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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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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管内容

第1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制度;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42-02

1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内容

1. 1 企业资金的筹集

现代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体现为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现代企业主要表现为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公司。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具体的出资人不会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当中,企业的运行完全是按照企业成立时所设立的章程、约定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这样的经营方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的具体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合理的安排与运用资金。

(1)企业资本金筹集到位。资本金:一般由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其他资金组成,其载体必须是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

(2)生产过程中资金的筹集。在企业的正常生产中,资本金不能完全满足生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必须采用一定的手段来筹措资金,而筹措资金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借、贷款或鼓励职工参股。

1. 2 建筑施工企业其他自有资金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其他自有资金主要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的利润;折旧费用;应付账款中内部债务项目的沉淀等。

(2)资本公积的来源:接受的投资数超过资本份额的部分,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及接受捐赠资产的拨入,资金及应付账款项目沉淀债务转入的资金等。

(3)盈余公积的来源:公司获得的利润,通过合法分配的方式转入的部分资金。

(4)未分配利润:是税后利润分配留作期后处理的企业净收益部分资金。

(5)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的利润:资金来源,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其运用也有明确的政策要求,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可以用于转增公司的资本金,但转增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若企业出现亏损时:可以运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进行弥补。

(6)未分配利润还可以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股东分配红利。

(7)折旧费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转移,是企业的专项资金之一。其表现形式:可能是货币资金等其他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必须是财税部门认可的符合施工企业生产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

(8)应付账款中内部债务项目的沉淀等,是指应付职工福利费,应付教育经费,应付工会经费,应付住公积金,应付劳动保险费等科目的余额,是企业的内部债务。常常由于内部职工不知情,外部不相关,形成了企业的沉淀资金,这类资金在企业资金总额仍然占一定比例。某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用这部分资金添置了施工机械、设备,增加了企业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在经营中疏于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使得这部分资金被企业的不良行为所侵蚀。如某市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改制前,账面拥有应付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300多万元。但到了该企业清算时,只剩了一组阿拉伯数字形态的不良资产。由此可见,企业内部的沉淀资金管理,也必须做到:加强核算,严格控制,确保安全。

1. 3 企业资金的投资管理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除了具有满足自身经营活动的资金外,还有了一部分相对剩余的资金,如将这部分相对剩余的资金用到一定的投资项目或将能获得比起自身更高的利润。合法、合理的投资活动也是企业获得财富的重要手段,合理的投资项目也是企业主营活动外获得财富的最有效方式。有效的资金投资运作,常常可以为企业赢得丰厚的经济利益。但如资金数额控制不好或投资项目选择错误,也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首先,投资前一定要考察该项目是否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如有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坚决不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其次,投资的规模与方式要与企业自身的财力相适应,不要盲目投入过多的资金;再次,投出的成本与收益要便于计量与控制;最后,当企业急需资金时,其投资可以随时转让变成现金而又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1. 4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产管理

企业资金的主要载体是公司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企业经营过程中资产的安全与否关系到企业的长久发展与资金的增值。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要做到:合法、有序、规范。如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的方法进行折旧;资产的评估必须按合法的方式评估与确认,做到客观、公正、计价准确,手续完备。资产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制度,专人负责,准确核算,定期清查、考核,保证资产的安全、有效,其功能能满足施工生产经营需要。

1. 5 强化债权管理,实现资金良性循环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储备物资和市场扩张需要向供货单位预支出订货款、准予购货单位赊购产成品、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业主拖欠工程款是经常发生的、也是占用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很多的,这些业务的存在,形成了施工企业的债权。如果疏于管理,可能产生坏账或造成企业资金的损失。加强控制、堵塞漏洞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任务之一。

为了使企业的资金不受损失,在产生交易行为时必须合法、规范、债权的确认要手续完备、计算准确,定期按合同清收,责任到人,落实奖、赔责任制。如遇债务人破产或消亡,要及时办理手续转为流动资产损失,确保企业资产质量的真实、可信,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1. 6 加强利润管理

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也是评价企业经营成功与否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国家参与企业资金分配的价值基础。企业经营过程中利润的管理是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是协调企业生产的主线,体现在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收入管理、财产管理、结算管理、资金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对每个环节的利润因素都必须精心策划、测算、控制、监督,确保利润份额的形成与实现。

1. 7 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随着加入世贸组织与经济全球化的实现,企业的发展机遇与风险无所不在。风险种类主要有:经营风险、财务安全风险等。经营风险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流出或企业损失。如来自外部的诉讼失败,或来自内部的工作人员舞弊,都会给企业资金造成损失。风险管理是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新课题,也是不可逾越的难题。虽然有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的经济秩序和利益,但来自企业外部与企业内部的敢于以身试法的不法分子还是存在的。因此,风险管理的课题已成为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风险管理不得不纳入资金管理的范畴。

2 财务管理的方法

2. 1 计划控制

按照财务管理的内容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按工程项目、按序时、时间、阶段制订、落实到生产单位与管理部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磋商,联系实际和行业平均水平来确定,制订出基本计划与竞争性指标,做到:头脑里有目标,操作时求质量。

2. 2 机构监督

将施工生产、计划、供应、会计、审计等部门分设,从服务生产的全局出发,适用各种专门的方法对计划的制订、实施、实现进行核算、验证、监督,保证财务目标实现并进行审计确认,正确反映财务成果和经验教训,并适时调整与修正资金管理计划。

2. 3 定期检查

第一,按自然工程进度检查资金管理计划收入与支出的完成程度;第二,定时间、分阶段、按进度检查资金管理计划收入与支出的完成状况。

2. 4 公众测评

对产品的实现,销售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实现,在自身检查核算准确的基础上,聘请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对财务成果进行测评、验证,发现问题与偏差,及时纠正、调整,保证财务目标的实现。

