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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成立卫生系统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略
职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方案;根据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工作;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管理;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序开展。
下设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海螺集团公司总医院组建三个医疗救治小分队;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医疗队有关救灾防病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奔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接收急危重病人住院治疗。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随时服从领导组的统一调配,并适时针对灾情情况开展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方案;做好救灾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做好相关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做好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核实疫情,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卫生监督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爱国卫生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前、灾中、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救灾防病意识,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主动防病治病。
二、工作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发生,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
三、工作响应
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灾情需要适时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治防病责任制。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及时部署,提前准备,时刻保持高度警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置各种灾情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有序用电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原则。严格遵循“削峰填谷、避峰限电”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实施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工作指导转变,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实施有序用电,优先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按照有保有限、确保重点的原则。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铁路。
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农业生产、广播、电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避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
(三)分级限电的原则。根据电力供应的紧缺情况,划分四个等级的限电预案(附后),并实施相应的分级限电方案。
二、供需形势分析及组织机构
1.我省电煤严重缺乏,库存急剧下降,电网发电能力不足致全省实行限额用电。按照国家发改委“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的统一部署,随着2012年一些地方小火电厂的关停和发电用煤紧张的影响,在用电高峰时全省电厂发电明显不足,会对我区的正常供电造成较大影响。
2.成立区有序用电应急工作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供电公司。
3.成立区有序用电执法检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调控目标及依据
1.刘同志在2012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
2.省、市煤电油运暨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
3.济政办发明电[2012]3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4.济经调度字[2012]18号《关于加强市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
四、工作措施
(一)负荷预警及信息
1、由区供电公司负责负荷预警和信息。当电力负荷紧张时,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在新闻媒体电力供应信息。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对全区供电形势及限电情况进行报道,让广大客户及时了解供电情况。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在即将到来的高温期间号召全区单位、居民提高节约用电意识,控制空调、电扇等制冷负荷;关闭或减少全区的路灯、霓虹灯、灯箱广告、灯饰等商业广告负荷。
3、加强应急管理,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重要客户正常用电;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企业的用电,大力压缩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
4、采用多种手段加强负荷监控,优先使用负荷控制系统进行限电。尽量减少限电拉路,将限电影响降到最低。按照I、II、III、IV级应急方案(附后)的次序进行有序用电、错峰移峰,确保方案执行准确及时。
5、超前做好处置大面积停电等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对停电、保证安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6、引导个中小企业在22:00-7:00低峰时段内合理安排企业生产,尽最大限度减小生产负荷。非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制定避峰用电方案,合理安排生产班次,避开9点半至12点和18点至21点高峰用电,多用低谷电;制定实行企业周休错峰方案。在每日用电高峰时段限制全区范围内以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鲁能工业园、柴油机厂等大型企业的用电负荷,促使大客户主动避峰限电,采取其他有序用电措施。
(二)客户端需求侧管理
1.电力客户要对现有的315kVA及以上专用变全部安装负控终端或GPRS终端,其他专用变压器用户全部安装GPRS终端。对企业用电实施动态管理。
2.对于一般小生产用户、临时施工用电用户,根据电力供应缺口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检查。在严格贯彻执行有序用电应急方案的同时,严格落实《自备电源管理制度》,对使用自备电源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逐一摸底统计造册,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制;与自备电源使用者签订《双电源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夯实在有序用电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因使用自备电源产生倒送电。
3.行政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以及娱乐场所照明和电能降温,提倡使用绿色照明和节能产品,增强节约用电观念。对于电能空调降温,温度设定要进行适当的控制(夏季降温不低于26℃,冬季取暖不高于20℃),减轻高峰负荷对系统的压力。
4.工矿企业要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强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
一、目的要求
按照人民防空工作“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通过试鸣防空警报,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树立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意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战争局面和突发性灾难,达到预先报知、统一号令、统一行动、减少损失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空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县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武部副部长担任,县人防办主要领导、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农粮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广电中心、县教体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
三、警报试鸣的范围、时间和方法
我县防空警报试鸣在县城城区内进行,控制台设在县人防办。试鸣时间为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警报鸣响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个阶段,时间为11分钟。
