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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措施得力,领导重视。
县政府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卫生局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县妇幼卫生监测方案>,县委。方案中确定了详细的监测对象;拟定了统一的资料收集方法和运转程序;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法以及检查奖惩方法;县卫生局监督所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县妇幼保健院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定期不定期的深入乡村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保证了妇幼卫生监测的顺利进行.十多年来,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屡屡受到国家,省,市检查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提高素质,抓好培训.
以后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运行顺利与否,今年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改为”3+1模式的第三年.抓好本年度的妇幼卫生监测培训工作是关键.首先我就过去工作中存在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和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参与省级师资培训班的同志精心准备,认真备课,10月中旬县乡村从事妇幼卫生工作专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培训班上,就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及评审,5岁以下儿童监测方案及监测数据渥报调查方法和相关表的填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讲解.培训结束后,举行了书面考试,保健院院长申芝凤对培训进行了总结.此次培训得到县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卫生局副局长臧庆玲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臧副局长强调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性,要求参与培训的同志一定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要用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杜绝虚报,瞒报,减少错报,渥报.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责任心和使命感,理解和掌握了妇幼卫生监测方法,收到满意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培训对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利用率,提高了妇幼卫生监测的质量,促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推进我县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数质控到位,据准确
漏报率0.9‰。婴儿死亡上报37人,依照培训要求,各监测乡镇在收集到村级上报的监测信息后,十一月上旬深入各村进行数据质量控制,为确保数据上报的真实性打下基础;十二月下旬,各监测乡镇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县妇幼保健院又随机抽取了五个乡镇二十四个行政村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质量控制和监测指导,充分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2008年县基层上报活产数2048人,质控后为2069人,漏报率1%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57人,死亡率为27.83‰。漏报2人。婴儿死亡率为14.51‰。漏报2人,漏报率0.9‰。新生儿死亡上报19人。死亡率9.3‰。漏报2人,漏报率0.9‰。全县住院分娩率已由2006年的53.87%提高至2008年75.1%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率为10万分之195.3全县无孕产妇死亡漏报。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监测工作有待提高。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外乡镇的儿童出生数,1局部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可能存在活产和死亡的渥报.建议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加强两个系统的管理的建立和健全,为提高妇女儿童生命监测提供保证.
发生登记不全面,2质量控制要常抓不懈:个别医疗机构人员对监测工作末引起重视.对医院可能死亡的高危儿童的随访找不到地方,也可能存在渥报现象.建议各医疗单位要健全登记,并做到产妇姓名.地点真实可靠性,以减少渥报发生.
有利于监测工作的进行:基层医疗单位普遍妇幼经费匮乏,3监测经费匮乏.希望增加监测经费.尤其监测工作难度大.基层人员报酬低,影响临测工作顺利进行.
素质不高:由于临测人员的更换频繁,4监测人员更换频繁.新上任的监测人员对监测工作不了解,不主动学习.而影响了监测工作的进行.
一、工作指标
(一)重点效果指标
户籍孕产妇零死亡;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二)主要服务指标
孕产妇建卡率>98%,早孕建卡率>98%,系统管理率>98%,产前母血清筛查率>89%;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7%,体弱儿管理率100%;新生儿死亡率<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7%;婚前保健率>95%,孕期艾滋病、梅毒检测率>98%,叶酸服用率>95%;完成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指标。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中的主导作用,落实预防措施,完善预防策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将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常规化的工作机制,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随访等内容的服务融入到婚前检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服务范围,严格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性传染性疾病经母婴传播。2013年要求孕产妇HIV、梅毒检测率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咨询率达98%。对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开展防治项目资金补助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2、开展实施新一轮的乳腺癌检查项目。进一步落实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组织管理,信息报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防病治病意识,促进良好生活习惯的形成;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女乳腺癌的检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在2010-2012年第一轮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在石柱、西溪、前仓、花街、龙山等乡镇开展新一轮的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
3、切实提高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质量。切实加强对叶酸发放、采购、随访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提高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切实提高叶酸服用率、依从率和知晓率。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叶酸服用率达到9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全面完成上级增补叶酸项目任务目标。
4、有效强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任务包干和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社区责任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的积极性,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家庭情况,确定孕产妇补助对象及人数,动员孕产妇到定点医院分娩,努力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全年实现住院分娩率达100%,危重孕产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全面完成上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任务目标,提高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当年结报率。加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完善补助人员的公示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管理。
(二)切实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1、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强化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工作,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婚前保健率达到95%。强化婚前保健的质量控制,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工作质量,使婚前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做好检查结果的告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强化优生优育知识和行为。
