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车站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担负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五家单位。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家(城管大队、环卫所),其它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城管大队:定编60人,现有干部职工82人(含退休3人、外借5人、停薪留职3人),前勤64人、后勤8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建监察条例》,按照建设局授权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县环卫所:定编 110 人,现有干部职工 227 人(含退休 27 人、正式工 135 人、临时工65 人)。主要担负城区 131.6万平方米面积的清扫清运任务,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实施环卫监督和检查。
3、县园林所:定编 20 人,现有干部职工 37 人(含退休 3人、精神病患者 1 人、绿化管理维护 16 人、绿化监察 7 人、收费 5 人、行政后勤 5 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损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城区绿化费、绿化延误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绿化维护面积28万平方米。
4、县客运所:定编5人,现有干部职工 11 人,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日常监管,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事项的审批,配合县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5、县燃气所:定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上述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去年周 勇书记、吴 烨县长先后视察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后,我们建设局更是创新举措、增加投入,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探索管理机制,实施“综合管理、集中执法”。为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晰、力量不够整合、步调不够协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浠水实际,探索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新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力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自去年9月5日起,制定了《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和《责任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划定了责任区,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各项迎查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会议结束前,市委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创建工作回顾
自20*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以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保持了较高水平。
(一)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深入。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卫生长效管理上来。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层级负责,强化了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卫生周活动和每年一次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和开展卫生周(月)活动相结合,以周促月、以月促年,保证了群众国卫生得以深入、持久开展。市有关部门还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及时办理群众在卫生方面的投诉,得到了市民好评。
(二)市容环卫管理不断完善。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市容环卫管理。20*年,市政府投入500多万元建立了垃圾处置中心,将每天收集的百余吨生活垃圾经机械压缩后,用封闭式专用车运往南通市指定地域进行卫生填埋,收集、清运、处置过程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并消除了二次污染隐患。城市市容管理、门前三包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城管委每年多次组织城管、*、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市容、交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行业卫生管理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行业卫生监控,严格卫生执法,保持了较高的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行业卫生流动红旗”竞赛评比活动,起到了典型引路、抓两头带中间的效果,使公共卫生管理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加强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强化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督查、考核,加强小区日常保洁。多次组织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开发区、金沙镇还组建专业保洁队伍,负责后街后巷保洁工作。制定、出台了《后街后巷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卫生单位和清洁家庭评比办法》,使单位卫生、家庭卫生、小区卫生工作融为一体。各单位还建立健全了各类台账资料,使单位卫生更加规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得到逐步改善。
回顾创建工作,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领导重视。从市领导到各部门领导,长效管理始终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关心、过问长效管理情况,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长效管理工作。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等单位把长效管理列入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长效管理的督促、协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宣传有力。近年来,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每年都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专题讨论。特别是对每年的五个“卫生周”活动,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批评。通过宣传引导,促使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从“行政推动型”向“社会推动型”、“自觉参与型”转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3.计划周密。每年年初,市城管办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提出了实施长效管理优化工程的各项指标,分解任务,制定措施。卫生周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有总结,从20*年一直坚持到现在,成效显著。
