于农村社会中的个体和社会结构而存在。

事实上,本文所指的团体社会资本,包含了中观层面的对社会组织、社区和区域社会资本的研究和宏观层面上对国家社会资本的研究。不过对于宏观的社会资本,相对一个地区的农民来说差别和影响不大,且发挥作用需要很长的时间去潜移默化。因此本文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对社区的社会组织、团体的研究上。具体在农村居民中体现为农村中结构化的关系网络资源,即结构化关系网络本身和依附于结构化关系网络之上的信任和规范等。团体社会资本关注社区或团体如何构建、维持并发展其社会网络,及社会网络如何约束个体的理性选择行为,从而克服团体行动的困境以及网络成员间如何通过社会资本进行义务与权利的分配等方面。

一般而言,对于一个事物的完整定义和理解至少还要涉及对其功能的界定。个体社会资本虽然不是个体直接拥有的资源,但却是一种嵌入在个体社会网络中的、可以被个体行动所获取的资源,着眼点是帮助个体从外部获得资源,归属某一个体,其功能在于为个体行动带来便利,直接为该个体利益服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可以把个体社会资本称为外在社会资本或私人物品;团体社会资本的着眼点是存在于团体内部的团体内部成员共同拥有的资源,归属于某一团体,其功能在于促进互惠合作,提升团体行动水平,直接服务于该团体的公共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可以把团体社会资本称为内在社会资本。

个体社会资本和团体社会资本的层次划分,仅是从社会资本的承载主体和所要解决的问题的不同层次出发,形成的一种理论上的分类框架,它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的目的是为这种描述提供一个明晰的表达手段,使这种描述成为可能。同时,它也并不试图代表惟一可能的社会资本概念和理论观点,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为经验研究提供一个清晰的概念工具和分析框架。任何理念型的效用,只有在其与具体的问题产生关联时,方能估定;而且,它所以被创造出的惟一目的,在于有助于经验问题的分析。总之,个体社会资本和团体社会资本的的层次划分,可以更好地进行农村社会资本的经验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3. 农村社会资本的特征

对农村社会资本本质特征的认识,主要来自于马克思对资本本身的认识,包括资本的生产性、增殖性和过程性。它们揭示了农村社会资本动态性和实践性的基本属性。中国农村是中国社会的“特殊世界”。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使得农村具有许多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特质,尤其是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因而在农村社会中,其社会资本的特征和存量除具有社会资本的共性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乡土特色,即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仁”、“礼”、“信”等规范对中国农村社会的深远影响。

与一般意义的城市相比,它们在社会结构、制度和文化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与城市社会资本相比,农村社会资本有着自身的具体特点。第一,从形式来看,农村社会资本以关系网络和非正式制度为主,组织类和正式制度类社会资本相对较少;但在城市社会中,法人组织、正式制度和关系网络等社会资本并重,非正式制度类社会资本相对较少。第二,从现状来看,农村各类社会资本表现出明显的乡土特色,城市各类社会资本则具有现代特征。以人际关系类社会资本为例,在目前农村社会中,传统的亲缘和地缘关系仍是其主体,规模相对较小,同质性和稳定性相对较高;而城市中人际关系类社会资本主要以单位制的业缘关系为主,规模相对较大,同质性与稳定性也相对较低。第三,从分化程度来看,农村社会资本村内之间分化程度相对较低,村与村之间分化程度较高;城市社会资本,城内之间分化程度较高,城与城之间分化程度较低。第四,从运作风险来看,农村社会资本在强大的特殊信任基础支撑下,运作风险相对较低;而城市社会资本在特殊信任基础丧失,而普遍信任还没有形成的前提下,运作风险相对较高。

4. 农村社会资本的主要类型。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最基本的方法之一,对事物的认知可能由于分类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对农村社会资本的分类,由于选择的角度不同,其分类也有多种。如前所述,农村社会资本有层次之分,在不同层次上,农村社会资本的主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既然农村社会资本的承载主体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层次之分,那么,如果一些研究不加分析地在不同层次的承载主体和要解决的问题之间随意地变动,则会带来某些理论和测量上的模糊和混乱。因此,从方法论上看,也应该根据承载主体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层次对农村社会资本概念进行分类。也就是说,农村社会资本类型的划分,也应充分体现出它的层次性。按照这样的思路,笔者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农村社会资本进行了具体划分。

