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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设计;施工
中图分类号:TE8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10 年底,我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 以上。为了节能和保温,建筑一般都在外墙面加上保温材料。随着各种材质的外墙保温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公共与民用建筑,火灾隐患也如影随形。2009 年元宵节央视新址发生的特大火灾; 2010 年11月15 日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公寓发生的致58 人丧生的特大火灾。因此,提高国内各类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已成为事关民生安全的重要课题。那么,如何才能科学、有效地防止因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建筑火灾呢? 本文从设计及施工角度进行了探讨。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类型及存在的隐患
1.1 外墙保温材料的定义
外墙保温材料是由硅酸盐保温材料、胶粉聚苯颗粒、钢丝网采水泥泡沫板(舒乐板)、聚苯乙烯、挤塑板、聚氨酯板、玻璃棉卷毡、挤塑板等组成,具有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
1.2 外墙保温体系材科分类
从材料燃烧的角度分类,目前用于外墙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主要包括三大类,分别为:
(1)无机类保温材料:我国的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属不燃性材料,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但其他性能不能完全满足外保温的要求,目前尚不具备广泛应用的技术条件。
(2)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为主,属难燃材料,且不具有火焰传播性,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
(3)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醋硬泡为主,属可燃材料,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
1.3 外墙保温材料的特点
EPS.XPS.PU 均属有机保温材料,最大的优点是质轻、保温、隔热性好,最大的缺陷是防火、安全性差,易老化、易燃烧。燃烧时烟雾大、毒性大,承重性、使用年限、防火性均不如无机保温材料。特别是EPS泡沫.XPS 泡沫,耐火性极差,在80℃就产生熔融变形滴落。正因为此,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对重要建筑、高层建筑进行外墙保温,一般都要求对保温系统和绝热材料作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试验,且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材料适用不同范围的建筑防火要求。到目前为止,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由于涉及严重防火问题,在美国有20多个州禁止使用: 在英国,18m 以上建筑不允许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在德国,22m 以上建筑不允许使用EPS 板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
1.4 外墙保温系统的火灾危险性
普通民用住宅,特别是高层住宅,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容易形成竖向蔓延。这是由于玻璃在火灾的条件熔点会降低,因为受热不均和膨胀变形受到了窗框的限制和内外表温差过大等原因导致开裂破碎。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在高温火焰的作用下,门窗玻璃会快速的破碎脱落.火舌便从这些破碎的门窗中伸出,变形成火势的竖向蔓延。火势通过外墙门窗口继续蔓延的途径基本有2 种:一是火焰的辐射热通过外墙门窗口将对面建筑物烤燃:二是火势从穿过窗口向上延伸,烤燃上层窗口的可燃物,火势渐渐向上蔓延导致整个建筑物起火。
2.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设计
2.1 设置相应的防火构造物
(1)对于新建筑物。首先,在修订的标准中,对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 要能够满足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阻隔火焰传播的能力:其次,由消防部门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测试和监督:再次,对于使用聚苯板薄抹灰的外墙保温系统,应相应的增设挡火梁和防火隔离带等防火构造物
(2)对于已经采用可燃性保温材料的建筑物。首先,应采用不燃性材料为保温层做水平和竖向分隔;其次,建筑物的外墙转角两侧以及窗口、门洞周围应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分隔;再次,建筑物的外表层应用不燃性材料全面覆盖,可用水泥砂浆进行涂抹;最后,如建筑物外墙采用幕墙.应用防火材料对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出的缝隙进行封堵。
2.2 选择正确的外墙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材料选择:按照现行的制度要求,百米以上的建筑外墙基本上都要用A 级材料,百米以下可用Bl 级(不加防火隔离带)B2级(需设置防火隔离带)。
(2)外墙保温材料性能参数:在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选择时,应重点掌握聚氨酯泡沫、挤塑板和苯板的效能选择,可按以下参数选择。①保温效果:聚氨酯泡沫最好,挤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②耐冷热性能:聚氨酯泡沫最好,挤塑板次之,苯板最差;③吸水率(性):挤塑板最低,聚氨酯次之,苯板最易吸水;④耐火性:挤塑板最长,苯板次之,聚氨酯泡沫最差。
3.施工管理措施
3.1 保温材料的进场管理
(1)总、分包方应对施工现场节能保温所用的有机保温材料等进行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机保温材料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建设、监理应对进场的节能保温材料的《备案证书》、《质量保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有效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重点核查可燃类保温材料检验报告燃烧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进入施工现场的可燃类保温材料,应按规范规定对其燃烧性进行见证取样复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使用要求。
(4)燃烧性能不合格的保温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燃烧性能未复验合格的有机类保温材料不得使用。
(5)墙体、屋面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要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
3.2 保温材料的堆放管理
(1)有机保温材料储存在库房时,库房应由不燃性材料搭设而成,并有专人看管。
(2)有机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时,堆放场四周应由不燃性材料围挡:堆放场应为禁火区域, 其周围l0m 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显著标识:堆放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堆放场应配备种类适宜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器具:堆放场内材料的存放量不应超过3 天的工程需用量,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3)有机保温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
(4)对未进行防火界面处理的有机保温材料,应集中存放并进行防火覆盖。施工现场严禁保温材料长期露天。
3.3 施工技术及工艺方面
(1)采用防火隔离带的做法:以水平或坚直设置在建筑的层与层之间的防火隔断,一般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系统的任何材料之间都不留空隙.具有一定的宽度。或者是在建筑设计中类似于某些民用建筑阳台挑梁的形式,将建筑的主体外伸一定距离,以建筑材料普遍为不
燃材料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可理解为类似于挡火梁的作用,但是这里还有竖向分隔的要求。并且在每个窗楣和门楣上口加入不燃高强矿棉防火隔离带, 向上高度大于200mm: 宽度为窗口两侧向外延伸300mm 以上。主要防止室内发生火灾时,火势从窗口部位点燃外墙外保温系统并引起火灾蔓延的发生。
(2)采用防火保护层:覆盖在可燃保温层表面,可避免火灾蔓延的系统构造层。防火保护层的厚度和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决定系统层面受到热量或火焰侵袭时对内侧保温材料的保护
能力。各类粘贴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板外应有不小于3mm 的防火保(3)根据以往用水喷淋保护外部玻璃窗抵御外来火源热辐射的做法,建议没有水喷淋系统的建筑增加类似玻璃幕墙的水喷淋设施的工艺。
4.结束语
在进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时要把好材料关,不合格材料决不能使用。在施工时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操作。要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狠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护层。
【参考文献】
[1]马淑婧.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及对策分析[J].现代职业安全,2009(9).
