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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治理规划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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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治理规划方案

第1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2017年以来地矿岗根据省国土厅、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现对2017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析论证,落实规划编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要求,我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XX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对“十三五”期间矿产管理的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已上报给县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将由县人民政府报给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一)开展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固体资源统计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地矿岗按要求开展了2017年度矿山固体资源统计和年度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工作。我县XX矿、XX矿、XX石场均按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数据填报、公示。

(二)推进石料采矿权整合,严格规范保障性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做好XXXXX矿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该采矿权设置出让由县政府批准,我局委托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实施采矿权招标活动。2017年3月底,XXXX采矿权在X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出让。

按照局班子工作部署和矿山管理当前最新工作要求,地矿岗督促矿业权人编制XXX、XXX采矿权的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该“三合一”方案于2017年10月组织专家评审,经研讨论证,方案获通过。

(三)推进XXX矿、XXX矿投产

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协调发改、科信、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做好XXX矿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目前该项目采矿用地已基本落实,并取得环评批复、林地占用手续,我局已核发采矿许可证给矿业权人。矿业权人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待试运营后取得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即可投产,预计项目2018年度可顺利动工开采。

XXX矿的项目用地由于涉及我县“多规合一”工作,我局已去函县规划部门,要求将矿区范围纳入XXX县总体规划,并督促矿业权人尽快办理环保、林业相关手续,组织编制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开发利用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我岗已要求矿业权人尽快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议书》,并按最新的政策要求设立矿山恢复治理基金。

(四)形成陆砂资源调查(详查)评价报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最新工作部署,我局与相关技术单位及时沟通对接,将我县陆砂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纳入《XXX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并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

三、加强地质环境治理

(一)加快推进XXXX治理项目

积极推动XXXX矿山治理工程项目,委托技术单位加快项目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并于2017年2月召集相关部门、业主代表、铁路企业举行听证会和现场踏勘,充分征集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县政府上报,请求县政府与XX部门协调,征求XX部门意见,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2017年12月,我局牵头协调环保、林业、安监、公安、发改、镇政府等单位,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环总站、资环院、省爆破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在对XXX进行实地踏勘后,召开该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论证评审。经专家讨论,该《方案》基本通过评审,待技术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送交XXX,以获得XXX企业对项目的同意和支持。

(二)推进废弃矿山恢复治理

为做好历史遗留、闭坑废弃矿山的恢复治理,请示县政府制定印发《XX县裸露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生态专项整治,联系技术单位对9个废弃开展矿山现状调查,要求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治理义务。

四、牢记宗旨,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矿岗认真、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XX潜在滑坡等7个隐患点进重点巡查和监控。根据省厅、局班子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地矿岗根据汛前、汛中、汛后等不同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展开隐患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确保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度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编制地灾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我县“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于2017年6月17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讨论通过,未来“十三五”期间将按该《规划》开展工作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

2017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呈请县人民政府,代拟《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请示》,《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编制7个重要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相关责任,建立县、镇、村三级联防体系,将重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县、镇、农场、村委会、村民小组、农场连队、学校等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公布各隐患点负责人、监测人、预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报警电话等。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动态管理

对县内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年度开展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更新有关监测人员信息。本年度,我局共调整更新3个隐患点的4名人员,分别是XX崩塌(更新2人)、XX不稳定斜坡(更新1人)、XX泥石流(更新1人),当前我局建立起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名群测群防监测员体系,基本能够承担汛期期间的监测预警。

(三)落实汛期期间地灾“三查”工作制度

2017年汛期期间,我县先后遭受“XX”、“XX”、“XX”等台风侵扰。地矿岗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灾后复查”的三查措施,做到汛前对各个重要地灾点加强检查,汛中对各个重要地灾点的险情进行巡查,汛后对各个重要地灾点进行核查,认真和预警人和监测人做好沟通,嘱咐他们在汛期对加强巡查监测,做好监测记录,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地灾监测预警

地矿岗在接到气象预警后,主动率先对地灾隐患点进行汛期排查,向地灾点监测工作人员传达省、县工作要求以及可能面临的不利形势,要求监测人切实做好排查到位、巡查到位、检查到位,发生灾情立即报告。加强与气象、水务、交通、乡镇政府、供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和共享气象信息,准确把握台风等气象灾害动向,及时监控降水量。