从主体上来看,农村社会资本可以划分为村民社会资本、家庭社会资本、农村组织社会资本、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区域社会资本和国家社会资本。在具体研究中,这几类社会资本将在不同的分析对象中,分属于不同层次。在本文中,根据我们对农村社会资本的分类,村民社会资本和家庭社会资本构成个体层面的研究内容;农村组织社会资本、农村社区社会资本和区域、国家社会资本构成团体层面的研究内容。

从客体上来看,农村社会资本可以划分为关系网络、文化规范和制度体系等。如果以村民为分析对象,村民可以通过与他人结成私人关系、拥有组织成员资格、认同和运作文化规范及运用正式制度四种形式,实现对社会资本的提升和占有。如果以农村社区为分析对象,它可以通过协调人际关系、调整社会结构、强化文化规范和运作正式制度四种形式,实现对社会资本的提升和占有。

从内容上来看,农村社会资本可以划分为关系网络、互惠规范和人际信任。如果以村民为分析对象,则体现为村民的私人关系网络、组织成员资格、规范认可能力和个人诚信程度等。如果以农村社区为分析对象,则体现为社区内的人际关系、社区结构、风俗习惯和普遍信任等。

农村社会资本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它的变迁对乡村治理将造成一种复合性的双重影响。因此,从客观后果上来看,农村社会资本可区分为正功效、负功效和零功效的社会资本。这只有在具体的社会事件中,才能体现出它运作的功效。并且,同一种社会资本的运作,在不同层面上会有着不同、甚至相反的功效。可见,社会资本本身没有“积极”或“消极”的种类之分,只有它在具体的社会事实中,从运作结果才表现出它的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

三、农村社会资本分析框架的建构

本文对社会资本概念的理解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把握的。社会资本的纵向维度指社会资本的结构层次,即个体和团体层面,其中的个体层面主要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微观社会资本,团体层面主要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中观和宏观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横向维度主要指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如网络、信任、互惠、规范、参与以及共享的文化、习俗、价值观等。

随着社会资本理论在社会科学研究界的影响不断扩大,围绕着社会资本的概念及其他的相关争论也日益激烈,使得研究者对如何正确使用此概念大感困惑。其实要厘清社会资本的理论概念,有一种简单可行的切入方法,那就是从厘清社会资本的测量方法入手。对个体社会资本的测量,在经验研究中使用的方法基本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嵌入个人社会网络之中,可以为个人所调用的资源总体的测量,这种方法重在考察个人对社会资本的拥有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考察个人在工具性行动之中所实际动用的社会资本情况,这种测量法侧重于个人对社会资本的使用情况。在微观层面上,大部分学者把社会网络作为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微观社会网络的测量,一般采用局部网方法,也叫“个体中心网”或“自我中心网”(ego-centre network),它依据个体自我的属性特征测量和判断个体自我在网络中的社会连带(Social tie)问题。局部网常用的指标是网络规模(网络成员的多少)、网络成分(由哪些类型的成员构成)、网络密度(网络成员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等。

在测量团体社会资本时,学者一般使用的指标集中于信任、公共参与、社会联结和社会规范这样几个方面,而这与测量个体社会资本使用的以社会网络为主的指标有较大不同,个体层面和团体层面的社会资本研究的重点不同,个体层面上关注社会网络、社会支持等,而团体层面则强调协会、社团、志愿组织等非盈利性组织的作用。由于不同的测量方法得出非常不同的结果,使得测量结果的解释力遭到了削弱,同时也很难得出测量社会资本的完整框架。有鉴于此,格鲁特尔特和贝斯特纳尔(Grootaert和Bastelaer,2001)在总结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组织的一系列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将社会资本的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结合起来,明确提出社会资本的测量框架(如图1)。

他们认为测量社会资本最理想的方法应该包括图1中所有的四个象限。但是在实践中,对国家层面社会资本测量的技术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目前大多数的进展存在于对微观层次上的结构性社会资本的测量方面,重点在于那些与家庭、村庄和社区有关的制度或规范。对图1右边上部象限的测量,即对宏观层面上的认知性社会资本的测量,是研究者的最远目标。在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上,他们建议测量重点应该放在三种类型的替代指标上,即地方联盟和网络的成员身份、信任的指标和对规范的忠诚以及集体行为的指标。