2、加强产前筛查、诊断及干预。积极探索产前筛查工作的有效运转模式,强化产前筛查的技术服务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产前筛查机构和助产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协作的工作关系。根据《省产前筛查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孕期18-三体、21-三体和神经管畸形的筛查,设妇产科门诊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产前筛查目的意义的告知义务。产前母血清筛查率达89%以上,并对筛查对象进行追踪随访,随访率达100%。
3、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切实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进一步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拓展遗传性疾病筛查范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100%,血片合格率达100%、可疑病人召回率达100%,并对患儿进行追踪随访。新生儿听力年度筛查率达98%以上,并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做好转诊和随访工作。
(三)有效实施降消项目。
进一步做好控制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通过完善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准入和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加强产科质量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管理,强化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意识,保障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孕产妇零死亡,降低婴幼儿死亡率。继续实施《市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相关控制措施的落实,针对性开展新生儿破伤风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打击“两非”违法活动,严格把握临床诊断标准,规范开展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完成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
(四)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和强化妇幼保健工作联动机制。全市建立市妇幼保健院、各直属相关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的工作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与分工,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直属相关医疗单位发挥医院技术优势,加强医院与基层单位的协调合作,重点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和婴幼儿死亡的救治工作,为全市保健工作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注重社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孕产妇、儿童保健基础工作,重点做好鉴别筛选高危人群、转诊、和跟踪随访工作,促进妇幼卫生均等化服务。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提高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者。强化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母婴保健证件的管理水平;完善出生证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上传数据,提高出生当年的发证率。
3、强化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和0-6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应用新的保健册,培训相关人员,健全保健信息的登记与管理。根据国家妇女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产后(新生儿)访视、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体弱儿童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儿童心理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妇幼卫生绩效综合评估工作,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巩固两个规范化门诊创建成果、争创“示范”门诊。以巩固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成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改善妇幼卫生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完成舟山镇卫生院的示范化门诊创建工作。
4.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产科建设。妇幼保健院必须充分发挥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作用,有效落实高危妊娠报告、转诊、会诊、随访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组织,进行定期跟踪随访,更好地了解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定期召开全市围产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产科、儿科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病例进行专题评审讨论,以提高产科、儿科人员的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进一步强化产科质量建设和规范管理,认真对照市产科质量评估标准加强产科质控,全面提高产科应急救治水平,以确保母婴生命安全。作为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的市人民医院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完善产科急救中心的标准设置,承担起危急重孕产妇的急救任务。全市定期组织产科质量检查,切实提高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各接产单位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能力的培训,加强产儿科的合作,提高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经验与教训,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不断完善相关的医疗制度,制定评价标准,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医务人员对剖宫产病历及待产病历进行分析讨论,对剖宫产指征进行评估,并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总结出科学的治疗方案。进一步改变产科服务模式,实行人性化、个性化、科学化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孕妇选择顺产,提高自然分娩率,继续控制降低剖宫产率,2013年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
5.创新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机制。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多部门协同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居住地管理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机构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的宣教和摸底工作,逐渐实现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引导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力争流动人口孕产妇零死亡。
6、强化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管理。明确妇幼执业资质,依法确保持证上岗从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完善岗前培训、考核制度和岗位变动审批制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保持妇幼保健人员的相对稳定,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估,经考核如确实不能胜任的,按相关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积极开展妇、儿保的适宜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根据不同季节疾病的流行特点或疾病谱的情况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年内举办妇、儿保医师培训班各4期,定期召开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加基层妇幼人员之间的交流。
关键词 妇幼卫生 监测 管理
资料与方法
据资料显示,开展三网监测工作以来,2003年与1991年相比,全国儿童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有所下降。这些数据表明了开展三网监测工作的必要性。
在具体的实施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深入实际调查,摸清基础情况:1998年之前,我市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较为落后,数据统计准确性较低,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漏报较为严重。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制定专项调查方案,以孕产妇、儿童死亡情况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查。
