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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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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制度

第1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本文针对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整套严格、完整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要求,旨在为实验室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实验环境。

关键词: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性不仅关系到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实验室高效运转的必要保障。随着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暴露出了诸多如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设施不齐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应尽早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1职业卫生实验室管理要求

①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布局合理、整齐有序。②应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水、电、气管线路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实验室应具备防尘防毒设施。③应配备防火、防污染、控制进入等安全措施。

2职业卫生实验室检测工作中的安全实施要求

①实验室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应包括:建立实验室卫生环境秩序、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要求、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②实验室卫生环境秩序。实验室应与办公场所独立分置,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需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实验室物品应按固定位置摆放整齐,实验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气门窗和仪器是否正确关闭。③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应包括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防中毒及防烫伤灼伤、防腐蚀等。实验室中仪器设备应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如原子吸收、马弗炉、烘箱、微波消解设备等)应用专用电线,防止超负荷用电着火。新购仪器应由专门人员进行调试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长时间搁置的仪器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绝缘情况,如有破损修理后方可使用。实验室应配备灭火器材、急救箱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可燃气体查漏应使用肥皂水,易燃液体使用应远离火源。实验过程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尽量避免化学中毒事故的发生。样品准备间、分析室应有通风排气装置,实验区域应配备喷淋洗眼器等应急设施,并安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实验室人员应了解常用有毒物质的摄入途径、中毒症状以及急救办法。尽量采用低毒试剂代替高度试剂,使用挥发性试剂时应打开通风设施,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④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要求。实验室中标准样品、试剂及溶液应有明晰标签。化学药品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易燃易挥发易腐蚀品种应单独储存。称取试剂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试剂。易燃易爆试剂应贮存于铁柜中,柜顶应有通风设备。⑤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及仪器操作规程合理操作。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仪器设备领用时要认真填写仪器领用登记表,并检查仪器性能是否正常,归还仪器时要保持仪器外观清洁,性能正常。⑥压力气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压力气瓶必须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隔绝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内并分类存放,使用时需直立放置并加装固定环,可燃气瓶不得进入实验楼内。充装有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氢气、氧气)不能共同存放,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气瓶及减压器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实验。排放余气时要打开门窗,让空气充分流通,防止窒息。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实验室需按规定设置收集容器,随时分类收集、分别储存各种废液、固体废弃物。废液、废固收集器应无破损且不会被腐蚀,容器本体及存放点需贴危险标志、警示牌。实验室强酸强碱需经稀释、中和处理后放入废液收集器中。有毒、剧、不相容化学品的废弃物要单独存放,且有相应的安全标签(化学品名、紧急处理方法、联系人等),不可与其他废弃物混放,以免发生反应产生危险。废液收集后统一处理,联系有废液处理资质的厂家集中回收。

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若火势较猛应选择适当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实验室发生中毒要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实验室发生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若距离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或者竹竿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并立即联系医院急救。实验室发生强酸、强碱灼伤应用大量流动水清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弱酸或者弱碱进行中和并进行进一步处理。

4结语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管理职责,树立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培养规范操作技能,并采取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护设施,建立紧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对于职业病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乃至全社会的稳定和谐都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鲍敏秦,张原,张双才.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问题及管理对策探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2,(01):188-191.

[2]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S].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2013,9.

第2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第二条重大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是指各部门拟出台重大公共政策需经健康专家委员会审查后再行的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拟定重大公共政策时须就政策对健康的影响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各部门在重大公共政策提出、起草、修订、环节中,要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条各部门要在健康专家委员会的协助下,梳理现有的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通过补充或修订相关政策措施,使得政策更有利于人群健康。

第六条重大公共政策健康审查,重点审查出台的公共政策是否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制度性缺陷,力争把影响公众健康的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第七条拟出台重大公共政策报送健康专家委员会进行健康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提请审查的公函;

(二)公共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以及说明。

第八条会健康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健康审查工作,具体职责:

(一)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制定的公共政策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查工作期限为5至7个工作日;

第3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关键词:乙肝病毒;前S1抗原;脱氧核糖核酸;乙肝病毒e抗原

根据调查研究我国是乙型肝炎高发区,前S1抗原是乙型肝炎病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肝细胞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近几年对乙型肝炎、前S1抗原的研究发现前S1抗原在乙型肝炎诊疗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本文对前S1抗原、脱氧核糖核酸、乙肝病毒e抗原的检测进行研究,分析前S1抗原检测技术的应用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100例乙型肝炎患者,其中男性65例,女性35例,年龄在12~75岁,平均年龄为41.5岁,所有研究对象的表面抗原检测均呈现阳性,符合肝炎病毒诊断标准,并排除了其他类型的肝炎。