财务目标考核,是财务目标实现的检测,有外部考核与内部考核等多种方式。财务目标是建立在产品实现前提之下的。没有产品的实现,那考核目标只能是一句空话。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从工程承包筹划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是个较长的时期区间,工程交付后工程保修期满,质量无返修问题,保修金(建工程造价2%~5%),结算收妥又是一个较长的时间区间(1~2年),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结算时间跨度之长是显而易见的。从承包筹划到收回最后一笔工程款,这么长的期间内,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是可想而知的。财务考核必须细化,分部项目、分阶段、分工种,而财务兑现的时间必须与财务款项收入的时间相互对称,否则也会出现结算差错,也会引起削减企业收益。因此,财务考核,对于施工企业是相当重要的,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合法的承包方式,才能保证财务目标的实现。

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富最大化的基础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相互关联。资金管理尤为重要,一定要依靠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遵守《公司法》和经济规律,应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技术,加强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实现资产增值,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嫣. 浅谈施工企业实行资金统一管理[J].湖南财政与会计,2000(10).

第2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财政监管内容比较混乱,通常监管主要针对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资产的消耗情况等,需要符合国家规定,并在实现资金运用方向的正确,最大程度发挥功能。但是目前财务的监管内容比较混乱,在以上两个层面的监管方面都有所欠缺。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政监管不力的原因

1.体制内部的监管意识不足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政监管不力的首要原因是体制内部的监管意识不足,对监管主体存在疑惑。通常情况下,我国主要的监管部门包括纪检、审计等,但是往往意识不到单位内部的监管,对于基层工作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监督的权限与义务,也是导致监管意识薄弱的原因。在监管的内容上,要针对财政资金与国有资产,但是现实中对二者的监督力度不足,进而没有很好地实现监管目标,将主要任务与责任归结到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范围内。总而言之,监管意识缺失直接导致监管工作的不到位。

2.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不仅包括财务人员,而且包括审计人员、管理人员等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政资金的所有员工。处理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须有具备一定的监管技能,例如财务人员往往会进行核算,但是却缺少监督的能力。在职业道德方面,一些工作人员是否愿意主动揭发一些违规事件,这也是内部监管落实的重要因素,也是财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3.制度设计不完善最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财政监管制度设计不够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从宏观角度来看,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呈现了滞后性,在监管范围、监管内容方面都需要进一步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即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财务财政问题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较小。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制度不完善,制度控制力度不足。例如专职人员的任用、提升,具体账目的审核,在单位的绩效管理中,并且没有具体的职权规定,因此要求其发挥监管职能,是有一定难度的。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财政监管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1.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并且组织其学习相关行业法规,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处理财务问题的要点,并且定期进行交流与考核。第二,要不断完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财务财政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行业规则,并且在日常工作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气氛,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可以联合单位宣教部门来开展工作。

2.增强内部财务监管意识其次,要增强单位内部的监管意识,在单位内部的监管中,争取领导的支持与认可,并且在组织规章中有所体现,增加内部财务财政监管的具体细则,完善制度建设,全面增强内部管理机制的科学系、系统性。除此之外,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力度,能够将每项具体规定落到实处,体现在每项工作中,无论是财务人员还是审计人员,可以适当允许资源与权限的保障。

3.推行全面的预算管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近几年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尽管在落实过程中依旧有缺陷,但是已经体现了对财务财政的宏观监控职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准确掌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情况,包括各个项目的资金应用,在决算分析与审核上都更加完善。因此,需要在此基础上,推行更加完善的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配合国库集中制度,实现财务财政的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要转变传统的预算习惯,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进而使财务财政监管工作更有成效。

四、结束语

第3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措施

2001年以来,随着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入实施,有效降低了我国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成本,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给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体系改革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影响

(一)会计核算项目内容有所改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虽然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但会计核算项目内容有所改变。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的会计核算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拨付财政资金不再属于该项目的核算内容;另一方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项目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与“财政调剂收入”一级科目,还增设了“3301财政补助结转”与“3302财政补助结余”会计核算科目,并对其相关明细科目进行了详细地说明。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影响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项目内容有所改变,与之相适应,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内容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二)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化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时,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是不规范的,开设多个银行账户、但许多账户从未得到有效使用的现象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十分普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刚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财政资金统一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零余额账户管理,这样不仅避免了财政资金过分分散,还有利于国家有关部分全面掌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

(三)会计监管体系改变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入实施,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体系得到了根本性地变革,有效地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财政部门的宏观监管职责,有利于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其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下,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合理经济活动,可以及时制止支付,从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实时监管,有利于全过程实时会计监管体系的构建;其三,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内容有所改变,与之相适应,会计监管内容也发生了改变,会计监管任务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项目内容有所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编制调整并不是非常彻底,会计报表信息完整性较差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内容不完整,并不能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整体现状;其二,现阶段,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对财务管理业绩分析的披露,会计报告体系不够健全。

(二)零余额账户管理不规范

零余额账户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的重要环节,但现阶段,零余额账户管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其一,在现有的零余额管理体系下,基层单位的资金收支状况受到上级单位的约束很少,上级单位的直接监管作用很难有效发挥;其二,由于我国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的经验不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零余额资金到账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不规范管理现状很有可能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各个建设项目的整体进度,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水平的提升;其三,现阶段,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当天清算后账户余额并不为“零”的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

(三)会计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了一系列深远的影响,会计监管内容、会计监管模式受到了相应的影响,但现阶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体系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其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监管体系需求不同于原有的会计监管体系需求,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并没有能够深刻认识到新时期的会计监管体系的改变,不利于会计监管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很难满足新时期的需求;其二,现阶段,虽然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核算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并未对会计监管制度进行系统、全面地改革,仅仅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微调,很能形成高效的会计监管机制,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纯洁性的确保。