(五)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地矿岗严格落实台风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坚决贯彻省厅的有关部署,建立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根据局班子统一部署,实行24小时值班待岗制度,定时报告最新情况,出现险情随时报告。全力做好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两旁、矿山其他存在地灾隐患点的防范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度我局累计排查、巡查隐患点77次,接待省厅工作组、专家组7个共24人/次,配合省厅技术单位开展基础调查2次,对隐患点开展调查复核21个/次,组织7名监测员代表和3名本系统人员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议1次、观摩学习应急演练1次。经过一年来上下齐心的努力工作,我县2017年度未发生地质灾害,汛期期间也未发生因灾害而转移受威胁群众的情况,未发生应急突发事件,确保本年度人员零伤亡。

五、2018年的工作计划

1、深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清理整顿,全面清理我县境内特别是涉及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矿业权

2、推进XX矿山治理工程项目取得铁路企业同意,加强部门协调,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3、推进XX砂岩矿、XX页岩矿尽快进场投产,积极推动XX采矿权、XX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4、做好2018年度汛期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工作

第2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改进

1项目概况

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效预防和治理矿山开发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落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2月2日颁发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要求新建矿山、改(扩)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是矿山企业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依据,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明确防治目标和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在矿山治理方案编制过程中,除了要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国土资源部DZ/T0223-2011)的要求对破坏后的矿山地质环境提出合理可行的治理工程和措施外,治理工程的设计还需结合当地和矿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才能设计出科学、合理、适宜的治理措施。以山东省某露天矿山治理工程为例,该矿山位于市中区,矿山终采后,矿区东北角有一部分资源剩余未开采,形成一处露天边坡,边坡南侧在+105m标高上形成一处面积较大的矿坑平台。矿山开采破坏了原来的地表形态,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同时形成的露天边坡有潜在崩塌地质灾害的存在。

2常规治理措施

根据对本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预测评估结果,矿山开采范围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矿山生产活动引发或加剧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可能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对含水层影响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影响严重。依据评估结果,方案划分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将矿山开采范围划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按照常规的治理方案编制思路,矿山开采范围的治理措施为:矿山开采期间对开采边坡进行定期监测巡查,矿山终采后,对矿区东北角形成的露天边坡,在安全平台外侧修建一面挡土墙,墙内覆设一定厚度的客土后栽种一排耐旱的侧柏等树种进行绿化,将安全平台部分改造为林地。考虑该区地理位置、灌溉困难及周边地形地貌环境条件,南侧+105m标高处的矿坑平台直接撒草籽改造为草地。同时,对终采后形成的露天边坡,安排专人针对可能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范围进行地质环境监测,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按照此治理措施,矿山恢复治理费用大约为74万元。

3治理工作改进

依据矿山终采后的实际情况,结合矿区所在市中区的位置,本文对该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改进。矿山终采后矿区周边的地势均低于+105m标高,仅在矿区东北角形成露天边坡,既容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也不利于地形地貌景观的恢复治理。本此治理方案创新性地设计将终采后露天边坡的岩石采用爆破、二次破碎等方式进行清理,运出矿区。在矿区范围内+105m标高处形成一处完整的、开放式的矿坑平台。该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矿区周边均有建筑物,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最终的矿坑平台可考虑改造为建设用地,其经济价值较高,对于解决土地缺乏、招商引资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主要意义。并且,根据现有水泥生产技术工艺水平,清理出的该部分岩石可搭配到水泥加工原料中加以利用,还可为矿山企业增加一部分收益。

4改进后的优势与经济效益

该方案改进后优势与经济效益体现在:

(1)将矿山终采后有潜在崩塌地质灾害发生的露天边坡进行了清理,从根本上消除了矿山潜在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周边人员和建筑物密集复杂的矿区来说,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2)矿山位于市中区,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较多的商业建筑群体,交通条件便利,将露天边坡清理后形成一个完整的矿坑平台,便于后期进行综合利用,对于解决当地土地缺乏、招商引资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着主要意义。