4.督查有效。在长效管理中我们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督查机制,一是实行城管办与9个职能部门互查互评,二是聘请5位老干部专职督查;三是新闻媒体的监督,从而使长效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5.攻坚克难。面对长效管理中的许多老大难问题,市城管办不等不靠,认真牵头组织,市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金沙镇、开发区等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在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减少了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机率。
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全国爱卫办《2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和省爱卫办《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做好迎接全国复审的通知》要求,全国爱卫办今年将对命名满三年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并重新命名确认。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已满三年,今年必须接受复审。省爱卫办将在上半年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方式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结果报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下半年组织复审,复审以暗访为主。全国爱卫会将对本次复审中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这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保住来之不易的荣誉,事关*形象,事关*未来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力以赴开展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关于工作任务
这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重中之重是城区大环境整治及“五小”行业卫生管理。为注重实效,突击重点,目前,市已建立了环境整治工作组,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组,市政、绿化、河道、小区整治工作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开发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督查组等八个重点工作组,实施大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下面,我就八个重点工作组的任务及要求进行交办。
(一)环境整治工作组由金沙镇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后街后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呆沟呆塘及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要求实行全面整治。环境整治工作组的工作面广量大,包括了国家卫生城市十项标准中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两大块内容,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金沙镇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后街后巷、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呆沟呆塘边杂草、杂物,清除城郊结合部的所有畜、禽饲养棚舍和房前屋后的所有垃圾、杂物、杂草,垃圾要日产日清;抓好农夹居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搞好绿化;高标准改造旱厕,使后街后巷、城郊结合部的卫生达到标准;确保二级保洁队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督促居民清除房前屋后的暴露垃圾,搞好小区保洁,维护好小区内的花坛、绿化带;认真整治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特别要整治好企业职工宿舍楼的环境卫生;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环境,重点清除住宅小区内的农作物,并进行绿化;清理小区楼道乱贴乱画,并进行粉饰出新。后街后巷和城郊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要做到“九个要”:乱要治、杂要清、草要除、路要硬、墙要白、地要绿、水要净、害要灭、室要洁。
(二)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组由工商局牵头负责。具体内容有两项:一要加强对城区各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管理,整治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二要做到市场内部“划行就市”,卫生整洁,垃圾桶和公厕等环卫设施整洁完好。市场外部市容环境责任区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场地清洁,有专人管理。
(三)“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主要是对“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具体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五小”场所(小歌舞厅、小饭店旅馆、小浴室、小理发店、小网吧)进行整治。“五小”场所要做到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制度上墙,卫生设施到位,从业者持健康证上岗,正确运用消毒器具。对破损纱窗、纱门要及时维修,消毒池、清洗池要分开,消毒柜要满足容积需求并正常运行,毛巾、被褥等做到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厕所要确保无异味、无污迹。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知识教育,做到人人能熟练掌握健康知识。对一时难以达标的“五小”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法。对各食品生产销售行业和饮食行业实施监督检查,做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机关、学校、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制度资料齐全,对无证加工、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等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自觉遵守食品卫生制度的良好习惯;对城区各食品行业和防鼠防蝇设施进行一次普查,督促店主修补损坏的纱窗、纱门等设施,提高完好率;重点整治小饭店、小饮食店,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上墙,环境卫生整洁、消毒设施齐全,并按消毒程序操作,确保卫生质量达标。三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除“四害”专业队,并至少组织1-2次除“四害”集中行动。设置防鼠设施,消灭老鼠、蟑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除“四害”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市政、绿化、河道、小区整治工作组由建设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城区道路、绿化、河道、物业小区,按要求实行整治修复。具体内容有五项: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及人行道、路牙、花坛等进行修补和维修,确保地面硬化平整,无残墙断壁,无坑洼积水;有问题的化粪池要迅速整修,已坏的窨井盖要迅速更换。二是充分利用当前时机,抓紧绿化工作,对城区公共绿化带及地块,要及时整理、铲除农作物、补载花草树木。