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改革的措施

(一)构建完善的会计报表体系

想要有效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首先要构建完善的会计报表体系,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其一,调整会计报表内容,增加必要的会计报表内容,从而系统、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现状;其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明显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完善的现金流量表,从而对本单位现金流量变动情况进行全方位掌控是非常必要的;其三,行政事业单位要注重对财务会计工作业绩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将财务会计工作业绩分析全面地披露在财务报表中,为财务管理领导的财务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二)进一步规范化零余额账户管理

零余额账户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的重要环节,进一步规范化零余额账户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下级部门的资金收支活动不会直接受到上级部门的调控,但上级部门也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确保财政资金的相对使用效率;其次,我国要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资金到账进度,通过简化资金审批程序而加快资金到账进度,有效避免资金长期不到账而导致项目无限期拖延情况的发生;最后,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零余额账户退款事项的信息核实、审查工作,减少退款“错误”发生,避免零余额账户余额不为“零”现象的存在。

(三)完善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在确保会计核算纯净性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必须结合会计监管内容、会计监管方式的改变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会计监管体系。首先,我国国家有关部门要注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监管体系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要求,这样才能更好地从一线经验出发,创新与发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监管体系;其次,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构建系统化的国库集中监管体系,通过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直接对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实时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安全、规范化地使用。

四、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了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需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不断改革会计核算体系。首先要构建完善的会计报表体系,确保会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其次要进一步规范化零余额账户管理;最后,行政事业单位还要注重会计监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这样才能有效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的纯净性。

参考文献:

[1]杨鑫.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浅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8:29-30.

[2]王文霞.行政事业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浅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30:65-66.

[3]张锋.浅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2:39.

[4]于晓丽,于丽丽.行政事业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融合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3,24:187.

第4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论文摘要: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同时,虽然初步建立了会计监管体制,但并未实现对会计的有效监管。文章针对现行会计监管体制的局限性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探讨,希望对完善我国会计监管体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所裨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监管体制出现了很多缺陷,如监管不力,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应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会计监管体制。要实现会计监管体制创新应通过对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监管责任的创新来实现。

一、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

(一)我国会计监管主体的现状分析

从我国现状看,会计监管主体总体上坚持“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的二元监管模式。就目前的监管模式而言,一方面表现出监管主体较多而造成监管的效率降低,甚至形成“监管真空”。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诸多执法监管部门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自成监管体系。这样不但未强化会计监管职能,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反而使会计监管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有所削弱,降低了监管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角色无处不在,行政干涉尤为严重。

(二)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重在创建监管主体

1、创建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会计监管主体是会计监管活动的执行者,作为会计监管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没有什么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具有法定的权威和强制力,可以对违法的被监管者实行强制制裁。从这两个条件可看出,政府作为会计监管主体,虽然具有与任何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由于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政府对会计监管也无法发挥出理想的效果。同时我国的行业自律组织规则不健全,也不可能像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行业监管。因此要解决好官僚性与制度性的矛盾问题,可寻找能弥补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管缺陷的市场组织,这种组织可由财政部和行业联合授权成立,并不存在垂直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来充当,创建“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

2、创建基于三位一体模式下的独立“第三方”。这种独立“第三方”与政府、行业自律组织有着很大的区别:组织行为的效力主要依靠公众信用和国家最高财政机关赋予的权力来支撑和维持;这种组织不是像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由于该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自己筹集或国家财政拨款等,在资金的来源上,切断了独立监管机构与资金提供者的直接联系,可以避免资金的提供者干预独立监管机构的正常运行。因此由权威独立性、目标公允性和经济独立性三者之间权衡成立的独立“第三方”,可以逐渐形成以独立监管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监管模式。在形成“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监管模式后,以财政部为代表的政府组织应适当放权,制定好职业技术规则,同时政府利用强制性和权威性优势对独立“第三方”和行业监管组织实行“再监管”;独立“第三方”可利用其权威性直接对注册会计师和企事业单位会计的执业进行监管和审查,促使他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主的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具体的职业规则以弥补官方规定的不足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认定,监管独立监管以外的活动。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三种监管力量并非相互独立,以独立监管为主也不是独霸监管,而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监管的。比如:政府可以对于独立监管“第三方”的监管结果进行再监管和再审查和接受独立“第三方”无法完成的特殊监管任务,从而提高行业的监管效率。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内容的分析

会计监管内容是指在会计监管活动中,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监管活动的范围。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内容不仅包括监管单位会计的会计行为,还包括监管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即从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的生成到会计报表的形成这一过程,也包括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会计资料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等都纳入监管范围之内。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应充分地看到,过分强调对会计活动过程的监管会使得监管的成本过高,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会计监管内容的着力点分散,监管不到重点,形成“高成本-低效率”的模式。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重在监管关键环节

对企事业单位会计的监管范围应该把着力点放在以财务会计报表为载体的会计信息上,重点监管特殊经济业务的处理和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容易造假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国有企业及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直接监管。比如:在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资产所有者的监管,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检查权限,确定各部门的检点,落实好对会计事务所的再监督和再管理,以高效率和低成本为原则,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率。同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终产品,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其正确与否决定着审计报告的质量。所以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为目的,着重监管审计报告。同时在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方面,会计监管主体也应着重监管资格认定、考试准入、后续教育等关系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关键环节。

三、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标准的分析

会计监管体制的标准就是实现会计监管的“尺子”以及实现监管的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标准主要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总体上看,通过这些会计监管标准的监管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监管的规定较为笼统,对经济业务活动只有定性的要求,缺乏定量要求,缺乏可操性。我国至今未出台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很少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之内,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二)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重在健全监管法规