(3)矿山开采破坏了原来山体的地表形态,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破坏较大,矿山终采后形成露天边坡,即便经过覆土绿化的治理措施,对山体的遮挡效果也一般,并且绿化后树木的灌溉养护难度较大,所形成的新的地形地貌景观效果较为一般。将该处露天山坡清理后,形成了一处完整的矿坑平台,该处可以用来招商引资,规划新的建筑群体,与周边建筑协调一致,不论视觉效果还是地形地貌景观效果,都好于绿化后的露天山坡。

(4)按照常规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思路,对露天边坡的安全平台进行修建挡土墙后覆土绿化的措施,共需要客土5万多方,需求量较大。矿山所在地的土地资源匮乏,就近购买如此大量的客土难度较大。因此按照常规的恢复治理方案,解决客土购买问题难度较大,治理效果难以保证。通过改进治理方案,避免了客土购买问题,确保了治理效果。

(5)将露天边坡清理所得岩石,按照目前现有的技术工艺水平,可搭配到水泥加工原料中加以利用,每吨岩石可收益约10元,去掉该部分收益后,露天边坡相应的治理费用仅为22万元,相比以往传统的治理方案费用74万元,可节约费用约52万元,大大降低了治理成本,为矿山企业减轻了治理工作的负担。

5结束语

本恢复治理方案改进了治理工作思路,创新性地将矿区内未开采的露天边坡进行了清理,解决了潜在地灾灾害危害、地形地貌景观效果差、客土购买难度大等一系列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恢复治理的费用。同时合理地结合了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将整个矿坑平台用于招商引资,既解决了恢复治理的问题,又改进了治理的思路,提高了矿山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论对矿山企业还是当地国土主管部门、规划部门,都大有裨益,同时为今后治理同类矿山提供了参考资料和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王海涛,邸勇,王森.枣庄市峄城区矿山开采现状与地质环境治理探讨[J].山东国土资源.2011(02).

[2]胡凯,李海芬.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现状及展望[J].科技与企业,2015(24).

第3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河北省 绿色矿山 环境保护

自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出台以来,绿色矿山建设就成为全省各煤炭企业一项重要工程和一种社会责任。“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对于必须破坏扰动的部分,应当通过科学、先进、合理的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恢复治理,确保矿山发展始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绿色矿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范围包括开采时所在城市的所有区域。它的发展建设程度,代表着其所在城市环市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以及维持生态环境平衡的能力。在科学、有序、合理地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绿色矿山建设对着力于矿业活动中必然产生的污染、矿山质地灾害、生态破坏,最大限度地予以治理或转化利用有着重要作用,也是一个城市环保、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

目前,河北省矿山开采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露天开采所造成的环境问题:①采舍白茬山、残山、危岩、绝壁在露天矿区非常普遍,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再加上恢复治理不及时,使天然的地貌景观受到严重破坏,并且留下了崩塌、滑坡等灾害隐患。②废、尾矿渣不合理的处置是各个矿区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乱排乱堆的废尾矿渣使矿区由原来的青山绿地变为一片荒芜,成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的灾害区。③石材开采矿山及加工区的大批荒材废石散布在采矿厂周围,压占田地,危害环境。④砖瓦粘土矿由于不按规划要求,制砖取土不仅破坏了农田耕作层,减少了耕地,而且造成了不少人为的积水坑和垃圾场,不合理开采严重危害大气、土壤和城市的环境。二是地下采矿造成的环境问题:①由于地下大面积采空后没有及时回填治理,诱发地裂缝和地面塌陷造成的环境危害,且具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②由于采矿深度加大或违规越层越界开采,矿坑涌水、突水及坍塌灾害隐患与因矿坑排水造成的区域水位下降,给周边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打造环保生态城市已成为各大城市矿山治理、环保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矿山的规划治理

1.新建、改(扩)建矿山

对开拓时要剥离的山皮土、耕作土和腐殖土规划出存储地段,专门保存,以备复垦绿化使用,不可与废渣混杂。在矿业活动中,要严格按规划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随治理,防止诱发地质灾害,防止污染和破坏水土环境与大气环境。同时,不能对主要交通干线和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高速公路两侧和水源地附近及上游补给区等新建或扩建污染和破坏水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