并有专人负责长效管理。三是组织维修路灯,确保亮灯率达100%。四是加强城区河道保洁,做到无漂浮垃圾;河坡要清理杂草、杂物,保持岸坡整洁。五是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五)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由城管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城区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各类摊点等进行全面整治,并做好亮化工作。具体内容有四项:一是强化对沿街门面各种车辆按线停放的管理;大力整治店外店、摊外摊、骑门摊、小广告、违章店牌和户外广告牌;加强对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整治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公厕管理和环卫设施管护,公共场所垃圾箱配备齐全,督促单位、小区更换破旧垃圾桶,充实保洁队伍,加强卫生保洁,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督促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二是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规范的迅速规范;制止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乱堆杂物、乱挂衣服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管理。生活垃圾处置、粪便无害化处理要达标,场内、周围要卫生、美化。加强公厕管理和环卫设施管护,公厕要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桶要进行全面清洗、维修、更换。四是督促沿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修复反射灯、霓红灯、广告灯箱等各种灯具,确保完好并正常亮灯。
(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由*局牵头负责。具体内容有四项:一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尤其是机动车辆的停放秩序,抓好汽车站卫生管理,搞好“三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货运三轮车)整治。二是加大门前三包管理力度,特别是强化对沿街门面各种车辆按线停放的管理,做到车头朝外,停放整齐。三是刷新标志标线,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四是加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及时捕杀流窜野猫野犬。
(七)开发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主要是做好开发区范围内以上第一、第四工作组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进行长效管理。
(八)督查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其结果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
除此之外,相关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民政局做好对痴呆人员的收容或遣送工作。
建管局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规范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和正在施工的工地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环保局要加强对已建且仍在使用的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排水的监督、监测,发现所排水质不达标的,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要加强对大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噪声、烟尘等监测,提高市区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对排放超标污水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对饭店、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的排污、噪声整治工作。
水利局要负责对城区内河适时换水,确保水质达标。
交通局要重点做好对汽车站、金通公路、新通掘路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宣传部门要对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创树迎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同时对未及时解决的问题也要敢以曝光。
机关工委要督促市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挂钩小区、路段的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开展星期六义务劳动。
三、关于工作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在即,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扬主人翁意识,确保完成各项迎查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复审的顺利通过,市已调整充实了城管委成员,切实加强了对迎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城管办为依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市城管办要将迎接复审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职能单位在今天会议之后,要迅速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分解落实下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督促工作按期完成。要对照迎查标准,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对照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开展迎查工作,确保各自承担的工作不失分。当前需要特别强调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城郊结合部、后街后巷环境卫生整治;三是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四是“五小”行业卫生整治。这四项重点工作直接影响复审结果,必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要结合“五一卫生周”等活动的开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使城市环境和卫生状况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三要紧扣时间部署。由于复审工作主要采取暗查形式,不会通知具体的检查时间,因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已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上的部署,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做好迎查工作。金沙镇、开发区和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里提出的时间部署,动员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迎查活动中来。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迅速形成浓厚的迎查氛围。