第一条为保障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粮食质量监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开展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和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我省鼓励粮食企业采用并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检验方法,不断提高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水平,粮食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粮食经营过程中,严禁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检举粮食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卫生标准。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定期对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结果进行通报。
充分发挥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中的质量监督作用。
第二章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具体条件如下:
(一)至少1名具有经省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劳动部门颁发的粮食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配置与所经营粮食种类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详见附件)。
(三)具有满足独立开展粮食检验工作的场所。
(四)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检验员业务培训、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质量档案、质量事故处理等制度。
(五)粮食检验应有原始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第六条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向办理工商登记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粮食质量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申请者的粮食质量检验能力进行现场鉴定。
受委托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鉴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出具鉴定证明。
第七条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粮食,应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依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
(一)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在收购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
(二)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收购的粮食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定级,并向售粮者出具检验报告(或检验单)。
(三)收购粮食的杂质、水分严重超标的,收购者应及时整理,降低杂质和水分含量;出库的杂质应在1.5%以下(含1.5%),籼稻谷水分应在14.0%以下(含14.0%)、粳稻谷水分应在15.0%以下(含15.0%),小麦水分应在13.0%以下(含13.0%)。
(四)收购入库的各级储备粮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品质要求。
(五)粮食霉变粒超过3.0%,小麦赤霉粒超过4.0%的,应单独存放,并需报告当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销售和处理。
带有疫病虫及检疫对象的粮食、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粮食应单独存放,需报告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销售、处理或销毁。
(六)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不得混存,应分别储存和销售。
(七)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第八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仓储设施应达到《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仓库容量应与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量相适应。
(二)仓库地坪、墙壁、屋面应完好、不漏不潮,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防洪、使用等标准、规范要求,仓储设备应能够保证粮食安全储存的要求。
(三)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粮库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粉末等污染源。
第九条粮食包装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异味;装运过农药及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工具,需彻底消毒、清洁,达到无污染后方可装运粮食;粮食运输工具应有防范雨湿的设施。
散装方式运输粮食,必须使用散粮运输专用工具。
第十条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质监部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加工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它行为。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销售中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转基因粮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第十一条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应有与其生产量相适应且符合储存技术规范要求的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食用粮加工不得以劣充优;不得用食用油及其它添加剂为稻米抛光。
第十二条实行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
(一)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的粮食逐批进行质量检验。承担各级政府储备粮承储业务的企业还应对粮食储存品质进行检验。
(二)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和其他粮食经营者,应在入库完成后分仓综合检验,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内容包括:仓库(货位)号、粮食品种、收获年度、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等项目和指标,属于储备粮的还应标明粮食的储存品质指标。
(三)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入库质量应当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把好储备粮的入库检验关,严格执行日常监测制度,合理安排轮换,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质量良好。
储备粮经营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并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储备粮入库质量和储存品质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粮食保管过程中,要坚持质量检查制度。每次检查要做好详细记录,切实掌握粮情变化规律。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一)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应当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销售粮食的质量应当与检验结果相一致;检验报告中应当标明粮食品种、等级、代表数量、产地和收获年度等;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应当随货同行,报告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检验报告样式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见四川省粮食局川粮办〔*5〕39号文);检验报告复印件经销售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有效;开展代储业务的储存企业,应当承担粮食入库索证和出库检验义务。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和出库,属当年收获的新粮、没有使用过化学药剂、色泽气味正常的粮食,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在储存期间使用过化学药剂并在残效期限内的粮食,应增加使用药剂相对应的残留量检验;色泽、气味不正常或有霉变发生的粮食,应增加黄曲霉毒素B1等有关卫生指标检验。
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我省粮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真菌感染的情况,增设相关卫生检验项目。
(三)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收购、储存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也可委托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卫生指标项目的检验,须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和出库,应当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检验项目为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粮食储存品质指标、药剂残留量指标、黄曲霉毒素B1(稻谷、玉米)。
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到储存地点现场抽样、检验及出具检验报告工作。