2.闭坑矿山治理

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责令采矿权人根据闭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充分利用矿区废弃资源回填采空,因矿制宜进行闭坑后的全面治理。闭坑矿山实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绿化,不能给当地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新的危害。对于露天开采的闭坑矿山治理主要对策应放在削坡排危岩,加固和保护再生矿渣边坡,清整采矿平台,因地制宜地实施生态重建;根据闭坑矿山的区位和现状,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对策;对于地下开采闭坑矿山重点是地下采矿中的采空区潜存的或已出现的各种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严禁无序堆放废矿渣,应采取固坡绿化或返回地下,充填浅部废弃坑洞,对于选矿产生的尾矿泥沙严禁乱排乱放,要严格控制二次污染,变废为利。

3.生产矿山治理

有松散覆盖层的,要重视剥离表层土的堆放、存储、复垦再利用的统筹规划,特别是表层土中富集有适于本地生长的植物种子、腐植土等,要注意独立存储,不能与废弃矿渣混堆。矿山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渣、废石、尾矿等的堆放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废水、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和治理以及噪音污染控制等要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要求。对于已出现的突出地质环境问题,要有合理的治理方案并切实遵照实施。对于预测的或可能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或方案。

二、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

河北省是矿产资源大省。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每年因矿山开采造成无法耕种的土地在上千亩,大量植被遭受破坏,地质灾害频发。河北省建立“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环境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并出台行政法规,对省内矿山企业征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本息再返还采矿权人。针对矿山开采破坏环境的问题,这个省大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5年来全省累计治理矿区面积3万多亩。500多个因矿山开采而饱受环境破坏之害的村庄重焕生机,50余万矿区群众从中受益。同时,还推出打造“绿色矿山”精品工程,推出了一大批绿色矿山建设的典型企业。像金牛能源股份公司的邢东矿,把矸石回填等先进科学技术引入“绿色矿山”建设中,实现了“产煤不见煤”和生产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大力开展矿井综合环境治理,被授予“全国花园式矿井”称号。今年六月,省委书记张云川专门视察邢东矿,对其绿色生态矿山建设给予高度评价。绿色矿山建设,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所在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的生态环境,推进了城市环保建设,而且达到了环境、资源和社会良性循环的效果。

第4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石料;绿色矿山;可持续;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2-0158-02

收稿日期:2012-01-30

作者简介:潘志龙(1965―),男,江苏吴江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矿产地质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1 引言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注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防止过度开采”,是新时期对资源利用的新要求。在目前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仍然比较注重数量管控,而在质量和生态管控上相对薄弱。如何做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是在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要解决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问题,必须要把绿色矿山建设理念纳入矿业开发全过程,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矿山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具体来说,就要做好采矿权设置、开采、闭坑三阶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管理。

2 采矿权设置管理

(1)对矿山开采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选址(矿区范围划定)是否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及矿区地质环境等方面着手,多角度地对矿业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比较,为矿山规划(设计)提供基础的资料。

(2)针对性选择采取能防止或减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采矿和选冶工艺,要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好矿山闭坑后矿地的最终利用功能,推进矿区整体开发模式,实现矿地综合利用。杜绝不符合准入条件者进入矿业开发领域。

如浙江湖州吴兴菁山矿区因其资源、区位优势,规划建设精品石料生产基地,设置有3个采矿权,统一最低开采标高,闭坑后可形成约333.3hm2土地供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3)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缴、使用管理,确保治理备用金满足矿山关停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需要。

3 绿色开采策略

3.1 矿山开采阶段管理

(1)规范矿业活动,目的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矿山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方案实施到位,切实防止或减少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发展,对已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治理。

(2)指导矿山企业优化采、选、冶工艺,正确选定开采方式和技术装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最大程度地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按照“五化”标准,即:采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开展矿山生产活动,做到科学、低耗和高效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3)督促露采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严格控制开采坡度、高度和台阶宽度,并在采矿生产过程中做好矿山环境恢复、矿地利用预设功能的基础工作,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