关于社会资本测量指标体系的研究很多。不同的学者对测量社会资本的指标设立不同,而且差异较大。普特南(1993)认为信任、社团组织、公民参与等是社区社会资本的重要因素。Lochner(1999)认为社区社会资本指标由邻里互动、集体效能、社区竞争力、社区归属感以及社区凝聚力组成。纳拉扬等人(Narayan和Cassidy,2001)认为,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应该包括参与社团、一般规范(generalized norms)、和睦相处(togetherness)、日常社交(sociability)、邻里联系、志愿主义、信任。仔细分析他们所提出的测量指标,可以发现,一般规范的测量指标往往被其他研究者作为不信任的指标,和谐相处的指标与社区凝聚力(cohesion)概念相当吻合,而邻里联系的指标指的是邻里间的社会支持。可见,纳拉扬等研究者提出的测量体系中,测量的核心维度包括参与社团、信任、社区凝聚力、日常社交、社会支持、志愿主义等。世界银行对社会资本测量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Social Capital Assessment Tools(SCAT)是较早出现的系统的测量工具(Grootaert和Bastelaer,2002)。在这个基础上,研究者对SCAT进行改进,形成A-SCAT。A-SCAT采用了7个问题测量结构性社会资本,使用11个问题测量认知性社会资本(Harpham等,2002)。这18个问题包括与组织联系(与参与社团比较接近)、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社会支持、社会凝聚力、归属感、信任和互惠等。其中,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往往被认为是社会资本的结果而不是社会资本本身。边燕杰(2004)运用社会网络规模、网顶、网差和网络构成四个指标来测量个人层次的社会资本。从以往的定量研究结果来看,规模大的网络比规模小的网络拥有的关系、信息和人情桥梁较多;网顶高,意味着网络内拥有权力大、地位高、财富多、声名显赫的关系人多;网差大,说明网络成员从事不同的职业,处于不同的职位,资源和影响是互补性的;网络构成合理,则是指与资源丰富的社会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边燕杰对于网络规模、网顶、网差和网络构成四项指标的操作化测量,既强调了社会资本即社会网络资源的观点,也包括了网络关系和网络结构的观点。林聚任等(2005)从社会风气观、公共参与、处事之道、信任安全感和关系网络五个维度,调查了山东省农村的社会资本状况。农村社会资本呈现出的“明流”是传统性、关系主义、家族主义、特殊性信任、社会参与性低等特点。“暗流”则是崇尚个人能力,不是简单地靠关系达成工具性目标,对血亲关系的信任建立在情感基础上,总体社会信任度较高。这个结论对于普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的差序格局理论和现代化理论家的理性化假设提出了质疑。赵延东、罗家德(2005)区分为对个体层次社会资本的测量方法和对集体层次社会资本的测量方法。按照赵延东、罗家德(2005)的理解,个体层次的社会资本的测量方法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嵌入于个人社会网络之中、可以为个人所调用的资源总体的测量,这种方法重在考察个人对社会资本的拥有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考察个人在工具性行动之中所实际动用的社会资本情况。在微观层面上,对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主要运用提名法和定位法进行测量,前者让每个被访者提供自己的社会网络成员的姓名、个人特征以及这些成员的相互关系等信息。后者要求被调查者回答其社会网络成员中是否有人符合定位表中所描述的职业或单位类型特征,然后对所有被选择的单位类型及职业类型进行加总,并计算相应的职业类型和单位类型得分,最后用这些指标来反映个人社会网络中所嵌入的资源情况。在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测量个体“拥有”的社会资本时,网络规模、网络的成分以及网络的密度(网络成员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个体在网络中所处位置以及网络中所嵌入的资源都应是可供选择的测量指标。在测量集体社会资本时完全可能结合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进行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分析,从而起到连接两种不同层次的社会资本测量的作用。第一,在测量社会或组织信任时,使用组织信任存量问卷中筛选出来的问题,并用七级里克特量表来衡量。第二,在测量社会连接程度时,使用外向中心度。第三,对社会网络结构方式的测量,采用网络密度、群体中心性和结构洞或桥等指标。王卫东(2006)沿着边燕杰的思路,将社会网络视为社会资本的一种主要形式,认为社会网络资本总量是社会网络资本的总价值量,它是以“一般等价物”为单位的。他以七个观测指标即网络规模、网络成员的ISEI均值、网络密度、网络成员中的最高ISEI、网络成员中最高ISEI和最低ISEI的差、网络成员包含的职业类型数和单位类型数来测量个人层次上的社会网络资本总量。从其操作化测量模型及其结果中可以发现,用孤立的、原子主义的、线形的测量方法不可能有效地测量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因为社会网络资本不是网络中资源的简单线性累加,必须从资源间的关系与网络结构上着手测量社会网络资本。Harpham(2007)提出社区社会资本应由网络、社会支持、信任、互惠等指标组成。肖星(2007)提出了社区社会资本可设立为社区信任、社区网络、社区规范三大指标体系。桂勇、黄荣贵(2008)总结了常有社区社会资本的测量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社区社会资本的测量包括社区信任、地方性社会网络、非地方性社会互动、社区归属感、社区凝聚力、互惠与一般信任、志愿主义等指标体系。