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管法律突出表现为偏重对违法违规者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忽视对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成本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因此立法机关要创建一个有效监管的法治环境,以形成一套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监管标准体系。会计监管标准创新有:

1、立法方面尽快明确地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监督者都纳入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支持受害投资者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性差异较大,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具有适应自己特色的《会计法》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会计行政规范。

2、随着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方向发展,法院无疑将成为有关会计案件的裁判机构,所以积极推进司法介入,建立财税专业法庭。并且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该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同法医鉴定等司法鉴定报告一样,成为法庭的有力证据,同专业法庭一起裁决有关会计案件,这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四、会计监管责任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责任的分析

会计监管责任主要包括对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从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上看,对于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缺乏有效的责任约束,而是更多的强调对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甚至有些经济法规对监管客体的约束也相对模糊,如:《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指直接负责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在实际操作中,一旦会计信息失真,首先追究的往往是会计人员的责任,这种定位对会计人员来说,显然是不公正的,是会计职责不对称的表现。并且国家给予政府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制定低效或者无效法规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二)会计监管责任创新,做到权责对称

从理论上、法律上重新界定有关会计责任,从法律上明确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负责人是对本单位工作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者,这样从法律上防止了“角色易位”。会计责任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和权责对等原则,做到会计资料谁认定谁负责,实行会计责任逐级转移的办法。即会计报表一旦被上级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认可或审批,认可的部门或个人就必须要对该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下级部门和个人可不承担负责。同时建立必要的会计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划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具体界限,以保证监管权责对称。在现实中,高层管理人员权限过大,与会计人员责任不对称,甚至有关负责人对自己的责任认识不够深刻,认为会计信息质量只是会计人员的问题,而又出于种种目的,指使会计造假。所以建立必要的会计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划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具体界限,以保证监管权责对称。

参考文献:

1、陈汉文.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准则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马骏.体制不协调与监管瓶颈: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演变及路径选择[J].会计研究,2005(10).

3、张建儒,王玉梅.完善我国有效的会计监管机制问题研究[J].改革研究,2004(6).

第5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关键词:银监会 银行监管 监管理念

中国银监会的成立,是从我国金融实际出发,深化金融改

革、加强金融监管的一个重大举措。成立两年多来,银监会为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和强化我国银行体系做出了贡献。银监会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制,即法规建设;二是监督,即实施。这也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监管机构界定的职责。

首先,监管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止到今年4月底,共了127件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其次,狠抓落实,持续监管取得新成效。在银行业全面推行了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并及时推广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试点工作;落实降低不良贷款各项措施,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也在继续推进。此外,银监会积极推动金融制度和业务创新。借鉴国际经验,引导我国有关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快面向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等。

这些举措都是银监会履行监管职责、贯彻监管新理念的具体行动。在成立之初,银监会就明确了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第一目标以及“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即“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实际上,我们常说的理念就是指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虽然这些基本原则目前国际上已形成共识,这就是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核心原则同样存在面临与时俱进的问题。目前针对核心原则的修改工作,正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表现。对照核心原则,检查我们监管实践,既可以发现问题,又可以明确方向,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法。

根据银监会的文件和会领导的讲话,银监会“三管一提高”的新的监管理念的内容如下:所谓“管法人”,即考虑到银行监管指标集中体现在法人层面、银行内控制度主要由法人制定、各类风险主要由法人承担的实际,所以需要改变过去总部监管总部、分支机构监管分支机构的分割监管方式,实施法人集中监管。所谓“管风险”,即在加强对银行机构合规性监管的基础上,把监管着力点放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上,进而做到在资源分配上以风险为基础,风险大,多监管,风险小,少监管。所谓“管内控”,即严格监管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提高银行的自控能力。所谓“提高透明度”,即要求银行真实、规范披露信息,让监管部门知情,让存款人知情,让社会公众知情,借此强化市场约束。同时,逐步提高监管部门自身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应该看到,“三管一提高”的监管理念有效指导着银监会的监管实践。然而,随着对我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银监会在深入贯彻监管新理念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面临的挑战也很大。

一、“管法人”

“管法人”并不完全等同于国际视野上的“并表监管”。所谓“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内的所有业务进行适当的监测并认真落实审慎监督各项原则,从机构角度看,其中不仅包括银行的国内法人还包括银行的国外分行、各类附属机构和合资机构。从业务范围上看,监管当局应该审查银行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各项银行和非银行业务,以及国内外机构从事的业务。

在一定程度上,银监会提出的“管法人”是指对单个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但从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来看,即从并表监管来看,一方面,银监会需要制定合理规划,要求银行法人向监管部门报送并表数据和管理信息,强化对银行法人实体的监管。另一方面,银监会要加强与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沟通,了解银行集团所属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其对银行的影响,并视情况采用适当的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实现从“管法人”到并表过渡,银监会要充分发挥与证监会、保监会建立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根据“三会”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落实好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监管分工合作框架。

目前各监管部门的合作还是停留在互相“通气”的阶段,在监管工作的开展中,各个部门监管各自分管的行业。从实现对银行有效的并表监管来说,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实际上,国际经验也表明,并表监管能力较弱是许多国家共同的软肋。

二、“管风险”

应该看到,目前银监会提出的“管风险”的主要内容是强化审慎监管,而重点又放在解决长期以来银行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状况。充分说明这一问题的是指导银监会工作的“监管四部曲”,即“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更为具体地来说,首先,银监会督促商业银行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贷款质量形态,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特别考虑到近期出台的有关监测不良贷款迁移率和偏差率的新举措;其次,严格执行充足的拨备制度,要求商业银行足额提取各类损失准备,加大损失类贷款的核销力度,做实利润;再次,鼓励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使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从而恢复银行的稳健性。