四、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要求落实具体工作职责。
警报器安装单位必须配合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警报器的维护检查工作,确保警报器状态良好;
县供电公司要确保试鸣期间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保障试鸣期间警报区域通信线路畅通和开展试鸣信息的预告;
县广电中心要在规定时间内播报试鸣公告,并进行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和有关新闻的播放;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局要维护好试鸣期间城区职工、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交通和治安巡逻,严防不法分子乘机捣乱;
县卫生局及各医院要对住院病人、护理家属及届时就医的患者做好宣传工作,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
某政发〔××××〕*号
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某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人一经感染发病,往往难以治疗,死亡率极高。近几年来,我县的狂犬病发病病例逐年攀升,极大地威胁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遏制我县狂犬病疫情,有效地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
二、目标和任务
㈠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知晓率:城镇居民达××%以上;农村群众达××%以上;养犬户和犬类经营户达××*%。
㈡被犬咬伤的人员救治处理:伤口及时正确处理率××*%;人用狂犬疫苗接种率××*%。
㈢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率:城镇达××*%;乡村达××%以上。
㈣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
㈤病犬、流浪犬扑杀率××*%。
㈥全县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不再发生人狂犬病新发病例。
三、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畜牧、卫生、工商、公安、人武部、财政、药监、交通、教育、城建、广电、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调整充实相应的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职责
㈠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防控工作经费,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狂犬病防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组织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㈢畜牧兽医部门:指导各乡镇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全县兽用狂犬疫苗的组织供应及调配,做好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㈣卫生部门:负责全县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伤病人的救治、人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及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㈤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组织捕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㈥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销售的管理工作。发生狂犬病疫情时,依法关闭犬类交易市场和狗肉餐馆,查处非法交易行为。
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抽调民兵,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㈧财政部门:保障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的投入。
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㈩宣传及广电部门:负责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犬类及其产品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对非法入境的犬只进行扑杀、销毁。
(十二)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交通部门: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证明承接运输犬类及其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章运输犬类及其产品事件的处理。
(十四)建设、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区犬只的扑杀工作。
五、疫情处理原则
㈠疫点:以狂犬病病人受伤地或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对疫点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发病死亡的人或动物及其污染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对疫点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疫点一年内严禁养犬。
㈡疫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疫区,对疫区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疫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同病死人畜有密切接触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
㈢受威胁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采取“免、管、灭”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受威胁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实行拴养或圈养;对病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
六、防控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狂犬病作为当前必须认真做好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指定专人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竭力确保我县不再新增狂犬病病例。
㈢加强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及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控狂犬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群众消除恐慌心理,自觉参与防控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各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一是要做好自身防护;二是要科学养犬;三是及时向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举报行为异常犬只。
㈣推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犬类狂犬病免疫实行“一年一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对本辖区内未经免疫的犬类实行集中强制免疫、办理免疫证和挂牌登记。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其所养犬只将予以强制扑杀。从今年起,每年6月份为全县犬类统一免疫时间,收费××元/只。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台帐,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认真做好查漏补免工作,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
㈤严格规范犬类管理。各犬类饲养者对经过免疫的犬要立即实行拴养和圈养,并主动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登记;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大群众要自觉控制犬类饲养量,尽可能少养或不养;养犬户要对养犬场地经常进行消毒,发现病犬及时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确认。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犬伤人事件的,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扑杀,并由犬主承担医药费等相应的责任。
㈥对疫区高危人员进行人狂犬病紧急免疫。发生人狂犬病或动物狂犬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地医疗机构,对疫点内所有人群和疫区内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对受威胁区所有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倡进行人狂犬病免疫注射。