本文将依据个人分析层面和团体分析层面两个维度,结合系统性、层次性、动态性和实践性的原则,构建本土化的农村社会资本分析框架(如表1所示)。由于它们各自的层次不同,决定了不同层次社会资本的主体、客体、内容和作用各不相同。从个体分析层面来看,农村社会资本的主体是村民个体和家庭层面,人际关系本身是社会资本的承载体和主要内容。社会资本的作用范围受限于关系中的个体,即只有关系节点中的人们才具备拥有和动员关系资源的资格和能力,关系外的他人不具备这种资格。从团体分析层面来看,农村社会资本的主体是模式化的、具备结构功能的组织、社区、区域和国家,它们蕴涵于农村不同的社会结构中,并在特定结构化的关系网络内发挥着作用。与关系层面的社会资本不同,它们不是以村民的人际关系形式存在的,而是以具有先在性的社会结构形式存在的,文化和制度是它们的承载体和主要内容。它们虽与农村社会中的个体和结构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也可独立于农村社会中的个体和社会结构而存在。

在综合其他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上述社会资本的分析结构,本文也由此构建了相应的社会资本测量指标体系(如图2)。通过对社会资本的内涵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从网络、信任、互惠、参与、规范及共享几个方面对社会资本进行测度。测量指标体系共分为四个层次,总目标层、分目标层、子目标层和可操作层。总目标层是待测的社会资本总量,分目标及子目标层则是构成社会资本若干要素的分解,可操作层则是针对每一方面设计的在实际调研中用问卷进行访谈的具体问题。

四、结语

社会资本理论揭示,从个体角度讲,在一个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本存量的社群内生活和工作更加容易;从整个社会角度讲,一个拥有丰富社会资本存量的社会意味着和谐稳定的秩序和良好的社会治理。与此同时,在政治学家看来,社会资本强调组织行为和集体行为的重要性,强调信任、规范和网络的重要性,它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资本理论的出现,大大丰富了传统资本概念,为我们研究农村社会现象和社会结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从有关社会资本的梳理中认为,农村社会资本体现在以参与网络为载体的公民间的信任、互惠和合作等维度之上,这是与传统农村社会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结构相联系的。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由于受传统社会价值观念、思想文化以及制度规范的影响,当代中国农村社会资本基础薄弱。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国农村居民所具有的社会资本开始变得不足甚至出现了缺失。可以说,在新农村建设中,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资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所在。而现代性的社会资本生成与发展有助于削减社会的等级观念意识,增强公民社会的内生能力,降低农村社会治理的成本。强化农村社会资本积极效应,削弱其消极影响,积极培育农村现代性新型社会资本是提高农村治理绩效的重要途径。