(五)超过以下储存年限的粮食,视为超过正常储存年限(按照收获年度计算):正常储存年限稻谷2年、小麦3年、玉米2年、大豆2年,食用植物油(四级)均为2年;三州地区(凉山州安宁河流域地区按内地执行)稻谷3年、大米2年、小麦4年、玉米3年、大豆3年,其它粮食品种的正常储存年限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另行确定。
第十五条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要严防污染、雨湿、霉烂变质等质量事故。凡发生运输质量事故必须就近经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不得用作饲料原料。
凡经指定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鉴定达到陈化标准的粮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陈化粮销售处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以经营饲料米的名义倒卖、转让陈化粮。
第十七条在粮食交易过程中,采购方必须向供货方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并对入库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供货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供货方的检验报告。
第十八条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向质监部门申请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用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
(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销售中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包括军供粮、退耕还林用粮和贫困地区、水库移民、救灾粮等),必须经有资质并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条建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制度。
(一)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省级储备粮和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状况进行定期监督抽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主管上级进行处理。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和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
储备粮质量抽查的扦样、检验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我省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督抽查、监测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州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并将年度抽查监测结果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等部门,对加工、销售中的成品粮食质量、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建立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质量信息制度。
建立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以各级粮食检验机构为依托的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质量信息体系,对当年收获的主要粮食品种进行采样和检测;建立省、地(市)、县各级粮食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粮食质量信息。
第二十二条粮食检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粮食质量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四川省粮食质量检验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粮食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粮食经营者对对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协商通过持有效证件的检验人员会检解决,也可共同委托当地有资质并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复检。如对会检或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可委托省级(含)以上有资质并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仲裁检验,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粮食经营企业与检验机构间的争议。粮食经营企业如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原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可委托省级(含)以上有资质并取得有关部门授权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仲裁检验,也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需要复检或仲裁检验的,应当使用备份样品检验。
第四章粮食质量监管机构与职责
第二十四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粮食质量和卫生的法律、行政法规、质量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与服务职责。
省级粮食质量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承担粮食方面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和粮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规划和指导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三)负责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地方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设置与监督管理。
(四)制定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指定鉴定粮食收购检验能力的机构。
(六)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八)负责全省粮油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九)负责全省粮油检验员证书的年审工作。
(十)组织推广有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
(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州)粮食质量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二)组织贯彻执行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定鉴定粮食收购检验能力的机构。
(四)完善辖区内的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五)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工作。
(六)负责实施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七)积极采用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五条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现粮食检验机构的合理布局,改善检验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承担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设立并取得授权。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粮油质检机构的设置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全省建立并实行粮食检验比对考核制度。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技术比对考核,并督促比对考核不达标的检验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要规范检验行为,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和检验方法,确保检测数据公正、科学和合法,依法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粮食质量检验人员应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行业省级(含)以上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州级(含)以下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资格证书样本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订。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粮食收购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未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未对收购的粮食进行及时整理,销售出库时,粮食杂质、水分超过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将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的、将霉变及病虫害超过标准规定的粮食与正常粮食混存的、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储存粮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不符合粮食储存、运输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收购、进货质量档案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三十条粮食加工、饲料和工业用粮企业采购粮食未索取检验报告或者未自行检验合格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移交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出库前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供应政策性粮食,未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或者供应的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并根据《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228号)、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适用于本细则。