㈦做好犬类的强制扑杀工作。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犬类及受威胁区内的病犬、流浪犬进行彻底扑杀。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流浪犬或有可疑症状的犬只予以强制扑杀。同时对没有按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无证、无牌和免疫后未拴养、圈养的犬只,一律视同无主流浪犬处理。对拒绝阻挠扑杀上述犬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㈧规范狂犬病疫苗的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和供应,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畜牧局统一订购和供应,各医疗保健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药品,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经营、使用人用疫苗和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
㈨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卫生部门要加强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人狂犬病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立即派出专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科学预测预防疫情。卫生、公安、畜牧和药监等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县内外疫情动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
㈩认真做好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人员的预防注射、防护指导及病人的救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高发病区要开展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对犬伤患者伤口及时进行正确的处理和救治。对从事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的人员要全部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同时,卫生、畜牧部门要做好狂犬病防护技术指导工作,防止工作人员成为狂犬病传染源。
(十一)规范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严禁经营销售病犬、死犬及疫区犬。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类或其它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在发生狂犬病疫情时,工商部门要关闭全县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同时,对犬类屠宰点、狗肉食馆存栏的犬只进行查封,禁止加工、贩卖。患狂犬病、疑似狂犬病的犬类及其它动物,其被捕杀或自然死亡的尸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剥皮、食用、出售。严厉禁止经营和销售来自疫区的所有犬类及其产品,违者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查,对在狂犬病防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狂犬病流行,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有关材料到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狂犬病防控工作经验、建议意见及相关统计数据、报表;*、狂犬病防控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狂犬病防治方案通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做好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充分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以防为主、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势头,为党的胜利召开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县、乡镇、村联动机制,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精心组织,及时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舆论氛围。
县处非领导小组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一是贯通渠道。建立县、乡镇联动宣传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和参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政策传导。及时传达最新处非政策,注意搜集非法集资行为的新形态、新手法及典型案例材料,供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活动应用。三是正面宣传。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型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发声、准确发声,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印制资料。除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外,在日常实用物品上印制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投放,增强群众参与兴趣,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根据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活动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是网点窗口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采取电子屏幕连续播放、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三是公共场所宣传。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点,向社会公众派发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四是巡回流动宣传。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传车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
五是讲座培训宣传。开展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知识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地区,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六是短信信息宣传。利用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三、宣传重点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
二是做好重点人群宣传。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重点地区宣传。重点在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网格员、驻村组干部等群体,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是加强重点内容宣传。以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59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务知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四、责任分工
根据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辖区内各村及乡镇区街道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村入组。
县处非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订活动方案;负责开展以预防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编印宣传资料;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广播电台、通讯社播发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版面和滚动字幕及宣传广告。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办民办教育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剖析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宣传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展养老服务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办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住建局(房产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房地产行业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民营医院,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以预防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互联网金融公司、P2P网贷平台)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预防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服务进社区”活动。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县扶贫办: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8日—5月15日)。县处非办制定我县宣传月工作方案,编印相关宣传资料,做好活动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意见》,按照突出实践、把握重点、体现特色的总体要求,通过宣讲辅导、舆论宣传、典型宣传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我县广泛动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积极作为;大力宣传我县统一思想、落实科学发展、提高发展能力的有效举措;大力宣传我县各级党员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破解难题、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经验;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在深入实施“三三”战略、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构建浙南闽此边际区域中心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目标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发动,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目的、内容、举措。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起到扩大影响、造势推动、上传下达、教育引导的作用,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保存资料,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宣传工作组