(4)指导矿山企业在矿石加工环节实施工业循环用水,废水零排放,做好粉尘收集利用,变废为宝,对暂不能利用的废渣要科学堆放,防止水土流失。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通过建成生产用水实时净化循环使用系统,采用高效分离浓缩技术实现对生产污水净化、再生循环使用;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建造封闭式加工厂房6 000m2,配置吸尘设备及粉尘储存罐,回收的粉尘又被用作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原料,化废这宝、变害为利,一举多得,既减少粉尘排放,保护环境,又提高了矿产资源利用率。

3.2 矿山闭坑管理

督促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矿山用地得到再利用。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的原则,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贯穿于整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理念。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因矿制宜,科学确定矿山占用土地的规划用途,做好生态环境的治理,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使矿区成为一个新的环境良好地区,缓解用地紧张矛盾。环境如适合作建设用地的,则按建设用地要求进行复垦,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湖州市区仁皇山废弃矿地治理工程采取“边坡生态复绿,宕底土地平整复垦”的综合治理模式,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形成一处面积约5.5万m2的乔、灌、草结合,层次明显的绿化地,同时复垦土地8.1hm2可用于开发建设。如矿地所处区域适于景观改造,则保护好有景观价值的岩石,进行景观再造,建设新的风景点,增添了旅游资源,如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址公园建设,采取“同步设计、造绿添景、互为结合”的治理方式,使科教基地、景观建设与矿山治理互为结合,既达到了景观效果,又实现了矿山边坡治理。如适于复垦农地的,则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农地,改善环境,造福百姓。如湖州市区堂子山废弃矿区复垦农地13.5hm2,已建成苗木基地。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R].杭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5.

[2] 潘圣明.矿山又绿[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Strategies of Sustainable Mining of Construction Stone Mining

Pan Zhilong

(Huzhou Xinlüyuan Mining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Co.,Ltd.,Huzhou 313000,China)

第5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1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现状

1.1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法规的同时,制定了《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1.2初步形成了规划控制体系市国土房管局于2000年起,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的原国营6大矿务局片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工作入手,逐步开展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2005年,组织编制完成了《重庆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2008年8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了废弃矿井的专项调查工作,目前正在编制《重庆市废弃矿井治理(专项)规划》。2009年2月,市国土房管局又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城周矿山植被恢复子规划》,将其纳入《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中。为了对重庆市5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编制了《重庆市五大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1.3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重庆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此外,重庆市还建立了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趋势,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4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重庆市陆续开展了许多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效益。如九龙坡区华岩镇云峰村废弃工矿地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新增了大量的耕地,缓解了人地矛盾,并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梁山四方井矿区的植被恢复治理,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系统;北碚区三汇二矿和三汇三矿的矸石山治理,有效地防止了矸石山的滑移,保护了矸石山对面的大片茶园不遭破坏,保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

2.2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

2.3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4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

2.5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3保护对策及建议

3.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环境治理有法可依加快相关法律和规章的制定,建立起配套的矿山环境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与矿山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使矿山环境治理法制化。

3.2制定系统、科学的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防治规划,并纳入当地社会和区域经济的计划中,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矿产利用开发方案中也应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努力使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3.3加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统一各方权、责、利的关系,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向上级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监管效率。

3.4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促进综合治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加强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将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比例。配套完善环境治理工作的奖惩措施,对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矿山企业应予以政策倾斜和经济支持与奖励。

3.5创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机制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机制,解决不欠新账的问题,对于历史遗留早已废弃的矿山,由政府牵头组织落实治理,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2]。

3.6依靠科技进步,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在矿山环境治理方法上,要敢于改革创新。可以组织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鼓励各类科研和开发机构从事矿山环境治理的科研工作,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开展不同矿种、不同地区的治理研究,树立典型示范工程,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经验。