原粮,是指除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以外的粮食。
粮食质量安全,是指确保粮食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关键词】:建筑幕墙;防火设计;防火施工
中图分类号:V244.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高层建筑都采用幕墙作为护结构,不但能达到使用效果,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玻璃幕墙建筑容易发生火灾,并且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加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会产生很严重的危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威胁,究其原因,主要是建筑防火设计不合理,玻璃幕墙材料防火性能差,因此,为了预防幕墙建筑火灾的发生,应该从幕墙建筑设计和材料使用中加以控制,不断减小损失。
一、幕墙的防火设计
1、明确设计责任。建筑设计单位主要应考虑幕墙工程的防火、防雷、光环境污染和连接预埋件的结构安全等因素,并对建筑幕墙工程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并负相应的设计责任。幕墙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相关标准及制度对幕墙防火方面的选材、节点、细部构造进行设计。
2、建筑幕墙的设置、层数、长度、面积和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建筑幕墙的防火节点的耐火极限要求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建筑幕墙作为护构件要求密封性好,尤其是玻璃幕墙其开启部分面积要求不宜大于幕墙墙面面积的15%,且开启部分宜采用上悬结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15度。所以,以建筑幕墙为护结构的建筑物基本上是属于封闭性建筑物,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立足自防自救,幕墙防火措施要与建筑主体的消防系统结合考虑。
4、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l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楼;或在幕墙内侧每层设间距
5、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培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楼板和隔墙处形成水平或垂直防火带。
6、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来决定。防火层应采用隔离措施。防火层的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二、幕墙防火材料的选择
建筑幕墙的主要材料均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但是在耐火极限上有区别。
1、幕墙的金属结构框架多为铝合金型材或钢型材,均为不燃烧材料。现在行业内有提倡使用钢龙骨幕墙的提法,原因是钢型材的耐火极限高于铝合金型材,而且强度、刚度也远远高于铝合金型材。如果将钢型材进行防火处理后,再对其装饰表面进行喷涂,会有很好的效果。特别是对防火有相对要求的建筑空间,应优先考虑。
2、对有防火要求的幕墙,可按防火等级选用防火玻璃。当火灾发生时,单片防火玻璃遇火几分钟后,化学钢化层能够阻止蔓延和传递,起到防火保护作用;两层或多层复合防火玻璃,在遇火后,灌注固化在防火玻璃中间的防火胶粘剂,大量地吸收火焰中的热量,而发泡膨胀,同时变成不透明的白色,从而阻止迎火面火焰的热辐射向玻璃的背面传递。在此过程中玻璃保持完整,形成一个可以阻隔火焰、烟雾、热量和燃烧产生毒气扩散和蔓延的屏障。
3、铝塑板作为外墙装饰材料在中国使用已近20年,铝单板和铝塑板的优势是色彩丰富,并且可以任意调色,容易满足设计要求,容易弯折造型,而且重量轻加工方便,有轻盈靓丽之感。缺点就是燃点低,聚乙烯芯材的燃点只有300℃,铝面层的燃点在550℃。所以在一定的火源量和火温条件下极易形成快速蔓延燃烧的火势,所以铝板和铝塑板是经不起这种烈火的烤炼。建筑装饰中应该选择防火铝塑板。但应该注意的是,防火铝塑板仅可以做装饰材料使用,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火作用,然而火灾一旦发生,它的耐火性能就不能满足较高消防的需求。所以防火铝塑板不可以作为具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材料使用。
4、防火封修的设计。由于幕墙安装的连接特点,幕墙与每层楼板(垂直方向)及房间隔墙(水平方向)之间缝隙相当大,有的甚至达到150~300mm。这些间隙必须按照建筑物防火极限的要求进行防火封修设计。对防火有特别要求的建筑,更应该对每个防火分区的垂直、水平各方向上的封修进行构造节点设计。如防火层托板必须采用经过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而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密封材料应采用有法定检测机构防火检测报告的防火密封胶等。这样既可以阻止火灾的蔓延,又可以增强每个建筑空间之间的隔音效果,是幕墙防火设计不可忽略的部分。而防火封修层的厚度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来决定。
三、幕墙防火施工
在施工中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幕墙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出有关施工安装的技术要求并对幕墙材料、幕墙结构设计和加工制作部件等的工程质量负责。
2、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定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3、防火材料的安装应有固定措施,确保安装牢固,做到不松懈不遗漏,拼缝不留缝隙。防火棉厚度不能少于60mm,铺设要饱满均匀无遗漏,且不能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用装修材料覆盖。
5、搁置玻璃幕。设要饱满均匀无遗漏,且不能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6、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用装修材料覆盖。
7、搁置玻璃幕墙防火棉的金属板应为厚度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板,而金属和石材幕墙的防火层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两者均不得采用铝板。
8、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应进行密封处理。
9、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塞,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等干硬性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续封闭,接缝要严密,做到不渗漏不漏气。
10、双面胶带、泡沫棒硅酮密封胶的填充棒、复合铝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在实际的工程应用中,大量使用时要有相当的防火措施,使用铝板时,尽量使用单层铝板。
11、在施工过程中,幕墙防火构造、防火节点应作隐蔽验收。防火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
12、施工完毕,必须检查所有的防火节点、防火隔断是否都密封严密,各层间防火隔断是否都按要求用防潮材料将矿棉等不燃烧材料包裹进行填塞,其防火隔断能否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其检验手段一般采用观察和触摸方法,必要时可在防火节点处用火苗试试是否漏气、串烟,是否真正达到既防火又防烟的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幕墙的使用能大大增添城市的美观,但如果对节点的防火处理不予重视,那就可能给人们的安全构成危险。所以在建筑工程设计中,重视与加强对幕墙工程的防火设计与节点处理,合理使用防火材料,对控制火灾发生与减少火灾发生时的蔓延速度等均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查检验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钢筋混凝土工程
(―)模板工程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应包括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经过审批或论证。施工过程重点检査: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及落实情况,模板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支承面积、平整度、几何尺寸、拼缝、隔离剂涂刷、平面位置及垂直、梁底模起拱、预埋件及预留孔洞、施工缝及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安装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和拆模顺序。
(二)钢筋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包括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施工过程重点检査:原材料进场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加工质量、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及操作者合格证,钢筋安装质量(包括:纵向、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保护层厚度和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及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
(三)混凝土工程
检査混凝土主要组成材料的合格证及复验报告、配合比、坍落度、冬施浇筑时入摸温度、现场混凝土试块(包括:制作、数量、养护及其强度试验等)、现场混凝土浇筑工艺及方法(包括:预铺砂浆的质量、浇筑的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的髙度、施工缝的留置、浇筑时的振捣方法及对模板和其支架的观察等)、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措施、养护方法及时间、后浇带的留置和处理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的实体检测:检测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方法主要有破损法检测和非破损法检测两类。
(四)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