第一条为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城卫生、市场、交通综合管理在*县城市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和公安、建设、环保、卫生、工商、交通、交警、文化、国土资源、税务、计划、技术监督等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县城管理工作,主要分工如下:(一)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秩序、绿化亮化、户外广告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协助;(二)县城集贸市场管理,由工商局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协助;(三)县城内道路交通管理和车辆侵占道路管理,由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助;(四)县城内建筑渣土、工业垃圾、粪便垃圾的清运处理和临时占道、户外广告、临时雨蓬、车辆清洗场等的审批、查处,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助。
第四条新华路、新华北路、红卫街、花桥街及花桥南段、青年路划定为“严管街”。在“严管街”内违反有关规定的从重处罚。“严管街”的区域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变更,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定,向社会公告。
第五条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相关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执法。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争做文明市民,不得妨碍、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临时聘用的城市管理员,对各种违规行为处罚收入返还50%,作为个人的绩效工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住户应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禁止在临街建筑的阳台和窗外堆放超过阳台栏杆高度的杂物和吊挂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违反本条规定,在县城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的阳台和窗外乱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含其委托的单位和住户,下同)按《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临街建筑物必须按照城建部门的统一要求建设、装饰、修缮。在县城主要街道(青年路、红卫街、过境路、花桥街、新华路、新华北路、龙潭公园路、金江路等)的临街建筑物粉刷、墙漆、二次装饰装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设计、装饰方案必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违反本条规定,建造不符合县城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办法》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未改正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进行生产、经营、搭灶、生火等活动;禁止未经批准搭建货亭、报亭、电话亭、摊点、工棚、料棚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禁止往街道、排水沟、花台、绿化带等设施内倾倒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各单位和住户的排污必须经过处理后集中排污,排污口的设置必须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临街的单位和住户禁止设置露天排污口。县城区域内的房屋必须自建化粪池,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放。
县城内的生活垃圾、粪便的清运实行全封闭方式清运,禁止使用敞篷车清运。
违反本条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立即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住户或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垃圾数量大的按每吨300元处以罚款,污损面积大的,按污损环境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违反本条规定,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之规定,医疗垃圾必须经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医疗垃圾数量大的,按每吨500元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或装饰房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建筑垃圾数量大的,按每吨1000元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县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树木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挂或其它有损城市市容的行为。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禁止下列损坏县城绿化的行为:
(一)就树建房或者圈围树木;
(二)擅自在公共绿地设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牌;
(三)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废弃物;
(四)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
(五)钉、栓、刻树木,攀摘花木;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和其它设施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县城规划区内,凡未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砍伐行道树木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处以危害或损坏树木、花草及设施价值的2-5倍罚款。
1.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花、草、树木及园林设施损坏的。
2.拆枝、采叶、摘花、践踏花卉、草坪的。
3.在绿地或树木周围堆放物品、排放污物或有害气体的。
(二)砍伐树木和砍枝、剥皮、断根或通过其它手段足以使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的5-10倍罚款。
(三)对拒交罚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阻碍园林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县城内指定专用位置张贴非经营性广告。一切经营性广告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和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位置和期限内张贴。
单位或者个人需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牌匾、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或者张挂、张贴、散发宣传品的,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在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指定的地方进行。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县城的主要街道环境卫生由城管负责组织清扫保洁。巷道和各社区公共道路部分,由各社区负责组织清扫保洁。公共汽车站、影剧院、文化、体育活动场、公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的环境卫生由本单位负责组织清扫保洁。单位死角区域卫生由县政府“爱卫办”分配任务,各相关单位组织清扫保洁。
违反本条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县城区内的一切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居民住户都应遵守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秩序、绿化)责任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门前“三包”进行定期检查,给予“最清洁、清洁、不清洁”的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公开公示,凡“不清洁”连续超过二次的单位或个人,将在电视媒体公开曝光。