1.2方法 前S1抗原、乙肝病毒e抗原的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脱氧核糖核酸检测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

1.3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中的所有数据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

2 结果

所有乙肝病毒患者血清样本中前S1抗原呈现阳性的有76例,乙肝病毒e抗原呈现阳性的有61例,脱氧核糖核酸呈现阳性的有83例。其中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61例患者中前S1抗原呈现阳性的有47例,阳性率为77.05%,脱氧核糖核酸呈现阳性的有50例,阳性率为81.97%,前S1抗原阳性率和脱氧核糖核酸阳性率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在脱氧核糖核酸呈现阳性的83例中,前S1抗原阳性72例,阳性率为86.75%,乙肝病毒e抗原呈现阳性的有48,阳性率为57.83%,前S1抗原阳性率和脱氧核糖核酸阳性率比较,有显著差异P

3 讨论

乙肝病毒的传统途径有血液、母乳喂养等,我国当前乙型肝炎的发病率非常的高,乙肝病毒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最为严重的一种病毒性肝炎。近几年我国医学界对乙型肝炎的研究取得较大的成就,对乙型肝炎病毒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乙型肝炎病毒患者的血清标志物、脱氧核糖核酸、乙肝病毒e抗原等进行检测,在通过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诊断[1]。以前采用的血清标志物检测无法将乙型肝炎病毒在患者体内的恢复情况进行反映,只能将乙型肝炎病毒在患者体内的免疫状态进行反映,无法将检测结果作为患者的乙型肝炎诊断依据,而脱氧核糖核酸含量的检测结果能作为乙型肝炎病毒传染性的直接诊断依据,当前对乙型肝炎的研究得出前S1抗原和脱氧核糖核酸有密切的关系。在人体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以后,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前S1抗原,所以对前S1抗原进行检测,可以将人体的免疫状况进行反映。

本次研究中100例乙肝患者的血清检测,前S1抗原呈现阳性的有76例,乙肝病毒e抗原呈现阳性的有61例,脱氧核糖核酸呈现阳性的有83例。在61例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患者中前S1抗原和脱氧核糖核酸的检出率分别为77.05%,81.97%,而在83例脱氧核糖核酸阳性患者中乙肝病毒e抗原、前S1抗原检出率为57.83%,86.75%。前者无统计学意义,后者P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前S1抗原在乙肝病毒传染中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和脱氧核糖核酸有相关性,而且这种相关性要高于和乙肝病毒e抗原之间的相关性,可以将乙肝病毒传染强度进行反映。乙肝病毒前S1抗原可以作为乙肝病毒感染的临床检测指标,在临床乙肝病毒诊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将乙肝病毒前S1抗原检测技术在临床检验中广泛使用[2]。

参考文献:

第4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执法监督;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1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278-01

康保县位于河北省最北边的坝上高原,土壤侵蚀较为严重。这几年,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和建设规模的逐年扩大,康保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的监督执法压力越来越大。从宏观角度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一项意义深远的战略性、全局性工程;从微观角度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生态的破坏如果不修复,水土就会加速流失,生存环境就会加速恶化。因此,我们要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就要积极的落实水土保持工作,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是最直接、最可行、最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也是水土保持法落实最直接的实现途径。执法行为的实施既可以使法律精神贯彻到实践中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又可以检验法律的可行性、时效性和不足,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法律的知晓度。

一、 康保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几乎为零

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加大了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力度,但是相应配套政策制定得仍不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严重不足,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相当淡薄,完全就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人会主动的咨询或者学习水土保持法。尽管国家已建立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但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开发建设造成了太多的人为水土流失,甚至是故意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我县蕴藏丰富的地下矿产,包括大理石矿、萤石矿、金矿等,矿产的开发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但是部分项目单位无视法律的存在,肆意践踏法律尊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重违背设计规程,甚至完全不做水保措施,导致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破坏已治理区域的治理成果,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 有法可依却有法不依

(1)康保县为了有效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康保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成之后,我县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实施办法和暂行规定,其中包括《康保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发难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康保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康保县水保法暂行规定》、《康保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规定》、《康保县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等地方规章制度,尽管如此,为了新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求大求快,有些部门对一些明显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违法案件难以杜绝,抗拒执法、回避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