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预制构件和连接质置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主要检查:构件的合格证(包括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质量验收标志)、构件的外观质量(包括构件上的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标志标识(位置、标髙、构件中心线位置、吊点)、尺寸偏差、结构性能、临时堆放方式、临时加固措施、起吊方式及角度、垂直度、接头焊接及接缝,灌浆用细石混凝土原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配合比、坍落度、现场留置试块强度,灌浆的密实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五)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后张法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2.预应力筋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主要检查维护、校验记录和配套标定记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预应力筋:主要检查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外观状况及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主要检査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预留孔道:主要检查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金属螺旋管还应检査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等。
6.预应力筋张拉与放张:主要检查混凝土强度、构件几何尺寸、孔道状况、张拉力(包括:油压表读数、预应力筋实际与理论伸长值)、张拉或放张顺序、张拉工艺、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情况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灌浆及封锚:主要检查水泥和外加剂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水泥浆配合比和强度、灌浆记录、外露预应力筋切割方法、长度及封锚状况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8.其他:主要检查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二、砌体工程
1.砌体材料:主要检查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状况及产品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检査产品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砂浆:主要检查配合比、计量、搅拌质量(包括:稠度、保水性等)、试块(包括:制作、数量、养护和试块强度等)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3.砌体:主要检査砌筑方法、皮数杆、灰缝(包括:宽度、瞎缝、假缝、透明缝、通缝等)、砂浆保满度、砂浆粘结状况、块材的含水率、留槎、接槎、洞口、脚手眼、标高、轴线位置、平整度、垂直度、封顶及砌体中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几何尺寸、接头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其他: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
三、钢结构工程
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钢材、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焊接球、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金属压型钢板、涂装材料、橡胶垫及其他特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其中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过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和检验报告(包括抽样复验报告)等进行检查。
2.钢结构焊接工程:主要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有效期和认可范围,焊接材料、焊钉(栓钉)烘焙记录,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缝外观、尺寸及探伤记录,焊缝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3.紧固件连接工程:主要检査紧固件和连接钢材的品种、规格、型号、级别、尺寸、外观及匹配情况,普通螺栓的拧紧顺序、拧紧情况、外露丝扣,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扭矩扳手标定记录、紧固顺序、转角或扭矩(初拧、复拧、终拧)、螺栓外露丝扣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检査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4、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主要检査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的平面度、割纹和缺口的深度、边缘缺棱、型钢端部垂直度、构件几何尺寸偏差、矫正工艺和温度、弯曲加工及其间隙、刨边允许偏差和粗糙度、螺栓孔质量(包括:精度、直径、圆度、垂直度、孔距、孔边距等)、管和球的加工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钢结构安装:主要检查钢结构零件及部件的制作质量、地脚螺栓及预留孔情况、安装平面轴线位置、标髙、垂直度、平面弯曲、单元拼接长度与整体长度、支座中心偏移与高差、钢结构安装完成后环境影响造成的自然变形、节点平面紧贴的情况、垫铁的位置及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钢结构涂装工程:防腐涂料、涂装遍数、间隔时间、涂层厚度及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防火涂料粘结强度、抗压强度、涂装厚度、表面裂纹宽度及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和防锈涂装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关键词:玻璃幕墙 防火设计 施工
引言
玻璃幕墙是现代建筑的一项新技术,是将建筑构造装饰于建筑物外表的外墙构造形式。玻璃幕墙不仅增加建筑物的美观,减轻建筑物的自身重量,而且还能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玻璃幕墙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城市建设中装饰工程目前还处于一种不规范的管理状态中,玻璃幕墙的设计和安装以及监督互相脱节,常常会因设计、安装人员对防火规范的理解不同甚至于缺乏安全方面的知识而在工程上遗留下许多问题,应得到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人员的充分注意,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以免留下后患。
1玻璃幕墙建筑的火灾特点
1.1玻璃幕墙如消防设计或施工不当
火灾发生后,则易向垂直和水平方向蔓延。所谓玻璃幕墙,它既是窗,也是墙,由于普通玻璃具有遇火即破碎的特性,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竖向和水平防火分隔,那么,火灾发生时,火势和浓烟势必会沿着幕墙的外壁及内侧向邻近楼层蔓延。
1.2火灾中玻璃破碎脱落影响灭火
玻璃幕墙的材料是由玻璃和铝合金骨架或型钢骨架组成的。型钢在受热 600℃时,失去承载能力,铝合金在受热到 250℃-330℃时失去承载能力,因而在火灾作用下,极易造成玻璃脱落破碎,另外,玻璃自身在高温作用下容易发生炸裂脱落,致使人员疏散和消防队扑救困难。
1.3排烟困难,影响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玻璃幕墙为了结构安全和密封考虑,尽量少作开启窗,即使开窗,为了窗体结构安全,尺寸做得很小,并多为上悬窗,开启角度不能超过 45 度,这样,一则面积较小;二则窗开在每层的上部,每层幕墙的下半部不开窗,容易形成负压,在火灾情况下基本起不到排烟的功能;三则开窗位置多为人站着不能够开启的高度以上,紧急情况下,将无法开启。基于以上原因,玻璃幕墙不能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火灾发生后,势必有大量浓烟积聚在建筑内,无法及时排出,影响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
2.1明确设计责任
建筑设计单位主要应考虑幕墙工程的防火、防雷、光环境污染和连接预埋件的结构安全等因素,并对建筑幕墙工程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并负相应的设计责任。幕墙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相关标准及制度对幕墙防火方面的选材、节点、细部构造进行设计。
2.2规范幕墙的防火结构,建筑幕墙的设置、层数、长度、面积和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建筑幕墙的防火节点的耐火极限要求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3幕墙的密封性,建筑幕墙作为护构件要求密封性好,尤其是玻璃幕墙其开启部分面积要求不宜大于幕培墙面面积的 15%: 且开启部分宜采用上悬结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45 度。所以,以建筑幕墙为护结构的建筑物基本上是属于封闭性建筑物,防火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立足自防自救,幕墙防火措施要与建筑主体的消防系统结合考虑。
2.4 设计幕墙分格时要力求杆件与柱、梁、墙、楼板位置一致,避免交叉。一般地,幕墙立挺与柱要重合,幕墙横梁与建筑物楼板或主框梁、防火墙裙要吻合,避免一玻璃跨越两个防火分区,这样幕墙的主杆件才可以与建筑物主体可靠连接,防火区才得以封闭。
2.5 个别情况下,幕墙横梁与楼面标高不一致时,应在楼面外沿设置水平放置的铝型材填充,铝型材用透明结构胶与玻璃粘结。
2.6 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lh 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2.7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lh,高度不低于 0.8m 的不燃烧实体裙楼;或在幕墙内侧每层设间距≤2m 的自动喷水喷头。
2.8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培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楼板和隔墙处形成水平或垂直防火带。