按《*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组。
*
(二)组建宣讲团
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宣讲成效的要求,组建县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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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内容
(一)宣讲辅导
围绕科学发展理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区域中心等方面,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到我县宣讲辅导,宣讲团负责到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宣讲辅导。县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16名成员宣讲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组黄立飞、王美芝,联系宣讲第一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经贸局、交通局(公路段、运管所)、安监局、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
第二组甘长飞、吴昌森,联系宣讲第二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农办、国土局、农业局(科研中心)、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林场)、水利局、供销社、烟草局;
第三组鲍玖青、陈定光,联系宣讲第三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县府办(房改办)、总工会、科技局、人劳社保局(编办)、审计局、风景旅游局、行政审批(招投标)中心、质监局;
第四组毛时薛、吴传户,联系宣讲第四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档案局、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国资公司、人防办、国税局、气象局、信用联社;
第五组王庆荣、黄丽芬,联系宣讲第五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教育局(庆中、二中)、文广新局(体育局)、广播转播台、广播电视台、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计生局;
第六组林高平、毛志平,联系宣讲第六指导组单位,分别是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支队)、司法局、民政局、残联;
第七组叶先良、杨美菊,联系宣讲第七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新闻中心、文联;
第八组胡显平、吴永德,联系宣讲第八指导检查组单位,分别是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局、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百山祖管理处、百山祖乡。
县委宣传部教育科具体负责讲师的安排协调工作,联系人:*
(二)媒体宣传
1、*电视台、《今日*》、*县政府门户网、中国*网上开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持续关注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介绍相关经验、典型。
2、适时组织刊播相关言论稿及评论员文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电视台、《今日*》、*县政府门户网、中国*网上刊播相关标语。
(三)对外宣传
1、积极及时地向省市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投稿,努力使我县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市形成良好影响。
2、积极邀请省市媒体记者前来采访,重大活动邀请省市媒体记者参加。
(四)社会宣传
1、各有关单位通过出黑板报、制作宣传栏等,对各阶段活动内容、本单位活动特色内容进行及时宣传。
2、各有关单位要在单位附近街道、单位院内或大厅醒目处设置固定宣传牌和悬挂张贴学习实践活动标语,营造学习实践活动氛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和宣传组人员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认真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宣传任务。
2、发挥特色、增强效果。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3、严格管理、把握方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传
2019年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切实加强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及《关于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我市制定了预防接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执法人员预防接种能力培训班,开展了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对全市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疫苗预防接种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预防接种安全底线,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和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以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情况;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为重点,以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和国家飞行价差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导向,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随机监督抽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大预防接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全市预防接种单位268家,检查接种单位268家,预防接种符合要求单位262数、预防接种不符合要求单位6数、其中接种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单位1数、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不符合要求单位6数、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不符合要求单位2数、疫苗接种未执行“三查七对”单位数3家。立案6家,警告6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疫苗储存的温度检测记录不准确,及时规范记录疫苗的接收、分发记录,在接种场所未规范公示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二是个别预防接种单位急救药品不齐、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室、预防接种室卫生条件较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接种疫苗的氛围,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提醒广大群众,接种疫苗请到正规医疗机构,接种后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向接种单位反映和到医院检查,如发现“问题疫苗”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对疫苗预防接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疫苗接种工作监督纳入日常工作之一,在全市范围继续加大力度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采购、运输、冷链、储存、接种疫苗等环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保障我市疫苗安全有效。
关键词:手足口病;预防;控制