其次加强“三网监测”的领导工作,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具体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在全市实行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三网合并的建议,并得到了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任组长,各县区卫生局主管局长、市直各医疗保健机构领导为成员的妇幼卫生监测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妇产科、儿科及妇幼保健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儿童死亡评审小组及三网监测质控督导小组等。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有关单位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定期考核。
(2)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使监测工作逐步规范:①印制统一的监测登记、统计及报告卡等;②建立妇幼信息量化考核制度,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量化评分,定期考核;③建立数据核对制度;④建立例会报告制度;⑤建立分级质量控制制度;⑥建立“两个死亡”调查评审制度;⑦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⑧市县设立奖励基金制度。
(3)完善监测网络,建立高素质的监测队伍:三网监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想使工作做好必须有一支业务熟练、相对稳定的监测队伍,为此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及综合医院,必须有固定的妇幼信息统计人员及监测人员,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市-区-地段(农村:县-乡-村)的监测网络。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定期举办培训班着力提高监测人员素质,并且采取以会代训及下基层指导的形式,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加强部门沟通,层层督导,保证工作质量:①加强部门沟通,争取理解支持。我们利用“两个纲要”评估等时机,多次向政府汇报妇幼工作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公安、计生、民政、统计及妇联等有关部门,取得了他们的支持,使我市的“三网监测”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②定期督导质控,保证工作质量。为确保监测质量,市三网监测质控小组,每季度都要对全市进行质控一次,走访各医疗保健单位相关科室、街道、居委会、村、户和计生办、派出所、卫生室等核对查看相关登记及数据,并及时把质控信息以简报的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促使其提高监测质量。
(5)注重监测资料的分析和利用:为使监测信息真正发挥起指导妇幼卫生工作的作用,我们对收集的监测资料定期进行认真整理分析,并结合“两个死亡”评审的情况,查找死因及影响因素等,写出分析报告,提出干预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如在1998~2000年中,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是,产科质量低,基层接生单位投入少、条件差,产科人员素质不高,群众保健意识不强,非住院分娩率高等。
为此,市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①市卫生局从卫生经费中划拨一部分资金,投入到基层产科,改善乡镇卫生院产科的条件。②制定下发市、县、乡产科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加强产科建设,对接生单位房屋、设备、人员技术条件实行千分制考核。③对产科人员定期考核和培训。④以医学会为依托,定期举办学术活动,推广产科适宜技术。⑤建立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对符合转诊条件的孕产妇,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将其转到上级医疗机构处理。⑥依法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监督管理,严格助产技术单位的审批和助产人员的准入等。
结 果
妇幼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妇幼信息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自1998年以来,连续数年获河南省妇幼卫生统计和监测先进地市,多次受到省卫生厅的表彰,2001年又被省推荐为国家城市三网监测点,并多次受到国家三网监测督导组的表扬。
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两个死亡率明显下降:我市孕产妇死亡率由1998~2000年的70~90/10万下降到2006年的22.5/10万左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0‰左右,下降到14‰左右,呈逐年下降趋势。
一、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依法推进妇幼保健工作
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省母婴保健条例》、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新医改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卫生政策,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妇幼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提供服务。开展自愿婚检咨询,扩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标准,规范服务,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全县的妇幼卫生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二、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
继续坚持抓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加强三级妇幼卫生人员的适宜技术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加强内部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妇幼卫生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好基本的妇幼卫生服务。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能力建设。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妇幼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政务、院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2009年我院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院长负责制,院科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责权明确。为切实加强卫生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院党支部根据卫生局党委关于医疗卫生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工作计划》和《**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抓落实,使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得以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了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院务、任务指标、工作质量、劳动纪律、行业作风、党支部工作、财务、后勤等管理。强化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科主任会、一次院长办公会、一次药事管理委员工作会及一次职工会,定期公布医院重大事项、财务收支状况,药品、器械的采购、管理、使用情况,车辆使用情况,基层、临床科室工作开展及人员使用情况,设立政务、院务公开栏,每月10日前将上述公开事项及职工出勤、休假、科室月考核情况张贴于公示栏,建立健全了“**县妇幼保健院政务、院务公开”登记台帐。院科两级实行分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民主决策制,实行院务会、科周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阶段性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院科领导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为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医德医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促进我县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县卫生局党委的安排布署,我院成立了“**县妇幼保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抓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结合本单位的行业作风特点和工作实际,按《**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了《妇幼保健院党员廉洁行医制度》、《群众监督意见本及意见箱开箱检查制度》、《妇幼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了一人一卷的职工职业道德档案,院内向社会公开了“十项服务承诺”、“十字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规定”,利用自学、院务会、科周会、职工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的行业作风。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收集患者、家属及职工的意见,发放患者调查问卷及职工调查问卷,结果患者对我院七项综合满意度均在97%以上,职工对院领导满意度达100%。通过纠建并举,切实解决了我单位存在的、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单位的行业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了纠风工作的自觉性,树立了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妇幼保健院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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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真组织实施“降消”项目工作