(2)一是城乡开发建设项目违反水土保持法的现象屡有发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致使执法措施难以落实,执法力度大打折扣;二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率低,执法人员到建设单位要不就是无人搭理,要不就是一问三不知、推三阻四,不主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大有人在,更不能执行水保方案。

3、 执法环境影响执法工作

在“人治情治大于法治”传统意识的支配下,部分领导和个别部门法制观念不强,行政干预多,执法阻力大,致使执法力度难上加难。

4、 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没有法律意识

由于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对水土保持法认识不足,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只注重立项审批,很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在我们执法部门督促下补报的。部分业主水保方案虽已编制、审批,但在开工建设过程中不按方案施工,甚至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就将项目投入使用,编报方案只是为了开工立项,造成项目实施之日就是水土流失发生之时的尴尬。另外,大多数开发建设项目单位的业主都是社会关系很复杂的人员,无视法律法规,执法难以实施。

5、 依法审批环节实施力度不够

(1)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有法不依现象严重。行政主管部门各行其是,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按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应在环保方案审批之前,随后发改、土地、住建等部门才能批准立项,但是很多开发建设项目根本就不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就擅自批复立项。

(2)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近几年我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率逐年提高,但“重审批、轻检查,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开发建设项目水保设施竣工验收环节几乎缺失,建设过程中不按水保方案实施,有关规定成了“纸上谈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的规定实际难以执行到位,执法人员难以依法行使权力。

6、 规费征收难度较大

水保规费的征收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但是目前水保规费征收困难的情况较为普遍。一是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法制意识差,心里存着规费可交可不交,顶着不交或者少交;二是很多开发建设项目根本就不办理水保方案就已经立项,所以规费收取无法执行;三是社会各界阻力太大太多,规费征收困难重重。

二、 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力度,改善执法环境。(1)从上级应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不要总是在自己系统内部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应该提高法规的宣传层次和覆盖面,增强政府和社会公众、开发建设项目单位业主的法律意识,只有让这些人真正认识到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性,我们的执法工作才可以顺利开展;(2)水保执法部门应该加强本部门的建设,充实人员、提高素质、配备设备、严格制度、职责到人。(3)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单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三同时”制度真正落实到位。(4)增强宣传的长效性,不能仅仅依靠水宣传日等纪念日的宣传,长久的宣传才能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由政府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业务主体和主管责任,做好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水保方案申报制度。(2)健全和完善审批环节,重视水保方案在申报项目过程中的重要性,真正成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3)完善水保监督检查制度和增加执法力度,一是做好本县内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项目的备案;二是由政府牵头,每年召开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会议,让全县的开发建设单位全部参加会议,提高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程度。比如,我县近几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单位日益增多,但是每年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汛期检查的时候,部分单位我们根本联系不到,即使联系到也对执法人员不理不睬,也不配合工作,执法检查困难重重。(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针对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监督。(5)联合公安系统一起执法。单单依靠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执法力量太过薄弱,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完全无视水保执法的存在,所以,应该联合公安系统一起执法,可以有效增加执法力度,维护水土保持法律的尊严。

第5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Abstract】Objective to establish a new method for the diagnosis of human cytomegalovirus(HCMV) infection and disease in renal transplant recipients.Methods labeled streptavidin biotin (LSAB)method with CMV monoclonal antibody was used to detect CMV antigen in peripher、al blood leukocytes.Results CMV antigen positive cells were counted in every5.0×104 wbc. 72 renal transplant recipients wereinvestigated. The rate of CMV active infection was 47% (34/72) and the average count of CMV antigen positive cells was 11.5/5.0×104 WBC. The incidence of CMV disease was 18% (13/72) with a CMV antigen value of 20.5±17.8/5.0×104 WBC. 10 healthy people were also studied and the results of CMV antigen were negative.Conclusions This method provides a rapid, accurate&nb sp;and low cost approach to the diagnosis of CMV infection and can be quantified easily.