2.9 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来决定。防火层应采用隔离措施。防火层的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 1.5mm 的耐热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2.10 幕墙使用的防火、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或难燃性材料,其品种、材质、耐火等级、铺设厚度、燃烧性能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其表面应有防潮措施。
2.11 装修材料的使用严格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 A 或 B1 级的材料,当材料的防火等级不明确时,应取样进行检测。
3玻璃幕墙的防火措施
3.1防火挑檐的设计
为了防止玻璃幕墙上玻璃的破碎脱落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员扑救,在设计中,应该在玻璃幕墙建筑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上方设置宽度不小于lm的防火挑檐,以保证人员安全。
3.2机械排烟系统的审核
设计中对于自然排烟的玻璃幕墙建筑,要计算其开启窗户而积是否达到排烟要求,如达不到,则需增加机械排烟系统,以防止烟气危害。
3.3其它措施
为使玻璃幕墙达到史好的防火效果,提高玻璃幕墙木身的防火性能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对玻璃幕墙室内一而涂以透明或不透明涂料做防火处理,也可以直接采用夹丝镀膜防火玻璃幕墙。此外,目前在现行的规范中,没有对玻璃幕墙加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明确的要求,但火灾情况卜,玻璃幕墙的玻璃受热易破碎,从而导致火灾的蔓延扩大。而对玻璃幕墙加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对玻璃幕墙起到大大的降温作用,从而有效地保护玻璃幕墙,防止火灾在楼层之间相互蔓延,从而可以防止火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因此,建议在玻璃幕墙周边增设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4结束语
随着玻璃幕墙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玻璃幕墙的缺点也慢慢显现,特别是其火灾危险性。为了预防玻璃幕墙的火灾事故,我们必须重视与加强对玻璃幕墙工程的防火设计,采取以预防为主、立足自救的方法。采用合理的防火材料,设置防火分隔、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系统等,都是预防玻璃幕墙火灾和进行火灾自救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关健词】玻璃幕墙施工;设计方案;制作和安装;检查验收
近年来,玻璃幕墙广泛应用于建筑外墙装饰,对促进了建筑质量与美观性的提升,但同时某些幕墙工程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对业主方、施工方及监理方都造成了一些困扰。下面本文从设计方案、玻璃幕墙的制做与安装、及后期的检查验收等方面对铝合金玻璃幕墙的施工技术进行分析和探讨。
1 设计方案
1.1 结构形式及立面效果
铝合金玻璃幕墙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即明框、隐框和半隐框。明框特点是竖框和横框全部外露,形成格子状。此结构相对其他形式安全度高,但立面略显繁杂。隐框特点是外立面不显露金属框架,因而产生全玻璃外立面艺术效果,立面显得简洁。半隐框介于上述两者之间,有竖框外露和横框外露,所以产生了竖线条文和横线条装饰效果。由于横框的跨度有所限制,目前主要采用竖框方式。上述结构形式应根据情况综合考虑选用。
1.2 使用功能
幕墙作为围护结构,应考虑下列功能:风压变形;雨水渗漏;空气渗漏;平面内变形能力;隔音;保温隔热;抗冲击。各项功能等级的确定由幕墙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幕墙高度、体型、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决定。
1.3 构造要求
既要考虑密封防雨水及冷凝水渗漏措施,又要考虑排水和防腐蚀和变形等措施。幕墙的竖框与横框连接处应设置柔性垫片,既防渗水又消除因变形而引起的摩擦噪音。除不锈钢外,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应设置绝缘垫片,以防电腐蚀。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不宜小于10 mm,幕墙表面周边与建筑内外装饰物之间的缝隙不宜小于5 mm,并用柔性材料嵌缝。单元板块不应跨越主体建筑的变形缝,其变形缝构造应适应主体建筑的要求。
1.4 幕墙的防火,防雷设计
幕墙的防火设计是沿各楼层设置水平防火带,在窗间墙、窗槛墙、隔墙壁以及窗洞口四周缝隙用不燃烧材料填实。幕墙的横框应处在楼层标高范围内,以便设置防火层。另外,幕墙划分也应注意一块玻璃不应跨越两个楼层(两个防火分区),以防玻璃遇火破碎后火焰由一个防火分区蔓延到另一个防火分区。幕墙的防雷设计主要考虑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系统的可靠连接。连接方法可以利用予埋件与作为引下线的钢筋连接,也可以利用建筑物均压环连接,也可以单独设置接地引下线。所测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1.5 结构验算
玻璃幕墙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计算的主要内容有:幕墙承受荷载的计算(自重、风载、地震度);幕墙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的验算;玻璃的选用与校核(玻璃面积、厚度、强度、温度应力等);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的验算(包括连接件、焊缝、螺栓、铆钉);结构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等。
2 玻璃幕墙的制作和安装
玻璃幕墙在加工制作前应与土建施工图进行核对,对已建主体结构进行复测,并应按实测结果对幕墙设计作必要调整。
2.1 工厂制作和装配
幕墙构件的加工制作必须在工厂进行。加工设备、机具、量具应能满足加工精度的要求,并要定期计量鉴定;所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必须有质量保证文件和产品合格证;构件加工的精度必须满足规范规定。隐框幕墙玻璃框的注胶应设专门注胶车间,车间要求密封、防尘、温度控制在15 ℃~25 ℃之间,注胶者需持证上岗,注胶前应检查结构胶的认可证明、厂家型号、有效日期。注胶后需养护28天后方可出厂安装。
2.2 现场安装
幕墙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可靠的安全及产品保护措施,做好每道工序的检查。
2.2.1 予埋件安装。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予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 mm,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 mm。
2.2.2 测量放线定位。幕墙的定位放线应根据幕墙分格大样图和建筑物标高、轴线位置将幕墙立柱、分格及转角等准确放在主体结构上,要求水平标高逐层从一层引上,以免误差积累。
2.2.3 予埋件清理、检查、处理。根据放线尺寸检查预埋件数量及位置尺寸等,若发现预埋件遗漏或尺寸偏差严重的应经设计、业主、监理等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后进行补救处理。
2.2.4 立柱安装。根据放线位置进行立柱安装。安装时先用不锈钢螺栓(直径不小于12 mm)将立柱与支座角码连接(立柱与角码间应放防腐蚀垫片),再将角码用螺栓与予埋件连接,如果接触处无刻纹等防滑措施,调节定位后可以用短焊缝予以防滑定位,但不得采用连续焊缝形成受力连接。立柱安装应以一个楼层为一整根框料,连接接头应有一定的空隙,并采用套筒连接以适应和消除建筑挠度变形和温度变形的影响,连接件与予埋件的连接可采用间隔的铰接和钢接构造。安装完一层进行检查,其标高、轴线尺寸、间距等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2.5 避雷设施的安装。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雷体系的连接。连接应采用搭接焊,焊缝长度不小于75mm,并刷防锈漆。位于均压环的每个立柱与支座之间应用宽度不小于24 mm,厚度不小于2 mm的铝带条连接。防雷设施完成后应逐一检查,并测电阻值应小于10Ω。
2.2.6 横梁安装。横梁安装顺序整体从上至下,同层从下至上安装。横梁安装通过铝角码与立柱连接,连接处应留1 mm空隙,并加弹性橡胶垫以防噪声。同时注意,如设计中有排水系统、冷凝水排出管及附件等应与横梁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条,其他通气留槽孔及雨水排出口等应按设计施工,不得遗漏。
2.2.7 玻璃板块安装。明框幕墙是将玻璃直接安装在立柱和横梁构件槽口内,玻璃四周用橡胶垫块定位,并镶嵌密封橡胶条或打密封胶。隐框幕墙是将在工厂粘贴好的铝合金玻璃框安装在横梁上。安装时,用于固定玻璃框的勾块、压块、螺丝及其他连接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不能遗漏。安装完检查合格后方可紧固螺栓和打耐候胶,玻璃安装时应注意有镀膜面的应朝向室内。
2.2.8 填塞防火保温棉。防火保温棉的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填塞密实,不留空隙,也不得遗漏。对于有热工要求的幕墙,保温部分宜从内向外安装。当采用内衬板时,四周应套装弹性橡胶密封条,内衬板与构件接缝应严密,就位后应密封处理。防火保温棉的施工,不宜在雨天和大风天气下施工,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污物落在防火棉上,污染防火棉。
2.2.9 密封处理。玻璃或玻璃组件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用耐候密封胶嵌缝,予以密封,保证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和水密性。耐候硅酮密封胶的施工应严格按工艺规范执行。施工前应对嵌缝部位进行清洁,使缝内无积水、油渍、砂浆、灰尘等杂物。同时,应对每一管胶进行检查,严禁采用过期密封胶。为防止污染玻璃或铝框,事先可用纸基胶带粘贴在密封口两侧玻璃或铝框上,注胶刮平后立即揭去。耐候硅酮密封胶在缝内应为相对两面粘接,不得三面粘接,较深的槽口底部应填塞聚乙烯泡沫棒。对于幕墙其他缝隙应采用与周围颜色相近的密封胶连续密封,接缝应平整、光滑、并严密不漏水。
2.2.10 清洁。幕墙安装完成后,应制定清洗方案,从上至下用中性清洗剂对墙面进行清洗,清洗剂应事先做腐蚀性检验,无误后方可使用。清洗剂清洗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
3 玻璃幕墙的检查验收
建设部制定的《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 2001) 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是玻璃幕墙检查验收的依据,可按以下阶段执行这些标准。
3.1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检查验收
幕墙许多部位在工程结束都已封闭,如有质量问题将留下隐患,因此,下列部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隐蔽检查验收:
1)予埋件;2)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的安装;3)各连接部位的安装和防腐处理;4)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5)防火,保温材料安装;6)防雷节点安装和防腐蚀措施;7)封口安装。