第6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原则,以建设“安全矿业、绿色矿业、和谐矿业”为目标,在全市山石开采企业中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山石开采企业整体办矿水平,促进山石开采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建设管理科学、开采规范、绿色环保、安全和谐、技术先进、规模大型的新型矿山,形成科学管理、规范开采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山石开采与安全、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突出矛盾,促进山石开采企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进一步提高办矿门槛,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压减矿山数量,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全市山石开采矿山企业达到30家左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1、坚决关停取缔禁采区内的山石开采企业。将三区一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重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设为禁采区,坚决关停并取缔禁采区内的山石开采企业。重点防范双山办事处境内、圣井办事处鸡山、曹范镇龙埠、官庄靶场等区域内的非法山石开采现象死灰复燃。对关停后的山石开采企业或重点防范区域,明确市、乡、村三级盯防责任人,采取“人防、技防、物防”(即动态巡查、录像监控、设置路障)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行为。有关乡镇(街道)要负责做好已关停矿山的善后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限期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开采实际,对部分符合相关规划,但不具备长期开采条件的山石开采企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合评估结果,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恢复地质环境为目标,逐矿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完善综合治理目标平面图、剖面图、效果图等各类图纸,矿山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治理承诺书,主管部门根据治理恢复所需时间,适当延续相关证照,治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立即予以关停取缔。

3、进一步规范提高办矿水平。为满足全市工业生产和社会建设需要,对部分符合相关规划、资源条件好、各项管理到位、达到安全标准的山石开采企业,验收合格后予以保留,并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一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规范化开采;

二要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开采情况进行会诊和规划,提出针对性建议,实现科学开采、合理开采;

三要推行采掘计划审批制度,每矿要逐采区制定开采方案,上一采区按开采方案开采、治理完毕,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予以批准开采下一采区;矿山企业要对山石开采治理进行承诺,对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治理的实行警告否决制,警告2次仍不改正的采取关停措施;

四要继续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适当加大征收额度,有计划的开展破损山体治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9月15日—9月3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市山石开采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面向辖区内有关矿山,深入宣传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意义、要求、目标、措施等,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31日)。山石开采企业对照验收标准逐条进行自查自改,整改完毕、材料齐全、现场条件达标后,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属村办集体企业的由村委盖章)后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乡镇(街道)根据企业申请报告进行逐一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验收人员、分管领导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山石开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验收达标条件的不得上报。

(四)联合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市政府山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山石开采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坚决取缔关停不符合规划、验收不达标企业。对达标企业,市政府与企业及所在乡镇(街道)逐矿签订治理承诺书,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进行开采。

四、工作要求

第7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范围内未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3个采石采砂场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督察发现,3个采石采砂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滞后,其中鑫鑫采石场的余料未清理完毕,兴发采石场设备仍未完全拆除,余料仍未全部清理完成。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关闭采石采砂厂企业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于2018年1月组织对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关闭取缔的采石采砂厂进行现场验收,最终同意33家通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但督察组抽查发现,2018年就已通过验收的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和勤丰采砂厂、三道采砂厂,部分区域植被和树木至今成活率不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21.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6.47公顷 、林地15.36公顷;完成勤丰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4.26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3.4公顷、林地0.86公顷;完成三道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1.4公顷,全部为林地。

(3)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展已完成整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核查,及时解决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因后期管护不善,植被和树木成活率不高的矿山,重新补植补种。

二、整改情况

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已完成《**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编制;已完成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矿山企业在矿山关闭后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第8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关键词:地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唐山市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为此也破坏了大量耕地.到2007年已造成废弃土地7.67万公顷。纵观矿产资源开发史,在给人类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造成大量土地破坏。各类煤矿、铁矿、砖瓦窑和采砂生产等,破坏了植被景观,破坏了生态环境。近年来唐山市政府和群众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

1 遵化市许家峪何连江铁矿的基本情况

矿区位于河北省遵化市城区,有简易公路与遵化至马兰峪公路相通,交通较方便。遵化市为河北省经济较发达县级市,境内北部山区蕴藏着丰富的铁、金等矿产资源,采矿业发达。许家峪何连江铁矿为群采发现,开采地表浅部矿体,后来转入地下开采。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2.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

2.1.1 矿产开发应贯彻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综合治理与环境保护并举的原则。

2.1.2 依靠科技进步,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2.1.3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

2.1.4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2.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2.2.1 针对已发生或存在的矿山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消除问题隐患,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2.2.2 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保证矿山开发的安全,控制或减少矿业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扰动。

2.2.3 采取保护性开采措施,美化矿山环境,建设绿色矿业基地。

3 具体做法

3.1 对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及土地、植被资源的占用和破坏现状进行评估。

3.2 在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前提下,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第9篇:矿山治理规划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之城为目标,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创建“绿色矿山”政策激励机制,推进矿山企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4年时间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对全市81户非煤矿山(不含有色集团公司、海螺水泥公司),实施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和关闭淘汰一批,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加快矿山实施环境、工艺和设施的投入改造,实现一批“绿色矿山”,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开展,最终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