【Key words】 cytomegalovirus infections Antigens, viral Kidney transplantation Labeled streptavidin biotin method

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感染在免疫功能正常的健康人极少出现临床症状,而在免疫功能低下或缺失的患者可能会发展成有严重临床症状的CMV病(或称CMV综合征),威胁患者的生命。在肾移植受者中,由于免疫抑制剂的应用,CMV感染较为常见,约占50%或以上,其中10%~30%可发展成CMV病[1],导致移植肾功能丧失或患者死亡。因此,对CMV感染进行早期、准确的诊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采用免疫组化链菌素-生物素标记(labeled streptavidin biotin,LSAB)法对外周血白细胞中CMV抗原进行染色从而诊断CMV感染,并将该方法初步应用于临床,达到了早期、快速诊断的目的,现介绍如下。

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检测1996年2月~1997年3月在本院接受肾移植的受者72例,其中男52例,女20例,年龄26~65岁,平均42.5岁。所有受者术后均用环孢素A+强的松+硫唑嘌呤(CSA+pred+Aza)三联免疫抑制方案。

二、设备及试剂

普通光学显微镜; CMV单克隆抗体;LSAB试剂盒(购自丹麦DAKO公司,批号为K9002);Tris碱。

三、CMV抗原检测(LSAB法)

1.标本收集和处理:外周静脉血3~5 ml,EDTA抗凝,离心5分钟(500 r/min),吸取血浆层移入另一离心管。离心8~10分钟(1 000 r/min),弃去上清液,加0.83% nH4Cl数滴,冰水中作用5分钟,以溶解混杂的红细胞。加大量Tris-盐酸碱缓冲液(TBS)稀释,离心5分钟(600~800 r/min),弃去上清液,加适量TBS,普通光学显微镜下调整细胞浓度(含WBC1.0×106/ml)。

2.细胞片制备:微量吸管吸取上述白细胞悬液50 μl(含WBC5万个),加玻片上,面积约2 cm×2 cm大小,干燥后用4℃丙酮固定10分钟,每例标本涂片2张。

3.CMV抗原染色:细胞片置0.3%H2O2中10分钟(室温),以阻断内源性过氧化物酶反应,TBS洗片。滴加1∶20倍稀释的正常猪血清阻断剂,阻断非特异性蛋白结合,37℃作用30分钟,TBS洗片;滴加1∶20倍用TBS稀释的抗CMV即刻早期蛋白和早期蛋白的单克隆抗体(一抗),37℃孵育30分钟,TBS洗片。加1∶400倍稀释的连接剂(二抗,为兔抗鼠IgG),37℃30分钟,TBS洗片;加1∶400倍稀释的链菌素(streptavidin),37℃30分钟,TBS洗片。滴加新配制的3,3二氨基联苯胺(DAB)溶液(含TBS 5 ml+DAB5 mg+3% H2O2 15 μl)显色1~3分钟或光学显微镜下控制显色;苏木素液淡染1~2分钟,清水洗片。25倍物镜观察整张细胞片,计数阳性细胞个数。

4.对照设立:(1)阳性对照:用已知CMV病患者的细胞片作阳性对照。(2)阴性对照:用

tBS缓冲液代替一抗或不加一抗作阴性对照。

结果 一、染色结果&nbs p;

CMV抗原阳性细胞核呈黄色或棕黄,阴性细胞核呈蓝色。阳性结果以每张细胞片上(含5万WBC)阳性细胞总数(抗原指数)表示。

二、病例检测结果

72例中,抗原阳性者共34例(47%),阳性细胞数为2.0~64.0/5万WBC,平均11.5/5万WBC。其中10.0~30.0/5万WBC者16例(占47%),>30.0/5万WBC者5例(占15%)。

34例抗原阳性者中,有症状的CMV病者13例(38%),阳性细胞数5.0~64.0/5万WBC,平均20.5±17.8/5万WBC,其中10.0~30.0/5万WBC者7例,>30.0/5万WBC者4例。

21例无症状抗原阳性者,阳性细胞数为2.0~42.0/5万WBC,平均8.0±9.9/5万W

bC。

应用本法检查10名血清学阴性的健康人,结果均为阴性。

讨论

1.目前诊断CMV感染常用方法有抗体检查、病毒培养、聚合酶链反应(PCR)、病毒核酸杂交等,但都存在不足,难以满足临床需要。如抗体检查,由于用免疫抑制剂后,部分患者可无抗体反应或反应延迟而影响阳性率;病毒培养法繁琐,费时长(1周以上),并且易受细菌、霉菌等生长所污染,目前已很少应用;病毒核酸杂交技术难度较大且复杂,难以普及应用;而PCR检查也易受多因素影响,并且由于敏感度高可能检测出隐性感染者或出现假阳性。此外,上述方法均不能做到定量检测。基于上述因素,参照国外的实验[2]并作适当的改进(用LSAB法代替ABC法),我们对外周血白细胞中CMV抗原进行检测(LSAB法),避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对CMV感染能做出快速的诊断。