然而“管风险”并不完全等同于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所谓“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是一种基于对银行主要业务线的识别和全面了解,以及对各主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按类别进行风险水平、风险发展方向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规划监管行动和检查方案,确定风险评级并采取监管措施和持续监管的有计划、有部署、前瞻式的监管方式。这种监管观念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也是近几年才系统建成并付诸实施的。而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只有全面完成了整个银行业的财务重组、实现银行业的稳定后,才可能具备向以风险为本监管过渡的客观条件。

三、“管内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银监会在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并修改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促进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商业银行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估与监督等等。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也有了较大的改善。

但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和内控效率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首先,商业银行应该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在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政策,规定内部控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着力培育内部控制文化。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将内控和内审结合进行。为此,银监会即将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督促商业银行建立专业、规范、敬业和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队伍,从商业银行内部构筑防范风险的防线。商业银行应建立内部审计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质量,树立内审权威,并建立内审部门与银监会直接汇报渠道。再次,商业银行,特别是拟上市的商业银行应该结合本行的情况,认真考虑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指导原则组建专门的合规部门,以强化和改善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从根子上减少各类大案、要案和违规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透明度”

“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要求增强商业银行的透明度和银监会自身的透明度。2003年《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按照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和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充足率相关方面的披露,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表范围、资本、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银监会已经做到按季披露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汇总数据,而且在制定法规时主动征求商业银行的意见。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在近期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完全达到上述办法的要求较为艰难。到2004年底,按照资本充足率新标准达标的银行仅有30家。上市银行特别是境外上市的银行(如交通银行)的信息披露与银监会要求的差距较小,而其他非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与办法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这也表明只有财务状况较好的银行能够更加充分和真实地信息披露,而财务状况欠佳的银行则难以做到。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客观上还要实事求是,采取审慎的态度,充分考虑到信息披露的结果可能对市场信心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第6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一、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

(一)我国会计监管主体的现状分析

从我国现状看,会计监管主体总体上坚持“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的二元监管模式。就目前的监管模式而言,一方面表现出监管主体较多而造成监管的效率降低,甚至形成“监管真空”。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诸多执法监管部门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自成监管体系。这样不但未强化会计监管职能,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反而使会计监管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有所削弱,降低了监管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角色无处不在,行政干涉尤为严重。

(二)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重在创建监管主体

1、创建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会计监管主体是会计监管活动的执行者,作为会计监管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没有什么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具有法定的权威和强制力,可以对违法的被监管者实行强制制裁。从这两个条件可看出,政府作为会计监管主体,虽然具有与任何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由于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政府对会计监管也无法发挥出理想的效果。同时我国的行业自律组织规则不健全,也不可能像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行业监管。因此要解决好官僚性与制度性的矛盾问题,可寻找能弥补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管缺陷的市场组织,这种组织可由财政部和行业联合授权成立,并不存在垂直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来充当,创建“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

2、创建基于三位一体模式下的独立“第三方”。这种独立“第三方”与政府、行业自律组织有着很大的区别:组织行为的效力主要依靠公众信用和国家最高财政机关赋予的权力来支撑和维持;这种组织不是像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由于该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自己筹集或国家财政拨款等,在资金的来源上,切断了独立监管机构与资金提供者的直接联系,可以避免资金的提供者干预独立监管机构的正常运行。因此由权威独立性、目标公允性和经济独立性三者之间权衡成立的独立“第三方”,可以逐渐形成以独立监管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监管模式。在形成“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监管模式后,以财政部为代表的政府组织应适当放权,制定好职业技术规则,同时政府利用强制性和权威性优势对独立“第三方”和行业监管组织实行“再监管”;独立“第三方”可利用其权威性直接对注册会计师和企事业单位会计的执业进行监管和审查,促使他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主的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具体的职业规则以弥补官方规定的不足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认定,监管独立监管以外的活动。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三种监管力量并非相互独立,以独立监管为主也不是独霸监管,而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监管的。比如:政府可以对于独立监管“第三方”的监管结果进行再监管和再审查和接受独立“第三方”无法完成的特殊监管任务,从而提高行业的监管效率。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内容的分析

会计监管内容是指在会计监管活动中,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监管活动的范围。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内容不仅包括监管单位会计的会计行为,还包括监管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即从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的生成到会计报表的形成这一过程,也包括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会计资料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等都纳入监管范围之内。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应充分地看到,过分强调对会计活动过程的监管会使得监管的成本过高,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会计监管内容的着力点分散,监管不到重点,形成“高成本-低效率”的模式。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重在监管关键环节

对企事业单位会计的监管范围应该把着力点放在以财务会计报表为载体的会计信息上,重点监管特殊经济业务的处理和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容易造假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国有企业及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直接监管。比如:在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资产所有者的监管,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检查权限,确定各部门的检点,落实好对会计事务所的再监督和再管理,以高效率和低成本为原则,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率。同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终产品,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其正确与否决定着审计报告的质量。所以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为目的,着重监管审计报告。同时在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方面,会计监管主体也应着重监管资格认定、考试准入、后续教育等关系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关键环节。

三、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标准的分析

会计监管体制的标准就是实现会计监管的“尺子”以及实现监管的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标准主要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总体上看,通过这些会计监管标准的监管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监管的规定较为笼统,对经济业务活动只有定性的要求,缺乏定量要求,缺乏可操性。我国至今未出台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很少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之内,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二)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重在健全监管法规

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管法律突出表现为偏重对违法违规者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忽视对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成本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因此立法机关要创建一个有效监管的法治环境,以形成一套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监管标准体系。会计监管标准创新有:

1、立法方面尽快明确地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监督者都纳入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支持受害投资者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性差异较大,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具有适应自己特色的《会计法》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会计行政规范。

2、随着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方向发展,法院无疑将成为有关会计案件的裁判机构,所以积极推进司法介入,建立财税专业法庭。并且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该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同法医鉴定等司法鉴定报告一样,成为法庭的有力证据,同专业法庭一起裁决有关会计案件,这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四、会计监管责任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责任的分析

会计监管责任主要包括对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从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上看,对于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缺乏有效的责任约束,而是更多的强调对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甚至有些经济法规对监管客体的约束也相对模糊,如:《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指直接负责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在实际操作中,一旦会计信息失真,首先追究的往往是会计人员的责任,这种定位对会计人员来说,显然是不公正的,是会计职责不对称的表现。并且国家给予政府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制定低效或者无效法规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第7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一、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的意义及现状

(一)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的意义为了遵循新的医改政策。必须探索一整套适合医院长期发展需要的“医院财务一体化综合运营管理体系”,建立以会计核算为核心,以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为主线,以成本核算、物流管理、资产管理、薪酬管理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杠杆的目标决策系统;从医院科室全成本核算人手,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意识与能力,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通过对医院科室成本结构的分析,找到医院的成本控制点,分析成本构成要素变化对医院经济活动的影响,进一步挖掘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中出现的成本管理问题;全面准确地反映医院所有核算单元的全成本状况和临床业务科室的盈亏分析,运用量本利等分析工具帮助科室找到成本控制方向和盈亏平衡点,指导科室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效率。

(二)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下医院管理会计运用现状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医院有会计核算、预算、成本核算、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以及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管理规范和管理流程,但每项管理内容都是孤立存在的,并没有从实践上将财务、物流、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医院的成本核算只是不完全的成本核算,仅用于发放奖金,不能真正反映医院的医疗成本,更谈不上对科室“本一量一利”分析、预测保本、划分成本习性等。所以,从医院运营的整体管理效果看,虽然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并没有发挥出其整体的综合优势。

二、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的运用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内容医院财务管理中管理会计主要内容包括:启动全成本核算、物流管理、绩效考核、预算管理四个医院综合运营管理平台软件,建立三个一级库房和三个二级库,规范采购流程和科室领料流程,实现一级库对二级库的状态分析和监管,实现财务部门对全院物资材料的状态分析和监管。在科室成本核算数据基础上引入管理会计的内容,将科室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通过“本、量、力”分析进行科室保本点的测算,挖掘科室经济增长点和降低成本的潜力。从而达到控制全院成本的目的。同时通过成本控制等手段。有效地降低医疗成本和医药费用,帮助医院控制成本,提高医院的竞争力。建立全院的预算计划和目标责任制,建立合理真实的奖金分配绩效考核方案,为财务部门提高财政补偿和医疗收费标准的合理性提供依据。通过医院科室全成本核算得到的诊次成本、床日成本数据与每诊次收费水平海床日收费水平的差额,可以为各医疗机构政策性亏损部分进行综合性补助提供依据。在医院科室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构建医院成本、科室成本管理体系,全面涵盖医院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考核过程,搭建含经济指标、工作量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学科发展指标等,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方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帮助医院提升管理,增强竞争能力。医院从全成本核算软件中产出成本核算六大类张报表:结余分析类、成本构成分析类、成本分类分析、成本差异分析类、分摊汇总类、绩效考核基础数据类。

(二)医院财务管理中产出报表的运用一是将科室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使医院的每个核算单元了解降低成本的途径。科室负责人明确哪些属于固定成本,哪些属于变动成本,哪些支出不随业务量变化而变化,哪些支出随着业务量变化而变化。例如,医学影像科的大型设备多,分摊折旧额大,房屋折旧、人员支出等属于固定成本,耗材和药品费属于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在一定业务量范围内不随业务量多少而变化,这部分科室无法控制;耗材和药品随业务量的增减变化,这部分支出科室可以控制。科室可一方面降低耗材和药品的支出, 另一方面增加工作量来降低单位成本,改变科室只重视收入不看成本的观念。

二是划分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树立控制成本的全局意识。直接成本是医疗科室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直接发生在患者身上的支出,间接成本是医院为了科室正常运营付出的费用,该部分成本是按科室收益的多少进行分摊,科室往往只看到收益和直接支出而忽视了为保证科室正常业务活动发生的这部分费用。如创伤科1~3月的收入1502751元,直接成本(含医技成本)1478767元,若从科室的角度看赢余23984元,医院的公用、管理和医疗辅助部门的成本为5176590元,科室需分摊185559元,最后收益-161575元。从科室的角度看1~3月有盈余,而从全院来看则是经营亏损。公共成本主要是按科室的人员数分摊,这部分成本科室自己不能控制,要减少这部分支出只能从科室减少人员人手,而直接成本是医疗服务过程中直接发生在患者身上的费用,科室可以自己控制,因此科室可从药品、耗材上进行调整。

三是运用“本-量-力”分析方法测算科室保本工作量、保本收入,预测科室目标利润。各科室成本核算资料出来后,在划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基础上,根据提供的分析报表可以看出每个科室―个月的门诊保本点、保本收人,住院保本点、保本收人及医技科室的保本点、保本收入。计算出盈亏临界点的工作量,通过分析使科室能够明确目标门诊量和目标工作床日,具体如表1所示。