中国是在农业社会的传统因子基本保留的状态下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农村是传统积淀最深的地域,农民是传统因子负荷的主体。农民身上负载的传统性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逐渐显露出其弱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诸如传统宗法秩序、乡村黑恶势力等农村社会资本变迁中的消极性异化与复制,不利于乡村社会治理。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资本传统性因子的再生与异化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带来巨大的消解和腐蚀作用。因此,必须从制度规范和社会秩序层面加以改造和重构,其重要途径就是社会制度变革和体制创新。历史发展实践证明,民主与法治是消解社会资本负效应和强化乡村有效治理的根本途径。而从推动力来看,政府是社会资本的最大来源之一,政府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对于社会资本的形成和增加至关重要。对此,政府应积极推进国家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进程。在一个现代社会里,社会网络资本只应该用来为制度性社会资本补充,而不是作为它的“替代品”。按马克思经典理论,当村民们还不能够代表自己的时候,一个凌驾于其上的强大政府则是必须的。因此,中国在迈向现代社会的时候,对于农村社会资本,要更多地补充其制度性的部分,只有这样,近年来的“民工潮”对城市社会、农村社会的不良冲击(如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贫困问题、流动缺少组织而造成的交通问题以及各种犯罪问题)才能减少,而城乡劳动力的配置也才能更合理化,才能更有利于社会整合。

总之,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注意建构农村中以关系网络为载体,以信任、互惠和合作为特征的农村社会资本。我们必须着力增加整个社会的普遍信任、互惠规范和横向社会参与网络等社会资本,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社会资本作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以信任、互惠、合作为内在行为规范,通过公民间的良性互动和公民参与来推进新农村建设。

注释:

①世界银行(World Bank,2004)认为,社会资本是指能够加强集体活动的规范和网络。越来越多的观点表明社会资本是一种社会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不仅可以缓解贫困而且可以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资本不是社会制度相加的总和,而是把各种社会制度聚结在一起的粘合剂。

②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特点是“差序格局”的理论,这一理论堪称中国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典范。“差序格局”一词,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先生解剖中国传统社会,使用的是社会结构分析方法,这是社会学通用的方法。在费先生之前,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就曾用“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两个概念区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费先生为更准确地区分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提出了“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概念,其中“差序格局”尤可谓是费先生的独创,并被国际社会学界所接受。认为,西方现代社会的结构是 “团体格局”,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而我们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是“差序格局”。“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两种格局显著的区别就是西方人注重团体的概念,而我们中国人的整个社会关系网络都是以己为中心。“团体格局”的西方社会对国家这个大团体的认同是普遍而且广泛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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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ural Social Capital Theory and Its Analysis Framework

Ma Hong-mei1, Chen Liu-qin2

(1.Guizhou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Guiyang,Guizhou 550025,China;

2. Institute of Urban Economy,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Tianjin 300191,China)

第9篇: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范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广西的部分乡镇农村公共品供给状况的调查,分析当前影响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的主要因素,以寻求农民合作供给公共品的有效途径。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既是现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的必然选择,也是村民自治条件下的可行选择。因此,政府的参与至关重要,同时提高农民自身收入水平,并从制度上激励农村精英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农村内部凝聚力、提高一致行动能力,都是提高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农村公共品 合作供给 广西

当前在我国农村地区,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及灌溉设施等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按照中央政策,农村公共品供给主体是政府、村民,包括自上而下的政府投资,村民“一事一议”、“谁受益谁投资”等方式合作供给。但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县、乡一级财政面临沉重的收支压力,对乡镇以下的公共性项目支出基本无力承担;另一方面,从农民自身合作供给公共品的角度看,农民合作意愿不强,合作能力较弱。由于大部分农村公共品供给需要农民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因此,探究影响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的主要原因,并寻求农民合作供给的有效途径,对于改善我国农村地区公共品供给状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本文为了解乡镇政府公共事业投资情况,农户对公共品需求、供给情况,并进一步分析影响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的因素,选取广西资源、三江、环江、罗城、金秀等7个县16个乡镇63个行政村的183个农户进行调查。

农户调查结果

传统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公共品由于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会出现自愿供给不足的情形,因而需要政府介入。但是,有的经济学家却提出了相反的看法(Buchanan,1965;科斯,1974;戈尔丁,1977)。戈尔丁认为,公共品具有消费上“平等进入”和“选择性进入”的特征。“平等进入”指公共品可由任何人来消费,一般为纯公共品;而“选择性进入”指消费者只有在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例如付费后,才可以进行消费,如俱乐部产品。由于我国农村的特殊性,农村的公路更倾向于纯公共品,其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程度比较高,因为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地方,农村的公路是可“平等进入”的。而农村水利灌溉系统、农村的电网建设则属于排他性比较强,属于俱乐部产品,存在着“选择性进入”方式即排他性技术。