2.CMV感染细胞后可在细胞核内表达即刻早期、早期和晚期蛋白(即病毒抗原)。即刻早期蛋白属磷酸蛋白,分子量为65 000,通常在病毒感染细胞后3~4小时即开始合成,并在以后的病毒基因表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早期蛋白在其后稍晚合成[3]。两者均属病毒复制调控蛋白,其存在提示病毒呈活动状态。CMV抗原测定即是利用针对即刻早期蛋白的单克隆抗体,运用免疫组化染色的方法对感染细胞核进行染色,可以直接反映外周血中有无活动性CMV感染。而隐性感染者CMV潜伏无复制,故无病毒蛋白表达,抗原染色为阴性。本研究对10名健康人检查结果均为阴性。CMV抗原最早在感染后数小时即可检测出来,可用于早期诊断。

3.目前国外文献报道的CMV抗原检测通常采用ABC法或免疫荧光检测法[2,4]。ABC免疫组化法的缺点是常难避免内源性过氧化物酶的非特异性染色而致假阳性。我们采用LSAB免疫组化法的优点是过氧化酶直接结合在链菌素分子上,形成链菌素过氧化酶复合物,比ABC法中的卵白素-生物素-过氧化酶复合物分子量小,在组织中具有更强的穿透力;其次是因为链菌素与生物素的化学亲和力比卵白素更强,能与第二抗体更迅速牢固地结合,因而敏感性大大增加,且染色前我们用H2O2阻断内源性过氧化物酶,用正常猪血清阻断剂阻断了非特异性蛋白结合而使假阳性率降低[5] 。LSAB法的另一优点是染色背景清晰,染色时间(仅5~6小时)较ABC法(约8~12小时)大大缩短。免疫荧光法的缺点是需要荧光显微镜、且易受杂质污染而影响判断。LSAB法无需荧光显微镜,普通显微镜即可。我们发现只要染色时间控制恰当,均能得到满意的效果,阴性细胞和阳性细胞具有明显区别,易于判断。

4.免疫组化法抗原检测还可以做到定量检测,这对CMV感染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CMV抗原指数是反映体内病毒数量(即病毒“负荷”)的较好指标,CMV病的发生与转归和体内病毒“负荷”有一定的相关性[6]。抗原指数高或升高迅速,常提示为CMV病,低抗原指数或抗原指数稳定者多为无症状活动性感染。本组CMV病者中平均抗原指数为20.5±17.8/5万WBC,而无症状者为8.0±9.9/5万WBC,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05)。我们还发现,随着CMV感染治疗的好转,抗原指数也逐渐下降,治疗无效者抗原指数变化不大或增高。此时可能为药物剂量不足或病毒耐药。本组13例CMV病者经治疗8例痊愈,抗原指数均下降,其中6例转阴; 而5例死亡者中2例抗原指数居高不下,3例下降缓慢,经调整药物剂量或更换药物后,3例抗原指数下降,后因其他并发症死亡,2例无效。值得注意的是,CMV病不仅与病毒负荷相关,还受其他因素如机体免疫水平、一般状况、及是否伴发其他感染或排斥等影响,因此,少数抗原指数高者可能并无临床症状,而低抗原指数者也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发热等临床表现,如本组病例中有抗原指数为42.0/5万WBC时仍无临床疾病表现者,而有的则抗原指数仅为5.0/5万WBC即有明显症状。因此,仅靠CMV抗原指数诊断CMV病应慎重。本组结果表明,抗原指数为10.0~30.0/5万WBC者对CMV病的阳性预测值仅为43.8%(7/16),>30.0/5万WBC时阳性预测值是4/5。72例中有CMV病者13例,抗原检测均阳性,该法诊断CMV病敏感性为100%(13/13)。

cMV抗原检测方法需时较短,一般仅需5~6小时,无需昂贵设备,在普通实验室即可开展,且成本较低,不失为一种快速、简便、准确而敏感性高的诊断CMV感染的方法,目前国内尚未开展,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Metselaar hJ, Weimar W. Cytomegalovirus infection and renal transplantation.J Antimicrob

chemother, 1989,23:37-47.