小儿手足口病[1-3]是婴幼儿中较为常见的疾病,具有发病率高、隐性强、症状轻等特点,经及时治疗后均能痊愈。但也有少数患儿会伴发急性脑膜炎、肺水肿、心肌炎等疾病。临床治疗小儿手足口病多采用抗病毒、提高免疫力、缓解并发症等疗法,并无特效药物,因此预防小儿手足口病是防治的关键[4]。为预防与控制小儿手足口病发展,我区加大了对小儿手足口病的预防与控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研究所采用的小儿手足口病统计资料来自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为2012年、2013年小儿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统计、实验室诊断病例统计、聚集疫情报告、小儿手足口病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相关数据。
1.2方法 为有效预防我区小儿手足口病疫情流行,控制小儿手足口病疫情传播与发展,在区委区政府、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的协调下,开展了预防与控制小儿手足口病诸多措施,具体如下。
1.2.1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为预防与控制小儿手足口病疫情发展,区委区政府、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等多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2013年娄星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将落实预防与控制小儿手足口病工作制度化。区政府、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多次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1.2.2加强专业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效率。为提高小儿手足口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质量,组织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校及托幼机构保健教师对手足口病防控的专业技能培训5期,培训各类人员800余次,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管理,有效提高了各级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1.2.3加强疫情监测能力提高疫情分析水平。由政府拨款改善全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与检测设备,改善全区疫情监测与分析能力。对手足口病散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等进行了采样调查、消毒、宣传教育等规范处置,有效控制了手足口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1.2.4扩大疫情知识普及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疫情专业知识普及与宣传工作,提高全区人民对小儿手足口病疫情的认识。多次在万豪城市广场和娄星广场分别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全区累计培训5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
2 结果
通过及时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2013年全区累计报告小儿手足口病1248例,较2012年(4435例)同期下降71.86%;2013年发生聚集性小儿手足口病疫情1起,较2012年同期(28起)下降96.43%;未发生因小儿手足口病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重症死亡病例发生。
3 讨论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其传播途径复杂、发病快、爆发迅速等,影响婴幼儿身体健康与正常发育。黄兆胜[5]在研究小儿手足口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后发现0~5岁儿童是手足口病的易感人群,在夏季是小儿手足口病发展的高峰期。
本研究结果表明2013年我区小儿手足口病发病率较2012年同期下降71.86%;发生聚集性小儿手足口病疫情1起,较2012年同期(28起)下降96.43%;没有发生因小儿手足口病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重症死亡病例发生。通过加强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对预防手足口病具有重要意义[6]。赵巧云[7]等人则提出通过加强手足口病患儿家属的健康知识普及可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效果。江小虹[8]重点分析了幼儿园预防手足口病的措施,为预控小儿手足口病提供了参考。有针对性的制定小儿手足口病预防与控制措施,在发病高峰期、发病易感人群、加强重点环节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对降低小儿手足口病发病率具有重要意义[9-10]。
总之,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宣传力度,协调多部门联合预防与控制可有效预防与控制小儿手足口病的发展,避免发生小儿手足口病大面积流行。
参考文献:
[1]胡祥英,郑霞,温壮飞,等.2346例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22(11):2333-2335.
[2]蔡榕,郭岚峰.EV71所致重症手足口病患儿的临床分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J].现代预防医学,2011,38(22):4618-4619,4626.
[3]史映红,刘昌弟.绵阳市2008~2009年手足口病疫情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1,38(6):1134-1135.
[4]李雷雷,隋霞,周敬祝,等.2008-2011年贵州省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2013,20(2):165-167.
[5]黄兆胜.手足口病2030例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广西医学,2013,35(3):314-315.
[6]黄建平,袁金凤,傅点,等.江西丰城手足口病200例临床分析[J].医学综述,2013,19(21):4011-4013.
[7]赵巧云,高晓翠.手足口病患儿家属相关知识调查及健康教育的意义[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1,30(10):1536-1538.
[8]江小虹,于洋.幼儿园预防手足口病的防控措施[J].中国医药导报,2011,8(1):143-144.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状况,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向国家上报我省普查资料。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的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以人工养殖为主,主要是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展开污染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用水情况、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及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相互校验、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我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核对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7年7—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7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数据审核等。2008年5月底前,各市县完成本地区普查数据汇总并上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7月底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全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阶段(2008年8—2009年4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何少群(兼),副主任:王昌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成员:李建中(省统计局)、林书玲(省委宣传部)、李高义(省发展与改革厅)、王力(省交警总队)、陈卫群(省财政厅)、黄福胜(省工业与信息产业局)、王淑香(省建设厅)、张祥云(省水务局)、蔡章焕(省农业厅)、李诚顺(省工商局)、邢仰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程佑祥(海南省军区)。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市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与改革部门、工业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部门、水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市县级普查办领导和骨干的培训,各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其他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要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市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要吸收、利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研究成果及力量为污染源普查服务。
五、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其中省级普查经费由省财政负责,市县级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普查经费分别由市县财政及洋浦管理局负责。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普查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设备购置要实行政府采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