由表l可知,住院科室完成了保本工作床日和保本收人,科室住院收入有结余,如普外和创伤外科实际完成床日和实际医疗收入已非常接近保本床日和保本收入,较容易达到盈亏平衡点,神经外科的实际工作床日离保本工作床日相差较远,科室靠增加工作量来增加收入。从图1(本-量-利)可以看出,超过盈亏点越多,每床日赢利的区域面积越大,说明创造的利润越多。心血管内科的收益较高,达到了4.76%。经营效果在内科科室中较好,而消化内科的收益率为-5.77%,在内科系统中较低,肾病内分泌科的收益率在内科系统中最高。肾病内科盈利较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科门诊收入比例较高,而实际情况为门诊的收益率大大高于住院的整体经营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心血管内科人均收人大大高于其他两个科室,说明心血管内科科室人员工作量比其他两个科室大。

从科室单位收人方面来分析,心血管科和肾病内科的门诊收人都大大高于消化内科的单位收入,消化内科的门诊收入较低。同时也可以看出消化内科单位住院收入低于其他两个科室的床日收入。因此应设法提高科室的单位收入达到科室的平均水平。

从部分成本角度来分析,平均每个科室增加一个人就需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科室面积不同分摊费用也不相同),表1中可知心血管内科相对人力支出最高(劳务费比例最大)。科室在增加人

员的时候应当考虑其科室收益的整体状况,同时心血管科室的材料占用率较高,应对其科室重点控制材料支出。消化内科从效益和收益看,其科室总收入和人均收入都较低,且科室收益率为-5.77%,应多开展新工作、新技术,吸引更多的病人,有效地提高科室工作量和整体收入,这样既有利于提高科室的人均GDP,也利于提高科室人员的工资收入。三个科室比较可知。消化内科的治疗费收入咀显低于其他两个科室,消化内科收益水平较低与其治疗费过低存在一定关系。心血管科收益最好的项目是开给功能科的检查费,其收入365045,收益率为55.96%。其收入占到科室整体的收入为4.58%,比重较大,而消化科病区开给功能科的收入只有73445元,大大低于血管内科的金额,消化内科病房开给功能科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比例2.72%,比血管内科低。这样两个科室的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从科室的实际开单收益情况来分析,功能科的检查费收益率为55,96%、检验科的化验费收益率为37 44%,病理科的病理费收益率为43,54%,这些都是科室收益较高的项目,有利于提高科室的效益和医院的运营收益。

四是加强科室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大型设备资源共享。因为医疗技术科室在医院不产生最终的医疗成果,只有临床医疗科室才是最终产生医疗成果的科室,所以要将医疗技术科室的收入归入临床科室,将医技科室发生的成本按收入支出配比的原则分摊计人临床科室的成本中,医技科室成本收益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临床科室收益率的高低。

从科室的实际开单收益情况分析,功能科的检查费(58.66%)和检验科的化验费(36.74%)都是科室收益较高的项目,影像科(叫、核磁)相关的检查项目收益率只有13.95%。由此可以看出,cT和核磁的工作量不够,因为这两台设备价值高,每月分摊的折旧固定,只有工作量饱和才能降低单位劳动的成本。提高收益率。因此优化一个地区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科室面临承担设备折旧的压力,在购置设备时需做详细的可行性分析,测算投资回收期,谨慎购置设备。另外,还应组建区域性的医疗集团,使医疗技术,财务、设备、资源、管理方法得以共享,盘活闲置或使用效率低下的卫生资源,降低药品和设备的采购成本,从而产生较好的规模效益。

第8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行政职业单位一项重要的会计核算制度,对改善财政资金拨付环节多问题、提高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部门需要不断的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工作效率,给行政事业单位营造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对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

(一)导致会计入账依据和账务处理方法发生改变

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和收入依据由财务部门提供,而不是将货币资金流或其他原始凭证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将相关的原始凭证和作为企业财政收支的主要依据,按照《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入账通知书中金额、入账日期的确定。但是在财政授权支付条件的影响下,会导致《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中标注的金额发生改变,导致账务处理程序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导致银行存款账户核算内容发生改变

银行存款账户核算内容发生改变,会导致会计科目增加,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会变成各项往来款项、以前年度结余和单位自筹资金收入,拨付财政性资金将不会再列入该科目中。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为:财政拨款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调剂收入等科目。

(三)导致银行账户发生改变

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影响较大,将财政资金纳入到国库的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管理体系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在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要求下,合理设置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应缴纳财政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等。

(四)导致会计核算趋势与职能发生改变

行政事业单位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受国库集中制度影响较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制度相精细化发展,使会计核算科目更加明细化,业务量呈现出逐年升高的发展趋势,业务范围会不断扩大,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会计职能由简单核算型逐渐向复杂管理型进行转化,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

自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之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发生变化。由于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人员不能清晰的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财务业绩和债权债务情况,并且大多数会计报表信息都相对较为单一化,涉及到的债务信息相对较少,给财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造成了阻碍。

(二)会计监管体系不完善

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会计监管模式和会计监管内容都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从现阶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体系整体情况上来看,会计监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会计监管体系的需求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会计监管体系的创新性不强,与当前时代的发展需求呈现出不相适应情况。第二,目前,虽然有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对会计核算方式和会计报表编制方式作出了较大程度的改变和调整,但是却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对会计监管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整,无法形成高效的会计监管体系,不能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得到良好的发展。

(三)零余额账户管理不规范

零余额账户管理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的管理情况上来看,存在诸多的问题,各项管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管理的目标和发展要求,各项管理手段不合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现阶段的零余额账户管理体系不合理,上级单位对基层单位的收支情况约束较小,没有充分发挥出上级单位的监管职能。第二,零余额账户的管理经验较为欠缺,账户管理人员不了解账户的操作方法。账户资金的支出进度与资金到账情况呈现出不一致现象,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的制约,无法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第三,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严重的账户清算不合理现象,没有及时将当天的账户余额清算为“零”,影响着账户的管理效果。