2 Van der Bij W, Torensma R, van Son WJ,et al.Rapid immuno-diagnosis of active cytomegalovirus

infection by monoclonal antibody staining of blood leucocytes. J med Virol,1988,25:179-188.

3 The TH, van den Ploeg M, van den Berg AP, et al. Direct detection of cytomegalovirus in

peripheral blood leukocytes --a review of the antigenemia assay and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transplantation, 1992,54:193-198.

4 Egan JJ, Barber L, Lomax J, et al. Detection of human cytomegalovirus antigenaemia: a rapiddiagnostic technique for predicting cytomegalovirus infection/pneumonitis in lung and heart transplant recipients.Thorax, 1995,50:9-13.

5 吴惠茜,林汉良,宗永生.免疫组织化学LSAB和ABC法敏感性比较.中山医科大学学 报,1993,14:117-119.

第6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近年来,国家在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主要是针对房价过快上涨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土地、信贷、税收和限购、限价等多种手段,抑制房地产投机炒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近半年多来,房价又重现升势,并有加速上涨的迹象。根据搜房网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新建住宅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3年2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9893元/平方米,环比1月上涨0.83%,自2012年6月止跌后连续第9个月环比上涨,其中74个城市环比上涨,26个城市环比下跌。2月环比上涨的城市比上月增加10个,其中涨幅在1%以上的有41个,较上月增加3个。

面对房价重拾升势,政府不久前又公布了旨在抑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新“国五条”。但我认为,以房价调控为主要指向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分层次住房制度和相应的政策体系,形成适应不同需求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和住房消费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应同时兼顾三个目标,一是解决人们合理的住房需求,二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从这三大目标出发,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保障基本性需求,满足改善性需求,鼓励投资性需求,抑制享受性需求,制止投机性需求。

保障基本性需求。这主要指来自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首次购房需求和租房需求。对这部分基本住房的刚性需求,应采取“政府+市场”的半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不能完全推给市场;应以租赁为主,重在解决有房住而不是有住房。满足这部分需求,一种方式是政府通过“补砖头”,建设保障房,或租或售或租售结合,在低收入群体中封闭运行。一种方式是政府收购部分私房出租给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租住私房,由政府采取“补人头”的方式补贴部分租金。

满足改善性需求。这主要是指随着经济发展、收入增长和消费升级,人们希望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的需求。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属于合理的刚性需求,也应当给予支持和满足。

鼓励投资性需求。这特指用于出租的住房需求。目前,我国的投资渠道较少,一部分人购房用于出租,对于缓解房屋租赁市场供求矛盾,为满足租住需求特别是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者的租房需求提供更多房源,有着积极的作用,应当鼓励并加强规范和管理。

抑制享受性需求。享受性需求是指如高档公寓、别墅和大面积住房、多套住房等需求,主要来自高收入群体。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有限,对于享受性需求虽可允许但应加以适当抑制,可利用税收等手段进行调节,限制其过度发展。

制止投机性需求。这是指购房主要不为自住或出租而是等待房价上涨出售谋利的需求,也包括大量囤积用以洗钱或保值增值。投机性需求过快增长、房地产市场炒作严重,是推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投机性需求泛滥不仅导致大量房屋空置,社会资源浪费,也吸引了大批社会资金进场炒作,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不断积累的资产泡沫将严重威胁我国经济金融安全,必须坚决制止。2010年5月曾有媒体报道,“国家电网利用智能网络,在全国660个城市中总共有6540万套住宅电表读数连续6个月为零,估计可供2.6亿人居住,空置率达到40%”。对于房地产投机,我国已经采取了相关调控措施,下一步应通过开征房产税(物业税)、提高房地产交易税等方式,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和交易成本,促进存量房源的有效利用,使住房回归消费品的本质属性和满足人们居住需求的基本功能。

为此,可以考虑从住房购置(租赁)、保有和出售(交易)三个环节着手,对房地产市场采取必要的措施。

一是在购置和租赁环节,应加快完善针对基本性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力度,鼓励社会房源用于出租,规范保障房流通市场和租赁市场秩序。今后,在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的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对象管理信息系统,社会监督机制等。对于经济适用房,应当限定于小户型,主要针对有一定购买能力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并且限制其上市交易,如若交易,可通过税收等手段将其增值部分的大头收归政府。对于无购房能力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可通过大力发展廉租房、公租房、农民工公寓和吸引更多的存量房源进入租赁市场等,满足他们的租住需求和“夹心层”的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为减少操作成本,可规定享有政府补贴的租赁房只限本人、本家庭租住,不得转租和私下转住。同时,应积极培育、发展和规范租赁市场,建立健全租赁市场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中介服务行为,逐步形成规范的房屋租赁市场。还应利用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发展公共租赁事业,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较低租金的住房。也可考虑由政府出面,设立类似中国的“两房”,收购部分房产进入公共租赁市场。