(一)包门前卫生。每个门店前必须摆放一个垃圾桶,并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禁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雨后铲泥、清除杂草。
(二)包门前秩序。禁止门前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行为。
(三)包门前绿化。每个门店前必须摆放两盆花,并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负责责任区内绿化环境的管理,绿化带及其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人为损坏,制止攀折、砍伐和擅自迁移等毁坏树木、花草的行为。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和恢复,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县城内房屋门面出租单位与个人应负责监督租用方的环境卫生管理,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市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果核、烟头、纸屑和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损坏各类市政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恢复其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办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警告或者下列幅度内的罚款。
(一)擅自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道路拖痕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工地不设置保护栏或者不作遮档,交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四)入城车辆、施工车辆带泥行驶,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县城区内禁止敞养敞放鸡、鸭、鹅、兔、羊、猪、狗等家畜家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或者予以没收,并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犬类的饲养(含宠物狗),必须坚持家养或拴养,严禁散放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对于乱窜乱跑,无人看管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流浪狗进行捕杀;凡是将狗放到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乱拉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对饲主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清除粪便。
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坏县城照明的行为: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悬挂广告横幅或安置其他设施的;
(四)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五)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六)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七)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置的。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赔偿经济损失,没收违章用电设备,并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县城规划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挖乱建,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对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20‰的罚款,对施工单位的责任人员和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县城集贸市场管理
第三十条县城集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经营者从事各类商品经营活动,必须进入市场或者店铺内经营。禁止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禁止以流动货摊的方式经营。禁止在店外伸杆搭棚、摆摊设点、维修作业。
第三十一条现有市场经营商品作如下界定:
(一)金沙江集贸市场:经营肉食、禽蛋、鱼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二)南源集贸市场:经营肉食、禽蛋、鱼类、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糖酒公司水果市场:专营水果,其它行业商品不能在内经营。
(四)粮油公司农贸市场(即南华宫农贸市场):以粮食交易和农副产品为主,兼营其它行业商品。
其它新建市场的界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二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行各业的便民服务店,合理布局在县城内各街道内经营。所有饮食摊点(含早点、烧烤等)和便民服务店必须进入室内经营,禁止露天经营。
第三十三条汽车和摩托车修理、洗车、广告制作等经营地点由城市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第三十四条鼓励推行大规模的行业一条街经营。现有行业一条街作如下界定:
(一)粮食一条街:红卫街延长线;
(二)小吃一条街:红卫街南面副街。
其他行业一条街由城市管理部门提出,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县城街道所有铺面的户主,在得到城市管理部门的市场布局规划通知后,必须服从政府统一规划,出租或经营商品符合划行归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章各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县城道路交通管理
第三十七条营运车辆实行准运证制度,禁止客运车辆(含二轮摩托车)进入城区内沿街停放、揽客和上下乘客,违者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以上300元以下罚款。禁止挂外地牌照的三轮车在县城内搞营运,违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禁止二轮摩托车在县城内搞营运,违者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禁止畜力车、超限车辆进城。严格限制大型货运车辆进城,所运货物必须在晚上12点以后到早上5点以前进城。
拖拉机(含小四轮)、农用车辆、自卸机械车辆、建筑施工车辆只能在每天零时至5时出入“严管街”。上述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驶入城区的,必须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核发“临时入城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违者由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按《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和警告,可以单处吊扣2个月以下的驾驶证。
第三十九条进入城区的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内或准予临时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禁止乱停乱放。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将车辆移开。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处200元以下罚款和警告,交警部门处吊扣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驾驶证。