三、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报表信息

要想促进会计报表信息完善,需要增加会计报表内容,将投资性资产、债券、资产等内容融入到会计报表信息中去。为了确保会计核算人员决策的准确性,需要改变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将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及时提供给会计核算人员,为会计核算人员的决策提供依据。另外,需要做好现金流量表增加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依据,通过增加现金流量表,能够确保流入和流出的现金真实的披露出来,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增减变化。

(二)完善会计监管体系

完善的会计监管体系对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纯净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引导下,不断的完善会计监管内容,改进会计监管方式,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基层会计监管人员的培训,做好会计监管体系的改革,促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监管体系创新。

(三)确保零余额账户管理的规范化

零余额账户管理对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做好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在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时,上级部门应该承担起基层部门的资金收支管理工作,对基层部门的资金管理进行严格的调控和监管,促进行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其次,对零余额账户资金的到账进度情况进行规范,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到账进度相一致,防止资金出现到账延迟现象。最后,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需要做好零余额账户资金退款项目的信息核查和审查工作,避免零余额不为“零”现象的存在,减少资金“退款”现象的发生概率。

四、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进行应用,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会计核算工作效率的提高,强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风险管控能力,需要认识到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措施,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流程,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第9篇:财务监管内容范文

关键词:金融机构 监管 会计信息 质量

1.金融机构监管视角下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

基于金融机构来讲,金融业具有市场参与宏观调控主体双重属性,其不仅是整体经济发展基础,同时又发挥了一定水平的支配作用,基于有用性决策定位会计信息质量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金融机构实施管理职能的客观信息需求,令金融监管单位会计信息总体效用不良下降。在全面提升金融机构应用会计信息整体质量进程中,作为使用信息的监管机构一方会对金融单位会计信息特征质量发挥一定的影响作用。金融监管主体包含四类内容,即对市场金融机构准入实施合理监管、控制其日常经营业务活动、处理危机并监管市场退出、进行非现场或现场稽核。上述监管内容中日常业务与稽核管理均要基于金融机构财会信息核心,确保其拥有稳定职能、并令其经营管理状况清晰化、透明化,确保合理控制金融风险。由主体微观财务数据来看则往往能发现相关问题,因而便要求监管单位对金融机构各项财务会计信息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也就是说完整、高效、及时、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是金融机构合理监管的有效渠道。由于监管单位同它类相关利益者存在信息诉求中的差异性,监管方可借助调整、管制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信息实现既定目标。同工商企业相比,基于风险化解与防范目标,监管单位对其管理对象的稳定发展应用了更为谨慎策略,以预防对收益或资产的高估或对费用与负债的低估。在制定相应金融机构经营规律基础上,监管单位对金融机构各类风险状况实施客观评价,进而及时开展风险预警、监测与控制,在这一阶段中充分证明了金融会计、公认会计在信息侧重、认识风险等层面根本存在的差异性。在该类信息需求之上,金融单位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更加有利于监管机构充分了解其所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状况、流动资产水平与其蕴含的风险状况并及时加以控制管理。

2.提升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科学策略

2.1强化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意识

金融机构要想提升会计信息真实性,首先管理层应科学重视会计信息相关工作,充分意识到会计信息的不真实性所带来的危害,通过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失真会计信息问题,有效、自觉的对其准确、真实、完整性进行维护,进而为激发会计职能、提升会计信息综合质量创设了良好优质环境。同时我们应强化金融机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与专业知识教育,提升会计工作人员业务与思想素质。在强化会计人员法规法律意识,令其自觉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抵制、维护真实性会计信息的基础上,我们应对会计人员组织针对新型处理业务流程、新会计准则与核算的教育培训,促进金融创新与会计核算的相适应。另外我们应强化对信贷工作人员分类贷款的科学培训,令其掌握正确的分类标准、参考特征,进而提升分类贷款准确性。

2.2创设合理科学的金融考核机制

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应科学立足于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依法进行自主独立的经营,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基于效益目标构建自下而上的金融机构考核管理机制,扩充基层自主经营管理权力,准许下级单位在权力范畴中合规依法实施业务经营。在设立经营计划目标阶段我们应综合各项指标实施全盘统筹考量,不仅应观察总量变化,还应核查比率变化,采取层层自下而上方式制定策略,而非层层自上而下的加码与硬性下达,应对各类硬性指标考核进行精简,选择更为合理、科学的指标进行基层单位业绩考核。

2.3优化内控体制建设、合理构建金融机构会计监督体系

内控体制建设阶段我们应继续优化预算控制、强化各项环节综合管理,对实际执行与控制预算进行及时的差异分析,进而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在预算外的不合理性支出。同时我们应科学完善授权批准体制,明确规定相关会计工作批准授权范畴、程序、权限与责任内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人员应在授权范畴中合理承担责任并行使职权,经办人则应在此权限范畴中进行业务办理。同时我们应科学促进分离职责管理,依据职务不相容分离原则适应性设置会计与他类工作岗位,实现不同岗位、机构间的权责分明、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并构建互相制衡机制。另外我们应科学落实岗位职责体制,令金融机构全员科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与职权范畴。对金融机构内部来讲,其可进行会计委派主管体制尝试,由上级面向下级进行逐层的会计主管委派,对下属单位各项经营业务活动与核算财务状况实施直接的监管。委派主管会计待遇隶属上级主管单位,而不必直接同派驻单位发生利益关系,进而强化其超脱性与独立性。从外部监督层面来讲金融监管机构应强化会计综合监督职能,对金融机构各项会计制度科学性、健全性实施检查与监督,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科学作用,合理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对金融机构数据报表等各类会计信息展开独立审计,并同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单位构建一种实时沟通联动机制,进而全面实现各类价值化信息资源的共享。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