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作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搜集和采集相关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最大限度保证信息数据分析的科学性,降低信息的失真概率,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的提升能够更好地保证一定区域内的医疗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的生活健康水平。在这样的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卫生部门建立相应的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相关的卫生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以更好地满足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提升管理人员管理技术水平,尤其是在区域化的管理中能够发挥该系统自身的优势,提升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人口压力必定会影响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满足一个地区人口发展的需求,满足当地的医疗卫生需求,提升该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的进步,还能够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
2提升信息管理质量
在以往的管理工作中,人工搜集信息相对较慢,效率和质量也不能够达到信息管理的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能够更加快速的调出相关信息,保证监测的科学性,同时还能够减少对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可以掌握更多的该地区的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相关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来保证该地区医疗事业的发展。比如在对农村进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时,管理人员只需要做好信息的录入工作,然后通过计算机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就可以掌握该地区妇女儿童的大致健康状况,根据数据实行科学的管理计划,提升农村地区人口健康状况,保证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3提高数据准确性
一、工作指标
(一)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0/10万以下。
(二)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
(三)其他工作指标
1.早孕建卡率达80%。
2.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8%。
3.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住院分娩率达100%。
5.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8%。
6.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7.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5%,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95%。
8.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90%以上。
9.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
11.儿童白内障筛查率达90%以上。
12.儿童髋关节筛查率达90%以上。
13.儿童先心病筛查率达90%以上。
14.适龄妇女妇科病完成当年计划的100%。
二、加强妇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妇幼保健事业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确定我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模式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名称为“*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我区妇幼保健力量。
(二)落实我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的基础建设和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科的标准化建设,达到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的需求。
(三)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辖区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辖区二、三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提高产科质量。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
(一)继续认真落实*市12项免费惠民项目,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对异常病例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
(二)今年实现我区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剖宫产率。
(四)通过实施《*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监测评估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深入落实“行动计划”,以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五、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七、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在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设有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的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三)建立我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在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
1、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对孕产妇规范化管理,要力争全年孕产妇零死亡。孕产妇管理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2、0-6岁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交由防保站进行管理,防保站与卫生院认真做好交接,防保站要按照0-6岁儿童保健管理规范认真开展工作,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75%以上。
二、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各单位要严格补助政策和补助流程,及时补助,按月报表,保证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
2、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保证计划生育的妇女的已经怀孕的妇女及时补助叶酸。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特别是为乙肝表现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严格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其安全的使用和有效性。
4、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继续开展“关爱母亲健康”宫颈癌超早期筛查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配合县妇幼保健院认真做好癌查工作。
三、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根据《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设备和房屋维修改造,到今年年底县妇幼保健院新的业务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县级妇幼保健院长参加省级规范化培训率达到100%,抓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设备配备率达到65%。县医院要做好综合医院儿科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要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成果,力争新一轮评审一次性通过。
四、持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一)落实妇幼保健政策措施。以贯彻实施2011-2020年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契机,印发《县卫生局贯彻2011-2020年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贯彻执行2012-2015年省妇幼安康工程,深入推进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工作,今年我县要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
(二)落实妇幼保健关键措施。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开展全县产科抢(急)救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练兵、大比武,切实提高妇幼关键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制度建设,举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培训班,建立安全、及时、可靠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