3.2 玻璃幕墙竣工验收
3.2.1 验收的组织程序:幕墙完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复验后,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和设计进行三方验收,合格后向监督机构申报核验。
3.2.2 验收和核验应具备的资料:1)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以及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的确认文件;2)材料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试验记录和复试记录;结构胶相容性和粘贴试验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进口胶商检证文件;3)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的混匀性和剥离粉结性试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构件和组件加工记录及施工安装自检记录;6)防雷安装测试记录;7)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3.2.3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程序验收,检验批以500~1 000划为一个检验批验收,验收应以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2003)的规定和上述两个标准为原则。
4 结语
保证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应对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各阶段均应做好审查和检验工作。只要加强对幕墙工程的管理,并切实有效地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幕墙工程的质量就能够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S].
机房监理;质量预控;质量检查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08-01
信息化机房在我国的相关规范中统称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通常是指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实现对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存储、传输、交换、管理等;机房内的数据信息重要性级别一般都很高,如银行、证券交易中心、社保中心、政府机关等。但是数据信息特有的脆弱性,如易受外来电磁波、电子设备的干扰、火灾或者人为故意破坏而使数据的完整性受到威胁,因此数据信息的持续性、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机房监理的全程监理工作保障机房建设工程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全面性。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包括室内装修、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综合布线、监控与安全防范、消防系统。各系统监理分别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在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国家相关规范、施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进行质量预控和质量检查。
室内装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室内装饰装修应包括吊顶、隔断墙、活动地板、门窗安装等工作。作为机房装修工程的质量预控,应在装修主材和辅材进场前进行监理抽查,所有材料符合工程技术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有监理旁站和监理检查等工作,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宜按由上而下、从里到外的顺序进行。
吊顶工程和隔断墙工程监理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为依据,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吊顶内的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龙骨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吊杆和龙骨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理旁站记录。
活动地板监理注意排列整齐、接缝均匀、周边顾直等,地板面层无裂纹、掉角等缺陷。行走无声响、无摆动等。
门窗工程监理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为依据,根据房间等级区别采用相应等级的门窗,施工过程中监理对预埋件和锚固件,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理旁站记录;通过监理质量抽查对金属门扇安装是否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供配电系统基本由电气装置、配线及敷设、照明装置组成。监理在电气装置质量预控主要有设备进场报验核对型号、品名等是否与合同一致,合格证、检验报告齐全。施工过程中检查配电柜、照明箱的接地、接零有标识,低压成套配电设备的电击保护以及保护导体的最小面积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等;ups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内部连线正确,紧固件齐全,输出端中性线做重复接地;柴油发电机监理负责检查发电机连接后,两端相序是否与原供电系统相序一致,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导体应接地或接零可靠,且有标识。签发成套配电柜、控制屏(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质量检查记录、不间断电源安装质量检查记录、柴油发电机组质量检查记录。
防雷和接地系统对机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转的作用是不容小视的,所有带电设备在加电运行状态下都会产生带电离子,当电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对人身和设备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干扰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服务器和存储设备会被静电击穿主板精密器件,对硬盘造成数据造成丢失;灯具未接地产生的干扰会对视频会议内音视像设备造成干扰;雷击对设备造成的毁灭性破坏等等。所以监理在防雷与接地方面要着重进行质量把控。监理通过检查对浪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监理通过旁站和检查监理手段对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安装方式;等电位金属带、接地线的规格和敷设方法;接地线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等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空气调节系统为机房内设备提供舒适的运行环境,保证环境温度、湿度、新风等使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转,稳定设备状态,延长设备寿命。因空气调节设备会产生或使用水、气,将来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漏,将会对设备造成破坏。所以监理在空气调节系统中质量预控重点在连接室内机组与室外机组的气管和液管,在空气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管道的检漏和压力测试,在测试压力下保证不漏气漏液。监理与施工人员对测试进行记录。同时在施工和检验过程中监理通过旁站、检查分别对风管与配件制作、风管安装、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安装和防腐与绝热施工进行质量检验。
综合布线系统是机房内基础设施之一,整个信息网络系统传输质量密切相关,彼此相连。他的传输信息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全网的通信质量。监理在综合布线的质量预控主要是对线缆的质量的检查,线缆进场前要对线缆进行百米测试,测试合格后,线缆方可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进行全程监理,对施工各阶段进行检查,施工阶段分为:线槽敷设、线缆敷放、线缆端接,每阶段分别有各自的质量检查点,监理现场检查记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综合布线全部点位的永久链路进行福禄克测试。
江西省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大楼 位于红角州卧龙路口,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层,框剪-型钢组合结构,工程建筑高度为87m,总建筑面积35070㎡,钢结构悬挑施工段位于塔楼中央板面高度为63.6m,从室内悬挑长为11m,宽为8m的混凝土-型钢组合楼板,该悬挑楼板共分四层,净高为11.7m,完成屋面高度为75.3m,钢结构总重量为180吨,单构件最大重量为3吨。本工程重点在于吊装顺序及型钢的定位、螺栓安装及焊接、钢结构工程安全管理等三个方面,接下来由我从以上四个方面简单阐述混凝土-型钢组合楼面高层悬挑施工。
1.首先吊装顺序、型钢定位
1.1安装顺序
总体顺序:十七层钢构件十八层钢构件十九层钢构件二十层钢构件;
各层安装顺序:原则是每层先在中间形成稳定的安装单元,然后再安装其两侧钢构件。
1.2型钢的定位及安装
(1)十七层悬挑钢构件的吊装:
A、首先吊装T轴及1/V轴悬挑主梁,为保证其稳定性在其下方设立临时斜撑(如下图所示),将斜撑一端固定在主梁上一同起吊安装,主梁安装完成后安装其间的次梁,然后安装其间的水平支撑,再安装主梁上的¢140临时支撑柱(支撑上一层主梁用)及GZ1。
B、分别安装X轴及S轴悬挑主梁,然后安装其与先前已安装主梁之间的次梁。
C、调整后按设计将需焊接部位进行焊接固定。
(2)十八层悬挑钢构件的吊装:安装方法同十七层钢梁的吊装(不需加临时斜撑)。
(3)十九层悬挑钢构件的吊装:先吊装S轴及X轴悬挑主梁,再安装GZ 1,然后用¢48钢管将T轴及1/轴的¢140临时支撑柱加固。
(4)二十层悬挑钢构件的吊装:安装方法同十七层悬挑钢梁件的吊装(不需加临时斜撑)。
1.3钢梁吊装的技术措施
所有梁吊装前应核查型号和选择吊点,以起吊后不变形为准,并平衡和便于解绳,吊索角度不得小于60°,绑扎必须牢固,吊索的选择必须通过计算确定,构件吊点处采用麻布或橡胶皮进行保护。钢梁水平吊至安装部位,用两端控制缆绳旋转对准安装轴线,随之缓慢落钩。临时支撑安装完成后才能松钩。悬挑钢梁安装时应预起拱50mm。
2.螺栓连接、钢结构焊接工艺
2.1普通螺栓连接
钢构件的紧固件连接接头,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应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紧固施工。螺栓按照等级分为3.6、4.6、4.8、5.6、5.8、6.8、8.8、9.8、10.9、12.9等十一个等级,其中8.8级以上为高强度螺栓,8.8级以下(不含8.8级)为普通螺栓。