(一)村级道路、农村义务教育及社会治安状况等调查

村级道路、农村义务教育及社会治安等公共品具有“平等进入” 的特征,绝大多数是以政府和私人联合供给为主。

1.村级公路修建情况。在调查的各县中,村级公路主要是“政府出钱、农民出力”这种形式,占50.6%;其次是农民自己出钱修建,占28.2%;政府统一安排占21.2%。

虽然村级公路的受益范围较小,但往往投资的资金巨大,若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附近农户出资建设,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水平显然无力负担。然而农村公路是农户的基本需求,具有“平等进入”特征,在市场不能提供而农户自身也无力提供的情况下,政府就应该承担农村公路的供给责任。“政府出钱、农民出力”一般要求行政村村民自己合作修建水泥路面的路基工程,铺设水泥混凝土是在路基修好以后发包给社会私营公司承担,最后由国家验收合格支付相关费用。国家承担水泥公路资金预算的主要部分,无疑会激发农民修路的积极性。在调查中,“政府出钱、农民出力”合作供给公共品的做法在广西部分县的比例高达51%。

2.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民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满意度偏低,就医不便问题较为突出。在183户被调查对象中,仅有16.78%的人对其医疗卫生状况表示满意,37.59%的人表示不满意。有48%的农户认为,自己所在的村镇看病不方便。且与四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是自2004年1月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受行医资格的限制,赤脚医生大量减少;二是村级卫生所严重缺乏,村级卫生所医疗技术水平低下,村级卫生所设备简陋,服务功能低下,不能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需要;三是村庄通往城镇的交通不便(分别有40%和18%的农户认为所在村庄通往乡镇的道路不方便和很不方便),使村民前往乡镇医院就医的便利性降低;四是财政资金对乡镇卫生所的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一些乡镇的卫生服务水平低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广西农村已全面推广,被调查的农户中,参保率达93%。尽管参保率较高,但调查也折射出目前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未参保的农户认为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太低,吸引力不够;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主要是针对包括需要住院和大额费用治疗的大病,兼顾小病,保障水平有限。

3.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治安。被调查农民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的评价,认为满意的达到21.28%,基本满意的达到48.23%,不满意的达到29.55%。农民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的满意或者基本满意的人数比重将近七成,这既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启动及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大有关,也与农民的孩子上学可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措施有关。农民的教育负担切实减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少年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基本解决。但农村师资水平不高,校舍设备陈旧,寄宿生住食环境较差等问题在偏远地区农村仍较为普遍,因而不满意度较高。

随着市场化对农村传统社会的冲击,打牌赌博、地下、偷盗等各种不良的现象在农村蔓延,部分农村的社会治安状况令人堪忧,农民对农村社会治安现状的满意率偏低。调查显示,认为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很好”的只有5.67%,认为“较好”的为20.8%,认为“一般”的达到56.26%,认为“不好”的有17.27%。在访谈中发现,农村居民对社会治安的担忧主要是担忧财产安全,偷盗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中最普遍的问题。

(二)自来水、农田水利灌溉设施调查

自来水、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等一些社区公共品,具有较强的俱乐部产品特征,村民往往按照居住村落和血缘关系形成互助互益群体,共同出资修建。

1.自来水供给状况。在调查的农户家庭中,农村自来水供给中自己安装、集体安装和政府修建的比例相当,但依然有30%未用上自来水,生存的状况较恶劣,广西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依然严峻。

2.农田水利设施供给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以政府组织、集体与农户共同投资方式和集体组织、农户分担费用这两种方式为主,这两种方式所占比重超过50%的有资源、三江、上林、环江、象州等县的农村,罗城县以这两种方式供给农田水利设施的比例也达到了48%。可见,农田水利设施这种属于俱乐部产品的准公共物品,私人与社区的联合供给程度比较高,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实现排他。

从自来水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可以看出,作为准公共物品的俱乐部产品,其联合供给的出资是建立在互助、自愿的基础上,那些不出资的人就会很容易地被排除在使用范围之外。因而这一类公共品在农村实现合作供给的空间较大,农户提供的积极性也较高。