(三)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规范产前筛查管理,推进产前诊断工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结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大力推进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疾病筛查率,全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50%以上。
(四)落实妇幼卫生保障措施。按照省县乡级产科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达标率达到100%;按照《省县乡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大力推进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以上。同时,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
五、提升妇幼保健的管理
(一)开展母婴健康宣讲活动。指导县优生优育协会开展相关活动,依托妇幼保健院的“孕妇学校”,组建母婴健康教育宣讲专家团,针对母婴健康实际需求,举办多种形式的“母婴健康大讲堂”活动,提高全县“孕妇学校”师资的宣讲能力,向社会公众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一、项目目标
(一)降消项目。
1.孕产妇死亡率:以县为单位下降20/10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下降到1‰以下。
3.消毒接生率≥98%。
4.产前检查覆盖率≥95%。
5.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国家妇幼卫生监测。
1.加强国家妇幼卫生监测点(县)监测人员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率≥85%。
2.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县)的网络直报系统,网络直报达到100%。
3.健全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方法,完成国家级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并全部实现数据的网络直报。
4.按照国家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指导指南,规范监测工作,监测质控考核评估优良率达到80%。
(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住院分娩率达≥98%。
2.补助资金使用效率达>98%。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1.降消项目:全市八县一市七区的农业户口。
2.妇幼卫生监测:县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我市八县一市七区的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获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符合补助条件异地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享受住院分娩补助。
(二)项目内容。
1.降消项目
(1)人员进修和培训。由省妇幼保健院承担县级助产人员免费进修任务,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省级组织各级项目管理培训及技术师资培训,全市卫生局负责对县、乡、村妇幼卫生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驻县专家蹲点。市卫生局组织实行驻县专家“一对一”包县蹲点,驻县蹲点专家负责监督和指导蹲点地区的项目实施工作,规范各项技术标准和操作常规,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当地的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蹲点专家驻县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3)健康教育。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对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低,旧风俗习惯等问题,以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知识的传播;编写语言通俗、图文并茂的健康教育资料,发放至孕妇家庭,广泛宣传住院分娩的好处;因地制宜制作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宣传画,张贴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公共场所,使群众了解有关孕产期保健知识,并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利用率。
(4)健全和完善孕产妇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孕产妇急救中心的作用。村级负责高危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负责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形成上下贯通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技术精湛、设备完善的急救中心。
(5)项目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降消”项目的内容,增强保健意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率。
2.国家妇幼卫生监测
(1)加强对各级监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各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提高对孕产妇和儿童疾病的诊断、防治能力,及妇幼卫生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跟踪随访、漏报调查的水平,保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连续稳定、高效运转、结果准确。
(2)加强人群出生缺陷监测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基于村-乡-县三级数据采集报告流程及多部门参与的信息报告制度。
(3)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对培训质量、网络直报、出生缺陷诊断、漏报情况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监测系统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符合补助范围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300元。补助程序如下:
(1)各县(市、区)统一使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以下简称“四联单”)。
(2)各县(市、区)有助产技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对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照规定标准直接补助,费用可先行垫付。农村孕产妇出院时,凭住院分娩结帐单据、户口薄或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除外)等相关报销凭证,在助产机构领取补助并按规定填写“四联单”,由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并保留第一联。
(3)各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对所有获得住院分娩补助的农村孕产妇建立台帐管理,把“四联单”的第二联和相关报销凭证复印件交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保存;各助产机构留存“四联单”的第三联及相关凭证复印件建档备查;每月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的第四联及相关凭证复印件,到县(市、区)卫生局项目办公室办理报帐手续。
(4)县(市、区)卫生局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被补助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及补助人数、补助金额进行登记、汇总,核实有关信息后,在1个月内将资金汇拨至医疗保健机构,并建档留存“四联单”的第四联和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降消项目
1.市卫生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2.各县(市、区)根据部门分工,落实项目任务,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妇幼卫生监测
1.市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2.承担国建监测任务的县卫生局要按照项目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2.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展开。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于年内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市对县级督导至少2次,覆盖全部所辖的项目县(市、区);县级对乡(镇)每季度督导1次。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制订和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经费使用、人员培训、蹲点专家驻县工作情况、设备使用、项目宣传和健康教育、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群众反映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住院分娩限价的执行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群众对项目的评价等。督导方法按照卫生部、财政部督导评估要求执行。
(二)资金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项目评估
1.市卫生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强化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培训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一、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妇幼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在全县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妇幼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