二是在保有环节,应尽快开征房产税或物业税,增加房屋保有成本。房产税或物业税是以房屋本身为计征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主要国家都已开征物业税或相关税种,如美国开征约1%―3%的财产税,日本开征1.4%―2.1%的不动产税,新加坡按租金征收13%的财产税等。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增加房屋保有环节成本,尤其是拥有多套住房的持有成本,抑制享受型住房需求和投机性需求,节约土地等资源。征收房产税应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要普遍征收,即所有住房都应征房产税,这主要考虑体现社会公平、便于操作、增强人们的纳税意识,以及考虑地方政府未来将以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作为主要税源;二要税率累进,参照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房产税的征收也应阶梯累进,突出对富人的财富调节功能和对享受性住房需求的抑制作用;三是不能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可考虑通过发放房产税补贴等,冲抵中低收入者因开征房产税而增加的支出。在操作上,可按家庭确定一定补贴额度,专项用于缴纳房产税,超过额度者多交,未达到额度的也不发给个人。

第7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

第三条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是指测试人员采用规范的技术、方式和方法,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确定的测试项目及有关内容的实际测评,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参加身体锻炼的教育、评价和反馈手段,重点监测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教育部根据中国青少年学生成长发育特征、全国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和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政策,动态调整和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和测试内容。

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强化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为基础,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

第五条 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数据(含学生基本情况、单项指标分值、测试成绩、评定等级以及实施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因病或残疾学生可依申请准予暂缓或免于体质健康测试。

第六条 完善上报数据审查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全面开展测试工作和及时上报测试数据,并组织有关方面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逐级对测试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经核准后确认提交。

第七条 建立数据抽查复核制度。教育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各地上报测试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学校类型、学生性别、年级学段、区域布局等因素,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作为考查样本,进行测试工作和测试数据的现场抽查复核,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反馈各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抽查复核工作机制。

第八条 建立体质健康研判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测试结果,深度查找影响因素,科学预测变动走向,开展体质健康预警,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九条 实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学校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按生源所在地统计,并以省(区、市)或地(市、州)为单位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并反馈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和各地在公示体质健康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体的信息和侵犯其个人隐私。

第十条 有效应用监测评价结果。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高等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者升学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十一条 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积极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成绩显著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教育部设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和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接收社会咨询和反映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第三方机构及公民个人以适当的方式监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条件的学校支持设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研究或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测试、服务和研究人员队伍。教育部依托第三方机构设立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研究机构,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政策咨询、技术研究、质量监测、结果公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8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努力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各位领导:,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今年以来,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支持下,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暂,2004年才真正将adr监测工作纳入管理渠道。由于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致使监测工作一直发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8月份市局召开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题会议之后,我们通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了对做好adr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从中找出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为积极推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不断加强工作上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一起研究制定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提高号召力、切实加大督导力,形成上下有合力,从而使我县adr监测工作有了新的、较大的起步。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根据市局和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促进了全县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加快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各级重视,层层有人抓。为更好地适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需要,我们在驻城建立了8个县级监测站,分别由驻城6个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和仁和堂连锁有限公司组成,在12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乡级监测点,同时要求在各村级医疗机构也建立监测点。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分别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监测站、点也分别配备了一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具体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并将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不断健全制度,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转有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保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各监测站、点也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卫生局还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所辖各个医疗机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自己的工作管理考核目标重点抓,共同促进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三是改善办公条件,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报送准确及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资金为监测中心新购置电脑一台,用于监测报告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用于监测工作的车辆,局办公室优先派车,保证工作人员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上报,保证对一般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按时上报。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认识有差距等实际现状,我们采取组织召开会议、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强了对各个监测站、点的教育培训,通过这些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今年以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8例,已超额完成市局交给我县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30例的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站、点报来的报告,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质量水平。