(三)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影响因素

1.村民自治程度。村民自治尤其是其中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农户对公共品需求偏好的表达提供了制度安排。在问卷及访谈中,村民对于是否参加本村的重大事务的决策、村民会议能否定期召开及村委会的公信力等问题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在被调查的183位农民中,仅有26.71%的人表示每次都参加本村的重大事务决策,较少参加的达46.1%,表示从未参加和不知道的比例分别为19.15%、8.04%(这两项比重之和为27.19%)。有47.7%的人表示所在的村每年能召开一次以上的村民会议,不能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会议和不知道的人的比例分别为26.24%、26.71%。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能够做到讨论和决定村内重大事项,并保证会议决定执行的占51.54%,表示不能和不清楚的分别占14.42%、34.04%。因此,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不理想,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

2.收入的高低和舆论约束。收入的高低是影响农村公共物品合作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各县被调查对象有超过66%的人认为这一因素是决定性因素。

与此相对应,调查数据显示,“别人的议论”对村民在为农村公共品建设出力方面的影响比较薄弱。这说明,舆论和声誉的约束这一传统的影响力正在减弱,一些农村正出现农村传统解体(如传统道德及舆论,传统组织及具有强制力的习惯等)。

在调查中还发现,村委会发动捐助的第一批对象都是村庄内较富裕的人,包括那些离乡在外收入较高的人。在村民看来,如果较富裕的人不率先拿出与自身财富成比例的资助资金,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而拒绝合作。此外,村委会成员的威信、与较富裕的人的关系好坏等都会影响其捐助行为。农村的人均收入和集体收入越高,村民负担越轻,合作就越容易成功。

3.村庄的社会资本结构。在农村,一个区域内公共品的供给仍然受到以人情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的影响。在人情关系越淡薄的区域,人们在供给区域性公共品时,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本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因而私人参与区域性公共品供给的动力不足;在人情关系浓厚的区域,仍然具有较强的传统社会特征,人们之间注重人情,在提供公共品时,合作供给公共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社区亲缘、血缘和非血缘关系的人情影响。从信任规范网络等社会资本形式来看,村民自发合作能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就是村庄良好的社会资本结构。

4.社区的同质性与村庄精英的引导和组织。从我国农村的现状来看,社区内的社会异质性程度主要与宗族有关。同质性社区村民之间有较强的社会关联,宗族势力保存较好,往往具有强大的向心力、道德感,及对个别违规农户的惩罚机制。同质性社区内社区成员主体意识强烈,对于社区内公共设施的提供都愿意积极介入;而在异质性社区,社区成员很难在公共品的需求上达成一致,进而在提供时就难以进行合作。如资源县B村,被调查的30户农户中的90%愿意为本村修路捐钱,仅有10%,即3户农户要看别人捐的情况来决定是否捐钱。与此相对应的,该村的公路50%是以“政府出钱,农民出力”的方式修建的,40%的公路是“村民自己出钱修建,并发动在外打工的村民”修建。这与该村作为瑶族村民的聚居地、比较重视道德评价、较为密切的同族同宗的亲缘关系有关,且当地人口流动性较弱,人情关系浓厚。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流动程度的加快,宗族势力对社区事务的影响程度在逐渐减弱,村民的一致行动能力也在变弱,农村社区成员呈现社会特征分化趋势与社会结构层化变动。村庄内部公共品能否实现自发供给,与本村精英的积极引导、组织以及自身拥有的强大号召力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结果分析及建议

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既是现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与政策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村民自治条件下的可行选择。对于具有“平等进入”特征的公共品合作供给中,政府的参与至关重要;而对于具有“选择性进入”特征的公共品合作供给中,如何提高农民自身收入水平,并从制度上激励村庄精英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庄内部凝聚力以提高村庄的一致行动能力,是提高公共品合作供给能力的重要因素。

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投入。在目前县乡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可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以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从制度上确保农村公共品供给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尊重农民对公共品需求的意愿,调动农民改善自身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

发挥农村各类组织、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乡村治理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工作机制、保障农民筹资投劳的有序开展。

加强村庄文化道德建设,在社区内部培育丰富的社会资本。加强村庄文化道德建设,继承村庄良好的社区记忆,发展村庄各种以亲缘、地缘、友缘为纽带的各种网络关系,对促进农村公共品的合作供给也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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