城区停车场和临时停车点,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并配备专人管理。
第四十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行走,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准攀越防护栏,违者由城市管理部门按《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处2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四十一条执行任务的警车及其护卫车队、工程抢险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道路维修车、邮政车、银行运钞车、市政和城市管理巡察车辆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本章各条款的限制。
第四十二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擅自在桥梁或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违反本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县城生活垃圾处理
第四十三条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按《*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的规定标准收缴,所收经费全部上交财政,由财政全额返还城市管理部门使用(具体标准见附件)。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拒绝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处单位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10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在电视媒体曝光,并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对违反本办法拒交罚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暂扣物品,暂扣物品折价冲抵罚款,若在规定的时限内不领取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作价处理。阻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第六章出租汽车管理
第四十五条城市出租汽车必须按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红线内和停放点依次停放,驶出和驶入县城区域的出租车必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营运,违者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和吊扣驾驶证。
第四十六条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按《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行政处罚,均属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若涉及行政诉讼,引用法律法规以原文为准。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和提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所涉及罚款的收取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印制的“定额罚款收据”,并注明罚款原因。罚款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用于县城建设和管理。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县城市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季度行政前台人员工作计划1
一、对前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尽管前台工作没有象公司业务、营销、财务等部门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大、直接,但公司既然设了这个岗位,领导必定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通过思考,我认为,不管哪一个岗位,不管从事哪一项工作,都是公司整体组织结构中的一部分,都是为了公司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对前台工作,应该是“公司的形象、服务的起点”。
因为对客户来说,前台是他们接触公司的第一步,是对公司的第一印象,而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所以前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同时,公司对客户的服务,从前台迎客开始,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有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
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前台的主要工作是迎客,为客户答疑。因此,做好此项工作,最重要的是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
三、加强礼仪知识学习
要做好服务工作,光有良好的意识还不够,还必须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避免好心办坏事。如业余时间认真学习礼仪知识,公共关系学。了解在待人接物中必须要遵守的礼仪常识,包括坐姿、站姿、说话口气、眼神、化妆、服饰搭配,以及回答客户提问技巧等等。
四、加强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
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了这些知识储备,一方面能及时准确地回答客户的问题,准确地转接电话。如果知识某个部门没人,会提醒来电方,并简要说明可能什么时间有人,或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简要回答客户的问题,同时也能抓住适当机会为公司作宣传。做好公司部门和客户沟通的桥梁。
五、努力打造良好的前台环境
要保持好公司的门面形象,不仅要注意自身的形象,还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让客户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第三季度行政前台人员工作计划2
一、认识领班的基本工作职责
在工作中做好督导,协助,榜样。
二、日常工作的流程和计划
1.单据报表存档。
2.漏结,呆账,信用卡等账务的处理。
3.每周工作计划及总结。
4.每月考勤及排班等。
三、学习积极主动管理
1.主动处理突况,解决同事工作中的各种困难。
2.以身作则,带领员工落实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不断寻找方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其发挥自身最大的热情和潜力并提高服务质量。
4.多观察。对不足的,错误的立即提醒纠正。
5.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员工之间互相协助,团结一致。
6.主动做员工的思想工作,应善沟通,会协调。给予其关心和帮助。
四、自身的改进及提高
1.学习面谈,电话,书面等各种沟通技巧。
2.改变心态。学习控制情绪少抱怨并坦然大方,沉着冷静,朝气蓬勃。遇事细心分析,勤于思考,果断地做出处理。
3.培养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不推卸不找借口。
4.学习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
5.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三季度行政前台人员工作计划3
一、厅面现场管理
1、礼节礼貌要求每天例会反复练习,员工见到客人要礼貌用语,特别是前台收银和区域看位服务人员要求做到一呼便应,要求把礼节礼貌应用到工作中的每一点滴,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2、班前坚持对仪容仪表的的检查,仪容仪表不合格者要求。合格后方可上岗,岗上发现仪容问题立即指正,监督对客礼仪礼貌的运用,员工养成一种良好的态度。