安装使用的临时螺栓,在每个节点上穿入的数量,应根据安装过程所承受的荷载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应少于安装孔总数的1/3;临时螺栓不应少于2个。
永久性的普通螺栓连接中的螺栓一端不得垫两个及以上的垫圈,不不得采用大螺母代替垫圈,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对于设计有要求防松动的螺栓、锚固螺栓应采用有防松装置的螺母(双螺母)或弹簧垫圈,或用人工方法采取防松措施(如将螺栓外露丝扣打毛)。
对于承受动载荷或重要部位的螺栓连接,应按照设计要求放置弹簧垫圈,弹簧垫圈必须设置在螺母一侧。对于工字钢、槽钢类型钢应尽量使用斜垫圈,使螺母和螺栓头部的支撑面垂直螺杆。
紧固件的储运应符合下列规定:存放应防潮、防雨、防粉尘,并按类型和规格分类存放;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损坏包装和损伤螺纹;发放和回收应作记录,使用剩余的紧固件应当天回收保管。
2.2高强度螺栓连接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平整、干燥,表面不得有氧化铁皮、毛刺、焊疤、油漆和油污,用钢丝刷沿受力垂直方向去除浮锈。并不得在雨天进行安装。
使用的扭矩扳手应按规定进行校准,班前应对定扭矩扳手进行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格按照从中间向四周扩展的顺序,执行初拧、终拧的施工工艺程序,严禁一步到位的方法直接终拧。一个接头上的高强度螺栓,应从螺栓群中部开始安装,逐个拧紧,每拧一遍均应用不同颜色的油漆做上标记,防止漏拧。高强度螺栓的紧固顺序从刚度大的部位向不受约束的自由端进行,从中间向四周进行,以使板间密贴。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内。扩孔时,铁屑不得掉入板层间。扩孔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接头螺栓孔的1/3,扩孔直径不得大于孔径再加2㎜。严禁用气割进行高强度螺栓的扩孔工作。
长期保管超过六个月或保管不善而造成螺栓生锈及沾染脏物等,可能改变螺栓的扭矩系数或性能的高强度螺栓,应视情况进行清洗、除锈和等处理,并对螺栓进行扭矩系数或预拉力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螺栓连接检验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等紧固标准件及其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扭剪型螺栓连接副的紧固力、普通螺栓最小拉力载荷应按国家标准进行复验。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紧固检查。检查数量:每个节点螺栓数的10%,但不少与1颗进行扭矩抽检。检查方法:用0.3~0.5㎏的小锤逐颗敲击螺栓,检查其紧固程度,防止漏拧。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接点,应扩大10%进行抽查,如仍不符合规定,则整个节点应重新紧固并检查。扭矩检查应在1小时后进行,并应在24小时后结束。
3.钢结构工程安全管理
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交底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所有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正确穿、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认真贯彻执行工地分部分项、工种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的落实情况,并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各方面全面负责。
按规定做好“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及周安全评比活动,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
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必须经指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关键词 大空间建筑;智能消防;固定消防炮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24-0104-02
为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建筑功能需要,各种消防安全工程技术日新月异,各国在建筑消防安全技术方面均有着不同的进展。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不断进步,一批大空间建筑在全国各地相继投资建设,且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对于这些大型建筑,如大剧院、音乐厅、会展中心、候机楼、体育馆、宾馆、写字楼的中庭、大卖场、图书馆、科技馆等,单层建筑面积超大,楼层超高,内部空间无法分隔,其特殊使用功能的要求使得套用现行防火设计规范无法解释或无法确定出完善的防火设计方案,而这类大空间建筑又普遍都存在着火灾危险等级高、火灾水平蔓延速度快的特点。由于各地消防能力、气候条件等实际地域情况的差异,大空间建筑内采取何种有效的消防形式各地却有不同的设计方法,有的甚至大相径庭。
1 概述
大空间建筑,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可以理解为:室内净空高度大于8m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大于9m的仓库、以及室内净空高度大于12m的采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仓库。
按照现行的规范,在这种单层建筑高度超过8m的大空间内部,通常需要同时设置消火栓系统和雨淋灭火系统。但是由于空间过大,热气流的上升和水平流动规律既与室内净空高度有关,也与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有关,更与建筑内部布置有关,是个较为复杂又难以控制的问题。这就有可能出现需要喷水的喷头不喷水,而不需要喷水的喷头误动作。再加上现在建筑专业对空间美观方面的设计要求越来越高,采用自动喷水系统对室内的空间美观有很大的影响,甚至这种做法不被建筑及室内设计所接受。
面对这样的实际问题,设计思路转向寻找更适合大空间建筑的消防灭火系统上。而消防水炮刚好解决此类问题,消防炮因流量大、射程远,主要可用来扑救一些可燃易爆物体集中、火灾危险性大、消防人员不易接近的场所的火灾。现在在一些工业与民用建筑某些高大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亦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此系统在笔者设计完成并投入使用的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已得到成功应用,下面主要结合安阳国际会展中心的设计浅谈一下此系统的应用。
2 工程概况
安阳市会展体育中心楼,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区内,东临永明路,西侧和南侧紧邻中心广场会展。南楼主要由容纳467个展位的展厅和展览辅助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办公用房、健身中心、培训中心、休闲娱乐中心及设备用房等功能组成。建筑面积约6万m2。
3 设计做法
1)安阳会展中心建筑里面大空间中空处较多且挑空处均较高,为满足其大空间内的消防要求,其水炮系统配置了PSSZ120-HT232型和PSSZ5-HT111型SZP视频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PSSZ120-HT232型SZP视频自动消防水炮技术参数:工作电压:24V,射水流量:25L/S,标准工作压力:0.8MPa,保护半径:50m,安装高度:≥4.5m;PSSZ5-HT111型SZP视频自动消防水炮技术参数:工作电压:220V,射水流量:5L/S,标准工作压力:0.6MPa,保护半径:20m,安装高度≥4.5m。
2)系统设计流量与压力:本系统中SZP视频自动消防炮最大同时开启个数为2个,总设计流量Q=50L/S,火灾延续时按60min计算,大空间消防水炮水池储水量180m3。本系统最不利点SZP视频自动消防炮入口管网所需压力为0.8MPa。消防水泵采用一用一备的形式,水泵均设置于地下水泵房内。由于固定炮的消防水量很大,高位水箱储水容积无法满足消防初期水量及水压,结合别的工程实例做法,采用稳压泵及气压罐的方式解决此问题,稳压泵及气压罐均设置于地下水泵房内。
3)系统中均设有水流指示器及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4)每个SZP视频自动消防炮前设有电动蝶阀与检修阀。电动蝶阀应水平安装,现场控制盘安装距地1.5m,声光报警距炮附近,现场控制箱距炮0.5m。
5)为保护管道,应在水泵出水管处设置安全泄压阀。
6)根据设计流量设置水泵接合器,每个水泵接合器流量宜按10-15L/S计算,共设计6组。
4 安装做法
1)电动蝶阀安装前应先进行管道的冲洗和试压。
2)管材选用:采用外镀锌钢管。管道DN
3)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装设在卫生间等便于排水及操作测试的地方,采用间接排水方式排水,出口接不小于DN50的排水管。
4)每个装置前设有电磁阀与闸阀。电磁阀应靠近灭火装置水平安装。电磁阀宜选用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取得型式检验报告的产品。电磁阀安装前应先进行管道的冲洗和试压。
5 电气控制
1)本系统采用PSSZ120-HT232型和PSSZ5-HT111型视频自动消防水炮,装置24小时全天候工作,当保护区域发生火灾SZP视频自动消防水炮自动报警并自动瞄准火源后开启相应的电动蝶阀,或值班人员通过手动控制盘手动瞄准火源后开启相应的电动蝶阀,实施灭火,并反馈信号到中心控制柜。
2)本系统PSSZ120-HT232型视频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采用DC24V电源,电动蝶阀采用AC220V电源,声光报警装置采用DC24V电源。
3)本系统接地采用联合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4)本系统电动蝶阀的功耗是按一次最大同时打开2个电动蝶阀设计的,现设计采用AC220V、50W的电动蝶阀,如大于此功率,请与我院联系并按实际情况重新设计。
5)本系统有UPS后备电源(3000VA,延时2h)。
6 应用前景
固定式消防水炮系统系统用双波段摄像机代替人眼,采用以像素为单位的数字化技术,灵敏度高、反应速度更快;采用微处理模块与功率驱动模块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了空间定位问题,实现了火灾早期探测与自动扑救联合行动;采用远程控制消防水炮,空间定位精度高,使火灾及扑救过程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解决了高大空间场所、超出房间高度(大于8米)的火灾探测及灭火难题。是集有线远程通讯、火灾探测报警、着火点自动定位及自动灭火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消防系统,具有体积小、报警及时、灭火效率高、水渍污染少等优点。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此系统必将在以后的大空间建筑设计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参考文献
[1]赵锂,王耀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