(二)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三同时”验收;

(四)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有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使用林地批准和同意书;

(六)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七)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矿山设计开采年限不少于5年,正常开采满1年以上;

(九)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2年内没有被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记录;

(十)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和纠纷。

三、“绿色矿山”创建标准

(一)资源利用集约化

1.矿产资源利用率达到设计要求: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三率”指标达到设计规定标准;

2.矿山资源与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矿山开采加工布局合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规范;

3.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产品档次,形成附加值高的系列产品。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

1.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开采技术、加工工艺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

2.露天矿山采剥合理,最大限度减少林地占用和水土流失,矿区面积:露天矿山小于70%,坑采矿山小于30%;

3.边开采边复绿。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在矿山开发中应进行治理、复绿,并采取有效措施复绿矿山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三)生产工艺环保化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制定和落实矿山“三废”污染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投入机制。首次投入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15%以上,每年用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达到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以上;

3.矿石加工机组设置在矿区的,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运行,破碎加工产生的粉尘采取强制吸风除尘设备实现达标排放;

4.矿料输送、堆放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无粉尘飞扬现象;

5.矿区运输道路硬化措施到位,配备洒水车辆进行洒水保洁,矿石运输车辆驶离矿区采取轮胎冲洗、加盖蓬布等防尘保洁措施;

6.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矿区及矿料堆场建有雨水截流沟,地面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7.各类固体废弃物有专用堆场和存储场地,并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全部妥善处置,无占用河塘、田地堆放的现象;

8.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9.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无非法采伐林木行为。

(四)企业管理规范化

1.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3.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报表齐全,台帐、档案资料完整;

4.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足额交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和矿山复垦复绿保证金。

(五)矿山环境生态化

1.有完备的矿山闭矿后的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地利用方案;

2.闭坑和局部闭坑后的生态环境和矿地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和预设功能;

3.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地质灾害隐患;

4.负责闭坑矿区的复垦复绿工作,承担复垦复绿经费和义务,闭坑矿区达到市复垦复绿验收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阶段

2012年为试点阶段。在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创建目标的基础上,全市选定2—3家矿山企业进行“绿色矿山”创建试点。试点矿山企业应具备三方面基本条件:一是年开采规模坑采矿山在5万吨以上,露采矿山在30万吨以上;二是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三是生态环境意识强,创建积极性高。试点工作由矿山企业自愿申请,经市创建“绿色矿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3年起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完成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矿山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上的石灰石、建筑石料矿山,6万吨以上的井下开采矿山,必须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创建期间内,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实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予以关闭退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创建“绿色矿山”是建设生态之城、实现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联合牵头负责,成立市创建“绿色矿山”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以下简称“市绿创办”),市水利、林业、公安、安监、发改、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试点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扶持政策。要指导试点矿山企业制定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矿山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试点任务。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创建的指标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以点带面,全面实施

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制定“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分年度计划,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明确创建工作主体,充分调动矿山企业作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创建“绿色矿山”要坚持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创建市级“绿色矿山”企业应填报“创建`绿色矿山申请表”,制定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向市绿创办申报,由市绿创办组织专家对创建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矿山企业基本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后,由矿山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填报市创建“绿色矿山”考核验收申请报告。经县、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绿创办,市绿创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市绿创办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并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颁发“绿色矿山”荣誉证书,享受市级“绿色矿山”优惠政策。市级“绿色矿山”实行年审制度,如年审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撤销“绿色矿山”资格。

(五)明确政策,加强扶持

建立“绿色矿山”政策激励机制,列入试点的“绿色矿山”企业在获得“绿色矿山”资格后的3年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适当增加规模。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绿色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可适当增加,但必须与“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相符合。

2.简化有关手续。“绿色矿山”企业在原矿区重新受让采矿权时,在开采规模增加量不超出原开采规模30%的情况下,可不再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证金和复垦复绿保证金分阶段或分年度按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复垦复绿的进度返还。