3、严抓定岗定位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针对服务人员在用餐高峰期的时候进行合.的调配,以领班或助长为中心随时支援忙档的区域,其他人员各负其责,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分工合作。
4、提倡效率服务,要求员工只要有客人需要服务的立即进行为客人服务。
5、物品管理从大件物品到小件物品不管是客损或者自然损坏,凡事都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执行、有人临督、跟单到人、有所总结。
6、卫生管理公共区域,要求保洁人员看到有异物或者脏物必须马上清洁。各区域的卫生要求沙发表面、四周及餐桌、地面、无尘无水渍、摆放整齐、无倾斜。
7、用餐时段由于客人到店多,往往会出现客人排队的现象,客人会表现出不耐烦。这时就需要领班组长人员作好接待高峰前的接待准备,以减少客人等候时间,同时也应注意桌位,确保无误。做好解释工作,缩短等候时间,认真接待好每一桌客人,做到忙而不乱。
8、自助餐是餐厅厅新开项目,为了进一部的提升自助餐服务的质量,制定了《自助餐服务.体实操方案》,进一步规范了自助餐服务的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9、建立餐厅案例收.制度,减少顾客投诉几率,收.餐厅顾客对服务质量、品质等方面的投诉,作为改善日常管.及服务提供重要依据,针对问题拿出解决方案,使日常服务更具针对性,减少了顾客的投诉几率。
二、员工日常管理
1、新员工作为餐厅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快速的融入团队、调好转型心态将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及团队建设。根据新员工特点及入职情况,开展专题培训,请保留此标记员工的心态,正视角色转化,认识餐饮行业特点。使新员工在心.上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缓解了因角色转变的不适应而造成的不满情绪,加快了融入餐饮团队的步伐。
2、注重员工的成长,时刻关注员工的心态,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并以对员工进行考核,检查培训效果,发现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并对培训计划加以改进,每月定期找员工谈心做思想工作,了解他们近期的工作情况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使管.更加规范有效。并结合日常餐厅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剖析,使员员对日常服务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日常服务意识上形成了一致。
三、工作中存在不足
1、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够细节化,工作安排不合,工作较多的情况下,主次不是很分明。
2、部门之间欠缺沟通,常常是出了事以后才发现问题的存在。
3、培训过程中互动环节不多,减少了生气和活力
第三季度行政前台人员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积极开展实际、实用、有效的工作,坚持以“立足企业、服务企业”的理念为指导,走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之路,挖掘潜力,开源节流,努力增加营业收入,做好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逐步提高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实现部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二、内部管理
1、制定并执行《前厅部日常检查细则及实施办法》,通过明确的质量标准、严格的检查制度,达到各岗位全面规范作业。
2、加强职场工作质量的预先控制、现场控制、事后控制,着眼于细节服务,关注客人需求,重视客人感受,确保向客人提供“主动、热情、准确、迅速”的服务。
3、规划员工职业生涯,对前台、商务中心、总机管区员工逐步试行轮岗工作,达到丰富员工工作经验,增加员工工作技能,提高员工工作兴趣的目的,打造企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4、完善各类表单记录、数据分析、操作程序等工作,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5、继续收集与整理客户档案,为宾客提供亲情化、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增加素材并提供保障。
6、在节能降耗方面。加强设施、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延长使用寿命;前台节省订单、登记单、房卡和钥匙袋等的使用,如写错了用涂改液涂改后再使用,减少因个人原因而导致浪费;总机在晚0:00过后,将话务台关掉一台节约能耗;商务中心能用废纸不用新纸,能用速印纸不用复印纸等。
7、重视安全防范意识,贯彻执行酒店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对外销售
1、第三季度上门客销售任务,根据上季度的实际完成情况、酒店内部与外部市场环境另行研究制定。
2、以17-19楼新区为卖点增加酒店散客出租率,并充分利用酒店销售政策加大卖房力度,做到行权而不越权,到位而不越位。
3、加强对铁路客运处、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公司等单位的外联工作,力争达到共同协作、互利互惠的销售效果。
4、为上门客人服务时,培养前台员工留意客人的言行举止,辨别客人身份及住店性质,选准推销目标,灵活运用亲近法、选择问法、转折术法、借人之口法等销售语言技巧,达到推销目的。
5、定期召开前台管区上门客经验交流分析会,研究客人的消费心理定位和销售技巧。同时,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每月根据业绩情况进行排名,分析原因,以便提高。
6、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收集,了解旅游、酒店及其相应行业的信息,掌握其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动向,为酒店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以便制定营销策略和灵活的推销方案。
第三季度行政前台人员工作计划5
在人的心目中,前台工作单纯的接下电话,制定表格等简单的工作而已,从我一年多的前台文员工作总结中得知,前台工作是一项极为锻炼人,使人成长的工作。以下是我在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
一、常规事项
(1)协助各了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
(2)做好信件的收发工作。
(3)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整理工作。
(4)做好各部门的协助工作。
(5)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补充办公用品,大家工作的需要。
(6)办公室设备的和保养工作。
(7)协助节假日的排班、值班等工作,节假期间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8)按时、高效地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日常事物工作中,我遵循精、细、准的原则,精心,精细安排,细致工作,干标准活,站标准岗,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办事。
二、行政工作
(1)信息服务:加强与各部门之间信息员的联络与沟通,系统的、准确的传递信息,使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到位。
(2)员工服务:及时将公司员工的信息向公司反馈,做好员工与公司沟通的桥梁。
(3)协助公司规章制度的实施。
三、个人修养和能力
(1)参加公司安排的基础性管理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工作技能。
(2)向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提升自身素质。
(3)个人自主的学习来提升知识层次。
我深知: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人的发展机会是无限的。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很快地提升自已的个人能力,自已的水平,那么就会被社会淘汰。我会把握这次机会,使工作和自身修养同步,实现自我的价值。
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