在充分肯定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看到了这方面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医疗机构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有偏见,有的把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现象与使用假劣药品混为一谈,怕影响本单位声誉,造成瞒报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的单位认识上存有差距,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造成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监测站、点上报的监测报告水平不高,填写报告欠规范,专业素质亟待提高。四是县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督导水平不高,致使监测网络运行还不顺畅,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被动局面。以上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对待,并努力加以克服。

三、加大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开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新局面。

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于提高和改善药品质量、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意义深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保持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并不断采取得力措施,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下步要充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继续加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有关会议、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他们对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要积极鼓励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聘请专家就有关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努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率和上报率,杜绝漏报和瞒报现象,提高报告质量水平。

二要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的落实,真正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9篇:健康监测制度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测 存在问题 实效性 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0-0049-02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但是,发展过程中的弊端也日益呈现。食品安全就是其中矛盾比较突出的种类。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能否位置基础发展的稳定性。在这样的形势下,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是保持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推动因素。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从质量标准制定,到适宜的解决方案,都要进行逐级审批和监督。食品安全的监测工作需要在实际操作中,逐渐拓宽思维和方法。

1 我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食品安全监测设备陈旧老化,监测能力差,不能满足现代监测要求;检验方法标准滞后,监测方法落后,各种监测尺度不统一;监测队伍整体水平、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低下,严重缺乏监测人才;监测制度不完善,制度缺乏执行力,不能有效地落实;缺乏科学技术支持体系,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

2 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的对策方法

2.1 加大监测“硬件设施”建设,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的基本条件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首先要解决的是加大监测设备投入,满足食品安全监测需要,由于食品品种的日益增加,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逐渐降低,各式各样的新型食品拥入市场,给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对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和监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也要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向着高技术化、便携化、信息化和速测化迈进,要加大对监测设备财政投入,将监测建设投入纳入经费预算,落实设施、仪器、科研等各项资金,只有不断更新新型的监测设备,才能更全面的进行食品安全监测,运用各种先进的检测分析手段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快速筛选、分析各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才能有效的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人们食用健康食品的基础保障。

2.2 加大监测“软件设施”建设,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的重要工作

再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没有专业人才和职业道德素质高的人去实施也是等同于没有。目前,从食品安全监测角度来看,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人”的问题,比如,监测人员技术水平落后、思想落后、道德素质不高,制度管理和落实不到位现象明显,缺乏有效的监测体系等问题,亟待解决。

(1)要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竞争对象,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唯一条件,在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人才的建设和培养对整个监测工作也是同等重要,对于质检监测机构来说,要从单纯的检验检测提升到检测技术研发方向发展的转变,离不开人才,所以,质检监测工作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素质,积累和储备各种人才。首先,将现有的骨干人员培养成为科研人员。要挖掘质检监测机构的队伍中的潜力骨干,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培训和培养使其成为科研人员,带动监测能力提升,其次,要提高质检机构的准入门槛,将一些真正具有专业、有能力、有水平的人才招录进来,净化和纯洁监测队伍,提高整体监测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和落实各种监测制度。对于食品监测工作,要建立一支有力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发挥组织带头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分配,要利用现有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监测作用,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建立监测信息分析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并强化落实,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将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应用的具体的监测工作,最大化地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

2.3 建立有利的科技支持体系,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实效性的有效保障

有关质检机构要将食品安全监测作为提升检验和科研能力的切入点,推动检验标准和建议方法的不断进步,逐步发展运用高端、精密仪器,缩短监测时间、提高监测标准、降低人为因素差距,是建议设备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大力发展建议科技,力求在检验仪器、建议技术方面不断有新突破,不断提升检验标准,并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检验结果及时,最大化地降低人为干扰因素,真正建立食品安全防护体系。

3 结语

我国的社会发展现实决定了必须要进行基础行业的深化改革。食品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在深化改革过程中,需要进行彻底的模式转变。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要在未来的发展中,确立制度的完整性,实施过程的严格性,结果处理的严肃性。在监测过程中,做好新先进设备的引进利用,专业检验人员的选择和培养,信息技术的应用,逐步建立科学联动的体制,保证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能够为食品工业服务,在实际操作中,扩大监测的技术范围,形成发展型的监测模式。

参考文献

[1]陈念.我国食品安全政策的实效性分析[J].武汉科技大学,2012.

[2]陈啸宏.提高认识,依法履责,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2).

[3]刘瑞兰,徐丽芳,范洪斌.浅谈基层食品安全应急检验工作的现状与发展[J].预防医学论坛,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